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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工作要点(精选8篇)

时间: 2023-08-21 栏目:写作范文

医疗管理工作要点篇1

一、严格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一)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点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临床合理用药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围手术期、医院感染及临床用血的安全管理。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继续成立2-3个临床重点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以质控中心为依托,全年开展2次医疗质量综合检查,开展专项督查各1次,重点突出病历、抗生素使用和院感、麻醉及管理等。

(三)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建设。积极申报科研项目,加强市级、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力度,力争新增市级重点学科5-6个,市政府科研立项和科研成果不少于5项。以优势学科带动其他学科共同发展,提升我市整体医疗技术水平。

(四)狠抓核心制度落实。强化医务人员医疗核心制度的教育与培训,突出抓好首诊负责制、疑难病例讨论、术前讨论、危重病人抢救等核心制度的执行。完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五)加强临床药事管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以规范使用抗生素为重点,开展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和监测工作,规范医师处方行为,推进处方点评工作,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六)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加大医院感染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院感专职人员队伍建设,落实院感重点部门建设和管理,突出抓好基层医疗机构院感控制工作。

(七)加强用血安全管理。继续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强化固定自愿无偿献血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临床用血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质量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进一步完善采血屋和采血点布局。

(八)推动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配合综治、司法部门制定第三方调处机制配套文件和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逢疑必报和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建立医疗安全事件分析、总结和追踪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深入推进医改相关工作

(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要做好县级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医改工作任务,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能力建设。非试点县也要结合实际,做好改革准备工作。

(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在全市区域卫生资源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完成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建立功能完善的医院服务体系,5年内在本区域内建成1-2所二级综合医院,2-3所专科医院。

(三)抓好临床路径与病种管理。加大临床路径管理推行力度,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不断扩大病种范围,完成三级医院20个以上、二级医院10个以上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

(四)推进县级医院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医院信息系统、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系统等重点工作,实现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利于医疗行为管理和监督。

(五)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经营。以创建“诚信民营医院”为抓手,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全年组织1-2次监督检查,引导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三、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一)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加强人力资源配置,落实基础护理职责,推动实施绩效考核,加强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全市三级医院70%、二级医院4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目标。

(二)全面改善医疗服务。实施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科学优化医院服务流程,大力推进预约诊疗服务,积极推进志愿者医院服务,积极开展优质医院创建,努力达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三)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强化医疗救援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工作,加强医疗急救中心(站)的管理和硬件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和应急救治能力。适时开展院前急救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四)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加强以“三基三严”为重点的岗位练兵活动,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全市医护人员技能大比武活动。认真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强化病历内涵,全年开展1次病历书写知识培训和1次病历质量评比工作。

四、强化医疗服务要素管理

(一)全面开展医疗机构评价。依据《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和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以评促建,持续提高医疗质量。涡阳县人民医院和利辛县第一人民医院要开展二甲复审,10月底前完成;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要启动二甲医院的评审工作,年内完成任务。

(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规范医疗机构审批行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备案管理,及时更新医疗机构管理信息和数据。

(三)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组织好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考务工作,认真落实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强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推动医师、护士定期考核工作规范开展。

(四)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认真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申报工作;组织落实手术分级、麻醉分级管理。组织开展植(介)入类技术、血液净化、肿瘤性疾病、内镜技术等规范化诊疗工作。

(五)加强医疗机构科室建设。落实卫生部科室管理规范,指导医院加强重症医学科、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内镜室、手术室与消毒供应室等医疗风险较高的科室和部门建设,积极落实上级部门颁布的各类科室设置标准,开展科室准入管理,提高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六)加大医疗广告监测查处力度。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会同工商、宣传等部门严厉打击擅自医疗广告、更改医疗广告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其他工作

(一)继续开展“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进一步完善、提高基层防盲治盲网络建设和服务能力,全面推进防盲治盲工作。

(二)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卫生下乡及卫生扶贫等各项帮扶工作。

(三)做好医疗纠纷处理及医疗广告规范等工作。

(四)做好医疗救治、重大传染病、突发事件及重大事件医疗保障等工作。

(五)做好医学会、护理学会等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医疗管理工作要点篇2

一、目的和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促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重大举措。对于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1)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和各级政府的组织引导,使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以乡(镇)、村为单位均达100%,覆盖人口以县为单位达88%以上,使全县农民得到基本医疗保障。

(2)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农民就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医疗条件,加大政府投入,完成好国家投资项目。

(3)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搞好培训,严格业务考核,提高医务人员水平,让农民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

(二)原则

(1)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原则:农民以户为单位(以户口薄人数为准)自愿参加,实行个人筹资、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

(2)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原则:本着既提高抗风险能力又兼顾农民受益的原则,住院医药费用补偿和门诊医药费用补偿相结合,以住院补偿为主,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3)方便就医,规范管理原则:设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在方便农民就诊的基础上,择优而用,同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科学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三、组织与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县政府组织领导下实施,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强化监督。

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发动、调度、协调、检查、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机构。

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医疗救治、药品和收费的管理,分别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小组、医疗救治管理小组、药品和收费监督管理小组。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和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为业务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管理,乡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即报处,实行微机联网,专人负责,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参加对象及其权利义务

(一)参加对象:凡不享受公费劳保医疗待遇的本县农业人口均可自愿参加。

(二)权利: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照规定的补偿范围及比例,享受医药费用补偿;对医疗单位的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监督质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监督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

(三)义务:遵守和维护新型农合作医疗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时限如数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部分。参加期限一年,中途不能参加和退出。

五、资金筹集

(一)筹资渠道:中央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均补助40元,省、市、县地方财政人均补助40元,农民个人筹资20元。

(二)筹资方式

(1)个人缴费部分,由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按户筹集,为农民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筹齐后以乡镇为单位交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农民个人缴费后,于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

(2)已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金由县民政部门帮助解决。

(3)县政府补助资金在农民个人缴费到位后,按参合农民人数和补助标准计算,由县财政局一次性拨付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

(三)筹资标准:参合农民每人20元。

六、基金分配与费用补偿

(一)分配

合作医疗基金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后,为体现大病统筹,互助共济精神,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依照“重点补偿大病,兼顾门诊费用”的原则,合理分配合作医疗基金。

(二)补偿方案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为家庭帐户和统筹基金两部分,农民个人缴纳的20元中的10元,以家庭为单位计入家庭帐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用完为止,其余10元作为大病统筹基金。本年度家庭帐户资金没有用完的,可将剩余基金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

2、各级财政补助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大病住院和慢性病大额门诊的医药费补偿,及育龄妇女顺产的定额补助。

3、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点为100元,报销比例为75%;在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点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在县外住院起付点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45%。支付封顶线为累计30000元。年内再次住院的,应再次按医疗机构级别重新计算起付点。*

(三)补偿办法

1、补偿范围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象,因发生自然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所支出的药费、住院费、手术费、检查费、处置费、护理费、抢救费等,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范围报免。

(2)药品报销范围按照《*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执行。

(3)参合农民住院发生的一次性物品补偿按照*卫生厅冀卫农基字[2007]34号文件的相应规定执行。

2、不予补偿范围

(1)在县内非定点医疗单位门诊就医或住院;自请医生会诊、手术发生的医药费用。

(2)到县外住院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3)整容美容、假肢义眼、视力矫正、计划生育手术、保胎治疗、医疗事故、违法犯罪和食物中毒所致疾病导致的医药费。

(4)自购药品、出院带药,“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物费用。

(5)参合农民因外伤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参合者的就医及转诊规定

1、门诊就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可在全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中自由选择。

2、县内住院。患者因病需住院,可在全县乡(镇)以上定点医院中自由选择。住院时,持《合作医疗证》、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住院手续,定点医院当天把住院患者基本情况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备案。

3、县外住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因病需县外住院治疗的,必须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并且该医院必须有微机收费系统,可以提供电脑打印的医药费用清单和收费票据,方可报销。在外地的参合农民住院后要及时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告备案,出院后带全资料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

4、转诊规定。需转县外治疗的患者,经县级定点医院主治医师和主管副院长签署转院意见并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批准,方可办理转诊,否则不予报销医药费用。急、危重症患者可先就诊抢救,住院3日内必须持合作医疗证、村委会证明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登记,否则不予报销。

(五)报销程序

1、门诊报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门诊就医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补偿规定直接报销。乡村医生每月将报销情况汇总后上报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即报处审核后,连同本院门诊报销情况,一并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将门诊报销情况,直接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经审核无误后,于次月10日前拨付补偿基金,因审核把关不严产生的费用,由该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负担。

2、县内住院:住院患者痊愈出院时,持《合作医疗证》、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全额收费票据、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在定点医院即时报销。定点医院负责对报销项目进行审核,每月按规定日期将本月报销情况汇总,报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审核,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于次月10日前将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因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把关不严产生的费用,由该定点医疗机构负担。

3、县外住院:出院15日内持合作医疗证、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加盖经治医院印章)、全额收费票据、诊断证明、医药费用总清单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审核报销。

4、对加入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住院,要持《合作医疗证》、户口本或身份证、诊断证明、商业保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医院收费票据及复印件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核准后,由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报免,并为商业保险部门提供相关手续。

七、跨年度补偿规定

连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跨年度住院的,出院补偿时,补偿比按费用发生年度的标准执行。新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跨年度住院的,只报销有效年度内发生的费用。

八、管理与监督

(一)基金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在银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做到“银行管钱不管帐,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管账不管钱,实现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汇总补偿医药费用,报财政部门复核开具申请支付凭证,提交中国农业银行*支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直接将资金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

(二)监督制度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督工作,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会同人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实施。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实行民主监督,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财会制度,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设置科目,日清月结、每月报表,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年底编制预决算表,分别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核、备案。

3、坚持公示制度,将基金的收缴使用及患者住院报销情况定期公布,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每季度公布一次;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通过政务公开栏每月公布一次;村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村务公开,每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乡(镇)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把患者住院报销情况在院务公开栏每月公布一次,以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4、县审计部门要将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计划,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并通报审计结果。

5、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要对全县新型农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不定期抽样审查,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分析评估,从处方、病例、收费单据、报销手续等全面审核。

(三)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1、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2、辖区内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和综合服务能力,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确保参合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3、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严格掌握医疗原则,认真执行“基本用药目录”,《目录》药品使用率要达到90%以上,辅助检查阳性率要达到65%以上,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禁开大方和不必要的贵重药品以及做不必要的辅助检查。

4、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公开药品价格和各种医疗收费标准,严禁多收费、乱收费现象发生。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用统一复式专用处方、专用票据、表册,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汇总报表工作,及时整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6、县、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定期召开由患者、家属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经常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听取各方面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医疗卫生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

7、严明奖惩。对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违纪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信息管理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及乡(镇)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信息网络系统,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信息录入,并将录入情况传输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对乡(镇)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行24小时动态管理。

九、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把组织、引导、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政府行为,把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当作“民心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应有职能,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广泛深入宣传

进一步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自愿、积极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部门协调联动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部门要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乡(镇)党委、政府要发动乡、村两级干部深入农户,带着感情做工作,真心实意办好事,引导动员群众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完成好辖区农户统筹基金的收缴工作;卫生部门要当好参谋,探索更加适宜的模式,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从政策上、经济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支持,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医疗管理工作要点篇3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目的是认真总结今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安排部署××年度试点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简要回顾

××年,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平稳运行,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初步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给农民带来了很大实惠,在推进农民创业奔小康,保持农村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进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运行以来所做的工作

一是较为科学地制定了实施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失败,为此,在试点前我县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了各种可能出现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比较科学地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保证了我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顺利地完成了筹资任务。去年月日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全县上下立即开展了全方位的宣传发动与筹资工作。到××年月日筹资结束,全县共有户农民参合,参合人数为人,占全县农民总数的。参合农民个人缴纳资金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万元,中央财政配套资金万元正在拔付之中,总基金合计达万元。各乡镇在去年的筹资工作中,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次会议上将对筹资工作突出的乡镇进行表彰。

三是及时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县合管中心、各乡镇合管所、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有效地推动了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运行以来,县合管中心、乡镇合管所共办理补助手续例,做了大量的宣传、解释、服务工作。

四是严格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建立了专账管理制度,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基金专用账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运行以来,没有发生资金安全事故。县合管中心每月上报统计报表至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县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于月日专题听取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转情况的报告。

五是认真开展了督查及调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办公室先后专题开展了督查和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掌握了解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反映,找出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二)运行以来的初步成效

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我们把这项工作始终当作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充分调动全县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初步缓解。截至今年月日,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共报销医药费万元,报销万元以上的人,达封顶线万元的人,实实在在地为农民患者减轻了医药费用负担,使农民群众切实体验到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越性。

二是农民的健康意识逐步提高。从农民患者就医情况来看,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平均就诊患者和医疗消费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度上升。这说明制约农民就医的瓶颈问题得到缓解,大部分农民有病能够主动到医院进行治疗,农民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三是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一方面,是随着农民患者就诊人数的增加,医源的相对固定,而使医疗机构的业务收入得到了提高,据统计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均有增长。以县医院为例,该院今年—月份住院治疗人次,而去年同期为人次,增长,医疗费收入增长了。随着业务收入的增加,各定点医疗机构也相应地加大了基础设施和医疗人员培训的投入。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可以在全县范围内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很大的程度上又增强了医疗机构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而促使各医疗机构竞相改善医疗条件,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了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效果,但由于这项工作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处于在探索中发展阶段。因此,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识不足。一些干部对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对政策学习的不够,理解的不透,把握的不准,对试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少数乡镇负责人甚至认为合作医疗是卫生部门的事,乡镇只负责筹资,其他事情都很少过问。

二是群众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程度不够。有的虽然参加了合作医疗,但对政策一知半解,甚至理解上有偏差。如有的农民对住院才能补助不清楚,拿着门诊发票去报销;有的对设置起报点不了解,对医疗费分段计算补助也不了解;有的对慢性病的补助范围不清楚。群众对合作医疗政策不了解,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宣传工作出现了误差,在去年底启动时,一些地方将主要精力放在筹资上,在宣传时夸大其辞,导致农民对合作医疗期望值过高而产生抱怨情绪,在运行以后,宣传工作也没有及时跟进,不深入、不细致,效果不明显。

三是乡镇合管所机构建设不到位。一方面是人员不到位,全县有半数的乡镇合管所所长是兼职,少数乡镇没有按要求配齐人员,个别乡镇至今还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的乡镇合管所人员仍然参加乡镇的中心工作,如计划生育突击服务等,一有任务,合管所往往就要关门,造成农民报销无门;二是服务不到位,按照规定,元以下的医疗费,可由乡镇合管所直接办理补助,而少数乡镇合管所却不能很好地为群众提供这方面的服务。部分乡镇合管所对群众的报销不能一次办结,群众往往要跑两趟三趟才能办成。三是经费得不到保障,乡镇合管所运转困难问题普遍存在。

四是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人才匮乏,难以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技术服务;部分医院的医务人员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程度不高,不能主动为就诊病人提供合作医疗方面的服务;少数定点医疗机构还存在着收费不规范的问题。

五是监督制度落实不好。公示制度是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常运行的一种十分有效的监督形式,但大多数乡镇都没有执行到位,有的乡镇只将公示表发到村干部手上,张贴不张贴听之任之,有的即使公示也不及时。版权所有

六是合作医疗管理水平不先进,管理手段比较落后。信息化建设滞后。县合管中心每天忙于事务,对基层服务所缺乏有效指导。

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一年度试点工作中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实施方案调整的意见

一年来,根据上级检查指导的意见和农民群众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在认真调研测算的基础上,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决定适度调整实施方案。具体调整意见如下:

一是降低慢性病补助起付线。重新设置起付线为元,最高补助限额仍保持不变,执行时间从××年元月日开始。

二是对一年内多次报销的农民,在第二次及以后报销时不再扣除起报线部分。

三是调整定点分娩的补助方法,由原来的按比例报销改为定额补助。

四是取消转诊、转院制度。农民到县级医院就诊或到县外就诊不再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方面的手续。

五是改革家庭账户的报销方法。实施方案规定:“当年内未报销医疗费用的,凭门诊医药费发票直接到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所办理家庭账户报销手续”,按照这一规定,必须到年度末才能报销家庭账户上的资金,根据群众的反映,从现在开始立即启动报销家庭账户上的资金,今后在年度内任何时间均可报销家庭账户上的资金。

三、××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安排

经过个月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决不意味着第二轮试点工作就轻松了,我们仍然面临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压力,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效果。××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的原则是:政府推动,农民参与;部门主管,乡镇负责;医院服务,群众监督。

一)进一步做好宣传筹资工作

宣传筹资工作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今年筹资时间定为月日至月日。筹资任务是每个乡镇筹资比例要达到实际农业人口数(含外出打工人员)的以上。各乡镇要把宣传筹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村组开展筹资工作,保证筹资效果。宣传的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大病统筹,二是互助共济。在筹资阶段,全县要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一是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宣传,县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月份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工作。二是发放公开信宣传,县里已印制了四封公开信,分别是《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致村干部的一封信》、《致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这四封信要分发到不同的对象手中。三是组织宣讲团宣传。宣传部已拿出方案,成立合作医疗巡回宣讲团,在全县巡回开展宣讲活动,通过典型事例开展宣传,各乡镇要积极配合或自身开展宣讲活动。四是开展阵地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利用乡镇、村公开栏进行宣传。五是进村入户宣传。组织乡镇、村干部进村入户,确保宣传工作不漏掉一户。今年筹资阶段仍然采取日调度制,从月日开始,各乡镇每天下班前向县合管中心报送筹资进展情况,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今后,各地都要形成长效的宣传机制,注重平时的宣传,广泛开展送补助款上门活动,凡元以上的补助款今后都要由县、乡负责人送到农户家中,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

(二)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工作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监督体制,严格审计监督,管好用好基金。一要请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监督,及时反映运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要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委员会要定期例会,定期检查,定期调度,定期反馈,查找工作中的问题,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以确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运行。三要继续严格执行审核制,县合管中心、乡镇合管所或定点医疗机构在报销时要认真查验患者的医疗证和户口簿,严格执行报销办法。四要坚持定期公示制,及时公示住院患者报销情况,让农民群众来进行监督,应该在哪个层面进行公示的必须进行公示,县合管中心要认真监督和检查好乡镇及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情况。五要进一步完善管理责任追究制,对出现套取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查实,取消其一年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相关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利用别人医疗证做假的农民,或者是将自己的医疗证借与他人做假的农民一经发现也要给予相应处理,从而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足额、安全、有效地用到农民身上。

(三)进一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民患者提供优质、低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在疾病诊治方面,要合理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药品目录用药,禁止违规现象的发生。在药品价格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费,保证农民患者看得起病,用得起药。在服务质量方面,要为农民患者提供连续、可及、温馨服务,让患者感受到温暖。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机遇,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不断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地购置医疗设备,逐年改善办医条件,增强整体服务功能。要注重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别是要提高他们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熟悉掌握程度,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版权所有

要切实加强县合管中心和乡镇合管所建设,各乡镇要配齐配强合管所工作人员,要确保乡镇合管所至少要有名专职工作人员,并拔付一定的工作经费,同时从今年开始,将在各行政村全面设立村级联络员,村级联络员原则上由村妇联主任担任,从而形成覆盖全县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把这项制度真正落实好,办成真正深入民心的民心工程。

要完善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的责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已出台××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办法,明年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兑现奖惩。乡镇政府要建立对村级联络员的管理、考核办法。

(五)进一步改进管理手段,为群众提供便利

尽快实现合作医疗的信息化管理,实现网上结报,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逐步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方法,方便农民报销,从今年开始,将首先在县医院、县二院、东关骨伤医院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将在全县全面推开。

同志们,第二周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即将开始,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抓实抓好。

六是合作医疗管理水平不先进,管理手段比较落后。信息化建设滞后。县合管中心每天忙于事务,对基层服务所缺乏有效指导。

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一年度试点工作中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实施方案调整的意见

一年来,根据上级检查指导的意见和农民群众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在认真调研测算的基础上,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决定适度调整实施方案。具体调整意见如下:

一是降低慢性病补助起付线。重新设置起付线为元,最高补助限额仍保持不变,执行时间从年元月日开始。

二是对一年内多次报销的农民,在第二次及以后报销时不再扣除起报线部分。

三是调整定点分娩的补助方法,由原来的按比例报销改为定额补助。

四是取消转诊、转院制度。农民到县级医院就诊或到县外就诊不再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方面的手续。

五是改革家庭账户的报销方法。实施方案规定:“当年内未报销医疗费用的,凭门诊医药费发票直接到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所办理家庭账户报销手续”,按照这一规定,必须到年度末才能报销家庭账户上的资金,根据群众的反映,从现在开始立即启动报销家庭账户上的资金,今后在年度内任何时间均可报销家庭账户上的资金。

三、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安排

经过个月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决不意味着第二轮试点工作就轻松了,我们仍然面临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压力,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效果。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的原则是:政府推动,农民参与;部门主管,乡镇负责;医院服务,群众监督。

一)进一步做好宣传筹资工作

宣传筹资工作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今年筹资时间定为月日至月日。筹资任务是每个乡镇筹资比例要达到实际农业人口数(含外出打工人员)的以上。各乡镇要把宣传筹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村组开展筹资工作,保证筹资效果。宣传的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大病统筹,二是互助共济。在筹资阶段,全县要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一是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宣传,县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月份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工作。二是发放公开信宣传,县里已印制了四封公开信,分别是《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致村干部的一封信》、《致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这四封信要分发到不同的对象手中。三是组织宣讲团宣传。宣传部已拿出方案,成立合作医疗巡回宣讲团,在全县巡回开展宣讲活动,通过典型事例开展宣传,各乡镇要积极配合或自身开展宣讲活动。四是开展阵地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利用乡镇、村公开栏进行宣传。五是进村入户宣传。组织乡镇、村干部进村入户,确保宣传工作不漏掉一户。今年筹资阶段仍然采取日调度制,从月日开始,各乡镇每天下班前向县合管中心报送筹资进展情况,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今后,各地都要形成长效的宣传机制,注重平时的宣传,广泛开展送补助款上门活动,凡元以上的补助款今后都要由县、乡负责人送到农户家中,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

(二)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工作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监督体制,严格审计监督,管好用好基金。一要请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监督,及时反映运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要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委员会要定期例会,定期检查,定期调度,定期反馈,查找工作中的问题,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以确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运行。三要继续严格执行审核制,县合管中心、乡镇合管所或定点医疗机构在报销时要认真查验患者的医疗证和户口簿,严格执行报销办法。四要坚持定期公示制,及时公示住院患者报销情况,让农民群众来进行监督,应该在哪个层面进行公示的必须进行公示,县合管中心要认真监督和检查好乡镇及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情况。五要进一步完善管理责任追究制,对出现套取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查实,取消其一年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相关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利用别人医疗证做假的农民,或者是将自己的医疗证借与他人做假的农民一经发现也要给予相应处理,从而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足额、安全、有效地用到农民身上。

(三)进一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民患者提供优质、低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在疾病诊治方面,要合理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药品目录用药,禁止违规现象的发生。在药品价格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费,保证农民患者看得起病,用得起药。在服务质量方面,要为农民患者提供连续、可及、温馨服务,让患者感受到温暖。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机遇,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不断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地购置医疗设备,逐年改善办医条件,增强整体服务功能。要注重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别是要提高他们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熟悉掌握程度,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责任机制

要切实加强县合管中心和乡镇合管所建设,各乡镇要配齐配强合管所工作人员,要确保乡镇合管所至少要有名专职工作人员,并拔付一定的工作经费,同时从今年开始,将在各行政村全面设立村级联络员,村级联络员原则上由村妇联主任担任,从而形成覆盖全县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把这项制度真正落实好,办成真正深入民心的民心工程。

要完善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的责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已出台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办法,明年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兑现奖惩。乡镇政府要建立对村级联络员的管理、考核办法。

(五)进一步改进管理手段,为群众提供便利

医疗管理工作要点篇4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为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扎实稳妥地向前推进,区财政部门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及时成立了**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区长任主任。设立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并组建8个乡镇合管站,全面负责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三是完善各项制度办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报销补偿办法、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目录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定点医院管理办法及考核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便于在执行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证了合作医疗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管好基金,取信于民

为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运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按照“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钱”的管理原则,制定的相关基金管理办法中体现了二大特点。

1、保证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运行。合作医疗基金来源是个人缴纳、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这三部分资金全部转入区财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基金支出实行财政专户集中支付制度,每半月由乡合管站初审、区合管办复审,按乡镇编制住院补偿报表,经区财政局复核后,直接从财政专户拨付到乡镇财政所零户统管账户上,乡镇医院和个人补偿金全部以领款单的形式领取,整个过程是在一种封闭状态下运行。 (三)调整政策,惠及农民诊治疗时,全年可以得到1000—6000元不等的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解决了他们的经济困难及对后续治疗提供了帮助 两年来,共有4246(包括重症门诊)人次,享受了合作医疗的报销补偿。其中得到3000元以上补偿的有337人次,获1万元以上补偿(含大病救助)的有34人,**乡农民张仲英得到30000元补偿救助金,成为当时在全省范围内获补偿最高的受益者。2005年度青菱乡村民金惠英因患尿毒症获得补偿及救助金30000元,为她透析治疗提供了很大帮助。

(四)加强定点医院的管理,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重要组织部分,定点医院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影响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因此,**区把加强定点医院的管理作为巩固合作医疗的重要内容,并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与定点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出要认真履行医疗服务协议,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服务的具体要求。对自费药品、自费检查项目及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签字制度,维护农民的知情权。二是组织专家每半年对定点医院进行一次检查,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考核评分标准,检查定点医院的组织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定期召开定点医院负责人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和报销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问题突出的,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这些措施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利益。

三、试点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根本保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了政府对合作医疗的组织、引导和支持责任,农民自愿参加原则和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的渠道,这些政策很具体,操作性强,只要认真贯彻执行了这些政策,就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事情办好。

(二)领导重视,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关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动员会主要领导参加亲自动员,向乡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形成了区和乡、镇两级党委、政府联动的格局,财政、卫生等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医疗管理工作要点篇5

一、我县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作法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办事机构。县、乡政府分别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监事委员会,并设立了合管办。根据县编委确立的29人编制,经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配备了县乡合管办工作人员,并实行异地委派。县、乡合管办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被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制订下发了合管办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规范,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县合管办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了微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提升了管理机构的功能。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印发了《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及运行程序。开展了基线调查,摸清了本地医疗资源及参合农民医疗需求现状。根据本地实际,借鉴外地经验,组织制订了一系列与“实施办法”相配套的管理规则,建立了病人转外埠就诊审批制度。印发了《村(所)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规定》,同时按照严格的准入制度,通过考核验收,确立了17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这些制度和措施为我县新农合试点工作建立了良性运行规则。

(三)严格执行医药审核与监督制度。加强了合作医疗监管人员技术培训,组织学习医疗审核、监督制度及运行程序。通过培训,让相关人员基本掌握了医药审核原则、医疗监督环节和相关技术标准及物价收费标准、结算补偿程序及管理办法。印制下发了《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汇编》,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合同,从医疗管理、费用结算、审核与监督等方面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同时实行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做到审核标准化,执行制度化,操作程序化,管理规范化,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参合农民的利益。

(四)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按照市统一部署,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四公开、一公示”,即参合农民权利和义务公开,补偿程序和补偿办法公开,服务项目结算标准公开,基本药物公开。每月住院病人费用补偿情况公示。县合管办为全县各乡镇统一制作了公示牌,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情况分别在县合管办、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室按月张榜公布,并分期在县电视台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农民对合作医疗管理运行的信任度。

(五)加强基金运行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全县统一在县信用社开设新农合专用帐户,农民所缴资金储存到新农合专用帐户。县财政部门按照要求将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划拨至县信用社新农合专用基金帐户。参合病人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于出院时给予补偿,在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回县合管办报销,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参合病人补偿资金每月汇总上报县合管办,经复核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社保股核对无误后,从县信用社合作医疗基金帐户直接划拨到定点医疗机构帐户上。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节余转用,利息滚存。县合管办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编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年度预算。新农合基金分为住院基金、门诊基金、健康体检基金和风险基金。我县新农合实施五个月以来,总体运行正常,管理有序,成效明显,元至5月份,全县参合病人门诊总数4、76万人,实际补偿119、45万元,住院病人3504人次,补偿269、42万元,孕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助1、46万元,共计补偿390、33万元。获得补偿最高的是上新集镇北岗村的一例患者,报销18025元。新农合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过去群众有病无钱看,大病无钱治的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完善的筹资体制有待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个人负担部分的资金筹集是这项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而我县目前筹资仍然靠层层宣传发动搞集中突击,不仅给县、乡、村基层组织和乡镇医疗机构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而且也增加了运行成本,影响了工作的持续发展。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人口达54、3万人,要提高参合率,必须加大宣传发动的力度,加大进村入户登记缴费工作力度,如何建立一个规范的筹资机制,尽量降低新农合运营成本是一个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

(二)运作机制需要完善。如何建立一个各级、各部门相互协调互动、积极参与的基金管理方面的运作机制非常重要。现在的局面是卫生部门比较积极,其他部门参与的比较少,因为合作医疗是关系政府的事情,所以,单靠卫生部门很难把这项工作开展得全面,扎实有效而且全部压给卫生部门也不太合适。

(三)新型合作医疗的作用与目的存有差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低保障、广覆盖的医疗保障制度,这样一种制度,对于农村中那些贫困人口来说,没有特别的安排或者照顾。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贫富差距扩大,仅靠目前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同一保障标准难以满足整体需求,尤其很难满足农村中特困人口的医疗需求。农村贫困居民难以享受到高额医药费用的补偿。所以新型合作医疗只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这就需要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发挥作用。

(四)定点医疗机构的卫生服务管理有待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行为上是否坚持因病施治,因需检查,合理用药,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是否坚持病人至上,热忱服务,都是关系到合作医疗能否持久有序运转的关键。此外,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设备更新也是关系到病人能否就近就医,医疗需求能否得到满足的关键。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明确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的方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农村医疗制度改革,必须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机制,建立起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医疗保障制度。调查研究表明,解决好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特别是解决好当前各地普遍存在的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迫切愿望。由于传统合作医疗目标定位低,举办形式以村、乡办为主,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不具备抗御大病重病的能力,因此必须引入保险机制,把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问题作为重点,通过多种合作形式,民办公助,互助共济,建立起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保健需求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并逐步向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过渡。实行合作医疗,既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又要尊重客观规律,明确发展目标,不断规范合作医疗的操作,使合作医疗的发展步入有序的运转轨道。我们认为,改革、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制度模式,使得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地区都能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合作医疗制度。其具体思路和作法应该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先实行大病医疗保险,以解决农民因病致贫问题,逐步向农村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过渡;经济较发达和有条件的地区要全面推行农民合作医疗保险(保健 风险型合作医疗),并积极探索家庭帐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新型模式。

(二)建立稳定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建立稳定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是保证合作医疗正常运转的前提。为使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科学化、规范化,应根据当地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量,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集体经济的承受能力,通过确定适宜的补偿比例,测算人均基金筹集标准;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要坚持“民办公助”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支持、集体扶持、个人投入为主”的筹资机制,以体现政府的责任意识,集体的参与意识和个人的费用意识。在政府引导支持方面,我们目前建立了人均4元的合作医疗政府引导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年度下拨。各级政府要重视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比例,把以往重视对医疗服务供方的扶持逐步转变到加大对农民群众医疗服务利用需方的支持上,提高卫生服务的利用率,逐步使各级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把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制度化。在集体扶持方面,要在村提留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用于合作医疗;在乡镇集体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鼓励增加对合作医疗经费的支持水平,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将乡村医生的报酬纳入集体经济分配范围,使乡村医生的收入与业务工作脱钩,以避免不规范医疗行为的发生。个人对健康投入的经费,在动员群众自愿参加的基础上,纯农户采取上门收费的办法,以户为单位统一由乡经管站代办;乡村企业职工由地税部门在职工工资福利费中扣除;个体工商业者由工商部门协助收缴,各部门收缴的经费汇总交县合管办。

医疗管理工作要点篇6

【关键词】医疗安全监管工作;特点;完善策略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0010—02

在卫生监督工作中,医疗安全监管是重中之重。在医疗安全监管工作中,完善的监管措施,有效的执行情况,能够有效防止由于医疗安全事件而引发的医疗纠纷,避免出现医疗差错,发生医源性疾病,并可以保障公民健康,同时对卫生监督部门的公信力,医院形象起到决定性作用,使医疗安全监管工作在卫生监督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分析医疗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并探究完善策略,以此提高医疗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1我国医疗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

1、1我国医疗安全监管工作注重机构、人员及技术的准入管理,未加强医疗行为的日常性管理。在医疗安全监管工作中,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设备及医疗技术的管理工作,但没有加强对医疗行为的日常性管理。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受到经济利益诱惑下,经常会导致医患信息无法做到平衡,监管工作不严,导致医疗机构出现超标准收费现象。

1、2注重处理医疗事故,忽视监管其他医疗质量安全。在处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医方在认为自身行为存在过失和问题时,并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解决纠纷时通常是采取协商方法进行处理。当问题不会构成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就会让患者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医疗安全安全监管工作中具备着这个特点后,会导致医方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

1、3医疗安全监管工作缺乏有效的处理手段。部分医疗机构不怕违反医疗规定,同时认为在出现医疗问题时,不会受到严重惩罚,并且也不会出现严重的行政处理,使卫生监管部门只是责罚,而被罚单位也只是放任,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效果。

1、4医疗安全监管工作有着较大的随意性。部分卫生监管部门在处理医疗安全事故时,行政干预工作有着较大的随意性。在出现医疗事故时,也愿意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不会进行有效的行政处理,使医疗安全监管工作缺乏有力的问责机制。

2我国医疗安全监管工作的强化措施

2、1建立完善的法律标准体系。在医疗安全监管工作中,完善的法律标准体系是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的科学依据,尤其是医疗安全监管工作需要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当医疗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新问题后,可以及时进行处理。而且明确解释现有的法律标准体系,以此完善医疗服务标准,提高医疗安全监管技术水平。

2、2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能力。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在对医疗安全进行监管时,为了完成医疗安全监管工作,必须要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着执法能力。同时工作人员要对各项卫生政策和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了解,并掌握其中的知识。另外也要具备着临床专业知识,并熟悉法律知识,保证医疗安全监管工作可以顺利实施。

2、3完善监管运行机制。要对卫生行政部门、监管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进行正确处理,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责任,提高行政处理能力。同时卫生监管机构要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管能力,科学落实保障机制。在安全监管工作中也能够配备相应的监管仪器,加强医疗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性,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有效增强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提升工作效率。比如青岛市卫生局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通过此次培训,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管理,提高各卫生机构安全管理水平。

2、4创新监管方式。在医疗安全监管工作中,必须要全面完善和发展医疗安全监管模式,加强医疗安全监管水平,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督效率。这就需要监管部门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安全监管水平,提高监管效率。比如在医疗安全监管工作中,为了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率,上海实行了医疗安全监控系统,将医疗安全监管模式可做到有效的事前预防和主动预防的监管模式。

2、5加大医疗安全监管力度。目前,我国部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还正在深化改革中,正在有效调整职能,加强监管力度中。而在改革中,使监管人员编制出现严重短缺,导致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地方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卫生监督工作执法政策和机制,而且监督设备和监督手段也无法顺应快速发展的社会水平。对医疗安全监管管理的顺利开展造成严重影响,这时就需要加大医疗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3 总结

在医疗安全监管工作中,为了提高医疗安全监管水平,增强安全监管能力,必须要全面分析现今我国医疗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并找出相应的完善对策,提高监管水平。建立完善的法律标准体系、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能力、完善监管运行机制、有效创新监管方式,并加大医疗安全监管力度,以此提高医疗安全监管水平,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参考文献:

[1] 柴树锋、卫生监督在医疗安全监管中的问题与对策析[J]、 卫生监督管理,2012,17(12):556-559、

医疗管理工作要点篇7

一、积极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准备。

(一)积极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准备。积极落实《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准备;成立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指导组。积极抓好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单项试点工作;完善加强基本医疗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意见,加强基本医疗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加强对组织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和评估改进体系,为在全市推广积累经验。

(三)深入实施“光明·微笑”工程。认真总结工程实施情况。做好患者筛查和手术,完善工程信息资料,核报工程补助经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今年5月1日前实现为全市所有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的目标,探索建立稳定的经费保证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四)加强医院数字化建设试点。稳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推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探索医院电子病历试点,开展数字化医院试点工作。

(五)探索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鼓励高年资医师到基层服务。

(六)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对本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覆盖率达到15%管理合格率达到90%

二、全面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一)强化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和应急救治能力。加强污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和采供血机构建设,完善市中心血站、市污染病院和10家县(市)污染病区的建设。

(二)强化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三)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加强以“三基三严”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全市病历质量评比活动和技能大比武活动。启动“走进西部”万名县级医院医师培训项目。

(四)积极参与创建全国“百家优质医院”活动。从今年起。年底,全国范围内创建100所“部级优质医院”300所“省级优质医院”和500所“优质县医院”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县以上医院积极投身全国“百家优质医院”创建活动,力争我市有更多的医院在创建活动中脱颖而出。

(五)启动“诚信民营医院”创建活动。用两年时间。依照省厅即将制定下发的诚信民营医院评价规范》和实施方案。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获得“诚信医院”荣誉称号的单位在行业内予以优先支持,对失信民营医院或诊疗科目实行执业限制。

三、加强机构、人员、技术等的准入管理。

(一)完善医疗机构准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文书和档案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开展对全市健康体检机构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大检查。

(二)完善科室设置准入。指导医院加强重症医学科、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麻醉科、手术室与消毒供应室等医疗风险较高的科室和部门建设,积极落实上级卫生部门颁布的各类科室设置规范,开展科室准入管理,提高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三)完善医务人员准入。探索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工作。加强医师、护士注册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工作。配合省厅开展第二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完善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开展对卫生部首批第三类及我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的申报及准入管理,重点加强对心血管介入、血液透析、经自然腔道内镜手术等技术的准入管理。

四、加强医疗质量监管。

(一)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大型医院巡查工作。重点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临床合理用药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围手术期、医院感染及临床用血的平安管理。强化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落实。对每个县市区至少检查1家医院,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继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平安。统筹安排医院评审、创建全国“百家优质医院”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防止重复检查。

(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以临床路径为切入点。

(三)加强临床药事管理。进一步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处方评价措施和公示方式。完善药物合理使用和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全市二级以上医院逐步推行临床药师制度,严格品和管理。

(四)加强围手术期管理。根据《省手术分级管理方法》规范我市手术分级管理。

(五)加强急救中心(站)科学管理。制定我市急救中心(站)管理方法和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范、质量监督控制考核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适时开展院前急救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六)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进一步规范临床检验。适时开展临床检验技能大比武活动。

(七)完善医疗广告和药械等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管理。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的广告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医疗器械、耗材、奶制品、婴儿用品等进行的推销监督管理和打击工作。

五、加强医疗机构平安管理。

(一)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完善相关的预警制度、监管制度、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相关的诊疗平安管理规范,加大医院管理培训力度,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重点是医院的三项准入管理、诊疗规范管理、医疗平安管理、医疗纠纷处置等相关政策和法规,推动全市医院管理职业化进程。

(二)突出平安管理重点。加强对手术室、供应室、血透室、产房、新生儿室、内镜室、检验科等重点部门管理,加强对产科、骨科、儿科、心脏介入治疗等高危专业开展检查,同步开展高值植(介)入医用耗材专项督查。

(三)积极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对照《医院投诉管理方法(试行)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建立组织机构、配备人员、添置各种设施设备、规范投诉处置流程等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深入落实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医疗平安统保试点,完善医疗执业风险社会承担机制。积极开展医疗纠纷处置调配,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更新、细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评规范,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六、加强血液管理工作。

(一)强化血液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二个办法、三个规范”和《省血液及原料血浆工作管理方法》定期开展采供血机构执业检查。

(二)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严格采供血管理、规范体检、采血(浆)检验、质控、贮存、运送等采供血工作,实行采供全过程监管。

(三)积极强化无偿献血工作。加强无偿献血组织、宣传和发动。强化固定自愿无偿献血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开展“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举办全市无偿献血惩办奖励活动。

(四)开展血液检测新技术试点。适时开展采供血机构核酸检测试点工作。

(五)开展血液管理知识培训。尤其是要开展临床科学用血知识培训。

(六)强化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切实完善医院输血科(血库)管理制订。提高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水平,保证医院临床用血平安。

七、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市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年)>方法》各项措施。

(二)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切实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全市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组织开展“示范医院”示范病房”创建工作,树立一批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三)贯彻落实《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进一步规范病房临床护理服务。

(四)开展护理相关知识技能培训。

(五)全市护理工作者中开展评先选优工作。

(六)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方法》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和卫生部6项医院感染行业规范。适时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工作。

八、统筹其它各项医政工作。

(一)加强康复医学管理。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学科建设。提高我市康复医学发展水平。积极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救治、防聋治聋等公益性项目工作。

(二)加强戒毒医疗机构管理。认真做好《戒毒法》和《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方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组织开展征兵体检工作。健全医院协会分支机构。

四)加强重大污染病医疗救治。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和艾滋病等重大污染病医疗救治工作、认真组织重大事件医疗保证工作。

医疗管理工作要点篇8

煤炭行业职工劳保医疗制度,在保障煤炭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炭工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增强煤炭企业的凝聚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现行的劳保医疗制度存在的一些弊端日益突出,企业的医疗费用负担越来越重,现行制度已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因此,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节约医疗资源、控制费用支出、减轻企业负担的新机制,是煤炭行业深化改革的客观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四部委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意见的通知》(〔1996〕16号)精神,结合煤炭行业的特点,部制定了《煤炭行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以加快煤炭行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步伐。

各煤管局(厅、公司)、直管矿务局(公司)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要报部备案;改革进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部报告。

附:煤炭行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意见的通知》(〔1996〕16号)精神,结合煤炭行业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改革的目标是:从煤炭行业的特点和实际出发,以煤管局(厅、公司)或矿务局(公司)为整体,建立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煤炭行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并逐步与国家将要实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平稳接轨,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提高煤炭职工健康水平的要求。

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一)为煤炭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有利于减轻企事业单位的负担,有利于转换煤炭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方式要与煤炭工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企业经济效益及职工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职工个人三方合理负担。

(三)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职工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要与个人对煤炭工业的贡献适当挂钩,以利于调动煤炭行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四)建立对医患双方的制约机制,促进煤炭行业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有效地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

(五)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煤炭部按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本行业的医疗机构,并在不断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机构合理的补偿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煤炭行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煤炭部直属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多种经营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资企业。统筹对象为上述单位的所有职工、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

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缴费:原则上暂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以内提取,具体比例,由各煤管局(厅、公司)或矿务局(公司)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医疗需求和经济负担能力自行确定;超过7%的,须经上一级煤炭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用人单位缴费来源:企业职工从职工福利费中开支,离退休人员从劳动保险费中开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从单位预算内资金中开支,差额预算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及自收自支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从单位提取的医疗基金中开支;煤炭施工企业从概预算中开支。

个人缴费:先按本人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工资增加,逐步提高。离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个人医疗帐户和统筹医疗基金的建立

1、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暂定为50%),划入个人医疗帐户,专款专用,用于支付个人的医疗费用。

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的部分,以本人工资(退休费)为计算基数,并根据按年龄段确定的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计算划入具体人员个人帐户的数额。职工(退休人员)按年龄分为45岁以下、45岁至退休、退休后三个年龄段,年龄档次越高比例越大;具体比例介于65%-135%之间,由各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提前退休人员,按职工年龄档次相应确定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

2、个人医疗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本人的医疗支出,可以结转和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个人医疗帐户当年结余基金,可按城乡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一部分相对稳定的沉淀基金,可按同期城乡居民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3、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费用划入个人帐户后剩余的部分,作为统筹医疗基金。统筹医疗基金,原则上由矿务局(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管理,集中调剂使用;煤管局(厅)社保机构可从中提取不超过5%的比例作为省级医疗保险调剂金,用于平衡所属单位间的医疗负担差异,抵御医疗风险。部社保机构按此比例,相应提取直管矿务局(公司)的医疗保险调剂金。

(三)医疗费用的支付办法

1、职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医疗帐户支付。个人医疗帐户用完后的其余医疗费用,按年度计算,在本人年工资收入5%以内的部分,全由个人支付;在本人年工资收入5%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个人负担的比例分段确定:5000元以下的部分,个人负担10%;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8%;超过10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2%。

2、退休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医疗帐户支付。个人医疗帐户用完后,直接由统筹医疗基金支付,但个人要负担一部分;个人负担比例为职工分段负担比例的一半,即分别为5%、4%、1%。

3、在个人帐户支付之外,全年累计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本人上年度工资(退休费)总额的一定比例时(暂定为20%,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超出部分从统筹医疗基金中支付。

4、国家认定的甲类传染病等特殊病种,或实施 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所需医疗费用,由统筹医疗基金支付。

5、工伤和职业病的医疗费、直系亲属半价医疗费、独生子女医疗费、卫生防疫费、医疗行政管理费、医务人员工资及各种津(补)贴、职业性体检费,以及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医疗设备的购置与维修等费用,不列入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可按现行办法继续执行。

(四)医疗机构的配套改革和内部管理

医疗机构的规划、基本建设及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维修,应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情况,按照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立管理体制,理顺投资关系,明确主管单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规范资金供给的范围和方式,并应随着经济收入的增长,增加对医疗机构的投入。

实行定点医疗和定点购药。医疗保险机构会同卫生部门,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审定。审定定点医疗机构应充分发挥煤炭系统现有医疗抢救预防保健网的作用,并使之进一步巩固发展完善。允许患者持定点医院医生开具的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

根据国家和煤炭部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卫生部门会同社会保险等相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医疗诊治技术规范和合理的、分档次的医疗收费标准,可报销药品目录等,以加强对医患双方的有效制约,促进医疗单位改善医疗服务,降低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机构应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签订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项目、费用定额等内容的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超出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和药品,其费用不能在个人医疗帐户中开支,医疗保险机构也不予支付。

积极试行医疗服务平均费用定额结算支付等办法,采用平均门诊人次费用、平均床日费用、平均住院天数等指标,对医疗机构实行定额管理,节奖超罚。

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经主管部门批准,要合理调整医疗机构的收入结构和医疗收费标准,适当增设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收费项目并调整这类项目的收费标准,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收费标准。在合理用药的基础上,降低药品收入在医疗业务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医疗服务收入和药品收入要分别管理、分别核算。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制定与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规范与引导医疗行为,做到合理诊疗,优质服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单位的服务情况和收费标准进行考核检查和监督。

(五)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经办。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使用原则,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审批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各项开支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医疗保险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确保基金的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提高医疗保险的社会化服务水平,简化费用报销、帐户结算等手续,为职工提供方便。

建立由财务、审计、工会等部门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医疗保险监督组织,定期审查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运营和管理、服务等情况,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改革的其他有关政策

(一)对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实行特殊优惠医疗政策。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其医疗费用由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允许各单位对上述人员在每月给予适当的医疗补助费的基础上,实行个人承担部分医疗费用的办法,但个人负担比例应低于退休人员的负担水平。

(二)对因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多而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其所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予以救济或补助。

(三)发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和商业性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以满足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需求,但要坚持自愿参加、自主选择的原则。

五、组织领导与机构

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错综复杂的工作,具体运作过程中,难度很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项改革顺利进行。

(一)煤炭部和煤管局(厅、公司)、矿务局(公司)分别成立由党政领导及社保、卫生、劳资、财务、审计、 人事、工会、离退休管理等部门组成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组织制定本单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协调各方面之间的关系。

(二)部、省局、矿务局三级社会保险机构作为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相应吸收卫生、财务、劳资部门人员成立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隶属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2、组织制定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医疗诊治技术规范、可报销药品目录等基本医疗服务的有关规定;3、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运营和管理;4、监督医疗机构的日常工作,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5、政策咨询、宣传,纠纷仲裁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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