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航运企业;绿色供应链;环境内化成本
1航运企业与绿色供应链
中远总裁魏家福在2008年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企业峰会上说,航运企业常年有许多船舶运营,飓风、台风、热带风暴的发生随时都会对航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产生重要的影响。近年来由于气温上升,海洋的风暴也非常常见,安全开展工作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航运企业现在非常关心气候变化,同时也力求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与此同时,航运市场也开始注意碳的排放。比如欧洲市场便已经对于外来商品的准入设置了越来越多的门槛,较低的碳足迹是新的门槛之一。欧盟2008年宣布,在2012年前,所有进出欧盟国家的货机、货船都将被纳入“欧洲排放交易计划”中。也就是说,所有的货机、货船的主人要为它们的污染买单。随着国际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逐渐成为当代国际贸易的“绿色通行证”。企业环境成本内在化将是企业通过ISO认证,消除国际贸易“绿色壁垒”,参与更广泛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
由此,航运企业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这不仅关系到航运公司的可持续战略实施效果,也与企业的社会责任休戚相关。如何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与环境可持续性的双重目标成为航运企业思考的课题。本文提出,绿色供应链帮助他们完成自我救赎。传统上讲,减少碳排放的焦点放在生产领域和分销领域(现在航运企业业务已不仅仅是拘囿运输),但事实上,减少CO2排放最大的潜力来自于供应链,而这部分远没有开发。国外的实践证明,实施绿色供应链不是为了环境责任增加成本和减少利润,恰恰相反,它是在符合生态效率的基础上,追求经济目标。
2航运企业实施供应链的现状和特点
2.1中远绿色供应链
2002年,中远集团确立“由全球承运人向以航运为依托的全球物流经营人转变”的发展战略,组建中国远洋物流公司,新华社等媒体誉之为“中国物流航母今起航”。2006年中远完成首个以保护环境、反对腐败为重点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这个报告后来荣登联合国全球契约典范报,是第一个中国企业,也是第一个中国航运企业入选。中远在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可持续发展报告。2007年4月,由于船舶环保达标率非常高,中远的船队集装箱船队连续三年被美国的长滩港务局授予环保绿企奖。2007年底,中远物流下属的中远网络物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远网络)与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合作,通过实施IBM的绿色供应链(GreenSNOW)解决方案,帮助中远物流优化供应链、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并降低碳排放量。中远网络目前已设立了物流新技术实验室,供应链优化特别是绿色供应链项目是其中的研究方向之一。
2.2马士基绿色供应链
AP-穆勒马士基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航运集团。作为航运界的老大,在足迹遍布全球地同时,马士基的环保政策体系也变得非常完善。如何利用资源、如何优化船只运行、如何处理废弃物等,马士基航运公司显得格外的小心,他们认为环保行船需要一种平衡的可持续发展方法,同时还要兼顾长期经济增长,需要找到有利于环保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
于是,马士基物流公司在全球推出了名为“供应链碳控制(SupplyChainCarbonCheck)”的全新碳减排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制定并实施旨在减少供应链碳排放的解决方案。这是首次由物流供应商开发的专门应对全球供应链挑战的环保类服务。此外,不仅在物流环节,包括与船队密切相关的港口方面,马士基的环保政策也无不涉及。
马士基提出供应链碳削减计划(SupplyChainCarbonCheck)。通过这绿色供应链解决方案为客户减少CO2排放量,这也是第一个有物流供应商提出的一个减少供应链的碳排放的公司。此方案有三个步骤,一是计算碳足迹;二是模拟碳足迹;三是比较并发掘其中待提高的潜力机会,然后帮助客户去实现降低碳排放的方案。这也许是我们对客户的最大承诺。
3航运企业发展绿色供应链GSC的优势
第一,绿色供应链使成本节约、收入增长和提升名誉。
2008年安永(Ernst&Young)与经济学人智库(EconomistIntelligenceUnit)联合进行一个调查研究。调查对象是一些大企业的总经理或主管,而且他们对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供应链高层次的认识,并知道给他们企业带来的机会,以及带来的成本和实施的复杂性。声誉、降低成本和收入增长是超过一半调查者看重的机会。63%的人认为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供应链为收入增长提供了机会,71%认为声誉和品牌是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带来了机会。
绿色供应链不仅仅是保护环境降低成本,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增加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软性力量,注入一种非营销的营销作用。正如绿色不仅仅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商机。
第二,绿色供应链有利于企业取得新的竞争优势。
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和日趋严格的环保法规,使企业为了持续发展,必须积极解决经济活动中的环境问题,改变危及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产方式,建立并完善绿色物流体系,通过绿色物流来追求高于竞争对手的相对竞争优势。
第三,有利于占据物流行业金字塔的顶端。
马士基已经有自己绿色供应链解决方案,可以为其他物流公司提供咨询,而中远利用IBM提供的解决方案实施绿色供应链,不过正如中远人所说的“中远物流的业务尝试将从纯粹的第三方物流上升到第四方物流咨询商”,而绿色供应链是一个很好的跳板。因为绿色供应链的解决方案将不仅仅单纯负责客户的物流运输,还将介入客户的供应链咨询、供应链方案的制定等环节,向物流咨询服务企业转型,从而占据物流行业金字塔的顶端。
4航运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的策略
第一,环境内部化成本的实施。
从短期来看.环境成本内部化倾向于增加企业成本而削弱了企业竞争力。但从长期来看,环境成本内部化一方面会使效率的提高而抵消由于环境成本内部化带来的成本增加,甚至最终节约了成本;另一方面体现在在差异化方面,当产品由于环保特征而跟竞争产品相区分时,就能获得有利的正的差异化效果。绿色供应链是航运企业提供差异化的服务。
对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说弹性大小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第一,可替代的物流服务越多,需求价格弹性则越大,反之,则越小。第二,货物价值以及物流费用在该货物总成本中的占比。货物价值小、物流成本占比大,物流需求价格弹性就大;货物价值大、物流费用占总成本比例小,物流需求的价格弹性就小。而环境成本内部化对需求弹性大的情况下,产品价格容易使消费者转向替代商品,企业不容易进行成本转嫁,企业不仅失去市场share,而且会减少margin。但是,如果产品需求弹性较低,环境成本就容易转移给消费者。所以对航运企业的第三方物流来说,实施绿色供应链时,付出的成本要在环境成本内化的基础上,合理转移成本。
由此可见,环境内化成本可以使得绿色供应链取得成本优势和产品差异化优势,提高生产力和竟争力。
第二,概念营销和执行。
碳足迹是一种测试人类活动给环境带来影响的工具,通过温室气体数量的形式,将二氧化碳作为测试单位(Wikipedia)。这便于个人和组织概念化他们自己(或组织)给全球变暖造成的影响。
概念营销宜提倡每一细节都植入环保理念,每一细节都体现环保理念;“环保”不应是一个虚幻的词汇,而应是贯穿整个企业价值链始终;“绿色供应链”项目是一项多赢的计划;绿色计划可能是高成本,但在长期看来,它是节约的等等。
第三,绿色供应链信息平台的构建。
美国著名商业奇才、通用电气公司的总裁杰克韦尔奇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一个企业在供应链运作上不具有竞争力的话,就干脆不要竞争。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指出,现实已经表明物流供应链推动世界,这是21世纪的大趋势。如果非要给供应链加个注脚的话,绿色供应链也许才是完美的答案。那么绿色供应链的竞争能力体现在那里?很显然是物流链上。企业在面对整个供应链时,最大的障碍在于信息的流通和有效地合作。至此,信息平台的建立将会实现良好的沟通和排除浪费和重复能力。绿色的注脚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撑,因为信息可以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很多地方,大大降低腐蚀绿色供应链的可能性。
第四,构筑绿色供应链解决方案。
正如马士基的供应链碳削减计划(SupplyChainCarbonCheck),物流公司应该整合资源,开发绿色供应链解决方案以占据占据物流行业金字塔的顶端。第三方物流在网络以及对货物流动的各个环节比较熟悉方面存在优势,可以通过简化、动态、高效的管理模式,降低了成本和复杂程度,能够更大的灵活性整合客户的需求,降低交易成本和减少碳足迹。
中远集团通过数据挖掘开拓高端服务市场,为提供供应链解决方案夯实基础。中远集运借助于精细化管理核心业务系统,对前几年的经营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不同航线的经营形势并进行相应的运力调整和服务创新,从而开拓出价值更高的细分市场。2008年中远集运率先开发的上海-长滩快航,就是基于数据分析开发出来的细分市场新业务。该系统可以帮助中远集运进行基于单箱贡献值的核算,支持包括销售贸易区、客户、合同、货种、货流等不同视角的贡献值分析,实现了集装箱运输生产经营决策活动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参考文献
[1]罗云桂.环境成本内部化探析[J].价格月刊,2007,(09).
[2]张金生.缔造中远物流的明天-专访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叶伟龙[J].中国储运,2007,(01).
2012年11月21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我国北京、上海等七个省市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事实上,为了规范各地交易行为,早在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就颁布实施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来推出经国家认可的自愿减排的项目、交易产品、交易平台和第三方审核认定机构,促进市场公开公平。此外,还出台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审定与核证指南》,用于规范审定与核证工作,保证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有些地方已经就碳交易建立了相关制度和交易的核查机构、认证机构,现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基本上已经准备就绪。”解振华说。他还透露,澳大利亚、欧盟以及美国都希望与中国展开合作,建立全球碳市场。
然而,在各地争抢碳交易头把交椅趋势猛烈之际,业内人士却给市场的高度期待浇上了一盆足以降温的冷水:自2005年兴起后,碳交易价格在最近大半年里加速下行,目前已处于低谷期,CER(经核证的减排)的现货价格在6.5欧元/吨左右,仅为几年前的1/4,这样的现状,给中国碳排放交易的未来蒙上了一层看不清楚的迷雾。事实上,廉价的碳交易价格已经使欧盟的碳排放交易系统深陷麻烦,而改革的方向仍暧昧不明。
欧盟碳交易危机
欧洲的碳交易市场深陷麻烦,这不仅是环保主义者的看法。今年4月,壳牌石油公司首席执行官称,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许可交易系统“陷入危机”。在官僚的世界中,这算是最直接的警告了。大多数人会更委婉地提到“价格薄弱”(意思是排放许可的价格低到荒谬)、“需要稳定政策”(意思是制度需要修改!)、“必须恢复信心”(意思是必须尽快改革!)。
问题出在哪里?时间回溯到2005年,欧洲开始实行碳交易,目的是让污染的代价变得昂贵。因为根据1997年12月在日本拟定的《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排放的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数量,要比1990年减少5.2%(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义务)。对各发达国家来说,从2008年到2012年必须完成的削减目标是:与1990年相比,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加拿大削减6%,东欧各国削减5%~8%。
为了实现《京都议定书》的目标,2002年12月,欧盟建立了一个排放交易系统,交易配额包括六种关键行业:能源、钢铁、水泥、玻璃、制砖和造纸,这一交易系统可以帮助那些难以达标的国家最终达标。2008年夏,欧盟排放一吨二氧化碳的价格一度高达30欧元,而交易价格从2005年的40欧元每吨涨到2008年的100欧元每吨,实现了2008年减少4.7%的排放,超过总目标的一倍多。
可惜好景不长,全球金融危机和接踵而至的欧洲经济衰退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碳排放价格也一路下跌,如今排放一吨二氧化碳的价格跌至8欧元。另一个严重的问题是,由于经济低迷时期,很多公司的产量在减少,污染也相应降低,导致大量的碳汇剩余,此前很多碳汇被免费派送,而排放许可价格如此低廉,对于抑制碳排放几乎毫无作用。
显然,欧洲对抗气候变化最重要的工具到了需要大刀阔斧地改革的时候了。然而,在遭遇工业强烈反对的情况下,要修补这一破损的体制并不容易。
迫在眉睫的改革
“碳排放交易系统并不是很可靠,”欧洲议会德国社会议员乔·列伦在最近一次接受采访时说,“在可以预计的将来,它都不太可能具有太高的信用。因此,我们应该让它恢复原有的功能——鼓励公司和企业投资低碳和低碳技术。”
欧洲排放交易系统(ETS)即将进入第三阶段,计划开始削减碳排放许可(又称“碳汇”、“碳权”),从而迫使价格上涨、污染下降。此外,更多的碳排放许可将被拍卖,而不是像从前那样白白地送出去。
欧盟委员会已经意识到问题存在。在10月底一份被泄露给媒体的报告草案中,委员会制定了修改ETS的短期和长期方案。改革迫在眉睫。据布隆伯格新闻网报道,报告草案提到,“应该立刻开始讨论实施ETS结构改革的各种方案”。
然而,任何改革方案实施起来都不会容易,甚至短期改革建议也遭遇反对。依然忙于应对债务危机的欧盟是否具有足够的政治意愿来解决问题?依然需要拭目以待。然而,如果不尽快采取行动,那么对抗气候变化最为有效的政府工具将变得毫无意义。
根据10月24日公布的气候变化行动委员会报告,欧盟依然有可能达到2022年碳排放减少20%(相对于1990年)的目标。一些人指出,这足以成为ETS成功的例证。捍卫环境基金会最近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就表明了这一立场。但更多人认为,迄今为止,碳排放的减少更多要归功于政府减排政策和目前的经济危机。
ETS的蓝图倡议说,在进入第三阶段后(2013年至2022年),将实施更严苛措施,对排放大户实施更重的经济惩罚,通过碳汇拍卖为成员国创造更多收入。然而,计划实施之初免费派送的大量多余碳排放权却是个大问题,会让第三阶段的强硬政策变成纸上谈兵。短期的解决方案是在第三阶段开始之初取消部分流通的排放权,到后期再补充回去,这一做法被称为“回装”。
欧洲气候变化行动委员会专员康妮·赫奇加德在最近的一次电话采访中称这一方案为“行政决策”,但事实上,它更具争议性,部分反对者称之为某种形式的市场操纵。
德意志银行的碳市场分析者马克·刘易斯说,市场认为“回装”必然会发生,问题是,到底有多少碳排放权会被收回。刘易斯估计,如果没有“回装”计划,今天的碳排放许可的价格最多只有2-3欧元。“目前这些许可的唯一价值,”刘易斯说,“在于政治选择的价值。”
今年7月,赫奇加德制定了一方案,提议未来三年,在碳汇拍卖时,从市场上收回4亿、9亿或12亿张碳排放许可。目前,欧盟碳排放许可在ICE欧洲期货交易所的价格为每吨7.94欧元。德意志银行的一份报告显示,如果只收回4亿张许可,这个价格将维持稳定甚至下跌,如果收回9亿至12亿张许可,那么价格将在18个月内上涨到每吨15欧元。
“是否实施回装政策,选择实在再简单不过,”赫奇加德说,“这是一个碳交易权泛滥的市场,继续让它泛滥,这样做明智吗?”
碳交易市场中的各色玩家已经提议收回一整年的排放许可——2011年,欧盟共计发放了20.8亿张碳排放许可。按照预计,进入第三阶段后,碳交易将会给成员国创汇,用于投资低碳技术。但目前,该计划的实际收入只有几年前预计收入的一半。要找到导致这一现状的罪魁祸首很困难。设计这套系统的时候,专家们是根据当时的经济形势来预测经济增长。但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彻底改变了欧洲的经济状况,多余的碳排放权开始累积。
按其目前立场,欧盟委员并不期望碳汇盈余在2022年自然消失。一份欧盟委员会草案不久前预计,到第三阶段末期,账面上依然会有15亿张多余排放许可。之后泄露的ETS改革草案将多余许可的数量提高到20亿张。
“低廉的碳价格并不能说明碳排放的成本变得低廉,”壳牌石油公司高级气候变化顾问大卫·侯恩说,“它可能意味着,ETS还没有实现它的预期目标,这就是找到解决碳排放问题的成本最低廉的道路。”
短期减少交易系统中的碳汇的简单做法可能并不足够。在泄露的报告草案中,欧盟委员会提议对ETS进行多项更深层的结构调整,赫奇加德称这些改动为政治炸药。她说,“我们将在一个月后提出更多的结构改革方案,势必引起更大争议。”这类更伤筋动骨的改革方案包括对排放实施更严格限制;完全取消排放许可,或是减少发放碳排放许可的总量。事实上,最近,英国政府就呼吁,从市场上永远收回18亿张许可,从而刺激碳汇升值。
这类来自金融和学术界的建议似乎并不在考虑范围内:比如创建一家ETS中央银行,用于在经济萧条时期调整碳汇数量;又比如为碳汇设定一个最低拍卖价格。
这一切听上去似乎并不陌生。早在2006年媒体就预测,ETS在第二阶段运行将会更加顺畅。但事与愿违,随着经济危机的到来,众多公司靠出售没有使用的排放许可大赚了一笔,这都是一开始免费派送太多许可造成的。一些研究者将一、二阶段委婉地称为痛苦的“长牙时期”。然而,这一切并不说明碳交易体制本身毫无用处。欧洲碳排放成本已经成为各公司董事会经常讨论的话题。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均已加入交易体制,到2013年,50%的欧盟碳排放将加入进来。
阻力重重的未来
但正如很多必要的改革提案一样,ETS改革计划同样遭遇巨大阻碍。讽刺的是,最大的反对来自那些曾经在碳交易中得到好处,或是被赋予排放特权的公司。比如,制造行业在经济危机期间获得了数百万的多余排放许可,它们转而将其卖给电力公司。不难想象,强大的制造行业和商业游说团体BusinessEurope强烈反对“回装”计划。据2010年一份报告,出售多余排放许可的累计盈利已经高达190亿欧元。英国沙袋气候活动组织的高级政策顾问达米安·莫里斯说,“在经济萧条时期,出售碳排放许可成了很多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
ETS改革的另一大阻力是严重依赖煤炭的波兰。今年4月,波兰环境部长马尔钦·科罗莱克告诉路透新闻社,ETS改革可能让波兰的能源行业破产。有10个欧盟成员国被特许在碳交易实施的头7年之内免于购买碳排放许可,波兰也是其中之一。但前提是,波兰必须同意投资可再生能源、发展能源多样化,但这个国家一直拒绝这样做。
一、改进实验,延伸探究过程
新教材中有些实验的设计,虽然能达到实验目的,说明问题本质,但可能存在操作不便、用时过长、浪费能源、不够环保等问题。教师先按照教材设计的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在实验过程中通过启发和诱导,让学生发现实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最后呈现教师的设计方案。在课题“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中,教师可先进行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铜的实验,然后启迪和引导学生对装置进行点评:(1)尾气用酒精灯点燃,防止了尾气中的一氧化碳对空气的污染,但尾气中的一氧化碳作为一种宝贵的能源却白白浪费了;(2)由于玻璃管两端开口,一氧化碳流通速度较快,大量一氧化碳来不及与氧化铜反应就通过了玻璃管,一氧化碳的利用率太低;(3)由于玻璃管水平放置,生成的二氧化碳不易排出,使玻璃管内一氧化碳的浓度降低,导致反应时间较长,现象也不十分明显。因此教师提出问题:“如何改进装置使其既节约能源,反应时间短且现象又明显呢?”对于这一问题,学生的思路很广泛,学生提出了各种设想。对于学生的诸多设想,教师应组织学生对一些有代表性的进行可行性讨论,经讨论后,教师展示自己的设计方案。改进后的实验不仅节省时间,现象明显,而且大大节约了一氧化碳的量,所用仪器也少。这样对实验进行改进,不仅有助于学生在实验中放开思路,大胆探索,切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且有助于学生培养创新意识,增强环保意识和节能意识。
二、增设实验,创设探究情境
在课题“常见的酸和碱”中,学生对于CO2与NaOH反应的化学方程式存在怀疑,甚至提出“如何证明CO2与NoOH发生了反应”的疑惑。判断化学反应是否发生,必须要有明显的现象,而常见的现象有改变颜色、生成气体、生成沉淀等。根据这一原理,学生展开了丰富的想像,尝试着从多角度去分析,学生设计的方案可能有:
方案(1)通入CO2前,向NaOH溶液中加入无色酚酞,根据酚酞是否变色进行判断;
方案(2)通入CO2后,向溶液中加入稀盐酸,看是否有气体生成;
方案(3)通入CO2后,向溶液中加入澄清石灰水,看是否有沉淀生成;
按方案(1)进行实验,最终酚酞仍显红色。按方案(2)进行实验,有白色沉淀生成。说明二氧化碳与氢氧化钠发生了反应生成了碳酸钠。按方案(3)进行实验,有气体生成。说明二氧化碳与氢氧化钠发生了反应生成了碳酸钠。此时教师先设问:方案(1)为什么仍为红色呢?接着让学生向碳酸钠溶液中加入无色酚酞,溶液变红色。这一实验不仅排除了方案(1),还得出盐溶液不一定呈中性的结论。
当学生以为问题已完美解决时,教师让学生回忆“证明二氧化碳能溶于水”的实验原理,学生经过回忆得出结论:二氧化碳溶于水,使软质塑料瓶内气压减小,塑料瓶变瘪。此时,教师不失时机地追问:你能利用相同的原理来设计二氧化碳与氢氧化钠反应的装置吗?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经过小组的共同努力,设计出来了不同的装置。学生通过动手、动脑,得到的不仅仅是结果,同时经历了探究过程,提高了自主探究的能力,体验了科学的奇妙和伟大,获得了成功的喜悦。
3月24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在北京召开,来自国家政府官员、全球商界和金融领袖、海内外学者专家及国际组织代表就携手关注环境问题,实现中国和全球可持续发展进行交流。A.P.穆勒-马士基集团首席执行官安仕年先生在演讲中呼吁各国通力协作,减少因贸易活动产生的污染,为实现中国和全球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而努力。他指出:“A.P.穆勒-马士基会贡献自己的最大力量,同时也期待着与中国的众多伙伴通力合作,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寻求一种更加绿色的贸易模式。”
与其他主要货运方式相比,航运是目前最为节能环保的运输方式。集装箱运输的高效率大幅削减了多数货物的运输成本,运费仅占终端用户购买成本的很小一部分,因此,据估计目前全球贸易90%的货物都是通过集装箱船进行运输。
这种高效率也同样体现在环保领域。A.P.穆勒-马士基集团一贯致力于环境保护,并在开展业务时将环境因素置于优先地位予以考虑。去年11月,马士基物流公司宣布在全球推出名为“供应链碳控制(SupplyChainCarbonCheck)”的全新碳减排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制定并实施旨在减少供应链碳排放的解决方案。同年,马士基航运公司宣布实施QUEST(“仓储运输质量与能源效率”的英文缩写)方案,以大幅削减冷藏集装箱(冰柜)的能耗与二氧化碳排放量。这些均展示了A.P.穆勒-马士基集团为进一步提高业界环保标准,推广领先环保技术和最佳运营实践等方面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供应链碳减排
全球变暖现象是本世纪人类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而温室气体排放尤其是碳排放是造成全球变暖的因素之一。在全球各地国狠抓节能减排的进程中,马士基物流希望能够通过这项新服务,携手客户积极参与其中。
去年11月份,马士基物流公司宣布在全球推出名为“供应链碳控制”的全新碳减排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制定并实施旨在减少供应链碳排放的解决方案。此为首次由物流供应商开发的专门应对全球供应链挑战的此类服务。
马士基物流公司全球总裁HenrikRamskov指出:“越来越多的客户开始关注其供应链相关活动的碳足迹,并向我们寻求减少碳排放的有效方法。传统上,人们总是在生产和国内分销环节上下功夫减少碳排放量。然而,对于我们从事国际采购的客户来说,其全球供应链拥有巨大的减排潜力,而且这一潜力还尚未被开发。”
据介绍,马士基物流应用“供应链碳控制”解决方案旨在在供应链上少留下一份碳足迹,就意味着多为世界带来一片绿色。碳减排在帮助缩减整体物流成本的同时,还将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为客户和全球环境带来双赢!
在该方案中,马士基物流在帮助客户测算出目前的碳足迹水平之后,为他们设计出替代供应链模式,并和现有模式的碳足迹水平进行比较,继而根据可操作性和成本节约量对新设计的供应链模式再次做出评估。最后,马士基物流会帮助客户将推荐方案付诸实施。
减少冷藏箱二氧化碳排放
节能减排一向是A.P.穆勒-马士基集团的工作重点之一。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海上运输是最环保、最节能的一种,A.P.穆勒-马士基集团旗下的马士基航运也不断探求领先环保科技、开发创新解决方案,以促进整体行业标准的提升。2007年11月,马士基航运公司宣布开始实施QUEST(“仓储运输质量与能源效率”的英文缩写)方案,将大幅削减其冷藏集装箱(冻柜)的能耗与二氧化碳排放量。
据了解,QUEST是一种提供全新温度控制模式的软件解决方案。实施此方案,能在不影响冷藏运输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将用于制冷的能耗削减至50%。马士基航运公司估计到2008年QUEST方案全面实施时,每年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达325000吨。
传统技术侧重维持冻柜内的空气温度,因而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而与此不同的是,QUEST方案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被运送货品的温度上。通过QUEST方案,马士基航运的客户不仅能享受到优质的冷藏货运服务,同时各方均还能从低能耗和低排放中受益。
该解决方案是荷兰政府主持的一项联合研究项目的成果。荷兰瓦格宁根大学和其研究中心与马士基航运公司均参与了该项目的研发。
业内专家表示,QUEST方案是运用逆向思维的经典成果,将会是重塑集装箱工业领域里的一个重要部分,造福于客户和环境。
而早在2007年4月,马士基航运的“艾玛马士基号”获国际航运界权威媒体奖项“劳氏奖”(Lloyd’sListAwards)的“2007年度最佳船舶”称号,公认为马士基航运公司为业界创新、环保及安全设立的新标准,同时必将引领航运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据了解,“艾玛・马士基号”所属的超大型(PS级)货轮是迄今为止最为环保的货轮之一,拥有先进的能效系统、废热循环系统和电子控制发动机等特殊装配,通过降低百分之十的总油耗减少排放。此外,“艾玛・马士基号”的船体上还涂有以无害硅为基础原料的防腐涂料。这一措施可以降低对海洋水质的影响,并减少水的阻力,估计每年降低油耗达1200吨。同时,船内还装配有防护性燃油舱,作为预防措施,以免发生事故时燃油外溢。
公平一直都是法律追求的最重要目标之一。法律中的公平应该是法律所调整的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比较合理的分配,是法律的精神和灵魂。WTO规则作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法律亦不例外,因为缺乏公平的国际贸易规则,各成员方很难达成协议,多边贸易体制就很难产生、发展。法的价值根据其层次的不同可分为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借助这一分类标准,可以将WTO规则中的公平分为目的性公平和工具性公平。就目的性公平而言,公平一直是WTO追求的目标之一。WTO的宗旨就是要在制定国际贸易规则时以多边规则为基础,同时考虑各成员方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就工具性公平而言,WTO语境中的公平主要体现在机会公平、实质公平和程序公平三个方面:机会公平就是规定各成员方在多边贸易体制下市场准入公平;实质公平是在保证机会公平的同时,考虑各成员方经济发展的差距,保证发展中成员尤其是最不发达成员拥有相应的发展份额;程序公平体现在WTO在处理争端解决时保证申诉方与受诉方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赋予各方对等的权利。从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的关系而言,显然WTO的工具性价值的公平从根本上是为了实现公平贸易的目的。碳关税与WTO的公平贸易价值之关系亦可以从机会公平和实质公平两个方面加以分析。WTO机会公平即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各成员方市场准入公平,一方面是各成员方在进入某一成员方关境之时机会均等;另一方面是各成员方产品与本成员方的产品公平贸易。然而,碳关税很难实现机会公平,主要体现在实施碳关税的成员方很难保证其他成员方的产品与自己的产品公平竞争。相对机会公平,WTO的实质公平要求在赋予各成员方表面上机会公平的同时,应考虑各成员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赋予贫穷成员方更多的优惠待遇,以追求全球经济持续协调全面发展。如果说碳关税很难保证机会均等,那么实质公平更是与碳关税的实施目标背道而驰。发达国家之所以热衷于碳关税,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强制赋予发展中成员方更多的税收义务,限制发展中成员的发展权利,来保护本国相关行业的发展,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显然,这不仅无助于实现实质公平,反而加大了发展中成员与发达成员之间的经济差距,是在维护不公平的国际经济发展环境。通过机会公平和实质公平两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碳关税与WTO追求的公平贸易的价值目标是冲突的,甚至这种冲突是无法通过现有的制度安排来进行协调,一方面碳关税很难保证其他成员方的产品与本国的产品进行公平竞争,另一方面碳关税在维护发达国家的相关产业发展的同时,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相同产业发展的权利,是实质的不公平。
二、WTO的根本性规则与碳关税
(一)根本性规则的确定及其相关内容《马拉喀什建立WTO协定》第16条杂项条款第3款规定,在本协定的条款与任何多边贸易协定的条款产生冲突时,应以本协定的条款为准。奠定了《马拉喀什建立WTO协定》在WTO规则体系中的根本性规则地位,相对应其他多边规则应为WTO的普通性规则,当普通性规则与根本性规则发生冲突时,根本性规则优先。与碳关税相关的内容,《马拉喀什建立WTO协定》规定:各参与方认识到,在处理贸易与经济关系时,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稳定增长以及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目的,同时应依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考虑对世界资源的最佳利用,寻求既保护和维护环境,又以与他们各自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和关注相一致的方式,加强为此采取的措施,进一步认识到需要作出积极努力,以保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其中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当的份额,期望通过达成互惠互利安排,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从而为实现这些目标作出贡献。该协定对于处理保护环境与发展国际贸易提出了原则性规定,既要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又不能将保护环境的措施当成贸易保护的工具,成为国际贸易自由发展的壁垒。由于《马拉喀什建立WTO协定》在WTO规则体系中的根本性地位,决定了WTO的其他规则必须遵循本协定有关保护环境与发展贸易的原则性规定。作为与环境相关的碳关税,也应该毫不例外的遵循本协定的相关规定。
(二)根本性规则规范碳关税存在的问题WTO的根本性规则虽然就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发展的关系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在WTO根本性规则的框架下分析碳关税时,笔者认为存在如下问题:1.过于原则,缺乏可执行性《马拉喀什建立WTO协定》规定了在处理国际贸易与环境发展的关系时,应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对世界资源的最佳利用作为主要原则,同时各成员方在为此采取措施时又以各自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和关注相一致的方式。本协定只规定各成员方在处理国际贸易与环境关系时的主要目标、主要原则及实现的主要方式,然而并没有规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方法,这也是由本协定在WTO规则体系中的根本性地位决定的。2.碳关税与根本性规则存在较大冲突笔者认为,碳关税的征收是严重违背WTO的根本性规则的,具体理由可以从《马拉喀什建立WTO协定》规定的处理国际贸易与环境关系的三个方面加以分析:(1)本协定规定各成员方在处理国际贸易与环境关系时应以可持续发展作为目标,而碳关税并没有限制全球高耗能产品的总量的生产,仅仅限制了其他成员方高耗能产品的生产。以环保为借口而实施的一种国际贸易壁垒,无益于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2)本协定规定各成员方在处理国际贸易与环境发展的关系时应以对世界资源的最佳利用作为主要原则,而碳关税的征收是让生产成本更高的发达成员来生产高耗能的产品,反而限制了生产同类产品成本较低的发展中成员的生产,是人为的改变世界资源的配置,不利于资源的最佳利益。(3)本协定规定在处理国家贸易与环境关系时,各成员方在为此采取措施时又以各自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和关注相一致,该规定本质上就是要求实质公平。通过前文分析可知,碳关税不是实现实质公平,而是实现了实质不公平,不仅没有赋予发展中成员更多的优惠待遇,而是限制了其正当的发展权利。
三、WTO的一般性规则与碳关税
WTO的一般性规则是相对于WTO的特别性规则而言的,由于碳关税主要涉及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与国际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关系不大,因此,碳关税的征收主要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相关条款关系较大,如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及相关环境保护的条款,对于这些条款与碳关税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对碳关税进行正确的认识。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与碳关税最惠国待遇原则出自《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4)第1条:“在对输出或输入、有关输出或输入及输出入货物的国际支付转账所征收的关税和费用方面,在征收上述关税和费用的方法方面,在输出和输入的规章手续方面,以及在本协定第三条第2款及第4款(国内税与国内规章的国民待遇)所述事项方面,一缔约方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所有其他缔约方的相同产品。”也就是说,WTO成员方现在或将来给予其他成员方的优惠、特权和豁免,都不应低于该成员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特权和豁免,否则就构成差别待遇或者歧视。该原则曾经在WTO多次争端解决的案例中被直接引用,可以约束WTO的任何成员,如加拿大影响汽车产业措施案(DS139、142),加拿大对某些制造商的进口给予进口免税,违反了最惠国待遇原则;欧共体对发展中成员授予关税优惠的条件案(DS246),欧共体对发展中与转型期成员的普惠制表,尤其是根据抗菌药生产和贸易表(“药品安排”),其利益仅适用于所列12个有过某些严重问题的药品成员,同样欧共体的贸易措施也违反了最惠国待遇原则,以上案件都是某些成员因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而被WTO争端解决机构判定败诉。反观碳关税的征收,同样也违反了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只要WTO的成员方间进出口的产品是相同的,则享受的待遇也应该相同。而某些发达国家擅自征收碳关税,则使得高耗能产品在国际贸易的不同国家之间产生了不同的待遇,这些产品在进入征收碳关税的成员方境内时会受到碳关税的限制,构成了差别待遇,违反了最惠国待遇原则,且容易引起各成员方之间的贸易摩擦,如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成员方很可能将此争端诉诸WTO,依据WTO解决此类争端的案例,应判决实施碳关税的成员方败诉,要求其撤销相关的碳关税措施。
(二)国民待遇原则与碳关税国民待遇原则出自《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4)第3条:“一成员方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成员方领土时,另一成员方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它征收高于对本国相同产品所直接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该条还规定,进口产品“在关于产品的国内销售、分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条例和规定等方面的待遇,不得低于相同国内产品的待遇”。可见,WTO的国民待遇主要是指各成员方应保证给予其他成员方的自然人(公民)、法人(企业)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国内公民、企业和商船在民商事权利方面同等的待遇,即要求成员方在国内税费和规章等政府管理措施方面,进口商品与本国商品享受同等待遇。该原则也曾经在WTO多次争端解决的案例中被直接引用,可以约束WTO的任何成员,如著名的美国精炼与常规汽油标准案(DS2),争议的措施是美国净化空气法的“汽油规则”规定,在美国市场销售的汽油基线数据对国内与进口汽油采取不同的方法,旨在管制汽油的构成及排放,以防止空气污染。由于该规定对进口汽油的措施“低于”国内汽油,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在国民待遇原则的框架下研究碳关税,不难发现碳关税有违反国民待遇的可能性。如果实施碳关税的成员在征收进入本国高耗能产品的同时也对本国的相同产品征收相等的税收,那么该措施没有违反WTO的国民待遇原则。现实中实施碳关税的成员在出台碳关税法案的同时,并没有针对本国相同产品征收类似税收,而且从实施碳关税的目的看根本没有对国内相同产品征收类似税收的可能,因为其实施碳关税的主要目的就是保护本国相关产品的生产,显然目前国际贸易领域的碳关税的征收是违反国民待遇原则的。笔者认为,如果将来某一成员遭到碳关税的不公平待遇,完全能够以违反国民待遇原则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而且,前面所举的美国精炼与常规汽油标准案(DS2)就是类似的案例,美国正是以环境保护的名义实施了所谓的“汽油规则”,被巴西和委内瑞拉以违反国民待遇原则申诉到WTO争端解决机构,结果美国败诉。
(三)环境一般例外与碳关税关于环境一般保护的例外出自《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4)第20条,具体内容为:“本协定的规定不得解释为禁止缔约方采用或加强以下措施,但对情况相同的各国实施的措施不得构成武断的或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b)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g)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6]该条文在赋予WTO各成员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或国内资源可采取一定的措施,但同时要求各成员在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同时要遵循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由于对本条理解的差异,在WTO成立的十多年间因本条而产生了诸多的贸易纠纷案例,如美国精炼与常规汽油标准案(DS2)、美国禁止进口某些虾及虾制品案(DS58)等。那么碳关税的征收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一般例外呢?要弄清楚这一问题,可以先从分析因环境保护的一般例外而引起的相关贸易摩擦案例入手。如1995年美国精炼与常规汽油标准案(DS2),本案的申诉方是巴西与委内瑞拉,应诉方是美国,争议主要是根据美国净化空气法制定的“汽油规则”,确立的在美国市场销售的汽油基线数据,该数据对国内与进口汽油采取了不同的方法,目的是管制汽油的构成和排放,防止空气污染。应诉方美国根据环境保护的一般例外进行抗辩,上诉机构认定该措施与保护环境有关,但该措施不能认定为正当,因为该措施具有歧视性的规定,构成了“不可论证为正当的歧视”和“对国际贸易的伪装限制”。在1997年美国禁止进口某些虾及虾制品案(DS58)中也涉及到环境保护的一般例外,本案的申诉方是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和泰国,应诉方是美国,争议的措施是美国禁止进口非发证国家(如未使用网捕抓海虾的国家)的海虾与虾制品。上诉机构认为美国的措施与环境保护的一般例外有关,但仍不能证明为正当,因为美国适用的措施不能证明为正当的歧视,并且实际上对其他成员的政府的措施施加了强制性的效果,同时该措施也缺乏透明性和程序正当性。比较而言,征收碳关税的措施与上述案例是何其相似。首先,以据WTO争端机构审理此类案件的思路,碳关税是为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而设立的,应该符合环境保护一般例外。其次,WTO争端解决机构会继续根据环境保护一般例外的程序来审理该措施是否能论证为正当,显然碳关税很难被论证为正当。在分析碳关税与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的关系时就已经看出,碳关税违背了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显然构成了“不可论证为正当的歧视”和“对国际贸易的伪装的限制”。
四、WTO的特别性规则与碳关税
1.《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与碳关税为了规范各成员方采取的不同技术贸易壁垒措施,乌拉圭回合达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协议),该协议的宗旨是:“认识到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能为提高生产效率和推动国际贸易做出重大贡献,为此,鼓励制定此类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但希望保证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包装、标志和标签要求以及合格评定程序不会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认识到不应妨碍任何国家在它认为适当的水平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出口产品质量,或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但这些措施的适用不能作为对情况相同国家进行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或变相限制国际贸易的手段。”从TBT协议的宗旨可以看出WTO要求各成员方在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时,应遵循非歧视性原则,允许各成员方在保护人类的健康与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等正当目标的前提下制定自己的技术法规,但应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贸易障碍为原则。同时,通过TBT协议关于技术法规与标准的定义可以看出其约束的是对产品特性有影响的生产与加工方法,而非与产品性能有关的生产方法和加工方法等标准要求不属于协议调整范围。碳关税针对的是外国一些高能耗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即外国高能耗产业的工艺标准。首先,通过单方制订法规来征收关税,违反了TBT确定的非歧视性原则,虽是以环保的名义,但造成了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其次,TBT仅约束与产品特性有影响的生产与加工方法,而碳关税的征收要求的高耗能产业的工艺标准很多都是非与产品性能有关的生产方法和加工方法,不是TBT约束的范围。最后,将本国的高耗能产业的工艺标准适用于进口产品,目的虽是防止其他成员的高耗能产品污染本国的环境,实质就是本国对其他成员国内政府环境保护实践进行审查,必然会遭到广大发展中成员的强烈反对。
2.部长级会议相关决议与碳关税1996年,新加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贸易与环境委员会”(CTE)所做的工作报告,其中指出,各成员方承诺不得实施任何与WTO规则不符的贸易限制措施,减少因实施环境政策所造成的不利效应;还指出,各国政府有权根据其发展状况、需求及优先事项制定其环境标准,并不应放松现有的环境保护标准,以促进贸易发展。2001年,多哈部长级会议正式商定将贸易与环境议题纳入新一轮谈判的立即谈判事项。多哈部长级会议宣言指示“贸易与环境委员会”(CTE)对环境问题给予特别关注,具体是环境措施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市场准入的影响,以及消除或减少贸易限制和扭曲以有利于贸易、环境和发展的情况。两次部长级会议决议都可以看出,WTO各成员方对于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基本态度主要有三点:第一,各成员方的环境保护措施应与WTO现有的规则相协调,就是在多边框架下协调解决贸易与环境问题;第二,各成员方的环境保护措施不应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否则就可能构成绿色贸易壁垒;第三,各成员方的环境保护措施应给予发展中成员适当的援助和优惠。碳关税的征收不是各成员方多方协商的结果,是某些发达成员的单方行为,在征收碳关税的过程中违反非歧视性原则及WTO的诸多规则,且没有考虑到发展中成员经济发展水平问题,极易引起成员方之间的贸易摩擦,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改变传统、主动发展、导学案的设计、导学案的使用、导学案的困惑
这几年我县实施高效课堂改革,高效课堂理念冲击各个学科的课堂,并在校园中显示出不同以往的迹象。这给了我机遇,让我有了新的发展方向。我、我的同事们、学生们在高效课堂中互相学习,相互提高,我不断的成长课堂教学就要从根本上改变教师传统教和学生被动的学的陈旧方式,要由学生被动的接受知识变为主动的去学习知识。如何使课堂教学在师生互动中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主动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呢?于是我们推行了高效课堂模式的教学模式。我们全县中小学都积极推行了“五步导学”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通过一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收到了一些成效。就该模式而言,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我有自己的见解和体会,下面就我在设计和实施导学案过程中谈些体会与见解。
一、导学案的设计
什么是“导学案”?我认为:“导学案”就是指导学生学习的方案,它不是教师教案的浓缩。教案侧重于教师怎么教,而学案侧重于学生怎么学。学生的学习包括课前预习、课堂学习和课后巩固三个阶段,因此设计导学案时就要考虑每个阶段让学生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经过一学期的实践,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五个面设计导学案:课前学习指导、课堂问题探究、课堂小结、达标练习、课后提高练习
(1)课前学习指导就是让学生知道怎样预习。预习不仅仅是要求学生把书简单的看一遍。要求学生通过预习了解本课题的学习内容,怎样让学生进行预习呢,我的做法是:将学习内容以填空题或简答题的形式呈现给学生,让学生带着问题去预习,并通过预习解决这些问题。
(2)课堂问题探究过程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教师活动和学生活动达成课堂目标。在课堂活动中老师应该是导演,学生应该是演员。为了实现课堂目标,老师要设计教学过程,教学过程中的每一环节让学生做什么,比如是自主学习还是合作探究等,老师要做到心中有数,在设计导学案时要体现出来。而每一环节中学生是否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做的怎么样?有多少学生做了?老师同样要做到心中有数。在课堂教学中如何引导学生通过合作探究获得知识和技能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进行实验探究是学生获得化学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手段。因此在设计课堂学习过程“导学案”时应重点突出探究过程的设计。如我在设计《常见的碱》这一课题的“导学案”时,其中有一个知识点,氢氧化钠与二氧化碳的反应,教材中没有探究实验,但该知识点非常重要,是中考考查的热点,并且考查侧重于知识的应用。如果只是让学生死记住这个反应是达不到课标要求的。于是我就在导学案中设置了这样几个问题:
1.氢氧化钠能与二氧化碳反应吗?学生猜想能,因为书上有这个反应。
2.怎样证明氢氧化钠能与二氧化碳反应呢?学生就会结合澄清石灰水与二氧化碳反应提出向氢氧化钠溶液中通入二氧化碳的实验方案。但在进行实验时却观察不到现象。
4.讨论:除了上述实验,你还能设计出哪些方案证明氢氧化钠能与二氧化碳发生反应?这时学生就开始讨论,说出了很多种方案。经过师生评价总结出了几种比较典型的方案。最后老师引导学生:等后面学习了碳酸钠的性质,我们还可以通过检验生成物的方法证明氢氧化钠能与二氧化碳发生反应。这不仅为碳酸钠性质的学习做好了铺垫,而且让学生对这些知识充满了期待。
(3)课堂小结能把知识系统化、条理化,还能培养学生的归纳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在“导学案”中可以设置这样的问题: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你有哪些收获?解决了哪些问题?还有哪些问题没有解决?小结时,可由学习小组进行简单的交流,回顾学习目标,检查目标是否达到,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课堂上未完成的部分要在课下努力完成。
(4)达标练习设计要有层次。为保证教学质量,应注意以下几点:①以涉及本课题知识为主,并重视知识的综合应用。既要有利于知识巩固和技巧、方法的运用,又要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②多种题型合理搭配,题目编排由易到难;③控制习题数量,以课堂完成80%左右为宜;④避免教师占用过多讲解时间,在练习中可适当给出提示或答案。
二、导学案的使用
怎样使用“导学案”?我的做法如下:提前一天把导学案发给学生,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及重点、难点,带着问题对教材进行预习。教师课前收上来对学生完成的预习进行批改。对于一些简单易懂的知识,课堂上教师不讲,让学生自己展示。对于重难点知识,教师以导学案中的问题为线索组织学习活动。让学生在导学案和教师的引导下,充分发挥自己的学习潜能,通过学习小组与同学讨论和交流解决学习中的问题。对与有较大难度的问题,全班同学集体解决。
三、实施“导学案”的困惑
实施导学案,教师要投入很多精力,为了设计一堂导学案,教师往往要花费四到五个小时。设计时虽然很累,但是使用后感觉很有价值。因为整个教学中所用的导学案是自己编写的材料,是学生真正需要的东西,教师不需要在学生已经掌握的知识上再花时间,不需要在大多数学生自己能解决的问题上再花时间,不需要在毫无意义的板书上再花时间,切实提高了课堂效率。也把学生从众多的参考书中解放了出来,切实减轻了学生负担,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全面提高了学生的素质。但是实施导学案,对于农村的学校还有一定的问题:一是学生的基础较差且参差不齐,一节课内容往往完不成任务。二是学生从预习到合作交流需要很长的时间,时间不够。三是课堂问题探究过程学生表达能力欠缺,有待提高。
总之,“导学案”的作用在于积极引导学生思考自学,是一种紧张有序的求知过程。使用学案后,学生的审题能力、观察能力、表达能力都普遍提高,对新信息的接受及迁移运用灵活性增强,对陌生题目没有畏惧感,有足够的信心和勇气去解决,自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明显提高。“导学案”已不单单是一种教学方法,而是涵盖具体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各种教学要素,是一种进行教学指导、教学研究比较综合的理论与实践,所以可称其为一种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的新型的教学模式。
参考文献:
【开栏的话】
今年12月7日至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十五次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五次会议将正式举行。这将是一次影响极其深远的会议――不仅关乎如何应对气候变化,更关乎人类如何认识自己。
有激进者警告说,这次会议是一个真正的“审判日”(JudgementDay)――既是对政治界限能否被超越的审判,也是对人类未来命运的一次审判。
如果来自150多个国家的代表,能够就2022年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达成一致,或许把升温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从而把气候变化对整个人类文明的影响控制在可以承受的限度之内,就仍有希望。但如果不能就2012年之后,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之后的减排目标达成一致,人类在并不太遥远的未来,将面临从未经历过的外部气候环境的考验。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全球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注定在这次会议上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
近年来,中国政府开始以更加积极和开放的态势,面对气候变化问题。中国不仅在发展中国家中,率先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同时也通过推动节能减排、新能源利用的措施,表明了中国走向低碳经济的决心。
在这一进程中,《财经》杂志和《财经网》始终站在关注气候变化的最前沿。《财经》曾先后派记者参加了2007年和2008年底在印度尼西亚、波兰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今年更将派出一支记者团队前往哥本哈根进行报道,并将从本期起推出“通往哥本哈根之路”系列报道。
在这组报道中,我们将记录气候变化谈判的最新进展,同时也会就气候变化对世界、中国以及具体行业、地区的影响,以及如何在科学上认知、在技术上应对、在行动中适应、在商业中改良,进行深入而专业的分析。敬请关注。
――编者
作为一个国家整体,中国到底会从何时开始承担量化二氧化碳减排责任,还是一个未知数。但近日中国航空业,却已经开始实实在在地绷紧了神经。
根据欧洲议会2008年底正式生效的议案,所有进出欧盟市场的全球2000多家航空公司,都必须从2012年开始承担减排责任。其中,就包括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南方航空等11家拥有欧洲航线的中国内地航空公司。
按照此前公布的计划,今年8月31日,是各个航空公司提交二氧化碳排放监测计划(MonitoringPlan)的最后期限。据《财经》记者了解,尽管这一期限已经被推迟到今年9月30日之后,但2012年的生效期,并没有丝毫松动的迹象。
在这期间,中国航空公司的监管机构――中国民航局已先后两次以民航局局长的名义,致函欧盟委员会,表明中国的反对立场和严重关切,批评欧盟此举为典型的“单边行动”。不过,这是否能够逆转大势,还是一个未知数。
或许,中国航空业需做最后的准备,接过碳减排对中国行业性冲击的第一棒。
请航空业入“瓮”
对于全球碳减排急先锋欧盟来说,运输行业是一个不光彩的“污点”――从1990年至2006年,在整个工业过程碳排放下降12%的同时,欧盟15国的运输业碳排放却增长了36%。
其中,航空业碳排放增长势头之迅猛,更是其他运输手段无法比拟的。
以航空煤油为燃料的飞机,在飞行过程中,会排放出氮氧化物等传统污染物,以及二氧化碳、水蒸汽等温室气体。官方统计显示,从1990年到2006年间,欧盟15个成员国的国际航线碳排放几乎翻了一番,增加了102%。而同时期的国际海运碳排放总量,则增长了60%。
不过,虽然航空业的碳排放增长迅速,但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并未把国际航运以及海运纳入到减排范畴之中。
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国际业务往往既涉及发达国家,也涉及发展中国家。如何平衡相应的责任分担,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而《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的安排,只要求发达国家在2012年实现比1990年减排5.2%,对于发展中国家并未有任何量化要求。
但试图在碳减排方面进一步推进的欧盟,并不愿意无限期地等待下去。
早在2006年12月20日,欧盟委员会就提议在原有行业的基础上,将航空业纳入碳排放体系(ETS)中。
在欧盟看来,如航空业不作为,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冲淡减排成果――根据其测算,如果不采取相应措施,那么到2012年,欧盟所承诺的减排目标的四分之一都将被迅猛发展的航空业所抵消。
2008年7月8日,欧洲议会(EuropeanParliament)以640∶30的悬殊票数,通过了关于将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草案。在完成必要的立法程序后,该草案已于2008年底正式生效。
按照欧盟公布的航空排放法规的要求,各航空公司的排放总量,是根据从2004年至2006年,其在飞往和飞离欧盟地区的碳排放量三年平均值的基础上计算的。德国排放贸易局(DEHSt)负责航空减排的官员尼科尔・克伯希尔(NicoleKobosil)对《财经》记者解释说,在正式生效的第一年――2012年,各航空公司的累计排放额将不得超过三年平均值的97%;到2013年,将允许排放额进一步压缩为三年平均值的95%。
在当年的总量目标确定后,将以2010年为基准年,依据各航空公司2010年欧盟境内和境外航线吨公里数在整体中所占的比重,算出该航空公司当年可以获得的免费排放额。
在起步阶段,各航空公司主要通过免费的“配给”方式,获得相应的排放额度。以2012年为例,航空公司85%的排放额度都可以免费获得,只有15%需要以拍卖方式有偿获得。
不过,航空公司可以免费获得的排放额度,将会逐步下降。到2013年,这个比例就将下降到82%。另外3%则将留给那些新进入航空业的公司。
举例来说,如果一家航空公司在2004年至2006年的年平均排放额为100万吨,那么,这家航空公司在2012年获得的免费排放额为82.45万吨(即100×97%×85%),超出的部分将不得不向其他如航空公司、工厂或者发电厂等购买。当然,如果它能做到大幅降低排放量,也可以出售多余的额度。
2009年8月22日,欧盟正式公布了全球所有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航空公司名单,总数超过2000家。这些航空公司根据其在欧盟地区注册地的不同,由不同的成员国管理。
中国内地共有11家航空公司赫然在列,指定成员管理国则包括比利时、德国、法国、西班牙以及荷兰等国家。
根据欧盟原计划,这些航空公司需在今年8月31日之前,向其所属成员国提交监测计划。但是,由于欧盟公布航空公司名单的时间比预定的有所延迟,航空公司提交监测计划的时间也将顺延。
据《财经》记者了解,英国政府已明确把截止时间推迟到今年11月初,德国联邦公告的时间则为10月初,意大利则为9月30日。法国虽然没有公布具体的延期计划,但亦表示愿意与航空公司采取更灵活的方式去处理。
不过,各管理成员国需要在2009年12月31日前批准或拒绝所管辖航空公司的监测计划。时间甚为紧迫。
反弹与激辩
依据现在的日程,各个航空公司被要求于2010年,对其吨公里数以及碳排放量进行监测,并于2011年3月31日前提交首份监测报告,作为实施航空减排的基础性数据。
根据该法案,各管理成员国有权对其所管辖的航空公司排放和交易情况进行监控。对不按要求执行的航空公司,有权采取罚款、扣留或拍卖航空器甚至航线禁运等强制措施,给予相应的处罚。
由于这一法案不仅具有强制性,而且波及面巨大,一旦正式生效,无疑将对全球航空业带来巨大冲击。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该法案实施的第一年(2012年),就会给欧洲航空业带来35亿欧元的额外支出;且这一数字之后还会逐年增加。
今年8月,独立的航空数据模型咨询机构RDCAviation和能源与环境信息机构PointCarbon在的一份联合报告中称,若按照碳交易现价计算,整个航空业将每年为此额外支出超过10亿欧元(约合16亿美元)。
因此,欧盟提出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其碳排放交易体系,引起了国际航空界的普遍关注和强烈反对。
中国民用航空局在答复《财经》记者的邮件采访中表示,欧盟的这种单边、强制性行动,严重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所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及有关规定,也不符合国际民航组织(ICAO)36届大会决议中有关实施排放交易需国家之间相互同意的规定。该机构批评说,欧盟此举并不能从实质上解决国际航空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却有利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排放”为其自身“奢侈排放”埋单、限制发展中国家民航业发展之嫌。对此,中国保留进一步采取必要反制措施的权利。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对此也持批评态度。作为一个由世界各国航空公司所组成的大型国际组织,该协会目前共有283家航空公司,运输量占到全球国际定期航班运输量的93%;其中的182家,此次都被纳入到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中。
该协会航空环境部助理总监昆汀・布若威尔(QuentinBrowell)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欧盟将航空业纳入碳排放体系是有缺陷的,不是一个恰当的模式。
在他看来,排放交易的原则并没有什么错误。排放交易体系作为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可以刺激航空业在减排技术方面的投资,并帮助提高运营效率和改善基础设施。但任何解决方法都必须是全球性的,它不仅应可以与其他行业交易,同时也要建立在各国间相互同意基础上。
布若威尔对《财经》记者解释说,如果没有一个全球性的方案,极容易引发一系列问题。因为航空业是一个全球性的行业,飞机的排放会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水域甚至是不同的洲进行。
业内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澳大利亚、日本以及新西兰都有意效仿欧洲模式。届时,整个航空业的减排问题,就被分割得凌乱不堪。这就意味着,一家航空公司,可能不得不使用非母语,同时与多个地区性国际机构打交道。这无疑会大大增加航空公司的运营和沟通成本。
挑战与出路
香港国泰航空公司企业事务董事庄伟茵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则担心,这一法案还很可能人为地扭曲竞争环境。
她强调,该法案所计算的碳排放量存在缺陷。如果一架飞机由香港起飞,直飞至英国,所计算的碳排放量,反而要大于另一架由香港飞往中东,继而由中东飞往英国的飞机的碳排放量。因为该法案所计算的碳排放量是由航班所决定,如果一家航空公司为了躲避计算碳排放量而更换航班,就可以从中“偷奸取巧”。
因此,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称,基于国际航空业的独特性,航空业一致认为联合国旗下的国际民航组织,是最适合的机构,来制定和实施一个全球性的解决方案,处理航空业碳排放问题。
不过,亦有环保组织对欧盟的强硬行为表示赞赏。气候组织中国政策与研究项目总监喻捷对《财经》记者表示,此前,欧盟曾表示,希望由国际民航组织提出一个针对航空业的全球化碳排放交易方案,但是,国际民航组织由各个国家的航空业组成,并不容易谈妥,迟迟没有形成任何决议。在这种情况下,欧盟才不得不单兵突进。
尽管这一法案的正式实施尚待时日,且并不是单独针对中国的,但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不少业内人士都认为中国航空业所受到的潜在冲击不容低估。
今年9月7日,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在东航股东大会结束后向传媒表示,碳排放交易体系针对航空公司的收费,对于刚刚开始增长的中国民航国际航线,成本压力巨大。希望欧盟充分考虑中国民航、特别是处于初级阶段的国际航线的发展。
当然,在中国各家航空公司中,受潜在影响最大的,或许并非东航。2008年,国航的欧洲地区业务收入超过90亿元人民币,是其海外最大一块收入,约占国航总收入的17.2%。
不过,由于距离真正实施仍有两三年的时间,加上缺乏必要的基础性数据,包括国信证券在内的多家投资机构的航空分析师都对《财经》记者表示,尚难以对各家航空公司所受具体影响做进一步的量化评估。
9月22日,在美国纽约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英国航空公司首席执行官威利・沃尔什(WillieWalsh)向各国首脑提交了航空业最新的气候变化建议书。
根据这份建议书,全球航空业将在2022年达成碳排放顶峰,不再增长;到2050年,碳排放总量将下降为2005年的一半。该建议书同时提议,应在国际民航组织的领导下,通过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共同努力,在减少航空业碳排放方面达成一个全球性的行业解决方案。
欧盟已经表示,如能达成全球性的航空业减排协议,愿放弃现有法案。然而,今年年底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能否就此达成协议,前景并不乐观。
将"锚定式教学"整合运用于实际教学过程:
案例一:《我们周围的空气》片段
创设情境、确定问题:
[师]请大家深呼吸一下,请问你吸入了什么?
[生]空气
[师]你通过什么方式知道你吸入了空气?
[生]以前的学习
[师]你能否用实验或者生活中的事实来证明你周围存在空气?
自主、合作学习:
学生相互讨论、交流、补充、汇报
[生1]电风扇能扇出风,是因为带动了周围的空气流动。
[生2]用充气筒可以给自行车的轮胎充气。
[生3]用塑料袋可以封住一些气体。
[生4]用一个杯子倒扣入水中,杯子不能充满水,也不容易压下去。
……
效果评价:
以问题式教学作为学生对于该问题掌握程度的评价。
问:怎样取出实验室的空气样品?
生1:用塑料袋,将塑料袋压扁,带入实验室,装入实验室的气体。
生2:用集气瓶,事先装满水,带入实验室后将水倒掉即可。
生3:用注射器抽取气体。
……
通过运用锚式教学的处理,学生在课堂上表现非常积极,主动的参与问题的讨论及反馈,主动的思考其他同学的实验方案是否合理并提出相应的意见。通过这一小问题的学习,学生初步接触了问题的探究方法,并意识到用化学实验或者事实去证明问题。
案例二:《二氧化碳的性质》
创设情境、提出问题:
[师]播放影片《后天》的片段,造成影片中的自然灾害的罪魁祸首是谁?
[生]二氧化碳
[师]你通过前面的学习,是否已经能整理出部分二氧化碳的性质呢?
[生]回忆、整理、汇报
[生]1、无色无味的气体
2、密度比空气大
3、能溶于水(有同学认为难溶于水)
4、(一般)不可燃、不助燃
5、可以使澄清的石灰水变浑浊
[师]将学生汇报的答案板书于黑板,刻意的将物理性质与化学性质分开。
[师]你们能否设计实验证明你们提出的这些性质呢?
自主、合作学习:
[生]思考、讨论、反馈
[生1]通过观察人体呼出的气体,可知二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
[师]展示一瓶在实验室收集的二氧化碳气体
[生2]收集好的二氧化碳正放在桌面上,说明二氧化碳的密度比空气大。
[师]你们能否设计实验证明二氧化碳的密度大于空气呢?
[生3]用两个相同的集气瓶,分别收集满二氧化碳和空气,放在天平的两端称量。
其他学生反驳,不太容易操作。
[师]播放视频:利用杠杆原理,在杠杆的两端分别固定两个塑料杯子,调节杠杆平衡,向一只塑料杯子中倾倒入二氧化碳气体(就像倒水一样,同学们都觉得很惊讶),倒入二氧化碳气体的一端向下倾斜。说明二氧化碳的密度大于空气。
[生4]参考书上的实验,可以讲二氧化碳倒入装有高低不同的燃烧蜡烛的烧杯中,如果下面的蜡烛先熄灭,上面的蜡烛后熄灭,也可以说明二氧化碳的密度比空气大。
[分组实验]将收集好的存放在矿泉水瓶中的二氧化碳倒入放有高低不同的两支燃烧蜡烛的烧杯中。
[生5]此实验不仅可以证明二氧化碳的密度比空气大,同时还可以证明二氧化碳不可燃也不助燃。
[师]怎么证明二氧化碳在水中的溶解情况呢?
[生6]二氧化碳可以溶于水制成可乐,说明二氧化碳可以溶解在水中。
[师]我们在测定人体呼出气体和吸入气体不同时,利用了排水集气法收集了呼出气体,又在呼出气体中检测出了二氧化碳的存在,说明二氧化碳在水中的溶解能力怎样呢?
[生7]说明二氧化碳在水中溶解能力不大,这样才有可能利用排水集气法收集时很多的二氧化碳并没有溶解在水中。
[师]所以,我们说二氧化碳是能溶于水,而不是易溶于水。
[师]仍然利用矿泉水瓶中的二氧化碳,能否利用实验来验证二氧化碳可溶于水的性质?
[生8]加入水,振荡,观察矿泉水瓶是否变瘪及变瘪的程度。
[分组实验]
[师]二氧化碳溶于水是否是简单的物理变化呢?
[演示实验]
[生9]二氧化碳可以与水发生反应,生成碳酸;碳酸不稳定又可以分解生成水和二氧化碳。
[生10]将二氧化碳通过吸管吹入澄清石灰水中,石灰水变浑浊,说明二氧化碳可以使澄清的石灰水变浑浊。
效果评价:
问题的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实验的设计、结论的得出等过程完全由学生来完成。在整个板块的学习过程中,教师只需起到引导、质疑、解疑、记录等作用,不需过多的干涉学生的思维。将整个课堂真正的交还给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依据学生已有的相关知识和能力,将本版块的内容一一解决,学生有着非常深刻的印象及自豪感。
案例三:《溶液的形成》片段
问题1:什么是溶液?
[实验]蔗糖、硫酸铜、食盐分别溶于水
[分析]所得到的混合物的特征:各部分成分完全相同(均一),不改变外界条件的情况下,固体不会析出(稳定)
[结论]一种或几种物质分散到另一种物质中,形成的均一、稳定的混合物。
问题2:水是唯一的溶剂吗?
[实验]高锰酸钾分别溶于水和汽油中
固体碘分别溶于水和汽油中
[分析]高锰酸钾可溶于水,不可溶于汽油
固体碘可溶于汽油,不可溶于水
[结论]1、水不是唯一的溶剂,汽油等也可以做溶剂。
2、同种溶质在不同的溶剂中的溶解能力不同,
不同溶质在同种溶剂中的溶解能力不同。
在《溶液的形成》教学过程中,采取以问题促实验、以实验促教学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从问题入手,围绕问题,根据老师提供的实验器材,设计实验,根据实验现象,得出相应的实验结论。
【关键词】中学化学问题驱动问题设计问题评价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1B-0101-02
中学化学相对于其他学科来说,学习内容多、散、碎,但教师如果把学习内容中的重要知识点分成若干个小模块,针对学生实际水平设计出一个个问题,让学生来逐个解决完成,那么学生就会在一个个问题的驱动下,沿着“问题路径”,进行自学、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从而完成学生对问题探究能力的培养,掌握了科学方法,同时体验了成功解决问题的情感,形成良好的科学品质和素养。在中学化学课堂的“问题驱动”教学方法中,学生通常可以根据以下流程完成学习:问题情境的创设(教师)―问题的提出(教师或培养学生提出)―围绕问题的探究(学生)―小组内对问题的讨论(学生)―小组间对问题的讨论(学生)―归纳出问题的结论(教师或培养学生得出)―巩固练习(学生)。
一、教学活动案例
问题驱动教学方法是针对某一教学内容,在教学中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目标进行整体布局,设计出具体明确的、具有启发性和一些挑战性的“问题”,然后在课堂上师生间的对话互动中提出,引发学生去思考、研究、探讨,或预先设计编写在导学案中引导学生自学、合作、探究解决。下面笔者就从一节化学课“二氧化碳的实验室制取”的教学活动案例中,来阐述笔者是怎样应用这种“问题驱动”进行课堂教学的。
师:当熊熊大火吞噬着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时候是什么熄灭了大火?
生:二氧化碳。
师:自然界中的各种植物能够茂密地生长,是什么物质起了重要的作用?
生:还是二氧化碳。
师:人们当今非常关注大气的“温室效应”,提倡“低碳生活”。但是同学们想象一下,我们生活的地球有一天没有了二氧化碳,我们人类还能生存下去吗?
生:不能,因为没有二氧化碳,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就无法进行,也无法提供人和动物必需的食物和氧气。
师:二氧化碳这么重要,那么实验室里是怎样制取二氧化碳的?
师:同学们前面学习了氧气的实验室制取,对实验室制取气体有了一定认识,那么实验室制取二氧化碳的思路和方法也会像氧气那样吗?我们应该研究哪方面的内容?请大家思考。
生:实验室用什么药品制取二氧化碳。
生:实验室用什么实验装置来制取。
生:二氧化碳的收集方法是什么。
生:如何检验所收集的气体就是二氧化碳。
生:怎样检验二氧化碳已收集满。
师:好!我们就按同学们的思路和方法进行探究。首先请各小组讨论一下能产生二氧化碳的反应有哪些。
(五分钟后,师生一起汇总:木炭燃烧、蜡烛燃烧、酒精燃烧,木炭还原氧化铜或氧化铁,碳酸分解、碳酸钙分解,用呼吸的方法,小石子、鸡蛋壳与稀盐酸或稀硫酸反应,碳酸钙或碳酸钠与稀盐酸或稀硫酸反应〈后者是同学们在课本上找到的〉)。
师:同学们的方法真多。下面我们来看看哪些方法更适合实验室制取较纯净的二氧化碳呢?
生:不能用燃烧的方法,因为这些方法所制取的二氧化碳不纯。
生:用呼吸的方法制取的二氧化碳也不纯。
生:用木炭还原氧化铜或氧化铁也不好,它们对反应条件的要求比较高,不适合在实验室制取二氧化碳。
师:同学们对这组分解反应制取二氧化碳,有什么评价?
生:碳酸易分解,实验室没有,碳酸钙分解需高温,也不合适。
师:同学们回答得真好。下面大家说说最后一组反应的可行性如何?
生:我认为可行。从书上的化学方程式看,反应要求条件很低,反应物在常温下接触就能反应,而且只生成二氧化碳气体。(其他同学也点头表示赞同)
师:既然同学们都选择这一组,下面我们来用实验验证一下。同学们的实验桌上都放有固体:碳酸钠、大理石或石灰石、鸡蛋壳(主要成分都是碳酸钙)。液体有稀盐酸、稀硫酸。请各小组按要求选择一种固体分别与稀盐酸和稀硫酸反应,说出反应现象,并对本实验进行评价。
(两分钟后,实验完毕。)
师:同学们认为实验室用什么药品更合适?
生:用大理石与稀盐酸反应。
生:用石灰石也可以,鸡蛋壳也能代替。
(接着老师还设计了如下问题:①确定制取气体的装置应考虑哪些因素?②根据二氧化碳的反应原理及药品与制取氧气的哪种方法相似?③选择二氧化碳的收集方法主要取决于什么?④二氧化碳适合用什么收集方法?)
在这一节课中,笔者利用了“问题驱动”教学方法,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出发,设计出主要探究的问题:制取二氧化碳的药品、实验装置、收集方法、检验等。在这几个具体问题的驱动下,学生探究知识的欲望被激发了。通过学生的猜想与假设、小组讨论、实验设计和操作,得出了正确结论,总结出了制取气体的方法和思路,从而达到本节课的教学目标。
二、注意事项
如何设计好学习“问题”是应用“问题驱动”教学法的关键。
(一)设计的“问题”要有目的性
这要求综合考虑课标要求、学习内容和学情,设计“问题”要w现本节课三维目标,便于学生朝着一个明确的方向进行学习,也便于问题解决后的评估。如,这节课设计要学生找出制取二氧化碳的方法时,目标很明确,即找到有二氧化碳生成的反应。在学生已有知识的基础上,很快能回忆出符合要求的反应,有的学生还能在书上找到即将要学的反应,如大理石或石灰石与稀盐酸的反应。
(二)设计的“问题”要有层次性
这要根据学生的经验和学习基础,把握学生的“最近发展区”,使学生感觉能学得下去,并由此产生迁移效应。如,这节课通过氧气的制取原理与装置进行比较、迁移,得出二氧化碳的制取装置,然后总结出选择制取气体的实验装置应考虑哪些因素。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也获取了学习方法。
(三)设计的“问题”要有拓展性
要给学生创设一个表现自我和突破自我的机会和空间,让不同程度的学生根据自己的条件和需求,都可以做到进一步拓展与提升,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学习的潜能,使课堂取得高效。如,在拓展训练部分,可设计有关实验室制取的二氧化硫或氨气等气体的反应原理和制取、收集气体装置等信息题,使学生的知识和能力在分析、解决延伸的具体问题中得以巩固和拓展。
“问题驱动”教学还应要求教师必须明确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学生所学的知识,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主动建构起来的。学生解决问题中遇到的困难,教师要适时点拨促成突破,但学生能自己探究得出的绝不包办,学生能独立思考出的绝不提示。根据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特点,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学生在课堂上可沿着教师的提问推进,借助化学实验,展开合作探究学习,形成新知,学会方法,培养意识,达成目标;或先把本节课需要学习的问题编制成导学案,让学生通过导学案中的问题引导阅读教材、查阅资料、观看“微课”或做小实验等方式自学,然后通过合作实验探究、教师点拨,解决在新课自学中遇到的问题,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合作探究意识;随着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逐步增强,可让学生在学习新课内容的时候,自行围绕学习目标主动发现有价值的问题,自觉与其他同学一起开展对问题进行合作探究,从而形成会学习的自觉意识和独立意识,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
在学生探究“问题”过程中,对学生解决问题的评价也显得十分重要,这种评价不仅有总结性的,而且还应该有生成性的,也不仅来自教师的评价,而且也可以来自自我的评价和“小伙伴”们的评价。这样从各方面对学生进行适时恰当的评价,不仅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而且激发了学生不断促进自我上进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另外教师还可以在评价学生的过程中了解学生的学习程度,发现自己在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促进自己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
总之,“问题驱动”教学方法是对某一教学内容,在教学中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目标进行整体布局,设计出具体明确的、具有启发性和一定挑战性的“问题”,并在“问题”的探究过程中培养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也就是说,“问题驱动”教学必须以目标为主线,将知识问题化,问题层次化,多角度、全方位地从学生角度出发,仔细推敲每个知识点,为学生设计、构造出一系列典型的驱动性“问题”,使学生能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激发学习兴趣,培养自主学习及合作探究精神,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发学生的潜能,使学生有成就感、荣誉感,最终达到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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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碳金融;主要发展模式;发展路径;启示
国际碳金融发展背景当前,世界各国已经意识到温室气体排放的危害性,已经在努力需求各种有效的解决办法,这其中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是主要的手段和办法。由这个交易体系形成的碳金融市场使得温室气体的限制排放问题的解决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大大提高了温室气体减排的效率和质量,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拥护和重视,纷纷支持和效仿,并缔结了很多有关碳排放标准的协议,建立起了全世界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并由此逐步形成了国际碳金融市场。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工业发展得比较早,早年曾发生了很多污染空气和环境的事件,积累了很多的治理空气和环境的经验,在对待温室气体的排放上也是非常重视的,早就开始加强了对碳排放技术和减排方法的研究,建立起了很多减少碳排放的体系和体制,尤以建立碳金融市场的方法最有效。我国近些年来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也是日益增多,已经成为温室气体排放量大国,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社会问题越来越大,承受的国内和国际的减排压力都比较大。我国要采取新的减排方式来降低碳排放量,碳金融市场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碳金融市场对我国来说是一个新鲜事物,发展经验严重不足,市场体制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建立,发展方式和发展路径都不清晰,需要对碳金融市场的发展进行充分的研究和探讨,积极学习和借鉴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的建立碳金融市场的经验。
国际碳金融发展的主要模式及启示
(一)国际碳金融发展的主要模式
美国的碳金融发展。美国是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经济发达体,同时,也是世界上温室气体排放最多的国家之一。可是,由于各种原因,美国至今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碳金融市场,碳减排交易体系没有得到有效建立,是对全世界碳金融市场发展的严重阻碍。因此有必王家喜(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西双版纳666100)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要分析美国阻碍碳金融市场发展的原因,也是给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参考。2009年《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这部法案在国会通过的过程里,美国的一些煤炭、石油等企业公司采取了很多行动来促使国会更改法案中一些硬性规定,最终把法案中原来排放量的减排规定从20%减少到了17%,把在电力生产中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从25%降到了15%。能源行业协会或组织在促使国会改变法案的过程中,投入了巨额的资金,超过了亿元。
(二)欧盟碳金融发展
出于对本国经济和政治因素的考虑,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温室气体减排的态度不够坚决,甚至相互推诿。欧盟在温室气体排放、解决气候变暖问题的态度上比较坚决,并且积极采取行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欧盟在自己运用严格减排办法、督促其它各国定下减排目标等方面做得都比其它国家和地区要好得多。欧盟这样做的原因无外乎政治和经济两个原因。政治原因反映出欧盟的政治考虑,这是跟欧盟政治体制和管理体制有关联;经济原因反映了欧盟想从碳金融市场中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当前,欧盟碳金融市场发展良好,圆满完成了《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减排目标。从有关资料显示,欧盟15国家的碳排放量在2008年的时候开始大幅度下降,这跟碳金融市场的建立有很大的关系。在之后的时间里,欧盟各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还在逐步下降,充分表明了碳金融市场的巨大作用。
(三)国际碳金融发展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健全碳金融有关法律法规。截至目前为止,我国也已经出台了很多有关碳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促进了碳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但是,我国制定的这些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对企业做出强制性质的碳减排,也没有配套有关减排额度、监督检查等政策法规,操作起来不容易。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在原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加快碳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定,促进碳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健全碳交易体系。碳交易是碳金融的基础,碳金融市场发展的主体就是碳交易体系。当前,我国有很多地方已经建立起来碳交易主要场所和中心,碳交易体系得到了初步的建立。但是,这些碳交易场所和中心的交易内容只包括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和碳排放技术的转让,交易程序混乱、不规范,严重影响了碳交易体系的建立。为此,我国应该积极健全相关碳交易管理制度,促进碳交易体系有序发展。努力发展碳金融中介服务。碳交易过程比较复杂,有时还需要和外国相关企业和部门打交道,如果只依靠企业单独去交涉,会大大影响碳交易的效率。为此,我国应该努力发展碳金融中介服务,逐步规范中介服务,让中介服务在碳交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大碳金融业务和产品的开发力度。当前,我国碳金融的业务主要在碳减排技术转让、自愿减排项目、清洁能源等方面,业务项目不多,数量也不大。碳金融产品也只有经过审核的减排量CERS和碳信贷,产品种类太少,严重影响了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为此,我国应该加大碳金融业务和产品的开发力度,逐步完善碳金融相关业务和产品,尽快建立碳基金,开发出信托类碳金融产品,进而进一步促进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
我国碳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碳金融市场制度不健全
首先,我国还没有构建起带有强制性质的配额型碳交易系统,这就使得我国企业没有了获取碳交易排放权资源的需要。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小型企业完全对以自愿为要求的ver交易不感兴趣,而这些小型企业技术落后,正是需要进行碳排放量限制的对象。其次,CDM项目排查、审定部门DOE这两个通过联合国批准的权威碳排放机构,由于经验和数量上的缺乏,还不能够达到我国企业的需求。再者,监管力度不够。对于通过批准的CDM项目,国家发改委还没有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对这些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在我国的碳金融市场里已经出现了很多的碳金融中介机构,但是这些机构长期处于无监管状态,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应的资格认证体质对这些机构进行规范。最后,缺少关于碳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这给积极参加碳金融交易的企业和投资者增加了很多看不见的风险。
(二)企业参与范围较少
当前,我国企业参加到碳金融系统里的企业的种类不多,参与的行业范围较少,局限性较大。这些企业主要包括碳减排技术、金融行业、新能源、废旧废弃物的回收等行业,这些行业都是和低碳经济有联系的。除了这些行业,其它行业的参与程度都不高,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和小型制造类企业参与碳金融市场的积极性和热情都不高,严重阻碍了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我国碳金融市场交易体系还没有得到完整的建立,市场体制还不健全;政府没有切实履行宣传和引导大范围的行业积极参与到碳金融市场建设中来的职责,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建立碳金融市场交易体系的重要性。
(三)CDM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CDM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项目结构不合理、项目相关技术转让比率不高。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和收取运用煤气层和甲烷这三个项目是我国优先发展的CDM项目,自从实行这些项目以来,我国在不同区域的CDM项目的发展是不均衡的,涉及的项目减排种类的结构不均衡,审核通过的项目的种类单一。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与上面优先发展的项目的有关项目的审核通过项目占到了95%以上,其它的项目所占到的比重很低。就减排效果来说,虽然优先发展项目之外的项目数量所占比重较小,但是一些温室气体的提温潜力很大,而减排的成本则较少,如果多发展一些这些项目,不仅可以提高减排量,而且还可以降低减排成本,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知:我国政府对于当前的CDM项目的开发工作中,存在着太过看重优先发展项目,太过看重短时间内的效益,而忽视了项目开发的长久规划。这样一来,就出现了在低碳行业的不同区域的技术水平和发展程度不均衡的情况。
(四)碳金融创新能力不足
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时间不长,只是学习发达国家和国际的通行做法,在碳信贷等碳金融市场有关业务上还没有拿出一套属于自己的新做法,彰显了我国在碳金融创新能力上的不足,也显示了我国碳金融创新工作的严重滞后。出现创新能力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我国碳金融有关人才严重缺乏,对于碳金融的教育也是严重不足;二是我国碳金融市场还没有完全与国际碳金融市场接轨,两者之间的联系太少;三是我国政府还没有完全放开建设碳金融市场,还比较谨慎地对待碳金融产品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和创新。
基于国际经验的我国碳金融发展路径
(一)碳金融市场发展路径的国际经验
美国碳金融市场发展路径。第一阶段(1990-2003年):这一阶段主要是对气候变暖和碳金融市场进行研究,初步提出了一些政策和减排目标,但是还没有进行碳排放交易行动。第二阶段(2003-2009年):这一阶段是美国地方性碳金融市场开启阶段。在这时间阶段里,美国地方性碳金融市场陆续建立起来,2003年成立了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并开始运行,建立起了地方性温室气体减排机制;2006年美国建立起了市长气候保护协定;2007年签订了中西部温室气体协定,制定了西部气候行动计划;2009年建立了气候行动注册协议等。第三阶段(2009年至今):这是一个气候法案逐步发展的阶段。美国的地方性碳金融市场在这一阶段有了一些发展,显示出了一些积极作用,引起了人们对建立碳金融市场的重视,开始了建立碳金融市场的尝试。美国也开始有了建立全国碳金融市场的想法,国会议员也开始针对气候问题提出了大量法案,就在2009年就有十几部法案被提交国会讨论审议。欧盟碳金融市场发展路径。第一阶段(1991-2005年):这一阶段是筹备阶段。欧共体早在1991年就提出了减少碳排放量和提高能源效率的战略计划。之后,欧盟也相继出台了更多的关于解决气候变暖问题的政策和办法。第二阶段(2005-2008年):这一阶段是碳金融市场的运作尝试阶段。欧盟在这个阶段里,预定在三年时间里按照《京都议定书》的减排要求进一步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并获取一定的市场经验。欧盟的碳排放权交易体制在2005年元月1日开始尝试运作。第三阶段(2008-2012年):这个阶段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运作阶段,这与《京都议定书》定下的减排时间是一致的。在这个阶段里,欧盟增加了减排的范围,把石油化工企业和制铝企业也划到了交易体系里。此外,欧盟在2008年的时候还正式把自己的减排体制与《京都议定书》的减排体制进行了对接,从而减少了减排企业的成本,提升了欧盟碳金融市场的影响力。欧盟在这一阶段还减少了免费分配配额的比率,并规定这个比率是每年递减的,并在2022年实现全部配额的自由拍卖。
(二)我国碳金融发展路径选择
把CDM项目的合作开发依然保留为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的重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方式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也到了实施这一方针的关键时刻,在这个时候,碳减排的资源是很丰富的;与此同时,我国也已经成为了全球碳排放量第一大国,减排压力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应该充分利用《议定书》里的第二承诺期限这一便利条款,牢牢抓住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充分借助发达国家的技术和资金来提高我国低碳技术水平和低碳产业发展水平。按部就班的建立我国碳交易体系。碳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缺乏,使得我国不能够与国际碳金融市场完全接轨,也是对我国低碳产业吸引投资的一大障碍。如果我国的碳金融市场完全依赖于发达国家的碳金融市场,就会使我国失去完全的自主发展权利,使碳金融市场的开发带有高风险性。因此我国应该结合国情,制定属于自己的碳交易市场规则,把发展自牢牢把握在自己手里。我国在北京、上海、深圳、天津等大城市业已成立了环境产权交易所,为我国建立全国性的碳产权交易场所奠定了基础。我国应该依照从自愿到配额、从大型国企到民营企业、从地方到全国、从基本到创新的顺序,一步一步地把碳交易二级市场给建立起来。当前我国企业普遍参与碳交易的热情不高、参与范围和数量也不多,针对这种情况,我国政府应该切实担负起引导和宣传的责任,对国内企业进行认识上的教育,提高企业对碳交易的重视程度,并把大型国企作为榜样,充分发挥国企的带头和示范作用,使民营企业和其它小企业在国企的带动下,能够主动参与到碳交易活动中去,进而慢慢地建立起我国的碳产权交易市场。碳融资要继续依靠银行和股票市场。碳信贷和碳股票是碳金融市场融资的两种主要方式,对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资金支持作用,这两种融资方式发展得也比较好。在以后的碳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在融资方面还要紧紧依靠这两种方式,为低碳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提高碳金融市场创新能力。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基本上都是参照国外的经验和方式,缺乏自主创新的东西,发展自较少。为此,我国应该努力提高碳金融市场的创新能力,努力开发出更多的碳金融市场发展的相关服务和产品。但是,在创新的时候,要时刻保持谨慎的态度,要依据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创新。进一步制定相关政策。在过去的碳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有关政策的缺乏,大大阻碍了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为此,在今后的碳金融发展过程中,要根据需要,不断制定出新的碳金融发展政策,要在政府监管、碳交易规范、碳基金相关信息公开等方面加强政策的制定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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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课程标准;复习课;九年级化学
九年级的化学复习课对于即将参加中考的学生来说十分重要。通过复习课,学生能够巩固学过的知识,将知识系统化,从而得到升华。因此,如何上好复习课成为毕业班化学教师要思考的重要问题。传统复习课都是教师单方面把知识点讲一遍,而后让学生做相应的练习。在复习课上,学生往往感觉枯燥乏味,除了重复已学的知识点外就是做练习、听讲评,长此以往,对学习失去兴趣,而很多教师在多遍重复知识点后也讨厌上复习课。如何让复习课也能体现新课程标准的理念,这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以两节获得好评的复习课的公开课设计作为案例,来探讨什么样的复习课是符合新课程标准要求的。
一、教学案例
案例一:这节公开课内容是科教版九年级化学第五章第一课时“碳和碳的氧化物”。本节课以魔法故事为主线贯穿课堂,设计思路如下:
将碳单质比喻作“碳父”,“碳父”有两个法宝,一个是能够切割大多数物质,另一个是能够做电极或是铅笔芯,这两个法宝是何物质?(金刚石和石墨)。接着描述“碳父”还有燃烧的本领,请写出反应的化学方程式;“碳父”有两个女儿,大女儿继承的魔力是能灭火,小女儿继承的魔力是能施毒,大小女儿分别是谁?(CO2和CO)。大女儿嫉妒小女儿的魔法比自己强大,心理不平衡,就给人类带来了灾难――“温室效应”。于是“碳父”把大女儿的氧原子夺走一个,使其与小女儿拥有一样的魔力,请写出该反应的化学方程式。
根据上述的描述,请学生将C、CO、CO2之间的关系用知识网络表示出来(即“碳三角”)。接下来由学生选择“魔法世界”编号,判断是谁施的魔法,并评价其“功”与“过”。魔法世界是由CO和CO2在生活中常见的事例组成,如主人下地窖取菜时晕厥死亡事件、碳酸饮料会喷出气体、氢氧化钙可以刷墙护壁、“干冰”可以人工降雨、“煤气”可以燃烧等事例,将这些事例编号,由学生抽出相应事例后进行解释,并对事例进行评价、写出相应的化学方程式。都描述完后,请学生将碳酸、碳酸钙两种物质补充到先前总结的碳三角网络中去。
最后让全班学生参加“毕业典礼”测试:如何鉴别CO和CO2,测试结束后宣布学生由魔法学院毕业,将这节课的气氛推向最高潮。
案例二:这节公开课内容是科教版九年级化学第八章“生活中常见的酸、碱、盐”复习课。大体设计思路如下:
先指出化学实验室排放的废液是水污染源之一,接下来由学生完成练习题:A、B两班都用酚酞鉴别盐酸和氢氧化钠溶液。实验后废液分别集中到各班废液缸中。(1)A班废液呈红色,废液中一定含什么物质?(2)B班废液pH
二、教学分析
这两节市级公开课上完后都获得了较好的评价。对比后可以发现,这两节复习课的设计存在很多共同点:
1.设计生动有趣的情境
案例一整节课是以魔法故事为主线,考虑到化学与魔法有一定的共性,并与当下热播的哈利・波特系列电影相结合,情境生动有趣,符合初中生的身心特征,牢牢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很好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参与到课堂上来。案例二将生活中的事件引入课堂,让学生谈论并解决难题,如实验室废液的处理、浓硫酸泄露的处理方法、厨房中调料的鉴别等,使学生感觉化学就在身边,并能用所学知识来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提升了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
2.先提出问题,再让学生总结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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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点复习模式上,两节课都是先提出问题,让学生用学过的知识来解决问题;再让学生自己对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使知识系统化、网络化,从而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这个过程就是“把书读薄”的过程,这在毕业班复习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一种学习能力;最后再设计与生活实际相联系情境对知识点学以致用,这又是“把书由薄再读厚”的过程,从而使知识点得到升华。如案例一中先是根据提出的问题,写出C、CO、CO2的相关化学方程式,再让学生根据化学方程式找出三者间的转换关系,到后来再在原先网络图上再添上碳酸和碳酸钙。最终使五种物质的转换关系与涉及到的8个化学方程式,归纳为上图所示:
之后再结合生活中的具体事例,如氢氧化钙为何可以刷墙护壁、煤气为何可以燃烧等生活中例子对知识点加以应用。案例二中也是类似的,先让学生讨论如何鉴别酸和碱,从而复习了酸碱相关的化学性质;而后让学生根据提出的方法来总结归纳酸碱的化学通性;最后再根据贴近生活的具体事例来应用这些知识点,如蚊虫叮咬了要抹何种溶液、浓硫酸泄露该如何处理等。教师设计题目要注意尽量与生活实际相联系,这样使学生学习感觉更有成就感,对学习更感兴趣,更牢固地掌握知识点。
3.课堂上注重以学生为主体,让全体学生参与到课堂中
复习课很多学生懒于动手和动脑,对学过的知识缺乏兴趣,参与课堂的积极性不高。如何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让全体学生参与到课堂中,从而提高课堂效率,对复习课至关重要。案例一和案例二都是注重创设生动有趣的情境来调动学生积极性,问题设计有层次性,尽量让所有问题由不同层次的学生来解答,再由学生来纠正学生错误或是补充说明,最后让学生进行总结归纳,教师只是在一旁引导。这充分体现了教学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复习课学生都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因此要充分利用这一点,使复习课能够很好地做到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充分体现出新课程标准的理念。
4.课件制作简明、生动
复习课的课件切忌出现大量的文字,这会使学生产生厌倦感。应尽量做到简明,文字少、重点突出,同时尽量生动、活泼。上述两个案例的课件都比较简明、生动。如案例一中课件结合“三彩”课件制作方法,在进入“魔法世界”环节中,采用魔方上九个数字对应九个不同的事例,让学生抽选1~9之间的数字,点击数字后随机链接到不同的“魔法事件”,极大地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这两节课的课件页数都非常少,且每一页的内容都很简洁。
从上述复习课模式的共同点可以看出,符合新课程标准的复习课不再是教师单方面的灌输,不再是单纯的知识点的重复。要想上好复习课,备课很重要,无论在情境创设上,还是在结构设计、相应练习题的选择上,教师都要花费更多的心思。同时,课堂上要注意调动学生积极性,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参与到课堂中。这样的复习课才能让学生以轻松愉快的心情学习化学,同时提高对化学的兴趣,进而懂得用化学知识来分析、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这样的化学课,才是符合新课程标准的好课。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潘红梅.走进新课程关注课堂教学效益[J].化学教与学,2010,(06).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日前明确表示,这种做法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碳关税实施将对我国出口行业究竟会产生什么影响?长期来看,全球“低碳”经济是一种趋势。中国又将如何应对?
不公平在哪里
“威胁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只会使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相关谈判更加难以达成一致。”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的环境大臣安德烈亚斯・卡尔格伦说。他在7月24日的欧盟成员国环境部长非正式会议上拒绝了法国有关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提议,并呼吁欧盟成员国环境部长拒绝有关征收“碳关税”的提议。
在当天的会议上,德国政府代表认为,征收“碳关税”是一种新形式的“生态帝国主义”,此举将会发出错误的信息。德国代表表示,征收“碳关税”有可能让发展中国家感到发达国家正在关闭其市场,这是发展中国家一直担心的问题。印度等许多发展中国家均对征收“碳关税”提议表示强烈反对,并认为“碳关税”只是发达国家为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而寻找的一个借口,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征收“碳关税”将对发展中国家经济造成严重伤害。
“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的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据相关资料介绍,这个概念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用意是希望欧盟国家应针对未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否则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的竞争,特别是境内的钢铁业及高耗能产业。
目前世界上并没有征收“碳关税”的范例,只是欧洲的瑞典、丹麦、意大利等一些国家在本国范围内征收碳税。在国际贸易领域,“碳关税”的提法虽早已出现,但从未如此接近付诸实施。美国众议院此次通过的法案使“碳关税”再次成为贸易谈判领域的热点话题。今年3月17日,美国能源部部长朱棣文曾在美国众议院科学小组会议上称,为了避免使美国制造业处于不公平竞争状态,美国计划征收进口商品的“碳关税”。此消息一出,包括中国、印度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对此纷纷阐明立场,认为这是变相的贸易保护举措。
目前,发达国家多数没有切实遵守《京都议定书》,发展中国家又暂时无力承担减排份额,这使得碳关税征收缺少现实支撑。事实上,美国国内也―直在争议此事,此次法案也是以219对212的微弱优势在众议院通过。《华盛顿邮报》就直言指出,这项法案目的是保护本地产业的竞争力,使其产品较进口产品具有较高的价格优势。
有专家表示,WTO中目前关于环境保护应用于贸易谈判的具体条款表述还十分模糊,该专家认为征收“碳关税”违反了WTO的基本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之一。一旦开始征收“碳关税”,各国的关税结构就会变得复杂。比如对日本和中国的产品,美国征收平等的关税,但是一旦涉及碳排放问题,两国的环境政策和环保措施都不同,导致关税征收额度不同,就直接违反了最惠国待遇原则。因此,如果实施“碳关税”必将改变国际贸易中的一些具体细则。
尤其令人关注的是,今年年底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可能是继1997年《京都议定书》之后,世界最重要的一次气候谈判大会,各国将讨论对2012年后的气候协议达成新一轮共识。
针对美国征收“碳关税”的呼声,中国方面表达了强烈反对。中国发改委气候司司长苏伟公开表示,美国这种做法将会导致报复性措施。印度也一直警告西方不要搞“绿色保护主义”。印度气候谈判专家乔蒂・帕里克上月接受CBN采访时也表示,虽然她支持任何减排的努力,但是“碳关税”显然不是个好主意,将对印度的产业造成重大打击。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目前举行的新闻会上表示,“碳关税”征收违背《京都议定书》原则,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减排责任具有“区别”。姚坚还说,美国的做法严重损害发展中国家利益。“碳关税”只会扰乱国际贸易秩序,引发贸易战。在世界各国同舟共济,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同时为今年年度气候变化国际会议作出努力的形势下,提出实施“碳关税”是不合时宜的。
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7月15日在会见来华访问的美国商务部长骆家辉时明确指出,中方反对在国际贸易中实行征收“碳关税”的做法,此举违背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事实上,该法案将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借口。
“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最近想出一个‘好主意’,对来自别国的商品征收‘碳关税’,因为为了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美国决定采用一些‘低碳’技术。现在的关键是,各国必须为此展开多边对话以确保公平贸易,否则‘碳关税’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哈佛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拉赛尔・布雷斯特说。他认为,第一,此举并不能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事实上,每个国家都会挑选对自己有利的规则,而决不会认同“美国的家规”,这样在气候控制问题上还是各行其是;第二,“碳关税”对全球经济发展是有害的政策,一方面增加了关税壁垒,另一方面又搞乱了全球商业秩序。第三,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各国很容易把“碳关税”视作贸易保护主义的旗号。
“情况如此不让人乐观,然而更糟糕的则是:从目前来看,WTO对各国之间围绕温室气体排放的争吵没有表现出任何兴趣。因此,对于国际间达成协议的愿望,我们还要等待许多年。但有一点却是明确的,‘碳关税’不但不会让我们达成协议,相反还会成为障碍。”布雷斯特说。
美国“一箭双雕”
美国近日提出的“碳关税”这一构想正是由美国新任能源部长朱棣文倡导的。《第一财经日报》分析认为:从表面上看,这是美国国内政治博弈的结果。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以来,白宫一直在讨论如何控制排放量。但是,这遭到了传统产业及其游说集团的抵制。能源密集型工业、工会团体组成的一个强大的联盟,呼吁保护国内商品免受“高碳”进口商品影响。而国会寻求“边界调节税”或“碳关税”的立法,反映的主要是国内相关产业和政治势力的诉求。
“从中长期角度看,奥巴马政府试图以绿色产业带动经济复苏,进而着眼在危机过后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碳关税’可以说是实现这一系列目标的备选手段。不过,‘碳关税’的背后,反映的是奥巴马政府关于产业升级与气候变化的内外战略,其影响超越美国国界范围。”《第一财经
日报》分析说。在布什执政时期,美国一向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持消极态度,在气候变化谈判中扮演“拖后腿”的角色。奥巴马上台后,美国改弦更张,提出到2022年在现有基础上减排17%的积极措施,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的波恩会议上采取了以往少有的合作态度。从某种意义上讲,美国决策者试图将国内与国际两个“战场”通盘考虑:在国内反击传统产业势力,为新能源与传统产业的绿色改造保驾护航;在国际上为气候谈判增加筹码,迫使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大国让步。更通俗地说,美国将减排与保护性关税“捆绑销售”,试图搞“一箭双雕”。
专家人士称,中方的反对态度让美国新任商务部长骆家辉颇感该法案对中国的严重影响,这也可能为骆家辉访华开启的中美贸易关系投入阴影。
而就在美国众议院以微弱优势通过上述法案后,美国总统奥巴马警告说,开征“碳关税”可能会发出一种保护主义信号,“我认为也许有其它途径达到目的,而不需要采取征收关税的方法。”该法案现在提交至参议院,在那里可能由于温和派人的意见而面临更艰难的批准过程。
或引发中美新一轮贸易战
如果征收“碳关税”,将对中国经济产生怎样的影响?据了解,根据目前全球碳减排平均成本约每吨碳70美元的水平,如果征收30美元/吨碳的关税,将导致我国进口总额下降0.517%,出口总额下降0.715%。显然影响出口的程度更大些。
由于我国包括石油和化工行业在内的高含碳产业受的冲击较大,从短期看“碳关税”必然导致这些行业困境加剧。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工程研究所所长田立分析认为,如果美国征收“碳关税”(其他国家必然效仿),那就意味着低效率、高能耗、生产工艺落后的经济体的竞争力将大幅下降,而这些经济体内的生产者(企业)的价值也将随之大幅缩水。反之,那些高效率、低能耗的经济体的竞争力不但加强了,更重要的是其企业的价值也将随即膨胀。美国是我国最大的单一国家出口市场。去年,我国对美国出口额达2523亿美元,约占全年总出口14285.5亿美元的17.7%。我国产品在美国市场总份额约15.7%。如果美国对所有“中国制造”征收国别关税,那么我国产业必将受到整体打击,程度将由关税税率和实施范围决定。去年,我国对美国出口机电产品1528.6亿美元,约占我国对美国出口总额的60.6%,约占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5386.6亿美元的31.5%――而这恰恰是“碳关税”剑锋所指的“高碳产品”。中国出口到美国的钢铁制品、电解铝、电解铜等产品将会受到较大的影响。家电出口也不能幸免。中国机电设备商会的调研显示,目前我国家电出口行业平均利润率一般在3%~5%左右。
更令人担忧的是,“碳关税”或许将引发欧洲采取类似措施。欧盟一直是防止气候变化的“急先锋”,其领导人也曾表态提议做出类似碳关税的贸易安排。倘若欧洲仿效美国,将使我国外需“雪上加霜”――去年我国对欧洲出口2928.8亿美元,约占全年总出口额的20.5%,美欧相加则是38.2%。
中国应积极开展“环境外交”
当前实施“碳关税”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长期来看,全球“低碳”经济是一种趋势。中国拿什么来反制“碳关税”?WTO或许是中国反制“碳关税”的机制。WTO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任一缔约国的政府措施,应对来自其他缔约国的输入货品给予与本国产品相同的待遇。不过,关贸总协定第20条规定,一国凡为“公共秩序”或重要合法政策目的而采取的措施,可背离GATT/WTO的基本规范。
这为“绿色保护主义”留出了一条门缝。
有专家建议,中国应加强同国际社会就“碳关税”等问题的沟通,积极参与包括“碳关税”内各项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讨论和谈判,主动成为规则的参与者、制定者,制定利于多赢的新规则,使我国从一开始就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突破壁垒,为企业生存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