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节能减排管制政策混合纳什均衡博弈模型
一、引言
我国近几十年的经济发展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腾飞,同时也促生了能源的浪费和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这样的高消耗、低产出同样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相关部门随即做出了节能减排的号召,但是收效并不尽如人意。由于企业的经济利益受监管者管制政策的影响,如何通过财政补贴、税收等多种经济激励手段调动企业节能减排积极性,使制定的节能减排政策更有针对性和效力,是政策制定者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文尝试以博弈论为工具分析当地监管部门与承担节能减排的当地企业行为两者之间的博弈关系模型,具体探讨节能减排这一问题。在本次模型分析中,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本文研究在当地监管部门实施节能减排的监管以前,当地企业内部间的博弈,由此可以得出在未实行监管时企业的行为。另一方面,分析在当地监管部门实行节能减排监管以后,博弈的对象就由企业间转变为监管部门和企业,由此分析企业和监管者的行为选择。
二、博弈模型的构建
1、在当地监管者实施节能减排的监督管制以前,当地企业内部间的博弈
(1)模型的基本假设。为了研究的方便,在此的博弈参与方只有两个企业——企业1和企业2,并在此假设双方都是理性的经纪人,他们以相同的价格p生产销售同样的产品,并销往共同的市场。
(2)在实施节能减排的监督管制以前,当地企业内部间的博弈的基本描述。在面对监管者没有实行节能减排的监督管制时:
如果只有企业1没有实行节能减排的计划,那么企业1就会从污染环境中得到a>0额外的收入(我们假设企业如果污染,那么成本下降;不污染,成本上升。因为如果实行节能减排,就会购买新的节能设备,那么购买净化设备需要增加额外的支出)。
如果只有企业2没有实行节能减排的计划,企业2能够从污染环境中得到b>0的额外收入。
如果双方企业都拒绝执行节能减排任务,那么企业1将获得收益m,此时a>m>0;企业2将获得收益n,此时b>n>0(我们假设双方共同污染环境时所得到的额外收益是小于单独一方污染时所得到的收益)。
如果双方都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节能减排,那么双方从环境中的收益都为0。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企业1和企业2的收益支付的二维矩阵,如表1所示。
我们可以看到,作为理性人的企业决策者,如果没有监管者出面进行干预的调控,双方企业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最大,最终都会选择不采取节能减排的行动以便能从中获得m,n的额外收入。换句话说,只要企业从污染环境的过程中得到的额外收入大于0,那么企业就会选择不执行节能减排的任务,而会选择继续污染。
2、在当地监管者实施节能减排监督管制以后,当地监管部门与当地企业间的博弈
(1)模型假设。此时,针对当地监管部门与企业间在节能减排角色上的利益取向,我们可以提出以下的假设:当地监管部门与当地的企业均是理性的且追求利润最大化;行为上,监管部门可以选择对未达到节能减排的企业进行罚款或者通过降税或者额外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认真执行节能减排措施;假设不存在受贿等暗箱操作。
同时有如下得益安排:企业认真执行并且监管部门了解到后给予企业的奖励为A(也算做当地监管部门的支出);当地监管部门的监督成本为B;若企业完成监管部门所下达的节能减排规定的指标,当地监管部门会受到上一级监管者的表扬与物质奖励,为C;若企业未完成监管部门所下达的节能减排规定的指标,当地监管部门会受到上一级监管部门的罚款,为D;企业投入的节能减排设备的成本为E;若企业达到了监管部门规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企业将得到监管部门的奖励为A;若企业没有达到监管部门规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企业将得到监管部门的惩罚为F。
(2)模型分析。博弈的双方均有两种可能的选择。企业可以选择执行或者不执行;监管部门可以选择监管或者不监管。由此我们可以得到当地监管部门和当地企业的收益支付二维矩阵,如表2所示。
在本矩阵中,具体的分析结果如下。
如果企业选择执行节能减排的任务,并且对于当地监管部门来说C-B-A
如果企业选择不执行节能减排的任务,并且-B-D+F>-D即F>B,则监管部门会选择监管,如果F
如果监管部门选择监督企业是否执行节能减排的任务,且-E+A>-F,则企业会选择去执行节能减排任务;如果-E+A
如果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督企业执行节能减排,且E>0,则企业一定不会执行节能减排的任务。从假设条件中,我们可以知道企业投入的节能减排设备的成本E是恒大于零的。
因此,这种矩阵图分析之后得到的纳什均衡是(不监管,不执行)和(监管,不执行),这两种策略都不利于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
3、博弈关系分析——通过混合纳什均衡来分析节能减排政策
(1)模型假设。假定在上级监管部门规定当地监管部门要对该地区实行节能减排后,当地监管部门与当地企业间的博弈假设不变,并且,我们假设概率p为监管部门实行监管的可能性,其取决于企业实施节能减排行动的信息被当地监管者掌握的程度以及监管部门自身的努力;假设概率q为企业决定实行节能减排政策的可能性,其取决于监管部门的监督能力和惩处力度。
【关键词】单独二孩遇冷原因对策
单独二孩,指政府制定的旨在鼓励符合条件的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只要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育两个孩子。但是如果夫妻第一胎已经生育了两个及以上子女(如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符合政策。
20世纪70年代,我国迅速增加的人口与经济发展之间极度失衡,政府开始实行一对夫妻只能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实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成为我国在基本国策之一,至今已经30多年,政策深入人心,却也成为人口发展“危险信号”。据统计,2012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比上年减少345万人;预计2023年以后,年均减少约800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中国的人口问题非常严峻。“单独二孩”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酝酿初期就受到了各方的热切期待和全面关注,人口专家和社会学家们希望能够借此改善中国的人口环境,实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2013年12月2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单独二孩”政策开始试点运行。
政策落地实施前,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妻大约有1100多万对,但是从政策实施起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地提出申请的总数不到100万对,这还包括其中不符合条件的人数,如此算下来,真正从政策中获利的夫妻实在是大大地少于预期。为何数据显示的结果与预期相差甚远?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不力?
一、基于成都市新都区的调研
大热的政策尴尬“遇冷”,引起了笔者的高度关注,专门成立了调研小组,课题小组选定成都市新都区为实地考察点,展开了一系列的调研。
在四川成都,“单独二孩”政策的实行时间为2014年3月27日,而据小组调研的新都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新都区符合“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夫妻的大约有9000对,但是截至2014年底,仅有859对夫妻提出申请,申请率不到38.6%。在调研中,许多夫妻认为“单独二孩”准生证明申请和办理程序复杂,有的则直接表示:“懒得生,太麻烦。”
课题小组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人群进行了调查,在接受调研采访的100对夫妻中,25岁到35岁阶段的占64对,其中表示愿意生育的有18对,表示考虑的有26对,不愿意的有20对(见图一)。35岁以上的有36对,其中表示有生育意愿的8对,表示考虑的有10对,明确表示不愿意的有18对(见图二)。
虽然这是小范围的调查,但因我们的调查对象涉及各个年龄段、各个阶层,代表性强,所以仍具很大参考价值。表中的数据向我们显示了“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多数符合条件的夫妻不愿意生,曾经为国家和社会所期待的政策在实践中“遇冷”。
二、“单独二孩”政策实施“遇冷”的原因分析
上世纪70年代,由于我国人口的迅速增加,加之经济发展速度慢及基础配套设施等不完善的原因,政府决定实行一对夫妻只能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1982年,计划生育成为基本国策,至今已经实施33年,使我国人口增速急剧变缓。进入二十一世纪,计划生育政策作出了一系列的调整,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符合特殊情况的例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提出申请,经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以后,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是必须符合生育间隔期等较为严苛的条件。然而,政策的微调没能带来生育率的提高。长期的低生育率导致人口比例严重失调,人口老龄化加剧,劳动人口大量减少。据2010年人口普查有关数据,80后总数是2.28亿,90后是1.74亿,00后是1.26亿。90后比80后少30.68%,00后比90后少19.39%。这样的数据无疑是让人惊讶的,这样的人口缺口最终会导致什么,想必国人都明白。那么为何单独二孩这一鼓励生育的政策出台后响应者人数不如预期呢?结合调研情况,笔者分析如下:
(一)“单独二孩”申请程序复杂
从调研中得知,符合“单独二孩”条件再生育申请的审批主要由本人(只能是女方)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若要办理“单独二孩”的准生证,需要提交女方父母结婚证、女方父母身份证、女方父母户口本、一胎子女的户口本、一胎子女的准生证、一胎子女的出生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等20多种证明。最不可思议的是,有关部门要求夫妻双方单位提供头婚一胎未收养领养证明。再婚或离异,甚至需要前任配偶开具这些证明。诸“证”具备,只是第一步,这才刚具备填写二胎申请表的资格呢。怪不得许多夫妻在采访中表示,要想生个孩子,你和你的证准备好了吗?
申请时需要在计生部门的网站上提前进行预约,预约后需要等回复。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后上报,县(区、市)审批核准发证。期间大约需要30天的时间,还不包括休息休假日。程序复杂、花费时间长,给前来办理手续的夫妻带来极大的不便,也间接地打击了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的生育热情。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需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而这恰恰限制了夫妻的生育条件。许多打工在外的夫妻,申请地点和工作地点冲突,申请极为不便。在100对接受调研的夫妻当中,有14对夫妻是在新都区工作但是户籍不在新都的务工者,他们表示,为了生孩子,需要回到老家,给自己现在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他们决定等过几年再生,但是随着年纪的增大,他们也极有可能选择放弃这一机会。
(二)生育成本高,民众生育热情受阻
当今的中国社会,养育孩子成本高昂。课题小组调研采访过程中,西南石油大学的一位老师给我们算了一笔账:一个孩子从出生到3岁,奶粉钱最少要2万,然后从幼儿园到大学,只读最普通的学校,光算学费大约为10万,加上平时孩子的资料费、生活费等等一系列费用,把一个孩子培养到大学毕业,没有40-50万是不够的。算上孩子平时的医疗费用、娱乐花费等等,可以想象需要多大一笔钱,而如此巨大的费用,对于多数农民阶层、工薪阶层的夫妻来说,无疑是横亘眼前的巨大问题。对于许多符合条件的年轻80、90后夫妻,他们之中存在很多的“啃老族”、“月光族”,对于他们来说,养活自己都是个大问题,更不用说养育两个孩子。
对于城市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在内的部分中产阶层群体来说,他们现在的经济实力和抚育能力是整个社会最强的,对育儿质量和生活品质尤为关注,他们为孩子考虑得也更加长远,但是如今年龄大多已经50岁以上,到了一个“特别想生却不能生”的阶段。
(三)“只生一个”的观念影响深远
对于父母来说,自从国家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3年以来,“只生一个好”的观念也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根深蒂固。在城市中,许多人追求生活品质,不愿意生育。而在广大的农村,父母不再把孩子当做家中免费的劳动力,多年前大生特生的现象越来越少。
父母让孩子接受教育,一个就足够养老防老,这使多年前农村家庭多为3个及以上孩子的现象变得少之又少。这就又成为“单独二孩”政策“遇冷”的一大原因。
三、解决“单独二孩”政策“遇冷”的对策
在实地调研过程中,调研小组了解到多方面关于“单独二孩”政策“遇冷”的原因,根据这些原因,笔者提出以下解决方法:
(一)放开申请地点限制
目前申请只能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进行,而很多不在户籍所在地的就不能提出申请,这对于许多工作在外的夫妻来说是很大的阻碍。
笔者建议把唯一的申请地点放开到双方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所地,只要在一个地方就行。而且全国的户籍管理系统是联网的,也就不会存在在一地生育了二孩又在另外的地方再生育的钻政策空子的现象。只要夫妻双方愿意生孩子,就可以拿到指标。如果当事人夫妻向不同的地区的管理部门提出相同的申请,那么以第一个受理申请的地区为准,排除其他地方的受理管辖。这种做法便于计生部门对“单独二孩”申请的管理工作的开展,在一定的程度上能够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二)简化申请和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期限
针对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复杂、花费时间长的问题,新都区拟将以前整个过程中只有提出申请在网上预约,改变为提交材料也在网上进行,然后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直接在网上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网络上进行通知,为了避免申请人未注意到消息的情况,还会专门电话联系申请人,告知其是否符合生育二孩的条件。这体现了政府职能部门践行“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充分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当然缩短审批期限,也是极有必要的。
(三)政府优化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针对“二孩”生下来容易养起来难的现象,应当优化社会福利政策。对于生育“单独二孩”的夫妻给予每月一定量的补助,以帮助其能够顺利的抚育孩子。而在孩子的教育花费问题上,政府更应该提高公共教育水平,降低教育成本。另外,许多符合条件的女性年纪偏大,生育比较危险。政府可以出台政策开通孕妇专用绿色通道,减免这些妇女到医院进行定时身体检查的费用,指导孕妇进行科学的身体保养和孕期保健。
(四)加大政策的推广和宣传力度
目前,“单独二孩”政策在各个省市的推广力度还不够,有的信息闭塞的地方对于政策的了解相当缺乏,政府应当加大力度,运用不同的宣传方式,使“单独二孩”政策能够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使他们了解并接受这一政策。
新都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结合地区实际并借鉴了其他地区的做法,广泛开展了宣传活动。一是发动大面积的广告宣传,在公交车、广告牌、路口大屏幕上植入“二孩政策”的宣传标语。二是成立一支专门的宣传队伍,深入社区和农村进行实地演讲和宣传,发放宣传手册,“一对一”解答当地群众的疑惑。通过这样的大力宣传,新都区2015年上半年收到了1833份申请,是2014年度全年申请数的两倍有余。这说明,新都区的宣传工作经验值得借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单独二孩”政策的提出适应了我国新形势下对人口政策的新要求。为了使“单独二孩”政策适应社会的发展,我国应当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更加高效便民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优化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这样我国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将得以实现,为“中国梦”的实现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参考文献:
[1]易富贤.大国空巢--人口危机:是什么导致全球生育率下降?.2007.
[2]周洁.“单独二孩”政策带来了什么[J].人民公安,2014.
[3]苗玉刚.论“单独二孩”之立法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4.
[4]杨云彦,向华丽,黄瑞芹.“单独二孩”政策的人口红利效应分析――以湖北省为例[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
[5]张勇,尹秀芳,徐玮.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城镇居民的生育意愿调查[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
一、开展包保包联走访调研活动
4月22日——4月26日,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开展减税降费领导包保包联走访调研活动,共计走访10户园区重点企业。围绕减税降费重点工作,各个小组深入各包联纳税人,开展走访调研活动,了解掌握减税降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营造减税降费良好氛围,受到企业好评。
二、强化优惠政策宣传培训
结合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优惠、社保和非税划转、春风行动、营商环境等系列税收政策,对辖区纳税人进行全方位、全系统的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期,培训纳税人户次。其中,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次,培训人数户次,增值税改革培训次,培训人数户次,小微优惠培训次,培训人数户次,个人所得税培训次,培训人数户次。(数字以纳税服务科提供为准)
三、强化重点税源咨询辅导
在重点税源纳税服务咨询、辅导等方面发力,强化服务水平,引导企业遵从度不断提高。加强减免税企业管理。对于简易征收、高新技术加计扣除、资源综合利用等企业加强服务,有重点地服务纳税人。
四、强化二维码一次性告知
将“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宣传页张贴在办公地点显著位置,并引导纳税人扫描使用。同时将“二维码”一次性告知事项通过纳税服务QQ群、大企业服务微信群通知和文件进行宣传。
五、强化“双评议”宣传反馈
宣传月期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宣传,活动通过展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事项及“双评议”宣传展板,告知纳税人可以在办理涉税事项后现场扫码对服务进行评价,税务部门将对纳税人的评价进行反馈,不断改进服务,优化干部作风。截止目前,税务所满意率100%。
六、QQ群、微信群咨询辅导
所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区局纳税服务QQ群、微信群等,通过远程协助、线上解答等方式,及时解决纳税人涉税操作、税收政策咨询等涉税问题。区局管理员及时解答纳税人电话咨询、对纳税人申报填表进行辅导等,累计辅导纳税人5000余户次。
七、及时落实优惠政策
加强优惠政策落实。对于发票税率开具错误的纳税人,及时进行提醒,保证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大力宣传增值税季度30万以内免税,让优惠落实到每一个纳税人。“六税两费”50%税款减免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为纳税人及时办理了退税,以行动将政策宣传到位。
八、勇于创新服务汇算清缴
关键词:成品油;定价机制;寡头垄断;博弈
中图分类号:F06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90(2012)10-0082-06
一、引言
成品油是经济活动的基础能源,其价格波动几乎影响整个社会经济,成品油价格管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由于我国实行成品油最高零售限价和特殊财政补贴政策,成品油市场的突出矛盾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两大石油寡头一旦不满于政府的价格管制,认为政府限价过低导致其产生亏损,人为制造“油荒”,引起人们的强烈不满。另一方面,两大石油公司在国际原油价格下降时上报开采板块亏损,在国际原油价格上涨时上报炼油板块亏损,“制造”亏损要求减税,每年在赚取高额利润的同时还向政府申请巨额补贴。政府先是向成品油征税,再用税收补贴国有石油企业,虽然“此税”非“彼税”,但这些补贴招致民众和社会舆论的强烈质疑。上述问题折射出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痼疾,成品油定价机制也因此饱受争议。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实行最高零售限价。本文将在此前提下分析石油双寡头之间、寡头厂商与政府之间的行为博弈,研究最高零售限价和财政补贴政策对寡头厂商和成品油市场的影响效果,在此基础上为我国成品油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二、文献述评
1974年,美国等西方国家为应对OPEC全球限供提价,开始实行石油价格管制政策。然而经济学家怀疑价格管制的实效性,Stigler(1975)[1]认为价格管制的初衷是有效解决问题,但是管制目标与管制效果并不相同,在现实中管制很少收到期望的效果。Smith(1978)[2]研究表明政府的石油管制政策失败,相比市场化定价,政府管制导致更大的社会福利损失。价格管制政策均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美国在1981年取消石油价格管制,英国从1979年开始对国家垄断石油公司实行私有化改造,均实行市场定价,政府由价格制定者转变为价格监管者,价格调控主要借助税收政策和石油储备政策等。Gordon(1992)[3]、ConsidineandDowd(2005)[4]、FredericandFernando(2010)[5]等学者研究石油储备政策在价格调控实践中的优点和不足,据此设计调节石油储备的数量模型或建议政府取消石油储备政策。Newbery(2005)[6]、BlakeandRoberts(2006)[7]、Hafez(2010)[8]等学者研究税收政策和其他财政政策对石油价格的影响,并从税率、退税政策、税制结构等方面提出不同建议。
上述国外研究对我国有重要借鉴意义,然而,美国企业的主要产权制度是私有产权,长期以来政府与市场都保持着清晰的界限。英国虽然曾经在石油领域实行国有化政策,但政府对国企的干预程度很小。前两者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遗留的“政企不分”大相径庭,研究我国成品油定价需要充分考虑我国的特征。国内研究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成品油定价机制设计研究。曹建军(2001)[9]建议国内成品油与三个以上国际主要成品油市场挂钩,对成品油设置最高限价;陈智文(2006)[10]第一次从定量的角度为我国成品油定价设计了一个动态的目标区管理机制,其原理是:只有当成品油价格到达或超出目标区边界时,政府进行干预,使价格维持在目标区内;王素玲(2009)[11]设计成本倒逼定价机制,即根据成品油的市场价格,通过扣减税费等推算企业定价的上限和亏损的临界点。第二,用博弈方法研究寡头厂商行为。学者普遍认为我国成品油市场为双寡头市场,叶传华(2005)[12]采用实证方法分析两大寡头的多种博弈情形,论证其价格博弈的纳什均衡解为(降价、降价)、(不降价、不降价);何松彪,王芳(2007)[13]利用两阶段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研究最高限价下的成品油定价博弈问题,认为价格上限是可取的管制方法;杨嵘、刘召飞、付婧(2009)[14]理论论述了寡头厂商与政府的博弈,认为在国际油价上涨时,寡头厂商将向政府施压要求提价,政府为维持双方利益只得提供财政补贴。万玺、汪涛、李钦(2010)[15]认为近期成品油市场不会出现产量博弈,价格博弈将走入囚徒困境。李永波(2010)[16]运用古诺模型分析了三地定价和原油加成定价下的成品油市场均衡,建议通过数量税调节市场均衡、放松市场准入。
上述研究从多角度分析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和寡头厂商行为,然而管制必然涉及管制机构、被管制企业双方,我国石油管制的特点是政府补贴国有企业的政策性亏损,目前针对政府与寡头厂商的行为博弈研究较少。新阶段我国成品油定价确立为最高零售限价已三年有余,还没有学者以新机制为前提研究双寡头行为博弈。本文将运用博弈方法分析新机制下双寡头的行为倾向,探讨新定价机制和政府补贴的政策效果,并提出改革建议。
三、中石油与中石化的行为博弈
我国成品油市场主要由上下游一体化的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控制。中海油虽然具有石油勘探开采资质,但其受进入这一领域的时间限制,市场份额有待扩张。据统计,目前国内的加油站总数在9.5万座左右,其中,中石化近3万座,中石油不足2万座,中海油的加油站仅200余座,明显无法与两大巨头相抗衡。虽然国内已经放开成品油批发市场,但申请进口配额的条件极其苛刻,非国有企业难以通过进口获取充足安全的油源,而且其最终产品尚需借助两大巨头的销售渠道,非国有企业无力与两大石油巨头竞争。基于上述理由,本文认为我国成品油市场结构为双寡头垄断市场,并以此为前提分析两大巨头的产量、价格行为博弈。
4.博弈结果分析。以上分析表明,政府制定的最高限价水平是双寡头能否进行产量博弈的关键条件。只有当>P1,且>P2时,两大寡头具备产量博弈的条件,博弈结果为古诺均衡产量,即印证了成品油定价改革方向为市场化定价。市场化定价可以反映石油资源的稀缺性,为寡头厂商之间的产量博弈创造条件,政府以财政政策代替行政手段调控石油价格。然而,根据上述分析,一旦成品油市场放开价格管制,理性的寡头厂商将联合限产谋取高额垄断利润,石油价格依然难以反映供求关系。可见,单纯实行市场化定价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我国成品油市场的根本问题是石油行业尚未形成竞争格局。只有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非国有石油企业参与竞争,促使石油行业市场结构由寡头垄断格局转变为垄断竞争格局,市场化定价才能切实有效。
(二)中石油、中石化的价格博弈分析
1.最高零售限价下的价格博弈分析。由于价格行为面向消费者,博弈双方容易获取彼此的价格信息,我们假设中石油与中石化之间的价格博弈为完全信息博弈。在价格博弈过程中,博弈双方均有两种策略选择,即降价和维持。
2.博弈结果分析。以上分析表明,成品油市场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的情况下,无论政府制定何种价格上限水平,双寡头之间都不会打价格战,即双方只可能根据利润最大化条件调整价格,而不会因为最高限价降低价格,这与现实情况相符。本文认为原因有三:第一,成品油市场结构为双寡头垄断,具有实力的厂商数量太少,便于合谋。第二,中石油、中石化“南北分治”。虽然自2010年12月份中石化在湖北拟新建500个加油站,开始“北上”征程,但两大寡头要真正打破地域垄断地位仍然需要很长时间。第三,中石油、中石化为国有企业,对政府政策的出台有强大的游说和施加影响的能力,容易操控市场价格。通过上述分析可得,成品油最高零售限价不能解决高油价问题,根本的解决方法是放开市场准入,形成成品油市场的垄断竞争格局,政企分开,保持政府独立的调控能力。
四、中石油、中石化与政府之间的行为博弈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是连续22个工作日相关油种移动平均价格。一旦国际油价出现持续上涨,理性的石油生产者能够预期国内成品油价格的上涨趋势,减少国内市场的供给量。并且当原油价格上涨致使“价格倒挂”现象发生时,炼油厂商炼油越多亏损越大,厂商意愿供给量减小。政府对石油的价格管制会扭曲市场的资源配置状况,但石油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品,一旦放开石油价格势必加剧通货膨胀,对社会生产造成相当大的打击。我国CPI指数4月同比上涨5.3%,略低于3月份5.4%的同比涨幅,但远远高过政府设定的4%的全年目标,通货膨胀成为政府调控的重中之重。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以大局为重,实行价格管制,以政府财政补贴国有石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
(一)中石油、中石化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分析
政府留给炼油厂商的毛利空间在5美元/桶左右,并据此确定补贴数额。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很难准确监管成品油的炼油成本和利润,例如,政府难以掌握炼油厂商的原油质量信息、炼油工艺成本、运输成本等,因此寡头厂商具有虚报高成本谋取高补贴的冲动。为获得尽可能多的财政补贴,中石油、中石化与政府讨价还价,展开一场博弈大战。
(二)博弈结果分析
该博弈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博弈均衡为一个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但是由于C为企业真实成本,寡头容易通过观察政府的行为选择策略,而政府难以通过观察厂商的行为选择策略。如果政府的监督概率较小或者监督效率较低,寡头厂商的最优策略是隐藏成本信息,获取高额财政补贴。
“政企不分”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显著特点,一方面政府表示要对国企实行市场化改革,另一方面企业领导具有行政级别。表面上,石油寡头需要听从政府的行政决策,实际上,政府政策出台前可能需要征求他们的意见。政府出发点是“政府控制国企,国企控制关键行业”,但是,在这样的格局下,强大的国企必然根据自己的利益影响政府决策,不仅难以实现“控制”的目的,反而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当石油寡头申请过高额度财政补贴时,政府迫于压力允许其提高成品油价格。最终,政府可能成为帮助石油寡头向消费者施加虚假成本的幕后推手。
五、推进我国成品油市场定价改革措施
上述分析基于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分析结果表明:最高零售限价对形成成品油市场的竞争格局作用不大,管制效果不佳。政府在与寡头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寡头将利用信息优势获取高额补贴,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市场化定价是成品油价格管制改革的必然趋势,然而取消价格管制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我国成品油市场结构为寡头垄断市场,根据双寡头的产量博弈分析,一旦取消价格管制,石油寡头必将联合操控市场价格。我国石油价格体制的根本问题是石油行业竞争力不足,政府应在逐步放开价格管制、完善价格调控政策的同时,将改革重点列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培育市场竞争格局。主要措施包括:
(一)加快形成成品油市场竞争格局
解决我国成品油定价问题并不是需要一个完美的定价机制,更重要的是形成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首先应制定公平合理的政策法规,保障更多企业能够参与上下游各生产环节。其次,建立合理的利润分享机制,留住成品油市场的非国有企业主体,促使市场结构由寡头垄断向垄断竞争转变。而目前政府在政策制定上明显偏向国有企业,如政策规定所有进口原油必须交由两大公司炼厂加工,进口需持有两大公司排产证明方可入关。这类歧视性规定使得中石油和中石化拥有全国80%以上的炼油能力[17],保障其垄断地位的合理合法。政府对国有企业实行政策补贴,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根本无力与国企竞争,加强了石油寡头的垄断力量。政府应修订或取缔此类具有明显歧视性的政策规定,可以将针对国有企业的财政补贴转为针对困难家庭和弱势群体的补贴,逐步放开非国有企业的进口配额限制和勘探、开采环节的市场准入制度。此外,完善石油行业监管制度、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也是培育竞争格局的重要保障。
(二)改革燃油税实行从价计征
目前我国燃油消费税采用从量征收的计征方式,从量税的优点是税收与实物量挂钩,政府的税收收入比较稳定,受价格波动影响不大。缺点是当油价上涨时,企业利润暴涨而政府税收却未相应增加,当油价下跌时,企业在利润减少的情况下负担相对加重。有学者认为从量征税能保证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担心若采取从价征收,在油价大幅上涨的时候,税额的大幅提高可能会对油价上涨推波助澜[18],但本文认为从价计征更适合我国国情,从价税与价值量挂钩,价格调控作用显著,主要有四方面原因:第一,当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降时,从价征税能帮助石油产业减轻税负,维持石油行业的持续发展。上海财经大学税收专家胡怡建教授表示油价总趋势是上涨的,当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升时,企业因外界因素变动而增加利润,从价计征使政府税收能够分享这一好处。第二,在我国成品油定价滞后国际油价的情况下,从价征税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人们对成品油价格变动的预期,有利于抑制市场投机行为。第三,政府每年在征收燃油消费税的同时,通过财政补贴国有石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因此“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并非从量征收的充分依据。而且,在我国目前超过5%的温和通货膨胀情况下,从价征税能减少政府税收的收入损失。第四,当原油价格上涨时,从价计征将在一定程度上推高油价,但成品油的自然属性是商品,在全球经济贸易中价格反映商品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性,从价征税最终能通过价格杠杆优化成品油资源配置,并有助于资源节约。
(三)完善石油储备体系
市场化定价改革之后,政府将不能通过强硬的行政手段实施价格管制,但如果国家建立完善的石油储备体系,政府可以通过吞吐石油储备调控石油供给,间接调控石油价格。可见,在逐步放开价格管制的同时,石油储备体系的建立也较为关键。
建立石油储备,首先要立法,立法者应尽快将出台《石油储备法》提上议程,以法的形式确立石油储备的主体、储备资金来源、储备规模、储备管理体制、储备运营机制和动用条件等。我国石油储备体系包括政府储备、企业义务储备和商业储备三种形式,然而目前完成的一期建设仅停留在政府储备层面,储备资金均来自于政府财政,资金来源单一。石油储备的二期建设已规划完毕,如果石油储备资金完全由政府承担,财政负担过重。政府一方面应扩大财政储备资金来源,可以通过开征石油储备税、发放石油储备债券、向国际组织贷款等方式融资。另一方面鼓励民间融资,从立法上确立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从税收等多方面为企业储备和商业储备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企业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状况自筹资金,如提供低息贷款、加速折旧等优惠措施,推进民间石油储备的建设。
长期以来,我国实施成品油价格管制政策,管制过程中暴露了许多问题,政府部门也因此不断地调整定价机制,但即使存在一个完美的定价机制也未必解决所有问题。我国成品油市场的根本问题是竞争力不足,只有加大国内石油产业的竞争力度,尽快形成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困境,为市场化定价改革铺平道路。在逐步放开价格管制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还需要税收、石油储备等价格调控体系的完善。
参考文献:
[1]GeorgeStigler.TheCitizenandtheState[M].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75.
[2]KettySmith.RegulatingBusiness:TheSearchforanOptimum[M].SanFrancisco:InstituteforContemporaryStudies,1978.
[3]GordonRL.Energyinterventionafterdesertstorm:Someunfinishedtasks[J].EnergyJournal,1992,(13):1-15.
[4]ConsidineTJ,DowdKM.Asuperfluouspetroleumreserve?[J].Regulation,2005:18-25.
[5]MurphyFrederic,OliveiraFernando.Developingamarket-basedapproachtomanagingtheUSstrategicpetroleumreserve[J].EuropeanJournalofOperationalResearch,2010,(206):488-495.
[6]DavidNewbery.Whytaxenergy?Towardsamorerationalpolicy[J].EnergyJournal,2005,(26):1-39.
[7]BlakeAndon,MarkCRoberts.Comparingpetroleumfiscalregimesunderoilpriceuncertainty[J].ResourcesPolicy,2006,(31):95-105.
[8]AbdoHafez.ThetaxationofUKoilandgasproduction:Whythewindfallsgotaway[J].EnergyPolicy,2010,(38):5625-5635.
[9]曹建军.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及其加入WTO后的变化趋势[J].中国物价,2001,(12):19-25.
[10]陈智文.完善成品油动态定价机制探讨——基于目标区理论的一个架构[J].中国物价,2006,(7):39-42.
[11]王素玲.成品油倒逼定价机制的构建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09,(11):104-106.
[12]叶传华.双寡头市场价格博弈分析-以我国国内成品油市场竞争主体为例[J].财会通讯,2005,(1):20-23.
[13]何松彪,王芳.价格限制下成品油动态博弈定价分析[J].科技咨询导报,2007,(13):140-142.
[14]杨嵘,刘召飞,付婧.我国石油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的博弈分析-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J].福建论坛,2009(2):37-39.
[15]万玺,汪涛,李钦.中国成品油市场结构与生产者行为博弈分析[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2010,(1):1-4.
[16]李永波.价格管制、放松管制与我国成品油市场均衡[J].产业经济研究,2010,(2):31-36.
关键词:公立医院双向转诊多赢
在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不断改革的形势推动下,作为医疗卫生事业中起主导作用的大型公立医院,如何把握医疗卫生资源,站在“/政府一医院一患者”等多方层面,探索改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开展跨地区合作的研究,谋求各方的共赢,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对策,是医院管理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国内多数医院的双向转诊,尚未站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高度来开展,而仅局限于如何转诊病人的实际操作,这种转诊并非实际意义上的双向转诊,却基本上是大型医院通过转诊的形式从中小医院或社区拉病源,以满足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的措施,其实质为单向转诊,未能更好地体现对基层医院扶持和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对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转诊评估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均缺乏系统的研讨。
1.目前公立医院的运营情况
1.1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情况
进入90年代以来,作为改革开放政策的一部分,我国政府逐步在医药卫生行业引入市场经济改革,大幅度减少了对医药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在政府对医药卫生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同时对公费医疗体制及较低的医疗服务标准进行彻底的改革,在此基础上推出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希望借此能够促进公立医院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由表1可以看出,政府在GDP高速发展的同时并没有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卫生事业发展遭遇财政支持力度的瓶颈。
1.2目前的医保支付模式对公立医院的影响
现阶段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主流支付方式主要是”以收定支”,即先记账,后审核,再支付的结算方式极大的限制了公立医院本已极度紧张的现金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所有的检查和治疗方法,药品,耗材等一项一项的分解,一项一项的报销,这种费用的结算方式,迫使公立医院必须要先行垫付在保患者的治疗费用,等待病历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完毕后,才能将医保基金拨付医院,在临床医学的多个发病因素中,天气,年龄,免疫等疾病因素会导致公立医院所垫付的治疗费用时常处于不稳定状态中。对于公立医院的建设,医护人员工资及奖金的及时发放,大型设备的引进及使用,维持日常运营的现金流管理都在不同程度上产生了干预效应。
1.3双向转诊实践中的难点
在现行管理机制和运行体制下,对医疗机构来说,病人即是效益的来源。从一定意义上讲,实施双向转诊是转诊机构经济利益的分配活动。由于受到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社区医院由于担心病源和收入,不愿意主动将病人转向大医院;大医院往往不愿意将病情稳定、可以回社区治疗和康复的病人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而是以各种手段和方式将病人留在医院。由于派驻基层医疗机构的专家需要达到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而这部分人是大医院的业务骨干,大医院工作量较大,有时抽调不出更多的医务人员下乡开展业务合作活动;即使抽调固定的派驻医生,也难以保证每天都能够到基层坐诊,下派专家的坐诊时间缩水。
2.通过双向转诊发挥各级公立医院最大潜力
大型公立医院的发展,除了依靠政府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和调整医疗卫生政策外,实施大医院与基层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合作,不失为一个低成本、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也是协调当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欠均衡合理的一种过渡模式。
2.1双向转诊是多层次医疗资源合作得平台
公立医院的双向转诊服务内涵及合作形式可以结合社区医疗机构的服务硬件多样化、个性化,基层医院可以按照具体实际需求,选择专科对口合作、专科疾病调研合作、转出定点病房合作、地级市间转人转出联动合作、定点医院挂牌合作、接待预约检查或化验的个体和团体、预约门诊疑难病单专科或多专科联合会诊等服务内容。
2.2三级公立医院如何获益
针对散布在一个固定行政区域内的服务层次不一的医疗资源,如何进行有效的整合,并且在“总额预付制”的支付模式下通过双向转折制度盘活过剩的医疗资源,并且通过减少住院时间和提高病床周转率,不但可以有效减少患者在三级医院的占床时间,减少三级医院的无效工作量,更能够使三级医院的临床医师能够在床位有限的条件下,接触更多的疑难危重患者,提高固定病床的诊治疗效,并且通过减少住院时间减少患者医疗消费,为医保的定额结算创造剩余空间。而只有在单位行政区域内的三级医院才具有牵头的资金和制度,以及技术开展双向转诊信息及病源平台构建,而三级医院作为这一平台的构建和管理者,运用双向转诊制度面对医保的定额结算模式和紧张的医疗资源管理双重压力下的管理困局能够做到有效突破,并可能成为这一平台的最大获益方。
2.3社区医疗机构和市级、县级医疗机构的受益分析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市、县级医疗机构不但可以承担首诊首治任务,在病源管控方面还可以享受三级医院的下转患者,对于基层医院的术后,康复,姑息治疗、慢病管理等技术和医疗资源可以起到激发和调动作用,不但可以使基层医院的病源比双向转诊前更为充裕,而且使基层医院的临床工作者能够得到更多的病种,更多的学习和管理样本以及临床经验。从而使更多的基层患者能够留在基层医疗机构,将“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在病源,管理和费用结算等方面逐层效率分解,充分发挥公立医院资源分级的最大潜力。
综上所述,作为具有一定特色的双向转诊模式,医院的转诊合作具备:起步早、全局视野、特色理念、以互利共赢为前提、“转入转出的联动机制”做推动、转诊内涵广、合作方式多样化、规范运作、疑难病会诊创新合作等特点。而且,“双向转诊”合作不能仅仅依靠各个公立医院之间的联系来开展,应该依靠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打破地区界限,改善政策支付原则和改进审核拨付流程来不断推进,才更具有持久的生命力,中国的公立医院在双向转诊平台上的充分整合,必将使中国的公立医院在“总额预付制”的平台上获得更大的收益。
参考文献:
[1]陈民,蔡则楷。对公立医院资本运营模式的探讨。卫生经济研究。2004.9.41-42
[2]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卫生统计年鉴(2009版)
关键词日本政治行政新保守主义改革
中图分类号:D8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06)04000916
作者简介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系主任,教授。曾任日本爱知大学中国交换研究员、日本国际问题研究所客座研究员、日本亚洲经济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比较政治、日本政治与行政、日本外交。独著或与他人合著有:《政府政治》、《大国战略研究》、《日本公务员制度与政治过程》、《文化改造与社会变革》、《新世纪日本的行政改革》、《变革中的日本政治与外交》等专著,发表过数十篇有关日本问题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
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在政治、行政领域进行了众议院选举区制度改革、政治资金管理制度改革、地方分权改革、中央政府机构改革等一系列重要改革。[1]其改革密度之高、力度之大、影响之深,仅次于明治维新和战后初期的改革。从整体上把握这一系列改革相互之间的联系,揭示其性质,是中国的日本学研究者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的基本观点是:尽管这些改革涉及的目标领域相当广泛、问题十分繁杂,并且有多种政治力量参与和相互作用,但是就其产生的背景、主要内容、基本指向和主导力量等角度视之,其本质是由日本的保守主义政治势力主导的、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大幅度提高政治和行政的效能而开展的新的保守集权改革。
一
“55年体制”下的日本政治、行政格局具有保守集权与多种双重结构并存的特点。
就制度所规定的权力配置关系而言,“55年体制”是一个保守集权的体制。在国家政治统治权力方面,以自民党为代表的保守政治势力以其注重国内经济发展的政治纲领、独特的派阀权力交替结构以及对于社会党等在野党的社会福利纲领的及时吸纳,获得了持续、稳定的政治合法性基础,连续38年单独执掌国家权力,为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战后历史中绝无仅有;在国家结构方面,控制国家权力的保守政治势力,通过中央政府“机关委任事务”、“必置制度”、补助金制度等制度性安排,[2]使得战后初期建立起来的地方自治制度空心化;在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日本保守政治势力通过以自民党主导的政界、以中央政府职能部门主导的行政和以“财界四团体”主导的经济界之间的所谓“政、官、财”三界紧密协调、相互勾结的机制控制了日本的政策过程。
然而从权力运行的角度看,“55年体制”下的日本政治与行政格局中又存在着多种双重结构。
在国家政治方面,在战后宪法,尤其是众议院中选举区制度的作用下,以日本社会党为首的在野政治势力虽然始终无法突破保守势力独掌国家权力的格局,但是却长衰不竭,每每在国家发展走向以及具体政策制定方面对自民党形成程序上的牵制,由此形成了“保革对立”的双重结构。
在执政的自民党内部,政治权力的双重结构特征主要表现为派阀对于党的领导的牵制。派阀首领为了帮助自己和派阀成员获取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职位,不惜以对某项政策的支持或者反对来要挟党的领导层,在政策过程上对党形成牵制,迫使党首在分配党和国家重要职位时不得不努力遵守“派阀均衡”和“年功序列”等原则或惯例,在制定大政方针时不得不与其他派阀首领进行反复协商和交换。
在国家结构(中央和地方关系)方面,虽然日本的地方自治制度本质上只是“三分自治”,在中央政府与地方自治体发生冲突时,地方最终无法战胜来自中央的控制,但是有关“机关委任事务”的规定,使地方自治体得以参与部分中央行政事务的实施过程,当地方与中央发生矛盾时,地方自治体可以利用程序上的安排对中央政府进行一定的抵抗。1995年围绕美军基地用地租约续签问题。冲绳县与中央政府之间的纠纷就充分地显示了这一点。当时,冲绳的部分私人土地主拒绝继续向美军提供基地用地,日本中央政府要求冲绳地方当局按照法定程序代替土地所有者在土地出租合同上签字以办理强制租用手续,却遭到了冲绳县知事的拒绝。外交权和军事权本属于日本中央政府的权限范围,但是,由于日本中央政府将办理有关强制租用基地用地的手续作为中央政府的“机关委任事务”委任给地方自治体执行,使得冲绳县知事得以实际参与外交和军事政策过程,并通过拒绝代行签字等行为而对日本中央政府执掌的外交权和军事权形成挑战。[3]虽然这一挑战只是程序性的,并且日本政府最终通过司法途径迫使该知事履行了代行签字的职责,但是,它清楚地显示了日本在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所存在的双重结构以及该结构是如何降低中央政府的统治效能的。
在政治和行政关系方面同样存在着某种双重结构。日本是议会内阁制国家,行政权属于内阁,内阁由在众议院选举中占据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按理说,在这一体制下,执政党对于行政系统应该具有全面和强有力的控制能力,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由于执政的自民党中派阀势力纵横交错,轮流坐庄风气盛行,导致内阁更迭频繁,影响了执政党对于行政系统的全面和有效控制。中央政府各个省厅的政策或者由各省厅官僚独自决定,或者由他们与自民党“族议员”及其所在的自民党政调会相关政策部门协商制定,致使行政决策呈现出浓厚的省厅利益色彩、地方利益色彩和派阀利益色彩。执掌国家行政权的内阁会议往往成为大臣们在行政机关递交的政策方案上签字的“书法练习会”。官僚主导的行政权力格局未必会降低行政效率,但是由于日本的官僚体制具有纵向分割的特点,加之在长期的行政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模式和部门私利作祟,导致省厅之间摩擦严重,在这种格局下,内阁会议地位和功能的弱化必然导致行政系统整体协调性的缺失。
二
双重结构未必是冲突性结构,其运作效能也未必低下,但是日本“55年体制”的盛衰过程显示,要在双重结构下保证政策过程的高效运行必须具备如下前提:结构中的矛盾的双方在权力关系上呈现一方主导、另一方顺从的主从关系;或者是双方能够达成广泛的利益协调和妥协。在20世纪80年代末之前,尽管在政治和行政的多个领域中存在着双重权力结构,但是日本政策过程的总体效能并不低。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当时的各种双重结构内部既存在着主从关系,又有着广泛的利益协调和妥协。
在保革对立双重结构中,一方面自民党掌握着国家统治权力,竭力挤压社会党等左翼力量的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却不断地吸纳左翼的社会政策主张,在加强自身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左翼所代表的利益需求,实现了“保革”双方对立中的妥协;在中央和地方关系双重结构中,一方面中央为主、地方为次,另一方面中央政府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等资源进行再分配,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广泛的利益协调和妥协;在政党和派阀双重结构中,主流派阀的首领通常按照实力原则、全党一致原则和年功序列原则分配党内和其所控制的国家机关的重要职位,使得自民党这一由派阀组成的政治集团内部的权力关系始终处于动态平衡之中,维持了长期执政的地位。
当时双重权力结构中的矛盾的双方在之所以能够每每实现对抗中的协调和妥协,与当时日本政策议程的特点以及矛盾的主导方(即自民党、中央政府、执政党总裁)手中握有比较多的政策资源(主要是财源)有着密切的关系。
20世纪80年代末以前,日本的政策议程主要是对随着经济增长而来的增量资源作增加型的分配。政策利益相关者所争论的,主要是获取资源的多少和获取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各个利益主体之间虽然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但由于冲突的主导方(如自民党、中央政府、党的总裁)拥有比较充裕的资源,同时利益冲突所涉及只是获利数量增加的多少和获取时间的先后,所以容易达成交换和妥协。因此,虽然存在着双重权力结构,但是其协调的空间大、难度低,对于统治效能的负面影响并不大。不仅如此,由于政策方案在形成过程中经过多方协调,因此其一旦通过,实施效能相当高,从而较好地补偿了在政策方案规划和合法化过程中因反复协调而产生的效能损失。
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所处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对政治统治结构影响最直接的因素有三个:一是经过长期发展,日本国内各地区发展之间的差异大幅度缩小;二是日本经济的长期不景气;三是在日本社会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同时,日本统治集团将参与海外军事活动、实现“政治大国化”和“普通国家化”确定为国家的近期战略目标。
国内各地区发展差异的逐渐消失,使得可供自民党政治家个人提出地区发展政策的空间越来越少。[4]由此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自民党政治家越来越难以用新的地区发展纲领来换取选票,原先存在于自民党政治家后援组织内部、建立在地区利益基础上的忠诚与团结趋向动摇,在投票中出现了“分散化”和“流动化”的倾向。在此背景下,如何构筑以党派为支持对象的政治基础就成为巩固保守政治统治的重要课题,而要解决这一课题就必须改革选举制度和政党体制,建立起举党一致的体制。
日本经济发展的持续低迷导致执政党和中央政府手中掌握的基本政策资源――财源从不断增加转为停滞和减少。随之,日本国内公共政策的基本类型发生转折性变化,即由以往的只产生获利者的分配型政策为主转变为以部分政策对象承担政策成本的调节性政策为主。公共政策的内容由以往对不断增加的资源作增加型分配,转变为停滞增长,甚至对呈现缩减趋势的资源作缩减调整型的分配。在此背景下,原先各种利益群体较为一致的利益基础开始分化,各种利益需求较为容易协调的前提条件逐渐消失。表现在具体政策层面,消除金融机构的坏帐与社会公平、国际化与市场保护、产业转移与稳定就业、减少财政赤字与刺激经济增长等公共政策取向发生分裂,使得政策制定的难度和成本大大增加。原先比较擅长于战略规划和协调的日本政策过程和体制,面对大量具体、紧迫的政策课题,其效能迅速下降。
在对外关系方面,进入90年代以后,日本的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日本统治集团改变了“55年体制”下的国内经济发展优先的内向型发展路线,决意通过扩大日美同盟的有效范围以及在联合国或多边合作的旗帜下直接出兵海外来维护和扩大日本的“国家利益”。要按照日本统治集团的意志应对国际化的挑战,使其重大路线调整获得法定的依据,并得以在法律的形式上固定下来,不仅需要修改和制订一系列相关法律,而且需要修改宪法。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修改或制订需要形成重大的政治共识,这在双重权力结构下本来就很难做到,[5]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伴随经济持续低迷而来的自民党政府的实际政治控制能力的下降,要做到这一点就更加困难了。在日本的新保守主义者看来,这就是日本政治体制的“弊端”所在,即所谓的“一流经济、三流政治”。
20世纪90年代初期,日本的一些有影响的保守政治家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统治环境的变化以及日本政治统治结构性缺陷,决意加以改造。中曾根康弘认为,冷战结束,“55年体制”崩溃,泡沫经济瓦解后的日本迫切需要构建有领导力的整合的政治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长期稳定的强有力的政权。[6]在《日本改造计划》中写道:“日本已经成为世界大国。因此,不管其喜欢不喜欢,都逃避不了作为大国的责任。”当一个国家一旦成为大国,其一举一动会对外界产生影响,这时“就不允许有‘领导力的缺失’”。[7]在他看来,日本在进行“国际贡献”时,会遇到诸多来自政治领域的障碍:政府缺乏领导国家整体的威信。当遇到外交问题而需要采取行动时,政府只能“说服”国民而难以迅速采取行动;片面强调民主的程序,贻误决策时机;国会决策中的全体一致这一“虚假民主主义习惯”使内阁难以断然决策;在决策过程中,首相官邸的领导作用过于虚弱;行政领域的纵向分割。[8]桥本龙太郎也认为,日本在提升国际地位、发挥国际作用方面面临着许多来自国内政治、行政方面的制约。为了改革现状,在他担任自民党总裁和内阁首相期间,在政府内部成立了专门机构,大力推进包括行政改革在内的“六大改革”。
在野的保守政党领导人也有类似的主张。例如,时任干事长的菅直人在其关于执政后执政模式的设想中,提出了改革日本政治、行政结构,加强执政党对行政、首相对政府和政党的控制的具体措施。[9]
2001年出任自民党总裁和内阁首相的小泉纯一郎更是不遗余力地集中执政党内部的权力和国家权力,进一步消除各种双重权力结构。为此,他甚至还授意成立专门机构,研究和鼓吹实行首相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并直接对选民负责的首相公选制,以期彻底摆脱双重权力结构对于保守政治统治效能的牵制。这当然也是中曾根康弘的一贯主张。[10]
三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政治、行政改革贯彻了消除双重权力结构、构建新的保守集权统治框架、提高保守政治统治的效能这一主旨。
在政治改革方面:本来日本政治改革所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日本各界对政治改革的内涵也有不同的理解,但是经过保守政治势力的长期鼓吹,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政治改革的议题被集中到了以小选举区制度替代中选举区制度的众议院选举区制度改革[11]和完善以政党为单位的政治资金分配系统、限制对政治家个人的政治资金供给的政治资金管理改革这两个有限的议题上。
新保守主义政治家只字不提导致日本式政治腐败的深刻社会政治背景和根本制度方面的原因,而是一味片面地强调日本式政治腐败的根源在于派阀政治、派阀政治的根源在于众议院中选举区制度,只要以小选举区制度取代中选举区制度,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派阀政治所造成的政治腐败问题。
诚然,日本自民党派阀政治的常盛不衰与众议院中选举区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中选举区制度下,自民党为了确保在众议院中拥有稳定的多数,就必须在每个选区有2名以上的候选人当选,为此,自民党就不得不在一个选区内同时推出多名候选人。来自同一政党的多名候选人的同时推出,使得这些候选人在与来自其他政党的候选人进行激烈竞争的同时还不得不与来自本党的候选人进行角逐,而党的正式组织很难对其成员之间的竞选进行协调,自民党政治家不得不更多地依靠后援会等个人的政治资源,这又进一步导致了党的基层正式组织发育不良。鉴于党的基层正式组织发育不良、党属国会议员会通过其个人的后援会对其选区内的党员产生影响,于是自民党内一些政治大腕人物为了谋取更高的政治权力,便不遗余力地在党属国会议员中拉帮结派;而对于一般党属议员来说,为了获得更多的资源以战胜来自本党的竞争对手,他们会纷纷投靠党内某一派阀首领。由此,派阀政治的长期存在获得了双重动力来源。
以小选举区制度代替中选举区制度,有助于消除自民党内的“党―派阀”双重结构,提高党内政策过程的效能,但是,对于新保守主义政治势力而言,其目的绝非仅仅在于此。他们鼓吹小选举区制度代替中选举区制度,主要是因为在保守势力占据主导地位、左翼势力总体不振的情况下,实行小选举区制将大幅度减少左翼力量在众议院的议席数,有助于消除日本政党格局中长期存在的“保革并立”的双重结构,为在国会中通过“修宪”及其他重要议案创造条件。
1994年1月,经过多方争斗与妥协,日本国会通过了《公职选举法修正案》,将众议院议员选举中的中选举区制改为小选举区比例代表并立制。[12]这一偏向于小选举区制度的改革在此后的实施过程中,大致发挥出了日本新保守主义势力所期望的效用。
在消除“保革对立”这一双重结构方面,经过在新的选举区制度先后进行的第41(1996年11月)、42(2000年7月)和43届(2003年11月)众议院选举,日本左翼政党所占议席比例大幅减少,其中社会党(社会)所占议席比例从第40届众议院选举(1993年8月5日)后的1507%骤然减少到第43届众议院选举后的1.25%,日本共产党所占议席比例从2.9%降至1.8%,标榜持“中间路线”的公明党所占议席比例也从10.18%降至7.08%。日本政党格局中的“保革并立”结构已不复存在。
在消除派阀结构方面,虽然新的制度设计没有完全消除自民党内的派阀结构,但是其在日本自民党政治和政策过程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受到了很大的削弱。小泉纯一郎既非来自党内第一大派阀又不是派阀首领,却能够长期执政,并借在邮政等与自民党内的利益集团利益关系密切的领域大力推进改革,打击党内的“抵抗势力”,消除党内的双重权力结构,却并没有遇到以派阀为单位的有效的抵抗。[13]这清楚地显示了派阀在自民结构中的地位的下降。
在以等价交换为准则的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形态中,没有大量的政治资金的支撑,政党、派阀等政治组织就难以开展活动。为了在资金来源上打击左翼政党,同时削弱党内的派阀结构,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新保守主义政治势力打着消除政治腐败的旗号,对有关政治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14]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994年的改革。这次改革修订了《政治资金管理法》,禁止工会和企业直接向政治家个人提供政治捐助,规定政治家只能指定一个政治团体作为自己接受政治捐款的窗口,并且对每个捐助者给予政治家的捐款作了数量限定。改革中还出台了《政党资助法》,建立了由国家根据一定的条件向政党提供政治资金的“政党交付金”制度。1999年日本国会又一次对《政治资金管理法》进行了修正,禁止企业、工会等团体向资金管理团体提供捐款。从此以后,企业只能向政党和“政治资金团体”提供政治捐款,不能直接向政治家个人的“资金管理团体”提供政治资金。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在一定程度遏止裸的金权交易现象的蔓延,而且有助于消除日本政治中的双重结构。因为随着直接向个人提供政治捐款的渠道受到限制,政治家个人将不得不更多地依赖党的正式组织,从而削弱派阀的地位;此外,政党交付金制度中的根据各政党所拥有的国会议员的数量和得票率等分配交付金的设计,也有利于在资金上遏止左翼政党的发展。
在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1998年日本国会通过了“地方分权改革一揽子法案”。日本学研究者们通常比较注意的是改革中日本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分权”,而忽视了其中的新的“集权”内涵。其实,日本新保守政治力量之所以积极推动地方分权改革,主要是希望通过这一改革减轻中央政府在民政领域中的负担,彻底去除地方自治体在外交、军事事务上的参与机会,进一步提高在这些领域中央集权的程度。地方分权改革实现了日本保守政治势力的这一目标。改革后的法律规定,中央将重点承担涉及“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生存和立足的事务”,涉及制订全国统一标准或有关地方自治基本准则的事务,以及从全国的角度和视野所实施的政策和项目等;地方政府承担“地区性行政事务”。改革中废除了中央政府“机关委任事务”,原来的“机关委任事务”,一部分直接废除,一部分改变为中央直接执行的事务,一部分则归入地方自治事务或法定受托事务。通过对职能范围的重新划分,日本中央政府在社会保障等领域实现了减负放权;另一方面,随着“机关委任事务”的取消,取消了地方自治体原来拥有具有的在程序上参与军事、外交事务的可能性。在权力的一放一收中,新保守政治势力把持下的日本国家的统治效能得到了加强,原来曾经出现过的因地方自治体首长拒绝或拖延履行有关土地征用手续之类的中央政府“机关委任事务”而对中央政府军事、外交政策形成某种程序上的牵制的现象将难以再现。
在中央政府机构改革方面,日本统治集团将“确立政治主导的行政模式”作为首要目标,实际上是要强化以自民党总裁为首的保守政治势力对于行政系统的有效控制。2001年1月正式实施的日本中央政府机构改革除了对机构进行了大幅度的精简、合并外,还有两个明显的特点:(1)进一步强化了自民党总裁―内阁首相的领导地位和政策能力。通过设置阁僚会议以及设置特命担当大臣职位等措施加强了内阁的行政能力。通过规定内阁官房是内阁以及首相的辅佐机构、承担国家基本政策方针的规划以及对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等战略性职能,进一步提升了内阁官房的地位。规定内阁官房的工作人员由首相直接任用,从而强化了首相对于内阁官房的控制。通过设置内阁府大幅度地提升了首相的政策规划能力和对行政的综合控制能力。内阁府的职责是帮助首相进行重大政策企划和综合政策协调。内阁府中设有经济财政咨询会议、综合科学技术会议、中央防灾会议等有关重要政策领域的政策规划机构。此外,内阁府还被授予了协调中央政府省厅之间政策的权力。(2)进一步加强了保守政治势力对于行政的控制。改革以后,在日本中央政府各省厅中设立了副大臣职位。副大臣通过政治任命产生,与以往的政务次官不同的是,副大臣的任命程序比照大臣,其可以根据大臣的指令掌管政策及企划、处理政务,并代行大臣职务。这样就极大地增强了保守政治势力对于行政机关的控制。不仅如此,改革中还大幅度精简了原本实际由中央政府各省厅官僚控制的“政策审议会”,明确政策决策权属于内阁或国务大臣,审议会只是政策咨询机构。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将原来由行政官僚控制的那部分政策决策权转移到了保守的执政党手中。
正是借助于上述新的决策体制,2004年4月,小泉纯一郎在内阁官房组建了“邮政民营化准备室”,跳过由“族议员”控制的自民党有关政策审议机构,摆脱了对那些执意要维护自身部门利益的行政官僚机构的依赖,直接制订有关政策方案,并交由内阁会议通过后提交国会审议、表决,[15]成功地瓦解了在这一问题上代表既得利益集团利益的“抵抗势力”的百般阻拦,通过了邮政民营化改革相关法案这一对未来日本政治、行政发展影响深远的文件。
四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日本政治、行政领域的改革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就改革的性质而言,这是一场系统的新保守集权改革。各项改革举措之间密切相关,其实质是要消除日本政治、行政领域中长期存在的双重权力结构,将日本国家和政治的权力进一步集中于保守政党手中,将保守政党内部的权力进一步集中于党首―首相为首的政治统治集团手中,以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幅度地提高保守政治统治的效能。
第二,就推进改革的手法而言,主导改革的新保守主义政治势力沿袭了日本保守政治势力惯用的“拉大旗以营私”的手法。他们利用社会公众对于“55年体制”的强烈不满,打着“改革”的旗号,借用“清除腐败”、“应对危机”、“提高效率”的名义,来转移公众的视线和压力,吸收反对党的政治资源,竭力挤压各种妨碍新保守主义政治统治的势力的生存空间,提高保守政治统治的实效性。
第三,就改革的成效而言,经过改革,在国家政治层面,日本新保守主义政治势力已经成功地消除了国家政治层面“保革对立”的格局,基本扫除了以新保守主义为指导全面修改战后宪法的制度;在行政层面,强化了保守政治对于国家行政系统的全面控制;在自民党这一保守政治势力的大本营内部,重创了派阀结构的地位和影响力,强化了内部的整合能力。这一切提高了新保守政治统治的效能,为日本按照新保守主义的设计的路线和方针、高效率地应对新的内外环境的挑战、实现日本统治集团的战略利益提供了新的结构性支撑。
第四,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是一种利益政治,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政治背景下,日本最终难以彻底消除权力的双重结构。旧的双重结构消除了,新的双重结构还会产生。不过,由目前已经初现端倪的“保守两大政党制”所带来的双重权力结构与以往的双重权力结构相比,其性质和统治效能将会有很大的不同。在保守两大政党制约下,执政党和主要在野党之间虽然仍会有相互牵制,但是那将仅仅是保守营垒内部的牵制;并且,随着保守政党内部派阀势力的继续日渐衰微,日本保守政党内部的政策过程的效能将会有很大的提高。
注释:
[1]1994年1月,日本国会通过了《公职选举法修正案》。1996年11月,进行了新的选举制度下的第一次众议院选举。1999年3月,日本国会通过了《地方分权一揽子法》。2000年4月,该法正式实施。1998年,日本国会通过《中央省厅等改革基本法》。1999年7月,日本国会通过了有关中央行政机构改革的17项法案。同年12月,日本国会又通过了有关中央行政机构改革实施的61项法案。自2001年1月6日起,新的中央政府省厅系统正式运行。
[2]机关委任事务指以法令的形式委任地方公共团体首长执行的本属于中央政府行政机关权限范围的事务。根据规定,当地方首长执行机关委任事务时,其法律地位相当于隶属于中央政府行政机关(主管大臣)的下级行政机关。这一制度的设立有助于中央政府在保持对自身事务的控制权的同时减轻工作负担。但是,地方自治体页因此在程序上获得了参与中央行政事务的可能。必置管制指根据法律、法令、省令、通知等,地方公共团体有义务设置某种行政机关、设施或者职位。地方事务官指在都道府县机关从事机关委任事务的国家公务员,他们的人事关系归中央行政机关主管大臣管理。必置管制和地方事务官制度的主要功能在于保证中央政府机关委任事务在地方自治体中得到切实的执行。
[3]陈志敏、臧志军:“美军基地与‘国际都市’计划:冲绳县国际行为研究”,载《日本学刊》1999年第6期。
[4][日]山口二郎:《政治改革》,岩波书店,东京,1993年,第191页。
[5]《日本国宪法》第96条第1款规定,修改宪法的动议须分别获得国会众参两院议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赞成方能得以通过。
[6][日]文艺春秋社编:《日本的论点97》,文艺春秋社,1996年,第32页。
[7][日]:《日本改造计划》,讲谈社,1993年,第17页。
[8]同上,第40至43页。
[9][日]《文艺春秋》2002年7月号,第5页。
[10][日]中曾根康弘:《日本21世纪的国家战略》,联慧译,海南出版社,2004年,第35-38页。
[11]战后日本众议院选举区制度初建于1947年,当时全国被分为117个选区,每个选区的议席数为3到5席,选民在一次投票中只能投一名候选人的票,是典型的中选举区制。后来,选区数量和各个选区的议席数略有调整,但是直到1994年改革前,一直实行中选举区制。
[12]修正案规定众议院设500个议席,其中小选举区产生300席,比例代表选区产生200席。2000年2月日本国会决定,将比例代表选区议席数减至180席,众议院议席总数为480席。
[13]2005年夏,小泉纯一郎执意在国会表决邮政改革案,自民党多名国会议员投了反对票。但是,反对者并非以派阀整体为单位进行投票的。当小泉纯一郎以法案通过在参议院受阻为由决定解散众议院重新选举以清理党内的“门户”时,自民党龟井派首领龟井静香无法策动自己领导的派阀进行有组织的抵抗,被迫决定辞去派阀首领的职务并离开派阀。而该派阀非但没有团结在首领周围进行抗争,反而迫不及待地宣布改换派阀名称,以示与龟井静香划清界限。参见[日]《朝日新闻》(2005年8月16日)和[日]《读卖新闻》(2005年8月20日)的有关报道。
关键词:中国经济外部失衡实证分析利率消费投资
中图分类号:F1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0-034-03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外部经济失衡,指的就是国际收支表的失衡。我国外部经济的失衡,最突出的表现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经常项目与资本金融项目持续盈余,也就是我们说的双顺差。持续的国际收支双顺差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战略的成功,但是外部经济失衡带来的超长增长的双顺差对中国经济持续发展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添加了许多的不稳定因素,具体表现为:一方面,贸易顺差的大量增加使得2008年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顺差达4361亿美元左右,大量和不断上升的经常账户盈余恶化了与主要贸易伙伴国之间的关系,引发贸易摩擦和冲突;另一方面,巨额贸易顺差与资本净流入一起导致中国外汇储备的超常增长,外汇储备的大量积聚引发流动性过剩,表明资源的配置并非处于最佳状态。适度规模的外汇储备能增强我国经济抵御外部风险冲击的能力,但过量的外汇储备就会导致资源浪费和储备货币贬值的风险,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二、中国经济外部失衡影响因素分析
在开放经济的背景下,讨论影响我国外部经济失衡的因素,就不能单方面分析我国的原因。我国外部经济失衡的影响因素主要可集中为经济总量最大、最具代表的中美两国的经常账户失衡的影响因素。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美贸易发展迅速,双边贸易总额持续增长。按照中方的统计,中美双边贸易额已由1990年的118亿美元扩大到2011年的4467亿美元,现在美国已经成为中国的第一大出口市场。随着双边贸易总额的增长,美中贸的不平衡也开始加剧。从1993年开始,中国对美贸易从原来的逆差转为顺差,之后顺差规模不断扩大,到2011年已达到1884亿美元,比1993年的63亿美元增长了近30倍,扩大趋势十分明显。而据美方统计,美对华贸易逆差始于1983年,并且从2001年开始,中国成为美国最大的贸易逆差来源地,逆差规模在2005年时为2016亿美元,占美国全部贸易逆差的26%。长期以来经常账户的顺差一直在双顺差中占据主要地位(从2009年开始,双顺差中资本项目顺差的比例有所提高,但仍然不占据主要地位)。以下主要从美国和中国两方面来讨论影响我国经常账户失衡的各种因素。
1.美国方面的影响因素。
(1)高消费、低储蓄。储蓄不足是美国经常账户逆差的主要原因。美国属于典型的消费拉动型经济。二战后,美国一直采取刺激需求的宏观经济政策,并以此来维持经济增长和就业,推动美国向消费性社会的加速蜕变。同时利用其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发达的金融体系鼓励增加消费甚至是提前消费,导致进口需求不断扩大,储蓄水平偏低。
近年来,美国政府大规模的减税、劳动生产率的大幅提高,人民收入不断增加很大程度上刺激了个人消费的增长。而同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美国连续降低贷款利率,大规模减税,不断刺激着国内需求。再加上美国一直宣扬的超前消费和借贷消费,其国内消费规模更是超过了其消费水平。另一方面,在维持着高消费的同时,储蓄率却保持着极低的水平。美国的私人储蓄率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更远低于东亚国家。近年来,美国储蓄率不断下降,更是在2005年4月至2007年底连续每个月保持负的个人储蓄率。
(2)巨额财政赤字。财政赤字与经常账户赤字有非常高的相关性,从宏观经济学中经常账户赤字的等式[(G-T)+(I-S)=经常账户赤字,其中G-T为财政赤字,I为私人投资,S为私人储蓄]就可以看出财政赤字对经常账户赤字的影响。
关键词:绿色税收;双红利;环境;税制改革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21世纪全球关注的焦点问题,自然灾害频繁,环境污染加剧,这些都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一切使人们意识到:只有单纯的gdp增长并不意味着经济发展,而只是经济增长。世界经济学界在着手研究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经济”问题时,绿色环境税收也应运而生,承担起宏观调控自然环境的责任。绿色税收体系正是基于此而设置的一整套有利于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的税收制度体系。
一、绿色税收的理论回顾
绿色税收通常意味着从环境税中增加的税收用以减少那些扭曲性赋税,如劳动所得税等。绿色税收的一个基本思想就是它们不应当仅仅对环境有益,也应当通过增加就业而提高效率。有关这方面的影响在文献中被称为“双红利”。双红利假说是绿色税收中最为关键的理论基石,如果该假说不能成立,绿色税收便失去理论依据。在许多文献中,有关的讨论是针对双红利是否是绿色税收的最终结果而进行的。pearce(1991)认为,双红利有两层含义:一是环境税率的提升和降低其它扭曲性租税对环境造成的均衡效果;二是税赋改革后,遏止交互效果所剩余的效果。bovenbergandmooij(1994)年提出,影响双红利的两个效果:收入循环效果①和税赋交互效果②。当收入循环效果大于税赋交互效果时,就业增加,环境品质改善,双红利假说成立;若是收入循环效果小于税赋交互效果,其结果则是就业减少,双红利假设不成立。goulder(1995)就双红利提出了弱形式与强形式两种定义。弱形式是指:若环境税可以同时减少污染和降低税赋的经济成本,则双红利假说成立。强形式则是:若环境税除了可以减少污染外,还可对社会产生净经济利益,则双红利假说成立。经过近几年来在理论与实证上的争论后,目前比较一致的共识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双红利假说才有可能成立。
二、外国绿色税收的现状与政策效果
评价一项环境税的有效性,了解它们所开征的原因是有必要的。广义上说,环境税有七大重要功能,分别是:提高环保要求的完整性,使外部效应内部化,促进经济效率,为最小的成本减少污染来提供激励,鼓励创新,产生税收收入为治理环境和其他扭曲性税收提供财政上资助,扩大政策工具的范围和加强其他环境政策工具。一项环境税收不必完全满足所有这些功能,但是,所有的环境税收用于补充现有的政策措施。这导致从总体方法论上评价税收作用产生了困难,也导致那些倾向于将自身影响加于政策所强调的环境问题上的各项政策相分离。另一个决定环境税收的有效性的难处是许多税收实施时间不长,关于它们的有效性还未取得准确的信号,或者他们强调的环境问题需花费一二十年才有明显的变化。由于以上的这些限制,没有文献在理论基础上定量地研究绿色税收的效果。因此,下面通过实例和数字来说明,而其中所包含的信息除特别说明外均来自于欧洲环境署(eea)。
下面以三个欧洲国家——丹麦、荷兰和英国为例来分析特定的环境税收政策以及这些税收对环境的影响,旨在通过这些例子得出环境税收的确是实现一国环境目标的有效途径。
1.丹麦
丹麦的能源税在世界上所有不可再生能源像石油、煤和天然气中是最高的。这些能源税在20世纪70年代晚期的石油危机中就已设置,因为石油价格的上涨影响了丹麦,当时,丹麦对外资源依存度高达95%。80年代,这些税率有所增长,用来维持价格激励,抵制国际市场上原油价格的下跌。90年代,能源税开始被看作基本的政策工具用以抵制气候变化,也作为相对减少丹麦对外资源依存的工具。1992年对家庭征收二氧化碳税,1993年将其扩大到企业。在1994和1998年环境税成为生态税改革第一阶段的组成部分。这些改革包括逐渐增加二氧化碳税,修改工业企业能源税的征收,废除了温室气体税收的补偿和开征了二氧化硫排放税。而导致温室效应的能源消费税率对家庭和企业是一样的。如果达到了强制性环境协议标准,那将可能包括能源审计,并有义务根据特定的标准来投资治理。这些税收的特点就是对能源投资补贴的条款。税收改革的主要目标不是为政府增加收入,而是使税收回到私人部门。通过对能源储蓄措施的激励和占丹麦gdp总量2%的边际劳动收入税的减少来实现的。
丹麦较高的能源税已经对其能源储备有了持续的激励作用,也促进了对其他免税能源的广泛使用。这些税收已经影响消费者行为而导致能源消费的减少。比如,降低室内温度,使用更多能效高的设备等。它们也导致了征税燃料向免税燃料使用的转变,人们更多地使用最清洁的天然气。1970—1990年,造成温室气体的能源的净消费者减少了10%~15%。而丹麦能源税收体系对宏观经济水平的影响甚小,因为这些税收在五年多的时间里是逐渐增加的,而且对税收收入的使用也完全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能源税收年收入达到20亿丹麦克朗,通过投资补贴劳动力税的减少和费用的减少而转移回消费者身上。另外,这些税收对能源储备有重要影响,也会激励能源使用的创新。丹麦商务部指出:“丹麦这么多年的经验就是并没有因为绿色税收而破坏我们的竞争,并且我们在环境领域还开拓了新的出口方向。”丹麦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风力叶轮机生产商,仅在1996年就有6.5亿欧元的收入并提供了近1万人的就业岗位。有关能源的环境税已经实现了丹麦政府的环境期望。二氧化碳税的征收使其排放量从1988年到1995年减少了100万吨。1999年丹麦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为5600万吨,比1988年减少9%,从1994年开始逐年减少。
2.荷兰
荷兰为达到不同的环境目标也开征了许多环境税种。下面介绍其对水的使用,水污染和水处理方面的情况。从前,有关水污染的一套收费体系由国家和州的水务委员会出台,并用来控制对水资源中污染物的排放。这些费用主要作为对污染水质处理和管理的财政支持。1995年两次新的环境税的开征,主要是地下水开采和垃圾填埋地的废物处理。地下水开采税旨在补偿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差价,因为地表水需要更多处理,所以更贵一些。垃圾填埋税的废物处理税则是为了补偿已填埋废物,已焚化废物之间的差价,因为后者虽然对环境有益些但需要的费用更多。这项税也旨在提高环保意识和减少废物。1999年,对饮用水开征17.5%的附加税是为了激励有效用水。在这个框架下,为了不加重负担和满足基本需求,先前的60加仑水是免税的。这项政策为了保护每年500万到1000万立方米的水资源。为了保护环境税收的价格激励,荷兰政府已将他们的环境税指数和通胀指数联系起来并加以指数化,为了避免这些税收提供错误的价格信号。
据1997年的一项研究表明,对饮用水征税导致家庭用水减少8%,企业用水减少12.6%,而地下水开采税减少了非饮用目的的自己开采,工业减少了6%~35%,农业减少了9%~51%。尽管工农业开采地下水减少,但是对家庭和农业小规模的开采税的免除已经导致了地下水开采的增加,这表明有必要减少和减小环境税制中的免除部分。
3.英国
英国是最早的工业化国家之一,对经济发展造成的环境问题的治理,包括资源枯竭,污染和农地的锐减有着丰富的经验。1996年,英国开征了垃圾场税,作为一种激励去减少被填埋废物的数量。税率设定在每吨非惰性废物11英镑,直到2004年,每年增加1英镑,而惰性废物每吨2英镑。2004年4月开始,对每吨聚合物或浓缩物征收1.6英镑的税,用来补偿包括噪音、灰尘、视觉入侵、对生物多样性破坏的环境成本。对以上产品征税的环境收益通过聚合物价格表现出来,反映了他们真正的社会和环境成本,也鼓励人们使用可循环回收的聚合物。
垃圾场税已经成功改变了人们的行为,这种变化会通过税收水平的增加而持续。许多公司现在正投资物质再生利用设备,这些看上去受垃圾场税而直接驱使的。尽管仅有29%的公司积极开发物质再利用、回收,在征税之前将之降到最小化,64%的公司已经关注再利用、回收,或者说由于而使自己的废物排放最小化。这充分表明货币的激励能用来改变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行为。
通过以上三个国家有代表性的环境税政策,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年的实践表明这些政策效果良好。因此,扩大环境税的涉及面并逐步提高其税率,使其尽量反映环境的社会成本和污染的外部性,才能真正发挥环境税保护环境的作用。
三、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早就建立起了自己的绿色税收体系,他们累积了丰富的经验。从20世纪90年代起,oecd国家也掀起了绿色税收改革的热潮。21世纪,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也应考虑绿色税制的要求,将绿色税收思想贯彻到税制改革中去。绿色税收政策应当遵循收入中性原则,应以调控为主,积极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税基的设计要合理,税率的设计也要掌握好。下面就建立我国绿色税收体系提出一些建议。
1.完善资源税并扩大其征收范围。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征税对象包括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和草地资源等。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应尽可能包括所有应该给予保护的资源,所以对资源课税的基本原则是普遍课征、级差调节。另外,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应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以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对耕地的保护。
2.开征新的环境保护税。按照国外的通行做法,环境保护税是根据“污染者负担”原则而开征的专门性目的税,其税收收入通常作为专用基金,全部用于环境保护。而我国目前已有的各种有关环境污染的收费项目是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基础和有利条件,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主体应包括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所有法人和自然人。以丹麦的能源税制度为例,在资源税的基础上对含碳、硫的燃料开征二氧化碳税等,另外,还应设置一些具体税目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噪音、垃圾等。
3.改革消费税,加大其环保功能。通过价格机制限制损害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消费,鼓励保护资源环境的“绿色消费”。通过对相关的产品征收消费税的方式,提高其生产成本,进而达到提高个人消费成本的目的,鼓励健康性的消费和保护资源环境的绿色消费,如对一次性餐具、一次性电池、高档建筑装饰材料等征收消费税以控制资源的过度消耗。对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应征收较高的消费税,而对资源消耗量小、可循环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以及不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绿色产品等,征收较低的消费税。
4.实行税收差异或优惠政策,扶持和引导环保产业的发展。在所得税和关税等税种中体现“绿色税收”精神。税收政策应该向环保产业倾斜,逐步降低环保产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或税率。只有这样才能鼓励环保企业的产品研发,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全身心地投入到环保产业中去。如企业购进的节约能源和防治污染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允许一次性摊销,对于企业进行的治理污染和环境保护的固定资产投资,可采用加速折旧。在关税方面,对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治理污染设备、环境检测和研究仪器,应免征或减征进口关税,对不利于环保的产品和技术实行高税率。
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国家对环保的资金投入也逐渐加大。2006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为2567.8亿元,比上年增长7.5%,占当年gdp的1.23%,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绿色税收此时也应适时出台了,其的收入应该实行专项管理,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economicinstrumentsinenvironmentalprotectionindenmark,danish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2000.
[2]付伯颖,齐海鹏.关于环境税收几个问题的探讨[j].税务研究,2002,(1).
[3]武振.构建中国的环境税收体系[j].当代经济研究,2003,(11).
[4]廖晓靖.oecd国家的环境税及其与我国之比较[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2,(6).
[5]李慧明.oecd的绿色税制改革评析[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0,(5).
[6]王谦.可持续发展中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财贸经济,2003,(9).
关键词:加工贸易FDI国际收支“双顺差”
引言
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除了个别年份外,经常项目与资本金融项目呈现出持续的“双顺差”格局,所带来的综合顺差额的持续增加以及外汇储备的快速累积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大部分学者将国际收支“双顺差”看做是中国国际收支的核心问题,并对其成因展开了全面的分析。其中,FDI引资优惠政策以及加工贸易型FDI的存在被认为是双顺差形成的直接原因。比如,余永定和覃东海(2006)的研究认为,双顺差是中国长期推行吸引FDI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加工贸易型优惠政策的直接结果;卢锋(2006a,2006b)的研究认为,加工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的组合效应是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产生的直接原因。鉴于此,部分学者提出要减少当前加工贸易优惠政策以促进外资对加工贸易的逐步退出,从而达到矫正国际收支失衡的目的。比如,杨立强(2008)认为,在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减缓外贸顺差增长的背景下,有必要全面审视加工贸易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吴杨伟(2011)认为当前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重点是减少加工贸易的出口总值,通过调整出口退税率和加工贸易优惠政策等促进加工贸易向一般贸易的转变,以实现贸易平衡。
上述研究从理论层面定性分析了加工贸易型FDI在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并从经验出发提出了解决措施。本文将在上述理论基础上,借助于系统的国际收支和对外经贸统计,通过数据分析手段展现加工贸易型FDI对中国国际收支的确切影响,并通过情景模拟展现如果没有加工贸易型FDI的支撑,中国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的格局是否会发生改变,从而为以往的经验分析提供更为严谨的数据支撑和论证。
来华加工贸易型FDI的形成与现状
(一)来华加工贸易型FDI形成的客观经济背景
加工贸易型FDI是指在东道国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进入加工贸易领域并逐渐成为中国加工贸易的主体,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外资政策取向以及新的国际分工格局形成有着密切关系,具体来说它是中国出口导向型外资鼓励政策、加工贸易鼓励政策、以及国际产业转移共同结合的产物,见图1。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出口导向型”FDI的政策鼓励。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前利用外资规模非常小,从1978年后才开始逐步确立积极利用FDI的总战略,并体现在此后的每个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规划中。总体来说,中国利用外资的总战略基本属于“积极利用外资”和鼓励FDI进行“出口导向型”(姚枝、仲何帆,2004)投资,目的在于通过外资的引进来解决中国工业化建设中的资本短缺、外汇短缺和技术短缺问题。
从对待外资的态度看,“六五”和“七五”规划提出要积极稳妥地利用外资并适当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八五”规划开始明确了“扩大外资规模,积极利用外资,并以直接投资为利用外资的重点”的战略思想,并在此后的每个五年规划中得到了贯彻。从引进外资的方向看,“出口导向型外资”属于外资引进的重点。在“七五”规划中正式提出利用外资实现“出口创汇”目标的政策取向,“八五”规划至“十五规划”继续贯彻了这一思想,“十一五”规划中没有明确提到鼓励FDI进入出口产业,但“抓住国际产业链转移机遇,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则隐含了该层意思。
为了贯彻鼓励出口导向型投资的外资战略,在1979年到2009年间,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外资投资方向、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多个政策文件,比如在《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994、1997)等官方文件中明确表明,用于出口创汇的外资企业将获得包括廉价的土地使用、信贷支持、所得税减免和出口产品免交工商统一税等外资优惠政策。此外,国家还给予出口创汇型外资企业的外贸进出口自营权、报关权、经营自等。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加工贸易的政策鼓励。一般来说,加工贸易鼓励政策实施的目的在于通过让利给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加工制造活动,以达到促进本土制造业发展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被中国政府认为是“较快地提高出口产品生产技术、改善产品质量品种、扩大出口商品生产、增加外汇收入”的有效途径,因此,国务院于1979年9月颁布了《开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该办法针对加工贸易本身制定了多种优惠政策。比如对于加工贸易进口的原材料,国家减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免领进口许可证,加工成品出口免征出口关税;对与来料加工有关的设备进口,以及外商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机械设备和生产用车辆等,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免领进口许可证等。
3.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对华投资中的国际制造业转移倾向。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日等发达国家,亚洲“四小龙”开始向中国、东盟等发展中国家进行劳动密集型、部分资本密集型或低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移;20世纪90年代以来,产品内分工成为国际分工新形式,跨国企业开始将信息通讯产业、飞机制造业、集成电路产业等高端制造业的组装和装配环节从发达国家向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转移。承载国际产业转移功能的外商直接投资在东道国国内就形成了加工贸易型FDI,一方面大量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和专利技术,另一方面在东道国组装加工后再出口到其它国家,形成“三角贸易模式”。因此,国际制造业的转移促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加工贸易的偏好,这也是1992年以后来华FDI在加工贸易领域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二)来华加工贸易型FDI的状况
承载国际制造业转移功能的FDI,面对中国政府的出口导向型外资战略取向和加工贸易优惠政策,其最佳选择就是进入到加工贸易领域。同时,FDI进入到加工贸易领域,既符合中国政府利用外资实现国内产业结构升级的经济结构调整目标,也符合利用加工贸易实现国内充分就业的经济稳定目标。因此,来华加工贸易型FDI伴随着1992年中国对外的进一步开放而快速发展起来,并且成为了中国加工贸易的主体,见表1。
来华加工贸易型FDI促成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形成的决定性条件
加工贸易型FDI若要促成持续的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格局的形成,需要两个必要条件:首先,加工贸易型FDI自身的对外经贸活动必须处于持续的贸易顺差状态,且其贸易顺差能够决定经常账户的顺差状态;其次,加工贸易型FDI所带来的长期资本净流入能够决定资本金融账户的顺差状态。
(一)来华加工贸易型FDI的贸易状态及其对经常账户的影响
加工贸易型FDI所形成的货物贸易差额的计算见公式(1),EXFP和IMFP分别表示加工贸易型FDI带来的货物出口额和货物进口额。EXFP和IMFP的计算见公式(2)和(3),其中,EXF和IMF分别表示外资企业的出口额和进口额,数据来源于《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2010》和国家统计局2010和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EXFP和RIMFP分别表示外资企业出口中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和进口的比重,经验取值为80%和50%。
TBFP=EXFP-IMFP(1)
EXFP=EXF*REXFP(2)
IMFP=IMF*RIMFP(3)
加工贸易型FDI所形成的货物贸易差额的计算结果见表2,表明加工贸易型FDI从1994年起开始产生了持续的贸易顺差。
加工贸易型FDI形成的持续性贸易顺差是否能够决定经常账户的顺差,则需要对加工贸易型FDI的货物贸易差额的绝对规模与其他类别的经济主体所形成的货物贸易差额的绝对规模进行比较,结果见表3。从2000年开始,加工贸易型FDI的贸易差额的绝对规模开始超越其他类别的经济主体的贸易差额的规模,成为货物贸易差额状态的决定性力量。所以,自2000年伊始,加工贸易型FDI的货物贸易顺差状态直接决定了整个货物贸易的顺差状态。
此外,对于我国,货物贸易是经常账户的构成主体。2000-2011年期间,货物贸易顺差在经常账户顺差构成中占据的份额最大,即使在比重最低的年份2004年,其值仍然达到85.63%。因此,货物贸易的长期顺差也就决定了经常账户的长期顺差。
以上分析表明,从2000年起,加工贸易型FDI成为我国经常账户顺差形成的主体力量。
(二)加工贸易型FDI带来的长期资本净流入及其对金融账户的影响
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记账原理,金融账户项目的差额状态由直接投资差额、证券投资差额与其它投资差额三者共同决定。中国历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统计表明,1993之后我国金融项目下的证券投资差额和其它投资差额基本处于逆差状态,因此金融项目的持续顺差完全来源于直接投资顺差,亦即FDI的净流入。
每年流入我国的FDI中具体有多大比例进入了加工贸易领域,迄今缺乏明确的统计数据,在理论界也没有精确计算方法,因此本文用加工贸易型外资企业的出口额占外资企业总产出额的比重作替代指标。考虑到来华的外资企业60%的产品用于出口(潘益兴,2006),形成外资企业的出口统计部分,那么,外资企业的年度总产出的计算方法见公式(4)。则加工贸易型外资企业出口额与外资企业总产出之比的计算见公式(5)。
TPF=EXF/0.6(4)
RFDIP=EXFP/TPF=EXF*0.8/(EXF/0.6)
=0.48(5)
其中,TPF表示外资企业的总产出,RFDIP表示加工贸易型外资企业的出口额占外资企业总产出额的比,也表示进入加工贸易领域的FDI占每年来华FDI的比重。公式(5)的计算结果表明,每年来华的FDI中有大约48%的比例进入了加工贸易领域。
上述分析表明,从1993年开始,加工贸易型FDI为每年我国金融账户顺差的形成贡献了约一半的份额。
剔除加工贸易型FDI后的中国国际收支状态的模拟分析
为了进一步显示加工贸易型FDI对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的具体影响,我们考虑以后两种情景下的国际收支格局:一是完全剔除FDI中的加工贸易型FDI的情形;二是假定加工贸易型FDI转变为非加工贸易型FDI的情形。
(一)剔除加工贸易型FDI之后
如果剔除加工贸易型FDI,1994年至2011年期间经常账户和资本金融账户的差额格局的变化结果见图2。一方面,经常账户和资本金融账户均出现顺差和逆差交替的状态,亦即单个账户持续顺差的状态发生了改变;另一方面,经常账户和资本金融账户同时顺差的格局不会出现,除个别年份外二者基本呈现“逆差+顺差”共存的状态。因此,如果剔除加工贸易型FDI,“双顺差”的格局会完全发生改变,既不存在双顺差状态,更不存在双顺差的持续问题。
(二)加工贸易型FDI转化为非加工贸易型FDI后的国际收支差额格局
假定在某种政策环境引导下,来华的加工贸易型FDI全部转化成非加工贸易型FDI,1994年至2011年期间经常账户和资本金融账户的差额格局的变化结果见图3。其中,资本金融账户持续顺差的状态不会发生改变,但经常账户却出现持续逆差。这表明,1994-2011年期间的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的状态也发生了完全的改变,见图3。
当前国内外经济要素的变化、加工贸易型FDI的调整方向与国际收支的发展趋势国际产业转移、中国政府对加工贸易的优惠政策以及对出口导向型FDI的鼓励政策是来华FDI对加工贸易偏好形成的客观经济原因。分析表明,每年来华外商直接投资中约有48%比例进入了加工贸易领域,形成了加工贸易型FDI。加工贸易型FDI从2000年起,促成并决定了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与资本金融账户“双顺差”的格局。
本文的分析表明,FDI退出加工贸易领域,确实有助于贸易顺差的减少,但有可能会形成经常账户持续逆差和资本金融账户持续顺差的格局。而经常账户的持续逆差意味着中国将丧失在制造业领域的国际竞争优势,这将会给国内工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带来严重的危害,更会阻碍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
因此,加工贸易仍需要大力鼓励和支持,减少并取消加工贸易优惠政策或限制外资进入加工贸易领域的做法在相当长时期内都是不可取的。一方面,继续积极利用国际产业转移的契机,通过加工贸易型FDI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是现阶段中国需要坚持的外资战略;另一方面,外资完全退出加工贸易领域后会导致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的持续逆差。所以,尽管是加工贸易型FDI的存在决定了中国国际收支的“双顺差”格局,但解决国际收支失衡的途径不在于改变FDI对加工贸易的偏好,而在于如何引导国内资本的输出。比如,通过鼓励中国企业积极进行海外投资,在保证高质量外资输入的同时让国内资本输出,实现资本金融账户的逆差,从而配合经常账户的顺差,达到国际收支均衡。此外,对具有国内市场潜力的加工贸易实施特定差别的出口转内销专项政策,也将有助于国际收支均衡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余永定.全球国际收支不平衡与中国的对策.国际金融研究,2007(1)
2.余永定,覃东海.中国的双顺差:性质、根源和解决办法[J].世界经济,2006(3)
3.卢锋.中国的双顺差、日本经验及失衡调整[J].国际经济评论,2006(9)
4.卢锋.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现象研究:对中国外汇储备突破万亿美元的理论思考[J].世界经济,2006(11)
5.杨立强.加工贸易政策的深度思考[C].中国国际贸易学会2008年“中国外经贸发展与改革”,2008
6.吴杨伟.发展加工贸易促进贸易平衡研究.改革与战略[J],2011(2)
7.黄先海,杨高举.中国高技术产业的国际分工地位研究:基于非竞争型投入占用产出模型的跨国分析[J].世界经济,2010(5)
作者简介:
摘要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由于国内经济的变化及国际政治经济的影响,内外均衡往往难以实现。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正面临着预期通货紧缩的压力和国际收支双顺差的格局,因此需要通过扩张性的财政及货币政策进行协调,同时辅以汇率政策,只有内外兼顾统一才能使经济实现稳定发展。
关键词内外均衡财政政策汇率政策
开放经济下,宏观经济运行必须兼顾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两方面,其中内部均衡是指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及经济增长,外部均衡是指与一国宏观经济相适应的合理的国际收支结构。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最早提出内外均衡矛盾,他指出在开放经济运行的特定区间,便会出现内部均衡与外部均衡难以兼顾的情形。根据西方开放宏观经济学的政策搭配理论,要实现经济的内外均衡,就必须针对本国经济发展特点和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搭配运用各项政策,使每种政策工具都应用于它能产生最大效能的政策目标。
一、中国内外失衡的基本状况
近年来,中国经济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内外失衡格局。中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高储蓄、高投资、低消费”为主要特征的内部失衡以及“高出口和双顺差”为特征的外部失衡。
内部失衡包括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衡。总量失衡主要体现在中国GDP增长率一直保持着增长的势头,物价水平却没有保持着理想中的稳定。结构失衡体现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存款增长非常迅速,而同期的消费率则出现了下降趋势,国内居民的高储蓄无法被投资完全消化掉;自1994年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之后,我国的国际收支形势出现根本性的变化: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双顺差并存,外汇储备不断累积,人民币升值压力越来越大。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又导致外资的进一步流入,国际收支顺差随之扩大,人民币升值压力进一步增强,我国目前已出现严重的长期性的外部失衡。
二、内外均衡矛盾及政策搭配的文献综述
国内经济学界对于开放经济下的内外均衡矛盾及政策搭配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开放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的冲突有了较多论述
谢平、张晓朴(2002)认为在国际资本进出越来越自由的情况下,中国独立的货币政策和稳定汇率的目标面临着严重冲突,并提出了相关政策意见;张斌(2004)则认为,要缓解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的冲突,人民币升值更为有效。
2.人民币汇率问题
许少强(2006)探讨了均衡汇率的决定及其效应,以及内外部均衡冲突对均衡汇率决定的影响;张晓朴(2005)认为我国内外部经济失衡表现在我国跨境资本流动、汇率制度选择与人民币升值压力、国际收支失衡等三个方面;曹垂龙(2006)发现人民币升值对我国高额贸易顺差的消除作用较小。
3.当前经济形势下宏观经济政策搭配的研究
姜波克(1998)提出了开放经济下政府的宏观调控必须采取政策搭配的方法,分析了宏观调控工具创新对增强政策搭配有效性的作用;李圣君(2002)分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货币政策以及二者的搭配问题,并对中国财政、货币政策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三、促进中国经济实现内外均衡的宏观经济政策选择
由于中国的经济增长更多的是建立在依靠内需的基础上。众所周知,财政政策在启动内需、扩大社会中需求方面具有优势,所以在解决中国经济内外失衡问题应该更多地偏重财政政策。
1.财政政策选择
(1)扩大政府消费支出,促进内需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首先,适度扩大政府消费支出是目前增强内需的重要举措。考虑到居民消费在短期内难以增加的现实,扩大内需的重任自然就落到了政府身上。其次,增加政府支出、建立促进内需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是当务之急。由于居民的未来支出往往具有很强的刚性,扩大消费需求必须从增加政府支出、建立扩大内需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着手。
(2)调整外资税收政策,提高外资利用效率
中国目前的外资税收优惠政策区域导向性强,产业导向性弱。这种政策导向的结果是,资金真正匮乏的中西部地区难以得到外资的“垂青”,而且外资主要集中到了高污染、高能耗、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的行业。因此,必须对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整个引资政策进行调整,以提高外资的利用水平,进而减轻资本账户顺差给人民币带来的升值压力。
2.人民币升值
人民币升值将带来进口的增加、出口的减少,从而减少了经常账户顺差,而且会加速产业结构调整。然而,依靠升值调整内外部失衡的效果难以预测。一方面,中国的进出口对汇率变化似乎并不敏感,这就意味着如果试图单靠人民币升值实现贸易平衡,人民币就必须大幅度升值。但是,人民币大幅度升值对中国经济将带来冲击:出口部门的竞争力会受到损害,升值之后国外的廉价农产品进口会增加,这将导致农民收入减少。因此,汇率政策要与财政政策配合使用。通过财政政策的有效配合,人民币升值在缩小中国经济外部失衡的同时,不会造成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下降和失业率的上升,这样将能使中国经济实现外部平衡的同时也实现内部平衡。
注释:
①姜波克.国际金融学(第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200.
参考文献:
[1]艾光.关于"双顺差"背景下实现中国内外均衡的思考.时代经贸.2007(6):5.
[2]姜波克.国际金融学(第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200.
[3]夏斌,陈道富.国际货币体系失衡下的中国汇率政策.经济研究.2006(2):4-15.
“十一五”期间,全国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是: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我们**市确定的目标是: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较2005年降低22%左右,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26%左右,化学需氧量(COD)降低18%左右,所面临的攻坚任务同样很重。
节能减排,没有退路,难在出路。打开出路,企业是主体,科技创新是支撑。现以我市的“白泥”双向治理为例,提出以技术改造和区域循环助推**节能减排的建议。
5月17日,**碱业、黄岛发电厂、华电**发电3家企业联手启动了白泥与二氧化硫双向治理项目。项目的实施,不仅可“消化”掉**碱业每年产生的14万吨“白泥山”,还使发电厂锅炉烟道气的脱硫成本大幅降低,据测算,3家企业年可节约能耗支出和减少治污费用近3000万元,胶州湾也将不复受“白泥之患”。此外,通过资源化途径和循环经济模式,我市21万吨的“铬渣山”已提前半年处置完成,“电石泥”也正加快处置。
曾是污染源“白泥”、“铬渣”,一经循环模式下的资源化处置,则变成了经济效益巨大的“金山”,且换回了“绿水青山”。由此看来,我市搬掉的不单单是几座“泥山”、“渣山”,更为下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力行节能减排提供了新思路和新途径。
一、转换思路视角,通过循环经济模式“变废为宝”,可实现“节能”、“减排”的双赢。
在循环经济理念下,所谓废物,不过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白泥”,在人们惯常印象里不过是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灾害的“废物”,而通过资源化处置的途径,却可点“泥”成金实现无害利用和产业开发,变为创造效益的宝贵资源。企业得到了切身实惠,由此产生的“减排”热情必然更加持久,“减排”成果也将更为巩固。
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和设施改造,让企业有“泥山”变“金山”的前景预期及利益回报,是节能减排的关键。
应当看到,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对节能减排给予了高度重视,且包括问责制、区域限批等政策措施纷纷出台实施,但实际的“减排”成效却差强人意。这其中的一个根本症结是部分企业的畏于“减排”成本过高,不是不想“减”,而是不敢“减”或者无力“减”。要从根本上激发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和动力,重要的是依靠科技,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使企业在加大环境投入的同时,也如**碱业等企业一样实实在在地尝到“节”和“减”所带来的“甜头”,有“泥山”变“金山”的前景预期及利益回报。否则,一些企业的排污设施仍将是“聋子的耳朵”,诸如环境执法部门与违法企业间“猫鼠游戏”的尴尬也很难从根本上消除。
三、协调引导企业变只靠自身“单打独斗”式的内部节能减排,走多企业、跨行业、区域间循环经济之路,有利于广领域、大幅度提升节能减排的成效。
曾培炎副总理在去年12月21日国务院发展循环经济电视电话会上,指出“**把白泥用于发电厂脱硫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我市资源化处置铬渣也引起广泛关注,很多城市前来学习。实践证明,通过统筹区域产业结构布局,整合拉长产业链条,引导、协调相关企业走跨行业循环、区域间循环的路子,可实现参与企业多方得利、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共赢。
以技术改造和区域循环助推节能减排,是实现环境友好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为让“泥(渣)山”加快向“金山”和“青山”转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结构节能”和“技术节能”两手抓,当前尤其要突出抓好“技术节能”。尽管根据发达国家经验,调整产业结构带来的节能潜力高于技术进步。但从**的实际情况看,短时间内第二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业的比重难以大幅下降,因此靠调整产业结构来实现能耗指标短期内的快速下降不太现实。针对于此,必须把“技术节能”提到突出位置上来抓紧抓好。
二、推行“白泥”双向治理模式,密切校(院)企、企企合作,加快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研发推广和重点项目实施。白泥与二氧化硫双向治理项目的实施,是**碱业与中国海洋大学、黄岛发电厂、华电**发电联合科技攻关的结果。节能减排单靠单个企业自身往往力量不足、收效不大。针对于此,政府有关部门应整合区域内的企业技术中心、高校院所等资源,为企业与院校、企业与企业间牵线搭桥,支持其开展科研合作与项目共营,统筹推动企业间、行业间、区域间的循环经济发展。当前,应重点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在重点行业中选择一批节能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技术,加大推广力度。
自从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我国面临国外市场疲软,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等多重压力,“扩大需求、促进消费、调整产业结构、稳定经济增长”已经成为当前政府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在此背景下,各级政府和制造企业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创新,各级政府也纷纷出台了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及相应的扶持政策,目的在于在传统零售渠道的基础上开展网络销售业务,形成网上直销渠道与传统零售渠道的“双渠道”销售融合的局面。这既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流通产业转型升级,降低流通成本,提升企业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的战略选择。
二、“双渠道供应链”的相关研究
(一)“双渠道供应链”的选择研究
制造商开展网上直销业务可更好地了解和掌握顾客的偏好与需求,能够对需求市场作出更准确的预测。既能增强顾客的忠诚度,也可提高市场覆盖率与利润回报率,因而实施“双渠道供应链”已逐渐成为当前企业应对激烈竞争的重要手段。国外一些知名企业通过实施“双渠道供应链”管理策略不仅大大提高市场的渗透能力,而且还带来了全新的价值转移模式。一些传统零售商将制造商开展网络直销渠道视为对自身的威胁,对制造商的这一举措充满了敌意甚至抵制,使“双渠道供应链”的冲突变得更为突出。这不但不能实现“双渠供应链”管理的目的,甚至导致运行“双渠道供应链”失败。目前,众多学者围绕“双渠道”选择的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Park和Keh指出制造商选择“双渠道”有助于提高自身的利润和“双渠道供应链”的整体绩效,但零售商的利润会减少;Chiang等在Park和Keh研究的基础上,指出只要顾客对网络销售的偏好程度存在差异,制造商选择“双渠道供应链”总是有利的;Yao和Liu通过分析竞争模型,认为制造商开展网络直销业务会引起两个渠道的价格竞争,但也将促使零售渠道不断改善服务;Yan和Pei认为制造商开展网络直销有助于提高零售商的服务水平,并改善“双渠道供应链”的整体绩效。
今天,电子商务市场发展迅速,学术界对开展“双渠道供应链”的好处基本上能够达成共识,认为实施“双渠道供应链”有利于提高制造商的收益和改善供应链的绩效,同时承认开展“双渠道供应链”也有风险。制约“双渠道供应链”实施的影响因素有哪些,以及制造商在什么条件下适合开展“双渠道供应链”管理等内容并没有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因此,制造商开展“双渠道”管理的条件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二)“双渠道供应链”的冲突研究
在“双渠道供应链”中,一方面由于同一个渠道成员间目标不同,各自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中心从而导致冲突,即出现供应链的双重边际效应;另一方面由于制造商和零售商同时销售最终产品,服务共同的顾客,开展网络直销渠道将导致一部分传统渠道的客户转向网络渠道,进而导致“双渠道”销售不畅、市场紊乱的现象出现。因此,制造商在提高自身利益的同时如何缓解渠道冲突就显得至关重要。Webb和Kevin指出对网络直销渠道进行合理定价或“双渠道”间实行品牌差异化可减少渠道冲突;Chiang等认为引入网络直销渠道可提高制造商的价格控制能力,还可减轻渠道成员间的双重边际效应;Tsay和Agraw-al认为制造商在零售渠道的基础上实施网络直销渠道在一定条件下会使制造商和零售商同时受益。
(三)“双渠道供应链”的联合定价研究
Webb和Kevin的研究表明产品的渠道定价是渠道冲突产生的关键因素,因而如何定价是“双渠道”供应链管理研究的重要内容。Cai等研究了“双渠道”价格相同和不同时的决策问题;许传永等从消费者渠道购买成本和顾客渠道偏好程度角度研究了制造商的定价策略,认为定价策略取决于渠道的比较优势和批发价格;肖剑等研究了服务由零售商完成的情况下“双渠道”的联合定价策略。
(四)“双渠道供应链”的协调研究
“双渠道供应链”协调的表现是消除渠道冲突和提高“双渠道供应链”的整体绩效。因此,如何设置合理的合同机制来实现“双渠道供应链”的协调是近年来“双渠道供应链管理”的一个研究热点。晏妮娜等指出“双渠道供应链”有上下游节点之间的协调以及两个渠道之间的协调;Boyaci指出“双渠道供应链”中制造商和零售商都有库存的情况下,常见的契约不能实现“双渠道供应链”协调,但可通过两步补偿委托契约实现协调;Seifert等指出在零售商竞争的情况下一个零售价格、剩余库存补贴和转移支付的线性契约能够实现“双渠道供应链”协调。
三、相关基础理论
(一)需求理论
需求指的是广大消费者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内,在某一价格水平的时候愿意并且同时有能力购买的某一种商品量。需求是购买欲望与购买能力之间的统一。表示某一种商品的价格与需求量之间存在的关系的表称之为需求表,相应的需求曲线是可以根据需求表现出来的,这是表示某一种商品价格与需求量二者之间关系的曲线,这条曲线会倾斜向右下方。
对于一种商品来说,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价格水平中愿意并且能够购买该商品数量的主要决定因素有商品的价格、消费者的收入水平、相关商品的价格、消费者的偏好和消费者对该商品的价格预期等。需求函数(Demandfunction)的原始定义表示为影响一种商品需求数量的因素与商品数量之间的函数关系。也就是说,影响需求数量的各种因素表示为自变量,需求数量是因变量。需求定理是反映商品需求量与商品价格之间关系的理论。其基本内容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种商品的需求量与其本身价格之间呈反方向变动,即需求量随着商品本身价格的上升而减少,随商品本身价格的下降而增加。
(二)逆向递归法
从动态博弈的最后一个阶段博弈双方的行为开始进行逆向分析,每一次确定出所分析阶段参与人的行动选择和路径,逐步倒推回前一个阶段相应博弈方的行为选择,直至回归初始阶段的分析方法,称为“逆推归纳法”。
基于一般情况下,采取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假设,我们可以运用逆向归纳法求出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所谓“逆向归纳法”,就是按与博弈顺序相反的方向逐一找出每一个参与人在其所有决策结上的最优行动选择,直到第一个博弈树的第一个决策结为止。由所有局中人最优行动选择构成的一条路径就是一个纳什均衡。
在完全且完美的动态博弈中,先行为的理性博弈人,在前面阶段选择策略时,必然会考虑后行博弈人在后面阶段中将会怎样选择策略。因而,只有在博弈的最后一个阶段,不再有后续阶段牵制的情况下,博弈人才能作出明智的选择。在后面阶段博弈人选择的策略确定后,前一阶段的博弈人在选择策略时也就相对容易。逆向归纳法排除了不可信的威胁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