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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精选8篇)

时间: 2023-07-25 栏目:写作范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篇1

论文关键词:养老保险;农村社会;财政支持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文件),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标志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时期。国务院决定2009年在全国选择10%的市(区、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新农保)试点,成功后再逐步扩大试点,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因此,分析新农保制度试点运行存在的问题,对扩大新农保的覆盖面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新农保制度的特点

从国发[2009]32号文件可以看出,与“老农保”相比,新农保制度的突出特点主要是政府承担了资金的责任,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为新农保承担较大的补助资金。

1、1地方财政对农民的“个人账户”进行补贴,即“补入口”

国发[2009]32号文件规定:“16~60周岁的农村户籍人口,参加新农保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地方政府对参保人“个人账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缴费标准设为一年100、200、300、400、500元5个档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广西部分试点县也根据自己的情况增设了一些档次。如广西武鸣县就增加了600、700、800、900、1000元等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得。广西地方政府对参保人“个人账户”给予补贴,按1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补贴5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从文件内容可以看出,在缴费环节,地方财政对农民的“个人账户”进行补贴,地方财政承担了资金的责任。

1、2国家财政承担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即“补出口”

国发[2009]32号文件规定:“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西部地区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东部地区国家财政负担50%,地方财政负担50%。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安排资金适当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负担,具体办法南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因此,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对西部地区地方财政负担很小,东部地区负担也不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新农保的补贴情况具体见表1。

2新农保制度试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机构建设滞后,形成了庞大的需求和微弱的服务体系

由于新农保机构建设滞后于农民的需求,形成了庞大的需求和微弱的服务体系足各试点县面临的大问题。目前新农保的参保工作安排如下:县(市、区)一级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负责指导、审批;乡镇一级是在社会保险所经办;行政村(社区)则由村干部、居委会工作人员去做。乡镇社保所的工作人员比较少,村干部、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般都是兼职做的。新农保面对的群众数目较大,人员配备却那么少,很难服务好参保者。如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新农保的服务对象有30、3万人,而城区农保处只有5个工作人员,部分还是兼职,每个工作人员就要服务6、0万个工作对象。加上目前信息管理系统还不太完善,很多工作还是手工操作,工作量很大,难度可想而知。可见,新农保面临的问题同所有国家公共服务体系在农村所面临的问题是一样的,即庞大的需求和微弱的服务体系支撑。

2、2地方财政负担不均衡

从表1可以看出,在缴费环节,地方政府应当对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在发放环节,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55(人·月)),东部地区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各负担50%,中西部地区则全部由中央财政补贴,地方财政不补贴。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测算,西部地区地方财政对新农保的补贴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的平均数为0、88%,东部地区为0、84%,广西为1、15%,广西地方财政每年应补贴新农保的资金为59858万元,负担远远高于西部地区的平均水平。可见,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业大省地方财政的负担还是比较重的。

根据桂政办发[2010]3号文件规定:“自治区确定的缴费档次所需的缴费补贴资金由自治区、地级市、县3级财政按6:2:2的比例承担”。从这个比例来看,县级政府负担的比例并不大。但由于各县经济发展水平与农村人口的不平衡,有一些地方财政支持的压力很大。根据《广西统计年鉴2009)资料测算,广西每年大约需要财政补贴新农保的资金较大的县市中,桂平市65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I、61%;博白县61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18%;平南县51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92%。较小的是东兴市29、91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0、11%;凭祥市30、75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0、14%;合山市32、08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0、28%。可见,由于各县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农村人口数量不一致,部分县财政负担还是比较重的,如何解决地方财政筹资难的问题将成为制约新农保制度推行的瓶颈。

2、3农民存在逆向选择

无论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是商业性农村养殖业、种植保险,凡属自愿保险都必然面临农民逆向选择这一问题。新农保规定了最低缴费年限为l5年。那些家中有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人,仔细计算后认为,参加养老保险是有利可图的,都自愿地加入了新农保。那些年龄则在l6~40周岁的农民,家中又没有60岁以上的老人,往往不愿意参加新农保了。他们更注重眼前利益,对长期性缴费的养老保险兴趣和热情普遍很低,很多农民还持观望态度,他们想等到40岁以后才参加。从广西武鸣县的试点情况看,推行的难度主要是16~40周岁的这部分群体的农民。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对于政策的稳定性、个人账户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担心。

2、4基金保值增值难以保证

由于新农保制度采用的是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的模式。随着新农保工作的推进,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个人账户基金的规模会越来越大,如何对新农保基金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目前,各地新农保基金由县级政府管理,实行县级统筹,这就造成基金分散、容易受当地行政干涉,基金运营缺乏法律规范,基金的安全运营和管理难以得到保证。在统筹层次较低的情况下,基金的增值途径只有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和购买国债2条。从基金的安全性角度考虑的,也是可行的。但从经济的角度分析,由于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国家实行低利率政策刺激经济,名义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后的实际利率已降为负值,基金安全的主要风险已经变为“贬值”。因此,如何增强新农保基金规避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的能力将是新农保工作遇到的问题。

3解决新农保制度试点存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3、1加强机构建设,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①健全各级新农保经办管理机构。县级政府要健全新农保经办管理机构,建立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乡镇社会保险所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新农保工作,做好新农保参保登记、建立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资金归集、养老金发放等工作。村级确定新农保协管员,做好新农保的动员、协调和摸底工作。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垂直管理。新农保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②规章制度建设。各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并完善本县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基金内审稽核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省级社会保障部门要尽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网络,低成本为农保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维护好参保人利益。

3、2加强政策执行力。落实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新农保需要一大笔财政资金的配套,因此,落实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是新农保制度顺利推行的关键。首先,地方各级政府要抓紧制定当地的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新农保制度推行提供有力保障。其次,要加强地方政府对新农保财政补助政策的执行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应将新农保补助资金作为财政支出的一项重点来落实。最后,针对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农村人口数量差别较大的问题,需要加大国家财政对贫困省市和农业大省、地方财政对地方贫困县、农业大县的转移支付,确保贫困地区和农业大省、农业大县新农保制度的推进。

3、3合理划分地方各级财政之间的责任

由于各县市的财政能力和农业人口的数量不同,省级政府部门要根据各县市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各县农村人口的数量,制定好省级、市级、县级财政的负担比例,地方财政补贴在省、市、县3级财政的分担没有必要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在财政收入高富裕的县,县级财政要多承担一些责任;在财政收入低、贫困的县,县级财政可以少承担一些责任。从广西区政府确定了对新农保的补助资金为自治区、地级市、县3级财政按6:2:2的比例来看,经济发展和农业人口不同的县负担差别很大,不利于新农保的推进和各县的经济发展。

3、4加大宣传力度,制定激励政策,强化农民的参保意识

《广西统计年鉴2009}资料显示,2008年广西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3690元,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最低的是罗城县为2074元,广西新农保最低缴费档次分别占以上2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71%和4、82%[33。这一比例远低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8%,说明农民完全可以负担得起新农保每年100元的缴费。从广西试点的情况来看,新农保覆盖面并不是很理想,推进的难度较大。虽然新农保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但在现实中很多农民还是存有顾虑的农民对新农保的担心主要有2方面:第一,参保的资金是否安全,政策的变动是否会影响到参保资金;第二,由于经济利益驱动性,农民往往担心回报是否大于投入。因此,要想吸纳农民参与到新农保中来,地方政府和村委会要加大对新农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农民知道新农保政策是国家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是政府为农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打消农民的顾虑,强化农民参保意识。

另外,政策规定累计缴费不少于l5年,最低交费年限为15年。因此,很多农民会等到40岁后才考虑参保。为了激励农民早日参与新农保,各县在制定政策时,应激励农民早参保。如广西桂林兴安县在制定政策时就考虑到这一点“参保人到印周岁时,参保累计超过15年者,每超过一年给予每月增发2月基础养老金”。这些激励政策,对强化农民的参保意识有很大的作用。据统计,在2010年元月到3月份短短3个月的时间,兴安县实际参保人数已达13、6万人,参保率达65、36%,发放金额625、0万元,发放率约90、0%,参保率和发放率双双成为广西第一。

3、5提高统筹层次。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随着新农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新农保制度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将会越来越大。这些养老保险基金是农民未来的“养命钱”。基金的安全管理,有效运营,保值增值,直接关系到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信任和信心,一旦投资失误或管理不慎很有可能导致农民中途退保,因此,管好新农保基金意义非常重大。目前,新农保基金暂时实行县级管理,县级统筹,基金抗风险的能力较弱。随着新农保的不断推进,应该考虑尽快实现省级管理,省级统筹。在新农保基金实现省级管理以后,可以考虑新农保个人账户基金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那样,进入资本市场投资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

4结语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篇2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问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问题研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与对策研究 云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问题与发展策略研究 探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浅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 探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探析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研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研究追踪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研究 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问题及对策探析 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 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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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篇3

省政府已经同意《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根据目前我省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原则上按100元缴费起步。具体收缴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我省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省、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每人每年定补3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负担24元,县(市、区)财政负担6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各县(市、区)参保缴费人数和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数量,一次性下达至有关县(市、区)财政部门,再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至县(市、区)新农保基金专用账户。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省、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代缴资金省财政负担80%,县(市、区)财政负担20%。

建立个人账户

县级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生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县(市、区)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如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为鼓励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1元基础养老金。

待遇调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制度衔接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篇4

关键词:安徽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本文系国家行政学院课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从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视角”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七大提出,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念,并明确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2009年5月22日,中央政治局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为主题进行集体学习,强调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开展新农保试点。2009年6月24日,主持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制度模式、筹资方式等重要政策。2009年8月18日至1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新农保试点的政策措施,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一、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安徽省农业人口有5,242、5万人,占全省人口70%以上。建立新农保制度,可以缩小城乡差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真正让农民老有所养。改革开放30年来,安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09年全省财政收入1,551、2亿元,增长1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63、9亿元,增长19、2%,已经具备了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经济条件。基于此,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一项惠民制度,可以让数亿农民解除养老的后顾之忧,让老年农民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二)建立新农保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是政府最重要的社会政策和公共服务。养老问题是群众最大的后顾之忧之一,因此养老保险制度必须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按照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的目标,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已经在制度上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也逐步完善,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滞后。因此,开展新农保试点,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又一个重要工程,标志着我国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目标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一步。

(三)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改革开放30年来进行了三项重大改革:一是实行以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使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二是实行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改革,主要是减免并最终取消农业税,使农民负担大为减轻;三是实行以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的农村综合改革,主要是改革乡镇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政府对农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近10年来,在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方面,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惠农政策,包括全部免除农业税,实行农业直补,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包括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等,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新农保制度,逐步使全国农村居民都能有基本的社会养老保障,是又一项涉及数亿农民切身利益、关系亿万农村家庭和谐幸福的重大惠农政策,使农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实现“养老不犯愁”,这对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将发挥巨大作用。

(四)建立新农保制度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战胜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关键是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扩大农村需求。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揽子计划,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建立新农保制度,逐步使每位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每年至少增加收入660元,可以直接增加农村居民消费。同时,解除了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使农民愿意消费、敢于消费。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一项惠及数亿农民、造福亿万城乡家庭的德政工程,必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人民安康、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安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

(一)传统的养老方式受到冲击。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有两种:一是家庭养老,包括养儿防老和自我积累防老;二是土地养老。根据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06年末全省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为2,448、48万人,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1,119、07万人,占全部劳动力的45%,农村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户1,189、76万个,农村总人口折算每户4、4人,全省6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822万。数据表明,随着市场经济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特别是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流动,农村家庭正逐步走向小型化、老龄化,客观上使青壮年农民已无能力和时间尽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安徽省农村人均耕地面积约1、17亩,土地收入占农民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下降也不足以作为养老保障。所以,如何养老不仅是现在60岁以上老人的现实问题,也是农村青壮年马上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二)安徽省农村社保的有效探索。安徽省委、省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关注农村社会保障。1997年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通知》(皖政[1997]58号)中就提出稳步发展农村(含乡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在有条件的地区采取农民自愿和政府组织引导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农村劳动者个人缴纳保险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方针,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部分地市开展了试点工作。2005年专门就被征地农民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05]63号),意见要求对已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被征地农民,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条件的,要将他们纳入这些保险的保障范围;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以自愿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待遇享受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80元。个人缴费部分用于补充养老保险金的发放。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符合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可选择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退给参保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随之取消。2006年针对农民工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52号),要求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安徽省境内招用农民工的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履行缴费义务,使其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同等待遇。也可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参加原籍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7]12号),提出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理顺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以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为突破口,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采取适合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的方式,推进被征地农民、小城镇农转非居民和农村务农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抓紧研究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200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能够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抓紧制定安徽省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具体办法和经办规程。

(三)安徽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情况。2009年是国家推行新农保试点的第一年,安徽及时制定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31号),要求省级及试点地区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20元。12月份,国务院新农保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安徽省当涂、铜陵、肥东、凤台、和县、金寨、繁昌、广德、蒙城、界首、固镇、霍山等12个县为新农保试点县。试点地区人口670、74万,其中60周岁以上老人98、60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遵循国家《指导意见》的基础原则和主要政策的框架下,突出了三大亮点:一是在进口补贴上,在中央补贴的基础上明确了省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20元补贴;二是为鼓励农民积极参保,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加发的基础养老金由试点地区人民政府承担;三是老农保缴费额折算新农保参保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12个试点县市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84、59万人,参保人数265、36万元,参保率53、07%,新农保基金累计结余10、6亿万元。各试点地区依据皖政[2009]131号文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如当涂县制定了100~800元八个缴费档次,在出口补贴上,在中央财政支付的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再补贴25元,达到每月可领取到80元的基础养老金;此外,在进口补贴上,除省财政补贴20元/年,县财政为参保缴费人员100元补贴30元,200元以上补贴20%。繁昌县给予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标准增加10元,最高达到120元补贴。霍山、凤台、肥东、和县、蒙城、广德、界首、金寨等市县均建立了不同的激励缴费机制。

三、安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建议

(一)加快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建设。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其最大的特点是工作的流动性,工作变动必然会引起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长期以来农民工把青春与汗水交给了所服务的城市,却很难享受城市劳动者的福利。养老保险不能有效转移接续的原因有三条:一是缺少法律法规的保护,国家虽然于2009年底出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09]66号),但针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的实施细节没有规定,在跨省转移上必须有国家层面的实施办法;二是由于地方利益和地区性经济差异的原因,地方共济基金很难转移;三是部分地区没有开展农村养老保险,无法转出。对此建议如下:一是就安徽省而言,加快研究制定省内转移的实施办法,实现省内可流转,并为国家层面的转移办法制定提供参考;二是可以建立省级统筹,按地区消费水平补贴的新机制,以解决公益金不好流动的新机制,为下一步全国统筹打下基础;三是千方百计扩大新农保的试点面,在暂时没有能力开展的地区,可以建立账户空转机制,为外出打工人员的养老金有一个转移的目的地。

(二)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农保工作的特点是面向每一个参保个人,农保的日常管理工作需要掌握农民的信息,如缴费情况、何时领取养老金等。农保政策的制定要依靠对农民个人信息、如家庭规模、年龄结构、财产状况,以便政府确定养老金水平、财政应补贴多少。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也需要有信息化平台为跨市、跨省的转移接续提供技术保证。目前在农村,社会救济由民政管、医疗保险由卫生管、新农保由劳动与社会保障管,多头并进,从协调有限资源的角度也需要有一个共用的信息平台。所以,在新农保将全面推广之际,由省财政支撑建立完善农村信息化平台不仅是拉动内需的基础项目,也是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

(三)加大农村保险宣传力度,扩大参保率。安徽农民的思想受传统观点影响较深,普遍认为养儿防老是最可靠的方式,皖北计划生育难搞的深层次原因也就是这个。对于新农保,由于保险周期长,农民怕政策有变,也担心现在交了钱到领取时不能保障生活,这是当前参保率不是太高的主要原因。因此,要从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着手,加深农民对风险分散的认识,加深对社会养老的认识,让农民认识到在家庭小型化的趋势下,新农保是解决老有所养的最佳办法。在宣传内容上,要重点介绍农民关心的缴费金额、缴费方式、领取办法等问题。在宣传方式上,要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如漫画、图片、地方戏等。对于确实存在的违纪违规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并将结果告知农民,以保证新农保的阳光操作。

(四)做好新农保基金的积累与运营工程。新农保基金的积累与保值增值是农村社保的货币保证。安徽在新农保试点中认真落实中央政策,省财政也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部分试点县市也从本级财政中拿出资金充实。但实际上还是存在保障水平低、增值慢的问题。对此,建议:一是根据全省农民人口构成及经济发展水平的预测开展保障金的精算工作,确定每年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资金规模并将其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二是完善社会资助的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资金的作用;三是实行农保基金省级统管,组织专业化团队,在资本市场上实现最大幅度的增值。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保队伍及机构建设。农村社保的数据收集在基层、个人养老金归集及发放在基层、日常工作也在基层。而农村人口分散更加大了工作的难度。农村社保需要一支团结有力的执行队伍,在近期可以利用乡镇机构改革的契机从乡镇选调部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在村一级选择村委委员具体联系,并逐步设立乡镇社保办事处,业务及人员归社保局统一管理,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供给。要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人员岗位职责、细化工作流程以缩短办事时间、加强审计监督以保证廉洁高效。

(作者单位:安徽行政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ah、省略/query/query_gb、asp keywords=农村 社会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篇5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情况

制度完善

一、调查情况介绍

本次调查采用判断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抽取样本。第一步,根据经济发展程度的高低从河南省18个省辖市中抽取了经济条件较好地区一一郑州,经济条件中等地区一一周口、新乡、驻马店,经济条件较差地区一一济源。第二步,在上述五个地区分别抽取新农保试点地区荥阳(郑州)、扶沟(周口)、辉县(新乡)、平舆县(驻马店)和济源。第三步,在抽中的五个地市各自抽取两个村作为调查点,这样一一共抽取到10个村。最后,在捕中的10个村中,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每个村抽取25个家户开展调查,这样一共抽取剑250户农民进行调查。

在收集资料方法上,我主要采用问卷法收集资料。调查对象为试点地区的农民,本次调查一共发放问卷250份,回收问卷250份,有效问巷25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100%。

从调查对象的构成情况看,年龄在20以下的占21、2%,20~29岁的占25、6%,30~39岁的占13、2%,40~49岁的占14、0%,50~59岁的占10、0%,60~64岁的占7、6%,65岁及以上的占8、4%。其中,男性140人,占56、0%,女性110人,占44、0%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小学及以下50人,占20、o%,初中104人,占41、6%,高中(职高、中专、技校)62人,占24、8%,大专15人,占6、0%,本科19人,占7、6%,研究生没有。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出现的问题

1、政策宣传效果差。对广大农民来说,新农保是一个前所未闻的新事物,因此,在新农保推行之初,如何将这一制度宣传好,将对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推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时至今日,新农保政策宣传的效果如何?农民对新农保政策了解得怎样?实地调查的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49、5%的认为对新农保政策了解得一般,20、6%的认为不太了解,4、2%的认为很不了解,25、2%的认为比较了解,认为十分了解的被调查者仅占0、5%。调查结果告诉我们,新农保政策宣传的效果并不理想。进一步调查的结果显示,试点地区有60、5%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政府部门的宣传工作一般,有17、7%的被调查者认为不满意,有2、3%的被调查者认为很不满意,认为比较满意和很满意的被调查者仅占19、1%和0。5%。这组数据进一步证实了新衣保政策宣传效果比较差的现状。

2、强迫农民参保的情况依然存在。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农保实行农民自愿参保原则,试点时,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片面追求参保率。调查结果显示,有94、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乡(镇)政府不存在强迫农民缴费参保的情况,但是,也有5、6%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乡(镇)政府存在强迫农民缴费参保的情况。同时,调查结果还显示,有92、5%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存在村干部强迫农民参保的情况,但是也有7、5%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所在的村有村干部强迫农民参保的情况。上述调查结果反映了在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有一些乡镇干部和村干部为了片面追求参保率而强迫农民参保缴费。

3、弄虚作假情况时有发生。根据调查员反馈的信息可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几乎都存在一些弄虚作假的现象,概括来讲,主要有四类:一是农村中许多16~17岁甚至20几岁的年轻人(不是学生)假冒学生名义逃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责任与义务,一些村干部有意隐瞒事实真相,一些乡镇工作人员也睁只眼闭只眼,听之任之。二是许多农民为了享受国家的基础养老金,常常会要求自己的儿子缴费参保,而自己符合参保条件的女儿缴费的却比较少,这一现象在农村试点地区表现得比较普遍。三是个别不满60周岁的农民为了提前领取基础养老金而虚报年龄,相关政府部门不仅没有杜绝此种行为而且还为其开启方便之门。四是个别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为了享受基础养老金,而动用各种关系网络获取农村户口进而达到参保目的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4、农民的参保能力弱。所谓参保能力就是指农民参加新农保,对所需要缴纳的保费能够承受的能力。一般来讲,农民参保能力的强弱跟他的家庭收入水平紧密相关。为了了解农民的收入情况,我们设计了一个题项:“2009年您家庭总的现金纯收入是多少?”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家庭总的现金纯收入在10000元以下的被调查者占到总数的61、2%,2009年家庭总的现金纯收入在10000~30000元之间的被调查者占到总数的37、2%,2009年家庭总的现金纯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被调查者占到总数的1、6%。由此可见,大多数农民的年现金收入水平比较低,经济收入水平低决定了农民缴费参保的能力比较弱。

5、部分农民继续参保意愿弱。农民是否打算继续参保直接影响着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底已经参保的农民打算到2010年底继续参保的人数占到88、4%,有11、6%的被调查者不想继续参保。这组数据说明,已经参保的农民中大多数人打算继续参保,但也有少数人可能会放弃参保。通过深入访谈,调查员了解到农民不愿意继续参保的原因很多,比如,没有钱、政府财政补贴少、养老金水平低等,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担心政策有变,基础养老金能不能及时足额发放。

6、养老金水平低。以河南省新农保试点之一的长葛市为例,根据长葛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测算办法,一位农民如果按照100元的年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为5年,那么该农民月领取养老金标准为64、68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4、68元,基础养老金为60元;如果缴费年限为10年,那么该农民月领取标准为69、35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9、35元,基础养老金为60元;如果缴费年限为15年,那么该农民月领取标准为74、03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4、03元,基础养老金为60元。一位农民如果按照500元的年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为5年,那么该农民月领取养老金标准为79、06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9、06元,基础养老金为60元;如果缴费年限为10年,那么该农民月领取标准为98、13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38、13元,基础养老金为60元;如果缴费年限为15年,那么该农民月领取标准为117、19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57、19元,基础养老金为60元。从上述数据可知,即使按照最高缴费标准500元,最长缴费年限15年计算,农民能够领取的养老金也比较少,很难满足其老年的基本生活开支,这与新农保“保基本”的政策目标相差甚远。

7、部分地区基础养老金未能及时足额发放。为了了解新农保试点地区基础养老金发放情况,我们专门设计了两个题项,第一个是:“您村∞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经参保)是否每月都能按时领取基础养老金?”被调查者中有128人回答了此问题,其中71、9%的被调查者反映自己所在的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经参保)每月都能按时领取基础养老金,也有4、7%的被调查者反映自己所在的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能每月按时领取基础养老金。第二个是:“您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经参保)是否每月都能足额领取基础养老金?”被调查者中有127人回答了此问题,有66、1%的被调查者反映自己所在的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经参保)每月都能足额领取基础养老金,但是,也有3、9%的被调查者反映自己所在的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能每月足额领取基础养老金。 转贴于

三、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对策建议

1、搞好政策宣传工作。在新农保试点初期,搞好政策宣传工作至关重要。针对当前新农保宣传的现状,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需要改进:首先,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常抓不懈。当前许多新农保试点地区主要采用集中宣传方式,然而集中宣传时间非常短,一般在半个月左右,而且之后很少再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工作,这就使广大农民对新农保政策一知半解。因此,我们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要把祈农保宣传工作作为一种常态,常抓不懈,才能使这~政策深入民心。其次,要提供宣传工作所必需的资金支持。“由于资金的制约,许多地区在普及宣传手段的选择、活动的开展、普及宣传所必需的设备(车辆、计算机、电视、话简等)的调集方面都存在困难。资金不足还严重制约着从事普及宣传工作的人员的保障和扩充。”第三,提高宣传人员的专业素质。新农保普及宣传工作主要是由乡镇和村干部具体实施的,他们尽管接受过相关培训,但是在解释复杂的农保政策、进行有效的普及宣传时表现出专业素质的不足。最后,创新政策宣传的工作方法。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手册等几乎成了所有试点地区惯用的宣传方式,这些宣传方法固然重要,但是宣传效果往往较差,很难使/~大农民对新农保政策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为了提高工作成效,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通过调研对农民进行分类、细化,然后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法,使宣传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

2、制定合理的缴费标准。新农保缴费标准的制定一定要与农民的实际参保能力相符合。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有38、1%的认为个人缴纳保险费部分占年人均纯收入的5%比较合适,在所有选项中位居第一;14、6%的认为6%比较合适;11、7%的认为10%比较合适;11、2%的认为9%比较合适;10、7%的认为7%比较合适;5、4%的认为8%比较合适;3、9%的选择了“其他”;2、4%的认为11%比较合适:2、0%,的认为12%比较合适,所占比例最低。由此可见,多数农民希望缴纳的保险费不要超过其年人均纯收入的5%,这是政府在制定个人缴费标准时应当把握的一个基本尺度。

3、加大政府补贴的力度。目前新农保推行中政府补贴的还比较少,距离广大农民期望的水平还相当远。那么,农民期待的政府补贴是多少呢?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45、4%的认为政府补贴占总保险费的1/3比较合适;38、5%的认为l/2比较合适;11、2%的认为1/4比较合适;3、9%的认为1/5比较合适;1%的认为1/10比较合适。由此可见,政府在制定补贴政策时需要把握这样一个度,即政府的财政补贴应当占农民总保险费的1/3。

4、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当前的养老金待遇水平还比较低,无法从根本上解除农民的养老后顾之忧,也无法实现“保基本”的政策目标,因此,必须强化政府主导意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力度,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那么,农民期望的养老金水平是多少呢?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39、2%的认为新农保待遇水平达到当地农村平均基本消费水平比较合适,34、8%的认为达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比较合适,16、2%的认为达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比较合适,8、8%的认为达到全省农村平均基本消费水平比较合适,1、0%的选择了“其他”。由此可见,农村平均基本消费水平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是多数民众期待的标准。

5、提高公共投入的效率。我国新农保公共投入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是投入效率低下。55元的基础养老金对富人来说是锦上添花,可对于穷人来说却是雪中送炭。公共财政支出的目的应该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因此对于那些收入较高的农民不应该发放基础养老金。新农保政策关注的重点应当老年农民最基本生活的保障,对于富人而言,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已经得以解决,相反,低收入群体和没有能力缴费的那部分群体更应该受到政策关怀。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瑞典养老金制度改革的经验,只对那些低收入者给予最低保证养老金,有能力的人全部缴费,这样,才能集合有限的财政支出用在最需要的低收入人群身上,提高他们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进步。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篇6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问题;改革方向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了史无前例的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这种进程也导致了农村经济发展的人口与劳动力基础发生快速的变革,传统的农村社会形态逐步瓦解,农村社会加快转型。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的大规模流动,农村居民老龄化群体比重迅速增加,老龄化社会提前到来。2000年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超过农村总人口的10、92%,高出城市1、24个百分点,进入了老年社会,而且老年人口将以每年3、3%的速度增加。

为了缓解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压力,我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经过十几年的探索,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新型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但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尤其是近年来“三农”问题的特殊性,更把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提到了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的重要地位。

据不完全统计,1986年我国开始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28个省、市、自治区共6000多万农村人口参加了保险,积累基金达60多亿元。发展多年至今,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900个县(市、区、旗)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保工作,可参保农民却下降至5442万,积累保险基金310亿元。

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起步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已有20多年的历史。这段探索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6~1992年为早期试点阶段。第二阶段是1992~1998年为早期试点推广阶段。第三阶段是1998年以后进入早期试点衰退阶段。第四个阶段是2003年以后开始进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试点阶段。经过对我国农保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早期的农保制度建设自进入第三阶段后至今没有取得重大突破,而新型农保试点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2、1覆盖范围小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其中75%的老年人口分布在农村,然而被纳入农保范围的老年人口仅占总数的小部分。据统计,1998年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4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不到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0%。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各省市的发展也极不平衡,已经筹集的农保资金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发达省市,多数地区难以为继。从基金规模上看,排在前五位的是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和北京,这五个省市的基金共计221亿元,占全国农保基金总额的71、3%。

2、2基金筹集存在问题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但是,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只能是自己承担全部费用,这样,真正需要这份保障的贫困农民由于交不起保费而被排斥在保障范围之外。有能力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群体大多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的富裕农民,而经济不发达的落后地区,穷困的农民不能从社会保险制度中获益。这无疑违背了社会保险制度再分配的根本原则。

2、3管理机制不健全

1998年机构改革至今,全国虽然省级单位多数已将农保管理职能划入劳动保障部门,但大部分地县级单位和乡镇还未划转,形成劳动保障部门没有接、民政部门不好管的状况,造成不少地方管理工作断档。这种情况在中西部省份尤为突出。同时,由于管理体制不健全,农保机构和人员的办公经费、工资多数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挪用农保基金发工资的事情相当普遍。

三、我国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方向

3、1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基本制度框架

这一基本制度框架的建立应该充分面向未来的城乡发展格局,将统筹城乡资源分配、财政分配、社会就业和各项政策发展考虑在内,着重建设农保可转换为城保的通道和机制。建立基本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使得农民的养老金能够在不同地区之间进行有效流转,同时将原有的完全个人账户模式改革为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调剂金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3、2财政要大力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种公共产品,需要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成本支出。在我国现阶段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已经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政府应把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构建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兑现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推动多渠道筹集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

3、3采用分层分类办法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我国幅员辽阔、农村人口众多,不同地区的农民生活水平差异较大,因此政府应该因人、因地制宜,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农村劳动力的养老保险,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应建立不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以满足不同收入阶层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需求。

3、4推进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

我国自2003年开始,部分地方进行新型农保试点,但全国性政策试点尚未开始。苏州市等一批经济发达的地区的新型农保试点,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效果。上海等其他一些地方结合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在城乡接合部)也开始了新型社会保障的试验。这些探索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部门应该继续加大力度,将新型农保政策发展到全国性政策试点的高度。

参考文献:

[1]史锦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若干思路[J]、开放导报,2007(6)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篇7

论文关键词:新农保;试点;界首市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但由于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使得农民与城市人在国民待遇上有着巨大差别,尤其在养老问题上。现在随着我国老龄化速度加快,农民老无所养、晚年生活没有保障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国务院做出“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决定,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这项普惠大众的政策对于缩小城乡二元结构体系差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城镇化建设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大的意义,而且随着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基本养老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这无疑也会对社会经济发展与稳定产生深远的影响。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作为国家的一项惠农政策的提出是具有非凡意义的,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那么作为试点地之一的界首在“新农保”实施方面是如何体现惠农的?它的内容有哪些?怎样有效落实这项惠农政策?怎样工作效率更高,怎样让农民实实在在的看到实惠?“安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研究”课题组通过对界首市劳动保障局的走访和对农村实地调研结果的分析也逐渐了解了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研究方法和样本情况

2009年底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开始了新农保试点的启动工作,在安徽有12个县作为首批的试点地展开工作,我们选择了界首市作为调研地。2010年7月初,我们对界首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以此为契机探索其在试点过程中的优点和缺点,以便更好的改进,切实为老百姓服务。界首市的农保工作于2009年11月10号开始做相关的工作到12月3l号就已经出台了两项政策即《界首市关于做好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工作的通知》和《界首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我们分别选取了界首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新农保工作人员、东城区方楼村、大黄镇肖寨村、大黄镇肖楼村、靳寨乡小张村、光武镇梁庄村、光武镇苗桥村村民作为调研对象。通过对界首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的访问,我们了解了该市新农保工作的相关内容及做法,同时采取结构式问卷对村民做调查。调研结束后我们采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来分析我们在调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在新农保试点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比较值得借鉴的做法以及在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不足,以便能够取长补短更好的完善新农保工作。在结构式问卷调查过程中我们总共发放了205份问卷,回收的有效问卷为199份。这些问卷的分布情况见表1。

二、界首市新农保试点工作现状和成效分析

(一)新农保的工作现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界首市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市长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界首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联合大概有l7个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如劳动、农业、计生、产业、发改委、民政、纪委、政办、宣传、组织等以便更好的开展试点工作。(2)为每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1一3名新农保协管员经办业务,每个村都有一个社保协办员。

二是广泛深入宣传。为了让村民更加直接明白新农保的政策,新农保相关部门采用了多种宣传方式。界首市给每位村民都发放了宣传册、《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同时采用广播电视等方式宣传新农保政策。除此还入户宣传,如,相关业务人员深入到乡(镇)、村及农户家中采取多种方式对农民进行面对面、零距离的指导和宣传。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1)统一组织,集中培训。采取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的方法,对负责相关新农保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对象以及工作的特点(2)创新方法,重点培训。如对直接参与新农保的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并且相互交流;请相关的专家对参与新农保工作的人员开展讲座,切实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对新农保的认知。

四是规范工作流程。为了更好的开展新农保的试点工作,有关部门定制了详细的工作流程。村委会以填表的形式采集农民基本资料,随后上交到乡镇社保所让其审核材料并进行信息的录人,社保所将录入的信息交至县级社保机构。最后通过县级社保机构和相关银行合作发放农保金。如图1:

(二)界首市新农保的主要成效

首先,改变了农村群众养老观念。与全国其他农村一样,界首市农村主要以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为主。实行新型农保以后,广大农民的养老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养老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其次,改善了老年农民的家庭地位。养老问题是农村社会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为了赡养老人,往往造成婆媳不和、兄弟不睦、夫妻反目、老而无依等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实行新型农保制度后,农村老人有了固定的经济收入,实现了老有所养。据了解界首市到目前60周岁以上的老人中,新农保的参保率已经达到了99、7%。同时通过我们的调查分析发现95、2%老人都认为自己比较幸福。

再次,检验了新农保试行办法的可行性。试点实践证明,界首市的新型农保制度和相关政策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符合农民心理及农村实际。同时,也得到省领导及有关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实惠利民,真正可以实现农村老人老有所养,可以破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覆盖农村居民的难题。

三、界首市新农保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界首市在新农保的试点工作中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信息管理系统不健全

信息管理系统不健全主要体现在:(1)参加新农保的农民的信息资料都是通过手工操作来完成的,工作量很大。(2)各地区之间的信息沟通不方便,缺乏资料的共享平台,标准化程度低。

信息管理系统的不健全会出现很多不良的后果。首先农民信息采集的工作量十分庞大,使用传统的手工操作方法较为耗费时间和人力,也易造成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应对随日益增长的业务量和日趋繁重的数据处理要求;其次手工操作在信息录入等环节易出现错误,一旦出现错误将造成参保人无法领取养老金等严重的后果,直接降低新农保政策在农民心里的信誉度,从而对政策的继续推广造成不利影响。正如一位工作人员所言“在我们录取信息的的工作中即使是0、01%的错误率,那么对于参保人来说的就是100%的错误率”;再者,如果发现错误以后进行补救,无疑也会增大工作量。因为信息管理系统不健全可能会造成以上的后果。

(二)政策宣传不够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很多人对新农保政策不是足够的了解,具体情况见下表: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很多人对新农保的政策了解程度是很低的,同时也说明我们的新农保政策宣传不够。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1、文化程度低。通过对走访和调查问卷情况的分析我们发现,问卷调查的对象绝大多数都属于文化程度比较低的,其中67、3%人都是属于小学或者不识字的阶段,占据了调查人口的绝对数量,只有26、1%的人念过初中而且很多人都没有读完,而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就更少了仅仅只有6、5%。如下表3:

2、调查对象年龄偏高。在调查中,我们在村子里找到的老年人居多,其中60岁以上的占到了39、4%,即使是60岁以下的即50一59也占到调查总人数的18、2%,而16岁到30岁的年轻人仅仅有9、1%,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现在许多年轻人都在外打工。由于年龄偏高也导致了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

(三)政策执行不规范

在进行实地的问卷调查中发现新农保工作的开展有很多是属于“捆绑式”。比如家中有老人符合了参保条件,即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可直接享受基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为了执行这项要求市农保中心就要求,如果子女不缴费家中其他政策的享有会受影响,比如说农村医疗保险等,这是一项“霸王式”的要求。从而出现父母替子女缴费的现象。换句话说以每年最低的参保费用100元来算,父母替子女每年缴纳100元,每年他们就会从国家的财政支持那里拿取660元保障金,减掉参保的100还能剩下550元作为自己生活的费用。这样既保证了参保的成功也保证了下一年家里能享受的各项国家政策。

(四)理解政策的偏差

通过我们的调查走访发现村民在对政策的认识上普遍存在两个偏差:其一,绝大多数未参保的村民认为,只有年满60周岁才能办理新农保。其二,很多年龄超过60周岁的老人,每年还是缴纳了100元的保险费,却没有人能够正确解释这100元是怎么回事,很多村民的解释是“政府让我们交,我们就交了”。但通过我们的了解发现这是老人代替子女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且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由于缺乏清晰合理的解释,很多村民交了保险费却不知如何理解。

另外,还有政策执行滞后问题。从实地凋研的情况看,一些老人截止目前还没有拿到一分钱,这也恰恰是政策执行不到位的体现。

四、解决新农保问题的建议

(一)尽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

参保人员的信息录入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这关乎参保人员的养老金能否按时足额发放。由于参保人的数量众多,手工操作的信息录用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所以我们可以与公安部门特别是户籍管理部门合作,调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的信息档案作为基准,而后新农保工作人员在录入信息的时候出现错的时候系统就会自动提醒,这样就能降低等发现问题再返工时增加的工作量;另外省劳动保障部门可以积极联合相关单位和研究部门亦可以通过高校,开展专门针对新农保信息录入工作的软件研究,研究出一套适合新农保录入工作的软件系统,释放人力劳动的同时也能减少工作错误,从而使得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的更好也为以后的全面普及提供帮助。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在我们进行农村实地走访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许多村民对于政策的理解是有偏差的。许多人认为只有达到60周岁以后才有资格参保;还有很多人也都是在年满60周岁以后还是每年缴纳100元参保费。这就是前面所说的“捆绑式”,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大程度还是因为新农保宣传力度不够。我们还可以采取一些方式来弥补这样的缺陷。

(1)继续加强宣传。毕竟新农保属于新生事物,那么在理解上肯定会出现很大的偏差,这就需要我们的业务管理部门和宣传部门竭尽全力去宣传,比如可以在此前宣传方式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文艺形式,如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相声、小品等进行宣传,最终的目的是让老百姓真正明白政策的全部。(2)由于现在的年轻人大多数在外地打工,农村就出现了很多留守儿童和老人,他们对政策的理解出现偏差时可以理解的,这就要求我们的宣传部门采取在适当的时间段宣传政策。比如过年期间,农忙时节,这时候许多年轻人都会从外地回来,而恰恰就是宣传政策的最佳时机。年轻人的理解力毕竟比老人和儿童强。

(三)加强监督,确保政策高效执行

通过对界首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的走访和实地调研的比较,发现市局的数据和我们实际的调查数据是有出入的。如管理人员所提供的60岁以上老人新农保的发放率达到99、7%,从我们问卷调查的情况看,很多农户截止目前还没有拿到一分钱,甚至连信息的录人工作还没有开始,而有的已经拿到3个月的养老保险金。对此我们可以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监督力度。试点工作的开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失误,这就需要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监督监管,提高工作效率,让这项普惠的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民身上。

(四)与时俱进地改进参保标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篇8

关键词: 农村牧区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开发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新农保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农民的新期盼,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农民基本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新农保试点已经全面推开,2009年开始在全国10%的县(市、区、旗)试点,甘肃省2009年有10个县区参与第一批试点,2010年11月又有15个县区参与第二批的试点工作。

一、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的基本情况

甘肃省辖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共有55个民族,农村户籍人口2016、62万人,占全省户籍人口的75、03%。2009年9月29日,甘肃省政府通过了《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办法》,12月12日,甘肃省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决定在榆中、会宁、武山、环县、华亭、漳县、金塔、阿克塞、临泽、民勤10县进行新农保试点,涉及农村户籍人口238、29万人,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数为151、19万人。截至2010年9月底,甘肃省首批10个试点县共参保141、04万人,平均参保率达94、95%,60周岁以上参保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为29、51万人,同时,藏区新农保9个试点县已参保18、56万人,平均参保率达72、65%。

2010年9月30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甘肃省红古区、皋兰县、嘉峪关市等15县市区为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根据国家要求,第二批试点已于10月1日正式启动。随着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全面实施,甘肃省新农保试点将达到34个县市区,涉及557万农业人口,占全省统计口径农业人口的31、38%。新农保试点后,工作迅速推进,农民得到新的实惠。试点工作不仅在试点县反映很好,而且在非试点县也反响强烈,他们希望尽快扩大试点范围,要求进入试点的呼声很高。但该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二、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础养老金标准与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偏低

按照国务院关于新农保试点的规定,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不用再缴费,可以每人每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甘肃省位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慢,地方财政能力差,主要靠中央补贴或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生存与发展经济。而现阶段民族地区经济基础薄弱、财力严重不足,地方政府只能拿出数量非常有限的财政补贴来增加基础养老金。而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仅靠中央财政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只能勉强维持生存,有时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

(二)新农保试点中出现农村社会保障的不公平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一项预防老龄化风险的社会制度,是以公平为其目标的。然而,在新农保试点中出现了如下几个问题:首先,区域不公平问题。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发展有很大差距,消费水平也不一样。甘肃位于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承担能力较差,难以保证财政补贴所需的财政预算,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政府补贴这块就轻松多了。这种区域间的不平等,恰恰与养老保险所要求的公平目标相背离。其次,农村社会内部不公平。当前,甘肃省农村居民群体内部存在收入差距,对于贫困群体来说,倘若不能在个人账户和集体补贴上获得更多的收入,等额的普惠性的补贴在不同收入群体中给农民带来的效用显然是不一样的,这有悖于制度设计的公平性原则。

(三) 新农保中没有配套相关的农村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新农保的工作量大,任务重,参保人员情况复杂。研究发现,甘肃省,新农保保险费用的征缴以村为单位,在实际操作中一般由村委会的成员负责记录收缴养老保险费情况,目前基本还处于纸笔记录阶段,没有专门的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这一现状不仅使得农民所缴的养老保险信息明显滞后,不利于上级部门对试点地区实际情况的了解,同时,由于管理落后,很多工作需要人工操作,使得农村养老保险的经办人员存在严重不足。

(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

新农保基金由少到多,将形成巨额基金。目前,甘肃在实际基金运营中由于缺乏高素质的投资人才及合适的投资渠道,新农保基金只能存银行,而事实上,新农保基金在银行的年收益率为2%,仅能获得一小部分利息收入,如果受到通货膨胀及低利率的影响,基金保值都很困难,更谈不上增值。这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另一方面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得制度提供的保障水平有限,与原本保障投保人老有所养的目标相违背。

三、针对新农保试点中出现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增加财政支出,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现阶段中央财政给60岁以上农民发放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确实过低,难以维持生存。国家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大幅度增加公共财政支出,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并且可以考虑根据农民参保年限的长短设置一个权重,一方面使得那些缴费时间越长的农民最后得到的基础养老金越多,另一方面也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新农保中,特别是青壮年。同时,应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 转贴于

(二)保障新农保制度的公平性

首先,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差较大,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分类处置、区别对待。甘肃省作为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自给率低,中央财政应该给予更多支持,以更好地体现不同地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其次,应针对不同人群需求,建立多层次的农保制度。在制度的构建过程中,参保对象的经济能力和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主要考虑因素,社会保险作为一项公共产品,不可忽略不同人群对它的不同需求状况。

(三) 建立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

新农保管理需要大量基础数据作为支撑,需要建立针对性与操作性较强的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议根据全省新农保的参保规模和业务需求,抓紧开发新农保管理软件,建设一个标准全省统一、数据全省集中、网络全省覆盖的业务信息系统,统一全省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保证新农保在信息系统支持下规范高效开展,并在信息系统统一建设中,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统一管理体系,最终建成全省应用软件统一、业务流程规范、数据管理集中的新农保管理信息系统。并以此为契机加快全省新农保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新农保业务规范化和现代化,提升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全省新农保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与运营方式

新农保基金的增值得益于对基金的有效管理和投资,必须建立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保值增值机制。可以遵循以下思路:一是建立省、市(县)两级政事分开的管理体制,行政单位负责制定政策,事业单位负责基金管理。二是开辟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新渠道。为保证养老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在基金的运营上要注意合理搭配投资期限。国家可以考虑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如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利率水平。

四、结语

虽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甘肃省的试点已经取得良好进展,但也要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在以后的实践中,要不断发现和总结出现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并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模式,逐步探索建立起覆盖全省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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