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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工作意见建议(精选8篇)

时间: 2023-08-12 栏目:写作范文

农业农村工作意见建议篇1

关键词一事一议;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税改后,我市村级组织在推行一事一议中遇到很大的麻烦,村干部深感一事一议理论上很圆满,实践中很困难。

1存在问题

1、1统一意见难

农村公益事业要农民自己一事一议来办,部分农民不理解,认为农民也是公民,也应该享受公民的合法权益,公益事业应由国家投资兴办,存在等靠思想。一事一议有一个特点:即出资者与受益者的统一。而在执行中,如果有些人不受益或少受益,不出资金,不出劳力,从法律上难以强制执行,从道义上难以引起众人对其进行遣责。

1、2筹资管理难

目前,部分村干部的管理水平和自身素质不能保证很好地管理资金,以及工程的优价优质。历史遗留的问题也不能确保一事一议体现民意。税改前,全市村级干部垫资缴纳税费、村民历欠税费等问题相当突出。税改后,村财收入减少,村干部急于收回垫资,有可能用一事一议集上来的钱偿还。同时,暂停清讨税费尾欠,原来已交税费的人吃亏,难以体现政策公平,村民岂能相信一事一议筹资能做到一碗水端平。

1、3钱少办事难

一事一议实行上限控制,每年每人筹资不得超过15元。龙海市国土面积1 128km2,辖14个乡镇,2个农场,240个行政村,2 994个村民小组,各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差异大,同样是15元钱,在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体现的价值要差很多。如果开会、议事、写方案、入户征收等事项都计入成本,最终收上来的可使用资金将会更少。海澄镇和平村山地多,有经常内涝的堤岸4、2km,1999~2003年5a中,仅加高培厚围堤、防山体滑坡投入资金21、4万元,年平均4、28万元,按每人15元计,全村1 980人年可收入2、97万元,年缺口1、31万元,这还不包括征收成本。今后,一旦发生山林火灾、堤岸决口等不可预见性事项,由于缺乏资金,难以及时开展救急除险工作,公益事业的维修、建设所需资金缺口随之加大。

1、4举债偿还难

在农村的实际工作中,有些事情如抗旱排涝设施,不允许2~3a后再搞,而一事一议集上来的钱又差很多,只好举债。以一个中等规模的村来说,人口数按2 500人计算,如果不考虑老弱病残等特殊对象,不计征收成本,每人筹资20元(沿海经济发达的县上限控制可达20元),总收入也只有5万元。目前建设5m宽的水泥路1km大概需40万元,上级补助10万元,那么,就需要用5a的时间,方可还清25万元的债务(利息忽略不计)。如果建2km、3km……那么,偿还债务的时间就更长。

1、5投劳用工难

龙海市有农业人口67、6万人,其中农村劳力32、2万人,外出劳务8万多人,约占总劳力的25%,造成一定程度的一事一议开会难、筹劳难。另外,修建水利、道路、校舍等公益事业项目,技术性要求高,一般是以招标的方式,由专业工程队来完成,这样做成本较低且质量较高,安全也有保证。因此,真正使用劳力的不多。如果有些村民要投入劳力,村委会无法安排出工。

2对策建议

一事一议办公益事业面临的困难是客观存在的。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确保税改后农村公益事业稳步向前发展。

2、1完善一事一议制度

(1)积极宣传。针对农民觉悟低、存在等靠的思想,积极宣传,既认同农民的要求,又讲清各级财政的困难。目前农村兴办公益事业仍需由农民自己筹资筹劳解决。

(2)加强引导。在确定项目时,要加强引导,量力而行,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解决的项目上。同时,要把握项目的公益性,尽可能广泛地征求群众意见,意见不集中却急需解决的,采取分户做工作的方法,以免议而不决。

(3)尊重民意。在执行中,主要把握以下三点:一要紧紧抓住农民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让农民实实在在地成为公益事业的受益者。二要采取公示等形式,以舆论和道德的形式促使不同意的村民履行义务;对个别困难户,经村民认可给予免除义务。三要区分对待农民历年来的税费尾欠,属于有钱故意不交的“钉子户”允许清讨,确保顺应民意。

(4)规范操作。对一事一议项目要按政策规定,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办、大家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2拓宽多种筹资渠道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公益事业纳入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积极参与,对一些急需的而一事一议无法通过的项目,要拿出一定的扶持资金适当予以补助。

(2)社会筹资对口帮建。主要是通过吸引外来资助、个体工商户馈赠、组织有实力的单位与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结对子,以矿村共建、厂村共建、军民共建、对口共建等形式,在人力、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进行帮扶。

农业农村工作意见建议篇2

[关键词] 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农村公共产品政策建议

一、农村“一事一议”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

最早实行农村“一事一议”是在20世纪90年代,真正得到农民认可并广泛推广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2000年,作为全国率先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安徽省规定,在农村取消 “两工”(即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后,村内兴办公益事业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乡村道路、植树造林等,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从此,“一事一议”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创新,正式进入操作层面。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推行,这一制度已在全国推开。“一事一议”实际上就是以乡(镇)或村为社区,让社区全体成员对其公共需要,进行公共选择,并为其选择的公共消费的产品和劳务分担生产成本的制度。它是从根本上治理农村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体制,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农村“一事一议”实行中遇到的问题

从全国各地的实践来看,“一事一议”在具体实施中遇到了许多困难,使这一制度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据对陕西省25个县1000个农户的调查,2005年“一事一议”筹资额人均仅1、4元,按人均筹资15元的上限匡算,真正开展了“一事一议”行政村的筹资比例,也就是10%左右。与2004年的人均1、6元相比,2005年人均筹资额下降了12、9%,绝大多数村没有真正开展“一事一议”。

1、困境之一――“有事难议”

“一事一议”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实施的,村级公益事业能干多少,纯粹是村一级全体农民自己的内部事务,加之不同村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的禀赋不一,村情更是千差万别,为了最大限度提高议事效率,上级政府只要作出原则性规定就可以了。然而各地在推行过程中,基于对控制农民负担的考虑,制订了从村内议事、申报审批、征缴管理、决算公布到审计监督的严格操作程序。具体到村内议事,又要经过项目的提议、论证、审议、实施等环节,要召开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会议,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其质量监管、材料、财务等小组,制定筹资筹劳方案、分户负担卡等,无论哪一个环节被忽视了,都可能半途而废,前功尽弃。在一些地方,甚至连何时召开何种议事会、会议规模都有明确规定。通过这种繁冗而且每个环节近似一致性同意的操作,“一事一议”过程中的农民负担固然是得到了控制,但议事效率如何,能有多少村级公益项目得以投建,就可想而知。特别是撤乡并村后,一个村动辄方圆数十里、上千户、数千人,即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每10户~15户一名代表计算,开会人数少也在百人之多,同时,不少村民对村内的事情也关心不够,知道不多。“一事一议”广泛存在的集中开会难、会场安排难、意见统一难、经费筹集难等诸多矛盾,更为紧张和突出,

2、困境之二――筹资资金有限,难办大事

各地在实际操作中规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即年人均筹资不得超过15元,筹劳不超过10个标准日。以资代劳、以劳代资、劳资减免等要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一事一议”只是筹集村内兴办集体和公益事业的部分资金,而其余资金来源既无明确规定,更无其它保障,“一事一议”实际上成了村级公益事业筹资的唯一渠道。以2000人的村子为例,“一事一议”能够征收到的资金的上限,不过区区3万元,这样的上限应付小额的开支还可以,遇到乡村道路硬化、兴修水利等稍微大一点的开支,或者一年有几项公益事业开支,就只有望事兴叹。

3、困境之三――“议而难行”

现阶段,不要农民自己掏钱的事相对好议,而要农民掏钱出劳的事就比较难议,即便是议了也是议而不决、决而难行。据对陕西省25个县的调查,有67%的农户认为,一事一议议不起来,也议不成事;有22、6%的人认为只要给大家做好工作,筹资数额不大,真正为村民办好事还是能议起来的;有10、4%的人认为无所谓。尤其是一些村民对待兴办公益事业的态度,往往采用实用主义、本位主义,凡是自己直接受益、眼前受益、靠近自家或在本组的事就同意,否则,就坚决反对,讨论中很难形成统一的意见,特别是几个村共用的道路、桥梁、涵闸等覆盖范围较广的公共设施,就出现“众人老子没人抬”的局面。对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即使在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上大部分人讨论通过了,但在实施过程中,当初没有同意的人就迟迟不肯拿钱,形成“谁同意谁掏腰包”的情况,甚至有些原来开会讨论时也举手赞同的人也不按时间按要求交款,而是互相观望,只要有一个农户不交款,就会产生“羊群效应”,引发其他农户拒交“一事一议”筹资款,有的人以对所议项目不清楚,本人也未同意为由而拒交款项,造成资金很难筹措到位,给公益事业实施带来相当困难。同时,由于“一事一议”兴办公益事业属村民自治性质,村委会对拒不履行承诺的村民缺少制约手段,依法没依据。所以,不少村对所议定的项目,即使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签字后,筹款仍存在极大难度,村委会对拒不交款的村民也没有任何办法处理。

4、困境之四――村干部不敢议事

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变迁的推动者,尤其是行动集团至关重要,离开了行动集团,制度变迁就不可能发生。这是因为,核心人物的带头作用对于成员努力具有相当的正面激励,可以有效地降低集体行动的成本。因而,无论是过去的“三提五统”,还是今天的“一事一议”,村干部的作用可谓举足轻重。特别是“一事一议”,由于不再具有强制性,作为组织者与实施者的村干部,更直接关系到该项政策执行的成败。从各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情况看,大家普遍存在一种十分现实的心态,村干部只是在农民头顶上戴了一顶纸帽子而已,他们世世代代都处在熟人社会之中,集体的事能办多少算多少,不可强求,要想办事就得出劲费力甚至得罪人。于是,“有事不议”或干脆称“无事可议”,也就成了村干部们理性的选择。

三、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完善“一事一议”的政策建议

1、提高干部群众民主法制意识,强化民主监督管理

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依法行使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民利。村干部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的新情况、新问题,转换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真正从“催粮要款”的圈子中走出来,做到量力而行办,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引导教育群众树立长远意识大局观念,提高村民的议事能力和水平。村民代表要与农户之间保持经常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提出的意见,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心声,并做到及时准确的将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反馈给农户。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定期开展活动,积极参与村务管理,维护民利,做到大家的事民主议,民主定,民主管。

2、坚持量力而行,规范操作

能否让广大农民群众对“一事一议”感到满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与劳务在使用环节的“到位”程度以及使用效果的最大化。为此,“一事一议”必须做到运作程序科学规范,量力而行决策,重点把好“四关”。即把好预算关。本着“有事筹资、无事不筹”的原则,每年年初村委会对群众提出兴办的公益事项进行梳理,区别轻重缓急,通过民主评议表决确定当年必须要开展的项目,决不能不顾实际超出群众承受能力搞所谓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对村民议定的项目,需要多少筹集多少,决不允许强行按上限筹集资金或劳务。对于急不可缓的集体公益事业,如确需借贷资金,要首先考虑本村是否具有还贷能力,对有还贷能力的,借贷资金必须严格控制在村级经济可以承受范围之内,并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制定还贷期限和标准。没有还贷能力的,一律禁止举债。对盲目举债兴办项目搞建设或超载实际建新村,而导致增加不良债务的,谁经手谁承担还贷责任,决不能将债务转嫁到农民头上。

其次是把好程序关。“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核,经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经审批后的筹资筹劳工程建设实行议标或招标,工程完工后进行决算和审计。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审核,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不予报账;资金使用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按照程序报批的筹资方案农民有权拒交。

第三是把好监督关。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重点抓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事前项目审查把关。主要审查议事范围是否合理、议事程序是否合法,呈报资料是否真实、分摊对象和办法是否适当合理、减免措施和对象是否落实、标准是否超限等。对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必须制止和纠正。二是事中资金使用监督。要按照村财乡管的规定要求,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所筹集的资金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对村民委员会报账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凡不符合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的票据一律不准接收报销。对筹集资金转移用途的,必须坚决进行纠正。三是事后决算专项审计。要对经审批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算情况逐村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对群众意见较大、反映较强烈的,应及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审计,对确有问题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是把好公开关。凡是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的,其目的、意义、用途要通过村务公开栏或他其他形式向群众解释清楚,让大多数群众参与讨论决策,充分体现自觉自愿原则;筹集的资金,要规范运作,做到账目清楚,支出有据,并及时向群众公布所有支出情况,让群众明白钱筹得应该,缴得合理,用得其所。

3、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的相关政策法规,做到“一事一议”有法可依,确保“一事一议”规范运作。对擅自挪用、平调、挤占村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款项的要严肃查处,属私人贪污、挪用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并签字后,不按时缴纳款项的,按违反合同论处,申请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也可依法。

4、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积极营造有利于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良好环境,鼓励个人出资参与公共品供给,充分利用市场的力量来增加农村地区的公共物品提供,缓解乡村公共品供求矛盾。对那些具有排他性消费的准公共品,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办公益事业,逐步减少农民“一事一议”筹资额。“一事一议”主要着眼于农村公共卫生,农村健康、医疗、养老活动等切合农民眼前和切身福利的事业的筹集,长期使其成为农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依法行使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民利的制度。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让农民真正实现税费“零负担”,使“一事一议”制度真正发挥功能。

5、深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采取先工业后农业、先城市后农村,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二元制度模式,让本就处于弱势的农业,本就不发达的农村为工业、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致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取消农业“两税”之后,县乡财政困难更加严重,农村公益事业无钱兴办。在我们的工业产值不断增加,竞争力日益提高,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时候了;而且同城市一样公共产品的供给理应由国家提供。因此,国家财政分配制度要真正体现把财政增长部分主要用于农村教育、文化、科技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宗旨,逐步减少农民自己出资出劳兴办农村公益事业比例、直至取消,尤其是兴办跨村(自然村)的水利、公路、电网等较大型工程应由政府出资。

参考文献:

[1]曾维涛:“一事一议”制度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J]、探求,2006(1)45-47

[2]陈永新: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

农业农村工作意见建议篇3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会议。会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门研究审议了会议文件,对开好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讨论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三农”工作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一年。全国上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面对历史罕见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面对多年不遇自然灾害的重大考验,面对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异常波动的不利影响,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巩固和发展了农业农村好形势。全国粮食总产量预计10616亿斤,再创历史新高,连续6年增产,首次实现连续3年超万亿斤。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5000元大关,实际增幅6%以上。农村民生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改革有了新突破,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会议指出,我国“三农”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为党和国家战胜困难、共克时艰赢得了战略主动,为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回升向好提供了基础支撑,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会议强调,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长期制约因素尚未根本消除、有些还会进一步加重,新的矛盾问题不断显现、有些还难以预料,2010年将是更为复杂而又十分困难的一年。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乘势而上,着力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继续加强农业基础,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继续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继续增进农民福祉。

会议强调,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新胜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关系全局、意义重大。会议指出,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毫不松懈地抓好“三农”工作,继续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对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全面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环境进行了深刻阐述,强调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必须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目标任务、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加强“三农”这个根本立足点,牢牢把握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这个重要着力点,牢牢把握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这个战略着眼点,牢牢把握城乡改革联动这个关键切入点,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扎实推进。

会议强调,2010年中央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文件,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为主题,这是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研判“三农”形势,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过慎重考虑作出的重大决策。

会议提出了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毫不松懈抓好主要农产品生产供给。要努力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信号不能变、要求不能松、支持不能减。积极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动菜篮子产品集约化、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强和改进农产品市场调控,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努力稳定农产品市场,保持价格合理水平。

二、持之以恒增强农业发展支撑能力。要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尽快改变抗灾能力弱的局面。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建成一批高产稳产基本农田,着力提高耕地的持续增产能力。抓好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建设,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切实把加快良种培育、做大做强种业作为战略举措来抓。抓好农业机械装备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

三、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要加快城镇化步伐,拓展农民外出就业空间,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壮大县域经济,积极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加强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

四、下大力气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进一步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进生态建设,推动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发展,推动草原生态建设,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农村环境治理。进一步抓好农村扶贫开发。

五、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顺应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的建设,提升党领导农村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再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新佳绩,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主持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黑龙江、江苏、山东、湖北、广西、青海等省、自治区有关负责同志在大会上发了言。

农业农村工作意见建议篇4

一、五年来所作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五年。面对我省进入城乡统筹融合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作为本届省人大新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依照法定职责,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着力推进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和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农业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五年来,委员会加强和改进农业与农村方面地方立法工作,初审和直接提请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河道管理、动物防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松材线虫病防治、湿地管理等7项地方性法规。同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农委下发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森林法等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在做好地方立法过程中,注意突出重点、改进方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一是抓住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立法。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和重要内容。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委员会针对农业机械化推进中存在的财政保障不足、农机库房用地困难、农机和农艺融合不够紧密、社会化服务水平总体不高等问题,在审议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草案时,提出了具体意见,在省人大常委会二审时被采纳。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河道管理是依法治水的重要内容,委员会在条例草案初审中,提出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管理体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意见。这两个条例实施后,对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减灾综合能力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松材线虫病防治、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对我省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意义重大,在初审相关的两个条例草案时,注重从实际出发,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力求法规管用。特别是在初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草案时,对设立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废弃农药和过期农药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增强了条例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审议通过的条例在全省各地得到较好实施。

二是坚持“立、改、废”并重。每年在保障完成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同时,对照上位法,认真开展涉农的法规清理工作,确保地方性法规与国家上位法的统一。2009年对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15件涉农的地方性法规开展了规范清理;2011年又对照国家行政强制法对19件涉农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审议,及时对有关法规予以修改和废止。同时,加强对地方性法规政府配套细则制订工作的监督,做好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督促省有关部门加快制定相关的配套细则、规章和技术规范等,进一步完善“三农”法律体系。

三是适应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坚持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继续实行部分法规草案由委员会直接提请的方式,组建起草班子,公开征求意见,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和初审工作。如委员会在起草《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时,邀请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和人大代表共同组成起草小组,参与立法调研、法规起草,科学论证,数易其稿。结合浙江实际,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动物疫病可追溯管理、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防疫监管等作了规定,增强了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监督工作实效不断增强。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监督法,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委员会围绕主题主线,协助常委会认真做好农业与农村方面11项重点监督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工作中,注重实践探索,不断开拓创新。拓宽民主渠道,扩大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强化专题调研,提高审议质量;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的有效性;抓好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推动问题的解决。

一是始终把推动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摆到突出位置。先后对农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或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开展了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等执法检查。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开展了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委员会精心组织,深入调研,确定将财政支农投入、耕地保护、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情况等四个方面作为检点。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起草专题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2010年又针对省政府就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此基础上,常委会首次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连续的检查,对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省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先后出台了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质量管理和新一轮扶贫发展规划等一系列规章政策。到2012年底,全省85个农业县(市、区)共有1213个乡镇建成集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一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特别是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富春江库区农防工程建设及维护困难的问题,省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实地调研,决定将其列入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强塘”工程建设计划,提高省补助标准,省财政增加投入1、7亿元,加快了这项农防工程建设。

二是紧扣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着力推动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发展。发展现代农业是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质量的根本出路。2010年省委作出加快建设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以下简称农业“两区”建设)的战略决策。这些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农业“两区”建设,就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菜篮子工程建设、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农产品市场价格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连续开展调研,听取政府专项汇报,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快市场经营主体培育,推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健全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业“两区”建设的规模和水平,走出一条既能保证粮食生产能力,又能推动农民增收的具有浙江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政府改进工作。

三是着眼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在新形势下,农村各项事业要发展,离不开社会管理创新。在监督工作中,我们根据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将农村教育工作、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情况、水资源管理、生态公益林建设等纳入监督事项,积极开展工作监督。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既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农村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协助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由常委会及委员会领导带队的调研组,深入基层、深入乡村,总结经验、解剖麻雀,形成了内容详实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领导、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相关地方立法工作等建议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健康有序发展。

(三)为代表履职服务的水平不断提高。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作出相关决定,加大工作力度。我们认真贯彻修改后的代表法,坚持行之有效的联系代表的做法,认真审议代表议案,督办代表重点建议,为代表履职搞好服务。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有13件。对这些议案,我们都作了充分的调查研究,主动征求领衔代表意见,在此基础上,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目前,代表议案提议制定的4件地方性法规已由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8件法规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历年立法计划二类项目。本届内由委员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有3件。对这些建议,我们都制订了工作方案,把督办代表建议与委员会的立法、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邀请领衔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研活动,召开建议办理会,与建议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代表们对办理结果都表示满意。通过议案审议、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为代表履职创造了条件,同时也提升了委员会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四)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五年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十分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委员会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中央和省委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宏观调控一系列决策部署,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工作的自觉性。我们组织举办了省人大第63期干部培训班,召开了16个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座谈会,加大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推动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是不断完善委员会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同时,注重发挥委员会整体作用,明确责任、落实分工、规范流程,积极探索创新,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的实效,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创先争优”等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工作绩效。三是加强与市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和交流,密切与农口的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上下配合开展调研、业务交流培训等方式,形成合力,推进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顺利进行,共同推进我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

二、几点体会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是做好人大“三农”工作的必然要求。我们认真贯彻历年中央、省委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紧贴我省实际,突出重点,精心选题,开展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着力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做好人大“三农”工作的基本要求。“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民群众是我国的最大群体,也是弱势群体。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农民群众利益面临巨大挑战,如农村土地征用中补偿不到位;粮食生产成本上涨过快,种粮效益仍然偏低;城乡公共服务不均衡等问题日益凸现。人大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作为人大农委要更加关注民生、关心农业、关爱农民。我们开展立法、监督工作时,充分考虑广大农村的实际,反映农民群众的意愿。这些年来,委员会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以及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农村义务教育、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情况监督,提出建议,推动政府改进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推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

(二)积极推动“三农”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是做好人大农委工作的着力点。求实效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总体要求,委员会在具体工作中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这一总体要求。我们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认真抓、反复抓,把执法检查与完善地方立法结合起来,加强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力求取得实效。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们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变化,结合农业法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问题的审议以及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调研等工作,多次听取了省有关部门专题汇报,就加强粮食、农产品生产、流通以及市场价格监管等方面提出意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都作了认真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保持了我省市场供应和物价的总体稳定。实行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是对林区和林农进行经济补偿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据有关部门统计,全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至1、8万余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31个国有单位、103万个人帐户,使公益林建设成为惠民最广的生态工程、民生工程。在委员会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我省公益林建设情况报告,形成审议意见,特别是对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公益林补偿稳定增长机制方面提出的建议意见,充分反映了广大山区、半山区干部群众的心声,也得到省政府的重视,整改工作正在抓紧落实之中。

(三)充分发挥广大代表特别是农口代表的作用,是做好人大农委工作的重要基础。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特别是来自农村一线的代表,对农民的意愿最了解,对基层的情况最熟悉,是我们做好“三农”工作的动力和源泉。换届以来,我们坚持和创新联系代表制度,拓宽民主渠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委员会各项工作开展,注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主动听取基层人大代表的意见,广泛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掌握真实的第一手材料。同时,注重发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把审议代表议案、督办代表建议等与委员会立法、监督和调研紧密结合起来,邀请代表一起视察、检查、调研,以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四)围绕“三农”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是提高委员会履职水平的有效途径。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要做好委员会的工作,务求实效,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五年来,我们除了扎实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的调研外,连续五年开展了主任会议成员课题专题调研,每年选取农村改革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深入进行调研。注意总结基层的实践经验,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反映广大农民群众的诉求,破解体制机制的难题。敢于讲真话,勇于摆问题,既提出问题,又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增强了调研工作的实效性。如2011年,委员会开展的“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我们深入基层、实地调研,问计于民,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在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查与研究》上刊发,赵洪祝、夏宝龙两位领导先后作了重要批示;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工作交流》第147期对该调研报告全文刊载,要求各市、县长阅研,调研成果得到各级广泛重视。

三、今后工作建议

过去的五年,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与“三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完善和提高。党的十明确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责任重大。为此,对于今后五年工作提几点意见,供新一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参考。

(一)关于地方立法工作。要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重视“三农”方面的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协作沟通,广泛征求意见,拓宽渠道,集中智慧,提高农业与农村方面地方立法质量的同时,在立法的选题上,更加注重专项性、区域性、创制性方面的立法,具体立法项目上拟将《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积极做好农业农村股份合作方面的立法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这些法规早日颁布实施,为我省“三农”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农业农村工作意见建议篇5

一、改革开放三十年*农村的历史性变化

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

改革开放前,我市农村经济基本处于封闭、落后状态,在全市经济中的地位无足轻重。30年后的今天,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现代都市型农业格局初步形成,繁荣兴旺的农村经济进入发达地区行列,郊区正在成为实现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区。

1、农业生产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一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高,2007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24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78年增长了9、5倍;农机综合作业率超过70%;耕地产出率达到1931元/亩,是1978年的24、8倍;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10570、81元,剔除价格因素,比1978年增长了14、1倍。二是农业结构发生质的变化,农业生产由以粮食种植为主向粮、菜、肉、蛋、奶、渔、果全面发展,城郊型农业结构已经形成。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农业增加值的2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三是农业生产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基地化、园区化、设施化农业迅速发展。目前,全市设施农业面积已达42万多亩,其中仅去年新农村建设20条意见实施以来新建的设施农业面积就达到8万亩,平均亩增效益3到10倍;建成了一批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和优势水产品养殖园区。农民从发展设施农业中得到了实惠,丰富了市民的菜蓝子。

2、农村经济由封闭落后向开放发达转变。一是80年代初,以乡镇企业迅速崛起为标志,*农村进入了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郊区工业水平显著提高。2007年,郊区工业中规模企业已达到3603家,占全市规模企业总数的60%,郊区规模工业对全市规模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2%。载体建设成效显著。全市103个乡镇工业区入区企业达到5064家,累计招商引资超过800亿元,基础设施投入累计突破100亿元,园区实现的销售收入比例占到郊区工业总数的30%。二是进入90年代,以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为契机,*12个有农业区县普遍建立经济开发区,郊区外向型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07年,14个区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总数达到5581个,其中外资企业3043个;累计引进外资68、2亿美元,占区县引进外资总量的50、2%。2007年,14个区县经济开发区增加值增幅比全市农村高11、1个百分点,占有农业区县地区生产总值的25%;实现税收93、5亿元,占区县财政收入的25、1%。三是郊区工业和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农村逐步由以农业为主的产业格局向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的方向转变,非农产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2007年,全市有农业区县三次产业结构为6、9:55:38、1,非农产业所占比重高达93、1%,二、三产业比重比1978年分别提高了10、4和33、4个百分点,郊区整体上已经达到工业化阶段,环城地区已经开始进入后工业化阶段。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农民就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2007年,全市乡村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比重仅为41、88%,比1978年下降了近40个百分点。非农产业收入成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2007年,农民人均从非农产业得到收入6269元,占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1、6%;其中,从郊区工业获得收入4528元,占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7%。

3、郊区地位由附属向战略支撑区转变。一是郊区经济规模迅速壮大。2007年,郊区生产总值达到1485、5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78年增长了26、7倍,发展水平位于全国先进行列。2007年,郊区生产总值在全市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1978年的2、5%提高到29、6%,提高了27、1个百分点。二是郊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07年,郊区财政总收入达到372、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78年增长42、4倍,财政收入占全市比重由1978年的5、9%提高到30、96%。

(二)农村经济体制实现历史性变革

改革开放之初,我市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动了农村改革的全面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效。

1、农业基本经营制度不断完善。一是全面废除了制度,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确立明确了农民生产经营者的主体地位,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的内在动力大大加强。二是明确了农民土地经营权。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土地使用权分离出来交还给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并赋予农民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三是改变了平均主义分配制度。打破了体制下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确立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四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不断创新。农民纷纷走上了新的联合与合作之路,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起,2007年,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915个,各类农业经纪人4488人,涉及到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服务等各个领域。产业化经营模式顺势而生。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一批产业化龙头组织,逐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批发市场带动型、农业园区带动型等产业化经营模式。2007年,全市进入农业产业化体系农户数达到78万户,已达到全市农户总数的73、6%。

2、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发生重大转变。一是打破了“一大二公”的单一集体所有制结构,形成了集体经济、外资经济、民营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经济等多元化经济并存的格局,市场主体、产权主体、投资主体实现了多元化。二是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取消了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放开农产品市场,培育农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组织,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多种流通渠道的农村市场体系。三是建立了多元化投资机制。由单一集体经济时期依靠村、乡自身的积累投入发展,转变为现阶段依靠市场机制和政府扶持投入的多元化融资。

3、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一是初步建立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对“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开展了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低收入农户增收的“三个一”工程、农村劳动力“351”培训工程、农民素质提高工程、文明生态村创建工程等,建立了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不断加快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公共设施向“三农”延伸,公共服务向“三农”覆盖,逐步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二是小城镇建设带动城乡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把城市化作为缩小城乡差距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快农村城市化步伐。2004年起,市财政建立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2005年,以中心城区联接新城、带动中心镇、辐射广大农村的城镇体系规划框架基本确定。小城镇的载体功能进一步提高,设施水平和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人口转移步伐加快,农村城市化率由1983年的22%提高到52%。三是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农村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实际,开展了“宅基地换房”试点工作。在国家政策框架之内,坚持承包责任制不变,耕地总量不减少,探索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新模式,有效破解了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和资金瓶颈,摸索出一条加快郊区城市化建设的新路子。

(三)农村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飞跃

随着农村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和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事业投入的不断增加,农村社会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时期。

1、农村基础教育水平显著提高。2007年*农村已全面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体系日臻完善,初步建立起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支撑的农民培训体系。全市12个有农业区县的177个乡镇(街)均启动了化技术学校建设工程,并在此基础上先后实施了“351”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和农民素质提高工程,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100余万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带动了农民素质的大幅提升。全市郊区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981年的5、2年提高为9、15年,农村劳动力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由1981年的6、2%上升为20、5%。农民思想道德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德意识逐渐养成,农村社会逐渐形成良好的道德教育氛围和舆论监督环境。

2、农村医疗卫生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建立了以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每个乡镇都建立了医院或卫生院。400万农村常住人口可直接享受到慢性非传染疾病防治、一类疫苗防治接种、老年保健等18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显著进步。农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实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一半以上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公园、体育健身场所、图书室、文化站等文化施不断健全。

4、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初步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为主体的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最低保障标准指导线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地域覆盖,乡、镇、村参合率达100%,农业人口参合率达89、5%;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全面启动,全市54万农村老年人享受到政府发放的养老补贴;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初步建立,截止到2007年末,全市共有2万失地农民被纳入保障范围,有效保障了失地农民权益。

(四)农民权益保障实现历史性进步

1、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一是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752元,比1978年的153元增长了56倍,剔除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实际增长了14、9倍,年均递增10、22%。二是消费结构显著优化。2007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1978年的60、8%下降为38%,已经达到联合国粮农组织制定的富裕型社会标准。三是农民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农民家庭拥有高档耐用消费品品种和数量大幅度增加;全市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6、6m?,比1978年增长了近2倍,房屋质量、室内设施已今非昔比,住宅成套率大幅度提高,随着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住进了楼房;大部分农民告别烧柴、烧煤的历史,用上了沼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现了村内道路硬化,农村电网覆盖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交车,部分农民拥有了自己的私家车。

2、农民利益得到有效保障。2004年起,全面推开以“五个取消、一个调整、一个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农村基本实现了农业生产零税负,为建立科学、公平、合理的公共分配体制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全面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实行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彻底取消了在我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并对农民实行反哺,真正实现了从“取”到“予”的转变。

3、农民民利得到有效维护。一是农民的首创精神得到尊重。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坚持从实际出发,允许和鼓励农民大胆探索,尊重农民的创造,及时总结推广。各级人大积极为农村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听取农民的呼声,从立法、监督等各方面保护农民的创造成果。二是农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逐步建立起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机制。通过建立民主选举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双向约束机制和村务、财务两公开的民主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改变了“政社合一”体制下的高度集权、缺乏约束和制衡机制的基层政权形式,全面保障了农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受益权。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得到提高。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农家”等活动,采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广大农民群众和党员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培训层次和水平。通过多年努力,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强化,参与村民自治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4、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一是乡镇机构不断改革和调整。通过开展乡镇撤并,乡镇总数由80年代初期的220多个,撤并为2007年底的137个,其中建制镇达到117个,占全部乡镇数量的85%以上。二是农村基层组织决策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通过不断开展“三级联创”、重点帮扶、民主评议、教育培训等活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确立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市90%以上的乡镇(街)党委、80%以上的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达到市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全市农村非公有制企业员工50人以上的单位全部单独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并有70%以上达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

二、改革开放以来人大农业与农村方面主要工作

伴随着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我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不断加强,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1980年至1993年,以1980年设立市人大常委会为标志。在这十三年中,市人大常委会没有专门的农业与农村工作部门,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处于起步和探索的阶段。二是1993年至2008年,以市人大常委会设立农村委员会为标志。这一阶段,成立了农村委员会,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门,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并不断完善。三是从今年开始,以成立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为标志。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作为市人大的专门委员会,性质、地位、作用都有了新的变化,对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的召开,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多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贯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围绕中央和市委对“三农”工作的重点部署,针对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加强农村经济立法,依法履行各项监督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代表服务,不断强化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部门建设,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保证和促进我市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和改进涉农地方立法工作,涉农法规质量不断提高

自1980年6月至2008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农业与农村方面地方性法规34件,现行有效的24件。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部门牵头组织起草3件;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20多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编印了《农业与农村法律法规汇编》。这些法规的制定修改,使我市农业与农村方面法规不断健全,农业与农村主要方面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为我市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为我市率先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1、坚持突出经济立法,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三农”工作部署,适应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加强农村经济立法作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改革开放之初,我市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起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立了农户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为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1986年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了《*市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合法权益和加强农村承包经营户管理规定》,依法明确了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权利,对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促进了我市农村改革发展。上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发展,我市农村进入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标志的非农产业加快发展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办法》,维护了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了乡镇企业的行为,促进了乡镇企业的二次创业。新世纪之初,为适应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对《*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林业,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等一系列新规定,及时贯彻了中央精神,适应了形势的发展。2008年,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制定《*市畜牧条例》列入立法项目,为做好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亲自带队对我市畜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条例的制定出台必将对我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坚持立法为民,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业与农村地方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农作物种子的商品化,出现了生产管理不严、市场混乱等许多新问题。仅1995年一年我市就发生假玉米种子事件22起,造成减产475万公斤。广大农民迫切希望农作物种子有法可依。针对这种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于1997年制定了《*市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实现了监督管理与经营相分离,保护了科研生产单位的积极性,依法扭转了假种子坑农害农的局面。为巩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保护农民利益,市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审议通过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使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步入了法制轨道,使农民多年积累的集体资产有了法律保障。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法制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相统一,始终是人大农业与农村立法工作中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上世纪80年代后期,注重发展经济、忽视生态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我市侵占绿地和毁坏树木的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开始着手制定《*市绿化造林管理条例》,1989年审议通过该法规,使义务植树成为适龄公民的法定义务,公民的绿化意识和法制观念都有很大提高。为了对我市基本菜田进行依法保护,1996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市基本菜田保护管理条例》。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乱占菜田和随意改变菜田用途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市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及时对该条例进行了修改,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保护了菜田资源。针对我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缺乏法律法规管理的情况,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一方面规范了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另一方面也填补了区域野生动物管理空白,对国家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的全地域管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4、坚持开拓创新,体现我市农村地方特色。扩大立法起草主体,是立法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的体现。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部门主动提出牵头起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和《*市植物保护条例》。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两项法规被批准列入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为做好这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部门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牵头成立两个起草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和进度安排。在此基础上,多次召开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反复研究法规需要规范的主要问题,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多方协调论证,两部法规在2006年顺利审议通过。两部法规都涉及到农业和林业两个行政主管部门,起草工作比较复杂,要求法规的针对性必须强、权责规定必须明确,通过合并农业和林业相关内容,既注意了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又突出了我市特色。

(二)不断加大涉农监督工作力度,涉农监督工作实效不断增强

对“一府两院”依法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20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农业与农村方面监督工作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自1980年6月至2008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农业与农村方面的监督工作中,共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汇报21次,开展执法检查31次,组织各类视察50多次。通过经常性的监督工作,确保了农业与农村方面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实施,促进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围绕农业与农村重点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抓住实施中问题较多、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执法检查。相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市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市节约用水条例》、《*市动物防疫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进行了执法检查。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从1995年至1997年,连续三年对该法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大量的调研、视察、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形成了对《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强大的监督检查氛围。通过持续努力,《农业法》实施后的三年,我市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农业投入,每年保持在10%以上的增长幅度;调动了集体组织和个人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投入年递增率达到39、2%,促进了我市农业基础地位的巩固和加强。

2、围绕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和农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把关系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和事关农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作为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重点。相继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1992年*市农村工作情况及1993年工作打算的报告》、《关于引滦入津工程运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防洪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关于我市农业现代化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我市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关于建设节水型城市、发展大都市水利情况的报告》、《关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农业科技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郊区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等。调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现代化是上世纪90年代末市委、市政府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中心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听取了市政府农业现代化实施情况和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连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了39个农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和乡镇工业结构调整情况。在常委会审议和视察中提出,要加快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认真研究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与农村应对的思路,把结构调整与增加农民收入紧密结合起来,发挥科技、规模、品牌优势,这些建议、意见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项工作都得到了逐步落实。2004年,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促进农民增收,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情况的报告》。为做好报告的审议工作,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有农业区县进行调研,召开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为做好我市农民增收工作提供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3、围绕重点监督工作组织视察。一方面通过视察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将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促进政府改进工作。1994年,为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到有农业区县对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为执法检查作了充分的准备。2007年,为审议好市政府《关于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安排了常规水资源、非常规水资源、控制地面沉降、农村饮水安全、引滦引江工程等7次视察、调研活动,全面掌握了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情况,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取得了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

(三)开展调研活动,调查研究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

市人大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始终把它作为开展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的基础,长期坚持,贯穿始终,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立足履行人大农业与农村立法、监督工作职能,开展调查研究。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农业与农村立法、监督等工作,先后围绕农村法制建设、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土地延包政策、农村集体资产、农业投入、乡镇企业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社会保障、农民收入、农村工业、农业科技、水资源开发利用、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在立法调研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尽快制定我市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法规的建议,并尽量吸收运用到法规审议中。2006年,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农业科技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就农业科技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等问题深入基层召开专题座谈会,在审议市政府报告中,提出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议意见,抓紧了编制我市科教兴农“十一五”发展规划工作,制定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方案。市财政局专门下发文件,从2007年起将农科院所属的7个差额预算事业单位恢复为全额预算单位,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业科技事业的发展。

2、立足农村全局和农民切身利益,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在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中已经形成制度化,每年通过召开人大农村工作座谈会进行研讨,确定一个调研主题,已经坚持了四届17年。2004年,针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分析了三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征地补偿偏低,农民收益少;二是安置办法单一,难以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三是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提出了四个方面建议:一是把就业作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生活的根本出路;二是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三是设立分档次的缴纳水准和保障待遇水平;四是要注意新、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这些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制定农村社会保障办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和市委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把我市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情况作为调研重点。通过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市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情况及建议》,调研报告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把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原预算基础上增加了3倍,对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3、增强调研实效性,努力实现调研成果的有效运用。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人大农业与农村调研成果的转化,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运用渠道。一是建立市人大农村工作座谈会制度。二是把调研报告按程序转报(送)市委、市政府,为决策提供参考。三是积极参加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成果评选活动。三篇调研报告获*市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二等奖、二篇获三等奖。多篇调研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评选中获得一等奖。四是在市委《对策与研究》、《参阅件》和《*人大》上发表调研文章。通过这些途径,扩大了成果的宣传,一些调研成果得到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如,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实施办法》情况报告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姜春云同志批示:“此件有指导意义,可登内部刊物”。在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调查报告上,时任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的黄兴国同志批示:“这个报告很多意见很好,应予充分采纳”。

(四)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05〕9号文件,积极为农业与农村方面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了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使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更加顺应民心、反映民意。

1、结合立法监督调研工作开展代表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方式,坚持邀请农业与农村方面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在有关农业与农村方面立法、监督、调研工作中邀请代表参加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前,组织农业与农村专业组代表围绕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行了专题座谈。在对《*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进行修正过程中,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把代表提出的好意见及时吸收到了该办法的修改意见中。在对我市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情况调研时,专门召开了来自农村基层和长期工作在水利战线的代表座谈会,代表们通过座谈讨论形成了《关于对我市农田水利设施抓紧进行维修改造的建议》,引起市领导重视,为推进我市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起到了积极作用。

2、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建立了主管农业与农村方面副市长与人大代表座谈制度,座谈的重点从比较具体、微观的问题,逐步转向事关我市农村发展的全局性和前瞻性的宏观问题。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联系。1993年组建农业与农村代表专业组以来,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各项立法、监督活动,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专业优势。开展了大量农业与农村方面代表的讲座、培训活动。如2001年,举办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知识讲座。2008年,专门举办了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的专题培训。坚持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大》等刊物,发送《*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等参阅资料。

3、认真做好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督办工作。认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与农村方面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农业与农村方面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的督办,推动了农业与农村方面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落实。2008年,刘智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市畜牧条例》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对畜牧业发展情况的视察,到部分区县进行了调研,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

三、努力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走在前列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全面部署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对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做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我市要在农村制度建设、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率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率先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

贯彻中央和市委要求,刘胜玉主任明确指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刻理解中央和市委精神,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决策部署,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大力推进涉农立法、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保护农民各项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谐稳定,为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当前,我们认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应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

(一)在促进我市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上下工夫

统筹城乡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我市农村置身京津大都市圈,处在沿海地带,地理位置优越,土地资源丰富,发展优势明显,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完全有基础、有条件率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率先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对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劳动力就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我们认为必须着力在促进我市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上下工夫。一是,在立法工作中: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制定出台为契机,尽快对我市依法统筹城乡规划的制定、管理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协调城乡产业、空间布局,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的要求,对依法调整小城镇行政管理职能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要针对农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政策实施多年仍无法可依的情况,结合市委四次全会“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认真研究依法规范城乡一体的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等问题。二是,在监督工作中:要将市政府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劳动力就业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及时跟踪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及其落实情况,促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城乡统筹工作力度。要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整改工作,保证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三是,在调研工作中:对统筹城乡社会管理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等方面适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观点、有分析、可操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明年工作中,准备对我市财政、金融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促进有关部门加大力度解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为我市“三农”工作发展创造坚实基础。

(二)在促进农村提升发展水平上下工夫

全面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环境建设水平,是实现市委“三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市城市定位的重要基础。促进农村提升发展水平,要围绕促进我市现代农业、非农产业、农村城市化、农村环境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在立法工作中:要认真总结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情况,研究论证制定我市具体实施办法的可行性,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经营体制创新。要做好《*市肥料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该项法规已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明年审议项目,要加快立法步伐,突出*特色,把这项创设性的法规制定好。要配合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做好《*市畜牧业管理条例》的二审工作,保证按时、高质量审议通过。要做好《*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尽快将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法制轨道,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要做好《*市河道管理条例》、《*市湿地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促进我市农村可持续发展。二是,监督工作中:要结合落实《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的意见》情况,组织好明年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的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促进我市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要针对我市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宅基地换房”建设小城镇顺利推进的情况,组织好明年对我市小城镇建设情况的视察,进一步促进我市小城镇的健康发展,依法保障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合法权益。三是,在调研工作中:要针对我市郊区非农产业加速发展的情况,明年组织对我市郊区大项目、好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调整郊区工业发展布局、增强区县发展后劲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对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培育强村强镇、发展设施农业等情况适时开展调查研究,为全面提升农村发展水平献计出力。

(三)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上下工夫

要把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素质,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一是,在立法工作中:要密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工作,积极了解立法精神和规范的主要内容,指导我市农民权益保护工作。要做好《*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的立法工作,该法规已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明年审议项目,有关部门也进行了大量的立法调研和沟通协调工作。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争取尽快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建立起农民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二是,在监督工作中:要针对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农民增收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及时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民增收情况的专项汇报。要加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监督力度,这是保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中对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建议,要求认真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性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失业政策和服务、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做好跟踪监督工作,保证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要对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情况、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实情况、对口帮扶区县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确实保障农民得实惠、农村有发展。三是,在调研工作中:要围绕依法保障农民的宅基地权益、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等方面适时开展调查研究。

(四)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制度建设法制化上下工夫

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已经进入重在制度建设的新阶段。实现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使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制约农村发展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的各项制度及时上升到法制化的层面,将使其更加稳定、影响各加广泛。促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制度建设法制化,我们认为应该对以下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探索:一是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求,认真研究如何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依法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长久不变。二是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展集体经济”和党的十七大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要求,对依法规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三是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的要求,认真研究依法保护基本农田、依法建立农业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问题,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四是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要求,研究探索如何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何依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与流转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五是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节约用地、改革征地制度等要求,认真研究依法保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同地同价、集体建设用地股份化改革、允许农民依法参与开发经营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等问题,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六是要针对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情况,研究探索依法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依法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七是要针对近年来制定农业投入法呼声很高,国家层面还没有制定出台的情况,研究探索制定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可行性,依法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八是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要求,认真研究村级政权运转保障制度法制化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农业农村工作意见建议篇6

为了贯切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的实施,密切党员与群众关系,使村党支部的工作更贴近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群众关心、支持村的各项工作,村党支部以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同时开展了“百日创先”活动。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百日创先”活动一开始,村党支部就把开展该活动作为当前我村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村党支部书记负起职责,并紧密联系本村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村党支部通过组织党员会议,引导广大党员认识到开展“百日创先”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效载体,确保了“百日创先”活动在我村顺利开展。

二、开言纳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为找准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自开展“百日创先”活动以来,村党支部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意见征询电话等形式,广泛征询群众对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支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并且认真组织落实,促进村委会的管理和发展。村党支部根据不同层面分别召开了3个座谈会,座谈人数262人次,征求支意见16条,制定相关整改措施6项,已经组织落实的有4项,确保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让群众得到了实惠。

三、采取多种方法,解决农村突出问题。

1、对有困难群众,开展帮扶工作,解决群众困难。我党支部党员以“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开展了“走访困难党员、帮扶困难群众”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我支部12名党员纷纷与扶贫点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共走访困难户31户,结对帮扶31户,捐款7000多元。帮助群众化解矛盾、排除困难3件。如我村__小组特困户欧阳__,原居住房屋属于危房,经向民政部门申请资助,村党支部出资15000元,帮其重建65平方的新屋,解决了住房问题。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先进性教育活动得到了全体群众的拥护和好评。

2、走访有意见群众,消除群众误解,化解农村矛盾。如我村__村民小组与__村民小组对山地权属有争议。我村党支部通过走访__、__、__村老一辈的知情者,了解历史情况,并走访国土部门,了解86年土地详查中的山界划分情况,向争议群众作出解释,说明有关法律精神,妥善化解了两村民小组之间的矛盾。在此次活动中,我村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亲民、为民”为中心思想,积极推动和谐农村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农村的突出问题。

3、走访有代表性群众,开展意见征集工作。以今次活动为契机,我村党支部集中村民代表,听取他们对村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对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各类救灾和补贴等情况公开听取他们的看法;对__*的建设,就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及分配等问题向我村__、__、__村民小组,收集意见。党支部始终坚持把情况如实准确地向群众公开,决不弄虚作假,欺骗和糊弄群众。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凡是能直接答复的就及时答复,不拖延、不推诿;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就说明情况,作出解释,同时尽快拿出处理意见;对确实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改正。

四、完善制度,加强自身建设。村党支部按照“五个好”的目标和要求,切实找准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坚持和完善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半年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评比和民主生活的支部会议制度。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村党支部以这次“百日创先”活动为契机,完善了党组织各项制度,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规范完善了后备干部选拨培养制度,确保将高素质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干部队伍,探索和建立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3、加强农村基层经营管理。村委会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对村民小组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村、组均规范了会议制度和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专人会议记录,明晰议事和表决程序,提高了土地转让、出租过程的透明度,尤其规范、完善了审议程序,并建立了合同管理、审计、财务、组务公开等经营管理制度。

五、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订长远发展思路。围绕区政府提出的“创新、创造、加速、加力”的要求,村党支部就如何适应农村工作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要求,紧抓本地优势,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制订了五项长远的发展思路:

1、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效益农业,以__*农业示范区作为龙头,争创农业名优品牌,不断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精度和深度,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我村农民竞争力。

2、把农业园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整治土地,引进良种良法,推广机械化耕种,采取科学管理方式,加快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

3、引导我村农民调整 种植业结构,加快发展无公害、绿色、特色种植业,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农业,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效益。

4、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稳步发展我村集体经济。根据__镇的区位及经济发展的特点,加快我村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以低风险、长效性为主要发展方向,充分利用好村集体自留发展用地和土地补偿款,在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报建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发展厂房、商铺、农贸市场、员工村等租赁型物业经济,增加集体经济和农民的收入。

5、加大职业技术培训,帮助我村农民群众学习农业科技知识,熟练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和高新技术,使每家每户都能掌握一至二项以上的实用技术,全面提高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和科学饲养技术。

农业农村工作意见建议篇7

“四议”:一是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二是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三是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四是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两公开”:一是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二是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实施结果,接受党员和广大群众的评议监督。

为保障“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取得实效,××市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纳入党建工作整体布局,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三级联创”考评的主要内容;成立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广播、电视、简报、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大意义,宣传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典型。三是提高人员素质,夯实工作基础。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等方式,把政治素质高、愿意为农村服务的种植养殖大户、企业家培养成党员,选拔为村干部。四是狠抓落实,提高运用水平。要求各乡镇及各行政村在工作中紧密结合村级工作实际,坚持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挥最大效应。五是注重探索创新,促进深化完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干部或村干部座谈会,了解“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探讨解决的新办法;每年召开理论研讨会,从理论上不断丰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涵。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融决策、管理、监督、落实为一体,充分发挥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有力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推动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近年来,××市先后有46个“瘫、散、软”的村党支部,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改变了落后面貌,各项工作走到了全市前列。罗庄镇冯坡村是远近闻名的“瘫痪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后,村“两委”关系逐渐理顺,各种矛盾得到化解,现已成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连续两年获得“红旗支部”称号。

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村里的重大事务和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交由农民通过规范的程序自己议、自己定,使农民有了表达合法权益的正常渠道,一些长期困扰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近两年来,××市修筑“村村通”公路2300公里,578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通油路或水泥路,其中群众自筹资金1、6亿元。

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行,使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自觉讲方法、讲程序,主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实现了党组织的意图和群众的意愿相统一。20xx年以来,××市农村量下降了74%,集体访、越级访下降了95%,村干部、党员违纪违法案件下降了95%。

推动了科学决策,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干部、党员、群众的智慧汇聚在一起,减少了盲目决策、浪费资源、急功近利等违背科学发展的问题,有效避免了决策失误。腰店乡燕店村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集思广益,确立了建设村级工业聚集区、发展粮油加工业的新思路。目前,该村已建成了入驻企业31家、年产值2、9亿元的村级工业园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后,××市干群心齐气顺,干劲倍增,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由一个比较落后的农业县发展成为全省重要的经济大县。

××市推行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党的领导、村民自治、党内基层民主和农民主人翁地位融为一体,是基层建设的制度创新之举,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如何保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顺利推行,××市的做法给我们不少的启示。

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顺利实施,必须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主导作用。×× 市在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始终注重把村党支部提议放在各项程序的首位,要求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使村党支部既是决策程序的启动者,又是“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具体流程的组织者和形成决策的推动者,从根本上保证了村党支部在领导本村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顺利实施,必须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利。××市在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明确规定村党支部的提议事项必须经过党员大会民主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这两个程序,才能最后出台并实施,这就保障了党员的民利,保证了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利,既营造了和谐的决策环境,又为重大事项的实施赢得了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支持。

农业农村工作意见建议篇8

为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县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提前筹划全县农村经济工作的总盘子,表彰震后重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会议。通过这次会议,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利用当前一段农闲时间,着重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农村路网建设和明年农村经济工作筹备等四个方面入手,努力完成全年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任务,为明年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级四套班子在家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直各部门及省、市驻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骨干企业负责人,全县215个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以及抽调到乡村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的县直部门干部共400多人。

今天的会议会期半天,共有四项议程,时间紧,内容多。要求大家关闭手机,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会后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请县委副书记同志总结今年农村经济工作,安排部署明年农村经济工作。

会议第二项议程,请县委副书记同志安排部署基层组织建设、农民培训和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会议第三项议程,表彰奖励震后重建先进集体和个人。

首先,请县委副书记同志宣读县委、县政府关于对在“10·25”地震震后重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请县级四套班子领导为震后重建先进集体颁奖。(名单和顺序)

请县级四套班子领导为震后重建先进个人颁奖。(名单和顺序)

会议第四项议程,请县政府副县长同志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责任书。(签订责任书顺序)

会议第五项议程,请县委杨书记讲话。

今天的会议是全年工作处于全面攻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对于动员全县干部群众鼓足干劲,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会议对全县今年以来的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明年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近期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农村路网建设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对震后重建中涌现出的25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会议最后,县委杨书记就如何开展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意见,对我们做好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会后,大家要结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和领会杨书记的讲话精神,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深入宣传,切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这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和广大群众当中。各乡镇会后要立即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向乡村干部、农民群众传达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及杨书记讲话精神,把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措施向群众讲清,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意图传达到一线,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密切配合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宣传部门要结合“两个条例”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侧重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民政部门要结合落实村民自治的有关规定,侧重村级组织建设,加大对农村自治组织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农业部门要结合推广畜牧、种植新品种,侧重种养科技知识和农业实用技术的应用,组织开展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农技推广宣讲活动;交通部门要结合今冬明春乡村道路建设工作,侧重道路标准化建设,开展通乡、通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施工技术培训;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手段,及时、准确、有效地开展宣传,公布工作进度,推广工作经验,褒扬先进,激励后进,促进会议精神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责任,全面做好当前工作

全县明年的农村经济工作和近期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民培训、乡村公路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做好当前工作,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一要积极衔接好今明两年的农村工作。今年的各项工作已进入尾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责任书,按照今天会议要求,查漏补缺,利用所剩一个多月时间,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同时,要按照实事求是的态度,精心谋划明年工作。要针对会议指出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中亟待解决完善的问题和不足,从现在着手,结合年终工作总结,重点围绕乡镇机构改革、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基地和龙头项目建设、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劳务输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出明年工作符合实际的思路和打算,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及早为明年工作找路子,谋点子,确保明年工作无缝衔接。

二要切实开展农村基层组织集中整建和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作。农村工作要靠乡镇和村组干部来组织开展,建立一支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是当前农村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的当务之急。要结合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增强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堡垒作用和党员在经济建设中的排头兵作用;全面落实村民自治的各项规定,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务管理,强化村民自治的自觉性,帮助群众建立一支有战斗力、能为当地经济发展起带动作用的村级组织和领导班子;要结合干部帮助乡村开展工作,摸排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矛盾纠纷,解决影响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教育干部为民着想,引导群众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加快发展经济,着力密切干群关系;要结合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培养和强化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提高农民的致富能力和科技应用能力。

三要认真组织开展乡村公路建设。当前,我们面临着国家补助建设农村公路的大好机遇,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全面动员干部群众大搞农村公路建设,是全县上下的一致要求和尽快改变农村面貌的紧迫任务,也是各级干部的重要职责。要发扬重建精神,努力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各乡镇要按照今天会议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全面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采取得力措施,合理调配劳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圆满完成;交通部门要科学制定全县路网建设规划,加大项目资金争引力度,加强政策信息咨询,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强化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顺利进行;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能投劳的投劳,能出资的出资,能尽智的尽智,真正做到心系民情、为民谋利,把为农民兄弟修桥铺路作为践行职责的实际行动,努力推动县委、县政府确定的“33316”公路建设工程实施。

四要抓好农村安全工作。冬季来临,风高物燥,用火增多,人员外出频繁,各类安全隐患增加,尤其消防、交通、治安方面的问题会有所抬头,影响农村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从强化消防安全宣传、规范易燃物品堆放、健全防范和救援机制、完善消防设施入手,认真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发生;要从查处农村机动车管理中突出存在的违章驾驶、超限运输、客货混运等问题入手,以摩托车和拖拉机为重点,规范农村机动车管理,坚决把农村交通事故高发、多发的势头降下来;要进一步健全乡镇、村组治安联防网络,严厉打击偷盗、斗殴、、迷信等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治安案件和不良行为,切实保证农村社会稳定,为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突出重点,认真筹划明年工作

前面,脱书记就明年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下面我就明年的农村工作再强调几点。

一是下大力气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要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产业政策调整的机遇,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机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项目资金,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电网、文化通讯设施、人饮改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使全县农村基础设施面貌有一个大的改变,为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要正确分析当前我县农业产业构成,在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增加粮食种植面积的同时,坚持按自然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科学进行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大力调整农林牧经结构,想方设法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全力抓好劳务输出,为农民增收打造平台、创造条件。

三是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以开展农民素质教育培训为契机,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采取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方法,利用合适时机,分对象、分层次开展农业科技知识、涉农法律知识培训和诚信教育,把提高农民创业致富能力和掌握应用科技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充分认识健全农村社会服务体系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客观要求,也是政府转变职能、服务经济的必由之路。要注重政府引导和支持,坚持官办民办一起上。突出抓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和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为农业提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在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上发挥积极作用。

五是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认真保护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大力做好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大力建设六大特色产业基地和“百万头(只)牛羊生产基地”,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增加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伤农害农事件。要坚持抓好扶贫开发和小康示范点建设等工作,推进农村工作全面发展。

同志们,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我县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新的目标和任务已基本确定,希望大家认真分析我县目前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调整思路,优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和超额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创造条件。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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