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网络建设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达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为此我县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组织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消协系统纵向网络建设。在全县依托十一个工商所成立了消协分会,并在全县__个乡镇,一个工业园区共__个居民委员会___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建站面达___;
二是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共公服务行业企业中设立消费维权联络站,使上述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与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时,本企业与消费者能够及时达成共识,并能自行和解纠纷。
三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_)进一步完善好“一会两站”的硬件建设,使之达到标准化、规范化;(_)加强了“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水平,增强了工作责任心。
二、积极受理消费投拆,竭诚为消费者排扰解难
受理调解消费者投拆,为消费者排扰解难是消协组织一项基本工作,也是实施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年共受理各类消费投拆___起,解决___起,成功调解率__,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__._万元,同时提供政府行政罚款_._万元,极大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维权意识
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今年以来我们大造舆论,认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一是组织了声势浩大的“_.__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加强____年我县“_·__”纪念活动的领导,成立了××县____年“_.__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工商局长、县消费者协会会长张家学任副主任,县消协常务理事单位及有关理事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协调全县的纪念活动。本文来源:文秘站纪念活动紧扣“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认真开展了_项纪念活动:
(_)由分管领导××县副县长××向全县广大消费者发表电视讲话;
(_)加强与宣传媒体合作,强化舆论宣传力度。“_·__纪念日”活动期间,在县电视台开辟“_·__”维权专栏并播放“_·__”维权工作专题宣传片;在县政府网站、《××日报》××版开辟“_·__”纪念活动专题特刊及有关宣传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
(_)召开受理投诉处理情况通报、约谈会议。根据重大投诉约谈制度规定,组织召开相关企业会议。××县工商局_____中心、县消协按照市局、市消协《重点消费投诉约谈制度》规定,对在__年被申(投)诉超过_次以上的经营单位县电信局、县百货大楼进行了约谈,并对两单位今后经营行为提出了相关整改建议。
(_)开展法律宣传“四进”活动。即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_)充分利用农村“一会两站”载体,开展送法律、送科技、送服务到乡村、街道、社区的“三下乡”活动,努力提高农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_)举办“消费与发展”知识竞赛活动。
在“_·__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县工商局、县消协、县邮政局联合在我县开展了首届“_·__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有奖知识赛活动。
此次竞赛活动采用邮政局独有的邮送广告和邮资明信片为竞赛载体,发行对象为××县各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普通民众。一张邮送广告及一张邮资明信片为一套,共发行_万套。邮送广告上印制了消费维权保护的相关竞赛题目。采取将邮资明信片制成答题卡,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有关“消费维权常识”等主题,进行知识竞赛。并对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整个竞赛活动突出消费维权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
(_)开展大型街头宣传活动。
_月__日上午_时,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企业共__个单位参加,在××县××广场设立主会场,集中开展了“_·__”纪念活动。活动现场共设立宣传展板__个,各单位均设立了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县工商局、消协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同时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指导。整个活动现场隆重而热烈,得到了一定社会效果。
同时在各工商所和消协分会所在地主要乡镇设立了纪念活动分会场。并在全县主要乡镇和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泛进行宣传,做到城乡结合、社会互动,努力营造节日气氛。
(_)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当日由县工商局牵头组织了质监、药监、烟草、文化等部门进行了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销毁商品总案值达百余万元。
据统计:据统计整个纪念活动期间,全县各有关单位在县“_.__”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的精心组织下,共出动宣传车__余辆次,悬挂宣传横幅__多条,张贴宣传标语____多张,升气球和彩虹门_支,发放宣传材料_万多份,设置宣传展板__块。仅工商、消协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投)诉_起,现场解决_起。其中:家用电器_起、家庭装修服务_起、手机_起、服装干洗服务_起。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__人次,_____投诉电话受理咨询__人次。组织有关单位焚毁假冒伪劣物品案值___多万元。
二是定期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今年我们通过掌握消费者投拆信息,根据不同时期投拆热点和难点,涉及到消费者利益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大众媒体及时公开,将维权工作由事后调解维权上升为先前提醒事先防范。
三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发挥消费维权教育学校作用
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为此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农村维权宣传教育计划,并在全县以消费维权教育学校为载体认真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消保普法纳入“五五普法”教育之中。
四是进一步加强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工作,提高企业自律意识,以和解促和谐,据统计全年促成和解件数____件,促成和解金额__.___万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__.____万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市场调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是《消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组织的法定职能。为此我们分别于_月__日至_月_日、在全县范围内采取实地放发调查问卷方式对___名消费者开展对关于手机行业消费维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通过调查情况反映出消费者对出现质量质量问题难以维等现象,以及消费者对知名品牌的企业产品质量普遍表示认可。
_月_日—_月__日在全县范围内以农村消费者为对象采取实地放发调查问卷方式对___名消费者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调查发现主要问题有:
(_)有些家电下乡指定店借牌唱戏,以指定店的招牌销售非指定的“家电下乡产品”;
(_)存在有些家电经营者未经批准擅自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产品。
针对调查出的问题述情况消协建议:
_、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使消费者更多更好了解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同时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售后服务包括政策补贴等;
_、政府有关部门对“家电下乡指定店”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非指定产品或销售伪劣产品等应依法查处,使广大农村消费者在国家家电下乡政策中真正得到实惠,维护其合法权益。
另外我会在全县自行组织了对食品消费安状况进行了调查。
五、“一会两站”建设工作
根据市消协____年全市农村“一会两站”建设要达到__以上且达到“六个一”标准,力争实现___建站的要求精神。××县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这个中心工作,于____年_月__日下发文件对全县所有行政村和居民委员会全设立“两站”建站面达到___,通过各工商所和消协分会共同努力,全县__个乡镇、_个工业园区共___个行政村,__个居民委员会全面建站。目前全县共依托工商所建立消协分会__个,“两站”___个,并同时对村镇调整后原有的“一会两站”及工作人员同步跟进进行了调整。
六、其他工作
一是召开保护消费者权益政府办公会议
_月__日××县召开保护消费者权益政府办公会议暨____年“_·__”纪念活动新闻会。向社会公布纪念活动方案的具体内容和____年度全县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和消费投诉热点。××县委宣传部等__家消协常务理事单位负责人,获得某省省第七届“诚信单位”代表及《××日报》××站、××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等媒体单位共__余人参加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洪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德军主持。
二是积极参与中消协开展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行动,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就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书面调查问卷形式向全县发放问卷___份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同时于_月__号以召开座谈会形式组织召开消协常务理事单位代表、有关企业代表、部分“一会两站”负责人、消费者代表等共__余人参加的座谈会。会上各代表就目前消费领域存在潜规则行为结合自身消费情况畅所欲言,调查情况主要反映出在餐饮行业、美容行业以及商场“最终解释权”等方面存在的潜规则行为。
三是积极参与中消协组织联合开展的《消法》修订工作,并在《消法》调整范围、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经营者义务、消费者协会等方面提出了__项建议。
四是利用消协组织查询职能,组织对有关部门就消费者投诉问题进行查询。
五是积极争取地方人大、政府支持将我县消协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____年县财政预算拨款_万元。
关键词:大学生;餐饮消费;餐饮业;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03.038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教育产业的不断发展,高等学校为周边商业社区提供了规模庞大且收益稳定的消费群体,刺激与拉动了周边餐饮业的发展与服务业的经济增长。大学生作为特殊的消费群体,具有鲜明的餐饮消费特征,研究大学生的群体餐饮消M特征,对于高等院校周边餐饮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1文献回顾
国外学者布朗、吉尔摩和达纳(Brown&Gilmore&Dana,1996)通过对美国大学饮食质量及就餐环境问题的研究,得出影响食品服务的主要因素是食品味道、餐厅卫生和食品温度的结论。安舒尔q加戈(AnshulGarg,2014)通过研究泰莱大学大学生对校园快餐店服务质量的认知状况,发现相比快餐店的地理位置和装修风格,其服务质量的高低对大学生的就餐选择影响更大。
国内学者张梦丽(2004)研究发现大学生进行餐饮消费时非常重视餐饮环境、餐饮风味和餐饮服务态度等3个因素。高庆(2011)研究发现餐饮消费行为与大学生餐饮消费观念、餐饮消费偏好的相关程度很高,高等院校应该将提升校内食堂饮食质量与服务水平作为食堂经营管理的根本措施。黄铃钰、李梅华(2013)提出应通过加强餐饮业供应链监管机制建设来降低与消除高等院校周边地区饮食安全隐患。张玉刚(2014)发现高等院校周边消费环境与大学生餐饮消费的相关程度较为显著。
国外学者对大学生餐饮消费特征对周边餐饮业影响的研究很少,主要侧重于高等院校周边文化以及商业环境的研究。国内学者关于餐饮消费特征与高等院校周边餐饮业相互关系的研究为数不多,多数学者是对两者分别进行调查研究的。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分析了大学生餐饮消费特征,结合高等院校周边餐饮业的发展现状,研究了大学生餐饮消费特征对高等院校周边餐饮业的影响,期望能够对高等院校周边餐饮业经营者的投资决策和生产经营,以及政府区域规划与治理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2调查对象的描述性分析
2.1研究对象
论文的研究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兰州市安宁区三所高等院校(即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以及甘肃政法学院)的大学生,旨在分析大学生餐饮消费特征;第二类为高等院校周边金牛商业街和宝石花路商业街的餐饮店,目的在于了解其经营状况。
2.2样本分布状况
对三所样本学校发放了470份问卷,实际回收了450份,有效问卷有406份,问卷有效率为90.22%。对三所样本学校周边的餐饮店发出问卷150份,实际回收问卷120份,有效问卷114份,问卷有效率95%。
3调查结果分析
3.1高等院校周边餐饮业经营现状分析
3.1.1高等院校周边餐饮业利润空间大,经营收益良好
调查得知8.77%的餐饮店月租金在2000元以下,33.33%的餐饮店月租金在2000-7000元之间,24.56%在7000-1.2万之间,1.2万-1.7万元的餐饮店有13.16%,月租金在2万元以上的餐饮店占9.65%,整体而言,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的月租金集中分布在2000-7000元、7000-1.2万元和1.2万-1.7万元这三个区段。
图1为餐饮店月租金与月营业额的集群条形图,由图可以看出,每个月租金范围内,相应餐饮店的月营业额远高于租金水平,说明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利润空间大,经营收益好。
3.1.2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的规模小、数量多
样本学校周边餐饮店以经营中餐、特色小吃和火锅为主,其他各类餐饮并存,种类繁多。调查表明,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的面积主要在50O以下和50-100O这两个区间上,分别占41.23%、27.19%,餐饮店面积在100-150O的比重为12.28%,150O-200O的比重为6.14%,200O以上有8.77%,除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外,总体呈现随着餐饮店面积的增加,相应餐饮店的数量在减少,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营业面积小、整体规模小。
3.1.3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经营时间短、更替频繁
从表1可知,73.3%的餐饮店经营时间在4年以下,其中,经营时间在2年以下的餐饮店有43.0%,2-4年的有33.3%。除经营时间达到8年以上的餐饮店数量有所上升外,随经营时间的增加,相应餐饮店的数量在减少,其中,经营时间在2-4年区段到4-6年区段的餐饮店数量减少最为明显,说明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经营时间普遍较短,第4年是餐饮店更替经营的重要转折点,店铺更替比较频繁。
3.1.4定价普遍高于大学生均餐消费额、价格差异小
通过调查高等院校周边各类型的餐饮店的人均每餐消费额分布得知,中餐类有89.5%的餐饮店人均每餐消费额在8-16元及以上,饮品店有75%的人均每餐消费额在8-16元及以上,特色小吃类有81.5%是在8-16元及以上,西餐类、烧烤类和火锅类餐饮店的均餐消费额全部在8-16元及以上,只有早餐类餐饮店的均餐定价在8元以下。调查表明仅有31.21%的大学生平均每餐的消费额高于12元,68.79%的大学生平均每餐的消费额在6-12元,说明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的价格偏高。
3.1.5竞争不合理,店铺租金高
表2表明,经营者认为影响经营收益的最主要的两个因素是竞争者太多(54.4%)和店铺租金高(45.6%),这反映出高等院校周边餐饮业进入门槛低,盲目投资导致周边餐饮业竞争激烈。
3.2高等院校周边餐饮业存在的问题
3.2.1卫生状况有待改善
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只进行简单的餐具清洗。监管部门全面监控难度大,仅凭从业人员自律来保证餐饮卫生,很难保证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的卫生质量。
3.2.2原材料采购渠道不透明
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原材料的采购来源不透明,食材完全由餐饮店自行采购。大部分餐饮店没有食品的检疫或合格认证,消费者无法准确判断原材料是否新鲜,有无变质,一旦发生事故,存在诸多隐患。
3.2.3缺乏特色餐饮
高等院校周的餐饮店的类型虽然多样,但菜品特色不鲜明,多数经营的是麻辣烫、冒菜、砂锅和火锅等,经营者相互模仿,菜品雷同,缺乏创新。
3.2.4餐饮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规模小、数量多,招聘条件要求不高,员工职业素质低下,出于对成本的考虑,经营者通常不会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导致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的服务质量低下。
3.3大学生餐饮消费现状分析
3.3.1大学生月均生活费及餐饮消费支出
调查表明,40.15%的学生的月均生活费在800元-1000元之间,在600元-800元和1000元-1200元之间的学生所占分别为19.21%和18.97%。而12.32%的学生在600元以下,超过1200元仅占9.36%。
通过大学生月均生活费与月均餐饮消费支出的相关分析得到的Pearson相关系数为0.726,说明大学生月均生活费与月均餐饮消费额正相关,由此可知大学生月均餐饮消费额占月均生活费的比重很大,大学生的消费水平属于基本消费。
3.3.2大学生就餐场所选择
大学生的主要的就餐场所有三种,分别是校内食堂、外卖和校外餐饮店。调查表明大学生选择三种就餐方式的比重各为64.3%、32.3%、3.4%,大一至大四的大学生选择在校内食堂就餐的比重分别是75%、61.8%、60.7%和57.3%,由此可知,大学生选择在校内餐饮店就餐的比重随着年级的增高而下降。
3.3.3大学生对校内食堂的满意度
通过调查大学生对校内食堂的满意度可知,大学生对校内食堂饭菜表示一般的比重最大,占42.6%,比较满意的学生为27.1%,不太满意的比重为17.7%,非常满意和不满意的比重分别是2.5%和10.1%,总体上大学生对学校食堂的满意程度不高。
3.3.4大学生了解餐饮信息的渠道
通过调查大学生了解餐饮店的渠道可知,78.3%的大学生通过朋友推荐了解餐饮店信息,35.7%的学生通过宣传单页了解餐饮店信息,13.5%的大学生是通过促销活动了解餐饮店信息,10%左右的大学生是通过网络论坛和传媒广告了解餐饮信息,说明对大学生而言,餐厅良好的口碑主要是建立在同学朋友的认同推荐的基础上的,经营者应该通过开发独具特色饮食口味来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
3.3.5大学生餐饮场所选择考虑的主要因素
调查表明77.3%的大学生选择就餐场所时会考虑饭菜的可口程度,76.4%会考虑价格,65.8%会考虑卫生状况,53.9%会考虑就餐环境,46.3%会考虑便利性,35%会考虑上菜速度,考虑服务质量的有30.5%,考虑装修风格的仅有9.9%,所以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要想获得更高的收益,应该以消费者为主,结合大学生的消费需求,从多层面来提高自身竞争力。
3.3.6大学生饮品消费的需求分析
通过调查大学生去饮品店的目的得知,以饮用饮品为主要目去饮品店的学生比重最大,占64.3%,因聚会需要去饮品店的比重为54.2%,为休憩而去饮品店的有23.6%,因约会去的占20.4%,为利用免费WIFI去饮品店的有13.5%,为学习去的比重最小,只占8.6%。除饮用饮品外,大学生因多样化的目的去饮品店消费,高等院校周边的饮品店可以拓展与大学生相关的其他业务,谋求更加多元的收入手段,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3.4大学生餐饮消费特征分析
3.4.1大学生餐饮消费支出在消费收入支出中占比较高
大学生群体具有较强的消费力,但大学生还不具备创收能力,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家庭,在大多数学生的消费支出中,餐饮消费支出占比高,说明大学生消费群体的消费偏重于基本消费。
3.4.2大学生餐饮消费对校内食堂的依赖性逐年降低
随着年级的增长,大学生在校内食堂就餐的比例逐渐降低,在校外餐饮店就餐的比例升高,说明大学生对校内食堂的满意程度在逐年下降。
3.4.3大学生追求独特的口味和个性化的就餐环境
大学生在餐饮消费过程中,追求个性化的消费观念与饮食口味,追求新潮、尝试新鲜食品的意愿强烈,在餐饮消费中倾向于在个性化场所就餐。
3.4.4大学生出于社交需要而进行餐饮消费的现象显明
丰富的大学生活为大学生提供了社交与实践的舞台,伴随大学生的社交与实践活动的频繁,大学生出于社交需要进行餐饮消费的现象变得日益普遍。
4结论与讨论
4.1庞大的大学生消费群体导致经营者盲目进入周边餐饮业
高等院校餐饮市场具有巨大发展潜力,投资者争相进入高等院校餐饮行业,但多数餐饮业投资者,不重视市场分析与调查,在进行投资前,凭借自己的主观判断,盲目进入高等院校餐饮市场,导致短期内进入餐饮行业的竞争者数量迅速增长,竞争激烈,更替频繁,数据表明多数餐饮店经营时间不足4年。
4.2大学生个性化餐饮消费特征倒逼周边餐饮加强菜品创新
大学生追求个性化,体现在餐饮消费上是普遍比较注重口味、喜欢新鲜口味以及偏好特色鲜明就餐环境,使得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必须要注重菜品创新和就餐环境的创新设计。
4.3大学生对网络信息的敏感性推动周边餐饮发展网络营销
大学生群体性消费特征明显,他们的消费决策行为具有从众特性,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大学生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各类消费信息,网络消费的新兴,大大拓宽了大学生信息的获取渠道,所以,周边餐饮业根据这一特征采取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网络营销非常必要。
4.4大学生出于社交目的的餐饮消费拓展了周边餐饮的盈利空间
大学生出于社交需要而进行餐饮消费的特征,使得周边餐饮业的业务种类得以拓展,开辟了新的盈利途径。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在以餐饮为主要经营目的以外,还可以结合大学生的社交需要,改变餐饮店风格和业务类型,加强开辟以服务主导的新的盈利空间。
5关于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对策建议
5.1对高等院校周边的餐饮店的建议
5.1.1结合高等院校餐饮市场现状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在决策前,应对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市场的供需关系进行调查,对市场进行细分,找出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市场竞争不足之处,分析大学生餐饮消费心理,结合自身可开发利用的优势,制作既对大学生有吸引力,又有竞争力的餐饮产品。
5.1.2通过与高等院校师生互动合理运用理论指导经营活动
高等院校专业众多,聚集了各方面的人才,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寻求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老师与学生的建议和帮助,或赞助相应专业的大学生开展调查研究,低成本高效率地掌握第一手数据及研究结论。
5.1.3从多方面创新以提升自身竞争优势
餐饮店经营者应该注重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加强对菜品和口味的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适时对学生的消费需求进行跟进了解,结合自身情况利用网络营销手段,进行宣传营销。
5.1.4结合大学生消费能力合理定价
大学生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家庭,其消费需求与其消费能力不一致,消费偏重于基本消费,就要求周边餐饮业的饭菜价格不宜过高,菜价的变动范围应在大学生日餐均价上下。
5.2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建议
5.2.1统一规划建设高等院校周边餐饮业
高等院校周边餐饮业发展较快,但是整体缺乏合理规划,经营方式单一。安宁区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引导高等院校周边餐饮树立良好的服务思维和服务态度,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并统一进行小型餐饮店特色化的转型,推动大中型餐饮完善品牌,扩大区域影力。
5.2.2建立行政监管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卫生状况差,政府部门应通过建立食品安全标准,健全餐饮监管体系,对食品安全进行严格控制,促使高等院校周边餐饮店公示食材来源,切实落实餐具的清洁消毒,并要求餐饮业者加强行业自律,注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其良性发展。
5.2.3打造依托高等院校餐饮市场的多元餐饮商业圈
大学生群体规模庞大,具有巨大的消费潜力,深受投资者的青睐。安宁区政府部门应该充分挖掘高等院校商业圈的发展潜力,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大学城周边餐饮业的开发方式,合理布局,增加创新元素,推动高等院校周边餐饮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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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庆.大学生餐饮消费行为分析――西南交通大学的调查结果分析[J].商业现代化,2011,(02):38-40.
关键词:绿色营销;绿色产品;绿色消费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9-00-01
一、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存在的问题
经济的高速发展使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空前的提高,但由于政府宣传力度薄弱、企业的经营者受利益的驱使缺乏环保意识,消费者的环保观念转变较慢等原因,在我国绿色营销观念还未随着高速发展的经济而逐渐成熟,这不但对我国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也打击到我国企业生产绿色产品和实施绿色营销的积极性。
1.政府角度
各级政府由于不同的原因对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支持相对较少。首先,从政策上来看,相关绿色营销的各种法规制度较少,在已有的部分由存在着执法力度宽严不一的问题。其次,从经济手段上来看,标准相对模糊,行政干预手段与市场经济需要难以相协调,地方保护主义的严重导致企业忽视对绿色营销开展的关注。
2.企业角度
我国多数企业由于受到资金和技术的限制,无法进行绿色生产,而同时由于缺少准确的市场定位,也使他们不能提供优质的绿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我国企业在机器设备,原材料及废弃处理上,都还很难做到完全的以绿色为导向。而对于产品来讲,极少企业为市场提供绿色产品,而即使是现有绿色产品的绿色程度也都还有待提高。这一方面是由于缺乏开发研究新的绿色产品的紧迫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营销战略和策略上定位的缺失。
3.消费者角度
由于我国城乡居民受教育水平不同,东西部的社会经济存在差异,消费者的生活理念、企业的宣传方式和政府的引导方式等都存在着很多有待改善和完备之处,有些经济落后地区的消费者甚至都还不知道什么是绿色产品、怎么进行绿色消费,因此绿色营销的消费环境形势不容乐观。所以真正了解绿色营销的消费者还是少数。我国大多数消费者缺乏把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与人类可持续发展联系在一起的意识,消费者更缺乏对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的强有力监督,对企业的资料浪费、环境污染做不到自觉抵制。
二、对于提升我国企业绿色营销的策略建议
1.对政府方面的建议
首先,开展全面绿色教育。绿色消费是开展绿色营销的前提,政府应加大对消费者绿色消费的宣传教育引导的力度,尽快培育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以期形成全社会性的绿色意识,根据对象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培训。
其次,加大绿色投资力度。政府应对那些积极开展绿色营销,尤其是从研究绿色技术入手,改善我国环境的企业予以大力度的投资和鼓励,提高绿色的激励机制,以有效实施的优惠政策“三废”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绿色企业,享受税收减免,优惠贷款,发行绿色债券等其他权利。
最后,构建并实施绿色考核体系。我国政府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法规体系,并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尽快建立绿色营销评价体系的重要基础,建立一个完整可靠的绿色营销考核体系,并利用会计制度等将其纳入的国民经济体系中;应建立明确的惩罚措施,以改善环境的诉讼制度,明确环境犯罪的威胁。
2.对企业方面的建议
首先,从本质上转化对绿色营销的态度。企业要充分认识在增加环保投资,不是业务的超额负担,而是节约能源和扩大国际市场的前瞻性投资,能使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特别是外贸企业必须认识到,面对国际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绿色营销已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战术选择,而是企业绿色产品走出国门的先决条件。
其次,整合资源开发绿色产品。面对大量的绿色商机,企业应该应市场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开始收集的绿色消费、绿色技术、绿色竞争力等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以成熟的技术积极发展绿色产品,企业更应该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各种绿色产品和绿色营销,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播环保和绿色消费知识。
最后,从策略入手开展绿色营销。发展绿色产品是绿色营销的根基,合理顺畅的绿色销售渠道是成功实施绿色营销的关键,开展以充分信息传输为核心的绿色宣传活动,使其在社会经济的供需平衡中相协调,以期树立绿色形象,创造了企业自己的产品的绿色品牌形象,扩大绿色产品的市场。企业开展绿色营销,关注并研究市场营销环境的变化,把握环境变化的趋势。
3.对消费者方面的建议
消费者作为绿色营销的不可缺少的一分子,不应只是被动地进行消费,还应主动地引导企业对绿色营销的实施。消费者积极参加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活动,对维护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提高消费者的环保意识,才能进一步培育和加强企业的绿色营销的实施。消费者支持绿色营销使用绿色产品,在绿色消费的引领下我国企业才能形成真正有效的绿色营销。
总之,绿色营销在我国企业中的实施需要坚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积极参互动和配合,并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在绿色营销体系中,不但政府要真正发挥其作用,企业也要充分承担其应有的责任:复兴经济、服务人民,开发绿色产品,实施绿色营销组合,销售绿色产品。消费者是企业开展绿色营销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可直接推动我国企业绿色营销的发展和实施。只有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都积极参与到绿色的大浪潮里来,三者进行良性互动才能最终帮助企业实现绿色营销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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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献综述
二、研究方法及内容
为了使本次调查研究的结果更为准确,我们采取了文献查阅法、问卷调查法、数学计量分析法等相互结合的研究方法。其中,我们以问卷调查法以主要研究方法。采用统计学中的随机抽样法来进行抽样调查。
(一)实地调研
(二)问卷设计
在制定正式的调查问卷之前,我们在陕西师范大学随机发放了50份调查问卷进行了一次预调。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对调查问卷进行了修改与完善。调查问卷由基本情况、发展现状、支付方式、前景展望4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主要是了解被调查者的性别、年级以及专业等。第二部分有7个选择题,主要从上网时间、网络购物频率、每月平均网络消费额、网络购物的产品类型、退换货等方面了解陕西省高校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的发展现状。第三部分是支付方式,主要从支付平台的选择,使用不同支付方式的频率,不同因素对网络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程度等方面了解大学生在进行网络消费时对不同支付方式的偏好程度。第四部分是前景展望,通过询问被调查者愿意进行网络购物以及不愿进行网络购物的原因、对网络购物的期许等来预测未来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的变化。(三)结论分析
通过对回收的有效问卷进行整理,我们进行了简单的计量统计和描述性统计,得到了目前陕西省在校大学网络消费行为的现状、选择支付方式的偏好等。为在校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行为提供一定的参考,同时对电商提高支付方式的安全性与简便性提供一定的建议。
三、实证研究
(一)网络消费支出情况
1.影响因素。本文通过整理分析所得到的数据,得到影响大学生网络消费的假设因素如下:
(1)大学生的月生活费是一个因素,用YXF表示。
(2)网络消费额在月生活费中所占比例,用BL表示。
(3)每月的网络消费次数,用CS表示。
表1对大学生网络消费与其影响因素的线性回归分析
4.模型解释和预测。经过Eviews的验证可以得到估计方程为: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月网络消费额与各因素之间的线性关系,可以看出BL(网络消费额在月生活费中的比例)的系数最大,说明大学生网络消费额占月生活费的比例越高,网络消费额就会越大。其次,CS(网络消费的次数)对网络消费额也起到一定的正向影响。
(二)网络消费心理
表2大学生网上购物的商品种类
表3大学生常用的网站
表4大学生对待问题商品的态度
(三)支付方式
按支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线上支付与线下支付。线上支付有网银支付、第三方平台支付等。线下支付有货到付款、邮局汇款等。陈旭光(2006)在《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探讨》中指出:网络支付系统是指消费者、商家和金融机构之间使用安全电子手段交换产品和服务,即把新型支付手段,包括电子货币、信用卡、借记卡、智能卡等的支付信息通过网络安全地送到银行相应的处理机构来实现电子支付。支付方式与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息息相关,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的同时必然会涉及支付方式的选择问题。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支付方式不仅会提高网络消费的效率而且会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相反,如果选择了可靠性不高的支付方式,有可能就会面对消费者权益的不到保障的情况。同时,支付方式的种类以及使用支付方式的繁琐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大学生网络消费的额度以及消费次数。在被问及“您会因为支付方式的繁琐而减少网络购物的频次吗?”,有26%的人回答“会”,36%的人回答“可能会可能不会”,这表明对于62%的大学生来说,支付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网络消费行为。随着网络消费的兴起,支付方式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样化。本次调查问卷着重于比较大学生对在线支付与传统的货到付款两种支付方式的偏好。调查结果显示,有74.7%的大学生选择了在线支付为常用的支付方式,有23.6%的大学生选择了货到付款,仅有不到2%的大学生选择了邮局汇款。可见,在线支付已经成为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时的首选支付方式。
表7五种因素对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度
(四)网络消费前景展望
在这一部分,我们主要是通过设置一些主观性的问题来了解大学生怎样看待网络消费。在问及“您愿意进行网络消费的主要原因是”时,43%的人表示是因为网上消费快捷方便,32%的人表示是因为网上消费比较实惠。通过调查结果,我们知道有27%的大学生尚未进行过网购。在问及这部分人没有进行网络消费的原因时,有37%的受访者担心产品质量不合格,17%的受访者担心网络的安全性,另有16%的受访者觉得不熟悉网络购物。在被问及“您最希望网络购物改进的地方是”时,34%的人认为是增强网络消费安全性,其次是完善售后服务增强,具体数据见表10。总结上述问题,可以得知,部分大学生没有进行网络消费最大的阻碍因素是网络上的产品质量问题。对网上消费最大的主诉求是增强网络消费安全性,其次是完善售后服务。可见,在未来的网络消费市场,要想吸引更多的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商家们首先应该从产品质量上进行改善,其次要完善售后服务。而对于网络监管部门来说,还需要继续加强网络安全的管理,为网络消费群体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表8愿意进行网络消费的原因表9不愿进行网络消费的原因
表10希望网络消费改进的地方
四、结论和建议
(一)大学生网络消费现状总结
“积极消费就是爱国。我建议要发动一场爱国消费、扩内需、救中国的运动,用爱心和民族精神去鼓励消费,具体做法是让每个人、每个单位把他们一年的收入都消费掉。”
此番言论出自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哲之口,它不仅“雷人”,更让人热血贲张。言下之意,我们每个人都应忘却后顾之忧,只要大手大脚地花钱,该买房的买房,该买车的买车,此番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就能被我们踩在脚下了!
如果这样的言论是出自坊间的戏言倒也罢了,可它偏偏出自一位代表着广泛民意的政协委员之口。1月13日,在包括北京市长郭金龙等市领导参加的“扩大内需、促增长,推动首都经济发展”专题座谈会上,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哲提出此项建议,并且十分严肃认真地说:“如果政府允许这么做的话,我愿意拿出我的精力和我的财力去推动这个事情。”可见,这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随口一说”,而是经过认真酝酿和思考的“郑重声明”。
此番言论一出,引起社会上一片热议。“积极消费就是爱国?”“把一年的收入都消费掉就是爱国?”这究竟是高涨的爱国热情,还是膨胀的非理性情绪?
将“消费”与“爱国”捆绑
李哲的此番言论立即成为网络上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人们万万没有想到,政协委员代表广泛民意在“两会”上献计献策,为“迎战金融危机,努力扩大内需,确保经济增长”这一当前“两会”的核心议题所献出的居然是“让每个人、每个单位把我们一年的收入都进行消费”这样的计策。一些网友用“荒唐”、“不可思议”、“充满想象力”甚至“弱智”表达了他们对这一建议的看法。
更让许多人感到不能理解的是,李哲委员的“爱国消费论”还拥有一大批的同盟军,有的是知名经济学家,有的是政府部门领导,他们近期的言论都不约而同地将“消费”与“爱国”紧紧地捆绑在一起。
早在去年12月13日,号称以“不唯上,不唯书,不唯众”为治学根本的著名经济学家、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就曾在一次公开演讲中旗帜鲜明地说道:“在目前情况下应该意识到,买房子就是爱国。”随后还以一套经济学家的逻辑推理来论证这一观点。
今年1月11日,韩保江、窦勇两位经济学专家所写的名为《积极消费就是爱国》的文章刊登在了《望新闻周刊》上。在文中,韩、窦两位专家这样教育我们:“爱国不仅是一种信念,更是一种行动。当前,在中国经济面临着来自国际国内的严重困难和严峻挑战之时,积极消费就是爱国……而爱国就是爱自己。若需求不足,经济持续低迷,商品卖不出去,企业经营状况必然恶化,我们就有可能面临失业或降薪的风险。”
几乎在同时,为支持楼市拉动内需,合肥市规划局局长王爱华亲自在当地某电视台公开为推销楼盘吆喝,并高喊“买房就是爱国”。
“爱国消费论”从浮出水面以来,可谓一浪高过一浪。
消费与爱国有必然联系吗
从赵晓教授宣称“买房就是爱国”,到韩保江教授说“积极消费就是爱国”,再到李哲委员要求“让每个人、每个单位把我们一年的收入都进行消费”。人们的直观感受是:经济危机实在太厉害了,以至于专家们的建议“没有最雷,只有更雷”。只是人们还是百思不得其解:消费和爱国之间到底有什么必然联系?
从字面上看,消费的主体是“个人”,客体是“商品或服务”,联系两者的纽带是“金钱”,消费的过程是一种“索取”和“享受”,纯属个人行为。消费或者不消费完全取决于个人主观意愿,与他人及社会无关。
关键词:ELES模型消费结构文化消费城镇居民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国家也在逐步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在20%以上,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中国文化产业从探索、起步的初级阶段,开始进入加速发展的新时期。“十二五”更是提出了总体目标到2015年,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大趋势下,文化消费也成了热门话题。文化消费对产业的发展的影响力不容小觑。本文正是通过利用城镇居民各项文化消费支出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建立模型,分析我国城镇居民文化消费的结构特点及变动趋势,以期为文化产业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一、相关理论介绍
1.1城镇居民文化消费的界定
文化消费[1]是一个精神活动过程,它包括图书、文学、广播、电视、、教育、网络、科技、体育、旅游等。文化消费必须通过一定的载体表现出来。而载体又分为实物形态和虚拟服务形态。实物形态包括光碟、书本、手机、音像制品等,服务形态包括教育服务、咨询、文化娱乐服务等。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快速普及,网络成为人们了解世界,学习知识的主要工具。手机上网浏览新闻、购物、看视频在年轻一代更是司空见惯,所以笔者把通信消费支出也列入文化信息消费的范畴。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把文化消费划分为以下几类: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用品和文化娱乐服务。这四方面基本上涵盖了实物形态和服务形态的大部分。
二、参数估计及实证分析
本文通过《中国统计年鉴》获取1996-2000年和2006-2010年全国各地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文化消费性支出和可支配收入数据。具体将城镇居民文化消费结构划分为通信消费支出、文化娱乐用品消费支出、教育支出以及文化娱乐服务支出。为了适应本文对文化消费结构的研究要求,重点从城镇居民的ELES模型进行相关估计和检验。
2.1城镇居民信息消费结构分析
2.2边际消费倾向
边际消费倾向是指居民每增加一单位收入中用于增加消费支出的部分[4]。边际消费倾向能反映出居民各类消费需求的顺序和新增加购买力的投向。从表1对比1996-2000年和2006-2010年的边际消费倾向可以看出,第九个五年计划时期的文化边际消费倾向(0.26)明显高于第十一个五年计划时期(0.078)。这说明在十多年前文化消费受收入高低的影响明显大于近五年。再分别对比各项消费的边际消费倾向发现除了文化娱乐服务其它各项消费的边际消费倾向都明显降低。一方面说明我国城镇居民对通信、教育和文化娱乐用品的消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减少,另一方面说明文化娱乐服务的消费比例在增加。
具体来说,通信的边际消费倾向由之前的(0.088)降低为(0.023),原因在于我国邮电事业的不断发展和通信工具的不断普及,通信需求也会由爆炸性增长越来越趋于平常。随着人们通信消费意愿降低,通信消费支出也会减少,这与我们的实际感受相符;文化娱乐用品的边际消费倾向由0.037降低为0.013,说明随着收入的增加,居民对文化娱乐用品的消费意愿在降低。进一步说明我国加大公共设施建设(包括高校校园对社会开放和博物馆免费开放等)取得了成效。教育的边际消费倾向由0.113降为0.006,降低幅度最大。这与国家的相关政策有关,一是因为近几年中小学学费的减免,二是由于从05年起国家对高校的收费也开始控制。文化娱乐服务的边际消费倾向的增加,说明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已经摆脱了以吃、穿、住为标志的低级层次改为追求精神娱乐的较高层次生活水平,人们追求的不再是衣食住行等物质消费,而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享受[5]。
2.3基本文化消费支出
由表1对比两个时间段的文化消费基本需求可得,1996-2000年的文化消费基本支出是-782.675,而2006-2010年文化消费基本支出是815.906。说明文化消费在城镇居民消费结构中由较高级需求转为一般需求。其中,通信、文化娱乐用品和教育的消费需求缺口都有大幅度减小,而文化娱乐服务的消费需求缺口由-25.182增加为-155.608。当城镇居民基本生活用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后,额外的收入就会被考虑消费在较高级的商品和服务上。文化娱乐服务的消费缺口增大正是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实际论证。
2.4需求收入弹性
对比表1两部分各项文化消费的收入价格弹性可以看出,各项消费的收入弹性都明显减小。文化消费在1996-2000年期间对于我国城镇居民来说是奢侈品,各项消费弹性系数都大于1。在2006-2010年,通信、文化娱乐用品和教育的弹性系数都小于1,说明它们对于居民来说是正常商品消费,作为一种基本需求已经得到满足。镇居民对通信、教育和文化娱乐用品的投资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变大,但其占总消费的比重将有所下降。文化娱乐服务的弹性系数为1.386仍旧大于1,说明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文化娱乐服务的消费的增长将快于收入的增长。
2.5需求价格弹
三、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在对我国城镇居民文化消费种类界定的基础上,运用ELES模型对居民文化消费结构变动进行了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通过分析比较边际消费倾向得出,人们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文化娱乐服务的消费比重在增加,对文化娱乐用品、通信和教育的消费倾向都有所减少。
从基本文化消费支出来看,我国现阶段的文化消费水平不高,还停留在基本的教育支出占主要地位。从需求收入弹性分析可以得出,我国现阶段的文化消费结构不稳定,受收入影响较大。并且随着收入的增加,对文化娱乐服务的消费比重要的增加量要大于对其它三种消费的增加量。从借个弹性分析可以看出,各类文化消费品的需求量受价格影响较大,且对自身价格变动更为敏感。
3.2政策建议
政府部门应该努力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收入是影响消费最直接、最根本的因素,并决定着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其次应该加强监督管理,让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价格体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合理的文化娱乐商品价格会促进消费需求。最后,政府应该加大对文化娱乐服务业的投资和监管,因为文化娱乐服务类消费将会成为文化消费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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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把大家请上来,目的就是共同研究探讨对全市通信邮政、公用事业等具有独占经营地位的垄断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作风,开展消费满意度评议的问题。各位老领导和各部门的领导,以及各界消费代表于百忙之中亲自出席今天的会议,并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市消协消费评议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同志,同时也代表××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对各位领导和评议代表的到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紧密结合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际,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消费环境、打造环境品牌》以及中消协《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开展消费评议活动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强化维权手段,拓展维权领域,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我市的经济和发展服务。经市消费者协会新一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从今年_月份开始,正式启动“消费评议活动”。现在,我就如何搞好全市经营性的消费评议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的,树立作好评议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具有独占地位的垄断性经营企业和部分特殊“窗口”服务单位在服务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已经成为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的热点和难点,具有独占地位的垄断性经营单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剥夺消费者的权利、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广告宣传缺少透明度、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等问题,既给企业信誉造成了负面影响,又给消费者带来不应有的经济利益的损失,不利于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为了从源头上制止和减少因商品和服务质量而引起的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消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我市部分具有独占地位的垄断性经营服务行业和特殊“窗口”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服务作风和服务水平进行公开评议,以解决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积极推动各企业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阳光化,进一步完善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大力促进全市垄断性行业和部分特殊“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服务层次的提升。
_、开展消费评议,促进行业服务作风建设,是实现、
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这次开展的消费评议活动,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以及被评部门和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是一项体现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好制度,是一项深得人心的“德政工程”。因此,搞好这次评议活动,对于塑造部门良好形象、树立行业新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搞好这次评议活动,市消协消费评议办公室从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工厂、学校、新闻单位、农村和居委会以及离退休干部等社会各界中聘请了__名评议代表,应该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评议代表将深入到被评单位和人民群众之中明察暗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经过综合分析归纳后,对被评单位的行风状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了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市消协评议办公室还印刷了_千份消费满意度问卷调查表,由评议代表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并直接收回,听取群众“原汁原味”的呼声,避免群众意见被“加工”或“过滤”处理,力求把被评单位的服务状况掌握得更加准确。
_、开展消费评议,是加强社会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现监查并举、综合治理的有效途径。部分具有独占地位的垄断性经营服务行业在服务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具有极强的顽固性和再生性,尽管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消费者协会花了很大的气力,作了很多的努力,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中的霸王条款”、“虚假广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问题仍然存在。为了打破这种根深蒂固、损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固有模式,××市消费者协会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了一条着眼未来、立足当前、从严治标、深化治本、综合治理的消费评议新路子。从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方面入手,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裁判权交给群众,调动全社会的监督力量,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进而推动垄断行业和部分特殊“窗口”服务单位的作风建设,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等问题。
(二)、把握重点,抓住关键,使消费评议活动取得扎实的效果
这次开展的消费评议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规模大、要求严、标准高,我们一定要按照市消费评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围绕当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工作来展开,要把握重点,抓住关键,精心组织,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地作好对每个单位的评议工作,突出评议的重点问题。
一、利用独占经营地位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具有独占地位的垄断性行业和部分特殊“窗口”服务单位,大都属于公用服务行业,直接受益于经济体制等“政策性保护”、独此一家的垄断经营优势,使消费者在别无选择的“唯一”条件下,往往处于被动消费、甚至被迫消费的弱势地位,这些企业不能严格遵照《消法》、《产品质量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来执行。因而,开展对这些公用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服务作风和服务水平的消费评议活动,有利于监督和促进垄断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转变服务作风,预防和禁止强加于消费者的“霸王条款”,有效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利用独占经营地位随意侵害群体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这些具有独占经营地位的经营企为业,往往利用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随意剥夺消费者的权利。“霸王条款”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内,一些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沿袭旧体制下的规定,或仅从行业自身利益出发制定惯例,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目前这些霸王条款已经成为束缚、阻止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障碍之一,并引起广大消费者的强烈不满。
三、具有独占经营地位,但不能完全履行业职责的行为。这些具有独占经营地位的经营企业,利用他们的垄断优势,在经营过程中往往表现出:一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利,来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二是这些企业对广大消费者的反映和呼声置之不理,将“企业自行制定的霸王条款”强加于消费者,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利。三是在业务宣传上存在虚假宣传现象,并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不能严格履行行业规范和职责。因此,我们今年在全市六大行业,开展了行业协会的组建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通过消费者组织和行业组织就有关问题进行广泛的征求意见之后共同制定一个行业自律条款,将不公平因素降到最低程度。
四、消费者反映强烈,且久拖不决的问题。消费者目前遇到的最大问题是这些具有独占经营地位的经营企业都是有组织的,而消费者虽然人数众多,但是因为很少有人愿意去抗争,很难形成有组织的力量去对抗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因此消费者始终是弱者,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久拖不决的案件比比皆是。如:供热问题、短信问题、故障原因不能退费问题、保险问题、收费标准随意制定问题、资费透明度等广大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都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因而这时,我们市消费者协会在全市开展的对具有独占经营地位的经营企业的消费评议活动,很及时、也很必要。
五、独占经营地位的企业不良服务作风的问题。虽然目前随着市场引进经济竞争机制的完善和市场经济的规范,但是部分具有独占垄断地位的经营企业在服务过程中,仍然暴露出:“门难进、脸难看”的服务工作作风,使得我们广大的消费者只能委屈求安、被动接受。殊不知,这些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业“霸王作风”,目前已正在成为全国各级消协组织重点评议的对象。我们××市消费者协会正是为了倡导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免避广大消费者的强迫、被动的消费权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具有独占经营地位的经营服务企业的消费评议活动。
(三)、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把消费评议活动引入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要加强对消费评议工作的领导。消费评议工作能否取得实效,领导是关键,组织是保证。经市消费者协会新一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决定,成立了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评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我作为办公室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因此,我要求办公室其他成员,要把这次消费评议工作当作密切联系群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大局的一条重要途径,作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纠正公共服务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增强搞好消费评议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面向社会、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在市消费者协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健全工作网络,确定评议代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消费评议工作。
二是要抓好评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首先要明确这次评议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抓服务、抓质量、抓管理”是这次开展的消费评议活动的重心。要积极协调好与被评单位的关系,使被评单位明确这次评议的目的不是“整谁、打击谁、搞垮谁”,恰恰相反,是帮助企业提高服务质量,转变服务工作作风,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要抓好评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首先要明确公共服务行业是我们这次评议的重点对象,“抓服务、抓质量、抓管理”是这次开展的消费评议活动的重心。要积极协调好与被评单位的关系,使被评单位明确这次评议的目的不是“整谁、打击谁、搞垮谁”,恰恰相反,是帮助企业提高服务质量,转变服务工作作风,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大力支持评议代表认真履行职责。评议代表能否履行职责,是消费评议工作的关键所在。这次市里选聘了一批政治素质高、政策观念强、敢于正义直言的同志担任消费评议代表,并赋予“知情权、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和表决权”,评议代表成为了消费评议的主体和“主角”。为了加强消费评议代表的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市消费者协会评议代表的管理暂行办法》,希望各位代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在市消费评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工作。四是采取得力措施抓好整改。开展消费评议活动,不仅仅在于看出问题、发现问题,更重要的在于解决问题,要切实把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后,要帮助被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规定整改期限。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业行为。通过大力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优质规范服务、建立诚信机制等工作,弘扬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廉洁高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文明服务新风,提高行业服务作风建设的总体水平。我在这里强调一下:第一,各被评单位要根据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作出整改承诺,公布违诺的投诉程序和处罚办法,将整改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第二,查出的问题要处理到位。对评议代表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负责任地将核实处理情况书面或告知评议代表,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已稠查核实的问题,要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第三,要建立防止反弹机制,巩固整改成果。要实行回访制、公示制和跟踪测评制,切实做到“三个挂钩”。要通过此次评议活动,使被评单位不敢含糊、马虎,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避免“评议时激动,评议后松动”的现象发生。第四,要认真听取消费者的呼声和意见,遵守评议活动规则、恪守职责、仗义执言,要勇于坚持原则,对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的问题坚持“硬碰硬”的评议。同时要求各位消费评议代表要按照市消协消费评议领导小组的统一按排,将这项活动作为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一项长期的、细致的、系统的中心工作来抓。
同志们,消费评议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大家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评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做好消费评议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和谐、环境和谐、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大学生;食品消费行为;节能低碳
中图分类号:F71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4-0147-02
1引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1]大学生作为高素质的社会人群,不仅是先进文化的学习者和传播者,更肩负着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理念的宣传和践行任务。因此,加强高校大学生的低碳消费行为引导、杜绝奢侈浪费对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南京高校大学生的食品低碳消费行为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了对策建议,以便更好地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进行食品低碳实践,规范其食品低碳消费方式,从而进一步推进高校大学生食品低碳消费建设工作,同时为其他地区培养大学生食品低碳消费方式提供借鉴和参考。
2调查对象与调查方法
2.1调查对象
本次调研对象为南京高校在校大学生,包括985、211、一般大学等各学校类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各年级学生。调查过程采用随机抽样形式进行抽样调查。结合多次与各社会群体的访谈,收集研究所需的第一手资料。
2.2调查方法
(1)文献资料法。课题小组通过内部查找和网上检索等方法,查阅国内外有关大学生消费与碳排放关系研究的相关资料,加深对大学生食品低碳消费行为影响因素的认知,为开展本次调研奠定文献基础[2]。
(2)问卷调查法。本次调研共发放800份问卷,回收750份,有效回收率为93.75%。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大学生践行食品低碳消费的意愿情况、大学生个人食品低碳消费行为现状、大学生关注及参与食品低碳消费活动现状、朋辈群体食品低碳消费行为现状、家庭食品低碳消费行为现状等方面内容。
(3)数理统计法。课题小组运用Excel和SPSS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和处理[3]。
3数据分析
3.1践行食品低碳消费的意愿
调查显示,大学生践行食品低碳消费意愿较低、积极性不高。如表1所示,在问到“您是否会亲身践行食品低碳消费”时,选择“肯定会”的人数占比仅为27.6%,比例未达50%,调查效果并不理想。尽管践行食品低碳消费受学历、学校氛围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从调查结果来看,其实践的频率仍然偏小,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当然,从好的方面来看,促进高校大学生食品低碳消费仍存在较大潜力[4]。
3.2朋辈对大学生食品低碳消费的影响
朋辈群体与大学生个体年龄相近,认知水平相同,故对大学生个体的行为方式影响深远。此外,同辈群体强大的文化氛围也在潜移默化中极大地塑造着个体的行为方式。从表2可以看出,在朋辈群体吃油炸食品方面,个人与朋辈群体的变化趋势相同。朋辈群体经常吃油炸食品,个人也会经常吃。这表明个人与朋辈群体的食品低碳消费行为密切相关,个人的食品低碳消费行为受朋辈群体的影响较大。因此,对于学校和政府而言,建立一种良好的食品低碳消费氛围尤为重要。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不断规范市场,从而建立一种有利于引导低碳消费的良性市场。高校也应积极开展相关课程及活动,提高高校大学生的低碳消费意识和低碳消费践行力[5]。
3.3家庭对大学生食品低碳消费的影响
家庭是社会的缩影,也是个体成长的第一环境,家庭对个人行为、认知的影响力厚重而又深远。当然,也体现在了家庭的食品消费习惯对个人的影响上。如图1所示,在喝饮料、吃肉食、吃油炸食品方面个人与家庭的变化趋势相同,在经常喝饮料的家庭中,个人也经常喝饮料。同时,通过对喝汽水、吃肉食、吃油炸食品的显著性分析,可以发现家庭和朋辈群体对个人食品消费有较大影响。因此,大学生应同家人一起努力培养起低碳消费的优良习惯,从自身做起,从小家做起,形成一股优良而又持久的社会氛围[6]。
4研究结论与建议
4.1研究结论
4.1.1大学生食品低碳消费潜力较大
虽然在被调查的大学生中对愿意践行食品消费行为持肯定态度的占比较低,但仍有超过50%的受调查者表示可能会践行,这说明,高校大学生践行食品低碳消费的潜力依然较大。只要对大学生实施相应的引导措施,大学生群体必将成为节能减排的潜在生力军[7~9]。
4.1.2家庭朋辈对大学生个体的食品低碳消费行为具有显著的影响
调查数据显示,在喝饮料、吃肉食、吃油炸食品等日常食品消费过程中,个人与朋辈群体、家庭的食品消费低碳行为的变化趋势大体一致,朋辈群体或者家人经常出现食品消费高碳行为时,大学生个体也会出现类似的行为趋势。这表明,大学生个体与朋辈群体和家庭的食品低碳消费行为密切相关,个人的食品低碳消费行为受朋辈群体和家庭的影响较大。
4.2对策分析
4.2.1正确引导,政府义不容辞
释放高校大学生食品低碳消费的潜力,首先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作为国家的执掌者有权力也有义务,切实推进我国低碳环保事业的发展[10]。
消费环境是影响消费行为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消费市场有利于引导消费走向,促进低碳消费行为习惯的形成。一是完善食品低碳认证的标志体系,规范食品低碳市场,加强对食品低碳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低碳市场法制有序。二是国家要建立、健全低碳产品信息公布制度,迅速及时的向高校大学生提供准确的食品低碳信息,使大学生消费者及时把握低碳食品的生产动态。三是国家应该建立低碳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加强对低碳食品的检验,确保低碳食品的品质,对发生的低碳食品安全事件作出及时有效的处理,从根本上保证大学生食品低碳消费环境健康有序的发展。
此外,政府应借助广大NGO组织的力量,不断鼓励公益组织的发展,发挥其特有的活动执行力和感染力。环保公益中不乏有专业人士,他们的专业知识有利于推进高校大学生对食品低碳消费的认识,同时,其开展的相关活动,也有利于渲染一种食品低碳消费氛围,从而间接影响高校大学生的食品低碳消费行为。
4.2.2潜移默化,高校是重要培体
研究结论显示,高校大学生的食品低碳消费行为受家庭和同辈群体影响深刻。因此,高校应加强校园文化环境,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使大学生群体能在潜移默化中受到良好的感染和熏陶。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首先要治理学校周边的食品消费环境。其次,要加强制度建设,学校可根据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大学生环保行为守则》、《低碳、绿色消费倡议书》等,加强监督,并建立食品低碳消费考核体系。再次,学校应定期组织讲座,创建低碳校园文化。学校应定期聘请相关环保专家、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企业定期到学校对师生开展相关知识讲座,拓宽大学生食品低碳消费相关知识面,满足大学生食品低碳消费认知需求。此外,要创新食品消费低碳教育形式,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园网络资源,在广泛交流中深化食品低碳消费行为的引导,利用校园网、广播、报刊等大众媒体让广大师生清醒的认识到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环境问题,意识到自身在环保中的责任和历史使命。最后,要发挥社团的重要作用,高校社团活动的开展极大地影响着高校大学生的思想、生活动态,是高校食品低碳教育中无可忽视的一股重要的民间力量[11]。
4.2.3持久影响,家庭是重要起点
家庭是社的细胞,家庭也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由于家庭在人的生命历程中的独特地位,其对人的塑造作用十分巨大。家庭食品消费应坚持低碳化。家庭的饮食习惯、消费习惯必然会在点点滴滴中对大学生产生深远悠久的影响,要培养大学生低碳消费习惯、健康的饮食习惯必然需要家人的共同努力。家庭营造的低碳的消费氛围,可以在不知不觉中改变大学生的食品消费行为[12]。
5结语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需求对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学生的低碳行为意识直接关系到未来的能源利用、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成效。探讨大学生食品消费低碳行为及其问题,不仅有利于加强大学生的低碳行为意识,引导其践行低碳生活,为大学生的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食品消费行为提供指导,促使大学生养成食品低碳消费习惯,自觉带头实施低碳行动,还能发挥“蝴蝶效应”,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改变起到辐射作用,以大学生群体推动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低碳节能氛围,为建设低碳社会、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与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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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SangInKang,Jin-gyuOhandHongseok.Working,Korea'sLow-CarbonGreenGrowthStrategy[J].KimPaper,2012(3).
怎样提升会议营销效果?会议营销的前景如何?出路何在?成为医药保健品营销人士探讨的问题。
我们认为市场营销的根本要义是:比竞争者更有效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营销的实质就是需求管理,营销的真正基础是理解消费者,赢得市场的“金钥匙”是又精又准的抓住顾客的心,营销的基本过程是找到与产品相对应的消费者,并采取策略使之成为产品的长期、忠诚消费者的过程。在这个追求个性的时代,会议营销能够精确的锁定目标顾客群,通过提供淋漓尽致的亲情化、个性化的服务,满足顾客需求,激发购买欲望,从而迅速的启动市场。会议营销的互动式的沟通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讲是代表着营销的发展方向。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会议营销虽然目前出现了一些问题,但这却不足以影响会议营销的发展前景,问题只是成长中的阵痛,只要能对会议营销正确引导、规范操作,不断的进行升级,就肯定能迎来更为崭新的明天。
在此笔者提出关于会议营销升级的三大方向,与业内人士进行探讨;
一、品牌升级。
当前,医药保健品市场普遍信任度缺失,会议营销中的收单难、上门难、到会难、攻单难等问题归根结底也是没有信任度。营销的根本目的是让消费者对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产生充分的信任与信心,从而激励他们去购买,最终为我们带来利润,信任度是桥梁,只有建立信任度,消费者才能顺利的接受我们的产品、服务。承载着消费者信赖与安心的品牌将会在会议营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一个消费者来说,品牌可以带来希望,可以减少风险,放心选择,帮助实现功能和情感满足,而对于企业来讲,品牌意味着更高的忠诚度,更低的销售成本,更便利的开展营销和更广泛地传播企业有意无意创造的文化。
企业生产的是产品,消费者购买的是品牌,创造品牌价值是提升消费者价值的有效途径,会议营销中创造品牌价值应包括三个方面:使用价值、服务价值和形象。其中使用价值是基础,消费者对医药保健产品的根本需求是消除病痛,恢复健康;服务价值是使用价值的延伸,服务价值能够深化使用价值,使消费者获得更大的满足;形象价值满足的是消费者心理和情感层面的需求,它是对使用价值和服务价值的系统性增值,具体包括产品本身的形象、员工形象和企业品牌形象。会议营销企业实行品牌升级的方向是以产品品牌建立使用价值和形象价值,以建设服务品牌打造服务价值,整合产品品牌、服务品牌、企业品牌树立形象价值。
会议营销塑造品牌,所不同于传统营销的是更注重与顾客之间的互动式的沟通,围绕目标顾客的需求,设计本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特点,发展产品或服务与顾客之间的关系。在互动的基础上,规划审视自己的品牌系统、定位、概念及传播。
会议营销的品牌传播首先要增强营销人员品牌意识,赋予营销人员更多的责任,营销人员不仅要销售产品、提供健康服务,更要肩负起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使命,消费者是通过营销人员扎实、细致的工作认同产品、接受服务,产生信赖的。品牌传播必须从营销员的一言一行做起,就是说营销员拿起电话说得一句话,到消费者家敲一次门,和大爷大娘的一次对话,甚至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服务,这些都是在做品牌。员工是会议营销品牌建设的关键,我们要将品牌建设融入到日常员工招聘、培训、激励、管理中,从一点一滴中实行品牌升级。
其次,通过系列会议活动提升品牌,会议主题应当凸显品牌传播主旨,好的主题能够有效的吸引目标顾客到会、参会和“消费”。良好的会议气氛渲染,权威性、公益性、互动性的会场感化顾客,使顾客参与其中,在欢歌笑语里消除疑虑,认同品牌价值、产生情感寄托,成为品牌的忠实顾客。
再次,运用大众媒体进行品牌传播,通过大众媒体的广泛传播,能极大的提高品牌知名度,弘扬品牌理念,增强品牌影响力。近期以来,一些会议营销的领军企业,如:中脉、天年等,开展了大众媒体广告宣传,强化品牌传播,有力的推进了会议营销工作的开展。
二、营销观念升级
会议营销中普遍存在的“强迫推销”现象,严重的制约了会议营销的发展。一些从事会议营销的企业,目光短浅,运作不规范,将会议营销做成了“会议推销”,甚至让营销代表紧盯顾客,死缠硬磨,顾客不买产品,就千方百计阻挠,不让离场。这种不以顾客需求为出发点,强拉硬卖的做法,极大的败坏了会议营销的声誉。每一位会议营销人员都应该记住:顾客买的不是产品,而是产品带给自己的好处,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曾经指出,“可以设想,某些推销工作总是需要的,然而营销的目的就是要使推销成为多余,营销的目的在于深刻地认识和了解顾客,从而使产品或服务完全地适合它的需要而形成产品自我销售,理想的营销会产生一个己经准备来购买的顾客,剩下的事就是如何便于顾客得到产品或服务……”,推销是建立在有效营销基础之上的活动,没有营销的推销甚至会伤害顾客,伤害市场。很多有经验的会议营销人员都明白,顾客的购买意向是在会前就已达成的,会场攻单仅是解决顾客买多少的问题,会前预热不到位,会场强攻是没有多大效果的。
经过多次会议推销的洗礼,有些老年朋友现在是谈会色变,唯恐避之不及。有一个很朴素的真理,即现在老年人患病率逐年升高,对健康的需求是存在的,不去购买产品,不接受服务,其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在企业本身。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老子说过:“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我们做会议营销,首先要不谈销售,强化公益性,淡化商业气息,组织“健康工程”“康复行动”等活动帮助消费者相信我们:不是买产品的,而是帮助他们获得健康的,采取以“无招胜有招”的策略将顾客的抗拒化解于无形。
在这个充满怀疑的年代里,需要我们以消费者为中心“光说不卖”,向消费者传播健康信息,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意见,努力帮助顾客树立能与我们的产品特点相对接的健康消费观念,采取让消费者亲身参与的方法体验产品和服务,确认产品使用价值、服务价值、形象价值,促成信赖,达到满意,进而通过有效的引导,帮助顾客自动自发的接近产品、购买产品。
三、服务系统升级
会议营销的优势之一是能够向目标消费者提供周到的、细致的服务,但是有些会议营销企业的服务并没有促使顾客长期的购买产品。需要明确的是会议营销服务的核心是一种具有亲情化的专家式的健康服务,即给顾客体检、指导用药、健康咨询、推荐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及健康的生活方式等,那种以取悦顾客为目的,类似家政服务的聊家常、打扫卫生、买菜做饭、照顾小孩、疏通管道等,起到的是辅助性的作用,目的是为了融洽关系,让顾客自愿接受我们的健康服务。
会议营销可以讲是贯彻服务理念较为彻底的营销模式之一,整个营销过程也可理解为一种服务,在一次完整的营销循环中,实际上都包括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和售后服务三个区段,我们提供的是一体化的全程服务,售前开展健康指导、信息传达,售中开展科普教育、体验,售后进行效果引导、答疑解惑等。会议营销服务系统是循环往复的,售后服务同时又是下一次的售前服务,服务没有终点,顾客满意才是我们永恒的追求。
在服务模式的演变中,经历了一对多服务、一对一服务和多对一服务。一对多服务主要是在传统的终端营销模式中,同时服务于非常多的消费者,服务显得相对简单,程序简单、内容简单,这就导致了整个服务流程干巴巴,消费者对终端店的光顾带有很大的随机性,功力性,这就不会形成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
第二层次是一对一的服务,会议营销多是采用的一对一式服务,一对一服务能够满足顾客的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由于是一对一,服务就更有针对性,更具亲情化。但由于这种服务多是建立在个人基础上,采取“打游击”式的方式进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容易发生服务断裂。
关键词:中学生;消费;影响因素;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G45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7-0054-02
社会再生产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阶段,消费作为物质资料生产的总过程和最终的目的与动力,对其他三个阶段均有重要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水平得到较快的提升。1978年,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343元,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966元,增长了64倍,年增长率达到170.4%。随着人均收入的快速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也产生较大的变化。中学生作为我国未来发展的主力军,作为独立性和依赖性并存的特殊群体,对新鲜事物较有兴趣,随着社会和环境的变化,当代中学生的消费观念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但这种变化不是一种因素简单带来的,它是由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形成的。
一、当代中学生消费观念的影响因素
1.家庭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可支配收入也不断提升,家庭消费观念的改变严重影响着当代中学生的消费观念。一方面,我国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家庭结构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很多的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会尽可能地满足子女们的消费需要,每个家庭对独生子女的投入也越来越大。但是由于年龄较小,一般孩子都不能合理安排自己的消费,当孩子提出一些非合理的消费需求时,家长如不加以教育和引导,而继续满足和纵容这些孩子的消费习惯,就容易让孩子形成大手大脚的消费习惯,形成不健康的消费观念。另一方面,有些家长之间也会存在一些攀比心理,严重影响孩子的消费观念。当今社会大环境的变化,家长之间也形成了一些不良风气,从孩子的吃穿到学习成绩等方方面面都存在攀比心理。有些家长甚至出现扭曲的思想,觉得自己孩子成绩不如别人,那在其他方面一定要好过别人。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教师,当孩子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也容易形成攀比的消费观念,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消极影响。
2.自身因素。当代中学生作为独立性和依赖性并存的特殊群体,其消费观念也容易受到自身因素的影响。中学生较小学生荣辱观念更强,加之叛逆期的出现,不少中学生开始较为重视“面子”,更希望得到大家的注目和肯定。无论是学习上、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关注和认可。但是学习上和工作上成绩的提升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很多学生希望在生活上,在吃、穿、住、行上得到大家的认可,甚至是得到周围的人羡慕的目光。所以,吃大餐、穿品牌、住豪宅、坐专车等不良风气在中学生群体中蔓延开来,这也就形成了不健康、不合理的消费观念。另外,由于当代中学生都出生于我国经济发展较为快速的年代,也没经历过老一辈人曾经历过的艰苦岁月,总体来说,都是在温室中成长的一代人,因此对于苦日子没有多大的概念,把当前的一些消费观念当作是应该的、应当得到的。
3.校园因素。校园目前是中学生主要的生活场所,除了家庭以外,所处时间最长的地方,因此,校园环境对中学生的消费观念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一方面,由于校园内存在的攀比心理,会让学生们形成扭曲的消费习惯;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二元化结构突出,贫富差距也越拉越大。同一学校中不同学生的家庭环境也是大相径庭,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不仅同学示好,就连有些教师和学校领导也会为其开后门。
4.社会因素。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提升,大量的国外物质文化都传入国内。其中,不仅包括一些先进、开放的思想和理念,也包括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给中学生的消费观念带来了一定的冲击。虽然说中学生还不具备盈利能力,但在消费者中是一个非常活跃的群体,又比较欠缺判断能力,容易受到外来文化和思想的影响。另外,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贫富差距也不断拉大,社会中出现的一些现象导致仇富心理在社会中不断蔓延,近几年来“官二代”“富二代”等特殊群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其中出现的一些极端事件导致人们的传统观念不断被颠覆。中学生作为社会人,社会消费观念和理念的变化也时刻影响着广大的中学生群体。
二、树立中学生正确消费观念的建议
1.加强家庭消费教育。家庭消费作为中学生消费行为的最初引导,对中学生消费观念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良好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理念依赖于家庭消费的教育。在日常的生活中,家长们不仅要从语言上,还需要从行为上,给予子女一些积极的引导,在一定程度上淡化子女的物质观念。另外,需要培养子女的理财意识,让他们知道赚钱的不易。通过劳动和零花钱挂钩的方式,从小培养子女的金钱观,让他们养成合理消费的好习惯。当子女做出不合理的消费行为时,家长要及时予以纠正,不能一味地纵容孩子的不合理消费行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从各个方面引导孩子消费观的形成。
2.加强中学生的自我教育。中学生的“三观”已经开始逐渐形成,因此要求中学生自己要对自己负责,主动去建立合理的消费意识、做出合理的消费行为。根据自身的家庭条件选择能够承受的消费行为,不能盲目地听从同学及其他人的推荐,应该结合消费得到的好处,选择合适的消费商品。另外,多听从教师、家长的建议,不要从内心排斥教师、家长的建议。不断学习消费知识、积累消费经验,提高消费能力。
3.加强学校的相关教育。学校作为学生主要的学习场所,首先必须注重校园文化环境的营造。学校通过大量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引导中学生广泛参与,形成一种“比学赶帮”的良好风气,将中学生的注意力和激情引导在学习和能力培养方面,而不是放在用、吃、穿上面,对学习成绩好、工作能力强、文化素质高的同学进行重点表扬和宣传,成为中学生广泛学习的榜样。另外,加强中学生的思想道德相关课程的教育。现在中学生文化课程学习非常重要,但道德修养也是重中之重。学校应该重视这些课程的开设,将积极、合理的消费思想和理念在课程中不断宣扬。通过一系列的思想道德评比活动提高中学生对道德教育的重视程度,帮助中学生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4.加强社会良好环境的营造。加强对学校周边社会环境的整治,防止一些不良风气在学校周边不断蔓延。另外,随着网络的广泛使用,越来越多的中学生都有手机,并随时可以从网络上获取大量的信息。因此,需要加强对于相关信息的监管,防止不良信息在网络上随意散播,大力推荐一些积极向上、内容健康的读物和信息,使中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受到先进思想和消费观念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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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相对于其他社会阶层,农民在整体政治结构、产业结构、社会结构中均处于明显的被动和劣势。农民消费者是我国消费者中数量最为庞大的一个群体,但是其权益保护的状况并不乐观。尤其是对于农用生产资料的消费方面,权利被侵害但又难以维护的现象比比皆是,仅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给予特殊的关注。
一、农民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一般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这是农民作为特殊消费者受消法保护的直接依据。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生产与经营的社会化、专业化以及流通环节的增加和销售形式的多样化,常常使农民消费者难以靠自己的力量寻找和追究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具体责任者;同时,当代工业社会和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在同一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日趋严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缺乏实质性保障。农民处于明显弱势一方,救济力量相对薄弱,更是无法有效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农业生产高投入、长周期的特点,使得无法维权或者放弃维权的农民的生产生活都会受到严重影响。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05年报告的调查结果显示:分别有75.1%和72.7%的农民被访者知道“与经营者协调和解”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这两种途径。知道“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这一途径的被访者比例最低,仅有61%,而同时,知道并愿意向法院提讼的只有22.5%。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同年另一份调查表中,当问及被访者“在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一般采取何种措施”时,调查结果显示:有41.9%被访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损害时选择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回答“忍了算了”的比例是21.2%,排在第三位的选项是“请求消协调解”,其比例为20.3%。民众对司法的依赖程度反映了一个社会对民权维护与发展的程度。司法保护因其具有客观、公正、程序化等优点,裁决较容易被当事人接受,是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方式。但是,和其它几种消费纠纷解决方式相比,尽管诉讼具有终局性、强制性以及权利实现的相对完整性等几大优势,在实际生活中,农民消费者们却没有表现出太高的热情和积极性。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大多只选择去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而对于那些为数众多、标的额相对较小的纠纷,大部分农民消费者选择了放弃。本次调查反映出,当农村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时,他们对于将消费侵权案件诉至法院仍然抱有一种排斥的态度。这样的现象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维权力度,更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实体上的正义要通过科学合理的程序来进行保障,但是除了农民本身的法律意识问题以外,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制度也难以很好地承担起保护弱者权益的重任。高额的诉讼费用使受到侵害的农民无力承担;复杂的司法程序让农民难以有效地维权,继而产生畏诉心理。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消费者不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要是维权成本很高,包括索赔成本、时间损失以及维权时所遭受的其它间接成本和执行的不确定性,单纯提倡农民消费者素质的提高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首先完善国家的相关诉讼法律制度。
二、司法诉讼制度改革的法律建议
第一,建立小额诉讼法庭。我国一些地方人民法院积极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审理小额消费纠纷案件。例如,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目前已设立73个保护消费者权益合议庭,并吸收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代表担任陪审员;湖南省常德市也先后在全市9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庭。除了设立小额消费审判庭的设想外,还有其它思路可供选择:即设立综合性的消费者争议审判庭(我国目前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庭主要是这一模式);或者设立综合性的小额争议审判庭(美国加利福尼亚、佛罗里达等州和英国等国家的小额争议法庭即属此类)。第二,改革诉费承担。建立农民消费者保护公益基金来作为小额农资消费纠纷的支撑。为应对农民消费者无力聘请律师的问题,应当建立健全农民消费者法律援助制度,设立专门的农民消费诉讼基金。这点对于农民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尤为重要。农资消费侵权猖獗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无力承担高额的诉讼成本而放弃,从而侵权行为屡禁不绝甚而愈演愈烈。通过设立公益性的农民消费诉讼基金,不但有助于保护农民运用法律维权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维护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提高司法的权威性。第三,改革诉讼主体制度,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当消费者由于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或者质量有瑕疵使其权利受到侵害时,除了可以向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申诉以及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之外,诉诸于司法部门寻求司法保护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途径。无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还是《民事诉讼法》,都是想实现通过个体发动消费侵权诉讼达到对其实施最终司法救济、限制不法竞争行为这一目的的。而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及其理论,人必须对其所发动的诉讼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有权发动这一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受害者本人,即诉权的享有者必须是具有实体上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这样严格的主体规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民的诉讼积极性,也使得一些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社会非政府组织难以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第108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等。《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第89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除此以外,证券法、投资法、商标法和专利法都规定了委托和权利问题。另一方面,必须看到,我国行政程序中的律师制度还相当不完善,主要表现为立法零散,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作专门性规定。例如,《行政许可法》应该是最能体现行政程序权利特征的一部程序法,但是恰恰这样重要的法律并没有很好地规定行政程序的权;《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行政强制法》(草案)则干脆没有规定任何委托制度。此外,从学术研究上看,关注行政程序制度、比较系统地概括国外行政程序法上的制度的论著也较少。
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不是仅有一个“善良的意图”就可以实现的。还需通过制度创新,加强对代表建议的审查来实现。
完善法律制度,制定统一的代表建议审查标准。审查代表建议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它事关代表权利及人大权威。因此,相关审查程序应当法定化。
建立博弈机制,妥善解决争议。对于拟不予交办的代表建议以及承办单位申请办结的代表建议建立论证机制。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是否具有可行性,人大常委会应组织力量开展调研,必要时,还可以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
变“一审”终审制为“二审”终审制。完善的代表建议审查制度,不仅要规定权利的实体内容,还应同时配置权利救济的程序内容。对于不予交办的代表建议,有关部门必须出具书面决定书,详细说明理由和原因,并赋予当事人“上诉”的权利。
笔者建议设立代表建议审查委员会来负责代表建议的“终审”工作。代表建议审查委员会的人选要由全体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为避免人大常委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建议对代表提出的关于人大常委会的建议,由代表建议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
当然,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要做好代表建议的登记、梳理、分析等工作,对于存在意见分歧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的代表建议,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研究,采取相应对策。
(摘自2月14日《检察日报》)
由“用工荒”看中国应向德国学习什么
杨亚军
农历新年过后,新一轮的农民工离乡打工潮来临。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全国许多省市都出现了用工荒。
现在用工市场上,不缺高学历者,缺的是高级技工和能工巧匠。在人才市场上,一方面应届大学生就业困难,另一方面许多企业到车站、码头举牌抢招熟练工人。造成用工荒的真正原因还是职业教育发展不够,要知道在我国这样一个制造业大国里,技术工人的短缺将直接阻碍社会的创新和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技术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将会越来越快,拥有和储备一批优秀的技术工人有利于本国企业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保持强大的竞争力。长期以来被人们称道的德国,就一直把职业教育作为立国富民的“秘密武器”。“德国制造”的成功也归功于这个国家高水平的职业技术教育以及给予技术工人们的高水平待遇。而在我国,社会上普遍存有盲目追求高学历,鄙薄职业技能教育的倾向,这种倾向加剧了人才教育的畸形发展。因此,转变观念,重视职业教育,解决技术工人长期短缺的问题很重要。
中国应当向德国学习,培养重视技能、尊重技工的良好社会氛围。据调查,德国许多政治家以及一些大企业家均出身于手工业者,他们的职业生涯大都是从技工开始的。这个国家的技工月平均收入要超过国民的平均收入水平,这些人有较高的政治和社会地位,生活富裕,难怪有那么多德国年轻人选择上职业学校。
今年的“用工荒”是技术工人短缺的集中表现,要长久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多培养技术工人,前不久,就有专家建议:把三本院校全部转变成职业技术院校,培养技术工人,我觉得这是一个值得尝试的办法。
(摘自2月15日“新华网”)
限购是一种权利让渡
趁许“限”仍将是2011年最热门的中文字之一。限行已是常态,北京又开始限制外地人买车:十多个城市宣布继续商品房限购;如果通胀延续,不知道还会不会出台其他的限制买卖或者限价措施。
买与卖,是市场的基本交易行为。买什么不买什么,公众应该有自由选择权。为什么这样一项基本权利,如今却限字当头?一个限字,人为打压了各项正常需求。而与被限制的百姓权利对应的,往往是放大了的公权力。
被抑制的需求不会从此消失无踪。当前民众对各种“限”采取了宽容的态度,究其根本,是因为还有一种期待,希望以时间换空间。比如说,城市规划布局改变了,道路交通环境好转了,也许限车就不是问题了。如果保障房进度跟上未了,很多人就不需要排着队去买商品房了。
老百姓暂时放弃自己的基本权利,将其让渡给政府,愿意承受某种限制,是有条件的。这种放弃只是为了政府部门能够有时间提供更好的公平品,这种放弃是与未来的某种获得相对应的。
这种让渡一定意味着某种经讨论而形成的契约关系,这是官与民在面对公共利益时经协商与沟通而达成的一致。而在过去一年可见的案例中,这样的沟通与协商少而又少,甚至没有人在意其程序是否合规,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尤其是,因为打破了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合理边界,这种让渡一定是临时性和非常态的。这种让渡不是公权力的正当延伸,官方不能以公共利益为由强求老百姓让渡自身权利,也不能以种种理由固化这种让渡。如果这种让渡成为常态,则公权力越界就成为理所应当。而与权力边界的模糊相随的,一定是对政府权力监督和限制的缺位,最终就可能出现对民众权利的损害。
(摘自1月24日《经济观察报》)
国富如何变民富
陈志武
过去30年,国有制体系确实让政府调动资源很容易,能“集中力量办大事”。但发展到现在,也有很多弊端。比如,过去60年,民间消费占GDP的比重直线下降,而政府开支的比重直线上升。这两种趋势无论在计划经济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期间,都没改变。
许多人会说,政府得到财政税收及财产性收入,不是在给民生做很多投入吗?不是为了共同富裕吗?一些经济学家说,征税是一种“第二次分配”。但实际情况可能跟理想相差很远,当财政预算是暗箱操作时,靠什么保证第二次分配真正实现,分配到你希望的对象和项目上?
2007年,巴西政府在医疗卫生这一项上花了GDP的10.4%,而中国在医疗卫生、就业福利和社会保障三个项目上的开支仅花了GDP的2.4%。巴西政府的教育开支相当于GDP的5.4%,而我们不到3%。所以,那些“第二次分配”和“共同富裕”的理念,并没有被中国的数据支持。
另外,国有经济、国家主导型经济往往都偏爱重工业,因为制度激励安排会逼着官员们按某种方式去做决策。相比之下,如果整个社会的主要资产和国民收入由老百姓决定怎么花、怎么使用,由此产生的需求结构会更侧重消费品和民生服务品,看淡工业品。
归根结底,只要国有经济唱主角的局面不改变,中国经济增长模式就不可能改变,从国富转变为民富也只能是一种愿望。
如何改变?我主张两点:第一,是民主方面的改革,这是最直接约束征税权、政府管制权并对财政预算过程进行更透明监督的必要条件。第二,是把剩下的国有资产注入国民权益基金中,把原来“全民所有制”理想中还没到位的、虚的“全民所有”具体落实到每个公民身上,最好是允许国民权益基金股份自由交易。
(摘自《同舟共进》2011年第2期)
扩大公共消费是改善社会公平的关键
刘尚希
真正妨碍社会公平的不是收入、财产分配的不公平,而是消费。这个判断似乎与常识相悖,常识告诉我们,有钱才能消费,只有缩小收入差距、财产差距,才能促进消费公平。
从直线思维来看,常识是正确的,没有收入、财产是谈不上消费的。但若从循环思维来分析,结论就反过来了。在市场经济循环中,消费是起点,因为消费是目的,是出发点,也是归宿:还因为消费直接决定了人的发展,无论从个体还是从社会整体来观察,居民能力的差距从根本上决定了收入、财产的差距。从这个循环关系看,妨碍社会公平的不是收入、财产差距,而是消费不公平导致的能力不公平。
消费公平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上一轮循环的结果收入、财产差距,对下一轮经济循环来说,这是既定的历史条件,无法选择;二是政府对起点的干预通过提供公共消费来改变消费差距,使那些因缺乏收入而无法满足基本消费的人群也能获得基本生存条件和基本能力,从而改变“没钱不消费”这个逻辑所造成的能力鸿沟。
把上下两轮经济循环联系起来看,实际就是消费公平(上一轮循环的起点)决定了消费公平(下一轮循环的起点)。这就好像基因遗传,上一代的基因决定下一代的基因。
当上一轮经济循环的起点公平不能自动遗传到下一轮经济循环的起点时,政府干预就十分必要。政府提供的公共消费嵌入到下一轮经济循环的起点,可以改变下一轮经济循环的起点不公平状态,从而校正下一轮经济循环的结果过大的收入、财产差距。
尽管每经历一次循环,经济差距会放大,但政府在每一轮经济循环起点上进行干预,可以抑制居民经济差距的扩大,从而减弱“马太效应”。如此一来,就可以在快速的经济发展中控制好社会贫富差距。
(摘自2月11日《光明日报》)
响水事件不能止于“治谣”
李力言
这个春节,江苏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方圆十多公里内的民众,遭遇了一场虚惊。大年初八凌晨,因为传言化工园将发生爆炸,上万群众冒雪出逃,夜黑路滑,车祸频发,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
针对万人逃亡,当地政府称“纯属谣言引发的一起恐慌事件”,事态已得到平息,公安机关正在调查“造谣惑众者”。然而恐慌背后其实令有隐情。近几年化工园区确实发生过两起事故。2007年,园区内的一家科技公司发生爆炸,8人死亡数十人受伤:2010年,园区内的一家氯碱化工公司发生氯气泄漏,下风向一家公司30多名员工中毒。
由此纵观,上万人瞬间心理溃堤就不难理解了,问题的症结,不在“谣言”,而在当地化工经济与民生在布局、利益和心理上的全方位冲突。
纵观响水事件前因后果,很像一个颠倒过来的现代版“狼未了”的故事。所不同的是,“狼”不是最后才来,而是一开始就未了,而且还来了两次。也正因为如此,“谣言”从一开始就与事实“结盟”,恐惧心理从一开始就获得了现实的“滋养”,而政府和企业的公信力从一开始就陷入难以自辩的尴尬境地。
对于类似事件,处理造谣者固然必要,迅速及时的信息也很关键,但还是治标不治本。正如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笪素林所说,“谣言止于真相公开。如果政府公布了事实真相但群众还是不相信,那就是公信力出了问题”。要彻底终结“狼来了”的噩梦,归根到底,还需要当地政府反躬自省,找到百姓恐瞑的根源,转变发展方式,抓好安全生产,把百姓生命安全放到第一位,使其真正免予“睡在炸弹上”的恐惧。唯有这样。才能真正消除公众内心深处的担忧。还他们一个安居乐业的家园。而这。也正是政府获得信任的基础所在。
(摘自2月14日《京华时报》)
淘汰腾出创新空间
余秋雨
近些年。不少地方剧种的传承出现了一些问题,或者后继无人,或者受众萎缩,濒临灭绝。相应的,保护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据了解,中国现存172个剧种。如果全部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下来,我个人认为太多了,必须做减法。这个减法的标准是:非常重要的,要传承:今天观众还在享受,而且也能够靠卖票养活自己的剧种,要传承。
我这样说,不是糟践我们的地方戏曲。而是如果把所有的地方戏曲全部保留下来的话,有问题。理由很简单,所有的文化艺术者在新陈代谢,都有一个生存竞争的自然过程。有一些东西,需要我们以国家力量保存,比如在我心目当中,昆曲、京剧因为沉淀了太多的东西,属于此列。但是,不是所有剧种都要以此类推,变成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历史上最优秀的剧种之一元杂剧,只活了大约70年,当它觉得应该消亡、被替代的时候,它像英雄一样非常壮丽地倒下了。而不是已经没人看了,却躺在床上,非要靠打“强心针”维持。艺术不应该是通过这种道路走出来的。
保护,对于破坏来说是好词汇,对于改革来说却不一定是。我们过去不太尊重地方剧种,现在去尽力保护,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我们要继续把中国文化推向创新之路的时候,非要保留那么多的东西是有问题的。能不能有更多的年轻艺术家,比如说像我的学生的学生,不要再分到一个已经没有太多希望、两年也没有一个观众的剧团里面去?有没有可能让他们汲取一些流行音乐、西方音乐剧的元素,创造出一种新的剧种,为当代^、所喜欢?
一些文化被淘汰并不是一件坏事。如果所有文化都不被淘汰,那它完全是止步不前,或者说,永远没有往前走的态势了。我们不断讲创新,创新要有空间,空间哪里来?淘汰以后,新的空间就创造出来了。
(摘自2月11日《人民日报》)
中国科技拨款体制的当头棒喝
乔新生
科技部公告称,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的推荐材料中,存在代表著作严重抄袭和经济效益数据不实的问题,根据规定,撤销该项目所获得的奖项,收回证书,追回奖金。
在笔者看来,这是对我国科技拨款体制的当头棒喝。
众所周知,我国的科技拨款体制和教育拨款机制一样,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也因此,当前我国科技拨款机制有以下特点:
一方面,官本位现象十分严重,长官意志非常普遍。无论是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还是项目的鉴定和奖励,都由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这样的拨款体制下,科研立项和奖励申报弄虚作假非常普遍。
另一方面,中国的科研拨款体制往往是“先结婚后恋爱”。科研部门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报材料,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材料而不是科研成果决定拨款的数额。在这样的拨款体制下,善于弄虚作假、投机钻营的科研部门,往往更容易获得资助和科研奖励。这其实是一种不尊重科学研究规律的拨款体制,它不仅不利于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反而使中国的科学研究出现了急功近利的现象。
其实一些关系全局战略性的科研项目,固然能够带动中国科技产业的发展,但绝不应因此而忽视了基础性的常规科研项目,否则会导致中国整体科研实力反而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