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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验收自评报告(精选8篇)

时间: 2023-07-13 栏目:写作范文

人防工程验收自评报告篇1

[关键词]防雷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监督评审

中图分类号:P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01-0298-01

前言

防雷检测机构主要是通过现场检测,对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和其他连接导体)的设计、安装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检查,对防雷装置的有效性进行测量。防雷检测机构实施计量认证,可不断规范防雷检测机构管理工作,提高防雷检测工作的公正性、有效性和科学性,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计量保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004年12月16日中国气象局第8号局令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防雷产品检测机构应当通过计量认证。2006年7月27日国家认监委又印发了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一、防雷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的依据

随着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的深入开展,雷电灾害防护工作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根据《气象法》的规定,各级气象部门相继成立了防雷检测机构开展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检测工作。东营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根据上级要求于2001年向山东省质监局提出了计量认证申请,2002年6月顺利通过了认证,取得了计量认证合格证书。2008年3月再次通过了计量认证复查评审,证书编号为2008150076L。2011年5月又通过了计量认证复查评审,证书编号为2011150284L。

二、认真做好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工作

(一)实验室管理体系建立的步骤

1、领导的认识阶段;2、宣传培训、全员参与;3、组织落实,拟定计划;4、确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5、分析现状,确定过程和要素;6、确定机构,分配职责,配备资源;7、管理体系文件化(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四部分。

(二)质量体系的运行和改进

质量体系是指实验室用文件化的形式列出的有效的、一体化的技术和管理程序,以便以最好、最实际的方式来指导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设备及信息的协调活动,从而保证委托方对质量满意。在计量认证评审中,质量体系的建立是一个最为重要的环节,其既应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又要符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质量体系文件是实验室工作的依据,是实验室内部的法规性文件,具有法规性、唯一性和适用性特点,一般分为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四部分。

1、领导重视,全员参与

领导重视是做好计量认证工作的先决条件。实验室的领导要经常地参加与计量认证工作相关的培训,熟知计量认证工作的重要性,根据情况决定实现质量方针、目标及持续改进的措施,充分认识到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工作是完善防雷中心实验室质量体系的重要手段。要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单靠领导是不行的,要充分发挥中心每个成员在质量体系中的作用,制定奖励措施,使职工在质量体系运行中,始终有参与质量体系改进的积极性和能力,主动分析自身体系的差距,以求不断进取。

2、作好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检查各部门所开展的质量活动及其结果是否符合“质量手册”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为质量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同时为了确保管理的适应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效率,以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认真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至关重要。

(1)制定年度计划,按时进行。每年年初,必须制定详细的年度内审和管理评审计划,计划中必须明确拟审核的部门、审核时间、审核内容、审核组组成和审核结果的处理。

(2)做好记录,保质完成。制定可操作的内审记录表,内审结果通知书,内审汇总表,管理评审纪要。明确不符合项的纠正负责人,整改时间及复查跟踪人员,充分做好管理评审的输入和输出。

(3)计量认证现场评审中,档案的检查是一个重要方面,具体要求为:

a、仪器设备档案:实验室应确定一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档案中至少应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出厂编号、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制造商的说明书、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或修理记录等。

b、检测报告档案:检查检测报告的信息量是否充足,原始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和检测报告同时归档。

c、技术人员技术档案:应包括人员简历、学历证明、获奖情况、培训情况、科技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相关复印件(如上岗证、获奖证书、技术业绩年度鉴定等)。

3、通过监督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在3年的计量认证周期之间实验室都要经历监督评审,通过监督评审,技术专家会发现本中心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有效的纠正办法,进行有效的整改,这也属于计量认证后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有效办法之一。

(三)积极开展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

能力验证是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来确定实验室检测/校准能力的活动,实际上它是为确保实验室维持较高的校准和检测水平而对其能力进行考核、监督和确认的一种验证活动,东营市防雷中心每年都与邻市的潍坊市防雷中心或滨州市防雷中心进行比对试验,以切实提高检测能力,为更好地出具公正数据保驾护航。

(四)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做好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在实验室检测工作质量的诸多因素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实验室水平的高低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素质和水平。中心领导必须建立完善的防雷检测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建立一支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防雷检测队伍,实现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与防雷减灾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注重新标准、新规范、新方法的搜集和使用,确保其现行有效并便于工作人员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检测工作,定期交流研讨检测技术,邀请经验丰富的检测专家作技术报告,不断提高检测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力、检测水平,为提高检测技术的科学性、有效性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认真编制检测(验收)报告

检测(验收)报告是检测过程的结果,是实验室工作质量的最终体现。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客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实验室自身的形象和信誉,防雷检测机构要认真编制报告,统一格式,除了信息要完整、数据要可靠、结论要准确外,还要注意文字打印质量、装订质量等,每份检测(验收)报告要涵盖评审要求的所有信息。

三、结语

实验室计量认证是一项长期持续、不断改进的工作。通过内审、管理评审、监督评审等环节,促使我们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地完善,有利于提高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1] 沈炳岗,张甫风、对计量认证评审工作的一些体会和思考,陕西环境,第10卷,第6期,2003,12月、

人防工程验收自评报告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及海关总署口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口岸新冠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国门公共卫生安全,贵阳海关拟于近期开展口岸新冠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为保障演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演练内容

针对当前境外疫情扩散蔓延态势和随着复工复产入境人员逐步增多的情况,和下一步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工作人员晕厥、旅客过激、系统故障、职业暴露、申报不实、样本泄漏等可能出现的情况开展应急演练,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做到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筑牢国门安全防线。

二、时间安排

(一)演练脚本

2020年9月16日,卫检处组织完成演练脚本编撰。

(二)预演练

2020年9月18日,机场海关完成预演练,根据预演情况,对演练脚本进行修订。

(三)正式演练

2020年9月22日,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正式演练。

(四)效果评估

2020年9月23日完成演练效果评估,并将应急演练总结、相关影像资料和情况登记表报送总署。

三、工作安排

由卫检处牵头,组织机场海关、保健中心、兴检公司及联防联控单位制定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综合业务二处、科技处配合开展。

四、演练内容

(一)工作人员晕厥。

演练场景:登临组正在飞机客舱进行航班卫生处理监督,工作人员身体不适突然晕厥。其他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机坪清洁区域,立即手卫生后更换新的外层手套,帮助其去除个人防护装备,并采取平卧位、机场急救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急救,待其清醒后再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及后续职业暴露风险评估。

(二)旅客过激。

演练场景:候检组在候检区域对一名旅客的电子《健康申明卡》进行核实,该旅客以手机没有流量为由拒绝出示且言语辱骂工作人员,不配合卫生检疫工作。指挥部协调机场公安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在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后,旅客情绪平复配合审核。

(三)系统故障。

演练场景:流调组发现流调区全部工位智慧卫生检疫系统及旅通系统出现异常,简单排查后无法正常使用。立即使用纸质流调表和健康申明卡开展卫生检疫工作。综合组协调科技处对系统进行抢修。20分钟后系统修复,对后续旅客继续使用智慧卫生检疫系统及旅通系统进行查验。后续将纸质流调表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四)职业暴露。

1、演练场景一:负压组在前往负压舱采集口岸入境人员新冠病毒鼻咽拭子样本途中,采样人员防护服胸口处被负压采样舱门把手划破,其立即离开污染区前往防护服脱卸区域严格按照规范摘脱防护用品,脱去内层手术衣,再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开展职业暴露风险评估。

2、演练场景二:实验室人员在进行口岸入境人员新冠病毒鼻咽拭子样本核酸提取工作时,工作人员口罩滑脱。其立即离开污染区,在实验室通道上手消毒后脱掉外层手套,更换新手套后将口罩扶正。前往防护服脱卸区域严格按照规范摘脱防护用品,再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开展职业暴露风险评估。

(五)申报不实。

演练场景:入境航班有一名总署布控黄标人员14天内有刚果(金)旅居史,流调组在流调时发现该旅客未进行该旅行史申报。经告知该旅客法律法规,旅客如实进行申报。经查,该旅客无相关症状,按正常流程进行流调后放行。

(六)样本泄漏。

1、演练场景一:采样组工作人员在折断鼻咽拭子工作过程中不慎将一标本倾撒在采样间地面上,采样管未破裂,个人防护装备、样本洒落区域及工位存在污染可能。引导旅客在其他工位开展采样。对洒落物开展先期处置后,采样人员撤离工位,按程序脱卸防护装备。消毒人员对工位进行消毒处置。

2、演练场景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新冠病毒鼻咽拭子样本核酸提取工作过程中不慎将一标本倾撒在生物安全柜台面上。对洒落物按程序开展处置后,相关人员撤离实验室,按程序脱卸防护用品。对实验室进行消毒处置。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统筹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做到统一指挥、上下联动、通力协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周密组织安排。

各部门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设计情节紧凑、处置规范的演练脚本,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提出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应急处置措施,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安全、快速、精准完成应急处置演练。

(三)坚持以练代训,提升处置水平。

各部门要坚持以演促练、以练代训,通过演练切实提升关员应急处置水平,强化协同作战能力,打造口岸卫生检疫人才队伍梯队,进一步修改完善常态化应急处置预案,为突发事件提供科学规范的应急处置方案。

(四)开展效果评估,夯实演练成效。

应急演练结束后各部门要即时进行效果评估,认真查找短板不足,修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为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准备。

附件:应急演练脚本

贵阳海关

2020年9月15日

附件:

应急演练脚本

一、工作人员晕厥

王小庆:报告指挥长,登临检疫组王政在航空器卫生处理监督时突然晕厥,请指挥长安排应急救援人员到停机坪进行抢救。

指挥长:收到,请按晕厥处置流程做好先期处置。其他同志继续开展卫生处理监督工作。

指挥长:请综合组立即联系机场指挥中心,请立即派出急救车与急救人员到102停机坪来,现场有工作人员昏厥。

综合组周峰致电机场指挥中心:请立即派出急救车与急救人员到102停机坪来,现场有工作人员昏厥。

机场指挥中心:收到。

发生事件后,登临组人员王小庆与景晓健将王政抬到机坪清洁区域。景晓健脱去手套更换新手套并按照规范脱去王政防护用品,将其处于平卧位,并使其头部侧偏,头低足高位

王小庆:报告指挥长,王政的防护用品已脱去。王政现在呼吸急促,心跳脉搏快,出汗较多。

指挥长:收到,请随时观察体征变化情况,及时汇报。

急救人员做好三级防护到达现场,检查王政生命体征,并给氧。王小庆向急救医生反馈,王政未吃晚餐。急救人员结合体征,初步判定为低血糖晕厥。在救护车上给其静脉注射葡萄糖后,王政逐渐恢复意识。

王小庆:报告指挥长,王政初步恢复意识。已由救护车送至机场急救中心观察治疗。

指挥长:收到。

待王政彻底清醒后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对其开展职业暴露风险评估。

二、旅客过激

王耀辉:旅客您好,我是海关工作人员,请您出示《入出境卫生健康申报》。

旅客罗少宏:我手机没有流量,打不开。

王耀辉:我帮您连接无线wi-fi。(王耀辉帮助连接无线Wi-Fi)已经给您连接好了,请您点开,我审核一下。

旅客罗少宏:我手机要没电了。

王耀辉:为了节约您流调的时间,我提前对您的申报情况进行一个审核您就能更快的通关。

旅客罗少宏:我在泰国做了核酸,是阴性,还看什么,脑子有病。

王耀辉:请保持冷静,配合海关国境卫生检疫。

旅客罗少宏:我就不配合你,你要怎么样。

听见争执声,候检组组长熊骏来到现场,了解事件经过,给旅客讲述相关法律法规。

熊骏:旅客您好,首先欢迎您回家,其次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请您提供一下《健康申明卡》,我可以协助您对一些重点申报问题进行申报。

旅客罗少宏:滚远点,看见你们就烦。

熊骏:旅客请您克制,您的行为再升级的话就有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旅客仍不配合卫生检疫。

熊骏:报告指挥长,候检区一名旅客不愿意出示《健康申明卡》,辱骂工作人员。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后仍拒绝配合卫生检疫。

周险峰指挥长:收到。请综合协调组通知机场公安人员到场处置。

综合协调组周峰:收到,立即联系。

机场公安人员到达,将经过进行描述。

机场公安:这名旅客,我是机场公安分局机场派出所民警XXX,您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如果您拒绝配合海关工作人员进行国境卫生检疫,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我将对您进行传唤,如果你拒绝传唤的话,我将对您强制传唤。

旅客罗少宏:我不是不配合,我手机快没电了。

机场公安:现在对您提出口头警告,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和海关人员好好谈,请求他们帮助,如果以言语威胁等方式阻碍,我将对您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于行政处罚,有触犯《刑法》的,一经查实我将对您进行刑事拘留。

旅客罗少宏:我是情绪激动了一点,我一定好好配合海关人员。

海关工作人员对该名旅客健康申明卡进行审核,对旅行史详细核查,无异常后对该名旅客放行。

熊骏:报告指挥长,该旅客已在公安人员的劝说下配合我们完成了卫生检疫工作。

周险峰指挥长:收到,严格按照卫生检疫流程对其他旅客进行检疫。

三、系统故障

流调组工作人员陆启凤在旅客下机到达体温初筛区时,发现该2号工位临时出现智慧卫检系统及旅通系统异常退出,且无法重新登陆,经重启电脑后仍无法使用,询问其他工位流调人员,均出现以上情况。流调组组长朱清立即核实,确定所有工位出现系统故障。

流调组组长朱清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报告指挥长,流调组所有工位出现系统故障,无法登陆系统进行审卡流调,经重启电脑后仍无法使用,请指示。

指挥长:收到!请综合协调组联系科技处备勤人员至流调区进行应急处理工作。所有需填报电子资料更改为纸质资料,将旅客引导至候检区进行纸质申报填写。请候检组协助配合。随时通报事件处置情况!

综合协调组组长:收到!

候检组组长:收到!

流调组组长朱清:收到!

由候检组引导旅客至候检区进行纸质申明卡申报填写。在候检区填写完毕后引导旅客至流调工位进行快速流调。所有工位流调人员使用纸质快速流调表进行流调,并手写采样条码。

经科技处备勤人员对故障工位系统进行检查,发现为海关内网网络出现短暂故障,修复需15分钟左右。

流调组组长朱清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报告指挥长,故障工位系统修复需15分钟,请指示!

指挥长:收到!进行纸质填报后,仔细核实旅客信息情况,并收集好相关资料,引导旅客至采样区进行采样。其余在系统恢复正常后按计划进行。

流调组组长朱清:收到!

15分钟后,经科技处备勤人员对故障系统进行修复后,智慧卫检系统及旅通系统可正常使用。

流调组组长朱清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报告指挥长,经科技处备勤人员对故障系统进行修复后,智慧卫检系统及旅通系统可正常使用。

指挥长:收到,按计划开展卫生检疫工作!在全部工作结束后,将纸质流调表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流调组组长朱清:收到!

四、职业暴露

(一)演练场景一:

负压组刘理恒通过对讲机向指挥长报告情况:报告指挥长,负压处置区工作人员孙果在进入负压舱途中防护服胸口处被划破,现正按职业暴露应急流程处置。

指挥长:收到,请按职业暴露流程进行处置。其他人员继续对旅客开展采样工作。

负压组刘理恒:收到。

孙果停止进入负压舱。由采样人员梁婷带领旅客进入负压舱进行采样工作。孙果前往负压处置区屏风隔断后打开应急处置包,用75%酒精手消毒后脱掉外层手套,更换新手套后用胶带对破损处进行封堵。

负压组刘理恒:报告指挥长,防护用品破损人员已进行应急处置,是否可以去脱卸区脱卸防护用品,请指示。

指挥长:可以脱卸,请严格按照规范摘脱防护用品,进行个人卫生处置。

负压组刘理恒:收到。

孙果立即离开污染区前往防护服脱卸区域严格按照规范摘脱防护用品。在孙果防护服脱卸完毕后脱去内层手术衣,再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孙果防护服破损区域的内层手术衣未见明显污染。

负压组刘理恒:报告指挥长,孙果防护服破损事件已按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流程处理完毕,请指示。

指挥长:收到。请安排孙果离开工作区进行休息,其余人员继续开展相关工作。

负压组刘理恒:收到。

(二)演练场景二:

发生口罩滑脱后,吴乐乐立即走出核酸提取室,在实验室通道上打开实验室内应急处置包,用75%酒精手消毒后脱掉外层手套,更换新手套后将口罩扶正。

唐小燕通过步话机向实验主任汇报情况:报告高主任,实验员吴乐乐在进行核酸工作时口罩脱落,现已按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处理!

高睿:收到!请随时通报事件处置情况!

随即,实验室主任向中心领导汇报事件情况。

高睿:报告蔡主任,实验室工作人员吴乐乐在核酸提取工作过程中口罩滑脱,现正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处理,请中心领导到实验室办公室通过内部监控进行现场指挥。

蔡秋:收到!

中心主任蔡秋和罗吉随即来到实验室办公室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吴乐乐将口罩扶正后,在防护用品脱卸区严格按照脱卸程序摘脱防护用品。在吴乐乐脱卸完毕进入清洁区后,由实验室工作人员谢丽用75%酒精棉签对其鼻腔及外耳道进行擦拭消毒。用生理盐水洗漱口腔。

谢丽:报告领导!吴乐乐口罩滑脱事件已按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预案处理完毕,请指示!

蔡秋:口罩滑脱为低风险暴露事件,实验室处理符合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流程,处理得当。吴乐乐同志在14天内应自我监测症状,有症状时随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谢丽:收到!

处置完毕后,由实验室副主任周筱填写职业暴露处置记录,存档备查。

五、申报不实

流调组黄标工位工作人员陆启凤,对布控人员周广贤进行电子健康申明卡审核时,发现该名旅客在过去14天内旅居史项目填写为空白,但经总署布控该名旅客有刚果金旅居史。

流调人员陆启凤立即汇报流调组组长朱清:黄标工位旅客周广贤在过去14天内旅居史项目填写为空白,但经总署布控该名旅客有刚果金旅居史。

流调组组长朱清:收到。请仔细询问该名旅客。核实信息准确性。

流调组组长朱清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报告指挥长,黄标旅客周广贤过去14天内旅居史项目填写为空白,但经总署布控该名旅客有刚果金旅居史。

指挥长:收到!请仔细询问该名旅客,告知其瞒报后果,并仔细询问该旅客旅居史,是否有基孔肯雅热传染病相关症状。

流调组组长朱清:收到!

流调人员陆启凤:您好旅客,请问您最近14日内旅行或者居住过哪些国家或者城市?

旅客周广贤:没有,我一直待在曼谷。

流调人员陆启凤:根据海关总署布控,您在14天内去过刚果金,有隐瞒或虚假填报,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追究相关责任,如果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按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旅客周广贤:我并没有想隐瞒,填的时候想快点过关,就没有填,不好意思,可以重新填写吗?

流调人员陆启凤:刚果金近期为基孔肯雅热传染病流行期,请问您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身上有没有起疹子?有没有反复发热或突然发热?还有关节疼痛这些症状,您身边有没有出现过这种症状的亲朋好友?您有没有服用过什么药物?

旅客周广贤:我去刚果(金)是看朋友,待在朋友家一直没有外出。你说的这些症状我都没有,没有其他不舒服的地方,也没有吃过什么药,身边的人都很正常,没有发现这种情况。

流调组组长朱清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报告指挥长,黄标旅客周广贤经信息核实无基孔肯雅热发病相关症状,是否重新申报?

指挥长:收到!可以进行重新申报!并再次复核该人员信息准确性。

流调组组长朱清:收到!

由现场引导人员黄安宁指导旅客在微信海关旅客指尖小程序上进行申报信息修改,正确修改后进行下一步流调工作。

流调人员陆启凤汇报流调组组长朱清:旅客周广贤已重新提交申报,复核申报内容无误。

流调组组长朱清:收到!

流调组组长朱清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报告指挥长,黄标旅客周广贤已完成重新申报流程,复核无误,是否进行下一步流程?

指挥长:收到!按快速流调工作继续流调。

流调组组长朱清:收到!

六、样本泄漏

(一)演练场景一:

发生样品洒落后,立即将旅客已引导至其他工位开展采样工作,组长赵源用对讲机向指挥部汇报。

赵源:报告指挥长,采样间发生标本洒溢,现正按照采样间标本洒溢程序处理,请指示!

周险峰:收到!请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现场引导人员李淑琴用镊子将一次性毛巾在0、5%含氯消毒液中浸透后递给周筱。

周筱在采样工位用0、5%含氯消毒液毛巾将洒溢标本圈围后,再用消毒毛巾对圈中污染物进行覆盖,在毛巾上倾倒适量0、5%含氯消毒液消毒30min,在样本撒漏工位中用0、5%含氯消毒液消毒外层手套后更换外层手套。30min过后将台面上污染物用消毒毛巾清理干净,置于医疗废弃物垃圾袋中按医疗废弃物处置。

赵源:报告指挥长,标本洒溢事件已按相关程序处理!

周险峰:采样人员立即撤离采样工位,按程序脱卸防护用品,消毒组前往撒漏工位对撒漏区域开展消杀处置,一小时后方可重新进入,现场做好隔断防护。

李斌:消毒组收到。

赵源:采样组收到,采样区域已安放隔离带,采样人员已撤离。

周险峰:请采样组做好处置记录。

赵源:已完成处置记录填写。

(二)演练场景二:

同组实验员谢红立即脱离生物安全柜操作面,用镊子将一次性毛巾在0、5%含氯消毒液中浸透后用递给孙逸文后,用步话机向实验室领导汇报。

谢红:报告高主任,核酸提取室发生标本洒溢,现正按照实验室标本洒溢程序处理,请指示!

高睿:收到!请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孙逸文在生物安全柜内用0、5%含氯消毒液毛巾将洒溢标本圈围后,再用消毒毛巾对圈中污染物进行覆盖,在毛巾上倾倒适量0、5%含氯消毒液消毒30min,在生物安全柜中用0、5%含氯消毒液消毒外层手套后更换外层手套。30min过后将台面上污染物用消毒毛巾清理干净,置于医疗废弃物垃圾袋中按医疗废弃物处置。

谢红:报告高主任,标本洒溢事件已按相关程序处理!

高睿:立即撤离核酸提取室,按程序脱卸防护用品,开紫外消毒灯对实验室进行消毒,一小时后方可重新进入。

实验室主任将事件处理情况向中心领导汇报。

高睿:报告蔡主任,实验室在进行核酸提取工作中发生标本洒溢,已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完毕,请指示!

蔡秋:收到!实验室应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如有不当操作应及时纠正,避免相同事件再次发生!

人防工程验收自评报告篇3

关键词 竣工文件;编制方法;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0)30-0091-02

1 高速公路竣工文件编制与管理的重要性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与管理不仅是项目管理中心一项重要工作,其形成的资料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其内容覆盖了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在组卷过程中应遵循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原则,分类科学,便于查找利用。竣工文件的编制管理和工程外业的管理一样,都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编制依据

根据交通部1995年颁发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解定标准》和相关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定的《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等进行编制。

3 编制方法

工程在项目实施的同时就应制定编制方法和要求,做到“边整理,边归档”,达到工程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完成。

1)为防止施工资料脱节与滞后,施工人员与试验人员应当天记录当天做,不隔夜;

2)管理性文件按问题组卷,综合性会议纪要按年考组卷。分桩记录和复测报告以合同段为单元组卷;

3)图纸会审记录应以单位工程组卷;

4)施工组织计划应单独组卷;

5)试验段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应以单位工程组卷;

6)技术交底记录应以单位工程为单元组卷;

7)开工报告,分项工程开工申记批复单应以单位工程组卷;

8)原材料品厂质量证明应按类别品种用途分别归档,原材料在进场和施工应用的试验报告应单独组卷;

9)路基工程施工资料:

(1)成品路基检验记录以整公里组卷,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以整公里为单元,路基填筑施工检验记录每层检测,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检查记录以整公里为单元组卷,按填筑层次排列。

(2)桥涵及其它构造物填土施工检验记录,桥涵以座为元,挡土墙以处为单元组卷。

(3)软土地基处理检验记录按处理分类,以处为单位组卷,并以处为单位评定。

10)路基排水试验报告按单位工程组卷,施工检验记录,按结构形式分类,以整公里为单元进行分项工程量评定和组卷。

11)挡土墙防护工程试验报告以单位工程组卷,施工检验记录,一般挡土墙以每处为单元组卷,大型挡土墙以每处为单元,分基础和墙身两个分项进行评定。

12)防护工程护坡施工检验记录和评定以处为单元锚喷支护以处为单元。

13)小桥和涵洞试验报告以单位工程组卷,施工记录以座为单元,评定涵洞每道为一个分项评定,小桥按桥梁工程标准评定。

14)路面工程施工资料:

(1)基层试验报告混合料配试验报告按原材料,掺配比例和结构层次组卷,混合料含水量含灰量,级配和无侧限压强度试验报告按路面结构层次以分项工程为单元整理组卷。

(2)施工检验记录以整公里为单元,按桩号组卷。

15)沥青砼面层,沥青碎石面层施工资料

(1)试验报告,按混合料素型和结构层次分别组卷,抽检试验记录按路面结构层次,桩号顺序以整公里为单元组卷。

(2)施工检验记录以整公里为单元按桩号和结构层次组卷。

16)路缘石,路肩质量评定和施工检验记录以整公里为单元组卷。

17)桥梁工程施工资料的组卷

(1)水泥砼和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按单位工程组卷。

(2)锚具、夹具、边接器和千顶检验报告按器具种类检验时间顺序组卷。

(3)桥梁支座和伸缩装置检验报告按生产厂家,材料种类,检验时间顺序组卷。

(4)桩基无损检测报告,钻蕊取样,桥梁荷载试验报告和梁板试验报告以结构物为单元分别组卷。

(5)施工期间水泥砼抗压强度抽检记录按单位工程组卷。

(6)施工期间水泥砂浆抗压强度抽检记录按单位工程组卷。

(7)施工检验记录以分部工程为单元组卷。

18)互通立交施工资料,由桥梁和匝道两分部工程组成,桥梁分部工程试报告和施工检验记录按桥梁施工资料组卷,匝道分部工程试验报告和施工记录按路基工程施工资料组卷。

19)工程质量评定表与施工检验记录一起组卷。

20)工程质量自检报告试验,施工检验结果汇总表要独装订组卷。

21)施工原始记录,包括施工日表,有关原始记录,开工及完工记录,施工蝶片和单像资料单独组卷。

22)施工总结单独组卷。

23)竣工图原设计没变的用原图套竣工图框复印加盖竣工图章,有变动的则用CAD重新绘制,并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的组卷分为:各项竣工表、定成数据竣工图、平面总件布置图、纵断面竣工图、路基路面竣工图、涵洞通道竣工图、小桥竣工图、中桥大桥竣工图、互通立交竣工图分别装定成册。

24)工程交接表单独组卷。

25)工程决算单独组卷。

4 照片音像档案

1)照片档案分为照片和底片;

2)照片和底片号:案卷内照片和底片的顺序号,照片与底片编号应相同。以每张照片为单位,从1开始编写,写在正面右上角。底片号应用铁笔横排刻写在胶片乳剂面片边部。底片由拍摄单位保存;

3)参见号:填写与本张照片有联系的其它档案的档号;

4)文字说明:文字说明的内容要具备六要素: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要求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5)总说明:一组(若干张)联系密切的照片的说明;

6)案卷题名:一个卷要拟写一个案卷题名,写在封面上。案卷题名应概括案卷内全部照片的基本主题。案卷题名一般应包括责任者、问题、名称三部分。责任者不便标出时,也可不标出;

7)照片档案保管期限,可根据文件材料中相关的内容确定;

8)音像档案:

(1)单像档案要收集齐全,做到文字材料与音像材料相符;

(2)归档的音像档案,要经过系统整理,每盘单像要工整确切地标明:责任者、录制(摄制)时间、地点、内容(题名)、顺序号、保管期摄制人等项目。保管期限,可根据文件材料中相关的内容确定;

(3)单像档案,要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分别编写流水号。

9)照片、音像档案的归档范围

(1)国家领导及部领导人视察公路工程项目的录音、录像带及照片。

(2)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视察、检查公路工程项目时的录音、录像带及照片。

(3)反映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活动,如招投标仪式,开工典礼、通车典礼等形成的录音、录像带及照片。

(4)记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自然灾害及异常现象的录音、录像带及照片。

(5)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施工时的照片。

5 档案管理

1)组织专题培训,提高资料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2)建立临时档案室:临时档案室技术管理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

(1)温湿度控制:为了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资料的寿命,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控制,温度控制在14℃~24℃范围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的范围内。

(2)防火与防盗:库房应配备档案用消防器材,安装火警报警器和防盗装置。

(3)防鼠、防虫和防霉变:资料入库前,要进行虫霉检查,不能将带有蛀虫、霉变的资料带入库中;定期投放灭鼠毒饵,捕杀库内老鼠。

(4)照明管理:库房内人工照明宜造用白炽灯作为光源,照度不超过100lux。如采用荧火灯时,应对紫外线进行过滤。太阳光线不能直接照射档案资料,有外窗时应设窗帘遮阳。

(5)档案保管状况检查:对库藏档案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6)会计档案经审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财务部门移交到建设单位档案科(室)保管。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将随工程档案资料一并整理归档,并按要求移交到有关接收部门。

人防工程验收自评报告篇4

关键词:工程;管理程序;质量

作者简介:温玉杰(1962-),男,辽宁大连人,大连供电公司金州供电分公司营销科,助理工程师。(辽宁 大连 116100)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5-0135-01

一般而言,工程项目部(亦有称工程项目组)是代表供电企业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及管理和机构,是工程管理与施工的主体,代表供电企业在具体施工项目中行使职能。项目部全部管理人员主要的任务是担负起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及指导工程具体施工,即:工程项目的接受;履行工程开工程序到现场勘查;安排具有实际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专人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图三级会审;技术、安全三级交底;施工过程的验收评定;施工安装、调试记录;安装报告的编制;整理履行工程竣工程序等;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严格按照GB/T19001-2008标准进行管理。这些是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的管理主要内容。

一、工程施工前准备的管理程序

1、组织准备

主要包括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是确定各个管理人员及职责并明确分工)、管理制度和有关制度的制定、生产人员的确定。

2、技术准备(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

产品质量目标的确定。包括识别产品的特征,建立其目标值、质量要求和约束条件,并确保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的全部要求。

确定过程所需的检查及试验活动(监视和测量计划)。包括产品的验证和确认活动,产品交付前的检验检查及试验活动。

确定适当的记录。包括能证实过程运行和过程结果符合各项要求的记录,要确保记录的充分性。

施工组织设计(含质量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满足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满足合同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规格数量及使用布置方式,满足合同要求的劳动力使用计划、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培训计划;满足合同要求的监视测量设备使用计划;满足合同要求的监视测量方法;满足合同要求的服务措施;满足财产储存搬运标识防护要求;确定适合本工程的设备安装、调试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适宜的施工环境要求,符合法规要求的环境目标、环保措施;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要求的计划目标,相关实施方案和控制措施;确定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

另外还有确定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细,确定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格以及制定切合实际的施工进度表。

3、环境勘察及主要设备的准备

工程设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结合实际现场的勘察、施工用的燃料、水电等条件,确定施工中所用的工具、器具、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核、批准。

4、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和管理

根据工程施工的需求和现场勘察实际条件,明确完成工程施工所存在的危及人员、设备安全的危险源并且给予足够的重视,形成书面文件,对其在完成工程施工目标过程中所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价,策划对风险实行有效控制的措施。

5、履行开工及报审程序管理

主要包括开工报告及报审;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报审;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报审。

二、工程施工中的管理程序

1、进货监视、测量和验证

所有进货(包括设备和材料)都必须是合格品,供方应提供合格证明书,未经过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投入安装或进行加工。

对用于最终产品的原材料,由施工单位按过程进行验证,如规程有试验或复试要求,由项目部(施工单位)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试验机构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和试验报告由施工单位索要,进行编号后存档。进口产品的检验,还应考虑合同、商检方面的要求。一般消耗性材料由施工单位验证。

监视和测量的依据、内容、方法、监视器具、记录等,要根据实际进货品种进行填写,与《进货监视和测量计划》相符合。

2、过程检验和试验

过程检验和试验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每一道工序(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通常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工序不得转入下道工序,由于工程进度需求来不及检验和试验而放行时必须有授权人批准,并做好标识和记录。

工程质量按照《监视和测量计划》中的验收评定范围进行检查验收,通常分为四级。

一级自检:施工项目完成后形成记录。

二级复检:施工者本人或班组进行检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复检,合格后签字形成文字。

三级专检:一、二级检验合格后质检部专业工程师、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三级检验,合格后签字形成文字。

四级检验:当三级检验合格后由业主、监理代表进行四级检验,合格后签字形成文字。

工程质量的见证点W或停工待检点H,由监理代表进行检验、验证并签字确认。隐蔽工程要四级检验并形成见证记录。见证点W的监视和测量范围:四级验收项目,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均为见证点。停工待检点H(举例:变电工程):主变压器安装前检查、安装后检查、设备基础校对检查、主要设备(如断路器)安装前后检查、隐蔽工程隐蔽前后检查、系统带电试运行前检查等。

3、不合格品的控制

不合格品是指不符合要求(法律、法规、施工图纸、规程、规范等)的产品。

不合格品产生的阶段主要是在进货检验、工序检验、成品检验、各种试验、分供方、搬运中等环节产生。

对不合格品要进行标识、隔离、记录、评审、处置、通知。对不合格品处置一般有几种可能:一是返工、返修,直至满足规定要求并再次检验合格;二是让步接受,经过申请并得到批准确认,做好记录,执行纠正措施;三是降级使用,必须有业主(甲方)或设计院的书面认可;四是拒收或报废。

对不合格品采取的措施主要有:纠正措施——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和应用;应保持不合格品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记录。

4、纠正措施

为防止其经常发生或产生严重情况,组织应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再发生。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用以规定以下几方面的要求:评审不合格;确定不合格的原因;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记录所采取的结果。

5、预防措施

组织应确定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相适应。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确定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评价防止不合格发生的措施的需求;确定和实施所需的需求;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另外过程检验和试验还包括最终监视和测量以及施工日志、施工记录。过程施工日志及工程验收评定、施工各阶段的记录必须由专人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追溯性。

三、工程竣工的管理

《监视和测量计划》规定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已全部完成,合同及设计范围内的安装、试运工作全部完成并满足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已移交生产。产品所有特征均满足要求,并得到顾客(业主)和有关人员批准。

竣工资料归口工程项目部负责,质检部门和安监部门配合整理相关记录,由项目部统一组卷移交业主。

四、最终形成文件计划及归档资料的管理

主要包括:单位工程竣工资料核查;开工报告及技术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出厂文件(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出厂检验试验报告);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变更、设备代用;施工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施工安装记录;设备调试报告;施工处理报告;验收记录;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盖竣工图章并经过签字)等。

五、整套设备启动前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核查内容

人防工程验收自评报告篇5

1、1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4、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4、3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4工程质量概况:(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4、5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确认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4、6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资料完整有效;(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4)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5)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6)同意竣工验收。

4、7项目总现场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5、结束语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现场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在许多建设单位不熟悉竣工验收程序情况下,现场工程师必须明确自身职责,按《暂行规定》、《暂行办法》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确定的内容和程序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相应的工作。

人防工程验收自评报告篇6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最新全文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对环境有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各种引进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乡镇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 上述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城镇规划要求,充分注意布局合理,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城镇生活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的风景游览区、温泉区、疗养区以及自然保护区,不准建设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在污染严重的地区,一般不兴建、扩建大型工业

项目。

第四条 建设项目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建设项目必须认真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制度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凡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污染源同时治理,其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排放放射性物

质的应认真执行国务院国发[1987]13号《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计委、建委、国防科工委、卫生部四部门颁发的《放射防护规定》。

第五条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管理和监督检查。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参加初步设计会审,检查环境保护设施施工情况,参加竣工验收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省环境保护局负责国家环境保护局管理范围之外的大中型项目和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项目的环境管理。

市、地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所辖区内市、地属以上(含市、地属)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并参与大中型项目和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项目的环境管理。

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所辖区县属以下(含县属)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并参与县属以上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六条 凡引进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规定。对产生污染,国内又不能配套解决的,应当同时引进相应的防治污染设施。

第七条 大中型建设项目和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要作简要的分析,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个别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经省环保局认可,可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

小型基建、技改和其他建设项目都要在确定项目前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个别对环境污染严重影响较大的项目,当地环保部门可令其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影响问题有争议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可由当地环保部门提请上一级环保部门审定。

第八条 建设单位可委托持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以下称评价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负责填报。

评价单位要根据建设项目的行业性质和所处地理位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实施方案,经省环境保护局认可后,由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合同。

评价单位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按合同要求交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其呈报省级主管部门预审后再报省环境保护局审批。省环境保护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提要、实施方案,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或直接批复。

市(地)环境保护局(办)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报省环境保护局备案。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等如发生较大改变时,建设单位应适时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九条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的规定,申请领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

评价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承担责任。

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包括环境评价咨询费),根据评价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评价费用从工程前期费用中支出。

第十条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篇章,保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提出的各项措施付诸实施。

环境保护篇章应阐明: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依据、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处理工艺、效果和排放去向;对资源开发引起的生态变化所采取的防范措施;绿化设计;环境保护机构、监测手段、环境保护投资概算和环境效益等。

各级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和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在审查初步设计时,要有环境保护部门参加会审。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和减少粉尘、噪声、震动等污染危害。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负责修整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周围环境。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在正式试产或使用前,建设单位要按管理权限向环境保护部门填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经验收合格并发给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方可投产使用。否则,不准投产。

第十三条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从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表之日起,应分别在一个半月、一个月、半个月内批复。逾期不批复的可视为已被认可。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没有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计划管理部门对设计任务书不予上报或批复,经济管理部门对技术改造项目不予立项。在初步设计阶段没有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环境保护篇章,各主管部门或基本建设管理部门不予批复初步

设计;不办理施工执照;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用、划拨土地手续;银行不予拨款或贷款;物资部门不供应材料、设备。在竣工验收阶段,没有环境保护部门发给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 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如不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初步设计没有环境保护篇章而擅自施工的,环境保护部门除令其补报审批手续外,必须停止施工,并视情节轻重和投资大小,由环境保护部门按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罚款审批权限给予经济处罚。

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强行投产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对主要责任者,给予五百元以下的经济制裁。同时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

建设项目的罚款、列支和使用按鲁政发[1986]39号文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提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实施方案内容提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由省环境保护局统一制发。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环境保护主要内容防止污染

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防止破坏

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人防工程验收自评报告篇7

沈阳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最新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监测、雷电灾害预警和防御、防雷装置检测、雷击风险评估以及对雷电灾害研究、调查、鉴定和应急救援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的工作。

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工作。

各区、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御雷电灾害工作。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御雷电灾害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防御雷电灾害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防御雷电灾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防御雷电灾害经费的投入,提高雷电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能力。

第六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防御雷电灾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防御雷电灾害技术,宣传普及防御雷电灾害的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防御雷电灾害意识。

第二章 雷电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

第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监测与预警系统的建设;组织编制本地区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监测、预报,及时向社会雷电灾害预警信息。

第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雷电监测和预警设施,不得危害雷电监测的探测环境。

第十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对下列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一)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二)体育场馆、影剧院、大型商场、宾馆、医院,学校、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供水、供气、供电、供热工程;

(四)高层建筑、各类发射塔、高耸观光塔、通讯枢纽工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工程项目。

第十一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收到雷击风险评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雷击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项目所在地雷电活动规律和地理、地质、土壤、环境等状况;

(二)雷电灾害可能造成危害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三)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建议、对策和措施;

(四)雷击风险评估结论。

第三章 防雷工程和防雷产品

第十二条 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安装防雷装置:

(一)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场所或者设施;

(二)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电力、广播电视、通信设施,以及易遭受雷击的其他重要公共设施;

(三)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构筑物。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安装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防雷装置的建设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十四条 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进行专业设计或者施工。

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禁止将防雷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第十五条 安装防雷装置使用的防雷产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二)通过正式鉴定,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验机构测试合格;

(三)经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四章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 防雷装置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核制度。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防雷装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二)防雷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

(三)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

(四)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本条例第十条所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八条 气象主管机构受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审核合格的,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对审核不合格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

经审核不合格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修改后,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审核。

第十九条 防雷工程的施工应当按照气象主管机构核准的设计方案进行,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和修改设计的,应当重新履行审核手续。

第二十条 申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三)防雷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

(四)防雷工程竣工图;

(五)《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第二十一条 气象主管机构受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颁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对验收不合格的,出具《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

经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完成后,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五章 防雷装置检测

第二十二条 对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三条 防雷装置检测,必须由具有相应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

第二十四条 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并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公正。

第二十五条 防雷装置的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防雷装置存在隐患或者发生故障,应当及时修复,并向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申请重新检测。

第二十六条 对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雷电灾害应急救援

第二十七条 发现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有关单位和人员对雷电灾害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二十八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接到雷电灾害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启动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单位展开应急救援。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雷电灾害救援工作,为实施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十九条 雷电灾害发生后,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灾害发生的情况迅速展开调查,对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进行登记、鉴定,查明灾害的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受灾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三十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雷电灾情和年度雷电灾害情况。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雷电监测和预警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二)不具备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

(三)超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活动的;

(四)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五)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六)拒绝进行防雷装置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七)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防雷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气象主管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防雷装置,是指由接闪器、引下线、接地线、接地体以及其他接连导体构成的具有防御直击雷性能的专业系统,或者由电磁屏蔽、电涌保护器、等电位连接、共用接地网以及其他连接导体构成的具有防御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性能的专业系统。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类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主要分为项目预评估、方案评估、现状评估三种。

1、项目预评估是根据建设项目初步规划的建筑物参数、选址、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分布,结合当地的雷电资料、现场的勘察情况,对雷电灾害的风险量进行计算分析,给出选址、功能布局、重要设备的布设、防雷类别及措施、风险管理、应急方案等建议,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核准、总平规划等提供防雷科学依据。

人防工程验收自评报告篇8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国家和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制定或者审定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以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进行表述。

本办法所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对具体建设工程地区或者场址周围的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地震活动性、地形变等研究,给出相应的工程规划和设计所需的有关抗震设防要求的地震动参数及基础资料的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地震局(以下简称市地震局)是本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的主管部门。各区、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的主管部门。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震设防)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规程进行抗震设防。

第六条(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以及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第七条(安评工程范围)

前条第一款规定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有:

(一)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23-95)中的甲类工程;

(二)国家地震、铁路、交通、广电、水利和其他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主管部门与国家地震部门联合,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

(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23-95)中部分乙类工程以及其他重大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由市地震局提出,经征求市建委、市计委等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安评单位要求)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本市范围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持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外省市单位从事本市范围内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应当向市地震局备案资质证书。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证书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九条(安评单位收费标准)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市价格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条(安评单位的禁止性规范)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二)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三)转包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四)不按照国家有关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规范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十一条(安评报告评审与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安评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将安评报告报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评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跨本市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的安评报告,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评审并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本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安评报告,由市地震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并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安评报告合格的,市地震局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安评报告不合格的,市地震局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0日内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时,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且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市或者区、县有关部门在审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不予批准。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的义务)

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规程,进行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设计审查)

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审查工作,应当纳入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程序。超出现行技术标准规定的高层建筑,市建委可以组织有关专家对其抗震设计进行专项论证。

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未经审查,或者发现未按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规程进行抗震设计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报送抗震设计审查的同时,应当将建设工程设计计算书中有关抗震设计的材料,报市地震局备案。

第十五条(施工、监理单位的义务)

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监理。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抗震设防一并验收;建设工程不符合抗震设计和施工要求的,应当限期整改,经复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已建工程的抗震设防)

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在进行改建、扩建时,应当委托抗震鉴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抗震性能鉴定结果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第十八条(新技术应用)

本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采用新建筑结构体系的,该建筑结构体系应当具备抗震性能。

第十九条(行政处罚)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有关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或者不按照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市或者区、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擅自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或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由市或者区、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从事禁止的,由市或者区、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或者机构吊销资质证书。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从事禁止的,由市或者区、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或者不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的,由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不将设计计算书中有关抗震设计的材料报送备案的,由市或者区、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不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监理的,由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已建工程在改建、扩建时,不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采取抗震加固措施的,由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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