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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改革(精选8篇)

时间: 2023-07-30 栏目:写作范文

教师职称改革篇1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的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主要精神有: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三)坚持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四)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

(五)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体系,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与岗位设置有机融合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一)重点:盘活存量,制定规则,阳光评聘

1、盘活存量是指在深入调查摸底、情况明了的情况下,对现有岗位设置总量进行盘点,把岗位由相对充裕的区域、单位或学科向相对紧缺的地方倾斜,使之总量再平衡,起到自主调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之间的有机融合。这是两者有机融合的基础。

2、制定规则是指在吃透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规范、有效的并与岗位设置相辅相成的评聘规则,包括过去已取得职称但尚未得到相应聘岗人员的过渡办法和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合二为一的评聘实施方案。这是两者有机融合的核心。

3、阳光评聘是指中小学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评聘过程中必须做到“五坚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坚持与中小学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这是两者有机融合的保障。

(二)难点:统一认识,稳步推进

1、统一认识。无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还是岗位设置都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与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国家允许在政策大原则下,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因此结果会因地、因事、因人、因时而异,如果在评聘过程中两者没有做到宣传到位、规范有序、阳光操作,老师们要真正理解国家政策设计初衷、统一认识并非易事。统一认识是两者有机融合的前提。

2、稳步推进。无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还是岗位设置,全国各地推进时间和力度因地而异,这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正是因为如此,既得利益群体和未得利益群体之间矛盾冲突在所难免。因此各地在试点的基础上何时推进、如何推进、力度多大等都直接影响到评聘工作的推进和教师队伍的稳定。这是两者有机融合的关键。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有机融合的思考

(一)必须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竞聘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从鼓励教师主动从教、专心从教、专业从教、终生从教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与岗位竞聘工作。

(二)必须摸清底数,盘活存量。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学校必须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摸清两个底数,一是本单位(系统、地区)专业技术岗位核准和使用情况,特别是岗位空缺情况;二是本单位(系统、地区)申报计划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原则上本单位的岗位空缺情况与申报职称人员通过情况要大体一致,也就是要做到评聘有机融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采取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调整职称评审通过率等有效办法,最大限度用好、用足、用活现有岗位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妥善解决职称评聘矛盾。

(三)必须吃透精神,制定规则。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学校必须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制定岗位竞聘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竞聘对象、具体竞聘岗位及数量、占空岗比例、竞聘条件、量化评价标准和方法程序、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等。

(四)必须先行试点,稳步推进。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学校必须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全校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同时按程序报批。另外,在全面组织实施前,必须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单位、系统进行试点,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稳步推进,切忌一刀切。

教师职称改革篇2

关键词:高校 职称评审 试点学院

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的第一要务。教育部于2011年在17所高校设立“试点学院”,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改革途径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职称评审制度是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决定了高校教师队伍的质量和高校的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各类人才培养的水平。其初衷是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潜心教学科研,提高教育的质量和科研的高度。然而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人事制度的进一步改革,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已逐步暴露出各种弊端,影响了人才成长。因此职称评聘亟待改革,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稳定和提高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一、现行职称评审制度的弊端

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对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全面提高教学科研质量的时代要求,职称评审的问题日益显现:评与聘工作相互混淆、评审指标体系不够合理、评审工作制度不够完善等,这些问题将严重影响高校教师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1、评与聘工作相互混淆。目前,我国高校实行的职称评审制度,基本上是即评即聘,一旦拥有了职称,便拥有了职务终身制,且与福利待遇相挂钩。在实际操作中,这种评聘工作机制不利于激发教师的潜能。即评即聘,许多教师在评上高级职称后,安于现状,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和压力,严重阻碍了教师自身水平的提高和教师队伍的优化。这种重评审,轻聘任的机制,是权力与责任的不对称,阻碍了教师之间的良性竞争,从而影响学院的长远发展。

2、评审指标体系不够合理。

(1)重科研轻教学。在职称评审中,教学效果因不易被量化,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而易被忽视;同时各类资源分配又更倾向科研,并和职称晋升、工资待遇挂钩,这导致高校出现重科研、轻教学的不良现象。很多教师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科研中,不愿承担教学任务,而态度认真、执着于课堂教学的教师却很难获取职称。但是,教育质量是教育永远的主题并且永远居于第一位,教师们“重科研轻教学”的意识不利于高校人才的培养。

(2)评审指标单一化。高校中,不同的院系有不同的学科,不同学科在教学、、科研经费、专利申请等方面都有不同的标准;同时,在教师中,有的专擅教学,有的擅长科研,单一的评审指标无法科学合理的评价教师的水平。有的教师教学水平极高,但由于达不到要求而无法晋升,因此得不到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不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也使职称评审失去了公平性。

(3)重数量轻质量。在职称评审中,科研成果是最易被量化的。因此在职称评审指标中对论文的数量、科研项目的数量与级别、科研经费到账的数额、获奖、专利等都有明确规定。达不到硬性指标就不具备申报资格,这导致部分教师为了能晋升职称,一味追求的数量而忽视质量,不能潜心研究原创性的工作。这严重制约了学术创造性,使得科研论文数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出现严重的不对称。

(4)评审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材料核实和专家评审都存在人为因素,为更好地职称评审的公平、公开、公正,评审制度的完善显得尤为重要。高校的职称评审工作往往时间比较仓促,从教师申报到出评审结果不过两个月时间,时间短但履行的程序多且复杂、工作量大,增加了评审过程中的出现偏差和失误的概率。

二、改革措施

试点学院作为高校人才培养制度改革的试验田,应积极探索,建立导向正确、评审指标多元的职称评审制度,以适应高等学校发展的时代要求,提高各类人才的培养水平。

1、制定科学的评审机制

(1)实行评聘分离制。高校要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聘任制,就要把聘任制作为基本的用人制度,淡化对人的身份管理,废除职务的终身制,强化岗位管理。高校职称评审要逐步向职务聘任制过渡,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职称指标总量控制向职务结构比例控制转变,由以往重身份、重评审、重资历向重岗位、重聘任和重实绩转变。

(2)科学设岗,完善上岗聘任条件。科学设岗是职称工作的重点,也是职称改革的难点,但对优化和改进教师职务评聘意义重大。学院要立足自身发展的实际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科学设置教师岗位,在教师职务评聘时严格按照设置的岗位进行评聘。

2、淡化评审,强化聘任和考核

探索科学有效的聘后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和完善考核制度,是职称评审的长效保障机制。要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职务变动、晋升奖惩评优的依据,将考核制度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3、制定合理的评审指标体系

教师职称改革篇3

中小学教师 职称改革 专业发展

2009年,作为全国3个改革试点之一,山东潍坊和陕西宝鸡、吉林松原开始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重点改革原来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并首次设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正式颁布,其中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章中明确指出:“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中小学教师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工作已成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的最大亮点。这也是国家第一次将“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列入正式文件中,是一项重大创举,不仅打破了以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瓶颈,也弥补了中小学教师职称结构(初级、中级、副高级的三级体系)与高校和研究机构相比的缺陷,进一步实现了我国各级教师在职称评审问题上的公平与平等,给予了中小学教师应有的尊重,提升了他们在专业领域中的地位,为中小学校提供了利导性政策,中小学校可以借此进一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他们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为教师个人的专业发展创造新的空间。

教师专业发展主要是指教师作为专业人员,从专业思想到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心理品质等方面由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发展过程,也是教师从一个专业新手发展成为专家型教师或教育家型教师的过程。那么,职称评审与认定无疑就成为验证教师这一发展历程的有效手段与评价标准之一。“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新政策的出台,势必会给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带来新的深远的影响,将加速推动广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步伐。

一、职称评审改革前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消极影响

我国1986年在全国大、中、小学均设“高级”职称,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只相当于大学“副高”职称,而小学高级教师只相当于大学的“中级”职称,有人解释为不同学段职称设计之差异在于教师的学术水平。长期以来,中小学教师职称结构是初级、中级、副高级的三级体系,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与结构已不能适应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要求,影响和制约了教师专业发展。笔者对所在城市中小学教师的职称情况作了一下调研,全市中学教师5776人,其中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有926人,占16、03%;小学教师9693人,其中小学超高职称的教师有257人,占2、65%,小学高级职称的教师有5466人,占56、18%。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职称评审的级别、标准与指标等关系,带给当地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与职业成长是滞后的。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下,中、小学教师职称是彼此独立、截然分开的,小学教师比中学教师“低人一等”,工资待遇也相应较低,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也明显不如中学教师,即使能破格评上中学高级教师的也是凤毛麟角,于是很多小学教师想要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就必须努力争取到中学任教,这已成了他们唯一可以改变目前状态的重要渠道。而在中学,通过与个别中学教师的交谈我们不难发现,评上相当于高校“副高”职称的中小学教师认为自己的职称评审之路已经走到了尽头,再无上升与发展的空间了。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工作失去动力、失去奋斗目标后,职业倦怠便在潜意识当中悄然发生,逐渐形成,从而影响了他们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还有一部分中小学高级教师认为,自身无论在学术研究上的成果,还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所做的贡献以及因此获得的成果与荣誉并不比大学的教授逊色,如果自己是在高校就职的话完全有这个能力和资本参与教授的评聘。对于这部分群体的中小学教师而言,虽具有评教授的资本,却无评教授的机会和权力,他们自认为没有受到社会应给予的尊重和公平待遇,难免会产生伤心、失望和抱怨的情绪。试想,在这种情绪驱使与影响下,何谈中小学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同时,由于职称与工资福利待遇是挂钩的,是教师专业发展的物质保障,没有评上“副高”的中小学教师还在拼命地准备和积累一切与评审能挂钩的业绩,为职称能再晋升一级而努力和拼命工作,这部分人的专业成长可以说是在自觉、压力与利益的驱动下主动获得发展的。由此可见,职称级别的认定与评审是教师获得专业成长的动力和激励因素。

二、职称评审改革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

教师职称改革篇4

有无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与竞争力的教师队伍是衡量一所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学校的优势和特点, 实质上就是教师队伍的优势和特点。而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建设结构合理、充满活力与竞争力的教师队伍的根本办法就是引入竞争机制, 实行教师聘任制。聘任制的核心是“按需设岗, 按岗聘任”, 其中岗位设置的是否科学, 直接影响到教师资源配置的效果。科学设置岗位, 特别是科学设置高级教师岗位, 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 对于发挥高校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促进学校的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本文结合我校职称改革和近几年的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实行教师聘任制的实践, 浅谈对科学设置岗位、实现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的认识和思考。

一、教师聘任制中的岗位设置原则与方法实行教师聘任制首要的工作是科学设置岗位。岗位设置要明确岗位名称、岗位级别、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上岗条件。设置教师岗位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编制控制原则: 在上级核定的教师编制范围内设置岗位。2、因事设岗原则: 以事(工作) 为中心设置岗位, 不能因人设岗。3、优化结构原则: 优化队伍结构, 实现最佳组合, 发挥最大效益。4、平稳过渡原则。兼顾事业发展需要与队伍现状, 部分学科可逐步到位。教师岗位设置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是学科法, 二是任务法, 三是结构法。学科法即根据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学科及其对学科学术带头人和骨干人员的需要设置教授、副教授岗位, 其特点是有效地促进学科建设, 突出学科带头人的地位, 形成正常的学科、学术竞争机制; 任务法是根据教学科研单位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的类型、水平以及对带头人与骨干人员的需要设置教授、副教授岗位, 其特点在于有利于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 并力争上水平、创特色; 结构法是根据“三类五档”的教师高职务比例思路, 选择合适的结构比例设置教授、副教授岗位, 其特点则为全面均衡使用力量, 操作简便, 易于宏观控制。以上三种设岗方法, 学科法一般适用于学科建设已具一定规模且门类齐全的重点大学; 任务法则是用于以教学为中心兼搞科研的一般院校; 结构法往往用于正常合理的师资队伍结构还未完全形成的新建院校。教师岗位的设置实际上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的, 是一个多变量的问题。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发展阶段情况各有不同, 因此不可单一套用某一种形式, 关键在于掌握岗位设置的原则与方法。具体到一个学科或一个教学单位, 岗位是构成队伍的最基本元素, 岗位和岗位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互相制约。这些岗位都是为了共同目标而结合在一起的共生整体。因此, 为保证岗位设置的科学合理, 在考虑一个岗位是否设置时, 应该把它放到整体队伍中去分析、去评价。要考虑所设岗位能否保障学科(专业) 发展目标的实现, 能否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能否上下左右协调, 有利于学科(专业) 内有效合作。还要考虑所设岗位在梯队层次中摆位是否恰当, 同其他岗位是否匹配。总之, 岗位设置要有利于教师队伍的长远建设, 有利于形成竞争机制和流动机制, 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有利于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

二、职称制度改革, 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成绩与问题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国家对职称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职称制度改革引进了竞争机制, 由职务聘任取代了终身享有的职称, 明确了职务就是工作岗位。我校86 年职称改革刚刚开始时有452 名教师, 仅有1 名教授, 22 名副教授, 188 名讲师, 文革期间毕业的教师大多还是助教。大部分教师都面临着解决职称问题; 专业建设存有很大的盲目性, 没有长远的规划; 教师专业较为集中分布不均, 新建专业师资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当时情况根本顾及不上岗位问题, 主要还是文革时期遗留下来的欠账问题。88 年职称改革进入正常化以后, 学校注意到教师队伍的结构问题和职称的杠杆调节作用, 在上级下达的评聘指标内, 逐步加大“按需”分配的力度。93 年按照天津市高教系统的统一部署, 学校第一次设置了教师职务岗位, 并且当年就实现了按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由指标控制转为了结构比例控制。根据当时学校的规模和水平, 岗位设置采取结构法与任务法相结合的办法。首先以教学科研编制的30% 为教师高级岗位基本数, 再根据所承担的其他教学科研任务以及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设定合理的岗位数叠加在基础数上。这就是学校对一个单位的岗位控制数。在总结职称改革经验的基础上, 笔者曾发表过文章对设置岗位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利弊进行过分析。职称改革所实行的教师职务聘任制, 其核心是“按需设岗、按岗聘任”优点在于:1、明确了学科带头人的地位, 规划了教师队伍的发展框架。帮助教师转变观念, 认清学校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将个人的发展融入教师队伍的整体结构与功能需要上。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教师队伍总体水平。2、岗位设置为人才的合理配置提供了依据。竞争机制使择人用人公平公正公开。通过聘任实现了优化的工作组合, 促进了人才引进与合理流动, 改善调整了教师队伍的结构, 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整体效益。3、岗位设置为人才的预测规划提供了依据。人才预测与规划是保证学校事业发展的前瞻性工作。设岗与聘任, 使任务与完成任务的人员之间形成一种责任关系与数量联系, 这种联系为人才预测与规划提供了可靠的参照系。4、岗位设置为人才的使用培养提供了依据。岗位职责与上岗条件是实现人与事合理配置的基础, 也是培养人才的目标与依据。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与素质的培训, 使人能够胜任工作或能够承担更大的责任。挖掘潜力、提高素质, 适应整体性的人才开发的需要。结构比例控制下的设岗与聘任所存在的问题是: 由于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至今仍为评聘结合, 教师一旦按岗评上资格,就必然按岗聘任了职务, 那么这个岗位就有了不可调整的固定性。在学校总体结构比例一经确定的前提下, 要做到随着学科发展与学科布局调整的需要调整岗位就不那么容易了。教师任职资格是一次性评定, 而聘任是有期限的。评聘结合使得日后的聘任无竞争而言。可以说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搞了多年, 实现了按岗择优评审, 却未能真正解决按岗择优聘任问题。正是由于未能真正解决岗位聘任问题, 工资、福利与职务挂钩, 实际上是与资格挂钩, 使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仍脱离不了职称的含义。

教师职称改革篇5

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拉开了在全国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序幕,并对改革提出了顶层设计。随后,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了改革的时间表与路线图。然而,令人关注和担心的是,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部门多、人员多,而且,由于各地区、学校都不尽相同,其面临着各自不同的职称评聘问题。如何让职称改革既真正起到促进教育教学又能公平地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目的,这是最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所关注和关心的问题。

日前,国务院会议决定,在全国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然而,国务院的会议决定毕竟只是大政方针,而具体的实施细则、方案还需要各级地方相关部门来制定和落实。那么,各地具体的改革时间表、落实到什么程度、最终是否会确保最广大基层教师的利益等等问题,仍然令教师们疑虑重重。

近年来,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言论充斥于各种媒体,怎样从“舆论民声”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时避免被舆论绑架,政策制定者还需慎之又慎。笔者以为,近年来关于教师职称改革的舆论中有几个最值得争议的问题:一是老教师和青年教师的职称之争问题;二是领导与普通教师的职称之争问题;三是职称评聘的“大锅饭”倾向。

对于老教师和年轻教师的职称之争问题,部分舆论认为当前职称评聘过程中过于偏重资历,教龄长的教师在中高级职称评聘中占尽优势,这就造成了大量年轻教师心理上的不平衡,严重打击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但笔者以为,这种现状的形成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我国的教师职称制度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才开始实施,至今还未满三十年,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一个现实就是,部分老教师因为年龄和知识更新慢等原因,教学水平确实不如以前,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辉煌的过去和崇高的师德。再者教学需要一定的经验,经验的获得与教学年限密不可分,在职称评聘中,设定一定教学年限这是必要的。

而在领导与普通教师的职称之争问题上,舆论几乎更是一面倒地对学校领导占据了大部分职称指标而口诛笔伐。但笔者认为,这更应当是我们当前的用人制度的责任。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乃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大多采取的是“教而优则仕”的选拔用人方式,绝大部分学校管理人员都是来自于取得过优异教学业绩的教师,而且他们大部分并没有行政编制,属于既要从事管理又要从事教学的“特殊类别”。对于能够以身作则、树立榜样的这样一个群体,我们又怎能因为他们的另一个“领导”身份而将他们排斥在职称评聘之外?难道只有所有的“领导老师”们失去了职称评聘资格才是公平公正?

教师职称改革篇6

周荣代表全体学员对清华大学给予云南高校提供本次学习机会表示感谢。他要求参训学员要认清形势,强化担当,充分认识举办此次专题研修班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要把握任务,突出重点,努力提升领导和推动高校改革发展的素质能力,重点围绕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特别是一流学科建设、推动学校转型发展、落细落小高校党建工作等开展学习研讨;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释疑解惑,坚持学用结合,做到务求实效,坚持集中精力,遵守纪律规定,以良好的学风和作风确保研修任务圆满完成。

施一公作为云南家乡人,代表清华大学对各位学员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清华大学历史以及与云南的渊源。他指出,清华大学正在进行改革创新,目标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和治理体系,探索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模式,在过去单项改革、局部改革、局部探索有所突破的基础上,通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前瞻性的改革,逐步推进机制体制创新,沿着世界一流、中国特色、清华风格的发展道路快速发展,力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他希望各位学员能够充分享受在清华短暂的学习时光,学有所获。

去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与清华大学签署了省校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培训是落实省校战略合作协议项目的重要举措,是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的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分为大学内部治理、大学发展专题、综合素养提升、观摩实践内化4个模块,涵盖地方高等院校改革发展、五大发展理念与当前高等教育热点分析、清华大学行政管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15个专题课程,以期通过7天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省高校领导干部办学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由各州市评审

云南教育网消息 7月20日,由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共同召开的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在大理举行,会议总结了上半年的改革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徐文波、省教育厅副厅长赵德荣出席会议并讲话,16个州(市)教育局、人社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教师职称改革篇7

关键词:高校教师;职称制度;发展趋势

在中国,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职称制度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一直是高校和广大教师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全面推行高校全员聘任的基础。

一、中国古代教师职称制度探源

我们古老的中华民族很早就有助教和教授作为学官并形成一种制度。我国古代的职称制度可能就起源于这里。

(一)助教的起源

早在一千六百多年以前,西晋为了世家豪族子弟学习,就创办了贵胄学校——国子学,助教就诞生于西晋国子学中。国子学中的助教称为国子助教,其职责很明确,就是一般的专业教员,在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的总领下,辅佐博士讲授经学。

(二)教授的起源

教授作为学官始于宋代。教授作为学官大量设置则是在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当时宋仁宗诏令各路、州、县立学,置教授为学官,以五经、艺训诲学生。教授的选任标准是严格的,宋代规定,各府州教授须由地方选聘名师宿儒担任,后又规定必须是制科、进士科出身或由上舍毕业,并作过官的才能充当,自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起,教授人选要由朝廷直接任命。在古代,教授的品位一般比博士、助教还要低。

(三)古代高校教师的选任

古代官立大学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培养治国安民的官吏,大学教师本身就是国家的职官。因此,大学教师的考选、任用、考核、晋升等,基本上由当时政府所实行的文官考选和考绩制度所决定。

二、我国近、现代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确立与发展

(一)我国近代教师职称制度的确立

我国近代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最早可以上溯至洋务运动时期的洋务学堂。

1、洋务运动时期高校教师职称制度。19世纪60—90年代,清朝统治者内部有一部分人主张办“洋务”、兴“西学”,创办了一批新型的外国语学校、工业技术学校和军事学校,为洋务事业培养所需的各种专门人才。这些新式专科学校移植了西方的教育制度,在教师任用上,一般都实行教师招聘制,但当时并无严格的招聘标准。

2、时期高校教师职称制度。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领导的维新运动主张“废科举、兴学校”,兴办了一批新式学堂,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的前身)。这些新式学堂实行教师招聘制。

(二)现代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发展

1、旧中国职称制度。1912年,当时的教育部颁布《大学令》等法令对高等教育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规定大学教员分教授和助教二等,必要时聘任讲师。1917年,教育部的《修正大学令》

规定,大学教员分为正教授、教授、助教授三等,必要时聘任讲师。此外,这时期的教育法令还对教师的聘任及有关方面作出正式规定。从实践来看,蔡元培1917年后在北大实施的一系列教师聘任改革措施最具有代表性。

2、根据地和解放区的职称制度。

战争时期,根据地和解放区没有统一的职称制度,职称名称也不一样,不进行评审,而是由政府考核、任用,但非常严格。根据地和解放区职称制度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待遇最高,实行“优待知识分子”的政策。各边区的职称条例都叫“优待专门技术干部办法”。

现代高校教师职称制度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任职标准很高,要求非常严格;二是待遇优厚,知识分子地位很高;三是国统区实行评审制,解放区实行考核任用制。尤其是蔡元培在北京大学的实践,其实就是直接聘任制,对我们今天的职称改革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三、建国后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发展及趋势

(一)建国后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发展

1、技术职务任命制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许多工作尚未理顺,各高校也沿用了时期的教师等级。1952年7月,政务院公布的技术职务暂行等级表中把高等学校的教师职务分为五级,分别为教授、副教授、讲师、教员、助教。到1956年以前,我国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上实行的是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1956年以后,工资基本处于冻结状态,技术职务的任命工作也基本停顿下来。1956年6月,遵循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有关部门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学衔条例》,开始学衔评定。

2、职称评定阶段。1960年2月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及教育部《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这两个文件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高校教师职务条例的形成……1966年“”开始,职称工作也随之停止。

3、技术职称制度恢复阶段。1978年2月,教育部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高等学校恢复和提升教师职务问题的请示报告》,要求恢复职称评定,并对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建议。此阶段职称评定的特点是:职称只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能力的称号,由专家评审确定;没有岗位要求和数额限制;不与工资待遇挂钩;一次获得,终身拥有。

4、职称整顿阶段。由于职称评定在实践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1983年9月中央了《关于整顿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高校职称工作随之进入了两年多的整顿阶段。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阶段。

198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中发(1986)3号],决定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1986年3月,《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颁布施行,标志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确立。

(二)趋势

历史表明:高校教师职称聘任制才刚刚踏入正轨,“以聘代评”是其总的趋势。

1、科学设岗是职称改革的核心内容。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本着精简、优化、高效的原则,根据高校发展的规模、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水平等来进行。我们可以借鉴日本按讲座或学科设置岗位的经验,按照教研室任务和学科教学任务设置教师岗位。

2、建立凭能力、重业绩为导向和标准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是关键。论资排辈的职务评聘方式一直贯穿于整个职务申报评聘过程中,很难从根本上破除,这种“排队等候”的评聘模式大大削弱了有才中青年教师的积极性。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重新定位职务评价机制,实现由重学历、重资历的评价机制向重能力、重业绩评价机制的转移,放宽学历、资历等硬件要求,代以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业绩来说话。尤其对个别能力较强、业绩突出的要允许,甚至鼓励自主、越级申报。

3、单位自主聘任是大趋势。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从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可全省或全国甚至全世界公开聘任。受聘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单位签订协议,使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契约化、合同化。

4、加强聘后管理是重要环节。要革除流于形式的传统考核方式,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动态管理,制定职务能上能下的考核机制考核作为兑现职责和待遇的最重要标准。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动态管理,制定职务能上能下的考核机制。

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要把日常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并以日常考核为基础。可以借鉴美国对不同的岗位实行不同聘期的制度,对职称较低的教师一年一聘,也可象英国那样对低职称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

总之,我国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有着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随着我国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保障机制、人才交流机制逐步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一定会朝着“社会化评价为基础、岗位需要为前提、聘约管理为手段、法律制度为保障”的方向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教师职称改革篇8

完全学分制的核心是学生真正做到自主选课,这就要求有数量充足、特色各异的课程超市;供学生选读。而拥有学识渊博、数量众多、教学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是学分制改革成败的关键。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在聘用任课教师方面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既面向海内外高等院校引进优秀全职教师,又面向其他高校和社会业界精选生产与创作一线的技术骨干、工艺美术大师和艺术家,形成本校精干高效的专职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的师资结构。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六个学院共开设出各类课程42008个课时,其中全职教师任课20388课时,约占总课时的49%;校外兼职教师任课18936课时,约占总课时的45%;校内兼职教师①任课2684课时,约占总课时的6%(图1)。从中可以看出,学校教学主力基本上由全职和校外兼职两种任职性质的教师构成,校外兼职教师所担任的课时数量几乎占据了学期总课时量的半壁江山,是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日常教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坚持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原则,积极利用各类社会资源,拓宽教师来源渠道,聘任知名艺术家、设计师和其他高校优秀教师为学生授课,缓解了学校建校时间短、高层次优秀师资相对短缺的局面。这些社会教育资源的加入,为学校教学发展注入了活力,使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与社会和时代的发展息息相关,有利于开发丰富多样的课程资源,有利于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推动完全学分制改革向前发展。

二、师资优化

教师的职称等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教学经验、实践能力和水平的高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具有教授职称的任课教师担任的课时总量为7658课时,具有副教授职称的任课教师担任的课时总量为10404课时,具有讲师等中级职称的任课教师担任的课时总量为19802课时,具有初级职称的任课教师担任的课时量为4144课时;各职称级别担任的课时总量分别占学期总课时量的18%、25%、47%、10%。

从任职性质的角度来看,全职教师中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的课时总量为1990课时、副教授为4248课时、中级为10978课时、初级为3172课时;而在兼职教师中,教授职称级别的教师担任的课时总量为4716课时、副教授为5728课时、中级为7808课时、初级为684课时(表1)。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中级职称的任课教师担任的课时总量明显高于其他职称级别担任的课时总量,是学校教学工作开展的主要力量;全职教师副高职称级别及以上的教师课时量明显低于兼职教师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师课时量。

开设数量充足的各类课程是完全学分制改革的前提条件,质优量足的师资队伍是保障学分制改革的关键因素。这就需要学校不断优化师资结构,在稳定现有兼职教师队伍的同时,根据课程需要持续引进高级别职称的优秀兼职教师,形成稳定强大的兼职教师人才库,使优质兼职教师资源成为我校学分制改革强大的师资后备军。另外,要不断加强全职教师的团队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和在职优秀年轻教师的培养力度,鼓励教学经验丰富、职称级别高的教师多开课程,带动职称级别低的教师进步,形成老、中、青的教学梯队,避免出现人才断层,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三、兼职教师管理

学校聘任了数量庞大的兼职教师队伍,如何结合学校学分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对这些兼职教师进行科学有效的聘任和管理,是我们面临的问题之一。

目前,针对兼职教师的聘任和管理主要由各个开课学院协助学校人力资源部完成。开课学院负责在聘任前与兼职教师沟通联系,请兼职教师填写《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兼职教师登记表》,收集兼职教师的身份证(或护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经历等个人资料。这些兼职教师资料由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统一交学校人力资源部审核。有些兼职教师没有相应的职称证书,由开课学院依据兼职教师的受教育背景、从业经历、取得的成就等因素对其进行相应职称认定申请,由校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聘用,发放聘书并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这种聘任方式从教师自身的综合能力出发,跳出以职称职务来划定工资待遇的模式,完善了兼职教师聘任制度,有利于稳定兼职教师队伍。

因教学活动是具有一定规范性的教育行为,而校外兼职教师来自各行各业,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流动性等特征;新聘的兼职教师需要对学校的学分制改革理念、教学要求、学生现有基础等有一定的了解。因此,教学管理人员与兼职教师课前、课中、课后持续充分的沟通是课堂教学有序进行和教学质量得以保证的前提条件。

因兼职教师队伍庞大,管理任务繁杂,要实现对兼职教师队伍科学有效的管理,需要在学校的层面建立统一、明确、清晰的教学管理职责。通过建章立制,将不同教学管理分工落实到具体的教学管理人员身上,明确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等教学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职责。以免出现职责不清晰、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影响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师资是学校教育工作得以开展的基础,教师资源的数量决定了课程数量;教师资源的质量决定了教学质量。完全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下,怎样加强对各类教师资源的管理整合,不断提升师资水平和力量、提高教学质量,是我们要一直实践和探讨的话题。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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