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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设施建设范例(3篇)

时间: 2024-05-13 栏目:公文范文

消防安全设施建设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设施;问题分析

一、前言

在人们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意识下,使建筑消防设施的安全性得以保障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我国在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中仍存在着很多的不足,那么建筑消防工程有哪些通病呢?在实际生活中又该如何对其进行完善呢?通过以下几点对此进行探索。

二、目前我国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状况

1.消防给水管网的不规范施工

现如今,我国在建筑消防设施施工中,消防给水管网没有严格根据方案和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完成以后,要对其进行强度和严密性的检查试验,实验的管道压力应为实际管道使用中的1.5倍,而且不能小于0.6MPa,强度上应该是在实验的压力下检查10min,压力的降幅不能大于0.05MPa,才能定为是合格的施工过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规范性的消防设施施工。

2.给水管道材质的不规范使用

消防给水系统中,为了安全保证,必须用钢管作为给水管道的材质原料,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仍有使用塑料材质作为给水管道的制作材料的现象,这是非常不规范、私自偷工减料的行为,如果塑料的消防管道在火灾中遭到损坏,水压和水流都达不到要求,在发生火灾时,就不能对事故作出应急反应,那就失去了其原本输送消防用水的本质作用,这样一来,消防设施形同摆设,则会给消防工作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不规范安置

国家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采用热镀锌钢管进行使用,仍有些管道材质和管道直径没有达到要求;在自动喷水系统安装过程中,没有按照国家规范进行安装:管径大于100mm时,应用法兰连接或沟槽式管方式连接,当管径不小于50mm时,每段配水管的防晃支架必须大于一个,管道方向变化时,应加设防晃支架,在实际操作中,施工人员并没有按照以上的要求,而进行性大量的焊接,还会产生对防晃支架不合理的使用。

4.消火栓系统的不合理设置

(1)镶嵌在墙内的消火栓没有设置支撑梁,导致箱门不方便开启;(2)消火栓箱和内部应有的附件没有检查,随意放置,导致消防设施的错误运用;(3)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随意进行改变,导致安装后出水方向不能与墙面形成垂直,或者消防栓周围留有的空间过于狭小,导致消防水带难以安装或者难于操作,影响实际的操作效率;(4)有些施工人员粗心大意的分不清楚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和地下式水泵接合器的安装,造成安装过程中的错按或二次安装;(5)有些建筑面积过大的结构比较复杂的建筑内只对最容易发生事故地区设置了消防栓,而忽视了对次于事故多发地带的地区进行消防设施的施工。

三、我国建筑消防设施施工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1.建筑消防设施的实际施工环节的不规范

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一般都是通过招标和投标进行筛选施工单位的,那么如果施工单位没有一定的施工经验和资质,并且为了追求工程的进度和其自身的经济效益,进行不规范的施工操作,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胡乱进行施工,达不到项目本应具有的安全标准,就会使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和功能没有了保证。

2.消防设施的施工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我国很多施工单位缺少建筑消防设施专业的施工人员,没有具备一定的消防设施施工技术,而是用非专业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任意降低消防设施施工标准,只在乎自身的经济利益,这样的施工只能应付表面,而不能使实际的消防设施得到应有的应用,施工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了消防设施施工的质量。

3.消防设施安装设计和施工规范的不完善

我国在施工监管中,仍然只能以原有相关行业的规范作为现如今的施工检查,没有建立健全的施工规范,使得我国在消防设施施工的过程中,没有相关规范作为施工依据,严重的制约了我国建筑消防设施的发展,只有加强监督管理,使施工单位没有利用规范漏洞进行不合格施工的机会。

4.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只在乎本身利益

建筑工程项目投资金额非常巨大,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那么施工单位总是把本身利益放在第一位,控制施工的成本,减少正常的工程资金的支出,以经济效益作为第一根本,忽略了施工的质量,采购不符合标准的低价位的施工材料和消防设备,给建筑留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5.消防设施竣工后验收人员的职业素质不高

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后,会有验收人员进行检查,但是验收人员一般都是做表面功夫,没有专业的检验方法,只是应付了事,这样不科学的检查手段根本不足以对工程进行有保证的质检,无法对安全有所保证。

四、优化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可行性办法

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有着以上几点根本性的问题,使得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不能达到国家的行业标准和规范,非常不利于建筑消防设施的发展,如何才能够使建筑消防设施的安全得以保障呢?以下列举优化建筑消防设施的几点可行性办法。

1.加大力度对消防法律、规范和消防安全意识的宣传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科技手段应用到我国的各个领域,那么在消防设施的安全上,也可以利用多种媒体进行消防安全意识的广泛宣传,增大消防法律及法规的关注度,了解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对消防设施安全予以广泛的重视,使全民关注并且对消防设施的安全进行监督,才能使我国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

2.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有效监督

我国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体制不健全的单位进行整顿,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不规范的消防设施施工进行严惩,不仅竣工后对其进行检查,还要在施工过程中对其进行定期的视察,对其使用的消防材料和设备进行规范化的检查,对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排除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做好日常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消防设施的安全给予最大程度的重视。

3.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力度

上面已经提及我国的消防设施施工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高低不等,那么对于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技术和实际操作中的安全操作等进行大力度的培

训是极为迫切和重要的,增加施工人员的消防知识,培养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素养,应该使其会利用更为科学的方法进行工程的施工,增强其安全意识,能够将安全责任进行到底,只有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才能够加快消防设施施工规范化的进度,完善整体施工水平,才能为人民建立出安全的建筑;

4.对消防设施的质量予以有效的控制

通过以上叙述的消防设施施工中所存在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把关,使消防系统更加科学合理,对于每个零配件的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加大对劣质产品的惩罚力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在实际施工中的重要作用,才能给予消防设施的安全最基本的保障。

5.将安全责任制度贯穿到工程的整个过程

安全作业对建筑消防的施工有着非常大的指导意义,所以更要把安全责任制贯穿到施工的全部过程中,要从开始的工程设计到施工、竣工以及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安全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实。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强化安全意识。

6.建立严格的、规范化的验收过程

在建筑设施的竣工后,会有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其进行检查,现如今我国在消防设施质量上有很多的不足之处,那么就要求监理单位等检查机构对消防设施施工进行更加严格的验收程序,要对施工的消防技术,消防设施的综合性能和消防设施基本材质的质量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化的审查,在审查中严格贯彻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对其进行最后阶段的检查,才能对消防设施的安全有更深层次的保障。

五、结束语

建筑消防设施是建筑物的重要构成部分,它本身的质量和安全对建筑的施工质量有着很大的影响,是建筑物防火灭火的主要保障,所以努力的提高消防设施的安全性能,能大大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使建筑物内的人员有着最大程度的安全保证,可见对于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通病研究,能为我国建筑消防设施的安全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对此的研究是有巨大现实意义的。

参考文献:

消防安全设施建设范文

关键词:高层消防验收常见问题

近些年,城市建设速度加快,高层建筑发展迅速。由于高层建筑火灾荷载大、扑救难度高,加之人员疏散较为困难,一旦发生较大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所以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凸显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通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公安消防机构等各个单位的相互协调与配合,将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消防安全发挥重要作用。笔者结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实践,对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探析。

1、片面理解高层建筑登高面有关规范条文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第4.1.7条规定: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m、进深大于4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根据此条规定,部分设计师片面的追求条文规定,即仅单纯地在高层民用建筑周边设置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面作为消防登高面,而没有从实战角度出发,处理好建筑立面形式与消防登高面之间、消防登高作业场地与周围环境及道路之间的关系。因此造成消防登高车无法抵达消防登高作业场地、消防登高车无法在消防登高作业场地进行作业、消防登高面无法保证消防登高车进行灭火救援等尴尬局面的大量出现。笔者认为设计者应同时考虑以下几个方面:①为便于消防登高车紧急施救,在登高面范围内应设置伸出建筑外的露台、阳台等,且在阳台或窗户外侧严禁设置钢制防盗护栏;②在消防登高面范围内建筑立面严禁设置大面积玻璃幕墙;③应按《高规》第4.3.1条规定设置消防车道,且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④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登高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2、塔式住宅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

在高层住宅建筑的设计中,建设单位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公摊面积,使户内建筑面积最大化,往往缩小了公共使用面积,尤其是两部剪刀楼梯之间分别设置前室、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分别设置前室的问题尤为突出。《高规》第6.1.2.3条规定: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而在条文解释中又说明,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两个楼梯口均开在了一个合用前室之内,这种设计不利于疏散,不能采用,更不能推广。在消防验收中往往出现“三室合一”的情况,即两部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合用一个前室。规范条文中未出现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规定,而且条文中也明确在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塔式住宅两部剪刀楼梯可以合用一个前室。这就给图纸审核、验收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对于此类问题的出现,如果再增加一个前室的话,就涉及了建筑结构的问题,尤其是验收时已经成型的建筑再对其进行结构和户型的改变,从实际的工作中来看,可能性不大。根据工程现场情况,本着投资小、易整改,最大限度地节省资源,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造:前室中两部剪刀楼梯的中间利用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这样使一个前室变为两个,消防电梯只与一部剪刀楼梯共用前室。封闭靠近住户一侧的剪刀楼梯的出口,使其开向住宅户门共同使用的短过道内,使过道具有扩大前室的功能,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①所有的住户和过道、楼梯间、电梯井,相邻的墙都是有足够厚度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具有防火墙的作用;②各住户之间的分户墙,有足够高的耐火极限;③住户开向走道的户门,都采用防火门,防火门都设有闭门器。

3、十二层至十八层单元式住宅消防电梯前室问题

《高规》第6.3.1.3条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应设消防电梯;《高规》第6.3.3.2条规定: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根据以上两条的规定,十二层至十八层单元式住宅消防电梯应设前室。在实际的工程设计、建设中,大多数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未单独设计前室而只设计了封闭楼梯间,其依据的条文是《高规》第6.2.3.2条: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为保证消防电梯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能够正常的使用,住户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安全,对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消防电梯前室做了如下考虑:①将直接开向前室的户门及管道井门全部设为防火门。②保证消防电梯前室的自然排烟或增设正压送风系统。

4、消防工程施工问题

由于当前建筑施工整体水平不高,致使消防工程随之出现一定的问题。如:有些施工队伍低价中标,为了赚取利润,暗地更改图纸,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影响建筑耐火性能。一些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喉、防火门、防火卷帘,以劣质次品充当合格品。有些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人员为临时雇用的队伍,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甚至层层低价转包,给工程带来重大火灾隐患。

5、结束语

高层建筑的防火重点在于设计初期的精细考虑,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的一丝不苟,才能保证建筑整体防火性能的稳定,为后期防火监督的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的稳定。

参考文献:

[1]沈希光.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分析[J].山西建筑,2007,33(26):214~215.

消防安全设施建设范文篇3

关键词:工程;重建;消防;管理;监督

0前言

4•14玉树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印发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了“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的目标。2011年是玉树灾后重建关键之年,对完成三年重建任务具有决定性意义,年内将完成全部农村住房和大部分城镇住房、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当前,大量灾后重建项目即将投入使用,灾后重建工程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随即会浮上水面。

1灾后重建工程交付使用后建筑消防设施运行面临的问题

1.1使用单位不懂得对援建方移交后的消防设施设备如何使用、管理。

按照“跨越二十年的”的重建标准,灾后重建工程较之灾前建设标准都比较高,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比较完备,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必须设置的消防设施一应俱全。因竣工移交时安装单位可能无法将相关的操作、维护、保养的知识向使用单位交底,使用单位人员得不到相应的培训,最终造成移交后的工程使用单位对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确使用。使用单位接收这些工程后,由于对消防设施设备缺乏管理经验,必然会造成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会管理的现象,甚至可能出现人为停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施损坏、丢失的现象。

1.2移交后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

灾后重建工程援建单位多来自外省,按国家建筑法规应履行的工程维保责任可能无法得到及时落实。同时,玉树缺乏相应的人力资源,没有经过培训的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更没有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鉴定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最终可能导致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纯粹瘫痪。

1.3部分重建工程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问题无法回避。

所有重建工程中,学校、医院这两类工程属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因此这些工程一旦竣工,工程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问题可能会无法避免地出现。尤其是学校,新学年开学时间是确定的,工程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极易被忽视,只要教学功能能够实现就行。

2如何解决灾后重建工程交付使用后建筑消防设施运行面临的问题

2.1重建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涉及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的责任主体为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因此,灾后重建指挥机关和住建部门应督促工程建设方及时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尽力杜绝“未审先建”和“未验先用”的现象。同时通过他们督促各项重建工程落实工程四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除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施工期间消防安全外,应着力保证工程消防设施的设置、施工、安装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2.2重建工程竣工移交时应向使用管理单位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

重建工程竣工并通过整体验收和各项专项验收后,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援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向使用管理单位全面移交工程审批资料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资料、培训使用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其中,参加技术交底的施工单位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涉及到同一工程有多个使用单位时,各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固定资产管理人均应参加技术交底。

2.3明确重建工程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主体,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2.3.1明确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主体。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应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全部或局部转让时,应由建筑产权单位向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保证每个时期、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

2.3.2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或维护保养企业签定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检测机构检测发现的故障,以保证消防设施长期处于可靠、准确、灵敏的运行状态。

2.3.2.1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制度。

重建工程的使用管理者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中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3.2.2及时消除隐患、故障。

对自检、技术检测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该建筑物的拥有者或使用单位必须予以解决和整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此负法律责任。

2.4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保证持证上岗。

维护管理人员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懂消防设施方面的专业技术,是导致维护保养效果差的一个主要原因。首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加大对重建工程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教育。其次,对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根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培训教育,全面开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现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管理持证上岗。

3结语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我们必须从规范维护中介行为、健全维护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三方面对消防设施维护现状进行改善。随着社会技术的进步,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本身的技术水平也必将越来越高,只要在维护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过程中,做到“硬件过硬”、“软件不软”,并辅之以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培育正规健康的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市场,解决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难的问题,保证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良好的运行状态和可靠性能,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必将发挥其最大功效,担负起建筑防灾的重任。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印发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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