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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论文(6篇)

时间: 2024-01-02 栏目:公文范文

互联网论文篇1

成功的思想政治教育不仅是师生间思想的互动和交流,更应该是情感的交融和契合。受客观条件的限制,课堂上有限的时间和空间限制了师生间情感的交流,但是利用移动互联网进行沟通就可以打破时空限制,避免面对面交流的尴尬,师生之间可以敞开心扉,有效答疑解惑。移动互联网的虚拟性、隐蔽性可以打消学生倾诉过程中存在的顾虑,他们可以针对热点问题、敏感问题畅所欲言,表达内心真实的想法。对于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启齿的一些困难和疑惑,也可以尽情倾诉,排解心理压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以通过微博、微信、QQ、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学生交流,适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对学生进行疏导和帮扶,组织讨论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移动互联网背景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新挑战

1.移动互联网增加了育人环境的复杂性和不可控性。移动互联网环境下,高校教育空间更加开放,不再局限于教室或者以电脑为终端的互联网,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元和自由。但同时,学生受到不良信息影响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监管难度远远大于传统互联网,这就增加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另外,作为一种便携式移动网络工具,移动互联网比以电脑为终端的互联网更加自由,学生的自主选择性更强,网络安全不可控因素增多,加重了网络问题社会化和社会问题网络化。

2.移动互联网对大学生群体产生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首先,大学生难以辨别飞速增长的信息的真伪,容易造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混乱。移动互联网信息的传播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打破了国家和地域的界限,减少了意识形态的差异,不同的文化、思想、政治观念激烈碰撞、交融,尤其是一些西方国家利用网络对中国进行和平演变的图谋从来没有停止过,这些都对青少年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造成不良影响,严重阻碍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顺利展开。其次,日益便捷的网络增强了大学生学习的惰性,影响了课堂学习效果,妨碍了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移动互联网的便捷性纵容了大学生学习自控性差的弱点,部分学生上课只带一部手机,随时上网看小说、看视频等,影响学习效果;课后沉迷于网络、游戏等虚拟世界,造成了时间、精力和金钱的过度浪费;需要提交作业时,越来越多的学生在网上下载现成的资源,自己不思考、不动手,难以深入学习专业知识,这增加了大学生学习的惰性,长此以往必将遏制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再次,网络信息良莠不齐,信息垃圾污染大学生的心灵,容易诱发心理问题。网络上充斥的暴力、色情、迷信等垃圾信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给大学生带来感官上的影响,而大学生又处于健康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极易受到负面信息的影响,甚至形成扭曲性格。最后,过量的信息影响了大学生的日常生活。移动互联网快捷的信息传递使各种网络诈骗、手机短信诈骗更加猖狂,影响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移动互联网使大学生回避现实的沟通而更倾向于虚拟沟通,严重影响了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导致人际关系淡漠;移动互联网使上网不受时空限制,严重损害了大学生的身体健康,荒废了学业。

三、移动互联网背景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策略

1.探索基于移动互联网平台的思想政治课理论教学新方式。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教师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功能,探索新的理论教学方式,增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比如提出社会热点或焦点问题,开展案例教学,增强教学的时代感、新鲜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师生可以通过手机网络进行即时互动,共同获取与课程相关的背景资料;进行课堂知识竞赛,巩固学生所学知识,教师掌握教学效果;创建思政课教学QQ群,进行课后互动,弥补课堂教学时间和空间的局限,与课堂教学相得益彰。在多年的教学中,笔者一直实行新闻播报法,学生自己充当新闻播音员、解说员或记者,向大家播报新闻资讯、讲解新闻事件和人物事迹、分析新闻现象等,学生播报并评论之后,教师给予客观、准确的点评和总结。在此过程中,无论是教师还是参与播报的学生,都会利用移动互联网完成信息的搜集和整理、人员的联系、材料的传输等,充分发挥了移动互联网的优势,增强了课程的吸引力和学生参与课堂的主动性。

2.拓展基于移动互联网平台的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新途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要求高校“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既重视课堂教育,又注重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应仅仅满足于课堂上的理论灌输,而应该探索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环节,开展积极向上、活泼健康的活动,由单一课堂向学校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结合转变,增强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比如围绕鲜明主题或重要事件举行手机摄影大赛和作品展示活动;开辟网上旅游,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虚拟体验,让学生了解相关历史与现状。在学生进行虚拟体验后,组织学生集体或自主进行实地参观,这样可有效避免随意参观的盲目性,提高教育效果。

3.构建基于移动互联网平台的校园网络文化体系。目前,许多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站由于受到诸多客观因素的限制,存在内容单调、实用性不强的弊端,造成网站鲜有问津、空壳运转的现象,但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成熟为我们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网站吸引力带来了新契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该积极发挥移动互联网的独特优势,尽力迎合大学生的表达方式和接受习惯,用新颖的信息沟通方式吸引广大学生,用积极健康的校园网络文化丰富大学生的业余生活,建设基于移动互联网平台的学生“文化家园”和“心灵驿站”,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网站可以借鉴商业网站的做法,增加大学生感兴趣的、实用性较强的板块;为广大学生提供时事信息、学习指导、成才咨询等服务;在网站上展览和评比优秀的学术报告、多彩的学生活动及社会实践成果等,使学生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资源,了解国情,认识社会。

互联网论文篇2

新一代特别是“90后”和“00后”。他们是在互联网下长大的,相对与“70后”、“80后”在电视机前长大的一代,他们的思维更活跃,对新技术的使用能力和新知识的接受能力更强,甚至可以到了无师自通的境界。因而,知识面也更宽。为什么老年人会觉得现在的小孩怎么什么都懂?这一切都来源于网络的神奇世界。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学习方式,也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在新一代充满互联网思维的人面前,我们若不懂互联网思维,不用互联网思维来干预和设计我们的人才培养工作,就无法适应和抓住现在、把握未来。有人把现在叫做“新个人主义时代”,也有人说是“后喻时代”,在这个时代的背景下,人才培养模式已经悄然发生着转变。玛格丽特•米德在《文化与承诺》一书中写到,随着文化的进化,人们要面对从“前喻文化”向“后喻文化”的转变,前喻文化指的是,晚辈向长辈学习;而后喻文化则是,长辈反过来向晚辈学习[3]。“50后”、“60后”可能永远也搞不懂“植物大战僵尸”、“愤怒的小鸟”、“飞机大战”,而为了安装一个APP应用,他们还要向自己的孩子请教。就像米德所说的,在不久以前,老一代可以毫无愧色地训斥年轻一代:“你应该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我曾年轻过,而你却未老过。”但是现在的年轻一代却能够理直气壮地回答:“在今天这个世界上,我是年轻的,且正年轻,而你却从未年轻过,并且永远不可能再年轻。”原因就是因为:你不懂互联网。因此,广播电视人才的培养亦必须跟上时代的节奏。

2用互联网思维来培养人才是顺应全媒体时代的需要

面对互联网上长大的一代,面对处处需要互联网思维的企业,学校的人才培养必须转换思路,用互联网思维改变已有的人才培养模式。刚刚成立的万达大学(这是一个专门培养企业人才的企业大学)的赵克欣副院长面对媒体的采访回答说,如今要想做好企业大学、人才培养,“互联网是标配”,很是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互联网思维到底是什么?作为一个尚处于进行时态的管理概念,难以盖棺定论。但是它至少意味着开放的平台、用户至上、信息交互、知识分享等重要原则。中国传媒大学的胡正荣教授认为互联网思维就是八个字“用户为先、开放分享”。互联网思维的关键是用户为先,用户至上。作为培养学生的高校,它的产品是什么?毋庸置疑:学生。而接收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就是用户。如何培养学生,即生产什么样的产品(已经不能用合格与不合格来体现,而是受不受欢迎来衡量)。围绕用人单位来思考、制定培养学生的方式方法才是王道。如今,是个互联网+的时代,无论是什么行业,如果不和互联网发生关系,必然是走不出困境。马化腾2014年说过这样一段话“互联网+是个趋势,加的是传统的各行各业。过去的十几年,互联网的发展很清楚地显示了这一特点:加媒体产生网络媒体,对传统媒体影响很大;加娱乐产生网络游戏;加零售产生电子商务,现在已经很大。最近,互联网金融非常热,互联网将让金融变得更有效率,更好地为经济服务,符合‘普惠金融’的精神[4]。”虽然高校培养学生不是直接做产品经营,用“互联网+”不可能有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体现,但是,在相对的时间里也是很快能见效的。学校的长久发展却是不得不考虑的。因此,用互联网思维来重新规划和改变人才培养的方式才是强校之策。

3用互联网思维来培养人才是顺应“慕课”时代到来的需要

“慕课”就是互联网在线课堂教学,这种教学模式本身就是互联网的产物。它要求教学者和学习者都要能熟悉并使用互联网,当然更要有互联网的思维。高等教育在探索教学改革方面,关注更多的是由教转到学的改革和人才培养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互联网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应用冲击着以传统的讲授为主的教学方式。“慕课”利用现在的互联网、移动通讯、无线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发出课程信息(微博、微信),可以有几万、几十万,甚至更多人在瞬间获得这些信息,知识的传递或师生间的互动可以瞬间完成。“慕课”教学的主要特点是教学内容的自主性、快捷性、互动性及传播的广泛性,改变了过去的传统团体传播为大众传播的方式,课堂教学的传播方式进行了创新,这对于教学效率的提高是显而易见的。作为培养将来进行大众传播人才的高校和高校的老师在“慕课”浪潮到来的今天,促进了高校课程改革和创新,在以学为中心的教学方式下能够激发学生创新热情,以满足学生创新的欲求,也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尝试。利用互联网的“慕课”进行教学是广播电视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

4互联网思维的人才培养途径

4.1从理念上进行思维的转换

人才培养的思维转换关键在于要建立以用户(用人单位)为中心的培养理念。过去那种以我为中心的培养模式和理念已经不能适应了。现在,我们更需要强调“用户”的观念,研究用户的人才需求标准和使用情况,寻找人才培养与企业(用户)需求的结合点。学会用新媒体的互动手段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反馈用人情况。人才培养的思维转换还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时代的大数据功能。麦可思的调查是数据,但是,遍布于网络的各类即时的返馈与互动信息和终端的使用情况,都是我们调整培养人才模式的依据。思维转换先要掌握用户。

4.2从课程的设计和授课方式上进行调整

传统的课程设计已经不能满足学生对专业知识的高效获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传统的专业核心课程中基本上是以电视摄像、编辑、导演、制作、采访、专题片创作、微电影(微剧)创作等为主。这些课程虽然说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重要技能,但是随着信息时代、特别是大数据的时代到来,互联网时代的如微信传播与营销的策略、互联网思维等内容都没有任何涉及。这无论如何都无法满足互联网前长大的一代的需求,也不能跟上互联网时代的发展需要。还有就是课程的授课方式还是以传统为主。互联网的互动交互性和分享性特点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未有体现。可以适当规定课程选修必须修一门或两门“慕课”,并在保证学生学科基础的夯实基础上,适时的开设如手机媒体、媒介融合、多能记者素养训练等课程。

4.3从师资知识结构提升方面进行调整

现代课堂中传统的师生关系已经发生变化。课堂内学生随时有可能给老师提出对或错,因为,他们懂得。老师由于年纪的关系不懂。老师关注的更多的是过去的,对于新生的知识接受没有学生快,由于人文社科知识的自我接受能力程度比自然科学高。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和发展给学生获取人文社会科学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平台。终端的多样化更是加快了这个步伐,也扩大了了解社科知识的人群面。一个2岁的孩子会熟练的使用apaid。现代信息技术甚至可以做到无师自通,而不少老师特别是年龄较大的老师,对新技术的掌握相对较慢,有的甚至不会使用。目前,高校不开微博的老师很多,没有或者不会使用微信的老师也是大有人在。而这些互联网时代的新的传播媒介是我们了解信息,扩大知识,学习、交流的好平台。在学生们运用自如的情势下,老师是不是out,能不能和学生有“共同语言”,无代沟?这些都是我们面临的实际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因此,老师对现代信息技术的了解、熟悉和运用时当务之急。学校应该鼓励和出台政策和措施,鼓励老师积极面对新媒体,从容应对新媒体,并达到能够得心应手使用新媒体的目的。

4.4建立与企业互动和循环的用人评价体制,让线下的用人效果在线上得到体现

互联网论文篇3

[关键词]网络新闻定义影响未来

自从1994年中国开始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中国网民的数量8年多来一直在飞速增长。据第十二次CNNIC调查结果显示,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我国的上网用户总人数为6800万人,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8.5%。①网络新闻自然开始倍受关注,从9.11事件到伊拉克战争,从SARS危机到“神五”登空,网络新闻因具有资源共享、传播迅速、不受时空限制和交互性等特性而异军突起,日益成为人们获得消息的重要方式,也在真正意义上体现了“新闻”的“舆论监督”。孙志刚事件发生后,正是由于网络的传播与网民的参与讨论使得舆论迅速扩大,为收容遣送制度的改革发挥了积极影响……然而与此同时,网络新闻也向媒体的公信力、人们传统的伦理道德……发起了挑战。网络新闻的未来如何?可以用尼葛洛庞帝的话回答:“预测未来的最好办法就是把它创造出来。”②这就需要当代人对网络新闻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预见网络新闻的未来,并科学地构建网络新闻的发展蓝图。

一、网络新闻定义的探讨。

“网络新闻”也像学术界的其它名词一样,对它的定义也是众说并存。

网络新闻是指传受基于Internet的新闻信息——具体来说,它是任何传送者通过Internet或再,而任何接受者通过Internet视听、下载、交互或传播的新闻信息。定义者并不排除网络新闻可以是广播、电视、报纸等其他传统媒介,乃至任何非媒介机构(媒体)的个体依托Internet而的新闻。③

在互联网页面上流动的有关事件的信息。网络新闻与传统媒体诸如报纸、广播和电视的新闻相区别的特点在于及时性、滚动性、匿名性、超时空和超文本链接。④

刘京林认为,网络新闻至今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但是有人总结了这样两种说法:1.网络新闻是指在互联网上利用网络技术和网络功能对新近发生的事实所做的多媒体、全方位的报道;2.网络新闻指通过互联网传播的新闻,其途径可以是万维网网站、新闻组、邮件列表、公告板(BBS)、网络寻呼等手段的单一使用和复合使用,其者(指首发)、转发者可以是任何机构也可以是任何人。⑤

从新闻学理论的角度来说,所谓网络新闻就是指各种机构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利用网络技术和网络功能对最新发生、发现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⑥

……

事实上,既然难于给网络新闻下一个大家都公认的权威的概念,但同时又难于现有的种种概念,那么这些概念所描述的网络新闻的范畴都完全可以在学术研究或实践中作为网络新闻的限定。

二、网络新闻的主要影响。

第一,网络新闻的发展,具体地说是网络虚假新闻的泛滥,使媒体的公信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对张国荣之死的真实报道竟然遭遇质疑。2003年4月1日傍晚,著名香港艺人张国荣跳楼身亡,大多数受众最早在网上得知了这一消息。当晚,不少网民打电话到网站询问:“这是真的吗?是不是一个玩笑?”⑦网民对这条真新闻的质疑,缘于前不久另一条特大假新闻对网民的愚弄:3月29日中午,一则“盖茨被暗杀”的新闻被国内几家门户网站纷纷转载,并快速传播,一时间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大事”。最终核实,此消息为假,实为一场闹剧。一段时间以来,网络假新闻一再出现,“北大校花誓夺世界选美皇后”等假新闻仍让人记忆犹新。最近,随着“盖茨被暗杀”这样的超级假新闻的出现,网络新闻的信任危机也更加凸显出来。

很显然,是虚假新闻导致了网络媒体公信力的危机,而导致虚假网络新闻泛滥的原因则是多方面的,但从总体来说,主要有来自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可以暂且称其为主观虚假与客观虚假。从主观方面来讲,主要是新闻者或是受经济利益(或者是其它利益)的驱使,或是出于某种原因搞恶作剧而有意地假新闻。非典期间有人搞恶作剧,在网上消息说北京的非典有如何如何厉害,北京要封城了……非典病毒是美国的生化武器……等等都是这一类的例子。从客观的方面来说,造成虚假新闻(在中国)大量存在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国的大部分的网站都没有采访权,所以这些网站要新闻就不得不从别处转载,而又由于受到多种条件的限制无法及时核实新闻的真实性。要解决新闻虚假的问题,关键是要把好新闻的“口”,再确切地说,就是要规范网络媒体,提高其工作者的素质,包括专业素质、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对于非媒体的新闻者,只能靠加强网络新闻法规来约束之。

但同时也要明确,虚假新闻并不是网络新闻带给新闻界的,也就是说不是网络新闻导致了虚假新闻,在网络新闻产生以前,传统媒体中已经出现了虚假新闻,只是网络为虚假新闻提供了更为便利的传播途径而已。也应该意识到,网络虚假新闻的泛滥不仅会影响网络媒体的公信力,也会影响到传统媒体的公信力,所以新闻打“假”,提升媒体的公信力已经刻不容缓。

第二,网络新闻的泛“黄”现象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使得民众的道德水准下降。

在如今的许多网站里,黄色新闻似乎一直在唱“主角”,包括一些门户网站也在不遗余力地推动着“黄色事业”的“发展”,有时甚至是无孔不入地黄色新闻。经常上网的人会发现,有时黄色新闻会像变魔术似的自己弹出来,设想,此时浏览网页的是一成年人,可能不经浏览或者以健康的心态浏览完毕后将网页关闭,也许对他不会有什么坏的影响:但如果此时浏览者恰恰是一未成年人或恰恰是一心理不健康的人,那后果如何?不难想象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与色情有关的犯罪事件面众了。所以黄色新闻的泛滥直接影响了民众的道德水准,不利于社会和家庭的安定,更不利于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产生黄色新闻的主要原因还是“赚眼球”的问题,因为赚到了眼球就意味着赚到了点击率,而点击率在一定意义上就是钱。就是因为“钱”的问题,许多新闻者不再顾及新闻后的社会影响……

要想铲除网络黄色新闻的根源,从根本上说也得严格控制新闻的“口”,不仅要抓好媒体新闻的“口”,还要抓好非媒体新闻的“口”,做好这一切仍然需要网络新闻法规的完善,同时一方面要提高新闻工作者的素质,另一方面要提高民众的道德素养。这样看来,消灭黄色新闻已经不仅仅是新闻界自己的事情,它需要受众于社会的共同努力。

在这里仍然需要明确的一点是,黄色新闻也不是网络新闻带来的,同样地,网络只是为黄色新闻的传播提供了一种方便于传统媒体的途径而已。从这种意义上说,反对黄色新闻的泛滥是各种媒体共同的事,而尤其要注意网络媒体的把关。

第三,网络新闻使传统媒体的新闻受到冲击,传统媒体不得不考虑自身今后的生存问题。

先看一下各种媒体在传播新闻时所表现出的自身特点。

报纸是通过调动受众的视觉器官来传播新闻信息,由于其便于保存,所以受众的浏览、阅读较少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地反复阅读。但事实上某一份报纸的传阅范围极其有限,覆盖面很窄。

广播则是通过调动受众的听觉器官来传播新闻信息,它强调受众的收听必须是线性的,必须按照节目的安排顺序来收听节目,而且广播新闻严格地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只能在固定的某一时间收听某一新闻:必须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才能收听到某台的新闻,难于倒检索。同时,广播新闻难于保存,也难于令受众认真专注地收听。

电视作为今天的主流媒体,具有声画结合的优点,同时调动了受众的听觉与视觉器官,比报纸与广播都具有传播新闻的优势。但它的缺陷也是不容置疑的,线性传播的特点使得观众只能按媒体的时间表收看自己感兴趣的新闻,同样的,电视新闻的传播也受到空间(地域)的限制,还有,电视新闻也是不利于保存、倒检索的。

虽然网络新闻存在如第一、第二所述的缺点,但不得不承认网络在传播新闻方面也有传统媒体不能比的优越性。

网络新闻可以同时调动受众的视觉、听觉,不仅可以像报纸一样实时的新闻图片、新闻文字内容,像广播一样向受众播送新闻,而且可以像电视一样播放活动的视频新闻(大多是电视新闻的网络版)。

网络新闻的优点还表现在网络新闻完全打破了时间与空间的界限,覆盖面非常广,只要在地球上有INTERNET的地方,受众就可以上网浏览国内国际的新闻,这些新闻可以是当天的,也可以是多天前的,甚至可以是一年前的……网络将倒检索新闻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至;网络新闻也是利于保存的,只要会基本的电脑操作就可以保存感兴趣的新闻。

另外,网络新闻的一个突出的优点是,使新闻的反馈机制真正成熟起来。受众在浏览完新闻后,只要在其后轻轻点一下鼠标,便可留言发表评论(读者意见),即使有的新闻在时没有设“读者评论”等类似的按钮,受众也可以通过发E-MAIL等简单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新闻的媒体。这种快速的反馈机制是传统媒体不能比的。反馈机制的成熟在一定意义上说更有利于媒体根据反馈得来的信息进行业务方面的调整,从而更有效地传播新闻。

提到快速,网络新闻的时效性也是远远大于传统媒体的。这一优点已在对SARS事件、美伊战争、神五升空等的网络新闻报道中凸显了出来。从对SARS事件、美伊战争、神五升空等的报道还可以看出网络新闻的另外一个优势,那就是善于对重大的新闻事件进行跟踪连续快速地报道。

最后,网络新闻的优势还体现在其信息的海量性、改变了在传统媒体中受众的被动地位——传统媒体是将信息推给受众,而网络使得受众可以自主地将所需的新闻拉出来……

从以上的比较可以明显看出,网络在传播新闻方面,不仅吸纳了传统媒体的优点,而且还有自身独特的优点(这些优势是传统媒体没有的)。每有新的传播媒介诞生,都会有“狼来了”的呼喊声,但每次都是虚惊一场,结果都是多种媒介共存。这次,网络的出现,传统媒体同样受到了“狼来了”的惊扰,但最终的结果如何,是网络取代电视、广播、报纸,还是网络昙花一现就销声匿迹,还是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共存共荣?所有这些都是对传统媒体的挑战,事实上决定结果的不仅是这些媒体本身的发展状况,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也是制约这一结果的重要因素。

三、网络新闻的未来。

网络新闻的未来怎样,没有人能够做出准确的回答,但可以对它的未来进行预测(在尊重科学的基础上进行预测)。以下是网络新闻发展的几种可能趋势(只代表笔者个人的观点)。

第一,网络新闻媒体将与传统媒体加强互动与合作。

这在非典的非常时期已经初见端倪,“非典”影响了人们的出行,报纸的到达率大大降低,传播作用也大打折扣。而电视和网站作为户内媒体的首选,无疑成为非典时期的绝对主角。在共同争夺观众眼球的同时,网站和电视台都非常清楚彼此的优劣势——电视媒体的易用性和网络媒体的互动性。一些背靠电视媒体的网站已经在尝试将这两种优势合而为一。一方面,电视台在尽量发挥自己在视频信号方面的资源优势,借据电视直播优势,央视国际网站的流量在这非常时期得到了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多数电视栏目受到户外采编受阻的影响,主动与网络媒体开展互动合作,并且大量引用网络媒体的新闻源。“非典”使得电视媒体与网络媒体的互动协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如今报纸的网络版、网络广播等等的出现也是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互动的一种表现……如此迹象表明,将来的某一天,我们一打开电脑便可以同时看电视、听广播并不是梦想。

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互动与合作,不仅可以充分利用有限的新闻资源,而且还有利于不同媒体尽可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优化内部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网络新闻实行收费制度。

如今,网络新闻的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不同新闻网站对同一事件的报道经常“撞车”,原因主要是,一方面,许多网站没有新闻采访权,所以只好转载其它网站的新闻;另一方面,就是受利益的驱使,“剽窃”别人的劳动果实。事实上,不仅是新闻网站之间存在不负责的互相转载现象,传统媒体尤其是报纸从网络上转载的新闻也越来越多,关键问题是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注明是转载的性质。这样,从小的方面讲,会影响媒体的业务水平(尤其影响新闻的真实性),滋生新闻工作者的懈怠作风;从大的方面讲,这是一种侵犯版权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对网络新闻实行收费,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剽窃的行为,减少同质化现象,又可以较为有效地保护新闻作品的版权。

但至于网络新闻的收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则很难预测。以现在中国正极力推广的数字付费电视为例,中国老百姓自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接触电视以来,就是在免费地收看电视节目,“免费的午餐”已经深入民心,即使到有了有线电视后,有经济条件的受众只要付少量的钱就可收看到几十个频道,而数字付费电视虽然具有图像清晰等等的优点,但在推广上却连连受阻。原因可能是:受众对收费在心理上会有很大的障碍;大多数受众的经济能力不能承受机顶盒的费用;受众的文化发展水平也在制约着他们对这一新事物的认识水平,可以理解为:并不是数字付费电视不好,并不是经济能力不允许,而是受众无法理解数字付费电视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所以网络新闻的收费可以以电视收费为鉴,如果收费也要寻找成熟的时机——要纵观整个收费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状况;否则可能会自掘坟墓。

第三,网络新闻可能会成为受众获取新闻的主要渠道。

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我国的上网用户总人数为6800万人,如果乐观地看待这个数字,将来网民数量的大量增长是很有空间的(中国有13多亿人,将来上网用户的增加量大约在1300000000—68000000左右)。设想,如果中国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大部分受众都有经济能力购买电脑,同时大部分受众都掌握了一些基本的电脑操作技巧(现在许多青少年从小学开始就在学校学习电脑,为将来电脑的普及创造了条件),全民文化水平也有了一定的高度,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新闻借助技术的平台,一旦实现了集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的形态于一身的转变,就会使网络新闻成为受众获取新闻的主要渠道。

这一设想的实现有可能需要十年、有可能需要五十年……它更多地受制于客观环境。

综上所述,网络新闻的产生给人类带来了困惑,也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它要走向成熟还需要走过漫漫长路。

互联网论文篇4

一、“互联网+”催化新兴产业发展

经济数据显示,到2015年第一季度为止,我国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比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通讯器材消费同比增长38%;全国网上服务和商品零售额达7607亿元,同比增长41.3%。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互联网以及相关产业正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的主力军。去年,TCL提出“智能+互联网”战略与“互联网+”不谋而合,经过一年的战略发展,TCL市值翻了一倍有余。2014年TCL手机出货量7348万台,成为全球手机出货量第5的企业。2014年TCL集团全年营收超千亿元,净利增长近5成,成为传统企业转换经营理念、拥抱互联网成功转型升级的榜样。

二、跨界合作催生无限创新可能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还未发生根本的改变,运用“互联网+”来推动优势传统产业可持续发展,推动网络和产业之间的融合形成新的价值链、产业链、新的服务模式和业态是最关键的。以大家最为熟知的医院为例,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信息不对称,看病难、就医难一直是大难题。当医疗遇上互联网时,情况就发生了很大的转变。通过互联网和医院的跨界合作,整合医疗资源和信息,便捷患者。病患可以直接使用智能手机获取基本医疗服务:挂号、缴费、查看检查报告等,除了诊断和治疗其他都可以在线上完成。医疗与互联网的融合产生了无限创新可能,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已经意识到“互联网+”的可能性和重要性,未来“互联网+医疗”的市场潜力非常大。

三、“互联网+”时代企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一)尚未形成统一的管理理念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没有企业管理;改革开放后,有了企业管理但是还没有管理的理论,我国的管理理论基本都是学习西方国家的。然而,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强调的是“以用户为中心”,能够满足用户需求的就能赢得客户、赢得市场。目前,还没有成熟的管理理念可以用来借鉴,很多企业仍然是自我为中心的,进行企业的运营,尚未形成适合互联网思维的管理理念。

(三)传统的组织架构

我国一大部分的企业的组织架构,仍然是按照传统的金字塔多层级的模式,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提高,互联网思维的不断进步,传统的组织架构已经不足以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在传统的组织架构中,信息的传递很缓慢,工作效率低下,对于市场变化的应变能力很差,很难形成战略优势。

(四)传统的管理模式

在我国的基本国情环境下,很多企业都是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企业的改革与创新受到不同程度的约束,使得企业管理在各个方面的创新都受到制约。企业原来的传统的营销模式就是广告,只是通过广告把信息出去,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然而,处于互联网的背景下,顾客所需的信息都可以从网上查到,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应对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的形势。(四)滞后的人才管理在大部分的企业中,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就是严格的对员工进行监督与控制,是对员工不信任的体现。主要表现为管理的集权,对员工进行外在的严格管理与控制,然而,这是不利于员工素质不断提高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对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有很大的影响。促进企业人力资源改革,增强企业人力资源的工作自,提高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重视度。因此,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是非常有必要的,重视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信任员工,同时给与适当的授权。

四、“互联网+”时代企业管理创新的有效策略

(一)管理理念创新

传统的管理理念,管理者都是以厂商、产品为中心,追求大规模的生产,形成低成本优势。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企业的生存及其竞争优势,更多的是取决于顾客,而顾客的需求正日益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的特点。因此,企业必须对管理理念进行创新,理念的创新是企业管理创新的发端。在“互联网+”的时代,新的理念要满足协同、共赢、开放、融合的时代要求,真正意义上地,向以顾客为导向转变,实现新兴商业生态系统的有效发展。

(二)管理组织创新

传统的组织架构,是金字塔式的,依靠一层层的信息传递到一线员工,沟通的效率低下。但是,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企业需要对市场的需求做出第一时间的反应,从而赢得顾客。此时,如果仍然采用金字塔式的结构,是无法对市场信息做出迅速的反应。因此,企业必须对组织架构进行创新,减少管理层次,把结构变得更加扁平化。扁平化组织架构,可以消除层级,加快决策,员工和管理层直接沟通,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刺激员工创新。这一结构,很适合于“互联网+”的时代背景,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三)管理模式创新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在企业的生产、营销、配送等各个供应链环节得到广泛的应用,全新的管理技术手段应运而生,如:即时生产管理、业务流程再造、协同供应链管理等。在这样的一个时代背景下,建立以顾客为导向、满足个性化需求的管理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和响应速度,进而提高顾客的满意度,赢得市场。

(四)管理技术创新

运用信息管理技术,是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创新的一种趋势。管理技术的创新,是根据企业快速应对市场和有效整合内部资源的需要。企业的运作,离不开技术的支持。面临着市场的快速变化,企业战略的不断调整,企业的管理技术也必须不断地创新。对于技术的创新,可以引入各种信息方法来提升企业的管理质量。企业的信息化,有利于企业迅速的掌握各种所需的信息,使企业可以快速做出决策,及时的响应市场的变化,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效率。

(五)人本管理创新

企业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有科层等级之分的,对下属员工及其苛刻、严格的监督控制,员工没有自。然而,这种人力的管理模式,是无法引起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企业的工作效率无法得到提升,因此,向人力柔性化得管理转变是势在必行的。在互联网的时代,柔性化管理实际上就是“以人为本”的管理。在这种的管理模式下,员工的尊严和人格都是受到重视和尊重的,让员工产生一种归属感,增加员工之间的凝聚力,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从员工的内心深处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成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的力量源泉。

五、结论

互联网论文篇5

1.1Hbase原有系统架构

HBase是ApacheHadoop的数据库,能够对大型数据提供随机、实时的读写访问。HBase的目标是存储并处理大型的数据。HBase是一个开源的、分布式的、多版本的、面向列的存储模型,它存储的是松散型数据。相比传统的关系型数据库,HBase具有易扩展、大数量、扩展灵活、成本低等优势。

1.2OTT用户行为数据系统架构图

在OTT体系中,每个机顶盒终端就是一个用户,有唯一的用户标识UserID;用户通过机顶盒来访问和使用互联网电视业务,用户在盒端系统上产生的所有行为日志都上传给系统平台(OpenApi),由系统平台进行数据的处理后进行入库,供经分系统进行单用户或批量用户的查询。

2数据结构

2.1数据结构设计

Hbase底层是基于列式存储的,可以在不浪费存储空间的情况下将表设计得非常稀疏。因此可以将所有的用户行为数据存储在一张宽的表中,消除在进行“行为间组合查询条件”查询时带来的表联开销。由于Hbase目前并不能很好的处理两个或者三个以上的列族,本场景中采用单列族设计,列族的大版本数(MaxVersion)设定为1。想要获得较好的查询效率,应该将频繁查询的条件放在RowKey中,尽量保证查询条件都在RowKey中有所体现。从图3可以看出Hbase的查询效率从高到低依次为RowKey、ColumnFamily、ColumnQualifier、TimeStamp和Value。因此想要获得较好的查询效率,应该将频繁查询的条件放在RowKey中,尽量保证查询条件都在RowKey中有所体现。本应用场景中,需要频繁查询的条件依次为用户身份标识(userID)、行为发生时间、行为类型和行为类型所包含的字段及其属性值。根据查询条件的频繁度,可将RowKey设计成userID、行为发生时间和用户行为ID的组合。同时考虑到RowKey的散列性,Key设计方案为:反转userID+“,”+行为发生日期+“,”+用户行为ID。由于单个用户在特定的某一天,相同的行为类型可以发生多次(例如123456789用户在2013年9月1日这一天可以发生多次播放行为),如果采用真实的字段名称作为列名,后来写入的数据会把前面写入的数据覆盖掉。为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需要在原有字段名的后面加上一个当天唯一的列ID以作区分。列ID仅仅为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无任何实际意义,可以是一个从0开始依次递增的数字序列。

2.2数据格式

源数据部分表示由平台产生的原始日志,自定义部分表示源数据经过人工处理后的扩展属性,行为ID为人为定义,列ID为人工生成的标识ID。列ID在一天内的同一个行为日志中具有唯一性。由反转userID和用户行为发生的日期以及用户行为ID组成RowKey,由真实的列名加上列ID组成Hbase里面的列名。

3数据处理

源数据入库过程分为2个步骤,源数据处理和并行入库。源数据处理部分进行源数据整理,包括日志的清洗,RowKey和列ID的生成。并行入库过程将处理好的源数据以MapReduce方式将源数据导入到Hbase中。

3.1数据入库

源数据处理过程负责进行数据清洗及RowKey和列ID的生成,并将生成好的数据文件拷贝到HDFS中。一种列ID的设计方案是将列ID设定为一个从0开始依次递增的数字序列,此ID使得同一天内,同一种用户行为类型的每一条数据都具有唯一标识。以表1中模拟的播放日志数据为例。并行入库部分负责将处理好的源数据以MapReduce方式从HDFS导入到Hbase中。此方式通过读取HDFS上的文件,以Put的方式在Map过程中完成数据写入,无Reduce过程。

3.2数据查询

进行用户行为轨迹查询时需要输入userID的集合、用户行为发生的时间区间和行为类型信息这3个参数。这3个参数限定了查询的范围,即指定用户在指定时间内发生的指定行为。通过解析userID参数可以得到RowKey的前缀部分;解析用户行为发生的时间区间参数可以得到RowKey的中间部分;解析行为类型参数可以得到RowKey的后缀部分和各行为查询所需要的字段。组成RowKey的全部参数集合都确定后,可以通过迭代将查询所涉及到的RowKey全部穷举出来,生成Get对象的列表,进行批量提交。在生成Get对象的时候,可以调用多重列前缀过滤器(MultipleColumnPrefixFilter),使查询结果只包含所需字段,提高查询效率。

3.2.1单用户查询

查询数据时,根据上文提到的查询逻辑,将生成的Get的列表一次性提交,获取查询结果。由于Hbase的设计是基于列的,想要使查询结果按行显示,还需进行查询结果的解析。同时,部分在HBase中无法实现的数据筛选功能如“行为间组合查询条件”、值过滤等,可在此时通过编程语言灵活实现。遍历结果进行解析时,可以生成一个哈希表resultMap、resultMap的key为列ID、value为真实字段名的字符串组合。在遍历中可以根据列ID将真实字段名所对应的查询值替换哈希表中value的值。遍历完成后对resultMap的值集合进行排序,排序结果即为用户的行为轨迹。此方法仅需对查询结果进行一次遍历即可完成解析。

3.2.2批量用户查询

批量用户查询时采用MapReduce方式提交查询、解析查询结果。由于Hbase官方提供的MapReduce接口InputFormat(TableInputFormat)只支持Scan方式来获取数据,并不适用Get方式。因此实现批量用户行为轨迹的分布式提取和解析,需要自定义3个类,即PrefixInputFormat(继承自InputFormat)、PrefixSplit(继承自InputSplit)和PrefixRecordReader(继承自RecordReader)。自定义这3个类的目的在于将输入的userID参数(包含RowKey前缀信息)、日期区间参数(包含RowKey中间部分信息)和用户行为类型参数(包含RowKey的后缀信息和查询所需的列)传入到PrefixInputFormat中,在PrefixInputFormat根据每个userID所在的Region将其分配到不同的PrefixSplit上,在PrefixRecordReader中根据PrefixSplit传入的参数信息完成RowKey的组装和Get列表的生成,并将Get列表作为VALUEIN传递给Mapper进行查询和解析。

4性能对比

测试数据:天翼视讯9月1日到10日之间10d的登陆、播放、访问和订购数据,总计条数约1亿条,日志文件总大小21G;任务描述:找出在9月1日到9月10日这段时间内输入用户集合中同时发生播放、订购、访问、登陆4种行为的活跃用户,并提取这部分用户在这段时间内的用户行为轨迹。

5结论

互联网论文篇6

[论文内容提要]美国的互联网管制是在各方面利益协调和权衡中进行的,其中互联网行业利益标准、公众利益标准以及特殊条件下的国家利益标准都分别在网络管制的立法和实践中得以体现。互联网传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是不同利益标准之间的冲突,而针对这些问题的管制实质是利益协调。美国互联网管制标准的多层次性以及实践申的灵活性值得参考。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上色情、暴力等内容的伤害但又不限制其他人的权利?如何保证上网者不受垃圾邮件的干扰?如何保障网络运营商的权利不受侵犯?如何控制通过互联网传播威胁国家安全信息的行为?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各国的网络传播中普遍存在。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构成政府对于互联网的管制原则和政策的主要方面。

互联网发端于美国。1998年美国网民就已达6200万人,超过全国人口的五分之一,如今美国有2.11亿网民,网民比例居世界首位。作为一个互联网发展最早和普及率最高的国家,美国在互联网管制方面有很多经验值得研究。网络传播中出现的问题实质是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而管制就是协调这些冲突。互联网管制牵涉到多方利益,其中网络行业关心的是其经济利益和发展机会,网络受众关心其信息传播和接受的权利保障和实现,国家也有基于全局和宏观角度的利益诉求。这些利益构成美国互联网管制中的主要标准。

一、行业利益的标准

互联网是新兴的传播技术,它既是传统大众传媒业的延伸,又带动了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软件开发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在管制归属上,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对于网络管制负有责任。互联网作为新兴的大众电子传媒和信息时代经济增长的主要趋动力量,受到了以维护行业利益和促进发展为宗旨的管制和鼓励。FCC扮演了行业推动者和管制者双重角色。

FCC曾于1997年3月27日公布了《网络与电讯传播政策》报告,对网络与传统媒体进行了比较评估,提出了有关互联网管制的基本原则:政府应避免对网络传播行为进行不必要的管制;对于传统媒体管理的规范要有选择地适用于网络管理;政府鼓励网络行业的自律。这些原则避免了照搬传统电子传媒的管制方式,使互联网行业能够在较宽松的环境下发展。

电子商务是互联网业务的重要部分,美国政府积极通过制定法律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1997年7月1日,联邦政府的《全球电子商务框架》报告对电子商务提出了五项原则:民间主导发展;政府对电子商务应避免设立不成熟限制;政府只在必要时介入,并应着眼于支持与加强可预见的电子商务实际环境,还须顾及法令的简明与一致性;政府须认清国际互联网的性质;制定有关的电子商务法令,须着眼于便利全球贸易。可见美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是“网开一面”的。1998年出台的《国际互联网免税法》,更将这种鼓励制度化。该法规定3年内不对电子商务课税,以鼓励人们利用科技发展从事商务往来,促进在线交易的持续成长。为制止一些人通过对其他公司商标进行抢先注册而获取不义之财,1999年国会通过《反网域名称抢注消费者保护法》,该法保护公司商标不受到恶意注册域名行为的损害,规定任何人不得将他人的注册商标抢先注册为网络域名,确保了公司商标在网络上的权益。2000年又通过了《统一电子交易法》,此法规定电子签名将与书面签名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该法作为对合同法的补充,使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同样适用于电子商务。政府认识到,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公平竞争、合同履行、保护知识产权、防止假冒、增强透明度、增进商业贸易等等。

政府积极支持互联网行业自律。美国的行业协会五花八门,各种行业协会不仅为行业内的厂商提供了交流与合作的机会,也通过行业自律避免在政府管制中处于被动。网络行业的各种协会主要是代表互联网业向政府交涉以争取尽可能多的权益,并同其他行业及国外市场达成贸易协议。但同时,各种网络行业协会也通过行业规范、公约等共同认可的条文推动行业实施自律,以确保行业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要求。对于违规者,行业协会将代表整个行业通过施加压力要求其改正,甚至可能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使其在业内失去发展机会。美国的网络行业组织在网络管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美国电脑伦理协会制定了“十诫”,包括不用计算机影响他人工作、伤害他人、偷盗,等等。美国互联网保健基金会的网站规定了8条准则,各大论坛和聊天室都有服务规则与管理条例等。这种管制比政府的直接管制更有效,也更能促进网络业的发展,因而得到政府的鼓励。《国际互联网免税法》就对自律较好的网络商给予两年免征新税的待遇,而那些表现不佳的网站则无此幸运,比如商业经营者如果为未成年人提供缺乏严肃文学、艺术、政治、科学价值的与影像及文字内容,是得不到免税优惠的。

互联网发展初期,过多管制显然不利于其成长壮大。美国政府对于互联网行业少加管制、重视自律的原则,为网络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从而推动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和扩张,成为美国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二、公众利益的标准

公众是互联网的信息消费者。互联网的信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公众对这一新兴传媒饱含兴趣是必然的。但网络内容的鱼目混珠也考验着公众的选择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特别是未成年人,他们对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缺少抵挡的能力,因而需要受到保护、帮助和引导。为确保公众免受网上不良内容的侵犯,美国政府采取了“疏通”和“堵截”两种手段。“疏通”指的是政府为公众回避不良信息提供帮助;“堵截”指的是利用技术手段对网络内容进行“把关”,将那些不良内容阻截到特定公众群体的视线之外。

在“疏通”方面,美国政府呼吁家长关注未成年人的网上安全问题并给予指导。联邦调查局和教育部等部门制作并散发一些关于上网安全的指导手册,内容包括家长怎样才能够知道孩子是否受到网上不法分子的诱惑,如何向有关执法部门报告等等。政府还开设专门的网页以及电话专线,随时有关网上儿童色情活动的最新信息,使家长能够提高警觉。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上网,通过安全的途径在网上学习和娱乐,联邦政府还专门开办了网站KIDS.US。总统布什认为这个网站是“功能有如图书馆的儿童部,是家长可以放心让孩子学习、徜徉和探索的地方”。该网站所有网页内容均受到核查,不含任何色情内容;没有聊天室和即时电邮服务;没有到任何儿童不宜访问的网页的链接等等。

在“堵截”方面,政府所用的主要技术方法类似于电影内容分级法。通过对内容进行分级阻挡那些不适合传播的信息。在克林顿政府试图利用法律规范网络内容的《通讯正派法》因违宪判决而夭折以后,美国政府即转向以科技手段对网络内容进行限制。美国有专门的机构对网络内容(主要是色情和暴力)进行评估,并按等级划分,以判定哪些内容可以在网络上传播,并帮助父母过滤掉对儿童不利的内容。在技术上主要利用IP封堵、服务器等手段对不良内容进行过滤。政府对于不良网站的堵截方式通常是制订一个封堵用户登陆的“互联网网址清单”,如果某网站被列入该“清单”,访问就会被自动禁止。

中小学校的计算机管理是技术管制的一个集中区域。美国中小学校的计算机实行联网管理。在这里,集中运用技术手段屏蔽那些影响儿童身心发育的网站,这一做法不仅有效,也节约了管理成本。例如,华盛顿市所有公立中学的计算机都实行联网管理,网络管理员就是华盛顿市教育委员会,教委可以随时监控辖区学校是否有儿童在学校的网络上接触到了不良内容,并进行处理。

除了利用计算机技术对不良内容进行把关外,政府还通过立法保障未成年人无法在网络上接触到有害信息。2000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了《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法》。该法规定,中小学校、公共图书馆等必须在其网络服务程序的目录上提供过滤器,确保未成年人接触不到有色情内容的。政府对学校、公共图书馆建立网络过滤技术系统提供资金支持,网络技术服务商在给学校和图书馆提供过滤技术服务时要给予优惠。该法第1403条第231款还规定,任何因商业目的在网络传播中导致未成年人接触到有害信息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要受5万美元以下的罚款或被判6个月以内刑期的处罚,或者两罚并用。

但有时为维护公众利益而设立的法律与宪法之间会存在冲突,但结果往往是宪法占上风。例如,克林顿政府为约束网络色情行为于1996年2月1日通过了一个“通讯正派法”,该法规定,在未成年人可以接触到的电讯装置或计算机上,制作、装设、传播或容许任何具有猥亵、低俗不雅的内容,将被视为犯罪。这一法律虽然具有合理性,也获得众多民众支持,但因为没有合宪而夭折。当时,“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向法院提出控告,认为该法虽然对未成年人有利,但却限制了成年人的一些权利。出于对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维护,最高法院于1997年6月以“违反成年人的言论自由基本权利”为由,认为政府对言论自由的管制可能侵犯了观点的自由传播,而鼓励自由表达比未经证实即进行检查的利益更重要,于是判决该法案违宪。1998年10月,克林顿政府又通过了“儿童在线保护法”,该法要求商业经营者需通过信用卡付款及账号密码等方式,限制未成年人浏览,禁止将内容为“缺乏严肃文学、艺术、政治、科学价值的与影像及文字”提供给未成年人。此法通过后也立即受到“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等组织的反对,宾夕法尼亚州地方法院于该法实施的当天,便发出针对该法案的禁止令,禁止司法部据此进行。网络立法屡屡受挫导致后来的法律制定更加谨慎。2000年的《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法》,就着重从技术层面对网站内容进行过滤,而不再将目标指向网络内容本身。这一法律显然吸取了其他法律的教训,以避免与宪法发生冲突。

垃圾邮件也是网民反感的网络信息。2003年12月16日,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部针对互联网电子邮件的《反垃圾邮件法》(直译为“控制不请自来的色情和营销行为攻击的法案”)。该法规定,任何人未经授权向多人发送含虚假商业信息的电子邮件均为违法,可以受到罚款或关押最高不超过5年的处罚,或两罚并用。该法为网民避免无意义邮件的干扰提供了一定的保证。

三、国家安全的标准

美国公民的传播权和知情权受到重视,但当这些权利可能影响到国家安全的时候(比如战时新闻管制),就要为国家安全让路。这一原则同样体现于互联网管制过程中。当网络传播内容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就会受到严格监视,甚至丝毫不打折扣。

2001年“9·11”事件之后,反恐、确保国家安全成了压倒一切的标准。为防范可能出现的恐怖袭击,美国通过了两个与网络传播有关的法律:一是“9·11”后6周即颁布的《爱国者法》(该法英文直译为“提供阻却和遏制恐怖主义的适当手段以维护和巩固美国”法,其英文标题首字母合起来即可解读为“美国爱国者法”);二是布什总统于2002年11月签署的《国土安全法》。通过这两部法律,公众在网貉上的信息包括私人信息在必要情况下都可以受到监视。这两部法案大大加强了对美国国内机构与人士的情报侦察力度,这在此前不可想像。《爱国者法》对美国的《联邦刑法》、《刑事诉讼法》、《1978年外国情报法》等进行了修正,允许政府或执法机构调查人员可大范围地截取嫌疑人的电话内容或互联网通信内容,还可秘密要求网络和电信服务商提供客户详细信息。比如该法第201款规定,授权国家安全和司法部门对涉及专门的化学武器或恐怖行为、计算机欺诈及滥用等行为进行电话、谈话和电子通信监听。第212款规定,允许电子通信和远程计算机服务商在为保护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向政府部门提供用户的电子通信记录。第217款规定,特殊情况下窃听电话或计算机电子通信是合法的。该法赋予美国执法机构和国际情报机构广泛的权力和相应的设施,以防止、侦破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

尽管《爱国者法》的部分条款存在争议,但在“9·11”事件的强力震撼之下,美国国会仅用45天就批准了该法案。《爱国者法》牺牲了公民的某些自由,因而引起了上上下下的不满和忧虑,认为一些条款对美国传统价值观中强调的个人自由构成了严重威胁。但出于对美国国家安全的保障,国会两次延长了《爱国者法》的期限。2006年3月9日,布什总统签署了延长《爱国者法》的法案。根据这一法案,《爱国者法》中即将到期的14项条款将永久化,另两项条款的有效期将延长4年,同时该法案还增加了一些保护公民自由权利的条款,以平息一些争论。这表明,网络传播管制中的美国国家利益标准,雄居行业利益和公众利益等标准之上。

《爱国者法》为政府以反恐和“爱国”的名义涉入民众私人生活提供了法律依据,美国民众受宪法保护的部分权利也因此受到侵蚀。虽然美国政府以反恐的名义限制了美国价值中的核心部分即公民自由,而种种指责所引发的辩论都围绕着个人自由和国家安全的平衡展开,‘但实践却已远远走在前-面。而另一部《国土安全法》对互联网的监控更为严密。该法案增加了有关监控互联网和惩治黑客的条款。有了这两部法案,网络服务商的信誉和网络用户的隐私与机密只能让位于国家安全。这是美国互联网管制体制灵活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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