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刑事案件逐年上升,犯罪的手段、动机及智能化程度不断发生变化,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给公安机关如何更有效地打击刑事犯罪和开展社会治安防范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对新时期刑事犯罪进行研究,探求其规律特点,预测今后一个时期刑事犯罪发展趋势,合理制定打击刑事犯罪对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当前刑事犯罪呈现出新特点
(一)侵财案件居高不下。以抢劫、抢夺、盗窃、诈骗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侵财案件,近年来始终占全部刑事案件总量80%以上的比重。一是盗窃案件多发。其中入室盗窃占盗窃案件的31%;其次,盗窃机动车、电瓶车案件多发,主要集中在城区,盗窃电瓶车案件呈上升态势。二是“两抢”案件屡打不绝。在城区,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以及夜间拦路抢劫特别抢劫单身女青年案件虽有所下降,但时有发生并呈连续性、系列性特征;在农村,主要是入室抢劫案件,往往集中在一个区域,呈现区域流窜性、结伙性和系列性。抢夺案件主要是以驾驶摩托车为主的飞车抢黄金项链、拎包案件,有时作案分子采取暴力,极易转化为抢劫案件。三是诈骗案件手段更新。随着高科技产品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不断更新,并且短信诈骗、网络诈骗,名目繁多,涉案金额巨大;其次,街面兑换外币诈骗、丢包诈骗、迷信诈骗、调换存折诈骗、合伙做生意诈骗、冒充领导诈骗等案件也时有发生。
(二)团伙犯罪突出。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以“两劳”释放人员组成的犯罪团伙对社会构成严重威胁。这类犯罪成员大部分在牢中或在合伙作案中认识,在作案时有共同的动机和目标,实施犯罪活动的恶意性、报复社会的疯狂性非常明显;二是以亲友、裙带关系组成的犯罪团伙,由于有亲情的维系,再加上有共同的利益相牵连,使这类犯罪在作案中形成了“作案亲兄弟,犯罪父子兵”的形态。三是以地缘为纽带,在外出打工时形成家乡型的犯罪团伙。这类人员主要在城市进行抢劫、抢夺、盗窃、贩毒犯罪,对群众的安全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三)智能化犯罪突出。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智能化犯罪日益突出,客观上提高了犯罪能量和作案的成功率。相当一部分犯罪分子,通过“自学”、“钻研”、甚至到相关部门学习,很快掌握新型技术,不断提高犯罪技能,利用其所学的专业技术知识来危害社会。在近年来发案势头迅猛的盗抢机动车案件中,嫌疑人在盗窃汽车时使用先进的电子解码器开锁,从而轻易得手。
(四)犯罪日益扩大化。近年来,更为隐蔽、更易获利的制毒、贩毒等犯罪急剧发展。从我局今年侦办的特大跨省贩卖案件看,毒贩们常常采取单线联系,有意设置中间环节,增加了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难度。同时,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犯罪分子虽然没有完全舍弃传统的犯罪伎俩,但在更多情形下,利用各种现代化手段实施犯罪活动已成主要趋势。
(五)青少年犯罪不容忽视。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增多,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二是犯罪动机盲目随意。其表现是犯罪动机简单,作案没有明确目的,一般没有事先预谋,多属一时感情冲动。三是以侵财性犯罪为主。据不完全统计,在众多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中,“两抢一盗”侵财性案件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57%,位居首位。四是团伙性犯罪居多。青少年这一特殊的年龄阶段,决定了他们势单力薄、求高好胜的犯罪心理。他们通过结伙,相互壮胆,寻求心理支持,减少恐惧感。在同伙之间,互相教唆,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因此,他们多是三五成群、七八一伙共同作案。五是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六是“留守儿童”犯罪日趋突出。由于外出打工人员日益增多,一些“留守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就由爷爷、奶奶或母亲照顾,而他们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致使他们得不到正确的教育引导,加上多数农村中小学生寄宿在学校、老师或亲友家中,使孩子的教育处于边缘化状态,部分留守儿童逃学、辍学,沉溺网吧,混迹社会,沾染了许多不良社会风气,参与盗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新的违法犯罪群体。
二、刑事犯罪高发原因分析
(一)社会利益主体的分化对社会治安带来一定消极影响。受市场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多种分配方式的实行,贫富悬殊现象的客观存在,少数人物欲恶性膨胀,犯罪欲望与日俱增,导致一些意志薄弱的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纠集在一起,试图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
(二)少数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软弱涣散,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当前,在少数农村地区,基层政权组织软弱涣散,治保、民间调解、综合治理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之间的大量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处理和化解,特别是许多伤害、投毒甚至凶杀案件,都是由民事或经济纠纷引起,致使当地违法犯罪和治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少数村干部因素质不高,工作方式方法不对,直接引发一些矛盾和冲突,成为影响农村治安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三)“空巢”家庭引发治安问题越来越多。“空巢”一方面减弱了社会防控机制,一定程度上诱发和助长了犯罪,另一方面也是滋生犯罪的土壤和条件,犯罪利用的空隙也增多,从而导致大量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致使农村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增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
(四)“回流犯罪”日趋突出,值得关注。由于流出的人员杂、数量大,以及现实中犯罪心理的相互影响,犯罪欲望的相互更迭,犯罪手段的相互传播,犯罪工具的相互传递,犯罪结果的相互攀比,流出人口违法犯罪情况较突出,给流入地公安机关的管理工作增加了较大压力。少数外出人员因好逸恶劳,缺乏技能,心理失衡,妄图暴富,从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三、公安机关应采取的打防控对策
(一)凝心聚力,形成合力,构建以刑侦部门为主体各警种整体作战的打击犯罪格局。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主业,是各警种的共同责任。公安机关各警种虽然职责上各有侧重,但打击犯罪的目的是一致的。各警种的合力才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战斗力,因此各警种各部门要将打击犯罪的主业意识作为各警种的自觉行动,寓打击、查控、预防犯罪于日常管理和服务之中,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一是进一步健全灵敏的反应机制。全面规范以指挥中心为枢纽,以刑侦为主力,以技侦、网侦为配合,以巡警、治安诸警种为策应,以派出所为基础的全天候运转的侦防工作体系。二是进一步健全高效的运作机制。把更多的警力摆在基层、摆在一线,由刑侦、巡警和派出所共同构建发现、追击、堵截、围捕犯罪的四维空间,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警力的组合和对接,最大限度地把握斗争的主动权,提高捕捉现行犯罪的成功率。三是进一步健全严密的联动机制。在丰富和充实刑侦工作内涵的同时,大力拓展其外延,将发现、遏制、打击犯罪的目标融入治安、交通、消防、户政等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信息共享、互通有无、便捷高效的联动局面,并积极搞好跨区域的刑侦协作,使打击犯罪不受部门行业限制,不受时空阻隔。
(二)重拳出击,重点治乱,实施开展专项打击。刑事犯罪有一定的规律特点,不同时期某种或某类刑事犯罪相对突出,为此,要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严重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灵活机动的制定工作对策,审时度势,适时组织有针对性的集中打击行动,震慑各类犯罪分子。做到一手抓防范,一手抓打击,依法重点打击杀人、放火、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活动以及贩罪、涉枪犯罪、盗窃、抢劫等多发财犯罪。同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对治安问题严重,治安状况混乱和治安盲点死角地区的整治,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问题,有效控制各类案件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应把阶段性严打与经常性打击防范有机结合起来,不给犯罪分子喘息的机会。
(三)攻坚克难,穷追猛打,全面清剿黑恶势力犯罪。公安机关必须从维护、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从确保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长治久安和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的把打黑除恶推向深入,要灵活运用各种战略战术,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切实做到“六不放过”:一是不放过雇凶杀人的线索,以获取政治、经济利益为目的、伤人或者找人摆平的地下组织;二是不放过插手第三产业经营,强行索要管理费、保护费的线索;三是不放过武装护赌,放高利贷,武力逼债,作恶一方的黑恶线索;四是不放过非法垄断经营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排除竞争对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哄抬物价,等重要黑恶线索;五是不放过争夺地盘,实施火拼打斗,制造社会恐慌,光天化日之下绑架人质,残害无辜的黑恶线索;六是不放过街霸、村霸、路霸,借助宗教势力、两劳回归人员欺压群众,横行乡里,称王称霸,甚至插手基层政权建设的黑恶线索。决不让黑恶势力形成气候,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批,震慑一片,安定一方。
一、活动目标
1、让孩子开阔眼界,亲近自然;发现春天的美景,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
2、孩子、老师、家长的互动游戏,增强孩子的团队意识,同时在愉悦的气息中让师生情、亲子情联系更加紧密。
3、给孩子表现自我的机会,培养孩子活泼开朗的性格,促进孩子交往能力的发展。
二、活动内容
1、安全教育
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孩子听从老师和家长的指挥安排,特殊情况或不舒服的应及时报告给老师和家长,不得随意离开集体,避免去有安全隐患的地方。
2、观赏春天景色,采摘草莓
到达目的地后,将家庭分组,分棚进行采摘。采摘草莓时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文明采摘,不得随意踩踏。棚内温度高,家长注意孩子衣物及时增减。
3、游戏
采摘草莓结束后,请幼儿和家长集合,分享采摘感受,然后举行亲子游戏。
(1)家长-破冰游戏:将所有人排成相对的两个同心圆(分为内、外两个圈),边唱歌边转圈,内、外圈的旋转方向相反,歌声一停,面对面的两人要相互握手,并进行自我介绍;歌声再响起时,游戏继续。
(2)亲子-小脚踩大脚:由一名家长和幼儿同时参加;家长和幼儿手拉手,幼儿双脚踩在家长的脚上,听到口令后,家长带着幼儿向前跑,同时幼儿双脚不能离开家长的双脚,先到终点者获胜。
4、趣味拍照
(1)请家长担任专业摄影师
(2)在采摘时,亲子们可以各种搞怪拍照
(3)捕捉精彩游戏瞬间,留下宝贵回忆
5、挖野菜活动
让幼儿亲近泥土,认识野菜。幼儿安全注意:铲子的使用,泥土不可以弄到眼、口、鼻,和小伙伴之间要有距离。
6、野餐,家长和幼儿自备防潮垫、食品、水、饮料等。
三、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16年3月27日(周日)
2、活动地点:**
3、集合时间与地点:周日早上7:50幼儿园大门口
4、出行方式:大巴车
5、活动策划:**幼儿园小一班家委会
6、活动主持:高**
7、协助人员:刘**家长、章**家长、李**家长、张**家长、随行教师
8、费用:车费+采摘门票=35元带出草莓价格:15元/斤
温馨提示:
1、家长们给宝贝穿适合运动的衣服,准备吸汗巾及更换的衣物。
2、准备好应急物品,创可贴、消毒喷雾等(家委会适当准备)。
3、自带饮水、食物、餐巾纸、湿巾纸、垃圾袋、防潮垫、小桶或小篮子。
4、家长们有专业相机的可带上。
5、午餐自备,采用野餐形式。
四、活动预热
1、活动方案,让所有家长知晓活动内容。
2、接受报名。
3、由家委会成员负责组织活动筹划及后勤准备工作。
温馨提示
从“不了解”到“不可缺”
2010年深秋,在北京,有这样一支社工队伍成立了。本刊见证了这支专业社工队伍的成长。从六年前的成立仪式到现在,他们已在基本成熟的框架中稳步前行;从一开始介入公检法队伍时一些人的“不了解”,到现在,已成了专业领域中一股不可或缺的力量。这支日渐壮大的社工队伍,就是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
几年来,本社记者在经过多次采访报道后发现,六年前那棵刚破土的幼苗,如今已有了强劲的枝干。北京超越社工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从成立到现在,在专业服务的道路上有了更多施展和创造的舞台。在北京市公检法和北京市教委的指导下,在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全市第一家少年司法社工站;在海淀区看守所建立起全市第一个担任合适成年人服务工作的社工服务点;在海淀区寄读学校建立第一个驻校社工工作站;在门头沟法院第一个开展婚姻家庭综合案件的社工服务;与门头沟教委合作,第一个在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中开展社工的团体服务与辅导……
为了罪错少年能更好地回归社会,专业少年司法社工的工作需要介入到少年司法体系的方方面面。本文选取了社工在社会调查和担任合适成年人两个工作内容,用来诠释少年司法社工是少年司法制度建设中不可缺少的角色。
社会调查,为了精准的评估与帮教
“穷,是真穷,能做的太有限,孩子需要的还很多!”事务所社工在微信朋友圈发出几张图片,写了这样一句话。这是他们第一次走进小松(化名)的家。
去年刚满16岁的小松因为盗窃被刑事拘留,由于年龄不够,在此之前,小松曾经四次被治安拘留,其中三次都是因为偷盗。2015年9月,社工高翔介入此案件,通过对案情的了解,高翔发现,小松多次实施的偷盗行为,盗窃的竟都是吃的、喝的、用的一类生活用品,这样的事实,引起了社工的关注。
据高翔讲述,小松2013年就从老家河北沧州以看病的名义偷跑出来,当时身上只带了40多块钱,来到北京靠打一些零工维持生活,基本上是为了生存而工作的状态。因为年龄太小,只能做一些临时工作,当过保安,发过传单……但每个工作都干不长,一直到去年9月事发,他都处在一个居无定所的状态中。
高翔介绍,对小松开展前期社会调查时,只能在看守所会见他,给他做一些法律教育,鼓励他重新做人。通过与小松接触,高翔发现,小松很难相信他人,不愿说出自己的身世,脾气易怒,甚至在看守所里因为跟人吵架换遍了所有号房。接触了近半年的时间,小松才慢慢放下情绪,逐渐接受了与社工的互动。
今年4月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小松进行附条件不起诉。5月17日,为了进一步对小松进行社会调查和帮教,海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的检察官和事务所的社工们一同前往河北沧州,去小松的老家进行调查。
“真的是家徒四壁,锅里放着几个不知道几天了的馒头,家里住的还是土坯房。”小松家里的真实情况,震惊了高翔。小松的父亲已经70多岁了,在他五十几岁时,遇到了流浪到村里并且智力有问题的小松的母亲,两个人结婚后有了小松。在小松两三岁时母亲跑了,到现在不知去向。父亲一个人将小松抚养大,然而进入古稀之年的他已经失去教育孩子的能力。
高翔介绍,从社会调查角度讲,要了解一个孩子的成长环境和自身发展,从研究父亲的角色入手比较关键,父亲角色的扮演影响着子女的身心与社会化的发展。通过调查,社工们发现,小松的父亲以前当过兵,性格直不合群,比较孤僻。家里又一穷二白,只能靠微薄的低保生存。“把小松交给政府了。”对于孩子的管教,父亲已经觉得力不从心了。得知小松的现状,父亲虽然心疼,但是他却不愿小松回来,他说怕给孩子“添麻烦”。此情此景,更加印证了小松性格的缺陷,也理解了他多次在走投无路时偷盗日用品的行为。
这样触动人心的社会调查,高翔和他的同事们做过无数次,他们围绕犯罪人的生活背景、成长经历、主观恶性程度、犯罪前后的表现、回归社会的社会支持条件等一系列要件,展开专业的调查活动。对人的评估本身就是非常复杂的过程,少年司法社会调查工作责任重大,很可能会影响一个人一生的命运。
事务所社会调查工作负责人王璐倩介绍,社会调查服务是由专业的司法社工围绕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个体能力及认知、个体行为习惯、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情况等维度进行资料收集,分析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及回归社会的有利和不利因素,评估其再犯可能性,出具社会调查报告,为司法人员适用法律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之上,社工可以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核心问题及内在需求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为他们提供帮教服务,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改变偏差认知及不良行为习惯,提升其个体能力,构建积极的社会支持网络,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社会调查工作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将社会工作和司法工作进行有效整合,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进驻看守所的合适成年人
“铃铃铃铃……”海淀看守所青春观护站的电话响起,正在做合适成年人的社工张秋雪接到预审警官打来的电话:“秋雪,来一下接待大厅,我们有个案子需要合适成年人在场。”张秋雪跟警官核实了基本信息后,迅速赶到了大厅。她了解到,警方正在做口供的,是一个性侵害的被害人小芳(化名),由姐夫陪同。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不适合男性家属在场,被害人也不愿多说话,可能会影响到案情的真实性。此时,由合适成年人介入,可以更顺利地进行询问,同时,也起到一种对警方的监督作用。
“你好,我是北京超越社工事务所的社工,这次来承担你的合适成年人的角色,如果在过程中你有问题,可以提出来,我们是来帮助你、保护你的权益的。”张秋雪向被害人介绍自己,“别害怕,没关系,是伤害你的人犯了错误,只有你勇敢地把当时的事情说出来,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小芳没有回应,紧接着,两位警官分别安慰、鼓励并劝说小芳说出案发现场的情况,张秋雪观察到小芳表现出烦躁的情绪并提出希望更换掉两位警官中的一位男警官。在协调更换警官的时间里,张秋雪再次与小芳交流:“能和我说说你的顾虑吗?”小芳沉默。“你担心的是什么?”小芳的回应依旧是沉默。“事发当天是你报的警吗?”小芳也仅仅用点头的方式回应。“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在你报警后是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询问的。但是你有任何情绪或有顾虑不想说都是可以理解的,只有你说出来咱们才能想办法去解决。”在张秋雪一步步的劝说下,小芳终于放下顾虑,点点头,接受了与张秋雪的互动……
“合适成年人”,这一词语来源于英国,其内容是要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和审判时,法定监护人无法或不宜到场的情况下,必须有一个合适的成年人在现场,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协助其与审讯人员沟通,同时监督审讯人员在讯问过程中是否有不当行为。近年来,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国少年司法领域也逐步展开了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初步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
据事务所合适成年人工作负责人王徐晖介绍,根据不同地区的实践情况,合适成年人服务可以概括为,在讯问和审判时,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及被害人(以下简称“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由其法定人以外的符合一定条件的成年人到场,为其提供支持和帮助的一项服务。
而社工视角下的合适成年人服务,是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司法社会工作者,秉持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与技巧,在司法机关讯问、询问和审判涉案未成年人时,到场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相应服务,履行合适成年人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
这样的机制,在海淀区已经运行三年了,为了更好地开展涉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海淀区综治委预青组、团区委和区未委会与事务所合作,由事务所派出社工进驻海淀区看守所,只要未成年人在预审阶段提出要求,办案员就会联系驻所社工,及时提供联系亲属、抚慰情绪、情感支撑等服务,同案件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引导他们正视错误,提升帮教效果。
2013年6月,经过前期深入调研,在海淀公安分局领导的支持下,海淀综治委预青组办公室、团区委决定与事务所合作,在海淀区看守所设立全国首家“驻所青少年司法社工站”。在办公区二楼,记者看到,有专门的一间办公室为超越社工事务所所用,海淀区看守所为他们提供了基本的办公条件。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事务所的社工们长期驻所,24小时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合适成年人陪护及社会调查的服务,把社工介入从检察院阶段提前到公安预审阶段。据海淀公安分局副局长蒋林介绍,2015年10月,海淀分局正式成立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首创了案件集中审理、全程闭环、全程监督的执法办案新模式,办案中心专设了未成年人办案区,这样一来,在海淀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整个司法诉讼保障机制已近乎完备。“这不仅是立法的规定,更是一种对未成年人关爱的情怀。”蒋林解释。多年来,海淀区公检法等各个部门不断创新,积极推动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而社工们的出现,终结了多年前办案人员为了“应付”,有时会临时找保洁阿姨来做“合适成年人”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