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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单位年终工作总结(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7 栏目:写作范文

科研单位年终工作总结篇1

1 研究现状

对高校教师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筹划,通常是利用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一些优惠政策和适当的方法进行筹划。如:①将部分工资、薪金福利化以降低税基,可以开通班车免费接送教师上下班,可以为教师提供丰富的图书资料,为教师提供就餐服务,为教师购买部分办公用品等,因为不属于实物分配,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②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较少应纳税所得额,单位为个人缴付的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免征个人所得税,③实行分摊方法,将部分的收入按照12个月进行平均分摊,避免某一月份的工资过高,适用较高税率的情况;④也可利用年终一次性奖金进行筹划,合理的避开所谓的无效区间,达到避税的目的。上述几种筹划的方法在应用过程中,出现不接地气的情况。如提高单位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三金”这一方法,由于会增加学校运营成本,导致不轻易被采用;如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筹划这一方法不是针对大多数教职工,只是针对收入稍高一些的教师个别采用,没有使大多数教师享受优惠;如提供一些免费服务这一方法,多数教师根本不认为这是对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只是认为这是一种福利。

常见的方法出现了不适用的情况,本文针对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筹划的思路提出一些新的看法。

2 具体方法

2、1 鼓励科研的手段

目前,高等学校比较重视教师的科研能力,但是针对教师的科研的奖励通常的做法是将奖金直接打入教师的工资账户,造成了在某一月份或年终时工资突然增高的现象,使计税工资增加,适用的税率上升。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可以通过配套科研经费的做法来避税,如某位教师联系了一项横向课题,学校需要奖励10%的科研奖金,若奖金在年终发放,增加了年终奖金的基数,适用的税率可能会提高等级,增加了教师的实际缴纳税额。如果学校将这笔奖金配套对应的科研经费,将科研经费打入横向课题指定账户,有这位老师报销处理费用。这样就避免了缴税的可能。另外,学校可以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拿出一部分,再给每个教师定下相应的科研任务,完成任务,报销相应费用。通过这种方法,既可以使教师的收入计税基础降低,也不减少教师的收入,同时也激励了教师的科研工作。

2、2 通过平均分摊的方式

大多数高校已经实行了两级管理的体制,将高校职工个人收入的支配权归属了二级学院。而学校通常的做法是将某种津贴统一实行平时发放70%,到年终再通过计算工作量发放剩余的30%或超额工作量部分,这种做法对年轻教师的收入是一种硬伤。通常会有两种情况出现:一种情况是,有的年轻教师平时的工资收入较低,税基较低,但是年轻教师的工作热情高,工作量大,年终的奖金会陡升,从而加大了他们的年终的个税税额,加重了这部分职工的税收负担。另一种情况是,一部分年轻教师工作量较少,平时发放了津贴的70%,使这部分教师平时的工资交了一部分税,但是到年终时,因为并未过多的超工作量,造成年终的绩效并不高,会使年终奖金不仅不缴税,有时反而会倒贴,这种情况的出现会使年轻教师失掉工作的热情。

下面举例说明:

第一种情况:假设某位教师月工资2800元,年预计绩效工资24000元,但到年终会有15000元的超额工作量。平时按照预计绩效工资的70%并入工资发放,30%的部分并入年终一次奖金进行年终结算收入。

计算如下:

月工资应纳税额:(2800+24000×70%/12-3500)×3%=21元

年工资应纳税额:21×12=252

年终一次奖金应纳税额:(24000×30%+15000)×10%-105=2115元

总缴个人所得税=252+2115=2367元

如果要月工资用足3%的税率的税基就可以达到筹划的目的。假设将预计绩效工资平均分摊到12个月预发,则:

月工资应纳税额:(2800+24000/12-3500)×3%=39元

年工资应纳税额:39×12=468元

年终一次奖金应纳税额:15000×3%=450元

总缴个人所得税=468+450=918元

可节税2367-918=1449元。

第二种情况:假设某位教师月工资4000元,年预计绩效工资36000元,平时按照预计绩效工资的70%并入工资发放,但到年终时因为工作量不够,没有剩余绩效工资和超额工作量。

计算如下:

月工资应纳税额:(3000+36000×70%/12-3500)×10%-105=55元

年工资应纳税额:55×12=660元

因为到年终时没有年终一次奖金,故不需缴税。如果将平时预发的部分降低,会使平时计税基数降低,也能达到避税的目的。

假设该教师已经预计当年的工作量不饱满,既可申请平时只预发50%,那么:

月工资应纳税额:(3000+36000×50%/12-3500)×3%=30元

年工资应纳税额:30×12=360元

未预发20%的部分作为年终奖,应交个人所得税=36000×20%×3%=216元

总共缴纳个人所得税 =360+216=576元

可节税 660-576=84元

2、3 错开集中发放津贴的高峰来避税

目前,高校教师除了本职工作之外,还会承担学校内其他方面的工作任务,比如兼职辅导员工作、为其他学院进行培训的工作,等等。这些工作发的津贴、补助和课时费等酬金,有时会集中在某个月份集中发放,导致教师某个单月发放的工资奖金过多,适用了较高税率。可以通过财务部门进行协调,对于个别老师单月工资突然增高而适用20%税率的情况给予提醒,是否能通过二级单位重新调整发放时间,增加发放的次数,从而降低当月工资的计税基础。

2、4 职能部门配合从管理角度进行避税

很多教师认为,工资奖金是财务部门发放的,那么对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实际上,在高校的日常管理中,教职工的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是由学校人事部门决定的,学校财务部门只是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拨付的,也就是说,财务部门无法决定收入分配及其标准,因此,不能单独完成纳税筹划工作[1]。而财务部门也会认为个税筹划不是自己的主要工作,为个别教师进行个税筹划,相应筹划成本也过高,所以,财务部门也不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要想进行教师的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提高教师的纯收入,应该提高为教师合理谋利益的意识,由人事部门、财务部门、二级管理学院共同配合,在征求教师个人意见的基础上,在依照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纳税筹划的方法进行筹划。

科研单位年终工作总结篇2

随着我国航天事业的飞速发展,航天技术相关科研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技术难度、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如何保证航天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始终是业界关注的重点。

始建于1962年的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以下简称“四院”),是我国最大的固体火箭发动机设计、研制、生产和试验的专业研究院,是国家重点国防科研单位,也是“十五”“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国防军工系统重点统筹规划建设单位之一。四院通过创建具有“航天特色”的安全管理模式,提升了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为我国航天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份安全保障。

航天特色安全技术

在固体火箭发动机研制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固体推进剂、火工品、危化品等材料。在科研生产和试验过程中,还经常存在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登高作业吊装、电磁辐射等危险作业,涉及危险作业人员多、设备多、危险源密集,因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概率较高,安全风险较大,并且事故后果和影响较为严重。为了保证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四院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坚持“科技兴安”的发展战略,不断提高设备自动化、无人化进程,积极消除危险作业安全隐患,完成了炸药自动过筛、固体发动机远程整形、脱模、销毁等安全技术改造,实现了危险作业远距离隔离操作,提升了本质安全。

在安全技术研究方面,四院依靠自身技术优势,成立了“航天工业固体推进剂安全技术研究中心”,这是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从事固体推进剂安全技术研究的专业机构,也是国内固体推进剂行业唯一一个安全技术研究中心。中心主要针对固体推进剂、火箭发动机、导弹武器及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性能研究、测试及评估工作,承担了安全标准化等多项部级研究课题,建立了完善的固体推进剂研制、生产、贮存、运输、使用、销毁等全寿命过程安全性研究体系。同时,中心还研究了固体推进剂在各种激源(如撞击、摩擦、静电、热、火焰、冲击波、雷击、电磁辐射等)作用下,引发燃烧和爆炸的危险性、爆炸破坏效应,以及预防和减灾措施。目前,该研究成果已在多种固体推进剂研制、生产及使用过程的安全保障中应用,为国家高新武器的研制和战略、战术导弹的工程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安全技术基础。

在规章制度方面,由于航天行业和产品的特殊性,四院在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标准的基础上,还进一步严格安全控制。多年来,四院先后制定了《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发动机试验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型号产品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型号飞行试验安全管理办法》《“四新”安全评审管理办法》《弹药等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项目科研试制及生产安全评审规定》等具有“航天特色”的安全规章制度30余项,规范了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

航天特色安全生产标准化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在军工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实现“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四院积极行动,统筹考虑,加强顶层策划,全面启动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级工作,规定到2014年底前,所属8家取得武器装备生产许可证的厂所级单位,必须全部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

航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有一套严谨、完整的审核验收程序。申请达标评审单位首先开展对标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对自评结果进行打分;自评合格后由院、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三级逐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标准化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达标评审单位进行现场审核,提出不合格项和建议项,编制评审报告。申请达标的评审单位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后,需报评审机构确认。最终的评审报告需要经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后,由国防科工局或省国防科工办颁发证书和牌匾。已通过达标评审单位,每3年进行一次复评。在此期间,单位若发生死亡事故则撤销达标称号,该单位还需重新申请达标评审。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标准制订方面,四院配合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根据自身科研生产特点,参与编写了《航天武器装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准则》,其中包括:综合管理、液体推进、固体推进、火工装置、总装测试、航天电子、航天电源、产品设计、空气动力、专业设备、通用设备和作业11个部分。

四院凭借自身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上的优势,成立了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建立了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家库,聘请了各专业的专家90余名,专门负责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99家军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审核工作。目前,该评审机构已经通过了国防科工局的现场和资料审查,并已开展了3家单位的现场审核。

航天特色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航天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安全意识、安全观念、安全行为的综合反映。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能逐步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形成科学的安全思维方法,培养规范的安全行为,塑造安全习惯,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院安全文化建设始于2007年,坚持创新优化、前沿与现实结合,以及逐步推进、持续改进的原则,注重实效,注重特色,充分整合利用资源,加强理念创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安全文化建设成效。

科研单位年终工作总结篇3

关键词:沈阳体育学院;毕业生;就业趋势

沈阳体育学院原名东北体育学院,创立于1954年,隶属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由国家体育总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是我国体育行业骨干院校之一。学校占地面积1688亩,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其中雪上运动中心占地757亩。现设有14个二级办学单位(系、部)和2所附属学校,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所属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体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本科专业涵盖教、管、文、理、艺5个学科门类。主要围绕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四大领域组织科研工作。现有教工734人,专任教师487人,全日制本科生7599人,硕士研究生803人。《沈阳体育学院学报》是CSSCI来源核心期刊,中文体育类和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图书馆藏书78万册。学校与美、英、法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57所大学和体育组织建立了交流关系。学校坚持教学、训练、科研三结合,共培养各级各类体育人才5万余人。历届学生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赛三大顶级赛事中获得金牌103枚,奖牌248枚。学生运动员代表中国队参加6届冬奥会,包揽我国冬奥史上雪上项目1金4银3铜共8枚奖牌。韩晓鹏在第20届冬奥会上夺得男子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冠军,实现了我国冬奥史上男子项目和雪上项目金牌两个“零”的突破。郑姝音在第31届夏奥会上夺得女子跆拳道67公斤以上级冠军。

目前,学校正在坚持育人为本,强化质量特色,全力推进内涵建设跨越式发展,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体育大学而努力奋斗。多年来,我校始终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把毕业生就业质量作为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全面落实“一把手”工程。2016年,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学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不断开拓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提高毕业生创新创业、自主择业和就业能力,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力争使2016届毕业生满意。

一、毕业生总体规模、学科结构及生源地分布

沈阳体育学院2016届毕业生2120人。其中,本科生1925人,研究生195人,男生1399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65、99%;女生721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34、01%;全校贫困生人数为517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4、39%,其中辽宁籍52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45%。

二、毕业生总体就业情况

在我校2016届毕业生中,本科生初次就业率90、39%,年终就业率90、96%;研究生初次就业率87、69%,年终就业率89、74%。协议就业172人,占毕业生总数的8、11%;升学135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6、32%;劳动合同就业882人,占总毕业生人数41、6%;自由职业196人,占毕业生总数的9、25%;其它形式就业453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1、37%,参军入伍67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3、16%,自主创业5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0、24%,未落实194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9、15%。

(一)本科毕业生规模与基本情况

我校2016届本科毕业生共计1925人,其中男生1307人,所占比率为67、9%;女生618人,所占比率为32、1%;本科生中辽宁贫困生52人,占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7%。

(二)毕业研究生规模与基本情况

我校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共计195人,其中男生92人,所占比率为47、2%;女生103人,所占比率为52、8%。

三、2016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流向

2016届本科毕业生省内就业人数1412人,省外就业339人。针对我校本科生学科结构特点,签约毕业生就业方式、单位行业分布、工作职位类别、以及单位性质进行统计,我校本科毕业生签约单位行业主要分布在体育教育类占总人数的16、05%,就业方式主要以签劳动合同为主,工作职位类别主要以办事员和有关人员为主占总人数17、19%,单位性质主要以其它为主。

四、2016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方向

针对我校专业特点,就签约毕业生就业地域流向、单位性质、签约行业进行统计,我校毕业生就业地域流向主要以辽宁省为主,签约单位性质主要以其它企业为主,签约行业主要以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为主。

五、毕业生未来就业发展趋势

(一)2014-2016届毕业生规模及就业率

从毕业生人数上看,近三年我校毕业生人数分别为2085人、2156人、2120人,毕业生人数基本持平,2014-2016年就业率百分比基本稳定,2016年就业率百分比仍在90%以上,呈现平稳趋势。m然我校毕业生人数略有下降,但就业率相对稳定,无明显变化。

(二)2014-2016届毕业生就业单位行业流向分析

我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单位行业流向表明,在已就业的毕业生中,从事教育类、文化体育娱乐业、现代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的毕业生人数比重相对较大,从事其他行业人数比重较小。

六、学校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

学校领导一直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2016年,学校加大就业创业经费投入,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和帮助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一方面,学校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建立了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领导体制,通过重心下移,积极推进就业工作二级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就业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积极推进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学校相关考核评估体系,引导各二级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形成毕业生就业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深化管理用人单位就业数据库,实现就业信息精准推送

2015年至2016年度学校通过用人单位回访、校企合作、举办校园招聘会、专场宣讲会等方式,就业指导中心共联系用人单位1100余家,收集各单位招聘岗位共7000余个,通过了解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与招聘方向,整理用人单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建立了用人单位数据库。面对就业岗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学院充分利用用人单位数据库,对用人单位进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性、行业性的招聘活动,探索人岗匹配的个性化就业信息推送模式,有效地推动我校就业工作从传统的大众化服务模式向个性化多元服务模式转变。实现了就业岗位的精准推送和就业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三)细化完善就业帮扶体系

学校积极宣传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对困难毕业生推出的一系列政策和文件精神,实施精细化的帮扶工作。(1)建立困难学生帮扶档案,准确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实行精准帮扶,切实解决毕业生困难群体在求职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2)学校召开就业困难学生座谈会、就业心理辅导会等,根据不同学生的需求差异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开展一对一的心理辅导和就业指导,并通过帮扶直接推荐学生到企业就业。

参考文献:

[1]代锋,吴克明、社会资本对大学生就业质量的利弊影响探析[J]、教育科学,2009,(3)、

科研单位年终工作总结篇4

2、主营业务收入(总收入):一定时期内军工集团公司从事科研、生产及其它经济活动所获得的业务收入,由企业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事业单位的科研收入、经营收入、技术收入构成。反映军工集团公司总体规模。

3、利润总额:一定时期内军工集团公司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财务成果。包括工业、商贸等企业的经营利润和科研事业单位的结余。反映军工集团公司盈利水平。

4、新增固定资产:一定时期内军工集团公司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新增固定资产。反映军工集团公司的发展潜力。

5、军工任务完成率: 此项指标是集成性考核指标。对科研、生产、建设三个方面进行考核。选取包括高新工程和重点专项、重大预先研究、基础研究、主要武器装备的生产交付等具有代表性的军工任务作为考核项目。以国家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合同、计划为考核依据,对每个项目的合同、计划执行情况及重大节点完成情况综合测评后,采用统计加权方法计算出各军工集团公司的军工任务完成率。反映军工集团公司军工任务的完成情况。

6、军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率:军工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额占年度投资计划额的比率。以国防科工委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为基础进行评价。

7、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指为增加知识总量或运用已有知识进行科学技术创**发展而支出的资金总额,是一个部门或单位在科技领域的投入总量。经费包括国家军品科研投入、基础科研投入和企业自主科研开发投入。

8、自主技术投入总额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军工集团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进行科研开发活动投入总额,以及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反映军工集团公司依靠自身科技开发投入增强技术水平的能力。

9、科技成果: 军工集团公司当年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和专利。反映军工集团公司科技产出情况。

10、安全生产情况:军工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效(以国防科工委下达的三项控制指标为基础进行评议)。

11、军品质量情况:通过军品质量损失率、大型试验成功率等项目,综合评价军工集团公司在军品科研生产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成果。

12、职工工资保障(欠发工资)情况:反映军工集团公司在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

科研单位年终工作总结篇5

关键词:疾控中心;绩效工资制度;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2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2-0116-02

目前,事业单位(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例)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和绩效工资主要是参照2006年6月人事部、中组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文件而制定。[1-2]绩效工资制度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以员工的工作业绩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制度。近年来,事业单位在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对提高事业单位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产生一定的影响。现针对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探讨如下。

一、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现状

(一)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构成

根据《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疾控中心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疾控中心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根据工作人员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疾控中心)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疾控中心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疾控中心将规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管理,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二)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原则

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岗位倾斜”的原则,实行两级聘任、两级分配,强化科室的自主管理,即加强科室自身管理,落实对职工的日常岗位考核,将岗位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以充分体现科室管理、分配和奖励的自,充分体现职、权、利的有机统一。对科室、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绩效考核,按比例发放。

(三)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方法?

1、核定年度分配总额。将市人事部门核定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考勤奖占 40% ,考核奖 占60% 。主要根据年度综合目标责任的实施情况和收入完成情况,由疾控中心根据考勤、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2、核定原则。一是以“计分制”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为基础,按疾控中心季度绩效工资总额的人均数作为基数,以总分 600 分计,其中考勤奖为 240 分,占 40% ,考核奖为 360 分,占 60% 。二是以日常考核和《疾控中心考勤制度》、《疾控中心请销假制度》及《奖惩制度》为依据,每周一统计考勤奖,具体方法:旷工半天扣 10 分,旷工一天扣 20 分;上班或下班不考勤计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计旷工半天;

(四)绩效工作考核内容

1、基础性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绩效工资中的固定部分,主要体现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技能人员的技术含量和业务能力,按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经过综合评价确定。职工受聘在什么岗位就执行什么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纳入考核,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各岗位工资标准参照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生活补贴参考标准》。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奖励性部分,另一部分是上年第十二月的基本工资总额,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3、绩效工资考核的主要指标:一是岗位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办事效率及服务态度;三是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四是工作责任心及职业道德情况;五是安全安全及增收节支情况。主要考核工作的实绩和贡献大小。

4、考核方式。绩效工资考核采取科室平时考核与中心年终考核相结合。科室对个人进行月基础性和年终一次性考核,中心对各科室进行年终一次性考核,年终考核作为全年绩效考核的最终结算结果,各科室按要求及时向办公室提供科室对个人的考核结果。

二、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形成的新的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如果对这些问题不加以重视,就难以实施下去。根据我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体会,具体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一)岗位工资制度实施的基础有待完善

实施岗位工资要先进行岗位评价,再以岗定薪,但由于单位岗位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实行岗位分析基础上的岗位评价工作难度比较大,同时单位各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要符合国家总体控制标准,加之事业单位编制控制,科学定岗的工作量和难度较大。岗位工资先于岗位设置“政策入轨”,造成单位岗位工资制度实施的基础不尽科学合理。[3-4]

(二)绩效工资发放基础有待夯实

绩效工资的发放基础是进行绩效评价,有了评价标准才有发放依据。绩效管理已在先进企业中普遍实施,但目前单位没有建立起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没有绩效评价作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发放,难免有失公正,缺乏说服力,容易引发矛盾。

(三)规范津贴补贴困难重重

目前单位津补贴情况繁杂,占总收入比重差异较大。由于地方、行业性政策较多,根据单位自身的创收能力不同,单位的津贴水平和科目设置也很复杂,有的以实物形式发放,有的以折价形式发放。如何将合理地将津贴补贴规范到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来,同时又不至于引发新的矛盾,是有待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

(四)缺乏与其他制度的配合,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对于一个单位来说,任何一项工资制度都是整个管理制度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只有与其他制度结合进行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也有它的弊端。一方面绩效工资有时会出现单纯地鼓励职工之间竞争的现象,破坏职了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团队精神,职工之间会封锁信息,保守经验,甚至可能会出现争夺客户的现象。另一方面,绩效工资有时会降低团队绩效,如果员工的绩效与团队利益不一致,就可能发生个人绩效提高,团队绩效反而降低的情况,此时绩效工资制度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此外,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绩效工资是由单位领导发放,使单位领导的权力更大,从而可能导致单位领导滋生严重的腐败行为。

三、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进建议

(一)管理部门每年应参与科室的现场防治工作和科研工作

疾控中心是集防治与科研工作为一体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绩效工作应按照岗位职责和分工为管理部门(包括中心领导、人事科、办公室和财务科)、业务部门(包括中心所有业务科室)和后勤服务部门(生活服务科、老干科和车队)三部分。管理部门应更好地了解中心各业务科室的工作情况,每年参与科室的现场防治工作和科研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把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绩效工资考核的参考依据。

(二)建议中心先对各业务科室主任进行绩效考核

首先对各业务科室主任绩效考核,考核各科主任是否在科室或中心起到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带头到防治工作第一线开展防治科研工作;考核其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高低,对业务能力差或管理水平较低者,可以在年底有中心领导、中层干部、中心高级中层干部参加的考核会上对业务能力较差的主任做出评价,免去该主任的职务或降低一级绩效工资,次年再次考核合格后重新上任。对各业务科室主任进行绩效考核后,再对科室各专业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于专业职称不同者考核要求也不同,对达不到考核要求者,可以降低职称绩效工作标准。

(三)细化后勤服务部门的绩效工资考核指标

对后勤工作人员,应根据每年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由各业务科室进行绩效考核。对服务意识较差者,进行降低一级绩效工资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和绩效工资,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与完善,使其更加适合事业单位人员。同时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应科学、合理,并在实施过程中把握准确难,真正起到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作相结合,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56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号、

科研单位年终工作总结篇6

关键词:高校教师 年终奖 纳税筹划

高校绩效工资改革后,教师收入结构发生变化,传统的年终奖取消,代之以综合考评后的年终奖励绩效(实际上包括了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教学、科研等专项业绩考核奖励)。在当前高校教师群体收入多样化和未来增长空间不断提升的趋势下,如何结合绩效工资改革后高校教师群体基础绩效工资相对固定、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各项业绩奖励(包括二级学院创收超收益分配)相对弹性的特征,对高校教师年终奖励绩效进行纳税筹划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教师年终奖励绩效纳税筹划空间分析

由于高校教师群体收入结构、收入时间分布以及收入结算方式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使得高校教师纳税筹划具有一定的空间,尤其是在年终奖励绩效方面。

第一,收入结构的多样性使得年终奖励绩效纳税筹划具有一定的空间。高校绩效工资改革后,形成了 “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工资+年终奖励绩效工资和各项业绩奖励”的结构。由于前者相对固定和统一,一般按月发放;后者项目多且复杂(包括奖励性绩效工资、科研业绩奖励、教学业绩奖励等),有按月或按年发放两种形式。这就使得年终奖励绩效的范围和发放方式方面具有一定的纳税空间。

第二,收入时间分布的阶段性使得年终奖励绩效具有一定的纳税空间。高校教师全年中有2―3个月的寒暑假,基本没有授课任务和课酬收入,这就为高校教师年终奖励绩效分月在寒暑假发放按当月工资薪金计税提供了空间(理论上这是最优的纳税空间,但现实情况下这种间隔时间长的分月发放形式,税收征管部门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同时单位财务处在提供纳税筹划服务方面也需要消耗大量人力和精力,因此,现实选择之一是在年终结算后的连续几个月与当月工资薪金一起分月发放或者一次性发放)。

第三,收入结算方式的灵活性使得年终奖励绩效具有一定的纳税空间。由于高校教师每月课酬收入类型多样(研究生、本科、双学位、函授等),且是按年初预计标准发放,年终统一结算补发或补扣。同时,二级学院创收的超收益分配也与各种课酬工作量以及教学相关工作折算课时量有关。这也使得在年终补发的超课时工作量和超收益分配可以统一纳入年终奖励绩效进行纳税筹划。

二、高校年终奖励绩效纳税筹划具体思路

在当前税收相P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结合高校教师收入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依据前述高校教师年终奖励绩效纳税筹划空间三个方面的分析,纳税筹划的具体思路如下:

第一,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年终考核业绩奖励(教学业绩奖励、科研业绩奖励以及年终补发业绩等)统归到年终奖励绩效,一并考虑纳税筹划问题。

第二,在年终核算确定标准课酬、各项相关奖励和绩效奖的基础上,对未来几个月相对固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合理的估计。

第三,结合对应的年终奖税率和月度薪金工资税率,通过计算统归后的年终奖励绩效是一次性发放还是分月发放(包括年终奖励绩效部分一次性发放按年终奖计税、部分分月发放合并当月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计税)的总纳税额,来比较各种方案的高低,进行决策。

第四,上述纳税筹划方案决策中,有关年终奖励绩效一次性发放还是部分一次性发放,还必须适当结合年终奖个税盲区(年终奖收入提高,但税后收入减少的区间)一并考虑(由于年终奖个税盲区众多学者进行了探讨和确认,在本文设计的纳税筹划模型中如果遇到,只需参考有关结果通过选择分次发放方案进行合理回避)。

三、高校教师年终奖励绩效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一)前提假设

当前高校有关教师年终奖励的实际纳税筹划中,已经将相关的专项业绩考核奖励纳入到年终奖励性绩效范畴,而且可以选择分次发放(但严格执行年终奖计税全年只许使用一次的规定)。上述做法中有关内容没有完整的政策依据,税务征管部门对此也没有反对,但为了案例分析过程的严谨性,对有关基本前提做如下相关假设。

一是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年终考核业绩奖励(教学业绩奖励、科研业绩奖励以及年终补发业绩、年终超收益分配等)统归到“年终奖励绩效”,并等同于个税政策中的“年终奖”范畴(当前我国税法规定有关年终奖的范围还是之前比较旧的规定,在绩效工资改革后没有新的条例规定,但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定义以及方案本身的精神,相关奖励绩效可以视同年终奖)。

二是上述年终奖励绩效的发放方式可以自主选择,即根据纳税筹划选择一次性在次年2月份发放或2月份之后的月份分月发放,同时分月发放的月份上也具有选择的弹性(具体分几个月,需要结合后续月份的相对固定应纳税所得额,合并计算工资薪金纳税总额,比较得出最优纳税方案来确定。关于几个月之间的方案决策,比较复杂,但可以在本案例基础上进行拓展分析,鉴于篇幅所限,不在本文探讨之中)。

三是在本文年终奖励绩效在分月发放的方案中,假设可以分4个月发放,且在第二年度的2―5月中平均分配,与当月工资薪金合计发放(最为理想的月份应结合寒暑假,但因为对于上年度收入的分配,跨期较大而且复杂,在政策上可能得不到税收征管部门的支持,且会给单位财务带来较大的工作量)。

(二)案例分析

1、基础方案测算。

(1)基础方案假定数据。在上述假设下,结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以及年终奖税率,先假定年终奖励绩效发放额度在25 000―40 000的区间阶段(尽管每个教师由于职称、工作量、科研成果等因素的不同,年终奖励绩效会有差异。但从相关高校调研结果来看,这一区间覆盖了主体人群),利用EXCEL表格公式及函数设置完成初步测算,如下页表1所示(具体公式在后文详细说明)。理论上有三种可能方案:

A方案:将个人年终奖励绩效一次性发放,按年终奖计税。

B方案:先发部分年终奖励绩效18 000元,按年终奖计税;余下部分分摊至2―5月,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月度工资薪金计税(分次发放年终奖励绩效,是要充分考虑优先享受年终奖税收优惠的政策原则,即在40 000元以下,要享受年终奖税率变换档次的最低水平18 000元)。

C方案:年终奖励绩效直接分摊至2―5月,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月度工资薪金计税(由于C方案完全没有享受到年终奖计税优惠,实际分摊后2―5月合计计税总额远超过A方案。因此,C方案不在案例对比分析之中,直接排除在外)。

(2)基础方案测算步骤。基础方案测算,以25 000元为例。

第一,假定A方案为一次性发放年终奖励绩效25 000元,那么可以计算其应纳税为2 395元。

第二,假定B方案为先发放年终奖励绩效18 000元,该部分应纳税为540元,其余7 000元分摊计入2―5月,每月为1 750元。

第三,预计2―5月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X。那么,A方案2―5月{税合计应为“25 000元年终奖励绩效计税2 395元”+“每月X元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额×5”,B方案2―5月纳税合计应为“18 000元年终奖励绩效计税540元”+“每月X元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额×5”。

第四,计算上述两个方案纳税总额的差异(A-B),如果(A-B)>0,说明A方案纳税总额超过B方案,最后应选择B方案,即选择25 000元年终奖先发18 000元,余下在2―5月分摊合并当月按工资薪金计税。反之,选择A方案,一次性发放。

(3)A、B方案无差异临界点。实际过程中,每个教师由于职称、工作量、科研成果等因素的不同,导致对应的每月应纳税所得额(N)不同,因此在EXCEL表格中对应不同的N值,两个方案差异(A-B)会有不同的方向变动趋势,通过手工输入逐步测算,可以算出方案无差异值,即两种方案没有区别,纳税总额均一样,这个值称为临界点D。对应表1中的27 000元年终奖励绩效来说,A、B方案的无差异临界值为8 025元。即:当预计的2―5月应纳税所得额N0,选择B方案;当N>8 025元,(A-B)

例如:某高校教师的个人年终奖励绩效为27 000元。若该教师预计2―5月每月应纳税额为7 000元,此时B方案的总税额为:(18 000×0、03)+[7 000+(27 000-18 000)/4×0、25-1 005] ×4]=5 770(元);若选择A方案,总税额则达到(27 000×0、1-105)+(7 000×0、2-555)×4=5 975(元)。B方案比A方案节省了205元,因此选择B方案。

若该教师预计2―5月每月应纳税额为9 000元,此时A方案的总税额为7 575元,而B方案的总税额则为7 770元。A方案比B方案节省了195元,应选择A方案。

以此类推,可以测算出在25 000―40 000元区间范围内不同年终奖励绩效下对应的临界点D(见表1,仅列示部分年终奖励绩效值对应的临界点)。从表1的临界点来看,25 000元临界点33 775元,与实际情况不相吻合(应纳税所得额为33 775元,年终奖励绩效不可能为25 000元,何况高校教师群体极少有这样的高收入)。同理,40 000元对应的临界点1 887、5元,也与实际情况不吻合。由表1可以看出,随着年终奖励绩效数额的增加,临界点D值会越来越小;而随着年终奖励绩效数额的减少,临界点D值会越来越大。因此,也可以判断出A、B两种方案决策的适用范围。

2、基础方案数理分析。在现有的A、B方案决策模型下,利用EXCEL表格深入分析表1中各种数据关系,尤其是不同方案2―5月纳税总额在一定的年终奖励绩效变化范围下不变的这一规律,可以推断年终奖励绩效与两种方案无差别临界点D值存在一定的线性关系。通过EXCEL表格逐步测试以及数理公式验证,可以推算出年终奖与临界点D值的分段函数。

设临界点为y,年终奖为x,分段函数如下:

(1)y1=-0、75x+28 275(x∈[26 000,29 550]) (公式1)

通过此方程可求出当年终奖励绩效为x时对应的临界值y。例如,当某人发放年终奖励绩效为27 500元,通过此公式可快速得到对应的临界值D为7 650元,再对比预计2―5月每月应纳税所得额N,即可在A、B方案中作出选择。

(2)y2=-0、25x+11 887、5(x∈[29 550,41 550])

(公式2)

通过此方程可求出当年终奖励绩效为x时对应的临界值y。例如,当某人发放年终奖励绩效为35 600元,通过此公式可快速得到对应的临界值D为2 987、5元,再对比预计2―5月每月应纳税所得额N,即可在A、B方案中作出选择。

上述分段函数中,存在一个方案年终奖励绩效相同、临界点不同但均能使A、B方案无差别的现象:当年终奖励绩效为29 550元时,y1为6 112、5,y2为4 500,均能使(A-B)=0。因为当预计2―5月每月应纳所得税额为6 112、5时,A方案的月薪对应税率为20%,而当预计2―5月每月应纳所得税额为4 500时,A方案的月薪对应税率为10%,正因为税率上的跳档,导致了当年终奖励绩效为29 550时,两个公式得出的临界值D均能使(A-B)=0。

结合上述两个公式,作得分段函数图,如图1所示。

(三)纳税筹划方案的EXCEL建模及应用

以上基础方案案例分析结果各种数据是通过Excel函数统计推断得出(见图2),现以25 000元年终奖励绩效对应的纳税筹划决策模型为例,将图2各项数值对应的函数逐一说明。在实际应用中,只需通过输入年终奖励绩效数(单元格C1)、预计的2―5月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单元格C2),就能得出A、B方案总纳税差异(单元格C20),根据差异结果进行决策。因此,在前面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基础上,通过Excel建立相关决策分析模型,具体过程各单元格函数如下:

单元格C4(一次性发放年终奖励绩效数)对应的函数为:“=(C1+MIN(3500,3500)-3500)*LOOKUP((C1+MIN(3500,3500)-3500)/12,{0,1500、01,4500、01,9000、01,35000、01,55000、01,80000、01},{0、03,0、1,0、2,0、25,0、3,0、35,0、45})-LOOKUP((C1+MIN(3500,3500)-3500)/12,{0,1500、01,4500、01,9000、01,35000、01,55000、01,80000、01},{0,105,555,1005,2755,5505,13505})”。

卧格C5(月度工资薪金对应税率)对应的函数为:“=IF(AND(C2>=0,C21500,C24500,C29000,C2

单元格C6至C9(A方案的“2月工资计税”“3月工资计税”“4月工资计税”和“5月工资计税”)对应的函数为:“=ROUND(MAX((C2-0)*{3,10,20,25,30,35,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0),2)”

单元格C10(A方案“2―5月纳税合计”)对应的函数为:“=C4+C6+C7+C8+C9”。

单元格C12(先发18 000,余下分摊至2―5月工资中)对应的函数为:“=(C1-18000)/4”。

单元格 B13(2月部分发放年终奖励绩效18 000计税)对应函数为:“=18000*0、03”。

单元格 C14至C17(B方案的“2月工资计税”“3月工资计税”“4月工资计税”和“5月工资计税”)对应的函数为:“=ROUND(MAX((C2+C12)*{3,10,20,25,30,35,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0),2)”。

单元格C18(B方案“2―5月纳税合计”)对应函数为:“=C13+C14+C15+C16+C17”。

单元格C20(“A-B”)对应函数为:“=C10-C18”。

参考文献:

[1]刘玉勋、工资薪金和年终奖年度纳税筹划研究[J]、会计之友, 2013,(13)、

[2]沈艳、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J]、会计之友,2013,(13)、

科研单位年终工作总结篇7

广州市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细则最新版第一条 为提高本市科学技术人员素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受聘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学技术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国有、集体所有、股份制、私营以及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的企业、事业单位。

本细则所称的受聘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学技术人员,系指依照国家专业技术职称制度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同时受聘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医疗卫生和高校、中专、中技的自然科学教学的人员。

第四条 各级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管理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

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本细则的实施。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本细则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 各单位根据机构设置的具体情况,指定一个部门为管理继续教育的日常工作部门(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并由专人具体负责。

第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并组织施行;

(二)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继续教育的选题;

(三)组织安排科学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考核学习情况;

(四)评估继续教育质量,总结继续教育经验,宣传、表彰继续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受理有关继续教育的投诉,并进行调解。

第七条 各级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要兼管继续教育工作。主管部门要把实施本细则列入下属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目标,并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 继续教育应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贯彻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普及与重点相结合的方针,为提高本市科学技术人员素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服务。

第九条 继续教育的目的:

(一)补充、更新、拓宽科学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发智力;

(二)调整和完善科学技术队伍的知识和专业结构;

(三)培养中青年科学技术学科带头人。

第十条 继续教育的重点是学习科学技术人员所从事专业或学科的新理论、新信息、新技术和新方法。

继续教育的选题应根据国内外市场和科学技术的现状,和本市、本系统、本单位科研、生产、教育和工作需要,以及科学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实际业务水平确定。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的形式:

(一)办各类培训、学习和研修班;

(二)参加学术讲座、交流和考察;

(三)外派对口单位短期工作或进修;

(四)参加函授(刊授)、电大、职大、业大和夜大学习;

(五)有计划、有指导、有考核的脱产自学。

第十二条 接受继续教育是科学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科学技术人员可以根据专业和所在工作岗位的需要,向本单位提出学习的要求;

(二)学习时间由本单位根据本细则的要求作出计划安排,保证每人每年不少于脱产12天,脱产学习的时间可以在同一个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内累计使用;

(三)经所在单位批准脱产学习的,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奖金等,享受在岗人员的同等待遇;

(四)经所在单位同意派出学习并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学费及旅差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第十三条 科学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服从所在单位安排,参加学习活动;

(二)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三)运用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为所在单位服务。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与在国内连续半脱产学习1年以上、脱产学习半年以上或派出国外境外留学、进修3个月以上的科学技术人员,事先签订接受继续教育后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

第十五条 本市实行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

继续教育证书由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六条 继续教育证书由各区、县级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市政府各委(办)、各局(总公司)和市直属各单位颁发。由科学技术人员本人持有,实施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或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登记,并按高、中、初级的档次,由相应的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每年验证一次。

第十七条 继续教育证书是系统记录科学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具体情况的有效凭证,是科学技术人员晋升、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及考核的必备证明。

第十八条 市财政每年拨出专款用作市继续教育专项调控经费,其数额应根据继续教育发展的需要相应增加。

各区、县级市财政每年也应拨出专款作为当地继续教育专项经费。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为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继续教育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额度不低于科学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

企业继续教育经费的不足部分,可以从如下途径解决:

(一)培训费用摊入成本;

(二)投入基本设施的费用在利润留成、包干节余、税后留利中开支;

(三)直接为产品创优、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服务的培训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开支。

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的不足部分,可以在包干节余和预算外收入等自有资金中开支。

第二十条 广州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学术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向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查认定可成为相应的继续教育基地;也可以直接与企业、事业单位订立协议,承担继续教育任务。

第二十一条 被认定为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不改变原来的隶属关系,其继续教育业务范围由认定部门确定,并接受认定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 市继续教育基地由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市继续教育基地按审定的专业范围和方向,对本市有关的高级科学技术人员及中级科学技术人员的骨干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其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列入市继续教育培训年度计划。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定期表彰和奖励在继续教育工作中认真执行本细则,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市人民政府每两年表彰和奖励一次对继续教育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二十四条 对不执行本细则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视其影响范围和情节,给予教育批评、通报批评,直至责令其改正。

第二十五条 社会科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参照本细则执行。

继续教育的主要因素1、社会的发展是继续教育及其理论研究的外部需要和发展动力现代社会,科技迅速发展,知识总量激增,应用周期缩短,半衰率加速,从而导致了社会产业结构、技术结构、职业结构等随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要求从业人员重新形成的劳动力要有较强的职业应变能力和更高的智能结构。而一次性的学校教育远远不能满足这种需要,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变成从业人员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继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的重要阶段,在社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何使继续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的受教育水平,不断改造各层次的人才结构,必然要求搞好继续教育及其研究工作。

科研单位年终工作总结篇8

中国化工橡胶株洲研究设计院创建于1964年,原名“化工部乳胶工业研究所”,是全国乳胶行业唯一专业研究院,全国乳胶制品军工配套产品开发、研制、生产单位,国家乳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技术情报中心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中国气象局和总参气象水文局气象气球定点研究生产企业,也是中国仅有的两家气象气球生产企业之一。该院主要从事以气象气球为主的乳胶制品、高分子复合材料、特种橡胶制品的研制、开发、生产与检测。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气象气球、特种橡胶制品、高分子合成材料;乳胶制品、橡胶与橡胶制品、油漆涂料、农药等化学品的委托检验、仲裁检验、鉴定检验;体系认证、强制认证、产品认证咨询等技术服务及乳胶制品检验设备的研制和开发,并已经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保密资格证书。该院主导产品气象气球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军品质量体系认证。

近几年,该院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先进企业经验,创新考核机制,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底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专门机构考核和职工代表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摸索、改进和创新,着力加强绩效考核,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院绩效考核以中层以上干部为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广泛参与。具体做法是,职工的薪酬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部分(其中,基础工资占60%,绩效工资占40%),岗位不同,标准不同。日常只发放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则通过确定各部门员工基数(W)和年终根据考核情况计算绩效工资系数来兑现。考核工作由专门的经济责任考核部门承担,与监事部合署办公,并设立专职考核员岗位,为确保其独立性,该部门和人员直接对院长负责,由院领导班子单独进行考核。该院绩效考核工作的主要特点归纳为“三突出三挂钩”:

第一,突出经济责任,绩效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从2005年开始,该院每年年初由院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经济责任书,根据部门分工不同,确定销售收入、利润、费用控制、应收账款、产品开发、课题完成、成本控制、安全环保等不同的经济或工作指标,分别有奖励和处罚措施。每日检查,每月、季度、半年、全年均进行考核,未按进度和要求完成则按规定处罚,超额完成则奖励。

完成指标者,经济部门中层干部绩效工资比一般部门高10%;且其当年完成指标百分比为其本人和部门员工绩效工资系数。

年底根据所有经济指标部门完成任务情况得出加权平均系数,作为全院机关、科研和辅助部门的绩效工资系数(JA=J1+J2+J3…Jn/n)。

第二,突出工作业绩,绩效工资与工作效果挂钩。为避免年底一次考核确定结果的弊端,增强考核的科学性,该院加大了日常工作考核。年初规定每个部门的原始分值为100分,根据其日常工作情况予以奖励和扣罚分值,年底汇总部门总分数得出部门绩效工资的又一系数(JR)。

一是全院每月开展工作创新优秀评比。由部门提出,院务会讨论确定,中层以上干部投票,对当月有创新、有影响、有效益的工作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给予部门相应分值奖励。

二是制定中层干部和员工日常考核细则,平时加强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干部和员工对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行为准则规范、安全环保工作等几十条细则,根据不同情况扣罚2~10分,不管谁违反,所扣分数均落实到其所在部门和部门负责人,即一个人扣分,全部门受影响。

第三,突出竞争机制,绩效工资与考评结果挂钩。该院注重在绩效考核中引入竞争机制,无论中层干部还是普通员工均有年度考核方案,考核结果与本人绩效工资密切挂钩。

中层干部考核:年终考核首先由本人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再由院领导、职工代表、群众进行评议,之后进行综合知识理论考试,对其全年工作和执行岗位责任制情况开展详细、客观、准确的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与中层干部的任用、奖惩、绩效薪酬挂钩。其中绩效方面,优秀等次者其本人和部门员工绩效系数可上浮10%,排末位者本人绩效工资下浮一级,所在部门员工绩效系数下调一等,得出中层干部考核系数(JC)。这一考核方式对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和考评体系,健全干部任用、选拔制度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有效激发了广大干部开拓创新和干事创业的热情。

中层干部考核结果=日常考核结果×40%+业务知识考试×10%+年终考核结果×50%。

年终考核中,各项评议所占比例为:群众评议占10%;职工代表测评占50%;院领导班子评议占40%(其中,院长10%,党委书记10%,领导班子其他人员各占5%,在此基础上分管领导另加5%)。

科研人员考核:依据本人当年所签科研课题合同,所承担课题完成情况,一是兑现奖罚金额;二是在专业技术人员中考评,决定位次,末位者专业技术等级下降一个等次,绩效工资相应下降。

一般员工考核:在本人工作总结基础上,由部门领导、其他工作相关部门员工、所在分会员工分别评分得出综合分值后决定本人绩效工资系数(JD)。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考评和考核,分别得出系数相乘的结果即为部门中层干部和员工最终绩效工资的系数,即可计算出中层干部和员工的绩效工资:中层干部的绩效工资=W×JA×JR×JC;员工的绩效工资=W×JA×JB×JC×JD。

近几年,该院在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的同时,围绕管理提升,不断探索员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一是完善修订《科技奖励办法》,设立了课题完成奖、专利申报奖、项目申报奖等项目,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其中,科研产业化项目除一次性奖励外,按其销售收入1%~3%提成奖励5年。实行学术带头人选拔制度,重大贡献科技人员享受终身津贴。二是中层干部参加年度考核评议,对优秀干部实行岗位工资上浮和免费就读更高学历的奖励,先后有4名干部免费就读在职研究生和本科,54人次获工资上浮奖励。同时实行末位淘汰制和降级戒勉制,先后有3名干部被淘汰,有2名干部被降级;三是从2006年开始坚持“三优员工”评选,奖励岗位工资上浮和外出旅游,共有78人次获得该项奖励;从2007年开始,对机关科研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排名,对优秀人员实行岗位工资上浮和免费就读更高学历的奖励,先后有10名员工免费就读本科学历,25人次获工资上浮奖励。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制定与绩效考核机制相辅相成,双向调节,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目前,该院绩效考核体系已经建立,其科学、可行、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一石激起千层浪。绩效考核的创新使得员工利益、部门利益与企业利益更加同步,全体员工更加关注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加注重工作创新、更加关心集体荣誉,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积极性在对制度体系高度认同的基础上得到了充分发挥,从而形成了企业强大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创新力,推进企业持续高速优质发展。

绩效考核的创新带来经济大发展。几年来,该院全体员工克服经济环境的不利影响,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院呈现出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的良好风貌。每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以10%以上速度有质量的持续增长,职工收入稳步提高。主导产品气象气球在国内市场上一枝独秀,占据80%的份额,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同时远销东欧、西亚、东南亚、北美、非洲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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