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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重要性范例(12篇)

时间: 2024-04-06 栏目:公文范文

可再生能源重要性范文篇1

关键词:砼,再生砼,性能,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业也在蓬勃发展。几乎每天都有旧的建筑物要拆除,新的建筑要建造。在这一拆一建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严重地影响了城市生活环境,造成了环境污染,其中最多的是从废旧建筑物上拆下的废弃砼,新建筑物建造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料废渣。目前的处理方法是把它们运送到郊外进行掩埋,这样处理的问题有:(1)要花费大量的运输费用,(2)会造成二次污染,(3)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将这些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变的越来越重要。在现代建筑物中,几乎都要用到砼。据相关数据统计:目前,全世界砼的年产量约28亿立方米,中国的砼年产量约占世界总量的45%。砼原材料的骨料占砼总量的75%,由此推断,骨料的使用量巨大,总有一天地球上的骨料会消耗殆尽。为了能够解决这些问题,世界各国开始了再生砼的研究、开发与应用。

再生骨料砼(RecycledAggregateConcrete,RAC)简称再生砼。一般将废弃砼经过多道筛分、破碎、清洁工艺组合与分级后,并按一定比例混合后形成的骨料称为再生砼骨料(RecycledConcreteAggregate,RCA),简称再生骨料。用再生骨料可以部分或全部代替砂石等天然骨料(主要是粗骨料),再加水和水泥配制成新的砼即为再生砼。

再生砼和天然骨料砼的基本性能不同,再生骨料与天然骨料相比,其特点是:强度低,吸水率大,表面粗糙率大。再生砼与普通砼的各项性质与性能比较如下:

1、弹性模量。由于再生骨料中有大量的旧砂浆附着于原骨料颗粒上,导致再生砼的弹性模量通常较低,一般约为普通砼的70%~80%。由于弹性模量低,变形大,可以预计再生砼具有较好的抗震性能和抵抗动荷载的能力。掺入塑化剂后,再生砼的弹性模量有所提高。当掺入最佳数量(10%)的膨胀剂后,弹性模量可提高8%~10%。水灰比对再生砼的弹性模量影响较大,当水灰比由0.8降低到0.4时,再生砼的抗压弹性模量增加33.7%。再生砼泊松比在0.18~0.23范围内。

2、抗压强度。由于再生砼和天然骨料砼其骨料不同,所以它们强度随龄期的增长情况也不相同。相关试验表明:与天然骨料砼相比,同一水灰比的再生骨料砼的28d抗压强度约低15%,但其相差的幅度会随着龄期的增长而慢慢缩小。再生砼使用的是再生骨料。故再生砼的强度和所使用的废弃砼的强度有着紧密的联系。在同一水灰比的条件下,再生骨料强度越高再生砼的强度也就越高。一般建筑物所拆除下的废弃砼强度在C20左右,在水灰比为0.6并用再生骨料完全取代天然骨料时,其28d的抗压强度可达到23.5MPa。完全符合普通砼的强度要求。如果使用高强度的再生骨料,则可以配制高强砼。相关试验表明:如果用于生产再生骨料的废弃砼的强度达到40~60MPa并加入微细硅粉和高效减水剂则可配制出C70~C80的高强砼,尤其是在再生骨料与天然河砂搭配的情况下。

3、抗拉强度。再生砼的抗拉强度和它的抗压强度一样,随着龄期的增长而增长。而且再生砼的抗拉强度与天然骨料砼抗拉强度的差也随着龄期的增长而增大,到28d龄期后才基本不变。但如果在再生砼中掺加微细硅粉和高效减水剂则能够明显的提高其抗拉强度,尤其在28d龄期以后最为明显。

4、坍落度。再生砼的坍落度和起再生骨料所取代的比例有关,由于再生骨料比天然骨料的吸水率大,空隙多,表面粗糙度高,用浆量多。所以在相同水灰比的条件下再生砼中再生骨料所取代的比例越高其坍落度就越小。同时骨料表面粗糙,增大了拌和物在拌和与浇筑时的摩擦力。再生砼的坍落度还随水灰比的增大而增大,这和普通砼是一致的。而我们可以在再生砼中加入适量的粉煤灰或高效减水剂提高坍落度,同时可以保证有较好的保水性和粘聚性。

5、干缩性。干缩性是砼的重要指标之一。相关试验表明:再生砼的干缩性与它的骨料情况有很大关系。由于再生砼使用的是吸水率大,空隙率高的再生骨料。所以它的干缩性比天然骨料砼要大且其干缩的程度和干缩持续的时间随其再生骨料取代比例的增大而增大和加长。在再生骨料取代比例在50%以上时,其干缩时间持续时间比较长,但在50d龄期后干缩速率十分缓慢,干缩的增量也要小。

6、用水量。再生骨料与天然骨料不同,所以再生砼的用水量也与天然骨料砼不同。再生骨料内部缺陷多,吸水率大。再者,再生骨料的表面粗糙度比天然骨料要高,因此配合比中的细骨料(砂率)较高,并随着再生骨料所取代比例的提高而增长。由于砂率较高,因此达到相同坍落度时,比天然骨料砼用水要多,且难以达到坍落性能良好。

7、表观密度。再生骨料表面粗糙,摩擦阻力大,其砼难以振捣密实。再者再生骨料内部缺陷多,空隙率大。随着砼中再生骨料的取代比例增大,砼的含气量增大,表观密度变小。此外,再生骨料与河砂、卵石等天然骨料相比比重小,再生骨料使用的比例愈高,砼的表观密度愈小。

8、耐久性相关性能。

抗渗性。由于再生骨料的孔隙率较大,基于自由水灰比设计方法之上的再生砼的抗渗性比普通砼低。在有些情形,曾观察到再生砼的抗渗性较普通骨料砼高出三倍。降低水灰比是改善再生骨料砼抗渗性的一条途径。研究表明,掺加了粉煤灰之后,粉煤灰能细化再生骨料的毛细孔道使抗渗透性有很大改善。

耐磨性。再生骨料的抗磨损性较差。从不同强度的基体砼中得到的再生骨料其抗磨性不相同。日本从强度分别为15MPa、16MPa、21MPa、30MPa、38MPa和40MPa的基体砼中得到了再生骨料并进行了LA磨损性测试,结果损失率分别为28.7%、27.3%、28.0%、25.6%、22.9%和20.1%。可见,随着基体砼强度的增加,再生骨料的抗磨性提高。试验表明:随着再生骨料尺寸的减小,其抗磨性明显降低。原因是再生骨料尺寸越小,其含有硬化砂浆颗粒的概率越大,而砂浆的抗磨性较差。

抗裂性。研究表明:再生砼同普通砼相比,其极限延伸率增加27.7%。由于再生砼弹性模量低,拉压比高,因此再生骨料砼抗裂性优于普通天然骨料砼。

抗冻融性。再生砼的抗冻融性比普通砼差。试验表明:再生骨料与天然骨料共同使用时或通过减小水灰比可提高再生砼的抗冻融性。

将废弃砼块破碎作为再生骨利既能解决天然砼骨料资源紧缺的问题,保护骨料产地的生态环境,又能解决城市废弃物堆放、占地和环境污染问题,实现砼生产过程中的物质循环利用,从而保证建筑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废弃砼的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物由于达到使用年限或因老化而被拆除,产生废弃砼块,这是废弃砼的主要来源。(2)市政工程的动迁及重大及基础设施的改造产生的废弃砼块,随着我国经济和城市进程的进一步发展,这部分废弃砼数量将越来越大。(3)新建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砼。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散落大量的砼。(4)商品砼厂和预制厂产生的不合格砼或者因调度原因产生的不能加以使用的砼。这部分废弃砼一般占到产量的1%-3%。(5)科研机构和施工单位试验室完毕的砼试件。这部分废弃砼数量相对较少。

废弃砼不仅来源广,而且用废弃砼作再生骨料,可节省62%的天然石子资源;若用废弃砼作生产水泥的原料,还可以节约制造水泥的60%优质石灰石、近40%粘土与铁粉资源和少量的煤,因为煅烧石灰石需要大量的能量,而废弃砼中已有部分水泥的水化产物,所需的分解能量较石灰石少。废弃砼中含有一定量的水泥水化产物,如氢氧化钙、水化硅酸钙、水化铝(铁)酸钙、钙矾石等,在高温下分解并不放出二氧化碳。因此,用废弃砼作制造水泥原料可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用废弃砼制成的再生砼完全能满足世界环境组织提出的“绿色”的三大含义即:(1)节约资源、能源;(2)不破坏环境,更应有利于环境;(3)可持续发展,即可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

基于以上所述再生砼的优越性能、丰富的骨料来源以及对环境的低污染,可见再生砼的使用已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而且国内外的建筑垃圾都呈上升趋势,所以再生砼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我国是个地大物博的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不会出现砼骨料原料的缺乏。但是建筑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目前我国政府已经开始了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研究。虽然我国对再生砼的研究起步比较晚,还处在试验室阶段,但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果,如顾佳勋研究的建筑垃圾砌块技术已获得国家专利。1990年上海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在市中心的“华亭”和“霍兰”两项工程中就使用了其结构施工阶段产生的建筑垃圾。上海市建筑构件制品公司于1997年开始利用废弃砼制作砼空心砌块,其产品指标完全符合上海市标准《砼小型空心砌块工程及验收规程》。

二战之后,苏联、日本、德国等国家重建家园,就开始关注废弃砼的问题和再生砼的研究开发与利用,曾召开过三次有关废弃砼再生利用的专题国际会议。日本是一个面积小资源少的岛国,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研究方面起步较早,也做得比较好。日本政府早在1977年就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砼使用规范》,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处理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工厂。

日本建设省在1992年提出了“控制建筑副产品排放和建筑副产品在利用技术开发”的5年计划并于1996年10月制订了“再生资源法”旨在推动建筑副产品的再利用,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提供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日本已经对再生砼的吸水性、强度、配合比、干缩性、耐冻性等性质做了系统的研究。目前,日本对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率已达到70%左右了。

美国不但鼓励再生砼的利用,而且还对再生砼的性能做了系统性的研究和试验。比如美国密歇根州的两条公路就是使用的再生砼。通过对其的研究,表明再生砼的干缩率要比天然骨料的砼要大。美国的CYCLEAN公司采用微波技术可以100%的回收利用路面沥青砼,其质量与新拌沥青砼路面料相同,而成本降低了1/3,同时节约了垃圾清运和处理费用,大大减轻了城市的环境污染。

丹麦在1990年产生1220万吨建筑拆除废料,有820万吨被回收利用,回收利用率达67.2%。

德国的一条双层砼公路采用了再生砼,该砼路面总厚度26cm,底层砼19cm采用再生砼,面层7cm采用天然骨料配制的砼。德国钢筋委员会要求采用再生骨料的砼必须完全符合天然骨料砼的国家标准。

法国还利用碎砼块和碎砖生产出了砖石砼砌块,所得砼块已被测定,符合与砖石砼材料有关的NBNB21-001(1988)标准。

总之,再生砼与天然骨料砼相比,其抗拉强度、抗压强度和坍落度都比较低,但在其配制过程中加入微细硅粉和高效减水剂,则以上三个及其他性能就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与天然砼的性能相近,甚至超出。所以使用废弃砼作为骨料生产再生砼是可行的,并且对环境保护和资源的节约与再利用有重大意义。再生砼研发与应用既是对生态环境是一种保护,也是砼技术的一种革新,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符合我们这个时代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徐亦冬,周士琼,肖佳.再生混凝土骨料试验研究[J].建筑材料学报.2004(04)

可再生能源重要性范文1篇2

2005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法》)并在2009年作出了修改,确定了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制度、可再生能源并网审批和全额收购制度、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制度、支持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财政激励措施等一系列的法律激励制度.

一、《可再生能源法》确立了以下几个主要的法律激励制度1、总量目标制度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制度是一个国家或者其中某一个地区的政府用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对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占有率做出的强制性的规定,以确保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在《可再生能源法》中,相应的条款明确指出,我国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将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的总量目标的制定,具体授给权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2、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可再生能源法》中,相应的条款明确指出,我国的电网企业应当与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相应的发电企业有义务配合电网企业保障电网安全.以此来激励相关开发可再生能源主体的积极性.

3、分类电价制度分类电价制度,即有关主体根据采用不同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发电的社会平均成本,分门别类地制定相应的上网电价,并向社会公布,以期确保合理竞争.

4、费用补偿制度在《可再生能源法》中,相应的条款明确指出,我国的电网企业依照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若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我国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的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其中由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依照《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5、专项基金制度在《可再生能源法》中,相应的条款明确指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农村、牧区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由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对以上项目工程的支持.

二、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法律激励措施的缺陷及相关措施完善的建议1、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法律激励措施的缺陷针对我国目前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问题,系统分析我国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法律激励制度,结合2005年及2009年修改过《可再生能源法》,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激励措施仍然有诸多缺陷:

(1)可再生能源开发生产成本、技术相对传统能源无明显优势,需要资金、研发、技术的支持目前,可再生能源的生产成本比化石燃料要高.这迫使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更需要健全的融资机制,强大的研发能力,先进的装备制造技术.虽然为了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法》中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农村、牧区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由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对以上项目工程的支持.但从实际投入量上看,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量仍偏少,稳定的政府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形成.

(2)可再生能源市场尚未初步形成没有市场需求,就没有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公众目前更偏好传统能源,传统能源的供应体系、销售体系、服务体系已经完善,这样传统能源的规模效益将远远大于可再生能源的,比可再生能源能有竞争力,可再生能源供应不得不依赖传统能源市场.

在《可再生能源法》虽有规定说,国家扶持在电网未覆盖的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为当地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服务.但实际上国家电网及供热、供气系统不能覆盖的区域仅是偏远地区,这样的市场需求太小,远无法促进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形成.

(3)可再生能源法规的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仍有待完善,具体可操作性相对较差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法》中仅作了一些原则性、指导性的规定,在如何具体操作方面,有所欠缺,相关配套措施的缺失.此外,从法律综合体系上看,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法律和法规及相关规章本身缺乏全局性、系统性、协调性、连续性、稳定性,而且在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方面也存在不足,仍需完善.

2、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法律激励措施的完善建议(1)加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建立新的融资机制政府部门应将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开发和技术创新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的高技术领域,加强与高校的合作,重视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制定更加优惠的财税政策,促进建立可再生能源体系的核心技术,防止国外技术的垄断.

在融资机制的建立方面,一方面要完善现有的国内融资机制:完善相应的税收、贷款、补贴政策,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投入;建立一些新的融资机制:比如政府购进一批风能发电设施,然后一定的方式租赁给风能开发企业.另一方面要,在国际融资方面应该由政府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的引导利用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洲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会对可再生能源开发的资金支持;作为政府还应该建立相关专门部门引导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利用《京都议定书》机制(排污权交易、共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相关的资金及技术支持.

(2)培育建立可再生能源市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离不开它的市场,政府应该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指定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以引导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政府要制定关于可再生能源的宏观调控及全国性的产业政策,积极利用相关经济激励政策引导其发展,明确企业的相关产权.具体而言:政府必须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进行事前事后评估,避免盲目开发,各地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必须符合全国性的产业规划方针,如西部应以风能、太阳能为特色产业,东部以潮汐能为特色产业;政府必要时应和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签订行政合同,采购它们的产品,指导其投资、研发,以避免外国企业垄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出口;积极制定相关标准体系,推行可再生能源标识,鼓励公众购买可再生能源产品.

(3)细化、补充、协调配套法规,落实、评估法规实施情况鉴于我国实际情况,国务院各部委及地方政府应在考虑了全国,地方实际情况,仔细研读《可再生能源法》后及时出台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制定相应的规划、计划,来细化和补充《可再生能源法》中确定的各项法律制度,以保证《可再生能源法》的顺利实施.我国许多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法律政策措施规定缺少全局性,集中性差,存在法律政策措施的制度目标协调性差,相关规定缺失等不少问题,而且许多可再生能源法律政策措施与其他法律制度之间缺乏沟通性,导致彼此之间矛盾或冲突的出现.对此,我们一定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确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及时对现行的行政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规划等相关法律做出调整,同时必须考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各项指标要求,在其他相关法律中体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各项目标要求.此外,税法,金融法、经济法也必须做出相应的修改以激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使可再生能源体系形成综合性的法律体系.

可再生能源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农村;可再生能源;立法问题

一、可再生能源的含义和内涵

能源总体可以分为可再生能源和非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是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的,且是自然界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非矿石能源,它们对环境无害且分布广泛。在我国农村,常见的可再生能源有: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各种植物和农作物秸秆、人畜排泄物、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能资源。回顾历史上能源转型的变革我们可看到,能源转型的大方向是不会变的,不断实现从传统能源到新能源,再到可再生能源的转变,人类社会才可能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农村能源转型的可行性

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可以分两步走,先从农村开始,然后推向全国。首先,相比起城市能源集中供应体系带来的沉重转型代价,农村进行能源转型成本较小。其次,我国农村基于其特殊的地理条件,与城市相比,拥有着城市所不具备的转化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我国农村地区生物质能比较丰富,据测算,理论上我国生物质能资源应为50亿吨左右,据统计,我国目前可作为能源的各类生物质能利用量约为2000万吨标准煤。[1]例如,我国沼气能源十分丰富。沼气是一种混合气体,其主要成分是可燃性的甲烷,它是由微生物在厌氧条件下发酵秸秆、禽畜粪便等有机物产生的。我国的沼气能源建设开始于上世纪二十年代,据统计,我国目前农村沼气年产量能达到140亿立方米,每年农民因此获得收益400多亿元。

(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现有基础。首先,我国已经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其次,国家农业部出台的《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中确定了以解决农村生活能源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加快发展农作物秸秆固化成型和气化燃料[2];再次,国家已经实施了一系列能源建设的项目:例如在农村地区施行太阳能利用技术,在水力资源丰富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开发小型水电站等项目。

三、我国农村能源转型的法律现状及完善措施

(一)、我国能源立法方面的现状。我国目前已经出台的有关能源的法律法规有:《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四部单行法律,但是并未制定有关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条文。

(二)、农村能源转型所需的法律制度保障主要指的是我国现有的有关能源方面的立法,我国大框架下的能源法律体系已经基本构建,但是专门针对农村能源建设的法律几乎没有。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把能源普遍服务理念纳入原有法律框架。要建立完善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确立农村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系统中的重要地位。[3]首先,我国可在《可再生能源法》的基础上,明确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电力供应中所占的比重,将可再生能源置于优先发展的地位。其次,在新的法律法规中尽可能地吸收和反应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密切相关的技术、经济领域的最新成果。[4]

2、创立农村可再生能源的促进性法律制度。在立法模式的选择上,确立“促进性立法”作为农村能源转型立法的主要模式。促进性立法指的是国家基于产业政策或者社会公共政策的需要,对某一个领域采用鼓励、扶持和规制的方法进行立法,其目的在于促进该产业的发展,促进性立法主要出现在经济法、环境法等社会法领域,它是一种比较新型的法律形式。农村新能源建设可以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开发利用农村新能源能够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增加农村就业,构建和谐新农村具有深远的意义。

3、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的能源立法经验。首先,有关可再生能源的法律类型要细化英国的能源立法走在世界前列,其能源方面法律主要有:《低碳转型计划》、《2009年可再生能源战略》、《2010能源法》。日本作为北亚地区第一大经济体,其能源立法也是历来受到政府的重视,日本能源方面的立法的主要特点是有针对性,注重科技创新和国家财税支持,主要法律有《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促进法》、《日本电力实业者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其次,在有关可再生能源的法律中要有制定具体而明确的措施,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其衍生问题进行必要的立法与制度储备。

4、明确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执法主体。法律可以按政府组成部门明确划分来规定:“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建设的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笔者还建议:可以在同级能源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县级以上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农村能源工作,以免除造成不必要的职能交叉的状况出现。

结语

我国的确在不同的五年规划中规定了相关的发展农村新能源的政策与规划,但是若要大力推进和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工作,上述支持措施的力度还不够,因为这些措施仍旧以城市为中心,没有针对农村实际情况进行专门立法。因此,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并借鉴国外经验,推进我国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的转型建设,同时,这也对推进生物能源的开发建设,带动农村经济类型的转变,充分利用农业资源为农民创收,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意义非凡。(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参考文献:

[1]张培栋,杨艳丽,李光全:中国农作物秸秆能源化潜力估算《可再生能源》,2007,25(6)

[2]小麦秸秆的妙用《农业科技与信息》第32页,2014年4期

可再生能源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不可再生资源;政府行为;世代交叠模型;保护性开发

中图分类号:F12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96(2013)05007507

一、引言

不可再生资源开发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自然资源约束尤其是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一直制约着我国经济可持续增长。能源、环境和国际竞争等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因素也都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密切相关。现阶段,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同时面临着发展经济与节约资源的双重任务。如何在保护不可再生资源的同时实现经济发展的目标,杜绝因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造成不可再生资源的过度开发,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问题。在这样的要求下,我国一方面要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特别是具有硬性储量约束和高耗能、高污染的不可再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另一方面则要坚持向以节能减排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在发展过程中,统筹兼顾自然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实现不可再生资源的最优配置,从而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我国不可再生资源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其开发和利用逐步同国际接轨。随着开采和利用技术不断提高,不可再生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亦不断完善。同时,政府调节机制日益健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管理办法》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开采管理暂行办法》等来规范各经济主体在不可再生资源开发过程中的行为。这对于我国自然资源的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我国主要自然资源的开发过程中政府长期占主导地位,且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因而要想实现自然资源的跨期最优配置,实现不可再生资源在既定储量等约束条件下的合理开发,政府行为是关键,尤其是拥有所有权的地方政府。然而,近年来在经济利益和政治激励的双重驱动下,地方政府不断加快对自然资源的开发以实现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目标,而这种发展方式在客观上加剧了资源约束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形成了对自然资源“寅吃卯粮、竭泽而渔”式的开发局面。尤其是在缺乏对现任政府行为进行有效约束的情况下,由于不可再生资源的过度开发而在代际之间形成了较强的负外部性,导致其跨期配置不合理。尽管我国不可再生资源储量相对丰富,虽然我国不可再生资源储量相对丰富,但人均储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已探明的煤炭储量占世界储量的11%、原油占24%、天然气仅占12%,但我国人均煤炭、原油和天然气资源占有量仅为全球人均的70%、10%和5%,剩余可采总量约占世界剩余可采总量的10%,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如果不能实现资源跨期最优配置,仍以当前的过度开发模式开发资源,那么我国将很快面临不可再生资源枯竭的局面。

从目前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模式及开发过程中的政府行为来看,短期内地方政府推动的不可再生资源开发对地方经济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从长期来看,其消极作用会日益凸显。不可再生资源的长期过度开发会造成地区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日益失衡和地区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等问题。规范不可再生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政府行为,对促进不可再生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意义重大。政府行为的约束限制以及在不可再生资源跨期配置上的失灵实际上反映的是代际公平问题,而不可再生资源由于其不可再生性和有限的数量使不可再生资源的跨期配置问题显得更为重要。如何在不可再生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何规范政府行为、实现不可再生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代际公平等问题,要求我们必须重新审视现阶段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模式。而研究政府行为与现阶段不可再生资源开发模式的关系也显得尤为重要。

二、文献综述

在涉及不可再生资源跨期最优配置的经济增长模型中,尤其是对代际公平问题的研究,由Diamond提出的世代交叠模型(OverlappingGenerationsModel,OLG)无疑是一个强有力的分析工具。基于OLG模型,国外学者进行了一系列研究。Kemp和Long[1]首次在世代交叠模型中引入自然资源,并进行了竞争均衡的分析。Olson和Knapp[2]利用世代交叠模型研究了不可再生资源作为财产在代际间的分配问题。20世纪90年代初,Howarth[3-4]把OLG模型扩充到一个具有不确定性的生产和投资的经济系统中,他指出为了极大化社会福利一般要求风险规避的资源转移者。Pezzey[5]、Howarth和Norgaard[6]研究认为,资源代际外部性内部化不一定能实现代际平等,并指出即使当代人关心下一代,利己主义导致的资源转移也不能实现福利最大化。然而,国内研究大多与上述研究结论相反,洪树林和邵宜航[7]在OLG模型中考虑了资本生产带来的环境外部性,指出政府征收的环境税以及消费税和一次性转移可以达到社会最优。宋冬林和赵新宇[8]等将资源税引入到改进的OLG模型中,得出了对家庭进行补贴可以达到约束资源消费目的的结论。

国内外研究成果为OLG模型研究资源配置提供了有效借鉴,但研究者更多关注资源配置中的个体均衡,而对资源配置中的政府行为研究较少。在政府行为研究中,Blanchard和Fischer[9]提出,政府可采用社会贴现率来实现不同代际间的资源公平配置。Ono[10]认为,政府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应公平对待每一代,实现不同代际间的公平。在国内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中,宋敏和田贵良[11]将OLG模型应用于沿海港口岸线资源代际配置管理中,分析政府的决策行为和决策类型,并指出政府在资源代际配置管理的三个主要方面的决策选择。徐晓亮[12]通过对OLG模型中资源税影响因素分析,认为政府进行适当的资源税改革会确保经济稳定增长,最终影响政府决策行为。

综上所述,利用世代交叠模型分析代际之间的资源跨期配置问题已经比较成熟,并且部分学者也已开始对政府行为进行分析。然而,以往的研究往往将政府当作其中的一个影响因素,较少利用世代交叠模型分析不可再生资源跨期配置中的政府行为,这是研究的不足。基于此,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本文以代际公平理论为基础,运用世代交叠模型分析不可再生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政府行为,对影响地方政府行为选择的关键因素进行讨论,对中央政府现行不可再生资源开发政策的合理性进行深入分析。

三、不可再生资源开发中的地方政府行为分析

(一)代际公平的基本理论

代际公平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则,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实现当代人与后代人在不可再生资源利用、利益实现与生存发展等方面的权利均等。这要求当代人在发展过程中,须给后代人留下生存和发展所必要的环境与自然资源。Weiss[13]认为,代际公平应包括三个基本原则,即选择原则、质量原则以及接触和使用原则。代际公平在不可再生资源的跨期配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且不能以牺牲后代人利益为代价满足当代人的利益。要想达到代际公平,必须对不可再生资源进行合理的跨期配置。同时,不可再生资源合理配置的实现离不开有限范围内生态资本与物质资本在代际之间的公平性。

(二)模型介绍

1基本假设

(1)离散时间的假定同一般世代交叠模型。

(2)不可再生资源代际配置的主体为地方政府。在当前政府考核体系及其它因素的影响下,地方政府将满足本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和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开发的第一目标,而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就成为第二目标。

考虑技术进步条件下,政府两个阶段资源开发选择有如下三种情况:

情况一:当θ

情况二:当θ>1时,即当政府进行不可再生资源开发的相对风险规避倾向较大时,即政府对任期内两个阶段的资源开发具有强有力偏好时,政府倾向于任期第一阶段过度开发资源,致使大量资源在较低的利用率下低效开发,造成资源严重浪费。

情况三:当θ=1或无限接近于1时,即当政府进行资源开发的相对风险规避倾向适中时,技术进步因素对政府进行资源开发的决策影响不显著,政府的开发阶段偏好与r无关,其开发偏好将受其它随机因素影响。

3模型结果分析

由实际情况可知,r将不断增加,即资源开发技术将不断提高。因为在资源开发过程中,矿山设备、钻探设备及人力技术等将不断改进和创新,管道铺设、年产能力和转化能力等将不断改善和优化。而这些因素将共同推动我国资源开发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由上文可知,如果0

情况一:当θ>1,s/r

情况二:当0

通过比较情况一和情况二可以得出:如何有效降低θ,即约束和引导地方政府行为是解决我国不可再生资源过度开发的关键。在我国经济从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式增长转型阶段,θ较高,即θ>1。按照上文分析,当θ>1时,政府对资源开发具有强有力的偏好,倾向于任期第一阶段进行过度开发。究其原因,这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资源性产品定价机制及官员政绩考核制度有关。

第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长期依赖要素驱动是资源过度开发的首要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推动,此种增长方式不可避免且正遇到资源和环境不可持续性的制约。当前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二产业快速增长,国际制造业大规模向我国转移,高耗能、高资源利用产业发展迅速,企业的创新能力、新技术利用率较低。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经济呈现出明显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式特征。国内外经济增长形势和条件固化了我国的传统增长模式,使资源性产品消费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增长态势,对不可再生资源过度开发现象持续存在。

第二,资源性产品定价机制不合理也是造成资源过度开发的重要原因。从要素供给来讲,不可再生资源是产品生产的基础性原料,在产品生产体系中处于产业链的上游环节,是生产和制造的基础性资源。由于我国资源性产品定价机制不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长期偏低,市场需求导向不足,供求与价格之间缺乏足够的互动传导机制,资源性产品价格水平不能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状况,难以起到激励或约束相关经济主体节约使用资源的作用。资源性产品价格偏低导致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对资源性产品的消耗偏高,资源利用和开发效率低,带来资源过度开发和低效率使用。

第三,不恰当的政绩考核体制是导致资源过度开发的重要原因之一。长期以来,在我国以GDP增长为主的政绩考核体制下,地方政府官员往往为了政绩而一味追求GDP的增长,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施政急功近利,只要能够带来GDP的快速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就会想尽办法对资源进行尽快开发、提前开发。的确,开发资源对地区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带动作用十分明显,所以,地方政府不仅热衷于资源开发,有时甚至是不惜成本、不顾环保、不计民生。这种资源开发模式往往只顾眼前利益,缺乏对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长远规划,这样不仅影响了下一届政府公平利用资源的机会,而且破坏了经济秩序,进而危害经济的健康持续增长。

综上所述,地方政府对不可再生资源的过度开发不仅受我国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影响,而且同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相对缓慢有关,更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财税体制的改革滞后直接相关。

四、不可再生资源开发中的中央政府作用

针对地方政府对不可再生资源盲目过度开发造成的代际外部性,我们需要考虑借助中央政府的力量对地方政府在不可再生资源开发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矫正、规范和引导,从而实现不可再生资源代际配置的公平。当前,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在不可再生资源开发过程中所采取的针对代际外部性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种:税收调节、限额制度调节资源总量调节。这些政策都在某种程度上改善并优化了地方政府的资源开发行为。从短期来讲,应支持并且提倡以上相关政策的合理制定。作为中央政府,应从全局与长远角度出发,激励地方政府对不可再生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对中央政府为实现这一目标所采取的政策措施进行分析有助于改进不可再生资源开发模式,不断完善规范不可再生资源开发的政策体系。

(一)中央政府调节不可再生资源开发的政策路径

第一,税收调节。以调节资源开发、促进不可再生资源合理利用为目的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和燃油税。目前,中央政府针对自然资源流量征收资源税,力图通过提高自然资源的价格让人们认识到自然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枯竭性,以求达到保护不可再生资源目的。然而,现行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征收的范围较窄,征税额偏低,与不可再生资源的稀缺状况不匹配,对提高不可再生资源利用效率的影响有限。而燃油税的征收还处于讨论阶段。

第二,限额制度调节。中央政府对地方不可再生资源开发实施限额制度,主要是为了避免地方的不可再生资源过度开发。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促使国家出台了多项限额制度,如土地农转非制度、稀有金属开发制度等。限额制度要求在一定时期内,一定地区对某一种资源的资源开发量不能超过一个限制额度。这一限额通常可以使资源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可利用水平或一个较低的减少速度,从而实现某一不可再生资源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与长期利用。

第三,资源总量调节。总量控制是中央政府进行资源调节的一个重要手段。从现有政策来看,中央政府通过对自然资源的合理调节与控制,特别是对总量的控制,可以有效约束过度开发现象,稳定资源供给,弥补资源市场失灵,促进各地区自然资源的均衡开发与经济的稳定良好运行。

(二)中央政府政策影响的模型分析

(三)中央政府政策效应及改善

第一,资源税征收的成本压力。资源产业由于其投资时间周期较长、行业规模较大、市场准入要求较高,目前属于垄断性较高行业。这种垄断易造成企业的税负转移,提高成本价格,中央政府的资源税征收的当期收效因而很容易受到影响。但资源产业,尤其是开采或耗能企业属于产业链的上游,它的成本提高随着时间推移也会增加其产业链下游厂商压力,从而引发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的不良后果。因此,资源税的征收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二,限额制度的不合理性。尽管限额制度是为了杜绝和防止不可再生资源过度开采而出台的规范措施,但从其本质上来看,这些制度并没有完全杜绝超限额问题的发生。主要原因在于限额制度制定的准确性受到现实情况的挑战,且限额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大。短期内,中央政府的限额制度可能是准确的,也能做到良好的执行,但长期内,不可再生资源存在诸多影响因素,因此,无法做到限制资源的过度开采这一目标。

第三,不可再生资源总量调节的长期适应性差。通过总量调节可能会使得各区域不可再生资源的过度开采得到一定缓解,利用水平有所提高,促进区域不可再生资源合理配置格局的形成和优化。但总量调节尚未考虑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实际波动以及市场体制本身规律。从长期发展来看,总量调节政策应做适当的调整。

五、不可再生资源开发中的政府行为优化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政府行为对不可再生资源开发有很大影响。中央政府主要通过征收资源税、出台限额制度和资源总量调节这三种主要政策行为对不可再生资源开发进行约束,但从其实际效果来看,短期内的限制效果明显,而对长期的开采过程而言,其约束基本失效。政府行为对不可再生资源的约束限制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因此,要想在不可再生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中找到最佳平衡点,就必须不断约束并优化地方政府不可再生资源开发行为,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资源性产品定价机制改革,推动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完善政绩考核体系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不断突破不可再生资源瓶颈的制约。

第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增长由物质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这将降低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规模,减少物质资源类的投入。通过调整要素投入结构,使整个国民经济增长减少对物质要素投入的依赖,进而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发,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物质消费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以及第三产业。加快低碳工业发展,坚持不可再生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坚决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完善并严格执行不可再生资源开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注重开发资源的同时应采用低碳技术、节能技术和减排技术,逐步减少传统工业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努力提高现有能源体系的整体效率,发展低碳产业和产品。

第二,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理顺价格关系。完善不可再生资源定价,建立能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稀缺程度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并有效发挥市场和价格作用。由于不可再生资源的特殊性,对资源消耗过多的生产、生活活动要进行限制和惩罚。对资源品的定价可适用“价格歧视理论”,即根据不可再生资源获取的难易程度制定不同价格,获取难度越大,价格相应越高。

第三,改革财政体制,完善地方官员的考核机制。财权与事权不对等是地方政府热衷不可再生资源开发的关键原因,因此,约束地方政府行为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建立起财权与事权相顺应的财政体制。事权划分应遵循财政分权基本原理,以事权明晰化、下级政府优先和效率为原则,不断提高财政体制安排的科学性和公平性。通过对各级政府财政行为的共同约束,形成各级政府稳定的收入和支出预期。完善地方官员的考核机制,要把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标准从以GDP为主转向以民生和环境保护为主,从过度关注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转移到公共服务提供上来。从考核内容上来考虑,要既突出推动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兼顾发展速度和质量,又突出考核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情况。

参考文献:

[1]Kemp,MC,Long,NVTheUnder-ExploitationofNaturalResources:AModelwithOverlappingGenerations[J]EconomicRecord,1979,55(3):214-221

[2]Olson,LJ,Knapp,KCExhaustibleResourceAllocationinanOverlappingGenerationsEconomy[J]JournalofEnvironmentalEconomicsandManagement,1997,32(3):277-292

[3]Howarth,RBIntertemporalEquilibriaandExhaustibleResources:AnOverlappingGenerationsApproach[J]EcologicalEconomics,1991,4(3):237-252

[4]Howarth,RBClimateChangeandOverlappingGenerations[J]ContemporaryEconomicPolicy,1996,14(4):100-111

[5]Pezzey,JCVEconomicAnalysisofSustainableGrowth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R]EnvironmentDepartmentWorkingPaper,Washington,DC:WorldBank,1989

[6]Howarth,RB,Norgaard,RBEnvironmentalValuationunderSustainableDevelopment[J]AmericanEconomicReview,1992,82(2):473-477

[7]洪树林,邵宜航世代交叠模型中的环境政策分析[J]南方经济,2006,(4):24-31

[8]宋冬林,赵新宇引入资源税的世代交叠模型及其改进[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3):86-93

[9]Blanchard,OJ,Fischer,SLecturesonMacroeconmics[M]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1989126-135

[10]Ono,TOptimalTaxSchemesandtheEnvironmentalExternality[J]EconomicsLetters,1996,53(4):283-289

[11]宋敏,田贵良沿海港口岸线资源代际配置中政府行为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3):146-149

可再生能源重要性范文篇5

关键词:绿色建筑;能源;可再生

建筑节能设计是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在当前资源能源日益紧张的情况下,在建筑节能设计中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是促进建筑节能设计水平提升的必经之路。建筑的节能设计也是为了带来相对的经济效益,体现了建筑节能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目前,绿色建筑已经成为一个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当代社会的冲突提醒我们,人类显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矛盾制造者。城市无限扩张后,巨大的隐患埋在人类的未来。问题不在于丰富现代城市,而在于如何规范它。这引出了一个问题,人类如何用自己的双手来对待世界。上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以来,在著名的罗马俱乐部的报告《增长的极限》,再到目前的“低碳”的理念,我们逐渐意识到,人类必须学会克制自己的无限无尽的欲望在发展过程中,否则他们将承受来自大自然的无情消解。于是,绿色建筑理念开始萌芽,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城市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也开始流行起来[1]。被广泛引用的可持续性定义是从1987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题为“人类的未来”的报告开始的。所谓的“可持续发展”是“满足当前发展的需要,对人类社会的经济利益破坏未来的基础。”这一长期来看是非常有意义和值得进一步考虑的。为建筑业、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主要是指,在考虑环境、城市与建筑问题,它应当是整个人类当代和长远利益的短期利益;应该考虑一个地区的局部利益与整个世界作为一个整体,在一个公平、合理的方式对这颗星球的未来人的有限的地球资源共享。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应该在最大程度上消除。劳伦斯在“可持续发展的西雅图”说,“这意味着可持续性是使幸福生活比生存,所以如果我们真的要可持续发展,必须减少消费。”在资源和环境的消耗相当于做有害于人类自己。

1建筑工程节能相关概述

建筑节能就是合理的使用和有效利用能源的建设,包括建筑本身,保温功能,建筑材料在能源消耗和建筑采暖能耗的生产等等。在确保建筑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同时,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采暖和空调系统的运行效率,降低自然能源的水平到标准。一言以蔽之,建筑节能是指减少采光照明、空调制冷、采暖供热、改善室内环境质量、调节室内湿度的能源消耗,以及地热能源、太阳能的应用,是一门综合性的技术。

2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

绿色建筑是指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的空间,同时实现高效率地利用资源、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的建筑物。绿色建筑是实现“人文-建筑-环境”三者和谐统一的重要途径,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建筑于20世纪率先在发达国家兴起,发展绿色建筑是从建筑节能起步的,在建筑节能取得进展的同时,又将其扩展到建筑全过程的资源节约、提高居住舒适度等领域。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时间较晚,但目前已经获得了快速的发展,通过不同星级绿色建筑的项目分析,目前社区的绿化率达到38%,平均节能率达到58%,节水率达到15.2%以上,可循环材料达到了7.7%。人们相信,二十一世纪的城市必须更环保、更有科技感;因此,促进可持续城市的建设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一个关键问题。可持续性概念是一个广泛的全球性问题,包括有关人、环境和社会的各种相互关联的研究。可持续城市的重要性可以通过确定可持续性的作用加以阐明。事实上,这种可持续性代表了一种新的方法,它包含了“绿色基础设施”的概念,基于重新思考的过程,旨在将当前城市的整体实施与环境、技术、经济、社会和人民联系起来。由于建筑施工和运行所需的能源消耗增加了二氧化碳(CO2)的排放量,目前国际公认的做法是采用创新的方法减缓这一问题。鉴于此,绿色建筑的能源性能对建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可持续发展是与能源的性能高度交织在一起。因此,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力和波浪等)不但对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可持续能源(包括废物能源)在可持续性的增强方面具有很大影响力[2]。回顾以往的研究,在绿色建筑方面的研究材料表明,绿色建筑(包括低能耗、超低能耗和零能耗建筑)有明显的交叉在一起的节能设计,以先进的集成技术来减少能源需求和消费(加热、冷却和电力等)。针对绿色建筑的可持续能源效率,在建筑中应用可再生能源是一个基本的准则。在这方面,太阳能可持续系统一直是发展绿色建筑的关键因素。太阳能是各种可再生能源中最重要的基本能源,也是可利用的最丰富的能源,且在转换过程中不会产生危及环境的污染。在太阳能建筑设计中,建筑师设计起着统领作用,协调各专业,发挥自身特长,将建筑设计与太阳能应用技术巧妙而有机地结合起来。太阳能系统一般包括太阳能供电系统、太阳能空调系统、太阳能供暖系统以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连接器已被利用作为绿色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制冷剂充电的家用热水系统不但制造简单,包括一般平板太阳能集热器,而且同时能提供充足的能耗。因此,建议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进一步设计和开发中利用各自的成果,冷却和加热系统是最近研究绿色建筑的一个主要热点[3]。建议考虑可再生能源技术在未来生态城市发展中的应用。这表明,在社会、环境和经济方面,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用可能是相当有益的。回顾近年来的学术尝试,主要集中在风力发电的利用、以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系统、太阳能的利用。但是,它仍然是研究开发新的可再生能源的关键。绿色建筑通过科学的整体设计,集成绿色配置、自然通风、自然采光、低能耗围护结构、可再生能源利用、中水利用、绿色建材和智能控制等高新技术,可有效降低建筑的能源和资源消耗,降低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让城市功能朝着美好人居环境的目标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是绿色建筑的重要技术之一,可再生能源具有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且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等特点,是自然界中可以永续利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

3结语

人们居住环境既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绿色建筑是实现“人文-建筑-环境”三者和谐统一的重要途径,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再生能源技术是绿色建筑中的重要技术措施,在利用可再生能源时,也应注意以下三点问题:(1)因地制宜。可再生能源在不同地区应用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能源状况和气候条件,有选择、有侧重的利用可再生能源;(2)新技术开发。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新技术研发,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效率,特别是加大相变储能技术与可再生能源联合利用的技术创新或产品研发;(3)可再生能源耦合技术。研究可再生能源的耦合技术,将分项技术整合,以改善单一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形式效率低、无法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节能优势等缺陷,同时,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常慧.可再生能源技术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J].建筑节能,2013(04):39-41.

[2]杨光.绿色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的设计[J].节能,2013(02):48-51,3.

[3]蔺兵练.浅谈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J].科技展望,2017(01):146.

[4]谢国丽,杨军.中国发展绿色建筑的意义及建议[J].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2012(04).

[5]孟宪建.浅析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建筑设计中应用[J].能源与节能,2011(12).

可再生能源重要性范文篇6

金融危机以来,有些人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出了质疑,可再生能源在发展过程中也确实遇到了一些问题,如成本过高、产能过剩等问题。但总体情况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还是比较稳健的、健康的。

太阳能光伏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的主力,是国内消耗比较少的能源,也是出国量最大的,现在想订购太阳能电池板都已经很不容易了,已经定到了明年下半年。光伏发电争论较多的还是电价的问题,是否合理,要看投标的企业和单位,他们主要看做这个项目的盈利与否。

硅材料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重要材料,在金融危机前是一种暴利的状态,但现在原材料的价格开始降低,这样对太阳能发电的开展是有好处的。今年要达到3.5到4万硅材料的需求,基本上满足了国内的需求。可再生能源的开发要使企业有积极性,而不要一哄而上。我不主张电价过低,若太能能电价过低,企业没有盈利,它的发展就不可能进入良性循环。

海上风力发电现在也在搞,已经进入特许权的招标阶段。我个人认为海上风力发电有一定的风险,有点操之过急。在缺少经验、缺乏实验的情况下,要充分考虑设施对海洋这种特殊环境的适应性。应该进行分步骤的小规模的试验,待技术成熟了再推广。还有就是成本问题,成本太高,就会得不偿失。

沼气国家很重视,每年投入20多个亿,最初是发展户用,现在改为发展集体使用。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和养殖的变化,使户用沼气面临问题。集体方向发展也有资金、设施、服务、成本等新问题。

可再生能源重要性范文篇7

关键词:森林资源;再生产;可持续发展

1森林资源再生产的概念及意义

1.1森林资源的生产

森林资源的生产是生产森林资源的生产。它的产品是森林资源,既包括林木资源,也包括非林木资源,既有生物资源,也有非生物资源;既有能直接为社会利用来生产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等产品的有形的物质资源,也有能间接为社会提供公益效益的无形的环境资源。由于森林资源的特殊性,因而森林资源生产的产品,不仅具有多样性,而且各种产品的生产过程也是各异的。

1.2森林资源的再生产

森林资源的再生产就是森林资源生产过程的不断循环往复和更新。森林资源再生产属于林业再生产中物质产品的再生产,是林业再生产的物质基础。它和整个林业、社会再生产过程一样,既有森林资源的再生产,也有原有生产关系的维持或改变,还有原有劳动力的恢复或扩大。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过程是这三者的统一。

从森林资源再生产的规模看,有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简单再生产就是不改变原有的生产规模的再生产,是在原有规模上的简单重复;而扩大再生产则是扩大原有生产规模的再生产。森林资源简单再生产是扩大再生产的基础,扩大再生产是简单再生产的发展结果。

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按其实现的途径分为外延式扩大再生产和内涵式扩大再生产;按其经营管理水平可分为粗放式扩大再生产和集约式扩大再生产;按其经营管理方式划分,可分为单纯生产型扩大再生产和生产经营型扩大再生产;按其表现形态可分为实物扩大再生产和价值扩大再生产。

1.3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的意义

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可以不断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物质产品的需求,同时对社会的平衡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2森林资源再生产的过程、要素及其特殊性

2.1森林资源再生产的过程

森林资源再生产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具有一般社会再生产过程及环节的共性。但森林资源具有鲜明的特殊性,所以,森林资源再生产过程又与其他种类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呈现出极为明显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作为森林资源再生产产品的森林资源,不是单一的社会产品,而是由许多种被此差别很大的产品所组成的非常复杂的复合产品,成为有机构成的产出系统。

2.1.1森林生物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环节

(1)防护林再生产过程及环节。防护林再生产的主要目的是培育森林,以满足社会对防护效益的需求。由于防护效益一时难以计价,不能像其他商品那样,借助价格在可见市场上投入社会周转,而只能在不可见“市场”以特殊形式参与社会周转。因此,它的生产要素投入的补偿和所需扩大再生产的新增投入,主要靠国家、地方财政预算和一定社会集资等。当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它可以收获一定抚育伐材和多种经营产品,这部分产品可以正常投入社会周转。防护林再生产过程及环节,可概括如图1所示,图中实线表示有形(物质)产品的再生产(伴有现实资金的循环);虚线表示无形(效益)产品的再生产循环。

(2)用材林(及薪炭林)再生产过程及环节可概括如图2。

(3)经济林再生产过程及环节。经济林的再生产过程与环节与用树林类似,它是以林价投入社会周转,但必须在系统目标控制下运行并生产一定的多种经营产品和生态(环境)效益。在投入社会周转后不是采伐利用,而是经济产品利用,只是到生产经济产品周期达到衰退期后,林木需要更新时才采伐生产出一定木材。它的生产要素投入是靠经济林产品销售得到补偿以实现再生产的。

(4)森林动物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环节。森林动物资源生产周期长短不一,它的价值的实现及生产要素投入的补偿,主要是通过提供多种动物及动物猎取生产产品及加工品参加社会周转进行的。

2.1.2森林非生物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环节。森林水资源。包括水面资源和地下水资源。虽然它们是无生命的、但由于森林的涵养水源功能作用,它们不仅是变化的,而且是可循环的。它们再生产过程的驱动主要来自于生产要素投入。其再生产过程及环节与林木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环节相交织。

2.2森林资源再生产要素

2.2.1有形要素。主要包括劳动者,即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工人、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森林资源再生产过程所需的各种资金;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包括土地、森林、林木资源、生产工具、劳动条件等。

2.2.2无形要素。主要包括科学技术和政策要素。

2.3森林资源再生产的特殊性

森林资源再生产的特殊性表现在其目的、产品、生产过程、生产要素、生产循环及组织管理等几个方面。

3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的途径

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的途径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提高现有森林资源生产力;二是大力植树造林,扩大森林面积;三是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减少森林资源的消耗。

4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1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合义

所谓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是指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开发和利用等活动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能满足未来世纪发展的需求。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是以森林资源的高产、优质、低耗、高效、无度的生产模式和适度消费模式为核心的发展过程。只有遵循人与自然、经济与生态相协调的基本原则;只有不断地对森林资源系统的功能结构进行调整,重组和优化,才能增强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满足现代人的基本需要,包括对各种有形产品的需要和对生态环境的需要。

4.2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是整个林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能够真正解决森林资源生产过程中的眼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经济与生态等各种矛盾;能够持续稳定地满足人们日益增加的对各种森林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的需要。

4.3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指标

4.3.1生态系统多样性指标。森林类型占森林面积的比值;按龄级或演替阶段划分的森林类型的面积及比值;人工林中针叶树与烟叶材的比例;保护类林地的森林类型面积;森林类型的片段化程度;按龄级或演替阶段确定为保护区的森林类型面积的比值。

4.3.2物种多样性指标。森林物种的数量,处于不能维持可繁育物种群风险的森林物种的数量。

4.3.3森林系统生产力指标。林地面积和能够用于木材生产的净林地面积;各森林类型面积和活立木蓄积;林业用地中各立地面积的比例;可供木材生产的林地面积与蓄积按龄级的分配比。

参考文献

可再生能源重要性范文篇8

论文摘要:根据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形势,结合我国国情,分析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及其对劳动力市场产生的影响。据预计可再生能源产业将为中国提供近百万个就业机会。从业人员素质通常需要具备设计、建筑、经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然而具体需求会因城乡差别而不同。通常城市内的研发、设计和制造人员需要具备多学科的综合素质。而对于广大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从业人员主要以运行、维护等方面技能为主。为了实现国家的规划目标,人力资源的培训非常重要。

论文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就业市场;人力资源

能源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削减贫困的重要资源,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宏观财政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经济的发展不仅导致对能源需求总量的增长,而且引起能源结构的变化可再生能源作为一种环境友好性能源日益受到重视目前全球每年消费的一次能源总量已超过4.02x10(18)j,其中化石燃料的消费占总量占79.6%(石油35.3%、煤炭23.1%、天然气占21.1%),可再生能源及核能分别占13.9%和6.5%f1,且呈上升趋势。可再生能源将成为能源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l可再生能源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1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

全球化石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将导致地球亿万年积存下的宝贵资源迅速耗竭,据预测,世界能源中石油将在40a内枯竭。天然气将在60a内用光,煤炭也只能用220a。同时化石燃料的消耗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化石燃料的燃烧使得温室气体增加,引起气候变化,生态破坏。目前的能源消费结构已经对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威胁。因此,各国纷纷实施能源计划和能源工程。首先,制定相关政策、法律,为可再生能源迅速发展提供支持。德国、西班牙为了鼓励风力发电,颁布了“购电法”以吸引投资;英国早期实施“非化石燃料公约”制度,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条件和提供了保障。其次,制定重大发展计划,切实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欧盟在能源政策白皮书中,把可再生能源视为“提高能源竞争力.保证供应安全和环境保护”三大战略目标的关键,制定了2010年可再生能源要占欧盟总能源消耗量的12%的宏伟目标。

2001年全世界可再生能源开发量近20亿t标准煤,约占全球一次能源供应总量的13.5%.其中可燃生物质能约占l0.8%,水能占2.2%,其他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质能新技术等开发量合计占0.5%。在可再生能源中,风电发展最快,到2006年.全球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已达7422万kw。正在发展成为一种新兴产业:太阳能发电发展也很快,光伏发电制造能力超过56.0万kw,实际装机容量在220万kw左右。2005年底全球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达44gw;生物液体燃料超过369亿l。同时,地热能和海洋能的开发利用也都取得新的进展。显现出全面发展的态势。由此可见.全球范围内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持续高涨。

1.2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从能源总量来看,我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能源消费主要依靠国内供应,能源自给率为94%。从2001~2005年我国的实际gdp增长了45%.而能源消费却增长57%.按照我国“十一五”的能源经济发展水平。以能源消费翻一番保证gdp翻两番的既定战略.2022年我国能源消费有可能达到28亿~30亿t标准煤(据全国人大环资委数据)。如此巨大的能源消费,使我国能源系统的可持续性发展面临严峻挑战。首先,受资源限制.我国石油、天然气等优质能源资源储量严重不足,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仅占世界人均量的l1.0%和4.0%。加之能源利用技术落后,效率较低,在经济高速增长条件下,能源资源的消耗速度可能比国外更迅速,致使我国将更早面临能源枯竭的威胁;其次,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以煤为主要能源的国家。对煤炭过度依赖。煤炭的大量使用使66%的城市大气中颗粒物含量和22%的城市二氧化硫含量均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煤炭造成的污染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中一个必须考虑的重大环境问题。

此外。煤炭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矸石、腐蚀性水、煤泥、灰渣和飞灰等,已构成对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危害,成为制约所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国能源消费构成中煤炭比例过高。因此.降低煤炭消费比例是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任务。由于我国石油、天然气资源有限,只能通过增加水电、核电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来降低煤炭消费比例。核废料的处理问题难以解决.致使我国核电只能保持适度规模发展;我国水电资源分布不均且受输电容量技术制约;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分布广,开发可再生能源是替代煤炭、弥补油、气供应不足、优化能源结构的一种重要选择。

我国能源供应对外依存度大.能源安全问题已十分突出。可再生能源属于本地资源.通过一定的工艺技术。可转换为电力和其他形式的能源.如乙醇燃料、生物柴油和氢燃料,将减轻对石油的依赖,为提高能源供应安全性做出贡献。另外。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我国60.9%的农村人口主要以传统方式利用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用能效率低.能源浪费严重。因此,因地制宜地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以及水能等可再生资源,逐步实现农村用能的优质化和清洁化,既是促进这些地区脱贫致富、发展经济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展可再生能源是解决偏远地区居民用电问题的有效手段,也是维护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的可靠方式。在农村大力发展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可以保护我国退耕还林的建设成果。为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由此可见,发展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2可再生能源未来的发展趋势

2.1可再生能源成为各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

世界大部分国家能源供应不能自给自足。都在努力寻求稳定充足的能源供应方式和制定可行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近20年来,在各国政府的支持下,可再生能源技术得到快速发展。开发利用量不断增加。已成为能源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世界各国既定的能源战略来看.大规模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未来各国能源战略的重要步骤。国际能源署的研究资料表明,到2022年新的可再生能源(不包括传统生物质能和大水电)将占全球能源消费的20%.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总比例将达30%.无论从能源安全还是环境要求来看,可再生能源将成为新能源的战略选择。

目前.部分国家已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2004年.波兰、德国、英国和法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分别占总发电量的1%.4%.3%和14%:到2010年将分别达到7.5%,l2.5%,10%和2l%网;到2022年将提高到20%以上:2050年德国和法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将达到50%。日本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将由20o4年的3%提高到2010年的10%左右,2022年将达到20%。

2.2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非常丰富.开发利用的潜力巨大(表1)。

我国正在加速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并通过增强相关设备制造和生产能力,建立产业化配套服务体系以及健全法规和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商业化发展。我国计划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将占到能源耗费总量的l0%,到2022年这一比例将提高到l6%。为确保该目标的实现.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分以下两个阶段实施:第1阶段(2006~2010年),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配套技术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完善可再生能源经济激励政策体系。第2阶段(2011-2015年),大规模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大部分产品实现商业化生产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使其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新兴行业。

3可再生能源产业与就业市场

3.1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就业市场潜力

可再生能源产业正在成长为一个新兴产业,该领域已成为世界各大商业银行关注的热点。2005年世界可再生能源总投资约为380亿美元,预计2022年可再生能源总投资可达2500亿美元。可再生能源同化石能源相比,可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美国学者认为,投资于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所创造的就业机会大约是石油、天然气的2倍。欧盟几个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也有类似观点。在欧洲已经形成了相当数量的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就业人口。以丹麦的风力发电制造业为例,1999年仅风机制造、维护、安装和咨询服务.为丹麦提供了1.2万~1.5万个就业机会:风机零部件的供应遍及全球,同时也创造了约6000个就业机会。据估计.到2010年欧洲可再生能源市场取得继续发展,届时风力发电达到约40gw、光伏发电约3gw、生物质能发电约10gw和太阳能集热器达到l亿m2时.总计可提供170万个就业机会。此外,每年相关贸易出口可达170亿欧元.还可以提供约35万个潜在就业机会。德国仅2006年可再生能源的制造、运行和维护.直接增加了l7万个工作岗位,预计2022年全球由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新增岗位约24~30万个。

中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蕴含着巨大的就业潜力。仅以小水电和其它可再生能源为例,2000年我国小水电企业有2万多家,固定资产近3000亿元,从业职工52万人,为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做出了巨大贡献;太阳能企业、风能企业、生物质能企业共计2100多家。如果每家企业按20人计,全国从业人员也在4万人以上。显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可再生能源可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据统计.中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可能提供近百万个就业机会。

3.2可再生能源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要求

可再生能源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新兴行业,对人员要求具有特殊性,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可再生能源行业人员层次性很明显。

首先,可再生能源是一个综合行业。它的发展将拉动基本建设、设备运行、小型机组生产、分布式设施服务、物流运输、研究开发、管理、教育培训、咨询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其次,可再生能源行业从业人员需要具备专业或综合素质。由于可再生能源是一个高科技行业,它的发展也需要行业技术人才(如研发人员、建筑师、安装人员),尤其需要具备综合知识和技能的研发和管理人才。

此外.如前所述的广大农村地区是可再生能源的主要市场,同时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的推广应用也符合中国“十一五”规划中“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因此为了适应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人员的素质要求也有所侧重。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明显落后,因此在该地区的可再生能源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要求应以应用技能为主。

实现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人力资源是保证未来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人力资源压力巨大,因此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非常重要。为了确保从事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就业人员具有相应的综合素质,政府和社会应当组织培训部门对将要从事该行业的人员进行相关的技能培训,使之了解和掌握必要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持证上岗。

可再生能源重要性范文1篇9

关键词: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环境保护;

Abstract:intheconstructionofpositivetownofourcountrymodernization,largeandmedium-sizedbuildinglargeputintouse,itsrelativetothetraditionallowbuildingheight,volume,andotherkeydataarefarbeyond,becomealandmarkinmodern,full-featured,advancedfacilities,tomeetthegreatregionaldevelopmentandcitylifeneeds.Buttheselargeandmedium-sizedconstructionalsooftenbecamethelargeenergyconsumption,highenergyconsumption,highemissionbringsideeffectsbecomemoreandmoreobvious,tosolvetheenergyshortageandthecitydevelopmentandenvironmentalprotection,thecontradictionbetweenthethreehasbecomeapriorityamongpriorities.So,basedonthelargeandmediumconstructionsuchasthemaindirectionoffuturearchitecturalresearchanddevelopmentplatformforrenewableenergyapplication.Comprehensiveapplicationandtechnologypromotionofrenewableenergyinbuildings,becameanimportantmeasureofbuildingareatocreateinnovativetechnology,resourceconservationandenvironmentlivablecity.

Keywords:buildingenergy;renewableenergy;environmental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可再生能源建筑的时展背景:

我国目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GDP增长较快,能源消费和CO2排放总量呈较快上升趋势,据统计,全球城市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50%,但却消耗超过85%的资源和能源,排除85%的废物和CO2。而城市的建筑物的能耗主要集中在采暖、照明、制冷、热水、电力、通风等主要几大类。据统计,我国城市的建筑能耗已经达到城市总能耗的27.6%,并且这一比例还在逐年提高。所以,建筑节能对我国乃至全球气候变化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都是意义重大的。

2.可再生能源种类及建筑应用概念:

与化石能源石油、天然气相比,可再生能源是自然界可以不断再生、能够永续利用的资源,主要包括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能、风能等。其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指利用太阳能、浅层地能、污水余热、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对建筑物提供采暖制冷、热水供应和供电照明,余电并网等。实现低能耗,高舒适度的完美结合,最大限度利用自然能源。

3.主要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体的组合开发及应用:

(1)太阳能的发展背景:

我国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适宜太阳能发电的国土面积和建筑物受光面积也非常大,同时我国是太阳能光伏产品制造大国。仅在2010年时,全球太阳能光伏电池年产量1600万千瓦,其中我国年产量为1000万千瓦。近几年,随着全球光伏产品价格的大幅下降,中国已将新能源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产业,2012年7月20日,《“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家明确提出了到2015年,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21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系统在用户侧实现平价上网。未来五到十年我国光伏发电有望规模化发展。

太阳能的建筑应用:

建筑体夜景照明及城市道路照明系统可全线采用了风光互补太阳能LED灯组,彻底摆脱原有系统使用市电的传统模式,不仅大大缩短布缆线的施工周期,而且还降低了建筑能耗,达到环保节能的效果,据初步测算,仅路灯照明系统每天每公里可节约用电460度。

建筑体光伏电力系统可由屋面太阳能系统和墙面太阳能系统组合而成。屋面系统基本可移植较为成熟的地面光伏系统基站,墙面光伏系统可结合幕墙系统,例如呼吸型节能幕墙,其外层玻璃采用太阳能光伏板或者遮光百页采用太阳能光伏板,最大限度的利用日照角度,实现建筑体自身降耗,节能,产能。

注:关于太阳能建筑发电,国家财政部和能源局已出台相应的财政补贴政策。

(2)热源系统的发展背景:

热源系统分为土壤源,空气源,水源三大类,在我国各个地区蕴藏丰富。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接触此类技术,起步较晚,技术上正处于发展期。由于大型建筑体中的空调系统是能耗重点,所以针对制冷和制热的热源采集交换系统(热泵)成为了全世界各国大力推广的环保节能的建筑热能源系统。

热泵系统的建筑应用:

热泵总体分为水源热泵和土壤源热泵两大类,其中水源和土壤源在建筑体中的利用方式主要为冬季地下浅表层土壤(或水)的低温热能能够被热泵抽取,供建筑采暖和制备热水,夏季反过来建筑向土壤(或水)排放热量。热泵整个系统耗电很少,维护费用较传统锅炉,直燃机或制冷机系统大大减少,保证了系统的高效性和经济性。日常维修量极少,折旧费和维修费也都大大地低于传统空调系统,运行费用每年每平方米仅为15-18元,比常规中央空调系统低40%左右,且机房面积小,建筑物整体可利用面积提高。

注:建议采用城市污水源,如采用地下水源,需注意政府地下水源利用政策。

(3)风能系统的发展背景:

风能系统作为清洁的可再生能源系统,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其蕴量巨大。全球可利用的风能为2×107MW,比地球上可开发利用的水能总量还要大10倍。我国的风力资源极为丰富,绝大多数地区的平均风速都在每秒3米以上,特别是东北、西北、西南高原和沿海岛屿,平均风速更大,现在已有不少成功的中、小型风力发电装置在运转。

风能系统的建筑应用:

我国各地区的大中型建筑体数量众多,尤其是超高层建筑,屋面利用率很低,可考虑在建筑屋面及建筑空洞处,甚至建筑双塔之间设置垂直轴和水平轴风机系统,利用被建筑物强化和汇聚的强风产生风能,同时建筑体的设计方案要兼顾建筑效果和风能收集的两方面的最佳点。例如广州的**建筑,它借助建筑平面向南偏东13度,充分利用东南风,在塔楼设备层24层及50层设置与高性能汽车引擎进风口外形相似的两个吸风口,并通过四个风涡轮发电系统进行风力发电,每组发电量约6kWh,总发电量约24kWh,预计日发电量为288kWh,年发电量为105-120kWh。预计风力发电系统总造价约1000万元,年节电费约8.3万元,开创了世界上超高层建筑运用风力发电的先河。

注:风力发电的不稳定性应引起建筑电气设计的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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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再生资源圈区管理高值化资源化财税扶持

1前言

国务院总理在2004年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鼓励废物回收和资源再生利用的政策法规;建立废旧物资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在2005年召开的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上,温总理强调:“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农膜、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立为我国“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七大主要任务之一,并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指出“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农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2007年4月27日,国务院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了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建设对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性:“深化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2008年3月,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鼓励和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由此可见,随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不断深入,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正不断发展。从国家政策到地方产业,都在为此目标不断努力。

2再生资源和再生资源产业

2.1再生资源和再生资源产业简介

根据《循环经济法(草案)》,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所谓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所谓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所谓资源化,是指直接将废物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因此,回收再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再生资源理所当然地成为“再利用、资源化”的主要对象。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相关条例,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随着循环经济的不断深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已经逐渐形成一个产业,即再生资源产业(也称静脉产业)。而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是国家倡导建立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通过园区内以及园区外的中间产品和废旧物资的相互交换从而实现物质的循环,通过能量、资源和信息系统的高度集成使用和基础设施共享的方式构建园区工业生态链,以此形成固废资源化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特殊产业集群,从而使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废物得到有效利用,从根本上解决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尖锐冲突,是实现循环经济的有效手段。

以塑料回收利用为例,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资源和原材料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国际原油价格猛涨,合成树脂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与此同时,旧城改造、电子电器汽车等更新加快,作为可再生利用的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量不断增长。尤其在沿海地区的浙江、广东、福建等经济发达地区,塑料消耗量大,原材料树脂供不应求,逐步形成了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和塑料回收综合利用的市场。塑料再生行业的发展带动了周边以及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民增收、提高生活水平和资源再生利用保护矿产资源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前期对这一行业缺少引导和规划,这些地区从事进口以及国内集散的废旧塑料拆解利用企业,大多数规模小而分散,工艺落后、设备老旧、生产技术水平不高,环保投入很少、易造成二次污染,特别是某些回收塑料集散地的环境污染问题已很严重,但同时又是当地民众的主要谋生手段,从资源再生利用的角度应该扶持它让其发展状大,这些情况已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当地政府处于两难状态。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出路就是要实行圈区管理,通过圈区管理可以建立完善的环保设施;实现环境友好化,通过圈区管理可以将改性塑料技术应用于废旧塑料再生行业,实现其高值化应用;通过圈区管理可以集中财力进行财税扶持,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2再生资源产业圈区管理是实现再生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实施“圈区管理”[1,2],通过园区的统一管理及引导,可使再生资源加工业目前存在的管理粗放、经营规模小、布局分散、加工品种单一等问题得到解决,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效率;通过园区统一规划对废渣、废水和废气进行集中防治和无害化处理,可减少和避免污水、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同时通过资源的整合,引进先进的改性技术,提高对废旧资源的高值化利用,有利于实现产业升级,建立起一批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再生资源工业区。这项工作有利于更好地保护环境及加强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管,对于促进环境、经济和贸易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废旧塑料回收利用为例,经过实地考察和借鉴国内外工业园区建设及各类废旧资源再生行业所取得的成功经验,笔者认为对废旧塑料回收行业实行圈区管理应严格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要正确理解废旧塑料环境友好化再生利用的重要意义,建立生态型塑料回收再生工业园区,回收再生塑料替代原料的使用,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发展和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因此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二是要充分发挥圈区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圈区科学规划与公共设施投入,制定科学的管理条例并严格执行,引导企业入园,建设服务型管理部门。

3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

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由来已久,根据传统的回收利用方法,只是简单地将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进行收集,未进行充分利用,也未能发挥出再生资源的全部潜力。因此,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是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的关键。福建省十分重视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的发展,省经贸委已委托省资源再生协会组建福建省再生资源行业调研组,福建省改性塑料技术开发基地已先行对福建省主要废旧塑料集散地展开了较系统的调研,对福建省废旧塑料行业的生态园区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建议。

以废旧塑料的回收利用为例,按照传统的处理方法,废弃的塑料制品往往和生活垃圾或生产垃圾一起,进行填埋或者焚烧,这是一种低值化甚至是无价值的利用。而按照高值化利用的原则,废旧塑料作为一种再生资源,在进入垃圾系统之前,将其进行回收,分类,重新制成塑料母料,加工成制品。虽然这类产品相对于其废弃前的档次下降,但相对于焚烧或者填埋,这样的利用过程就是属于一种高值化利用[3]。

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要依靠强有力的科技研发,从产品的源头开始,以材料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生态设计理念为指导,充分考虑产品在利用后的可回收、再资源化的能力。以无机粉体改性塑料环境友好材料为例,塑料在使用和再生加工过程中都会产生性能老化,另一方面由于回收的废旧塑料来自不同的应用领域,其初始材质参差不齐,各类塑料混杂在一起,造成了回收塑料的综合性能特别是加工性能和力学性能大大降低,这就使得再生塑料的应用领域受到很大的限制,经济效益得不到很好的体现。为了提高废旧塑料循环再生的经济价值,就必须引入先进的改性技术,提高产品的综合性能。目前主要是通过将其与无机粉体共混,并加入少量功能性助剂,提高回收塑料的拉伸强度和抗冲击强度以及耐热性,或者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回收塑料制备合金料,提高产品的综合性能。

由省经贸委、省财政厅批准成立的福建省改性塑料技术开发基地长期致力于环境友好材料及固废的综合利用与治理领域研发工作,在国家“十五”科研攻关计划、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项目和福建省“十一五”重大专项的资助下,在改性塑料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这些技术在废旧塑料高值化利用方面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4,5]。以利用稀土“壳一核”无机粉体改性塑料技术为例[6],该技术可以同时提高废旧塑料的刚性和韧性,很好地实现了废旧塑料刚性和韧性的共存效果,目前已应用于回收聚烯烃类产品和工程塑料ABS类等产品,承担《功能性环境友好型回收塑料专用树脂》的研发,以其可塑性强、流动成型性好、加工条件范围广以及柔韧性好等优点成为塑料的主导产品,开发了再生聚丙烯(PP)编织袋专用树脂;再生聚乙烯(PE)市政排污、燃气输送及通讯光电缆护套等管道专用树脂;环境友好型PE塑料包装材料专用树脂和回收塑料ABS增韧增强专用树脂。

4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财税扶持

再生资源产业属于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也必然属于对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支持。目前,为了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在财政、投资、税收、金融等各项政策上都给予了有力支持。例如,在财政政策方面,按照即将出台的《循环经济法》要求,研究建立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家调整了进出口税收政策,控制国内紧缺资源和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性产品出口,对这类产品实施出口暂定税率。这些政策都为循环经济的顺利发展提供条件。而作为再生资源产业,在享受循环经济大背景下的政策优惠的同时,笔者认为,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应该拥有更具体的财税扶持。笔者在调查福建省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对目前福建省对该产业的财税扶持提出以下建议:

4.1在财政政策方面,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出台具体的奖励措施。对从事再生资源产业的企业,根据其“再利用、资源化”所创造的价值,给予奖励。采取政府补贴方式支持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广。按照即将出台的《循环经济法》要求,研究建立发展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专项资金,用于开发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政策研究、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可以参考《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再生资源利用过程的污染指标、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

4.2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家已经调整了进出口税收政策,控制国内紧缺资源和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性产品出口,对这类产品实施出口暂定税率。因此,对于再生资源产业,应出台高值化利用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高值化利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要配合内外资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资源再生与综合利用、与环保有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进资源税制度改革,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费标准。研究企业新购入的进行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研发所需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在其销项税金中抵扣的政策。开展环境税方案的研究设计,研究鼓励国内紧缺资源废料进口的政策。

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双向管控”增值税管理机制的通知》(闽国税发〔2007〕203号)的精神,福建省实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双向管控”增值税管理机制。该机制是指,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回收单位”)的废旧物资回收实行“以票控进,以进控销”正向管理,对利用废旧物资企业(以下简称“利废企业”)的废旧物资利用实行“以产控耗,以耗控进”的逆向管理,对回收单位的“销”与利废企业的“进”进行“指标比对”,并进行相关纳税评估,防范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虚抵的增值税管理机制。“以票控进,以进控销”正向管理是指,对回收单位进行源头管理,严格收购凭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区分不同购进对象,开具收购凭证或取得发票,从购进环节防范虚开收购凭证,进而防范其销售环节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以产控耗,以耗控进”逆向管理是指,对利废企业利用废旧物资参照农产品预约定耗实行利废预约定耗管理,并通过纳税评估测算企业产能确定其废旧物资的消耗量,从而核实企业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情况,防范其虚抵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标比对”是指,对回收单位进行纳税评估,并将利废企业核实后的废旧物资购进指标与回收单位的销售指标进行比对,再次防范其销售环节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7]。

4.3在价格政策方面,应适时调整再生资源产品的价格,支持对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应体现“高值化”的特点,专项用于支持当地再生资源结构调整和产品研发;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降低小火电价格,对再生资源发电等实行鼓励性电价政策。还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适时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对开发的再生资源产品实行适当的价格保护。

4.4在金融政策方面,国家已经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和《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些政策都可以为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在目前“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影响下,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应继续加大对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积极开展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环境责任保险试点。研究提出设立再生资源产业投资基金方案,促进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

4.5在投资政策方面,国家将继续加大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将一些节能效果明显的重点项目,纳入中央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支持范围。因此,作为地方政府,应努力发展一批“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龙头企业,开发一批“高值化”效果显著的项目,使之得到国家投资的支持。

4.6在政府采购政策方面,可以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实行政府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清单,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企业将以此为导向,努力开发适合采购的产品。同时,一些优秀的产品也可以通过企业或行业的推荐,在政府采购中享有优先权。

5展望

《循环经济法》即将,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都将获得一个至关重要的支点。中国循环经济即将迎来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各地政府应站在战略的高度,根据当地已形成的废物回收集散地的现状,周密规划圈区管理的一系列工作,大力支持开展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的技术研发,协调相关部门,用足财税政策扶持再生资源高值化开发的企业,推动这一产业进一步发展,从而实现真正“没有废物的经济”。

参考文献

[1]黄慧诚.政府引导企业孵化――肇庆打造全国一流进口废物加工“圈区管理”试点园区[J].环境经济,2008,(1):55-56.

[2]仵德建,吴宝书,马双军.烟台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实行“圈区管理”[J].再生资源研究,2005,(6):43-43.

[3]固体废弃物高值化――废旧塑料和粉煤灰复合新材料.中国科技信息.2003,(14):63.

[4]刘欣萍,肖荔人,许兢,等.无机粉体改性塑料的研究进展[J].应用化工,2006,35(12):952-957.

[5]陈庆华.无机粉体改性塑料环境友好材料的环境协调性研究[J].塑胶工业,2007,10(1):38-42.

可再生能源重要性范文篇11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人类发展基本国策重视

在过去的100多年里,欧美亚等发达国家先后的完成了工业化,在这一过程中消耗了我们居住的星球中数量庞大的自然资源,尤其是能源资源。目前,许多发展中的国家正在进入工业化阶段,能源消费增的加是经济社会取得发展所面临的客观必然。我国是目前世界上名列首位的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与摆脱贫困是我国政府与人民在今后很长时期内的首要任务。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速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令全世界瞩目的辉煌成果,并成功开辟了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人类世界的繁荣与发展立下了不容忽视的功绩。我国目前是世界上的第二大能源生产国与消费国。能源的供应出现持续增长的趋势,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也正是因为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为全世界的能源市场创造了十分广阔的发展环境。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世界能源市场中不能缺少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全世界能源的安全,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强大作用。我国政府正在依靠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加快地发展现代的能源产业,在能源产业发展中坚持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两大基本国策,把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两大前提的新型社会放在了工业化与现代化发展的突出位置,努力地增强可持续的发展能力,并努力地建设创新型的国家。由此可见我国对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发展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所谓可再生资源指的是那些经过消耗、实用、燃烧、加工、废弃等程序,能在一定的周期里重复形成的并且具有自我更新和复原的特性,还能够可持续地被利用的自然资源,它与不可再的资源相对应,是我国目前所提倡发展的清洁能源。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水资源,可降解塑料袋,废旧物品等等。利用可再生发的能源替代即将枯竭的化石性能源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选择与必然选择。本文将运用最先进的控制理论,建议一个直观的包含能源、资本、劳动力投入等一系列先进模型来解答其中的奥妙所在。能源作为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最为基础的物质需求。由于世人对化石能源的过分开采致使其目前处于枯竭的边缘。除此之外化石能源燃烧后释放出的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又成为了污染大气以及造成温室效应的罪魁祸首。目前来看能源发展受到了地球资源与环境污染量大问题的制约,如果不采取措施,环境污染将进一步加剧。正是因为能源与环境危机的不断凸显可再生资源的优势才引起了全世界的重视。

一、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市场上所遇到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在能换资源市场化上面虽然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可是由于能源资源利用和开发中存在大量的化境外部性使得市场机制没有完全的来解决能源可持续问题。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无污染的优点,它的这一特点对环境是没有伤害的,并且可以持续利用。我国的可再生能源目前包括: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等等非化石能源。但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况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中国主要还是依靠化石能源来维持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目前中国所占的各类人均化石能均低于发达国家,但中国每年在开采过程中由于技术落后等因素所造成的浪费和污染却居世界前列。如果中国继续放任这种事态的严重,到本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将面临更为严峻的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双重压力。所以,中国必须要找出一条全新的道路来走,加大发展利用可再生资源的力度,才能走出这一困境,更好更快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

二、可再生资源期望代替路经测算

为了走出这一困境,我们必须通过科学的计算来论证观点,找出途径,下面我们将为可再生资源期望代替路径产开测算。根据我国两千一一年二月份发出的初步核算显示,中国两千一零年全年的能源消费总量为32.5亿吨的标准煤炭,比起上年同比增长可5.9%,能源第二消耗国的称号降临在了我国头上。两千一零年可再生的能源的消费量占了能源总消费量的10%,到了3.25亿吨标准煤炭。所以E数值可以知道,再根据李韧的回归分析一九七八年到两千零七年数据,将能源的有入内升华,再利用三要素柯布道拉丝生产的函数,对能源和经济的增长关系进行研究,算出a=0.7429,B=0.19,A=0.81,其中的Y,K的单位是亿元,E的单位是万吨煤,取P=0.03。

根据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至本世纪二十年代,中国必须使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达到能源总消费水平的15%,到本世纪三十年代,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达到消费总量的20%。

上面讲述的结果表明,要是存在着合理的社会计划工作者,找出相适应的可再生的能源的年份路径,对消耗的化石能源进行有效的替代,到本世纪二十年的可再生能源占总的能源消费量的比例从两千一零年的10%升高至15.15%,再到本世纪三十年代的20%,确保了中国总体经济的可持续性的同时化石能源实用渐渐减少,降低二氧化硫、GHG污染物的排放,才能保证我国在未来的CDP稳步增长。

三、总结

根据上文的论断,想要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期望替代路径,中国政府在可再生的能源的定价上,必须充分的按照根据可再生能源年替代率的标准,运用税收、财政、行政等多种政府手段,来全面推动可再生能源的最佳替代水平。带领可再生能源合理的定价,是消费人群逐渐普遍起来,保证可再生的能源对耗竭性石油化工能源使用照成GHG等排放所造成的自然环境退化问题。对于枯竭型的石油化工能源应将它的市场价格和成本相对于可再生的能源维持在较高的水平里,首先要对可再生的能源实行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其次对耗竭性的能源运用提高污染排放的标准来对其价格进行施加影响。总之,为了实现国家能源可持续的终极目标,政府和人民应当充分重视这一要素,并将它排上日程,它的成功定时一件造福于子孙后代的伟大成就。

参考文献:

可再生能源重要性范文篇12

重庆地区地表水资源丰富,长江、嘉陵江、乌江三大水系在重庆有大范围的流域面积。江水全年温度变化范围均适合于水源热泵运行,有利于水源热泵机组运行及获得比较高的运行效率;江水水质良好,除两江水的浊度存在波动较大和超出允许值较多外,其余指标从总体上说均能满足空调冷却水的水质要求,在工程上可以直接利用,水处理成本较低。

地质构成内主要以砂岩、泥岩地层为主,导热系数大,热物性很好,且可钻性等级低,钻孔难度小,费用不高。地下水主要以基岩裂隙水、脉状裂隙水为主,有利于地下换热器的传热和地下热平衡。

城市污水排放量大且稳定,污水温度受气候影响小,具有冬暖夏凉的特性。同时大量的温泉资源产生的洗浴废水仍蕴含大量的热能,也具备开发潜力。

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差,但是在夏季太阳能资源的分布情况却相对丰富,在每年的6~10月里,约有60%左右的时间达到了三类地区的水平,在这些月份,太阳能资源的可利用程度较高。

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市场前景分析

重庆目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形式主要包括利用地表水、生活污水、温泉废水、土壤采用热泵技术为建筑供冷、供热(生活热水),利用生物质能制取沼气,在渝东南部分区县太阳能丰富地区利用太阳能制取生活热水,后两者因使用规模一般较小,在此不予考虑。

地源热泵相对于常规空调系统,区别主要在于冷热源部分,这也是造成其比常规空调投资成本要高的原因,如地表水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要增加取水和水处理设备,地埋管地源热泵需要打孔安装地热换热器。近几年,随着市场的逐渐成熟,地源热泵的投资成本也在不断下降。图1、图2所示的是2007~2010年地表水地源热泵增量投资成本和增量投资静态回收期走势示意图,可以清晰的看到这种变化。同时,从已投入运行的地表水水源热泵系统工程项目实际效果来看,冬、夏季节能率平均在34%以上,节能效果显著,业主也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

根据有关单位对重庆主城九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评估,不考虑空调系统末端,包括地表水地源热泵、地埋管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即可提供约1700亿的市场。应该说,重庆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前景良好。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发展建言

3.1规划先行,合理布局

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对可再生能源进行统一规划。可再生能源可以重复利用,但并不是能够无限制的开发,必须有事先的和整体的规划。规划应建立在对可再生资源基础数据调研基础上,可按照主城、一小时经济圈、区域中心城市、区县城市顺序,有条件的地区也可先行,由点到面,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专项规划。同时,出台指导性或强制性的政策,根据各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将每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列入考核范围。

3.2建立长效推广机制

发挥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建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制度,加大对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建设项目及技术含量高、推广价值大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备研发和产品生产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特许经营管理模式。

制订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应用水资源费优惠政策。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只是提取地表水中的热能实现供冷、供热,在排放水不做景观用水等其它用途条件下,基本可全部排回,也不会污染水体。建议免收或减免部分水资源费,以利于推广。

3.3开展关键技术研究

建立具有标准接口、开放式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水文地质数据信息资料库,为热泵系统的设计和运行优化提供依据,减少热泵推广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资。开展江河水和湖水在不同水质情况下对热泵机组换热器的传热、阻力特性及性能影响等方面的基础研究,为水处理设备和水源热泵机组的研究开发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针对江水含沙量大、浊度高、湖水含藻类大等问题,研制或采用高效除沙、降低浊度(对江水)和除藻(对湖水)的水处理设备。研制、开发、或采用高效并具有防腐、防堵、防冲击和自清洗能力的水源热泵机组,降低水处理要求,减小水处理设备投资。针对长江、嘉陵江取水落差大的情况,开展水轮泵、水轮发电机等方面的排放水利用方案及一水多用技术,降低取水泵的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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