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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6篇)

时间: 2024-05-02 栏目:公文范文

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篇1

一、综合执法的总体评价

(一)调查问卷中的评价。外部对本区实施综合执法的总体评价:满意32.35%,比较满意44.12%,不满意23.53%。其中,对综合执法实施前、后效果比较,认为明显好的20.53%,较好54%,不明显25.45%;对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处理的满意度,满意32.44%,基本满意41.34%,不满意26.17%。参加调查的人大代表的评价:比较满意。城管大队内部的自我评价:满意56%,比较满意44%,不满意没有。从调研情况看,调查问卷中的评价与座谈和访谈中的评价基本相符,外部与城管大队内部对综合执法的总体评价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二)综合执法的作用和成效

1综合执法在区城市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授权单位对区综合执法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这是一支实施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的城市管理的队伍,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强化了城市建设和管理,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成效比较明显。街道、镇认为:综合执法与街道、镇关系密切,相互离不开,社区的文明城区建设、日常管理、突击整治,城管大队是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综合执法实施以来,打了不少硬仗,破解了一些城市管理中的热难点问题,我区的城市管理水平总体上有了较大的提高。

2综合执法的形象和水平比过去提高了。区城管大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理念强了,抓队员的组织纪律、文明执法比较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更加规范。如:对无证乱设摊的管理,一般采用先文明劝阻,对不听者再依法处罚,执法程序规范。据了解,今年1-10月,综合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9783起,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徐家汇广场“城管文明执法示范岗”获得区总工会和广大过路群众的好评。

3区城管大队与授权单位协调配合比较密切。区市容局与城管大队领导坚持每周一次工作联系制度。区公安指挥中心有城管大队工作人员,双方配合行动。区环保局、绿化局、市政署等单位都在执法管理方面对城管队员进行过业务培训。区水务署和市政署等单位反映,城管大队与他们配合默切。区规划局、房地局认为,城管大队在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中发挥了其他部门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风貌保护区建立综合执法快速拆违队伍,执法力量主要是依靠城管大队的。

二、综合执法工作的不足和问题

1综合执法与街道(镇)的“1+13”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街道普遍认为,区城管大队领导与街道(镇)分管领导、市政科长(教导员)的工作沟通、交换意见比以前少了,综合执法与街道(镇)的相互协调配合不如以前密切,两者的互补互助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在调研中,街道(镇)的不少同志很动感情地说,我们对综合执法是很有感情的,十分留恋过去相互协助、密切配合的关系。城管大队的领导表示,在先进性教育中,大队领导班子把街道(镇)提出的批评作为抓整改的一条重要的意见,现在已经有了改进措施。

2对城市管理中的一些热难点问题的处置偏软。不少同志说,自长桥街道出了“10.13”事件后,综合执法明显软下来了,不敢碰硬。“严格执法怕出事,多做多错怕多事,不做不严就没事”的畏难情绪影响了城管队员。一些原已解决的城管难热点问题在个别地区又有所抬头,如“菜场尾巴”、“马路洗车摊”、“夜排挡”等。对违法建筑的拆除、无证设摊等行为的取缔,处理软了一点。

3队伍的整体素质与综合执法的要求有差距。主要的意见:城管队员综合执法技能不够。综合执法任务大幅度增加了,队伍的业务能力没有相应提高,有些队员只熟悉街道监察队时的业务,不清楚其他行政执法的法规内容;工作责任性不够。“往往动嘴、动笔的多,动手动脚的少(指到一线整治、巡查执法减少)”。有的队员在一个地区时间长了,关系多了,执法时也难免留些情面。

4综合执法的法规还不够完善。城管队员反映,现在,城管成了包罗万象的筐,凡是难以处理的、复杂的社会性的城市管理问题都要我们去解决。其中,有些是超出城管职能范围的,执法主体上不够明确;有些近似的执法内容,法律法规的处罚标准不一,伸缩余地较大,城管队员有一个适应过程;有些专业领域的执法,城管队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检测设备,执法有些困难。意见比较集中的是:对市府《决定》、《暂行办法》中对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支持、配合城管综合执法的规定不够明确具体,认为本区自从公安人员从城管大队撤回后,综合执法的威慑作用和效果明显不如以前。

5综合执法的社会环境比较差。普遍认为,由于综合执法对象中弱势群体多,外来人员、下待岗和无业人员都很容易得到群众的同情。这部分社会群体常以谋生为由,无证占道乱设摊,影响市容市貌和周边环境卫生。城管队员在执行公务中时常遭到一些人的围攻谩骂、甚至殴打。城管队员依法取缔或收缴设摊物品时,时常遭到围观市民的反对和指责。据统计,从综合执法实施两年来,城管队员遭受暴力抗法有59起,其中,被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处理的有20起,今年有23人次被打。而且,队员受伤后,有些群众不肯帮助取证,到公安部门处理,还不能作妨碍公务处罚,挫伤了执法队员的积极性。

三、综合执法面临的新的困难

1综合执法的内容与综合执法的授权范围产生矛盾。成群结队的人、新疆人在闹市区无证设摊,处理不好会引起冲突,涉及民族矛盾。马路书报亭、蘑菇亭一亭出租多户,占道、扩大经营,有关部门只批不管,城管感到难管。大楼居民把大幅标语贴在自己家里的玻璃窗上,城管队员无法处理。碰到居民在违法建筑中经商,有营业执照的(主要是以前批的),城管很难执法。最难的是拆除违法建筑。有的用综合执法的常规办法难以解决问题:搭违章者,有意躲避,城管队员多次上门找不到人,走程序拆不掉违章。个别的“你拆我的违章,我就以死拼命,”城管缺少可操作的办法。

2综合执法感受到了城市管理中的各种矛盾的沉重压力。拆除违法建筑、制止夜间施工噪音等城管执法难点问题授给综合执法后,把综合执法推到了矛盾的焦点上。在大量增加综合执法任务的情况下,城管大队靠队员每周加班增加管理力量,靠街道和有关单位补贴解决部分经费的不足。最近,区行风评议,综合执法评为倒数第一名,给城管大队带来了沉重的压力。明年,综合执法的范围继续扩大,铁路南站正式开始投入使用,区域内轨道交通建设的地面开挖全面铺开,综合执法的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承受的压力将更大

3综合执法与授权单位的矛盾已经显现。由于城管是十个单位授权执法,因此,难免会产生矛盾。在对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程序上,有时,城管大队认为要走程序,有关部门认为,这是以走程序为理由,推、拖。夏天,夜间施工噪音投诉量很大。城管大队查处夜间施工噪音污染时,主要查有没有夜间施工证,对稍微严重一点的夜间施工噪音污染的处罚,还是要环保局实施。对于这种授权,有些人认为还不如不授权。有的菜场有菜场尾巴,街道认为,城管分队应派人到菜场帮助管理,城管认为不能管菜场里的事。类似要城管做,城管认为不能做的情况确实存在。有的涉及专业领域执法的授权单位希望城管大队掌握好行政处罚力度,不能都走简易执法程序。城管感到,面对155项授权执法任务,受到人员、条件的限制,有时还管不过来。

四、办法和建议

1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努力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区城管大队曾经获得过全国先进单位的荣誉,今年,又被市系统评为市的先进单位,在市各区城管大队中有一定的影响。要想保持先进荣誉,区城管大队只能面对现实:当前改革开放进入社会矛盾突现期,城区管理的难度加大,城管大队必须加强调查研究,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提高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

2正确对待街道的批评意见,改进城管大队与街道的关系。街道对城管大队有意见,说明街道对城管大队的重视程度高,工作要求高。也说明城管大队在处理与街道的关系上,对原来的一些好的制度,没有坚持好、发展好。城管与街道双方,必须坚持和发展好我区原来的1+13>14的成功经验,目标一致,条块结合,形成合力。

3完善与授权单位的联系制度,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综合执法事权进一步扩大后,工作中难免会碰到困难和问题。希望区里能有一个工作协调委员会(可以与区创建办的工作例会结合起来),由分管区长主持,协调解决城管大队与各授权单位的工作矛盾和问题。城管大队与各授权单位要不断完善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落实长效管理。

4抓紧队伍自身建设,强化综合执法的正面宣传。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队伍的政治教育、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等的岗位培训,力争使广大队员通过培训持证上岗,提高队伍行政执法水平。要坚持优胜劣汰、人员能进能出、队员交流轮岗等制度,从制度上防止执法办“人情案”或的现象发生。在社会舆论方面,要大力宣传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正面形象,正面报道综合执法的先进人物、先进事例,减少社会上负面宣传的不良影响,不断提高市民对综合执法的了解、理解和信任度。

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篇2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推进宜居城乡和全省“首善之区”建设为目标,以创新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进综合执法状况、提高行政执行力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行政资源,下移管理重心,解决基层综合执法中长期存在的职能交叉、权责分割、执法效率不高、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综合执法队伍,不断提高综合执法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责权一致。合理划分市、区、街(镇)相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权力和责任,强化市、区两级的管理监督职能,按照责由权定的原则,实行重心下移,明确各自事权范围,落实管理责任,在强化属地管理的基础上相应加强基层的执法权限,创新基层执法手段和方式。

(二)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科学界定各级职能,确保纵向不重叠、横向不交叉;扩充、优化综合执法队伍,节约行政成本,提高综合执法效率,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坚持整体运作,协调推进。将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与改革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政府管理方式、调整街(镇)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市、区、街(镇)上下联动,相互协调,发挥整体效能。

(四)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三、综合执法模式

(一)各区城管分局在区属各街(镇)设立执法队,作为区城管分局的派出机构,街(镇)执法队以区城管分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二)街(镇)执法队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街(镇)执法队接受区城管分局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业务工作接受区城管分局的领导和监督,人事、财务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管理,日常工作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挥、调度和考核,行政执法责任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承担。

(三)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和区城管分局党委(党支部)共同负责街(镇)执法队主要领导的考察、考核工作。调整领导班子时,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要事先函告区城管分局党委(党支部),区城管分局党委(党支部)要积极配合,共同考察。

(四)街(镇)执法队领导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要定期轮岗交流,轮岗交流方案由区城管分局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街(镇)执法队所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在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总额内,由各区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执法情况合理配备。街(镇)执法队的领导职数与机构设置由区有关部门报区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六)街(镇)执法队的具体工作职责是:

1.以区城管分局的名义,在辖区内行使省政府公告的综合执法事项,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根据《印发广东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2004〕10号)和《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穗民〔2004〕37号)的有关规定,协助民政、公安、卫生部门对市区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服务管理。

3.执行区城管分局组织的综合执法活动和应急任务。

4.配合处理以区城管分局名义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市、区相关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增加街(镇)执法队的执法事项,在无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委托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扩大执法范围。各区政府确需扩大街(镇)综合执法范围的,须报市政府批准。

市、区和街(镇)综合执法机构要按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对列入街(镇)综合执法的事项,应以街(镇)执法队查处为主。市、区城管机构在街(镇)辖区内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交由街(镇)执法队依法处理。

(七)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轻微或未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依法纠正的同时,要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施综合执法。

(八)市法制办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牵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执法。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市综合执法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负责召集,各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城管局、法制办和其他相关行政机关的分管领导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综合执法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协调解决街(镇)综合执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依据、执法权限、执法区域、管理部门和执法队伍关系等方面问题。市综合执法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区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参照市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运作。

(二)建立公安保障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保障街(镇)执法队的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积极做好预防和打击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行为,对妨碍城管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应及时依法处置,保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顺利进行。

(三)建立执法协调机制。街(镇)综合执法发生的争议,属于不同行政主体之间争议的,按照《*市行政执法协调规定》处理;属于同一行政主体之间争议的,由区城管分局先行组织协调;区城管分局难以协调的,提请市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在解决争议期间,相关行政管理事项由最先发现的执法机构受理,待争议协调解决后再由协调确定的执法机构负责处理。

(四)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市城管局会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负责建立、开发全市街(镇)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市城管局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应在网上及时公布、更新有关行政许可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供街(镇)执法队调阅。街(镇)执法队要及时采集和整理各自的执法信息及相关社情、动态并在网上公布,供市、区相关行政机关调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五)健全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机制。

市城管局负责对各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区城管分局对各街(镇)的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综合考评。街(镇)综合执法机构要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人本执法、规范执法和严格执法。市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和市城管局分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对街(镇)综合执法的投诉举报,对街(镇)执法队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当事人对街(镇)执法队以区城管分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向区政府或市城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行政复议办要加强对区政府、市城管局复议案件的指导,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监督作用。

(六)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与责任倒查制度。

街(镇)执法队对以区城管分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街(镇)执法队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对于本方案确定的执法事项,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正确的,或在执法过程中、、的。

2.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违法行为移送有处理权的执法主体而没有移送的。

3.没有按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意见进行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

4.街(镇)执法队的工作管理不力或指挥调度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市、区城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生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按照《*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五、具体步骤

全面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阶段(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在1至2个区先行试点。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选3至5个条件不同的街(镇)进行试点,探索总结经验;已开展试点的区可在辖区内先行推进。

(二)展开阶段(2009年7月1日至12月30日)。

市城管局汇总各区试点经验,指导各区全面推进。各区政府在试点基础上,以点带面,在辖区内组建街(镇)执法队,按规定时间完成职责交接,实现工作责任的无缝衔接。

六、工作要求

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篇3

市建设局局长马龙书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政府组成人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是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非常感谢人大常委会给我提供这次汇报工作的机会。我于年月任原市建委主任,年月机构改革后任市建设局局长。任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与局党委一班人和全市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一道,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克难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将任职以来履行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严格依法行政,积极落实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适应新时期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进行规划建设管理的要求,我们突出了“三抓”:一是抓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三五”、“四五”普法,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等法律法规,并根据建设行业的特点,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进行了重点学习和宣传,“三五”普法教育被授予全市先进单位。及时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开展了实施试点、轮训工作。同时采取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对建设法律、法规做了广泛的社会宣传。二是抓建章立制。任职两年多来,先后对《建委行政执法责任制》、《建委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进行了修改完善,新制定了《十堰市建设局系统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十堰市公交客运管理办法》、《十堰市燃气管理办法》和《十堰市城建监察实施方案》,并在系统内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执法大案、要案备案制度等工作,从而强化了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为依法加强建设行业管理创造了条件。三是抓依法管理。为配合全国范围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活动,积极开展了工程质量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对招投标中的弄虚作假、违反建筑市场秩序转包挂靠及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执法。实施了建筑设计审查工作,去年共组织检查工程项目个,发出停工、整改、处罚通知书份,杜绝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被省建设厅肯定为“工作有序、成效明显”。城市管理从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入手,坚持依法管理,进一步取消了所有城管收费项目,规范了执法行为。两年多来,由于严格了执法程序,规范了处罚行为,从而基本做到了执法不违法,处罚不乱罚,管理守章法。

二、认真履行职责,奋力推进建设事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全市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东引西联、项目兴市、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等工作方针和思路,我同班子成员一起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加快城镇规划进度

为实现高起点发展城镇的目标,市区抓紧完成了《城区总体规划》第五次修编并报批实施,加快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进度,完成了个县市城区总体规划的修编,对多个乡镇的规划进行了重新编制和完善,全市城乡共编制各项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个。城镇规划质量明显提高,在全省优秀村镇规划设计项目评选活动中,我市推荐上报的个城镇规划全部获奖。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城区发放“一书两证”份,各县(市)乡镇发放“一书一证”多份,强化了规划批后管理,及时查处违章建设,维护了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二)大力提升城镇功能

按照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两年多来,市城区重点改造了人民路、朝阳路、车城路、车城西路等条道路,新建了某省路,重新启动了某省路建设,市热电厂一期工程顺利完工,两炉两机已投入运行,开始向部分市民供热和发电上网,三环大桥已建成通车,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管网收集系统工程和一期工程。武当商城改造两个街区已全面开工。以“四场”和“九路”为重点的亮化工程,已全面启动。另有一批项目正在抓紧做前期准备。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坚持施工现场在哪里,我就跟踪服务到哪里,并经常召开项目协调会、督办会,促进了项目的落实。两年多来城镇建设共完成投资.亿元,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得到提升,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三)奋力推进小城镇建设

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紧紧抓住国家重视基础设施建设、省政府扶贫攻坚、支持口子镇建设等机遇,积极推进建设目标管理,重点突出了各县(市)城区、口子镇、以及土关垭至六里坪城镇带的建设。实施了示范镇建设计划,使城镇建设全面启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我们及时提出了“森林围城,园林下乡”的工作新思路,组织动员建设系统开展了技术下乡服务小城镇建设活动,较好地解决了县(市)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足,想干不会干的困难。一批小城镇的建设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去年,市建设局被评为全省小城镇建设先进集体。

(四)努力优化城镇人居环境

以全省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城镇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旧城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新建成商品房万M,经济适用房万M,有户以国营大中型企业为主体的职工住房困难得到缓解。城区建筑物外观改造进展顺利,共完成改造项目个,面积多万M。绿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城镇新增绿地多万M,巩固了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对野广告、马路市场、建筑施工场地进行了重点整治。在各界的共同参与支持下,城镇面貌在美化,人居环境在优化。去年,在全省第二届“楚天杯”城镇建设创建活动的激烈竞争中,十堰城区再次夺杯,房县、丹江口市填补了我市县级城镇夺杯的空白,有个乡镇获得了“楚天杯”奖。

(五)协力实施经营城市战略

近两年来,面对我市城镇建设开工项目多、标准高、资金缺口大、到位差的压力与挑战,我和党委一班人带领建设系统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营城市的战略理念,上下协力齐奏“以城养城,以城建城”的经营城市“大合唱”,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在城区路街站改建项目和厂(场)两路一桥新建项目已完成的.亿元投资中,采取土地运作、产权置换、招商引资、贷款借资、社会融资等多种市场手段筹资达.亿元,占总投资额的.,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还对市政、公交、环卫、园林绿化等事业单位,推行了面向市场的改革,加快了系统所属建筑企业和勘察设计单位的改制步伐,发挥了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的作用,为建设事业发展增添了活力。

三、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任职以来,凡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涉及到建设工作的每项决议、决定,人民代表的每一项建议、意见,我和党委一班人都高度重视,都是主动积极抓好落实。一是主动争取人大监督支持。每年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的建设活动,我们都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出席作指导,一些重点工程项目,重要的建设决策都通过政府征求人大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市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对建设工作的视察监督和工作指导。市人大领导也经常挤出时间亲临建设局和施工现场,听取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建设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了建设工作的开展。二是认真落实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在全系统实行了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一把手负责制。为确保办理质量,我们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将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具体体现。去年,为落实东风公司移交道路改造的议案,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资金缺的情况下,我们立足“服务东风公司、促进十堰发展”这个高度,将移交道路改造工程作为“民心工程”来抓。通过加强领导,严密规划,精心施工,克难拼搏,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两年来,我局共办理人大意见、建议件,全部按时办理并答复,代表们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以上。三是重视人民来信工作。为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我局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意见》,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市长公开电话开通以来,对于与建设工作有关的每一件事,我们都认真对待,积极落实,及时答复。本着认真处理每一封信件,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的要求,两年来,我们共办理*件次,办结率以上。

四、贯彻落实廉政责任制,抓好廉洁自律

两年多来,建设局党委坚持以“三个代表”的思想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建设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管理考核办法》,在全系统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建立了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制定和完善了局党委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我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同时,能够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干部任用、机关人员进出、大额资金开支等重大问题处理上,坚持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程序办事,不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如在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们坚持按程序和标准实施,真正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在财务管理上,我到任以后,在市财政局参与下,对机关科室财务及时进行了清理整顿,先后对个科室财务进行了归并。在财务开支上规定并执行了先请示分管领导同意、财务预审、最后核销的管理办法。预算外收入全部进入了财政预算外专户。社会关注的城维费使用,每年都是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项目建设资金在指挥部设有专帐,财政局派会计管帐,资金跟着项目走,系统各单位的资金由财政直接对有关单位,不经过建设局。设立多年的建筑业联合会、勘察设计协会等财务相对独立,财政、审计、税务认可,运作及管理也是规范的。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纪律,我从没有做过用公款用于个人挥霍,更没有借个人生日、住院等名义受礼敛财的事。结合系统内发生的典型案例,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了反腐警示教育,进一步促进了廉政建设的落实。在工作和生活中,我没有利用职权为自己的配偶、子女和亲友谋私利。能够坚持原则,严格自律,尤其是在工程招投标上,我从不写条子、打招呼,没有批过一个工程。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任职以来,我为做好本职工作付出了积极的努力,但与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

(一)行业改革的步子不快。由于对建设工作如何转变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研究不够,而且缺少可以借鉴的经验,以致于瞻前顾后,求稳怕乱,使建设行业改革步伐迟缓。

(二)城镇建设管理水平不高。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有所偏颇,重建轻管的现象较为明显。城镇建设管理运用阶段性、突击性手段较多,而行之有效的长久性措施不足,与城镇发展速度和要求形成较大反差。

(三)建设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建设市场中不依照法定建设程序擅自开工、招投标中弄虚作假、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队伍违法转包挂靠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四)队伍班子建设求和疏管现象突出。在机关内部管理,尤其是对待班子成员的要求方面,过于考虑团结、疏于监督,致使个别成员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建设队伍的形象。

(五)财务制度执行的不够好。在财务管理上存在透明度不够,财务开支标准把关不严的问题。由于近年外地到十堰参观考察城镇建设的来宾十分频繁,接待任务大,造成招待费用过多等。

上述问题的存在,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重要原因还是我主观努力不够,在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上还存在不足:

一是学习不够。对邓小平理论、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业务知识系统钻研的少,对十堰建设的现实问题缺少深入的调研和思考。因此,不能很好地结合实际改革创新。

二是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往往忙于城区事务多,对县、市、乡镇检查、指导的少;对重点工程抓的多,对面上的工作过问的少;对工作布置的多,一抓到底的少。在工作方法上存在着对上主动汇报不够,内部沟通不够,对干部职工关心不够等问题。如在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由于思想政治工作没跟上,少数同志竞岗落选后有些想法,极个别同志还产生了怨恨情绪,对此我感到非常遗憾。

三是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方面,被动接受检查督导的多,主动请示汇报较少,法律、法规意识还不够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就如何顶住各方干扰,自觉依法行政还有差距。

六、整改措施

(一)加快知识更新,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素质。要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建设业务知识尤其是要加强WTO市场规则的学习,注重思维和领导方法的创新,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规划政府化、建设市场化、管理法制化的要求,努力探索符合十堰实际的建设发展之路。

(二)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民主监督是建设事业市场化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行业实际,切实加大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的执法力度,规范建设市场行为。

(三)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公仆意识。从狠抓制度落实入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切实通过典型事例,加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警钟长鸣,树立良好的廉政勤政形象。

(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要事项都必须通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上多汇报,对下多关心,对内多沟通,对外多协调,努力创造良好的内外工作环境,促进工作的开展。

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篇4

在市纠风办的指导下,结合政风行风评议部署,我局不折不扣地开展了民主评议工作,认真抓好各个环节。

(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机构人员

按照上级对评议工作的要求,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把评议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纳入了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及时召开了局办公会,专题研究和讨论了如何搞好评议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我局监察室根据通办发[20__]1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行风评议的实施意见,并将评议内容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单位。我们还到相关单位学习行风评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使我们的行评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加注重实效。由于组织健全,责任分明,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从而使我局的行风评议活动开展的扎扎实实,有条不紊。

(二)深入宣传发动,整体推进评议

通过多种方式方法扩大宣传范围,注重宣传效果,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积极性,让群众了解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了解评议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1、动员部署。局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对评议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要求把政风行风工作纳入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内容,作为系统工程抓;纳入廉政建设的整体安排,作为长期工作抓;纳入领导责任制,作为目标任务抓。各部门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普遍制定了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学习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广大职工认为开展评议工作,是对城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全面考评,可以及时找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进行整改提高,以更好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提高城管工作的公信力和知名度。

3、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以及简报、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我们把宣传工作贯彻于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与电视台、日报、大众网、党政信息网形成协作关系,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和内部简报宣传了我局的工作机制、工作作风和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有关事迹,在市级以上报刊发稿20余篇、电视台发稿10余条。局机关大院设置了政务公示栏,局大门显著位置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勇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城管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广泛征求意见,畅通评议渠道

1、印发《市城市管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函》共计份,分发给市直机关各单位、服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诚恳征求意见。

2、印发了《机关干部职工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表》,要求每个干部职工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查找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工作纪律、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写出自查自纠报告。

3、召开政风行风征求意见座谈会。我们结合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召开座谈会,相继召集服务企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大家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

4、“上街头、进社区”找差距、寻意见。组织局领导、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的负责同志共40余人先后分6批次走进市区街头、各住宅小区宣传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自查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就是要促进政风行风的根本转变,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局的各项工作职能,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好的服务通州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围绕这一目的,我们把查找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来抓。我局近年以来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客观方面的,也有主观方面的。

(一)人力、财力、执法装备与我们所承担的执法任务相比严重不足。执法经费、执法装备的不足也影响了我们执法的效果。

(二)规章制度的落实还有差距。我们制定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是在贯彻执行上与要求还有差距,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也不够,个别制度还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在实际中得到落实。

(三)工作质量和水平还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由于平时忙于具体业务工作,忽视政策法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更新,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二是政务公开透明度不高,职能职责、方针政策、工作效果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机关办事程序琐碎,给基层群众了解城管工作或前来办理业务带来不便。

(四)少数机关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存在一些薄弱问题。有的干部工作主动性、责任心不强;有的干部工作拖拉,办事效率不高;有的干部作风飘浮,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服务意识不强;有的干部说的多,干的少,对己宽,对别人严;有的干部缺乏扎实认真、雷厉风行的工作态度。

(五)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开展,城市管理的范围不仅仅局限在市容市貌方面,还包括规划、环保、工商等专业性较强的执法工作,而大多数执法人员以前没有接触过,面临着专业法律知识欠缺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对照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经过深入剖析,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有针对性地教育工作开展不够。

针对城市管理人员动态性较大这一特点,一般性学习教育多、专题教育少、道理讲的多、有针对性地解决深层次的问题少。由于思想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在业务工作中,职能不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二)创新意识不强、开拓精神不足。

一是满足现状、自我陶醉。部分干部职工认为城管局是“清水衙门”,而且近年来工作成绩不错,多次被评为省、南通市评为优秀单位、文明单位、先进单位,存在盲目乐观思想。二是强调客观因素多,克服困难勇气不足,工作中遇到矛盾和问题,往往从客观上找原因多,而从主观上找原因少,不能有效解决矛盾。因而,思想上产生畏难情绪。

(三)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信息化的普及,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城市管理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局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建立了网站,但网站的宣传力度不够,网上利用率不高。

三、工作打算

(一)研究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持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探索先进的执法规律、执法模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提炼群众经验,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摸索我市城管执法工作的执法规律、执法模式,强化学习研究,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管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坚持不懈,抓好执法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执法部门永恒的主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加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法队伍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现象,树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发挥好典型引路的作用。同时继续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城管人员执法水平,促进我市城管队伍的全面建设。

(三)积极协调,争取良好的工作效果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进行对接,争取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划清职能界限,防止出现执法空档。加大规章制度的贯彻力度,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队容风纪和日常办公秩序,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模式化,细化职责与分工,将每一项具体任务落实到人,明确标准和完成时限,使每一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达到更高的标准、争取更好的效果

(四)坚决执行局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规范

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篇5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明确工作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纲要》和《意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相比,任务还很艰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看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面临的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

(二)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纲要》的实施力度,认真落实《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实际,通过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等手段,着力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着力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规范城市建设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规范建筑、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法制培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四)推行法律知识测试和考察制度。拟任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并将考察结果作为是否任用的重要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要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统一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也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五)健全培训学习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的教学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行政复议人员要有专门的业务培训。

三、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六)完善住房城乡建设法规体系。通过制订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营造有利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法制环境。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加快立法进度,突出立法重点,优先解决住房保障、市场监管等方面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问题,及时修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七)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坚持依法立法,确保立法工作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内容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并与相关法规相协调。坚持科学立法,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顺应时展和形势变化的要求,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活力、有序与科学的统一。坚持民主立法,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论证的作用,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的诉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做好立法协调,积极构建与人大法律工作部门、政府法制部门和有关部门之间良好的工作联络机制和协商渠道,增强协调意识,提高协调能力,克服部门利益化倾向。

(八)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程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通过备案等手段违法设定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条件,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

(九)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健全规章和规范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做到与上位法不矛盾、不抵触,政策之间相互协调。严格执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备案审查监督。

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严格依法决策。行政决策要有法律依据,确保行政决策的主体、程序、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作用,作出重大决策前,法制部门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法律专家会审,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

(十一)健全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加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明确本部门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集体决策程序和办法,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对住房保障、城乡规划、房屋征收补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标准规范等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评估,实现风险可控。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十二)完善决策评估制度。定期通过各种途径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和社会效果进行调查和分析。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组织专家学者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对违法或不当的决策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解决当前市场监管中存在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以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秩序为目标,加强城乡规划、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节能减排、住房公积金、工程建设标准执行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规范公共服务,确保住房保障、市政公用等政策的落实,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基本住房保障功能。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外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健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体系,全面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水平。健全信用制度,加强对注册执业人员管理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狠抓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加大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力度,每年动态核查企业数不小于企业总数的5%。

(十四)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明确委托执法的依据、事项、权限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健全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坚持公正执法,对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过罚相当、不枉不纵。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依法细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坚持文明执法,注重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

(十五)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为迅速查处违法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行政执法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许可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行政执法责任。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完善和细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粗暴执法的,要依法追究责任。继续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的作用,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开展。

六、依法解决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确实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要告知申请人解决问题的途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决定、监督等工作环节,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深入调查了解案情,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复议纠错力度,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健全工作机构,充实行政复议人员,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审理。建立健全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备案制度,按照《关于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定期报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和行政复议案件分析报告。

(十八)完善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限时办结、及时反馈。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有效化解矛盾,把社会矛盾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做好群访人员的疏导和对缠访问题的处置。

(十九)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被诉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按照规定向法院提交做出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并依法参加庭审活动,重大行政案件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

七、强化行政监督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一)加强层级监督。加强对下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年向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书面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向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增强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城乡规划、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住房公积金、市政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和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资质资格审查等方面的执法监督。

(二十二)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办事公开。主动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推进办事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办事公开领域,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供依法行政保障

(二十三)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首长要对依法行政负总责,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明确每年度的工作重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确保依法行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四)加强理论研究和指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依法行政重大问题的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把握规律,解决问题。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召开研讨会、培训等形式,加强对下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宣传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篇6

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

自“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委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中心,以抓好普法宣传培训为基础,以强化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加大执法力度为突破口,努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加大查处违法建设案件力度,较好维护了建设法制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五五”普法开展情况

对开展“五五”普法活动,我委努力做到领导加强、有序推进、经费保障、重点抓实。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

为加强“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两个层次的领导机构:一是市建委成立了以市建委主任为组长,分管法制工作领导为副组长,所属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委法规科、人教科具体负责的工作机构;二是委属二级单位建立健全了以专门法制机构为主,以兼职人员为辅的普法班子。现委属市规划局、市环卫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监支队都设有法制机构,一般为2人,多的达4人。市建管办、市广告管理处等单位虽未设专门机构,但都指定有分管领导、兼管科室和工作人员。组织领导的到位,保证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展开。

(二)制定部门“五五”普法规划。为指导全市建设系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我委按省、市要求制订了《市建设系统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明确了普法对象,确定了普法内容,作出了整体部署,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展开发挥了指导作用。

(三)落实了普法年度实施计划。为把委“五五”普法规划落在实处,我委专门制订了《“五五”普法培训分年度实施计划》,对、、三个年度的普法时间安排、主题内容、授课人、参加人员、承办责任部门、培训机构等作出了具体安排,使整个普法活动有序展开。

(四)发挥专业培训机构作用。为提高“五五”普法质量,我委委托市城建培训中心负责具体普法宣讲活动。由于发挥了培训师资力量强、培训经验足、培训网络健全的专业优势,因而在普法活动的主题确定、重点把握与具体安排等方面都体现了职业培训的特点,收到专业化所带来的成效。

(五)把专家授课和部门负责人讲课结合起来。在“五五”普法宣讲中,我委对专业性较强的基本法律,如《物权法》、《行政复议法》等,特请长江大学的法律教授来主讲;对建设专业法规则指定各实施部门的主要领导来讲。如今年4月开展的《城乡规划法》宣讲,即请市规划局局长授课。由于强调了专门性与普通宣传的结合,因而收到较好的宣讲实效。此外,在培训中我委按需购买了《行政复议法释义》、《物权法释义》、《公务员法精讲》、《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学习资料,满足了广大干部普法学习的需要。今年3月,我委组织全系统公务员、推公人员和副县级以上干部共101人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法律知识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组织参加“市《监督法》知识竞赛”活动中,我委系统共570多人参加,并获得市人大颁发的“组织奖”。

(六)抓好对企业管理层的普法教育。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际,我委特邀58个基层企业的负责人召开学法座谈会,共同讨论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中面临的具体法律问题,同时邀请律师进行现场解答。在组织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培训时中,我委又把新《劳动合同法》列为必学内容之一,使400多名企业骨干及时受到新《劳动合同法》学习培训。

(七)抓好弱势群体的维权教育。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权益,在市城建培训中心展开的农民工岗位技能培训活动中,我们重点抓了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规的教育,以增强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几年来此类活动已举办26期,近多名农民工受到了维权普法培训。

(八)扩大社会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在《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湖北省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公布实施之际,我委都在《日报》、《晚报》、电视台进行专题宣传,包括刊登原文和发表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在连续几年的全国“12.4全国普法日”中,我委坚持组织市规划、市政园林、市容环卫、节能装饰、城监支队等部门在沙隆达广场设置宣传点,散发了一大批普法宣传资料。在《省市容环卫管理条例》实施之际,市环卫局、市城监支队出动宣传车46台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收到了一定的社会宣传效果。

(九)加大了《名城保护条例》宣传力度。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名城保护法律意识,在《日报》上连续发表了5个专版稿件,为国家名城网提供了约10多万字的文稿与图片;在《名城报》等刊物上发表了若干专文;为《历史文化名城专业规划》编制提供了约10多万字的历史资料;参与了《水文化》一书的编写,组织撰稿30多篇,较好地宣传了《名城保护条例》和《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二、依法治理情况

为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我委对所属各部门应承担的依法治理任务进行了部署。从目前完成情况来看,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地方规范性文件配套更加完善。近几年来,我委针对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中地方配套性规范文件少,缺乏程序性指导的问题,进一步抓好了地方规范性文件配套制订工作,相继完成了《市测绘管理办法》、《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四线”管理办法》、《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和上报工作。现前4个办法已经以市长令方式公布施行,使我市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总数达到18个,起到较好地法制保障作用。

(二)实施行政许可进一步规范。9月,我委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由委行政审批科统一负责规划、市政园林、环卫、建管、广告等8个具有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监督与协调工作。仅去年就受理行政许可承诺件734件,办结709件,接待咨询多人次。今年又按市法制办要求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再清理,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审批流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我委所有的审批事项、办理依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都将上墙公开,初步达到行政审批服务公开、透明、高效的目标。去年,市建委窗口被市里授予红旗窗口称号,5人被评为服务标兵。

(三)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前年,我委提请市政府组建了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去年又提请市政府组建了市户外广告审批委员会,使了各类专家在城市管理中拥有了发言权。在城南和草市两个污水厂bot项目招商中实行了招标制,委托国内著名的江苏现代咨询公司负责招商,使专家咨询的作用不断增强。在建设配套费减免方面,推行了行政办公会议事制,防止了减免权的滥用。在行政审批上完善了规划许可公众参与制和公示制,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不断深入。

(四)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规范部门执法行为,防止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在执法责任制方面抓住了四个重点:一是推行多主体执法制。我委提请市法制办公布了部分下属执法单位的主体执法资格,使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和市城监支队能以自己的名义执法,促成了自我约束,自我承担法律责任的执法机制的形成;二是规范执法委托关系。在构建委托执法关系时,由市建委主任分别与市建管办等4家单位的负责人签订执法委托书,明确了执法范围、内容和权限,推行了执法调查、审查和决定“三分离”制度,构建了互相支持,相互监督的执法关系;三是健全执法公示制。为接受社会监督,我委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部门责任、罚没标准、罚没执行情况等在建设网站上进行了全面的公示,公布了举报电话。现公众可直接在网上对我委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网站的日平均点击率达500多次。去年上半年就收到建议与批评200多条,绝大部分已被采纳。

(五)严格办理行政处罚事项。在行政执法中注意发挥一线部门的作用,重点把握了规划、建安、城监支队、市容环卫、市政园林和节能装饰等六个部门的执法。全系统仅去年就实施行政处罚立案485起,其中规划类__起、市政园林类10起、市容环卫类45起、建安类23起,公用事业类1起、城建监察类282起。从实施的情况来看做到了行政处罚“三分离”,如市城监支队推行的大队调查,法监科审核,支队领导签发处罚决定书制度。市规划局推行的分局调查,局法规科审核,局负责人签发处罚决定书制度,以及我委机关推行的受委托执法单位调查,委法规科审核,委领导签发处罚决定书制度等,通过严格执法程序,加强了对执法行为的制约,保证了执法行为的规范。

(六)加强了行政执法的监督。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我委已采取了多种途径:一是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凡我委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事项,都会及时在建设网上对违法单位、违规事由、处罚标准、处理结果等进行公示,以利社会监督;二是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投诉。去年以来我委坚持了由委机关领导带班,各科室负责人轮流在值班室接待群众访投诉制度,仅去年就接待来访75起。对群众的投诉随时责成相关部门处理,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加强了对下属部门的监管;三是坚持了“行风热线”监督制度。近几年来,我委积极参加了市广播电台的“行风热线”活动,在每月10日的上午,都派部门领导到广播电台与广大听众直接对话,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四是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工作人员一般性的违法违规,部门纪检负责人会及时采取约谈的方式打招呼,对严重的则坚决采取党纪政纪措施。如市规划局去年对执法违规的一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2人给予了行政处分;五是推行了执法绩效考核。从去年起,我委在全系统推行了绩效考核制度,将执法绩效考核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了年终考核目标。去年我委对市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局、市建管办、市城监支队等13个单位,以及委机关8个科室进行了执法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发挥了执法监督作用。

(六)主动协调与外部门的执法合作关系。针对城市地下水取用管理中我委初审权不能落实、地下水取用点盲目设置、排污费流失严重等方面的问题,我委约请市水利局联合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从取水行政审批的申请、审核、互相把关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界定,解决了过去两个部门管理行政行为无序的问题。为配合市防雷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我委与该部门共同出台了防雷项目报建、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规范了部门间的行政审批行为。

(七)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我委及所属执法单位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案件:一是做好行政复议的宣传工作。我委在办理具体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坚持做到了将复议机关、复议时限告知清楚,全年无一起因复议告知不明的案件发生。在接待复议申请人口头复议申请时,认真做好复议被申请人的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如去年在接待监利县公民要求撤销该县规划部门一起行政作为的复议时,由于及时进行了宣讲,使他们得到满意的答复,从而改变了复议请求;二是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和参加行政诉讼。去年我委及所属部门共依法参加4起行政复议案和2起行政诉讼案活动,其中3起复议都依法进行了答辩,现暂未定案;2起行政诉讼案依法出庭应诉,已判决胜诉。近几年来,我系统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尚未一起被复议撤销或判决败诉。

(八)制定了一若干规范依法行政制度。几年来,为规范全系统的行政活动,我委专门制发了《建设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规程》、《实施建设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设行政处罚工作规程》、《市城监支队执法综合试点方案》等一批基本的规范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市规划局等部门还结合部门特点制定了一批实施细则,从制度上保证了行政行为的规范。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在“五五”普法期间,我委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同样突出:

(一)学法风气还不浓。在学法活动中,还有部分的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特别是专业法的学习不重视,不积极,学法存在走过场,敷衍了事现象;

(二)对行政依法治理重点问题研究不够。在依法治理中,我委虽然抓住了一些重点和热点问题,但对形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尤其是从法制上应采取的对策等研究还不透,整改措施还有待加强;

(三)社会普法宣传力度不足。虽然抓住了“12.4”法制日宣传活动开展的契机,展开了一些面向社会的专业法宣传活动,但在长效宣传方面,尤其对广大市民沟通性的普法方面还显得力度不足;

(四)执法整体协调机制还有待建立,执法的力量还有待整合,执法的整体合力成效还不明显;

(五)有些部门行政不作为问题还比较突出,对群众反映较多的违章搭建、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执法还不够及时与彻底;

(六)行政许可审批方面,对关联事项的内部联合审批程序还有待改进,审批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

(七)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还不完善,有些部门负责人凭经验决策现象还比较普遍,法律顾问制度还有待进一步推广。

今后,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做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坚定推行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将重点抓好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重大事项专家咨询与专业机构制度的建立,防止盲目决策,违法决策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市规划、市容环卫、城监、建安等一线执法部门,建立符合部门特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解决好部门之间、部门内设机构之间、执法人员之间的责任明确问题;

(三)强化执法责任监督。将通过建立提请执法事项、执行成效反馈、执法事项备案等方式,加强对部门执法个案的监督,加重对违法执法责任人的追究力度;

(四)建立统一的市级诚信监管体制。将现有的规划、房地产、建安三大块诚信管理合并为统一的管理体,实现信息通报、行政处罚的统一联动;

(五)探索行政审批程序改革的新路子。将按照省、市对行政审批改革的新要求,在合并事项、缩短时限、提高服务满意度上再作探索,努力在行政审批管理方式上有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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