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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风险点(精选8篇)

时间: 2023-07-10 栏目:写作范文

药品监管风险点篇1

【关键词】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 评估制度

随着食品工业的飞速发展,公众对食品的要求从卫生上升到了安全的考虑,伴随着食品进出口贸易的繁荣,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弥补了食品安全立法的不足,其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进行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在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环节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意味着新食药总局将实现食品药品的全程无缝监管,食药总局新成立的三个司中就包含有分析预测的安全监管,食药总局还将在制度层面健全食品药品的风险预警机制。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的内容包括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两个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和了解食品安全状况,对食品安全水平进行检测、分析、评价和公告的活动。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主要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目的就是识别有害物质存在的不确定性,评估在特定的危险因素暴露情况下,有害因子对人类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因我国对该制度的认识起步较晚,受到经济水平、立法技术落后等现实国情因素的影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本文对我国风险监测与评估的现状进行梳理,提出符合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的完善建议。

1、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运作的现状

1、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没有覆盖整个食品产业链

我国当前食品行业现代化生产水平低,农业生产落后,后续食品加工业的发展也受到了限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约占总企业数的10%,而市场占有率却占70%至80%,产量和销售收入占主导地位;而规模以下企业数量远大于规模以上企业,市场占有率仅20%-30%,且大多处于欠发达地区,其产品大多投入农村以及二级市场,但消费者依然众多,在管理上无疑具有很大的难度。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的建立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其食品加工的基础在于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经营方式。而这样的方式在我国现阶段尚不普及,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个体食品摊贩,农贸市场仍是食品销售的主要场所,流动摊贩等也不在少数,显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工作难以在这些方面开展,无论是数据的收集还是信息的反馈,都存在着不小的困难。

1、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共享程度低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信息规制。但从实践中来看,同样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食品是否有农药残留,有无违禁添加剂等有害物质,消费者仅凭外观是无法判断的,而食品伤害可能不会马上显现,有滞后体现的可能性,使得消费者在选购食品的时候,通常需要依赖于厂商所提供的宣传信息,从而处于劣势。

第二、监管部门与生产者之间的信息也不对称。由于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小而多,与西方国家集约式生产模式有很大的差别,加大了监管方获取信息的成本。

第三、消费者与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也不对称。因为受到信息传播限制等因素,监管者难以将食品安全信息迅速,及时地给消费者,而消费者的反馈信息也很难收集。

由此可见,要想解决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必须为公众提供参与到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中的途径,使公众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分享机制的积极性或渠道通畅,并在社会中形成网络。

1、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不高

风险评估的机构大多隶属于行政部门,且在经费来源方面完全依靠政府,使得其提交的风险数据或决策建议有受到行政处罚者意向影响的嫌疑。特别是之前在现已废除的食品免检制度下,所暴露出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使得这些机构的监测结果、评估结论的真实可靠性受到了公众的质疑,从而缺少了公信力。

1、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构科研水平低

目前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限于研究水平,往往直接采用国外研究制定的限量标准,推出我国的检验标准,这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来讲是不够的,甚至是片面的。

普通消费者在面对晦涩难懂的食品专业术语时,只能依靠权威部门的解释作为指导,然而唯有依靠科学的手段进行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在此基础上获得数据,得出的结论才会真实有效的。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的专业机构无论从数目还是水平上都不能跟发达国家相比,数据的采集、分析都处于较低水平,不能准确有效地反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的结果。

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的发展趋势

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必须综合风险评估技术研究和应用达到的水平,以及目前全国及各地的现实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将物力、人力以及经费用于近期重点发展的领域,以期获得最佳的效益。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学习发达国家的管理模式,引进其先进的设备是快捷、有效的途径。然而更关键的还在于在引进和学习国外经验的同时,结合本国情况与世界贸易发展的要求制定符合我国现状和发展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

2、1理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部门之间的职权分工关系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部分,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以德国、丹麦为代表,将原有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到一个独立的食品安全机构,对食品的生产、流通、贸易和消费全过程进行统一监管;第二类以美国为代表,食品安全的管理机构依然分布在不同的部门,但通过较为明确的管理主体分工来实现食品安全;第三类以欧盟、日本为代表,由一个权威的食品安全机构统一协调食品安全事宜,但不负责具体的监管职责,主要负责政策和标准制定,部门协调等,食品安全监管由主要的几个部门负责。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将成立三个司分别负责生产、流通、分析预测的安全监管。此外,食药总局还将在制度层面健全食品要求的风险预警机制、地方监管检查机制。按照《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级层面的食药机构组建在上半年完成,市级机构组建在9月底前完成,县级机构组建年底前完成,这意味着,到2013年年底,新食药总局将实现食品药品的全程无缝监管,彻底解决部门间分割与不协调问题。

2、2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部门的独立性

德国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在食品检测检验方面是最有效率的,其监测机构分为三个层次,除了企业的自我监测、政府检验检测外,还有介于企业与政府之间完全独立的中介检测机构,更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而获得更为可靠的数据,它可以是接受政府委托或者由政府直接成立的,也可以是企业联盟、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专门成立的监测检验机构。

风险分析主体应职能分离,由不同的机构来分别担任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以减少风险评估者与管理者的利益冲突。我国可借鉴国外评估机构的组成,不仅仅限于官方的监测与评估,还包括第三方机构的监测与评估,特别在一些发达国家,承担监测和评估的主体大都为非政府机构,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支付服务费用的形式,抽身于监测评估之外,与行政执法分离,将精力投入到评估机构认证以及监管中,一方面减轻了行政执法的负担,另一方面使得数据与结论更具有说服力。

2、3加大投入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构的分析水平

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程序手册中,对风险评估的步骤和过程有明确描述:首先是有害物的确定,其次是有害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然后是对可能摄入的有害物进行毒理学、生物学的影响评估,最后依据上述过程对产生不良健康影响的严重性做出定性和定量估计,包括相关的不确定性。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还处于监测和分析阶段,对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较为有限。因此除了加大投入购买、引进先进的仪器,还应当重视相关人才的培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其次,加大风险数据覆盖面,通过信息系统及时上传监测数据,获得第一手、全面的数据资料,监控追踪食品安全状况;同时,针对风险评估结果进行风险评级。

2、4鼓励企业参与并重视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团体的作用

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将食品安全列入公共安全领域优先主题,国家为食品安全科技创新体系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针对生产销售规模大的食品企业商家,可以建议设立食品安全风险检查员制度,对食品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的监督,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的风险状况,防患于未然。建议采取政府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科研机构予以技术指导等方式,企业自力建立监测体系的模式,鼓励企业承担起风险监测和评估的职责,为监管机构获取监测数据,进行实时评估提供条件。

目前,消费者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各种渠道反馈食品安全信息,可以建议消费者协会等团体组织真正转化成第三方机构,将自身的职能由传统的调解解决纠纷,转化为事前的监测,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将消费者的消费信息反馈、汇总、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预防性的提醒,以便于及时地更新监测数据进行研究,为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做出贡献。

3、总结

在食品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的扩围,食药总局对食品领域实现了链条式全监管,其中新成立的食品安全监管三司主要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将更着重于数据的分析研判和评估工作。

当然,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是在科学条件保证下,有其可控的范围,对现有食品和新食品采取密切的跟踪研究,探其风险源,评估其危害,是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的根本途径。

参考文献:

[1]吴永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积极参与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J]、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10,44(7):581-583、

药品监管风险点篇2

【关键词】 风险管理;药品管理;应用

1 医院药品风险管理概念及现状

1、 1 药品风险管理的概念 药品风险管理指的是在医院内通过各种有效措施, 发现、评估、预防和控制药品风险, 以实现患者风险最小化, 效益最大化的动态管理过程。医院药品风险潜伏于药品在医院的整个周期, 全程管理涉及的因素也较为复杂, 如药品的采购、储存、用药决策、药品调配、发药或护士对医嘱的执行以至患者用药的依从性等环节中, 医院必须制订各种规章制度, 对涉及药品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防范、监控, 医、药、护人员都要加强药品风险管理意识。

1、 2 医院药品风险管理的现状 随着药品管理的深入和对药品风险属性认识的增强, 药品风险管理已成为与药品有效性同等重要的问题, 尤其近几年来, 药品安全问题在我国陆续, 出现如:“泗县甲肝疫苗”、“齐二药”、“欣弗”、“佰易”、“刺五加注射液”等药害事件, 一次次以大量无辜的生命为代价, 已敲响我们必须重视医院药品风险管理的警钟, 安全用药已经成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重点, 因此, 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临床用药安全工作, 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 降低医院药品风险的发生率已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学习药品风险管理知识, 探索药品风险防范对策, 强化医院药品风险管理, 确保医院药品全过程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达到最大化的药品收益, 最小化的药品风险。

2 药品风险管理的具体方法

2、 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职 建立药品风险管理组织及药品安全工作制度:广西藤县人民医院组建了医院药品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药品风险识别与评价及药品遴选、采购小组, 承担药品风险管理的职能, 由院领导、医学、药学、护理、管理等多学科、富有经验的专家组成;药剂科负责具体工作;医院内所有涉药科室主任、护士长和指定的风险管理员组成药品风险管理小组, 构架出可行的意见或建议;指导用药策略;评价药品管理制度和制定措施;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处理用药差错;药品风险信息等;负责医院内药品危害因素识别与风险工作的汇总;负责对新申请的品种进行安全性评估;对高危药品品种的替换, 根据临床价值遴选品种等。医院结合实际制定风险预警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药品资质认证制度、临床药师制度、风险事件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会引起医疗纠纷, 导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存在质量差和漏报现象, 无法正常发挥药品预警作用, 不利于合理用药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管理意识和风险意识, 加强对医院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1]。质量管理制度是医、药、护人员工作的基本规章制度, 完善这些岗位制度不仅可以明确医院各级的分工, 还可以提高医、药、护人员的工作效率, 使医、药、护人员的日常工作合理化、规范化、条例化。完善岗位制度, 实现对药品采购、验收入库、贮存、保管、处方、发药等方面的严格监督检查, 确保药品的质量及用药安全。对医院的硬件设施进行监控, 实现各级各司其职, 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质量, 降低药品的风险。

2、 2 加强药品各环节的管理

2、 2、 1 医院药品的准入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通过对药品经营企业资格的审核, 切实验明《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并签定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必须在经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 另外, 要定期或不定期考察药品经营企业场所是否合格。建立供应商资质档案, 定期检查证件有效期, 以防万一药品风险发生时有据可查。

2、 2、 2 药品的采购、验收 药品研发、生产和流通的风险伴随药品一起进入医院, 医院没有能力, 也没有资质对进院药品的内在质量和安全性进行检测。目前药品市场流通环节过多, 存在着不按要求贮存、运输等情况, 也增加了药品的安全隐患, 要告知医药供应商做好药品的安全贮存运输。保证每个环节药品的质量是医院安全用药的前提, 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的采购验收制度。每批药品采购后不仅要核对注册商标、药准字号、厂家、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效期、包装合格证等, 而且要从外观上做好药品质量的初步判断, 如发现有包装破损或质量可疑的药品, 要做好验收记录, 申请质量检验或与供货商协商退货, 严禁不合格的药品验收入库;进口药品的验收要索取加盖供货公司红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合格证》;生物制品的验收要索取加盖供货公司红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需要冷藏的药品要检查药品运输的冷藏措施。所有药品的购进都要索取合法票据并留存, 清单上必须载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通用名称、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效期、数量、规格、价格等, 票据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 并不得少于3年。

2、 2、 3 药品的保管、调拨 药品仓库保管也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要严格执行《药库的管理制度》, 建立有效的药品质量监控体系, 仓库内设有冷藏库(2-10℃)、阴凉库(0-20℃)、常温库(0-30℃)、特殊药品、高危药品管理库(区), 药库与药房的相对湿度应当保持在45%-75%。药品管理人员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与养护, 维护储存设备, 监测和记录各储存区域的温度、湿度, 每日必须做好仓库内温度、湿度的监控调节, 且于上午、下午各记录一次, 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验收后的各种药品要根据其药理作用、剂型、保管要求归类, 置于适当的区域上架存放并标识, 药品与地面及墙面距离不得小于10 cm, 以防药品受潮变质。仓库内划清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发药区并有明确的标志, 以防止因合格品与非合格品混淆造成药品风险。对毒、麻、限剧药品要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办法, 采用“五专”保管, 确保账物相符;对放射性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高危药品按规定贮存在特殊存放区域, 并做好“警示标识”。对急救药品、包装相似、看似、听似、一品多规或多剂型、易混淆的药品做到全院统一“标识”, 外用药品要另设区域保管。同时要根据药监部门抽验药品的质检报告、包装、说明书等评价药品质量及供应情况, 并建立药品质量问题登记本, 一旦发现有质量可疑的药品, 必须真实记录, 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与供货商联系, 并及时反馈及处理可疑药品。建立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发放药品应遵循 “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凡过期失效、霉变及质量可疑的药品严禁发出使用。医院应在各药房及临床科室配备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设备如冰箱、保险柜、药柜, 以便切实做好冷藏药品、特殊药品、高危药品、急救药品的保管和标识。每月由药剂科组织人员检查仓库、各药房、临床科室药品的质量及保管情况, 并作必要的药学指导, 同时, 回收并及时处理过期、变质、失效的药品。

2、 2、 4 药品信息的维护 本院使用计算机对药品各方面信息的管理已有十多年历史。药品验收入库后, 及时做好药品信息如供货公司的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等准确无误地录入数据库, 以便日常工作中能快速查询在库药品的各方面信息, 尤其对有缺药、积压或过期的药品能及时报警。如万一有药品安全问题时可及时查验, 迅速召回, 以降低药品风险的发生率, 同时提高了医院对药品的管理水平。

2、 3 处方医嘱的开具及调剂

2、 3、 1 处方医嘱的开具 医师开具处方要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药典、说明书和用药指南选择药物及其剂量, 避免滥用药物。本院经常开展药品安全教育, 实行处方点评制度, 采用药品动态监测, 以规范临床用药为重点, 推进安全合理用药。尤其是对品、、医疗用毒性药、高危药品及抗生素使用, 更应严格按照其特殊(规定)的管理办法。处方的书写必须规范完整, 采用电子处方及医嘱。既要注重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又要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消除风险隐患, 从而防止药物不良事件发生, 降低医院药品风险, 尽可能避免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2、 3、 2 处方、医嘱的调剂和执行 药师也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认真审核处方, 发现处方有用药不当或超剂量用药、配伍禁忌等, 应与医师协商解决后, 方可选择适当的方法调配药品。调配差错是药品调剂中的主要风险, 如药品过期、变质、包装错误、发药错误等, 原最小包装的药品拆零调配的, 应当做好拆零记录, 拆零药品的包装袋必须标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医院名称等内容, 有其他特殊要求的, 做书面说明。发药前必须要有第二个人核对, 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 防止发生调剂、发药差错现象。发给某些病人如残疾人、老年人、聋、哑、盲人等患者的用药应作特殊的交待。在医疗实践中, 要治好病, 既取决于医师、药师正确的用药指导, 也取决于患者是否依从医嘱用药。若不按医嘱用药, 甚至不用药或中途停药、滥用、多用药等, 均可能导致药物的治疗失败或风险。因此, 医务人员应多向患者宣传药品知识, 提高其用药的依从性。护士给药过程中的药物溶媒、药物浓度、给药途径、给药速度等是否合理, 药品外观性状检查、消毒剂的应用、静脉穿刺水平、核对医嘱等环节均会直接影响到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故护士要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降低药物使用风险的危害。

3 建立药品风险评价的方法

通过定期对药品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制定药品风险的控制措施, 达到减少药品危害, 降低风险的目的。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药品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药品风险评价需关注两方面的内容:药品对患者的危害程度和风险出现的频率, 使用矩阵法评价药品风险, 对药品风险承受的选择可有几种结果:可承受风险, 0-4级(低度);需关注风险, 5-6级(中度);不可承受风险, 7-9级(高度)。风险的评价标准则包括:①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由此产生的潜在药品风险为重大风险;②历史上发生过药品事故和重大未遂药品事故和险情, 但目前防范措施仍未到位, 由此产生的潜在风险为重大风险;③ 使用矩阵法评价风险值达5以上(包括5)的为本院重大风险;④使用矩阵法评价风险值达6以上(包括6)的为本地区重大风险;⑤其余的为一般风险。风险评价小组成员利用风险评价矩阵法对识别出的每个危害事件, 从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两方面综合考虑, 评价其风险等级。同时, 针对每一个危害事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备案并上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 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加强药学和临床医学的密切配合, 是医院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随着医药事业的发展, 药品种类、规格日益增多, 药品更新换代加快。虽然新药经过了检测和临床试用, 但是很容易出现其他罕见的药物不良反应。因此,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监控体系和药品不良反应预案, 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力度, 通过各级人员的层层监控, 降低药品的风险。全面把握药品的信息, 切实保证用药者的安全[2]。临床药师指导全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临床科室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 负责组织本科室医护人员参与监测工作, 对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 要及时进行分析判断, 严重的必须停药或换药, 有生命危险的应采取就地立即抢救等可行措施, 并及时报告相关科室和医院。药剂科设立专职监测员, 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日常工作, 并及时向县市级、省级药监部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报。

5 建立药品召回制度

建立药品召回制度与处置流程。当发现假药、劣药或高度怀疑药品出现质量问题, 如药品来源不明, 药品疗效不明显, 药品中含有违禁成分等, 亦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 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并按既定的原则、程序迅速召回药品, 由专人妥善保管, 及时处理相关的问题。实现药品风险的管理, 减少医院的经济损失[3, 4]。

6 完善药品质量报告

对医院中出现的药品安全事故进行汇报, 将医院的药品质量进行记录, 完善质量报告。医院对药品中存在质量问题, 且出现安全事故的, 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 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平时, 加强对医、药、护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 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同时也采取奖罚分明, 注重总结经验教训, 提出改进措施, 杜绝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7 总结

药品风险管理概念已经渗透到了医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在医院的日常工作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医院各级领导应提高对药品风险管理的重视水平, 指导医、药、护人员进行药品风险管理, 使其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 降低药品风险。医、药、护人员在增强对药品风险管理的认识后, 能保证公众安全用药, 利于促进患者早日康复。

参考文献

[1] 覃冠武,梁慧锦、医院药品的风险管理探讨、按摩与康复医学(下旬刊),2011, (8):54-55、

[2] 赵宁志,高茗,茅建华, 等、药品风险管理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1, 22(3):148-149、

药品监管风险点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职责,继续深化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持续提升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广泛监督”的监管机制,不断开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二、重点任务

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的关键之年。同时,市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纳入了今年十项民生工程之一。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展“两创”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这一主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和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全面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积极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是关注、解决民生问题的最佳体现,也是市政府确定的今年工作重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职能要求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对照《考核验收细则》,理解掌握创建标准,充分把握创建时间,强化督导调度检查,把创建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力争如期创建成功。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今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加到了520种,省里还要新增部分基本药物品种。要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全覆盖抽检和全过程监管,及时做好国家和地方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工作;重点加大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中标价格明显偏低的品种要实施重点监管;做好使用环节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重点加强对农村卫生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2、突出重点环节药品监管。突出“两高一低”(高风险产品、高风险企业和低信用企业)监管。加快新版GMP实施,力争年内1家在产无菌药品企业(车间)和50%的其他企业通过新版GMP认证;加强对注射剂产品以及药用辅料、药包材、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药品委托生产(检验)、广告药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的日常监管;严格抗菌药和含麻制剂等特殊药品监管,杜绝滥用,防止流弊;做好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新版GSP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推进药品经营行业转型升级;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回头看”活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我市药品监管的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不出质量安全问题。

3、抓好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对体外诊断试剂、角膜塑形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产品注册、生产许可两证不全的企业和生产过度同质化竞争产品的企业;健全完善监管信用体系,将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器械信用体系,年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建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继续深化高风险医疗器械远程动态监控工作;确保我市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4、扎实做好药品抽验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按照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抽验计划和安排,认真完成下达的监督性抽验计划任务,重点做好基本药物的抽样检验工作;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要通力协作,主动衔接,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加强药物滥用监管,及时药物预警信息,推动临床合理用药,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5、继续开展药品专项整治。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继续开展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企业非法接受委托加工或直接参与制假售假以及进货渠道不清、来源非法、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利用互联网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掺假、染色、增重等非法案件;严厉查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事件;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整形美容医疗机构使用无证、包装标识不规范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探索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开展“打假保优促健康”行动,探索政企联合打假有效模式;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隙衔接。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着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安全是公众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重要考核指标之一,涉及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畜牧等相关部门和环节。对食品安全诸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必须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专项整治,努力加以解决。

1、开展农产品源头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重点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全面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年内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比率提高到60%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5%以上。

2、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对规模化养殖场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畜禽产地检疫覆盖率和规模化养殖场监管覆盖率达到省有关要求。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力度,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坚决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生猪定点屠宰覆盖率达到省有关要求。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产品的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加大整治力度,着力排查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作坊监管,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4、开展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食品供货商为重点,对食品经营、仓储场所实施调查摸排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经营“三无”产品、非法涂改生产日期和更换食品标签等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制定食品销售摊贩监管办法,落实挂牌经营、实名登记、信息公示等制度,规范食品销售摊贩经营行为,全市食品销售摊贩监管覆盖率达到50%以上。

5、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高学生饮食安全保障水平。制定小餐饮规范工作意见,强化小餐饮监管和综合整治,小餐饮监管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创卫区域内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卫生监督部门要落实好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制度,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监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6、开展“小吃街”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试点先行、示范引路;部门联合、分步实施;统一管理、规范经营”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对“小吃街”进行网格化管理,将监管责任落实到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相关商户必须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食材,并索取购物凭证,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消毒措施落实到位,相关监管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全市年内打造2至3条食品安全示范街,规范小吃摊经营质量和卫生标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要求。

7、开展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为重点,集中排查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行为,加大整治力度,组织开展清剿“黑窝点”和“黑作坊”攻坚战,依法查处非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肉类、蔬菜、果品、水产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实施综合治理。开展茶叶、海鲜和肉类批发市场专项整治,对茶叶市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测,农业、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海鲜市场和肉类批发市场监管。

8、开展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整治行动。推行餐厨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专业收集等机制,推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运营。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和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排查非法收运、加工、处置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行为,严厉打击废弃油脂食用化加工行为。建立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运转有效的监督执法体系,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管理网络,建设高标准餐厨废弃物终端处置设施,实现集约化处置。

(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体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监管机制体制,是提高食品药品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更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效举措。

1、健全监管责任体系。继续落实市、镇(街道)村和相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所有基层政府和监管部门。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推行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委托执法,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根据职责要求开展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社区和行政村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2、提高检验监测能力。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食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统筹安排抽检范围、频次和品种,实现计划统一、经费集约、信息共享。强化食品药品快检机制,为保证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强化技术人员培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3、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和舆情监测机制,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分析、研判和舆情通报,及时预警信息,提出对策建议,主动防范,提前介入,及时化解。积极稳妥地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落实部门之间配合协作及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协同联动平台,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4、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大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配齐配强执法队伍。不断充实食品药品执法装备,加快全市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监管效能。积极探索务实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细化监管责任,着力解决监管空白、衔接不清、执法不力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群众生命安危和健康权益,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一)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探索创新监管思路方法,积极主动履行监管职能,认真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时分析存在问题隐患,努力破解监管难点问题,确保食品药品各环节安全。特别是今年,要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整体再上新水平。

药品监管风险点篇4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我国食品安全建设的作用不言而喻,其中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风险管理的原则,并提出了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的要求。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问答,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风险管理 术语》(GB/T 23694-2013),风险指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风险管理是在风险方面,指导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办法》的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所有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等食品生产经营者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经营实施风险分级管理适用本《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的划分依据

《办法》第七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划分,应当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特点,从生产经营食品类别、经营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生产经营条件保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如何确定?

《办法》规定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的方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只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风险等级评定,下一年度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根据上一年度风险等级以及《办法》规定的条件相应进行调整,从而明确下一年度的风险等级。新开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既可以按照《办法》规定的量化评价程序,通过量化分级评定,也可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静态风险分值确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风险等级的确定采用评分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计算,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为60分。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风险分值之和为0-30(含)分的,为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0-45(含)分的,为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5-60(含)分的,为C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

风险等级评定的基本程序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风险等级评定,一是调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档案,根据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所列的项目,逐项计分,累加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二是结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或者组织人员进入企业现场按照《动态风险评价表》进行打分评价确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需要说明的是,新开办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省略此步骤,可以按照生产经营者静态风险分值折算确定其风险分值。对于食品生产者,也可以省略此步骤,而是按照《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折算的风险分值确定。三是根据量化评价结果,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四是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结果记入食品安全监管档案。五是应用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结果开展有关工作。六是根据当年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的相关应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水平,合理确定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其他管理措施,作为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依据。另外,风险分级的结果也可用于通过统计分析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分类系统及数据平台,记录、汇总、分析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确定基层检查力量及设施配备等,合理调整检查力量分配。

如何通过风险等级确定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频次?

《办法》对不同风险等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频次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具体检查频次和监管重点由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药品监管风险点篇5

总体目标

针对我镇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蔬菜质量安全风险点,集中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通过整治,有效提高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检合格率,降低质量安全风险,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整治的任务

蔬菜、茶叶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治理,针对蔬菜、茶叶生产基地开展生产经营销售农资大排查,严格检查高毒农药及25种限用农药的使用范围、毒性标识、使用方法、安全间隔期等标签内容,严禁“非标”农药上市,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高毒农药及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茶叶农药残留重点围绕茶叶中禁止使用的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氟虫腈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对查出违规使用农药的依法严厉查处。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引导生产者科学用药,严格执行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大力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

整治期限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3年2月至6月。6月中旬,市农业局将开展专项抽检,检验专项整治成果,为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整治期满后,应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好的措施应转化为日常监管措施,持续实施。对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重新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大整治力度,直至消除风险。

工作要求

(一)强化普法宣传。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根据有关部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普及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药品监管风险点篇6

一、协助市局抓好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推进工作

对药品经营企业GSP实施情况调查摸底,督促企业按时提出认证申请。抓好受理、检查、审评、审查等环节衔接,保证认证工作高效运转。统筹调配检查力量,按规定程序完成认证工作。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为企业“关、停、并、转”做好政策服务。

提高认证成效。落实检查责任制,抓好现场检查质量与工作纪律,确保认证成效,提升药品流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与水平。

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自2016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二、全面完成药品流通环节电子监管任务

1、认真组织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培训。按时做好入网基础数据提供与维护,配合做好操作指南和数字证书发放。

2、加强调查摸底,做好重点帮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好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按计划有力有序、稳步推进。

3、2015年6月30日前,50%的药品经营企业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药品经营企业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按规定对赋码药品核注核销和上传信息,及时处理平台预警信息。

三、认真完成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任务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药品安全监管。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卫生室药品安全管理的通知》部署,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室进行自查自纠,牵头相关科室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面达到80%以上,分上、下半年各完成40%的检查任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做好数据统计和档案整理。市局将会同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完成市局布置的专项整治任务。以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为重点对象,以购销行为和票据管理为重点内容,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药品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整治。

四、着力加强药品流通企业日常监管

严格按照市局新的事权划分,着力加强药品流通企业日常监管。

五、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监管队伍能力与作风建设

1、充分发挥分级管理优势,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监管,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完善监管制度,抓好队伍建设,保持监管力度,夯实基层药品安全基础。加强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督查督促,加大目标考核和行政监督。

药品监管风险点篇7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结合分管的工作,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综合协调管理方面:

一、继续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一)承担好食安办日常运行的具体工作。

一是对州食安委成员进行适时调整。二是出台《xx州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三是拟定《xx州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与各县(市)政府签订《xx州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四是拟定《xx州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组织开展对州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各县(市)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五是组织协调州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全面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充分发挥监管合力。六是按时保质完成民生工程分解任务。

(二)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统计工作。各县(市)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利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信息系统,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统计、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分析工作,充分掌握情况、指导工作、制定措施提供数据基础。

(三)开展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开展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会东县顺利通过验收。

二、继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一)全力完成国抽、省抽、州抽任务。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制定2017年州本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切实完成2017年部级、省级、州本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加强对县级食用农产品等抽检监测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实时维护国抽、省抽、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平台,做好数据汇总分析和结果通报工作。

(二)切实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切实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相关工作规范和规定,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样品和不合格样品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在时限内上报产品控制情况、排查整改复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核查处置情况。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中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风险预警。各县(市)局按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规定,认真组织开好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开展风险研判和风险交流。

三、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

(一)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和事件报告网络,完善信息报告体系,熟练使用“食药舆情”APP,及时分析舆情,提高处置效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加强舆情研判和引导。

(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特别是按新《食品安全法》修订《xx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农村坝坝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为重点,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响应及处置能力。认真组织好在会东县开展的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

(三)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多渠道、多途径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健全风险监测、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危害控制等快速反应机制,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严格事故信息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小负面影响和社会危害。

(四)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确保应急物资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四、继续做好食品药品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 ”的原则,构建长效监管体系。二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三是积极探索完善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长效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四是实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行业生产安全的“两个安全同时确保”、“两个安全同时部署”、“两个安全同时检查”的“三同时”工作法,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食品生产监管方面:

今年,全州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省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州局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研究把握监管工作规律,着力构建食品生产许可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努力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和效能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定期对其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自查并报告。加大日常检查,要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义务为重点,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对食品企业生产行为进行常态化检查,对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网格化”“痕迹化”等监管要求。各县市局要按照“管行业管安全、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继续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

一是严格落实“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改革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实施新版许可管理办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理顺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机制,优化许可流程、严格审批把关、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体系。二是加强食品生产许可事后监管,加大对新获证企业、换证免于现场核查企业事后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和提供虚假声明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撤销)许可证书,把好准入关口。三是加强审查人员管理,完善核查工作机制,加大对核查人员学习培训,提高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水平。

三、突出两在重点,严防严控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

一是狠抓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产品辐射广,社会影响大,是防范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主战场。抓好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法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的集中培训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实施自查报告制度,主动排查隐患,严格落实原辅材料查验、生产过程、产品出厂检验、食品安全授权人等制度,提升产品质量管控水平。按照省局安排,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HACCP体系,发挥好大型企业引领示范作用。二是突出食品生产加工小坊监管。小作坊规模小、设施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监管制度缺失等原因,存在相当的食品安全风险,一直是我们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要掀起宣贯“三小”条例及监督管理办法的热潮,营造良好氛围,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加强摸底调查、完善监管档案,制定监管计划,规范食品小作坊监管,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四、在重点产品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建立以索证索票、台账等传统方式为主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形成倒逼机制,引导推进有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电子追溯全覆盖,实行全程监控,实现“生产经营有记录、食品流向可查证、主体责任能追溯”今年要继续完成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在有条件的企业推行,鼓励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保险机制。

五、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省局《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部署,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信用目录和数据库,及时录入并动态更新食品生产企业基础信息、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产品抽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表彰奖励信息等,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并与相关监管部门推进信息共享交换、信用结果公开,联合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六、督促企业落实人员培训制度

各县市局要组织对辖区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业主、质量管理员、配料人员、检验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对《新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督促企业抓好全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

七、突出抓好高风险食品监管

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结合本地风险分级情况,确定重点食品类别和品种明细,列出高风险食品清单,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提升监管靶向性。继续抓好肉制品、白酒、乳制品、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监管和综合治理,按照省、州局安排,以农村、城乡结合部、风险问题高发区域、小作坊集中区等为重点区域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各县市局适时也要针对与我州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地方特色食品开展专项整治。

药品监管风险点篇8

1、认真贯彻十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以十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科学谋划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积极改进监管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努力把十精神落实到为民监管的具体行动之中。

2、抓好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完成纵向和横向监管事权责任划分。推行网格化监管,实行“片警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推行综合执法和标准化执法,实现监管全覆盖。推行错时执法,实施全时段监管。采取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站(所)、与其他基层单位合署、聘用人员单独派驻等方式,推动县(市、区)政府加强乡镇(街道)监管网络建设。适时召开乡镇(街道)监管网络建设现场会。

3、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制定风险会商办法,实施和完善风险会商制度。建立风险会商情况定期上报和情况通报制度。探索建立健全风险信息管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处置等机制,建成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4、抓好药品流通使用监管。以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经营行为。做好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管理权限调整工作,完善修订零售药店许可程序和GSP认证程序。继续实施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制度试行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经营条件和规范经营行为,推动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流通领域的结构调整。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强化基层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手段,以创建活动推动药品监管工作效能提升。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中国药品电子网作用,完善配送企业档案,实现精细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有效利用监督抽验技术手段,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药品流通使用安全风险评估会商,不断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5、加强安全监管调查研究。搞好中药材质量、化妆品经营、药用辅料、药包材、处方药、性用品、小餐饮等领域监管的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监管制度。

6、大力加强药品生产监管。强化对药用辅料、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特殊药品、药品委托生产(检验)的监管,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将市、县两级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药用辅料企业信用档案建设。按时完成新修订药品GMP认证。所有在产无菌药品企业(车间)和50%的其他企业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强化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完成国家和地方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做好中标基本药物备案工作。强化风险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行约谈、“黑名单”、质量受权人制度,抓好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落实责任。

7、抓好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规范完善经营许可行为,科学划分市、县权限,规范流程,严格标准、积极做好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上年度信用评级差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推进信息化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加强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充分调动市直医疗机构上报积极性,提高均衡度和严重报告比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建立检查员库,加强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8、抓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全面推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和产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督促企业落实重点原料登记管理、原料供应商审核、索证索票等要求。加强对高风险品种和重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管理,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建立化妆品产品备案事后监督检查机制。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力度。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9、抓好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完成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制度。开展学校周边、旅游景区、重要街道、窗口地带等重点区域餐饮安全整治。在有条件的餐饮单位推行“厨房亮化”工程。认真做好“十艺节”等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10、深入推进安全示范创建。拓展示范创建的广度和深度,继续开展示范县(市)、乡(镇、街道)、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创建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

11、提升药品稽查工作效能。完善12331举报投诉运转机制,完善协同办案机制,完善联合打假治劣机制,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利用互联网、邮寄和物流渠道销售假药案件;集中力量开展对安全风险大的重点类别和突出问题的专项稽查活动;科学推进药品抽验工作,加大对违法广告药品的监测力度和监督抽验力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强稽查队伍与能力建设,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多措并举全力提升稽查工作效能。

12、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继续组织实施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努力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综合监管能力。在市县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继续开展药品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抓好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各类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从业药师、药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3、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展规划执行中期检查,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做好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资质扩项工作。提升检验检测和审评认证能力。加强县级药品快检能力建设,统一制定检验项目、检验设施、操作规程等标准,建成高质量的标准化县级药品快检机构。

14、加强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集审批、监管、抽验、应急、处罚、服务于一体的行政执法、信息监测、政务公开、内部管理、决策支持、应急管理等六大信息应用系统,尽早实现与上级局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形成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

15、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说理性执法文书制度实施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强化执法责任落实,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抓好普法工作。

16、提高机关政务工作水平。提高工作统筹协调性。完善督查督办和年度考核机制,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公文处理。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加强行政受理服务工作。

17、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系统开展“践行监管为民理念、推进诚信监管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打造“饮食用药安全为先”服务品牌。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推进全系统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实现进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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