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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8 栏目:写作范文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1

社会化评税,依法治税新理念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公开管理,近年来在我国各行政执法部门大行其道,成为依法治国的新战略、大趋势。我局顺应时代潮流,牢牢把握行风建设为税收工作保驾护航这一要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将税务执法和税收工作置于社会有效监督之下。二OO二年,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了“以票管税”和公开评定“双定”户税额,奠定了“社会化评税”活动的雏形。二OO三年四月,**市国家税务局印发了在全系统《开展“社会化评税”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安排意见》)。该《安排意见》中提出了评议、监督的五个方面和八种方式。即:评议监督全市国税系统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改善投资软环境情况,“双定户”实行社会化评税情况,“服务窗口”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情况。活动方式为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税务咨询活动,行风评议活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参与“双定户”评税工作,纪检监察明查暗访活动,举行听证会,方便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投诉,公布相关税风税纪规定等。文件的下达,对我局“社会化评税”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在实践中不断的摸索与完善,我局已形成了“社会化评税”活动在认识、方法、步骤和措施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的体系,具有自身独特的方式方法。广开公开、公示渠道在办税服务窗口公开税收法规、岗位责任、办税程序、服务标准、办税时限、违章处罚、工作纪律、社会监督八项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办税的系列制度放大上墙,在显耀位置安放税法宣传栏、告示栏等,个体户税额、纳税户完税情况一览表、欠税情况一览表等征管资料均对外公示。充分利用**国税信息网站和《**税务》期刊以及电视台、报刊等媒体通报工作情况,宣传税收法规。在宣传对象上坚持面向社会各阶层,面向纳税人,面向党政领导。在宣传形式上以税法宣传月活动为基础,进行经常化的宣传活动,做到大型活动定期搞,小型活动不间断。在宣传内容上加大对纳税人权益保障的宣传力度,让纳税人明白并享受到自己的纳税权益;更多地宣传了税收职能和作用,使群众真正理解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还把公开办税列入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我局涉税服务和税法宣传不到位、不作为责任追究制度中规定:在税法宣传、政策咨询、纳税辅导等工作中态度不端正的给予处罚。同时把报刊、内部信息期刊上发表涉税稿件的数量也列入综合考核的计分范围。完善社会评议办法税额评定。在“双定”户的评定中严格遵循“业户自报、典型调查、民主评议、分局核定、县局审批、三榜定案、社会监督”的程序,在内部管理中也实行了调查、考核、拟定税额分离制度,使税收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充分的保障。在个体工商户税额评定工作中,争取到工商、地税、财政、个协、党政、人大、政协等方面的力量,直至有关个体工商户的亲友,共同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把矛盾化解到最低程度。三榜定案过程中,不仅纸质张榜,黑板报公布,还在有线电视台上公布。每次公布留十天申诉期。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变动五次才最终定案。其结果,不仅赢得了广大纳税人的满意,还对一批原定税额偏低的个体户调高了税额。如个体户黄向宁,过去定税每月120元,本人还不断提出“定高了”,要求调低的请求,实行“以票管税”、多家对其评税和定期定额相结合的办法后,月均纳税1300元左右,本人心服口服。行风评议。在社会化评税理念的影响下,我局在地方行风评议活动中变被动接受为主动积极参与。常年聘请了社会义务监督员16名,聘请范围主要集中在人大、政协、纠风办以及社会各界名流,他们有威望,处事公道,评议能力强,很有说服力。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他们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采取同样的方法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对合理要求尽量满足,对不合理的要求耐心解释,依法释疑,以理释疑。评议监督。与每位干部签定了廉洁从政、诚实守信责任书,与干部家属签定了家庭廉洁承诺书,并将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等廉政规定印成小册发给每位税干家属,明确了反腐倡廉、勤政为民的责任。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使用廉政监督回复卡、执法监督卡和稽查回访等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地征求和采纳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对每个国税干部的意见。对所征求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有针对性地下茬一一整改,对于违纪问题随发现随处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优质服务竞赛。两年来,我局实施了“优质服务明星”、“优质办税窗口”等评比竞赛活动。对涉及提高服务质量,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整合,分为是否着装挂牌上岗,举止、仪容端庄,有无制服混穿现象;工作是否热情周到,有礼貌,文明用语是否规范,有无存在讲粗话、文明忌语和同纳税人争吵现象;是否推行“首问负责制”,视其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提倡“马上就办”,对纳税人来访或来电,第一接待或受话人是否作为第一责任人并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是否积极主动联系具体经办人,有无相互推诿、搪塞了事现象;对纳税人的咨询或来访,是否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答,有无方法简单粗暴,不耐心,怕麻烦现象;是否按时上、下班,有无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以及上班时间闲聊、溜岗、串岗、擅离职守现象;工作是否积极主动,是否创造性、开拓性地完成了本职工作,有无存在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效率低等六类。各专业局、分局,按月评选出一名“优质服务明星”和一名相对后进人员,对连续三次评选出的“优质服务明星”,县局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并作为公务员评先树优的依据;对评选出的相对后进人员,作为年终公务员考评和公务员末位待岗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综合考评。同时还在办税服务大厅开展了纳税人评选优质服务明星活动,每月由考评办负责收集选票,对当选者予以通报表彰。今年还将采取每季度末,由监察室、人教科随机抽选纳税人代表若干名,实行背靠背地对办税人员进行评议打分,使其评议结果更具真实性。评议纳税人。税企互动评议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理解和接受。在税法宣传月期间召开诚信纳税户表彰大会,对先进纳税户进行表彰。近期,我们还按照上级下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与地税局一起,已评出第一批A级诚信纳税户。对当选的A级诚信纳税户,县局规定每年实施一次检查,对连续两年检查无偷税等问题的纳税户,实施2年或3年检查一次。随着评议纳税人活动的逐步展开,诚信纳税被社会视为企业的金字招牌,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打造优化服务品牌社会化评税活动的开展,对国税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来说是鼓励,是鞭策,是挑战,更是机遇。我局今年将以社会化评税活动为载体,打造优化服务品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深层次的服务,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根据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提出了“实行政策咨询服务、效率服务、执法服务和科技服务”,并为此推出了限时服务、上门服务、朝九晚五工作制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服务措施,初步搭建了一个比较完备的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观念,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在长期的税收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要转变服务观念,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税收执法的内涵,公平、公正、公开地服务于纳税人,改变以往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和惩罚的观念,相信大多数纳税人都能够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申报纳税。因此,我们积极推行“一窗式”申报等服务方式,进一步简化了办税程序和有关审批手续;突出税源监管和纳税人合理需求,强调税收公共服务功能,营造优良的办税环境,使执法和服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征管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浅层次的服务向深层次的服务转变,由一张笑脸、一杯热茶的服务向公正执法的服务转变。纳税人既需要办税人员热情的态度,也需要办税效率,更需要执法公正,不收人情税、关系税。淡化权力意识,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义务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搞好服务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终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在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实惠的服务。拓宽服务体系,创建一个便捷服务场所。我局在税收征管改革中建立了征前稽核、发票领购、发票开具、税款入库等功能较全的办税服务厅,这是目前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场所。在有了较好 “硬件” 的基础上,更注重加强“软件”建设,使之功能齐全、服务便捷,可以集中、高效地提供所有的纳税服务,既包括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票表供应、涉税事项审核(批)等征管前沿性工作,又包括税务公开、宣传送达、辅导咨询、办税培训、受理申诉等征管基础性工作。在办税服务厅里,纳税服务的有关制度,如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制等,都能直接得到体现;县局及时开通了一条电话服务热线。建立纳税服务热线并向社会公布,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税收基本法规和办税指南咨询;提供纳税申报、预约服务等;建立了一个税收服务网站。利用网络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随时在线的特点,建立了**国税网站,同时向所有纳税人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纳税服务,包括宣传税法和税收政策,解答纳税人的疑难问题,进行税收执法公示,公布税务案件,收集纳税人意见等;开辟一份纳税服务指南。通过编发纳税服务指南,及时进行税法宣传,普及税收知识,报道税收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强征纳双方的沟通与联系。完善服务手段,积极探索个性化服务。由于纳税人的情况千差万别,普遍服务不能完全满足所有纳税人的需求。因此,我局在普遍服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主动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个性化服务,如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开通流动服务车、征纳双向互动服务等,及时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要求。纳税服务是一种提出需求和满足需求的动态过程,其关键在于征纳双方及时准确传递信息,使征纳双方实现双赢。因此,我局建立健全了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如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建立固定的收集纳税人意见和进行反馈的渠道,努力减少信息不对称,增进征纳双方的了解沟通和双向互动。许多纳税人纷纷反映:现在的国税局执法公正了、办税透明了、服务水平也提高了,虽然我们有的个体户税款比以前交的还多,但我们心服口复。2003年底,**县城关镇黎胜秀等十余纳税户为我局赠送的“执法公正,服务一流”的牌匾,证明了社会化评税活动确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欢迎。我们的体会通过对社会化评税活动的实践和对其认识问题的探讨。我们对这一活动有了一些肤浅的体会。 1、“社会化评税”是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评议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和整个税收工作的活动,是广大纳税人对税收服务质量的评议和征纳双方的互动。其核心内涵是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帮助和配合,促进税收队伍的建设和税务执法征管工作,确保我们税收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实现依法治税的战略目标。2、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的所作所为必须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执法权是人民给的,一切执法活动都必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此外,《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在纳税服务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税收服务怎么样,纳税人最有发言权,得由纳税人说了算。因此,社会化评税活动是完全合理合法的。3、纳税服务实践证明,开展社会化评税活动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有利于提高税务行政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近年来,公民对执法公开、公正的意识在逐步形成和加强。因此,在优化服务过程中,赋予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评议权等举措,使税务机关主动接受,倒平门坎,开门纳谏,直接约束了税务机关权力的膨胀,减少直至铲除了暗箱操作,这是促进税务机关为税清廉、勤政为民的有效办法。其次,依法纳税的自觉性有利于纳税人整体素质,特别是纳税意识的提高,需要不断地宣传与辅导,并从根本上处理纳税人权利和纳税义务两者平衡的关系。因此,通过社会化评税活动中的征纳双方的互动,打造诚信平台,使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双方都能明确谁是服务者,谁是被服务者,同时知晓并自觉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再次,有利于严格执法,推进依法治税,使税收征纳关系健康发展。在社会化评税活动中确定纳税人的监督评议权利,可以使税收管理处于纳税人的监督之下,使执法更加严格。要叫人说好,得先自己做好。社会化评税活动促使税务机关和税收工作人员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为纳税提供尽可能的服务和帮助,可以拉近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距离,减少、消除纳税人的抵触情绪,缓解征纳双方的矛盾。在目前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者居多,部分企业经营不够景气,一些纳税人对纳税有较大抵触情绪的情况下,做好这一点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2

一、我市税务稽查部门的基本情况

目前现有国家公务员**人,人员平均年龄40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8%,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5人,内设****六个机关科室和****5个派驻机构,担负着整个**市地方税收收入的税收检查工作以及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同时对**市下辖**分局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全市各级稽查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六个税务”建设,科学谋划稽查工作,打好稽查组合拳,以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稽查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全年共检查纳税人**户,查补收入**万元,同比增收**万元,增长**%。

二、我市税务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

近两年,市稽查局在省、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围绕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稽查工作的全过程之中,以“清廉税务”建设为主线,以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了稽查职能作用。

(一)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

我们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各项规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抓好了“三项教育”:一是抓好常规教育,凝聚人心增干劲。我们制定了廉政学习台帐,组织全局干部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资料,并要求干部写出心得笔记、体会文章,保证了学习效果。二是抓好典型教育,激浊扬清弘正气。我们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通过“一把手”讲廉政课,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请检察院、法院来人讲课等形式,利用系统内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廉政,引导稽查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案情账、自由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抓好预警教育,源头防治鸣警钟。我局将预警教育分为纪律预警、责任预警、监督预警等三种形式,前移监督关口,从源头上预防不廉行为发生。通过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各项廉政纪律规定,明辨是非,分清黑白,加强纪律约束,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通过从上到下层层建立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对违反责任的实行责任追究;通过不定期走访企业和个体纳税户调查、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作风、定期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开展廉政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预警。我们还在节假日期间开展预防“节假日腐败病”专题教育,再次重申廉政要求,提醒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了不廉行为的发生,实现了“安全事故零发生”目标。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带动各项廉政工作落实

我局除了一如既往地在廉政教育培训方面严抓实管以外,在具体的工作中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加大了力度。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到实处,结合一级稽查管理体制的实施,我们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年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综合科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社会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分局、科室及个人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进一步规范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行为,有效了避免腐败行为的滋生。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按照省、市局要求,我局按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结合季度特点和具体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集思广益,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并提出下阶段工作部署,保证了党风廉政工作的时效性,达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稽查中心工作的目的。三是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我局重点针对稽查执法环节在全局范围内展开了执法监察工作。整个执法监察工作分为各分局和科室自查,执法监察小组抽查,重点检查三个部分。主要针对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的文书送达与税务检查执行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检查税务文书送达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检查税务检查稽查程序是否合法,稽查处罚标准是否适当等情况进行执法监察。针对存在问题,按科室分别制作、发放《执法监察建议书》,明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细节,营造了和谐执法环境,确保了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深化行风评议,助推廉政建设“执行力”。近两年,我局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分别成立了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对稽查局执法情况评议;同时,在往年行风评议和涉企科室评议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针对服务中的盲点、工作中的缺陷点和纳税人的需求点,按照自查自纠、征求意见、对面交流、整改落实等步骤,把行风建设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提高执法水平和促进经济发展、为民服务的能力相结合,与加强稽查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力求做到查找问题无盲区,自查自纠到位、征求意见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在近几年的行风评议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中,年年处于本系统前列。

(三)强化“两权”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强化“两权”监督和监控。针对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面临的新情况,我们对外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聘请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实行稽查程序、处罚依据、处罚标准等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内从完善机制入手,建立健全稽查各环节工作制度,形成选、查、审、执四环节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科学稽查机制,起到了机制促廉的作用;实行廉政回访制度,通过召开被稽查对象座谈会和发放《廉政回访卡》等形式强化廉政监督;与市检察院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制度,预防职务犯罪,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充分发挥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作用,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实行“阳光稽查”;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预防消极腐改现象。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所有固定资产做到如实登记,责任到人,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做到“先审批、后处置”。在计会、票证和报表方面,专人管理,定期审核,未出现任何差错。二是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我局坚持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一年分两次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考核结果记入科室和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橱窗、网站等方式将税收稽查程序、时间、内容、税收法律规定公开,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通过内网办公平台和政务公开栏的方式,将党风廉政各项规定上网页、上墙面,便于本局干部自觉遵守,便于纳税人进行监督;通过政务公示栏的方式,将我局重大工作部署、人事管理等进行公示,维护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强化了行政权利运行的监督。

三、当前税务稽查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稽查部门是税务机关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稽查人员那种高超的查帐技能、严谨的工作作风、热情的服务态度、忘我的奉献精神值得肯定。但是,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工作的最后一道环节,各种矛盾都容易在这里集中,犹如战场上的最后一道防线,能不能守得住,事关战斗的胜败甚至事关全局。近年来我市税务稽查工作尽管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工作作风欠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

主要表现在:一是落实责任方面,虽然每年都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个别部门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每位同志的责任,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部门责任制拓宽和深化,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缺失现象;二是在组织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被动地应付上级,没有积极主动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因而也谈不上收到的成效。

(二)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缺乏与时俱进的理念

主要表现在:一是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比较薄弱,大多数时间还在沿用那种“一人讲众人听”或者看看录像、读读文章的老方法,显得途径单一,方法陈旧,效果不佳;二是对教育对象缺乏调研,没有针对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展开调研,没有分层次、分对象区别进行教育;三是对教育内容不加筛选,缺乏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抓到什么学什么,起不到教育的效果。

(三)贪图享受思想有所抬头,廉洁自律的要求不够严

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理念上的差距。一些干部缺少争先创优的意识,对过去已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工作缺乏进取型、主动性,对分管的工作缺乏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思路;二是工作作风上的差距。一些干部工作浮夸,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办事随便、随意,服务质量不高;三是工作方法上的差距。工作中互相协调不够,部门之间出现问题,不能面对面商量,往往互相埋怨,互相推诿;四是干部素质上的差距。一些干部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与当前税务稽查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依法行政观念淡薄,缺少忧患意识,在工作中表现出没有紧迫感,不比贡献,只比待遇,严重影响了税务稽查干部的整体形象。

(四)机构及制度缺失,监督难以实施

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机构缺乏权威性。目前,我市税务稽查部门在机构设置上,没有单独设置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业务由综合科承担,受人员配置因素的影响,没有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这种机构体系在监督方面就显得无力,监督难以到位。二是干部监督意识弱化。有的干部不大愿意接受监督,对待监督的态度不端正,认识不高;有的干部怕监督多了,影响关系,伤了和气,不想监督。三是监督方式缺乏整体性。税务系统现行的监督体制是多元化的,本应是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党内监督的有机统一,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结合不够,形不成整体效应。

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中央先后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项规定”等若干文件和规定,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深化,我们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好防范体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坚持与时俱进面对当前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要与时俱进,用全局的观念、发展的眼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观察和处理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必须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利益,认真履行职责,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二)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明确教育重点,按照干部分级管理原则,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要创新教育形式,通过开展讲传统、祭先烈、学先进、谈发展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和保持艰苦奋斗、务实为民、甘愿奉献的精神。同时要从多角度、多层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全系统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大力倡导“读书修德、以德律己”,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提升廉政文化建设层次,扩大廉政文化内涵。(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免疫力

现代社会里,人们工作和生活的节奏加快、竞争加剧、压力加大,各种社会心态应运而生、竞相发声,其积极面与消极面相互并存、相互交织,对我们税务稽查干部的价值观带来影响,一些干部心理需要疏导,因此,思想教育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思想教育具有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的作用,能培育我们干部奋发进取、理性平和的心态,能对不良作风和不廉行为增加抵抗力,这项工作我们要常抓不懈。从实践来看,我们过来一些好的做法值得发扬。例如,常给大家敲警钟,算腐败账:算经济账是倾家荡产;算政治账是自毁前程;算自由账是失去自由;算亲情账是众叛亲离。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3

一、建立健全规范的税收行政立法机制

一要严格遵守立法权限。《立法法》和有关税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税收事项上的立法权限,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要严格遵守,特别是不得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不制定与新《税收征管法》相抵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越权解释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避免层层授权、层层补充。

二要遵守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并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度,认真履行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核把关、集体审议、公告、备案等立法的必经程序。各项税收行政立法的基础调研应当充分,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

三要保持立法的系统性。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整合,对越权制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对明显不合理的要在法定权限内尽快修订,将分散的税收规定适当归并。

四要提高税法的透明度。税法不仅税务机关要执行,纳税人也要执行,因此税法应当广为人知。要改变过去单纯靠层层转发红头文件执行政策的做法,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网络技术,确定法定的公告方式,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

首先,要实行集约化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要因地制宜收缩基层征管机构,积极推行多种申报和纳税方式,大幅度提高集中征收程度,减少执法主体。

其次,要实行专业化管理,分解税收执法权。要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和专业职能不交叉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和人员。要科学进行业务重组,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使征、管、查职能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制衡关系,提高征管效率。

第三,要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税务机关既要规范执法,又要优化服务。税务机关一定要管理与服务并重,当前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的重点是首问责任和执法公开。

三、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

要分解岗位职责。定岗定责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基础,要按照法定权限以岗定责,以责定人,构建完整的岗位责任体系。要按照分解后的岗位职责,以书面形式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和任务。

要明确工作规程。设计好工作流程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重点。要按照法治的要求,细化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包括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要注意各个岗位工作规程的有机衔接,保证执法机制高效运行。

要开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关键。要定期组织以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考核。考核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考核指标要尽量量化,反映执法行为的真实情况。要在执法公开化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外部评议。

要严格过错追究。追究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没有追究就没有执法责任的落实。需要强调的是:过错追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终都是为了促进规范执法,是为了防止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所以,在进行过错追究的同时,必须要大力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整改。

四、建立健全严密的内外执法监督机制

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所谓事前监督,就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从而强化源头控制,确保执法依据合法。加强事前监督,要严格执行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制度、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制度和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故意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加强对重点环节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所谓事中监督,就是要把那些权力比较集中的执法环节进行适当的权力分解,重在强化过程控制,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执法随意性。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4

近年来,地税五爱所在保持荣誉的基础上,不骄不躁,所领导班子以发展的眼光和全新的视角,高起点、高标准不断深化行风、政风建设,切实走出了一条坚实质朴的道路。

一、以优质服务促行风、政风建设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程序,拓展所内大厅办税服务功能,我所办税大厅服务人员通过岗前培训由过去只掌握单一技能的状态转变为通晓各项业务的多面手。每名服务人员都能够接受多项涉税业务,第一时间为业户办理或解答涉税问题,解决了不同时段、不同岗位之间的工作量不平衡,服务人员“忙闲不均”的问题。尤其在服务大厅设立“办税引导员”制度后,深受市场广大业户的拥护,有关缴税、审批、咨询、查寻、办理税务登记以及税收管理员的去向、手机电话等只需一次就可明了,业户在办税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办税引导员”很快就可得到解决。此外,我所还不断在服务方式上下功夫。实现了由以前文明用语、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延时服务、一站式服务等向公开税收政策、公开税收台帐、公平税收执法等深层次服务转变。事实证明,优质服务好比一座“桥梁”,将征纳双方和谐、顺畅的联系在一起,为在五爱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可使守法的业户更守法,不守法的业户没有空子可钻,还使税务人员不断增强自身素质,使我们税务队伍行风、政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以内、外监督促行风、政风建设

在行风、政风建设工作中,五爱所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内、外部监督活动,严格把好防范关。一是超前监督。所里每次召开各类会议,都提示干部保持廉洁,端正行风、政风。二是跟踪监督。把监督贯穿于税务人员执行公务活动的全过程。实行工作人员下户登记制度,通过登记税务人员下户的时间、地点、履行公务的内容,归所时间等,掌握他们下户的行踪。三是开展检查整顿。五爱所平时坚持不定期的摸底检查、专项检查。去年以来,所里自身组织开展行风、政风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两次,对所里税务人员执行行风、政风责任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顿、纠正。四是开展行风评议,广泛征询纳税人的意见。五爱所每年都采取向市场业户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行风评议。今年初,xx分局在五爱市场举行了《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局长邱维林至纳税人的一封信》发送仪式,同时进行的还有五爱税务所开展的行风、政风建设“九评”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除有关领导外,市场业户多达上千人,这种敢于“亮相”不怕“揭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开展的评议活动,目的就是发扬民主,把纠风工作的参与权、监督权、裁判权交给广大业户,以业户满意与否作为根本标准,恳请广大业户提出意见和建议。此次活动“沈阳日报”、“辽沈晚报”的记者进行了全程跟踪报导。五是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为形成监督合力,五爱所在市场业户中聘请了100名自身素质高、参政议事能力强、具有正义感、责任心并且依法诚信纳税的业户作为义务监督员。为了发挥好特邀义务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还赋予了特邀义务监督员六项权力,即:对所里的廉政行风、政风建设有建议权;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有质疑权;对税务人员执行廉政纠风规定情况有检查权;对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有制止权;对税收、廉政、行风和政风有知情权;对所内的税务人员执法情况有监督权。有效的监督不仅密切了征纳双方关系,促进了行风、政风的转变,而且理顺了征纳情绪,进一步凝聚了力量,形成了良性循环。此外,所里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特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所里廉政、行风和政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极大地促进了五爱税务人员端正行业作风,提高了服务工作质量。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5

(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信访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以权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信访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6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该局始终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步实施、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牢固树立“人人关乎地税行风、个个代表地税形象”的工作理念,有力推动了全局的行风建设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火车头”作用。7月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奉行以“执政为民、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清正廉洁”为理念,以“和谐聚力、负重拼搏、诚信服务、创新兴局”为精髓,以“提升满意率、降低投诉率、实现零违纪”为目标的行风建设体系,确保行风建设的长效性。局党组成员每年向全局干部职工述职述廉,报告行风建设工作。定期与区委、区政府及特邀监察员汇报交流行风建设情况。同时强化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定期进行考察、考核、谈话,及时纠正苗头问题,防范重大问题的发生,以良好的领导作风带动全局行风建设。

二是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针对地税部门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窗口”行业特点,紧紧抓住提升素质“总开关”不放松,将教育作为加强行风建设的根本措施。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了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指导实践水平;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活动,支持干部职工参加提升学历培训和“三师”资格考试,提升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能力。在选人上引入良性竞争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6月份,全省地税系统机构改革,通过竞争上岗,该局16名德才兼备的干部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优化了领导干部队伍,开创了工作新局面;在用人上遵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充分激发和挖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年初,进行大范围岗位轮换,70名干部交流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占全局在编干部职工的60%,不仅为个人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而且真正作到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行风建设奠定了人才基础。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三个一起抓”的廉政工作思路,即:党风、行风、作风三项建设一起抓,领导、干部、纳税人三种力量一起抓,教育、监督、纪律三项措施一起抓,营造拒腐防蚀的立体防护网络。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抵制不良风气侵袭,形成“签状督廉、家庭助廉、读书思廉考核评廉”等“十廉”架构。开展税企共建、纳税人评税官等活动,签订“诚信纳税、依法服务”协议,打造税企反腐倡廉的“统一战线”。今年,采取“问、谈、走、比”四字工作法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全面展示勤廉形象,解决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广大纳税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经验作法在全市范围内交流推广。

四是注重环境文化建设。围绕“增强团队意识,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地税形象”的奋斗目标,以文化建设推动行风建设。组建摄影、篮球等7个文体协会,多次参加市局和全区比赛,取得较好成绩,成为该局文化建设的亮点;开展学习成果展示、文艺演出等活动,从更高层面展示地税人的素质和形象;开展了“廉洁从税名言警句”征集评选和摄影、书法展等活动,并制作成牌匾,悬挂在楼道的醒目处,构成了特色鲜明的楼道文化;开展“读好书”活动,提高干部的文化素养。8月,首次承办全市地税系统第五届篮球比赛分赛区的赛事,并一举获得第四名的好成绩,取得历史性突破。

二、完善措施,优化服务

围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的“三服务”思想,确立“人人是窗口、个个是阵地、处处是环境”的服务理念,努力打造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和谐地税”品牌。

一是优化纳税服务环境。积极创建“星级办税服务厅”,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对办税服务大厅和各所的办税服务室进行了装修改造,专项投入10万元购置了led显示屏、填表台、休息椅、雨伞等一系列便民设施,给办税人创造了更加方便、舒适、温馨的办税环境。开辟了“办税自助服务区”,配备了电脑,并安排专人辅导,大大方便了纳税人,真正做到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开辟绿色通道,将市“双5000亿”项目、区“浑河商务城”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纳税额100万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大项目税收管理,主动为大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急、特、难涉税事宜,为大项目建设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目前,全区86个大项目全部纳入绿色通道服务。

二是打造纳税服务品牌。将纳税服务工作从传统意义上的办税服务厅延伸到网络,在区局外网和内网设立新栏目---“值班长信箱”,为纳税人提供办税咨询、疑难解答、事前提醒等便民服务,向办税人员收集比较典型的问题,推广在办税服务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qq群,开通“小马视频”,面对面进行针对性辅导,远程调控设备,纳税服务从8小时以内,延伸到8小时以外,率先成功推行了网站报税,网上申报率已达100%。;成立了税务志愿者服务队,开展税收宣传服务、财务辅导服务、信息反馈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各类服务活动,经验作法在全市地税系统交流。目前,该局倾力打造的“值班长信箱”、“小马视频”、“绿色通道”、“志愿者服务队”四大纳税服务品牌已在纳税人中逐步叫响,形成了“以纳税人为本,需求导向服务”的服务模式,赢得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和广泛赞誉。目前,共有10人次被评为省、市级纳税服务标兵。

三是扩大纳税服务的内涵。积极为地区经济建设服务,围绕优化税收环境、用好税收政策,开展了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10多条建议,均被采纳,其中,关于综合治税、引进总部经济和现代物流业税收优惠的建议,不仅给该局带来了税收增收,还极大地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三、纠建并举、规范管理

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与以德治税相结合,严格执法程序,纠正不良风气,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做到执法与服务有机统一。

一是着力规范一线干部的执法行为。结合区局实际,制定了廉政规章制度,形成从职责设定、目标管理、行政监督、考核评价到行政问责的规章制度体系,做到了工作落实有着力点,工作内容有记录,工作检查有考核,责任落实有追究。认真抓好纠风,针对税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次开展税源调查,根据业户经营情况调整税额,张榜公布,禁止了“暗箱操作”,排除了“人情税”、“关系税”的影响,真正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是认真落实优化发展环境责任制。层层签订《优化发展环境责任书》,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规定,明确各级责任,在当地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满意度始终保持在前列。结合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见缝插针,把行风教育渗透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回头看”整改活动,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贯彻意见,向社会公布,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三是实施阳光服务,建设阳光地税。充分利用电子触摸屏、政务公开栏、税收政策咨询电话、网站等多种载体和形式,紧紧抓住涉及广大纳税人和内部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行全面、真实的公开,并在机关、办税服务厅(室)等场所设立征求意见箱和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提升税务机关的服务效能。

四是全面落实税收政策,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充分发挥税收在资源配置、宏观经济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对重点企业和外来投资者的税收疑点,通过税收调研、税收解剖分析等形式,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营造安商、富商、稳商的良好投资环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坚持依法征税,严格管理,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的同时,围绕救济弱势群体、支持骨干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营造了和谐融洽的税收环境。

四、双管齐下,强化监督

积极畅通监督渠道,拓展监督方式,主动接受监督,严明奖惩机制,打造过硬的行风建设机制。

一是对外畅通社会诉求渠道。充分利用服务窗口,向社会各界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广泛征询纳税人评议意见,把上下监督、内外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纳税人对地税工作及干部职工的评价满意率达到了98%以上。今年以来,采取“问、谈、走、比”四字工作法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全面展示勤廉形象,解决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广大纳税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经验作法在全市范围内交流推广。

二是对内敞开心扉。积极开展“大谈心”活动、征集意见活动,搜集整理意见、建议和干部职工最关心的问题,了解基层心声,摸清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维护全局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今年以来,共召开征集意见会5次,征集意见、建议37条,并做到了“三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制订落实措施不放过、没有结果不放过,到目前,37条意见、建议已全部落实到位,实现了“一个增强,两个提高”:即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定期“会诊把脉”。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政府相关部门、纳税人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地税行风建设“会诊把脉”,与纳税人倾情相处,听纳税人肺腑之声,让纳税人“评头论足”,以事亮相,以事定论,以事判行风现状,使之成为地税行风建设的助推器。

由于对行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不懈努力,区地税局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形象:

一是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有了新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起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形成了“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共识和实践标准。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7

一、建立权威性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党中央、国务院在2000年3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有权威性的工作机构,努力造就一批熟悉农村政策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保证减负工作的权威性,应建立常设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机构,赋予该机构对农民负担案件的查处权利,包括调查权、建议权,查处权;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也对查处情况实施监督,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由于减负工作是将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减负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涉及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较多,监督人员的素质决定了监督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同时也影响监督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因此,监督人员应具有较高素质。

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实践证明,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减轻农民负担的制度。但需要适应税费改革后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改进农民负担监督卡填写内容。新的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内容可以分为3个部分:①国家法定税斌,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②村级组织统筹,即“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过渡期内为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③经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政策法规明确的相对固定、并需镇村负责统一收取的经营性、服务性、公益性收费,如水利工程费,合作医疗统筹等。将农民每年应承担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生产性、公益性收费等,由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中,做到凭卡收取税费,农民凭卡履行义务,这样做既可方便基层工作,又可增强监督效果,才能真正杜绝卡外收费。

三、强化减轻农民负担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不反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应继续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专项治理的工作责任制。取消不利于控制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干部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和任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加重农民负担行为,既要追究违规者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单位和主要领导的工作考核奖励,凡涉及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加大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增加农民负担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加强各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确保减负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从而形成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举报制度。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乡镇要把农民负担举报箱设到村民小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农民负担、举报的受理工作,及时处理农民反映的问题,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为此,一要落实专人负责、举报接待,并认真调查处理;二要建立举报档案,完整记录、举报问题和调查处理结果;三要做到、举报有结果;四要坚持深人现场直面当事人;五要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严禁对人、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为加大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力度,建议政府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制度。

五、建立和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兴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村级道路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确需向村民筹资筹劳的,应按《四川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按照量力而行、村民受益、事前预算和上限控制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实行“一事一议”或“一年一议”。因此,建立健全并进一步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要搞好以下几个工作:(1)通过法定程序,确定村民参会对象。实行村民会议的,对象应当是村内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实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应根据本村农民就业特点,合理确定各类代表比例,使村民代表具有较高的代表性、民主性和较高的议事能力。村民代表必须能代表本村2/3以上的农户。实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对其“一事一议”所作决定必须经到会人员半数或2/3以上通过,并且在通过后及时将“一事一议”决定通过张榜公告或其他形式让全体村民知道。(2)制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明确村民或村民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定期开展活动,让村民或村民代表在村务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履行职能。(3)建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档案,将会议情况完整记录、保存备查以供全体村民监督。(4)必要时,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可以邀请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并指导。(5)村民委员会应将会议通过的筹资筹劳决定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并且应将农民筹资筹劳的具体数额分户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内,由村民委员会发放到农户。

六、继续加强农村经营性、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税费改革后应继续加强对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经营服务收费的管理。应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其费用必须实行按双方事前协议收取,产供直接结算。政府不得向农民强行提供服务,强行收费,不得将一些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或者变相搭车收费。对涉及农民的价格和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凡是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同级财政、计划、物价部门批准,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性收费和政府实施定价管理的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重点抓好农村中小学收费、婚姻登记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外出务工收费等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水费、电价标准的公示制。要做到这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应经常性地对涉及农民的服务收费进行检查,新闻单位及时跟踪报道,披露违纪行为,动员全社会力量抵制和纠正农村“三乱”。版权所有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8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三个到位”。

加强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组织领导是关键。为此,局党委始终坚持把行风建设和干部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从抓好“三个到位”入手,不断加强对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的组织领导,有力的保证了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认识到位。通过开展各种经常性的教育,使广大地税干部认识到,地税部门作为经济执法部门,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能否搞好,直接关系到地税部门的形象。要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就必须端正行业作风,原创: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征纳关系,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以廉洁文明、高效的工作作风在社会上和纳税人中间树立良好的形象。基于这种认识,近年来,我们每年都要结合实际,开展思想作风整顿、职业道德建设大讨论、“廉政教育月”等一系列整顿教育活动,采取各种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廉洁从税意识和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成为广大地税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是领导到位。多年来,我们始终把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作为税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落实责任制,在全局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委成员协手抓,相关科室组织协调,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并坚持做到“两个同时”:即税收工作计划与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计划同时制定,税收工作检查考核与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同时进行。如在我局每月召开的局务会议上,局党委在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或布置工作时,都把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作为重要议题,每次都专门拿出时间强调行风建设工作,切实做到领导抓,抓领导,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三是责任到位。每年初,局党委都制定党委成员《关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时,并将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从市局到分局层层签订了《廉政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了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建立三项机制,强化监督制约。

为推动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近年来,结合地税部门实际和行业特点,我们从建立三项机制入手,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言行。

1、建立制约机制。先后制定了《地税干部行为规范》、《首问责任制度》、《关于廉洁从税的几项具体规定》、《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规定》等四十余项规章制度,内容涵盖了干部的仪表言行、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廉政建设等各个方面。同时,建立了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干部廉政卡制度,为全局每一名干部职工建立了廉政档案,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2、建立监督机制。为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我们重点抓了内外两方面的监督。在内部,每年都要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内审,重点检查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费管理和发票使用管理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并在各单位设了内部兼职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在外部,强化社会监督。一是定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每年,我们都向全市纳税人发放征求意见信,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就地税部门税收执法、廉政纪律、文明服务、税容风纪等方面进行评议,并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要求具体到人、到事。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落实查处,并加强与人大、政协、纪委、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努力做到公开问题,公开处理,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反响,对我局的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制度。每季度邀请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举办廉政讲座,并及时听取市纪委、监察部门对地税部门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意见,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和提高。三是坚持特邀监察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在系统内部和社会各界聘请了40名特邀监察员和社会监督员,在有代表性的企业设立了11处执法联系点。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邀请其到地税部门巡视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仅去年一年,我们就召开座谈会三次,收集意见和建议24条。

3、建立激励机制。一是实行目标管理连带责任制和行风、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我们规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中,哪个岗位、哪个环节除了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单位分管领导还要因责任不力而负连带责任,对在行风评议中被评为末位或在上级明察暗访中出现问题,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设立行风奖。对在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行风测评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单位,由市局统一进行表彰通报,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凡被评为行风“较差”的单位,扣发一定数量的年终奖金。

三、突出三个重点,提高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水平

为纳税人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是深化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密切征纳关系的大事。几年来,针对地税部门的行业特点,我们以文明服务为突破口,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努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实行公开办税制度。为杜绝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税”、“关系税”问题,我们坚持依法治税,公开办税,做到税收法规公开、办税时限公开、违章处罚公开、工作纪律公开、社会监督公开,将公开内容张贴在各单位办税服务厅等纳税人较集中的场所。广泛宣传,接受纳税人监督。

二是搞好优质服务。深入开展“机关建设年”和“税企金桥”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围绕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税收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和渠道,认真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推行“一站式”、“一窗式”涉税服务,实行公开办税,限时服务,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牢固树立经济税收意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经济和纳税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培植后续税源。一年来,共为xx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税收减免xxx万元,为xxx户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减免税收xx万元,为从事再就业的下岗人员免费办理税务登记xxx个,免收工本费xxx元。以优质的服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为防止滥用权力、以税谋私行为的发生,我们不断深化完善“两权”监督制约,在全局实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理顺征、管、查之间的关系,使征、管、查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相互监督,从体制上推动和促进行风、党风廉政和干部职业建设工作,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如在稽查部门,我们实行了“查前告知,查后反馈”制度,规定稽查人员在下户检查前,必须将《税务稽查告知书》交给纳税人,检查结束后,职业由纳税人填写《监督税务稽查反馈书》反馈给地税部门,对稽查过程中税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还可随时电话举报,这些措施,提高了执法透明度,较好地规范了执法行为。

总的看,几年来,由于我们对行风和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思想重视,措施得力,我局的行风和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仍存有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对行风建设和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力;二是关系税、人情税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排查问题,制定措施,狠抓落实,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推动我局的行风和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不断深入。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动作用,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在继续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礼品登记上报制度的同时,抓好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工作,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常过问、勤提醒,加强检查和监督,坚持八小时以内管住、八小时以外管好,使广大干部时时有监督,时时有压力,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案件和投诉多发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在税收执法过程中贪赃枉法、以税谋私等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的案件和司法、原创:审计部门移交的案件。同时深入剖析典型案件,从中发现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制度,堵塞工作漏洞。

3、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加强与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建立预防工作机制,成立预防工作协调小组,建立预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定期邀请检察院的同志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同时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调研和预防对策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4、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和干部廉政卡制度。结合每年两次的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制度,建立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要求每位干部对阶段工作围绕工作纪律、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廉洁勤政等方面,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局党委负责检查督促,对问题性质严重,或是同一问题连续出现两次者,将给于严肃处理。

5、重点做好对稽查环节的跟踪监督。近年来,稽查工作对提高纳税意识、整顿纳税秩序、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稽查环节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人情税、关系税的问题,为强化稽查工作的查漏增收、震慑税收违法行为的职能,我们将根据稽查局的检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稽查局检查户数的5%—10%,由监察部门对整个检查过程跟踪监督,并作为稽查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项目指标,杜绝稽查环节的职务违法行为和国家税收的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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