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网

审计自查整改报告(收集5篇)

时间: 2024-07-25 栏目:写作范文

审计自查整改报告篇1

一、科学制定审计计划,统筹整合审计资源

近年来,该局建立了《被审计单位审计项目库》,将所有审计对象和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年初根据省市安排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资金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科学有序地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在年度项目计划框架内,除财税和基建审计项目,对其它各类审计项目,采取通盘考虑、统筹整合、均衡下达各股室的方式,这样既有利于实现交叉审计,促进廉政建设,也有利于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审计能力。同时,局机关与各股室在每年初都签定目标责任书,在完成审计计划项目数量、质量、流程、时间和督促落实审计决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创新文书表格内容,抓好审计质量基础工作

为了抓好审计质量的基础工作,该局除对上级规定的审计文书表格和内容标准进行转载、修改、印发之外,也将审计中其他环节的文书格式,如审计公示、审计实施方案、项目评审会议记录、审计廉政纪律回执单、审计组长审核意见书、业务股长复核意见书、法制股审理意见书等进行了设计。对一些关键环节的审计程序,如审计通知、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文书内容的撰写方法和标准作了统一规定。每年还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审计程序环节中涉及的文书样式,包括档案整理所需格式,进行修改更新,并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按照规范的格式,认真编制审计文书和填写相关表格内容。

三、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审计

一是严格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以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为依据,突出审计重点,细化审计内容,明确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人员分工要有操作性。二是依法审计取证。要求审计组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取证,取得的证据必须有证明力,审计取证单上要让被审计单位或经手人签字盖章。三是严把审计底稿关。规定审计组必须按照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的对应顺序,对审计工作底稿及时进行统一流水编号,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以杜绝可能出现的随意取消、毁弃审计底稿所查问题的现象。四是强化审计报告质量。该局要求审计报告必须做到要素齐全、数据准确、表述清楚、内容真实全面,定性、处理、处罚恰当,引用法律、法规准确详实,避免审计评价的内容笼统和超范围、超权限的评价,审计处罚严格实行罚缴分离,所有罚没款项全部由财政收费大厅统一出具票据,按规定解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重视审核复核审理,防范审计风险

一是夯实审计组长审核这个基础环节。要求审计组长对每个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取证单进行全面审核,在签署审核意见的同时,将本项目所有审计底稿审核的综合情况,归纳到“审计组长审核意见书”上。二是严把业务股长复核这个中心环节。要求业务股长对审计组征求意见后的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审计组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审计实施方案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在“业务股长复核意见书”上提出书面意见。同时,业务股长将征求意见后的审计报告修改稿,以及此项目的所有程序材料送法制股审理。三是强化法制机构审理这个关键环节。该局创新设计了“审计项目程序材料审理表”,对规定程序和要求做了细化,法制股在收到审理材料5个工作日之内,对审计项目中所有审计程序材料是否齐全、合规进行审理,出具“审理意见书”。业务股长填写“对法制股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连同法制股审理过的审计报告、决定及相关审计材料一并送分管局长审签,再报局长检查审阅后,召开业务会议研究、审定签发报告。同时设计了“审计项目审理情况登记册”,对审计项目在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登记,并注明是审计报告中的问题还是程序材料上的问题,以此作为年终考核一项内容的依据。此外该局把审计报告中常用的法律法规认真进行了搜集、整理,汇编成“审计报告常用法规引用样板”,下发到各业务股室,方便了审计人员正确运用法律法规。

五、改进方法,积极开展审计项目质量考评活动

该局每年进行一次审计项目质量考评活动,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考评办法,使其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实行“审计过程”与“审计成果”考评“双百分制”。两个方面共涉及14项评分内容,109个评分事项及标准。其中“审计成果”包括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处罚等4项内容,“审计过程”包括调查了解记录等10项内容。具体考评各业务股室两个年度审计项目案卷。一个由各业务股自行推荐,另一个由现场随机抽取,要求所有项目案卷必须齐全。审计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现场监督考评过程,各业务股长担任考评成员,抓阄确定各自的考评内容,对照考评表格上确定的评分事项和标准,以无记名方式逐项量化打分。凡是需要扣分的内容,考评成员必须进行记录,说明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对未按规定要求实施审计的项目,除相应扣分外,业务股室还要进行补充完善,对涉及违反廉政规定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考评结束后,根据得分高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及时兑现奖惩,并组织全体人员听取考评成员对审计项目进行讲评,促使审计人员严格执法。此审计质量考评做法在《中国审计报》登载后,得到了省内外审计机关的来电来函“取经”。

六、加强整改落实,不断增强审计工作执行力

该局起草制定了《澄城县审计整改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印发至全县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贯彻执行。要求被审计单位由主要领导负责,对照审计结果,逐项提出具体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并将审计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给该局,该局汇总后年终向县政府和县人大汇报审计整改结果。同时,将重要审计事项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该局也及时制定了审计整改落实跟踪督办制度,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回访检查,采取查阅审计档案、与被审单位座谈等方式,增强了被审单位落实整改的自觉性,审计整改工作连年获得人大常委会好评。

七、强化廉政措施,严格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自查整改报告篇2

一、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该局把审计整改工作以市审计局《今日重要信息》的书面形式向市级领导机关进行汇报,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市政府将审计整改列入了重要议事内容。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出台了《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办法》,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要求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市政府出台了《西安市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上述两个办法相继出台后,市政府领导于2015年4月、2016年4月连续两年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就2013年度、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作了专门报告。2016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西安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审计整改工作效果很满意。各部门和相关区县负责人积极回应、认真答复专题询问,也得到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致认可。在对五个报告的满意度测评中,审计整改报告位列第一。这在陕西省内也属首例,而且市政府对审计整改的重视态度和审计整改成果受到市人大常委们的充分肯定。

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

针对审计整改难度大这一“审计最后一公里”问题,该局首先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应对和研究解决当前形势下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检查、整改落实。其次推出了《审计业务“四权分离”实施办法》,即审计计划权、审计查证权、审计处理权、审计执行权分离,明确规定局政策法规处为审计结论执行部门,具体负责全部审计项目结论的落实工作。为了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纠正,局里先后制定印发了《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审计建议落实及审计决定执行暂行规定》及《审计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而且从2013年开始,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台账》,跟踪掌握每一项审计决定的审计整改情况,每半年向局长办公会专题汇报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对重大项目、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实行跟踪负责制,指派专人提前介入,跟踪到人,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为了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还建立了约谈制度,对于审计整改措施不力,消极应付,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审计整改的部门单位,约谈该单位相关人T,或发书面催办函,要求他们限期完成整改。

三、完善审计整改协作联动机制

借助外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是该局审计整改工作的又一亮点。该局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建立了案件移送和协作配合制度,与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了查办案件协作配合、重要审计信息共享、整改问责等工作联系机制,向市财政局、税务局送达《审计告知书》,建立了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这些部门都能积极配合抓整改。该局还加强与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他们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和检查,认真回应反馈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审计整改工作成效。

审计自查整改报告篇3

2005年5月至10月抚州市审计局根据《江西省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全市2001年以来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成果,审计结果引起市领导高度重视。其中,8月16日至20日对J县2002年至2004年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整个审计工作紧张有序,运用核对法,通过实地察看,发现该县林业局原局长等人,以荒山荒地抵顶退耕还林,套取国家粮食补助资金等严重违纪问题。10月24日该局将J县退耕还林审计发现的问题移送给J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1月12日J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抚州市审计局出具了调查报告。12月22日J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原林业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与此同时,J县政府也高度重视这次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抚州市审计局将J县退耕还林审计存在的问题写入了综合审计报告呈报给市政府,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11月11日抚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出第14期督查通报,对各县(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督查。12月31日《抚州政务》第70期对J县退耕还林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报道。该项目获江西省审计厅优秀审计项目。

搞好审前调查

全省农业审计工作会议以后,该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的退耕还林审计工作。会上,局领导强调:退耕还林工程资金量大、时间跨度长、涉及的退耕农户多,审计难度较大,另外退耕还林作为国债资金,政策性很强,我们一定要按照审计署“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要把退耕还林资金审计作为今年我局的重点审计项目抓紧抓好。会议决定此次审计采取上审下的方式,抽调县(区)审计局业务骨干参加。审计组长由市局人员担任,每个县(区)进点之前应分管局长带队进点,把审计目的、要求和任务同被审计单位讲清楚。

为了搞好这次全省性的审计项目,该局农业审计科的审计人员先后到市林业、财政、发改委、粮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前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调查了解到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在该市的先期试点、全面实施、资金规模、拨付等相关信息。审计调查还搜集到历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市退耕还林检查的报告,通过看这些报告给我们的审计也带来了很多有效的启示。通过审前调查审计组确定了审计重点县,审计内容上确定了以资金流向为主线,着重审计种苗费的使用情况,实地查看现场为主的工作思路,审前调查为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分组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开展审前练兵

根据审计前调查掌握的各县(区)的情况,合理分配审计组,决定成立四个审计组,每个审计组5名审计人员。考虑到退耕还林审计要实地察看,每个组都配两名以上的男同志,每个审计组配备数码相机一部、手提电脑两部,四双雨鞋,规定女同志下乡审计不得穿高跟鞋。按照每个审计人员的专业特点合理安排审计任务,有效整合审计人员资源。例如:熟悉林业方面的审计人员就负责林业面积及成活率等方面的审计调查,熟悉财务的审计人员就负责资金使用方面的审计调查。

审计组成之后,市局把审计组的全体成员集中在市局培训一天,通过以会代训,帮助审计人员了解《退耕还林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国家省、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将省审计厅广昌审计的情况向大家作了详细的介绍,使大家对退耕还林审计有一个基本的思路。针对大部分审计组员以前没有从事过这类项目审计,没有相关审计经验积累的实际情况,该局要求每组派三个人到黎川县参加现场试审,开展审前练兵,促使审计组员迅速掌握项目审计特点,尽快实现项目审计的角色转换,减少审计走弯路,提高项目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在试审练兵过程中采取白天看资料,晚上进行座谈、交流,根据审计实践编写出各个组自己的审计实施方案。试审一结束,他们就奔赴各县开始自己的审计工作。

创新审计思维

通过审前培训、试审等,审计人员对退耕还林审计有了初步的了解,再加上各审计组之间互相联系,交流审计经验,审计思维也渐渐活跃起来。赴J县退耕还林审计组打破常规财务收支审计方法,创新审计思维,通过调查退耕还林承包户的社会关系,查出深层次的问题,从入手找到审计的突破口。审计人员将J县林业局机关及林业工作站人员的花名册与退耕还林专业户的名字进行核对,看看林业部门的人是否参与退耕还林。通过核对,终于发现该县林业局原局长及司机等四人参与了退耕还林,弄虚作假以荒山荒地顶抵退耕地,套取国家粮食补助资金17万元。进一步深入审计和调查,审计人员发现林业部门干部参预苗木供应从中获利――原营林股长从退耕还林项目种苗专项经费中,以其个人名义先后于2003年3月31日、4月14日写了两张借条,以借退耕还林苗木款和购苗款借出7万元,并把7万元存入县建行其个人存折上。经审计核实,该7万元全部被县林业局挪用于弥补本局事业经费不足。截至审计时止,此款没有归还到退耕还林项目种苗专项经费账户上。该营林股长还与亲戚朋友合伙经营退耕还林苗木,以及林业局干部虚开发票套取苗木款转入个人账户等违纪违规问题。接下来,审计组通过走访农户发现粮食部门以拨粮食补差款的形式,套取粮食补助资金80.81万元。经查2003年J县粮食收储公司以补发农民粮食差价款的形式(每斤0.06元)拨款给粮管所,共拨80.81万元,经调查农民根本没有得这笔钱,最后发现这笔钱各粮管所又提取现金退回给粮食收储公司。

扩大审计成果

J县审计组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发现问题所采用的审计方法及时向其他3个审计组通报,按照这一思路,该局4个审计组均取得了很好的审计效果。全市项目审计成果进一步扩大并得到了有效利用。

由于此次审计程序规范,准备充分,整个审计工作都按省审计厅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来展开,具体审计的每个县都有详细工作方案,因此审计查得深查得细,发现不少问题,审计报告引起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产生了较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每个审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各县(区)政府均以政府的名义向该局书面反馈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并提出了今后如何加强管理的整改措施。如某县县长看了审计报告后,立即指示有关部门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要进一步调查处理。某县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副书记集体听取审计反馈意见。某县委书记、县长专门到市审计局听取审计反馈意见。二是市领导对审计报告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上报市政府后,在家主持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作出重要批示:市审计局反映的问题值得肯定,要求各县(区)、各系统高度重视,坚决整改。请市政府督查室与市审计局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按县(区)分类,发至各县(区)政府进行督促整改。要求11月8日之前必须将整改结果包括对违规资金的整改以及对当事人的处理结果一并报市政府,要明确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之后还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应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三是整改效果好:根据市领导的指示,为了使整改工作做到位,市政府办发出明传电报,要求各县(区)政府在11月1日之前将审计反映的退耕还林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以2005年第14期督查通报形式将各县(区)整改结果进行通报,对整改没有到位的县(区)提出了严肃批评。目前大部分问题得到整改,J县原林业局长等三人已移交纪检处理;某县林业局三人在全局干部大会上做了检讨,目前三人已全部调离了原工作单位;某县某乡套取苗木款4.3万元的问题,原乡党委书记已被撤职。

审计体会

1.周密调查,细化方案是搞好审计的关键。为了搞好这次审计,审计组制定了详细的审计方案,找出退耕还林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就是多报面积、以荒山抵耕地、大户承包侵占退耕户的利益,为了这些重点审计组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

2.打破常规财务收支审计方法,创新审计思维,通过调查退耕还林承包户的社会关系,查出深层次的问题。例如本案在审计时发现有一个承包户是局长亲戚,有一个承包户是领导的司机,以此为线索,查出这些承包大户弄虚作假,以荒地抵耕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

审计自查整改报告篇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2006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地方人大在实施监督法中负有极为重要的责任。为此,特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监督法,准确把握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

市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及各部门有关人员,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及有关人员,旗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有关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逐章逐条学习监督法,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熟悉监督法的各项规定。要通过学习,准确把握以下要领。

1、人大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2、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完全一致,都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必须把监督与支持有效结合、有机统一起来。

3、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由常委会依法集体行使。人大机关是常委会的集体参谋、服务班子,在贯彻实施监督中,其职责是为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开展监督工作当好参谋助手,提供优质服务,机关自身无权履行常委会的监督职权。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受常委会委托,承担部分监督职权。

二、明确人大常委会开展经常性监督的主要内容

监督法第二章至第八章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七个方面的监督职责。人大常委会的经常性监督主要是第二章至第五章规定的四个方面,即:

1、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3、组织执法检查;

4、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监督法对以上四个方面监督的内容、程序和要求都作了具体规定。各部门要集中精力,下大功夫,为常委会依法开展这四个方面的经常性监督工作,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监督法第六章至第八章规定的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三个方面的监督职责,也非常重要,其程序是要经过常委会党组会议认真研究,重大问题要向市委请示报告,然后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三、广泛听取和综合分析各个途径反映的问题,精心选择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议题

监督法规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要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议题要根据六个途径反映的问题来确定。为此,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广泛听取和综合分析来自各个途径的反映,提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议题建议,确保议题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1、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汇总整理。

2、市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由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汇总整理。

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由办公厅综合督查处负责汇总整理。

4、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进行该项调查研究的部门负责汇总整理。

5、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由办公厅信访处负责汇总整理。

6、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由办公厅新闻信息处根据媒体报道分析归纳,汇总整理。

对上述六个途径反映的问题汇总整理后,有关部门要在每年11月上旬提出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议题建议。议题建议既要有情况反映,又要有综合分析,还要阐述提出议题建议的理由。议题建议提出后,办公厅秘书处经过综合平衡,提出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计划方案,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提请12月中旬召开的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四、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采取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依照监督法的规定,总结多年来实践经验,监督工作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五个相互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既要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的情况、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任务与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有关方面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又要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还要通过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对相关法律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2、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既可以在分别进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把互有内在联系的若干问题集中起来,再进行全面的综合监督;也可以在综合监督的基础上,抓住几个突出问题,深入进行专项监督。其目的是使监督工作更深入,总结经验更全面,提出建议更有针对性。

3、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对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初次监督事项,在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以后,为促使整改措施得到落实,必要时应当再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务求一抓到底,见到实效。

4、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对各个途径反映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手段,既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又按照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两者互融互补,使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更佳效果。

5、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对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发现的与法律相抵触的问题,应当依照备案审查程序,先与制定机关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制定机关自行修改或废止。制定机关不予修改或废止的,提请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处理。这样做,既可以使人大常委会把握监督工作的主动权,又给予制定机关自行纠正的机会。

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

五、认真整理《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决算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参考常委会会议简报,按照综合整理、突出重点的要求,对各项报告分别归纳整理《审议意见》初稿并经常委会分管主任审核。《审议意见》要努力做到真实、全面、准确、鲜明。不同意见要如实反映,供“一府两院”研究整改时参考。

办公厅综合督查处将《审议意见》稿送请办公厅分管文字副主任、秘书长核阅后,报常委会主任签发。办公厅综合督查处将《审议意见》连同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分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报市委领导和市纪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领导参阅。

六、做好推动整改的各项工作

《审议意见》及有关报告分送“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后,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按照《海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规定,督促有关方面进行整改,落实整改建议,改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常委会报告整改的进展情况。切实防止重监督检查轻督促整改,听取和审议报告之后不了了之。

在“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前,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在正式收到“一府两院”提出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时,提出审议意见,由办公厅综合督查处经秘书长审核报常委会主任批准后,一并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七、加强机关内部、外部的沟通与协调

为常委会实施监督法提供参谋、服务,涉及到机关内部各部门,也涉及到外部有关部门。为使各方面和谐一致、协调配合地开展工作,各部门必须十分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在各个环节上加强相互沟通和协调。凡是需要与外部沟通的事项,事前应在机关内部进行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相关部门在与外部沟通时,要力求做到以下几点。

1、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方案初步拟订后,常委会要与市人民政府、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联席会议形式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一府两院”依法要求报告专项工作的要尽量予以安排。在以我为主选择议题的前提下,力求与有关方面取得一致意见。

2、在准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时,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听取“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意见。执法检查要请有关方面参与。务求反映的问题客观全面、符合实际,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批评、建议都要从维护大局和人民群众利益出发。

3、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主任会议可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大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专题调研,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应当将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4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主动协调督促“一府两院”,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将其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及时沟通,交换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力求在重大问题上相互认同。“一府两院”对报告修改后,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十日前送交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5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时,办公厅秘书处要提前与“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联系,请他们安排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6在各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后,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继续保持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研究处理情况,督促有关方面向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八、监督工作情况的通报和公布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对于应当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的事项,按照以下分工,明确责任。

1、根据监督法第八条、二十三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这项工作由办公厅秘书处负责,经秘书长批准后执行。

2、根据监督法第十四条、二十条、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市人大代表通报。通报一般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报内容由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提出,征得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同意,经秘书长审核、常委会主任批准后发送。

3、根据监督法第十四条、二十条、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和形式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提出,经秘书长审核、常委会主任同意后执行。

审计自查整改报告篇5

一、完整认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审计整改能促进单位纠正错误,利用审计成果促进单位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巩固改革和发展成果。审计整改不是仅仅是审计机关或被审计单位哪一方的工作,而是需要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及社会各界配合、协调、内外合力才能达到目标。

内部,审计自身要坚持依法审计,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查出问题的跟踪监督,现状是有些问题已采取了整改措施但没有完全解决,有些整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效果滞后,有的还会重复发生,必须着眼长远,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切实解决。

外部,要积极取得与纪检监察、检察、财税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外部力量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加深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取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工作中高度关注问题整改,及时向党政反馈整改情况,发挥“审、帮、促”作用,寓整改于审计业务程序之内,也存于审计业务程序之外。向外延伸,在机关机制和体制上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和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推行审计公告制度,建立整改处理情况报告制度,提高审计监督实效。

二、开展审计整改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审计难,整改更难。由于审计纠错和问责机制还处于起步阶段,某些领导干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审计报告中的转移、挪用、挤占或截留财政专项资金、虚列收入、虚列支出、多报预算、乱收费等问题得不到根治,时有屡查屡犯现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处理意见推诿搪塞、应付,那些一犯再犯的部门和单位很少受到责任追究,审计监督常打折扣,审计权威性得不到维护。审计执行难,根本上还在于现行体制的缺陷,我国审计工作是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之缺乏强制措施,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对审计决定讨价还价,尽力推诿搪塞,导致执行不到位,影响审计决定的严肃性。

三、加强审计整改的思路和方法

(一)加强审计整改督查,落实审计业务成果。

首先,建立专门的整改督查部门,由专门人员不定期对年度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其次,结合项目计划管理进行跟踪检查,将以前年度整改情况作为审计计划的内容之一,对于整改不彻底的单位高度关注,加大对其的监督处罚力度。第三,审中检查与审后跟踪检查相结合。在实施审计中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及时整改,审计结束后,跟踪审计决定、意见和建议的整改采纳情况。

(二)督促审计整改报告,确保审计结果成效。

建立多层次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把整改情况及时、真实、完整地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通过书面形式增强审计整改的严肃性,避免走过场。首先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书面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其次审计报告中要求反映以前年度和本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其三,审计整改督查部门向审计机关提交对整改督查报告,反映整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未完全整改事项的原因及建议等。其四,汇总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同级政府,并受政府委托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提升审计监督层次。

(三)推行审计结果公告,扩大审计监督范围。

建立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机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对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披露、曝光,加大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开力度。对一些严重违规情况,不回避、不掩盖、不模糊化处理,直接“点名”。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列出“问题清单”,排出“整改时间表”,逐个“对账销号”。通过会议、审计公告、相关媒体等多种形式,向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告审计整改情况,促使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形成强大的审计监督合力,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四)协调调动相关力量,形成审计整改联动机制。

审计整改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线多,牵涉到体制、机制等方方面面,只凭审计部门一已之力很难迅速见效、彻底整改。审计机关受政府委托进行审计,是审计整改的直接责任主体,可建议政府及主管部门发挥主要督导作用,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报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在此基础上,审计要与纪检、监察、检察、财政、国资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各部门在整改中承担协助督导职能。人大常委会做为最终督导者可从更高层面确保整改的落实。可由政府牵头,组成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力量形成监管合力,通报发现问题和整改检查情况,细化各部门整改职责。政府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对屡审屡犯、整改不到位的重点督查。财政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参考依据;监察部门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切入点,加大廉政监督力度;国资部门利用审计结果规范国有资产监管;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移交的违纪和犯罪案件线索,及时依法依纪办理;还可联合组织部门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形成审计整改资源整合网络,整改逐步由审计部门“单打独斗”转变到多部门全方面联手落实。

    【写作范文】栏目
  • 上一篇:建筑工地常见安全隐患(收集5篇)
  • 下一篇:青少年心理问题论文(收集5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本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