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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动态分析(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8 栏目:写作范文

金融行业动态分析篇1

内容摘要:本文设定了金融生态系统指标,并通过相关分析和格兰杰因果分析研究了我国碳排放量和金融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结论如下:碳排放量与金融生态系统中的内部调节指标和金融生态环境指标有较大的相关性;内部调节指标与碳排放量形成了良性循环;金融生态环境指标只单方面受碳排放量的影响。

关键词:碳排放 金融生态系统 相关性

研究背景

气候变暖已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面临着加速完成重工业的挑战,同时也面临重大的战略机遇。《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碳减排量已发展成为“碳货币”,碳金融市场获得了飞速发展。这不仅为我国企业开辟了新的市场,而且将为我国的低碳经济模式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金融生态系统”是对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生存和发展环境的高度概括。研究金融生态系统不仅有利于了解金融体系的运行及其同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而且为提高金融资产质量和金融机构的运作效率提供了基础。

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减少碳排放,离不开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而金融机构的运行方式及运作效率又是建立在健全的金融生态系统基础之上。因此碳排放的减少离不开金融生态系统的有效运作。而碳排放量的减少,生产效率的提高必定促进金融生态系统进一步完善。因此研究我国碳排放与金融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使二者步入相互促进的良性轨道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但是,目前学者们仅在碳排放与金融生态系统两个领域独立进行研究。关于碳排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定性地描述低碳经济的全球形势、发展前景等相关问题上;而将两个领域结合起来的研究并不多见。本文将两个领域结合起来,对二者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及相互间深层影响机制的研究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指标体系的建立

(一)碳排放指标(ECO2)(Y)

我国化石燃料消耗所排放的CO2占全部CO2排放量的95%以上。煤碳、石油、天然气是最大的化石燃料消耗,利用这三种化石燃料估计碳排放量的估算公式为:

ECO2=δcEc+δpEp+δgEg

ECO2为CO2碳排放量,Ec,Ep, Eg分别为煤碳、石油和天然气消耗标准煤量。

δc,δp,δg分别为对应的碳排放转换系数。

本文金融生态系统指标体系建立参考韩廷春、周佩璇(2010)的指标体系建立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

金融生态系统的内在调节功能是指当金融系统出现失衡时,通过价格和竞争机制等自我调节使金融主体及其外部环境自动达到新的动态平衡。金融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离不开金融主体的行为状态。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主要由银行这类中介体系构成。因此本文选取银行业的相关指标来建立金融生态系统的内在调节指标体系。

(二)内在调节指标(INNER)

金融竞争度(X1)。

金融竞争度=非国有银行总资产/存款货币银行总资产

金融开放程度(X2)。

金融开放程度=外资银行总资产/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

金融创新能力(X3)。

金融创新能力=非利息收入/营业收入

通过SPSS因子分析计算X1、 X2、 X3分指标权重,合成内在调节指标INNER。

金融生态系统的外在调节功能是针对市场内部调节机制存在着自发调节无法克制的缺陷,需要一种市场以外的力量介入维持金融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三)外部调节指标(INTEGRATION)

价格机制(X4)。

价格机制=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利率

央行的货币政策(X5)。

通过计算X4、 X5指标权重,合成外在调节指标INTEGRATION。

金融生态环境是指经济的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制度环境、信用环境和法律环境等外部环境。

(四)金融生态环境指标(ECOSYS)

1、制度环境(X6)。制度环境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衡量:

市场化程度=非国有工业总产值/全部工业总产值

经济开放程度=进出口总额/GDP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GDP-财政收入)/GDP

对三个指标使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权重(分别为96%,3%,1%)生成制度环境指标X6。

2、信用环境(X7)。信用环境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衡量:

政府信用=GDP/行政管理费

社会信用=1-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

对两个指标使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权重(分别为95、85%,4、15%),生成信用环境指标X7。

3、法律环境(X8)。对法律环境的测度使用较多的是主观赋值法。本文采用经济结案率和律师事务所数量的增长率指标。

经济案件结案=经济案件结案数量/经济案件受案数量

对两个指标使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权重(分别为63、48%,36、52%)生成法律环境指标X8。

通过计算X6、 X7、 X8分指标权重,合成外在调节指标ECOSYS。

本文选取1998-2008年的季度数据,所有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和《中国能源年鉴》。

实证结果分析

(一)碳排放与金融生态系统指标的相关性分析

表1可以看出拟合优度系数为0、79,反应了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具有较高的线性关系。Integration的T值较小,没有达到显著性水平。原因包括:我国利率政策是外生变量,政策制定过程与实际经济的脱离使碳排放量对外部调节的反应非常有限;央行投放M2的过程中缺乏预见性,不能有效地引导企业节能减排。

剔除Integration后,模型拟合优度为0、7,比原来有所降低,但均通过了检验,说明剔除Integration后的模型更加合理。

修正后的模型为:Y=264、9-2、245*INNER-0、245*ECOSYS

(二)金融生态系统各部分对碳排放量的影响效果

表2表明我国碳排放量与金融生态系统中的内部调节指标和金融生态环境指标的相关性分别占总相关程度的54、31%和45、69%。

(三)因果关系分析

1、ADF检验。表3得出X1、X6、X8和Y是非平稳的,因此对其进行一阶差分或进行增长率处理,使其成为平稳时间序列,经过上述处理后,产生一组新的变量分别为X1、X6、X8和Y。对新变量进行ADF检验,所有变量皆为平稳序列,可以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

2、格兰杰因果检验。碳排放量与内在调节指标之间的格兰杰因果关系。从表4对内部调节指标三个分指标的实证结果可以看出:

创新能力是碳排放量的格兰杰原因。银行传统金融中介功能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大大降低。随着“京都议定书”的兴起和碳金融的迅速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大力开展碳金融业务。金融创新为我国节能环保型企业及项目提供了有利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促使其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

碳排放量是金融竞争度的格兰杰原因。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政府主导着金融资源的分配,因此非国有商业银行较有政府背景的国有商业银行,可以更加灵活地针对市场需求开发新业务。此外,我国节能减排企业以中小企业居多,低碳经济项目科技含量较高。中小企业低碳经济项目的这种特点与非国有商业银行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战略高度契合。因此低碳项目促进非国有商业银行业务的扩展和金融竞争度的提高。

碳排放量是金融开放度的格兰杰原因。作为温室气体排放量最高的国家,我国在CDM市场前景广阔,外资银行更愿意在我国开展碳金融业务。此外CDM项目需要两个甚至多个国家金融机构的合作,而国外银行在发展碳金融方面技术及经验上的优势进一步推动了外资银行与我国商业银行的合作进程。我国的金融开放度也随之提高。

碳排放量与金融生态环境指标之间的格兰杰因果关系。从表5对金融生态环境三个分指标的实证结果可以看出:

金融生态环境的三个指标都不是碳排放量的格兰杰原因。制度环境、信用环境和法律环境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这些因素对企业开展节能减排项目的促进也非常缓慢。另外,构成金融生态环境的要素在我国发展还不健全,不能有效地鼓励企业从事低碳经济活动。

碳排放量是金融生态环境的格兰杰原因。我国和发达国家在减排上的共同利益,促进了国际贸易投资和技术转移。但这是建立在一个国家良好的制度环境、信用环境和法律环境基础上的。因此,低碳经济活动在促进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完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结论

我国碳排放量与金融生态系统有较高的相关性。碳排放量与金融生态系统内部调节指标和金融生态环境指标的相关度分别占总相关度的54、31%和45、69%。碳排放量与外部调节指标的相关程度不明显。

金融生态系统中的内部调节指标与碳排放量形成了良性互动。金融机构创新能力能够促进企业节能减排。碳减排产生的利润也促使金融机构提高竞争力和开放度。二者之间的良性循环说明在碳金融市场上,碳排放的减少归根结底要靠市场的力量。

金融生态系统中的金融生态环境指标只单方面受碳排放量的影响。节能减排项目上要求的国家之间的合作迫使我国不断完善金融生态环境。但金融生态环境的完善是一个长期过程而我国目前金融生态环境状况还不能对碳排放量产生影响。

对策建议

央行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正确把握宏观经济动向,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使金融生态系统中的外部调节对节能减排的引导作用能够充分发挥。

我国要依靠市场力量来促进节能减排。政府对制定节能减排标准,并对执行情况严格监督来制造市场需求。减少干预实体经济对碳减排指标的实施,使金融资源充分流向效益好的节能减排企业和项目。

政府要主动完善以制度环境、信用环境和法律环境为代表的金融生态环境,不能被动地适应经济活动的要求。加速金融生态环境的完善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从事节能减排,提早实现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曾胜,廖林、金融生态系统的评价模型构建[J]、统计与决策,2009(15)

2、韩廷春,周佩璇、金融生态系统失衡及调节机制的实证研究[J]、理论学刊,2010(8)

3、米什金、货币金融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王曼怡,王楠、碳经济下的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J]、人民论坛,2010(8)

5、王松奇、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报告2006[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6、周行健,林明恒、低碳经济背景下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J]、金融实务,2010(3)

金融行业动态分析篇2

【关键词】金融生态环境研究法治环境制度环境信用环境政府行为

自“金融生态”概念由周小川在2004年底公开提出后,便得到学术界的极大关注。2005年以来,金融生态问题已成为国内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其中金融生态环境更是讨论的重点,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系统、深入地研究。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金融生态环境研究文献的基础上,较为全面地介绍了金融生态环境研究的现状及演进,并对该领域研究现状及发展进行了简要评述。

金融生态环境的界定

要搞清楚金融生态环境这个概念,不得不首先提到“金融生态”这个概念。提及谁最先提出这个概念,大多数文献都说是周小川,但他本人多次强调自己并非提出金融生态的第一人,情况确实如此。白钦先等(2001)最早阐述了金融生态环境。他们指出,金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其开发利用过程和效率状态则构成一国经济的金融生态环境。同时,还阐述了维持、保护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作用,得出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金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为前提的结论,从而为金融生态理论的提出和深入研究破了题。不过,把生态学理论引入金融学并且系统而深入地分析金融生态问题的还是周小川(2004)。他认为“金融生态”指的主要不是金融机构的内部运作,而是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他所指的金融生态即金融生态环境。这对金融生态及金融生态环境的系列研究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之后,徐诺金(2005)认为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生态主体的行为及运行情况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他认为,金融生态环境包括由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构成的硬环境和由社会习俗、文化传统等构成的软环境。李扬等(2005)认为金融生态环境是指由政府、企业、居民等消费群体及金融主体在其中生成、运行和发展的经济、社会、法治等体制、制度和文化、习俗等传统环境。不管如何界定,总的来说,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从模糊走向清晰,从抽象变得具体,为后来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金融生态环境研究的主要内容

前已述及,最初对金融生态的研究是从金融生态环境入手的,据笔者的理解,周小川提出“金融生态”的初衷也主要是想了解我国的金融环境。因此,金融生态环境研究是金融生态研究的重点。目前许多学者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研究,主要分为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

理论研究。理论研究主要包括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等。

第一,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对金融生态环境进行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对金融生态环境做出测评,进而才能比较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因此,设计一个评价指标体系就非常关键。不同的专家学者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设计出了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李扬等(2005)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法设计了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之后,他们进行了持续的跟踪研究并在2006年对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采用因子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构建了包括政府治理、经济基础、金融发展以及制度和信用文化的评价模型。2009年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也沿用此模型。胡滨(2009)采用多元统计因子分析法构建了多因素综合模型,该模型设计了包括政府对经济的主导、经济运行的质量、地区金融发展、信用基础与基础制度建设4大类12小类共计20项指标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第二,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善措施。首先是法治环境方面。金融法治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的核心之一。周小川(2004)认为,法治环境对金融主体发展的影响不容忽视。法治环境的好坏会明显改变微观经济主体的预期。如果法制存在漏洞,经济主体的预期就会扭曲,一些特殊主体就会利用漏洞谋取不当利益,有可能导致巨额不良资产。而不良资产积累过多,就会造成严重的“惜贷”现象,进一步可能导致金融危机,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徐诺金(2005)指出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在法律上存在立法思想滞后、体系不完善、执法效率低及司法不规范等问题。

其次是制度环境方面。李扬等(2005)分析了非均衡制度是如何加大地区间金融生态环境差距的。他们认为,在统一的经济体内,各个地区之间不应当存在明显的金融生态环境差异。但我国各地区之间的金融生态环境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造成金融生态环境巨大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非均衡制度加大了地区间金融生态环境差距。

再次是信用环境方面。侯连卿等(2005)认为由于金融业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特殊行业,因此,金融生态状况的改善,首要的问题就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并形成良好的诚信机制。他们分析了信用缺失对金融生态的制约及缺失的原因,提出了重建社会信用,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张紫平(2007)通过分析社会信用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二者之间的关系,研究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最后是地方政府方面。我国金融生态中的许多问题与地方政府有关。李扬等(2005)指出,虽然造成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差异的原因非常复杂,但其中的关键因素始终是地方政府行为。根据央行的一项调查,在转轨时期,由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导致的不良贷款占到了70%-80%。因此,他们建议改变地方政府行政手段干预地区经济发展的倾向,转而以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搞好经济调控为主。同时,要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国有资产管理之间的关系,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职权划分真正做到合理。刘煜辉等(2008)分析了地方政府行为模式及其对地区金融生态的影响,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一个从中央向地方分权的过程。分权化改革曾经极大地激发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活力,但过于强调“下级政府自主动员资源”的能力,导致金融资源配置的行政化不断加强,从而导致当前的金融运行出现各类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为支持本地企业发展,暗中为逃废债务的企业撑腰,甚至怂恿或帮助企业逃废银行债务。

实证研究。主要是根据前面设计的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不同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做出测评,进一步展开比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最为权威的当属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为组长的课题组的研究,他们历经四年,对金融生态环境作了三次评价:2005年,对全国291个地级以上城市的金融资产质量进行评级,对50个大中城市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进行排名并作出评价;2007年,进一步深化2005年的研究成果,将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的地域范围大幅扩展,包含了30个省份和90个核心城市;2008~2009年度进一步扩大,对我国30个省份和100个核心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以及338个地区的信贷资产质量等级进行了评估。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专家学者对个别地区进行了评价,如徐小林(2005)对山东省聊城市、汪祖杰等(2006)对安徽省、胡滨(2009)对黑龙江省13个地市的金融生态环境都作出了评价。

金融生态环境研究简要评述

“金融生态”这个概念在国外并不存在,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涉及到的问题也主要是中国特有。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生态的一部分。将生态学、系统论、制度经济学等观点用于金融生态研究,具有创新性,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对我国金融发展现状和金融风险等问题都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不过,金融生态研究毕竟处于起步阶段,还有许多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研究对象需要更加明确界定。综述文献后笔者发现,目前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多集中于银行业生态环境的研究。笔者认为,金融业包含不同的主体,如银行、证券、保险等,它们虽然同属于金融业,但相互的生态环境差异巨大,因此,金融生态环境应该研究金融业的生态环境,而不仅仅局限于银行业。如果只以银行业代表金融业,难免以偏概全。以此理论指导实践,则会出现问题。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需要对金融生态环境更加明确地界定。

金融行业动态分析篇3

【关键词】金融生态;因子分析;廊坊

金融生态,又可称之为金融生态体系,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任何一种金融生态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形成的。我们把作用和影响金融生态的这些环境条件称之为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环境大体包括政策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信用环境等。构建优越的金融生态环境可以为金融主体运行提供有利的经济、社会、文化、法治基础,同时良好的中介服务体系和政府公共服务支撑,必然有利于金融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内部平衡,从而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因此,优化廊坊市的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其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指标体系与原始数据

从金融生态环境的定义不难发现,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因此,在指标框架的构建方面,不仅包含经济性因素,还应当包含一定的非货币性因素,以便涵盖社会进步方面的信息。

在本课题的研究中,秉承以上观念采用了综合性指标体系。但是同时考虑到统计指标的获取便利性以及数据加工处理的复杂度与难度,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主要由二十个具体指标构成,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GDZCTZ)、财政收入(CZSR)、人口数量(RKSL)、地区生产总值(DQSCZZ)、人均地区生产总值(RJDQSZ)、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CXJMCX)、第一产业值(DYCYZ)、、第二产业值(DECYZ)、第三产业值(DSCYZ)、社会消费品总额(SHXFPZ)、在职职工工资(ZZZGGZ)、工业增加值(GYZJZ)、贷款余额(DKYE)、存款余额(CKYE)、居民消费价格指数(JMXFJG)、外资利用(WZLY)、学校数(XXS)、教师数(JSS)、卫生机构数(WSJGS)、能源消耗(NYXH)。上述选取的指标代表性比较强,并且这些数据均可以便捷、准确地从廊坊市的统计年鉴、经济年鉴或者统计公报中获得。

本文采用的原始数据如表1、表2所示:二、廊坊市各区县经济金融环境的评价

作为定量分析的重要手段,多元统计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分析方法,本课题采用了其中的因子分析方法,主要对上述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以降低多项指标之间相关造成的复杂性。

首先,针对廊坊市2007年11个区县金融经济数据在SPSS软件中进行了因子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得到的三个因子特征值分别为6、632、3、575、2、037,累计方差贡献率已达87、460%。在因子分析中,如果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了85%以上就能较好的解释各个变量,所以在对廊坊市各区县数据进行分析时,可以通过三个因子较好的反映廊坊市各区县的经济金融情况。

根据表4可以看出三个因子分别包含不同的指标,其中因子一包括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六个指标;因子二包括人口数量、第三产业值、社会消费品总额、教师数、学校数五个指标;因子三包括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在职职工工资、卫生机构数三个指标。

其次,根据上述因子分析的结果计算每个区县因子得分及综合得分。由表5中的因子得分系数和表3中的方差累计贡献率可得到各区县综合评分公式为F=32、945%fac1+30、470%fac2+24、045%fac3。根据综合评分公式及标准化值可以计算每个区县因子得分及综合得分排名见表6。

由上表可以看出,廊坊市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三河市、霸州市的金融经济发展状况明显好于其他区县,特别是三河市。三河市地理位置优越,紧邻北京,受北京金融经济的拉动效应明显。霸州市大力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培育特色产业,加快新兴产业的发展,并实施了银企对接工程,有效地化解了金融产品供需矛盾,因此增大了与各个区县之间的差距。

三、廊坊市2004~2008年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动态评价

通过对廊坊市2004~2008年经济金融发展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廊坊市经济金融整体水平得到了一个较快发展。在五年之内固定资产投资由265、5亿元增加到926、0亿元,增幅达到248、78%;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由417、1亿元增加到807、1亿元,增幅达到93、50%;贷款余额由362、5亿元增加到735、6亿元,增幅达到102、92%;外资利用由2、2亿元增加到4、2亿元,增幅达到90、91%。总体上说明廊坊市的金融发展水平在不断提高,主要原因是廊坊市加大了对经济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深化了金融业改革,加强了法制建设和诚信建设。

四、优化廊坊市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

(一)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宣传力度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可以更好地发挥金融融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作用,推动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因此,建议各级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金融知识、信贷政策的宣传,积极向企业、政府、社会各界宣传金融知识、金融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金融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文化氛围、法制氛围,培养健康的信贷文化,有效传导货币信贷政策,增强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效果。

(二)加强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

当前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发展滞缓,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大量有效需求。而且,中介机构经营不规范,执业水准参差不齐。部分会计、审计事务所单纯迎合客户要求出具虚假的资信证明,甚至高估企业资产来骗贷或抵贷,低估银行准备处置的抵贷资产。为了有效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和资产处置成本,首先,要加快培育中介服务业。积极引进征信公司、资信公司等,依法实行信用服务的第三方管理,提高信用信息的真实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全社会工作效率。其次,要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其问题的核心就是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堪忧。因此,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能有效地提高现有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增强其融资能力。

(三)健全信用信息披露机制、信用惩戒、激励机制

目前信用数据的开放机制尚未形成,政府、工商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的信用数据档案系统相互封闭,造成拥有信用数据的部门、行业和区域的分割和相互壁垒。又因为一直缺乏对失信者严惩的规章制度,才给失信者留下了可乘之机。要杜绝这种失信行为的发生,必须由政府组织有关各方搭建一个畅通、对称、高效的共享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定期公开披露。对不守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采取社会、行政、组织、经济、法律等综合惩治措施,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得不偿失。对不守信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采取组织和经济并举的手段,严肃处理有关的领导和人员。对守信的企业颁发信用卡,纳入重点扶持企业范畴,在信贷、工商注册、税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并由政府和各行业协会进行表彰奖励。

(四)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动法制建设

由于地方保护时有存在,银行债权案件久拖不决、判决不公或者判决后难执行、执行周期过长,致使金融债权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维护。法律是信用机制的有效补充和保障,没有法律的支持,信用机制就难以充分发挥作用。首先,要提高司法机关的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保证司法公正。特别是应当防止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其次,要大力加强执法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受到保护,提高企业及其他信用主体的违约成本,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一开始就建立在法制化的轨道上。

(五)实现政府、企业、银行三方的有效合作

政府、企业、银行作为金融博弈的三方,是金融发展的“铁三角”。银行、企业是买卖的双方,政府居其中,应一手拉企业,一手拉银行,为微观经济的两个主体提供环境支持、搭建平台,从而形成企业融资、银行征信及政府规划三方共赢的和谐局面。

【参考文献】

金融行业动态分析篇4

关键词: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评价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06-0142-01

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可以采用单指标评价法与综合评价法两种方法。单指标评价法虽然可以综合评价分析金融生态环境质量,但无法对多个区域的等级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法不仅可以对多个区域进行等级排序,还可以对单项指标进行评价。基于此,本文采用综合评价法统计与测量长株潭城市群2006-2010年金融生态环境质量,比较分析这五年来金融生态环境的变化趋势及其原因。

一、评价方法概述

(一)数据处理。在构建的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由于指标的性质不同,有些指标是逆指标,有些是正指标,同时各个指标的量纲与计算方法也不同,因此,不能直接进行比较与评价,需要将这些指标进行正向化与无量纲化处理。指标的正向化主要有减法和倒数法两种方法,本文才用倒数法。无量纲化就是将无法直接比较与测算的不同指标经过处理后转换成可以直接比较的标准化数据。无量纲化处理的方法有很多,如极差法、极值法、比重法和秩次法等。本文选用极差法对各个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二)指标赋权。指标权重用来描述各项指标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的相对重要性,科学合理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是综合评价的关键。指标赋权的方法很多,主要分为主观赋权与客观赋权两种方法。主观赋权是根据专家的经验与主观判断来确定各项指标的相对重要性,可以避免各项权重与实际重要程度相悖的情况。然而,主观赋权往往受到专家自身知识背景与喜好的限制,欠缺稳定性与客观性。主观赋权一般用来确定数据难以收集、信息难以准确量化的指标分析中。客观赋权法是根据收集到的原始数据确定各项指标相对重要性的一种赋权方法。客观赋权法排除了主观因素的影响,但其结果过分依赖客观数据,存在赋权结果与实际相违背的危险。客观赋权法主要有熵值法、变异系数法与标准离差法等。本文采用变异系数法来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三)指标综合。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方法很多,常用的有线性综合法、功效系数法、纵向拉开档次动态综合评价法等。本文采用线性加权综合评价法。

首先,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其次,收集数据并对其进行标准化处理;再次,确定各指标的权重;最后,计算综合评价值。

二、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价

(一)总体分析。经济基础方面,长株潭城市群一直以来都是湖南省的经济中心。2010年该地区人口1365万人,GDP达到6716、55亿元,即该地区以全省13、30%的土地面积,20、80%的人口,创造了全省GDP的41、88%;人均GDP达到50107、00,同比增长13%,是全省人均GDP的2、03倍;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6、3:54、7:39、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511、88亿元,占全省总量的45、9%;全年实现财政收入4397015万元,占全省的40、6%;实际利用外资304282万美元,占全省的58、7%。长株潭城市群呈品字状态分布,是湖南省经济发展的“金三角”,即使在全球经济发展不景气的背景下,也保持健康、快速的经济发展速度,为该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打下了良好的经济基础。金融发展方面,长株潭城市群也处于湖南省的领先地位。经过多年来的发展,该地区初步形成了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多种金融业务并举、运行稳健与功能完备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如2008年,汇丰银行首次在湖南设立分行;金融总量不断上升,2010年,三市各项存款余额达8280、51亿元,占湖南省总量的50、02%;金融市场发展迅速,票据清算、期货交易、基金交易与股票交易等迅速发展;金融品种与业务不断创新,农民工银行卡等金融产品的推行丰富了金融品种,小额信贷业务、产业链金融服务以及个人金融业务的兴起满足了各种金融需求,推动了该地区金融业务的发展。法制建设方面,自从长株潭城市群实施两型社会建设战略以来,在执法效率、司法独立性与公正性方面得到显著提高,法律机构与法律服务人员的数量也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信用建设方面,2005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经过几年的努力,以“三库、一网、一平台、一中心”的信用信息系统基本业已建设完成,为广大企业、个人与其他金融机构建立了较为详细的信用档案与信息档案。

(二)动态变化分析。根据前述评价方法,可得2006-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质量水平,其具体评价值与排序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2006年至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整体水平呈上升趋势。2006年该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水平仅为0、2225,经过五年的努力,主要表现在政府治理的完善、经济与金融的快速发展、法制建设的加强与诚信建设的改善,使得该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水平提高到0、8095,这是该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进步。

三、结束语

近年来,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该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与沿海地区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经济发展方面,经济总量过小、二元结构明显、产业结构有待优化、主导产业优势不明显等制约了该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金融发展方面,金融机构体系的不完善与融资渠道的单一是急需要解决的两大难题;法制建设方面,司法效率不高、法制体系不健全仍深深困扰着广大企业与金融机构;信用建设方面,公众金融风险意识的缺失、企业诚信意识的淡薄与失信行为的普遍存在降低了银行的放贷信心,严重影响该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为此,要抓住机遇,健全基础性金融体系,建立长株潭城市群国家性区域金融中心;要结合自身的优劣势,大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多元化的金融格局,促进长株潭城市群经济金融又快又好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子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J]、济南金融,2005,42(5):3-6、

金融行业动态分析篇5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博弈模型分析

中图分类号 F830、9 文献标识码 A

1 引 言

2012年,谢平等提出互联网金融的概念、2014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在互联网支付领域,截至2015年8月,已有 27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许可,仅2015年上半年,支付机构共处理网络支付业务349、42亿笔,金额总计达到20、17万亿元、在P2P网络借贷领域,截至2015年8月,P2P网络借贷平台已有3 259家,累计成交量已经达到8 635亿元、在众筹融资领域,截至2015年8月,全国正常运营的众筹融资平台已达到230家、在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领域,以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交通银行“交博汇”、招商银行“非常e购”以及华夏银行“电商快线”等为代表、第一家网络保险公司“众安在线”也于2013年9月开业、互联网金融以其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与创新型业务处理模式为我国金融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与此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潜在风险,比如P2P平台出现了包括以P2P名义的恶意诈骗、经营不善而倒闭、实际控制人跑路、平台提现困难等四方面问题,从2013年截止到2015年8月底共有26家平台实际控制人跑路、因此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待于金融监管部门立法整顿并规范其运营、-

互联网金融是国内目前的学术研究热点之一、谢平、邹传伟等(2012)[1]认为:互联网金融会冲击现有的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资本市场理论,并提出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金融监管部门应聚焦风险管理,包括市场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以及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担等,而监管的形态有审慎监管、金融市场与行为监管以及金融消费者保护、冯娟娟(2013)[2]认为:发展互联网金融有利于推进我国传统金融业的改革,但金融监管部门面对如何做到既能充分包容创新又能确保监管到位的新挑战,从金融监管的视角,提出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以及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建议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张芬、吴江(2013)[3]通过对国外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的分析并结合国内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认为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做到创新金融监管思路以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完善行业监管措施以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等、胡晓炼(2013)[4]认为: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的增强,金融机构国际化和综合化经营的内在驱动,金融创新和新的金融业态和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使我国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对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张晓朴(2014)[5]在肯定互联网金融对国民经济的正面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对比国外的监管模式,提出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当体现开放性、包容性、适应性、魏鹏(2014)[6]通过分析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风险特征及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认为国内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从确立监管原则、敦促行业自律、加快法律建设以及明确业务范围等四个方面着手、杜杨(2015)[7]通过建立创新路径和监管演化博弈模型,利用复制动态进化机理分别分析创新与监管模型中的群体博弈局势的变化形态,并从创新及监管两个方面提出了建议、苏颖、芮正云(2015)[8]从演化博弈视角证明政府监管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自我规范有着重要的作用,从而提出政府应从完善风控体系、加强信息安全以及建立监管机制等三个方面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国外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及其监管的研究起步较早、Nicholas Economides(2001)[9]认为:科技发展尤其是互联网发展必定会对金融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可能超过预期,在分析互联网对金融领域的积极影响的同时,不能忽视其存在着个人信息泄露等一系列的安全隐患、Syed Ali Raza, Nida Hanif(2014)[10-] -通过分别对210名本国消费者和151名外国消费者的调查发现,影响外国消费者使用网上银行的因素主要有网络银行的作用及风险感知、信息了解和安全及隐私保护等方面,而影响本国消费者使用网上银行的因素主要是政府的支持;以及银行应该在简化信息披露渠道、提高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以及客户隐私保护、金融互联网化的创新性发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消费者的生活方式,也加深了企业对互联网金融的依赖、René Bohnsack,Jonatan Pinkse,Ans Kolk(2013)[1-1]认为:现代企业正在以一种不同的方式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商业模式的演化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企业最终会借助电子媒介综合发展、因此,未来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会从线下转到线上,而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正是大势所趋、Emanuele Brancati(2015)[1-2-] -通过研究发现,在传统业务中,对资金需求最大的中小企业却获得了较少的贷款供给,因而迫切需要金融创新来满足企业在成长过程中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Antoine Martin, Bruno M、 Parigi(2013)[1-3-] -从风险、成本的角度,探讨了金融创新的重要性及监管的负面性,提出政府应采取激励性监管措施,促进金融的健康发展、

国内外学者都对互联网金融及其监管进行了一些分析与探讨,但大都是对现有经济现象的描述及现有监管措施的补充、虽然有学者从模型角度来分析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创新及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之间关系,但并未对模型有效性进行验证、本文在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的基础上,引入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互联网金融企业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动态博弈过程,并结合监管条例的出台过程分析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创新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边界、

2 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边界的博弈行为分析

互联网金融创新金融业务游荡于监管体系之边界,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就会冲击现有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因此对互联网金融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是必要的、如果监管部门因专注于互联网金融风险而监管过于严格,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就会可能受到限制过多,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可能因为创新风险与成本过高而放弃金融创新,从而不利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与金融监管部门都会考虑对方的决策行为来制定各自策略,从而形成一个动态博弈过程,因此引入动态博弈模型来分析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行为、

作为博弈参与者的金融监管部门目的是维持金融市场的长期稳定与健康发展,并不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即金融监管部门并不完全符合理性人假设、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创新金融业务的动机是企业利润最大化,也不会主动或完全向市场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披露自身经营信息,从而产生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由此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不满足传统博弈论分析的假设条件,因此引入并不要求参与者完全理性、信息完全对称的演化博弈模型来更为准确的反映两者之间的动态博弈过程、

博弈模型的基本假设为:1)行为主体是有限理性的,即博弈双方并不是或者并不都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2)行为主体的博弈是一个相互认知的过程,博弈双方会因对方的行为作出相应的调整,直到达到一种均衡的状态、3)博弈过程是动态的,并且市场中存在信息不对称、4)对于策略空间,金融监管部门选择监管或者不监管,如果监管部门选择进行一定的力度来监管,将会产生一定的人力物力成本及外部性收益;金融监管部门若不监管,则不存在人力物力成本并且可以使社会享受由创新型金融所带来的收益,但可能产生一些潜在的风险、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对于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内容及其监管力度,结合利益最大化原则来选择是否接受监管、如果以一定的概率接受监管,则相对于没有监管时存在一定的损失,但由于监管可以规避一些风险,从而也产生一定的收益;反之,若不接受监管,就会在享受创新业务带来收益的同时承担一定的风险损失及监管部门的处罚成本、

3 博弈模型构建及其求解分析

3、1 模型建立

博弈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监管部门,另一类是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的主体、金融监管部门的策略选择有监管或者不监管,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的策略选择是接受监管或者不接受监

3、2 互联网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演化博弈分析

如果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与金融监管部门都满足理性人假设,在互联网金融出现时,假设金融监管部门能及时觉察到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有足够的应变能力,那么在完全理性的状态下,政府会对监管与不监管之后的收益进行衡量,如表1所示,若R11--C1>R12--S1,则金融监管部门会选择监管;反之则会选择不监管、当金融监管部门实施监管后,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在完全理性的状态下也会对自己接受与不接受监管后的收益进行衡量,若R21--C2>R22--S2-F,则接受监管,均衡结果为(监管,接受监管);反之,则不接受监管,均衡结果变为(监管,不接受监管)、当金融监管部门在衡量得失后决定不监管时(如果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在无监管的条件下意识到无限延伸业务领域可能带来的风险后果时,会主动减少风险领域的创新,为方便起见,假设其效果同接受金融部门监管一样,为R21-- C2,此时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会对自己接受或者不接受监管后的收益再次进行衡量,若R21-- C2>R22--S2,则会主动接受监管,此时的均衡结果为(不监管,接受监管);反之,则不接受监管,均衡结果为(不监管,不接受监管)、但在现实情况中,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而非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也可能考虑到若不接受监管可能遭受的风险冲击而会有一些非理,用简单的传统博弈模型来分析二者之间的博弈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因此引进演化博弈模型能够更好地反映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与金融监管部门在博弈中不断优化的演变过程、

假设金融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的监管力度为p,其中0

3、2、1 金融监管部门行为的演化

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监管的期望收益为E11-,不监管的期望收益为E12-,平均期望收益为E1-,分别由如式(1)~(3)计算:

3、2、3 金融监管部门与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动态

稳定性分析

上述分析可以发现,p0=0,q0=0和p0=1,q0=1金融监管部门与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在博弈过程中的均衡状态、如图4的动态图(g)中表现为B和C两个区域是演化稳定区域,而A和D均未达到均衡状态、

在B区域中,由于p>p0,所以q会逐渐增大到稳定状态q=q0=1,;而由于q>q0,所以p会逐渐增大到稳定状态p= p0=1、即随着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有效性增加,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发现在更为规范的金融市场中受益更多,因而选择接受监管;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创新主体选择接受监管,金融监管部门也意识到有效的监管措施能为金融市场带来较大的收益,因而选择监管,博弈的最终结果是(监管,接受监管)、而在C区域中则正好相反,p

在A区域,由于pq0,所以p会逐渐增大,最终的博弈结果是进入到B区域或C区域、若q减小的速率大于p增大的速率,那么博弈最终会进入到C区域;反之,则进入到B区域、在D区域中p>p0,所以q会逐渐增大;q

在金融监管部门与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的演化博弈中,博弈的最终结果取决于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由此带来的收益的大小、一般来说,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创新产品良莠不齐,金融机制的不完善使得信用风险及其他系统性风险频发,此时金融监管部门会加强监管,从而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保障公众的利益、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对完善的成熟期,整个金融领域的法制体系比较完善,各种金融机制趋于健全,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的运营及其业务的开展都比较规范,此时金融监管部门会选择放松监管,使得互联网金融在一个更为开放的环境中得到更大的发展、

3 案例分析:监管条例出台的动态博弈过程

从前文的动态博弈模型分析可以看出,在确定金融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的监管力度以及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接受监管的概率之前,博弈双方会根据各自所代表的利益关系进行一个动态的演化博弈过程、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其他相关部门拟定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金融监管部门与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不断博弈的结果、-

第一阶段(2014年之前)没有监管边界: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部门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源可以追溯到1998年11月北京市政府与中央部委共同确定首信易支付为网上交易与支付中介的示范平台、在随后几年时间内,相继出现了P2P网贷、众筹、第三方支付、电商小额贷款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2013年,阿里巴巴通过余额宝涉足互联网金融,腾讯、百度、京东、苏宁等企业也陆续推出了相关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传统金融服务通过20%的客户来赚取80%的利润,互联网金融则利用新的思想和新的技术来服务80%的该被服务好而没被服务好的企业,并发掘并开辟中国金融行业巨大的增长前景、而监管部门则肯定并鼓励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创新、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在扩大微型金融服务供给,拓展投资渠道,丰富投资产品,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推进利率市场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互联网金融业务是新事物,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

第二阶段(2014年至2015年7月8日公布《指导意见》)双方博弈边界:互联网金融风险暴露与监管部门开始拟定监管计划、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监管部门还未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高利润与低市场准入使得互联网金融进入了一个野蛮增长的阶段,伴随同步增长的是潜在的风险因素、以P2P网贷为例,截至2014年12月,全国累计问题平台数量367家,而截至《指导意见》印发之前的2015年6月,全国累计问题平台数量达到786家、仅半年时间,问题平台数量新增419家、出现问题平台集中在跑路、停业以及提现困难等方面,且多数问题平台涉及人数都在千人以上,涉案金额动辄上亿、宜信创始人唐宁认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良莠不齐,使得整个行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信用风险、欺诈风险、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事件在让大众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的同时,也让各界对其安全性提出了质疑,于是纷纷提出监管部门应该对互联网金融加强监管、谢平(2014)[1-4-] -在论证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特殊性之后,提出监管要把握必要性、一般性、特殊性、一致性以及差异性等五个要点、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表示,在支持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的同时,将适当采取措施对可能产生的流动性、价格波动等风险加以引导和防范、周小川也表示,会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对互联网金融进行适度监管、

第三阶段(《指导意见》出台至今)确认监管边界:监管部门出台监管政策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接受监管、在历时近两年的调研评估之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其他相关部门拟定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于2015年7月18日正式印发,初步确立了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的框架、《指导意见》的总要求是“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原则是“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监管方案是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贷款和网络小额贷款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以及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等、鉴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给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发展所带来的冲击,互联网金融企业纷纷表示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指导意见》、玖富创始人兼CEO孙雷表示,《指导意见》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玖富与央行意见高度一致、就业贷联合创始人、董事长耿欢欢表示,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推动P2P加速净化,引导行业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人人贷董事长杨一夫在2015中国互联网大会之互联网高层年会上也表示合规可控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逻辑、

监管部门对经济金融市场稳定目标的设定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对长期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催生了《指导意见》,双方的博弈结果是监管部门适度监管,互联网金融企业接受监管,与上文动态博弈模型分析的逻辑相一致、

参考文献

[1] 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2] 冯娟娟、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研究[J]、时代金融, 2013(10):20-24、

[3] 张芬,吴江、国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与经济,2013(11):53-56、

[4] 胡晓炼、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J]、 中国产经,2013(10):32-33、

[5] 张晓朴、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原则:探索新金融监管范式[J]、金融监管研究,2014(2):6-17、

[6] 魏鹏、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J]、金融论坛, 2014(2):3-16、

[7] 杜杨、基于动态演化博弈的互联网金融创新路径与监管策略[J]、统计与决策,2015(17):37-41、

[8] 苏颖,芮正云、互联网金融发展与政府监管体系催生――基于演化博弈视角[J]、财会通讯,2015(11):19-22、

[9] Nicholas ECONOMIDES、 The Impact of the internet on financial markets[J]、 Journal of Financial Transformation, 2001(1):8-13、

[10]René BOHNSACK, Jonatan PINKSE, Ans KOLK、 Business models for sustainable technologies:exploring businessmodel evolution in the case of electric vehicles[J]、 Research Policy, 2014(43):284C300、

[11]Syedali RAZA, Nida HANIF、 Factors affecting internet banking adoption among internal and external customers : a case of pakistan[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lectronic Finance, 2013, 7(1):82-96、

[12]Emanuele BRANCATI、 Innovation financing and the role of relationship lending for SMEs[J]、 Small Business Economics, 2015, 44(2):449-473、

金融行业动态分析篇6

引言

最优金融结构理论认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由于经济实体对于金融结构的内在要求使得最优金融结构应与经济实体结构相适应。金融结构的演进存在一定的内生驱动力,法律环境、政治制度乃至文化、人口结构等因素都会对金融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内生动因可能使金融结构趋向最优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也可能导致金融结构偏离最优金融结构,抑制经济发展。现实中金融结构的演进是一个动态过程,例如美国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交替作用于金融结构;德国、日本在一定历史时期,金融结构呈现动态演进,螺旋互动(姜海川,2006)。本文分析金融结构指标,通过金融结构内生性原因,归纳金融结构动态演进过程,最后为金融结构理论发展提供建议。

一、金融结构分析指标

金融结构分析指标是衡量金融结构模式的重要标准,分析金融结构动态演进过程,首先要选择观测的指标,通过对以往文献的梳理,将金融结构分析指标分为两类:数量指标与质量指标。

(一)数量指标

金融结构的数量指标是指可以量化的指标,这类指标一部分是以某一具有代表性数据为依据,例如金融相关比率指标,它是戈登史密斯衡量金融结构的8个指标中最重要的一个,也是最基本的指标,用金融资产市价总值与国民财富的比例表示,该指标反应了经济货币化的程度与金融发展状况;另一部分指标综合了几个维度,刘五仁(2002)为丰富新兴市场经济体系中金融结构指标体系,引入市场和制度与变迁因素,综合了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构建金融结构健全性指数FSI(Financial Structure Soundness Index),即FSI = ωFIi FIi +ωFlni FIni +ωFMi FMi +ωFCi FCi,金融工具指数( FIi)、金融机构指数( FIni)、金融市场指数(FMi )和金融制度指数(FCi)的加权平均数,他认为金融制度、机构 、工具 、市场是金融结构客观存在的四要素。

(二)质量指标

1、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

金融工具使得储蓄与投资职能分离,不同的金融工具克服资金运动中不平衡的方式不同;金融机构是指全部金融资产中金融机构资产的份额、融机构资产在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他机构中的分配等,不同的金融工具类型以及金融机构资产份额使得金融结构存在差异。

2、 融资结构。

白钦先(2005)提出金融相关要素的组成、相互关系及其量的比例的一般金融结构理论,劳平(2005)认为金融结构的核心是融资结构反映了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相关系及量的比例,通过金融市场中资产业务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作为金融机构的分析指标。

3、 信用制度。

赵胜来(2005)将信用制度定义为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制度安排。他认为信用是客观存在于经济基础,对社会资本形成中有着重要作用,银行和金融机构等中介在信用制度安排不同使得对金融结构的分析指标应包括对其信用形成和信用构成制度的考察。

4、 金融监管制度。

金融监管机构的集中度和中央银行涉足金融监管程度对金融机构的效率、稳健性产生影响(刘锡良,2017),而即金融结构的变化也会调制相应的金融监管模式(巴曙松,2013)。目前全球监管机制趋向于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即在解除利率控制、贷款限额、业务范围限制,以及对特殊手段的使用限制和国际间资本转移控制(赵胜来,2009),这将对金融结构产生影响,金融监管制度应成为金融结构分析指标。

5、 开放程度

李健、贾玉革(2005)首次将金融体系的对外开放程度纳入结构分析指标体系,在实际应用中基本上可以反映中国金融结构的全貌,也能展现金融结构与金融功能和效率之间的关系,并可进一步探讨调整和优化金融结构优化的路径。

(三)金融结构分析指标评价

由于数量指标的指标的微观数据缺失使得数量指标的可得性较差,另一方面数量指标计算方面较为复杂,对于质量指标而言,不是一个量化的指标,往往存在一定主观性,评判起来不够准确。随着金融创新等金融科技发展,金融结构呈现趋同发展,使得金融结构的分析指标更为复杂,金融结构界定更为模糊。

二、金融结构内生性问题

在金融领域,经济学家们致力于研究金融结构与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发现金融结构处于动态演进过程中,那么金融结构因何而变化?通过对以往文献的梳理,总结金融结构内生决定于两类因素,一类因素与金融结构动态演进互为因果关系,螺旋发展;另一类因素单向影响金融结构,一定程度上会使其偏离最优金融结构。

(一)金融结构双向影响因素

1、产业结构

林毅夫(2009)、张成思(2015)从最优金融结构角度出发,认为经济实体中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产业结构,金融机构内生决定于产业结构,高收入国家多数是依靠大量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的发达产业,其风险分散要求使得金融市场在发达国家中占据更为重要的地位;发展中国家中成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主导,其产业风险低,银行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凸显,所以发展中国家以银行为主。而产业结构同时受金融结构影响,金融结构转变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范方志,2003),宏观上不同金融结构功能影响产业升级,中观上金融结构影响产业聚集,微观上金融结构影响“企业家精神”、企业融资约束(钱水土,2010)。金融结构内生决定于产业结构,同时产业结构影响着金融结构。

2、 法律制度

La Porta,et al、(1998)提出法律制度决定金融结构差异,法律制度决定了不同权益者的保护程度,股票市场更加依赖法律制度,运行良好的法律体系有利于金融中介、金融市场的良好运作,提高金融服务的总量水平和质量,改善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经济增长。 Levine(2000)利用跨国数据,分析普通法系有利于直接融资的发展,因为其对市场投资者的保护更强;成文法传统的国家则强调保护银行债权人利益,因而更倾向于银行主导体系。而经济实体发展对金融服务要求不断深化会诱发法律、金融制度创新(Lin,**),法律制度与金融结构变化是相互促进动态过程。

3、 收入水平

随着一国收入增加,经济发展对银行变化的敏感性会降低,对股票市场变化的敏感性会增加;这意味着股票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增强。研究还发现偏离最优金融结构可能导致低收入水平(林毅夫、徐立新,2012),银行对低收入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可能更大,银行业的金融深化会伴随着贫困程度的下降(华桂宏,2016)。

(二)金融结构单向影响因素

1、人口结构

一个国家的人口结构特征关系到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安排(袁志刚,2014),首先人口结构的变化会对金融资产总量产生显著影响;另一方面当一国中年人口比例上升时,金融资产需求增加,对金融结构率产生促进作用,即金融结构从以银行为主的向以证券市场为主变迁,当一国青年人口或老年人口较大时,金融资产需求减少,对金融结构率产生抑制作用,即金融结构从以证券市场为主的向以银行为主变迁(侯熠,2014),主要是因为个人的储蓄和家庭金融资产的再配置倾向的金融工具不同导致的(夏淼,2011)。

2、 文化因素

Chuck CY andSolom on Tadesse (2006)对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国家文化在金融体系结构的形成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我国学者陈雨露、马勇引入社会信用文化这一影响因子,发现对社会信用文化金融结构的选择均有重要影响,表现为在一个信用文化趋于“更加信任”的社会,金融业经营的效率越高,成本越低;同时,在一个经济体中,如果人与人之间的普遍信任关系越强,那么这样的经济体更倾向于选择“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

3、 领导人信仰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政府在确定经济结构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政府高层领导人的信仰自然会影响一个国家的金融结构。比如,金融抑制在发展中国家非常普遍。金融抑制的国家往往会采取限制银行业准入、控制利率、干预银行贷款等政策。这可能使得金融体系偏离最优金融结构(林毅夫,2009)。

4、 政治因素

政治因素对金融结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银行体系上,政府一方面监管银行,一方面依赖银行进行融资,当债权人受损时,政府为了获得债权人的支持进而分摊损失,这些冲突造成银行业的不稳定和信贷不足,同时偏离最优金融结构(林毅夫,2009)。

5、 历史因素

从金融结构形成和演变的历史来看,一国金融结构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国的金融 监管政策。而一旦一国的金融结构模式形成,就会存在路径依赖。现代意义上的两种典型的金融结构类型最早形成于欧洲。由于英国和法国对金融危机事件的不同反应和由此形成的监管传统,导致了两种差别很大的金融结构类型即以市场为主导的英美模式和以银行为主导 的德日模式。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完全是由历史因素促成的(赵胜来,2009)。

6、 企业家行为与金融创新

在凡勃伦的理论中,金融企业家的行为是导致金融系统演化的原动力。他认为金融企业家的行为受到两种欲望的驱使 :一是,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二是,追求金融系统稳定。前者促使他们努力寻求各种新的途径以扩大货币收入,后者则导致金融市场趋于集中,并由少数大型金融机构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所垄断和控制(刘湘勤,2007)。

三、金融结构动态演进

金融结构的动态演进过程内生于某些因素,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归纳了金融结构动态演进过程。

以白钦先为代表的国内学者首先分析金融结构的演进,提出金融结构的核心是融资结构,一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相互关系作为金融结构分析指标,归纳出金融结构是低级到高级、由间接融资到直接融资的动态演进。姜海川(2006)从法律制度角度分析金融结构的演进过程,他以各国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相关法案为基础,发现不同金融结构国家经历相似的金融结构演进路径,即他们都经历过间接融资推进经济发展的阶段,他认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是螺旋发展过程。李超(2015)、侯熠(2016)从人口结构角度分析金融结构的变迁,当一国中年人口比例上升时,金融资产需求增加,对金融结构率产生促进作用,即金融结构从以银行为主的向以证券市场为主变迁;当一国青年人口或老年人口较大时,金融资产需求减少,对金融结构率产生抑制作用,即金融结构从以证券市场为主的向以银行为主变迁,老龄化背景下,金融结构将可能由银行主导型向着金融市场主导型方向变迁。 刘湘勤(2007)提出金融工具创新是推动金融结构变迁的动力,通过分析美国金融结构变迁发现金融工具创新与金融结构的变迁密切相关。

金融行业动态分析篇7

一、审计在金融生态环境运行中的目标定位

金融生态系统是一种具有很多生态特征的组织活动,它以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核心媒介,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外层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以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作为资金流动的调控者和监管者,共同构成金融生态环境的主体;而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信用和法制环境是金融生态主体共同面对的外部环境;金融生态主体和金融生态环境在金融生态调节机制的作用下共同维系着金融生态系统的运行。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是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处于整个金融生态系统的管理环节,不断作用于金融生态的各主体以及金融生态系统的内外环境和要素,构成金融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金融生态环境运行中的各要素分工协作,维护着金融生态的平衡,共同完成资金从最终供给者向最终需求者的让渡或转移(见图1)。金融生态圈理论拓展了金融生态环境运行中审计的研究视野。

1、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应成为审计的基本价值取向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的《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显示,2003年国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形成原因中有72、79%是来自于非金融部门的因素,是由于金融生态环境恶劣造成的,到2004年该数据达到77、23%[1]、金融改革和发展仅仅强调在金融业内做文章,就金融谈金融,忽视制约金融发展的外部因素是不行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显然离不开审计的综合治理作用。作为金融生态子系统的审计机构应当以减少金融体系中的信息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基本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好审计的监督、评价和鉴证等功能。由于审计这一子系统由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三大部分构成,因此,为了改善金融系统外部运行环境,国家审计应当发挥综合治理功能,加强金融风险环境调查,对组成金融生态环境的各要素强化监督与引导,对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强化绩效审计;对金融机构强化合规性审计;对资金供需双方强化信用延伸审计;对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强化合法性审计,从多渠道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民间审计应当重点对上市的金融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强化财务信息的有效性和信息披露的恰当性,减少信息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内部审计应当强化金融系统内部的风险管理,增加金融企业的价值,维持金融体系效率,保证整个金融生态的相对稳定和安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是改善金融结构、增强金融功能、提高金融生产力的重要内容。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应成为审计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审计的基本价值取向。

2、引导金融生态向结构优化、功能强化方向发展是审计的重要任务

在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制环境下,竞争形成了金融生态的结构秩序。金融生态系统通过破产、兼并等行为和行业自律组织调节资金的供求及其结构;调节金融组织的数量、规模,并不断优化结构,强化功能,提高金融组织的内控水平,推动金融组织、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防止盲目竞争行为和恶性竞争倾向,增强金融生态的适应性和稳定性。但金融生态的这种调节能力是有限度的,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是对金融生态的内部结构及其功能效率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应当按照金融发展规律,积极引导金融生态向着结构优化、功能增强、效率提高的方向发展。国家审计应当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政府对金融的行政干预,减少不良资产的形成;促进相关金融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通过综合审计构建金融诚信环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结构。民间审计应当发挥鉴证职能,强化上市金融机构的财务信息披露和效益审计,引导金融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培养金融机构市场化运行意识,减少对国家信用的依赖性,优化金融生态调节机制。内部审计应当促进金融机构进一步明晰产权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管理审计,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使金融机构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市场主体,从而优化金融生态主体的结构。三大审计部门应当把引导金融生态向结构优化、功能强化方向发展作为重要的任务,为金融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内生的金融发展提供支持。

3、提高金融生态自我调节机制应成为衡量审计成效的标准

金融生态主体与金融生态环境必须在金融生态调节机制的作用下运行,良好的金融生态调节机制是金融生态系统有效运行的关键。任何的人为干预和调节一旦超出金融生态的自调限度,则只会恶化金融生态系统。审计是整条金融生态链上的重要一环,直接影响着金融生态的内在调节机制,维护金融生态自我调节机制是审计的重要目标。然而,金融生态圈内,占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免疫能力先天不足、产权缺位、法人治理结构极不完善、信用环境十分恶劣。审计活动应当以促进金融生态链的有效运转为目的,以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关系为基石,遵循金融业自然发展规律,在自由、竞争、和谐的市场环境中均衡发展。鉴于此,坚持普遍联系、系统论、协同论的观点,在整个金融生态链的框架下,审计应密切与生态链其他环节的联结,在分工的基础上加强同相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对象的互动协作,而不是彼此分隔甚至对立,共同加强金融生态链中最薄弱的环节,及时修复金融生态链中的缺陷,努力维护金融生态的平衡,营造和谐的外部经济和社会环境,使金融生态主体和金融生态环境形成良性互动,达到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双赢”境界,对金融生态调节机制的贡献率应成为衡量审计成效的标准。

二、审计在金融生态环境构建中的职能作用

审计通过发挥其监督、服务、鉴证、评价、咨询和控制功能,有助于建立完备的激励、创新、约束机制,使金融机构发挥应有的自主性,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实现金融生态环境整体功能的优化。

1、完善审计的监督职能,净化金融生态环境组成要素

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审计监督是审计本质的体现和客观要求,审计充当“金融卫士”的作用,监察和督促金融生态主体的各项业务在规定的范围和正常的轨道上运行,监察和督促金融生态环境中各要素充分发挥其职能。审计监督有利于检查生态系统各要素对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对违法和违章活动、经营和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行揭露,促进金融信息的真实、正确,减少信息风险,净化金融生态环境。从长远来看,国家审计应当以促进金融管理机构充分有效地行使职权,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安全为目标。国家审计的职能定位应该是对有关金融监管机构的再监督,即金融监管绩效审计,包括对人民银行出台的货币政策的合理性、财政部有关金融政策及资产管理情况以及对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监督效率和效果进行审计。通过“三E审计”了解金融监管当局监督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对金融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民间审计应重点监督金融生态各要素的财务活动,确保各项金融财政政策和会计制度的有效执行。内部审计应当重点监督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监督金融风险。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职能,减少金融违法和违规活动、减少资产流失,防范金融风险,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2、拓展审计的服务职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运行功能

审计服务职能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也是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要求。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应当拓展审计的鉴证服务职能和咨询服务职能,在金融机构进入市场时为其提供验资服务;在金融机构持续经营时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服务和业务评价与咨询服务;在金融机构合并、分立、重组时,对其进行审计鉴证服务和资产评估服务。国家审计机关的公务员也应当认识好审计的服务职能,从强制性监督和行政官僚制范式中回归于服务和质量,树立服务意识,保持审计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了解社会公众的需求、听取公众的意见,尽量与国家、地方的方针政策相协调,搞好审计服务。拓展审计的服务职能,树立平等、和谐、协作的服务观念,为金融生态环境的良好运行把脉、诊疗,使审计人员成为名副其实的金融专家,分析金融生态系统各要素存在的问题,并对解决问题的方法提供咨询与服务。通过审计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运行功能。

、强化审计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金融生态系统的调节机制

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要转变监督与监管为目的、处理与处罚为手段、查处问题为宗旨的审计思想,切实改变置于被审计对象之上的审计作风和“账簿”本位观,从宏观上做好金融业的咨询师、督导员,成为深受金融机构欢迎的“良师益友”。强化审计的宏观调控职能,完善市场机制与内控管理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增强金融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审计过程中应当运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技术方法和丰富的专业知识,从宏观上评估金融机构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法律法规的遵从性,在评估的基础上为金融机构规范运作、安全经营提供高层次的专业咨询与指导,促进金融业正确发挥信用中介职能与调节经济职能,提高社会资金配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提高金融运作效率。

三、优化金融生态运行环境的审计思考

1、理顺关系,使各审计主体在金融生态环境构建中形成合力

审计是整个金融生态系统的管理环节,任何一项金融活动都应施以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离不开审计的保驾护航。在金融生态环境构建中,国家审计要发挥“火车头”作用,进行金融犯罪风险与审计风险监控、银行坏账审计。民间审计则发挥信息披露与鉴证作用,加速金融信息化建设,培育金融机构的市场运营能力,完善金融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在国家审计人员有限的情况下,民间审计无疑是开展金融审计的主体力量。民间审计的介入,与金融机构信息公开化相互促进,形成良好的金融审计监管环境。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内部审计所具有的内向性、及时性能够对金融风险进行事前评估、事中控制,具有明显的预警和防范功能,内部审计在金融生态环境构建中,要发挥好审计的自我调节作用,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三大审计主体应当发挥各自的特色,整合资源,合理分工,在金融生态环境构建中形成合力。

2、突出重点,推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构建金融生态环境安全网

我国金融机构为一级法人多级管理,点多、面广、规模大,业务范围宽、市场变化快、交易手段新。根据我国构建金融生态环境的现实要求和国际经验,应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预警、监测和控制,确保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目前,金融审计主要还是合规性审计,即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资本状况、资金营运和财务收支等进行检查,看其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要求分析金融机构的生存能力和环境状况,了解其战略性优势和威胁其经营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实现战略优势的关键流程,运用分析性程序从宏观层次识别的重大金融风险,准确地发现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方面的缺陷并提出改进建议,因而能最大限度地强化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功能,及时发现风险和防范风险,发挥风险预警作用,构筑金融安全网。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要求搞好审计调研,及时搜集金融风险预警指标的信息,及时关注导致金融风险的苗头性问题,开展金融风险环境的经常性调查与分析,并及时向央行、政府决策机构等相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将金融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构建起金融生态环境的安全网。

3、加强管理,创新审计方法,推动金融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审计署金融审计司范鹏司长认为审计要站稳金融监管的制高点,充分发挥审计在揭露重大风险、突出问题等方面的成果优势,起到其他监管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审计范围和审计职能的进一步拓宽,政府和公众对审计的期望不断提高,对审计管理、审计方式和方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以往单一的现场审计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金融发展的需要,客观上要求改变和加强原有的审计监督体系,改进和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尝试比较先进、科学的抽样审计、风险评估、经济活动分析以及实质性测试和定量分析等新的审计方法,探索各审计方法、技术的相互结合及利用,根据金融审计的特点和规律,实行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推动金融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4、拓展审计内容,为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审计要为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支持,就要改变目前审计范围狭窄、审计内容单一的状况,从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拓展审计的内容和范围。从目前看:证券业与银行业的混业经营趋势必然要求扩大审计对象的范围,要求将原来不作为金融审计主要内容的证券、保险、信托业务等逐渐纳入商业银行业常规审计范围。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对创新业务的审计,包括金融衍生产品、电子银行产品等等,特别是要加强对商业银行为规避监管采取隐蔽手段进行的业务创新的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注重将业务经营检查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从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环节入手发现风险控制的薄弱环节,确保审计质量。从金融审计的发展趋势看,效益审计将是金融审计的重中之重,在加强内控机制、资产质量审计的同时,要进一步关注资产风险,努力探索绩效管理审计的新路子。现代审计应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全面履行审计职能,拓展审计内容,把注意力放在那些对金融发展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领域和事项上,努力提高审计成果的使用效益,为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课题组。为中国城市金融生态打造“体检”系统——《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总报告之一[N]、上海证券报,2005-10-15(3)。

[2]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论我国国家金融审计的重新定位[J]、审计研究,2004(1):68-72、

[3]和秀星,曹严礼。国有银行改制呼唤高效的内部审计机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5(1);28-30、

金融行业动态分析篇8

关键词:金融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因子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2)-0079-04

一、新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实证研究

(一)指标设计及数据来源

本文建立的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主要由19个具体指标构成,包括国内生产总值(X1)、社会消费品总额(X2)、人均生产总值(X3)、工业增加值(X4)、财政收入(X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X6)、受理查处司法案件情况(X7)、存款余额(X8)、贷款余额(X9)、储蓄存款(X10)、保险深度(X11)、人口数量(X12)、卫生机构数量(X13)、医院数(X14)、医生数(X15)、学校数量(X16)、教师数量(X17)、城镇登记失业率(X18)和就业人数(X19)。(见表1)。

为了便于研究,并消除由于观测量的差异及数量级不同所造成的影响,运用SPSS软件将样本观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使标准化后的变量均值为0,方差为1,即:Xij *=(XijXj)/Sj ,其中Xj为第j个指标的样本均值,Sj为样本标准差。采用量化方式对这些指标进行评价,有利于结论的可靠性。

(二)实证分析模型选取

(三)金融生态环境实证分析及评价

根据选取的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因素,进行因子分析,首先计算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结果显示各变量的相关系数均大于90%,呈现较强的线性关系,适合进行因子分析并从中提取公因子。运用spss19、0进行因子分析,得出变量共同度表(表2)。从表2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对于选出的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因素,各变量所含原始信息能被提取出的公因子所表示的程度除X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X7(受理司法案件)、X13卫生机构数外,均达到80%以上。因此,公因子对金融生态环境指标的解释能力较强。

为得到更准确的解释因子,使用varimax(方差最大正交旋转)法,根据特征根选取了3个公因子,累计方差贡献率为89、359%。在因子选取后,利用主成份法计算各变量的因子载荷矩阵,并对初始矩阵进行方差最大旋转,得出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用来说明各因子在各变量上的载荷,即影响程度。

结果显示,第一公因子除X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X7(受理司法案件)、X11(保险深度)、X13(卫生机构数量)、X14(学校数)、X18(城镇登记失业率)外对其他变量都有较大的载荷,并且载荷均在80%以上。同时这些变量是影响新疆经济金融发展、居民就业和社会医疗(教育)的主要因素,所以我们将第一公因子定义为经济金融发展、居民就业和医疗(教育)保障因子(F1);第二公因子在X7(受理司法案件)、X18(城镇登记失业率)上载荷较大,反映了新疆法制环境水平和社会失业状况,所以定义为司法环境及社会失业状况因子(F2);第三公因子在X11(保险深度)上载荷较大,反映了新疆社会保险保障水平,所以定义为社会保险保障因子(F3)。

通过计算综合得分并进行各年度排序,可以发现新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逐步趋于优化。在新疆经济跨越式发展时期,新疆区域经济将实现新的突破,同时金融生态环境在新疆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实现进一步的优化与完善。

通过对选取的19个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变量进行因子分析发现,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由健康快速发展的经济环境、较高的居民生活水平和充分就业环境以及健全的教育体系及社会保障体系共同构成,金融生态环境与这三个因子之间有着高度的关联性,相互影响、相互促进。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良好的金融环境可以培育出更多更好的经济增长点,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更是金融发展的摇篮。所以社会与经济的健康发展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完善的关键因素,加强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法制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对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极大的推动力。从具体数值来看,新疆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综合得分为负值的年份有2001-2005年、2007年6个年度,说明新疆金融生态环境仍然处于较低发展水平,不同年份间得分差异显著。新疆金融生态环境应当本着统筹兼顾发展理念,确保在当前跨越式发展时期经济、金融、居民生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及就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新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大力发展经济,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保障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新疆的经济发展打下基础;加大发展第三产业,引导信贷资金的配置;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同时吸引国内外的企业来新疆投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

(二)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作用

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国家的产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货币政策,充分发挥信贷杠杆作用,实现金融政策与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高度统一。大力支持高效益、高技术、低能耗、低污染的优质项目建设,逐步退出衰退的产业和行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教育、医疗、环保、能源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改善瓶颈制约。

(三)积极发挥人民银行“窗口指导”的作用,改善金融生态运行基础

进一步贯彻落实特殊优惠信贷政策,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加大有效的信贷投入。突出信贷重点,引导新疆银行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不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保障性住房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作用。

(四)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

以打造“诚信新疆”品牌为宗旨,通过教育、示范、学习、奖励、批评等方式,形成诚信为本的社会风尚。加强银企合作,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金融债权维护联席会议,增强银行放贷和社会基本投资的信心。积极开展创建“信用村镇”活动,逐步建立农村信用体系。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一系列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培育信用中介服务市场,提高中介机构的诚信水平。

参考文献

[1]李静萍,谢邦昌、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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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淑芬、应用统计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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