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政〔20**〕3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示范生态创建为载体,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重点搞好农村饮水安全、推进绿色农业、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等措施,力争到20**年,全市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所遏制,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摸清全市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源状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以上,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均提高**%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严重影响农村环境健康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农村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用2—3年时间,完成部级生态县(市)创建任务,**镇成为部级环境优美乡(镇),2—4个乡(镇)成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0—20个村成为**市级以上生态文明村。到20**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着力解决农村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各乡(镇、区)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保护目标和管理责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市水利部门负责抓好农村供水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做好村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市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对集中饮用水水源要划定保护区,重点抓好环境保护、水质监测与管理,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对分散供水水源要加强周边环境的保护和监测,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市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村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卫生技术评估工作。
(二)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各乡(镇、区)和市新农办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引导农民开展村庄绿化,改变村容村貌,改善居住环境,逐步消灭“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垛、畜禽乱跑”的现象。市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小城镇和农村污水治理的指导,在有条件的乡(镇、区)和村庄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市建设、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垃圾污染治理的指导,积极引导农村建立垃圾站,实行生活垃圾定点存放,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区)运输、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市卫生部门要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通过开展改厕,逐步推广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市发改和农业部门要把农村污染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提高建设标准,实行“一池三改”,推广“猪—沼—果”、“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三)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各乡(镇、区)要制订和完善村镇环境保护规划,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和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规划村镇工业企业布局,按照村镇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发展村镇
二、三产业。坚持有计划开发矿产资源,严禁私采乱挖行为,对生态已遭到破坏的矿区要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市发改、环保、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工业企业监督管理,新上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标准和水土保持标准,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水保方案审批、“三同时”制度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防污染严重、工艺设备落后的“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死灰复燃。工业园区同类企业、同类行业要实行集中建设,农业园区特色产业要实行集约化、规模化、循环化生产建设,努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市发改、环保、畜牧等部门要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市环保部门要会同畜牧部门对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实行规范的环境管理,对新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现有超标排污企业,必须限期治理到位。
(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市农业部门要在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摸清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和农村生活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量及其去向。摸清农业污染物排放规律和主要影响因素,掌握农业污染的动态变化趋势,为合理规划农业生产布局,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源头上控制农业污染提供科学依据。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积极推行秸秆还田和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秸秆生产饲料肥料等,严禁露天焚烧。
(六)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市环保部门要做好全市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摸清土壤污染现状,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和修复示范。市农业部门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加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和生产基地灌溉水源、农药和化肥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对矿产、交通、水利、旅游和新农村建设等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管,防止出现新的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现象。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街道绿化、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加强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
(八)大力开展创建示范工程活动。把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导一批生态环境良好、经济实力强的乡(镇、区)、村率先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区)、生态文明村,推动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开展。从20**年起,市政府将把环境优美乡(镇、区)和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实行目标考核。对完成创建任务的乡(镇、区)和村庄,比照**市政府奖励资金同等给予奖励。
三、切实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农村环境保护机制。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把农村环境保护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积极创新农村环境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乡(镇、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的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靠科技、创新机制,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和“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环保牵头、部门协同、联合推进”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二)加大农村环保投入力度。农村环境保护是公益性事业,各乡(镇、区)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支持饮用水源地保护、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无公害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以及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同时,要研究制定乡(镇、区)、村庄投入及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完善农村环保基层队伍建设和农村环境监测监管。完善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农村的环境管理体系。各乡(镇、区)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逐步建立环保监察员制度,制订村规民约,组织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把环保工作职责落到实处。市环保部门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预警监控体系,重点做好环境监测站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和农村环境健康危害监测网络。全面开展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管理“三下乡”活动。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定期公布区域农村环境状况。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的项目立项。开展污染物与健康危害风险评价工作,提高污染事故鉴定和处置能力。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新晨
一、进一步认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农村环境形势严峻,农村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村环境管理体制不健全,环境监管能力薄弱。农村环境保护既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又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坚持不懈地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领域,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方面,是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全县上下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建设生态文明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二、农村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环境保护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各类生态创建活动为载体,实行“以奖促治”政策,认真落实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夯实工作基础,推广实用技术,健全队伍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危害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按照省政府意见要求,我县农村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严重危害农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进一步完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率和资源化水平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重点建制镇建有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农村土壤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得到加强,化肥和农药利用率提高5%;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生态示范创建活动迈出较大步伐,至少建成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每个乡镇要至少创建5个市级以上生态村;农村绿化美化稳步推进,60%以上的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村生态恢复和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监管得到切实加强,农民的环境意识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一)切实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环境保护。科学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周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监测,确保饮水安全。到2015年末,全县农村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都要按要求建成保护区,并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在生活污水的治理上,有条件的建制镇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建立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县城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居住比较分散的村庄,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在生活垃圾的处理上,逐步实行县域垃圾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居住分散、距县城较远的村庄,建立就地分拣、综合利用、就地处理的垃圾治理模式。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日常运行费用,使设施稳定运行。自2012年开始,每个乡镇每年至少建成一个符合上述标准的村。
(三)积极开展农村土壤环境保护。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协助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建立土壤环境档案。环保部门要严格控制农业区和农产品产区周边的工业污染。环保、农业等部门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区和蔬菜基地污水灌溉,强化对化肥、农药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
(四)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污染减排。要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同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结合起来,采取技术、工程、管理措施,在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同时,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要调整畜牧业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周边、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等敏感区域内发展畜禽养殖业。鼓励农民施用农家肥,提高土地可持续利用能力。环保、牧业、农业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指导和鼓励各类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通过发展畜禽粪便制沼气、生产有机肥和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环保部门要以规模化养殖场(区)为重点,严格环境监管和环保审批。新、改、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对违规建设、不执行“三同时”制度和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养殖场(区)要实行限期治理。各乡镇要在环保、农业、牧业等部门的配合下加强对养殖专业户的管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其至少采取防渗、防淋失等措施,减少地下水等环境的污染。要确保完成省市环保部门下达的畜禽养殖减排任务。县政府将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予以支持。
(五)有效控制农村工业污染。结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引导农村工业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在构建循环经济链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实现污染物集中治理。发改、环保、土地等部门要负起责任,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标准,坚决防止落后产能和污染向农村转移,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在农村建设。
四、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各乡镇要积极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治理成效。要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管理,在项目可研、环评、设计、招投标、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禁浪费、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严肃查处渎职失职和行为。
五、深入开展各类生态创建活动
各乡镇要把生态示范创建作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载体,紧紧围绕“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目标,积极开展生态村、生态乡镇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带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全面提升农民的环境意识,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县财政将对成功创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生态村的乡村予以补助。
六、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
按照国家及省的规定,农村环境保护将成为市、县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将以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减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创建、土壤环境保护等为主要内容,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指标体系、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并将制定严格的奖惩标准。我县要据此实行乡镇政府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将重要指标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县政府要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各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
七、开展环境宣传、环境监测、环境执法“三下乡”
在环境宣传教育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通过环保宣传进农村、环保知识进农户,倡导和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调动村民自觉、自治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环境监测方面,要积极开展农村饮用地下水源水质、空气质量监测,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土壤监测,全面掌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适时开展农村人口集中区环境质量监测,为有效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提供依据。在环境执法方面,要严格农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禁不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定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立项。加大农村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使农村环境保护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八、加强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
要推广适宜农村的生活污水、垃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要培养专业化的农村环保技术队伍,以适应农村环保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九、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
县环保局要设立农村环保科,负责农村环保工作。各乡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环保工作,由乡镇建设助理员兼任环保助理员,具体承担辖区内的环境宣传、环境、生态创建、协助监管等职能,配合与独立开展工作;每个行政村确定由治保主任兼任环保监督员,村民小组长兼任环境管理员,配合乡镇与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管理工作,形成县、乡、村、组四级环保网络。乡镇环保科员实行双重管理,人财物归乡镇管理,业务工作归环保局指导,共同开展工作,工资福利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环保局对其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并给予奖励补助。县环保局要加大对农村环保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环境执法、环境管理能力。
十、以“联保共建”为载体,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环保工作模式和管理机制
根据农村环境保护的特点,以“联合保护城乡环境,共建绿色宜居城市”为载体,建立政府主导、农民参与、部门协调、联合推动的工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县政府要成立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发改、财政、环保、农业、水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林业、畜牧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城乡一体化的环境保护规划,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制定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方式转变。
[关键词]农村环境;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1农村环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以“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和抓手,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农村环保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不断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环境安全保障。
1.1生态示范创建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示范创建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工程。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原则,通过大力开展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和绿色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环保工作的整体推进。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生态建设活动,积极开展治理“三乱”(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清理“三堆”(柴草堆、粪便堆、垃圾堆)、推广“三改”(改水、改厕、改厨)、美化“三口”(村口、路口、门口)活动,优化了农村环境,推动了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1.2农村饮用水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把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予以高度重视。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和户用沼气工程建设,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
1.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积极开展
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不断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引导畜禽业生产在农业生态系统内的良性循环。
1.4土壤污染防治初见成效
过量使用化肥、农药,使得土壤养分比例失调,土壤有机质、钾和微量元素严重失调,土壤理性化性质恶化,稳定性差,肥力下降。过度使用农药,不但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而且污染环境。非降解农膜碎片进入土壤后,会严重改变土壤物理性质,影响土壤透气性,阻碍农作物吸收和根系生长,导致减产。加强对农业用地的环境监测和评估,通过技术、工程等多种手段,积极防治土壤污染。
1.5农村大气污染和工业企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加大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力度,取缔非法加工企业,捣毁一些非法加工点,建立了联合整治扬尘污染的工作机制及空气质量预警机制,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强化了对城镇工地及渣土拉运车辆的监督检查。特别是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显著。加大农村工业企业治理监管力度,使农村老百姓呼吸的空气更清新,居住的环境更舒适。
2农村环保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1农村生态创建工作有待深化
要实现“村在林中,院在绿中,路在树中,人在景中”的农村生态格局,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好生态建设。而目前大部分农村的生态建设工作尚处于示范阶段,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突出,“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
2.2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不高
目前,农村饮用水源主要采用地下浅层水源及地表水,农村生活污水长期污染浅层地下水。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既污染环境,又污染水源。
2.3化肥、农药和农膜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不容忽视
化肥的应用对农业的增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使用技术落后,导致大部分化学元素进入环境和土壤,对生物多样性破坏的严重后果已经显露。同时,随着农膜使用量的逐年上升,非降解农膜破碎部分残留在地表和土壤中,不易分解,污染了环境。
2.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保投入不足
多数农村没有垃圾填埋场或是垃圾填埋场比较简陋,一些村子没有污水排放设施,垃圾清运车辆数量不多,保洁人员以及垃圾桶的配备并未覆盖全部村庄,仅限于重点村镇,有待大面积推广,以及农村环保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等。
3对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几点建议
3.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工具和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人人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要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相关内容编成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通过举办文艺汇演、“下乡”等活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以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要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生态环保教育活动,通过青少年文明素质的提高,带动家长,影响社会。要加强对农民等生产者的科技文化教育,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系列标准和生产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基本知识作为农技培训、“绿色证书”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农民逐步从传统的耕作方式向现代高效农业转变。
3.2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监管体系
农村环保是一项跨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到环保、发改、财政、农业、建设、卫生、水利、国土、林业、科技等部门。因此,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境监管体系,环保机构要向乡镇、街办延伸,形成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办以及村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根据受益者付费、破坏者赔偿、开发者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公平合理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研究制定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考核办法,把生态环境保护状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落实好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任务。积极探索加强农村环保自我管理的村庄保洁机制,鼓励、支持村民建立村规民约,增强村民的自主保护环境能力。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与诉求,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
3.3发展生态农业,重视科技支持
要从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积极发展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加强农药、化肥控制,坚决禁用超标农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扶持生产企业开发生产生物肥等新型高效肥料品种。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大力研究、开发、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将清洁生产和废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大力扶持并建设一批集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化废为利的生物科技企业,通过“压小上大、扶优汰劣”提升产业层次,延伸产业链条。推广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重视对塑料农膜的污染防治。采取适时揭膜技术,增加塑料地膜的回收率;要提倡使用可降解地膜,鼓励开发农膜再生加工技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3.4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能力建设
要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逐步增加农村环保的资金投入,加强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农村环境中的突出问题。要在财政安排、城建和预算内资金补助、各专项资金等向农村倾斜,围绕重点小城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民培训、产业引导等制定明确的支持政策,形成长效有力的支持新农村建设机制。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保工作,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及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开展。逐步建立“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支助、农民自助”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将资金更多地投入到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上。
3.5加强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
要把农村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整治工作,明确整治的重点区域,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规划和方案。一要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农村普遍存在的“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力求短期内见成效。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二要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处理系统,努力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三要加强畜禽养殖集中整治。科学布局畜禽养殖场(点),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坚决落实养殖业禁建区、禁养区的要求;加强对畜禽养殖散养户的引导和扶持;把养殖与改善燃料结构结合起来,把农村污染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实施改厨、改厕、改圈,实现“一池三改”,推广“猪-沼-果”、“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广秸秆利用、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措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四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示范村、生态村、文明村创建活动,出台支持创建活动的奖励办法,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对一些有条件的村镇道路两侧、房前屋后及废弃的晒场等闲置地进行全面绿化或硬化,营造优美整洁的村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