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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与风险管理概述(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8 栏目:写作范文

风险与风险管理概述篇1

[关键词] 创业 创业风险 研究视角 述评

一、概念界定

1、创业界定

创业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强劲推动力,也是解决一国就业问题的良好途径。当把创业作为一门学科来研究时,其是一个跨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多学科、多层面的动态复杂系统。由于创业学是一新兴学科,其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学者们在其概念上的研究仍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使得学者们难以在基本问题上达成共识,限制了创业学科的发展。

有些学者从创新角度界定创业,认为创业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新产品或新服务的机会被确认、被创造,最后被开发来产生新的财富创造的能力,任何人都可通过学习成为一个创业者并具创业精神(Peter?Drucker,1985)。创业精神的实质就在于开拓创新。创业既可指新组织的创建过程(Gartner,1985),即个人或团体依法登记设立企业,以赢利为目的从事有偿经营的商业活动(朱炎,2000);又可指组织中新单位的成立,以及提供新产品或新服务(Nicholas Siropolis,1986),这扩大了“创业”的内涵。因此可将创业分为两个层次:“创建新的企业”和“企业内创业”,前者可以理解为狭义的创业,而后者则代表了我们通常所说的“第二次创业”。

从生产要素和创造财富的角度对创业概念进行定义的也比比皆是,认为创业是创业者以确定的价格购买生产要素,并把生产要素组合起来,再以不确定的价格出卖其转换品(产品)的活动(Richard Cantillon)。创业者在这个过程中充当协调者和领导者的角色,他们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Jean Baptiste Say)。组合生产要素的过程既是一条创业路径,又是一种创业方法,通过组合可以产生新的商业机会,形成新的组合力量,这对创业十分重要。Robert Ronstadt从创造财富的角度出发,认为创业是一个创造增长财富的动态过程,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的《创业学教程》(2004)对创业的定义也反映了这种观点。

从创业机会和创业风险承担的角度来界定创业概念的观点更为常见,Howard Stevenson认为创业是追踪和捕获机会的过程,可由发现机会、战略导向、致力于机会、资源配置过程、资源控制和回报政策等六个方面的企业经营活动来理解。郁义鸿等(2000)认为创业是一个发现机会和捕捉机会并由此创造出新颖的产品或服务,实现其潜在价值的过程。该定义强调了创业者对创业机会的捕捉和利用能力以及所创造的新事物必须是有价值的,其价值不仅对创业家而言,也对开发的目标对象而言。创业的意义在于创新和创造,创业者是创业的主体、创业构思的孕育者,他们通过奉献必要的时间和努力,开创一项前所未有的事业,虽然他们可以借鉴、模仿和学习前人的经验和方法,但他们必须从头做起,将创业构思转化为实际行为,但这必然存在巨大风险,风险可能来源于技术、资金、管理、人力资源、政策以及其他环境因素等多方面,创业者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心理和社会风险来获取货币报酬和个人满足(Amar Bhide,1992)。

2、创业风险界定

对创业风险的界定,目前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观点,大多数国内外学者都只针对自己所研究的领域或角度来界定,而并没有将其一般的概念提炼出来。Timmons和Devinney将创业风险视为创业决策环境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中包括处理进入新企业或新市场的决策环境以及新产品的引入。赵光辉主要从创业人才角度界定创业风险,认为创业风险就是指人才在创业中存在的风险,即由于创业环境的不确定性,创业机会与创业企业的复杂性,创业者、创业团队与创业投资者的能力与实力的有限性,而导致创业活动偏离预期目标的可能性及其后果。无独有偶,牟永红也从人员风险的角度对创业风险进行了阐述,认为创业过程是需要不断地吸收风险投资的过程,而风险投资家们在对新创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时,首先看重的就是创业的人员,而不是项目本身。人员风险具体表现在人员的能力、人员的流失和人员的道德三个方面。刘骅将创业风险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指由于创业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引发的风险;非系统风险是指非外部因素引发的风险,即与创业者、创业投资和创业企业有关的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风险。

二、创业风险研究综述

目前,创业理论体系仍然是由国内外学者各自积累的学术碎片所组成,创业研究作为一个学术领域仍处于“青春期”(Low,2001)。由于存在理论和实践的真空地带,创业理论需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创业风险的研究问题。在有关研究中,创业风险的提及率很高,但这些研究大多停留在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投资风险的研究层面,站在创业企业角度对创业风险的研究还较少。

在对创业者风险倾向的研究中,Brockhaus(1980)和Bird(1997)认为创业者比一般管理者在决策中接受更高的风险水平,但这并不表示创业者的风险倾向高于一般管理者。此外,还有许多国外学者都围绕这个问题进行研究,试图证实创业者与一般管理者在风险倾向上的差异性,但都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目前所达成的较为一致的观点是创业者在风险倾向上较一般管理者并无实质性差异(Low,2001),创业者只是中等程度的冒险者(McClelland,1961),[5]只是创业者抱着更为乐观的心态看待创业机会(Palich,1995)。在对创业风险分析和管理的研究中,Gerosa、Nasini(2001)以太空产业为分析对象,对其创业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将创业风险管理视为太空产业管理中的一项新挑战;Barker、Harrell和Todd(2002)提出了基于模拟现金流量分析创业风险的方法, Puing和Zedtwitz提出了孵化器风险管理方法以及Allen运用案例分析法对创业企业风险管理进行分析,此外还有学者从投资者角度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研究创业企业的风险治理理论。

国内学者对创业风险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从创业风险来源及构成的角度对创业风险进行研究,陈震红和董俊武(2003)认为创业环境的不确定性、创业机会与创业企业的复杂性、创业者、创业团队与创业投资者的能力与实力的有限性是创业风险的根本来源,创业过程中往往会存在融资缺口、研究缺口、信息和信任缺口、资金缺口、管理缺口等,这些缺口导致了创业风险的产生;李志能、郁义鸿和罗伯特·希斯瑞克(2000)认为创业风险产生的形式依赖于创业的领域,通常的创业风险不外乎由财务风险、精神方面的风险和社会领域的风险等几个方面构成。对创业风险的识别、评估模型和控制进行研究,李洪彦(2007)从高科技创业风险的特征出发,对高科技创业风险管理与传统企业风险管理的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了创业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方法以及创业风险控制的有效途径,并探讨了防范高科技创业风险的管理策略;赵观兵、万武(2006)建立了高新技术创业风险评判指标体系,并建立了多级模糊综合评判模型对高新技术创业风险进行评估;颜士梅、王重鸣(2007)以混合安排的相关理论为基础,构建了并购式的创业人力资源整合风险控制策略的理论框架,将人力资源整合风险的控制策略分为基于规范、基于期望和基于契约的三大类控制策略,并通过深度访谈来获取数据和资料,采用案例分析方法对不同人力资源整合风险控制策略及其特征进行了详细研究;赵光辉(2005)从人才创业风险的角度对创业风险进行原因分析,并对创业的经营风险、财务与会计风险、投资风险、企业内部审计风险等提出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一些学者还对创业风险的管理机制进行研究,如付玉秀、张洪石(2003)以委托-理论为基础,分析了创业风险中的创业企业家风险在创业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表现、成因及影响因素,并提出了包括项目筛选机制、投资工具选择、契约限制与条款约束、动态评估和分阶段投资、控制权激励、风险报酬激励、风险跟踪管理、退出投资等一系列相辅相成的创业企业家风险管理机制;陈晓健(2006)从创业企业成长风险入手,研究创业企业成长风险跟踪管理机制,认为创业投资家为了及时识别和控制创业风险, 应参与创业公司的管理,并构建风险跟踪管理机制来加强对创业企业的风险监控,在确定风险跟踪管理的方式与参与程度时, 创业投资家应考虑创业企业发展阶段、股权比例和投资行业等因素。

三、研究述评

综上所述,关于创业的概念,虽然学者们存在着不尽统一的定义,但他们均围绕着创建新组织,开创新业务,利用创新思想创造资源的新组合;发现、捕捉与利用商业机会;价值创造与财富增长;风险承担等视角进行阐述。国内学者对创业概念的界定大多是借鉴和总结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他们的研究较集中于从创业机会和创业风险承担的角度开展,认为创业是一个发现、捕捉和利用机会并获取收益的过程,这个过程创业者需要创新和承担相应的风险。创业机会是创业的必要条件,也是首要条件。因为一个理性的创业者不管他拥有多少资源、拥有多少新技术,如果没有机会,他是不会进行创业的。创业不一定要创造出新的产品或者新的服务,也不一定要有新的技术,但它一定要有创业的机会,创业者也是因为看到了创业的商机,捕捉住商机才利用商机进行创业的。关于创业风险的界定,目前研究只是从某个角度展开,且只是将创业概念与风险概念“相加”进行界定,并没有将创业风险作为一个专有名词进行专门定义。

在创业风险的研究中,国内外学者所关注的问题是一样的,但研究角度存在着差异。国外学者更多的是从创业风险的承担者——创业者出发,研究创业者的风险倾向,寻找创业者愿意冒险创业的原因;在创业风险的分析和管理方面,国外学者更多的是关注创业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方法以及创业风险治理理论的研究。而国内学者更多的是研究创业风险产生的原因,并运用现有的方法对具体的创业风险进行评估以及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他们更多的是处于应用层面而不是理论层面对创业风险进行研究。

参考文献

[1]Drucker,P、F、、 Innovation?and?entrepreneurship[M]、New York: Harper Row,1985:16

[2]郁义鸿李志能罗伯特 D·希斯瑞克:创业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39

[3]刘骅:民营高科技企业创业风险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06

[4]Low, M、B、、 The Adolescence of Entrepreneurship Research: Specification of Purpose [J]、 Entrepreneurship Theory and Practice, 2001, 25(4): 17-25

风险与风险管理概述篇2

【关键词】工程;风险;识别;分析

一、引言

风险是“遭受损失或伤害的机会或可能性”。与风险相联的另一个概念是不确定性,即人们事先只知道采取某种行动可能形成的结果,及这些结果出现的概率。企业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2006年,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要求中央企业遵照执行。在该指引中提出,企业应对收集的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和企业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风险辨识是指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工程项目在建设中,施工单位会遇到多种风险,其中,工程施工风险是主要风险之一。如何规避该风险,成为施工企业面临的难题。本文以某桥梁工程建设为例,就工程施工风险的识别及分析进行阐述。

二、工程施工风险的识别

风险识别,是对企业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就是要确定工程企业或将要面临哪些风险。具体而言,桥梁工程施工的若干层次风险如下表:

目标层 准则层 措施层

1、工程施工风险 1、1施工组织与管理 1、1、1施工组织总体设计

1、1、2建设单位组织与管理

1、1、3主体施工单位组织与管理

1、1、4工程施工监理质量

1、1、5施工风险规避措施

1、1、6施工期自然灾害预防措施

1、1、7施工期外部道路通行条件

1、1、8施工期特殊通航要求

2、1盾构隧道施工 2、1、1盾构机始发(注:2、1、1、1超浅埋盾构进出洞;2、1、1、2盾构洞门预留及防泥水装置;2、1、1、3隧道与工作井连接)

2、1、2盾构掘进(注:2、1、2、1盾构机选型;2、1、2、2工作面稳定及地表沉降控制;2、1、2、3盾尾密封;2、1、2、4掘进姿态控制;2、1、2、5管片拼装及防水;2、1、2、6地下障碍物;2、1、2、7刀盘、刀头磨损;2、1、2、8高水压下长距离施工换刀及开仓;2、1、2、8对河堤的影响)

2、1、3人工操作(2、1、3、1操作技术和经验;2、1、3、2操作程序)

3、1工作井及明挖隧道 3、1、1深基坑开挖与支护

3、1、2内部结构施工

3、1、3基坑变形、位移计算和技术措施

4、1桥梁施工 4、1、1主桥基础

4、1、2主桥结构

4、1、3引桥

5、1道路工程施工 5、1、1地基处理

5、1、2路基压实

5、1、3路面摊铺

6、1设备安装 6、1、1通风系统安装

6、1、2给排水、消防系统安装

6、1、3照明、供电系统设备安装

6、1、4监控系统设备安装

三、工程施工风险的分析

(一)风险分析原理

风险分析的基本原理,是通过风险识别,将工程施工风险按照不同构成进行逐层分解,构建项目风险评价的层次化结构,这样就将综合而复杂的问题解析为区分明确的、有序的细分问题。通过对细分风险因素的逐一分析和估计、对各层因素之间结构关系的评定,可最终综合出整个项目所面临的风险影响,得到较可靠可信的结果。具体是将项目的工程施工风险分为施工组织与管理、盾构隧道施工、工作井及明挖隧道、桥梁施工、道路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六大类型,共同构成专项评价层。专项评价层中每一类风险又可以分解为更多的子项评价层风险因素。通过逐层分解,直到最基本的风险单元,使项目的风险因素构成不断明晰,也使对问题的分析得以尽可能简化。每一评价层风险因素对项目的影响是由其所包含的下层所有风险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各种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通过下层所有风险因素的风险概率分布的叠加得到。这样就构造出了一个有层次的结构模型。在这个模型下,复杂问题被分解为元素的组成部分。这些元素又按其属性及关系形成若干层次。上一层次的元素作为准则对下一层次有关元素起支配作用,形成一个多层次分析结构模型,最终归结为最低层(方案、措施、指标等)相对于最高层(总目标)相对重要程度的权值或相对优劣次序的问题。这些层次可以分为三类:目标层(这一层次中只有一个元素,一般它是分析问题的预定目标或理想结果);准则层(这一层次中包含了为实现目标所涉及的中间环节,它可以由若干个层次组成,包括所需考虑的准则、子准则);措施层(这一层次包括了为实现目标可供选择的各种措施、决策方案等)。

(二)获取风险分析基础数据

工程施工风险评价采用可专家调查法,借助众多专家在各方面的经验对项目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因素及其影响程度作出判断。也许个别专家的经验可能避免不了主观随意性,但将多位专家的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就可以保证评定结果尽可能地具备客观可靠性。

具体可以邀请多位工程施工领域的专家,对工程施工项目所列出的各类风险因素及其影响程度进行打分评定,最后将各位专家的意见归集起来得到综合的风险评定结果。要求专家进行评定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各种风险因素对上一评价层的影响程度,二是各种风险因素的不同风险等级的发生可能性。风险因素对上一评价层影响程度的评定采用五级评分制。这一评价结果可以作为低层风险影响汇总叠加为高层风险影响的权重系数。请专家对各级风险出现的可能性给予评定,由此得出各类风险因素的概率分布情况,作为各层风险分析的基础。

实际工作中,可采用层次分析法(AHP)。该方法中,风险层次结构反映了因素之间的关系,但准则层中的各准则在目标衡量中所占的比重并不一定相同,在决策者心目中,它们各占一定比例。要比较个因子对某因素的影响大小,可以采取让专家对因子进行两两比较建立判断矩阵的办法。即每次取两个因子和,以表示和对的影响大小之比,全部比较结果用矩阵表示,称为之间的成对比较判断矩阵(简称判断矩阵)。若与对的影响之比为,则与对的影响之比应为的倒数。最终确定施工组织与管理等六大类型的重要性排序,并构建判断矩阵,为风险计算奠定基础。

(三)得出风险分析的数据

风险与风险管理概述篇3

风险管理是指对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应对措施将其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的过程。1930年,风险管理作为一门新兴的管理学科,最早产生于美国。风险管理自产生以来,在短短的时间内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世界各国中,以美国风险管理研究最为活跃,自上世纪三十年代以来,美国不断加大对风险管理研究。如:1931年,美国成立风险管理协会保险部,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研究风险管理和保险问题的部门;1932年,美国成立纽约经纪人协会,该协会的成立标志着风险管理的正式兴起;1950年,以Mowbray为首的多名学者率先在Insurance一书中对风险管理的概念做出详细阐述;1960年,美国风险管理协会保险部纽约分社和亚普沙那大学正式开始为期12周的风险管理课程;1961年,印第安纳大学成立ASIM的“风险及保险课程概念”特别委员会,表明:美国对风险管理的研究进一步深入;1963年,美国学者Mehr和Hedges共同编制了《Risk Management in Business Enterprise》,该书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关于风险管理文献,对日后其他各国开展风险管理研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1975年,美国将ASIM更名为风险与保险管理协会,标志着美国风险管理由用保险方式处置风险逐渐向用风险管理方式处置风险转变;1983年,美国确定将“101风险管理准则”作为风险管理准则,并对明确其内容:风险管理一般准则、分析控制准则、风险财务处理准则、风险识别与衡量准则、退休年金准则、索赔管理准则、行政事务处理准则、国际风险管理准则以及管理哲学准则等。

对于英国来说,其在风险管理研究过程中也逐渐形成了自身独有的特色,首先,英国C、B、Chapman教授在《Risk Analysis for Large Projects:Models,Methods and Cases》中明确了“风险管理”的概念,之后,英国其他相关学者在C、B、Chapman教授研究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研究,并构建起健全的风险管理理论体系。同时,还将风险管理研究相关成果正式引入项目中,不仅大大降低了项目成本,而且还提高了项目的安全系数,对项目的顺利开展起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工程项目风险分析与国际工程建设市场密切联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进入稳定阶段,各国纷纷致力于兴建大型宇航、水电、能源以及交通项目以求刺激自身经济的尽快复苏,大量的投资使得项目势必将带来一系列风险,以此,使得项目投资者越来越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诸多项目投资者相继组织高端人才,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资源加大对风险管理的相关研究,经过多年的研究,各国学术界逐渐对项目风险管理形成统一的看法,即风险管理的概念:如何在一个肯定的有风险的环境中将风险降低到最低的管理过程,该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以及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目的:降低风险、规避风险,将风险所造成的损失降低在最低限度。风险管理方法: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

2 国内高速公路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现状

国内近几年对高速公路项目风险分析与评价的研究主要有:

朱珊在《国际工程承包中的风险管理》[13]中针对于国际工程承包中的风险管理进行的全面论述,之后,朱珊提出高速公路项目企业需采取失败模式影响分析法度量工程风险,以风险发生概率和风险损失为依据计算风险概率数,以此得出高的风险概率数。

卢有杰在《项目风险管理》[14]中,以国民经济各部门项目活动中的风险为研究对象,致力于风险后果、风险来源、风险影响范围、风险是否可管理以及风险后果承担者的基础之上对工程风险进行分类,并对项目风险的识别、量化、评估和控制的原则、方法、技术和程度做出全面概述。最后结合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新形势,把握高速公路项目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陈立文在《项目投资风险理论分析与方法》[15]中,以系统和过程为出发点,对项目投资风险的收益分析、概率分析、变权分析、模糊分析、回归分析、决策分析、区间分析、可靠分析、系统分析、模拟分析等理论和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赵振宇在《故障树引入高速公路项目风险管理研究》[16]中,将可靠性工程研究中的故障树分析法引入工程风险管理。之后,赵振宇采用图形演绎法构建起高速公路项目风险故障树,并对高速公路项目风险识别模式和风险因素量化进行全面论述,最后依据二态系统和概率理论对项目成功度和判定项目风险成本最小化的风险源问题进行定量分析。

3 国内高速公路工程风险评价研究现状

仇一颗,李伯勋,欧莉,张胜军(2006)针对影响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投资的风险进行分析,在模糊数学原理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法,证明了综合评价法在风险评价中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田艳(2008)通过实证分析结合公路招投标的特点,运用风险矩阵的方法对其进行了综合评价,提出风险因素的计算方法。

吴竹青(2009)合理的选择20个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项目投资风险评价指标;然后把握支持向量机的运行原理,运用以向支持量机开展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项目投资风险评价的方法,构建基于支持向量机(SVM)的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项目投资风险评价模型;最后以所构建模型为依据,运用LibSVM软件开展数据计算和风险估算活动,之后得出估算结果,以此,进一步验证SVM模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风险与风险管理概述篇4

关键词:风险分析食源性疾病定量微生物

Risk Analysis and Food-borne Disease Surveillance & Control

GAO WeiweiLIU HongWANG Liwei

(Shanghai Municipal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 prevention, Shanghai 200336)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risk analysis and its application in the food-borne diseases monitoring、 By summarily analyzing the related risk assessment work at home and abroad,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application prospect of the risk analysis in food-borne diseases monitoring、 That risk analysis in assessing food contaminants harm level, formulating measur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food safety, preventing and controlling food-borne diseases, and better protecting human health is very important、

[Keywords] Risk Ananlysis; Food-borne Disease; Quantitative; Microorganisms

近年来,风险分析的应用开始逐渐深入到卫生领域。2009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简称《食品安全法》)也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把风险分析的概念正式应用到食品安全领域,也对公共卫生的学科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就风险分析在食源性疾病监控中的应用进展作一综述。

1、食源性疾病的概念和监控现状

1、1概念

世界卫生组织(WHO)把食源性疾病定义为: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内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感染或中毒。我国2009年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把食源性疾病定义为: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常见的致病因子有各种致病微生物、真菌及其毒素、天然毒素、寄生虫和有毒化学物等。

1、2国内外食源性疾病监控现状

近年来食源性疾病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最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美国通过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FoodNet)、国家法定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公共卫生实验室信息系统、海湾国家弧菌监测系统、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等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其他还包括:完整的食源性疾病负担评估、风险分析理论模型的建立及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构建基于内科医生组织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食源性疾病症状监测系统、不明原因食源性致死因子研究等。此外,美国还开展了食源性疾病归因资料研究,这也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汇聚了包括来自美国、英国、丹麦等国家的食品卫生专家。

欧盟自1980年起由WHO在欧洲组织实施食源性疾病监控项目。该项目由德国联邦危险性评估研究所(BFR)管理,主要是为完成区域性范围内的目标而设立,为适应社会发展、监控食源性疾病提供信息。自1980年运行以来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参加成员由最初8个国家增加到52个欧盟国家中的51个。

美国制定食品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风险评估工作主要由卫生和人类服务部(DHHS)、农业部(USDA)、环境保护局(EPA)完成。2003年美国农业部(USDA)成立了一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风险评估的优先领域,提供实施风险评估的技术指导,加强各机构在风险评估中的合作与交流。美国的食品安全标准都是在进行客观的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的。

丹麦拥有较完整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其监测范围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病原物质监测,尤其是启动了沙门菌监测、微生物溯源技术应用、在特殊病原物或特殊食品中的风险评估等监测项目。

英国每年都发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测报告,同时英国也在开展从动物到食品的微生物指纹图谱追踪,还发展了根据每年不同食品所致的发病情况估计该类食品相对危险度的方法。

加拿大建立了食品监督系统(CFI),并由卫生部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以提供一个早期检测系统,为评价控制策略提供基础。同时该国还建立了食源性疾病暴发应急预案,采取综合应对措施,以确保所有相关机构在食源性疾病暴发时能迅速动员并应急响应,从而减轻并控制风险。

中国建立了全国性的食物中毒网络直报系统,并在2000年开始了全国性的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各省市,这一网络将进一步扩大到中西部地区。目前,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报告系统也正在不断完善。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人口流动以及战争和自然灾害,食源性疾病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有越演越烈的趋势。食源性疾病可能在局部地区、全国或国际范围发生,它不仅会影响人类健康,有时还会产生巨大的经济影响。2008年首先在中国暴发的婴幼儿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致病事件至少造成26万余人生病,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亿。因此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控亟待加强,并迫切需要寻求更新的监控理念和技术手段,同时还需要世界各国的协同作战。

2、食品风险分析的概念和应用

2、1概念

食品风险分析是包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信息交流3个组成部分的科学框架,其中风险评估是整个体系的核心和基础。风险分析的根本目标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促进公平的食品贸易。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CAC)会对风险分析的一系列定义[1]如下:

危害(Hazard):食品中含有的,潜在的将对健康造成副作用的生物、化学和物理的致病因子。风险(Risk):由于食品中的某种危害而导致的有害于人群健康的可能性和副作用的严重性。

风险分析(Risk Analysis):是包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信息交流3个组成部分的科学框架。

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是包括以下步骤的科学评估过程:(1)危害确定,(2)危害特征描述,(3)暴露评估,(4)风险特征描述。其中,危害确定(Hazard Identification):对可能在食品或食品系列中存在的,能够对健康产生副作用的生物、化学和物理的致病因子进行鉴定。危害特征描述(Hazard Characterization):定量、定性地评价由危害产生的对健康副作用的性质。对于化学性致病因子要进行剂量-反应评估;对于生物或物理因子在可以获得资料的情况下也应进行剂量-反应评估。剂量-反应评估(Dose-Response Assessment):确定化学的、生物的或物理的致病因子的剂量与相关的对健康副作用的严重性和频度之间的关系。暴露评估(Exposure Assessment):定量、定性地评价由食品以及其它相关方式对生物的、化学的和物理的致病因子的可能摄入量。风险特征描述(Risk Characterization):在危害确定、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评估的基础上,对给定人群中已知或潜在的副作用产生的可能性和副作用的严重性,做出定量或定性估价的过程,包括伴随的不确定性的描述。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这个过程有别于风险评估,是权衡选择政策的过程,需要考虑风险评估的结果和与保护消费者健康及促进公平贸易有关的其他因素。如必要,应选择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包括取缔手段。

风险信息交流(Risk Communication):贯穿风险分析整个过程的信息和观点的相互交流的过程。交流的内容可以是危害和风险,或与风险有关的因素和对风险的理解,包括对风险评估结果的解释和风险管理决策的制定基础等;交流的对象包括风险评估者、风险管理者、消费者、企业、学术组织以及其他相关团体。

2、2风险分析的应用

1986-1994年举行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形成的实施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定(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 SPS协定)[2] 中强调,食品的安全措施应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联合国成员国应确保其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是采用有关国际组织制定的风险评估方法,并根据本国的具体条件,对人、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进行风险评估。1995 年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 FAOPWHO) 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了危险性分析应用于食品标准制订的联合专家委员会,第一次提出在食品安全领域进行危险性分析的新概念[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于1997年正式决定采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风险分析术语的基本定义,并把它们包含在新的CAC工作程序手册中。目前,风险分析已被公认为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世界卫生组织在2001 年召开的第53 届世界卫生大会上重申,要最大可能地利用发展中国家在食源性因素风险评估方面的信息来制定国际标准。

3、风险评估与食源性疾病监控

3、1 点评估

概率评估点估计(point-estimate):数据输入为单一的数字,例如平均值或95 %置信区间上限值(一般是表示“最坏的情况”,即worst case分析)。点估计应用比较简便,节省时间,但是点估计的不足在于对风险情况缺乏全面、深入的理解,通常忽略评估信息的“变异性”和“不确定性”。如“最坏情况”评估通常是描述一个完全不可能发生的设想,即所有的情况都做最坏的估计,由此得到的评估结果常常在现实中是不客观的,容易带来对风险问题的错误理解。一般来说,“最坏情况”的评估只是作为最保守的估计。

3、2概率评估

与点评估和简单分布相比,概率暴露评估模型可用来描述食品污染物的暴露风险分布, 如对某一特定的健康影响发生的概率;它也可用于描述最终可能用于概率风险评估的暴露分布。在概率分析的过程中,主要采用了Monte Carlo模拟分析[4]的方法,市场上的风险分析软件@risk4、5、Crystal Ball等可用于食品中污染物暴露评估模型的构建。在食品污染物的膳食暴露概率分析的模型中, 食品消费数据及残留量/或浓度数据均使用分布, 并且依据每一个输入的分布, 找出与暴露过程相一致的数学模型, 用随机生成的一些数值来模拟膳食暴露。即一旦模型和输入的数据被选择了, 运用合适的软件系统, 就可以设置所需的模拟和重复数据, 并且可以利用这个模型对所有可能的结果进行分析和判断,也可对一些与暴露评估相关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行定性。

3、3 风险评估的应用

3、3、1生物性污染物风险评估

2002 年WHO/FAO 联合评估专家组完成了蛋和肉鸡中沙门菌的风险评估。鸡肉中沙门菌的风险评估尚未能包括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食物链。评估结果显示,降低被沙门菌污染鸡肉的流行率与人群患病的危险性密切相关,如果将鸡肉中沙门菌的污染率由20 %降低到10 %,可使人群的感染发病率降低50 %。蛋中肠炎沙门菌的风险评估表明,降低鸡群中肠炎沙门菌的流行率可直接降低人群的发病率。模型可同时用于评估改变蛋的储存时间和温度对人群发病的影响。改变烹调方式无助于交叉污染带来的发病危险性,而家庭引起交叉污染是引发疾病的重要来源[5]。

2004 年WHO/FAO 联合出版了有关即食食品中单增李斯特菌的风险评估报告。报告指出,摄入一定量单增李斯特菌引起疾病的概率与疾病的三大要素有关:食物、菌株的毒力和消费者的敏感性。评估模型显示,在不同的国家摄入单增李斯特菌菌量导致疾病的危险性差异没有显著性,而不同的加工、操作方式影响了食品的污染途径和餐后致病的危险性。预防和控制食品消费时的污染水平,将对降低李斯特菌病有显著影响,特别是控制好储存温度和时间,将减轻细菌生长带来的危险性。迄今,李斯特菌病患者都与摄入了不符合李斯特菌限量标准的食品(0 CFU/g 或100 CFU/g) 有关。单增李斯特菌的风险评估仅关注于即食食品,并且仅调查了超市至消费阶段。危险性特征描述的结果受到模型中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细菌在食品中的污染情况、污染水平、繁殖情况、人群消费特点以及副作用等与摄入相当数量的单增李斯特菌细胞之间的关系。用于单增李斯特菌评估的定量资料仅限于欧洲食品,对消费特征的描述也仅限于加拿大或美国。

在国内陈艳等[6]人为模拟生牡蛎消费引起副溶血性弧菌(VP)疾病的危险性,在福建省开展了定量微生物风险评估。结合暴露评估模块的结果与贝塔-泊松剂量反应模型,推测由消费VP污染的生牡蛎导致疾病发生的危险性,分析结果表明,零售期间牡蛎的未冷藏时间、零售带壳牡蛎体VP密度的对数值、冷却持续时间和气温等因素与疾病发生的危险性显著相关。采取缩短零售期间牡蛎的未冷藏时间、快速冷却、微热处理和冷冻贮存等控制措施,能够明显降低疾病发生的人数。该研究为我国制定减少VP对公众健康影响的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此外,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7],根据流行病资料和动物实验结果采用数学模型估计黄曲霉毒素(AF)的致癌作用强度,即每人每天每公斤体重摄入1ng,每年能在1 0万人中增加肝癌的病例数。经综合多项研究的结果,得出在 HBsAg (-) 人群中,每人每天每公斤体重摄入1ngAF,每年在10万人群中可增加0、01个肝癌病例,而在 HBsAg (+)人群中,则可增加0、03个肝癌病例。

3、3、2化学污染物风险评估

JECFA在广泛收集各国数据的基础上,对丙烯酰胺进行了系统的评价[8],丙烯酰胺非致癌效应的NOEL为 2ug/kgbw;而根据动物致癌实验的结果,最保守的致乳腺癌的BMDL0、3mg/kg bw。评价结论为:平均摄入量不会产生有害作用,但不排除高消费量发生神经损害的可能。

苏丹红作为一种染料在工业上应用广泛, 因其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险性, 我国及欧美等国家严格限制其作为色素在食品中进行添加,但目前在我国和欧美市场上发现了含苏丹红I的食品,这引起了公众的普遍关注。宋雁等人就苏丹红I-Ⅳ在食品中的污染情况、人体暴露情况、人体接触途经及生物标志物、 对人体健康 的潜在危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9]。

高峻全等人运用总膳食的方法得到了2000年中国成年男子和全国平均膳食 中铅、镉摄入量及占暂定每周允许摄入量(PTWI )数据,结论表明中国不同地区膳食铅、镉的摄入量是安全的,只有某些地区的个别样品超过中国食品中铅,镉限量标准[10]。

4、小结

风险分析在科学评估食品中污染物危害水平、制定切实有效的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措施、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生、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对上述内容开展监测,对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 ,确立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中对于健康危害的评价采用风险评估的手段,并将这一手段作为一种制度加以规定,充分反映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更加强调科学性,也标志着我国采用国际通行的原则和方法开展风险评估研究工作并制定相应规范,将风险评估与管理相结合,使我国的食品标准体系和卫生管理规范与国际接轨。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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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Risk assessments of Salmonella in eggs and broiler chickens , Microbiological risk assessment series 1 , 2002

[6]陈艳,刘秀梅福建省零售生食牡蛎中副溶血性弧菌的定量危险性评估[J],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6年18(2):103-107

[7]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Evaluation of Certain Contaminants,WHO Technical Report Series 930 Geneva :WHO 2 0 0 6

[8]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Safety Evaluation of Certain Food additives and contaminants ,WHO Food Additives Series 40,IPCS、Geneva:WHO 1998

风险与风险管理概述篇5

考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与课程的特点,因地制宜,通过科学的复习方法,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鉴于全国注会考试选拔性的特点,其各科考试都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教材及其考试大纲的要求,要全面考核考生掌握知识的水平、分析问题的能力和作为注册会计师所具备的实际执业能力,因此,首先要明确注会考试中《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的命题特点,结合往年考试情况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供参考:

(一)全面考核、重点突出,紧密围绕大纲要求从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出发。考虑到本科目作为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实际情况。考生要注意难易程度的把握,重在掌握注册会计师所需的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从去年本科目试题的情况来看,它基本涵盖了考试大纲所确定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这两个部分的考试范围,并且这两部分的内容比重大体适当(相对而言,公司战略的比重略微大一点)。试题对每一部分的重点掌握得当,较为突出地反映了公司战略、风险管理各部分的中心内容。这主要体现在对基本概念、名词术语等方面的命题上,侧重运用性的知识点考察,如对SWOT分析法的考察、内部控制的理解和运用、风险类型等等,他们占试题基础部分的比重较大,这一点从客观试题中看得非常明显。

(二)重视知识理解、实际应用及职业能力需要。同时联系实际这一点相对于基础知识的掌握运用而言,是较有难度的,它测试考生是否具有成为一名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执业能力。而这些能力的形成和发挥是一个综合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无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灵活全面的掌握知识,更主要的是测试了考生具备运用基础知识判断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试题的难度是递进的,它们一般体现在是否能具有从所提供的试题信息中识别相关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进而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这些试题猛一看,似乎是教材中的“原话”内容表述,但细细一看,似乎又是“陌生”的,它们略微高于教材。考生在复习中,要想培养一种发现问题,并按一定的工作程序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必须认认真真地掌握教材及其考试大纲中的要求。此外,要求考生能够以合适的角色并根据这一角色的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方式提出建议、观点和意见,也是考察学生的一个能力。许多试题实际上是在考察考生是否懂得考生所掌握的相关知识以及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掌握相关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这在简答题、综合题中是较为明显的,这些试题要求考生经过所学知识的分析,具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实践经验、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将很难准确、全面地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掌握新知识、新内容,实现知识更新的需求坚持终身学习,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是对注册会计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因技术不断变革而落伍的基本素质要求之一。时代的要求给注册会计师及时更新知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特别是相关领域所涉及的新知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是一门综合性强、涉及学科较多的课程,因此掌握并回答好本科目试题对考生而言,并非易事。本年度考试中对新知识、新内容理解和掌握程度的试题也占据了一定的比重,如结合金融危机、人民币和美元汇率等出的一些题目体现了这一特点,这些试题源于教材又高于教材。如果考生的运用教材知识的能力较强,对于上述问题的解答将会变得比较容易。另外,在本科目的考试中,还特别强调考察考生能否综合运用多种知识和技能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二、掌握合理学习方法的建议

结合考试大纲要求和本年度的命题,可以看到本科目对于考生的知识能力可以分为由低到高的三个等级,由易到难分别是:专业知识能力、基本应用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从本年度的试题构成来看,也体现了这样的安排。这三方面的能力和知识构成如同地核到地幔的向外扩展一样,三层圆代表知识核心、知识中层和知识的外层。如图1所示。笔者认为,这三种能力的测试中,较多的是第二种能力的测试,其次是第三种能力的测试,第一种能力的测试比重并不是很高。可以预见,随着以后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的成熟和完善,这个趋势还会加强。虽然从表面来看,《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课程》相对于其他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课程而言似乎容易一些,但真正要掌握这门课程并非易事,其困难主要体现在实践和应用上。如何在实践中提升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的境界、意识和理念是十分重要的。为较好地掌握该门课程,建议采用学习方法如下:

(一)理解和掌握每章的基础理论知识考生在复习中要注意结合案例,来理解每章的相关知识和理论,并做到融会贯通。把知识点能够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进行堆积搭配,从不同的视角进行审视、分析和思考。长期下去,坚持不懈,相信考生对教材基本知识点的掌握一定会与日俱增,不断提高的。

(二)梳理和总结各章要点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结合各章考试大纲要求及习题能够认真练习,要针对各章的知识点,对每章内容进行梳理、回顾和总结。

(三)重视案例

风险与风险管理概述篇6

关键词:质量;风险管理;民用核安全设备

1 概述

风险管理的理念已经被有效地应用到众多领域和部门中,在近几年迅速发展起来的核工业领域中仍存在一定的空白。企业如何建立核安全设备质量风险管理的模式,推进产品质量不断改进、提升质量保证的管理水平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方向。

2 质量风险管理的概念

在产品的制造周期内,对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源进行识别、衡量、评价、应对和监控的过程,将预期的风险规避、降低、转移或风险保留,以达到风险损失最小的目标。质量风险管理的过程一般为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风险决策(即风险应对)、风险监控。

(1)风险识别。是根据相应制造活动的历史质量信息,通过对产品制造活动过程进行分析,预期产品制造活动完成后的结果,查出风险源的过程,并且找出向风险事故转化的因素。质量风险识别的方法有德尔菲法、工作-风险分解法、流程图法、头脑风暴法。(2)风险衡量。在对过去损失资料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和概率论,对已识别出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事故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进行衡量。(3)风险评价。对风险衡量的结果进行判断风险是否可以被接受的过程。(4)风险决策。质量风险决策,又称风险应对、风险防范,是指根据风险管理的目标,采取一系列的工艺措施、检查控制措施、管理措施等对风险源进行应对的过程。(5)风险监控。风险监控是对已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跟踪,确保已制定的防范措施有效实施,并在情况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重新进行规划或应对。

3 质量风险管理的应用

3、1 概述

某公司将质量风险管理理论应用于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过程。该公司主要承制大型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由于其重要性和特殊性,质量风险管理理论的采用与实施对该公司的质量管理需求显得尤为重要。该公司对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的质量风险管理工作以月为周期,每月月初策划、实施质量风险管理工作,并于下月初对上月质量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完善质量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不足,积累质量风险管理措施和经验,为后续质量风险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体现出质量风险管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3、2 实施流程

3、2、1 质量风险识别――确定质量风险对象。该公司根据公司企业的自身特点,采用专家调查方法中的头脑风暴法,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工艺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形成小组开会,根据经验、专业知识等列出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实施如下:(1)质量管理人员按照月度生产计划,初步确定本期风险管理的范围;(2)采用专家调查法中的头脑风暴法,确定本期质量风险管理的制造活动内容,初步确定风险项;(3)质量管理人员编制本期质量风险管理的制造活动清单,包括项目名称、制造活动内容、可能存在风险项和风险评估的主要责任部门,其中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对该项制造活动内容风险点的主要识别与衡量部门;(4)质量管理人员将本期质量风险管理的制造活动清单主送至责任部门,抄送至与制造活动相关的各职能部门。

3、2、2 质量风险衡量与评价――确定质量风险点。(1)风险预衡量。主要责任部门、质量保证部部门内部进行讨论和分析,进行风险预衡量,为后续风险衡量做好准备工作。(2)风险衡量。质量管理人员组织主要责任部门、质量、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召开质量风险管理月度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应熟悉本期制造活动清单的所属专业工作内容。会议中以主要责任部门为主讲人员,采用头脑风暴法和流程图法对每项制造活动风险点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后果进一步的讨论、分析,为质量风险的评价工作提供基础。(3)风险评价。质量管理人员根据会议讨论的情况,风险发生的概率(p)和风险影响程度(c)定量分析,确定风险的大小,将定性的问题转化为定量的结果,风险评价指数与风险发生概率、风险影响程度成正比。这种关系表示为风险评价指数R=P*c,其中R的判断准则,见表1。(4)确定风险项(包括风险制造活动内容及其风险源)。

3、2、3 质量风险应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1)风险管理目标。目前,该公司的质量风险管理目标以规避、降低风险为主。(2)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质量风险管理月度会上,主要责任部门根据风险评估情况提出风险点的应对措施,详细阐述各措施的意义,然后与其它部门展开讨论,确定风险防范措施。(3)风险防范措施。质量管理人员编制、质量风险防范工作表。

3、2、4 质量风险监控――防范措施实施。该公司的质量风险监控建立的风险监控体系主要形式为风险防范工作表和不定期的质保监督检查。质量风险防范工作表包括防范措施、部门责任人、执行人、完成情况、风险发生情况、验证人等列,其中部门责任人负责对执行人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证人(即质控工程师)负责对责任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该表格基本构成了一个质量风险监控体系的框架。不定期的质保监督检查,确保了质量风险监控体系的有效运行。该公司质量风险防范工作表每项制造活动独立卡片,打印后随工件流转,随工件流转前已确定部门责任人,执行人由部门责任人确定,防范工作表随工件制造工序实施开展。

3、2、5 质量风险管理模块化。定期对实施过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评价,将经多次实施并验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固化,建立核电产品质量风险防范标准案例,确定适用范围,并按设备类型整理归档。核电产品质量风险防范标准案例可以在后续质量风险防范工作中被直接引用,如其被引用执行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质量人员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修订。

4 结束语

质量风险管理具有全面性、动态性、复杂性和相对性等特点,目前,针对类似大型机械设备类的单件小批量产品,国内尚没有完善的质量风险管理理论,可以借鉴的管理经验较少,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中的质量风险管理经验更是匮乏,这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努力完善,为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的质量提供一定的保证。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际、国家标准、GB/T 24353-2009、风险管理 原则与实施指南[S]、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际、国家标准、GB/T 23694-2009、风险管理 术语[S]、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S]、风险管理 术语、

[4]范道津,陈伟珂、风险管理理论与工具[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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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卢有杰,卢家仪、项目风险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

风险与风险管理概述篇7

当前世界供应链变得冗长且复杂,增加了它们的风险暴露性和脆弱性,从而对供应链风险管理造成更大的压力。在供应链中,实体任何部分的破坏效应都可以直接影响一个公司持续运行的能力。为了提高效率,供应链参与者之间应以供应链风险管理进行合作。任何管理风险的方法,从供应链的角度来看必须有一个更广泛的范围而不是一个单一的组织,至少有三个组织提了有关关键进程的见解[1]。因此,对于评估供应链的脆弱性,企业不仅要确定业务中的风险,也包括其他所有实体风险以及组织联系之间造成的风险。

国际供应链要在国内外进行货物、服务、信息和资金的高度的协调流动[2]。在一些研究中得出的结论是,在供应链的研究中,焦点公司不到50%的风险是可见的。公司识别风险能力的下降已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并且通过研究报告和出版物的形式予以指导。在最近的文章和书籍中,重点对供应链的脆弱性进行系统分析[3]。例如,在学者们的文章中[4]呼吁在供应链管理领域要有更多的有关决策的认知研究。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在波罗的海国家和芬兰中森林工业的原材料(木屑)供应链之间的信息交换与风险。首先描述主要概念,即供应链风险、信息交流和供应链风险管理、风险识别和可见性,以及系统动机和认知障碍。其次通过所用的研究方法来介绍部分实证研究,说明所研究的供应链以及所用的信息交换方法。随后,以认知障碍和系统动机的观点对访谈和信息交流风险的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最后,提交结论。

一、供应链风险管理及相关概念

目前供应链物流的风险一直在增加[5]。虽然越来越多的从业人员对供应链脆弱性的认识和风险管理意识有所提高,但其概念仍在起步阶段,缺乏一个概念框架和实证研究结果为全球供应链风险管理现象提供一个明确的含义[1]。在有关供应链管理的文献中,风险的定义是完全负面的且其不良后果是可见的[6]。一个标准的供应链风险定量公式如下:

风险=P(损失)×I(损失)

风险在供应链中以多种形式出现:首先,它们是可操作的,这被认为是次要的影响,但经常发生。因为不被重视,这些风险可能会引起困扰。然而,当它们同时发生或造成滚雪球效应时,这些风险会产生严重影响。其次,更多人认为,低概率–高后果事件(LP–HC)属于破坏性的风险。这些事件在任何时间可能会破坏供应链的物料流动。

Jüttner描述的脆弱性是一种严重干扰的暴露,是由供应链内外部的风险引起的,反映了供应链中断的敏感性【1】。此外,供应链脆弱性是风险来源的倾向,造成不良后果和对终端客户市场有效服务的破坏。供应链对干扰的脆弱性取决于其结构的灵活性和弹性,其中供应链(风险)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供应链的脆弱性并不是指它发生的概率,因此供应链的风险识别是至关重要的。这是一个关键的活动,它形成了供应链风险管理(scrm)其他方面的基础。Harland认为,供应链风险管理包括四个关键的管理方面:评估风险来源;界定供应链的不良影响;识别重大风险要素;减轻供应链的风险[6]。

有效的信息交换是供应链风险管理成功的首要条件。在搜寻有关当前供应链风险管理挑战的理论解释中,尤其是通过供应链的可见性,建议采用系统的观点和组织的认知作为潜在解决方案框架。系统性或整体观点植根于系统思考[7]以被视为概率复杂业务系统的供应链为基础。Boulding 介绍了一种类型学,是根据系统的复杂程度分类,在此供应链(以及其他人文系统)代表最高水平的复杂的社会系统[7]。社会系统由(如人)、团体和组织运转构成。组织的长期认知是用来描述观点的程序和申述的组织。术语组织认知是从进程角度和组织表现来描述的。组织认知是主要的能力,它以进程的信息、自主性,学识和知识管理支持着、团体和组织。

二、实证研究和方法

此项研究作为一个较大项目的一部分,STOCA,检查在紧急情况下芬兰海湾的货物流动。从波罗的海国家到芬兰大陆的海事供应链上的信息交换风险是访谈重点,这是由核心供应链上的九个管理人员实施的。本研究的目的是了解那些对供应链信息交换和风险管理的可见性产生负面影响阻碍因素。研究的第一步是确定实践者在供应链中如何管理信息和供应链中风险如何影响信息交换进程。

为了确保风格自然和跟随被访者的引导,主题和问题都是随意讨论的。所有的访谈都是面对面地持续了大约两个小时。此过程被记录下来,其音频文件进而转录最终被分析。通过案例研究方法,有关影响因素和参与者可以在自然情境下直接观察。该方法产生的洞察力,只能以一个探究性的方法实现。在受访者中,对概念性理解和信息交流的理解范围以及风险的理解是不一致的。通常小的物流公司因为拥有较低的知识水平没有明确的供应链风险管理理念,从而无法应对所出现的一个接一个的风险及中断事件。较大的物流公司,控制着一个全球性的供应链,供应链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将战略管理工具作用于更高层次,例如改进的故障模式效应分析,也被应用于这项研究中。

三、明确的供应链,信息交流

各个公司中不同的实践者所看到的风险不同,但在每个访谈中一些相同的风险也被提及。此外,管理者个人之间的差异和解释也是很重要的。

风险与风险管理概述篇8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乎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凸显了我国在食品安全保障方面的能力不足。从大陆居民赴港购奶到赴港购米的现象中可以发现: 民众对食品的安全以及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能力均持不信任态度; 民众为了保障自身饮食安全采取了一种用脚投票的自力救济模式。显然,这种模式是不可持续或者不可能全面推广的。本文采取了破而不立的方式对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行政法治问题进行了梳理。作为一种重要的预警手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应当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变危机应对为风险预防,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两大理论争点

( 一) 争议背景: 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立法疏漏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预警手段出现在《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安全法》第82 条所规定的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明确将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纳入了需要统一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范畴;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8 条亦规定了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后的具体职责。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食品安全法》还是《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都没有明确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具体内涵以及外在表现形式。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行为,卫生部联合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该《办法》首次在立法上明确了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的范围,即包括: 对食品存在或潜在的有毒有害因素进行预警的信息; 具有较高程度食品安全风险食品的风险警示信息。但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法律性质以及统一表达问题并未在立法中得以明确。不可否认,立法疏漏在某种程度上是源于理论界对这些问题共识缺乏,但从立法效果而言,立法缺憾又给理论界的继续争论提供了一定空间。

( 二) 表述争议: 差别概念抑或竞合概念

在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的实践中,风险警示、消费警示、风险公告是较为常见的表述方式。这些是差别概念还是竞合概念,学术界目前还存有较大争议。有学者认为,这些概念是被不加区分的混淆使用,相关概念也缺乏法理上的明确阐释,并指出食品风险公告与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在调整层面、信息来源、主体等方面存在区别 亦有学者认为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与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是最容易混淆的概念,两者在权限、法律性质均不相同。学者们对风险警示、消费警示、风险公告进行概念比较所得出结论反映了风险警示、消费警示、风险公告之间的一些差别。但有差别与差别概念之间并不必然划上等号。风险警示、消费警示、风险公告的上位概念是公共警告,风险警示、消费警示、风险公告统一于公共警告,即是行政机关或者其它政府机构对居民公开的声明,提示居民注意特定的工商业或者农业产品,或者其它现象。实际上,风险警示、消费警示、风险公告之间仅有形式差别,其行为模式与价值目标并无二致。《食品安全法》第82 条所规定的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权的专属性仅是一种立法上的特殊安排,从内容上根本无法有效辨识食品安全风险警示、食品安全消费警示、食品安全风险公告。例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速冻饺子后公布抽检结果并向消费者发出警示,提醒大家慎买速冻饺子。从警示内容上看,这既可以被视为食品存在或潜在的有毒有害因素进行预警的信息( 风险警示) ,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责而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而就消费者而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抽检结果并发出警示,又是一种消费警示行为。事实上,早在《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前,实践中就已经存在着食品消费警示、食品安全预警信息、食品安全警示、食品安全风险提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等不同表述,这些表述只有形式上的不同,而无本质区别,它们的基本内核或价值目标均指向预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不同的表述是竞合概念而非差异概念。

( 三) 属性之争: 法律行为抑或事实行为

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是一种依职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但其具有何种法律属性亦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一种代表性观点将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划归行政事实行为,认为: 食品风险公告应该属于行政事实行为食品风险公告客观上可能影响到第三方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政府风险公告时并不具有为特定经营者设定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而只是一种事实上的信息提供行为,经营者的损失只是客观上的事实结果。另一种代表性观点是将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划归非类型化行政行为,即认为: 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当然,如果从食品安全违法事实公布的角度而言,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又可被视为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手段。

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法律属性之争的本质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行为的可诉性问题。从法治行政以及权力分立的原则出发,任何行政行为均应受到司法监督。当前,行政法学中的行政行为可诉性理论以及行政诉讼立法所圈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只是一种实然状态而非应然状态。此外,行政事实行为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不产生任何影响的行为,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具有双重面向,法律效果并非单一,它取决于受众对象。有的风险警示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一种风险提示,对于生产经营者则可能是一种销售禁令或信息惩罚。当然,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行为所产生的负面效果未必是警示主体的主观意图,但就主观意图与客观效果相比较而言,法律更加关心的是行为及行为的结果。正如马克思所言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法律只调整主体的外在行为而不太关注主观意图。因而不能以行为主体的主观意图作为界定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行为法律属性的标准。例如,在好心办了坏事的情形中,好心并不非坏事的绝对免责事由。而且,如若仅以主观意图来判断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行为可诉性,那么可能会造成一种可怕的后果: 行政机关以主观善意的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之名,行主观恶意的信息惩罚之实。因此,本文认为: 在现有理论框架下,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具有复合属性,并非是一种性质单一的行政行为; 某一特定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行为的法律属性应依据行政行为理论并结合警示行为的具体情况判定。

三、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行政立法问题

( 一) 配套立法问题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立法密度不强,配套立法不健全。《食品安全法》第82 条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制度,但检视我国现行的行政立法,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出镜率并不高,就食品安全风险警示问题的专门性立法亦尚未出台。仅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行政法规)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以及少数地方规章提及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关于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主体权限、启动条件、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问题的配套立法尚未全面跟进,因此,当前要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配套立法工作,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立法体系,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作用,提高食品安全预警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配套立法工作,首先要在行政法规层面出台一部专门性法规《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条例》,全面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行为; 其次,在部门规章层面,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办法的联合立法工作; 第三,在地方性规章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出台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具体操作性规定,内容尽量详尽、细化。另外,各地政府还应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与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手段之间的联结性。

( 二) 不确定性法律概念

法律的形式特征之一就是确定性,确定性是法律适用的必然要求。但不确定法律概念在法律用语中,随处可见,甚至较确定法律概念为数更多。不确定性法律概念是指未明确表示而具有流动的特征之法律概念,其包含一个确定的概念核心以及一个多多少少广泛不清的概念,公共利益、夜间、有毒有害、数额巨大等均属于不确定性法律概念的范畴。在食品安全风险规制领域,风险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安全立法的不确定性。《食品安全法》及配套立法的法律用语中存在许多不确定性法律概念,例如,《食品安全法》多用可能一词描述风险难以确定的状态,共有八条使用了一词,与该法配套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七条使用了可能一词。《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虽然首次在立法上对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进行了界定,但潜在、较高程度等不确定性法律概念的存在消解了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的概念内涵与外延。何为潜在的有毒有害因素以及较高程度食品安全风险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阐明,从而使不确定性法律概念得以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这种阐明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通过立法或立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上述不确定性法律概念; 二是在立法中赋予监管机关不确定性法律概念的行政解释权; 三是在立法中确立不确定性法律概念司法释明模式,通过司法途径阐明不确定性法律概念的具体内涵。

( 三) 立法冲突问题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中列举的两类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对食品存在或潜在的有毒有害因素进行预警的信息; 具有较高程度食品安全风险食品的风险警示信息) 之间存在语义冲突,这种语义冲突使得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的内涵充满了模糊性。潜在的有毒有害因素强调的是食品安全的无风险性,即只要有风险,就要风险警示信息; 而较高程度食品安全风险强调的是风险管理的效益性,即具有较小程度食品安全风险食品无需警示信息,正如,桑斯坦所言如果规制成本也很小的话,一种相对微小的风险有可能要求规制; 如果规制成本巨大,那即使风险是巨大的,可能最好的办法也是对其不加规制。一种合理的规制制度并不孤立地考虑风险的大小,而是将风险与排除风险的成本相比较进行考虑[8]。由此观之,潜在的有毒有害因素与较高程度食品安全风险之间是存在矛盾的,这种矛盾的存在使得我们无法明白立法者的真实意思,而行政执法实践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范围也变得模糊不清。因此,后续立法工作不仅要解决不确定性法律概念问题,而且还要解决矛盾表述所引起法律概念的模糊性问题。

四、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行政实施问题

( 一) 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价值冲突

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制度价值在于为广大民众提供一种生存照顾。职能主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时间与空间范围明显扩大。但职责的时空变化打破了原来的价值均衡格局,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财产权等权利的同时亦可能会侵犯企业的营业自由。风险的盖然性特征使得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不是一种证据确凿的可靠决策。而企业营业自由则可能会成为行政主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决策的牺牲品。生存照顾与营业自由之间的冲突实质上是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源于人们对法律制度的不同需求。当现有法律不能同时满足各种不同需求时,冲突就不可避免。这种价值冲突不像法律冲突一种可以通过法的位阶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予以调整。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没有位序、新旧、特殊性区别,公共利益并不必然优于个人利益。因此,行政机关在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存在价值平衡难题。在现有规则下,行政机关自身往往无法解决这一难题。较为可能的办法是通过立法细化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时间条件、空间范围、事实条件、权限规定以及责任条款等,在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从而找到维护公共利益与保障私人利益之间的最佳结合点。

( 二) 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主体多元冲突

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主体多元不利于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制度预期功能的实现。我国《食品安全法》第4 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因此,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采用多元监督模式。虽然,《食品安全法》第82 条明确规定: 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但是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亦有根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的义务,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还有消费警示、食品安全黑名单、食品安全风险公告等孪生兄弟。且《食品安全法》第82 条还规定: 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由此,我国在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主体上形成了一种央地共治的多元主体模式。这种多元风险警示模式可能会加强食品安全警示密度,实现人多力量大的效果,但这是一种可能性,因为多元警示模式也可能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喝的结局。因此,有必要重新梳理各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的权限,形成一物一权的品种专属管理模式,将风险警示权责条理化以避免行政机关在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过程中的积极冲突与消极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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