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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精选8篇)

时间: 2023-06-30 栏目:写作范文

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篇1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认定

近年来,随高校并轨招生和新的缴费政策的实行,高校贫困生问题日渐显著。国家、政府和社会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加,对高校贫困生尤其关注,逐步建立起以“奖、贷、助、补、免”为主要内容的相对完善的资助体系。同时,各大高校也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引进了大量社会慈善基金。在这种形势下,贫困生认定作为高校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是保证国家、政府和社会各项资助落到实处的前提,并直接影响到贫困生资助工作开展的效率及资助效果。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是高校资助工作的根本和关键。

1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现状

根据教育部2007年出台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贫困大学生是指在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支付教育费用有困难或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学生[1]。但此界定较为模糊,需要在实际认定工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将其细化,并成为可衡量化的标准。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普遍都采用以下标准和方法。

1、1 认定方法

学生生源地认定和高校自身认定相结合的方法是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中主要采取的。由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或父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对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及贫困程度进行说明,高校以此为参考依据,成立由辅导员、学生组成的班级和年级评议小组,结合其在校生活学习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公示后,再通过学院、学校认定工作组审核,贫困生及其贫困等级最终得以确定。

贫困等级一般分为三个级别: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特别困难是指家庭没有收入来源,基本上靠借债上学,无力缴纳学杂费,在校生活水平处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学生;困难是指家庭收入很少,并有相当数额的债务,只有能力承担一部分学杂费,其基本生活费接近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一般困难是指家庭有一事实上的经济基础,但因突发变故,发生局部性或暂时性困难,需要借贷缴费[2]。

1、2 认定标准

从贫困生认定标准上看,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3]:(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和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城市低保职工子女;(2)父母一方去世或失去生产或生活能力的单亲家庭学生;(3)个人患有较大疾病,需支付昂贵医疗费用的在读学生;(4)需重大经济支出家宅,家中有患重病的直系亲属,常年需要支出看病费用;(5)来自革命老区或边远地区,父母双方务农,家中有两个或以上兄弟姐妹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6)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使家庭经济收入严重减少以致无法支付学费的学生。

2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认定方法系统性不强

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往往在某一方面的因素或标准上过于偏重,而缺乏系统全面的,可持续的标准和制度。

从具体工作开展上来看,高校主要依据经济层面上的三个方面因素来认定是否贫困生,具体为:学生学习生活开支情况、学生家庭收入状况、生源地与学校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据此也产生不同的认定方法:(1)依据学生个人生活开支情况来认定。这种方法主要以学校所在地和生源地的学生平均消费水平做为比较基准,学生开支情况低于平均水平者,即被认定为贫困生。此法可以直接反映学生经济状况,但不利的是,它只偏重物质消费,而把教育消费中同样重要的精神消费和文化消费忽视了。(2)依据学生家庭收入状况来认定。即学校从生源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解和信息收集。但这只能够静态地反映出学生家庭消费结构、消费水平与收入的变化,并且和生源地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客观与否相关甚紧。(3)依据最低生活保障线对比来认定。将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消费水平与学校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对比,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边缘的为贫困生,处于以下的为特困生。(4)综合认定法。该方法对多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考察,以学生在校期间消费状况为主要考察对象,辅以其家庭经济状况、缴纳教育费用情况,再与本校大学生平均消费水平进行对照,最终确定认定标准。此种方法因其具有较强的可信度和真实性,被目前大多数高校广泛采用。

2、2 贫困证明可信度低

生源地和高校共同组成了贫困生认定的主体。而在实际情况中,生源地民政部门或父母所在单位相对于学校更为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尤其是新生。故一般在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中,都要求学生生源地乡镇级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于尚未有任何相关法律、制度对相关部门开具贫困证明的客观性进行约束,故村委会、乡镇相关部门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为使村民获取利益,常轻易为本地学生开具贫困证明,致使贫困证明泛滥,甚至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因人际关系活络而更易获得贫困证明。这使得贫困证明的参考意义大大降低。但缺少生源地的贫困证明,学校对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又缺少具体的把握方法。因此,贫困证明的可信度低成为高校贫困生认定中的一个难题。

2、3 学生缺乏诚信

依据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来看,特别是师范院校,除少数学生家境优越外,大多数学生家庭都不宽裕。加之成长过程中西方社会价值观的冲击,使得部分学生或出于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或为了攀比、改善生活条件,都想被认定为贫困生,从而获得资助,因而常尽可能地虚报家庭经济收入。更有甚者,为了被列入贫困生行列获取资助,有些学生恶意拖欠学费、挤占学费减免名额等。这种学生缺乏诚信、恶意虚报家庭经济状况的行为,不仅成为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一个难题,也是高校诚信教育中必需引起重视的问题。

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篇2

论文摘 要:在大学生贫困生的资助过程中,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是资助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目前,在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施中存在着一些难点,需要对其进行认真研究和解决。本文对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难点疑点进行了分析,对如何准确地认定贫困生,保证高校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同时,也为相关人员做好资助工作提供了一些参考。

近年来,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不断增加,大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存在以及不同的复杂家庭状况,给高校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目前越来越多的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如何科学、合理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资助工作的首要前提。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对于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使用有限的资助资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解决生活困难、维护社会和平、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事关和谐校园建设,意义十分重大。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下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现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难度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各高校合理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收入、家庭成员的组成、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消费情况,并参考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确定贫困档次。目前的界定方法有两种,一是学校从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支出、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学费缴纳情况三个方面中的任何一项在学生中进行横向比较,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接受调查的项目数值越低,说明此学生贫困程度越深。此方法简单易行,但不足之处是辅导员经常根据工作经验或对学生的了解程度来判断该学生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参考学校所在地的城市居民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为特别困难的学生,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基本持平的为一般贫困学生。显而易见,进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合理、科学的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资助工作的首要难题之一。

2、认定程序出现“选举”怪现象。目前高校辅导员的师生配备比较低,辅导员的日常工作极其烦琐,通常情况下,很少能把大量的精力集中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上,这使得投票选举贫困学生的做法时有发生。这种做法使一些平时注重搞好人际关系的学生上了“贫困榜”,而家庭真正困难、不善交际且性格内向的学生却没有享受到国家的资助。这种做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3、学生对“贫困”概念的不同理解而产生的不良后果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心理压力过大,存在自卑情绪、抑郁倾向,不愿意向辅导员及同学透露其困难的实际情况。相反的,一些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为了达到某些经济目的,想方设法让自己变成“贫困学生”,申请困难补助。这两种做法不仅不能真正有效得解决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还对资助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产生了负面影响。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信息缺乏动态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际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个动态认证的过程,通常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一经建立就基本成型,很难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如此一来,掌握信息的不准确,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学校最开始的良好愿望也无法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显现。

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难点的对策综合以上认定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怎样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提出如下几点对策:

第一,合理、科学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辅导员与学生的密切联系,使他们具有强大的优势,更能了解学生的贫困情况。辅导员应对所有在校学生的生活状况经常定期予以调查,使调查资料更具准确性、真实性。辅导员还要充分利用与学生联系紧密的优势,进行座谈会,了解学生在校生活状况。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综合分析并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再由各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审核本学院的认定工作。各认定小组中的成员要求品质优秀、诚实可靠、责任心强,这样能够从源头控制认定工作的正确性。

第二,明确认定基本程序,消除“选举”现象学院要在审查核实等方面增加资金和精力的投入,建立“与其花钱在资助一个假贫困生,不如用在认定真正的贫困生上”的观念。首先,由学生本人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应如实、详细地提供家庭经济来源、申请资助的原因等。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应包含当地乡、镇(或街道居委会)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第二,组织年级民主评议。由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综合审查各班级经过民主评议后建议的名单,确定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学生名单。第三,学院要对年级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和复查,随机访谈学生,并联合学生处、财务处、后勤集团等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查。到财务处了解该生的缴费情况,到学校后勤集团了解学生伙食等生活费用情况等。第四,将初步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提出的异议与申诉。若有异议,确定该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并将审查结果提出异议并向提议的学生反馈。第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电子档案。各学院和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按困难程度登记注册,作为实施资助的重要依据。

第三,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团结、互助、礼让、关爱的文明和谐的校园新风。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诚信意识的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培养集体主义精神,让他们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一人有难八方支援,同学之间的真挚情感在这时得到充分展现。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7、

[2]钟央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效认定机制的再思考、辽宁教育研究、2008、

[3]刘燕杰、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难点和对策、高教高职研究、2008、

[4]李少荣、建立和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制度的探讨、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5、

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篇3

论文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现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作为实施资助的基础工作,由于没有固定的模式,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认定标准缺乏量化的指标体系

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1]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但这一概念属于定性描述,比较模糊,无法依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准确认定经济困难学生。

对于大部分困难家庭来说期刊网,由于其家庭收入不稳定、收入不易核实及地区差异性大等原因,使得家庭困难程度缺乏有效比较。即使两个相同收入的家庭,其家庭支出,比如负债,读书,疾病等情况不一样,贫困程度也未必相同。由于无具体的量化标准,导致高校对贫困生认定标准的不统一,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含混不清。

2、 认证方式不统一

目前,高校对贫困生认定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

(1)生源所在地政府确定式。这种方式是主要依据生源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来判断[2]。但事实上,目前国家没有出台关于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细则,明确生源地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一些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存在较大的水分,导致贫困证明的可信度较低,甚至空白证明屡见不鲜。

(2)在校月消费水平认定式。这种方式目前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学校统计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月消费水平来认定[3]期刊网,重点考察其是否拥有名牌服饰、手机、电脑或享受高档服务等,这种方式准确性较高,但学校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复杂的认定,认定成本较高。另一种形式是通过校园一卡通;了解学生在校食堂月消费额度与次数的比例的基础上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直接将资助金额打入一卡通;的方式,这种做法目前有一小部分高校在实行,称为隐形资助。在校消费水平认定方式,不能全面真实地了解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及学生在校外消费情况,所以争议较大。

(3)民主评议式。即由辅导员、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初步确定名单上报学院,然后学院相关部门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名单。由于评议小组成员对同学日常的观察只是凭主观印象,同时,评议小组成员会明显感受到人际关系压力,在进行半公开的评议时不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导致民主评议无法实现其预设效果。

3、名额分配方式过于简单

目前期刊网,高校在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的过程中,采取按学生人数分配经济困难学生指标的办法,将指标分配到学院,并没有按照贫困生的实际人数进行资助。加上高校辅导员普遍配备比例不足,且大多数辅导员身兼数职,因此在认定过程中,往往出现指标分配到班级的现象。一方面,班级中最困难的学生容易认定,但其他同学困难程度相差不多,由于名额限制出现了轮流受助的情况。另一方面,导致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的班级中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评为经济困难学生范围中享受补助,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对较多的班级又产生了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不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的情况。

4、学生心态难以分辨

在窘迫的经济生活环境下,部分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历经坎坷,贫困成了压在他们心底的沉重包袱。他们迫切追求平等,自我保护意识极强,宁可自己咬紧牙关期刊网,减衣缩食,也不愿意暴露隐私,去开具相关证明,申请各种资助。长此以往,这类学生承受着经济和心理的双重压力,对个人和学校的发展都存在着隐患。

另外,也有一部分经济困难学生,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理应得到国家、学校的照顾。等、靠、要;的心理在他们身上根深蒂固,即使家里能够提供部分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他们也要争取更多的学校资助,靠各种资助应付学习生活开支。

二、改进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策

为了使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目前高校的实际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规范地方基层组织的认证

为提高贫困证明的公信度,一方面,出台关于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期刊网,在地方设立专门认定机构,明确生源地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若出现不符,追究出具证明的相关人员责任。另一方面,证明材料及证明开具人的姓名等资料要留存备查。同时对于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学生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以通过比较灵活的方式,如联名担保制等。

(二)完善贫困生认定流程

为了保证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得到资助,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方法应满足标准科学、程序正当、操作可行、保护自尊四个方面的要求。从每个环节加强管理、监控,杜绝主观操作和人为因素,随时取消违反校规、弄虚作假的学生的资助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惩处,不断提高认定流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认定的主要流程可设定为:

1、本人申请。每学年初,学生根据本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对照由学校出台的经济困难学生分类标准参考,以书面形式提出认定的申请并提交生源地所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具体举证材料( 如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的需提供最近一年的病历和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家庭主要成员失业的需提供下岗证复印件、家庭主要成员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家庭主要成员有2个以上学生在高中及以上学校就读的需提供在籍证明材料、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低保证明等)。

2、资格审查。对申请人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在校学习、生活消费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方式包括:审阅申请、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根据需要联系开据证明材料的相关机构、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进行核实;在同班同学尤其是同寝室同学中以个别谈话方式等了解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情况。

3、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由学生干部、党员和普通学生组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小组,本着真挚坦诚、相互尊重的原则,确定接受班级民主评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同时,民主评议应保证参加评议的学生人数,申请人采取回避制度。

4、年级(或专业)民主评议[4]。由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年级(或专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根据年级(或专业)总人数进行合理分配期刊网,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其中,非学生干部不少于50%,小组成员名单要在学院公示。评议小组统筹审查各个班级经过民主评议后推荐的名单,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名单。

5、 学院认定。由院系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年级学生代表组成学院审核评定小组,通过开会、座谈或进行家庭实地调查对学生进行深入的了解,并对年级的评议意见进行审核,确定本院重点经济关注对象;与一般经济关注对象;。

6、 公示认定名单。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认定后的学生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提出的异议与申诉。如有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再次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核实的情况,确定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提出异议或提出申诉的学生。

7、学校认定。以吉林大学为例,在校本科生人数接近4万人期刊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生中平均比例在30%左右,贫困生人数在12000左右。由于人数众多,学校资助部门可以采取概率抽查方式,对学生提供的信息及材料进行调查,准确了解家庭人员基本情况、家庭劳动力资源状况、家庭学历和职业结构以及家庭负债、银行存贷款等情况;并根据学院之间重点经济关注对象;与一般经济关注对象;的认定标准进行比较,综合评估,确定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等级。

(三)加强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和引导

1、 加强学生自尊自信教育,在思想上正视贫困;现象。

在学生中广泛开展自尊、自信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宣传自强自立学生的事迹,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自卑心理,培养自立自强精神,正确面对经济贫困的现实;通过开展各项校园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帮助他们在活动中培养和锻炼各种能力,树立自信心。

2、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档案

加大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宣传与诚信教育、感恩,让全体学生参与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监督工作中;逐步建立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对造假者的适度惩罚制度,如收回资助金额、记入学生诚信档案等等。

3、改变资助的模式,资助;和自助;相结合。

目前的资助模式只有获得没有付出,助长了很多学生不劳而获的消极思想。构建权利义务对等的资助模式,在资助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设置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将享受贫困资助的权利与履行相应的义务挂钩。这种模式一方面可使那些假贫困生;因不愿承担相应的义务而自动退出;另一方面通过回报社会的资助方式,可以缓解享受贫困资助的心理压力,使他们认为这种资助是通过劳动换来的。如在校内开辟更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资助与工作量相挂钩;实施贫困生能力提升资助项目等。

结语:

建立健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要切实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隐私期刊网,把各方资助力量整合起来。同时要多做经济困难的思想引导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劳动观和消费观,正确对待贫困问题,激励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自爱,鼓励他们用乐观向上的态度,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总之,做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的基础和前提,我们要正确认识,采取适当的方法,探寻合理的途径,真正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促使高校助学工作中寻求突破、求得实效。

参考资料:

[1]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Z]、

[2]唐海龙,刘俊霞、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中州大学学报,2009(26)、

[3]杨晴、高校贫困生认定的路径[J]、教育学术期刊,2009(8)、

[4]李岩丽、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促进资助工作公平有效[J]、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9)、

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篇4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认定;问题;对策

在2010年秋季开始,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的要求,各高校将贫困生的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改为每人每年3000元,极大地提高了全国500多万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随着贫困生资助力度的增大,资助生源面积不断扩大,如何评定贫困生就成为了各高校面临的一项基本问题,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开展的是否顺利决定了我国高校贫困资助工作开展的效果,同时也直接影响家庭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需要,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面临的问题

1、贫困生的界定标准问题

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百度百科中对贫困生的界定标准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伤失或部分伤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各高校在贫困生评定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如各地收入水平不同,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一视同仁?如何界定生活节俭?使用亲戚朋友赠送名牌手机、笔记本电脑是否是使用奢侈品?如何鉴定是否别人赠送?

2、地方政府开具的贫困生依据或证明问题

在从事高校资助工作过程中以及和其他从事高校资助工作的同事交流过程中,我们发现,各高校在评定贫困生的过程中,贫困认定依据单一,存在严重问题。学生所在生源地当地民政局和所居住地村委会或街道办所开具的贫困证明成为最重要依据,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成为辅助依据。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各高校每年都会向学生发放《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在学生填写《家庭经济调查表》过程中存在虚假填写问题,而当地民政部门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审查松懈,基本是有求必应,这就造成很多学生都有贫困证明,难以真正鉴定是否贫困。更有甚者,有的民政部门不以事实为依据,以权力为牟利贪腐工具,真正贫困的学生得不到贫困证明,而有关系的家庭富有学生反而有贫困证明,这就给高校的贫困认定工作依据带来了极大困难。贫困生认定的依据是什么?这是贫困生认定工作所面临的一项基本问题。

3、高校开展贫困生认定的程序规范问题

以学院领导牵头组成贫困认定小组,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组织班级同学成立贫困认定分组,学生向辅导员提出贫困资助申请,班级贫困认定小组审核学生提供的贫困依据,贫困小组同学根据贫困同学提供的贫困生证明材料以及该生平时的消费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将结果上报学院贫困认定小组,贫困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中心。这种贫困认定程序已经基本比较完善,但是在实际操作工程中也存在几个问题。(1)辅导员在学生贫困认定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辅导员是否能客观公正引导学生进行贫困认定?是否有规范的监督?(2)辅导员工作繁重,辅导员是否有精力和时间认真了解每个学生的基本状况?(3)贫困认定小组的学生成员能否客观公正评定贫困生?

二、浅析贫困生认定的问题对策

1、贫困生界定标准具体化

各高校应根据所在地的消费水平、学生家庭所在地的收入水平、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学生的《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表》以及贫困证明、学生的平时消费情况制定具体化的评定标准。一是要考虑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伤失或部分伤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由于这类贫困学生由于家庭、生活环境的影响,多为沉默寡言、性格内向,或为自卑,不善与人交际,贫困学生评定小组学生关注不到,可以制定标准,直接评为贫困生。二是评定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基本都提供有贫困证明,《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并不能如实反映学生的家庭基本情况,这就需要辅导员和贫困学生评定小组同学们根据这部分学生的日常消费情况进行评定,同学们的评议更能客观、公正的评定出确实需要贫困资助的学生。

2、贫困生认定长期化

在高效开展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着依据单一,地方政府开具的贫困证明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不客观的问题,短期内高校无法解决。因此,高校在开展贫困生认定过程中,要实行贫困生认定长期化制度。实行贫困生认定的长期化制度,就是要在长期内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摸底,对学生的日常生活进行监控,贫困资助与监控贯穿学生整个大学生涯。辅导员可以负责学生的监控情况并定期将贫困学生信息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学生贫困认定小组成员以及班级其他学生都可定期对贫困学生的表现上报学院。这样就杜绝了学生在贫困认定前生活节俭,贫困认定一结束就开始花天酒地的现象,要跟踪调查,发现假冒贫困生资格的,立即取消资格,追回贫困资助。而一旦发现有确实贫困但又没有评定为贫困生的,学校可追发贫困资助,确实保障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

3、资助方式多样化

当前各高校对贫困学生的最主要资助方式都是以一学年发放一次助学金的形式进行资助。这种资助方式导致了贫困生资助工作中产生了界定标准难以界定,贫困生提供贫困证明真实性难以确定、贫困生评定过程程序规范复杂化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求采取更加系统和严密的资助体系,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提供多样化的资助方式。针对家庭有临时困难的贫困生可以一次性补助解决临时基本生活的补助,针对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等等交不起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可以采取减免学费、生活费等方式予以资助,针对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地区的学生可采取学校报销来回探亲、假期回家路费等资助方式,针对平时没有家庭经济来源无法生活的同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的方式进行资助。采取多样化的自助模式,有利于减轻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难度,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向学校申请不同的资助方式,特别是有偿的勤工助学岗位资助,不仅能够解决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还能锻炼学生的基本能力,提高工作技能,能够更有效地实现资助和育人的双重目标。

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是各高校的一项基本工作,同时也关系着国家、社会的高等教育能否顺利开展的长远目标。高校的学生资助评定工作还应有社会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更加客观、公正、顺利的完成。只有国家政府制定更加严密的法律体系进行支撑,社会各部门的监督、支持,才能使得各高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更加方便、顺利的开展。

参考文献:

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篇5

一、精准扶贫的时代背景及精准资助的内涵

在湖南湘西考察时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精准扶贫”自此拉开序幕。教育扶贫是精准扶贫的良策,2015年,在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扶贫先扶智,绝不能让贫困家庭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坚决阻止贫困代际传递。”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面临从“量”到“质”的转型,亟待改变传统的资助模式及探索新路径,从而实现精准资助,最大限度发挥资助育人的效果。张远航指出:精准资助包括:对象精准、需求精准、形式精准和效能精准。所谓精准资助,即找准资助对象,通过差别化的资助形式,最大程度发挥资助的效能。

二、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识别不够精准

当前,高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提供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由班级、院系及学校对贫困生逐级开展认定审核工作。这种逐级的认定模式一定程度上给予了贫困生寻求资助的渠道,但也存在批量管理大水漫灌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1、贫困的隐私性问题。资助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少数贫困生自幼生活在贫困的阴影下,自尊心容易受到伤害,害怕被同学瞧不起等因素,并未主动提出资助申请;而小部分学生因为相关利益的驱动,虽不贫困却向学校提出申请,造成虚假申请,出现假贫困生现象。2、认定材料准确性问题。在认定材料审核环节发现,目前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公信力不足,部分民政部门并未认真审核家庭经济情况,或者出于人情原因等提供不真实的贫困证明材料,这对高校的贫困生认定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处 。3、认定标准科学性问题。教育部现行的政策规定中,关于贫困生认定的标准有如下规定:“家庭经济困难,月生活费来源(含家庭、亲友及学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持平或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开支的学生可认定为贫困生。”然而,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生活水平存在差异,在实际评定过程中,高校多采用班级评定小组对学生个人生活、消费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来自五湖四海的学生往往根据自己对贫困的定义及标准进行评议,评议的结果受到了个人主观的影响,难以在认定中做到准确量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识别工作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重中之重,关系到后续帮扶措施的实施,制约着高校资助工作水平的提升。因此,精准识别家庭经济贫困生,是精准扶贫背景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提升资助育人效果的路径选择。

(二)学生资助措施针对性不强

我国现行的“奖、勤、助、贷、补、减、免”的高校大学生资助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教育费用上的资金需求,减轻学生在就读期间的经济压力,但传统的学生资助更多的措施着力于经济上的救济,仅勤工俭学开拓了一条“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资助路径。从当前各高校开展的学生资助育人系列活动中看,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广发“救济粮”,繁忙的奖助贷金分配让高校学生工作者?o法脱身开展更多资助项目,忽视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面临着因经济贫困产生的心理贫困、学业贫困、就业贫困等问题,而到了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资助款项已经分配完毕,但措施到人的资助项目却往往不能及时跟上。因此,面对当前学生资助措施针对性不强的现象,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亟待措施到人,高校资助部门应深入学生,认真、准确分析受助学生的致贫原因,将学生的具体需求分门别类,针对学生不同的帮扶需求,实行需求精准化的资助政策,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

(三)学生资助效果缺少跟踪反馈及评估

资助工作的反馈评估有利于高校学生工作者及时发现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不足,从而进一步提升资助育人效果。当前的高校资助工作在贫困认定结束后,缺乏对学生资助效果的跟踪反馈,对于助学金使用是否得当、学生学习是否积极进取、学生是否利用勤工俭学实现自我脱贫等问题,没有进行跟踪和反馈,无法反馈资助工作是否有效,是否最大发挥资助作用。另外,还会出现有的贫困生在思想上存在着误区,对于大城市的较高消费水平,产生攀比心理,挥霍资助金;甚至有的产生“等、靠、要”的不良心态,整天沉迷于网络,不仅荒废学业,还给本身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这样就造成了宝贵的资助资金的浪费,没有切实帮助贫困生学会自我造血,自主脱贫。

三、高校学生精准资助的探索

精准扶贫是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对于完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应当转变传统的资助方式,做到精准资助。

(一)精准识别资助对象

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起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识别工作为重中之重,如何做到精准识别,是一项系统工程,而非传统的线性审核认定工作,需要学生本人、生源地及高校的协同参与。首先,从学生源头开始,应当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让大学生自觉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引导学生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提倡违规行为的举报,确保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其次,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客观、公正、认真衡量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对比当地居民生活保障线,结合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情况,开具符合实际的贫困证明。最后,高校学生资助部门责任重大,要做到精准识别资助对象,必须做到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建立线上线下家庭经济贫困生档案大数据库,资助工作者需要对贫困生的致贫原因进行多方面考虑,当今社会是一个大数据时代,从精准扶贫的“建档立卡”中我们可以得到启示:将贫困生的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心理状态、学业情况、创新创业等建档立卡,同时还要注重档案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扶贫信息 。第二,科学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按照学生的贫困情况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贫困种类建立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完善的贫困生档案工作机制。第三,认定过程要保持动态性和灵活性。高校学生来自全国各地,每个地区的家庭生活水平和当地人均收入水平都存在差异,因此,比如:有些受助学生的家庭脱贫了,有的通过勤工俭学改善了生活水平,都应及时记录在档案中,并调整资助措施;有的学生挥霍资助金,或违反校规受到行政处分等,应暂停或取消资助;有的因为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事件需要资助,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更新到贫困生档案中。这样有助于精准定位贫困生,对资助对象实行动态化管理。

(二)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措施到人,因人施助

高校资助体系应该不仅仅是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资助,还有贫困大学生的心理状况、精神状况、就业状况等方面的资助,因此,建立贫困生档案时,还要全面、客观地记录贫困生的人际关系、社会实践、心理状态等情况。学生工作者通过贫困生大数据库了解到贫困生的贫困类型,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因人施助。如:有的学生因生长环境等原因产生自闭心理,不善与人交际,辅导员可通过心理辅导,给予学生一定的关怀与关注,帮助学生打开心扉,与人交往,改善学生的内向性格,从而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又如,对于面临就业困难的贫困生,学校可以从大学生职业规划课着手,依托各类学生组织为贫困生提供实践岗位,利用校企合作为贫困生提供企业实习机会,逐步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细分,因人施助,形成差异性的帮扶计划,满足学生多层次的需求,不仅解决贫困生的经济难题,更加激励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信、自立、自强,实现和提升自我价值,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资助工作效果跟踪评估

高校资助是否发挥其最大的价值,需要对资助效果进行跟踪反馈,这种效果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条件的改善、心理和综合素质的提升等。贫困生建档立卡完成后,学生工作者应当不定期随机抽样选出一定比例的贫困生进行跟踪评估,检验贫困生认定结果的准确性,这项跟踪反馈工作在大数据时代变得轻而易举,帮扶工作者可以通过微博、朋友圈动态关注贫困生的动态,同时也可通过家访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生活水平、学习、生活等各项情况进行复查。学生工作者除了对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外,还有一项更重要的任务,即要跟踪贫困生受助后在学习、工作及生活方面的具体表现,尤其是综合素质是否提升,挖掘这些励志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加以宣传表彰,为更多的受助学生树立榜样,带动更多的受助学生实现自我价值,从而达到资助育人的效果。

对资助效果的跟踪评估,也是评价高校资助工作优劣的最直接方法,这样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对高校资助工作进行监督,从而使得精准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篇6

【关键词】 大学生;贫困问题;自助与资助;家庭脱贫

一、引言

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众多青年学子获得了改变命运的机会。但与此同时,日益庞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也愈发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家庭困难学生指的是家庭人均年收入2000元以下的在校大学生,据悉,有的高校,特别是经济相对落后地区院校,贫困生的比例已经接近50%。在一些名牌高校,贫困生的比例也相对较高,数据显示上海交通大学贫困生比例为35%。而根据上海海事大学资助中心统计,本校2010至2012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贫困生比例高达34、2%。不让一名大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国家的庄严承诺,现实中各高等学校也不折不扣的执行这一政策,但要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就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究资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适应新形势卜的资助体系与工作机制。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式的现状

1、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多元化助学体系的建立

现阶段我国主要采取以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等的综合资助体系。为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可以说帮助贫困学生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完成学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受到了广大贫困学生及其家庭的欢迎。与此同时,各高校也适当提高勤工助学的补助标准。国家奖学金、省市级奖学金及校内外综合奖学金的金额也有较大增加。对于个别特困生,许多院校还采取减免学费的政策,基本实现了“不让一个困难学生失学”的目标。

2、以爱心捐助为代表的社会助学体系的形成

部分贫困学生在大学入学前就受到了政府、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的资助帮困;许多企业也与考上大学的新生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资助他们直到大学毕业,为他们安心学习、顺利毕业提供了可靠保障;许多社会爱心人士特别是一些本不富裕的中低收入的家庭,也伸出了援助之手,承担起了部分贫困生学费和生活费。以爱心捐助为代表的社会助学体系在全国普遍形成,为贫困生的入学解决实际困难。

3、勤工助学岗位在高校内普遍设立

目前,各高校均为贫困生设立了含有一定劳动报酬的助工助学劳动岗位,图书馆助理馆员、食堂保洁、学院实验室助教等都是勤工助学岗位的提供者。一些贫困学生凭借自己的劳动和付出,不仅完成了大学学业,也使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了锻炼和提升。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的不足

主要存在以下不足:(1)资助总额度和资助面还不够。由于全国大学生基数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数量多,这方面的矛盾始终存在;(2)资助工作与人才培养结合不够。资助工作不能就资助而资助,要不断创新资助工作理念,站在实现教育公平、实现科教兴国,全面落实人才培养目标的高度来完成,要围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需求和高校人才培养目标来拓展资助工作;(3)资助资源效能发挥不够。应该充分挥资助资源功能,丰富资助工作内涵,不断创新资助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各项奖励、资助政策,确保政府、学校和社会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其他资助政策及措施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形成合力,确保各项资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只有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探索新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新办法,不断创新资助体系与资助机制,才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创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机制

1、树立资助机制的创新理念

科学有效地利用好对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资源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按照原来那种无偿资助、简单给予的方式只能解决面上的问题,容易使学生形成“等、靠、要”的懒惰思想,带来很多负面影响,更发挥不了资助工作的效用,为此就需要创新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机制理念。第一要引导学生树立阳光资助理念。任何一种资源,在对受益者进行分配时,必须要有一种值得大家信赖的方法和手段,否则适得其反。对于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源来讲,树立阳光资助理念,实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受益学生得到的不仅仅是资助本身,还有政策与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给他们带来的思想转变。第二就是教育激励理念。资助工作中蕴涵着丰富的教育和激励因素,从资助工作的单一经济功能向经济、教育和激励功能转变,是当前资助工作必须树立的新理念。第三是造血理念。既要扶贫,更要扶志是我们在长期的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共识。在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卜,如何解决长期问题、治标问题是不容忽视的。树立“授人鱼不如授人以鱼”理念是极为重要的。

2、建立资助机制的创新措施

首先,高校应该规范审核贫困生的程序和内容,审核内容可包括人品、学业、健康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通过查阅家庭经济调查表、经济困难证明、班级民主评议等,多层次、多角度地了解每个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综合他们的就餐消费、穿衣打扮、购买奢侈消费品、娱乐消费等方面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进一步核实其困难程度。确保每学期或每学年定期进行贫困生资格进行复核,以准确确定困难学生数量和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动态变化,公开、公平、公正地使用好各项资助。其次,高校可建立贫困大学生个人信息库,实时记录困难学生的奖惩情况、家庭变故、资助情况等,并对学生毕业后的信息进行追踪调查。这不仅可以更好地使各项补助资金用来资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而且也为这些大学生毕业后制定合理的。

个人偿还助学贷款方案提供相应的信息平台,同时,明确的数据信息也有利于银行和社会各种企业实体和机构选拔资助贫困大学生,以及跟踪反馈学生情况。第三,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的制度、程序、操作必须作到公平、公开,真正实现阳光资助。这本身也是对广大学生的一种思想教育,让学生懂得制度的严谨、操作的规范,懂得感恩。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党中央、国务院从重视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为高校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为高校资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断创新资助体系和资助机制是高校资助工作永恒的目标,更是社会稳定、民心安定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 王全林、民生视野的大学生资助问题之思考[J]、皖西学院学报,2008(3):28-31、

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篇7

关键词 农林高校 贫困生 认定工作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据不完全统计,高等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通常在15%―20%左右。而农林类高校由于其学科专业的特殊性,贫困生的比例通常达到20%以上(有的学校甚至接近30%)。因此,做好农林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不仅是落实好国家对于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更是为了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并促进国家农业发展这一重要任务,这也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1农林高校贫困生的基本特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常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家庭本身经济状况不佳,无力负担高额的学费及生活费。第二类是孤儿或单亲家庭学生,家庭经济来源不稳定。第三类是家庭遭受了重大变故的学生。结合农林高校生源特点,可以概括出农林高校贫困生的几个基本特点:

1、1贫困生数量较多

由于农林学科的自身特点以及人们对农林类专业缺乏全面的认识,许多家庭条件较好的城市学生往往不愿意就读于农林高校。这就导致了农林高校的录取分数线和学费都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来自农村或者偏远地区的大学生。而我国的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及偏远地区,这部分人的经济收入比较少,有些家庭甚至没有固定收入,从而导致农林类院校的贫困生比例要远高于国内其他高校。

1、2贫困生认定工作难度较大

农林高校的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点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农林高校的生源大都来自农村或偏远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相对较多,这就给贫困生认定工作增加了工作量。第二,部分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对国家给予贫困生的助学金产生片面的认识,从而也抱着侥幸的心理去申请贫困生资格,导致了一些学校出现了“假贫困生”的现象,这种情况也会给农林高校贫困生认定和审核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在认定贫困生资格过程中,高校的学生管理者通常根据学生的家庭基本情况、收入状况以及学生在校日常消费等方面的信息,把贫困生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而在认定贫困生的过程中,最大的难题在于准确、公正地区分申请人是否符合贫困生的资格,这也是高校学生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2农林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农林高校多年来的实践和探索,贫困生认定工作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经验,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2、1 贫困生认定程序不够规范

在调查走访时,笔者发现国内许多农林高校在认定贫困生方面普遍缺乏规范的流程。当前国内高校对于贫困生资格认定往往遵循三级(即班级评议――学院评议――学校评议)或四级认定(即宿舍评议――班级评议――学院评议――学校评议)。然而,大多数高校没有对认定工作制定详细的规范,仅凭一张学生上交的《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就审核通过,并没有对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在校期间消费等情况进行全方面的调查摸底。也未对各级认定评审过程有具体的要求,甚至一些学校在评定贫困生时没有履行班级认定、学院公示以及违规处理等程序操作,这样就很难保障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公开公正性。

2、2缺乏专职的资助管理工作人员

由于经费和人员编制方面的限制,农林高校都普遍缺乏专项从事贫困生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以某农林高校为例,专职从事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教师只有2人,其他都是临时聘用人员或者是学生助理。在学院是由辅导员兼任贫困生管理工作,而且从事该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只占31、2%。他们的工作态度虽积极,但由于缺乏对贫苦生管理的经验,无法全面、细致地开展贫困生管理工作。而现有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比较繁杂,客观上也无法保证对每一名贫困生情况进行细致的走访调查。因此一些院校的贫困生认定工作不够细致和公平,这样就有可能出现部分学生“冒领”国家助学金的现象或真正贫困的学生却没有享受到国家资助等情况。

2、3审核材料的缺乏量化指标管理,人为影响较大

许多农林院校对贫困生认定的工作还停留在主观判断上,缺乏对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以及本人消费情况的量化标准。在认定贫困生资格时,学校过分依靠《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上有关学生家庭收入、人均收入等内容。然而部分学生在申请贫困生时会故意把这些数字写的很低,在学生生源地的民政部门审核时,许多工作人员并不细心审核这些数字就随意盖章,致使这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数据缺乏可靠性。

另一方面,由于该工作受主观印象较强,一些学生通过在班级的人际关系,或者自己夸张的“表演”,甚至“拉票”等行为来博得信任,来“争取”贫困生资格。同样,一些家庭情况确实困难的学生,由于平日不善言谈,或是自尊心较强,羞于向同学和老师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也会导致一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没有评上贫困生的资格。调查显示,约36、4%的农林高校学生认为出于自尊心的影响,不愿意让周围人了解家庭经济情况。

3完善农林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模式的对策

3、1制定规范的认定流程

由于一些农林高校的贫困生认定工作缺乏严格、标准、公开的工作流程,这样很难提高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因此,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需要在每一级认定过程中制定严格的规范,这样克服认定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提高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客观与公正性。

比如在班级评定时,要明确规定认定小组由班主任负责,小组学生代表的人员数量、人员构成(班干部、非班干部、宿舍成员等等)、评定会议记录等。并且要将贫困生的认定、审批以及监督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在学院认定的过程中,结合班级和宿舍评议的结果,以及学生本人递交的生源地贫困证明加以综合评定,要求辅导员认真履行个别谈话、信息公示、监督执行、随机调查走访、违纪处理等义务。采取学生干部与院系辅导员、分管院领导共同监督的方式,并在尊重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保证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学生意见的反馈渠道等等。

3、2加强贫困生认定的网络平台建设

为了克服当前经费和人员编制上的劣势,同时可以更全面地掌握贫困生信息,减少高校学生工作者的工作量,建立贫困生资料的网络信息库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建立省级高校贫困生信息库,但是许多农林高校还没有建立本校的贫困生网络信息管理库。通过这一平台,可以给贫苦生认定的工作提供一个科学有效的参考。一方面,资助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信息库将贫困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家庭人员组成、职业、年纯收入情况、消费水平、贫困等级)进行登记备案。还要在网络信息库上实现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动态管理,对家庭突然遭受重大变故,学习刻苦努力的同学实现贫困生档案建立,对部分虚假申报贫困生资格或者是经调查核实经常出现奢侈消费现象的贫困生予以撤销资格的处理。

另一方面,网络信息库的建设还可以与学生生源地实现共享,由高校和生源地民政部门共同负责审核认定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工作。这种信息共享方式可以顺利地对接高校和地方之间的工作,并减少人力物力成本,最终确保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公正和客观性。

3、3量化贫困生认定的指标体系

表1: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

农林高校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的建设,既要考虑到这一体系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又要从农林高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可行性。并且逐年完善,从而更加准确地反映农林高校贫困生认定的总体水平。以南京林业大学为例,学校在贫困生认定方面就制定并出台了《学生家庭经济量化测评表》,通过三级认定指标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济资源指标、人力资源指标、自然资源指标等多个方面进行具体说明,提出了一套完善的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非常值得农林高校学生工作者的借鉴。表1是量化测评表的节选部分。

4建立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贫困生助学机制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的助学政策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各类奖、助学金、临时补贴、学费减免等等。而且大都以现金的形式直接发放,除助学贷款以外都不需要学生承担任何偿还义务。这样容易使部分学生认为,只要评上贫困生资格就可以无偿地享受这类补贴。因此必须改变当前农林高校对贫困生无偿资助的形式,建立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贫困生评定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首先,应当通过学生社团开展的公益活动、娱乐晚会等形式,对贫困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他们的奉献精神,把“伸手要助学金”的行为转变为通过自己的努力劳动和奉献来赢得助学金。

第二,创新校内奖学金的奖励机制,扩大奖学金评定的覆盖范围,把奖学金与贫困生在校的工作量挂钩。

第三,在高校方面还应该鼓励贫困生参加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并适当增加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提高贫困生的工资补贴。

第四,鼓励贫困生在校自主创业,与企业合作设立创业奖学金及各种形式的赞助金,在提升贫困生自主创业能力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经济上的补贴。

第五,高校应当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扩大国家助学贷款的规模,适当延长助学贷款还款年限,以减轻贫困生毕业后的还款压力等等。通过上述做法,可以有效地在农林高校建立起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贫困生助学机制,能够有效地把贫困生助学金的性质由“福利”转化为真正的劳动所得。

综上所述,由于农林高校生源的特殊性,贫困生的数量较多,因此他们的资格认定工作是农林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在当前农林高校的贫困生资格认定过程中存在着种种问题,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做法可以有效地转变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模式,将贫困生资格由“个人福利”转变为学生努力上进的助推力,能够让贫困生在享受国家的政策扶持下,同时提升个人学习和工作能力。这样一来不仅使更多需要帮助的贫困生在求学期间顺利完成学业,还为他们将来的成才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赵炳起、高校贫困生认定机制――优化与重构[J]、教育财会研究,2006(4)、

[2]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Z]、2007、

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篇8

幼儿园资助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你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力。固下面对20xx年秋季我园的幼儿资助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秋季,我园共幼儿208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助资金的幼儿14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700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园内和放发家长的一封信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部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一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 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女子,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4、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和幼儿园审核后上交资助办。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长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对有关情况进行从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的学生名单,填写好《广西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有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做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注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何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女子,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幼儿园资助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 制度的通知》(桂财教〔20xx〕153 号)和《关于印发**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财教〔20xx〕19 号)精神,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 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 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 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 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 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现将 20xx; 20xx 学年度我校在幼儿资助工作方面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制度: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幼儿资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 对家庭经困难幼儿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 1、成立了幼儿资助 工作领导小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 以学校领导成员、居委会领导成员为成员的幼儿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 2、以校长为组长的评审小组进 行评审,评定小组对评定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将认定 出困难幼儿名单上报学校审定。 3、上榜公示,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 审小组根据下达的资助名额,对儿童家长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定,并做好评审记录。在确保 孤儿、残疾儿童入园资助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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