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说的是我崇拜的人,我会把我们社区和蔼可亲的清洁女工算在内。
我记得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和社区里的一些孩子一起玩。这可能是我早上起床感冒的原因。突然,潘江掉进了我的肚子里。我尽了最大努力去忍受它,但我无法控制它。我差点吐了我的肠子。就在我痛苦的时候,一个打扮成清洁工的男人推着一辆散发着难闻气味的垃圾车。她弯下腰看着我,关切地问:孩子,你们怎么了?怎么了?这时,一股难闻的气味扑面而来,我感觉更糟了。没关系,你不用担心。我赶紧捂住鼻子,眯起眼睛对自己说,哼,又脏又臭,离我远点。阿姨可能意识到了什么,没有再站出来。她只是站在远处,焦急地看着我。我呕吐后,人们更开心了,慢慢地走回家。在门的尽头,我有意识地用眼角扫了一下刚才呕吐的地方。我看见看门的阿姨正在慢慢清理我刚刚用扫帚刷过的'脏东西。我的眼睛湿润了,从那以后,我开始悄悄地注意她。
今后,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她都会准时出现在附近清理和运输垃圾。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她还努力宣传保护环境的必要性,并对受损的草原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她经常鼓励孩子们一起种花种树。当有人遇到困难时,她总是给予热情的帮助,不做任何补偿。
你知道我最崇拜的人是谁吗?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舅舅。我舅舅长得很帅气,高高的个子,黑黑的皮肤,脸上戴着一副长方形的眼镜,显得很有学问。
舅舅住在青岛,他的本领很大,因为他有两份工作。第一份工作是大学教师,第二份工作是做动画片。舅舅做过很多动画片,有宣传安全的,有教韩国小朋友学中文的,还有搞笑的……其中有的.还得过奖呢!我看过他做的动画片非常好看,现在他又做好了一部,因为要申请专利,所以还没让我看,真想一睹为快啊!要是我也能像他一样能做动画片该多好呀!
舅舅很幽默,每次到青岛他都会给我讲一些很好玩的笑话。我遇到难题时喜欢哭,舅舅就给我讲很多有趣又有意义的小故事,教我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的对待。舅舅知识很丰富,他必须知识丰富,要不然怎么交大学生呢。他还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又很好玩的地方。当别人还在沙滩上玩耍时,舅舅早已带我去唐岛湾捉螃蟹、逮爬虾了。
这么帅气、有学问又会陪我玩玩的舅舅我不崇拜才怪呢。
我心中崇敬的名人,他就是贝多芬。
贝多芬,全名路德维希·凡·贝多芬(1770-1827)是十八世纪后年叶以来世界最著名的德国音乐家。1797年后,贝多芬患了耳聋病,病情逐年恶化。对一个音乐家说来,再没有比这一打击更沉重的了!虽然他失聪,但是他于1803年完成的《第三交响曲》,说明他没有放弃他深爱着的音乐事业,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崇敬他的`原因。
贝多芬是人类艺术上最伟大的创造者之一。他一方面有着卓越的音乐天赋、炽热的叛逆气质和巨人般的坚强性格;另一方面他那百折不挠的意志和对社会的责任感而产生的崇高思想,形成他作为音乐家的特殊品质。他通过自己的创作,特别在他的九部交响曲中,反映了那个时代伟大的人民运动和最进步的思想。他以时代和个人的命运为题,他的九首交响曲像珍珠一样永远闪闪发光。
我崇敬他的叛逆气质,崇敬他的坚强性格,崇敬他那百折不挠的意志,崇敬他对社会的责任感。
贝多芬,我心中的明星。
猜猜我最崇拜的人是谁?他的个子很高,棒球选手,拿手的武器是伸卡球,而且很爱帮助别人,不用再想了,就是他——王建民。
那为什么我崇拜他呢?因为王建民他是一位知名的棒球选手,而且他常常帮助别人,这也是我向他看齐的地方,不仅如此,他待人也很亲切,态度也很谦虚,所以我才那么爱看美国职棒,也成为他的粉丝,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场比赛,竟然害王建民受伤动手术,看他可怜兮兮的.模样,我不禁为他难过,所以我决定要永远支持他。有一年发生了一场水灾,王建民在纽约听到这个消息,并办了签名会,目的就是为了把签名会赚来的钱全部捐给水灾受难的人,让三亚人感动不已。现在,房子几乎都盖好了,这都是捐钱的人的功劳,所以,大家一定要向王建民学习,做善事帮助别人,为全世界尽一份心力。另外,他的精神更值得大家学习,就是他动了几次的手术,却连一次抱怨的声音都没有,还有他为什么投球那么厉害呢?
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只看到成功的一面,却不知道王建民有多努力。所以想得到好成绩,必须先努力学习才行,才能成为优秀的人才。
有人崇拜电影明星,有人崇拜革命先烈,有人崇拜自己的老师、同学。可是,我崇拜的人却是她——我平凡的母亲。她没有上过电视,不是家喻户晓;她没有像革命先烈一样冲上前线,保卫祖国。是谁,在下雨时为你撑起大伞?是母亲;是谁,在你冷的时候为你加衣?是母亲。
妈妈非常关心我:记得有一次,是一个下雨天,我发烧了,家里没人,母亲得知我发烧了,就冒着大雨从工作单位赶回来,一道道闪电在她的`头顶上空划过,可她还是不顾自己的身体奔跑在大马路上,回到家里,身上都湿透了,她顾不得换衣服,就来照顾我。我的病好了,母亲却感冒了,我端了一碗水给母亲,她开心地笑了。
还有一次,在吃饭时,我挑食,只吃一种菜,母亲就把每一种菜都夹给我吃,母亲这样对我,但是我知道,母亲是为我好,为了我的营养平衡才这样做的。我虽然表现得不服气,可心理还是想:“妈妈你真好!”。
在狭小的厨房里,有一个忙碌的身影在不断的闪动,她手拿一把菜刀几一条鱼快速的切去......
这人便是我妈,她可是一个大孝子和一个全能主妇,厨房是她的绝对天下,“狮子鱼头”、“宫爆鸡丁”......百出花样,可谓无所不能啊。有一次,我们去家,一进门,老妈二话不说,戴上围腰进了厨房,不用说,又要“称霸”她的'天下,我弟弟在客厅玩,但也不时能听见“叮”之类的。一会儿,菜上桌了,真是满汉全席,我和弟弟顾不上洗手,抢了起来,心里暗暗叹道,“实在是好吃,有机会一定要向妈妈学一下,也在面前露两手”。库
妈妈的孝顺,可是我亲眼所见,快要去世时,妈几天都没有休息,但仍不愿意,硬要守在的病床前,给外公喂饭、喂药。有几次半夜醒来,妈妈的床都是空的——又去照顾外公去了。几周下来,妈的额头上竟然多了几根白发。外公还是走了,但到现在,只要一提起外公,妈的眼晴又有些湿润。
我要感谢上帝,感谢他为我送来这么一位好妈妈!
世界上有许多伟大、令人感到崇拜的人,而我最崇拜的人是海伦·凯勒!她从小就双眼失明,但她却能让自己的生命发光发热。
海伦·凯勒年幼时生了一场重病,虽然保住了一条性命,但她从此听不到也看不见,盲聋的海伦·凯勒被送到了特殊学校上课,她不但很努力的认识字,还学会了跟大家讲话,她很有耐心的学习每一件事物,长大后海伦·凯勒四处去演讲,也写了很多书,她希望每一个盲聋人都能了解,只要肯吃苦,学习一定会带来快乐。
海伦·凯勒是我最崇拜的人,因为她克服了障碍,学会了和大家说话,长大后,海伦·凯勒变成了一个有用的人,她帮助了更多盲聋人,让自己的生命更充实、更多彩多姿,所以我非常佩服她,而且她用乐观的心鼓励全世界的盲聋朋友,
一起努力学习、快乐生活,这些都是我崇拜她的原因。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值得我们崇拜的人,而我最崇拜的'人是海伦·凯勒,我敬佩她为生命勇敢的活下去,并没有因为失明,而自我放弃,反而帮助许多跟她一样的人,并且还举办演讲,把她乐观的心分享给每一个人,所以海伦·凯勒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一个人是蒙曼副教授。我是在看百家讲坛的时候认识她的。我后来查了她的资料,她一直读到了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还做了副教授,真的很了不起。
我也很喜欢历史,我喜欢历史里各种各样的人物:忠君爱国却被冤枉的袁崇焕,雄才大略的康熙帝,逐鹿中原的多尔滚,尔虞我诈,风起云涌的'帝国气象。让我一想到就热血沸腾。
我也想像蒙曼教授一样,到古老而又时尚的北京城求学。北京,雍和宫,王府井,天坛,故宫。我也想像蒙曼教授一样讲课,教书。当面对无数双求知若渴的眼神,我神情庄重,侃侃尔谈。我也想像蒙曼教授一样发表我对各种历史人物的看法,读史是人明智,我要做一个有知识,有智慧的人。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在五千年里,涌现过无数的伟大人物。我要像我崇拜的蒙曼教授一样,划着一片小舟,在历史的长河里探索;怀着一片感激,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我崇拜的人很多,例如:为人民奉献的士兵;维护交通规则的警察叔叔;也有勤劳的父母一大早去地里干活。这是我钦佩的人。接下来,让我谈一个!
有一次,我妈妈去了地下,我爸爸停了一会儿。我哥哥带我去上学。中午放学时,我哥哥来接我。我的父亲或母亲没有来。然后我哥哥开车送我回去,房子里没有人。只有我和我哥哥,速度更快。我的'父母回来了。他们满头大汗,非常热,我妈妈不得不做饭。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妈妈对我们来说工作太辛苦了。我轻轻地笑了。我妈妈不仅忙,我爸爸也忙。他们俩都不能完成工作,也不能休息。他们真的很累。
然而,他们工作了一会儿,休息了一会儿,很快就不自觉地完成了工作。我们吃过饭,都在午休时间。我们每个人都至少睡了20分钟。没有一个人不睡觉。有时候,我哥哥不能午睡。再次睡觉的时候,我父母去地里干活,我们不知道,所以已经快两点了,我哥哥送我去学校。
不知不觉中,学校结束了,但我不能回家。我仍然有一个俱乐部,必须等到6:20才能回家。我回家后努力完成作业。我在9点前完成了作业。晚饭后,我上床睡觉了。
这是我最敬佩的父亲和母亲。你最崇拜谁?
他是一个不退缩、不屈不挠的人,也是一个不能置身人群的普通人。没人能认识他。但他是我最崇拜的人。你想知道为什么吗?请看下面。一个冬天的早晨,我和妈妈一起去做早操。在路上,我们被飞扬的灰尘呛死了。向前看,一个清洁工手里挥舞着一把大扫帚,清扫地板上的垃圾。
我勃然大怒,大声喊道:扫地前不要洒些水。我想掐死死者。还有,你会扫地吗?”
清洁工停下工作,抱歉地看着我。然后清洁工对我微笑,似乎在问:“对不起,你呛得厉害吗?”
之后,清洁工拿起大扫帚向前扫去。
看着清洁工的背影,我感到羞愧。我刚才说的话是不是有点过分了,我不知道是否伤了清洁工人的心,因为我刚才说的.话就像一把刀,深深地刺入了清洁工人的心脏。
半小时后,我尖叫了一会儿。这真的就像把沙子收集到一座塔里。积少成多,滴水成流成堆的垃圾堆积如山。
这是社区里所有的垃圾。我们平时不爱护环境,所以我们被污染了。
十多天后,我去给清洁工道歉,但社区里的张奶奶说:“爷爷因病去世了。”
从那以后,我们社区的人决定从现在起不乱扔垃圾。
虽然他们很平凡,但他们默默奉献。无论天气有多冷多热,无论刮风多雨,他们都不会厌倦,也不会低头,坚持工作,一次又一次地为城市商店和城市清理垃圾和灰尘。他们是我最崇拜的——清洁工。
一天,我起得很早,出去跑步。突然,我看见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把扫帚。他穿着黑色衣服,裤子上有几个洞,脚上穿着一双雨靴。是的,是清洁工!这时,一个穿着整洁干净的姐姐来到了这边。清洁工没有看到,不小心把灰尘扫到了姐姐的高跟鞋上。突然,姐姐喊道:“你没有长眼睛!”我没看到有人来,但我还是扫了自己一眼!”清宫姝不停地向姐姐道歉,但她甩了甩自己的'长辫子扬长而去。我觉得这个人的素质太低了!清洁工什么也没说,但是他在扫地时更加小心,因为害怕扫别人。
他汗流浃背,但他仍在用扫帚勤奋地清扫垃圾。我被深深地感动了,心想:“我们不愿意在这么热的天气出去,但是他们仍然可以为每个人做到这一点,为这个城市默默奉献。我真的很佩服它!
无私的清洁工,他们是多么伟大,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
在我心中一直有一个令我敬佩、尊重、崇拜的人,而且从未动摇。他就是班长施华城。
他身材较高,乌黑光亮的头发引人注目,高高的鼻梁上架了一副哲学的眼镜,英俊潇洒。一位班长不得不是出类拔萃的,而他是班长中的班长。他助人为乐不求回报。一次,我正拿着爸爸要我珍惜的笔,小心翼翼地走在人山人海的街头,正巧与施华城同路。我使出浑身解数,千辛万苦地挤到他的`面前,但他低头沉思,仿佛在想国家大事一般。以前,我拿他作敌手,一股脑地想超越他,可屡试屡败。我心里形成了一道难以突破的障碍。我欲言又止,他身上的气势穿透了空气,压抑着我。我低头一看,手上拿着的笔不翼而飞了。我心急如焚,那还顾不顾得什么敌手,焦急地用手拍了拍施华城的肩膀,恳求他帮我解决燃眉之急。他毫不犹豫,一口答应了。忽然我心中的障碍一下子退去了。并对他产生了一丝崇拜。片刻间,他把笔放到我手上,刻不容缓地走了,丢了一句:“举手之劳,无需感谢。”他高大的形象在我心目中塑造了起来。
如果人人想他一样乐于助人,无私奉献,成为被崇拜的人是指日可待。
有很多我崇拜的人,但是我最崇拜的人是一个老大哥,他每天都在社区的十字路口帮助人们。
有一次,当我从学校回家时,我看见那个哥哥正在帮助一位老太太过马路。一个电瓶车司机下了车,对他的哥哥说:“你真的很有帮助,但是你能帮我把没有电的`车推到我家吗?”哥哥说:“好的,我先带老太太到对面去。”哥哥把老太太送到对面后,他帮司机推了推车。他大汗淋漓。最后,他开车消失在夕阳中。
另一次,我妈妈生病了,我爸爸出差了。我每天都去买蔬菜。一天,当我去买菜的时候,我遇到了我的哥哥。他对我说,"你在做什么,小弟弟?"“大哥哥,我去买些蔬菜。我要给妈妈做饭,因为爸爸出差了,妈妈又生病了。”我一边提着篮子,一边告诉我的哥哥。第二天,门铃响了,打开门,看到是老大哥。他手里提着一篮子蔬菜。他放下篮子说,“从今天开始,我每天都要早、中、晚来,直到你妈妈好起来……”就这样,日复一日,母亲的病终于痊愈了。
这是我最崇拜的人——老大哥。你知道我最欣赏他什么吗?对了。是他乐于助人!
要说我最崇拜的人,那当然属于被誉为“词国皇后”的宋代女词人李清照了。她是婉约词派的代表,有“千古第一才女”之称。
李清照的词风格独特,后人称之为“易安体”。少年时代的'李清照,精通音乐,还擅长书法、绘画。在《碧鸡漫志》卷二称李清照“自少年便有诗名,才力华瞻,逼近前辈。”可见她在当时就享有盛誉了。
在46岁时,赵明诚病故,她只得跟随宋高宗一路南逃。此时“反存喘息”的她,手上还有从青州故居运出的书两万卷,金石刻两卷,及其他文物家产。她手中的珍贵文物,引来无数人觊觎。有官军李将军的强行霸占,有御医王继先的强行购买,有邻居钟得皓的掘壁偷盗,更有不择手段的张汝舟的强行骗婚,婚后一时未能将文物得手,就对她拳脚相加。
李清照在孤苦无依的生活中结束了她作为词人的一生。她在文学史上做出的重要贡献是《词论》。在那个时代,宋朝重文轻武,很多大诗人做了官,如:苏轼、欧阳修,黄庭坚等,李清照总是已“知音”身份来挑出他们不足的地方。
在古代的女作家中,可以说李清照是当之无愧的一位女作家,是一颗最耀眼的星星。她无论生活在何处,都有一颗信仰文学的心。我崇拜李清照。
我有许多崇拜的人,但是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是一个三十七岁的中年男人,短平头,眼睛像黑珍珠一样晶亮,他是一名大学政治老师兼班主任。爸爸经常不在家,隔三差五就要出差,有时候甚至半个月,但是只要他一有空,就会挤出时间来接我,给我讲各种见闻,带我去吃妈妈从不让吃的`小吃,甚至陪我去做一些小孩子才会做的游戏……
他最喜欢的是打篮球,记得那一次比赛,双方打得难舍难分,对方只要再进一球他们就胜利了,况且主动权还在对方的手里。我叹了口气,心想,爸爸这次肯定没戏了。沉思的当儿,剧情却发生了急转,正当对方准备冲过防线,准备突击时,爸爸一个飞身,轻而易举地把球拦住了,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投了一个漂亮三分球,霎时,爸爸队友士气大增,最后爸爸又进了一个三分球,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声。爸爸赢了!我冲上去,和他紧紧地抱在一起。
事后,我问爸爸为何能转败为胜,他告诉我:做任何事,只要相信自己,并且坚持到最后一分钟,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牢牢地记住了他的话,在我学习或生活遇到困难时,他的话就会响在我的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