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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环境与发展(6篇)

时间: 2024-08-11 栏目:公文范文

农业环境与发展篇1

关键词:农村环境保护;政策回顾;挑战;展望

自2004年以来,连续十二个中央一号文件高度集中"三农"领域,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密集出台,农村经济取得长足发展。然而,农村环境保护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大量政策来解决农村环境问题。本文结合农业农村经济政策发展历程,将农村环境政策的发展脉络完整的呈现,为未来政策改进的重点和方向提供决策参考。

一、我国农村环境政策历史回顾

针对不同时期农村环境问题,国家出台了不同的环保政策,本文主要着力分析我国出台的农业农村发展政策中涉及保护环境的部分。结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历程,本文将我国农村环境政策划分为5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49年~1977年)以水土保持、农业资源保护为主的起步阶段。这一阶段处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各项工作尚属起步阶段,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实行以“工农产品剪刀差”为主要特征的农业政策,和以工业化为中心、重工业优先发展的传统发展观。这一阶段对环境保护有了初步的紧迫感,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开始受到关注。

建国初期(1949年~1957年),农业发展的重点是如何通过,提高粮食产量。农村政策以农业农村服务工业化、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为目标,这一阶段的农村环境政策以水土保持、农业资源保护为主。1949年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初步提出保护农业资源环境的立场。1957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暂行纲要》成为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水土保持政策文件。

及时期(1958年~1977年),我国农村地区大规模毁林开荒及围湖造田等举措,对农村矿产、土地、森林等资源要素造成极大破坏。为此,国家围绕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出台的相关环境政策都涉及到农村环境保护。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召开,通过这次会议,我国政府认识到中国环境问题的紧迫性,次年8月,我国召开第一次全国性环境保护会议,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2.第二阶段(1978年-1991年)以农业面源污染和乡镇企业污染控制为主的强化阶段。这一阶段经历了农村农业经营制度改革时期(1978年-1985年)和农村市场化改革时期(1986年~1991年),在农村产业结构上,鼓励发展多种经营、非农产业活动和乡镇企业,提出了城乡同步发展的新目标。农业农村发展在这一时期取得了超常规的高速增长。农村环境问题从一元的农业环境问题过渡为农业与乡镇企业并存的二元环境问题。这一阶段农村环境政策围绕乡镇企业污染防治、农村居住环境改善展开,农村环境政策密集出台,环境保护工作被提到新的高度。

1979年我国正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要求“节约农业用水”、“发展和保护牧草资源”、“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我国必须坚持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道路。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确定为我国基本国策,并要求城乡同步发展。198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首次提出“生态农业”的概念并针对乡镇企业的发展方向做出明确规定。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重申保护农村环境,并明确要求制止城市向农村进行转嫁污染。1986年农业部在全国开展的乡镇企业污染源调查工作、1987年之后实施的乡镇企业环境管理、1988年部分地区开始实行的乡镇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都对这一时期乡镇企业污染防治起到了促进作用。

3.第三阶段(1992年~2002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转型阶段。1992年~2002年是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在我国宏观经济体制全面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乡差距持续扩大。1992年受邓小平南巡讲话的鼓舞,国内经济全面复苏;2001年,我国正式成为WTO成员,标志着我国农业、农村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高速发展带来了更严重的生态破坏,从这一阶段开始,农村环境政策开始形成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观。政策内容更加全面、更加综合,政策实施手段也更加细化和具体,可操作性大大增强。

1992年,联合国召开世界环境发展大会,随后我国出台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强调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是我国未来农业发展必由之路。同年,《中国21世纪议程_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颁布,提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农业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出台,细化有关部门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对乡镇企业进行管理。1997年,世界环境发展委员会首次提出“追求人与自然界和谐共处的可持续发展观”。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出台,对“十五”期间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具体提出了农田灌溉水质、农村饮用水水质、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等农村环保指标。

4.第四阶段(2003年~2012年)以生态补偿和村镇综合整治为主的多元化阶段。2003年到2012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阶段,我国农业农村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主要特征是“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努力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协调发展阶段。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可持续的发展观”。2006年,我国政府推出了可谓农业改革壮举的农业政策“全面取消农业税”,启动了适应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农业政策架构。这一阶段,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我国政府从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社会保障、城乡协调发展角度对农村环境问题进行布局,农村环境政策的主要目标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2004年,《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出台,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全民环保的新阶段。2006年,《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由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新目标。200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以奖促治”,加快用财政手段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新方向。2008年我国召开首届农村环保会议,提出综合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把农村环保放到更为重要的战略地位。

2004年开始连续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高度集中于“三农”事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也受到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具体提出了“六小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和湿地保护工程等项目;2005年增加了测土配方施肥、农村饮用水安全和水土保持工程的相关内容;2006年新增了节约型农业、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生态补偿机制若干规定;2007年强调了节约集约用地、制止污染企业向农村扩散,并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作出具体规定;2008年新增完善小城镇规划的内容;2009年提出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集约用地制度,并将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具体到各地方政府的职责内;2010年提出了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的要求。2012年提出了把我国农村地区的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并特别强调对农村面源污染的控制。这些政策的颁布和执行,有效的控制了农村污染的进一步扩展,在部分地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第五阶段(2013年至今)以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的综合治理阶段。2013年以来,我国农业环境问题凸显,农业资源要素更加紧缺,生态环境承载力接近极限,农业资源过度开发现象频频发生。党的十召开,把生态文明建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并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新目标。优化农业发展布局,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发展,成为此期间关注农村环境政策的重点。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是这一阶段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3年,党的十报告中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新目标,同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锁定“三农”,相应的提出了建设美丽乡村的新目标,美丽乡村建设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号文件指出通过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等途径来实现这一目标。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针对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出八项重点工作。同年,《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又有了新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2015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提出实施水土资源保护、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等重大工程,把促进节约高效用水,防治农田和养殖污染,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等作为主要工作目标。

这一阶段,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主要目标在于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从农业可持续发展角度对农村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总体部署,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

二、当前我国农村环境政策面临的主要挑战

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进程,农业已被证实为面源污染最广泛的行业。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环境政策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已经出台的很多政策也在现实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当前农村环保形势依然严峻,现有政策仍面临诸多挑战。

1.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相互制约,使得农业政策与环保政策面临取舍矛盾。据《中国统计年鉴2014》相关数据,1978年~2013年,我国农业总产值由1397亿元增长到96995.3亿元,年均增长5.8%,飞速的增长与国家的农业政策密切相关,但与此同时,在农业政策制定过程中仅仅或者主要顾及农业自身的发展而没有或较少考虑农业政策实施后对环境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导致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相脱节,出现“政策真空”。

我国过去施行的一系列农村环境补贴政策,短期内可以显著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农业生产效率,但长期来看,不合理的要素价格必将会导致不合理的资源利用,最终导致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化肥、农药补贴的施行,可以有效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同时也刺激农民使用更多的化学品投入,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化肥农药利用率仅为35%造,造成环境污染;我国畜牧业近年来发展迅猛,畜禽养殖总量不断上升,禽粪便有效处理率极低,成为困扰养殖业健康发展的重大瓶颈和影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此外,乡镇企业迅速发展造成严重的农村工业污染;农村生活打破了过去的“循环经济”。

2.资金投入不足、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极大影响了农村环境政策的执行效果。2008年起,环保部推出“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专项财政资金,到2013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共投入135亿元,支持2.6万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570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然而,2010年全国污染源普查显示,中国环保方面城乡差距非常明显,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都需要财政资金大力投入,应适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采用市场化、项目制等举措来治理农村环境问题。此外,我国农村环境政策执行大多依赖于行政手段,在监管方面,我国针对农村环保问题由农业部门和环保部门交叉治理。我国出台了多部农村环境政策,然而具体到农村层面,实际执行率却不尽人意,各级领导干部环保意识较为薄弱,导致很多农业环境政策执行过程中违背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稳定性,导致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3.农村环境污染日益加剧要求政策体系更具专业化、系统化、多元化。我国的农业环境政策早期多集中于水土保持、农业要素保护、乡镇企业污染防治几个方面,1992年之后逐步增加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生态农业建设、农村居住环境改善、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生态补偿机制等多方面内容。随着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加快,农村的污染物排放量还将不断增加,这些污染既有从工业和城市转移而来的,也有农村自身产生的。据统计,目前全国约有1.5亿耕地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农村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在某些领域,农业已经成为超越工业的主要污染来源。随着农村环境的继续恶化,要求我国农村环境政策更加专业,更加系统,政策工具更加多元。

三、几点展望

历史、现实、未来从来都是相通的。基于农村环境政策历史发展脉络,针对上述面临的现实挑战,本文有如下几点政策展望。

1.完善我国农村环境政策体系,实现农业-环境政策一体化。目前,我国已经整体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可以预计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对农民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不但不会取消,而且会加大力度。将惠农政策与农村环保挂钩,发挥政策间协同效益。农业-环境政策一体化将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趋势,在制定农业政策时,必须评价其对农村环境的影响,同时可以实现党中央“工业反哺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方针。

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监管体系,重视农村环境政策的执行效果。利用多种手段来刺激农民环保的内在动力,具体表现在:充分运用公共财政政策,实施财政补贴,对农业进行低息贷款等经济手段,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到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此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继续大力推行“以奖代补”等手段,推动一系列农村生态示范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农业环境政策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自上而下的垂直监管体系,专门负责环境执法机构。地方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应在发展规划中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范围,对各级环保机构的设立、职能分配、隶属关系做出明确规定,统一监管、分工负责,避免权力交叉或者权力真空。加强农业环境政策执法,不断提高基层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3.政策体系更加专业化、系统化、多元化。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传统的农村环境政策,例如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水土保持法等等,由于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尽快制订农村环保的专项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农业生产活动中对环境的危害行为,使农村环境政策更加专业化,更具可操作性,是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未来的方向和重点。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环境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体系等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和方法。同时,由于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复杂性,要求在制定农村环境政策时,必须系统思考,宏观上要有全局观、战略思维,微观上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元政策工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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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号:2012ZX07501-001);中国科学院开放基金(项目号:KF311201303081)。

农业环境与发展篇2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发展生态农业,降低生态赤字对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意义着手,提出了宝鸡市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用科技武装农业,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加强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关键词】生态赤字农业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8-000-02

生态赤字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可持续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一般来说,一个地区生态可持续发展水平由生态承载力和生态足迹二者共同决定。生态承载力反映一个地区生态系统资源的丰富程度,生态足迹反映人类活动的强度,二者的差值即为生态盈余(赤字),反映该地区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脆弱性)。如果一个地区生态承载力小于生态足迹,就出现生态赤字,表明该地区的人类负荷超过了其生态容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发展模式处于相对不可持续状态。

《中国21世纪议程》中指出,农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可持续发展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领先领域,农业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使农业具有长期持续发展的能力。农业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保护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农业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把农业发展、农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资源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尽可能减少农业发展对农业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破坏和污染,采取措施降低生态赤字,使农业发展于良性循环之中。

1降低生态赤字对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1.1降低生态赤字是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约束条件

可持续发展要求发展的可持续性,农业发展必须维持在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发展的可持续性。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可以用生态赤字来衡量,故降低生态赤字是可持续发展的约束条件。可持续发展除了需要保持经济、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外还必须以降低生态赤字为基础,可持续发展的整个理念,就是经济系统的增长规模绝对不能超出生态系统可以永久持续或支撑的容纳范围。

农业想要持续发展下去,就必须有持续的资源供给,同时又必须有足够的环境容量容纳农业生产所产生的废弃物。而资源是有限的,环境容量也是有限的,这就要求可持续发展不会进一步消耗世界自然资源的绝对量和涵容能力,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不会因为过度的对地球承载能力和繁荣能力的开发而导致生态债务(朗克和哈尼,1992)。

可见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约束条件就是降低生态赤字,扩大生态承载力,保证农业生态系统自我维持、自我调节能力,资源的供给能力和环境的容纳能力持续健康发展。

1.2降低生态赤字是实现农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条件是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一旦出现了生态赤字,就表明农业赖以发展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农业发展就会失掉后劲和依托。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降低生态赤字,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对于农业来说,既不能引入,也不能借贷,只能靠自身系统内部的修复与养殖。所以我们应当像重视财政赤字一样关注生态赤字,从保护环境入手,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合理利用资源,保持生态平衡,促进农业生态系统内部能流物流通畅,保证高效运转,实现农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1.3降低生态赤字是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了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成倍增长,产生了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非理性行为。农业是生物的自然再生产和人类的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产业,农业的经济增长,不仅取决于资本、劳力和技术的贡献率,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资源的影响。如果不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保护生态环境,降低生态赤字,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土地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能充分合理地利用、保护和增殖自然资源,加速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是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只有在此前提下,农业生产才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为社会创造数量多、质量好的农产品,满足人们对农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

1.4降低生态赤字是实现农业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手段

农业可持续发展不仅要提高农业产品的产出率、产品质量和农业经济效益,而且要注重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把社会进步和资源环境保护放在首位,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的统一。降低生态赤字,保护生态环境,能够满足人们对劳动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的生态需求,可以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改善生活与生存质量,使人、社会与自然保持协调关系和良性循环,从而使社会发展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生态与经济共同繁荣。

2实现宝鸡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分析

资源环境是人类农业经济活动的物质基础,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人类在农业开发的过程中必须遵从客观规律,不能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然而宝鸡市本身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1993—2004年宝鸡市出现生态赤字且有上升趋势,2004年人均生态赤字达1.426hm2表明宝鸡市生态发展不可持续。那么,要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1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生态农业是指用生态学原理和系统科学的方法,把现代科技成果与农业技术相结合,使之具有生态合理性功能并良心循环的一种现代化农业发展模式。它强调建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协调平衡的大生态农业结构;把粮食生产与经济作物生产相结合,种植与农林牧渔相结合,农业与第二、三产业相结合,生物、工程和农业这三大措施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生态农业是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是落实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第一,宝鸡应当依托我国唯一农科城—杨凌农科城这样得天独厚的优势,致力与孵化和传播现代农业科学技术,为发展生态农业提供技术支撑。开发关键链接技术,发展生态无害化技术,努力实现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大力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支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等重大关键技术的攻关;提高农业投入品利用效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以及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技术。

农业环境与发展篇3

关键词:中国农业;环境保护;有效发展;途径

中图分类号:S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6-0004-2

0前言

众所周知,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农业环境是农业和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总体来说,农业要想发展离不开好的农业环境,一旦环境被破坏,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将严重滞后。保护农业环境是我国实行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工作,保护农业环境也就相当于保护农业生产力,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自从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后,我国现代经济迅猛发展。但是,我国农业的生态环境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成为了给我国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拦路虎”。本文将着重探讨中国农业环境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且提出一些保护农业环境的对策。关于农业的有效发展途径,也是本文探讨和研究的重点。

1中国农业环境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于农业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重视。国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保护环境的常识,所以保护环境的工作可以算是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着,保护农业环境工作的实施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例如,国家实行的“三北”防护林和长江中下游防护林等一系列保护措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的问题。国家重视农业环境的保护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由于发展的需要,我国农业环境仍然在不同程度上被破环。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农业生产的压力也不断增加。所以农业环境被破环的问题仍然很严重,综合来看,我国农业环境存在着大量问题。下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第一,我国长江、黄河中上游等地区水土流失日益严重。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增的水土流失地区为10的4次方平方千米,全国的农田均在很大程度上出现水土流失的问题。水土流失的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越来越严重,全国可用的土地面积越来越少,严重危害了农业的生产发展。第二,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而且土壤的质量也大打折扣。由于土壤沙漠化的不断加剧,土地面积减少,所以耕地的面积也在不断减少。耕地资源的缺乏让农业的发展举步维艰,而且衍生的一系列问题也越来越多。越狱化肥、农业的大量使用,土壤的盐碱化和肥力在很大程度上下滑,土壤的质量越来越差,直接影响了农民的收成。第三,森林减少,农业生产遭到威胁。森林覆盖率的减少直接影响了我国的农业生产。第四,工业污染加剧,农田的生态环境被严重破环。由于工业的发展,污水的排放和废弃物的排放直接破坏了整个农业生态的平衡,农田被严重污染。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均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同时也影响了农业的生产力和农业的长远发展。

2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对策

首先,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普及生态环境的知识,提高全国人民保护环境的意识。保护环境首先需要在意识上引起重视,保护环境的意识是最终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思想基础和付出行动的有力保证。所以,大力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知识是保护农业生态的基本条件。

其次,保护生态环境应该成为一项政策,政府应该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监督。政府应该采取资源节约型战略,而且要采取资源开发与保护并存的科学政策。土地资源应该要在合理利用的同时被保护,不应该一味的向大自然索取资源而不实行可持续发展。政府还应该严格控制工业污水和废弃物的排放,保证水资源能够合理利用。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保护环境的科学方针,将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破环减到最低程度。

最后,应该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力度,研制出更多保护环境的新技术。同时,应该理清楚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关系,不应该只顾经济发展,而肆意破坏环境。新的技术发明能够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还能够减少污染的形成,开发和研制能够保护环境的新技术势在必行。更重要的是,应该保证生态环境资源的良性循环,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上找到一个结合点。争取能够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实现生态效益,将二者关系很好的平衡。

3农业有效发展的途径

首先,发展农业必须要调整农业的产业结构,大力建设具有大方特色的农业。调整农业的产业结构需要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之上,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地的地方优势,这样才能够促进农业区域布局的优化。我国各个地区的特色不同,应该根据自己的优势发展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有竞争力的产业产品,这样才能0前言

众所周知,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农业环境是农业和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总体来说,农业要想发展离不开好的农业环境,一旦环境被破坏,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将严重滞后。保护农业环境是我国实行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工作,保护农业环境也就相当于保护农业生产力,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自从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后,我国现代经济迅猛发展。但是,我国农业的生态环境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成为了给我国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拦路虎”。本文将着重探讨中国农业环境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且提出一些保护农业环境的对策。关于农业的有效发展途径,也是本文探讨和研究的重点。

1中国农业环境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于农业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重视。国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保护环境的常识,所以保护环境的工作可以算是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着,保护农业环境工作的实施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例如,国家实行的“三北”防护林和长江中下游防护林等一系列保护措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的问题。国家重视农业环境的保护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由于发展的需要,我国农业环境仍然在不同程度上被破环。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农业生产的压力也不断增加。所以农业环境被破环的问题仍然很严重,综合来看,我国农业环境存在着大量问题。下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第一,我国长江、黄河中上游等地区水土流失日益严重。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增的水土流失地区为10的4次方平方千米,全国的农田均在很大程度上出现水土流失的问题。水土流失的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越来越严重,全国可用的土地面积越来越少,严重危害了农业的生产发展。第二,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而且土壤的质量也大打折扣。由于土壤沙漠化的不断加剧,土地面积减少,所以耕地的面积也在不断减少。耕地资源的缺乏让农业的发展举步维艰,而且衍生的一系列问题也越来越多。越狱化肥、农业的大量使用,土壤的盐碱化和肥力在很大程度上下滑,土壤的质量越来越差,直接影响了农民的收成。第三,森林减少,农业生产遭到威胁。森林覆盖率的减少直接影响了我国的农业生产。第四,工业污染加剧,农田的生态环境被严重破环。由于工业的发展,污水的排放和废弃物的排放直接破坏了整个农业生态的平衡,农田被严重污染。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均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同时也影响了农业的生产力和农业的长远发展。

2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对策

首先,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普及生态环境的知识,提高全国人民保护环境的意识。保护环境首先需要在意识上引起重视,保护环境的意识是最终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思想基础和付出行动的有力保证。所以,大力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知识是保护农业生态的基本条件。

其次,保护生态环境应该成为一项政策,政府应该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监督。政府应该采取资源节约型战略,而且要采取资源开发与保护并存的科学政策。土地资源应该要在合理利用的同时被保护,不应该一味的向大自然索取资源而不实行可持续发展。政府还应该严格控制工业污水和废弃物的排放,保证水资源能够合理利用。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保护环境的科学方针,将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破环减到最低程度。

最后,应该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力度,研制出更多保护环境的新技术。同时,应该理清楚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关系,不应该只顾经济发展,而肆意破坏环境。新的技术发明能够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还能够减少污染的形成,开发和研制能够保护环境的新技术势在必行。更重要的是,应该保证生态环境资源的良性循环,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上找到一个结合点。争取能够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实现生态效益,将二者关系很好的平衡。

3农业有效发展的途径

首先,发展农业必须要调整农业的产业结构,大力建设具有大方特色的农业。调整农业的产业结构需要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之上,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地的地方优势,这样才能够促进农业区域布局的优化。我国各个地区的特色不同,应该根据自己的优势发展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有竞争力的产业产品,这样才能0前言

众所周知,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农业环境是农业和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总体来说,农业要想发展离不开好的农业环境,一旦环境被破坏,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将严重滞后。保护农业环境是我国实行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工作,保护农业环境也就相当于保护农业生产力,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自从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后,我国现代经济迅猛发展。但是,我国农业的生态环境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成为了给我国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拦路虎”。本文将着重探讨中国农业环境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且提出一些保护农业环境的对策。关于农业的有效发展途径,也是本文探讨和研究的重点。

1中国农业环境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于农业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重视。国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保护环境的常识,所以保护环境的工作可以算是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着,保护农业环境工作的实施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例如,国家实行的“三北”防护林和长江中下游防护林等一系列保护措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的问题。国家重视农业环境的保护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由于发展的需要,我国农业环境仍然在不同程度上被破环。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农业生产的压力也不断增加。所以农业环境被破环的问题仍然很严重,综合来看,我国农业环境存在着大量问题。下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第一,我国长江、黄河中上游等地区水土流失日益严重。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增的水土流失地区为10的4次方平方千米,全国的农田均在很大程度上出现水土流失的问题。水土流失的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越来越严重,全国可用的土地面积越来越少,严重危害了农业的生产发展。第二,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而且土壤的质量也大打折扣。由于土壤沙漠化的不断加剧,土地面积减少,所以耕地的面积也在不断减少。耕地资源的缺乏让农业的发展举步维艰,而且衍生的一系列问题也越来越多。越狱化肥、农业的大量使用,土壤的盐碱化和肥力在很大程度上下滑,土壤的质量越来越差,直接影响了农民的收成。第三,森林减少,农业生产遭到威胁。森林覆盖率的减少直接影响了我国的农业生产。第四,工业污染加剧,农田的生态环境被严重破环。由于工业的发展,污水的排放和废弃物的排放直接破坏了整个农业生态的平衡,农田被严重污染。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均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同时也影响了农业的生产力和农业的长远发展。

2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对策

首先,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普及生态环境的知识,提高全国人民保护环境的意识。保护环境首先需要在意识上引起重视,保护环境的意识是最终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思想基础和付出行动的有力保证。所以,大力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知识是保护农业生态的基本条件。

其次,保护生态环境应该成为一项政策,政府应该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监督。政府应该采取资源节约型战略,而且要采取资源开发与保护并存的科学政策。土地资源应该要在合理利用的同时被保护,不应该一味的向大自然索取资源而不实行可持续发展。政府还应该严格控制工业污水和废弃物的排放,保证水资源能够合理利用。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保护环境的科学方针,将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破环减到最低程度。

最后,应该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力度,研制出更多保护环境的新技术。同时,应该理清楚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关系,不应该只顾经济发展,而肆意破坏环境。新的技术发明能够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还能够减少污染的形成,开发和研制能够保护环境的新技术势在必行。更重要的是,应该保证生态环境资源的良性循环,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上找到一个结合点。争取能够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实现生态效益,将二者关系很好的平衡。

3农业有效发展的途径

首先,发展农业必须要调整农业的产业结构,大力建设具有大方特色的农业。调整农业的产业结构需要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之上,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地的地方优势,这样才能够促进农业区域布局的优化。我国各个地区的特色不同,应该根据自己的优势发展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有竞争力的产业产品,这样才能0前言

众所周知,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农业环境是农业和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总体来说,农业要想发展离不开好的农业环境,一旦环境被破坏,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将严重滞后。保护农业环境是我国实行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工作,保护农业环境也就相当于保护农业生产力,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自从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后,我国现代经济迅猛发展。但是,我国农业的生态环境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成为了给我国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拦路虎”。本文将着重探讨中国农业环境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且提出一些保护农业环境的对策。关于农业的有效发展途径,也是本文探讨和研究的重点。

1中国农业环境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于农业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重视。国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保护环境的常识,所以保护环境的工作可以算是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着,保护农业环境工作的实施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例如,国家实行的“三北”防护林和长江中下游防护林等一系列保护措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的问题。国家重视农业环境的保护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由于发展的需要,我国农业环境仍然在不同程度上被破环。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农业生产的压力也不断增加。所以农业环境被破环的问题仍然很严重,综合来看,我国农业环境存在着大量问题。下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第一,我国长江、黄河中上游等地区水土流失日益严重。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增的水土流失地区为10的4次方平方千米,全国的农田均在很大程度上出现水土流失的问题。水土流失的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越来越严重,全国可用的土地面积越来越少,严重危害了农业的生产发展。第二,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而且土壤的质量也大打折扣。由于土壤沙漠化的不断加剧,土地面积减少,所以耕地的面积也在不断减少。耕地资源的缺乏让农业的发展举步维艰,而且衍生的一系列问题也越来越多。越狱化肥、农业的大量使用,土壤的盐碱化和肥力在很大程度上下滑,土壤的质量越来越差,直接影响了农民的收成。第三,森林减少,农业生产遭到威胁。森林覆盖率的减少直接影响了我国的农业生产。第四,工业污染加剧,农田的生态环境被严重破环。由于工业的发展,污水的排放和废弃物的排放直接破坏了整个农业生态的平衡,农田被严重污染。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均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同时也影响了农业的生产力和农业的长远发展。

2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对策

首先,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普及生态环境的知识,提高全国人民保护环境的意识。保护环境首先需要在意识上引起重视,保护环境的意识是最终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思想基础和付出行动的有力保证。所以,大力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知识是保护农业生态的基本条件。

其次,保护生态环境应该成为一项政策,政府应该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监督。政府应该采取资源节约型战略,而且要采取资源开发与保护并存的科学政策。土地资源应该要在合理利用的同时被保护,不应该一味的向大自然索取资源而不实行可持续发展。政府还应该严格控制工业污水和废弃物的排放,保证水资源能够合理利用。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保护环境的科学方针,将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破环减到最低程度。

最后,应该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力度,研制出更多保护环境的新技术。同时,应该理清楚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关系,不应该只顾经济发展,而肆意破坏环境。新的技术发明能够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还能够减少污染的形成,开发和研制能够保护环境的新技术势在必行。更重要的是,应该保证生态环境资源的良性循环,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上找到一个结合点。争取能够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实现生态效益,将二者关系很好的平衡。

3农业有效发展的途径

首先,发展农业必须要调整农业的产业结构,大力建设具有大方特色的农业。调整农业的产业结构需要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之上,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地的地方优势,这样才能够促进农业区域布局的优化。我国各个地区的特色不同,应该根据自己的优势发展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有竞争力的产业产品,这样才能实现农业发展的最大化。其次,应该加强农业环境的保护,大力改善农业环境条件和基础设施,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我国的农业应该将科学技术与保护环境相结合,建立一套良性发展的系统,这样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中国人口不断增多,农业的生产压力加大,必须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农业的长远发展。

4总结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农业的发展受生态环境的制约。现如今,环境被破坏的程度越来越深,我国农业的发展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有效发展,必须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我国应该从本文提到的上述方面着重考虑,加大多方面的保护力度,充分重视环境的保护与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晓东.可持续发展思想概述[J].国土开发与整治.1995

(6):1-5.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

[3]李锦顺.城乡社会断裂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研究[J].生态经济.2005(2):28-32.

农业环境与发展篇4

关键词:生态;农业;经济

中图分类号:F327文献标识码:ADOI编号:10.14025/ki.jlny.2017.06.007

1生态农业概述

生态农业是结合生态学原理、生态经济规律,根据实际环境设计、构建、调整及管理农村经济、农业生产的系统化工程体系。作为一种新型农业发展模式,生态农业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远远高于传统农业。在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要求发展多种经济作物生产,并且要将农业种植与林、牧、渔业等关联起来,即把农业与第二、第三产业联合起来[1]。在传统农业经验与现代农业技术的共同支持下,构建出生态工程,让农业经济、生态、社会协调发展。

2制s四川地区生态农业发展的因素

大环境来看,四川地区发展生态农业具有一定的基础条件支撑,但也受到了部分因素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传统农业生产占据主导地位。四川境内大部分地区,农业发展依然以传统模式为主。在平坝地区,灌溉及耕作条件较好,主要依靠大水漫灌及化肥进行种植,整体产量较高。但种植品种较为单一,品质不高,价格相对较低,并且长期使用化肥、农药对部分种植区域土壤性质产生了一定影响,不利于生态环境持续发展;二是森林系统退化较为严重。四川部分地区森林资源开采过度,境内森林覆盖率下降幅度较大。尽管加大了植树造林、绿化荒山的力度,但新增林中多数为中幼林,层次结构较为单一。新增林当中草本植物、灌木植物较少,甚至部分区域地表存在的情况,森林生态功能不健全,无法达到生态平衡的要求。同时,四川境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存在不足,导致水土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三是整体农业科技水平不高。受体制因素、资金因素、人力资源因素及科技创新观念因素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四川农业科技水平的发展。相对于东部地区,四川农业在农业水资源利用率、化肥利用率及农业机械普及率等方面明显落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40%,加工技术、品质技术存在明显不足。

3促进四川地区生态农业发展的建议

3.1发展节约型农业

水土资源流失及生态环境质量日趋下降,已经成为了制约四川地区生态农业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通过发展节约型农业,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农业循环发展,让农业经济与生态协调化[2]。一方面,要注重土地资源节约。在农作物种植过程中,以遵循生物互利共生、种间互补的原则,对农业生产层进行深度开发,让自然资源例如光资源、热资源得到多层次的吸收利用,以此来提升单位资源的产出率,提高农业种植效率。另一方面,要完善节水管理。通过农田节水、保水技术及优化种植布局,来提升水资源利用率。同时,通过节水技术推广、节水宣传等,增强农业种植户节水意识及节水技能知识储备,形成规模化的节水效应。除此之外,在强化节水、节地的同时,还应该适当转变畜牧业及渔业发展模式,推广节粮――食草型畜牧业及节饵――多层型渔业。

3.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让农业资源及环境发展达成平衡状态,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坚持统筹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做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一是要加强农业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氛围,在政府的引导下,让农户主动参与其中,奠定群众基础;二是要做好统筹规划工作,对农业种植结构、作物布局等进行优化、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以资源循环、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为发展方向,并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形成分层次发展模式。在上游山区应实施退耕还林;在坡地及丘陵地带,则应该重点种植经济林果;在河谷平原地带应扩大稻谷、烤烟等作物种植规模,并发展淡水养殖。另外,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大力引进先进技术,例如生物病虫害防治技术、绿色种植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等,让农业生态资源得到合理开发。

3.3加大农业生态资源及市场保护力度

加大生态农业政策扶持力度。地方政府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构建出适用于生态农业的环境检测体系,特别要关注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发展情况。一旦发现假药、假种子销售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让市场能够保持稳定的发展秩序。要加强水资源、林业资源的统一管理保护,继续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通过加强生态农田建设,为生态农业发展奠定基础,保证农产品质量及安全达到标准。

4结语

生态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技术及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未来生态农业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不容忽视。

参考文献

农业环境与发展篇5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环境法制;环境立法;环境政策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比较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步。昔日的山青水秀土肥村美的秀丽乡村,出现了水体大面积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随意堆放、工业污染加剧的情况。长期以来由于国家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不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落后于城市速度,对农村居民卫生和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尽管近期国家加大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力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农村的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使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有效政策、法规与制度体系。

一、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表现

(一)水体污染严重,水生态系统破坏

农村水体污染主要表现是工业污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三污合流”,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无法满足农田灌溉;同时近几年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鱼虾绝迹,天然绿洲消失,水库蓄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严重。

(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固体垃圾污染严重

长期以来,村庄建设规划差,基础设施少,道路无硬化、无公厕、人畜居住混杂、不可降解农膜使用量急剧增加却无法回收,固体垃圾随意堆放。

(三)农业生产不当,环境资源破坏严重

农民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滥施农药、化肥,恳荒围湖造田,乱挖乱采,不仅农业产品受到严重污染,也逐渐污染了土壤、空气、水源,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灾害多发,土地退化、沙化、碱化严重,进—步加剧了人地矛盾。

(四)集体林权改革滞后,林业生态系统破坏

集体林权改革滞后,经营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其次地方政府决策不当,盲目开发山区,发展果业,加剧了森林植被破坏。再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伐木为柴,乱砍滥伐现象屡禁不止,结果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使生物多样性环境遭受了破坏,并造成了大量水土流失,土地蓄水量下降。

(五)工业向农村的转移,加剧了农村的工业污染

乡镇企业大多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布局不合理、无集聚效应、粗放经营为特征的工业化。由于其生存环境、基础条件及管理水平的相对薄弱,造成污染后缺乏治理技术与资金,治理困难,使农村生态环境产生工业化污染问题。同时大量污染严重的城市工业企业搬迁到城郊或农村地区,或者直接将城市垃圾运往农村,造成城市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法制成因与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有着自然、历史、经济与社会等诸多方面原因,这里只对其法制成因与对策进行分析。现行法制状况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不够,立法是从过去的经济发展为重,环境保护为轻出发,“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所以,要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以新的角度和新的观念完善环境法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下面对影响农村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成因逐一进行分析。

(一)环境政策原因环境政策原因主要表现是环境政策失灵。环境政策失灵是指国家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宏观政策失灵和微观政策失灵。宏观政策失灵集中表现为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忽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缺乏必要的环境问题保护对策,只到07年国务院专门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才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与城市相比,城市早已在这些方面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环境噪声和烟尘控治、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循环经济与节能及减排、综合利用等方面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与措施。同时还有“创建环境模范城市”的鼓励政策以及有“飞行监测、限期治理、关停企业”等强制措施,而农村在这些方面几乎是空白。微观政策失灵是指具体的环境保护政策的缺陷而导致的环境问题。一方面是政策不够健全,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缺乏实效性强的政策,即使有政策但因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已有的环境保护政策存在着不一致和不协调之处,尚需完善。无论是政策体系,还是工作力度,农村环保工作都还在起步阶段,其中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农药和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等政策几乎是空白。因此,要根据农村环境问题量多面广、监督对象复杂的内在特点和工作基础薄弱的实际现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政策支持工作,在政策上倾斜,在经济上扶持,在技术上支持。要多出台农村环保财政补助、污染减排财政奖励等政策手段,推动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尽管中国农村环境与经济的矛盾有别于城市,但城市环境保护积累的经验和各项管理制度足以供农村环境管理借鉴。”环境问题的出现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资源、环境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生态环境支撑。所以加大政策保障措施,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二)立法原因

立法原因主要是指农村生态环境立法缺位,已有立法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环境保护法》立法时间较早,受时代影响侧重于工业污染控制和城市环境保护,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关注不够,仅有几个条文很简单。我国目前的诸多其他有关的生态环境法规,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与制度规定不足。二是农业自然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缺乏统一规范,并且未能将农村环境、农村自然资源和农村生态的保护统一起来,农民的环境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行政法规不到位,本应弥补农村生态环境的上位立法的过于原则性和不足这种情形,却未能出台一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行政法规。“一些重要环境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如土壤污染防治、农用塑料薄膜污染、农村噪声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基本是空白”。各地方即使有相关地方法规,在规定上也不尽相同,比较混乱,并且是条块分割,形不成完整统一制度体系。如农业部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保护和管理农业环境,控制农药、化肥、农膜对环境的污染,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农村村镇环境保护工作,各个地方政府所颁布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涉及到渔业、水利、林业多个部门,内容和规定都存在差异。因此,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农村环保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将来的《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强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并制定农村生态环境单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也要关注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尽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等专项法规,逐步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体系之中,修订原有涉及农村环境保护而不适宜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责权清晰,有效防止农村地区种植业、养殖业、工业、生活以及外来污水和废弃物的污染,防止农村生态遭到破坏。

(三)法律制度原因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考察现有的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会发现现有的制度比较零散、不全面,缺乏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系统而明确的规定,无法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从而导致制度缺位、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的情况。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虽已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一系列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主要应用于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同时在农村生态保护方面仍存在制度缺位现象,至今仍没有一套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制度具体安排。在这种制度缺位的情况下,诸如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水资源浪费与污染严重等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再次,尽管在有些方面建立了制度,但由于制度执行不力,致使制度功能不能有效发挥。从环境污染的治理制度来看,如排污收费制度,资源收费制度虽然对控制环境污染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中存在着一定问题。此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计划、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和科技等多个部门,管理体制与环节多、各项治理措施相互脱节,造成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因此要尽快建立起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制度。“农村环境保护制度和考核体系建设要尽快建立,将城市环保和农村环保置于平等位置,从法律、法规体系上,对农村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据”,它是构成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基本内容,对于实现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目的与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些制度应当包括:除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制度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可行外,还应建立如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制度、农村清洁生产促进实施制度,生态环境建设问责制度、农村环保责任制度和农村生态环境考核制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农村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生态环境破坏事故防范与预警制度、农村环境纠纷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制度等。

(四)政府管理原因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环境管理不当。主观上来看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是有政策但政策在部门之间协调不足或冲突,无手段和措施来达到政策目标;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有效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措施。客观上是农村生产与生活中不科学的行为,长期形成的一些生活陋习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缺失,企业地处偏远、点多面广,排污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监管主体很难界定,难以用城市的监管的手段与用行政执法的手段来治理。因此要克服以上不足,农村环境治理要走与城市环境治理不同的工作思路,要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变监督管理为预防管理,变单纯的依法行政为服务与执法相结合。具体工作中要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工作体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落实工作人员与经费,探索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农村环保治理社会化管理模式和机制。其次,制订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意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将各项整治和建设任务分别落实到相关部门,并建立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设立环境指标作为对乡镇考核的重要指标,专门出台年度生态任务和环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再次,要强化农村环境服务与执法力度。在服务上,要象创建国家环保城市一样大力开展生态乡村示范创建,重点开展农村工业点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与垃圾治理、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土壤污染防治、流域河道整治、生态产业实施等关键工程。加大农村农业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的推广运用力度,落实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村环保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在执法上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监管和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大农村环境执法力度。

(五)生态环境技术规范制定与推广原因现阶段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强,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尚不足,对环境保护的知识很欠缺。滥用化肥与农药、秸杆随意焚烧、家禽粪便污染水源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民却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浑然不知。长期以来,农民缺乏环保理念,而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中主导作用不足,农民缺少科学规范来保护环境,也缺乏科技与资金,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过去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随着各乡镇精简与压缩,基本处于瘫痪与失灵状态。既是尚存的农技推广系统由于缺少财政支持,也无法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从而切断了农民获取环保措施的最重要渠道。农村的环境污染治理正是由于存在着政策、技术、经济等方面问题,从而使农村污染治理体系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基本没有形成有效防控与治理机制。因此要组织农业科技服务专家队伍,在农村中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大力推广绿色植保和环保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发展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畜牧业、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等环境问题;要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对农田和水源的污染。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的监测工作,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要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和农民群众的特点,采取符合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群众的形式,制订简单易懂的安全控害技术规程,把农产品安全生产安全与监控、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药化肥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技术编发成切合实际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手册,把生活与生产活动的科学规范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送到农民身边、农户家中,使环保科技知识与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三、结论

环境法制建设是事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针对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

【注释】

农业环境与发展篇6

关键词:基本人权环境权农业生态旅游环境污染

中图分类号:F5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5-018-02

农业生态旅游在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农业生态旅游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农民是环境权利意识与环境维权能力最弱的一个群体,对农民环境权的忽视和侵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并必将损害农业生态旅游区和社会的长远利益。因此,探讨农民环境权益的保护困境和路径十分必要和紧迫。

一、研究缘起:农民环境权现状

最早宣告环境权的是1972年的《人类环境宣言》中:“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吕宗梅教授认为环境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公民在健康优美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实为公民与生俱来的应有权利。环境权是指人有享受新鲜的空气,安静的环境不受污染破坏的权利。环境权是人的一项基本人权。不仅城市居民具有环境权,农民也享有环境权。农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地位上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在环境资源利用和环境权享有上也处于这种弱势地位,但农民有维护自己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农民环境权是农民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环境权是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前提和基础。已有研究很少有明确界定农民发展权的概念,但对其内涵外延均有涉及。农民环境权是基于农民所处的经济、社会制度、生产方式的现状所提出来的。农民享有在适宜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环境权事关每个人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和生存的权利。将农民作为环境权的主体进行考察,一方面,是因为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民环境权的现状反映了全国环境保护的水平:另一方面。是囿于二元结构的制约,农民环境权的享有现状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农民环境权现状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1、农民环境权被漠视。环境权是农民的一项基本人权。保护农民的环境权利,是对农民权益最直接、最具体、最实在的保护。由于城乡二元制度的影响,农民的环境权与城市居民的环境权相比较而言。农民的环境权更容易被人忽视。农业生态旅游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助动力”,但在农业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却忽视了农民环境权保护。在农业生态旅游发展前的规划中,未把农民环境权保护理念融入规划理念之中,在社会中间层的职能设置上也未考虑农民环境权保护这一职责。农民的实体性权力即土地使用开发权、清洁空气权和安宁权、对环境污染的知情权、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权利均被忽视。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的环境权保护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致使农民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地位更加边缘化,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也会相应地受到限制。

2、农民环境权被侵害。农业生态旅游发展的前提是农业体系内部功能的良性循环和良好的生态美景。但目前,农业生态旅游业不合理的开发和管理,不按法律法规进行规划和建设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农业生态旅游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过分依赖非自然技术手段发展农业生态旅游,使农业生态旅游在发展的同时,便产生了一种“附带效应”,表现为旅游地大量的白色污染,建筑污染、破坏性建设与噪声污染等。这种附带效应严重扰乱了旅游地农民的宁静生活,影响了农民生活的环境质量,使农民直接承受农业资源破坏的恶果,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大大破坏,环境资源的非生态价值的特性如舒适性、和谐性也遭受到破坏。直接侵犯了农民的环境权,农民无法像以前一样享受到清新的空气,宁静美好的自然环境。

二、现实考量:农民环境权保护存在的具体困境

农民环境权侵害是多种因素导致的结果,此处主要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方面阐述农业生态旅游发展过程农民环境权保护的困境。

1、多部门管理协调机制不健全。我国旅游区类型多样,管理机制也多种多样。从宏观上看,我国的生态旅游业并无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主要由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旅游局、林业部、农业部等部门共同管理。从对生态旅游的微观管理机制上看,主要有事业单位运营管理、企业运营管理等形式。这种错综复杂的管理模式必将造成权力交叉。多头管理的局面。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机的配合与协调,在生态旅游区的规划及运行中,就形成了各自为政、有利必争,有害必推的局面。有的生态旅游企业根本不具有污染处理设备就开始运营,也有很多生态旅游企业虽然配备污染处理设备,但钻监管的“漏洞”,污染后期处理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可见,管理职权分散、信息沟通不畅通、信息沟通不及时等因素也必然会造成生态旅游区的不合理规划发生后无法及时规范管制,违法排放无法及时阻止的现象,而且也会间接纵容生态旅游企业环境污染的发生。

2、社会中间层组织农民环境权保护职能空缺。社会中间层组织在发达国家已成为弥补市场与政府缺陷、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维护社会公平不可或缺的力量。而在我国。由于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社会中间层组织还存在一定的约束性,还未完全发挥其实际意义上的职责和权能。生态旅游中的社会中间层组织主要包括:旅游协会、绿色组织、环保组织等。社会中间层组织的职能主要有:第一,为政府和生态旅游管理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决策建议,向政府和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生态旅游主管部门规范生态旅游市场行为。第二。沟通生态旅游企业与政府及其他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向生态旅游企业宣传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贯彻执行。第三,为生态旅游经营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收集和研究国内外生态旅游行业发展的各种信息资料,开展生态旅游市场、投资开发、生态旅游规划、经营管理和服务规范等方面的调研。第日,组织生态旅游行业订立行规公约,并监督遵守,搞好行业自律,维护生态旅游市场秩序,优化生态旅游环境。社会中间层组织充分发挥其职能协调政府与生态旅游企业之间的关系,但社会中间层组织却忽视了一个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农民环境权的保护。社会中间层组织的职能定位空

缺导致农民环境权长期处于忽视和侵害状态。

3、农民保护环境缺乏激励机制。由于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较低,农民普遍对环境权缺乏了解,因而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积极性不高。农民在农业生产中追求经济效益,往往过度开发自然资源。大量使用农药、化肥,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在农业生态旅游发展中,以就业为目的的农民,仅仅追求经济收入的增加,而未以保护环境为自身发展的需要。这主要是因为,农民保护环境缺乏激烈机制,我国农民参与旅游开发不仅参与程度和层次较低,而且处于被动参与状态,缺乏激励机制来引导农民参与。国际生态旅游协会对生态旅游的定义是:“生态旅游是一种到自然地区的责任旅游,它可以促进环境保育,并维护当地人民的生活福祉。”可见,生态旅游其中一个目标就是维护当地人民的福祉。而生态旅游实践中,农业生态旅游中农民参与程度较低,往往导致农民在利益分配上面处于弱势,也就无法调动农民参与农业生态旅游发展的积极性,从而农民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无法落实。如果单纯考虑地方政绩和旅游开发效益而忽视所得利益分配的公平性,排斥农民参与,那么这样的旅游发展思路不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和对农民弱势群体的扶助,违背“三农”政策的社会价值导向。

三、理性归结:农民环境权保护对策

1、重视与加强――农业生态旅游主管部门间的协调。美国主要由国家公园管理局代表国家直接管理全国国家生态旅游的行政、人事、业务、经营、规划等事宜,不受各州行政权力的干涉,这是一个国家所有、国家管理、单一管理、目的明确的集中统一管理系统,这种管理模式就能实现管理和监督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而根据我国的国情,只能努力协调生态旅游各主管部门之间进行密切配合,对生态旅游发展实行有效的行业管理,建立生态旅游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资源管理风险,确定环境承受力,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及时交流,建立监督机制。对环境污染信息及时监督和反馈,全方位的监督与反馈,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积极补救。总而言之,这就需要生态旅游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从前期生态旅游规划到后期旅游污染处理的全程监督和管理,保护农业生态旅游环境,从而达到保护农民环境权的目的。

2、反思与突破――社会中间层组织的职能。中间层组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是在政府失灵的情况下应用而生的。在我国大力提倡依法行政、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同时。要使政府有效发挥宏观调控职能,就必须注重与社会中间层组织的协调。社会中间层组织既不同于政府,也不同于企业本身,其不直接参加市场交易活动,主要职能在于沟通联系、协调服务、反馈信息、提供建议等,沟通好企业内部、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以促进市场的良好运转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在生态旅游发展中,社会中间层组织的职能只局限于传统的职能的范围内,只注重协助政府管理和为生态旅游旅游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却忽视了农业生态旅游发展中农民环境权的保护。社会中间层组织必须突破已有职能的局限,注重农民环境权的保护和维权,切实担任起保护农民环境权的职责,既保护农民的环境权利又为促进农业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社会中间层组织应该关注和保护生态旅游区农民的环境权,协助生态旅游主管部门规范前期环境设备和后期污染物排放和处理的落实,在农民的环境权受到侵害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保护农民的环境权免受不法侵害。

3、建立与完善――农民利益分享激励机制。农民也是自身环境权保护的一个重要的主体。利益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对农业生态旅游区农民的利益保障也是激励其保护环境的一种有效机制。众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以社区为基础的生态旅游,国际生态旅游认证标准中把是否以社区为基础作为一个评价标准。把生态旅游项目与当地居民的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可使他们从消耗生态资源来维持生活转向从事生态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工作,不仅能缓解生态资源保护的压力,而且还可以形成相关利益群体,形成对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的合力。社区参与制度是对社区农民权益的有效保障,它不仅可以保障当地居民的正当利益。同时也有利于激发当地居民对生态资源保护的热情。通过这种利益激励机制,让农民参与农业生态旅游经营活动中,通过利益分配机制,参与到政府、企业的利益分配过程中。给当地社区带来持久的经济利益。生态旅游发达国家把居民参与生态旅游的程度作为评价生态旅游发展优劣的一项重要指标。如在澳大利亚生态旅游区要依靠当地群众参与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形成社区、公司与居民共同开发的管理格局。1996年澳大利亚开始了全国生态旅游认证项目(NEAP),是由两个非政府机构――澳大利亚生态旅游协会(EAA)和澳大利亚旅游经营者网络(ATON)组织的,其中把使当地社区受益(包括和当地社区一起工作、对当地社区最小影响、社区参与)作为生态旅游认证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与完善利益分享激励机制,一方面。农民能够分享农业生态旅游的经济效益,经济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另一方面,参与农业生态旅游的管理和决策,社会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相应地农业生态旅游企业对农民环境权的保护责任意识就有所提高,农民生活环境的保护、生产条件的保护有了一定的保障。

四、结语

“三农”问题是一个关系到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那么农民环境权的保护理应受到应有的重视。农业生态旅游发展中农民权益保护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消除贫困,实现公平,让农民充分享受农业生态旅游发展的成果,同时为农业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努力把保护农民权益理念融入到农业生态旅游发展的规划设计中,使农业生态旅游发展在发展的同时为当地农民谋福祉。

[注:本文得到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科技处基于农民环境权保护的农业生态旅游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项目的资助。]

注释:

①金瑞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24-125.

②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115-117.

③盛勇.农民环境权实现的多维度考量[J].黑河学刊,2010(1).

④张英洪.农民权利论[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7).

⑤阳相翼.农民环境权益的法律保障[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5)103.

⑥郑群明,钟林生.参与式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探讨[D].旅游学刊,2002,(4).

⑦宗圆圆.欠发达地区旅游开发中的农民参与机制与治道研究[J].旅游理论研究,2008(3).

⑧汤春琳.我国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江西理工大学,19页.

参考文献:

1.吕忠梅著.环境法新视野[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2.蔡守秋等著.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3,李挚萍,陈春生.农村环境管制与农民环境权保护[M].2009,06第1页.

4.章家恩,饶卫民.农业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与可持续利用对策探讨[J].生态学,2004(4):99―102.

5,张咏,郝英群.农村环境保护[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

6.王存学、骆友生:中国农村经济法律基本问题[M].法律出版社,1998.

7陈慈阳:环境法总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8,陈茂云、马骤聪:生态法学[M].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9,何平.农业生态旅游资源及其分析[J].社会科学家,2002(1).5.

10.王国生.农村生态旅游环境控制要略[J].科技和产业,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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