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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监管(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6 栏目:写作范文

企业税务监管篇1

影响企业税务风险的外部环境较少,但是对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和税务风险管理问题有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制定的财务纳税制度和经济法律的规定,企业对内部会计控制管理已经具有一定的管理框架,国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税务管理实行完善的管理制度,企业依据制度要求规范自身的内部会计控制和税务风险管理,但是机制的制定过程还存在不规范和不完备的缺点,尤其是企业开展经济活动和会计业务管理上还存在责任分配不明确、财务问题不明晰等问题,机制存在的漏洞导致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和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不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企业出现管理滞后性,增加税务风险的发生。

二、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管理的防范措施

(一)增强企业税务风险意识

为保证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能有效完善,要从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开始。企业高层领导者和部门的管理人员定期开展企业税务风险知识的宣讲活动,并为企业新招收的会计人员开展风险意识培训活动,培训活动结束后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成绩优异的人员企业才录用,开展税务活动培训和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人员对税务制度、财务知识的了解,能对当下的市场经济情况变化进行分析。

(二)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机制

机制的制定能有效指导和管理工作人员的行为,为改进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和税务风险管理的滞后性,应该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以具备完善管理机制的企业为目标,建立健全自身的内部会计控制和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出有效的操作步骤和流程。为保证机制的实行与企业的管理模式相一致,管理机制的制定应包含企业发展的目标、方向和路线等内容,会计管理方面包含企业的动产和不动产等资产内容。

(三)加强内外监督管理力度

为保证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得到有效管理,应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同时遵守控制企业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控制属于企业的外部控制监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实行高效的财务审计工作能及时发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财务问题,并能及时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进而有效躲避税务风险,保证企业获得更大的效益。企业财务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会计部门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制度的实行、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和制度建立的正确性和合理性等;企业的外部控制监督内容最为有效的是社会监督,实行有效的社会监督制度,能帮助企业走向更加成熟的发展路线,完善企业管理的控制制度,开展社会监督工作的部门主要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行政机构包括税务局,外部控制还接受各类社会媒体的监督。

(四)增加获取税务风险讯息的渠道

有效控制企业内部的税务风险,企业需要增加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税务风险讯息的了解,并与相关部门和外部企业进行有效交流。企业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增加交流与沟通机制的建立,加深企业间税务风险讯息的交流,包含公开透明的财务信息和保密信息的管理。企业也要注重和税务机构之间进行联系和交流,只有保证良好的工作关系才能促进彼此的合作关系,从而保证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结束语

企业税务监管篇2

关键词:煤炭企业;税收征管;建议

自2012年以来,针对沙湾县煤炭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监管困难、征税依据取得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已造成煤炭企业税收正在流失的严重后果。笔者同沙湾县国税局及地税局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多次到沙湾县9家煤炭企业实地调研。沙湾县煤炭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既有个别性,又有普遍性,调研形成的意见建议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采纳,正在沙湾县实施。

一、加强煤炭企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必要性

1、煤炭企业税收将成为沙湾县未来重要的税收来源

沙湾县地处天山北坡,蕴藏着丰富的煤炭资源,已探明煤炭资源储量23亿吨,预计资源量在70亿吨以上。沙湾县煤质具有特低灰、特低硫、高发热量、高含油量等特征,是良好的工业用煤、化工用煤和炼油用煤。2012年沙湾县煤炭企业缴纳增值税2208万元,占国税税收总额的11、09%,缴纳地方税收2450万元,占地方税收总额的5、80%,煤炭税收作为沙湾县未来重要的税收来源,其征管问题日益突出。

2、加强煤炭企业税收征管是地方财政和税务部门的重要课题

近年以来,随着内地煤炭资源日益枯竭,新疆煤炭产业变得越来越重要,煤炭生产企业一改过去困境,其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大幅度上升,获利空间增大,各煤炭企业均通过技改增加产量和销量,无论是市场的数量需求,还是市场价格都呈逐年攀升的态势,煤炭企业地理环境复杂,经营隐蔽性较大,煤炭市场内各方利益竞争激烈,对地方政府的利益损害则表现在税款流失严重,极大地损害了地方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和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如何堵塞税收漏洞?如何使经济税源有效增长?是摆在地方财政和税务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二、煤炭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困难,征税依据取得难

煤矿属地下作业,生产时间、工人数量、能耗、吨煤工资、产销量等基础指标掌握不全,一些煤矿的工人工资表,每天每班出煤登记册等资料,经常被煤炭业主故意藏匿或销毁,使税务机关难以取得准确的征税依据。

2、煤炭企业纳税意识不强,账务核算失真

目前煤炭市场是卖方市场,销售多以现金结算为主。煤矿虽然按规定领用了发票,但除购货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销售不开票现象比较严重,很难查实其应税收入。煤矿企业主普遍纳税意识不强,不能主动、全面申报,为了企业利润最大化想方设法逃避纳税,有的企业通过迟记销售收入、对现金交易少计或不计收入、销售煤炭不开发票不入账、开具假发票隐匿销售收入、使用运输发票代替煤炭销售发票等各种方法缓交和少缴增值税。有的企业将资本性支出列入当期费用、编造虚假产量表和工人工资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等方法少缴或不缴企业所得税。

3、煤矿监控系统没有充分发挥有效的作用

(1)煤炭监控设备损坏,不能调取煤炭数据

沙湾县6家煤炭企业由财政出资于2010年安装了轨道监控,2013年4月初经国税和厂家相关技术人员查看,总共8套设备,5家煤炭企业6套监控设备损坏,不能调取相关数据,其中:2家企业2套监控设备是自然损坏,3家企业4套监控设备均为人为损坏,只有2套设备正常工作。

(2)原轨道监控设备不能称重,煤炭企业产量数据难获得

沙湾县现有的轨道式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由重量传感器和摄像装置、监控终端、数据服务器三部分组成。通过井口附近轨道的多强度压力传感装置,测算实际生产信息,通过监控终端将实时采集的产量数据和现场图像信息发送到后台监控中心。除因1家企业因为斜井角度超过40%,造成各种称重方式无法称重,没有安装。3家煤炭企业2012年通过技改,从原来的轨道式传输改为皮带传输煤炭,造成现有的轨道监控设备停止工作,无法获取产量数据。

(3)无法准确掌握煤炭生产企业实际销售数量

一是该监控数据不能作为企业销售纳税依据。目前因为沙湾县出产的煤炭热卡值高,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将煤矸石粉碎后掺进沫煤中销售给热电厂,而轨道监控在记录煤矿的每一斗煤炭重量时,有一个标准,超过这个标准的计入煤矸石产量,不超过的统计到煤炭产量中,税务部门只能根据其反馈的煤炭产量数据,来确定其销售量,往往造成企业实际产量远远大于监控数量,且该数据不能作为征税依据,只能在纳税评估时使用。二是该监控设备监控到的只是混合煤的总数量,对高价值的块煤数量无法监控。

三、对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建议

1、建议安装煤炭销售监控系统

(1)系统安装推行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安装煤炭销售监控系统的安装和运行保障由政府主体投资,系统资产所有权归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占有、使用并承担管理维护责任。这样推行阻力少,企业负担小,便于组织实施。

第二种方式:安装煤炭销售监控系统由企业自筹资金,系统资产所有权归企业,有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占有、使用并承担管理维护责任。推行阻力大,企业抵触情绪大,不便推行,可能要用行政手段方可推行。

(2)煤炭销量监控系统基本情况

煤炭销量监控系统由称重管理装置、信息处理系统、公共网络服务器接收端三大部分组成。三者通过有线或无线传输,利用因特网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把煤矿的产、销量信息实时传输到服务器,不需要人工干预,自动称量,自动计算,自动传输,自动存储,可基本实现对煤矿产、销量的全面、实时监控,提供数据查询服务,存储数据用IC卡回读进行数据比对。

监控信息基本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销售价格信息、产销量信息等,数据自动统计,数据信息各部门共享。业务需求可结合实际,要求系统生产开发商拓展开发。

站点式煤炭销量监控系统工作程序:

①在煤炭产品运输道路验票站或过磅站处安装监控设备及辅助装置对运输车辆进行称重和监控,记录进出运输车辆信息,通过传递调拨单或税控IC卡采集相关信息,对收集的企业信息、磅单信息、发票信息等记入系统。

②对煤炭生产企业的产品信息、销售信息、价格信息由过磅站把关,按照工作规程传递审核信息,包括出煤企业矿井、煤质、价格、称重,通过管理站点管理人员完成采集,并记入系统。可通过税控IC卡读取装置,可完成磅点与矿井之间的信息交换读取。每个井口与过磅点建立网络连接,做系统发行和初始化,可解决人工审核录机,提高工作效率。

③通过无线传输方式或有线光纤网络传输方式实时将各类数据传送到电子监控服务器。

④监控主机接收存储并能有效监控和统计各煤矿企业的运销数据,同时监控中心的服务器也可以接入政府的局域网,实现局域网内授权用户监看站点数据。

(3)推行煤炭销量监控系统的意义

进一步推进煤炭行业管理科学化,实现煤炭产、销量数据采集的信息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防止财政收入流失。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对煤炭企业监管的信息化程度,节约人力资源,提高政府管理效率,降低政府管理成本。通过煤矿产量监控,督促企业建账、建制和加强财务核算,辅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准确掌握煤矿企业的生产情况,实现对煤矿企业的有效监管和信息共享,为统计分析和政府决策服务。

2、对账务不实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

鉴于目前沙湾县煤炭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且账务不健全,无法正确核实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果,企业股东取得的红利所得在账上均不予反映的实际状况,建议税务部门对账务不实的企业采取多种措施核实产销量实行核定管理。可根据其监控销量和平均销售单价计算企业的销售收入,按核定其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15%)和个人所得税(1%-1、5%)。也可通过煤管局核定的开采能力及当年开采计划,结合煤矿上年产量,核实和核定煤矿当年产量。通过煤炭企业生产过程发生的工资总额和用电量及火工品消耗量等矿用消费品的消耗量测定煤矿产量,然后与企业账务记载产量相核对。通过检查销煤过磅单,并与企业生产报表、销售报表、入库单、出库单、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比对,核实企业产销量。例如:《朔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朔州市煤炭采掘业投资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暂确定全市指导性的分红比例为50%,个人所得税定额幅度暂定为2-3元/吨。

3、加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

根据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当期销售价格、行业税负情况、企业纳税记录等情况,对重点煤炭企业进行数据分析和纳税评估,评估小组可由专家、税务干部、税务人员、企业财务人员等共同组成,测算出煤炭行业税负指标,减少民营煤炭企业的异常申报,为税收征管和稽查提供第一手参考资料。同时,选好税务稽查案源,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做假账、两套账、账外账等偷逃税行为,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优势,找出其偷逃税行为的规律性,加大查处的力度。通过煤炭企业的税务稽查案例,分析日常税收征管不足,严历打击偷逃税等不法行为。

4、建立联系会制度,强化信息共享

定期召开煤管、国土资源、财政、税务、工商、及煤炭企业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会,加强各部门信息共享,对煤炭企业的生产、销售、税收相关指标进行分析,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不同时期的信息对比,从中发现税收征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对煤炭行业进行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通过对煤炭企业税收征管问题的分析,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有效促进煤炭企业税收应收尽收。促进税务部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政府适当投入税收监控设备是为了更好地对煤炭企业进行监管。争取用最少的征管投入、最低的征管成本获取最大的税收效益,才能真正地体现出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性质。

参考文献:

[1]张替平:加强煤炭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J]、山西财税、2006(12)、

企业税务监管篇3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国家为了给予有别于本国关境内一般地区的特殊政策,而采取特别的措施进行监管的区域。目前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要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和保税港区。近年来,随着**开放型经济的深入和快速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特殊区域在服务相关企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管理难点。为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我们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税收征管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目前**特殊监管区域总体情况

1、数量众多,种类齐全。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先后成立了张家港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区港联动),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两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昆山、工业园区、高新区、常熟、吴中、吴江6个出口加工区。20xx年底工业园区的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出口加工区合并组成综合保税区,昆山出口加工区叠加了保税物流功能,吴江出口加工区正在申请叠加保税物流功能,太仓正在申请设立入仓即予退税的出口监管仓库。可以说,在全国很难找出云集了如此多的特殊监管区域的城市。

2、招商情况良好,土地使用效率较高。这些大型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的进驻,有力地提升了我市出口货物的技术水平,同时通过大量的业务需求,拉动了相关配套产业的蓬勃发展。昆山、高新区这些设立较早的特殊监管区域,招商情况和土地利用率良好。

3、业务增长迅速,高新技术产品为主导。

二、特殊监管区域发挥的重要作用

经过多年的发展,特殊监管区域的综合实力不断壮大,增强了吸引投资的聚集效应和辐射功能,成为联接国内外两个市场的重要窗口和桥梁。同时,在带动周边经济、提升区域竞争力、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提高了加工贸易企业集中度,有利于资源的集约化利用。设立特殊监管区域,旨在规范加工贸易的管理,将现行“漫山放羊式”的加工贸易改为“圈养式”管理,有利于提高资源的集约化程度,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

2、延伸补全产业链,促进了加工贸易产业升级。近年来,随着**开放型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集聚效应越发突出,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将生产和采购基地放在**。这些企业迫切需要一个“零库存、高弹性”的运作平台,以便根据全球市场的需求动态调整生产计划、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特殊监管区域很好地满足了企业的需求。

3、对区外的相关进出口企业产生了辐射和示范效应。特殊监管区域由于具备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增值服务、物流信息处理等功能,因此辐射效应十分明显。批次,为中心、园区乃至**发挥了很好的宣传推介作用。

三、现阶段**特殊监管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特殊监管区域综合效益偏低。**作为进出口大市、加工贸易大市,设立一些特殊监管区域,以实现加工贸易企业集中管理是很有必要的,昆山、工业园区、高新区特殊监管区域业务量的飞速增长也印证了这一点。但是设立特殊监管区域毕竟是一种税收的让渡,**高度外向的宏观经济结构并不具有很强的简单复制性。因此,过多的设立特殊监管区域,不仅建设运营成本高、税收代价大,而且很容易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事实上,**也存在特殊监管区域发展不平衡、功能单一、政策不配套、综合效益偏低、招商竞争激烈等问题。昆山、园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的发展态势相对较好,而去年新设的常熟、吴中、吴江三个出口加工区业务量较小,吴江出口加工区使用的土地面积仅占规划面积的十分之一。

2、辐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我国,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新生事务,各地区、各部门仍然处于摸索阶段,出于谨慎性考虑,对一些特殊业务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但是随着开放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有些限制性规定的弊端也逐步显露出来了。一是维修业务税负不公。区内企业不允许开展修理、翻新、拆卸等业务,区外企业为区内企业提供设备维修服务,通过主管海关备案进行,但是尚不能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这就意味者将视同内销业务进行征税。二是招商引资厚此薄彼。特别是生产和流通尚未紧密结合的贸易企业,几乎与特殊监管区域“绝缘”。因为政府在招商时,往往倾向于出口导向型生产企业,而对流通企业并不欢迎。目前**尽管已拥有三个物流(仓储)企业进驻园区出口加工区,但是还没有直接从事流通贸易的企业,这也成为特殊监管区域一个共同的缺憾。

3、各部门管理制度缺乏有机衔接。在实际出口业务中,海关侧重于监管货物的实际状态,而税务部门还需掌握所有权的转移情况。因此,各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关业务政策缺乏有效的衔接,影响了监管区域的实际效能。归纳起来,突出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税区管理上,对区外企业销售给区内企业的货物,海关在操作上一般 作为销售企业的出口业务,可以进行报关,且可以使用进料加工手册等作结转,但一般不签发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因此,海关认定区外企业销售至保税区的货物就视同出口;而税务机关只有在货物实际离开保税区到境外后才认可货物出口。二是海关的出口加工区监管办法中只提到了对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而税务机关要求入区的货物必须是销售给区内企业的,区外企业才能凭相关单证办理出口退税。三是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对运入中心的货物视同出口,而出口退税政策中则明确了享受出口退税的仅是销售给境外企业或物流中心内企业而运入中心的货物。四是去年底以来,国务院批准在工业园区设立综合保税区,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选定了7个出口加工区进行功能叠加的试点,而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及时针对试点工作,出台调整相应的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办法。

4、税务部门获取信息的渠道狭窄。目前,保税物流中心(b型)、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各有一套税收管理办法,但是这些办法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各地税务机关实际掌握的政策宽严不一;退(免)税方面貌似雷同却又有细微差别,企业很难准确把握,容易诱发税企矛盾。税务机关掌握的信息只有货物从区外进入区内的“出口”信息,而且通常只有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的入区信息;一线(区内和境外之间)进出口信息、二线(区内和区外之间)进口信息、以及货物在区内或者不同区域之间的流转信息、区内企业手册结案信息等等,都无法掌握。因此,依靠现在出口退税申报提供的单证以及电子信息,很难全面反映出交易状况。对开票方向、货物流向、资金结算等事项,都要依靠深入细致地人工审核。不仅工作量巨大、效率低下,而且存在相当大的退税执法风险。

5、退税管理的工作负荷不断增加。由于税务部门与海关在直接进出口业务管理上存在很大区别,因而给退税管理增加了难度。一是货物实际入区时间与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不符。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现象比较普遍,报关单上“出口退税日期”滞后严重,在退税率多次下调的情况下,企业为了避免吃亏,纷纷要求海关更正“出口日期”,或者要求按照货物实际入区时间计算退税,税务机关显得比较被动。二是出口报关单上的错误信息较多,改单时间长,造成企业办理延期申报的情况多,相应增加了退税管理的业务量。

四、整合特殊监管区域功能的建议

作为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保税物流中心目前分别享受着不同的优惠政策,政策资源难以共享,影响整体功能的发挥,同时也分散了监管人力,增加了管理成本。为保证特殊监管区域健康发展,节约土地资源和管理资源,切实提高经济效益,有效降低监管风险,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尽快推动功能整合和政策叠加,在更高起点上重新定位特殊监管区域的发展方向,从而促进特殊监管区域规范有序运行。

1、科学评估现有区域运行效能。特殊监管区域已经运作多年,但尚没有一套涵盖环保、能耗、税收、就业、国际收支、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科学的评估体系,来对区域的运行效能作出全面评价,因此制约了今后的规划发展。从调研情况来看,现有的特殊监管区域不仅占用了较多的耕地资源(每个出口加工区的占地面积近3平方公里),各区域的初始建设投资动辄数亿元,而且每年管理机构的行政开支和国内税收让渡更是庞大。正因为如此,有必要审视一下这些投入对于宏观经济产生了多少积极作用,又带来了哪些负面影响。目前,各地设立特殊监管区域大多采用自下而上的模式,即先圈地围网,然后招商和上级验收,很容易造成设区的盲目性和土地资源的闲置。要想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设定一些刚性指标,如进出口总额、加工贸易比重、产业分布状况等等,达不到指标的地区,一律禁止圈地,使特殊监管区域布局于进出口金额大、加工贸易比重高并且符合国家产业指导政策的地区。

2、拓展叠加功能,推进互动发展。要按照合理规划、统筹发展、依法行政、经济效能、科学管理、改革创新、整合发展的基本原则,通过模式创新、功能整合、政策叠加,使现有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功能优势、区位优势等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整体效能,实现各类特殊监管区域的协调发展、优势互补,使其成为成为先进制造业的聚集区、国际物流的集散区、服务外包的承接区。一是功能的整合,使各类特殊监管区域都基本具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两大功能。二是政策的整合,统一各类特殊监管区的税收政策,包括境外入区保税、区外入区退税、区内出区征税、区内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等。三是监管模式的整合,统一海关监管模式操作流程和信息化管理系统,从而降低管理的风险,提高管理效能。四是资源的整合,将目前分布在各类口岸物流和保税物流网点上的人力物力资源合并重组、科学配置,解决监管资源总体上相对不足的问题。通过功能整合,使各类特殊监管区基本具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两大功能,克服特殊监管区产业链和供应链脱节的缺陷,为吸引更多的物流和加工制造企业、国内外大公司的地区总部、研发机构和营销中心入区经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企业税务监管篇4

(二)重新划分机构职能,建立和规范税源监控体系,是巩固和完善新的征管模式的必然选择。为真正体现“管为基础,从源头上控制”的原则,税务部门应明确税源监控主要在于真正落实“管事”的问题,做到“管事”专门化,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职责,流程衔接,监督考核到位。具体做法如下:

1、建立事前税源监控体系

税源监控不能坐等纳税申报,要变被动为主动,跳出办税服务厅这个范围监控税源。

(1)设立税收公共关系机构(岗位),延伸税收服务,分类指导办税。

税收服务工作具体,纳税人掌握的税收信息充分,主动申报纳税面就宽,申报质量就高,税源主渠道就通畅。

(2)实行专业化日常稽查,充分发挥监控税源的主力作用。

日常稽查组织和办税服务厅通常是在一个行政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协调之下,具有征管信息来源充沛,打击偷逃骗税及时主动,对属地范围熟悉等优势,所以应该充分发挥日常稽查对税源监控的主力作用。实行专业化日常稽查,则是发挥其职能作用最好的行政管理措施。一是设立纳税人户籍稽查岗。尽量管住所有的纳税人和尽量减少非正常失踪户,实行税源户管专业化。二是分行业设立稽查岗。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体系日益完善,跨国跨区经营、财务管理信息化、关联交易、电子商务等经营、结算方式日新月异,传统税务稽查赖以为凭的书面账簿越来越多地被电子信息所取代,而且其真实性越来越容易受到交易方式、管理方式、结算方式的影响,税务稽查面临严峻挑战。作为应对措施,对税务稽查进行针对性的岗位设置十分必要。即在工商业稽查岗之外,设立网络稽查、关联调查等岗位,充实专门人才,探索税务稽查新手段、新技术。

2、规范事中和事后税源监控体系

税源数据借助纳税申报资料进入征管各环节后,各环节之间应该环环相扣,彼此制约,协调运转。只有规范事中和事后税源监控体系,才能强化纳税评估、税务执行职能。规范处于不同征管环节的业务动作,同时辅以完善的税收征管软件,可以实现税源的适时监控。

(三)发挥纳税评估作用,搞好重点税源监控,通过对重点税源的评估,带动一般税源的管理。通过实践可以发现,管好了重点税源企业,也就牵住了税收任务的“牛鼻子”,抓住了税收工作的主要矛盾。因此,要把主要税源企业列为重点评估对象,对其实施全面监控。

企业税务监管篇5

关键词:税源管理;税源监控;重点税源;税源信息

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确立后,要求税务部门做到税前监控、税中征收、税后稽查。经过几年的运行,实践证明,税源管理尤为重要。只有抓住税源,税源才能稳定,税收收入才会增长。这几年,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快、力度大,原有的许多国有企业转制为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或破产拍卖,转为个体工商户,税源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税源监控、培植、预测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很大困难。

一、当前税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转制过程中税务部门介入不够,导致税款流失。目前,体制改革,企业转制,使原国有企业的税收比重越来越小,股份制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比重越来越大,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多困难。在对破产倒闭管户实行清算过程中,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接受清算并清缴欠税后办理注销登记,但也有少数纳税人在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后找不到法人或其他代表人,既不申报,也不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导致部分税款流失。对于改组的企业,则由于税务部门介入不够或完全不能介入,原企业所欠税款无人承担,成为死欠,而税务部门在这方面却又显得无能为力。还有某些企业不能按规定及时办理税款结清和发票缴销手续,导致更大的税收流失。

(二)税务机关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运用不合理,导致税收征管职能弱化。由于内部分工管理不够统一和规范,使得本应协调一致的工作时有脱节。主要是某些基层征收单位,虽成立了专门的税源管理科,配备了专职人员,但是就户籍管理来说,税政管理科也有专门人员负责,这样就造成了人员浪费,且责任不明确。

(三)税务机关内部某些工作人员对税源管理工作认识不足,导致税源管理流于形式。尤其是对重点税源的掌握与管理,通常分析比较肤浅被动,说明不了深层问题,没有给予重点税源足够的支持,导致税源流失。再者,从重点税源企业的特点来看,由于企业规模大,分支机构多,核算头绪多,纳税环节多,如果监管不力,极易发生偷税与逃税行为。事实上,前些年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只是表面上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税款实现和缴纳情况,实行的是粗放型控管,横管不到边,纵管不到底,没有实现真正意义的控管,重点企业税收流失严重。对于某些地区来说,其支柱税源也没有被给予足够的重视。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水平不高,信息化程度不高,管理手段落后。就目前来说,尽管在微机化管理方面做了巨大努力,前进了一大步,在某些地区,税收征管方面的大软件已经开始运行了,但是此类软件通常都存在着问题,在运用时常造成错误,因此有时不得不另外搞一些人工处理程序,不仅增大了工作量,更增加了工作难度。而且如果不及时纠正错误,会带来更多的错误,最终导致整个计算机系统失灵和不连贯。而税务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普遍较低,不能将计算机做为管理税源的有力工具,导致工作效率不高。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税务部门应在改制过程中积极主动地介入企业,摸清税源底数。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税务机关有对改制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利,虽然在此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许多阻力或其他不利因素的影响,但作为税务部门,有权利也有义务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针对当前现状,税务部门应和当地体制改革办公室、国资局、企业主管部门建立长期的联系制度,做好企业转制前的管理工作,保证税款的清缴入库,防止税款流失;同时对转制后的企业进行跟踪调查,从新企业的办证户籍管理一直到税源的预测、监控,真正起到税前监控和税源培植的作用,保证税源的稳定增长。税务部门可以根据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结果认定改制企业的纳税情况,或者在必要时,派税务稽查人员对其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征收部门的外勤人员对转制后的企业要做到腿勤、嘴勤。要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流动资金的投入及存货状况。转制后的企业看上去没有原有的国有企业庞大,其实不然。原国有企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转制后的企业包袱轻、资金充足,上马的项目新,有潜力、有后劲,运行效率高,生产规模和销售情况较好。如果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到位,税收收入就会增加。

(二)重新划分机构职能,建立和规范税源监控体系,是巩固和完善新的征管模式的必然选择。为真正体现“管为基础,从源头上控制”的原则,税务部门应明确税源监控主要在于真正落实“管事”的问题,做到“管事”专门化,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职责,流程衔接,监督考核到位。具体做法如下:

1、建立事前税源监控体系

税源监控不能坐等纳税申报,要变被动为主动,跳出办税服务厅这个范围监控税源。

(1)设立税收公共关系机构(岗位),延伸税收服务,分类指导办税。

税收服务工作具体,纳税人掌握的税收信息充分,主动申报纳税面就宽,申报质量就高,税源主渠道就通畅。

(2)实行专业化日常稽查,充分发挥监控税源的主力作用。

日常稽查组织和办税服务厅通常是在一个行政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协调之下,具有征管信息来源充沛,打击偷逃骗税及时主动,对属地范围熟悉等优势,所以应该充分发挥日常稽查对税源监控的主力作用。实行专业化日常稽查,则是发挥其职能作用最好的行政管理措施。一是设立纳税人户籍稽查岗。尽量管住所有的纳税人和尽量减少非正常失踪户,实行税源户管专业化。二是分行业设立稽查岗。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体系日益完善,跨国跨区经营、财务管理信息化、关联交易、电子商务等经营、结算方式日新月异,传统税务稽查赖以为凭的书面账簿越来越多地被电子信息所取代,而且其真实性越来越容易受到交易方式、管理方式、结算方式的影响,税务稽查面临严峻挑战。作为应对措施,对税务稽查进行针对性的岗位设置十分必要。即在工商业稽查岗之外,设立网络稽查、关联调查等岗位,充实专门人才,探索税务稽查新手段、新技术。2、规范事中和事后税源监控体系

税源数据借助纳税申报资料进入征管各环节后,各环节之间应该环环相扣,彼此制约,协调运转。只有规范事中和事后税源监控体系,才能强化纳税评估、税务执行职能。规范处于不同征管环节的业务动作,同时辅以完善的税收征管软件,可以实现税源的适时监控。

(三)发挥纳税评估作用,搞好重点税源监控,通过对重点税源的评估,带动一般税源的管理。通过实践可以发现,管好了重点税源企业,也就牵住了税收任务的“牛鼻子”,抓住了税收工作的主要矛盾。因此,要把主要税源企业列为重点评估对象,对其实施全面监控。

新的征管模式建立后,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制度,由于缺少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申报真实性的监控管理主要依靠稽查对大中型企业的管理,不能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造成监控效率低,质量差,监控管理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加上实行新税制后,有些重点税源企业的财会人员对现行税收政策理解不深,使各项税收法规不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通过纳税评估,可以促使企业财会人员全面掌握税收法规,正确核算税金,从而减少税款流失。把重点税源评估管理落到实处,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考核,搞好日常评估监控,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可以根据各地重点税源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目标。围绕这些目标,专门制定些相应的考核办法,实行未达目标扣分制度,与个人工资系数、奖金发放挂钩。对重点税源的评估定人、定户、定时间、定指标、定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评估指标和质量要求的,按责任追究到人。这样就可以有效地调动税务人员在评估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坚持评估工作的经常性,对重点税源实现“即时监控”。鉴于有的纳税人纳税意识较差,对评估调增的税款又在其他环节进行调减影响评估效果的状况,可以把对重点税源的评估周期适度缩短,达到“即时监控”的目的。同时,可以专门设立重点税源评估执行岗位,形成严密的监控网络,还可以设置《重点税源评估情况一览表》等。除此之外,还可以定期召开重点税源分析会,各岗位汇报交流对重点税源评估情况,总结经验,分析成因,有针对性地改进评估措施,提高对重点税源评估的效果和监控力度。

3、实行驻厂管理,深化对重点企业的评估监管。针对大企业分支机构多、纳税环节多、核算头绪多、控管不深不细的状况,应深入企业,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企业真正“家底”,并通过对各项会计指标进行评析,找出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症结。促进重点税源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核算、纳税行为实现规范化、程序化。

4、坚持评估与服务并举,创造良好的评估工作环境。在评估过程中,应帮助企业加强成本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利用税务部门接触面广,信息灵的特点,积极为企业提供经营信息及合理化建议。也可利用税务部门的信誉,积极为企业融通资金,帮助企业催收货款。还可为重点税源企业专门设置税务咨询机构,随时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以良好的服务赢得纳税人对评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评估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达到培养、扩大税源的目的。

通过对重点税源的纳税评估,可以督促企业加强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理顺各层次的纳税环节,纠正某些纳税违规行为,使企业从会计核算到纳税行为都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使各项税收规定在重点企业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也可以进一步摸清税源底数,提高对重点税源的监控能力。由于在评估中要掌握纳税人的资料,对企业的经营、纳税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既掌握了重点税源企业的“家底”,又能够做到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变动情况及时了解,迅速反映,对企业现有税源和今后的发展情况能够心中有数,为加强重点税源控管,进行税收决策,搞好税款调度,全面落实税收计划提供有力保证。最终实现通过对重点税源的评估,带动一般税源的管理。

(四)建设地方性税源,发展支柱性税源。建设地方性税源,应以市场作导向,以效益为前提,适应分税制和改革发展的要求,采取综合手段,建立起适合地方特色的、合理的税源体系。其主要方式有:

1、借助本地自然优势,培养地方固定收入财源,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附社会劳动力、技术和资金,促进资源开发的突破性发展,确保地方固定财源的快速发展。同时应该拓宽地方财源发展领域,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建设一批有前途、有活力的地方固定的收入来源。

2、建设效益性的地方支柱税源

地方税务部门在地方税源建设中应把效益性税源的建设作为重点,对本地区有代表性的税收来源企业的经济效益给予足够的重视,通过挖潜改造,上档次,上质量,从效益上要税收收入。只有盘活现有的企业,地方经济才会稳步发展,才会保证税收来源的稳定性。

企业税务监管篇6

【关键词】企业税务会计师企业税务工作重要作用

税务会计师是企业涉税工作中,运用会计学相关理论与方法,对企业税务进行统筹、管理、核算、监督的主体,也是企业应对国家税务调控、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岗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税务会计师的作用日益突出,因此,研究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税务工作中的作用,十分重要。

一、企业税务会计的工作内容及主要特征

(一)企业税务会计的工作内容

我国税务会计师认证起步较晚,广大企业经营人员对税务会计师及税务会计工作的认识尚不全面。总的来说,税务会计师是以国家现行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企业应纳税款进行系统全面的计算和缴纳,并对税务统筹管理、检查与筹划,对税务相关资金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企业会计专职岗位和专业人才。在现代企业经营中,税务会计师直接管理企业涉税事务。企业税务会计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税务统筹与纳税申报、积金核算等方面。具体来讲,包括对国家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并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对企业财务会计涉税的财务处理及企业涉税活动进行统筹与监督;对企业涉税业务所引起的税款的形成、计量、缴纳等资金进行核算,并以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在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积极准确地应对各类涉税活动,做好税务管理工作等。

(二)企业税务会计的主要特征

随着我国税法的不断健全,税收管理不断严格,税务会计工作目标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的目标差异日益明显。在企业会计工作中,税务会计具有明确的主要特征。一是具有明确且严格的法律依据。企业税务会计在工作中,必须严格地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在企业会计工作中,其他会计核算工作与税务核算产生冲突时,也必须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在这点上,企业及税务会计是没有其他选项的。二是税务会计涉及企业整体的经营业务活动。税务会计贯穿于企业整个经营活动中,并对企业整体涉税风险进行统筹时,需要全盘考虑所有的纳税事务与环节。三是税务会计核算是在财务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核算。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计算口径不同,需要在财务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收入、费用、利润等总额进行调整从而计算应纳税额。

二、企业税务会计在企业中的作用

(一)税务会计对企业税务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因此企业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及税务部门的要求,结合企业经营的实际,核算、申报并缴纳税款,否则将会受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处罚。企业依法纳税,就需要企业税务会计必须对税法及税务部门的要求十分熟悉,并了解企业涉税资金的运行规律。这就要求企业税务会计既要精通会计实务,又要熟练地掌握税收法律法规与政策,才能够尽可能地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二)税务会计对企业税务的筹划作用

企业税务筹划是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所谓的企业税务筹划,即税务会计师通过合法的方式,在企业纳税环节进行合理合法的涉税资金周转策划及安排,在此环节中,税务会计师不仅要对涉税资金进行核算与监督,还要提出符合企业实际的有效降低企业风险的筹划,从而使企业的效益实现最大化。因此,企业税务筹划是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税务会计师通过合法手段进行节税筹划,有利于帮助企业培养纳税意识,还可以减少税收流失现象,增加财政收入,推动国家税制的完善,可谓一举多得。

(三)税务会计可以促进企业分配关系的正确处理

一方面,税收有利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也有利于加强对企业纳税行为的监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务会计提供的企业涉税信息,对企业税收行为进行检查,及时纠正错误、违法行为,从而正确处理相关主体的收益分配。另一方面,税务会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能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使得企业资金的分配关系得到有效调节。众所周知,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企业只有进行正确的税务筹划及管理,才能够在合法的前提下,争取实现合法节税,使企业的涉税资金创造出更合理的经营效益,让企业获得最大限度的税前及税后利润。

(四)税务会计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作用

企业的税收管理水平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极大的影响。企业税务会计要保证企业能够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就需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依据税法等依据进行计税,在此过程中,税收核算与财务核算易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这种由核算依据所导致的差异,需要依据税收会计的核算,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监督作用,并最终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在企业纳税工作的微型电路,不论是自行设置的税收管理部门,还是聘请的专业税收会计,都会对税务登记核算、纳税申报工作、发票报销等涉税活动进行监督,并对财务管理工作提供评估和研究依据,实现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税务会计对企业税务稽查工作的应对

税务排查是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等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检查和处理的活动。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如果税务机关对企业涉税活动存在疑问的,将进行更正;如果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进行处罚。税务稽查具有法律规定的流程和方法。在企业中,需要企业税务会计掌握税务稽查的方法和程序,对企业自身进行自查,从而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在税务稽查过程中,企业税务会计不仅可以与稽查人员进行沟通,从而有效配合稽查工作,还可以依法保障企业的法定权利,进行解释、陈述、申辩、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涉税风险和税务成本。此外,随着市场信息公开透明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拓宽企业投资渠道,企业税务会计可以通过税务报表,向公众展示企业的纳税情况,提高企业的社会诚信度和社会责任感,增强企业形象,促进企业发展。综上,企业税务会计对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税务管理等工作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企业应重视税务会计工作,建立完善和税务会计核算体系,提高税务会计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有效应对税务稽查,并科学调节企业发展资金的运行,促进企业长期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闫瑞忠、浅谈税务会计师在企业中的作用[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1(02)、

企业税务监管篇7

《中国海关》:服务外包企业进出口时有哪些特殊的通关需求?海关为支持其规范发展,推出了哪些新的管理措施?

孙群:与传统加工贸易企业不同,服务外包企业有四个特点:一是企业业务领域涉及广,已突破了传统海关业务以生产企业为主的通关模式;二是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日常工作与海关接触不多,对海关政策和通关知识了解较少;三是企业通关时效性要求高,由于服务外包业多为发包企业的某个业务环节,因此对外包时限有着严格的规定,且一些从事检测业务的企业进口待测物(如药物检测所用的生物制剂)本身就对时限有严格要求;四是企业进出口多为检测服务设备,数量小、频率高。由于这些行业特性,服务外包企业小批量、多批次的非常规设备占主要部分,这些都对传统的海关监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针对服务外包企业的需求与特点,海关充分利用我国现行的保税优惠政策,于2009年启动了国际服务外包进口货物保税监管试点这一创新监管模式,将保税监管从“加工贸易”领域拓展到“服务贸易”领域,在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根据试点结果,从2010年7月1日起,这一工作从原有的10个试点城市推广至目前全部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中国海关》:海关对进口货物实施保税监管能为企业带来哪些好处?

孙群:以往,服务外包企业进口由境外发包方免费提供的各类设备,只能作为普通货物纳税进口,或是以“暂时进出口”的监管方式进口,设备进口时须缴纳保证金,若设备超期使用,还将因此缴纳滞纳金。而新保税监管模式实施后,企业进口该类设备时以保税方式进口,全额免纳关税、增值税,也不再需要缴纳保证金,还可以免予提交部分许可证件,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简化了通关手续,提高了通关效率。

《中国海关》:除保税监管模式外,服务外包企业还可选择哪些方式办理通关?

孙群:目前,海关对服务外包进口货物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监管体系。除保税监管模式外,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货物种类,自由选择一般贸易、减免税货物、暂时进出境等多种方式进行通关。如果企业位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还可根据海关对特殊监管区域的监管要求办理货物进口手续。

《中国海关》:一些企业提出,固有“20种不能减免税商品不予保税”,有时需要用两种模式办理相关手续。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孙群:国家减免税政策规定对20种商品不予免税,并通过2008年海关总署第65号公告进行重申――在任何通关环节中,涉及这20种商品的,都不能办理减免税手续。因此,此项政策并不是海关针对服务外包保税监管制定的不予免税商品目录。但作为执法部门,海关在执法中确实发现有企业因为减免税政策瓶颈而放弃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模式,或者用两种模式分别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对此海关将密切关注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企业税务监管篇8

财务核算要按照《税收征管法》为依据进行,但当前很多小企业的财务核算都未能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进行,没有建立健全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的辅助性账目,随意建立账簿,出现账实不符问题。因为财务核算基础工作存在问题,缺乏完善的内部财务制度,所以整体较为混乱,无法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一、不健全的财务核算对于税收征管的影响

(一)财务人员的聘用不够规范

1、财务人员聘用时手续不规范,工作交接不规范,财务年度核算时出现与聘用期限不一致的问题,导致年度财务中断,无法进行具体核查。

2、企业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很重要,如果频繁的更换财务人员,会使财务人员缺乏对企业负责的心态,如对工作缺乏热情,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没有掌握足够的税收知识,电算化水平不高,特别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还处在手工记账水平,导致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存在查证和执行困难、偷税漏税严重的情况。

(二)税收核算不够规范

1、账目不够健全。一些企业在账目设置方面没有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如有的企业设置的账簿不完备;有的企业设置账外账,还有的企业甚至没有设置账簿,导致没有成本、收入凭证,也无法依据账簿进行税收核算。

2、很多小企业的记账方式是手工流水账,而且其经营范围较广,方式比较灵活,财务人员核算口径与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别,方式灵活多变,所以财务人员核算口径与核算方式上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导致企业财务核算、税收核算比较混乱,很难确定税收核算的真实性。

3、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与财务人员的记账之间存在不相符的地方。一些企业的记账人员是兼职的,他们没有参与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只是根据老板提供的资料进行归类记账,也就是说建立的账目是完全按照雇主的意愿进行的,所以常会有收入不记账的现象出现,还经常费用乱列支和暴跳入账,税务申报中含有较多不实成分。

(三)财务核算并没有发挥其监管职能

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都是兼职的,他们没有参与到企业实际经营中,记账中会经常出现现金与银行混淆、销账与挂账不及时等问题,兼职会计的存在只是帮助企业对其一定期间内的业务进行汇总核算,所以这种单纯的做账并没有像正常的会计一样核算当期经营成果。所以这些兼职会计在企业中无法起到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进行监督的作用。

(四)税务监控的难度越来越高

1、尽管当前税务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的建账督促力度不断加大,但是税务监控难度依然很大。基层的小企业普遍使用的是手工记账,所以无法应用现代征税手段。

2、因为小企业存在点多面广、经营范围变化快的情况,而且频繁的停业开业,所以税务机关无法及时把握其生产经营状况。

3、小企业在现金交易的过程中不开票也不入账,税务机关无法监控这种账外的经营业务。

(五)税务机关没有发挥其震慑力

1、存在任务和稽查力度不足的情况。当前我国的税务稽查主要目标位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上,小企业的税务核查普遍采用的是管理部门的纳税评估。问题一般在纳税评估环节和评估补税环节得到解决。

2、倾向于阳关稽查和查前辅导,所以在日常检查中,小企业对于偷税行为采用自查补缴的方式进行解决,并没有相关的罚款,所以客观上很多偷税漏税的人们胆子越来越大。

3、税收执法考核相关指标的制约。很多地方申报率的考核指标为100%,纳税人没有在申报期按期申报,所以导致基层税收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倍增。如果催报无果,那么税收管理人员很可能会代为申报或者自垫税款,这对于不按时纳税的企业而言没有任何损失,所以这种行为导致《税收征管法》的威慑力被弱化。

二、健全小企业的财务核算,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

(一)加强宣传工作

当前中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较低,税务机关应加大宣传力度,可以免费向财务部门发放税收资料,进行网上税收宣传等,普及税收法律法规。

同时要求企业依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报送会计核算方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三账目的设定,辅导企业财务人员正确核算,确保纳税人的自核自缴能力,认真履行纳税义务。

(二)构建企业财务人员监管机制,对企业财务人员聘用体制进行完善

财务部门需要加强对于代账会计的管理和监督。代账会计除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之外还需要有财务联合部门批准合法的会计上岗整个,持证上岗一年一检;此外对于个体代账会计应当按不同类别进行区分,对代账会计进行培训,使代账会计及时掌握财税政策。

(三)及加强对于小企业的税收和财务合算的监管

1、税务部门需要结合工商和财政部门加强对于小企业的财务和税收核算管理。督促企业按照《税务征管法》和小企业财务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并聘用资质高的会计进行正确的税收核算。

2、税务中加大对财务划算的监管力度,通过完善监督部门的职责,让税务核算和实施监督相结合。

(四)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管理需要严格执行

目前,需大力推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由企业财务主管部门、国税及地税等参与的小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借助公共信息网将信用评级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加大检查的力度

1、对各种信息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针对性的进行行业的专项检查,做到监管结合,对征纳行为进行规范,使得税法的遵从度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2、税务核查机关需要加强对于重点案件的核查,做到依法治税,通过税法刚性对偷税者进行惩罚,从而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达到提高全社会纳税意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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