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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交易(精选8篇)

时间: 2023-07-14 栏目:写作范文

国际金融交易篇1

关键词:国际金融中心;伦敦

上海未来的发展目标之一是建设全球金融中心,加快金融业的发展成为上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上海目前的全球金融业中已经具备举足轻重的地位,2011年9月全球金融中心排名中,上海位居第5位,成为仅次于伦敦、纽约、香港、新加坡的重要金融城市。上海金融业发展尽管总量很大,但是国际化发展严重不足,无论从金融服务种类、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相关配套设施方面,都远远落后于伦敦、纽约等全球一级城市。面向全球、接受国际竞争既是上海提升自身金融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也是上海未来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道路,更是上海建立全球金融中心的基本要求。本文以全球最大的金融中心伦敦为标杆,深入分析伦敦金融业的主要产业分类及其国际化水平,希望为上海金融业国际化发展提供有效的参考。

一、 伦敦基本情况

伦敦又被称为大伦敦(Greater London)和伦敦都会区(London Metropolitan Area),总面积约1 579平方公里,人口约780万人,位于英国英格兰东南部,泰晤士河入海口处,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和英格兰的首都,也是英国第一大城市及第一大港口,更是欧洲最大的都会区之一。根据英国拉夫伯勒大学全球化与世界城市研究中心的评估,伦敦与美国纽约、法国巴黎和日本东京并列为最高级城市,在全球经济、政治、文化、艺术等领域起着先导性作用,是全球国际化程度最强的城市之一。

伦敦是英国最重要金融集聚区,2006年英国金融业共创造产值961、3亿英镑,其中伦敦428、7亿英镑,占英国全部金融业产值的44、6%。金融业是伦敦都会区的重要产业之一,也是伦敦金融城的主导产业,截止2010年伦敦都会区拥有超过30万的金融从业人员,占英国全部金融从业人员的40%左右,伦敦还有约20万个工业岗位与金融业直接相关,如法律咨询、会计等专业服务业。伦敦金融业和商业服务业主要集中在伦敦城和金丝雀码头(Canary Wharf),前者有约31、7万名雇员,后者有约10、5万名雇员;2010年伦敦城金融业和专业服务业共创造了约320亿英镑的产值,占伦敦都会区金融业和专业服务业产值的30%。

二、 伦敦开放的国际金融体系

几个世纪以来伦敦都是全球最重要金融中心,尽管20世纪以来伦敦一直受到纽约、东京、法兰克福以及巴黎的挑战,但至今伦敦仍然在全球金融市场保持了众多的领先地位,2007年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中,伦敦打败纽约成为全球第一大金融中心。

伦敦在英国金融领域的重要性在于它是英国国际金融业的中心,对外金融业务非常发达,英国的国际金融业务基本等于伦敦的国际金融业务,英国的其他城市如伯明翰、利物浦、曼彻斯特、加的夫、贝尔法斯特等城市也同样是英国的金融中心,但业务范围大部分限于国内,对外金融几乎为零。伦敦金融业在国际化方面甚至超过纽约,两者并称全球两大金融中心,相比而言纽约更倾向于国内金融市场,而伦敦则更倾向于国际金融市场。伦敦许多金融领域均超过纽约,并取得国际上的主导地位,如伦敦跨境银行借贷量占全球的18%,国际债券二级市场交易量占全球的70%,外汇市场交易额约占全球的40%,场外利率衍生品交易量占全球的46%,海上保险净保费收入占全球的20%,外国债券交易量占全球的17%,对冲基金资产额占全球20%,私募基金投资额占全球的21%。

伦敦金融业国际中心地位不仅表现在某些交易量上也表现在伦敦乃至英国整体的金融业发展水平上,如英国有强大的银行业,银行储蓄规模位居全球第三;英国保险业位居欧洲第一,世界第三;伦敦的基金管理业位居世界第二;伦敦拥有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中心;有全球最具流动性的贵金属交易市场,为全球黄金交易提供清算服务;伦敦提供全球最专业、最广泛的海上融资业务和相关专业服务;此外,伦敦还是全球最大非伊斯兰国家的伊斯兰金融中心。

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伦敦作为英国最大的国际化金融中心,拥有较多的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截止2011年3月,英国共有323家银行,其中外资银行251家,占比约为77、71%,同期英国银行资产负债总额约为8、5万亿英镑,其中48%被外国银行控制,凸显了英国金融业的国际化特征,而这些外资银行中90%都位于伦敦都会区或至少在伦敦都会区开设分行,伦敦外资银行数量远远超过美国纽约。由于大量外资银行的存在,伦敦银行业1/3以上的贷款业务都瞄准国际市场。

银行业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投资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在纽约较为发达,但近年在伦敦也获得较大发展,伦敦已成为投资银行欧洲的集聚中心,欧洲地区投资银行交易活动一半以上都在伦敦进行,全球大多数投资银行都在伦敦有总部机构分支机构,2010年欧洲投行费用收入约220亿美元,其中伦敦投行收入占24%。

英国保险业市场是一个高度资本化市场,由保险公司、劳合社市场(Lloyd's Market)、中介机构和各种各样的专业服务业公司组成,2010年全球保险费共约4、4万亿美元,其中英国保险费收入3 100亿美元,占比约为7、14%,全球排名第三。英国保险业中最值得称道的是伦敦保险市场,伦敦保险市场位于伦敦金融城内,是一个独特的、与英国保险业分离的市场,是全球最大的国际贸易保险和再保险市场,同时也是唯一一个全球20大保险、再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其中的保险市场。2010年伦敦保险市场保费收入约为369亿英镑,其中保险公司获得44%的收益,劳合社市场获得53%,海洋保赔协会(Marine P&I clubs)获得剩余的3%。伦敦保险市场以海洋航空保险,占据全球海上保险业收入的约20%,是排名第二的日本的2倍。

在证券业务方面,伦敦乃至英国证券业发展的重心是国际证券交易,国内股票和债券交易仅仅是伦敦国际证券交易的补充。目前全球40%的国外债券交易和30%的货币交易在伦敦进行,尽管伦敦的股票交易量小于纽约,但是近年伦敦股票交易增长幅度较大,2010年年伦敦IPO企业数量占全球12%,新股发行量占全球6%。伦敦股票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股票交易所之一,2010年全球股票市场总值为548 840亿美元,其中英国股市市值占全球的7%,约为38 410亿美元,伦敦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约为19 760亿美元,占英国全部市值的51、44%,占全球市值的3、6%。伦敦金融业面向国际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伦敦证交易所有大量外国上市公司,2010年伦敦证券交易所共有604家外国上市公司,超过纽约证券交易所的518家和纽约纳斯达克的298家,是全球单个证券交易所中外国上市公司最多的交易所,占全球外国上市公司数量的19%。伦敦证券交易所外国上市公司来自全球各地,其中较多是爱尔兰共和国有58家,美国有46家,印度有31家,台湾有22家,中国大陆有5家。

英国的基金业管理规模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是全球第三大基金管理国家,英国的基金管理具有很强的国际导向性,并不断吸收外国资金投资。2010年末传统投资基金全球资产为79、27万亿美元,其中美国占据35、6万亿,占比为45%,英国排在第二位共有6、5万亿英镑,占比8%。在对冲基金方面,2010年全球对冲基金资产总额为8、7万亿美元,其中美国所占比重最大为68%,欧洲占比22%,亚洲占比6%,纽约是世界独一无二的对冲基金管理中心,全球约41%的对冲基金都由纽约控制,而伦敦紧随其后是全球第二、欧洲第一大对冲基金管理中心,约占全球份额的19%,约有700家对冲基金驻扎伦敦。伦敦还是欧洲最大的财富基金和私募基金集聚中心,全球较大的财富基金如科威特投资局、文莱投资局、阿布扎比投资局和新加坡淡马锡投资公司都在伦敦设置了机构代表处,此外伦敦还为基金管理提供相关清算服务。

伦敦是全球最大的场外衍生品交易中心和场内衍生品交易中心。2010年4月全球平均场外利率衍生品日交易量为26 980亿美元,其中伦敦日交易量为12 350亿美元,占全球日交易量的45、8%。在商品期货交易领域,伦敦与纽约和芝加哥一起构成全球三大期货交易中心,全球每年大量贵金属期货交易在伦敦场外市场进行,2010年12月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ondon Bullion Market Association,LBMA)每日金银交易量分别为1 800万盎司黄金和9 970万盎司白银,市场价值分别为250亿美元和29亿美元,这意味着伦敦金银市场协会4、4天的黄金交易量即可达到全球一年黄金产量,每7、7天的白银交易量相当于全球一年的白银产量。

伦敦衍生品类交易所交易规模也较大,伦敦有4个主要的衍生品交易所,分别是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NYSE Liffe),伦敦金属交易所(London Metal Exchange,LME),欧洲期货交易所(ICE Futures Europe)和伦敦绿松石期货交易所(Turquoise Derivatives London)。2010年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共签订期货合约12亿份,其主要贸易标的是短期欧元利率合约;伦敦金属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有色金属交易市场,主要期货品种是铜、铝、锌,2010年共有签订交易1、2亿份;欧洲期货交易所是欧洲最大的能源期货交易市场,全球超过一半的原油和精炼油产品在该交易所进行交易,其中著名的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占该交易所期货交易的一半以上。

英国是全球最大的远洋贸易中心,每年为全球客户提供广泛的海上运输服务和相关专业服务,英国的船运服务绝大多数集中在伦敦,2010年伦敦200家船务经纪公司货物出口总额高达74、4亿英镑,伦敦的船务公司在船舶与货物匹配方面处于领导性地位,全球50%的油船包租和30%~40%的船舶干租业务都在伦敦进行,此外伦敦还是全球最大的二手船交易市场,全球50%以上的二手船在伦敦买卖。英国国际海洋保险收入约占全球总收入的21%,远远超过日本和美国,其中总部位于伦敦的保赔协会(P&I Clubs)业务量占全球海上保险的62%。

受英国人口多元化的影响,英国成为全球非伊斯兰国家中伊斯兰金融最为发达的国家。2009年末全球伊斯兰金融服务业资产总额为10 410亿美元,其中英国有伊斯兰金融资产190亿美元,占全球份额的2%。伦敦有22家银行提供伊斯兰金融服务,其中5家在完全遵从伊斯兰教法的条件下提供金融服务,规模远远超过其他西方国家,此外,伦敦有34家伊斯兰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总额约为3亿美元;伦敦证券交易所有31种价值190亿美元的伊斯兰债券可供交易;伦敦有超过20家法律咨询公司为伊斯兰金融提供相关服务。

三、 伦敦金融相关服务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金融业的发展离不开专业服务业的支持,没有强大的法律、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业的发展,金融业不可能做大做强。伦敦不仅是全球知名的金融中心,更是全球知名的专业服务业中心,主要包括法律咨询服务、国际争端解决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等。

伦敦是全球最大的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它拥有大批国际法律服务公司,为金融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这些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公司金融服务、公司商业法律服务、项目融资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以及税收与争端解决服务等,此外一些法律公司还提供专业的航运和国际保险咨询服务。伦敦拥有较多的跨国法律服务公司,2010年全球10大律师事务所中有7家是跨国律师事务所,它们在全球主要城市都有分支机构,其中有4家国际化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伦敦,分别是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年利达律师事务所(Linklaters)、富而德律师事务所(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和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Allen & Overy)。在对外服务方面,伦敦最大的几家法律服务公司有大约45%~65%的律师在海外工作,其他许多中型法律服务公司也有10%~20%律师在海外工作,从这方面来看伦敦律师服务业国际化程度远远超过纽约,纽约这一比例为15%;另一方面伦敦大约有200家国外法律服务公司,其中超过50%来自美国,其余主要来自于欧洲、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伦敦法律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还表现在伦敦有超过1200家法律服务公司加入全球商业律师协会和其他专业法律协会,在全球国际商法实践中占据重要地位。

争端仲裁也是伦敦法律国际化发展的一大特色。伦敦拥有全球最多的国际仲裁机构,且每年处理大量的国际贸易争端案件,伦敦主要6家大型仲裁机构2009年共处理国际贸易争端5 297起,主要以海事争端为主,伦敦海洋裁判协会共处理争端4 445起,占全部案件的83、92%;伦敦国际仲裁法庭处理争端285起;劳埃德公开研究会处理争端122起。

在会计服务业和管理咨询领域伦敦同样是全球集聚中心。全球跨国会计服务基本被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垄断,伦敦也不例外,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伦敦均设有区域总部,在伦敦会计服务业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伦敦还拥有大量规模相对较大的会计服务公司,如均富会计师事务所、柏德豪会计师事务所、金斯顿史密斯会计师事务所等,他们与四大一起共同为伦敦会计服务业出口做出了巨大贡献。英国2009年会计服务净出口额高达7、24亿英镑。伦敦的管理咨询也较为发达,且近年发展较快,2005年英国管理咨询业净出口额为1、4亿英镑,2009年净出口额已高达3、22亿英镑,增加了2、33倍。

四、 伦敦金融业国际化发展对上海的启示

伦敦作为全球最大的金融中心,其金融业主要表现为多元化、特色化、国际化三个特征。多元化是指伦敦金融业创新不断,伦敦的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各种基金、衍生品交易、外汇交易、海上金融以及伊斯兰金融等等,几乎囊括所有金融领域;特色化是指伦敦金融业在发展过程中重点推进,以外汇交易、衍生品交易和银行间贸易为主,形成大规模的交易量,以此活跃金融市场;国际化是指相比纽约、东京等金融中心,伦敦的金融业发展更倾向于国际,伦敦每年向全球出口基金管理服务119亿英镑,货币融资服务78亿英镑,保险服务11亿英镑,在全球首屈一指。上海作为中国最大的金融中心和国际化大都市,在金融业发展方面远远落后于伦敦。

1、 加速上海金融业创新,推进金融多元化发展。金融创新是伦敦金融业国际化的重要因素之一,上海未来必定以金融业为核心产业,但是目前上海金融发展领域非常狭小,基本上限于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三大类,对冲基金数量远远落后于纽约和伦敦,碳排放交易、海上金融、伊斯兰金融几乎为零,因此上海在未来金融业发展中应着力扩大服务范围,采用与国际合作的方式,建立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

2、 打造上海特色金融业。国际化大都市金融业发展都有自己特色,如一提到纽约就会让人想起投资银行和对冲基金,一提到伦敦就会让人想起占全球份额70%的外汇交易,上海在加速金融业国际化发展过程中也应根据中国目前金融宏观背景找准突破点,由点即面推动金融业整体发展。

3、 提升上海金融业国际开放度。上海已经是中国的金融中心,其金融体体量已经较大,但是上海金融业面临的问题依然是服务水平低下,管理混乱。未来上海要发展为国际化金融中心必需提升开放度,从人才引进、金融机构引进以及服务领域扩展上充分参与国际竞争,在竞争中提升上海的国际化发展水平。

4、 提升金融相关服务业国际化水平。金融业的国际化发展离不开相关法律、会计等商业服务业的配合,在国际化发展过程想要从法律上、财务审计上与国际接轨必需有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配合。上海在未来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相关配套服务业的发展,不仅推进金融业的国际化,同时也要推进法律、会计等商业服务业的国际化。

参考文献:

1、 陈维、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魅力的培育与比较、上海经济研究,2002,(2):2-16、

2、 李慧中,赵大平、上海在区域分工中的比较竞争优势分析、上海经济研究,2006,(2):50-56、

3、 周一星、新世纪中国国际城市的展望、管理世界,2000,(3)、

4、 谢守红、经济全球化与世界城市的形成、国外社会科学,2003,(3)、

国际金融交易篇2

【关键词】碳金融;碳市场;对策建议

碳金融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或称碳融资和碳物质的买卖,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款等。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4000亿元人民币,到2020年将达到220000亿元人民币,碳交易市场有望超过石油成为全球第一大商品市场。

目前,中国的碳金融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中国作为全球碳交易主要的供给方却处于碳金融产业链的末端。未来,中国应提高对碳金融价值的认识,将碳金融体系的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努力培育碳交易多层次市场体系,建立专门监管机构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管理碳金融交易,以有力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相关行业对碳金融的投入与创新,全方位推动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

一、碳金融市场发展的国际态势

从《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至今的十多年时间里,全球碳交易市场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了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为主导的国际碳交易市场体系。这个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结构并不均衡,欧盟国家在碳排放交易额和交易数量上都占据绝对优势,它们主导了市场需求,把持了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定价权。以中国、巴西、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碳市场中仅扮演碳排放指标供应方的角色,它们主要通过清洁发展机制参与国际碳金融交易,为CDM初级市场提供碳排放标的,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缺乏定价权和话语权。近年来,国际间区域性碳金融交易市场呈现逐步融合的态势,自从2005年欧盟为EUA和《京都议定书》下的CDM项目产生的CER指标及JI项目下的ERU指标建立了链接关系,扫清了不同减排指标在欧盟交易体系内交易的制度障碍以后,国际间区域性碳交易市场的融合极为迅速。

目前,中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并不活跃。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以往我国的CDM项目业主往往直接与国际碳基金、国际投资银行等境外买方进行碳交易谈判。境外买方凭借其在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地位和专业能力,掌握了碳资产的定价优势,主导了CER交易;而我国诸多CER项目参与方由于缺乏专业能力和交易经验,对碳市场的交易动态不掌握,承担了较大的开发与交易风险,在合作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在“十二五”规划刚要的引领下,为更好地完成建成小康社会的神圣使命,我国应把握好当前国际碳金融发展的态势,找准我国碳金融发展的突破口,建立起国家、金融机构和行业内部协调配合的碳金融市场,提升我国在国际碳金融市场中的定价权与话语权。

二、中国碳金融交易市场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1、政府应完善碳金融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政府和监管机构应认清我国碳金融发展的紧迫性,尽快完善碳金融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

(1)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碳金融市场发展。我国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应构建一整套包含资格审查制度、运行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在内的碳金融市场法规制度,通过构建一套整体覆盖的碳金融法律法规,有效约束碳金融市场的每一环节,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各方利益,确保我国碳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以积极的政策扶持鼓励碳金融市场发展。政府应加大对低碳经济的投入,引导更多的企业投身低碳经济行列中。通过设立专项资金补贴碳金融发展项目,适当减免碳金融市场参与者的税赋,提高参与碳金融市场的积极性。努力为碳金融市场参与方打通资金流动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畅通国内外资本进出我国碳金融市场的通道。

2、金融机构应作为碳金融市场发展的主力军。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政府主要起引领作用,金融机构却能起到实实在在的推动作用。作为碳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方,金融机构应在金融创新、中介服务、人才建设等方面大力投入。

(1)提升碳金融产品创新能力。金融机构应转变观念,学习借鉴国外金融机构先进经验,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理财产品,加大对开发新能源、研发环保技术以及从事生态保护建设等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发以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发电为标的的碳排放权交易项目,努力为客户提供从项目融资到减排额二级市场交易的全流程金融服务。同时,大胆创新碳基金、碳证券、碳保险等衍生品,形成完整的碳金融产业体系。

(2)开展专业碳金融中介服务。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广泛的渠道资源和客户资源,辅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信息优势,为项目开发企业提供必要的中介服务,比如为产生原始碳排放权的项目开发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为他们提供包括项目评估、项目管理、政策咨询等在内的顾问和咨询服务等等。

(3)打造专业的碳金融人才队伍。金融机构应通过组建专业碳金融业务团队,引进国外的优秀碳金融人才和先进管理技术,逐步建立自身的碳金融服务研发力量。并辅以定期选派优秀人才到海外学习,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作为顾问等方式加强碳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碳金融人才培养与储备体系。

3、现有中小碳金融市场应做大做强。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全国性的大型碳金融交易市场,现有的区域性碳交易市场存在机制不健全、产品单一、影响力低等问题,我们有必要做大做强现有碳金融市场,早日形成一个有国际影响力的碳金融交易平台。

(1)构建全国统一的碳金融交易平台。中国早先成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2009年武汉、杭州和昆明等几家碳排放交易所也相继成立,大连、贵州、河北、山西的交易所也在筹备中。目前,有关机构应尝试整合国内区域性碳金融交易平台和现有碳金融资源,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国性碳排放权集中交易平台,实现降低成本、增强效率、提升影响的目的。

(2)构建有创新活力的碳金融市场。我国碳金融市场的自身科研团队要善于捕捉碳金融市场的新商机,创造性地开展碳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创新,加快产品的设计和开发,除了最基本的排放权远期和期货交易外,积极探索应收碳排放权货币化、碳排放权融资担保、碳排放权企业债券等金融产品创新,以满足碳金融市场参与者不断增长的实际需求。

(3)加强碳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碳金融业务既涉及传统金融的市场交易、国际贸易等方面内容,又涉及许多碳专业技术内容,面临诸多新的风险和挑战,这需要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组建专门针对低碳产业的金融研发力量,加强碳金融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的碳金融研发管理团队。

参 考 文 献

[1]郇志坚,梁艳、中国碳市场发展及其定价策略研究[J]、金融发展评论、2011(3):143~151

[2]初昌雄、周丕娟、碳金融低碳经济时代的金融创新[J]、金融与经济、2010(2):18~21

[3]曾刚,万志宏、国际碳金融市场:现状、问题与前景[J]、国际金融研究、2009(10):19~25

[4]张泽文、碳金融市场发展与我国的应对策略[J]、河北金融、2011(1):31~34

[5]于同申等、中国构建碳交易市场的必要性及发展战略[J]、社会科学辑刊、2010(2):90~94

[6]沈金菊、低碳经济背景下低碳生活方式的引导[J]、企业导报、2010(11)

[7]潘小军、低碳经济浪潮下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策略[J]、软科学、

2011(7):16~20

国际金融交易篇3

几个世纪以来,伦敦被公认为是国际金融中心。毋庸置疑,伦敦地位的形成要归结为:英国是第一个工业化国家,是世界上主要殖民帝国,19世纪英镑是国际货币体系的中枢。但是,二战之后当国际舞台的中心转向美国,布雷顿森林体系规定了“双挂钩”,腾飞的日本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欧洲大陆成功实现了货币的一体化,而英国依然存留在欧元区之外,种种挑战却没能撼动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2007年3月公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显示,伦敦的总体实力超过其他45个金融中心,位居榜首。何种力量让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历久弥坚?探寻答案的过程需要我们去解读伦敦金融城的“力”量。

伦敦的实力

伦敦的实力可以追述到17世纪海上贸易,商人们聚集在金丝雀码头喝咖啡、谈生意、策划商品运输和谈论保险业务。18世纪,英国迅速崛起,金融城以海上运输保险为起点,逐渐成为金融业的聚集地,并最终演化为世界的金融中心。2007年“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中伦敦位列第一,纽约次之,而伦敦的经济总量仅为纽约的1/5。

汇聚全球金融机构的“凝聚力”

伦敦城是世界上金融机构最为密集的地方,金融城的外汇交易额、黄金交易额、国际贷放总额、外国证券交易额、海事与航空保险业务额及基金管理总量均居世界第一。

世界500强企业中,有75%在金融城设立分公司或办事机构;聚集了近500家银行,其中外资银行数量超过其他所有金融中心;近200个证券交易中心;20多家顶尖保险公司,其中劳合社(Lloyd’s)作为世界上唯一的专业保险市场,是目前全球第二大商业保险人和第六大再保险人;金融城的外汇交易量达到每天1万亿美元,几乎是美国华尔街的两倍(华尔街日交易量为5770亿美元)。

此外,伦敦的吸引力近年来只增不减,2005年研发类项目总数占欧洲的26%。吸引的FDI占英国总量的1/3,占欧洲总量的5、7%。2005年又有177个跨国公司在伦敦设立了办事机构,吸引力超过了巴黎(139个)。

承担全球金融业务的“影响力”

伦敦金融城经营着全球20%的国际银行业务,全球1/3的外汇交易,而纽约只有16%,东京9%的全球外汇交易;几乎一半的国际股权交易额在这里进行,在伦敦股票交易所上市的外国公司数量超过世界上任何其他交易所;全球约1/4的海事与航空险均投保于伦敦;国际权益市场半数以上的跨国权益交易发生在伦敦;欧洲超过3/4的对冲基金资产在伦敦进行管理,私人股本资产则有近一半在伦敦管理;伦敦黄金市场是全球最大的黄金交易市场,其黄金交易量曾达到世界黄金交易总量的八成,其交易量和价格对其他黄金市场的交易活动有着重大影响;伦敦金属交易所内进行着全球90%以上的有色金属交易。

伦敦是全方位的国际金融中心,伦敦金融城的管理机构认为虽然纽约和东京的交易量很大,但主要服务于庞大的国内经济,而伦敦金融城则为全球贸易和发展提供机会,这一理念也被学者们广为接受。事实证明,伦敦对外输出的金融和保险业务超过了其他几个金融中心,在世界市场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见表1、表2)

大胆开放革新的“魄力”

伦敦今天的荣耀要归功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撒切尔夫人领导的“金融大爆炸”(Big Bang)。1986年英国政府颁布了《限制交易行为法》,取消了许多对金融机构经营业务的限制,并对外国金融机构放开市场;取消了固定佣金制,使得有实力的机构能把大量的业务集中起来,获得规模效应,从而降低成本。大量外国金融从业人员涌入伦敦,给金融城带来了新生力量和多元的文化。时至今日,伦敦金融城依然保持着这一“胸怀”,欢迎外国金融机构的进入,没有外资金融机构就没有金融中心的国际性,没有竞争就没有繁荣,开放和竞争使得她成为当之无愧的国际金融中心。

伦敦是惟一拥有权力如此集中的单一监管机构的大型金融中心。1997年10月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FSA)成立,取代了10个自我监管的机构,对英国金融市场进行统一监管,行使法定职责,直接向财政部负责。

伦敦的魅力

伦敦金融城的第一任市长是亨利∙菲兹∙澳英,是唯一连任并担任多任伦敦金融城市长的人。从第二任起,伦敦金融城市长每年进行选举,产生新的市长。这项规定在1215年5月9日通过的《约翰国王大》中正式确立,金融城市长的地位仅次于英国女王。

自由体制的“竞争力”

英国孕育了古典经济学,崇尚自由市场经济的英国人挥动着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欢迎一切资本和人才。英国《金融时报》认为,开放竞争及恰当的监管始终是伦敦得以成功的重要因素。

有效监管难就难在如何在“发现问题”和“阻碍创新”间求得平衡。金融城监管部门的优秀体现在悬于伦敦金融城市政厅里的工作宗旨:“提早提出问题,并尽量删减条款。”

金融相关行业的“支持力”

伦敦金融城内除了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之外,还有一大批为整个金融市场服务的中介机构。世界十五大律师事务所中的五家起源于伦敦金融城,逾60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在伦敦金融城设有办事处。除律师事务所外,还有大量的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咨询公司、保险经纪人组织等等。

与金融机构相同,伦敦金融城高度自由化和开放的市场环境,吸引着无数国外金融业相关领域的跨国公司到伦敦金融城落户。1998年,伦敦金融城的办公大楼有20%归外资所有,2006年这一数字上升到45%。其中德国是最大的投资体,约占18%,美国第二为7%,爱尔兰和日本第三均为3%。

历史文化的“亲和力”

在这一平方英里上,令人肃然起敬的著名历史景点鳞次栉比,英格兰银行、皇家商业交易中心、伦敦金融城市政厅、大厦之屋、瑞士再保险公司总部大楼、圣保罗大教堂,每个古老建筑里都隐藏着若干金融商业传奇。

在欧洲最具吸引力的商业城市排名所列的12项指标中,伦敦有7项名列第一。

在金融城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中,伦敦的“城市品牌印象”排名第一,同为金融中心的纽约位列第7,东京位列第19,香港位列第21,新加坡位列第22。

在人文、艺术、历史等诸多方面,伦敦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些气息吸引着世界精英涌入伦敦,在追求事业成功的同时,也享受高品质的生活。

连接不同时区金融交易的“精力”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伦敦金融城的地理位置是其成功的天然保障。伦敦处于东京和纽约之间,有时差方面的独特优势,既涵盖整个欧洲时段的交易,又能部分赶上亚洲和纽约。因此,金融城的全球交易中心24小时连续营业,支持全球不同时区,从亚洲、欧洲、到美洲,各地可以在不同时段开展交易。

伦敦的有快捷发达的交通网,海、路、空交通运输线路鳞次栉比。25%的国际游客认为伦敦连接世界各地的交通便捷,而认为纽约交通便捷的人只有16%,认为巴黎交通便捷的旅客只有12%。

伦敦的潜力

吸引全球精英的“活力”

金融城的活力来自于源源不断地“新鲜血液”注入,牛津、剑桥、曼彻斯特大学等一系列著名高等学府为伦敦金融城的力量源泉。

伦敦的活力还体现在伦敦对国际移民的吸引,2005年伦敦吸引了12、6万移民,并从中获得了金融业发展所依赖的专业的人才和熟练工人。不断发展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对于分析师、交易员、投资咨询师的需求吸引了大量来自中国、印度和俄罗斯的数学精英和金融奇才。

全球投资银行执行经理坦言:“伦敦的人力成本很高,但是人才正是我们的竞争力,我的员工受过良好的教育,通晓几种语言。”

开发金融产品的“创造力”

就像18世纪英国劳合社(Lloyd’s)孕育了海运保险,19世纪发明了支票贴现一样,在不断增长的金融市场上,伦敦借助金融全球化和数字化的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引领金融市场发展。

2005年金融创新研究中心报告中指出:“企业选择伦敦金融城是因为希望跻身于世界前列。欧洲几乎所有的创新型金融活动均在伦敦金融城进行:风险资本、非公开权益资本投资、金融贸易、结构性融资、兼并与收购、衍生产品、甚至是监管。”

国际营销的“穿透力”

作为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伦敦金融城从来不会“坐享其成”,精于营销之道的天才们深知“信誉”和“品牌”对于金融业来说意味着什么。

每一位伦敦金融城的市长都视维护金融城形象和推销金融业务为己任,出访世界各地,在金融城接待各国元首和政要,参加研讨会,与商界人士交流。

国际金融交易篇4

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金融创新机制,碳金融日前在我国无论是研究还是在实践方面都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主要发达国家在碳金融领域的快速发展,全球碳排放权交易额迅速增长,他们在碳金融制度、市场体系、产品创新以及市场定价机制等方面均已取得了显著的优势地位,我国作为基于项目的碳金融最大卖方,碳金融市场体系以及制度安排存在缺陷,相应的金融制度支持严重不足。本文试图在分析现有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启示,提出符合我国实际的碳金融发展战略路径。

一、国际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一)国际碳金融市场体系构成

碳金融市场是指以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为核心所开展与之相关的各种金融活动的总称。而市场交易的主要对象是碳排放权及相关的衍生碳金融产品,以碳排放权来源及交易特征为标准,整个国际碳金融市场大致可划分为两种类型,即:基于配额的市场(allowance-hased markets)和基于项目的市场(project-based markets)(如图1所示)。

基于项目的市场又被称为称基准一交易市场,该市场运作的基本原理是买方向卖方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从而获得卖方温室气体的减排额度。大多数情况下发达国家的企业减排成本较高,而相应的在发展中国家中,企业平均减排成本要比发达国家低得多。基于此原因,发达国家为了获得更多减排配额,往往会主动通过提供技术、设备或资金等各种方式来帮助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减排,由此获得的减排额度必须卖给提供帮助者,当然这些减排额度也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基于项目的市场交易相对比较分散,而基于配额的市场其交易相对比较集中。

基于配额的市场其运行机制是先由管理者制定一个总的排放配额,之后将配额在所有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配给,由于要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相应惩罚,所以企业会自动依据自身对碳排放量的需求去交易配额,进而履行自己的碳减排义务。

目前基于配额的市场又被划分为强制碳交易市场和自愿碳交易市场。前者是基于区域性、强制性的减排指标而来的,参与这个市场交易的企业也就自然被纳入到这些交易体系中去了,典型的比如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美国的RCCI等;后者则是处于《京都议定书》之外由一些国家或国际组织订立的减排体系,其运行的原理主要是通过企业自发性的减排承诺以及出资购买超额排放量来实现减排,如“自愿碳减排体系”(VER)以及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在这种交易方式下,“碳排放量”这种商品以价格机制为驱动,能够促进企业尽量减少碳排放,降低对“碳排放量”的需求,进而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基于配额和基于项目的两种市场相融合主要是基于政策上的“关联机制”来推动和实现的,如果未来能够进一步提高这两种市场体系的内在融合度,则可以极大地提高“碳排放量”的流动性。这样也可以使各企业和项目获得一定的时间“缓冲”,有利于企业依据自身经营情况来逐步的实现减排目标。

基于项目的市场和基于配额的市场融合,主要通过政策上的“关联机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市场“合规”与“套利”行为来实现。加大这两种市场体系的融合,可以促进“碳排放量”的流动性。同时在控制排放量的同时,使得各企业和项目获得一定的缓冲时间,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逐步实现减排目标。

(二)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1。国际碳金融市场体系及其机制日趋完善。目前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和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RCCI、印度碳交易所(MCX和NCDEX)以及澳大利亚气候交易所及其减排计划(NGAC)等为代表的国际碳金融市场体系在全球碳排放权交易中发挥了主导作用,能够反映全球碳稀缺性的碳价格机制已初步形成。随着碳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碳金融交易的模式及产品等也呈现出多层次化的发展趋势。

2、全球碳金融市场规模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碳交易市场的交易规模和市值迅速增长(见表1),自2004年以来全球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标的的交易额从最初的不到10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1263、45亿美元,4年时间增长了130多倍。交易量也由1 000万吨迅速攀升至48、1亿吨,全球碳金融市场整体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趋势(见图2)。

3、碳金融市场上的金融衍生产品增长迅速。尤其是在CDM的二级市场上,目前交易的碳金融衍生产品主要有现货、期货、期权以及掉期等,而碳期货合约则是作为碳期权交易合约的基础资产(见表2和表3)。

4、全球碳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国际组织以及国家政府部门及其主导机构,如世界银行设立的碳基金、各国的碳交易所等,也包括私营部门的参与者,如金融机构、各类基金、中介机构、企业乃至个人等。广泛的参与主体使得全球碳金融市场的规模快速扩大,为全球绿色经济发展募集了大量资本,从而为CDM项目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近年来全球碳金融市场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存在的问题也很多,比如目前全球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国际碳金融交易平台,其主要交易仅限于发达国家,众多发展中国家则被边缘化等。

二、目前我国碳金融发展的现状

(一)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已取得部分进展

1、初步建立起了碳金融制度及其排放权交易市场。一是自2007年以来我国并实施了一系列与碳金融相关的环保、金融政策法规,初步建立起了环保核查、绿色信贷以及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等。二是我国已经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西安以及山西等地建立了环境交易所等碳排放交易市场,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初步建立。

2、碳金融市场的规模在逐步扩大。当前我同的基于CDM项目的碳交易已经位居全球第一,成为世界上最大的CERs供给方。2009年我国在CDM和JI碳市场中占据了72%的市场份额。而同内A股的低碳板块也已成为“面广、量多”的板块,涵盖了十几个新兴行业的近400家上市公司。截止2013年8月底,我国A股市场上(包括沪深A股在内)共有与低碳相关的股票近500只,占A股股票总数的约1/5,其总市值占整个股市总市值的权重约20%到30%左右。

3、碳金融市场的结构不断优化。目前国内的碳交易市场主要包括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依据《京都议定书》的相关规定,在发展的初期阶段,我国并不需要承担国际减排义务,而是碳排放配额的净供给方,在此背景下,国内碳交易的一级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随着碳金融的持续发展,国内二级市场交易也渐趋活跃。另外,碳金融产品的结构愈来愈合理,随着我国碳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国内的碳金融产品供给正逐步从少到多,越来越丰富化。而碳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对象开始由单纯的CERs逐步拓展到VERs等新兴交易品种。如2009年浦发银行率先推出了CDM财务顾问服务,中国银行和深发展银行推出的二氧化碳挂钩型的基金和理财产品等。

4、碳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随着经济实力的日益增强,中国在国际碳市场的国际话语权逐步提升,碳货币竞争优势逐渐增加,碳议价能力得到了初步提升,碳预算方案获得广泛认同等。

(二)碳金融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

就现有的发展条件而言,我国可提供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已经占到了全球的1/3左右,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碳排放市场,有非常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然而,目前我国碳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碳金融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根据有关学者的预测,2013年全球碳市场的规模将达到6 69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而国内的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对碳减排蕴含的巨大利润空间普遍缺乏应有的认识和重视,使得很多企业的碳交易资源被白白的浪费,而金融机构普遍对碳金融的运作流程、模式、风险管理以及产品等认识不足。

2、碳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尽管我国已经在北京、上海、天津以及重庆等地成立了环境交易所或排污权交易所等交易机构,但从总体的市场结构体系来看,当前的碳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仍然滞后,市场规模小,市场交易框架体系不完善,缺乏统一的规划,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目前我国碳金融市场的交易主要以基于CDM的项目为主,各种碳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条件尚不成熟,这些都使得我国的碳金融市场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碳金融市场还有非常大的落差。

3、碳金融中介市场发展滞后。在CDM市场中,由于碳减排额的交易程序复杂,规则细致且严格,相关交易合同执行期限较长,所以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一般只有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才能完成,在这之后的碳交易过程则更需要借助相关专业中介机构来完成。而目前我国缺少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信息服务以及,碳金融交易所需要的项目评估、市场分析、项目交易风险评价等信息服务缺乏,碳金融交易行业的基础设计能力不足,导致难以开发或者消化大量的项目。

4、碳金融发展的制度供给不足。这主要表现在碳排放交易制度,包括交易主体、交易标的物、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碳排放权的权利转移、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机制、法律责任规定等方面,碳基金的法律制度,包括基金融资方式、管理制度、分配制度、聘雇制度和监督制度等,碳保险的法律制度,减排项目融资的法律制度等均尚处于不完善阶段。

5、新型碳金融产品的供给严重不足。这主要体现为我国的碳金融产品创新严重不足,目前商业银行提供的碳金融产品主要体现在绿色信贷方面,但是目前的绿色信贷在商业银行全部信贷规模中所占的比重较小,缺乏诸如碳期货、碳期权、碳基金、碳掉期交易以及碳证券等各种碳金融衍生产品。

三、我国碳金融市场参与主体

的对策选择

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及企业等四类主体,从参与主体在碳交易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特点出发,我们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

(一)政府部门

从人类长期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审视,政府作为国家权威性和意志的代表,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者,应该在以下几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采取相应措施:

1、做好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实施路线图,分阶段分步骤建设。基于目前国际国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分析,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建设首先要做好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碳金融发展战略实施的路线图和时间节点,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建设和完善。比如做好低碳城市和低碳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新型低碳产业链和低碳城市等。

2、建立健全与碳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框架体系。发达国家的碳金融发展普遍得到了国家明确的政策支持,为碳金融发展提供了一个明晰的、全面的法律框架体系。因此,我国应该加强包括碳排放交易制度、金融衍生类的碳金融产品及其业务的法律制度、碳基金的法律制度、减排项目融资的法律制度以及碳保险的法律制度等在内的碳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

3、积极构建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平台。在现有的环境交易所基础上构建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平台,建立和发展多层次和多元化的碳交易市场,将场外的点对点交易引进场内,通过公开竞价,形成合理价格机制,鼓励和扶持CDM项目减排交易。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的碳交易机制,探索我国的交易体制,构建中国的国际碳交易平台。

4、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首先应该加大在税收、环保、监管、信贷、外汇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例如政府可以在企业环保审核中提高对项目的认证标准,对CDM项目给予减税等优惠,必要时可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以解决其融资的困境等,形成相关配套政策上的连环效应,同时加大政府对碳金融交易的监管力度,巾央银行和监督部门应当相应的出台碳银行政策。

5、完善相关金融配套和服务支持体系。应当通过较长时间的建设不断完善碳交易期货市场,提高期货市场交易的透明度,让竞争公开化、公平化,这样有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价格体系。

(二)行业协会

CDM项目间存在着严重的价格竞争问题,往往通过人为降低碳排放权一级市场价格的方式来争抢客户。有鉴于此,行业协会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机构,发挥着政府部门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在碳减排的出口贸易中,行业协会应积极协调各个出口企业建立行业联盟,同时行业协会应加强在碳交易过程中的监管作用,对于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应当根据行业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规范措施,以保证碳交易市场的公平和平稳。

(三)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作为碳交易市场上最活跃的参与者,应当在碳金融市场体系构建、交易机制创新、产品创新、价格机制以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1、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作为我国最先涉足碳交易的金融机构,应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注重建立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的同时,积极扩展企业利润来源,如建立专门负责碳金融交易及其相关业务的专业部门,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其中兴业银行已经在碳金融业务领域成为了行业的领头羊,该行建立了可持续发展中心,为相关碳金融交易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另外,商业银行应主动防范和化解碳金融交易风险,借助商业银行自身强大的研发能力,加快新型碳金融产品的开发;对企业进行的CDM项目提供信贷的支持;建立进行“碳交易”的专业团队等。

2、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碳金融业务,特别是CDM项目的链条长,关系复杂。在整个实施过程中,需要得到相关专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与指导。因此,专业金融中介组织应该积极参与碳金融交易的相关业务活动,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碳金融交易的成本以及交易风险,推动碳金融业务的开展。中介市场应当抓紧制定减排标准,增强减排认证和评估能力。在我国,虽然只有少量的商业银行从事碳交易,但其他的金融机构也可把自己的业务范围扩展到碳金融交易,积极拓展其业务范围。

(四)企业

国际金融交易篇5

关键词 碳金融;话语权;货币碳值;碳汇率

[中图分类号]F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6)10-0084-05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为促进国内企业减排温室气体,中国加快了构建和发展碳交易市场步伐,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活动。

然而,中国作为世界最主要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供给方,在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却只能被动接受外国碳金融机构设定的较低的碳价格(尹海员、刘妍,2014),以致我国正面临全球碳交易定价权缺失的不利局面(郑勇,2010)。全球范围内已形成的三大国际性碳交易场所,即欧盟排放权交易所、澳洲国家信托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构成了全球最主要的国际性碳交易机构,这些机构所在经济体凭借在国际金融领域拥有的霸权优势,控制和垄断了国际碳排放交易计价和结算权。其他发达国家,如日本、韩国、加拿大甚至新西兰等,也均纷纷通过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始争夺在碳金融体系中的主导权。而我国在新的碳货币角逐中仍处于弱势,争取在全球碳金融体系中拥有更大话语权,是我国争取低碳经济制高点的关键一步(韩国文、陆菊春,2014),所以,对迫切需要在国际碳金融领域有所进益的中国而言,如何增进在国际碳金融市场中的话语权,已成为关乎中国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的重大现实问题。

碳金融话语权表征为一国或区域性货币能否成为国际重要性碳货币。对此,国内外理论界做了大量研究工作。如Victor & House(2004)指出减缓全球气候变暖最有效措施是建立强有力的国家碳货币,碳排放权交易类似于货币交易,应着眼于金融交易来治理碳市场。Hannah Fairfield(2007)指出,要建立一个碳市场,其发起人必须创建一个参与者可以交易的碳信用额的货币。Jillian Button(2008)认为,碳单位是一个特殊权利,具有商品货币的特点,从环保和经济的角度看是一个类似于货币的资产。周健(2010)认为,美元和欧元是当前世界碳交易最主要计价与结算货币,但作为碳金融研究核心之一“碳本位”货币体系问题也成为各国争夺的焦点。王珊珊(2012)分析指出碳货币具有充当超货币的潜质,碳货币可以由统一的超国界机构发行,并且以国际公约形式制定碳货币相关政策,从而建立以碳本位为核心的新国际货币体系。宋晓玲、赵锡军(2015)认为,碳货币的国际竞争表现为基于碳交易计价和结算职能的竞争,即在跨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中,一国货币如何在履行交易媒价与计价单位职能中占据更大份额。

所以,对全球范围内缘何形成以欧元、美元及英镑为主的世界碳货币格局,欧美发达经济体为何掌控国际碳金融话语权,目前理论界未给出合理解释,而有关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分布问题的研究更显不足。为此,本文从鉴定碳金融话语权内涵出发,通过探讨碳金融话语权形成机制、现实表现及与碳货币的关系,尝试从碳货币视角,探讨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及其分布格局问题,为我国争夺国际碳金融话语权提供理论支撑。

二、碳金融话语权

(一)碳金融话语权内涵

碳金融话语权概念提出已久,但其内涵却少有学者研究。碳金融话语权囊括碳金融与话语权两个方面,具有明显跨学科特征,要做出合理诠释,必须先明晰“碳金融”及“话语权”含义。

对于“碳金融”,有国内学者认为,它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陈柳钦,2009)。而最为普遍提法则是,“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款等(周健,2010)。所以,碳金融是指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及与之联系的各种金融活动和交易系统。“话语权”则是社会学概念,荷兰语言学家冯・戴伊克(2008)指出,话语权是对话语本身的控制,统治阶级或强势权力阶层,不断宣扬灌输自己的意识形态和社会认知,从而诱导或强迫被统治阶级或弱势权力阶层为自己的利益和意识形态服务。我国学者冯广艺(2008)认为,“话语权”是人们为了充分地表达思想、进行言语交际而获得和拥有说话机会的权利,它是语言权利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所以,话语权是一种通过控制话语来表达自身诉求并影响他人行为,以达到获取更多利益目的的权利。

由此看出,碳金融话语权是指拥有在国际公开场合表达自身立场,参与国际碳金融游戏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主导全球碳排放权定价和结算行为,以在全球碳金融活动中获取最大化利益的一种综合能力。

(二)碳金融话语权表现及形成机制

全球超过60%的碳排放权交易与欧元挂钩,美元是仅次于欧元的碳交易结算货币,英镑在国际碳交易中也具有一定影响力,日本也力争通过碳交易来提升日元的国际地位,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印度和巴西等国已经或即将成立碳交易所,且均采用本币标价(宋晓玲、赵锡军,2015)。所以,货币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使用情况,是一国国际碳金融话语权的现实表现。

国际碳金融话语权的形成,缘于世界性气候大会确立的全球碳排放规则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京都议定书》附件1中需在2008~2020年承担温室气体减排责任的大部分发达国家,利用国际排放贸易机制(简称ET)、联合履行机制(简称JI)和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规则,于发达国家内部、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产生碳排放权交易活动。欧盟、美国等金融强国,通过率先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凭借SDR篮子货币地位,以及成熟的金融体系及国际金融优势地位,从而推动美元、欧元和英镑成为国际碳交易主要计价与结算货币,欧美等发达经济体也由此而掌控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的定价与结算权,并最终控制国际碳金融话语权。

(三)碳货币与国际碳金融话语权

国际碳金融话语权一方面表现为一国制定和修改国际碳金融游戏规则的能力,另一方面则展现该国主导全球碳排放权定价和结算行为的实力,并最终保障该国在全球碳金融活动中获取最大利益。所以,国际碳金融话语权之争实质是国际碳货币竞争,且两者关系密切。为此,我们从碳货币价值、碳货币使用广度、碳货币稳定性和碳汇率等方面,理论探讨国际碳金融话语权与碳货币的联系。

具体来看,碳货币价值是货币碳币化后,单位货币能购买的碳减排量,现实表现以某货币计价的碳交易价格,反映全球碳排放权定价权利;碳货币使用广度是碳币化后的货币作为国际碳交易结算货币的数量,现实表现以某货币计价的碳交易总量,反映全球碳排放权结算权利;碳货币稳定性则表现为碳货币价值的波动性,它是碳货币能否被广泛使用的重要因素,而碳汇率则是不同碳货币间按碳货币价值衡量的汇率水平,反映碳货币的外在价值,某支碳货币价值越稳定、碳汇率水平越高,就越能被国际碳金融市场接纳,此支碳货币发行国越易在全球碳金融活动中谋求较大利益。故而,碳货币价值、使用广度、稳定性及碳汇率是影响国际碳金融话语权的重要因素。

三、碳货币与国际碳金融话语权非均衡分布

(一)货币碳币化

各国货币碳货币化,形成“碳―M”(张旭,2015),如低碳美元、低碳欧元、低碳英镑等,但货币碳币化后的价值问题,目前理论界少有研究。为此,本文创造性的尝试运用公式:一国货币碳值=该国某年CO2排放总量/该国该年M2总量,来测量货币碳币化后的价值,即货币碳值,单位以千克表示。

考虑到全球碳金融市场近况,我们选择包括美英中等在内的11国和欧元区17国为研究对象①。测算所用CO2排放总量数据,来源于国际能源机构IEA的《CO2Emissions From Fuel Combustion High Lights 2015》报告,其汇报的CO2总排量数据最近截止于2013年。同时,碳交易市场的成立和碳金融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始于2005年《京都议定书》的签署,所以,有关碳货币的研究,以2005年为起点才有现实意义。为此,我们选择的测算时段为2005~2013年。各国M2总量统计数据,则来自世界银行网站。测算结果见表1。

表1内容看出,2005~2013年的9年间,世界主要经济体货币的年均碳值水平差异较大,其中,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南非货币年均碳值水平分列前4位,为高货币碳值经济体;英国、巴西、欧元区和中国分列第5到第8位,为中货币碳值经济体;而俄罗斯、印度、日本和韩国则分列后4位,为低货币碳值经济体,且印度、日本和韩国的货币年均碳值均小于0、05千克。从均值来看,高货币碳值经济体为0、3126千克,是中货币碳值经济体0、1699千克的1、84倍、低货币碳值经济体0、0316千克的9、89倍。这充分说明以货币来充当世界性碳货币,因不同货币碳值水平有较大差异,各货币在国际碳金融市场上的表现也不尽相同。

分集团来看,由“美加”组成的美洲集团货币碳值水平最高,年均碳值高达0、3433千克;由欧元区17国、英国及澳大利亚构成的欧洲集团,货币碳值水平略逊美洲集团,年均碳值为0、2428千克;以“中俄南印巴”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货币碳值水平较低,年均碳值仅为0、1296千克;而由“中印日韩”组成的亚洲集团货币碳值水平则最低,年均碳值不足0、040千克。对中国而言,无论是考察新兴还是亚洲集团,集团平均碳值水平都低于美洲和欧洲集团,导致在世界碳货币竞争中,以人民币为代表的亚洲碳货币,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相反,欧元区17国却利用欧洲集团力量提升了货币碳值水平,进而夯实了欧元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的地位,为欧元区掌控国际碳金融话语权成功加码。

(二)国际碳金融话语权非均衡分布

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强弱,是碳货币价值、使用广度、稳定性、碳汇率和货币重要性等综合实力的体现,对此,我们做进一步分析。需说明的是,碳货币稳定性是通过测算历年货币碳值离差平方和的均值获得,该值越小说明货币碳值越稳定;碳汇率则以一美元碳币按含碳量可兑换多少单位其他碳币衡量,兑换比例越大说明其他碳货币的碳汇率水平越低。具体比较分析结果则见表2。

表2内容显示,从2005~2013年,除日元外的SDR储备货币均是国际重要性碳货币。其中,欧元碳值排名第7、稳定性排名第4、碳汇率为2、64,且至少有17个国家采用欧元为碳货币,加之欧元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元的“纸黄金”,所以欧元区国家掌握最多国际碳金融话语权;美元碳值排名第1,但碳币稳定性仅排名第11位,且与欧元区相比,美国碳市场规模要小很多,好在美元是全球最重要的储备货币,保障美国掌控部分国际碳金额话语权;英镑碳值排名第5、稳定性排名第9、碳汇率为2、05,在SDR货币占比排名第3,加之英国与欧元区各国及美国之间均有较强金融联系,保障英国在国际碳金融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其他经济体中,澳大利亚和加拿大货币碳值排名较前,日本和韩国货币碳值稳定性较前,但加元不是SDR储备货币、澳元碳值稳定性较差、日元和韩元碳价值太小且碳汇率太低,致使这四国仅拥有较弱国际碳金额话语权。而新兴经济体国家南非、巴西、中国、俄罗斯和印度,由于货币碳值水平偏低、碳币稳定性较弱以及不是SDR储备货币等原因,而基本丧失国际碳金融话语权。

分集团来看,欧元为欧洲集团主导性碳货币,且至少有19个国家接受其作为碳交易货币,因而,欧元是国际重要性碳货币,欧洲集团也因此拥有最强的国际碳金融话语权。美元是美洲集团主导性碳货币,且至少有2个以上国家将美元作为国际碳交易货币,使美元成为仅次于欧元的国际重要性碳货币,美洲集团也因此拥有较强国际碳金融话语权。而无主导性碳货币的新兴及亚洲集团,碳货币仅限于集团内各国独自在境内使用,集团内并未形成国际重要性碳货币,所以,集团掌控的国际碳金融话语很弱甚至完全丧失。

此外,由表2还看出,与欧元区相比,人民币碳值仅比欧元碳值低0、00437千克、排名紧跟欧元区,人民币碳值稳定性排名第6位也仅次于欧元,人民币碳汇率为3、56略低于欧元碳汇率水平,但直到2013年底人民币仍未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SDR货币篮子,人民币也仅在中国境内充当碳交易计价与结算货币。伴随IMF已接纳人民币成为SDR储备货币,中国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可能于2016年开始增强,但面对欧美国家主导的国际碳金融体系,这一过程将痛苦漫长。

四、主要结论及中国对策

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分布不平衡,以欧美为主的发达经济体主导国际碳金融规则制定和修改,控制全球碳排放权定价与结算权,并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获取最多利益;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甚至日韩等发达经济体,仍难运用国际碳金融话语权表达自身碳金融诉求,而在国际碳交易活动中处于劣势地位,国际碳金融话语权也因此表现出“金字塔”形格局(见图1)。其中,欧美英等发达经济体处于“金字塔”顶端,实际掌控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加、澳、日、韩等发达经济体处于“金字塔”中层,能影响国际碳金融话语权;中、俄、印、南、巴等新兴经济体处于“金字塔”底层,基本丧失国际碳金融话语权。

本文研究还发现,国际碳金融话语权与碳货币价值、碳货币使用广度、碳货币稳定性、碳汇率及货币重要程度关系密切。人民币作为碳货币只在碳货币使用广度上略逊于欧美英等发达经济体,伴随人民币被正式列入SDR篮子货币,人民币碳币使用广度和国际重要性将得以提升,中国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则会不断加强。为此,我们提出中国谋求国际碳金融话语权的具体对策。

第一,积极承担减排责任,并在中国境内着力建设碳金融市场。国际碳金融话语权形成机制表明,积极承担碳减排责任是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体系的基础,在这一基础之上,中国才可能从碳排放权净供给方转变为净需求方,中国境内碳金融市场才会具备国际影响力,人民币碳币才会被国际社会接受为国际碳交易计价与结算货币,中国争夺国际碳金融话语权才有基础与保障。

国际金融交易篇6

关键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币国际化;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

JEL分类号:R58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1-0037-04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基本确立上海在全球的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地位。这对于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功能、增强上海金融市场国际定价话语权、打造国际金融核心节点城市、扩大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对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意义

(一)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的内涵

人民币资产交易中心主要依托各类人民币资产交易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撮合和结算服务,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增强金融集聚辐射功能。人民币资产定价中心主要依托庞大的人民币资产交易规模,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民币基础资产价格体系,对次级市场、衍生市场和周边市场资产价格产生强大传导和影响。人民币资产清算中心主要包括连通中央银行的实时全额支付系统、外汇跨境支付系统、证券托管结算系统等,通过提供中央对手方本外币集中清算服务,建立交易头寸报告机制、风险暴露盯市机制、自动证券借贷机制等,成为开展各类金融业务的重要平台。

(二)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对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意义

1、有助于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资源配置能力。

第一,打造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将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金融市场提供高效便捷的交易、支付和清算通道,使上海真正成为连通境内外金融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专业服务、金融人才加速向上海集聚。推动上海各类金融要素资源向国内外辐射。第二,完善的交易、定价、清算体系有助于集聚和沉淀大量资金,提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金融资源配置能级。第三,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借助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清算中心机遇,提升全球人民币资产配置能力,形成人民币资产在岸市场中心。

2、有助于显著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运行效率,促进需求导向的创新。

第一,健全的支付清算体系构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础设施。金融交易达成后,必须经过债权债务的清算,才能最终实现资金的收付和金融产品的交割。高效安全的清算体系保障了外汇、证券、黄金、衍生品等各类金融市场正常运转。第二,成熟的清算体系是以中央对手方为主的集中清算和净额清算,将显著节约银行间市场参与者开展各类交易的资金成本,有效提高市场整体运行效率和流动性。第三,打造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将为金融创新提供需求导向、技术支持和保障手段,有效提高金融创新的适用性、稳妥性和持续性。

3、有助于不断提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监管水平,增强金融风险管控能力。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对建立场外市场集中清算制度安排、及时完整地获得市场交易和参与者的风险敞口信息并实施有效监管达成了普遍共识。比如,CDS(信用违约互换)交易的集中清算已在美国及欧盟逐步推行。建立健全人民币集中清算体系,监管机构可以及时统计和监测人民币资产市场总体风险信息、市场交易主体的风险敞口信息,准确把握和评估重点机构、业务和工具的风险,有效防范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二、上海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的基础和机遇

(一)上海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已具备扎实基础

在市场平台方面,上海是国际上不多的各类市场体系配置比较完整的金融中心城市之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金融文化环境。2010年上海主要金融市场(不含外汇市场)交易总额386、2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3、88%。其中,上海证券市场股票交易额位居全球第三位;上海商品期货市场合约交易量位居全球第二位,成为全球三大有色金属定价中心之一;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交易量位居全球第一。

在交易主体方面,截至2010年末,上海各类金融机构达到1049家。其中,内资股权投资企业193家,内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227家。外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47家;5家村镇银行开业;近百家小额贷款公司已正式开业。

在基础设施方面,上海已经形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金融信息和数据交换系统,许多全国性金融机构的主要营运中心、交易中心、票据中心、离岸业务中心、授信评审中心、数据处理中心、研发中心等纷纷汇聚上海。2009年落户上海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国第一家专业清算机构,不到两年时间已经开发出多个金融产品交易的清算方案,面向市场提供多产品、跨市场的清算服务。在金融结算领域,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签订了《沪港交易所更紧密合作协议》,上海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的制度基础正在加速完善。

(二)上海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面临重要机遇

一是国际金融格局深刻调整。全球金融格局正加速变革,作为世界经济增长主要引擎的新兴经济体在金融资源配置、定价方面的话语权加快提升。上海正逐步成为全球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节点城市,这为上海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外部机遇。

二是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步伐,金融服务对经济转型的要求更加迫切,由此将加快金融市场体系、交易主体结构、投融资方式的深刻变革,对上海打造人民币资产交易平台、定价机制和清算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是人民币国际化加速推进。人民币正从国内结算货币迈向国际结算货币,从计价货币迈向投资货币和区域储备货币。截至2010年年底,上海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达16472家。2010年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达到674、9亿元,比2009年增长了约8倍。资本项目下跨境使用将成为下一阶段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力方向,这为上海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四是“十二五”期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快速推进。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有序推进,上海将进一步拓展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加快开发固定收益类人民币产品,稳步推出汇率、利率、股票等为基础的金融衍生品,建设人民币跨境投融资平台,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入驻,有力推进上海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

三、上海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存在的瓶颈

一是上海金融市场广度、深度和开放度不足。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尚不健全。广度不足的金融市场参与者主体结构不均衡,数量较少,市场价格难以及时准确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未来预期;深度不足的金融市场难以为风险偏好和回报要求不同的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渠道,金融市场弹性不足,市场价格反馈机制和纠正能力欠缺,难以有效规避系统性风险;开放度不足的金融市场与海外市场联通渠道狭窄。境外市场主体参与度有限,限制了人民币资产价格信号向境外传导。

二是金融创新能力较弱,人民币投资品种较少,投资渠道不畅。当前上海的金融创新能力较弱,能够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多样化人民币投资产品较少,缺乏面向境内外投资者的高效、便捷的投资渠道。

三是高端金融人才缺乏。在总量上,上海的金融人才数量难以满足打造交易平台、定价机制和清算体系的人才需求。在结构上,上海缺乏既精通国际惯例、法律规范,又掌握金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缺乏有在世界一流资产交易、清算机构工作经历的高层次金融人才;缺乏精通风险管理、资产定价、衍生品设计等高端金融工程的专业人才,难以满足各类金融产品创新与清算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

四是金融税收制度制约。营业税方面,适用于金融业的现行营业税制存在重复征税和赋税较重的问题,阻碍了金融机构的发展壮大;所得税方面,我国现行个税制度对收入较高的金融从业人员吸引力不大,难以吸引到海外高端的金融人才。

四、上海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的总体思路

上海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可以分“两步走”

第一步是到“十二五”期末,随着跨境贸易结算范围的日益扩大,人民币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丰富和优化,市场的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资源配置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人民币交易清算和结算体系逐步完善,主要人民币产品的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形成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功能。

第二步是到2020年,人民币成为广为接受的国际贸易结算货币,国际投资货币和储备货币职能显著增强,国内外高端金融人才和金融机构大量集聚,基本形成品种丰富、高效便捷的人民币资产交易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币资产国际定价能力,形成服务高效、监管规范的人民币国际化跨境支付清算体系,基本建成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

五、上海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的重点举措

(一)以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核心,加快确立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中心地位

一是积极拓展资本市场功能,不断扩大人民币资产交易规模。不断完善股票市场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主板市场建设。不断完善和提高主板市场功能,积极探索不同市场和层次间上市公司的转板机制;积极推动代办股份转让试点扩大方案,加快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建设和运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上市资源。加快债券市场发展,不断扩大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逐步提高债券融资在直接融资中的比重。稳步推进期货市场、金融期货市场等资本市场发展。全面增强资本市场整体包容能力,扩大市场覆盖面,加快形成国际化、规模化的人民币资本市场格局。

二是加快人民币产品创新,进一步丰富人民币资产交易品种。加快各类基于人民币利率、汇率的基础产品、结构性衍生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快研究并适时推出以利率、汇率等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不断丰富人民币衍生产品体系,将上海建设成为人民币利率、汇率衍生产品的主要交易场所。加快股票、债券等基础性金融产品的发展,大力推进跨境ETF产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加快公司债、短期(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外币债券等债券品种发展。加快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创新发展,推动原油期货等新的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开发和上市交易。

三是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开放度,加快推进人民币资产交易市场国际化。进一步提高上海资本市场国际化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国际板建设,加快发展境外人民币债券市场。积极推进私人股权投资等新兴投融资机构的集聚,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中心、私人银行、大企业财务管理公司、企业年金、PE、VC等在上海落户,使上海成为新型金融机构的核心集聚地。健全人民币资产交易机制,不断完善人民币询价交易机制和做市商制度,积极探索境外人民币流动和交易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建立健全人民币资产风险预警机制。鼓励支持沪港共建全球人民币资产中心,充分发挥二者互补、互动、互促作用。鼓励两地金融机构合作推出以人民币计价或交割的各种创新型金融产品,推动建立沪港联动的离岸人民币远期汇率形成机制,促进沪港两地人民币金融市场协调发展。

(二)以全球人民币资产交易中心为依托,加快形成全球人民币资产定价中心功能

一是不断增强人民币资产定价权。一要稳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在国家相关部门指导下,大力发展人民币场内交易,推进人民币衍生品交易市场发展,完善中国国债市场无风险利率定价,推动各利率产品定价市场化,打造市场化的利率体系,为远期汇率合理定价创造条件。不断巩固和提高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作为人民币基准利率的地位。不断完善Shibor形成机制,扩大货币市场外资银行的参与度,提高Shibor报价质量和交易基础。进一步强化Shibor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的作用,充分发挥Shi,bor对各类人民币产品定价的指导作用。充分发挥浦东先行先试示范效应,建立人民币在岸NDF(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试验区,推动在岸人民币NDF交易市场发展。逐步向具备资格的法人银行放开境外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和外汇期权业务,积极稳妥引进境外金融机构参与境内人民币衍生产品市场交易,不断扩大境内人民币定价权影响力。

二是加快期货市场发展,提升大宗商品国际定价地位。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借助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线材、螺纹钢、燃料油、铜、铝、锌、天然橡胶等大宗商品的交易基础,不断提升我国贵金属、钢铁、有色金属、天然橡胶等大宗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定价权,积极争取原油等战略性资产的国际话语权。健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国有企业参与套期保值考核体系,加快推进企业会计准则与套保实务操作相适应,鼓励和支持企业审慎开展套保业务,稳步提高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金融风险的水平。鼓励上海期货交易所积极参与全球范围的交易平台兼并整合。探索对国外交易所的参股并购、全球交易终端设立以及合约互挂等业务。不断提高国际期货规则制定参与度与话语权。

三是大力培育和发展金融机构,发挥市场定价引导功能。加快推进传统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的有效对接。积极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和服务能力,重点培育会计、审计、资信评级、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形成完整的金融服务

产业链。增强金融机构市场定价研究能力,进一步发挥金融机构的风险过滤、产品创造、价值发现以及投资组合等功能,不断提升对全球资源的分配权和主导权。有序引进国外优秀金融机构,提升市场定价能力国际化、信息化水平,提升金融机构行业整体运行效率,增强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三)以不断提升金融运行效率为抓手,全力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清算中心

一是建立和完善人民币清算体系,夯实国际清算中心基础。推进人民币登记清算服务功能的整合,加快打造货币、证券、外汇、期货、黄金等金融市场间集中、统一、互连并与全球主要金融市场接轨的统一清算平台。加强证券、外汇、电信和银行内部基础设施之间的兼容性、关联性和应变性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央银行实时全额支付系统、外汇跨境支付系统及证券托管结算系统建设,加快全球各金融市场之间人民币支付清算业务的直通式处理。积极探索设立以上海清算所为中央对手方的人民币全球清算机构,推进构建多币种支付清算系统以及本币与外币支付清算系统之间的PVP(同步收付)渠道,加快完善覆盖全球的人民币清算网络。推动高效、优质、集中的人民币国际化清算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全球人民币跨境活动情况的动态监测网络。

二是创新和优化人民币清算业务,提升国际化清算功能。积极推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抓住跨境人民币结算扩大机遇,探索在上海设立人民币跨境结算中心,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人民币全球结算体系。建立人民币和日元、港币、台币之间的交流机制,推动建立亚太地区银行间的清算和结算体系。增强管控跨境资本流动风险能力,防范人民币大规模异常回流风险。加快推出与创新金融产品相配套的集中清算机制。推动银行间债券、外汇市场形成相对独立的专业化净额清算体系,为新型货币市场工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现金流支持结构性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清算服务,探索场外衍生品集中清算路径,积极拓展创新金融产品的服务领域。

三是扩大清算市场开放度,提高清算中心国际竞争力。加快推进通过银行连接、数据转换连接、托管转账连接或系统全面连接,积极探索通过支付清算系统的跨国合并,以及在其他国际金融中心设立系统接入网点,实现人民币全球支付清算体系的联网。积极促进清算机构发展。鼓励国内优秀清算机构“走出去”,拓宽人民币全球支付清算工具和服务范围。积极引进国外优秀清算机构,加快与国际清算体系接轨,提高国内清算机构整体水平。全面提升监督和保障人民币全球清算基础系统和网络安全运行水平。探索建立收取交易保证金和抵押品、成立共同清算基金、扩充资本金规模等多层次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增强人民币全球清算体系的规模经营效益和风险承受能力。

参考文献:

[1]张生举,向前等,人民币国际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平台[M],后危机时代金融热点问题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2010

国际金融交易篇7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创新风险;风险防范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创新风险

(一)金融创新的涵义

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名着《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创新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生产方式或者技术的采用、新市场的开拓、新资源的开发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组织形式的推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广义的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对于金融创新,本文的界定为:金融业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是指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机构为追求宏观效益或微观利益而对其机构设置、业务品种、市场结构及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金融创新的具体内涵包括:金融业务创新、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

(二)金融创新风险

金融创新风险是金融创新过程中,创新供给主体的创新措施不能顺利实施,或者是创新收益遭到损失的可能性。它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金融创新[文秘站:]设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即由于设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甚至流产的可能性;二是金融创新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即由于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而使实施受到阻碍或实施效果严重偏离预期的可能性。这两种风险之和,即为金融创新总风险。]

1、金融创新风险的形成原因。(1)金融创新通过影响货币供应量而使通货膨胀成为可能。商业银行的新型负债账户、可转让存单、证券化贷款等金融创新创造了新的货币供给。而现代金融业电子化的进程加快,电子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从而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另外,金融创新通过电子化交易、创新的工具等扩大了货币乘数。以上都增加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调控信贷规模的难度。(2)金融创新弱化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创新,一方面,导致金融监管的领域扩大,对象增多。除了对于传统机构的监管,监管机构需要对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新型的金融和准金融机构监管;另一方面,由于表外业务规模的扩大,表外风险随时都能转化为真实的风险,对于表外业务的监管难度也在增加。(3)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创新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大量的金融创新工具为投机活动提供了诸多“冲击市场”的手段。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市场、资本流动的国际化,使局部的金融风险能够迅速转化为全局的金融风险。

2、金融创新风险的构成。金融创新风险可以细分为以下各种风险。(1)设计风险。即由于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甚至流产的可能性。(2)市场风险。即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金融衍生产品价格变动而产生的风险。这里的市场价格,主要是指基础资产的价格。(3)信用风险。即衍生交易的一方不按合同条款履约而导致的风险。(4)流动性风险。即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者在市场上找不到适当的对手,只能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将衍生工具出售所造成的风险。(5)操作风险。指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或清算系统失灵而导致的风险。(6)法律风险。即由于交易合约内容不符合法律规范,交易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力或其他方面的法律原因,而给交易主体带来的风险。(7)声誉风险。即由于操作失误,不按时履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原因,而给组织创新工具交易的机构或交易中的一方的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声誉风险这种无形损失,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定会转化为有形损失。

金融创新风险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其中市场风险占据主体地位,它与其他风险相互紧密联系。比如,在衍生产品交易市场上,某种衍生产品的价格波动越大,交易主体无法履约的可能性越高,因而信用风险也就越大。同时,市场风险越大,交易主体把衍生产品合约在理想的价位上脱手的可能性越小,流动性风险也就越大。同样,其他风险也会对市场风险产生影响。比如,操作风险的增大会提升衍生产品合约价格波动的幅度,从而增大市场风险。总之,金融创新的风险体系,是一个由多种风险交织在一起的彼此制约的复杂链条。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

在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背景之下,我国民族金融业面临激烈的挑战和竞争。激发金融创新的动力,提高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的能力,是新的形势下我国金融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

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性金融监管合作机构一直在积极地探索有效的风险监管办法,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金融风险监管规则,采取了各种各样的防范风险的措施,以构造金融创新风险的监管机制,以金融风险监管来防范金融创新风险,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

1、有效的监管形式的安排。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当今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被确定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我国银行开始涉足基金业务。2006年10月,保险机构获准可以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为了满足跨领域金融创新的需要,我国的金融监管可尝试设立国家金融管理局以取代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跨行业、跨市场、跨产品的金融监管,将金融监管权统一起来,为我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提供有力的保障。

2、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依赖于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监管者要有效履行金融监管职能,除了主体法律体系外,还需要一套较为完整的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对立法环境尚未成熟、近期不易立法的有关金融行业,先制定过渡性的暂行条例。

3、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和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在条件成熟时建立金融监管信息中心,专门从事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保证信息共享的长期性、稳定性、安全性,达到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目的。

4、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管。市场准入监管是防范创新工具交易风险的第一道关口。监管当局对准备上市的创新工具,各种交易机构的注册、审批,交易所会员及经纪人资格的批准等都要严格审查,把 握交易风险和交易总规模,控制金融创新风险,确保金融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5、监管的市场化,引入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法。穆迪已为全球超过1000家银行发出评级,其中包括已开发市场和新兴市场银行。信用评级运用于金融监管之中,一方面,评价金融机构的业绩,对金融机构的经营具有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利用评 级指导金融机构的投资和经营活动,以提高资产质量,限制不慎投资经营活动。

6、建立高效的金融创新风险预警体系。借鉴发达国家金融风险防范的经验,结合我国金融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特征,金融风险预警系统从宏观层面可分为三个层次(如下图所示)。

(二)金融创新主体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加强金融创新主体创新风险防范,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1、表外业务的管理。金融创新主体应根据自身的规模、资金、能力等确定表外业务占全部资产额的比例,并把握好表外头寸。同时,表外业务与表内业务要分开管理,加强表外业务的统计和核算,及时发现表外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应付突发事件的措施。

2、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总部要对海外分支机构规定业务范围及各类业务的规模和审批权限,加大总部对海外分支机构资金流动的管理力度。2004年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从事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而导致巨额亏损,最后不得不接受重组。中航油事件充分表明,总部对于其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构建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与创新。

3、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设计。实践中,几乎所有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监管的建议性文件都突出强调内部控制制度在衍生金融工具监管中的核心作用。建立和完善创新金融工具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创新金融工具交易中董事会、管理当局以及具体操作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在交易活动中有越权或违规行为的交易员及其主管,要有明确的惩处制度;第二,应建立足以监控、管理和报告创新产品交易风险的管理信息系统,特别是明确不同层次韵报告制度;第三,应选用具有高素质的交易人员,并明确界定交易员权限,包括其职责范围和交易限额;第四,实施全面的内部控制与稽核。创新业务风险管理规则和程序是内部控制总体框架的延伸,内部稽核人员对风险管理过程和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有效发挥内部监管职能。

(三)注重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作用

对于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我们在强调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要注重发挥行业自律监管的作用。衍生产品品种众多,交易过程复杂,交易规模庞大,监管部门很难对所有的交易进行全面的监管。因此,监管当局应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市场交易主体自律管理的积极性。2000年5月,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 sociati—on,CBA)成立。实践证明CBA在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国际协作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

通过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各国监管机构与国际性金融组织的合作与协调,能够有效的降低金融创新风险。金融创新监管的国际监管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国与国之间的协作监管;二是国际性组织对其成员国所进行的风险监管。

1、国家之间的协作监管。全球金融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金融创新工具的交易、金融组织机构、金融创新业务和金融创新市场都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这样,一方面,其增加了一国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对本国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监管的难度;另一方面,一笔业务或经济纠纷也往往涉及到多个国家的监管法规能否共同协调的问题。由于金融创新的风险带有国际性质,其监管不是某个国家的事情,它关系到本国乃至全球的金融安全。因此,在此方面加强国际协作更加重要。

2、国际组织的监管协作。开放式经济条件下单个国家金融监管的失灵使得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成为必要。从20世纪80年代起,各国监管当局开始进行国际合作。在银行监管方面,在国际清算银行的主持下成立了“银行规则与监管实践委员会”,即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的建立,开创了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先例。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是由各国证券与期货监管机构所组成的证券监管国际合作的组织。1994年成立的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IAIS),通过为各会员国提供磋商平台,以提高保险领域的监管标准。

[参考文献]

[1]米什金、货币金融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国际金融交易篇8

内容摘要:本文介绍了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历史和道路、竞争优势以及成功经验等,并通过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的比较分析,对于北京将要建立有国际影响力金融中心具有很好借鉴意义。

关键词:纽约国际金融中心 经验借鉴

纽约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历史

(一)一战之前

早期的纽约作为庞大的贸易体系中枢,贸易的迅速发展带动了当时与之密切关联的金融业的发展。独立战争期间,华尔街成为美国为战争融资的重要场所。1792 年,21位经纪商在华尔街签署了《梧桐树协议》(Buttonwood Agreement),开设了股票交易所,并创造了证券交易佣金制度。

(二)一战-20世纪50年代

始于第一阶段的积累,使得纽约坐上了美国国内金融中心的第一把交椅,一战期间,美国由于作为中立国,其经济不仅未受战争的影响,而且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与此同时,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和金本位制的恢复,美元成为国际贸易和清算的重要手段,这使得纽约迅速发展为国际金融中心。20世纪30年代金融危机后的金融改革,建立了严格监管的金融体系,即1933年制定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开始了美国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历史。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当美国看到有机会发展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时,整个金融界甚至包括政府,从金融政策、金融设施、金融技术等各个方面都为此创造条件。

(三)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初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为纽约建成为全球最具实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布雷顿森林体系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致命弱点:特里芬难题。而布雷顿森林体系在1973年的彻底崩溃,在国际范围内出现了浮动汇率和利率盛行、国际储备多元化的局面,并随着日本和西欧国家的复兴,涌现了一批国际金融中心。

(四)20世纪70年代-80年代

20 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以及美国的金融管制削弱了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减缓了其发展速度。在美国金融界的要求下,1981 年12月,美国联邦储备局批准设立纽约离岸金融市场。这使纽约的离岸金融市场获得了很大发展,大大提高了纽约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使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跟上了时代的潮流。

(五)20世纪90年代至今

1999年11月4日,美国政府通过了以金融混业经营为核心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标志着美国金融业进入混业经营的新时代。2008年金融危机大爆发,美国贷款发放总额为7640亿美元,为1994年以来的最低水平;美国股票市值也大幅萎缩,2009年3月的道琼斯指数一度下跌到2007年的一半,跌至近12年来的最低点:美国债券市场的主体2009年比2008年同比下降60%,金融危机的罪魁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交易量也在大幅度萎缩,近乎于“不存在”了。美国除国债以外的金融资产在境外不断被抛售,市场信心大减。部分产油国已决定采取欧元或“一揽子货币”取代美元作为结算手段。但美国的融资能力仍然是世界第一,这意味着世界对美国的制造能力和消费市场仍抱有信心;二是美元实际上仍然是各国主要的储备货币,以及国际贸易、投资和结算的主要工具,目前全球外汇储备中美元所占比例为60%,美元在相当长时间内仍将是国际主要货币,英镑、日元与人民币都无法取代其地位。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虽然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未根本动摇。

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优势

(一)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硬实力

纽约拥有世界上最大股票市场,2007年末,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市值占全球市值的25、8%,全年成交额占全球的29、1%;纽约外汇交易、黄金场外交易仅次于伦敦;在商品期货交易量方面,纽约与芝加哥、伦敦分列前三;纽约还是与伦敦并列的全球创新中心。金融危机爆发前,全球资本额排名前10位的金融机构中,有6家的总部设在纽约,他们的并购业务、股权业务和债务融资业务收入都处于全球领先地位,除了本土的业务收入,在对欧洲、中东和非洲的业务中,J•P摩根、摩根斯坦利和花旗集团的盈利也遥遥领先。2005年美国金融业的总收入达1090亿美元(占全球金融业总收入的45%),同期欧洲的金融业收入为980亿美元(占全球总收入的40%)股票市场指标方面,2007年年末纽约证券交易所共有上市公司2273家,居全球第七位;股票市值达15、7万亿美元,居全球第一位;当年股票市场交易量达29、3万亿美元,居全球第一位;当年股票市场筹资额达1369、8亿美元,居全球第一位。

(二)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

金融创新能力。纽约金融机构以其超强的创新能力闻名于世。国际金融市场上,绝大部分的资产工具和金融衍生品都是美国创造出来的,包括汇率交易基金产品、债权衍生品、股权衍生品,信用衍生品,以及最新推出的二氧化碳额度的买卖等。除产品创新外,各种交易方式的创新同样源自美国。调查研究显示,纽约源源不断地金融创新的基础是:自由化的社会理念及高质量的社会生活水平。优越的生活环境吸引了全世界各国的专业人才前来移民落户,多元的文化与崇尚自由冒险的“美国精神”相结合,便催生出各种新见解和新发现,使纽约成为金融创新的沃土。

美国金融业的盈利能力。金融危机爆发前,全球资本额排名前10位的金融机构中,有6家的总部设在纽约,他们的并购业务、股权业务和债务融资业务收入都处于全球领先地位,除了本土的业务收入,在对欧洲、中东和非洲的业务中,J•P摩根、摩根斯坦利和花旗集团的盈利也遥遥领先。2005年美国金融业的总收入达1090亿美元(占全球金融业总收入的45%),同期欧洲的金融业收入为980亿美元(占全球总收入的40%)。纽约债务市场上最为活跃的两大业务是:杠杆贷款(leveraged lending)和证券化(securitization)。

纽约的市场竞争优势。纽约在金融证券和保险市场均具有绝对优势。2005年,美国的金融资产,其中包括股权、债券、贷款和银行存款,将近51万亿美元,是第二大国日本两倍比整个欧元区12国加上英国的金融资产总和(共计38万亿美元)高25%。并且美国的资产结构也是全球最先进的,其中股权和私人债券的占比最大(分别达34%和35%)。

主要国际金融中心之间的比较分析

(一)区位条件比较分析

区位条件是很多城市能够成为金融中心的重要原因。

地理条件。从地理位置看,世界著名国际金融中心无一不是该国的经济、贸易中心,特别是随着外贸壁垒的逐步消除,那些能够组织世界性经济活动的城市,其金融中心地位将更加巩固。伦敦是一个船只云集、贸易兴旺的港口,其作为欧洲唯一能连接纽约和远东的金融中心,在地理位置上的优势是功不可没的。纽约是美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和最大海港,内有广阔的腹地,外有天然的良港,是全国最大的交通枢纽、工业、财政金融和文化艺术中心。同时,纽约作为美国最大的港口城市之一,不仅是美国东西走向交通干线的主要汇集地和出口基地,也是美国通向欧洲、南美洲和亚洲的主要港口。

(二)业务比较分析

1、银行业。根据伦敦国际金融服务局(IFSL)的统计,目前共有486家银行在伦敦营业,数量超过其他任何金融中心,其中33%来自欧洲,近2/3是外国银行。伦敦的银行经营着全球20%的国际银行业务,英国银行业50%的资产由外国银行管理,其资产也主要是外国顾客的资产。伦敦还是欧洲最大的投资银行中心。外国银行在纽约分支机构的资产规模近年来增长迅速,其资产规模和存款总额已经超过总部设在纽约的美国国内银行。截至2006年底,外国银行在纽约分支机构的总资产、贷款总额已经分别达到了15567亿美元、3962亿美元,而总部设在纽约的美国国内商业银行的总资产、贷款总额和存款总额分别为2731亿美元、1581亿美元和1799亿美元。纽约作为一个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其金融业开放程度最高。

2、保险业。美国的保险市场规模世界第一,从整体上讲,其保险业的经营效益较好。美国保险市场竞争十分激烈,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国外公司都纷纷进入美国市场。激烈的竞争使从业者努力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降低成本、提供特色服务等手段来保持市场份额。另外,保险商分销成本的降低对提高竞争力十分重要。未来美国保险业的增长将主要来自海外市场,保险公司不断针对保险市场增长较快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这些海外市场比国内市场更有利可图。国际保险市场的不断开放和破除垄断,为美国的保险公司提供了本国高度成熟市场不能提供的发展机会。英国的保险业位居欧洲第一和世界第三,共有保险公司800多家,其中170多家是外国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伦敦是世界最大的航空和海运保险市场,是世界保险和再保险中心,有100家左右的跨国保险公司在此营业,主要经营财产保险,其中世界航空保险业务的31%和水险业务的20%都集中在这个市场。值得一提的是劳动合作社,作为“伦敦市场”内在的市场,它是世界上唯一的专业保险市场,也是目前全球第二大商业保险人和第六大再保险人,在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从事直接保险业务的执照。伦敦保险市场的繁荣程度非常高,40%的业务来自美国,33%来自英国,其余部分来自欧洲大陆和世界其他地区。

3、证券业。现在,纽约、伦敦、东京、香港等10大证券市场已成为世界金融市场最亮丽的风景。伦敦集中了近180家外国证券公司,几乎50%的国际股权交易在这里进行,在伦敦股票交易所上市的外国公司的数量也超过世界上任何其他交易所。伦敦还是主要的国际债券市场中心,分别占国际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份额的60%和70%。在伦敦股票交易市场的二级市场上,共有15000种有价证券挂牌交易。而且,伦敦作为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全球金融中心,十分适合外国公司上市,吸引了全球一大批领先的投资公司和金融机构。目前,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公司在伦敦证交所发股上市,不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超过其他国际性证券交易所。伦敦在世界上最早开办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也是全球最大的场外金融衍生交易市场。伦敦国际金融中心承揽了全球36%的场外衍生金融产品交易,伦敦还是继芝加哥之后全球第二大期货与期权交易市场,与纽约并列为世界两大基金管理中心。纽约是全球企业重要的融资场所。华尔街的纽约证券交易所已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股票交易所,对全球证券市场具有风向标的作用。东京证券交易所则是世界上第二大市值股票交易所。

4、金融机构兼并。1998年4月6日,总部设在纽约的美国花旗公司和旅游者公司宣布实行兼并,兼并金额高达820亿美元,为当时世界最大的金融兼并,此项兼并使新成立的花旗集团公司成为全美仅次于大通曼哈顿银行的第二大金融集团,资产总额达7000亿美元,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从1992年到1997年,美国商业银行兼并与合作达2492起,总金额达2000亿美元以上,保险业的合并达5114起,涉及金额1100亿美元。1998 年7月6日,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和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公司组成战略联盟,从对手成为盟友。2000年5月3日,伦敦证券交易所、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正式宣布合并,组建新的“国际交易所”。国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每年达数千起,金融机构之间的合并与合作不仅在企业之间和国内,而且已经扩展到国际之间。

金融机构的兼并重组不断改变着全球金融势力的版图,对国际金融中心的分布格局带来了重大影响。国际金融业的发展不仅从竞争走向合作,而且这种合作的规模非常巨大。21 世纪初国际金融业将是竞争与合作并存,有竞争有合作,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

参考文献:

1、魏思思、纽约及伦敦金融中心对北京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启示[J]、时代金融,2010(2)

2、黄育华、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考察与现状分析[J]、中国城市经济,2004(12)

3、马卫峰,赵福昌、发展衍生品市场助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纽约、伦敦双城之争的分析与启示[J]、财政研究,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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