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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状态(精选8篇)

时间: 2023-07-19 栏目:写作范文

公司发展状态篇1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手册(试行)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

1、3、2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依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

1、3、3公司各单位必须组织所属项目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项目部的应急预案应将自有船舶、外租船舶和分包协作队伍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纳入,明确应急措施。

1、3、4公司各自有船舶根据所在项目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船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不在项目施工的船舶由船舶隶属单位统一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4工作原则 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排查,密切关注相关疫情信息,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

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员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范应对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范应对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公司各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工作。

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水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

普及法律知识,加强落实监督,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群专结合,科学防控。发挥公司系统管理优势,规范员工卫生习惯。同时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的应对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公司各部门、事业部主要负责人 主要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务院国资委、两级集团各项工作部署,完成疫情防控相关任务。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领导和指导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应对工作;

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副组长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疫情防范应对工作;

根据疫情发展等实际情况,提出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

各单位要在所在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内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应对工作,并全力做好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的协调、配合工作。

2、2日常管理机构 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动态跟踪掌握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应急处置情况,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接收并传达指令;

负责疫情应对期间公司相关宣传、媒体沟通和舆情应对工作;

协调有关应急资源和相关部门应急联动,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公司办公室xxx 电话xxx 公司安监部xxx 电话xxx 2、3主要工作部门 公司办公室牵头协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协调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联系办公室和值班室;

负责与应急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开展有关沟通工作;

指导涉事单位和配合现场应急指挥部进行应急处置;

参与重要措施方案的拟定,该方案报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新闻中心)/党委统战部跟踪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进展情况,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联系宣传管理部门;

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媒体沟通、协调与应对工作;

组织应急新闻宣传工作,做好舆情引导,提高员工应急意识。

工会办公室根据疫情情况,为职工统一购置符合要求的医疗防护用品及预防物品;

应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公司内部义务捐献等活动;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提出合理化建议。

财务金融部跟踪了解新型冠状病毒进展及处置情况,并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确保应对工作和应急资源保障设施所需资金。

安全环保监督部协助办公室开展疫情总体防范工作;

参与相关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制订。

市场投资部统筹协调公司各国内经营机构、项目公司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密切关注公司各国内区域相关疫情信息,保持与公司办公室信息畅通;

负责与国内各地政府、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等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海外事业部统筹协调公司各海外驻外机构、项目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密切关注公司境外相关疫情信息,保持与公司办公室信息畅通;

负责与外交部、商务部、境外当地政府、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等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其他各部门跟踪掌握归口业务板块新型冠状病毒进展情况,并及时开展本业务板块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

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公司办公室保持信息的互联互通。

2、4各单位应急组织体系 各单位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

2、5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 各项目部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部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

三、预防与预警 3、1疫情预防 3、1、1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有效控制人员出差及出行,减缓人员换班,避免交叉感染。

3、1、2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足量配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型)、洗手液、消毒喷壶、84消毒液、酒精、红外体温检测仪等防疫物资,做好人员个体防护,对各场所及时采取消毒措施,加强人员体温检测。

3、1、3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对人员外出或出差、施工人员返场提前进行审核,密切掌握人员动态,避免疫情高发区人员入场,做好体温检测和相关防范工作。

3、2信息监测 公司应当密切关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监测信息,并按照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职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主动监测,包括疫情监测、主要症状监测等。

在境外,海外事业部应当密切关注驻在国(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动态信息,做好风险评估,并加强与驻在国(地区)使领馆的信息共享,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苗头性问题的,要第一时间按要求向各相关方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依法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3、3预警 公司应当密切关注政府新闻媒体公开的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公司相关单位、部门和员工通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充分利用公司的网络、电话等多渠道进行通报预警。

3、4信息报告 3、4、1疫情解除前,公司各级单位实施疫情防范信息日报机制,各单位每日收集汇总和核实疫情防范信息和人员动态,按相关要求向公司办公室、安监部报告。

3、4、2公司内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对工作,同时按照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方报送疫情信息,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四、应急处置 4、1响应启动 公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实行全级次响应,即发现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员工所属单位(项目、船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上级单位接报后逐级启动应急响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4、1、1公司内部出现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4、1、2响应国家和省级政府应急联动要求的。

4、2响应程序 4、2、1公司应急机构启动程序 1、报告程序 公司办公室收到相关疫情信息后,立即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组长,由组长决定启动公司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向上级集团、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方进行报告。

各单位、项目部应急预案中应明确本级应急通讯录。除明确企业内部通讯方式外,应识别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联络方式,项目部应识别所在区(县)及所在市的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联络方式。

2、首次应急会议 启动命令下达后,公司办公室主任筹备召集首次应急会议。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参加。

3、后续应急会议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召开后续的应急会议,研究解决应急处置有关问题。

应急办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会议,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的工作事项。

4、2、2主要负责人的应急程序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行动 (1)宣布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2)主持首次应急会议;

(3)批准重大应急决策;

(4)确定是否派工作组赴事发现场;

(5)决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6)落实国家领导人指示及政府部门要求;

(7)授权新闻发言人对外公告疫情情况,审批对外公布的材料;

(8)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9)宣布公司应急状态的解除。

2、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应急行动 (1)协助组长工作;

(2)根据授权行使组长应急职责;

(3)组织业务范围内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

(4)组织召开后续应急会议,部署应急工作;

(5)调动应急资源;

听取专家建议,完善应急救援方案;

(6)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响应行动;

(7)及时向组长报告突发事件发展态势。

4、2、3应急办的应急行动 1、协助并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组织应急状态下24小时值班;

3、保持与各方的信息畅通,及时汇总疫情情况;

4、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5、保存突发事件处置过程记录;

6、应急状态结束后组织编写总结报告。

4、3应急处置 4、3、1应急处置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企业为辅。边远地区或境外地区企业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如果当地政府应急范围难以覆盖或者应急响应晚于企业,以企业应急为主。

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发生在公司内部的,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边报告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减少危害和影响。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发生在公司外部的,要及时做好通知,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3、2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疫情事件后,应当根据事件的性质、特点、范围和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析公司所在区域受到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事件发生地区的相关信息,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通过信息等各种渠道与相关各方保持联系。

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3、收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警后,积极开展预防预警工作。

(1)建立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及时开展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疫区人员等排查和信息统计;

(2)落实对人员外出限制等措施,加强在疫区职工的健康检查和差旅控制;

(3)采购、接受、分配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4)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结合政府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个人防护技能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5)开展工作、生活区消毒和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员工餐厅(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开展公司内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好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4、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公司及各单位要积极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决定和要求,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和调整应对措施。

(1)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公司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

(2)按要求配合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协助卫生部门对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被隔离者进行家庭消毒;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等工作。

5、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在建项目要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决定和要求,并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

(1)在建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值守,加强流动人员管理;

(2)要如实开展体检工作,建立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实时掌握动态;

(3)对在建项目实施封闭式管理,建立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登记制度;

(4)对分包单位职工开展传染病、重大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在施工现场内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材料;

(5)组织做好对施工现场内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消毒,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生活区、食堂、厕所、浴室等;

(6)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商贩的食品。

6、各单位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到所在区域定点医院检测、确诊和治疗。同时,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将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情况报送公司办公室;

并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和统计,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时间不少于14天。

7、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受灾区域员工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员工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8、境外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当地不具备医疗条件的,涉事单位应当及时对受灾人群转运回国医治。公司外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公司境外机构或各单位项目所在区域处于疫情区内或受波及范围内的,且当地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医疗药品、医疗设备等援助申请。

4、4应急结束 当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境外机构和项目所在国或者业主的要求,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解除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应急状态解除命令,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五、后期处置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疫情感染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的安抚、安置和善后处理等工作,配合专业卫生机构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污染扩大。

对因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隔离情况以及所采取其他措施及经济损失情况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积极配合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六、应急保障 各单位应积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所需人员、医疗设备、防护物资等各项保障措施的准备工作,在地方各级政府领导下,积极提供相关支持,确保疫情防范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公司发展状态篇2

【关键词】上市金融公司 资本结构 财务分析 建议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成为公司及有关各方关注的主要内容。同时,随着对市场经济的关注与投资决策的分析,财务分析方法在上市公司广泛运用,公司的资本机构也得到进一步的分析。而企业的经营业绩与市场价值将直接受到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优化资本结构,科学利用财务分析方法,将推进企业的合理运行,发挥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资本结构、财务分析概述

对于资本结构定义而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方面而言,资本结构指的是企业全部资金的构成,以及这些构成的比例关系。而狭义的资本结构,指的是企业所获取的长期资本项目和这些项目之间的关系,是对公司长期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所呈现的比例关系的体现。[1]不同的资金来源形成不同的资本结构,从而对企业的资金成本、经济效益产生不同的影响,影响着企业的未来长远发展。对于财务分析而言,它是根据报表资料、会计核算等,通过一系列专门的方法与分析技术,科学分析、评价企业的筹资活动、经营活动等的运营能力、偿债能力经济管理活动。

而对于上市的金融公司而言,其经营对象是货币等金融资产,通过金融产品与服务获取收益,其资本结构受股权结构、盈利能力、成长性、经营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其财务分析需要全面考虑这些因素,对经济管理活动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确保上市金融公司的顺利运营,实现效益最大化。同时,上市公司面临的是全面经济,市场更加复杂,对财务的分析更加全面、科学,确保对各种因素进行考虑,寻求合理的企业发展方向。

二、上市金融公司的资本结构与财务分析现状

(一)资产的负债率偏低

资产负债率是对资本结构最基本的反映,我国上市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为46%,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53、7%,上市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明显偏低。而在发达国家,规模大的公司其资金的筹措能力较强,融资的渠道更多元化,其负债比率更高。但是,我国金融上市公司具有较低的负债比,其中股权融资所占的比例高,缺乏对债务融资的利用,这样便不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发挥,对公司财务造成影响。

(二)较高的短期流动负债水平

公司的短期负债与长期负债比率,即为公司的负债结构,对负债结构理论进行分析,公司较为的合理的负债水平是短期负债比在50%左右时。[2]但是,我国上市金融公司具有较高的短期负债比,其商业银行的资金贷款是主要的资金来源。在这种情况下,流动负债水平较高,市场环境的变化将对企业的财务造成直接影响,影响企业的资金流动性与资金周转,从而使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增加,是公司经营处于不确定状态。

(三)忽视动态分析

在目前的财务分析中,主要采用的分析方法是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对企业的收益状况、财务结构进行静态的反映。[3]但是,对于企业资金运动的动态反映,没有相应的指标反映对现金流量表进行表示。在上市金融公司的财务分析中,动态分析的忽视,便不能对企业的资金状况进行及时地反映,影响对企业盈利能力、市场风险的及时掌控,不利于企业的安全运行。

(四)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忽视

目前所利用的财务分析中,主要集中于对企业外部信息的分析,例如,注重满足企业债权人、投资人的要求,对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因素的分析评估较为重视,而忽视了企业内部预测、决策研究,对企业如何筹资、投资管理,如何收益分配管理等缺乏分析,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了解不全面。管理是企业发展的保障,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是对企业各种指标、生产水平、经营实力的把握,是对企业问题的及时发现,解决。在我国的上市金融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忽视,不利于领导者对企业状况的了解,企业发展方案的制定,也不利于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我国上市金融公司合理进行财务分析

(一)注重对各种因素的综合权衡

根据企业的历史资编制财务报表,报表对企业过去财务状况的反映,是对企业未来的估计。正确评价企业的综合状况,需要结合企业的市场发展前景、国民经济状况、竞争对手情况等,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结合企业的管理水平,对企业进行正确的财务评价。同时,还应根据企业的营运能力、获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分析企业不同时期的财务项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资金运行情况近系统分析,科学反映企业的未来发展。

(二)避免风险发生

财务的外部分析、内部分析是财务分析的两大部分,不仅需要满足企业的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还应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求进行满足。[4]财务分析,应合理区分外部分析与内部分析,综合分析企业财务状况。对于内部分析,应根据企业、市场需求,设置合理的分析指标,帮助企业揭示其深层次的财务信息,合理避免一些风险因素,避免潜在缺陷。此外,还应灵活地应用分析方法,深入剖析企业所发生的异常现象,达到对企业的全面认识。

(三)综合运用指标

注重指标的可比性,剔除不同于会计方法的影响差异,同时剔除个别原因,对企业进近同行业的横向比较。上市金融公司的财务人员还应综合运用各种分析指标,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个量分析与总量分析,综合运用各种方法,使各种方法相互补充、取长补短,从而使财务分析的总体功效得以发挥。

四、结束语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建立、完善,上市金融公司的融资工具、渠道更加多元化。在全球经济的背景下,为了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提高企业应对市场变化、财务风险的能力,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以提高,就需要对上市金融公司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并运用最为合理的财务分析方法,对企业的各种因素进行合理分析,全面了解企业运营能力、抵抗风险能力、盈利能力等,以此为企业未来发展提供参考,实现企业的经济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江文丽、家电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J]、商业会计,2014,(07):96-99、

[2]程艳、浅谈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0,(12):324、

[3]杨波、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策略[J]、中国经贸导刊,2012,(15):56-57、

公司发展状态篇3

[关键词] ERP;物流运输;WebService;信息系统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0、 025

[中图分类号] F27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0- 0048- 03

0 引 言

随着信息化竞争力时代的到来,中、大型制造型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已经广泛开展,从统计分析的结果来看,很多的中、大型制造型企业已经将“企业资源计划信息系统”(简称ERP)作为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整合集成管理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内部管理得到了全面提升。ERP系统一般包括财务管理、生产控制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设备管理等功能模块,但是,对于企业销售发货的运输管理功能一般是缺乏的,缺乏从销售订单、装箱单到客户收货整个过程的管理,部分企业将物流运输交给专业的物流公司承运,也只能从物流公司的专业BS架构的物流网站上查询到相关的物流信息,缺乏ERP与物流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的功能,给企业管理造成了很多不便,因此,有必要开展研究基于ERP系统的企业物流运输信息系统。本文将从这个方面开展研究,并给出实现的模型。

1 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是为了描述所有的系统需求,通过系统分析和流程描述达到开发者和用户的理解和沟通,回答系统“做什么”这个问题。

经过实际业务调研,用户的需求如下:

(1)系统采用B/S架构设计,系统的用户为企业销售人员、企业运输管理人员、企业客户、物流公司相关人员。

(2)系统能够无缝集成企业内部ERP系统和物流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对没有使用信息系统的物流公司提供手工录入信息的功能。

(3)运输需求信息,系统能将ERP系统中的装箱单到系统中,物流公司通过该系统查询到最新的运输需求,方便物流公司安排运输。

(4)物流公司根据装箱单的要求组织运输,并在系统中维护对应的运单信息。

(5)运单跟踪,对已经确认运输的运单号进行运输状态跟踪,对已经使用信息系统的物流公司,要求将物流公司的信息系统的运单运输状态集成到该系统中,对没有使用信息系统的物流公司,提供手工录入数据的功能。

(6)收货确认,企业客户在收到运单承认的货物之后,到系统中进行收货确认,并将签字确认的运单扫描件上传到系统中。

(7)提醒功能,在货物发出、客户签收、运单延期、提醒收货的环节通过手机短信提醒相关人员。

(8)财务结算功能,通过在系统中维护每一目的地的里程数,不同运输方式的单价,结算运单的运输费用,结账时在ERP系统中预录会计凭证。

(9)业务流程图,参见图1。

2 系统设计

2、1 系统总体设计

系统采用B/S架构设计,利用JSP+Servlet+JavaBean技术实现三层模式,前台显示和数据录入页面用JSP实现,业务逻辑由Servlet负责处理,对数据库的操作由JavaBean来完成。对ERP业务单据的更改,采用JCO调用ERP中的RFC函数来实现。系统总体架构见图2。

2、1、1 物流运输系统与ERP系统的数据交互

物流运输系统直接连接ERP系统的数据库服务器,读取ERP系统中的装箱单信息,保存至本地服务器中,然后连接ERP系统的应用服务器,调用ERP中的RFC函数,将装箱单打上“已”标识。当装箱单保存至本地服务器后,所有业务操作均在本地服务器中进行,不再与ERP系统相关联。

2、1、2 物流公司采用3种方式更新运单运输状态

对于有信息系统的物流公司,可调用本系统的WebService接口,将物流公司信息系统中的运单运输状态同步更新至本系统;对于货运司机,可将运单运输状态按预设格式发送短信至本系统中的短信平台,通过短信平台更新运单信息;对于没有信息系统的物流公司,可通过Web浏览器或移动终端登陆本系统,更新状态信息。

2、1、3 运单信息短信提醒

在货物启运时,发送短信息告知销售业务员、发运计划员以及客户进行提醒;在货物状态出现异常时,发送短信息告知销售业务员、发运计划员以及客户进行提醒;在货物由客户签收时,发送短信息告知销售业务员、发运计划员进行提醒。

2、2 系统功能设计

2、3 数据表设计

3 结 语

本文针对ERP、物流公司信息系统和企业物流运输的业务流程开展了研究,采用B/S架构和WebService服务进行系统设计,解决了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和ERP、物流公司信息系统的集成问题。并设计了系统实现的模型,有效地解决了企业物流运输管理信息化的难题。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忠国、物流信息技术应用 [M]、 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2、

公司发展状态篇4

一、现行电网检修体制和检修模式状态分析

电网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证设备与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节省维修费用和减轻维修人员的劳动强度。因此,电网检修管理的总原则是以合理的成本,维持或改善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经济性和环保性,力求设备长周期处于安全可用状态,设备效率能保持或接近最佳状态。可见,电网设备的检修管理直接影响到设备的健康水平,电网供电的可靠性,运行的安全经济性能,设备的维修费用和运行检修人员的劳动强度,

目前,我国电网的检修体制和检修模式,随着电网的高速发展,特别是通过“两网”改造,大量的先进的输变配电设备进入电网的一个现代化电网逐步建立和形成,已逐渐暴露出大量弊病。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检修队伍缺乏竞争机制,一个供电公司有一个修试工区(所),有一支检修队伍,负责本公司的设备维修试验任务,吃成本和大修费,与世无争;二是劳动生产缺乏效率机制,一个公司的修试人员多少,省公司定额配置,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骨干忙助手们闲,忙闹不均,人浮于事,不能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与市场经济的市场配置资源则格格不入,劳动生产率普遍低下,检修成本高;三是缺乏质量保证机制,司是一个公司里的人,尽管推行三级验收质量保证体系,但是负责质量管理的生技部、运行工区(所)和修试工区(所),都归一个“老板”管,经济制裁难度较大,运行和检修工作质量缺乏制约机制;四是影响市场运行机制,不利企业“减人增效”,修试人员负责主业的设备维修试验,吃“大锅饭”,承担维修任务,不看重自身的信誉和形象,不看重检修质量和服务承诺,不看重检修工期和检修成本,安排干什么就干什么,缺乏市场经济观念;五是检修模式

缺乏科学机制,我国传统的电力设备检修是实行以时间周期为基础的设备定期计划检修制度,其检修等级、检修周期均按全国统一的规程规定执行,检修项目统一,检修间隔统一,检修工期统一,检修管理要求是到期必修。这种传统的检修模式,不管设备运行状态、设备制造和安装质量,不管设备是否有缺陷、是否需要检修、到了规定的检修周期,就要退出运行进行检修,显然,这种盲目的“过量检修”是不科学的,是不适应现代电网发展需要的。总而言之,种种弊端的存在,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电力市场经济。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已逐步深化,厂、网分开,电网市场化运营体制已见端倪,改革电网检修体制及检修模式也是势在必行。

二、改革电网检修体制,组建检修公司的构思。

加快电网检修体制改革,组建检修公司是每个从事电网企业管理工作者认真研讨的重要问题。

1、组建原则:一是以地(市)供电公司管理范围为地理区域,组建地区性检修公司。检修公司职工基本队伍以市供电公司原有的修试工区(所)主要骨干队伍为主,辅以聘用其他急需工种或技术骨干作为补充,既“减入增效”,又充分发挥各方人力资源的作用,主要承担该地区范围的市(县)供电公司的220kV及以下输变配电设备的检修和技改项目的维修、改造任务;二是以省(市)为地理区域,组建省(市)区域性检修集团公司,承担500kV及以上超高压送变电设备的检修和技改项目,井和本省(市)的地(市)地区性检修公司组建成立检修集团公司,集中资源优势,走向社会、走向市场、走出国门。

在组建检修公司的改制过程中,始终要遵循“有利于安全和生产、有利于提高效率利效益、有利于企业稳定和发展”的思路进行,以利于新旧体制的平稳过渡。

2、改制经济运作原则

电网检修体制改革要点是将设备检修项目市场化运作,检修公司根据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和“管理科学”的原则,营造新型的现代电力检修企业,促进检修管理现代化。检修公司和供电公司是甲、乙方关系,订立经济合同,互相制约,并且经济合同要规范,除项目、工期、文明生产和维修费用外,还要制订典型技术协议,包括质量标准、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典型的安全协议,规定现场人员的技术等级及安全等级要求、安全培训及考试要求、安全厂器具配备及安全职责要求等,要有明确的经济赔偿条款。

省、地(市)供电公司的设备检修管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检修计划编制、检修项日确定、检修质量监督、检修施工验收、检修费用控制(通过和检修公司订立经济合同)。供电公司的运行部门作为设备的运行主人,负责日常设备健康状况的巡检、维护及现场检修管理,扦参与对检修公司检修设备的质量验收;供电公司一般可以保留少量的继电保护、微机运动、计算机网络及通信骨干人员,承担这些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总之,检修公司的经济运作关系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检修公司与各市(县)供电公司之间依据国家经济合同法规定发生经济关系;二是检修集团公司与省(市)电力公司间的经济关系:第一层是地(市)公司的经济合同鉴证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公证关系:第二层,当项目是省(市)公司下达时或者是省(市)公司直管超高压设备的检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当承揽地方性项目时,则按经济合同法规定处理双方关系。

改革电网检修模式,实施综合状态优化检修。

国内外现行的电力设备检修模式主要有:事故检修、定期检修(预防性检修)、可靠性检修、状态检修(预知性检修)及优化检修。

1、事故检修:事故检修顾名思义是设备发生事故后检修,又称临时性检修,国内外数字统计显示事故状态的检修损失最大,成本量高。

2、定期检修:定期检修又称预防性检修,是我国目前普遍采用的传统的检修管理制度。

它是以时间规定为特征的计划检修,是经验睦地掌握设备平均故障率后,确定检修周期、检修等级。全国统一规程、制度规定,检修项目统一、检修间隔统一、检修工期统一,不管这个设备制造、安装质量、运行状态、是否有缺陷,到期必修。这就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强制性。因而会造成设备的“过量检修”或“植修不足”,增加事故发生的机率。显然,在理论上缺乏科学性、在实践上必然出现盲目性。

3、可靠性检修:可靠性检修是以设备可靠性评估的方法来确定设备的检修项目、检修时间、由于设备本身的故障和故障发生的外界条件千变万化,运用概率论及其随机处理的数字方法,来确定设备的可靠性,从而确定设备的检修内容和检修时间,显然,本身就带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所以国内外只是运用数理可靠性统计方法研究设备“状态”,而不再作为一种检修模式。

4、状态检修:状态检修又称预知性检修,其基本思想是:设备应尽可能长时间地处于运行状态,只有到设备结构和睦能即将破坏的临界状态才停运检修。变以时间为基准的预防性检修为以状态为基准的预知性检修,做到该修才修。显然,实施状态检修,可以延长检修间隔,避免“过量检修”。由此,提高了设备可用率,降低了平均检修成本。但是,状态检修也有其局限性,首先,状态检修是建立在准确的设备状态诊断的基础上,确定检修的设备利该设备的检修项目,进而对他们进行适度检修。显然,状态检修必须抓住“掌握状态”与采用“针对性检修”两个重要环节,而掌握准确状态的前捉是完善和准确的状态监测,尤其是实时在线监测。目前,对于运行设备,特别是主设备的实时状态监测,还难以做到完善、可靠;其次,状态检修是以单台设备为目标,而电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对设备的停用,尤其是主设备,涉及电网运行方式,难以按某台设备的自身的状态确定设备停用时间;另外,状态检修较注重技术性而没有考虑设备检修的人本管理的制约作用。“以人为本”反映了尊重人、爱护人和培养人的思想,设备管理过程,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直至寿命终结的全过程都是人的活动过程、因此,在设备管理和检修过程中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是最根本的思想。

5、优化检修:优化检修是融事故检修、定期检修、状态检修为一体的经过优化的混合式检修。在美国、欧洲、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家在逐步推行。

按优化检修的原则,是采用事故检修、定期检修和状态检修模式取得的实践经验的优化组合,确定检修项目、检修间隔及检修工期。当然也没有摆脱这三种检修模式的框架和不足之处。

6、实施综合状态优化检修

综合状态优化检修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和设备综合工程学的基本论点,确定的检修工作,既要使电网设备尽可能长时间处于健康运行状态、供电可靠性能保持最佳状态,又要使设备检修停运时间最短,造成的损失最小,使用的检修损失费用最少,也就是设备的系统效率量高,设备的利用率N最高,其间的关系为:

N=tu/(tu+tv)

式中:N为设备利用率:tu为设备可利用小时数:tv为设备维护检修小时数。

从式中可见,设备可利用小时数乙越多,设备可靠性越高,设备维护检修小时数t越少,设备维修质量越好,设备利用率越高,按照设备质量可靠性管理,则供电可靠率就越高。

综合状态优化检修的原则:一是人对设备的优质管理,“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和使用设备;二是依据国家对设备制造、安装提出的技术监督的法规标准;三是参考制造厂提出的设备检修周期和枪修工艺的建议;四是根据设备制造出厂试验及设备安装交接试验的历史数据;五是通过设备的年度预防性试验取得的设备年度运行性能参数;六是依据设备在电网中运行的运行监测取得的运行参数;七是通过先进科学的技术监测和技术诊断手段取得的设备实时运

行状态参数;八是按照电网设备寿命管理目标及设备在电网中运行的重要性和可靠性,对设备提出的可靠性要求;九是按照电网企业成本管理目标和供电公司市场化运营对设备提出的管理目标。综合状态优化检修就是对上述各要素的综合科学分析设备运行状态,应用数理统计方法,对诸多历史参数、实时运行状态参数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设备运行工况,根据设备的寿命理论历史地科学地分析设备寿命周期内故障状态。通过历史地、实时地综合评估设备状态的变化趋势和电网的系统运行动态,综合分析、优化组合提出设备警戒状态、变化趋势、检修成本,确定设备的检修时间和检修项目。

公司发展状态篇5

关键词:宝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07、048

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以生产钢铁为主的股份公司。由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于2000年2月3日于上海市正式注册。它是中国最大、最现代化的钢铁联合企业,在企业管理和技术方面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处于世界级钢铁企业的地位。有关方面评定宝钢是世界级钢铁行业中综合实力处于前三的企业,同时也是未来具有发展前景的钢铁企业。

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能力分析

2、1 盈利能力分析

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分析主要集中于销售净利率和净资产收利率两方面,从销售净利率来看,宝钢股份公司2012年到2014年的净利率大约是3、5、3、7三个数值,从净利率的数值可以看出:宝钢这三年的盈利状态是不稳定的,2012年到2013年中出现下降状态,但整体波幅不大,但2013年到2014年,这一年间,宝钢的净利率增长了一倍多,说明宝钢在不断改变运营方式,寻求更好的发展策略,使营业收入得到了大幅增长。就宝钢三年的整体盈利水平来说,是处于上升的状态。2014年出现较大幅度的回升,主要原因在于宝钢2014年扩大生产给企业带来了更好的效益,企业的盈利能力较2013年有所增强。

从净资产收益率来看,三年的比率分别是4、06、3、9、9、06,该比率2012―2013年下降幅度较大,说明股东获得报酬受到严重影响。从2013-2014第三季度的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极小,说明宝钢自由资本获取净收益的能力在不断提升。

2、2 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分析,宝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到2014年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99、0、79、0、87。因此,可以得知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的流动比率更接近本行业的平均水平0、99;过了一年后,该比率下降到0、79;2014年第三季度较2013年第三季度,流动资产增加了近8亿元,流动负债降低了89亿元,使得宝钢2014年第三季度流动比率上升到0、87,更接近本行业水平0、99。说明宝钢在增加流动资产的同时,大幅度减少了流动负债,使2014年的偿债能力得到提升,对短期发展来说是有利的。就速动比率而言,比率数值越高,则表明短期偿债压力越小;反之,短期偿债压力就大,很容易引起财务后给力量不足的情况,对企业来说容易引起财务危机,甚至资不抵债的局面。从宝钢2012年到2014年的速动比率值:0、62、0、48、0、55可以看出这三年的偿债能力都不理想。

从长期偿债能力分析,宝钢有限公司2012年到2014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是0、47、0、48、0、46,总体波动不大,且其值均保持在40%-50%之间,属于合理的范围。每年的波幅在0、01,从总体的来看,宝钢的资产负债率的变动处于平稳状态,偿债能力比较强。产权比率在分析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中具有代表性,宝钢这三年第三季度的产权比率分别是0、89、0、92、0、86,都低于1,即债权人提供的资金少于股东提供的资金,企业的长期偿债压力相对较低,债权人的权益更能得到保障,公司的也只需考虑较低的财务风险。

2、3 营运能力分析

宝钢2012-2014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18次、12、79次、13、52次,相应的平均收款期分别为:24天、28天、27天。虽然宝钢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出现上下波动的情况,但从2012-2014年的总体发展趋势而言,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不大,说明企业的管理效果是可观的。宝钢2012年-2014年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06、4、15、4、46、总体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说明公司在扩大销售,减少了存货积压,存货的变现速度越来越快,营运效果变得越来越好了。从总资产周转率来看,2012年到2014年宝钢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是0、65、0、62、0、63,虽呈现上下波动的情况,但这三年的波动幅度不大,说明宝钢对总资产的使用把控得很合理、很充分,管理水平也到位。

2、4 发展能力分析

企业发展能力的提高,是体现企业价值的重要因素,企业的价值则是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能创造多少现金流。就收益增长能力而言,宝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4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是0、12、0、25、0、59,一直处于增长状态,而且每年都是成倍增长,主要原因在于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克服了生产组织困难、不断优化企业资源流向,优先保障重点品种和核心用户供应,较好的完成各项经营任务,使得在利润增长中收到了可观的成效,由此表明,宝钢具有长远的发展眼光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就资产增长能力而言,2012-2014年,企业第三季度的总资产增长率分别为-0、39、0、65、0、12由负上升为正值,说明企业的资产规模不断增加,2012-2013年第三季度总资产由负扭转为正,总资产增加速度较快,主要是由于2013年,世界经济和国内经济稳中有升,主要是由于原料和销售价格出现小幅度回升所引起的。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盈利出现增长,逐渐扭转了前半年持续亏损的局面,但钢铁行业依旧保持微利的态势。从2013-2014年,增幅有所减慢,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宝钢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浦钢公司”)出售其拥有的罗泾在建工程及相关固定资产,同时公司将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其他权益性投资调整为金融工具核算,相应增加公司2014年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另外,公司执行新准则使公司2014年总资产期初数增加0、4亿元所引起公司资产规模不断上升的趋势。

3 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3、1 宝钢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

3、1、1 短期偿债压力大

宝钢2012-2014年的流动资产分别为857亿元、792亿元、800亿元,而流动负债分别为870亿元、1009亿元、919亿元,从三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较看,流动资产均小于流动负债的额度,从宝钢的短期发展形势来看,其偿债压力相对较大。

3、1、2 自有资金获利能力不强

从净资产收益率所反映的企业盈利能力来看,该比率2012-2013年呈下降的趋势,说明股东获得报酬越来越低。尽管所有者权益出现增加的情况,而且增加的幅度还挺大的,但是也不能引起净利润的相应幅度增加,说明企业运用自有资金方面还较欠缺,导致自有资本不能更好的获利。

3、1、3 盈利能力下降

宝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的销售净利润较2012年的销售净利润相比,下降了两倍多。下降幅度如此大,说明宝钢在2013年的盈利能力出现了严重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宝钢2013年的营业收入的降低影响了净利润的水平。从宝钢的业务发展量来看,盈利能力大幅度下滑,说明宝钢对市场的熟悉度和市场占有率均不高,拓展市场的能力也在减弱。

3、1、4 营运能力下降

通过对宝钢2012年到2014年的营运能力的分析,宝钢的营运发展能力偏弱,不能达到理想的运营状态。就总资产的运用来说,资产的运用效率下降趋势明显,应收账款的周转速率下降,存货的周转率也下降,总体营运能力都呈下降趋势,严重影响宝钢的运营水平。

3、2 宝钢在经营过程中针对问题的应对策略

(1)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在2012年到2014年期间大举借外债,在短期的发展中,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使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变弱。应鼓励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发行股票不仅可以筹集资金增加流动资金量,减少短期负债,增加所有者权益,提高短期偿债能力。

(2)降低财务成本费用。从成本费用率所反映的获利能力来看,该比率上升,其中主要是由于财务费用的大幅度上升所引起。财务费用较重影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因此,加强财务资金的管理,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是企业发展的必要环节,不仅能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营水平,还能开拓更广阔的筹资渠道,寻求更合理的筹资方式。

(3)提高企业信誉保障,加快应收账款回收力度。宝钢2012-2014各年第三季度应收账款分别为106亿元、114亿元、102亿元,面对较高的应收账款,企业应制定合理的信用条件、信用期限、折扣期限,从而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减少坏账和呆账。

(4)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筹资力度。就筹资活动中产生的先进流而言,2014年与2013年相比,其现金净额出现了大幅度下滑,主要原因在于筹资活动中偿还债务支出占筹资活动资金总理出流出的95%,债务偿还额度较大,从根本上家中了筹资的难度。面对筹资困难,公司应该拓展融资渠道,持续推行债务结构优化。克服筹资过程中的困难。

(5)发挥国家调控作用。宝钢股份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支持,无论从政策还是从资金、技术来说,国家都给予了优厚的待遇。因此,宝钢应充分发挥国家优惠政策和行业龙头的优势,不断地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经营水平,为我国钢铁行业起到先锋带头作用。

注:以上分析内容中的数据均来自东方财富网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4年各年财务报表。

4 对宝钢未来发展前景预测

公司发展状态篇6

【关键词】经济法的适用范围 法律的区分原则 正常行为机制引导

一、道德准则框架下法律适用范围

基于道德的完善和社会人文素质的发展,经济法在面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状态下自身的形态机制也需要不断地调节,来满足于人们司法和物质矛盾调节的需要,在法律现行引导框架下法律的司法结构塑造需要与社会的经济道德保持一致,在满足于经济发展需求的同时也要基于社会变换情况下的社会矛盾调节与社会既得利益分配的均衡,经济普适状态下社会矛盾的调节依赖于经济法律形态的支持,在近乎界限法律划定状态下的矛盾舒缓来源于法律最常态化的适用形态,判定矛盾利益纠纷来源于矛盾原因产生的根本,不同结构状态下经济法的适用形态是人们基于社会行为准则的一种形态化影响。同时法治责任不仅仅是经济相对独立状态下的行为约束,也是经济独立性相互依存的一个重要依据,经济体的责任相互依存与经济发展的粘连性不断地降低,经济法责任主体的主要行为依据是根据经济发展过程中,行为规则不断演绎的一种方式主体,法律本身没有经济体相互独立的使用界限只是行为形态责任上的频率共享性表现。法律相对的适用范围调整是经济相性规划的一个稳定权重的表现,没有规划性的法律执行原则很难统一经济直接走向定性,在协调各方面因素举措的同时必须满足于各方面利益的需要,保障矛盾的不升级。

二、公司合伙机制下的经济法适用准则

公司是组织化的经营活动或者说是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社会化活动群体,对于适用于股权效力的经济法独立性有着重要的区分,或者隐形条件下的公司利益的限定有着重要作用,在不同组织条件下公司的变革过程中积极责任划分还是有着明显的推动作用。在公司法的视野中,隐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约定,以名义股东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名义股东名下的出资由实际出资人来担负并享有该投资权益。在现实的法律事务的行为责任判定的过程中;实际上公司出资人的隐性资本输出是多元化的特点,资本介入的方式是多样性的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法律行为责任主体,在不同地法律法规的适用条件下具有不同地法律行为约束责任。在我国法理论与实务中,隐名出资现象引发的最大困惑是股东资格认定问题,其虽为核心问题,但并非隐名出资问题的全部。既然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主要通过隐名出资协议来构造其法律关系,那么隐名出资协议的法律效力就成了一个前提性的问题,毕竟有效的隐名出资协议是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存在的基础。在此类型的矛盾形态的划分状态下,在保障公司机制正常运转情态下,构造多方利益的划分准则,满足于股东权益合理化进程的同时,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避免经济规制下犯罪事件的发生,避免公司的阶梯或者倒闭。

三、经济法适用范围下法律规定

在正常经济利益分配下,经济法适用现行规定体制下需要利益的正当分配;不仅约束正常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也在促进着资本集中化的运行,满足于社会多方面的需要;约束市场的行为秩序。经济法适用于社会经济的整体运行,尤其是对于公司经营组织的协调适用化有着更加明确的行为主体辨别能力和适用力,对于组织化公司行为经济束缚有着严格的界定,但是对于经济组织的市场隐性经济能力的限制就不是很充足。例如:在法律法规已对无权处分情形下物权的得失变更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立法者可以要求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情形“参照适用”现行规定。但是在名义股权的司法变动条件下立法所参考的具体实例不同造成了不同种类法律元素的大量堆积,在既定条款的约束下进行合理化的股权名义变动难以奏效,所以依据既定条款的约定进行合理化的权利交接转移,要在不完全悖逆法律约束的条件下进行调整。但是在第二十五条条又仅确认实际出资人享有收益权,并不具备股东身份。这必然导出一个结论,对于不同出资元素下的股东情况的判定是难以了解的,所以进行股权的合理转让或者是股权的合理划分,需要进行法律约束条件下的调节,但是在既定条款约束下的股权受益人的行为判定是模糊不清的,难以直接有效的进行出资占比的股权名义划分,导致诉讼行为的失败或是司法介入调节的失衡。公司的实际化运营操作是产生公司矛盾的根本原因,在不同资本介入的条件下过多的资本纠葛产生了深层次的利益分配僵局。第三,利益分配因素。股东或董事间的争执从根本上而言,就是利益分配上的冲突。实际出资人欲形式要件,除须证明其实际出资外,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第3款的规定,还须获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以弥补形式要件的缺陷。但是在司法解释途径上实际出资人的公司资本来源是公司直接经济补偿的途径,在满足于股份分配的利益前提下需要对股权转让进行单一解释,依据法律既定条约进行合理范畴内的资本转移。但是隐名出资人通过身份隐藏采用变相资本的汇聚的手段对公司进行注资,虽不参与公司的现行管理却是公司幕后的实际掌舵者,公司无论是上市或是新三板估值都在其影响力范畴之内,依据现行的经济适用条款并无实际可制约其减少控权力的方式,难以摆脱其作为实际公司执掌者的影响,难以跳出其对公司的合法拥有权。所以法律界限下的行为准入需要多方面利益准则的有效部署和合理分配,保障公司机制的有效运转,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四、结语

经济法在社会利益矛盾调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满足于多方面利益均衡分配的前提下本着付出有利益回报的原则,持续快速的完善自身的机制,打造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体系,在规范市场经济利益的前提下,有效直接的促进生产力的提高,解决生产力发展的利益矛盾,加分经济发展的潜能。

参考文献

[1]杜宴林,苗炎、驯化法律:部门法哲学的基本使命[J]、法学评论、2011(06)、

公司发展状态篇7

那么,我们身边的企业中,谁掉进了保守型陷阱?

保守型陷阱一:保守封闭型

典型症状:由于企业领导者缺乏决断力、决策能力和前进的动力,致使企业在发展方向上游移不定——有的谨小慎微,患得患失;有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有的企业管理者过分强调“只做熟悉和擅长的事情”,束缚了企业发展的思维和手脚,这些企业往往会忽视市场与客户的实际需求,面对新的市场机遇,采取过于保守的战略,不敢突破自我,为新的成长积极主动地创造机会,导致公司始终在原有的、已十分拥挤的产业领域中谋求发展,丧失众多新兴领域的发展机遇。而有的企业则由于行业的特有周期或整体状况不佳,或是企业的运作处于不景气的状态,企业领导者缺乏果决的判断和积极进取的心态,采取了较为保守的战略,这种战略上的保守将企业带入了经营上的恶性循环。

案例1:爱立信公司。这家国际知名的电信公司在1981年交付了世界上第一个商业性移动电话系统后,迈出了向世界最大的移动通信公司发展的步伐,并在以后的十几年成功而稳健地发展着。但在2001年,公司与行业中的其他公司一样,受到全球经济下滑的冲击,并面临第三代移动电话(3G)过渡的困难,但公司所面临的更大挑战,则是自己是否足够强大,是否有能力与外部的核心竞争要素相抗衡。就在2001年第一个季度,该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仅为7%,而在5年前还与自己并驾齐驱的主要行业竞争者的市场份额却飙升到了40%。是什么导致了一个公司5年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归结起来,主要原因是其过多地关注发展企业的核心能力——“自己最擅长的技术和产品优势,高技术电话”,而忽略了市场和客户的需求正在从技术型电话向价格更便宜的普及型手机转换的趋势,并采取了较为保守的发展战略,只做自己最强的和最擅长的领域,没有及时地根据新出现的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调整自己的业务组合和市场策略。有位分析家尖刻地批评说:该公司的电话拥有良好的技术,的确是太过注重技术了,而在一些基础的部分却失败了,如外型设计、可用性、电池寿命等。而一位银行家则说:该公司并不是一个消费品企业——他们只是一群不关心手机外表的工程师。

案例2:ST微电子公司。这家全球性的领军型半导体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和离散装置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被广泛地应用于计算机、通信、汽车和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等领域。自1987年,由意大利的SGS微电子公司和法国的Thomson半导体公司合并而成为一家半导体公司后,当年销售额为8、51亿美元,员工17300名,税后亏损2、03亿美元,世界排名第15位。1990年,市场出现了周期性的萧条,公司的财务状况更加恶化,在较为保守的战略模式引导下,实行了企业的“瘦身”运动,压缩人员、减少生产规模与开支,竞争力进一步削弱,最终使企业的市场份额进一步缩小。此时企业管理者意识到了这种战略上的保守将导致企业经营进入一种恶性循环,转而开始重新挖掘能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的机会,他们为公司积极引入了多种管理模式,如: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等,并通过对企业目标、战略方针、指导原则、未来趋势预测等在企业上下达成了在战略执行上的共识,使公司的目标与部门的目标联系起来,使员工的工作更具现实性和挑战性。管理高层用实际的、积极进取的战略导向扭转了企业所面临的危局。

案例3:康佳集团。1999年,家电行业经营整体下滑,这家公司坚持保守战略,固执地在自己的主流产品线上,尝试使用价格战阻止同行业的竞争,但结果并不理想。与此同时,他们重新调整了业务格局,围绕四大生产基地,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最终造成产品大量积压。而在随后的几年中,为了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分别在手机、液晶显示器等领域有所投入和尝试,但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由于行业整体状况不佳,企业经营低迷,战略上的保守也使员工士气低落、缺乏进取精神、人心不稳、产品品牌地位下滑。后来,在新到任的管理高层带动下,“惟发展才能生存,惟制度才能久远”成为了员工心中共同的目标,新的激情和斗志取代了往日的颓废和沮丧,企业在后续的更为积极进取的“高清战略”指引下,在发挥技术上优势的同时,也提升了品牌的整体档次感、价值感和技术感,使企业逐步走出了经营上的低谷。

保守型陷阱二:护犊情结型

典型症状:由于企业的高层领导缺乏突破性思维,产生“护犊情结”和“经营惯性”,始终将企业看作自己的孩子,对企业充满感情,深怕失去,也永不言弃。在企业的发展和产品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时,也固守着原来的经营模式,誓与企业共存亡,即便有好的合作机会,也不愿形成合作,以减少失去企业核心技术、产品和控制权的风险。

案例1:一家知名的民营高新科技企业,在市场上成长迅速,但规模中等,处于市场的培育和成长期,面临着开拓市场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等众多外部压力。为了保持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对外部投资产生了战略性需求。但是,企业主担心投资方的参股会控制自己的主体公司,并有可能将自己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带走,甚至将已经成熟的项目带走。基于这样的顾虑,便采取了保守的策略,没有及时融资以继续保持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企业经营者认为:企业的发展虽然慢了一点,但总比失去公司的控制权,失去自己的核心技术、产品和项目要好得多。就是这样的一念之差,使这家公司在不长的时间内被主要竞争对手抢占了大部分的市场,不仅失去了市场上的领先地位,并被同行业众多竞争者超越,由行业的领头羊变成了二流企业。

案例2:一家专业生产电饭煲系列产品的国内知名家电企业,在近10年的时间里,始终坚持不熟不做的原则,致力于电饭煲产品的精耕细作,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伴随电饭煲类产品在市场上的日趋成熟,该公司也步入了企业发展的成熟期,尽管公司每年还略有赢利,但与往年的业绩相比,早已今不如昔了。有人对公司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的变革措施,认为应该适时地进行战略调整,以找到新的企业增长点。但该公司的老板却不这样认为,他始终坚持自己的观念,公司从创建走到今天,千难万难这么长的路都走过来了,哪里舍得放弃。基于这样的战略保守型的企业发展思路,企业固守原有的产品门类,而不是勇敢地去面对竞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自己的策略,企业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保守型陷阱三:视角静态型

典型症状:由于没有建立有效的动态战略管理体系,企业以静态的视角看待外部的宏观环境、竞争环境和市场环境所发生的变化,对这些战略性环境的变化所表现的低适应性和所采取的战略上的保守,最终导致企业失去行业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下风。

案例1: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一家国内知名的生产燃器具的企业,曾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借助强势的营销策略、差异化的广告效应,迅速占领了国内市场,他们所推出的广告语在消费者中风靡一时。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断成长,在该企业的周边地区出现了众多生产类似产品的企业,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竞争环境的变化,公司没有及时地对自己的战略进行动态调整,最终是让市场追随者们利用产品上的差异化优势抢夺了大部分的国内市场,公司产品的销售以近三分之一的比例大幅度下滑,等到该公司推出与竞争者们类似的产品时,其在国内的市场领先优势已不复存在。

案例2:蒙哥马利·沃德公司。这是一家创立于19世纪中叶的企业,在二战前是美国最大的零售业巨头,其主要的竞争对手西尔斯在二战前始终没有获得打破该公司所创造的业界神话的机会。二战后,蒙哥马利·沃德的新任总裁认为,战后的美国必有一个大的萧条期出现,并预测说:“战后经济状况的恶化,将会使我们对以前熟知的一切感到陌生,我们必须谨慎从事,不能再扩大规模。”在这种战略保守思想的指导下,公司将许多资金存进银行——这些钱都赶得上当时美国最好的、名列前茅的银行的资金储备了。而此时,该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却采取了相反的竞争策略,利用战后美国经济的快速复苏和行业老大所给予的竞争上的“减压”,迅速占领了美国本土市场。蒙哥马利·沃德从此失去了与其主要竞争对手比拼的基础,最终在1997年不得不申请破产。

不用动态的视角看待战略,必将导致企业不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一时的强势也不能成功地转化为可持续的竞争优势,注定在市场竞争中失败。

保守型陷阱四:判断失误型

典型症状:由于没有充分发挥战略预警和战略执行管理体系的作用,企业对市场趋势、战略方向的判断和执行过多地依赖自以为成熟的经验,采取了不切实际的、较为保守的竞争策略,最终导致公司的市场份额丧失,并在与竞争对手的较量中付出了高昂代价。

案例:阿迪达斯。这家有近百年历史的世界知名运动品牌从上世纪二十年代诞生,始终以行业领先者的姿态傲立于世界体育用品的品牌阵营。但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新生代的竞争对手耐克借助美国跑步运动热潮,严重挫败该公司的市场发展,在随后的数十年中,该公司都与竞争对手艰辛地比拼在运动品的市场中。在中国体育产业高速发展的今天,该公司也注意到了中国这一巨大的潜在市场,并期望从中国市场赢回自己以往的荣耀。

阿迪达斯于1980年在中国设立品牌推广机构,在后续的十几年市场开拓中,却表现出“异常的冷静”。该公司的市场开拓、品牌定位及渠道建设的思路在进入中国市场的初期与其在中国的长远规划与发展并没有发生冲突,只是它没采取主动、快速地赢得市场主动权的策略,以实现市场占有率的迅速提高及利润高额增长的目标,而是采取守候和观望的态度,并在竞争性品牌不断主动出击中始终采取战略防守的姿态。同时,该公司在产品定位上过多地保持沉稳与冷静的“贵族”风格,让消费者感觉产品“高高在上”,与自己相去甚远,使这家公司不仅未抓住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环境所产生的大好商业机会,也降低了该品牌的产品在中国市场上的反应能力及沟通能力,最终使公司落败于更善于主动“制造生意机会”的竞争对手,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徘徊不前。

公司发展状态篇8

内容提要: 经理作为公司的人,其以公司名义从事侵权等行为时应该对第三人承担个人责任,该责任性质宜采特殊侵权行为说,要求经理具有主观过错。在公司处于破产状态、拖欠职工退休金以及涉及到反垄断诉讼中等特殊情形下,公司经理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具有特殊的政策考量和条件规则。我国的《公司法》及相应的特殊法应考虑引进公司经理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制度。

引言

传统观点认为,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经理(本文的经理与我国《公司法》的经理相对应,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在董事会之下而处于公司行政管理阶层顶端的、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公司行政事务负责人,俗称总经理。)以公司的名义从事职务行为所引起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即对于因公司经理的职务行为而受损的第三人而言,其能追究责任的对象是公司。但是,这种基于法人人格理论的理想假设在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异化,“要不是法律规定,经理(尤其是首席执行官),而不是董事会的董事,代表性的运行股权分散型的公司。而控股股东,也不是董事会的董事,一般的运行着股权集中型的公司。”[1]公司内部的实际权力运行扭曲了法律假设,使得公司仅仅成为某种力量的工具,当这种异化严重到一定程度而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时,仅由公司承担责任则明显有失正当性,故后者的情形发展出了著名的法人格否认理论,而前者的情形则需要探讨经理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问题。WWW、、cOM

一、理论前提———公司经理的法律地位

关于公司经理的法律地位,学界存有说、机关说、代表说、三元或多元说等多种观点,笔者认为,说较为合理(关于公司经理的法律地位,笔者在另文中有详细的讨论。见吴伟央:《公司经理法律制度研究———以经理法律地位为中心的权利、义务、责任体系分析》,

四、特殊情形下的公司经理对第三人民事责任

公司经理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制度在运行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形,需要特殊地来进行应对。以下三种特殊情形,一方面是该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在一些特殊法律领域独特发展,具有自身的特点,是为特例性质;另一方面,下列三种情形下公司经理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发展,对我国现有的立法制度和理论研究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故此展开叙述:(一)破产状态时公司经理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

当公司处于破产状态,或者处于破产边缘时,非正常的运行状态会使得公司的所有权状态和信义义务结构产生变化,经理对第三人的民事义务也相应地产生变化。破产状态公司的所有权状态发生了变化,事实上已经成为债权人的公司,股东只不过是“正常状态下的企业所有者”。依据企业所有权的状态分布模型:当企业的总收入大于工人的合同工资和债权人的合同支付,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当企业的收入除满足工人的合同工资及债权人的合同支付外,还能满足股东的“满意利润”要求,则经理人员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当企业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成为“企业的所有者”。破产状态的公司所有权已事实上转至债权人处,而只有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申请之后,债权人才能真正地参与公司控制权的行使。

破产状态公司的信义义务结构发生了变化,债权人成为董事经理等受信人的受益人。当股东不能从公司的破产清算中得到任何东西的时候,他们的动机会变得不正当[4]。代表股东的董事及经理等会利用职权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面临被侵害的严重危险。shaffer详细地分析了破产状态公司的信义义务结构,指出:“为了应付公司的破产状态。现有的正常状态下信义义务机制确实需要一些改变,增加债权人成为公司信义关系的受益人”,即在破产状态(支付不能)下,公司的经理对公司债权人负有信义义务[4]。这种信义义务并不是基于聘任合同而产生,而是公司处于极端情况下的一个特殊的信义义务形态,在公司处于破产状态时,负责公司经营的经理同样需要基于原先的聘任合同中的人身份为了公司的利益而执行职务,同时经理在执行职务时应该考虑到债权人的利益,尊重债权人的意志。

破产状态下经理等高管对债权人所负信义义务的一个最主要的内容就是“不得不当减少公司的财产”,具体包括不得无故放弃公司的债权、不得无故增加公司的债务、不得无故提前清偿债务、不得做影响债权人清算顺序结构的行为(为个别债权提供担保)等等,经理违反此项义务,就要对债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了尽可能增加债务人财产,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符合社会正义的理念[15]。一些国家的《破产法》上也确立了类似的追究高管人员民事责任的制度,如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28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国商法典》第6卷第624-3条规定:“当一法人进行司法重整或司法清算程序时,显示资产不足,是在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加剧了此种资产不足的情况下,法庭可以决定法人的债务,由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全体领导人(不论其是否领取担任领导职务的报酬),或者其中的一部分领导人,连带或者不连带全部或部分承担债务。”第624-5条的规定:“在法人进行司法重整或者司法清算的情况下,对于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任何领导人,无论是否领取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庭可以宣告开始司法重整或者司法清算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破产法》中债权人追究高管民事责任中,撤销权行使的对象行为是“破产法规定的法定期间发生的欺诈性和偏颇性行为。”[15]尤其是一些“偏颇性行为”,其行为本身并不一定是无权处分或侵权行为等,现实中也许本来就是一个正常的商业交易,如提前还债等,行为人主观上也不一定是故意或者过失为了减少债权人的财产,但是其行为结果违反了经理对债权人所负的信义义务,在适用撤销权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追究直接负责的经理的民事责任。

(二)拖欠职工退休金时公司经理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

20世纪80年代,随着美国经济的下滑,一些企业纷纷步入困境,企业拖欠退休金的现象时有发生。美国判例法在审理拖欠职工退休金案例的过程中发展出一项原则:“按照《雇员退休金保障法》(erisa)的规定,如果公司拖欠退休金计划的应缴费用或者从这个计划中退出来,则公司经理也要负个人责任。”这项判决原则的确立无疑又给公司经理对第三人的个人责任开拓出一个新的领域。

面对困难的公司,美国的法官曾经试图适用揭开公司面纱制度让股东或者经理来承担补缴和赔偿的责任(如在amalgamated cotton garment and allied indus、fund v、j、b、c、co、of madera,inc案,608 f、supp、158(w、d、pa、1984)、)。但对于债权人来说,诉讼案件本身的难度和风险自然较大,成功率也会大打折扣。在后来的一些案子中,债权人和法庭适用了另一条思路———对雇主概念进行扩张解释:如在al-man v、servall manufacturing co(no、82-0746-ma(d、mass、apr、9,1984)、)案中,servall是一个衣服加工企业,依照两个集体合同,企业要将工薪总额的一定比例上缴到雇主退休金计划。serval从1982年1月22日起停止缴纳,截至诉讼发生时,已经累计欠缴34,565、87美元。美国联邦巡回法院马萨诸塞地区的mazzone法官认为,被告公司中控制退休金计划管理的公司经理是erisa意义上的雇主,因此要共同地和单独地承担欠缴退休金的责任。在bs v、p&m coal co案(no、84-0560(d、d、c、feb、6,1985)、)中,原告联合养老金基金主张的要求p&m coal公司的两位经理和控股股东承担公司退出保险金计划的责任,被告要求撤销这一主张,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哥伦比亚地区的法官在审理的过程中否决了被告的提议,支持原告的主张。并认为,公司经理和大股东可以认为是erisa意义上的雇主。

正像cagney评论道,“通过对成文法进行解释的方式,避开普通法上需要揭开公司面纱的制度,而使公司经理承担补缴公司职工养老金的责任,在公司经理直接行使、控制公司的养老金计划的管理和实施的时候,这样的结果并非不合理。”[16]但笔者认为,美国法院之所以能在拖欠退休金的案例中直接判令经理负补缴和赔偿责任的一个最大的出发点是基于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相对于企业来说,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在法律上理应受到特殊的保护,包括《雇员退休金保障法》(erisa)和《公平劳动标准法》(flsa)等都是保护劳动者的法律,在这种特殊的法律关系中,法庭的结论性观点自然会倾向于劳动者,将控制退休金管理的公司经理解释为雇主,本身就是一种特殊保护立法下的技巧性解释。故笔者认为,对于拖欠退休金时公司经理的个人责任,只能算是劳动法领域的一个特例,不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能延伸到其他的债务纠纷领域。

(三)垄断诉讼中公司经理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

在反垄断法领域,支持受害者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民事责任”已是各国和各地区立法的一大趋势,而且这一民事责任往往是以惩罚性赔偿的方式呈现:如《谢尔曼法》第7条规定:“任何因反托拉斯法所禁止的事项而遭受财产或营业损害的人,可在被告居住的、被发现或有机构的区向美国区法院提起诉讼,不论损害大小,一律给予其损害额的三倍赔偿及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土耳其1994年制定的《竞争法》第58条规定:“在因某协议或决议或由于当事人的严重过失而遭受损失的情况下,法官根据遭受损失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决定赔偿实际损失额的三倍,或造成损失的当事人所获得的或可能得的利润的三倍”等。

经营者的民事责任是否应该延及公司经理等高管人员?经理对公司的违法垄断行为是否要负民事责任?一种普遍的价值考虑认为,“在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时,在外观上,经营者是垄断行为的主体。但是,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要经历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经营者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则是决策者和实施者。如果决策者和实施者无须对经营者的垄断行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无异于缘木求鱼,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难以实现。”[17]尽管国际上制定反垄断法的国家和地区要求经理等高管承担的主要责任类型是行政罚款和刑事制裁,但是以美国反垄断法为代表的国家和地区在关于追究垄断企业经理的民事责任的判例和法理等方面已经经历了充分的讨论和实践,成为了一件直接易懂而又不言而喻的事情[18]。

在美国,追究垄断公司经理民事责任的法律适用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也即是最初的阶段,反垄断私人诉讼中的原告为了得到更多的救济,同时将垄断公司和公司经理列为共同被告,将公司经理作为被告的主要法律理由是经理作为公司的人从事了侵权行为,依据法(当时适用的是《法重述二》中的第217条b(1)。)追究经理的责任。法庭在决定经理的民事责任时总是提及侵权的概念,因为此时的经理是从事了侵权行为的人,故人本身要承担民事责任(如1943年fitch v、kentucky-tennessee light&power co案、1945年的hartford-empire co、v、united states案、1975年的higbie v、kopy-kat案等。);第二阶段,主要开始于1979年的murphy tugboat案(murphy tugboat co、v、shipowners&merchants towboat co,467 f、supp、841,852(n、d、cal、1979)、),在该案中,联邦巡回法庭加利福尼亚北部地区法官没有遵循以前案例的思路,他们认为一个经理对公司的反垄断行为负个人责任,仅仅因为“经理明知而参与或者签发的本来就违法的行为”,故而开创了较为严苛的“murphy tugboat方法”,这种法律适用方法无疑对所有的垄断公司的经理都是一种巨大的威慑;第三阶段,主要是始于1986年的monarch案(monarch marking sys、v、duncan parking meter maintenance co,no、82 c 2599,slip op、(n、d、ill、mar、12,1986)、),在该案中,联邦巡回法庭伊利诺斯州北部地区的法官否定了murphytugboat方法,因为只要经理命令、授权或参与了违反反垄断法的合同、合并或者密谋,他就要承担个人责任,实际上也就是要求所有在禁止事务中尽责的经理都要承担个人责任,该方法太多严苛。至此,关于适用方法和标准的讨论又引起了学界和司法界的重新反思和讨论。其实,谢尔曼法在一开始就确立了两个目标———威慑垄断和鼓励竞争,这两个目标下会产生不同的反垄断策略和立法,如在关于私人诉讼中经理责任的法律适用也会产生不同的倾向,mur-phy tugboat方法无疑是“过度威慑”。为达到两者目标的衡平,walker教授主张采用“参与(participation)+知悉(awareness)”的标准[18],即当他知道或者选择忽视那个行为可能会导致违反《谢尔曼法》的时候,他参加(partici-pates)这样的一个违法行为,那么经理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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