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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考核意见(精选8篇)

时间: 2023-07-15 栏目:写作范文

村委会考核意见篇1

同志们:

“四民主一考核”是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暂行规定》的核心内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强Xx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是一个难得的机遇,有利于引导广大农村干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治村理事能力,为加快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下面,我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和党委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强化意识,充分认识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民主一考核”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综合考核,是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和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近年来,镇党委、政府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社会稳定和计划生育两个关键,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村级规范化建设三大工程”总体布局,以“树立旗帜,定准《标尺》,叫响口号,营造氛围”为目标,以加强村级组织和农村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村级操作规程《标尺》为突破口,狠抓村级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创新农村社区组织建设和“效能服务联系点建设”,完善村级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基础,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要看到,在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方面仍然程度不同地存在不够系统、不够健全、不够规范的问题。有的党支部习惯于传统的领导方式方法,忽视村民自治机制的作用;有的村委会片面认为村民自治就是村委会说了算,不能正确处理村民自治和党的领导的关系;一些村干部盲目决策违背群众意愿,事情没有办好,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有些村没有认真实行村民自治,党组织威信和战斗力下降,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受到削弱。这些问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加强村级治理机制建设,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对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适应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提升农村基层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民主一考核”贯彻了中央和省委对建立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是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规章。一是有利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核心地位。二是有利于维护广大农村群众的知情权、参政权、监督权、话语权。“四民主一考核”的实施,尤其是关于村务、党务、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关于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议定村级重大事务的规定,有利于广大群众充分发挥自身的参政权和话语权;关于民主监督的相关规定,则有利于保障群众的监督权。三是有利于推动村级事务、财务、党务的公开,促进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四民主一考核”的深化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村务、财务、党务公开的规范化进程,对于促进农村事务的公开化、透明化,推动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有重要意义。

二、扎实推进落实,确保实施活动效果

加大宣传教育,夯实群众基础。去年12月,《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暂行规定》下发后,镇党委按照上级要求,召开了村两委成员参加的培训学习会议。“四民主一考核”是贯彻落实《暂行规定》的核心内容,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深入学、反复学,力求学深、学透。我们今天在座的同志都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不但要学习其基本内容,还要力争将一些重要规定和程序熟记于心,达到运用自如,融会贯通。要把宣传落实“四民主一考核”与本村实际情况、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弄清楚村级工作应该怎样开展,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可以做、应该怎样去做,努力营造守制度、讲规范、重程序的浓厚氛围。各村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培训。一是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栏、标语、过街布帘子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四民主一考核”,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群众、四支队伍了解、掌握、熟知。二是依托远程教育阵地,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收看专题片《大家的事情大家办――村民自治》,村级工作规范课件《标尺》;创新建立“网上为民服务大厅”,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可以通过远程教育网随时查看村级重大事务、党务村务公开、重大政策规定等各项内容,畅通党员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渠道。三是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优势,成立宣传“四民主一考核”指导组、宣讲队,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和进村入户等宣传方式,深入宣传“四民主一考核”的主要内容、基本程序和操作办法,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清楚、弄明白。让广大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受到教育,为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夯实群众基础。

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抓落实。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关键是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障农村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话语权,全面落实好“四民主一考核”。

一是学好用好《标尺》,在规范决策程序上下功夫。自镇党委政府推行十一项农村操作规程以来,全镇形成了“按程序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目前的农村基层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更多,工作要求更高,这就要求我们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必须有严格的程序作为保障。今年我们将在学好用好标尺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村级重大事务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例如村集体资产处置、宅基地规划、土地调整、兴办集体项目等,在进行决策时都要实行重大事项提报、调查分析、风险评估。各村在开展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前一周,召开村党组织或村“两委”会议,研究拟定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填写《村级重大事项申报表》,报管理区审核把关,管理区书记签字后提报评估办公室,进行风险评估;镇评估办公室就拟决策事项通过进村入户、实地查看、征求意见、结果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可以实施、暂缓实施或不能实施的建议,形成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报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后,形成相应的实施意见。为确保村级重大事务风险评估机制的落实,同时建立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重大责任追究四级风险责任追究制度,以此严格程序,实现村级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在完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就要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村规民约》是实现村民自治的一种有效途径。其内容一般包括村庄规划、土地管理、经济发展、财务管理、社会治安、婚姻家庭等方面,各村要组织全体村民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是村民自治的重要表现,村民委员会是村规民约的组织实施者,对违反的村民要按照《村规民约》进行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久而久之,广大农民群众就会形成一种按章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管理。08年我镇各村制订了计划生育方面的村规民约,经过近两年的施行,收到了良好的成效。每个村都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本村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内容,建立健全村级各项事务管理制度。如合理确定村干部集体办公、共同研究和处理村务、及时答复群众疑问等制度,规范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制定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等。

三是拓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渠道,在强化民主监督上下功夫。村级民主监督作为村民自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基层民主的保障。要求各村成立党务村务监督小组,明确成员职责。认真落实党务、村务公开制度,设立党务村务公开栏,明确党务、村务公开内容,每月10日为公开日,重要事项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镇党委政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信箱,每年对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村民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各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认真落实财务全程公开制度,尤其是每月的财务收支、村招待费、交通费等都要在村务公开栏单列,逐笔公布。实行财务双向公开制度,一要在镇政府公开栏张榜公布,二要在村公开栏张榜公布,合并村的同时在村中心公开栏和大组分公开栏张榜公开。进一步加强财务、资金、公章、合同四代管,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推进村务事项从实施结果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建立村民代表联户村干部包户制度,协调所联系户、所包户认真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难点工作,并将所联系户、所包户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村两委,以此拓宽村民知情渠道,形成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民主决策听证制度。通过召开由四支队伍负责人、老党员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等参加的民主听证会,监督村级民主决策情况,促进监督工作从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向村干部民主决策、履职情况延伸,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

四是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在健全村级班子管理约束机制上下功夫。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村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在09年12月19日的全县《暂行规定》培训班会议上,县委书记马书记要求我们村干部关键做到:开阔眼界,解放思想;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会干敢干,干就干好;忠于使命,无怨无悔。我镇的绝大部分农村干部,工作认真负责,干出了成绩,干出了口碑。但是,也有极少数农村干部工作消极,疲于应付,甚至私欲膨胀,主要表现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这种现象严重危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的形象。因此,建立健全村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加强对村干部工作行为的监督检查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四民主一考核”要求,镇党委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对村“两委”班子,重点考核履行职责情况、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重点是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实行过错问责;对村“两委”成员,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是工作实绩。实行工作责任履职承诺制,每年年初,村“两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年内拟为群众办的几件实事,报经乡镇党委审核后,由镇党委与村党支部书记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由镇党委在年底进行考核,与干部的工资待遇、表彰奖惩相挂钩;两委干部要对工作任务作出书面承诺,并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开承诺,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张贴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评议制,民主评议对象为村两委班子及成员,每年评议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民主评议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在村“两委”成员人人述职的基础上,对村干部的综合表现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评价。凡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由乡镇党委谈话诫勉;不称职票超过二分之一的,是党支部成员的,予以免职;是村委会成员的,劝其辞职,劝而不辞的,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依法罢免。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将参照镇党委政府制定下发的《中共Xx镇委Xx镇人民政府农村干部月度考核暂行办法》和《中共Xx镇委Xx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工作考核意见》文件执行。

实施典型带动,全面提升村级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村级治理机制建设,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至关重要。从我镇实际情况看,推进“四民主一考核”机制的规范运行,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其中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是一个重要的方法。为此,镇党委研究决定,确定后Xx、Xx、Xx、Xx、Xx、Xx、Xx等村为推行“四民主一考核”示范村,通过强化领导力量;加大工作措施,深入研究解决“四民主一考核”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入探索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做法,着力培养选树一批落实“四民主一考核”机制的“样板村”,总结推广一批推进“四民主一考核”机制落实的有效经验,有效推进全镇“四民主一考核”机制规范运行,提升全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

三、切实抓好组织领导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把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作为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领导组织,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书记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村党支部书记落实好“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紧紧围绕“四民主一考核”,严格抓好组织实施,推动村级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实现农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综合考核,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确保“四民主一考核”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指导监督。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办牵头抓总,经管站、民政、农业综合服务站等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村级治理机制。积极举办培训班,通过印制工作流程图、记事本、小册子等相关材料,指导各村党员干部熟悉掌握主要环节和操作步骤,规范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定期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组织参观学习,提高镇、村党员干部推行实施“四民主一考核”的水平。加强检查督查,定期督导通报情况,严格农村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奖惩。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要完善机制,巩固提高。镇党委要把深入推进实施“四民主一考核”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载体,作为扩大基层民主、夯实组织基础的重要抓手,在全镇39个行政村和后Xx社区全面铺开,结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农村工作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在组织实施中逐步完善提高,使其成为农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村级治理新机制,提高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委会考核意见篇2

一、村干部专职化主要内容

《试行意见》分别从积极推进农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全面实行农村干部上班固定工时制、切实加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运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干部考评机制、规范专职干部薪酬标准五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村级事务运行管理机制作了规定。而农村干部专职化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四个原则上:一是分类管理原则。推进农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分专职主要干部和专职非主要干部两个类别。专职主要干部从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选任。专职非主要干部主要从事村日常事务的处理及为村民群众服务等服务类岗位,从村两委会成员中选聘,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从村两委会成员以外选任。专职主要干部和专职非主要干部的选用条件作了统一规定,但采用不同选用程序:

(1)专职主要干部的选用程序:先由各行政村主要干部结合本村、本人实际情况对照农村专职干部选用条件向所在农村总支提出专职化申请;农村总支综合现村干部平时工作情况,提出选用人选初步意见,报请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确定专职干部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2)专职非主要干部的选用程序:由各行政村党组织具体负责实施。专职人选由村两委会提出初步意见,可优先从村两委会成员中选用,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从村两委会成员以外选用。专职人选须经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相应农村总支和街道组织办备案。在任职期限内,各村党组织可根据选用人员平时工作表现情况作适当调整,并报街道组织办备案。

专职非主要干部的基本报酬、考核奖、补贴等由各村两委会提出意见,经村“五议二公开”程序确定,并报相应农村总支和街道组织办备案。在街道核定职数内的专职非主要干部,街道给予每人3000元/年的综合补助。其他各项待遇由各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自行承担。

二、前期报名初审情况

昨天上午,街道组织农村总支和组织线干部对报名情况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5名主要干部不适宜担任专职干部,8名非主要干部不适宜担任专职干部。最后,26名村主要干部初审合格,专职化率达65%,其中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都专职化的村有8家,仅支部书记专职化的村有2家,仅村委会主任专职化的村有8家,主要干部都没专职化的村有2家。4个自然村初步同意其支部书记实行专职化。对专职非主要干部按照严格控编、从严审核的原则保证每个专职干部都能发挥专职化作用。对因旧村改选等原因需配专职干部的自然村,如村,同意其配2名专职非主要干部。

在审查中我们发现,很多农村干部,包括个别主要干部,年纪已超出专职化规定的60周岁的要求,特别是村文书队伍。但由于这批人大多都工作负责、熟悉本村情况,且身体素质能适应专职化要求,我们在审查时原则上都同意他们进行专职化。

三、当前工作重点

根据《试行意见》,农村干部专职化将于11月份开始实施,很多管理办法亟待细化、明确和完善。目前,重点完成以下四项管理办法:

一是推行公开制。经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的专职主要干部和到街道备案的专职非主要干部名单,各村党组织要及时将其姓名、聘用岗位、职责、工作时间以及街道监督投拆电话等在村公示栏予以公布,便于村民熟悉、了解和监督,形成以群众监督为主、街道督查为辅的监督环境。

二是建立督查制。街道将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由纪检、组织、农村总支等各线干部为成员的督查组,不定期对农村专职干部的上班出勤、到岗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列入考核范围。对没按规定做到全日制上班、经常违反上班纪律的专职干部,取消专职化资格。

村委会考核意见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转变乡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干部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目的;以乡干部人员、精力、工作“三到位”和“岗位在村、责任到村、联系民心、服务农民”为主要内容;积极探索新时期强化干部执政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乡干部执政为民良好形象的新路子;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形成“让干部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

乡党委要求全乡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分类驻村、联心创好”工作中来,并将“分类驻村、联心创好”活动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全乡上下明确:“分”是基础,“驻”是前提,“联”是保证,“创”是关键。乡党委科学合理的划分行政村类型,分别确定行政村分类指导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难点,落实工作措施。着力在“分”和“创”上下功夫,在“驻”和“联”上抓落实,通过乡干部驻村联心、行政村分类指导和干部效能建设督查,确保农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住村干部在“分类驻村、联心创好”工作中,要针对所驻的不同类型村,有重点地履行好政策法规宣传、村情民意调研、富民强村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建设督导、民主制度规范的职责。具体任务有:

1、政策法规宣传:带头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及时通过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党在农村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根据乡党委政府阶段性工作重点,督促农村党员干部各群众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发展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

2、村情民意调研:结合所驻村的实际,经常下村入户走访群众,建立村情户情档案。每年走访每个农户两遍以上,“三老”人员、党员、村民代表等要多走访,摸清村里的基本情况和本村经济发展的优势、潜力、困难,听取群众意见,做到户户清楚、人人熟悉;挂钩联系示范户、困难户、重点户,每月进行1次以上走访,给予力所能及的帮扶。

3、富民强村服务:积极出谋划策,协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指导村两委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村干部创业承诺,配合村里落实好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完成上级部署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所驻村引进投资项目、农村适用技术项目和新产品项目,提供市场、技术、信息服务,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带头学技能,联系示范基地、示范户,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矛盾纠纷化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查找安全隐患工作,会同村干部每旬进行一次村情民意分析,及时化解群众矛盾、处理突发性事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平安村”建设活动,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片(工作片),矛盾不上交”。

5、组织建设督导:参加村党员会、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共同研究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每月与村主要干部及两委其他干部谈心一次,沟通协调村干部之间的思想,增强团结;按照“创五好”要求扎实推进“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建设,抓好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注意发现、培养人才,积极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村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跟踪管理、创造发挥其作用的平台和加入组织或进入班子工作。

6、民主制度规范:指导村两委完善村级基本制度,健全村级组织,监督村干部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工作,推进在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工作,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三、参加对象和派住方法

1、参加“分类驻村、联心创好”工作的对象为乡党政班子全体成员、乡干部。

2、派驻要求。每个行政村要有1名驻村干部,原则上每1名干部驻1个村。根据行政村类型,按就近或互补原则,实行AB岗制,A岗是第一责任,B岗在A岗出差等特殊情况下负起住村职责。

3、确定方式。干部驻村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首先由乡提供乡干部名单。其次由村两委召集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推荐驻村干部建议人选;乡干部根据各村工作任务,结合自身能力,选择驻村意向。最后由乡党委政府根据“双向选择”情况,结合村级班子、经济发展特点,合理确定各村驻村干部。乡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到问题多、困难多的村和中心村驻村。

4、落实责任。乡党委根据驻村干部的职责任务,结行政村分类指导工作目标和行政村三年发展规划、年度办实事项目,确定驻村干部的工作目标,签订住村责任书。

5、驻村公告。对驻村干部的基本情况、职责任务、联系号码、驻村接待日时间等内容,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会议、发放便民联系卡等渠道广泛公告,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

1、要保证驻村时间。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每周驻村三天二夜,每个月驻村不少于8夜(山区村要求在村住宿,平原村可以在乡住宿但作出承诺有事必须15分钟到村)。做到“五必到”:村里召开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必须到会;村里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到场;生活困难户必须走访;村里有上访事件必须到户协助解决;村里重要建设项目必须到场了解、指导和帮助。

2、要记好《驻村工作日记》。驻村干部要认真记好《驻村工作日记》,每月向乡党委、政府以书面形式写出驻村工作月报和情况反馈。月报内容包括:驻村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成效等。情况反馈内容包括:发展经济思路、兴办实事情况、群众反映的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求上级帮助协调解决的事项等。

3、实行服务。驻村干部要积极受理群众提出的要求和委托的事项。对群众提出的事实清楚、符合政策、易于操作且属于职责范围内事项,必须马上办理解决;能代办的要主动帮助代办,三天内有明确答复,一般事项限期在一个工作周内办结,复杂事项一个月内办结,逾期必须向群众做出解释。

4、上下联动服务,建立高效流畅的工作流程。建立起“干部驻村、掌握民情、综合反溃、统筹协调、分解承办、联动服务”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分类驻村、联心创好”疑难问题联动办理制和报告单制度。流程简明、上下联动,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

群众有困难、农村发生问题:①在驻村干部职权范围之内的立即办理或受理服务,驻村干部要及时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协商解决群众反馈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小事不出村;②对村干部和住村干部难以解决的问题,由驻村干部逐件梳理以报告单形式及时提请片长解决,片长会同分管领导共同解决;③对片长和分管领导不能解决的问题,片长以报告单形式及时向乡主要领导汇报,乡党委政府进行研究解决;④对于乡内无法解决的问题,由乡党委、政府以政务交办单的形式上报县行政审批中心,由县行政审批中心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或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上级下达工作任务:①分管领导向乡主要领导汇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后作出部署,由片长通知驻村干部到村落实解决;②经乡主要领导同意,不需再作研究的,分管领导召集片长布置工作,由片长通知驻村干部到村落实解决。

5、加强督查,严格纪律乡主要领导深入农村、农户听取村民意见,抽查干部驻村情况;乡设立监督电话(8936054),接受村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驻村干部要处理好与村两委之间的关系,做到指导不越位、协助不包办,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能动作用;驻村期间不得增加所驻村和群众的负担,及时向住户交纳伙食费,不接受干部群众的礼品和土特产,不参与有损自身形象的各类活动,树立良好形象。

五、考核评议

1、突出驻村工作考核内容。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乡党委对驻村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业务工作考核和驻村工作考核,按照“以点(驻村)为主,以线(分管工作)为辅,点线结合”的原则,住村工作考核分占年度干部工作总结考核分的50%。驻村工作考核目标由日常工作、临时工作、承诺项目三部分组成。

2、采取实绩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驻村干部实绩考核分与群众评议分一般按6:4构成。实绩考核由乡考核组与村两委一起按工作实绩计分。群众评议由村两委在乡统一部署下开展,参评人员一般为村两委干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先由与会者提出评议意见,填写满意度测评表,评议结果按满意、比较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计分。

3、确定考核等次。按考核分数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作为驻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和新年度驻村干部选择的主要依据。对驻村干部实绩突出、表现出色、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或提拔使用。对群众反映较差、作风拖沓、驻村工作任务由于主观原因经常完不成的;经常不下去、不了解民情,不能向乡党委政府反馈真实情况,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解决不了或是解决得不及时的;年终述职评议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干部,列为不称职等次,除与年终考核挂钩外,还要作出诫勉、除免职、待岗等组织处理。

4、保障激励。乡党委提供“分类驻村、联心创好”的必要物质保障;加大乡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干部工作和服务能力。

5、总结提高。收集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在汇总各方材料的基础上,全面总结经验,并提出搞好“分类驻村、联心创好”工作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联心创好”工作水平。

六、组织领导

1、建立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副组长的“分类驻村,联心创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驻村指导员和驻村干部住村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乡党委、政府把“分类驻村,联心创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落实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使乡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成为受群众欢迎的好干部。

村委会考核意见篇4

一、建立基层党员干部每周固定日接待群众制度

1、明确接待主体。接待群众的人员为,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包村干部,各村“两委”成员。

2、统筹合理分工。每周,各村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工作实际,选择确定一天接待群众;其他村“两委”成员组成1-2个小组,分别固定一天,分工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并逐一做好接待记录。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每人一天轮流在镇机关值班接待群众,遇到特殊情况由领导班子成员内部调整;每名包村干部每周也要确定一天,到所包村陪同村干部接待群众。在非固定接待时间,镇、村干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有重点的约谈部分群众。

3、公示接待安排。每月要制定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值班表,在各村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各村每周确定的接待日和接待人员,要提前一天通过广播喇叭进行公告,以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4、明确接待要求。要依托“党员110”调度中心、群众工作服务站设立“群众接待大厅”;各村要依托党员服务站设立“群众访谈室”,并设置“群众诉求信箱”,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接待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接待日接待,耐心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并认真填写基层党员干部接待群众情况记录。

二、建立基层党员干部每月走访群众制度

1、制定分工计划。要结合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管理区、机关干部包村等情况制定分工计划,与村干部编组进家入户走访。各村要制定村“两委”成员进家入户走访群众的分工方案,将每户群众均纳入走访范围。村人口数超过1000人的,可吸收党员骨干参与走访群众。要在党务公开栏公示每名镇机关干部、村班子成员和党员骨干的走访范围,并制作一张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的“党群连心卡”,分发给每户群众。

2、明确走访要求。每名镇机关干部、村班子成员和党员骨干每月分工走访不少于10户,每半年共同完成遍访群众1次。对困难户、上访户和致富能人、老党员及老干部要重点家访。入户家访时,要重点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以及对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等。要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并认真填写基层党员干部进家入户走访群众民情日志。

3、搞好民情分析。每月,各村“两委”要会同包村干部定期召开民情分析会,对走访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社情民意进行梳理汇总,专题研究,建立民生档案;对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和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积极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镇要按月调度汇总民情分析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准确掌握各村民情动态;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解决措施。镇、村两级要根据群众诉求,通过公开承诺的方式,集中办好就业、就医、上学、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

三、建立每季度公示群众意见办理结果制度

l、定期登记汇总。镇、村要把定期接待、走访群众时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和职责权限,分现场办理、限期办理、转交办理等类型,及时登记汇总,定期分类统计,并填写群众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登记薄。

2、限时办结反馈。对属村“两委”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在收到反映问题之日起半月内办结并反馈;对属镇级工作职责范围解决的问题,应在一个月内办结并反馈;对需镇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各管理区报送至党委,并由镇党委安排相关部门处理并反馈。对已办结事项,要填写群众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反馈单,通过电话、登门拜访、信函等方式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对需经一定时间才能处理的问题,要定期反馈处理进展情况;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在一个月内向反映人说明情况。对承诺的民生实事,镇、村要明确时限和责任分工,限期办理,及时反馈。

3、公示办结情况。每季度,镇、村要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汇总分析本季度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办结情况,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已办理、正在办理、未办理事项以及民生实事的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建立每半年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制度

l、民主评议时间及参评范围。每半年,对镇、村两级党员干部落实周接待、月走访、季公示制度情况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对机关干部的评议范围是全体机关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村干部的评议范围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及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户代表。

2、民主评议内容。对镇、村及每名党员干部落实周接待、月走访、季公示制度情况,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同步组织民意调查,听取党员群众对镇、村干部落实周接待、月走访、季公示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最满意和最不满意的地方。

3、民主评议组织形式。每年7月份和12月份,由镇党委作出统一安排部署,将包管理区领导成员和包村干部交叉编组,成立民主评议小组,集中组织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并将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结果报党委备案。镇党委可视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核抽查。

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l、严格工作责任落实。镇党委要将建立落实四项制度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各包管理区的班子成员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好督促落实。要组建专门的督导工作组,划片抓好具体工作指导。各村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人,要认真制定本村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分工,务实具细地带头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村委会考核意见篇5

**根据全国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不断推进“三级联创”活动的通知》(浙组〔**〕18号)、《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的意见》(温委发〔2003〕95号)和《中共文成县委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的意见》(文委发〔2003〕116号)要求,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创优评星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加强“五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组织创建工作,积极营造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建设“三个文成”、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考核原则。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好”内容,对农村基层组织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定相应星级。“五星”农村基层组织对应“五好”农村基层组织。

2、坚持动态定级原则。每年对农村基层组织进行一次考评,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升级,不搞“终身制”。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标准,不搞平衡照顾,未达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不予评定相应星级,要求其继续创建。“五星”农村基层组织是创优评星的最高级别,起着示范作用,严格把关,确保达到要求。

4、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评星对象的基础条件、经济人口规模等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指标,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统筹规划、分类创建、整体推进,不搞“一刀切”。

三、工作方法

1、评星对象:全县所有乡镇党委、村党组织。

2、评星标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新形势下农村党的建设和农村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具体为“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新农村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等5项考核内容(详见附件),每项考核内容以百分制计,达到80分的得1星,5项考核内容得分都达到80分的得5星。

3、评星程序。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1)“五星”乡镇党委。乡镇党委申报,县委考核定级、并在本县一定范围内公示3日后,报市委组织部验收。(2)“五星”村党组织。村党组织申报,乡镇考核定级、并在本乡镇公示3日,经县委组织部验收后报县委审批公布。(3)“四星”及以下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组织考核定级并发文公布。(4)“四星”及以下村党组织。乡镇党委考核定级并发文公布。

4、创建规划。各乡镇在全面评估本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5年创建规划和年度创建计划。从**年开始,“五星”乡镇党委和“五星”村党组织年度创建名额及创建名单每年年初上报县委组织部。

四、结果运用

1、星级评定结果与党建考核评先挂钩。星级评定结果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被评为“五星”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的,对其相关负责人给予适当奖励;“五星”村党组织达不到年初创建目标的乡镇一般不能评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乡镇,被评定为“三星”及以下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当年一般不能被评为年度考核先进,两年内一般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实行升级表彰、降级通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年初对升级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进行通报表彰,对降级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

五、其他

**对农村基层组织进行创优评星,是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有力抓手,直接关系着我县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巩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各乡镇要结合《中共文成县委关于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实施“双十双百”计划的实施意见》(文委发〔2005〕76号)文件要求,从贯彻落实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创优评星工作。

村委会考核意见篇6

“四民主一考核”是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暂行规定》的核心内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强Xx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是一个难得的机遇,有利于引导广大农村干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治村理事能力,为加快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下面,我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和党委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强化意识,充分认识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民主一考核”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综合考核,是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和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近年来,镇党委、政府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社会稳定和计划生育两个关键,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村级规范化建设三大工程”总体布局,以“树立旗帜,定准《标尺》,叫响口号,营造氛围”为目标,以加强村级组织和农村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村级操作规程《标尺》为突破口,狠抓村级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创新农村社区组织建设和“效能服务联系点建设”,完善村级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基础,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要看到,在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方面仍然程度不同地存在不够系统、不够健全、不够规范的问题。有的党支部习惯于传统的领导方式方法,忽视村民自治机制的作用;有的村委会片面认为村民自治就是村委会说了算,不能正确处理村民自治和党的领导的关系;一些村干部盲目决策违背群众意愿,事情没有办好,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有些村没有认真实行村民自治,党组织威信和战斗力下降,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受到削弱。这些问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加强村级治理机制建设,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对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适应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提升农村基层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民主一考核”贯彻了中央和省委对建立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是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规章。一是有利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核心地位。二是有利于维护广大农村群众的知情权、参政权、监督权、话语权。“四民主一考核”的实施,尤其是关于村务、党务、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关于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议定村级重大事务的规定,有利于广大群众充分发挥自身的参政权和话语权;关于民主监督的相关规定,则有利于保障群众的监督权。三是有利于推动村级事务、财务、党务的公开,促进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四民主一考核”的深化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村务、财务、党务公开的规范化进程,对于促进农村事务的公开化、透明化,推动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有重要意义。

二、扎实推进落实,确保实施活动效果

加大宣传教育,夯实群众基础。去年12月,《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暂行规定》下发后,镇党委按照上级要求,召开了村两委成员参加的培训学习会议。“四民主一考核”是贯彻落实《暂行规定》的核心内容,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深入学、反复学,力求学深、学透。我们今天在座的同志都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不但要学习其基本内容,还要力争将一些重要规定和程序熟记于心,达到运用自如,融会贯通。要把宣传落实“四民主一考核”与本村实际情况、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弄清楚村级工作应该怎样开展,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可以做、应该怎样去做,努力营造守制度、讲规范、重程序的浓厚氛围。各村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培训。一是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栏、标语、过街布帘子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四民主一考核”,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群众、四支队伍了解、掌握、熟知。二是依托远程教育阵地,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收看专题片《大家的事情大家办――村民自治》,村级工作规范课件《标尺》;创新建立“网上为民服务大厅”,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可以通过远程教育网随时查看村级重大事务、党务村务公开、重大政策规定等各项内容,畅通党员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渠道。三是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优势,成立宣传“四民主一考核”指导组、宣讲队,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和进村入户等宣传方式,深入宣传“四民主一考核”的主要内容、基本程序和操作办法,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清楚、弄明白。让广大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受到教育,为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夯实群众基础。

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抓落实。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关键是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障农村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话语权,全面落实好“四民主一考核”。

一是学好用好《标尺》,在规范决策程序上下功夫。自镇党委政府推行十一项农村操作规程以来,全镇形成了“按程序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目前的农村基层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更多,工作要求更高,这就要求我们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必须有严格的程序作为保障。今年我们将在学好用好标尺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村级重大事务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例如村集体资产处置、宅基地规划、土地调整、兴办集体项目等,在进行决策时都要实行重大事项提报、调查分析、风险评估。各村在开展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前一周,召开村党组织或村“两委”会议,研究拟定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填写《村级重大事项申报表》,报管理区审核把关,管理区书记签字后提报评估办公室,进行风险评估;镇评估办公室就拟决策事项通过进村入户、实地查看、征求意见、结果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可以实施、暂缓实施或不能实施的建议,形成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报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后,形成相应的实施意见。为确保村级重大事务风险评估机制的落实,同时建立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重大责任追究四级风险责任追究制度,以此严格程序,实现村级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在完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就要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村规民约》是实现村民自治的一种有效途径。其内容一般包括村庄规划、土地管理、经济发展、财务管理、社会治安、婚姻家庭等方面,各村要组织全体村民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是村民自治的重要表现,村民委员会是村规民约的组织实施者,对违反的村民要按照《村规民约》进行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久而久之,广大农民群众就会形成一种按章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管理。08年我镇各村制订了计划生育方面的村规民约,经过近两年的施行,收到了良好的成效。每个村都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本村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内容,建立健全村级各项事务管理制度。如合理确定村干部集体办公、共同研究和处理村务、及时答复群众疑问等制度,规范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制定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等。

三是拓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渠道,在强化民主监督上下功夫。村级民主监督作为村民自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基层民主的保障。要求各村成立党务村务监督小组,明确成员职责。认真落实党务、村务公开制度,设立党务村务公开栏,明确党务、村务公开内容,每月10日为公开日,重要事项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镇党委政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信箱,每年对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村民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各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认真落实财务全程公开制度,尤其是每月的财务收支、村招待费、交通费等都要在村务公开栏单列,逐笔公布。实行财务双向公开制度,一要在镇政府公开栏张榜公布,二要在村公开栏张榜公布,合并村的同时在村中心公开栏和大组分公开栏张榜公开。进一步加强财务、资金、公章、合同四代管,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推进村务事项从实施结果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建立村民代表联户村干部包户制度,协调所联系户、所包户认真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难点工作,并将所联系户、所包户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村两委,以此拓宽村民知情渠道,形成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民主决策听证制度。通过召开由四支队伍负责人、老党员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等参加的民主听证会,监督村级民主决策情况,促进监督工作从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向村干部民主决策、履职情况延伸,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

四是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在健全村级班子管理约束机制上下功夫。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村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在09年12月19日的全县《暂行规定》培训班会议上,县委书记马书记要求我们村干部关键做到:开阔眼界,解放思想;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会干敢干,干就干好;忠于使命,无怨无悔。我镇的绝大部分农村干部,工作认真负责,干出了成绩,干出了口碑。但是,也有极少数农村干部工作消极,疲于应付,甚至私欲膨胀,主要表现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这种现象严重危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的形象。因此,建立健全村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加强对村干部工作行为的监督检查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四民主一考核”要求,镇党委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对村“两委”班子,重点考核履行职责情况、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重点是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实行过错问责;对村“两委”成员,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是工作实绩。实行工作责任履职承诺制,每年年初,村“两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年内拟为群众办的几件实事,报经乡镇党委审核后,由镇党委与村党支部书记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由镇党委在年底进行考核,与干部的工资待遇、表彰奖惩相挂钩;两委干部要对工作任务作出书面承诺,并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开承诺,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张贴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评议制,民主评议对象为村两委班子及成员,每年评议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民主评议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在村“两委”成员人人述职的基础上,对村干部的综合表现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评价。凡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由乡镇党委谈话诫勉;不称职票超过二分之一的,是党支部成员的,予以免职;是村委会成员的,劝其辞职,劝而不辞的,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依法罢免。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将参照镇党委政府制定下发的《中共Xx镇委Xx镇人民政府农村干部月度考核暂行办法》和《中共Xx镇委Xx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工作考核意见》文件执行。

实施典型带动,全面提升村级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村级治理机制建设,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至关重要。从我镇实际情况看,推进“四民主一考核”机制的规范运行,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其中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是一个重要的方法。为此,镇党委研究决定,确定后Xx、Xx、Xx、Xx、Xx、Xx、Xx等村为推行“四民主一考核”示范村,通过强化领导力量;加大工作措施,深入研究解决“四民主一考核”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入探索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做法,着力培养选树一批落实“四民主一考核”机制的“样板村”,总结推广一批推进“四民主一考核”机制落实的有效经验,有效推进全镇“四民主一考核”机制规范运行,提升全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

三、切实抓好组织领导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把深化实施“四民主一考核”作为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领导组织,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书记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村党支部书记落实好“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紧紧围绕“四民主一考核”,严格抓好组织实施,推动村级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实现农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综合考核,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确保“四民主一考核”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指导监督。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办牵头抓总,经管站、民政、农业综合服务站等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村级治理机制。积极举办培训班,通过印制工作流程图、记事本、小册子等相关材料,指导各村党员干部熟悉掌握主要环节和操作步骤,规范实施“四民主一考核”。定期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组织参观学习,提高镇、村党员干部推行实施“四民主一考核”的水平。加强检查督查,定期督导通报情况,严格农村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奖惩。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要完善机制,巩固提高。镇党委要把深入推进实施“四民主一考核”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载体,作为扩大基层民主、夯实组织基础的重要抓手,在全镇39个行政村和后Xx社区全面铺开,结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农村工作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在组织实施中逐步完善提高,使其成为农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村级治理新机制,提高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委会考核意见篇7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切实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村级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强村级组织星级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星级化管理考核工作,以工作实绩为基础,以结构工资为核心,以星级评定为动力,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星级管理考核机制,使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责、权、利紧密结合,激发和调动村级干部的积极性,增强村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深化村级党组织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制定和实行星级化管理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目的是对星级干部的德、能、绩、勤、廉进行综合考查,通过考核机制确定干部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

第二章星级评定考核

第四条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通过民主评议、定量考核,定性考核确定其星级等次进行相应的星级过渡;然后逐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晋星、降星,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星级过渡考核,由农工委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集中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定,集中过渡星级。

1、开展民主评议。分五个步骤进行,总分30分。

第一,分别组织各村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民主测评票,每位党员人手一张,采取无计名方式对本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划票打分,总分值为5分,测评项目为“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内容。

第二,以村为单位,深入村民小组,采取随机抽查方法,每组不少于10户,到农户家中征求意见,发放测评票让群众划票打分,总分值为5分。测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

第三,召集各村“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对本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划票打分,总分为5分,

第四,由区农工委、农委班子成员根据被考核人的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等对其划票打分,总分为10分。

第五,由农工委、农委工作人员对被考核人进行划票打分,总分为5分。

2、开展定量考核,分两步同时进行,总分为70分。

第一,由农工委牵头,对各村年初以来(或追溯到上年)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分为50分。

第二,由涉农的区政府各局(民政局、计生局、卫生局、司法局、建设局、教育局、科信局、劳动局、交通局、环保局、安监局、统计局)对各村年初以来(或追溯到上年)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分为20分。

3、开展奖惩考核,分值不限。

奖励分值:对在任期内获农工委或原大民镇、**乡政府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区委、区政府表彰的每次加3分;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加5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加10分。获国家、省、市、区党政有关部门单项工作奖励的下调一级计算。非党政所属工作部门及群团组织设立的奖项不予加分。对在任期间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每次扣5分。该项以奖励证书或档案为准。

4、定性考核。考核组对民主评议、定量考核、奖惩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汇总,并与被考核对象进行谈话后进行定性评价,100分以上的定为特别优秀;90分至99分的定为优秀;80分至89分的定为良好,70分至79分的定为称职;60分至69分的定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

考核组将考核结果汇总后,填写《**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定性评价表》,报区星级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星级的评定。经组织考核根据定性评价,特别优秀档次定为四星级,优秀档次定为三星级,良好档次定为二星级,称职档次定为一星级。基本称职不定星级,在定性评价基础上设立工龄星,即被考核者担任该职务或相应职务满10年的增加一个星,满20年的增加两个星,满30年的增加三个星。

6、公示。向群众公示结果,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

7、审批。农工委根据考评结果,提出评星意见,报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授星并颁发星级证书。

8、建立档案。根据区委对评定星级待遇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批复,建立星级管理档案,实行一村一档,一人一卡,为星级化长效管理奠定基础。

第六条年度考核确定星级待遇。星级过渡后,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星级评定、晋星、降星、劝退、免职、罢免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在次年1月15日前完成。

1、实行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星级津贴、科技津贴四部分组成结构工资。

⑴基础工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人每年6000元,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即可兑现基础工资。

⑵绩效工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人每年7000元,按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由农工委等涉农部门按百分制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分别是①经济指标40分。②党务群团工作20分。③村政工作10分。④环卫、修路及其他基础建设工作30分。绩效工资考核指标根据年度任务不同,指标不同,由农工委经管中心制定具体的考核内容、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并与各村签定责任状做为星级化管理的绩效考核依据。

⑶星级津贴:每个星每年500元。村党组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按星级享受该待遇。

⑷科技津贴:学历为中专、大专、本科;技术职称为初级、中级、高级。每年分别补助120元、360元、600元。学历和职称不重复计算。

2、推行星级奖励

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特别优秀的晋升一个星级。

⑵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晋升一个星级。

⑶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称职以上的晋升一个星级。

⑷荣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晋升一个星级。

⑸经区委认定做出重大贡献的晋升一个星级。

⑹对村集体经济进行清产核资,经有关部门确认,经区委常委会决定,每年村集体经济资产净增500万元以上,则村主要负责人进入事业编;每年村集体经济资产净增1000万元以上,村主要负责人享受相应领导干部待遇。

⑺因公负伤、残疾不能继续工作,经组织考核认定后可按七级以上星级人员待遇享受离职退养待遇。

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满55周岁且达到七星级以上(含七星级),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离职退养的,可以享受离职退养津贴。具体标准是:七星享受离职前三年平均工资的30%;八星级的享受35%;九星级的享受40%;十星级的享受50%。

⑼已达到七星级以上(含七星级),未满55周岁的书记和主任,因身体原因或工作需要,经组织同意离开工作岗位的,享受上述离职退养待遇。

⑽七星级以上(含七星级)村党组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去世,一次性给予丧葬费1000元,由区财政负担。

⑾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结构工资、星级奖励由区财政(转移支付)负担,七星级(含七星级)以上的离职退养后的津贴由区财政承担,逐年支付。

3、实施星级惩罚

⑴因两委班子不团结,造成工作失误或影响重点工作推进,年内考核免晋升星级,或作降星处理。

⑵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取消全部星级。

⑶由于指挥决策失误造成集体资产损失严重或截留私分惠农资金(粮补、油补等财政补贴给农民的资金)的,取消全部星级。

⑷被考核人员因本人工作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计生、、社综等受到“一票否决”的,降一个星级。

⑸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降一个星级;严重的降两个星级;被免职或撤职的,取消全部星级。

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在执法机关立案侦察和取保候审期间,停发工资和津贴;被判刑的自判决之日起取消一切星级待遇。

第三章星级管理考核

第七条区委组织部和农工委对授星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建立考核档案和个人卡片,实行跟踪考核。

第八条选拔任用

1、凡党组织书记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时,都要采取“三推一测一选”的方式公开选配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选任和罢免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的关规定依法进行。

2、对六星级以下(含六星级)村党组织书记的调整,由农工委党委研究决定,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七星级以上(含七星级)村党组织书记的调整、离退,由农工委提出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批。村委会主任的调整由农工委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交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九条离职管理。纳入星级管理的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离职退养后,由农工委负责管理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退养后能继续支持上级部门及村党组织、村委会工作的给予表彰奖励,对阻碍上级部门及村党组织、村委会工作开展并造成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报区委批准取消其离职退养待遇。

第四章附则

村委会考核意见篇8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促进我县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浙委办《关于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试点乡镇工作基础上,在全县各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和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在全县各行政村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体系,保障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形成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渔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推进,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为中心,以切实保障渔农民根本利益为落脚点,着力提高村级组织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推动渔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监督。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由村民广泛参与、依法监督、职责明确、程序完备、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3、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积极探索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规律,总结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运作机制,促进监督工作从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向村干部民主决策、履职情况延伸,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三、具体做法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2至4名,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成员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统一挂牌为“**县XX镇(乡)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村务公开、财务监督两个小组,人员可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兼任。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一是本村村民代表,政治思想素质较好、遵纪守法、群众信任、熟悉村情;二是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涉渔涉农政策,协调议事能力强;三是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心于公益事业等。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文书、报帐员不得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产生

1、提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全体村民代表中产生,由村党组织提名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2、考察、审核、公示。候选人产生后,由乡镇纪委会同村党组织成立考察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法,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交乡镇党委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天。

3、选举。将经考察、审核、公示未发现问题的候选人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差额人数不超过3人,当选人员按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选举结果及时向村民进行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从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过半数当选。

4、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的相关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2、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有权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行使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小组的职责,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等村务、财务运行情况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3、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组织开展各项民情沟通活动。

4、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应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5、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查村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等,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财务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等。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方式

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常设机构,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原则上每季度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一次例会,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村财务监督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村级财务开支集体审核活动。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对村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事前列席行政村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委会召开的重要村务会议,确定监督事项,启动监督程序;事中进行检查询问,并将查询结果向村党组织汇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查询意见;事后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向村民代表报告监督结果,重大更改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行使权力。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身制约机制和组织保障措施

村务监督委员会应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年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信任票达不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一半的,责令其辞职,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相关程序选举新的成员。

村党组织要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以向乡镇党委或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乡镇党委和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妥善处理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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