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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化学工作计划(精选8篇)

时间: 2023-07-21 栏目:写作范文

初中化学工作计划篇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教学工作会议”的精神为指导,积极落实“松江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的若干要求”,围绕学校新四年发展规划,抓好初三年级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努力寻找课堂教学的突破口,促进课堂有效教学,引领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讲究教学策略,把握中考新方向,力争使本届毕业班教学质量上一个台阶。

工作目标:

1、努力提高学生的各科及格率,力争在本届初三第一学期期末统考的基础上再提升一个新的台阶,即初三年级毕业合格率要达区前13名,平均分确保前15名。

2、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培优工作,力争提高优秀率。初三中考达到区重点高中以上人数确保30人,争取35人。

工作重点:

聚焦课堂教学,真抓教学质量

提高专业发展,狠抓教学质量

提倡有效教学,实抓教学质量

工作要点:

1、制定初三年级组、班级、备课组教学质量任务书,召开初三任课教师会,协商并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与任务,全身心开展初三毕业班教学工作。

2、学习、领会学科新课程标准精神和内涵,深入研究考纲和近10年中考试题,把握正确的中考改革趋势,明确复习方向和重点,遵循“以纲为纲,以本为本”的原则,认真总结近几年中考复习指导工作,研讨新形势下中考复习策略,制订好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提出合理、可行、有效的中考复习模式和方法。

3、做好06、07两个学年各学科中考试卷分析,分析相关数据信息,找出薄弱环节,并寻求07年各学科中考动向及命题的趋势。

4、明确初三各班级行政联系人,行政联系人必须对所联系的班级予以经常性的监督,针对班级问题,提出改善意见。

5、抓好常规,强化教学,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1)严格教学秩序,加强对教学秩序、教学纪律等方面的检查。

(2)做好各次月考、模拟考的质量分析,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动态。完善学困生学习小档案,定期描绘他们的学习成绩质量跟踪图,坚持落实每周一交流、一汇报活动,同时大力开展成功教育,举行分层次的学科竞赛,增加学生成功的机会,激发学习兴趣,并及时召开学生会、教师会与家长会。

(3)组织各备课组听随堂课,加强相互交流。

(4)加强学法指导,提高优秀比率。继续编撰初三学法指导快报,多途径地进行学习与交流。召开各班分层次的学生会议,教师针对学生实际,提出不同要求与希望。同时向学生发放阶段目标责任书,让学生能结合学习实际,确立不同阶段的学习目标,以目标促任务,促使学习的进步。

(5)举行初三年级语数外理化学科竞赛,竞赛采用分层形式,对不同层面的学生进行鼓励与表彰。

(6)充分利用周五下午的时间(学校重要事情除外),为数学与英语补缺补差辅导时间。

6、要求各备课组制定详细的本学期总复习计划,要求每位教师详细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列举重点帮助学生名单,制定帮教计划。

7、 强化练习,增强“实战能力”。广泛地收集信息,结合本校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模拟及强化练习,努力提高学生的“实战能力”。任课教师应以作业与小练习为突破口,紧密围绕课程标准、教材和考纲,精心设计针对性、典型性、新颖性极强的同步强化作业与练习题,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纠,使学生通过解题,掌握与巩固学习和复习重点、难点,检验自己的学习和复习成果,及时进行查漏补缺,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备考。

8、协调好学科间、班主任与任课教师之间关系。本学期由于教学与复习时间紧任务重、科目较多原因,为了避免各科留的作业太多、或者个别辅导集中到个别差生身上,造成学生的课业压力太大,学校将协调好学科之间的关系,规定好每天的最多作业量,协调好各科之间的均衡进步,避免学生的整体偏斜,为打好整体仗奠定基础。同时,班主任与任课教师要及时针对班级情况进行总体分析,既防止学科间的不均衡,又要针对学生情况进行个案分析,帮助学生寻找新的分数增长点。

9、争取家长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学校将通过召开全体家长会、部分家长座谈会等形式,及时通报学校初三工作安排和设想,听取他们的意见,最大限度的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10、加大对外交流,拓宽信息的渠道。 学校将继续加强与兄弟学校的交流、密切与市教研部门的联系,拓宽有关中考的信息渠道,并适时邀请专家为我校中考复习把脉诊断。行城厢片初三总复习计划交流研讨活动,充分挖掘各校初三教师的资源,相互借鉴,合作共赢,有效提高各校初三复习的效率。

11、 协助发展指导处强化班主任工作,班级工作细化到每一个人,细心到每一次考试,对重点学生要多谈心多指导。

每月具体工作安排:

九月:

1、 教学常规检查。(开学提前两周备课量检查)

2、 各备课组讨论中考复习方法,并制定中考总复习计划。

3、 初三学生验血。(2月19日)

4、 初三学生大会。(2月18日)

5、 初三学法指导活动。

6、 周末兴趣班活动。

十月:

1、 初三月考。(3月19、20日)

2、 初三月考质量分析会。

3、 教学常规抽查。

4、 配合区招办完成体检工作(3月7号)

5、 学法指导活动。

6、 初三体育测试。

7、 周末兴趣班活动。

十一月:

1、 期中教学常规检查。(第10周)

2、 教学质量月活动。(第10周至12周)

3、 抓好体锻测试、理化实验操作等级考试等工作

4、 初三模拟考。(4月23、24日)

5、 初三模拟考试质量分析。

6、 初三学法指导活动。

7、 周末兴趣班活动。

8、 初三毕业工作会议,及时调整下一阶段的中考复习方法与计划

9、 春季校运会。

十二月:

1、 初三月考。(5月21、22日)

2、 参加区1——5年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比活动。

3、 初三学生志愿填报工作。

4、 教学常规抽查。

5、 初三学法指导活动。

6、 周末兴趣班活动。

7、 抓好初三政治毕业会考工作,努力提高合格率。

8、 初三年级家长会,进行志愿填报工作的辅导。

9、 全面开展中考最后阶段的复习。

10、 初三填报志愿。

元月:

1、 周末兴趣班活动。

2、 初三学生考前心理辅导及中考动员大会。

初中化学工作计划篇2

工作计划是包罗万象的,不同的人、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职别,他的着眼点和出发点会不尽相同,那么所作的工作计划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初中年级组长工作计划范文参考,仅供参考!

初中年级组长工作计划范文参考一

在20xx20xx学年度,我继续担任八年级的年级组长工作。年级组长是年级工作的负责人,在年级中具有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作用。为了搞好本年级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我特此作以下计划:

一、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和对德育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指定具体的计划,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严格要求本年级学生落实好元阳四中修订后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二、做好日常年级管理工作,每月开一次年级会。充分利用课间和班校会的时间,对本年级的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树立良好的学风,构件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机制,达到预期的目的。努力使本年级成为一个热爱学校、热爱班级、团结友爱、勤奋学习、遵守纪律的优秀年级。

三、充分利用校内外、家庭、社会的各种适宜的教育资源,各种教育载体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本年级的学生教师开展好本学期的冬季运动会。

四、努力培养教育学生如何做人,如何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帮助其确立远大志向,使其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坚持公开、公平、工整的原则,认真做好学生的表彰与评优工作。大力支持,推荐,参与学生干部竞选。

五、本年级各科教师必须认真按照教学大纲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教学计划要求指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及进度安排,认真备好每一节课,深入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案,从学生实际出发,既备书又备学生。

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努力培养学生的科学谨慎和创新思维习惯。各科教师在教学中要认真组织教学,加强课堂管理,即使恰当的处理课上出现的问题,杜绝乱课,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依法执教,不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不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不随意停课或将学生逐出教室,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要求各班主任自觉坚持每天提前到校进班,组织好学生,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做到班内学生无违法犯罪情况发生,组织好周一升旗,每日课间操,每周班校会等集体活动。组织好环境保结,值日卫生,公物保管和每周卫生大扫除。年级组长协助各班主任做好各项工作,共同承担教育好学生的任务,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领导解决的,做好逐级反映,妥善解决。

初中年级组长工作计划范文参考二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源于身边细节,做人始于学会感恩,教育重在培养习惯;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促进均衡、稳步发展、和谐育人;为指导,强化班集体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正确的学习方法,围绕做文明二中人;这一主题,用爱校理念引领、主题活动支撑,力求达到德育工作的时效性。强化科研意识,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一支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初二年级教师队伍。

二、现状分析

初二年级下学期已经进入分化阶段,初一年级时部分班级已有所显露。因而,本学期有效控制两极分化现象将是摆在全年级教师面前突出问题,要使八年级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还要在学困生帮扶工作上加大力度。

三、工作目标

管理目标:强化年级组团结协作意识,凝聚集体智慧,务实苦干,工作到位。

学生的培养目标:在八年级扼制住两级分化,培养自主学习与钻研精神,能较为全面的发展。

教学目标:整体稳步推进,着力做好学困生帮扶工作,狠抓尖子生和学困生,为进入九年级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德育工作

这学期我年级要狠抓思想品德的教育工作,建设优良的班风和级风。各班都要根据学生实际设计多种教育活动,做到每周有班级主题教育活动,每月有年级教育活动,注重德育活动的实效性。

继续搞好家长学校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充分利用好家长会,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五、教学工作

按照学校本期对教学的具体要求,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原则,结合初二年级的实际,老师们要利用各种机会,争取做到让每一位学生在新的学期都能有长足的进步。

1、研究学生:老师们要制度化地认真研究年级的教学工作,分析学生的特点,互相交流教育教学情况,对课堂、作业上反映出来的学生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找出学生存在的问题,商讨要做的工作,寻找提高学生成绩的有效办法。

2、加强备课:加强备课质量的监控,强化教师个人的二次备课,既备课程标准,又备学生实际,既备有效教法,又备学法指导、预习作业、课内练习和课后作业,力求做到科学化的教什么;与艺术化的怎么教;的有机融合。

3、组织考试:认真组织好月考,及时对教学中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思考和解决。

4、帮扶学生:认真辅导学生,尽的努力在考试中考出好成绩,取得好的名次。学生是两极分化很明显,要想在考试中获得好成绩,年级必须坚持培优;和补差;同时进行,抓两头促中间,各位老师都要详细制定学困生帮扶计划,充分利用好学习小组,逐一落实。

5、听课评课:组织好老师相互学习听课,群策群力,加强教学反思。完善听课、评课体系,在校内公开课常态化的基础上,教研组设定公开课制度,并做好评课记录。

6、班级管理:完善班主任管理制度建设,强化班主任精致常规管理的意识,班主任每天值班管理到位,组织好班级日常事务,做到时时有人管,事事认真做;,提高班主任的岗位责任意识。

作为初二年级的老师,面对学生新的思维,新的想法,我们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也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只要我们能够同心协力、齐抓共管、我们相信一定能顶住压力,挖掘动力,把本学期的工作做得更好,确保今年初二能顺利地向下届初三过渡并为之打下坚实的基础,向学校、向家长、向社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初中年级组长工作计划范文参考三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总体计划为指导,配合学校各部门,结合初二年级的实际情况,全力打造学校教育和教科研名片,强化班级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初二师生整体素质,确保向初三平稳过渡。

二、工作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及各处室工作计划中所涉及的年级工作内容。

2、针对初二学生容易冲动、性格叛逆的年龄特点,扎实开展工作,耐心教育学生,学会辨别是非,端正态度,改判学习方法,减少两级分化,确保向初三平稳过渡。

3、配合教务处和教科室狠抓主体参与课堂教学模式研究,加强对教学案、周练、校本作业规范管理,面向全体学生,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配合学校抓好普通话进校园、书法进课堂、诵读进教材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和管理,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5、抓好地理、生物会考学科的教学,确保会考合格率。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1、加强年级教师队伍的管理

(1)加强年级组教师的思想建设,切实转变教育教学观念,继续发扬肯干、巧干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和工作作风。把年级教师的团结协作放在首位,充分调动全组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及时召开班主任及年级组教师会议,不断交流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教学过程管理,重在指导学习方法,提高课堂效率,确保年级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1)要求教师努力参加主体参与教学模式课改实验,加强对教学案、周练、校本课程、校本作业的管理力度,努力提高主体参与课堂教学模式下的教学效果,保证各科作业的有效和按时批改。尤其是抓好地理生物学科的教学,严禁其他学说科借用时间的现象,确保会考合格率和优秀率。

(2)加强教学研究,提倡互相听课,提高集体备课的质量,实现全组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共同提高。

(3)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倡导团结向上、和谐互助的良好氛围。

3、加强班级管理,协助班主任抓好班上各项常规工作,搞好班级特色建设。

(1)进一步抓好行为规范和养成教育。利用板报、课间操、班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实现;意识。重点抓学习习惯、遵章守纪习惯、文明礼仪习惯、劳动卫生习惯的教育和训练。细化班级每一件事,认认真真抓落实,一点一滴养习惯。

(2)开学初,班主任认真详细做好本班的学生状况分析,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班级计划。对后进学生做到关心;爱心;耐心;细心;。并建立相关的跟踪教育制度,对家长做好反馈工作。

(3)加强班干部的培训,加大班干部的管理力度,使各班大部分班干部思想、工作过硬,有班级整体意识,能带动后进生共同进步。

(4)面向全体学生,对不同类型的学生,提出不同的目标与要求,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分层教学,加强个别辅导,体现因材施教,使全体学生都有收获和提高,都充满希望。

(5)各班根据本班实际,在稳定的基础上,继续创造性地打造特色,抓好班级特色建设。

4、抓两头,带中间,有效控制两级分化,扩大并稳定优生面。

(1)重视优秀学生的培养,让他们吃饱。对少数优秀学生的弱科要加大辅导力度,手把手帮助他们提高。

(2)重视后进生;教育管理工作,做到努力抓,反复抓,抓反复;,加大后进生;教育力度,使学生增加危机感、紧迫感,产生应有的压力,并逐步培养一定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初中化学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20*年本区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有利于推进我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初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我区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构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有利于高标准、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协调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基本素质的整体提高;有利于不断完善“以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和学生整体素质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制度为目标,确保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招生计划

(一)20*年,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班人数为5338人,实际在本区报考的考生人数约为5290人。按照市、区政府提出的入学率确保98%以上的要求,必须编制、落实5200人以上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市教委今年提出的普高计划数和中职计划数大致相当的要求。

(二)本区招生的中等学校分为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专、技校、职校。招生总计划数约为5400人,其中普通高中类约2600人,中职类约2800人。本区所属高中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本区详细的招生计划,见区招生办另行编制的《20*年*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区重点高中在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推荐优秀生”的工作。具体计划由市教委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四)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20*年本区招收择校生计划数不超过本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公费生招生计划数的15%,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公费生招生计划数的20%。

(五)加强计划管理,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下达的招生计划应认真完成,计划的调整与转移,必须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先申报,获准后再操作。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持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蓝印户籍”(经公安部门检验,在有效期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19*年*月*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持有有效期1年及以上《*市居住证》(编号前3位为CW9或有A字样),其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3、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初中毕业后欲继续借读且符合以下条件者,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批准的市外在沪企业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2)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子女;(3)父母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上述考生入学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生源”有关办法处理。

4、在沪投资的台湾人士子女、持《*居民、*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来沪就读证明》者,可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5、在沪就读的外国籍初中毕业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非*户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已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区常住户籍,并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后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日期为20*年*月*日。

2、本区常住户籍,并在区外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由区招生办审核报名资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日期为*月*日、*月*日、*月*日、*月*日。

3、在本区就读的外区(县)常住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或在本区报考。在本区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按本区户籍考生办理手续。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区(县)招办实施,报名日期为*月*日、*月*日。

4、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就读学校或区招办受理。

(三)志愿填报

1、20*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志愿表,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设置,考生须严格按照《填报志愿须知》的要求填写。志愿表一经汇总至区招办,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表中招生学校“代号”与“简称”须保持一致,若有误差,以代号为准。

2、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三限”择校生,须作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填报。与其它志愿一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一旦录取,不得放弃该志愿,也不能要求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他志愿。“三限”择校生须一次纳择校费,现代化寄宿制高中4万,区重点高中2万,一般高中1万。

四、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市中招体检有关精神执行,区教育局会同区卫生局对本区招生体检工作进行协商和部署,区招办协调组织,区体检站负责实施。

20*年的招生体检设石化和朱泾两个点,体检时间*月*日~*月*日。在体检过程中如有异议,并要求复查,一律用书面报告提出申请,同意后进行复查(色觉异常除外)。

五、考试工作

20*年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统称为“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学业文化考试分为学科文化考试、学科等级考试、实验技能考试。

(一)学科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化考试卷面满分,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物理为90分;化学为60分;总分为600分。物理、化学合为一场考试。考试时间每场均为100分钟。

物理和化学学科的部分内容,以及语文学科中的文言文部分,试卷实行一卷分叉的办法,分叉题的分值、难度相等,考生考试时自主选择。

(二)学科等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开卷考试)、体育(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政治学科考试时间为70分钟。

回沪考生的英语学科和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学科统一使用与*初中毕业生学业文化考试相同科目试卷,不再另行单独命题。

(三)实验技能考试科目为:理化实验。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考试日程

1、学科文化考试日程:

6月17日上午*:30-10:10语文

下午14:00-15:40物理、化学

6月18日上午*:30-10:15英语

下午14:00-15:40数学

2、学科等级考试日程:

*月*日上午8:30-9:40政治(应届生、历届生)

*月*日下午16:00-17:10政治(返沪生、社会个别报名历届生)

*月*、*日体育测试

3、实验技能考试日程:

4月~5月理化实验

(五)考务工作

1、20*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的考务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2号)文件精神,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安全、保密、规范、优质运作。

2、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的阅卷工作,除语文学科由市统一网上阅卷外,其他学科考试阅卷工作由区招办、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实施,做到规范管理、安全保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体育考试由学校根据有关要求统一组织测试。残疾学生、体育免修学生可免于体育测试。

3、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考分公布后,区招办组织接待考生查分(语文学科不查分),按“查分不查卷”的原则和惯例,由工作人员查核卷面成绩,不对答题内容进行复查。

六、录取工作

(一)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明晰投档批次,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一旦顺序在前的志愿被录取后,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二)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市教委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线”。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的考生,不得跳越区招办自行招生,不得擅自招收规定区域范围以外的学生。未经区招办投档录取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得给予电子学籍注册。

(三)在录取中,政治、体育等级考试未达到优秀、良好等级的考生不能作为市、区“推优生”推荐,不能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政治等级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报考区重点学校。体育等级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报考*中学和区重点学校。

(四)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级中等职业示范校的“推优生”招生录取严格按以下要求操作:市教委统一下达招生数,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各初级中学毕业人数、办学水平和历年推荐情况,平衡后分配到各初级中学。以公开、民主、自愿的原则,等额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学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被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填写《20*年*市“推优生”志愿表》,由区招办汇总后报市中招办,根据学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20*年*中学和石化工业学校继续面向外区(县)和本区提前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并按照预先上网公布的具体录取操作方案进行录取。张堰中学、上师大二附中、华师大三附中提前招收部分优秀初中毕业生入学工作,按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区20*年区重点高中推优生招生实施办法》实施。

(六)提前招生录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零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2进行投档,各招生学校将按照事先公示的录取原则,以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七)提前招生录取的中等职业类学校艺术类专业,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年*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实施意见》实施。

(八)统一招生录取的学校,按计划数1:1等额投档,以考生的录取总分(录取总分为“统一学科文化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以下同)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计划数末名有两人以上同分同志愿,首先比较其语、数、外三科总分,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单科成绩逐项区分,若还相同,最后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直至选出其中1人。

(九)20*年,华师大三附中和上师大二附中实行全区统一招生,不再按石化地区和原*地区划分录取学生。

(十)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招生录取,分别按*市教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关于20*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和*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办法和标准执行。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必须参加“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经市教委批准的20*年可招收文艺特长生的中等学校,招收*市学生艺术重点分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送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送档录取;招收一般分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送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送档录取。招收文艺特长生的中等学校和有推荐资格的*市学生艺术团分团(队)名单见附件2、3。

(十一)民办高中招生录取纳入统一招生录取。民办高中在全市统一“学科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原则按照本市普通高中投档控制分数线投档,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录取,并向社会公示。录取时不得有违背招生政策的附加条件。

(十二)*中学继续招收外省市优秀初中毕业生,严格遵守招生规定,把握对外宣传口径,积极稳妥地做好外招工作。

(十三)最后阶段的征求志愿录取,关系到本区的入学率,区招办必须积极征求未录取的考生,组织协调未完成计划的各中等学校,实施征求志愿录取。

(十四)录取加分及政策性照顾项目见附件4。

七、其它

(一)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学生选择升学志愿,不得遭受限制和包办。无专业限制的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障碍,无男女性别比例的学校和专业不得限定性别比例录取。

(二)任何未经市教委、区教育局批准招生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办学单位,不得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前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20*年本区普通高中的班级招生学额数控制在42名左右。

(四)完善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区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将对考生和社会进行适时公示。

(五)任何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公布流传,必须承担责任。

(六)加强升学与择业指导,充分利用市、区信息中心网库资料,建立多样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网络,使考生、家长理解改革,掌握政策,正确选择升学志愿。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5)

八、加强领导、勤政廉政

初中化学工作计划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系列方针政策,以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为依据,本着优先保证市内生源、适度控制外地生源的原则,统筹专业设置,实行计划招生。通过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引导更多的市内初中毕业生选报职校,确保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段教育。

二、招生计划

按照*市教育局“总体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要求,从各职业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师资配备、实训条件及在校生情况等方面综合测算其招生规模。确定我市2009年中职招生计划为20000人。其中,安排市内外直接在校就读计划15000人,与外地学校联合办学计划5000人(具体各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按照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和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确定市内生源招生计划3500人。

三、专业设置

对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全市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规划,统筹设置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各学校所有新增开设专业,按要求到市局报批许可同意后实施。

(一)拟整合到市职教中心的相关学校,重点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开设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汽车制造与维修、船体建造与修理、工业与民用建筑、计算机及应用、会计、物流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休闲体育与管理、文化艺术、现代物业管理(家政与社区服务方向)等14个招生专业。

(二)市高职校重点围绕机电电子及现代服务业,与市职教中心专业设置形成优势互补、适当错位,开设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焊接技术、计算机及应用、电子商务、幼儿教育、商务韩语、工艺美术等8个招生专业。

(三)各民办学校对接社会需求和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根据各自办学条件和特点,在*市教育局限定的42个专业中自主确定招生专业。

四、招生办法

按照“统筹安排、集中组织、一次计划、分批录取”的办法,与普通高中相关招生工作同步组织进行。市局对各校一次性下达年度招生计划,由各校在计划内,依据实际办学条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

(一)市内生源招生。

今年市内生源招生,主要在市职教中心拟整合学校、高职校等国办职业学校安排。为支持我市重点品牌文化产业发展,在*绿泽美术职业学校适当安排部分市内生源招生计划。主要安排两次集中招生:

1、五月份安排第一次集中招生。根据市局统筹安排,各招生学校负责在限定的时间,按规定的方式搞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初中学校在协同搞好宣传发动的同时,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学生选择报名工作。对选报职业学校的学生,根据学生报名志愿,由市局统一录取到招生学校,并由初中学校按要求报到。学生报到后,各职业学校要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安下心、学得好。凡已录取学生不得自行改报其它学校。

2、七月份安排第二次集中招生。在普通高中招生基本结束后,以中考落榜生为重点,由各初中学校与招生学校密切配合,面向招生计划不足的学校和专业,进行二批次补录。原则上要求各初中学校集体组织学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报到,学生本人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办理报到。

在职业学校集中招生基本结束后,继续鼓励成教中心校面向未升学初中毕业生,通过挂靠联办业余成人中专方式,开展文化知识补习和专业技能培训。业余成人中专的招生工作由各镇(处、区)教育办统筹,各初中学校负责进行招生宣传,将有意参加业余成专学习的未升学初中毕业生登记造册,连同学生基本信息及数码照片等有关材料,一并转交给成教中心校,由成教中心校负责业余成人中专的报名注册。年内所有报考业余成专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纳入对各初中学校高中段教育入学率考核。

(二)外地生源招生。

各国办中职招生学校在优先保证市内生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在部分专业按计划招收外地生。

各民办学校招生,主要安排外地生源计划。各学校要按照审批专业范围,按计划组织开展招生或联合办学。

各学校与外地开展的联合办学,所联办学校必须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根据新的中职学籍管理规定,联合办学模式,学制为三年的,提倡“1+2”联办模式,学制为两年的,提倡“1+1”联办模式。联合办学学生第一年不在我方注册学籍,不发放助学金,各学校须按要求将联办方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到市局职成教办报批备案;第二年按程序办理转学来我市就读。

(三)普通中专招生。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普通中专招生采取学生自愿报名的方式,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和考试,*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阅卷和录取。凡不按要求自行联系到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纳入对各初中学校高中段教育入学率考核。

五、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原市教委《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学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国办职业中专每生每学年学费1600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技工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机构收费问题的复函》规定,技工学校收费标准为:中级工班每生每学年学费2500元,高级工班每生每学年学费3600元。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确定收费,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六、相关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面向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中职学历教育,学制规定为:初中起点学制三年;高中起点,文科专业学制一年,理科专业学制二年。凡报名注册人员,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并取得学籍。

(二)根据*市教育局安排,继续在*烹饪学校烹饪专业举办“鼎志班”。“鼎志班”面向五市贫困家庭子女举办,继续实行“五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校服费,补助生活费)。符合条件有意报名者,由初中学校持相关材料,随第一次集中招生到市局职成教办报名。市局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给我市指标和报名学生贫困程度予以推报。

(三)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继续对所有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农村户籍的学生、县镇以下(含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每生资助1500元,资助两年,第三年通过学校组织学生实施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方式予以解决。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及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根据《*市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费用保障办法》的规定,对特困家庭子女减免学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按上级部署,落实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免费政策。

(六)在职教招生报名中,本着减轻学生负担的原则,仍不收报名录取费。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同步进行,由各职业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安排。按毕业考试有关规定,由初中学校负责收取文化课考试费,其他考务费用由各职业招生学校承担。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措施,深入开展职教招生宣传指导工作。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段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是关键。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提高职教招生宣传效果,市局将5月份作为职教招生宣传月,统筹组织开展“职教招生集中宣传日”和“‘走进职校’职教开放教育宣传”活动。各初中校长作为职教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熟悉政策、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实施目标管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序组织招生宣传和报名指导工作,确保完成招生任务;要通过教师会、家长会、组织家长学生看职校、指导学习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宣传职教招生政策,引导学生做出正确的升学选择。各职业学校要通过制播电视专题片、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强对职教政策、办学特色以及办学成效等方面的宣传,使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熟悉情况、消除误解和顾虑,吸引更多的学生选报职业学校。根据全市普及高中段教育的目标要求,市局将加大考核力度,把职教招生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严格量化记分。

(二)精心安排,认真做好职教招生组织报名工作。

职教招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初中学校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招生方案,选派得力人员,准确把握招生政策、环节、程序三要素,迅速开展工作。在深入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要根据学生学习和家庭实际,帮助学生科学分析;按照家长意愿和学生兴趣爱好,组织指导好志愿填报;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和要求,准确提报学生报名信息;要及时与招生学校对接,做好学生集中报到工作。各招生学校要与初中学校密切配合,按规定的时间,集中组织学生到校报名报到;要精心安排,做好学生入校后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通过细致的工作,使各个环节有机衔接,让学生能快速适应,尽快安心稳定。

初中化学工作计划篇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教育厅《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10号)和《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持续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进普职协调发展;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坚持公平公正,不断优化规则程序和招生机制,为学生提供平等升学机会。

二、总体思路

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全面推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继续实行计划管理、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监督有力的招生管理机制;继续将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向薄弱初中分配,实施定向招生;招生计划、录取信息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现阳光招生。

三、考试报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初中学校学生必须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应届生在就读学校网上报名。社会青年和在外地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宝鸡籍学生在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后网上报名。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学校报名。

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同时建立电子考籍档案和纸质考籍档案,电子考籍档案由市、县区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建,纸质考籍档案由毕业学校负责管理。

各初中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档案材料应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真实可靠,便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

四、计分科目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4+4”模式: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同时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对应科目成绩并计入录取总分。

非计分科目的考试成绩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

具有自主招生资质的高中学校,在统一的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自主招生要求确定1-2科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或确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部分指标作为自主招生的重要依据,在规定区域内招收各科成绩合格的学科特长生,具体办法和录取细则须提前向社会公布。

无综合素质评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五、招生计划

1、各县区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高中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建议数。市教育局依据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和普职比例大体相当等要求,审定后下达到各县区,由各县区教育局下达到公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布。对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不下达招生计划。

2、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定向计划。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均为统招计划。

3、继续实行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各县区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计划按本校统招计划的50%编制,定向分配到县域内各薄弱初中。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宝鸡中学定向招生按原政策执行。

4、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可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

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专业测试,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由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育特长生专业成绩采用中考体育考试成绩。

5、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所有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

六、招生范围

宝鸡中学、姜城中学继续面向全市提前单独招生。其他高中按照属地原则,面向本县区、本学区招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市教育局指导各县区依据高中招生计划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划定县区公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七、志愿填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指定网站填报志愿。民办高中不填报志愿。

1、提前单独录取志愿。中考成绩达到宝鸡中学录取分数线的全市考生均可填报宝鸡中学,宝鸡中学定向招生的生源初中考生还可填报宝鸡中学定向志愿。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体育成绩达到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姜城中学。考生填报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未被录取,不影响被其他高中录取。

2、县区高中统招志愿。考生按初中毕业学校或按户籍选择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3所高中。

3、县区高中定向志愿。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生源初中校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定向志愿。

4、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可填报姜城中学艺术特长生志愿,或填报所在县区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志愿。体育成绩达到体育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可填报姜城中学体育特长生志愿,或填报所在县区具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志愿。未填报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一律不得作为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

5、移交到地方政府的原企业子校所在企业的职工子女,执行县区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协议,相关考生可按协议填写原企业学校。

6、宝鸡一中考生在金台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可填报金台区高中,也可按户籍所在地填报所在县区高中。

7、高新区所属六镇初中学校考生按户籍或者按学校原来隶属关系填报所在县区高中。宝鸡高新中学、宝鸡高新第一中学考生可按学校所在辖区填报渭滨区高中。

8、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县区公办高中实行征集志愿制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八、新生录取

1、录取方式。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县区教育局和考试管理部门依据学生成绩和志愿信息,统一实行网上录取。录取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

2、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宏观调控,微观调整;阳光招生,公开公平。

3、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考生计分科目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较高者。

4、加分政策。严格清理和规范招生加分项目,健全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全部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结果中体现。

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经审查属实的,可在总分上加5分参与录取(宝鸡中学下延一档录取)。

军人子女考生的加分分值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5、录取规则。依据考生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参加补录。

(1)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提前录取。

(2)县区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公办高中由各县区教体局统一网上录取。民办高中按照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录取结果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核。

(3)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艺术特长生按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体育特长生按中考体育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凡达到体育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九、高中学籍

录取工作结束后,县区教育局和高中学校依照录取结果,对录取学生签发《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高中报到。任何高中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接收无高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市教育局根据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学籍信息。各县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依据市教育局下发的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核实学生报名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为高一学生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市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备案。

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中电子学籍,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十、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宝鸡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高中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和社会稳定。

2、建立公示制度。市、县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监督机制。市、县区教育局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加强监察督查。

4、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宝鸡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

初中化学工作计划篇6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目标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科学规范,坚持市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xx市2018年中考。

(1)具有xx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具有xx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

(3)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2、报名办法

(1)户籍和学籍在同一县区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报考,由毕业学校统一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2)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区的考生,可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3)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本市应届毕业生和外地返银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报名。

(4)非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到所在县区教育局或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5)考生报名信息由各初中学校负责核对,确保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考生报考号和准考证号编排沿用2017年编排规则。

(6)4月3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5月10日前由各县区教育局编排好考场,并将报名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

(7)中考报名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3、资格审查

各初级中学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在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区教育局复审确认。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或报到注册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二)组织考试

1、考试科目、分值及内容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和体育。

(2)考试分值:中考总分为8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理化综合150分(其中物理80分,化学70分),政史地生综合150分(其中思想品德5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体育50分。

(3)考试内容:除体育外其它各科考试均实行闭卷考试。各学科根据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命题制卷,注重强化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科知识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品德学科中加时事政治部分,重点考察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时段内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体育考试按照《xx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白教基函〔2017〕13号),由各县区教育局在5月31日前统一组织实施完成。考试成绩由县区教育局封存管理,6月20日报市教育局。

2、考试时间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数学、英语考试时间120分钟,语文、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考试时间150分钟,特殊考生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笔试时间为40分钟。具体时间为:

6月16日上午 9:00-11:30 语文

6月16日下午 15:00-17:30 理化综合

6月17日上午 9:00-11:00 数学

6月17日下午 15:00-17:30 政史地生综合

6月18日上午 9:00-11:00 英语

6月18日下午 15:00-15:40 体育与健康(特殊考生)

3、阅卷及成绩公布

(1)中考阅卷、登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成绩公布由市教育局通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统一公布,同时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公布。

(3)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复查申请,由县区教育局汇总统一报市教育局复查。

(三)综合素质评价及能力测评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实践能力测试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xx市义务教育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白教发〔2010〕119号)文件执行,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实践能力测试由县区教育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组织实施,测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听力、实验能力(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测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3)评价和测试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评价测试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2、特长生专业测试。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县区或特长生招生学校根据招生和专业要求负责制定测试办法并自主组织实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测试结果必须在招生学校内进行公示,测试资料和成绩由招生学校负责统一封存管理,作为特长生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四)招生计划管理

1、招生计划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各县区教育局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和要求,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班额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合理编制辖区内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县区教育局编制、市教育局审核统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批复。

2、招生计划下达。市教育局将省教育厅备案的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以县区为单位一揽子下达,再由各县区教育局统筹将计划具体下达到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各县区要把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具体指标分配和录取办法由县区教育局制定。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

3、班额控制管理。按照省、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要求,严格控制普通高中班额在50人以内,实行阳光均衡分班,均衡配置师资。

(五)招生录取范围

(1)各县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县区招生。

(2)市实验中学、市艺术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平川中恒学校10%的计划面向全市自主招生。职业学校、中专学校面向全省招生。

(3)靖远县第二中学可面向全市招收男子足球、男女健美操特长生;xx市第一中学可面向全市招收女子篮球特长生。

(六)志愿填报

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具体填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考生在6月10日前,按照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完成志愿填报工作。要充分尊重考生选择学校的意向,不得强制违规要求学生填报志愿。

(七)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确定统一录取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和有自主招生权的学校具体负责实施。录取基本原则是:“分数优先、依据志愿、参考评价、择优录取”。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即张榜公布录取结果,做到榜示结果、报到注册和上报学籍三统一。因学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注册而空缺出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

2、普通考生招生录取。按照县区招生计划数,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对于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志愿滑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依据志愿”的原则,由县区在招生录取时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具体办法由县区自行制定,在同一录取工作时段完成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按照所在县区确定的招生计划,由所在县区教育局统筹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自主招生。平川中恒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的计划,须在全市统一录取结束后组织进行。

3、特长生招生录取。各县区所属的普通高中学校由县区教育局划定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达到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的术科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术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市艺术中学在全市范围内招收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等体艺类考生,依据考生中考分数和志愿,结合体育艺术专业测试成绩自主招生,由市教育局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

4、市实验中学招生录取。市实验中学实行单考单招,按下达招生计划,在全市统一中考结束后、普通高中录取之前,在全市范围内单独组织报名、考试和录取,录取学生名单由市教育局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已被市实验中学录取榜示的考生,不再参加县区组织的录取。

5、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所有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及其他考生可免试录取,直接到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注册入学。

6、具体录取办法制定。各县区教育局和自主招生学校根据本方案负责制定具体录取办法,录取办法需经县区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自主招生学校录取办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公布。各县区和市实验中学、市艺术中学于5月20日前将录取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

7、录取结果报送。各县区教育局统一汇总辖区内各学校录取名单,市实验中学、市艺术中学汇总本校录取名单,录取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录取花名册报市教育局。

(八)入学报到和学籍注册

1、入学报到。各县区要加强学生入学报到管理,各学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对录取结果张榜公布,凡被普通高中学校张榜公布录取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注册期限内,按时到校报名注册,无故不按时到校报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负。

2、学籍注册。学籍注册的依据是县区教育局、学校报送的录取名单和县区教育局最终审核确认的实际报名注册名单。低于本县区、本校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其他扰乱招生秩序违规招收的学生,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所在县区、学校和学生个人承担,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照顾政策

(1)军人子女照顾政策按xx市教育局和xx军分区政治部《关于2013年中考招生照顾政策的补充通知》(白教发〔2013〕50号)执行;

(2)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少数民族学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农村“两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接扎户)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30分;

(5)“三侨”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各类照顾加分不累计计算,只享受最高加分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中考招生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县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市教育局成立2018年中考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靠实工作责任。市教育局负责命题、制卷、评卷、登分、成绩公布、县区招生计划下达、学籍注册等管理监督工作。各县区教育局是中考工作组织、考试环境治理、工作秩序维护、严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学校招生计划下达、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核实等工作;各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科(股)室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区要将中考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提高政治站位,规范招考秩序。各县区要牢固树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考生认真负责的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组织管理。要周密安排部署工作任务,严密组织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考前,要认真做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信息公开、志愿填报、考场编排、考场管理、保密保卫、秩序整顿、准考证发放、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类应急预案制定等基础性工作。考中,要认真做好考场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考风考纪管理、考卷安全接送保管等重点工作。考后,要按照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考卷批阅、考生录取、信息报送、考生成绩管理、学籍注册及其他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特别是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指导考生志愿填报、保障考试安全、规范招生录取秩序等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初中化学工作计划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全面建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全面深化基础教育内涵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立德树人,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各地和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提高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3、坚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为规范,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公信力。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标

——继续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021年起,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继续推行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实现招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二、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

1、考试科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依据《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实施测试。

(二)考试方式与组织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全省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宁德市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另文通知。

3、县(市、区)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学校考试评价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

(三)考试分值与时间安排

1、考试分值。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

2、考试时间安排

各科目分年级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科目时间

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4~5月

地理、生物6月中下旬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4~5月

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4~5月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6月中下旬

(四)评卷与成绩呈现

1、评卷工作。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的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评卷工作。

2、成绩呈现方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录取的基本依据。各科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比例不超过5%;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为了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为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内容,由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评定的组织与程序参照《宁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见附件)执行。

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等,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评定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之一,也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生综合素质评定“C”等以上(含“C”)、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D及以上等级即可毕业。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应予以毕业。

五、录取总分

(一)考试结果总分的组成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2021年中招录取文考总分为800分,具体如下:

1、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3门科目满分各150分。

2、体育与健康科目按《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实施的考试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满分40分;

3、物理科目按卷面成绩的90%、化学科目按卷面成绩的60%、道德与法治和历史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50%、地理和生物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30%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

(二)照顾政策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我市将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原有照顾政策。

(三)录取总分的呈现。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考试结果总分”和“照顾分”组成。

(四)考试等级的使用。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及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设定等级底线要求;对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探索实行等级奖励分政策,防止群体性偏科,确保国家课程实施质量。市教育局根据文理兼顾、全面发展原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各科等级在中招录取中的使用方案。

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合理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市教育局将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创建,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学校使用方案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21年毕业升学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待条件成熟时,我市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二)完善优质高中定向生和完成义务教育后的特殊群体升学政策

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促进初中学校均衡提升。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动态调整。

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招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报名、考试、录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三)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旨在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市教育局将根据高中多样化发展规划目标加强统筹,合理确定全市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严格审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围和人数、招生办法等),并及时将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汇总报送省教育厅。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全市每年自主招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要重视招收农村学校学生和贫困家庭子女。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均要参加中考,可不参加中招录取投档。

七、招生管理工作

(一)招生计划管理和考试报名

我市将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原则,分县(市、区)、分校一次性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数须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学校,要停止安排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同一校区高中部招生计划均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各地要在宁德市中考报名管理平台进行考试报名,并于报名前报名条件等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在市级管理平台外自行组织报名。

民办高中(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下同)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支持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民办高中招生政策,认真审核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根据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市教育局将每年适时向社会公布全市具备招生资质的高中阶段学校名单,并各县(市、区)、各校招生计划。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

(二)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管理

严格控制跨市域、跨县域招生校数和招生规模。因国防建设、重大教育改革实验等特殊需要,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由双方设区市教育局协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属地原则,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我市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市域内跨县(市、区)招生的公办高中校数和招生规模并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对教育教学改革无实质促进作用的,不予批准跨县(市、区)招生。一般情况下,经市教育局批准跨县(市、区)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中总招生计划数的5%、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其跨县(市)招生比例可放宽至10%;学校因所在服务区初中生源暂时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商调剂。

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要符合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申请跨设区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需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学校向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提交具体的招生简章,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未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对接确认的民办高中,不得擅自组织跨设区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政策,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规模比例、学校条件等进行核定。

跨设区市招生事项纳入生源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录取管理。除对招收的学生具有体质、技能特殊要求外,不得安排提前跨市、县招生。跨市、县招收学生的学费按照招生学校正常标准收取,招收计划纳入生源地管理。

八、招生录取管理工作

(一)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

市中招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完善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均须经我市招生管理平台统一录取。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不准录取。

(二)规范各类招生程序

1、严格做好普通高中学籍接续工作

全市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市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全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并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学生被优质普通高中录取。跨设区市招收或经自主招生予以降分录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设区市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市中招管理部门核定的中招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高中招生和学籍接续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市中招管理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正式招收的学生接续电子学籍档案,对未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上办理外地就读学生审核手续。市教育局每年根据全市招收录取结果,适时抽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升学学籍接续情况。

2、拓宽条件做好职业教育招生

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留足职业院校容量,认真做好中职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有就读意愿的学生初中毕业后接受职业教育。要继续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范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中职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规范有序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三)强化招生监督检查力度

1、实行“阳光招生”。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录取结果等。要加强招生信息监管,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收费及举办“校中校”等违规行为,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严禁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教学点。

2、加强高中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来函来电随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制止、严查各种违规招生行为。落实群众信访举报查办和督办责任,实行重点信访举报直查直办和通报制度。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招生行为,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进行点名公开通报;对招生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和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不断加强中考中招工作党的领导,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切实把握教育招生工作的政治方向,教育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强考试命题、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切实防范和打击考试招生腐败行为。要充分认识初中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将进一步准确把握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计划编制、考务管理、评卷分析、招生录取等各项具体任务,确定专业考试机构负责考务工作,确保中考中招改革顺利实施。要从维护教育公平、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有机衔接原有做法,科学确定考生志愿填报时段,科学制定招生录取条件和程序,科学划定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稳妥推进中招录取改革。

(二)强化教学管理。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课时,让青少年拥有光明的未来。要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学校管理方式和教学方法,加快发展素质教育。要切实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资源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各县(市、区)要定期开展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的分析应用,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县(市、区)要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严格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考试安全。书面考试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建成全市统一管理的考试招生报名、录取管理电子平台,探索建设区域内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区)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国家助学、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好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加大改革工作政策宣传。

十、其他事项

1、因休学原因转入2018级、2019级的初中学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除已获得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的科目,须通过其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化学工作计划篇8

一、施工项目进度-成本管理方法

施工企业管理应“以公司为利润中心,项目管理部为成本控制中心”。因此,成本管理应是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同时,进度是关系施工企业声誉和经营的重要方面,也是项目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是涉及项目成败的常见问题。

进度-成本管理是基于对进度和成本关系的认识,制定进度-成本计划,然后在实施中进行进度-成本的控制,保证进度-成本计划目标的实现。进度-成本管理包括三个阶段,即先编制进度-成本计划,然后按进度-成本计划实施,最后是控制进度-成本,以保证进度-成本计划目标的实现。

二、编制进度-成本计划

进度-成本计划的编制是进度-成本管理的关键。计划是实施和控制的依据,要实现进度与成本的共同控制,首先必须做到计划科学合理,在此基础上的实施和控制才会有实际意义。在充分考虑进度与成本之间的内在联系基础上,制定进度-成本计划的一般过程包括:活动的定义、活动排序、资源需求、工作成本、活动时间、初步进度-成本计划、初步进度-成本计划的优化七个方面。资源需求、工作成本和活动时间的确定是同时进行的,这三个方面的确定是编制初步进度-成本计划的基础,也是编制初步进度-成本计划的关键。这里主要介绍初步进度-成本计划的编制及其优化。

1、初步进度-成本计划的编制。在以往施工项目管理中,资源的确定是成本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工作持续时间估计是进度计划中的内容,这两项工作一般是分开进行的,这会带来很多问题。应当把资源和成本的确定与工作持续时间的估计作为一个工作步骤同时进行,对工作所需的资源、资源库拥有的资源(资源条件)、在不同资源情况下工作持续时间等要素进行多次反复确认,最后同时确定某项工作持续时间与该工作的资源需求量。

确定工作持续时间,应在初步估计的基础上确定。对一项活动和工作,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以及同一方案的持续时间不同,则成本都有差异。成本估计主要确定不同的施工方案以及同一方案的持续时间不同的成本,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该活动应采用什么施工方案以及持续时间,以及相应的成本。此时的成本应是完成此项工作的最低成本。

初步进度-成本计划编制的关键步骤是确定工作成本和工作持续时间。具体步骤是:确定各工作的可能施工方案;确定各施工方案所需资源,查看资源库是否满足要求;确定各施工方案各种资源经济消耗量及价格;确定各工作成本最低时的持续时间;各工作在各施工方案下的成本,选择成本最低的施工方案;依据(4)(5)输入Project,可得到项目初步总成本和总工期;用Project输出初步进度-成本计划。

成本估计应该与工作质量的结果相联系。成本估计过程中,也应该考虑各种形式的成本交换。比如,多数情况下,延长工作的延续时间通常是与减少工作的直接成本联系在一起的;相反追加成本将缩短项目工作的延续时间。成本估计是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工作的最低成本。在方案选择过程中,应当保存决策的基础数据资料,供计划优化使用。此时确定的某项工作的持续时间是在资源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成本消耗最少的持续时间。以此为依据编制的进度计划为初步进度计划。依据项目各工作持续时间及其逻辑关系编制初步进度计划,依据各工作成本确定项目总成本。此时的总成本为项目最低成本。

2、初步进度-成本计划的优化。现在,业主对工期要求比较高,进度计划一般情况下不能满足业主要求,需对进度进行优化,主要是缩短工期,使之符合业主要求。在此时,应充分考虑工期缩短对成本的影响,应进行进度-成本优化。优化的主要目的是在工期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增加的成本最少,或称之为工期一定,成本最低。在主要目的实现后,从项目管理角度,还应使资源消耗在施工工期范围内尽量均衡,便于计划的实施。

用来控制施工项目的进度-成本计划应该是优化后的计划。计划的优化,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工期、资源投入与成本消耗量,是三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因素。项目进度-成本计划的优化,就是通过合理地改变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缩短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并使资源消耗增加最小,不断改善初始计划,力求找到进度与成本的最佳结合点。进度-成本优化的过程为:(1)首先确定关键线路关键工作。一般依据初步进度-成本计划或Project直接输出;(2)确定各项工作的最短持续时间,以及每缩短一天增加的成本;(3)在保证关键线路仍是关键线路的前提下,按每缩短工期一天增加的成本最少为标准缩短工期。每缩短一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应用Project查看网络图,以观察关键线路是否发生改变;(4)当出现两条或多条关键线路时,对平行作业的工作应同时缩短工期,此时通常有多种组合方式。但仍是依据每缩短工期一天增加的成本最少为标准缩短工期;(5)在缩短工期过程中,当工期满足要求时停止缩短工期。

三、进度-成本计划的实施

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进度-成本计划,接着就是实施计划。在此阶段,重点是确定和建立计划实施领导组织,落实各负责人和部门的责任,保障严格按计划实施。

在施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一般采用目标责任制的管理方式。进度、成本、质量是项目的三大主要目标,因此,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对进度、成本、质量按进度-成本计划进行了层层分解(质量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各部门负责人对工作责任分配计划中分配的任务的进度与成本负责。作业人员也需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进度与成本负责。对于在保证质量和成本预算的前提下提前完成任务的及时给予表扬和物资方面的激励,对于非客观原因造成的进度落后和超支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各项工作开始前,各责任人要在计划书上签字。这在计划实施的主体上使进度控制与成本控制得到了统一。达到进度-成本管理的目的。

四、进度-成本的控制

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实际执行情况和计划可能有差异,因此,应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观察进度是否提前或落后,成本是超支还是节约。通过观察确定项目总进度和总成本目标是否能实现。若总进度滞后或总成本超支,应采取措施进行纠偏,以保证项目总进度和总成本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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