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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分类(精选8篇)

时间: 2023-07-11 栏目:写作范文

金融风险分类篇1

衍生金融工具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其在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壮大,进而影响世界经济规范。在这期间,各类衍生金融工具逐渐流入我国市场,比如股票衍生金融工具、外汇衍生金融工具等等。衍生金融工具对市场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是风险源。本文就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问题进行探讨,并对如何进行风险控制给出相关对策,确保金融衍生工具的合理利用。

一、衍生金融工具概述

(一)定义

衍生金融工具,又可以称作金融品,简称衍生品,它是根据基础产品而建立的,其价格变动有一定的关联性,是受到金融价格变动的影响。国际相关金融组织对衍生金融品有具有明确定向,金融衍生品最终目的是风险的转移,是指交易双方基于现金流量达成合约,帮助交易者进行风险转移,并且在合约到期之后,交易者必须支付相应金额,而金额总数是由基础商品的价格决定。

(二)分类

金融衍生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产品交易分类

根据产品交易,可以将金融衍生品分为四类:分别是合约、期货、期权与互换。

2、金融资产分类

根据金融资产,可以将金融衍生品分为三类:分别是利润衍生产品、货币衍生产品以及股票衍生产品。

3、交易地点分类

根据交易地点的不同,可以将金融产品分为两类:分别是场内金融衍生品与场外金融衍生品。

二、衍生品风险归类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方不遵守协议规定,进而造成我方经济损失。企业应该平衡总信用风险,因此必须要评估衍生金融工具价格,与此同时还应建立在其利率变动的基础上,进行整体信用风险评估,建立信用管理机制,以此减少交易方的信用风险。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基于市场价格浮动进而造成经济损失。可以采取措施避免风险的出现,是金融衍生工具的最初目的,但是由于交易风险相对集中,而衍生市场数量较少,如果稍有不慎,风险将以成倍增长。

(三)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交易双方对合约无法做到真正实行。在多数条件下,由于企业在出售金融产品时,不能以满意的价格将其售出,进而导致流动风险的产生。因此要想控制风险的大小,就必须对合约标准化管理。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在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主要是指不适当的制度以及人为错误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交易过程中,由于交易风险以及程序、限额等的疏忽,都可能引起操作风险。

三、风险成因

(一)衍生品自身特点

衍生金融品形成的主要目的是避险,衍生金融品作为一种新型工具,它可以有效避免各种风险出现,但是衍生金融品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加速风险的产生。比如杠杆性,衍生金融工具以少量保证金进行交易,就可获得大额合约,或是不同形式的金融工具。交易者在获得大额收益时,同时也承担较大的风险,如果交易基础价格轻微变动,就会促使交易者在大赢或大输之间进行徘徊,而交易本身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促使风险频发的关键影响因素。

(二)市场监管不足

作为一种新型产品,衍生金融工具的快速发展造成监管力度的落后。由于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促进各国金融市场开放式发展,衍生金融工具在全球内引起重视,相关投资者加大投资力度与范围,追求高额利润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监管。此外,不同国家的规章制度也有所差异,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就会出现不按规定操作的现象,而市场管理者对此监管力度不够,促使了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控制

(一)稳定金融市场

根据国外金融市场的实践研究可以看出,衍生金融工具必须具有规范的市场秩序,而其市场的形成需要以下方面的支撑:一是市场制度适应程度,二是市场交易的公正,三是市场规范化管理,四是投资者利益的保障。只有以上四个方面要求的实现,才能有利于市场的发展,并且促进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指数提高,进而推动衍生金融工具的快速良性发展。

(二)平衡信息机制

信息会直接影响衍生工具,导致其风险的产生,因此必须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解决的根本途径是促进信息的健全,并且建立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包含以下内容,一是信息自我披露,而另一方面是信息他人披露。信息个人披露的主要内容是企业自身的问题,企业需要及时披露自己的信息;信息他人披露主要是除企业之外的机构,这些机构包括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因此必须依据法律对中介结构进行管理。

(三)政府宏观调控

比如一个金融机构由于某种原因导致财政上的困难,国家必须通过银行进行宏观调控,采取措施挽救该金融机构,向该机构注入资金,或是可以进行强制干预,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此外,金融的全球化发展也带来其不好一面,促进金融风险的全球化,因此,在金融监管方面,各国之间必须加强交流,共同促进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

金融风险分类篇2

关键词:金融控股集团;风险传染;机理;渠道;防控

一、金融控股集团风险传染的机理

金融控股集团由于涉及的金融子行业较多,因而存在一定的风险源,当风险源的风险超过一定阈值时,就可能演变为金融风险。当金融风险通过一定的传染渠道传染,就会在金融控股集团的内部或外部形成风险传染。这种风险传染的效应,对于金融控股集团内部来说,可能会对母公司和子公司都造成损失,甚至引发金融控股集团的倒闭。而对于金融控股集团的外部(整个金融系统)来说,其他金融机构可能会因为与这家金融控股集团(已发生风险传染)存在资金和业务往来而遭受损失,也可能是因为这家金融控股集团倒闭引发的系统性风险而使其他金融机构遭受损失。金融控股集团风险传染的因为这家金融控股集团倒闭引发的系统性风险而使其他金融机构遭受损失、

二、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源及可能形成的金融风险

金融控股集团由于是多种金融机构与金融业务的集合体,在金融市场上同时担任如交易中介、投资者、融资者、信息提供者等多种角色,往往会成为金融业风险的汇集点。风险源是金融控股集团的潜在风险,是特定业务、特定组织结构或者特定事件的组合,只有当风险源暴露后超过一定的阈值时,才会形成特定的金融风险。(一)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源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源,是指可能引发金融控股集团风险传染,进而引发损失或者倒闭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业务多元化。金融控股集团通过渗透多个金融市场,提供多种金融产品,服务于广泛的客户群,进而获得多元化收益。然而,这种多元化收益并不是一定存在的,SchmidMM和WalterIngo选取了1985—2004年美国664家金融企业的4060个样本进行回归分析,从实证角度研究了范围经济问题。研究发现,金融控股集团反而存在范围不经济问题,这个结论适用于信用、证券和保险等机构①。另外,业务多元化可能会降低单个机构的经营风险,但对于整个金融控股集团来说,总体的风险并不一定降低。VallascasF和HagendorffJ通过使用默顿距离默认模型对134个银行样本进行研究,研究银行合并对收购银行违约风险的影响。研究发现,对于相对安全的银行,合并会导致违约风险显著增加;质疑银行合并活动对欧洲银行业具有降低风险和稳定效应的观点②。因此,业务多元化可能会成为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源之一。第二,内部交易。由于金融控股集团内部交叉控制股权,因此很容易在集团内部形成内部交易,比如集团内部的贷款和投资,以及内部的担保等。内部交易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内部交易可以为集团带来范围经济,降低经营成本,增加利润,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更有效地管理资本和债务;另一方面,内部交易可能会成为风险源。突出表现为:一是有可能形成利益冲突风险。比如,金融控股集团内部的银行工作人员,可能会误导消费者购买自己集团内部的保险产品或基金产品,而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产品可能并不适合消费者的问题;二是内部交易可能进一步促进业务风险的集中。第三,服务外包。当前,金融控股集团的服务外包现象越来越普遍,比较明显的是银行业中的呼叫中心和IT中心。作为我国首批试点的互联网银行———网商银行与微众银行,势必会通过与实体银行的合作,将部分业务进行服务外包。服务外包有助于降低经营成本,然而可能会形成一定的风险,比如服务外包中的操作失误,以及难以进行直接的风险控制,都可能对金融控股集团造成资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第四,极端事件。极端事件一般是指不常发生的事件,但是如果发生将对金融控股集团形成巨大的风险。比如,2008年10月中信集团控股的中信泰富(香港上市公司)投资外汇衍生品(累积股票期权)发生严重亏损,10月20日中信泰富股票停牌,21日复牌后大跌,到22日收盘前已经较停牌前股价下跌了66、18%。11月12日,中信集团向中信泰富注资15亿美元①。这类极端事件的发生,对于金融控股集团往往会造成严重的资产损失和声誉影响。(二)可能形成的金融风险一般来说,金融控股集团不仅面临着单个金融行业的操作风险,还存在着特殊的风险,比如资本重复计算风险、利益冲突风险、不透明性风险和市场过度集中风险等。第一,操作风险。金融控股集团一般包含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等多个金融子单元,因此,由于内部人员的操作失误或者因为人(主要是管理人员)道德风险而发生损失,都可能导致金融控股集团的资产损失。从金融控股集团的业务种类上划分,可分为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和信托等业务风险。第二,资本重复计算风险。由于金融控股集团较为普遍地存在着双向持股的问题,比如控股母公司持有子公司部分股权,而该股权将会同时计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本中,此即重复计算资本金。因此,重复计算资本金导致金融控股集团的资本被杠杆式放大。第三,利益冲突风险。这是指由于金融控股集团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集团可能利用信息获取中的优势,为了自身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客户利益。IngoWalter(2004)从批发金融服务、零售金融服务和批发—零售利益冲突三个方面分析了金融机构的利益冲突问题,并且认为金融机构服务范围越广,产生利益冲突的可能性就越大②。第四,不透明性风险。不透明性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表外融资业务的使用。比如控股母公司可以通过债券融资对子公司进行注资,而这些资本就计入了子公司的资本金中。二是信息披露问题。由于我国金融业中实行分业监管,监管当局很难对金融控股集团进行全面监管,因此金融控股集团的信息披露就会存在不透明的情况。三是监管逃避。金融控股集团可能会利用分业监管的漏洞而逃避监管,进行监管套利。第五,市场过度集中风险。由于金融控股集团进行金融业跨行业经营,其业务经营范围和规模会超过一般的金融机构,可能会在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内形成金融业务过度集中于金融控股集团,从而导致垄断。市场过度集中的风险往往会直接导致金融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三、金融控股集团风险传染的一般渠道

风险传染效应的研究,最早由Aharony和Swary提出,他们将传染效应区分为纯粹传染效应(pureeffect)和信号传染效应(signalingorinforma-tion-basedeffect)③。此后,经济学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传染效应分为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直接效应是由于违约或者经营不善而导致机构经营失败,从而对其他有业务往来的机构造成直接影响,当然在特殊情况下,也会产生类似多米诺效应的连锁反应。间接效应是由于一个行业中存在某个经营失败的机构,而导致人们普遍对行业其他机构的预期发生改变,从而对其他机构的经营或信用产生影响,这种间接效应类似于声誉风险(reputationalrisk)。Mayr在综合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金融风险传染渠道区分为金融机构渠道和金融市场渠道,在金融机构渠道中的风险传染又分为基于信息的传染和基于资产关联的传染④。其中,基于信息的风险传染最早源自银行间的系统性风险传染,主要是由于不完全信息或信息不对称,存款人并不确切地了解银行信息,从而容易在银行风险暴露之前因为其他信息而挤提存款,甚至引发羊群效应而产生银行恐慌。当金融控股集团某一子单元发生财务风险时,投资者则会因此对金融控股集团的财务能力产生怀疑,进而对集团的其他子单元形成声誉风险。基于资产关联的传染是指一旦某个银行出现经营问题时,通过银行间市场与其发生资金业务往来的其他银行也容易因此遭受损失,从而引发系统性风险。通过金融市场渠道传染的风险主要是基于金融市场中资产价格的变动及其传染而形成的。通常,投资者在接收到信息冲击和流动性冲击等信息后,通过金融市场调整自己的投资组合,一旦这种操作在市场上形成共识之后,容易引发对某个或某类金融机构资产的抛售,导致相关金融机构的资产价格暴跌,从而形成传染风险。而且,这种传染风险的传播程度与大小往往与投资组合是否被杠杆化密切相关。当然,对于金融风险的传染渠道,经济学家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比如,Huang认为金融风险传染存在着可称为“ABC”的传染渠道,即资产市场渠道、银行渠道和货币渠道①。而PritskerM进行了类似的分类,认为风险传染可以通过实际部门、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相互作用而传染②。

四、金融控股集团风险传染的防控

金融风险分类篇3

关 键 词:金融风险;变迁;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4)05-0010-04

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相伴随的金融风险也日益凸显,随着巴林银行、大通曼哈顿、住友、瑞士联合银行、美林等遭受重大损失,甚至倒闭,金融风险备受全球关注。金融风险种类繁多,一旦造成损失,数额巨大,影响广泛。因此,研究金融风险、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就显得日益重要。

一、金融风险的分类

美国保险精算协会(CAS)将风险分为金融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和灾害风险 [3] 。我国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中将风险分为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4] 。Chernobai,Rachev和Fabozzi [5] 在《Operational Risk》一书中,将银行金融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风险、商业和/或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政策风险、普通法律风险。可见,不同行业对风险的分类是不一样的, 这主要是由于风险对不同行业的影响不一样,进而风险管理的重点也各不相同。根据新巴基尔协议Ⅱ,结合Dowd、Culp [6] 等学者关于风险的分类,本文对金融风险的分类如图1所示。

信用风险是金融交易中对手违约的可能性,与信用事件的发生有关; 而信用事件与交易对象执行其先前承诺的金融义务的能力的变化相关。据此,结算风险、结算前风险、迁移或降级风险及价格风险都属于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是与价格变化相关的风险。 因此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证券价格风险及商品价格风险均属于此类。

操作风险是与操作过程有关的风险, 如图1所示,其包含内容较多,也是当前金融风险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及影响较大的一类风险。

以上三类风险基本上是某项业务或某个部门发生的风险,是局部的风险,虽然其影响可能是全局性的,甚至导致金融机构的破产。归于其他风险的是对金融机构整体产生影响的风险,是全局性风险,对金融机构短时间内的影响或许并不显著, 但是却会影响金融机构的长期发展,因此也是必须重视的风险。

二、金融风险变迁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金融管制的逐步放松、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革命性发展,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风险也在不断变迁。早期的金融风险着重于市场风险,随着金融衍生品的大量运用,交易日趋复杂,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也日益凸显,而且其后果严重。近年来随着金融风险事件的频发,人们更加关注金融风险,而且不仅关注某个业务单元的风险,更关注金融企业的风险。

(一)金融创新层出不穷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交易活动日益频繁,金融创新层出不穷,新型金融工具不断涌现,金融市场的结构也越来越复杂。

1972年,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外币交易期货,这是第一份金融期货合约。1975年10月,该交易所推出了抵押证券期货合约,即利率期货合约,同年, 开始交易美国政府国库券期货合约。1982年推出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之后期货交易被引入到多种金融工具。

期权也在同一时期得到迅速发展,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开始买权交易,1977年推出卖权,1985年推出股票期权,1989年推出利率期权产品, 1990年推出长期期权LEAPS,1992年推出类股指期权,2003年推出VIX指数。

除此之外,还有1970年推出的浮动利率票据、1973年开始的外汇远期交易、1974年推出的浮动利率债券、1980年推出的货币互换、1981年开始的零息债券、双重货币债券、利率互换以及1984年推出的远期利率协议、欧洲美元期货期权等。

金融创新不仅出现在流动性较好的市场上,也出现在流动性较差的市场上, 并且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类市场急剧扩大。 如1970年推出的特别提款权、 联邦住宅抵押,1980年的债务保证债券、1981年的票据发行便利、1983年的动产抵押债券及1985年推出的汽车贷款证券化、可变期限债券等。

金融创新不仅体现在金融产品的创新上, 而且体现在金融交易技术的创新上,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金融工程迅速发展,数学家、物理学家及计算机科学家根据金融理论设计模型, 收集实时交易数据进行程序化交易, 随着通信技术及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出现了更快的闪电交易。

(二)金融风险的变迁

金融创新不断出现,纵然有着供给方面的原因,但也存在着需求的原因。从需求方面看,它是规避风险的要求。早期的金融业务较为单纯,主要是存贷款业务, 人们主要关心的是利率对资产或负债在收入上的影响。就风险类型来说主要是市场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外部环境越来越不稳定,股市大幅波动;汇率不再稳定,自1972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汇率一直不稳定;利率处于波动中,美国短期国债的利率变动较大; 大宗商品的市场更是不稳定, 商品价格在长时间稳定后会突然发生跳跃性变化。为了规避这些市场风险,出现了相应的金融创新,如各种期货、期权。

随着全球金融管制的放松,金融机构迅速扩张,业务范围逐渐增加, 由先前的分业经营发展到混业经营,而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金融市场也日趋复杂,但是相应的金融风险管理却较为落后。金融产品的复杂性与风险管理的落后共同造成了大型金融灾难频发。1993年昭和壳牌石油公司在远期合约中亏损1250亿日元,而该公司的年利润约为400亿日元;1994年宝洁公司在衍生品交易中遭受巨额损失;1995年巴林银行倒闭,其亏损额为6亿英镑,而该行的资本总额才3、5亿英镑;1997年瑞士联合银行损失了4~7亿美元, 第二年又损失了7亿美元;1997~2002年爱尔兰联合银行的交易员隐藏了6、91亿美元的损失。这些损失数额巨大,带来的影响是灾难性的,导致金融机构倒闭或被收购。而这些灾难的发生基本上都是由于操作风险造成的,与市场风险不同的是,操作风险损失巨大,影响致命。

随着金融工具在流动性较差的市场上的创新,即抵押证券的出现以及金融衍生品的创新,信用风险出现的频率也大幅增加。引发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美国次贷危机就是信用风险的一个典型案例。由此造成的损失也是显著的,它导致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破产倒闭,这是美国有史以来倒闭的最大规模的银行。另外,全美最大的储蓄及贷款银行―华盛顿互惠公司被接管, 美国保险大亨―美国国际集团在2008年第4季度亏损617亿美元,创下美国公司历史上最大亏损。

流动性风险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风险。2008年冰岛发生金融危机, 其三大商业银行Kaupthing、Landsbanki和Glitner由于流动性短缺而濒临破产,相继被国有化。三大银行的债务大约为610亿美元,而冰岛的GDP则只有50亿美元。 [7]

从以上金融风险的变迁可以看出:

1、 早期的金融风险以市场风险为主, 现在的金融风险以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为主。人们对市场风险的认识比较完整,而且数据比较充足,市场风险已经得到比较好的管理。但是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却由于人们认识不够及历史数据缺乏、模型不完善等原因而没有得到较好管理。

2、 早期金融风险仅限于某个业务单元, 现在金融风险则涉及整个企业、行业。因此,风险管理要上升到战略管理的高度,确定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策略,而不仅仅是进行业务单元的风险处理。

3、 早期金融风险损失较小, 现在金融风险损失较大,涉及面较广,影响更加持久,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愈加显著。但是单个金融企业的风险案例、历史数据有限,风险管理能力也有限,因此,有关风险管理的模型共享、数据共享,以及进行风险管理的交流就显得日益重要。

4、 早期金融风险较为简单,现在则更加复杂。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不仅风险的承受主体在不断变化,风险类型、风险的大小也在发生变化,因此,风险管理也变得日趋复杂。

总之,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风险并不是减少或消除了,而是从一种形式转移成另一种形式,或在不同投资者之间转移,金融风险变得更加复杂和难以度量,各类风险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更为密切, 复合型风险(如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越来越多,风险管理也日益迫切。

三、金融风险的管理

鉴于金融风险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仅仅管理某种风险显然是不够的, 需要站在金融企业的角度进行全企业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步骤

管理金融风险,首先要构造风险轮廓图,对金融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 这些风险包括宏观经济风险、行业风险及金融企业特有风险;需判断哪些风险需要对冲, 哪些风险无需对冲, 哪些风险是可以利用的。

其次,确定风险管理战略,使风险管理与金融企业目标一致。 在这个过程中要确定金融企业的风险容忍度,承担风险的类型,同时还要确定分配多少资金用于风险管理。 这里的金融企业目标主要是指股东价值。在某些情况下,对冲风险的成本可能比不对冲造成的损失更大,在这种情况下,为使股东价值最大化就应该保留风险。

再次,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计和风险衡量。 风险识别主要是找出对金融企业目标有显著影响的不希望的可能结果, 关注的是造成损失的下方风险,但也要关注上方风险。风险估计是确定负面事件出现的概率,及相应的现金流,估计预期与未预期损失。 风险衡量是将风险估计的结果与董事会设立的风险界限进行比较, 确定风险管理的成本及损失的大小。

然后,进行风险处理。根据上一步的结果确定处理风险的方式,即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还是风险保留。 与金融企业风险政策不一致的风险应该规避,如果投资某个项目的收益低于对冲成本,就不要投资于该项目。 风险转移是将风险通过保险或金融衍生品(如期权、期货、远期合约等)转移给第三方;投资组合多元化可以降低风险。 如果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或者风险没有被识别就保留风险。

最后,进行风险监控。保留的风险必须要进行监控。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风险分析的环境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因此,要对其进行监控,以保证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二)风险管理工具

由于金融风险日渐复杂 ,其管理工具也在不断创新发展, 当前主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包括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决策树、计算机模拟及风险价值测量等。

敏感性分析涉及的是“如果”重要变量发生变化,对企业价值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它允许分析极端状态,评价单一变量变化带来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时每次只能变化一个变量。

情景分析是在可能的未来情景下估计结果和价值,每一个分析都有相应的发生概率。和敏感性分析相比,情景分析中每次变化的变量可以不止一个,情景分析能够计算给定决策的期望价值。

决策树是序贯决策中常用的工具,下一步的决策依赖于先前的决策结果,上一步决策中的信息有助于未来结果的精确估计。

计算机模拟是所有分析方法中最为深入的方法, 它运用计算机模拟每个变量可能的取值而给出最后的结果。它给出的是分布值而不是期望值,因而更具价值。

风险价值 [8] 测量的是一定期限内一定置信度下的潜在损失。是目前业界使用较多的一种风险测量工具。

事实上,在进行风险管理时,这些工具并非单独使用,往往可以结合起来使用,使得风险测量结果更为准确,为风险管理提供更精确的决策依据。

四、小结

金融风险是与经济相伴随的经常出现的风险,随着经济、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创新不断,风险也更加复杂、难以识别,复合型风险在逐渐增加,造成的影响也日益显著,因此对金融风险管理也提出了新要求。 金融风险管理不仅是单个业务单元的风险管理,更是全金融企业风险管理;不仅要求风险管理部门高度重视, 而且要求董事会重视风险管理,正确理解风险管理。应认识到,风险管理不是消除风险,而是管理风险使其达到预定目标,而这个预定目标是与股东价值相联系的。为此,要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程序, 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风险识别与度量,正确运用风险管理工具进行管理。

参考文献:

[1]Dowd K、 Measuring Market Risk(2nd Edition)[M]、 West Sussex, England: John Wiley & Sons,2005、

[2]张秀丽、 金融风险测度模型及其蕴含的金融风险主观性[J]、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77-82、

[3]Risk Taking: A Corporate Governance Perspective[R]、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World Bank Group,June 2012、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EB/OL]、 http:///gzjg/qygg/200606200105、htm、

[5]Chernobai A、S、, S、T、 Rachev & F、J、 Fabozzi Operational Risk: A Guide to Basel II Capital Requirements, Models and Analysis[M]、 New Jersey: John Wiley & Sons, 2007、

[6]Culp C、 Structured Finance and Insurance: The Art of Managing Capital and Risk[M]、 Hoboken,NJ: John Wiley & Sons,2006、

金融风险分类篇4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

一、国内现状

由于经营经验不足,监管缺失,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存在很多风险隐患,整个金融业的监管依然扮演着消防警察的角色,缺少对金融业较为完善的包括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的风险监管体系。考察我国金融业监管评级体系,只要在银行业的监管中有体现。在制定并《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价体系(暂行)》、《外资银行风险评价手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等基础上,2005年12月2日在银监会第41次主席会议上,刘明康主席主持会议,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意在整合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体系,健全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加强和改进风险监管工作。我国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为“CAMELS+”的评级体系,即通过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状况、管理状况、盈利状况、流动性状况和市场风险状况等六个单项要素进行评级,在此基础上加权汇总得出综合评级,并结合其他具体因素的性质及其对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对综合评级结果做出精细调整。此外,证券业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6)、《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08)规定,建立起以遵循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诚然,我国金融业已经开始重视风险监管,但是,由于人才、经验、资金、技术等因素的缺乏,金融业的风险监管水平较发达国家而言还是比较落后的。

二、国际经验

(一)美国的RFI/C(D)评级体系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重视银行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问题,90年代中后期引入了对银行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评级概念,但是并没有在当时银行控股公司主要监管评级体系BOPEC(Banksubsidiaries、Othersubsidiaries、Parent、Earnings、Capital)中得到直接阐释。为了更好地满足金融监管实际需要,美联储于2004年12月修订了针对银行控股公司,包括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评级体系,将BOPEC修改为更具有前瞻性的RFI/C(D)。在RFI/C(D)监管评级体系中,基于对管理和财务状况的评级以及对存款类子公司未来潜在风险的评估,每一个银行控股公司都被赋予了一个综合评级C,意在对银行控股公司进行全面的综合性的评估。RFI/C(D)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风险管理R(RiskManagement)、财务状况F(FinancialCondition)、母公司和非存款类子公司对存款类子公司的潜在影响I(potential Impact of the parent pany and nondepository subsidiaries on the subsidiary depository institutions)、存款机D(Depository Institution)、存款机D(DepositoryInstitution)。为了给评价风险管理提供统一框架,并且银行机构风险管理和控的有效性,风险管理R由四部分组成,包括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政策,程序和限制性规定;风险监控和管理信息系统;内部控制。财务状况F也包括了四部分,即对银行机构资本质量的评估、资产质量、收益、流动性。潜在影响I将对存款类子公司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可能性作为重点。存款机D反映主监管者对存款类子公司的评价,这与在BOPEC评级体系下银行评级一样。美国RFI/C(D)的监管评级体系充分体现了风险监管的理念,动态地分析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状况,并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了区分对待,此外,对存款类子公司依然沿用运主银行监管者的CAMELS评级结果,避免了监管的重叠。

(二)英国的ARROW评级体系

英国金融服务局(FSA)使用ARROW(AdvancedRisk-ResponsiveOperating Framework)评级法来进行以风险为本的监管。ARROW的评级法代表着高级的,风险敏感的操作体系并基本覆盖了我们所面临公司特有的内部所有风险。ARROW帮助FSA将法规目标集中在主要的风险上,通过对资源分配产生影响而有效地使用有限资源,使用适当的监管工具应对风险问题,即ARROW在法规目标与监管活动两者间建立了联系,以识别主要的风险,测量风险程度,缓解风险并检测风险管理过程。ARROW包括三部分,即公司型ARROW(ARROWFirms),主题型ARROW(ARROW Themes)和内部风险管理(InternalRiskManagement)。公司型ARROW和主题型ARROW是FSA用来管理外部资源产生风险的两种基本方法。公司型ARROW方法适用于评估和处理某一公司或者公司联合体的风险。相比之下,当某一问题在很多公司、某一部门甚至整个市场发生时,适用主题型ARROW方法。在ARROW中FSA考虑了七种会影响监管目标的风险,包括金融失败(FinancialFailure)、操作失误或者管理不当(Misconductand/ormismanagement)、消费者知情权(Consumerunderstanding)、市场欺诈或欺骗(Marketquality)、市场滥用(Marketabuse)和洗钱(Moneylaundering)。经过两年,FSA于2006年修订了ARROW,新修订的ARROWⅡ使FSA在评估金融机构时更好地沟通,更加有效地管理风险,增加了回应风险的均衡性与一致性,促使监管人员提高监管技能和监管知识储备。对风险模型的大幅度改动更好地对不同领域中的风险进行了对比,允许更好的风险对比,使得我们可以将资源可靠地投入到最大风险的领域中。ARROWDE风险模型既包括横向维度,也包括纵向维度。从横向上来说,风险被划分为三个基本种类:与金融机构在和零售消费者和市场直接交互行为而相关的风险,与金融机构内部过程相关的风险,与金融机构财务稳健性相关的审慎性风险。从纵向上来说,风险群体归结为四类:经营风险、控制、监督与管理和缓解。与CAMELS关注被监管机构经营结果不同,ARROW关注对风险过程进行评估的程序和方法。ARROW的程序可以细分为准备风险评估阶段、风险可能性评估阶段、制定风险控制方案阶段、内部确认和调整阶段、风险沟通阶段、跟踪评估阶段和新的评估循环阶段。

三、建议与措施

虽然我国目前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金融业的综合经营一直暗流涌动,根据初步统计,我国已经出现了100多家事实上从事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按照50%的绝对控股权和持有股份50%以下相对控股,但是拥有认识,财务,经营决策等实际控制权的标准)。尽管我国当前银行业已根据《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建立了商业银行“CAMELS+”监管评级体系与包括风险水平、风险迁徙、风险抵补三个层次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证券业已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6)、《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08)规定,建立起以遵循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但是针对金融控股公司却缺少非常必要的监管评级体系。此外,因为存在不同的风险指标体系,比如银行业遵循《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中提出的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御三大类指标及指标值(其中包括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8个: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风险迁徙类指标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和不良贷款迁徙率;风险抵补类指标包括盈利能力、准备金充足程度和资本充足程度),而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6)、《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08)规定,证券业遵循的是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所以,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评级体系,很有必要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风险监管指标进行甄选和整合,从而提炼出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指标体系。

借鉴国际先进国家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评级体系,我们可以确立以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认识到风险监管存在政策周期,可将风险监管的政策周期划分为三个阶段,即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评价,并在各个阶段重视对风险的沟通问题。在风险评估中,我们可以采用环境影响评估(EIA)方法,对风险进行定量评估。在风险管理中,应该强调监管影响分析的重要性,可以采用成本效益的分析方法,通过分析和比较风险监管的成本与收益,确定出哪些金融风险值得监管,并进一步确定出风险监管的程度与水平,从而更加科学地制定出风险监管的法律法规。此外,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可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现场检查要形成固定制度,并根据金融控股公司的资产规模可以采取不同的监管方法,如对大型金融控股公司可派监管小组,确定固定的联系人,而对小型金融控股公司可以采取较为灵活的方法,在非现场检查中要重视监管评级,可借鉴美国的做法建立CAMELS和RFI/C(D)相结合的监管评级体系,借鉴RFI/C(D)中动态评估方法,重视风险管理水平和非存款类子公司对存款类子公司的潜在影响,全面考察金融控股公司整体情况,不仅要预测未来的财务走向,更要真正地衡量出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的安全性和稳健型经营水平,及时发现风险管理隐患。此外,我们也应该借鉴英国金融服务局(FSA)ARROW评级体系中的对风险过程和评估程序与方法的关注:在准备评估风险阶段科学合理地确定风险评估的范围和具体的评估对象;在风险可能性评估阶段,既要考察金融机构外部环境风险,也要考察金融机构特定的风险;在制定风险控制方案阶段,要有明确的监管目标和过程以及可行性的方案,可采取多种监管措施达到预期效果;在内部确认和调整阶段,监管机构应该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风险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风险控制方案的可行性;在风险沟通阶段,作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者应该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就相关问题充分沟通,定期召开风险监管与沟通的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获取有效的信息反馈,通过有效地协调好部门利益最大化地减少风险控制方案推行的阻力;在跟踪风险评估阶段,相关部门应该对风险控制方案的执行情况跟踪监测,尤其要对风险是否有很大可能恶化进行监控。

参考文献:

1、车迎新、金融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监管[M]、中信出版社,2009、

2、凌涛,张红梅、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国际比较研究[M]、上海三联出版社,2008、

3、康华平、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金融风险分类篇5

目前,互联网金融尚无统一、明确的定义,但作为一种金融创新路径,已经快速演变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马云(2013)认为,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称为互联网金融,而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称为互联网金融。林采宜(2013)认为,互联网金融只是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和获取方式发生改变,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在互联网上的延伸,而非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模式。

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在市场有效的理想情景下,市场参与者是理性的,个体自利行为使得“看不见的手”自动实现市场均衡,均衡的市场价格全面和正确地反映了所有信息。此时,金融监管应采取自由放任理念,关键目标是排除造成市场非有效的因素,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少监管或不监管。但互联网金融在达到这个理想情景之前,仍会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等大量非有效因素,使得自由放任监管理念不适用。第一,互联网金融中,个体行为可能非理性。[1]比如,在P2P网络贷款中,投资者购买的实际是针对借款者个人的信用贷款。即使P2P 平台能准确揭示借款者信用风险,个人信用贷款仍属于高风险投资。第二,互联网金融创新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在我国部分 P2P 平台中,客户资金与平台资金没有有效隔离,出现了若干平台负责人卷款“跑路”事件。第三,互联网金融消费中可能存在欺诈和非理性行为。比如,在金融产品的网络销售中,部分产品除了笼统披露预期收益率外,很少向投资者说明该收益率通过何种策略取得、有什么风险等。

因此,对互联网金融,不能因为发展不成熟就采取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应该在实现良好的监管前提下促进其发展,鼓励其创新。

三、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一)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监管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和法律合规风险等都会存在。因此,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监管主要是针对风险的监管,其中以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两种监管方式为主。

1、审慎监管

现在,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从事了信用中介活动,比如在P2P网络贷款中,一些P2P 平台直接介入借贷链条,这类互联网金融机构就会产生信用风险的外部性,它们如果破产,不仅会使相关债权人、交易对手的利益受损,也会使具有类似业务或风险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债权人、交易对手怀疑自己机构的清偿能力。[2]在P2P 网络贷款中对信用风险的外部性,可以采用风险储备池的方法,将部分平台划拨部分收入到风险储备池,用于保障投资者的本金。风险储备池在功能和经济内涵上与银行资产损失准备金、资本相当。

同时,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了流动性或期限转换。这类互联网金融机构就会产生流动性风险的外部性,它们如果遭受流动性危机,不仅会影响债权人、交易对手的流动性,也会使具有类似业务或风险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债权人、交易对手怀疑自己机构的流动性状况。对流动性风险的外部性监管,可以参考《巴塞尔协议Ⅲ》引入的两个流动性监管指标――流动性覆盖比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按照类似监管逻辑,对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的“第三方支付 + 货币市场基金” 合作产品,应该通过压力测试估算投资者在大型购物季、货币市场大幅波动等情景下的赎回金额,并据此对货币市场基金的头寸分布进行限制,确保有足够比例的高流动性头寸。[3]

2、行为监管

行为监管,包括对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相关参与者行为的监管,主要目的是使互联网金融交易更安全、公平和有效。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股东、管理者的监管。[4]一方面,在准入审查时,排除不审慎、不诚实或有不良记录的股东和管理者;另一方面,在持续经营阶段,严格控制股东、管理者与互联网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交易,防止他们通过资产占用等方式损害互联网金融机构或者客户的合法权益。第二,对互联网金融有关资金及证券的托管、交易和清算系统的监管。一方面,提高互联网金融交易效率,控制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平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资金与客户资金之间要有效隔离。[5]第三,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并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IT 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二)互联网金融的机构监管

互联网金融的机构监管的前提是,可以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分类,并且同类机构从事类似业务,产生类似风险,因此适用于类似监管。

1、对金融互联网化、基于大数据的网络贷款的监管

首先,在金融互联网化方面,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网络证券公司和网络金融交易平台等主要体现互联网对银行、证券公司和交易所等物理网点和人工服务的替代。基于大数据的网络贷款,不管是以银行为载体,还是以小贷公司为载体,主要是改进贷款评估中的信息处理环节。与传统金融中介和市场相比,这些互联网金融机构在金融功能和风险特征上没有本质差异,所以针对传统金融中介和市场的监管框架和措施都适用,但需要加强对信息科技风险的监管。[6]

2、对移动支付与第三方支付的监管

对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我国已经建立起一定的监管框架,包括《反洗钱法》、《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此外,对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货币市场基金”合作产品,鉴于可能的流动性风险,首先,要求这类产品如实向投资者揭示风险,避免投资者形成货币市场基金永不亏损的错误预期。其次,要求这类产品满足平均期限、评级和投资集中度等方面的限制条件,确保有充足的流动性储备来应付压力情景下投资者的大额赎回。

3、对P2P网络贷款的监管

金融风险分类篇6

关键词:金融预测;金融评估;市场

中图分类号:E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350-01

引言

虽然金融市场的价格都是随机,不确定的,但仍然与金融市场中的部分因素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所以人们还是会事先采用金融风险预测和评估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破产和违约,投资决策失误的可能性,降低风险,保障有效收益。

一、金融风险的分类

对于金融市场而言,其风险的种类比较多,本文将主要阐述几种常见的形式,一是市场风险,其涵盖了利率和汇率,主要是银行利率和汇率的上调和下降所引起的风险,但由于我国的汇率并没有实现全面的开放,因此对于市场而言,主要来源还是利率风险。二是信用风险,这也是现阶段出现频率较高的风险之一,主要是由于个人或是企业到期偿还不了所贷款的金额,给金融机构所带来的风险。三是流动性风险,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风险的存在意味着资金的不足,从而影响了营运能力。四是管理风险,无论是哪种企业类型,如果在管理上或是对风险的事先控制上存在操作失误等问题都会带来金融风险,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二、关于金融风险的预测与金融风险评估分析

1、金融风险预测分析

(1)对金融风险识别的认识。对于金融风险的预测最基本的是对风险有所识别,即能收集到造成风险损失的原因,影响因素的类别以及对于哪些具体风险应该事先有所考虑等方面的认识,而相对于类似的市场、信用或是流动等风险,则有具体的预测指标和内容。比如信用风险,可以通过过往的信用状况,盈利能力,资本,担保物以及行业环境等因素来进行事先的预测,而流动风险则可以通过流动性比例,其中企业一般需要超过百分之百的比例,银行是不小于百分之二十五的比例,另外还有贷款比例,超额备付金以及定资金比率等指标来对风险进行预测。

(2)关于金融风险预测方法分析。对于金融风险预测一般方式可以通过一是风险因素识别,比如一项工业投资活动,包括对生产的工艺、原材料,操作条件做大致的了解,掌握风险源。二是关于金融投资项目事件的前后关联性进行预测和分析。三是金融风险调查分析,涉及到财务报表和其他经济数据的分析,但由于任何一种风险预测方式都不能全面的指出风险的类别和程度,而且也不能通过一两次的调查和分析,得出所存在的具体风险,因此要结合风险单位的性质、规模和结合多种方式,对复杂和深层次的风险进行认识和预测。

除此之外应用较多的还有马尔科夫的预测方法,主要作用于对贷款的回收率和商品市场的占有率预测,由此看出它既适用于金融机构,也适用于非金融机构,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运用统计学中的概率原理,发现投资者应按照合理的比例来进行不同的投资,分散风险。另外对贷款回收率的预测一是假定预测对象可能存在的状况是不变的,二是假定贷款的条款不变,三是仅仅与前一期的回款情况相关,在这些条件的基础上,起到了帮助投资者有效的规避风险的作用。根据这种分析方式可以发现,对金融风险的预测需要科学的分析工具,并加大对金融信息的收集和研究,才能得到较为准确的预测结果。

2、金融风险评估分析

(1)明确风险评估的指标。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一是确认资产的质量,是否具有一定的资金流动性和能保证生存以及发展的能力,是否存在不良贷款的情况,另外资金有充足的金融机构也并不表达其流动性的水平很高,如果流动性剩余较多反而也会影响到资金的盈利能力,所以要有度的评估。二是收益的合理性,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收益是否真实合理是判断其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的标准,同时其经营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和具有潜在的支付风险等因素也是衡量风险的指标。三是管理的健全性,在治理结构、审计以及内部控制的管理上是否有严格的制度和政策,这也是规避金融风险的有效指标。

除此之外,对于非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指标则需要结合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其中宏观方面主要考虑与宏观经济运行相关的金融指标,包括经济增长率、物价水平等内容,而微观体现在金融市场中供求关系的利率、汇率等方面,以及包含前文所述关于金融机构的财政状况方面的内容。

(2]关于金融风险评估的方法分析。主要针对金融机构的评估一是的加权评估方法,对可能影响或是引起金融风险的因素进行加权,通过计算对金融机构所存在的风险程度进行判断。比如对于得分低于50分的则为有问题的金融机构,其存在的风险程度较高,低于20分则被判断成有危险的金融机构,风险程度极高。二是通过特征值来进行评估,一般而言如果盈利能力、不良贷款率或是资产的流动性比例超过了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或是监管局所定下的标准线,都属于存在一定风险的金融机构。同理非金融机构也可以采用类似的方法,设立金融风险等级,包括安全,基本安全,警惕以及危险,比如财政风险指标评估就是通过财政债务依存率,国债负担率以及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如果财政债务依存率大于五十则风险较大,国债负担率超过二十五代表危险,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小于十五危险系数较大。

金融风险分类篇7

【关键词】金融行业 风险 应对措施

一、风险与金融风险

风险是事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种不确定状态,无论事件的最终结果如何,只要事件进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就称之为风险。它是金融行业的基本属性,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从微观层面来说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活动中出现资金损失的概率,从宏观层面来说是指社会财富的丢失所导致的整个国民经济的衰退。为了应对金融活动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各类金融机构都采取了各种措施进行风险分析和管理,以降低风险带来的影响。

按照金融活动中主体的不同可以将金融风险分为政府风险、企业风险和个人风险。按照金融活动从事的范围不同可以将金融风险分为全球性风险、全国性风险和省市风险。按照金融风险影响范围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二、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

受市场、国家政策以及经营措施的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和信誉遭受风险的可能性非常大,成为影响其经营效益的主要因素。按照巴塞尔银行风险分类方法将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转移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型风险、法律风险和汇率风险。

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类型较多,产生风险的原因也非常多。首先,风险的产生跟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有关,目前大部分的金融机构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各种类型的纰漏。为了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一些金融机构超权限放款,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给金融机构带来了很大的经营风险。

其次,政府机构过多的参与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一些政府重点扶持项目在贷款时并不符合贷款标准,但是政府出面要求银行为其贷款,严重干扰了银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同时政府还要求银行按照其制定的项目发展策略为项目提供资金保证,直接将政府风险转嫁到银行身上。

第三,有些银行掌握信贷审批权力的决策者其业务水平有限,不能够准确把握市场的动向,在审批过程中不能准确分析企业的经营情况,导致银行存在较高的风险贷款。同时由于管理环节的薄弱,导致金融机构挪用公款和私设外帐的情况还时有发生,造成银行资产的不必要流失。

最后,由于金融机构内部监管机制不严,金融秩序混乱导致银行经营中存在风险较大。目前虽然大部分银行设置了专门的督查部门,用于对银行中各项业务的审计和监察,但是由于赋予督查人员相应的权利和方法,导致在督查过程中无法真正实现对银行各项业务的监督。

三、风险应对措施

金融机构中产生风险的原因有很多,为了更好的规避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风险,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一)鼓励银行自主经营

政府通过央行能够直接参与到各类金融机构的经营过程中来,如给企业发送扶植贷款资金等,这样就将政府风险转移到各类金融机构上,增加银行承受风险的可能性。所以要尽可能降低政府对各类金融机构的不正当干预,给予金融机构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使其能够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二)加快各项金融体制的改革

政府部门要不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治理,建立跟我国市场相适应的金融结构体系、市场体系和调控监管体系,保障银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还要引导银行进行多元化投资,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实现银行利润的稳步提升。

(三)建立健全风险监管机制

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的要求,银行的资本储备率应该超过8%,银行经营过程中要不断提高其运行过程中的透明度,确保其储备率达到监管要求。

中央银行还要根据银行的经营情况建立完善信用评价制度和风险预警制度,定期对各类金融机构不同阶段存在的风险等级进行预测,以便于银行指定正确的防范措施。同时还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审批和管理,严格考察其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四)健全外汇储备和汇兑机制

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及时关注外汇、股票以及期货市场的变化,加强对其风险的防范。政府还要制定采取各项措施增加国有商品的出口,保证国内外贸易的顺差和我国的外汇储备量。不断健全外汇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和防范国际市场上金融风险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影响。

(五)降低不良贷款比例

不良贷款是银行经营亏损的一部分,必须控制其数量。银行要坚决回收各类不良贷款,如果确实无法回收的可以采用抵押担保方法。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引起的不良贷款,可以通过债务重组的方法解决;由于经营不善引起的不良贷款,要慎重注入资金的数量,确保到期能够收回相应的贷款本息;对于无法通过货币偿还的贷款,可以通过实物变现尽快完成资金回收。

(六)重视金融人才培养

金融行业的繁荣离不开好的人才,因此必须重视对各类金融人才的培养,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金融队伍。由于我国金融机构承受风险能力较强,运行平稳,导致人们风险意识淡薄,投资随意性大。因此必须积极开展各项金融知识教育,不断提升人民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同时还要定期开展各项金融培训,加强金融业务人员的学习,确保我国金融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金融行业中存在各种类型的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操作型风险和汇率风险等,给银行的经营带来较大的损失。本文着重分析了金融机构风险产生的原因,为了降低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在未来的经营过程汇总应该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类金融监管机制,加强对风险的预警和应对,同时还要注重对各类金融人才的培养,确保金融机构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看文献

[1]纪阳、对我国区域金融风险成因及防范的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8):117-119、

[2]郭勇、国际金融危机、区域市场分割与工业结构升级[J]、中国工业经济,2013(1):19-31、

[3]董秀红、从美国次贷危机看我国金融刑法的立法完善[J]、政治与法律,2011,(4):26、

金融风险分类篇8

无纲可举:产品创新与系统创新的背离

根据《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与国际通用定义,金融创新并不局限于金融业务及产品的创新,而是包括了战略决策创新、组织架构创新、制度安排创新、管理模式创新等多重内涵。显而易见,21世纪的金融创新是系统的创新,而非某一产品与业务层面的创新,创新只有纲举目张,风控才能进退自如。华尔街与世界多数国家存在的共同问题是:他们高举着金融创新的大旗,夜以继日地开发着花色各异的金融衍生品、基金理财产品和中间业务产品,却从未在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上推动过与之相当的创新与变革。最终,这种建立在单一层面之上的创新必然因系统支持的匮乏而垮塌。这正是当今世界金融创新难以适应风控要求的关键症结。

无路可循:创新供给与创新需求的背离

巴菲特将金融衍生品称为“大规模杀伤性金融武器”,这也是华尔街金融创新的主体方向:金融机构将原生产品加以重组、打包、翻新、转让,最后卖到对风险毫无感知的消费者手中,这种过分依赖组合而漠视原创的经营取向甚至根本就称不上“创新”,消费者的真正需求被经营者亵渎、漠视。事实上,在一个高度发达的市场环境下,作为站在世界金融巅峰的华尔街,应该推出的是能够满足新兴经济业态,甚至是改变世界经济运行规则的金融原生创新产品。我们的情况同样很糟,我们将本应用于农村金融、中小微金融、中间业务的创新资源,悉数投放到了旨在增加存款总额、理财产品等创新研发中。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与华尔街都不缺少金融创新,缺少的只是创新供给与创新需求的对口与匹配。

无制可依:金融创新与风控机制的背离

从功能上讲,没有绝对正确的体制;从时间上讲,没有一成不变的体制;从空间上讲,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体制。在高度混业的大环境下,一项新的金融产品可能涉及的机构和行业类别包罗万象,“双线多头式”的、“多重监管主体”的监管体制在华尔街是否仍然有效,尚待时间检验。在我国,金融混业已成大势所趋,“一行三会”的监管模式能否长治久安,同样需要时间检验。普快已经换成了动车,还在用普快的方式调度,能否确保不会出轨?准金融机构、民间融资、民间借贷风起云涌,却仍然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真空地带谁来负责?在我国基本知识产权保护举步维艰的今天,又有谁能保证机构的创造不被别人做嫁衣?新工具、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运用的法律责任谁来界定?这些都是体制机制层面一直存在的问题,显然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制约中国金融创新的突破与发展。

无险可守: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的背离

虚拟化和衍生化代表了当代金融创新的两个方向,但绝不应是仅有的方向。当今社会处于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两强称雄的交替时期,但从长远看,人类社会始终是一个由物质和实体企业构成的生存形态,无论虚拟经济如何发达,其始终必须建立在实体经济的高效运行基础之上。为什么危机爆发前,即便是世界上最具投资眼光和战略眼光的经济学家,也未能对危机做出准确的预判?就是因为他们早已习惯性地将虚拟化和衍生化定义为了金融创新的固有属性,自然不愿对虚拟和衍生类产品本身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从现实的情况看,每个衍生产品都有一个最初的实体产品,即基础资产,这种“组合创新”模式其本质与“传销”类似,虽然最初的产品是实实在在的“物品”,但几易其手后,已经没有一个推销者愿去真正关心产品本身的品质和功用了。当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彻底背离,防控也就成为无源可控,风险也会成为无险可守。

无本可沽:金融创新与风险底线的背离

金融领域没有“无本生意”,这里的“本”,讲的就是资本,你有多大的本钱,才能做多大的业务。资本作为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最后一道屏障,是金融监管的要义和底线。然而据测算,危机爆发前,美国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总缺口实际已达2万亿美元。丧失底线的经营最终成就了美林、雷曼的末路狂奔。“巴塞尔协议Ⅲ”之所以大幅提高各项资本监管的指标门槛,就是因为原有的资本底线已被实践证明落后于世界金融发展的整体水平了。同时,由于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呈交叉、折叠式分布趋势,资本已经不能再仅限于涵盖信贷、中间业务等常规业务的风险,而应向流动性风险、交易账户风险、衍生产品风险拓展。格林斯潘讲“最少的监管就是最好的监管”,这里的“少”,绝不是少掉基本的资本底线,否则最终结果就是:一旦真正的风险来临,我们将输得体无完肤。

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的整体解决方案

实现产品创新与系统创新的“齐步走”

金融创新在推动金融高速发展、提高金融整体运行效率的同时,总是不断冲击着旧有的组织模式、管理秩序和人才结构。对金融机构而言,产品创新的程度有多高,战略层面、制度层面、管理层面、服务层面、人才层面的更新就应有多快。从战略层面讲:金融机构的整体战略应该为创新战略服务。决策层应具有开拓的精神与宽阔的视野,而不是将目标始终集中于传统业务与传统市场。从制度层面讲:制度的进程要适应业务创新的需求。一个产品出来了,如何防范这个产品风险的制度也要出来,相应的组织体系也要同步构建。从管理层面讲:管理的水平需与创新水平相适应。有多大的本事接多大的活儿,创新管理部门、产品研发部门对下要直接瞄准市场、立足基层,对上要直属核心管理层,提高执行效能。从服务层面讲:“只有产品,没有服务”显然将会影响新产品的推广进程,甚至导致新业务在实践中流产。从人才层面讲:必须在较高层级组建一支技能过硬的产品研发团队,在中间层级搭建一支擅长内控治理的风险评估队伍,在基层机构拥有一批风险防控的操作人员,使人才引进、储备和培养与产品创新水平同步。在产品创新的同时,如果能够做到以上五个层次的有序跟进,创新才是系统意义上的创新,防控才是动态、立体和全面的防控。 找准银行利益与客户利益的“结合点”

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源头在于,没有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没有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顾客,从而增加了金融产品的源头风险。事实上,没有任何一种产品可以适用于天下所有的客户,但我们的机构面对客户说的唯一一句话却是“我们的产品非常适合您。”市场经济的要义是“利他利己”,利他才能利己,损人终将损己,找准银行利益与客户利益的最佳“结合点”,才是规避产品风险的治本之策。

首先,金融机构应该细分市场与客户。金融企业应注意借鉴生产型企业在市场细分上的有益经验,设计出适合不同消费群体的金融产品。比如:通过“收入细分”,设计出针对高中低档收入群体的不同需求的产品;通过“地理细分”,制订出针对大城市、乡镇和农村的不同的营销策略;通过“行为细分”,设计出满足不同存取款及转账习惯的结算产品。

其次,在产品销售上应合理掌握客户的风险取向。坚持不向谨慎型客户推广风险较大的投资产品的原则,注意对客户经理的售后投诉率的监测与评定,并将其纳入考核指标。

最后,监管部门可尝试建立理财投诉整体测评制度。推行“客户投诉总量考核”,并纳入机构监管评级体系之中,从机制上杜绝强制推销、欺骗推销、误导推销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不规范经营隐患。

构建金融创新与经济需求的“传送带”

银监会近年来反复强调的一个要求,就是银行应服务于实体经济。这一方面源于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另一方面也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有关。在我国经济增长主要倚靠实体拉动的大背景下,虚拟经济是否适度,关系我国经济金融的长治久安。我国的金融创新应将目标集中在能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原生产品上,而不是单纯依赖产品间的组合和拆分;不应将过多精力放在理财、基金类产品上,而应放在“三农”类产品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产品创新、就业创业贷款品种创新等与实体经济密切相关的业务层面。总的来讲,现阶段,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应力避虚拟化、衍生化倾向,坚持走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发展道路:实体经济的矛盾在哪里,金融创新的坐标就指向哪里;企业的需求在哪里,金融服务的内容就延伸到哪里。虚拟经济必须建立在实体经济的需求之上,这应成为衡量我国虚拟经济是否健康、金融创新是否过度的一个根本标准和普遍原则。

将风险防控作为金融创新的“马前卒”

在我国金融监管实践中,事后监督、检查、整改较多,事前干预、调研、评估较少。监管部门时常抱怨金融业务变化太快,新业务风险防不胜防,反映出的就是金融监管滞后于业务创新的客观现实。与传统业务监管不同,新业务的监管没有老本可吃、没有经验可循,必须将风控做到创新之前,实施前置监管。首先,监管部门应制订创新总量控制标准、风险容忍标准、风险实时监测体系,让机构知道什么创新是我们所鼓励的,什么是我们所限制的,什么尺度是我们所容许的。唯有如此,机构才会有创新的胆子,也才有创新的章法。然后,监管部门应参与到产品创新研发环节中去,主动为机构把脉,组织有关专家提前开展对产品的可行性论证与政策论证,对产品提供参考性意见,如果等到产品报批时,甚至是投入市场、经市场检验失败后,再去加以否决,那就为时已晚。前置监管是既节约产品成本,又节约监管资源的最佳防控路径。在危机来临前控制风险,永远比危机到来后的控制成本更低、效果更好。

将金融创新作为风险防控的“指南针”

防控的力度有多大、方向在哪里,应该因创新的类别和受众的不同而定。区别防控主要包括区分机构、业务和消费者三个类别。

一是区分机构类别:风险防控的力度视创新水平的高低而定。以银行监管为例,从长远看,监管部门可尝试对机构创新水平、风控能力实施专业评级;在专业评级无法实施前,可参照现有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标准”开展评估:对于创新能力强、风险管控好的高评级银行,在业务和产品创新上可先行先试;对于创新能力较差,综合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的银行,应该在创新业务的准入上、风险防控的标准上实施更加严格的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视作是对“金融创新”与“监管评级”相互挂钩的监管要求的落实。

二是区别业务类别:风险防控的重点视创新业务的类型而定。尝试构建金融产品分类监管制度,第一类是从事外汇掉期、利率掉期等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正常类”衍生品业务,监管部门应侧重对其信息的掌握。第二类是从事期货、期权、结构性衍生产品等“关注类”衍生品业务,监管部门应要求银行实施对衍生产品的全面风险管理,同时要求资本覆盖此类业务,并适时提高资本整体覆盖要求。第三类是对于杠杆倍数偏高、构成复杂,具有明显投机倾向的“可疑类”金融衍生品业务,应严格限制,提高此类业务的准入门槛。

三是区分消费者类别:责任认定以消费者信息接受程度而定。目前很多中国金融消费者奉行“风险是银行的,收益是自己的”投资原则,赚了就高兴,亏了就上访,这不利于规范、高效的市场规则的建立的。如果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经履行了风险提示义务,客户也对产品有了充分了解,那么就应严格执行“买者自负”的原则;但如果是机构有意误导消费者,采取欺骗宣传、误导性的广告投放等手段、背离了监管当局关于“规范经营”的监管原则,则机构必须为客户损失的后果买单。

用好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剂”

很多人在研究金融创新与风控防控时,往往忽略了最为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金融创新本身就是一把风险防控的尚方宝剑,它完全可以与风控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机制,推动风控和创新的和谐共进。这种影响可以通过三方面实现:第一,机构可通过金融创新,提升资产的整体安全性能。新业务的推广有两个直接的效果,一方面能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能提升机构的盈利率,这两者都将使资产的安全性得到补偿。第二,机构可通过创新,合理分散和规避风险。金融创新瞄准新市场、新客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释资产种类、业务品种、客户种类的过分集中,客观上实现了风险分散原理中“将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的目标,有效降低了集中度风险隐患。同时,机构可通过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及信用衍生品,将风险转嫁给愿意承担风险的投机者,为银行对冲其市场风险甚至信用风险提供了可能。虽然风险总量未变,但不同的投资者分担之后,银行的风险已所剩无几。第三,“监管创新”本身就是金融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创新的加强显然会有利于提升风险防控的整体能力。通过金融创新,改善风险防控,再通过风险防控,推动金融创新,发挥风控与创新的互动与“”效应,这本身就是一种最佳的路径选择与防控手段。

搭建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的“防火墙”

高收益永远伴随高风险,与传统业务相比,创新类业务收益更高,但风险也更大,风险的扩散性也更强。因此,风险防控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将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从系统里区分开来,就如电脑中的防火墙,即便病毒存在,也是在同一电脑的不同程序里独立运行,难以交叉感染。这当中的要义有三:一是严把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准入监管是风险防控的第一道关口。与“前置防控”的手段不同,准入监管是对产品基本风险和政策风险的评估,必须“严”字当头,因为任何违背基本政策的产品流入市场,其影响都将是致命的。二是应建立前中后台纵向隔离机制和业务间横向隔离机制。机构应加强对表外业务的实时监控,对敞易风险和平盘止损风险要制订严格的规制,在风控扩大前及时止损,并将这种损失控制在相应的业务领域内。三是应掌控风险计量的方法和技术,细化资本监管。资本是风险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火墙”,资本监管讲求“看菜吃饭”:一方面,饭的总量要有控制,各项资本指标应与这家机构可以拓展的业务总量匹配;另一方面,早中晚三顿要有分工,每类创新业务应有多少资本计入,需要有一个准确的测算,以前没有纳入资本计量范畴的,应该悉数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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