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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规则(精选8篇)

时间: 2023-06-27 栏目:写作范文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篇1

一、与行政单位会计分离,形成独立的事业单位会计体系改革前,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统一执行财政部1988年颁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区别越来越明显。从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看,事业单位主要用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形式,以实现社会效益为宗旨,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性服务。行政单位主要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国家管理。由于二者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同,造成它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收入对市场的依赖性不同。事业单位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要参与市场竞争,行政单位是市场经济的组织指挥者,不能参与市场竞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优势,从市场中取得发展事业所需的收入,行政单位则不能依靠权力从市场中谋取收入,只能依靠财政拨款来满足支出需要。由于事业单位收入的相当大部分甚至全部来自市场,也引起会计核算的许多方面与行政单位不同。所以,就不能像过去计划经济那样,以经费来源都是财政拨款为标志,将它们划归一种类型,统一执行一个《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应该分别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采用“准则”加“制度”,并用“准则”和“通用制度”规范、指导特殊行业制度的法规模式会计准则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居于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会计制度对会计工作的规定比较明确具体,可直接据以进行会计操作,而准则比较概括、抽象和原则,具体操作还必须依照准则要求制定的会计制度。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分为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由于计划性、统一性很强,由财政部直接制定会计制度即可,勿须制定会计准则。而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其经济业务的规模、方式、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和核算的要求等方面都差别较大,需要依据“准则”制定通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就是通用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它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供非特殊行业事业单位执行,并对制定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起示范性作用。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有:科研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艺术表演团体会计制度等。事业单位会计采用“准则”加“制度”,“通用制度”示范“特殊行业制度”的模式,是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一项创新,它适应事业单位行业多、差别大的实际情况。

三、会计记帐方法改资金收付记帐法为借贷记帐法事业单位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各事业单位之间、事业单位与其他经济单位之间相互投资,创办经济实体。这些投资参股业务要求会计核算增强主体观念,国有资产得以保值和增值,并且要求事业性收支与经营性收支相对分开,对经营性业务要采用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以便分别考核盈亏。上述这些是资金收付记帐法难以作到的。而借贷记帐法是国际上通用的、与市场经济原则相融合的一种记帐方法,能够利用其帐户分类、记帐规则和试算平衡去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业务的各种要求,并克服了资金收付记帐法帐户分类、记帐规则和试算平衡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缺陷。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篇2

关键词:企业;事业;会计准则;比较

中图分类号:[F23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2007年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实现了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全面提升了我国会计发展水平,标志着我国会计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2013年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两者都是依据《会计法》制定的,并在会计基础理论方面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但由于事业单位主要使用财政资金,并以非盈利为目的,其会计准则与企业仍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主要从总则、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要素、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等方面对两个准则的差异作一比较分析。

一、总则方面的不同

(一)适用范围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二)准则体系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体系没有建立具体准则,具体核算通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

(三)会计核算基础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具体范围另行规定。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参照国际财务会计公告惯例,共列举了八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则列举了六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并首次将全面性原则列入其中。两者的差别在于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谨慎性(即稳健性)和实质重于形式要求,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没有提及这二个要求。

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赚钱,同时也要强调对风险的控制,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以谨慎性要求来作出职业判断,以应对不断发展的外部环境,从而有效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危害和损失。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不需强调谨慎性要求,因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大部分资金均来自财政拨款,对市场依赖性不大,没必要突出强调谨慎性要求。

三、会计要素方面的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要素。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费用)五大要素,首次考虑到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故将费用纳入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两者之间尽管要素名称相同,但含义还是有较大的区别。

(一)资产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二个定义中的几字之差凸显其中的差别,事业单位的资产主要是由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形成的,单位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处置权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因而事业单位的资产定义为“占用或使用”,而不是“拥有或控制”。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首次在资产构成项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既体现了会计信息全面性要求,也为将基建项目并入财务“大账”提供了依据。

(二)负债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负债是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三)所有者权益和净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反映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是企业追逐的目标。《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为适应部门预算管理要求,首次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单位净资产仅作为单位运行的结果列支,不是最终的经营目的。

(四)收入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五)费用和支出(费用)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支出或费用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四、财务会计报告构成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首次引入“财务报告”概念,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可见两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只有充分了解这两个会计准则,才有助于财务工作者游刃有余地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篇3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作为我国部门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非同寻常,在本次会计准则的修改中,规范财政服务、精确预算管理是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产生的基本原则之一,例如:在会计目标的确定以及会计核算的基础中,行政事业单位在满足财务管理需求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兼顾了预算管理的信息需求。以之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为例,其进行会计核算时,并不注重提供精确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只是以满足预算管理为根本要求,此时的会计信息就相当于预算信息,而当时使用会计信息的也仅有财政部门。

财务会计信息处理的改进

然而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提出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新范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这就表明,财务会计信息已经不再等同于预算信息,而新增使用者也会比财政部门更加关心财务会计信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财政资金的主要使用者,其对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完善、会计核算行为的规范以及真实完整会计信息的提供将有助于社会公众、机构、媒体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监督,积极树立政府的公信形象,有益于和谐社会的发展。其要将以往的会计管理模式从重预算、轻财务会计核算快速转变为预算与财务会计核算并重。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营的前提下,做好财务预算、强化会计管理、实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收支管理完整性也体现了其对预算管理信息需求的满足。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首次将基础建设支出统一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重大举措,不仅实现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要求、有效强化了财务会计管理,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财务资金的安全系数,有利于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会计目标的选择改进

在会计准则中,一个必需要加以解释说明的问题就是会计目标的选择,它不仅影响会计主体的界定、会计基础的选择、财务报告的机构及内容,同时也会对行政事业单位具体事务的处理产生影响。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会计目标的选择意义重大。针对原准则未明确阐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这一事实,2013年1月1日实施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条对这一缺陷进行了弥补,并在内容上予以扩充。根据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由此推出,会计核算的两大目标;1)利用会计信息,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公益效能能否充分发挥;2)分析会计信息,计算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检查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提出的会计核算目标迎合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需求满足,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不仅要服务于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同时也要兼顾到其他更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篇4

一、关于事业单位资产会计要素定义的 问题

目前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要由《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共同规范。在其准则和财务规则中规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 经济 资源,包括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该定义描述了事业单位资产的三个特征:(1)是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2)能以货币计量的;(3)是一种经济资源。这与目前 理论 界对资产的定义是有差别的。正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的《论财务会计概念》第三辑《财务报表的要素》中指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的或加以控制的。”其重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资产蕴涵着可能的未来利益;(2)特定个体能借助它获得利益,并对其他方面之取得它加以控制;(3)使个体有权取得或控制利益的交易或其他事项业已发生。

实质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的《论财务会计概念》关于资产的定义不仅适用于企业,还适用于非盈利组织。其理由主要有二:其一是企业和非赢利组织所需的资财都从各种来源取得,其二是资财或资产是企业和非盈利组织生命所系的血液。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在其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明确公共部门(包括政府)与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基本是一致的,即资产具有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和权属性两个特征。

由此可以看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其部分被划归企业,部分被划归政府或非营利组织,因此作为其拥有的资产和其他实体所拥有的资产是同质的。都应是一个实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实体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实体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资源。

二、关于事业单位资产范围的问题

(一)财务规则与准则及制度不协调之处

首先,关于存货的定义不一致。财务规则称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而在准则(试行)中规定的存货是事业单位在业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或者为销售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实质上,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一个实体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

其次,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不相一致。财务规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准则(试行)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但对规定的标准没有进行说明。

(二)现行财务规则与准则及制度涉及资产的几个重要问题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根据现行准则和制度,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在使用过程中也不计提减值准备,而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这样导致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现时净值随时间推移相差越来越大。而且,由于固定资产的损耗不能在成本中得以体现,必然导致成本费用,虚增赢余。再者,修购基金的提取与固定资产的损耗没有必然的关联,从而不能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 影响 会计信息的提供。 2、基本建设 会计 游离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之外。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没有对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事项做出规范,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中对基本建设拨款收支及结余的核算有所涉及, 但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明确指出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三者之间的核算口径不相一致。

3、资产减值的计提 问题 。资产预期能否会为实体带来 经济 利益是资产的重要特征。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实体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就不能将其确认为实体的资产。比如,事业单位在年末检查存货时发现存货毁损、无望收回的债权等情况,应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以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因为根据资产的定义,上述项目已经不能给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将其继续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上必将导致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价值有“水分”,从而导致不能揭示资产潜在风险,并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决策提供相关的信息。

4、投资核算过于笼统,不够细化。现行财务规则和准则对对外投资的核算过于简单。没有区分长、短期投资,没有细分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因此不利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几点建议

1、重新定义资产概念。事业单位的资产应是一个实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实体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实体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资源。定义应突出资产的本质。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篇5

关键词: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总则 会计要素

一直以来,我国的事业单位核算是依据1997年5月28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随着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等等各项财政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市场呼吁一个“初步建立统驭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体系的概念基础和框架,增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内在一致性、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出现。2012 年 2 月 15 日公布了《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 意见稿》),并于 2012 年 12月 5 日修订通过《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新版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适应了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展的需要,适用了对事业单位职能的转变与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共9章(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财务会计报告和附则)49条。跟97版准则相比,增加了7条,删除了12条,修改了48天,基本上是面目全非,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解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总则

总则一共11条,规定了准则的适应范围,同时对事业单位的会计目标、会计核算基础、会计要素和记账方法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与97版相比,主要变化有:

(一)关于准则的适用范围

97版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而新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这样的规定很具有前瞻性,为改革中的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供了准绳。

(二)关于事业单位的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给谁提供信息?提供什么信息?提供信息的目的。97版准则,强调的是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的需要,并有利于内部经营管理。很明显,这个目标跟当前的事业单位的发展趋势完全是不配套甚至是滞后的。而新准则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这个规定,还原了会计的真实面目,尤其是里面的用词“事业成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与修订前相比,新准则明确强调会计信息的双重目的性,一方面既要满足受托责任的要求,同时也要有助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三)事业单位的核算基础

97版准则十六条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而新准则第九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这个规定,有两个进步的地方:一是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相协调;二是为行业事业单位推广权责发生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如科学、测绘、地质勘探以及新实行的医院会计制度。

(四)第一次旗帜鲜明的提出了“费用”要素

新准则第十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考虑到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其会计要素应当以“费用”替代“支出”。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共6条。主要是强调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清晰性和可理解性等质量要求。

(一)将97版的“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现了与企业会计准则趋同的趋势。

(二)增加了全面性要求。新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该规定确保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三)取消了97准则的重要性原则。因为考虑到事业单位不需要自行根据业务的重要性调整报表格式的权限。

三、会计要素

新准则从第三章到第七章,都是涉及会计要素的内容。会计要素准则是指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 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共五章21条,系统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或费用。变化很大,笔者根据会计要素的顺序进行分析。

(一)资产

共6条,系统规范了资产的含义、分类、内容、计量属性、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等内容。和97版相比,有如下变化:

1、将97准则的“对外投资”按照期限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97准则的对外投资科目,存在资产信息不明、界定不清的缺陷。新准则按照时间长短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并把长期投资再一次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体现了事业单位准则和会计准则局部趋同的趋势。

2、新增 “在建工程 ”科目用于核算基建会计数据。97准则没有设置有关会计科目对事业单位基建业务进行核算,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单独建账,游离在单位会计“大账”外,造成资产和负债信息不实。新准则要求设置“在建工程”及相关科目,把基建纳入“大账”,改变了事业单位会计账中资产核算严重缺失的情况,保证了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的完整性。

3、明确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97准则,没有这个方面的规定,导致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虚增了资产。新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这一规定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要,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的推移的耗费情况,体现了“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管理理念。

(二)负债

共5条,主要是规范了负债的含义、分类、内容和计量属性。变化主要有:

1、将97准则的“借入款项”按照期限长短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这样的改变,较好的改变了事业单位负债信息不实的问题,使会计信息更加明晰。

2、增加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新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这个规定,体现了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同时与企业会计制度趋同。

3、增设了“长期应付款”。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无法核算,这样造成了资产不实和负债不实,从而导致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新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长期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主要指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租赁款。改变了这种缺陷,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信。

(三)净资产

共3条。主要是介绍了净资产的含义、内容和在资产负债表的披露。变化主要有:

1、删除了“固定基金”,增设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新准则第三十条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是指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这个规定,为事业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提供了依据。

2、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新准则第三十条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同时对这两个项目的内容进行了界定了,有助于进一步实现事业单位资金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动态地反映事业单位多渠道资金的全貌和流向及最终的结转结余情况,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

(四)收入

共3条。主要是规范了收入的含义、内容和事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变化不大,只是根据预算管理的需要,将“财政补助收入”进一步分为“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新准则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五)支出或费用

共4条。主要是规范了事业单位支出或费用的含义、内容核算和计量等内容。变化主要包括取消97准则的“基本建设支出”,将基建数据纳入会计“大账”进行统一的核算;增加了“其他支出”,跟“其他收入”配比出现,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管理。

四、财务会计报告

共8条,主要是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含义、内容、组成结构、会计报告附注以及报表的编制要求。主要变化有:

(一)将97年的“会计报表”修正为“财务报告”,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

借鉴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引入了“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标题改为“财务会计报告”,同时新准则 第四十一条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等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二)增加了“财务补助收入支出表”

新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三)重新界定了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97版准则,将收入和支出项目列入资产负债表,显得不伦不类。新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 。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列示。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这个,体现了跟企业会计准则趋同的趋势。

通过以上解读,我们可以看到,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设定、事业单位会计目标的定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和会计报表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的最新成果本质属性,准则规定统驭性更强。

同时我们必须看到,该准则还是存在一些不足。如资产计量属性的单一性。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计量属性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等。而事业单位新准则明确,事业单位只能够选择历史成本。历史成本不能及时反映主体变化的会计信息,影响了管理者的决策。建议事业单位,适度引入公允价值等属性,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如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根据前面所述,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该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清晰性和可理解性等,缺乏谨慎性要求,事实上事业单位的或有负债具有较大的隐蔽性与风险性,事业单位在信息披露方面应该保持谨慎性。新准则规定,事业单位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等。很明显,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缺少真正意义上的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的缺失不仅会影响信息使用者获取信息的完整性,而且也会影响我国财政资金的有效监督。建议事业单位专门提供反映现金使用情况的现金流量表。

参考文献:

[1]陈敏等、对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解读与思考[J]、会计之友、2013、(02)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篇6

关键词: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 联系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的必要性

事业单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公益服务。政府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问题,1998年前后,有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应运而生,不但加快了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同时,也满足了社会群众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但随着我国财政预算体系的变革,各事业单位业务的不断深化,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难以统驭现代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展与变革。为了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标准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财政部于2012年底,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于2013年1月1日执行新制度。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内容

1、折旧与推销问题处理方法的变化

在新制度中,对于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折旧、摊销的处理方法与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还特别指出事业单位可计提折旧和摊销资产的范围,除事业单位享有所有权的动植物、文物以及在事业单位摆放的陈列品、图书、档案等资产外均属于事业单位资产核算范围。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也不计提折旧和摊销。

2、事业单位财政投入资金核算的变化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财政收入的支出与分配,将“事业支出”的核算内容细分化,增设了以下五个二级科目,即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明确了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支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其中,结转与结余金额不得参与预算的结余分配,也不得转入“事业基金”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科目当中。此项变化,即统一了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同时,也有效的区分了事业单位年度财政补助结转与财政补助结余的不同。

3、资产的计价与入账管理的变化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资产的成本应以实际成本或类似或同类资产的成本进行计量。如需对事业单位资产进行账面价值调整,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但对于即没有有效凭证,市场上也没类似或同类资产,其资产计量口径也不统一的情况下,资产应以名义金额进行入账管理,并要求在当月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出来。这样即确保了资产入账的及时性,也强化了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4、权责发生制将应用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中

新制度中引进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有效的反应出了事业单位当期收入与支出的真实情况。同时,也明确指出了事业单位应该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而行政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中发生的部分经济事项或业务应该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这样即能如实的反应资产与负债情况,也能满足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

5、基本建设投资核算按月并入单位“大账”核算

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发生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单独建账核算,至少每月并入单位“大账”进行核算。并要求事业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二级科目,核算基本建设投资成本,其核算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处理方法大致相同,此处不做详细说明。

6、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结构的变化

新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和附注构成,其中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与支出项目由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代替,其表内按资产与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分类列示。并明确规定事业单位账务会计报表应按月度和年度进行编制;附注部分则应当披露事业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的变动情况。会计报表结构上的巨大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报表使者理解和分析事业单位经营情况的速度。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内容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联系

1、会计核算账户趋于一致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资产类账户中的“现金”转变为“库存现金”、“对外投资”转变为“长期投资”。并增设了“存货”账户,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材料与产成品的管理;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核算与管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又增加了“累计折旧”、“在建工程”等处理固定资产的会计科目,这是本次变化中的一个亮点,而“虚提”折旧与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兼顾了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即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预算的口径,又可以反映资产的价值消耗情况。

2、统一了会计核算的目标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会计核算的主要目标在于明确受托人与被受托人的责任。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核算目标第一次体现了这一原则,使得企业会计核算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在目标上有了一致性,对以后会计制度的改革有着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3、账务报告列示内容相一致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报表采用了企业会计报表的格式,增强了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科学性与通用性,同时,也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业绩评价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财务数据。

4、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核算制度更加趋同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内容趋同性很突出,其业务处理与财务管理方式都非常的相似。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盈利组织与非盈利组织财务核算划分的界限会越来越模糊。在不久的将来,两套会计的准则将有望合二为―,将有利于财政部门综合考虑企业与事业单位规范的问题。

四、总结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后的内容,更加符合新形势下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需要,使事业单位所披露的财务信息与企业的财务信息具有可比性,使我国的事业单位组织体系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相适应,最终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组织体系。

参考文献: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篇7

关键词: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财会工作;影响

一、 修订《会计制度》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事业单位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其修订必要性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为了实现会计标准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修订《会计制度》。

二是《财务规则》在强化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会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新的财务管理要求。

二、 《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的原则。修订《会计制度》与修订《会计准则》保持同步。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于2012年12月6日以财政部第72号令正式,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事项,是制定所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在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起统驭地位。修订《会计制度》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是与《财务规则》相协调的原则。《财务规则》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框架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针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对相应的内容作了修订。修订《会计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定位与修订《财务规则》相一致,即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核算基础和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适应财政改革、着力解决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类、资产负债确认计量等方面与《财务规则》保持了基本一致。

三是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更好地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本次修订《会计制度》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修订后的《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分别核算和反映其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要求各项收支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财务报表组成中专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由此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精细、科学,将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发挥更好的基础性作用。

三、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结构体系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 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 新《会计制度》后,基本原则是,如果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适用或基本适用新《会计制度》,则不再修订相关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原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将转为执行新《会计制度》)。

新修订的《会计制度》篇幅长达近5万字,通过详细规定会计科目使用及财务报表编制,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新制度既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内容,又体现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创新,与原制度相比较,主要有如下方面的变化:

1、协调增加财政改革会计核算内容。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实现了会计规范与其他财政法规政策的有机衔接,有利于促进各项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

2、创新引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制度规定确定是否计提折旧,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一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既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3、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原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账”。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

4、着力加强财政投入资金会计核算。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要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对于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将发挥更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5、规范核算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新制度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科目,进一步将非财政补助资金区分结转和结余分别核算,并对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其分配情况设计了科学的账务处理流程。这些规定符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预算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6、突出强化资产计价和入账管理。新制度针对事业单位实务中普遍存在的对于接受捐赠、无偿调入资产计量口径不统一、相关资产不入账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该种情况下资产的计量原则,要求在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将所取得的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并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情况。

总之,新制度的若干重大修订将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得到更为全面、真实、合理的反映,对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者单位:河北省沧州市中心医院)

参考文献:

[1]戚艳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会计规范的影响[J]、财会月刊,2005、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篇8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事业单位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其修订必要性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为了实现会计标准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修订《会计制度》。

二是《财务规则》在强化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会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新的财务管理要求。

二、 《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的原则。修订《会计制度》与修订《会计准则》保持同步。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于2012年12月6日以财政部第72号令正式,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事项,是制定所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在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起统驭地位。修订《会计制度》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是与《财务规则》相协调的原则。《财务规则》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框架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针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对相应的内容作了修订。修订《会计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定位与修订《财务规则》相一致,即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核算基础和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适应财政改革、着力解决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类、资产负债确认计量等方面与《财务规则》保持了基本一致。

三是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更好地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本次修订《会计制度》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修订后的《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分别核算和反映其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要求各项收支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财务报表组成中专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由此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精细、科学,将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发挥更好的基础性作用。

三、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结构体系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 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 新《会计制度》后,基本原则是,如果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适用或基本适用新《会计制度》,则不再修订相关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原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将转为执行新《会计制度》)。

新修订的《会计制度》篇幅长达近5万字,通过详细规定会计科目使用及财务报表编制,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新制度既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内容,又体现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创新,与原制度相比较,主要有如下八大方面的变化:

1、协调增加财政改革会计核算内容。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实现了会计规范与其他财政法规政策的有机衔接,有利于促进各项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

2、创新引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制度规定确定是否计提折旧,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一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既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3、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原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账。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

4、着力加强财政投入资金会计核算。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要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对于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将发挥更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5、规范核算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新制度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科目,进一步将非财政补助资金区分结转和结余分别核算,并对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其分配情况设计了科学的账务处理流程。这些规定符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预算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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