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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现代化的含义(6篇)

时间: 2024-06-03 栏目:公文范文

农村现代化的含义篇1

关键词:改革;规模化经营;农业现代化

1农村土地流转产生的背景

1.1土地流转的直接制度背景和前提之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国自1980年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初期,它符合中国当时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促进了农业生产的高速发展。但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到了20世纪9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足之处日渐显露,这就要求我们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之上,不断地深化,促进农业再度快速发展。

1.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提供了更多机会。我国当前的土地流转面临的重大问题就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的问题,只有把一部分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解决好,他们才有让出土地使用权的可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长效机制的建立以及“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贯彻,使农村经济逐渐受到城市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农民获得更多地就业机会。

1.3中国加入WTO2011年11月,中国正式加入WTO,标志着中国将全面与国际市场接轨,由于我国的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并且在技术含量和质量上也低于国际水平,这种现状可能使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上失去竞争优势。要改变这种不利状况,就必须改革农村现有的生产方式,变分散经营为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益,同时加强技术和设备投资,对农业生产,加工,销售都经行标准化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提升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2土地流转的基本内涵

2.1土地流转的含义“农村土地流转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特有的土地产权制度框架下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出现的一个新动向”。严格意义上的土地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户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将其所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依据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以获得收益的行为。

2.2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多种多样,从各地的经验来看,主要有:农户自行转包,自愿互换,股份合作。(1)农户自行转包,农户把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土地(包含土地上的附着物)转包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2)自愿互换,由于生产需要,农户之间将其承包的部分或者全部土地进行调换,互换的农户均得到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丧失了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后双方均与发包方变更合同。(3)股份合作农户自愿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入股组成专业合作社或者股份公司。

3农村土地流转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意义

3.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能充分发挥耕地的经济功能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多,部分留在家里农民只从事比较传统的种植业或者干脆弃耕。传统种植业的效益本来就不高,再加上一部分弃耕的土地,使得耕地的生产及经济功能在原本就比较低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下降,影响了农业及农村的经济发展,耕地的经济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仅合理利用了土地,调整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而且还确保了农民的收益分配权,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极大程度地发挥了耕地的经济功能。

3.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能促进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土地流转进一步使农村劳动力得到了转移,推进了农村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发展。“2007,年我国总人口是13212万人,成年劳动力是91129万人,其中乡村人口数,72750万人,占总人口数的55.1%,按人口比例算,乡村劳动力是50212万人,乡村实际需要劳动力1.5亿左右,那就意味着乡村剩余劳动力的总人数逾4.5亿人之多”。而“农民收入的增长主要靠农村劳动力,富余劳动力外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高了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促进了农业劳动力的合理分工,使大部分农民可以翻新进入城市打工。

3.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能加强农业作为市场主体的活力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使农村出现大批以规模化经营参与市场竞争的新型农民和新型高效农业,同时,新型农业又会吸引各类工商企业的介入,从而使农业市场主体的活力增加。资本的大量进入,使科技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增强了农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使我国的农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得到显著提高。

4结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使得均匀分配到个人手里的农村土地,重新集中到个人或有限人数的集体手上集中使用。这样避免了因为农村人口太多,人均土地太少,土地细化而难以实行机械化。而将土地集中使用有利于农业的现代化,使得农业致富成为了可能,促进了土地的长远投资,使得土地不退化而进化以及增加了国内农产品自给自足比例,减少对进口的依赖。

农村现代化的含义篇2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瓶颈约束;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F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1)-10-0007-1

我国农业产业化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也涌现出了一些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着眼于我国未来农业发展的大局,充分认识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意义。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为我国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经营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许多地方有成功的经验,程度还很不够,产业化的规模还偏小。制约产业化发展的因素有很多,下面就谈谈自己的肤浅看法。

1制约我国农业产业化经验发展的瓶颈

1.1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备

我国的土地制度在不断地完善,实行联产承包经营,按照我国土地承包制度的本来含义,根据农户的生产经营能力,实行数量差异化的承包,这样才能够充分体现资源配置的效率,形成集约化经营的导向。土地的集体所有,农民对承包土地只有使用权,这种制度安排本身,是把土地这种生产资料作为农民社会保障的一个工具提出来的,使得土地这种资产作为商品属性被人为地扼制了。现实的承包当中,是按照“人头”与“户头”平均分配土地的,严重影响了资本、劳动、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有效配置。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地承包经营逐渐出现了一些弊端。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民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转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用于农业经营的行为[1]。

1.2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受到阻碍

随着我国人均农用耕地的不断减少,现有农用土地使用制度、资金、技术的限制以及农产品市场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农村出现了大量剩余的劳动力。我国当前农村产业领域的拓展速度与农村劳动力的增长速度形成巨大反差,劳动力过剩问题即隐形失业现象尤其突出。流通服务中介机构缺乏,农民放弃土地意味着放弃基本生存权利,由于土地因素阻碍了农业人口的自由流动,难以随着产业化链条转移[2]。

1.3农产品科技含量低

自古讲究“民以食为天”,现代社会人们更是追求食物的可口、方便、健康、营养和安全。时下流行的野生植物保健品等,其原料都源于农产品的深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的特点之一就是科技含量高,需要高科技作为推动剂,而科技的不发达却成了制约农产品深加工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农产品不能满足市场和加工业对高品质、批量化产品的需要,特别是蔬菜及畜牧业,优质品少,规模小,有产品无品牌的情况较为突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有胆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能人不多,缺乏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牵动农业产业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企业与农户还没有捆成利益共同体。

2深化我国农业产业化经验的对策

提高我国经济的非农化水平实际上就是要围绕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做文章,降低三农的比重,使三农逐步向三村(村业、村民、村庄)转化,即农业的产业化问题。使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效益。

2.1土地自愿有偿流转

土地流转是农业和农村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要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把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作为农村政策的基石。为农民行使土地流转权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土地承包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必须遵循:农民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和严格遵循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原则。土地流转不能强迫,尊重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允许农民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和出租,鼓励和促进许多用地者将其闲置和可挖潜的土地转让、出租出去,从而促进了土地的合理流动,调剂了土地的余缺。鼓励土地向种田人的手里集中,发展农民的合作组织,提供社会化服务,实现中国农业的现代化。

2.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我国抑制发展农业经济的一大问题。农村劳动力素质低是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要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科学文化水平,加大农村教育力度,争取更多的教育经费投向农村农户。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创造多种就业机会。应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手段,农村龙头企业为依托,合同契约为纽带,立足当地资源,发挥区域优势,向当地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有序地输入劳动力。要健全服务体系,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包括信息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失业保险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使分散的小农户同大市场联结起来,促进劳动力有序流动和合理使用。

2.3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含量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新形势下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要实现科技创新,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含量,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检验体系。农产品的市场竞争,集中表现为质量和效益的竞争,竞争的成败最终取决于科技含量。鼓励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积极投身到农业产业化经营第一线,通过技术服务、技术入股等形式,与龙头企业和农户开展联合与合作。积极创办科工贸、产加销一体化实体,特别是积极扶持科研院校大力创办科技型龙头企业,要健全科技推广和应用体系,创造宽松的环境,加强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领导和服务工作。

总之,现代农业是以科学技术为强大支柱、以现代工业装备为物质条件、以城乡结合和工农协调发展为重要前提的,但必须以实行产业化为基本途径。在优化产业机构、健全产业载体的过程中,政府和产业组织大有作为。创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加强宣传和引导,引进龙头企业进入农村。要坚持以产业化促标准化生产,以产业化促农产品品牌化营销,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走出一条尽快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的路子。实现高效农业,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参考文献

农村现代化的含义篇3

同志们:

为帮助广大农村妇女学习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村妇女科技素质,增强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市妇联、市农业局在这里联合举办__市万名农村妇女培训工程启动仪式,这是贯彻党的十会议精神,推动发展现代农业;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实施全市城乡妇女就业创业行动的一项具体措施。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妇联就__市万名农村妇女培训工程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搞好农村妇女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稳则全局稳。党和政府历来非常重视农业,几乎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有关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意见。当前我国农业正进入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的关键阶段,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没有科学指导、没有科技含量的农业称不上现代农业。从当前我市的农业现状看生产技术还比较传统,科技含量不高,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度都比较低。优化利用农业资源,增加农业产出,增加农民收入必须极大地提高农民群众、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水平。妇女是经常性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中的主体、主力军。实施万名农村妇女培训工程对于提高农村妇女参与发展的能力,培育新型女农民,引领妇女成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意义重大,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又符合农村妇女的致富愿望;既是各级妇联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职能要求,又是政府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从树立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__市万名农村妇女培训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__市万名农村妇女培训工程作为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全面启动全市万名农村妇女培训工程

今年初,市妇联通过各县区、乡镇妇联在全市进行了一次大型农村妇女培训需求调查摸底,并根据各乡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精心设计了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将联合农业部门组织1万名农村妇女参加实用技术培训,联合劳动保障部门对5000名城乡妇女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同时明确要求各级妇联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因此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紧紧抓住两个“围绕”开展培训。一是围绕城乡妇女就业创业需求进行培训。在农业科技培训上,围绕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重点,进行西红柿、葡萄、食用菌、果树、棉花、桑蚕、养鸡、养牛等特色高效产业发展,高产优质栽培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动物品种改良、食用菌栽培技术、设施精养、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土地流转等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在城乡妇女就业技能培训上,重点开展技术含量不太高,但就业需求量较大的育婴师、月嫂、厨嫂、保洁员、医院陪护、餐饮服务、建材缝纫、美容美发等家政服务培训。二要紧紧围绕巾帼星火创业基地创建开展培训。坚持面向具有一定科技文化技术素质、致富愿望强烈、想创业和正在创业的致富女能手、女带头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女负责人等农村妇女骨干群体,有针对性地加强现代新知识、新技术、新品种、新技能的培训和创业知识培训,激励并帮助她们创业兴业,带领更多的农村妇女投身现代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在完成市妇联安排的培训任务的基础上,增加培训内容和班次,使更多的妇女接受培训。每个县区的培训应不少于20__人。要增强培训计划的可操作性,实现时间、地点、人数、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承办单位六个明确,保证计划的如期实施。

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保证全市万名农村妇女培训工程顺利完成

农村现代化的含义篇4

2004年下发的《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被人们称为“高含金量”的一号文件提出了“少取、多予、放活”六字方针;2005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6年下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方面工作;2007年下发的《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发展;2008年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加大“三农”投入力度;继续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村生产和农村生活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体制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大对于农村的各个方面的投入;2009年下发的《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文件重点突出农业发展与促进农民增收;到2012年下发的《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推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强农惠农新政策。连续第7次锁定“三农”.也表现出党中央对于三农问题的重视。

一系列的农村新政策使得农村的面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的一系列直补政策实现了农业连续6年增产增收,农民的收入也有了大幅的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国内的经济的发展。最近在广州等地出现的“民工荒”也在另外一个层面上展示出了中国农村的新变化,农民年年背井离乡的奔赴外地之后,国家的惠农政策让他们认识到在农村也可以有很大的发展,在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呈现出一种新的变化和气象。

农村发展依然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人才,农村发展亟待人才支持,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在受过高等教育的农村籍大学毕业生中,93.8%的人把城市作为首选的工作地点,不足7%的人首选愿意回到县城、城镇或农村工作。一方面说明农村的条件依然很差,国家应该给与更大更多的支持。

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大学生对于农村的发展没有很深的了解和认识,我们应该加强引导,引导大家看到农村所存在的机遇。

农民一直就占中国人口的大部分,农民的生活状况关系着中国的社会稳定。在现在生产建设时代,农业也是工业、服务业等的基础和支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难点和重点都在“三农”。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还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不足、农民收入增长困难问题还很突出,农业、农村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三农问题是关系国家国计民生的大事,占国家3/4的农民能

农村现代化的含义篇5

关键词:民俗学;蚕神文化;蚕花庙会;功能

中图分类号:K8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12-0062-03

杭嘉湖平原一直以来被誉为“丝绸之府”“鱼米之乡”。从考古发现来看,余姚河姆渡遗址和嘉兴马嘉浜遗址都有丝绸制品的残片被发掘,印证了早在五、六千年前,江南一带已有养蚕织绸的生产劳动。

说到种桑养蚕,杭嘉湖地区的蚕桑业自从湖州钱山漾人有过织绸的文物发掘之后,四千多年里发展缓慢。魏晋之后开始,江南的蚕桑养殖业才开始成为主要的农事活动,尤其是太湖流域,由于自然条件的适应,蚕桑养殖发展迅速,相关的纺织技术在唐代以后也渐渐成熟起来。杭嘉湖地区的丝绸制品一直是唐朝以后诸朝代的贡品。明清以后,随着商业贸易的发展,以手工织造闻名的丝绸制品畅销全国,还远销海外。杭嘉湖地区的丝绸工业一直到90年代末才开始出现萧条,但是当地农民依旧传承着祖辈遗留下来的农耕文明,种桑养蚕依旧是该地区主要的农业生产活动,只是规模较以往有所缩小。

含山村位于湖州市的东南部,毗邻桐乡市,处在杭嘉湖平原的腹地,京杭运河穿城而过。含山村现隶属于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辖区,人口约3万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该地区主要的农事活动有栽桑养蚕、种植水稻和油菜,部分村民围塘养殖鱼类产品。由于善琏镇以制作湖笔闻名于世,因而,含山村也沿袭了善琏镇的制笔产业,许多农户开办家庭手工作坊,制作湖笔,外销全国,出口世界。村里的工业生产主要有纺织和磁性工业为主,至今也有30余年的历史。在航运发达的年代,含山村因京杭运河流经而成为商贸聚集地,周边乡镇和自然村的居民外出或采购都需来含山中转,含山村一度成为当地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蚕桑业一直都是诸朝代赋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因而,几千年来,蚕桑业始终得到蓬勃的发展。

一、含山清明蚕花庙会溯源

“含山”既是一座山名,也是一个地名。作为一座山,它海拔不过50米,也是杭嘉湖平原一带唯一的一座山。相比安徽的黄山,含山也只能算是一座“土丘”。对含山由来民间神话和传说颇多,唯一可以确信的是,据考证,早在400年前,从明万历年三十九年(1611年)《崇德县志》所载《崇德县地图》上看到含山的地名[1]。

农业民俗是伴随着中国古代农业经济而产生的文化现象。它具有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周期性的特点[2]。就清明节上含山拜蚕神,清朝乾隆年间乌程人沈焯所作《清明游含山》[3]一诗中第一次提到该事。同一时期石门县人倪大宗所作《清明竹枝词》[4]也描绘了清明节游含山的场景。两位诗人在诗词中共同描述了清明节游含山的主要活动:祭拜蚕神马鸣王和开拳船。

俗话说“山有仙则灵”,含山由于供奉着蚕神马鸣王而成为当地的名山,吸引着周边的蚕农前来朝拜。马鸣王是蚕农虚构的一位蚕的保护神,又称“嫘祖”。相传是白马的化身。马鸣王菩萨的身世在含山一带民间也是流传着许多故事。但是不论民间怎么议论,马鸣王菩萨在蚕农心中是一位能保佑蚕宝宝平安结茧、养蚕获得丰收的神灵。杭嘉湖一带的居民对神灵的信奉带有实用主义的意味,为了当年的蚕桑养殖有个好收成,便将蚕神马鸣王称为蚕神马鸣王菩萨,也称蚕花娘娘,并于清明日带着供品上含山来祭拜蚕神,祈求蚕神保佑今年养蚕一切顺利,获得丰收,具有精神崇拜的功能。

开拳船,又称踏白船,是杭嘉湖一带的民间体育活动。顾希佳先生的《东南香桑文化》中记载:踏白船也有称为“踏拨”“踏筏”的,考“踏白”原为唐宋骑兵番号名称,据传与宋将岳飞有关。宗泽赞赏岳飞的才能与勇敢,任其为“踏白使”。宋代“踏白”为水军番号,或许可推测“踏白船”活动始于宋代或稍后[5]。在清明日举办开拳船的活动,也有一定的说法。清明农历正值三月,恰好是冬去春来的时节,人们开始脱去厚实的冬装,迎接春天的到来。在过去的冬季,天寒地冻,人们大多躲在家中,很少外出,再加上穿着厚重的冬衣,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人的四肢,自然减少了必要的活动。春暖花开后,舒适的气候使人开始脱去冬装走出家中,许多爱好武术的人为了展示自己健康的体魄,赤裸上身,纷纷摇着木船在运河上并排在一起作为打拳的擂台,展开竞技。含山清明日的打拳船活动是蚕农祭拜完蚕神后,利用闲暇时间进行的民间体育活动,带有健身、娱乐的功能。

清明日祭拜蚕神马鸣王和开拳船活动在含山一直延续下来。随着活动参与人数的不断增加,许多商业活动也参与进来,逐渐形成了清明日含山蚕花庙会。作为庙会,它是一种传统的民俗活动,是生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6]。含山蚕花庙会不仅有娱神和娱人的功能,还蕴含着吴越之地悠久、深厚的蚕桑文化。

二、含山蚕花庙会中轧蚕花的习俗功能

含山一带的蚕农之所以选择清明节上含山祭拜蚕神,除了蚕神信仰目的之外,还有时节上恰好是蚕农当年开蚕之前最为空闲的时间,又加之地方政府重视蚕桑种植,因而,清明日上含山拜蚕神的的人数一年比一年增多。

祭拜蚕神是整个蚕花庙会的第一个活动。蚕农天蒙亮就带着供品从家里出发,或步行、或坐船坐车来到含山山顶,路途上多带着当地的特有的时令点心甜麦挞饼①(见图1),既作供品,自己饿了也能拿来充饥。含山山顶有座蚕神庙,蚕农们点起香烛各自祭拜。一般情况下,天完全放亮以后,含山山下山上已经是人山人海了。祭拜完蚕神,蚕农会开始游含山活动,其中一个环节便是买几束蚕花,男人拿在手上,女人和小孩有挂在胸前也有插在头上。这些蚕花多数是周边妇孺手工自作的纸质花,上面还镶有蚕宝宝(见图2)。由于含山上只有一下一上两条道路,因而人多的时候非常拥挤,而游含山的蚕农都会拿着蚕花,所以称作“轧蚕花”。这里的“轧”字在含山一带方言中发“gà”,包含凑热闹、挤来挤去的意思。这时候的“挤”自然有客观上人多带来的拥挤,也有许多好事蚕农故意推搡着造成拥挤的现象。不论是哪种情况,蚕农们都是为了给自己和其他蚕农带来热闹和开心,目的是让所有游含山的蚕农在开蚕之前有一种身心愉悦的精神面貌,隐含着今年养蚕必定有个好收成,期待着获得“蚕花廿四分”②的美好愿望。所以,当地蚕农在清明日都要去山上轧蚕花。人越多越要去轧,人越轧就越多,收成就越好。

在轧蚕花的过程中,有一种习俗现在已经被禁止,就是清明日当天在轧蚕花的活动中,哪家女性蚕农的乳房被男性蚕农所摸,③就意味着这户蚕农今年养蚕必定“蚕花廿四分”,如果是未婚少女被摸,不仅意味着今年养蚕能获得“蚕花廿四分”,而且将来能找到好的婆家。虽然这一习俗有着美好的象征意义,但毕竟是对妇女人身的侵害,是先前遗留下来的陋习。

三、新时期含山蚕花庙会的功能

庙会的功能具有多重性,当前全国各地的庙会形式多样,总的来说,我国庙会文化具有这样几种具体功用:娱乐身心;文化传播;促进贸易;规范社会即教育民众[7]。

就新时期含山蚕花庙会来说,继续保留着祭拜蚕神、轧蚕花这一娱乐身心的功能,同时,在清明节前后3天,含山周边还引来了各类商贩摆起了货摊,有食品、农具、服饰、苗木等,还有将小型的儿童乐园搬来山脚下,吸引了许多小孩玩耍,增进了物资交流,繁荣了当地贸易市场。清明日来含山轧蚕花的大多数都是蚕农,他们一起祭拜蚕神,一起轧蚕花,看风景、观民俗,互相交流多年养蚕的心得,促进蚕农间的团结,表达了共同发展蚕桑产业的美好诉求。蚕花节当天的出会游神活动,以一种象征性的仪式彰显了以含山村为首的村落和附近的村庄有内部的合作、互助与认同,同时也对外表现出了作为一个共同体的内部凝聚力和影响力[8]。

庙会对人民群众的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民俗文化常识的教育和其它生产生活类常识的教育方面。这两个方面都在庙会的举办过程得以实现。前者的实现过程是潜移默化的,就含山蚕花庙会来讲,每年清明日游含山的蚕农都是全家出动,老蚕农带着青年蚕农,参与整场蚕神祭拜活动和轧蚕花的娱乐活动。年轻的蚕农通过参与这一仪式活动,了解了蚕神传说的由来、祭拜蚕神的意义以及轧蚕花活动的含义,增进了对当地蚕桑文化知识的了解。后者的实现过程是口传性的,当地农技人员利用蚕花庙会这一蚕农的群体性活动的机会,教授蚕农科学养蚕的知识、疾病防治措施等科普知识,为蚕农解析养蚕过程中的困难,增长了蚕农在养蚕、收茧方面的文化知识,为做好当年的蚕事活动提供知识的保障。

含山蚕花庙会举办多年来,参与人数逐年增多,规模也不断扩大。围绕蚕花庙会这一主题的活动也每年都在增加。比如,最近几年内,地方文化馆的工作人员在蚕花庙会期间组织多台文艺演出,举办文艺下乡活动。他们在含山脚下搭起舞台,为前来游含山的蚕农演出越剧、黄梅戏、相声、小品、魔术等蚕农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含山当地的文化传媒公司也多次举办新时代蚕花娘娘的选拔活动,为蚕花庙会增添了时代的气息,促进了蚕桑文化的形成。因而,一度吸引了周边河山、洲泉、练市、新市等乡镇,以及上海、杭州、南京、湖州等市民前来参加,体验这一传统民俗文化。

随着含山蚕花庙会成为浙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每年清明假期前来含山体验蚕桑文化的游客络绎不绝。再加上当地政府的旅游营销和旅行社的积极策划,当前含山蚕花庙会已经成为清明小长假长三角地区的旅游热点项目之一。杭嘉湖平原这一古老悠久的蚕桑文化将散发出灿烂的新光芒。

农村现代化的含义篇6

关键词:新农村;农民主体性;政治主体;价值主体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因此,认识农民主体极其重要。所谓主体性是指人从自己的主体地位出发以不同方式掌握客体所表现出来的功能特性,它包括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等基本特征,这些特征可外显为人的自觉行为。农民的主体性是农民作为活动主体的一种质的规定性,是在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农民的自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他们“不仅仅是被动地寻求生存,更进而追求自我全面发展与活跃地表现主体的力量。”对于我国农民的主体性,既要从现实中去理解,更要从历史的高度去认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国农民主体性既包括了政治主体与市场主体的统一,又包含了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

一、政治主体

政治主体反映了我国农民的政治地位,我国农民是国家的主人,而不是被治理的对象。在传统的封建社会,农民从来就不是权力的主体而是客体,“民”在任何时候都是被怜悯的对象,“君”才是主宰。农民的利益和权益常常被侵犯和剥夺,因此造成了无数次惨烈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

20世纪我国革命的实质是农民革命,但它的性质是与传统的农民战争完全不同。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阐述了农民的政治主体地位:“农民——这是中国工人的前身。将来还要有几千万农民进入城市、进入工厂。如果中国需要建设强大的民族工业,建设很多的近代的大城市,就要有一个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长过程。”

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从制度操作层面保证农民政治主体地位和作用的贯彻实行并不成功。人民公社体制长期存在,这是政社合一的经济高度集中、政治高度集权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农村农民的活力受到了严重的束缚。

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政府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建立乡镇政府,开始筹划乡村社会的自治权,并推行村民自治制度,这是新时期农民确立政治主体地位的重大举措。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确保农民主体的重要步骤。当分田单干把农民从人民公社体制中解放出来时,客观上已经把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职能归还给了农民。随着经济改革开放的发展,民间力量在农村经济领域的主导地位的确立,从客观上要求国家将乡村公共事务的决策权、管理权让渡给民间,20世纪80年代前半期还开展了村民自治、直选村主任的试点工作。1986年前后,中央还一度考虑成立农会,直接选举乡镇长和乡镇自治的改革要求也提了出来。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农村“官权退、民权进”的步伐停了下来,有些地方甚至是背道而驰,官方权力大举下乡,乡镇政权机构大大扩张,农村经济改革开放的成果遭到了巨大的损失,直接或间接导致了90年代农村的衰落。新农村建设时期,如何完善确保农民的政治主体地位和作用,仍然需要深入的探索和改革。

二、市场主体

我国的经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那么,农民也就应该是市场的主体,市场经济离开了农村市场,离开了农民这个市场主体,将是不可想象的,市场化的改革也将是不成功的。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形成了“农村搞农业,城市搞工业”的二元格局,防止小农自发的资本主义走向,大搞“割资本主义尾巴”,农村市场极为萎缩,农民只能在农村从事农业,不能从事第二、三产业,更不能进城务工。没有市场,农民就没有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得到了承认。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的过程。市场化,就是用市场来配置资源,通过市场来调动人的积极性,通过市场把整个经济、整个世界、整个社会连在一起,建立广泛的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农业市场化,就是通过市场经济把整个农村、农业、农民联系在一起,把城乡、工农联系在一起,使农村、农业和农民融入整个社会,建立广泛完善的市场体系。

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是与市场经济相通的,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专业化分工不发达的、传统观念包袱重的传统农村,转变为现代商品经济的、专业化分工发达的、以拥有现代观念的新型农民为主体的现代农村。市场经济要求高效率的、规模化的、集约型的生产组织形式。新农村建设要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农村的市场化程度、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要求农民由传统的自给自足的个体劳动者变成从事企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劳动的现代农业的经营者和生产者。

三、创造主体

农民在整个中国的历史演进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毛泽东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主要的社会成员是三部分人,就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农民是第一产业的主体力量,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自然是历史的创造主体之一。

从国外的经验看,农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是农村变革的关键因素。韩国新村运动是一场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群众广泛参与的运动。农民乃至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是新村运动取得成功的关键。政府虽大力支持新村运动,但并不包办一切。上什么项目、项目的进展如何完全由农民自己选择。新村运动的组织实施者是从农民中选出的“指导者”,而不是具有准公务员性质的“里长”(相当于我们的村长)。即使政府认为对农民有益的事情也要先征求农民的意愿,真正让农民成为各项农村建设事业的主体,决不强制推行。因此,新村运动得到了农民的广泛支持,1970~1980年,参加人数累计达11亿人次(1970年韩国总人口才3200万)。

在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不仅具有必然性和必要性,而且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首先,从人口结构上看,农民占我国总人口的绝大多数,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和生产群体,是我国社会结构的主体。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我国改革开放继续深入的基本国情,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农民的广泛参与。

其次,农民为我国革命的胜利及国家工业化的起步做出了“很大贡献”。我国的工业化是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有50美元左右的情况下启动的,因此,政府长期以来实施工业优先战略,通过挤压农业来为工业化积累资金。据专家测算,1954~1978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以不等价交换的方式从农民手中获取了7140多亿元的巨额资金。1978~1991年,剪刀差额累计已高达12329.5亿元,相当于同期农业生产总值的22%。进入20世纪90年代,剪刀差还呈不断扩大趋势,每年差额绝对值都在1000亿元以上。如果没有农民的支撑,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就不会有今天的局面。事实上,也正是有了农民群体的奉献和牺牲,我国才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可以说,农民对我国的工业化做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

再次,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农民表现了积极的首创精神,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探索了前进的路径。改开开放以来,我国农民表现了极大的历史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一,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众所周知,作为我国“第二次革命”的改革就是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序幕的,并由此带动整个农村乃至城市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对此,中共十四大报告已做出了充分肯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第二,创造了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起动和发展资金,主要是农业的积累,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农民创造的乡镇企业对我国现代化的意义也不仅仅限于农村。邓小平指出:“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出。”第三,创造了劳动力市场和农产品市场。农民为了求生存、谋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纷纷走出故土,告别家乡,向东南沿海和城市进发,随即出现了持续多年的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民工潮”。“民工潮”实际是对传统户籍制度、城乡分割、区域封闭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的冲击,农民们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创造出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创造出用市场来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新机制。第四,创造了股份合作制。80年代以来,亿万农民还创造了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各行业、各类型的农民股份合作制联合体正在全国雨后春笋般出现,有效解决资金与人力资源的结合问题,创造了新的运作机制。第五,创建了小城镇。我国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把他们转移至城市,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要求。小城镇的崛起,主要靠的是广大农村乡镇自身经济的积累和亿万农民自己的力量。农民在发展乡村经济的过程中,通过自身的实践,证实了其为现代化建设的最基本的“创造主体”之一,有力地证明了我国最为庞大的社会群体——农民蕴含着很强的创造潜能,有能力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探路人。

四、价值主体

农民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参与及其为之所做出的贡献,决定了他们也是现代化的价值主体之一。农民作为社会成员中的一项,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既是人类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现代化进程的客观需要。现代文明的精神本质是一种主体性的精神。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创造了价值却失去价值,工人的劳动产生了异化。而在我们国家,所有的劳动者,包括农民在内,既创造价值,当然也应该享受其劳动成果的价值。

当前在我国,让农民享受到社会进化所带来的成果,一个最直接的表征就是照顾和保护农民的利益。所以有学者指出,农民问题,千头万绪,根在一个“利”字。而利益问题,实质上就是一个价值问题,即政府如何对待农民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创造主体作用的发挥程度,而且还影响着民众与国家的关系状况,乃至于民众对现代化建设的态度问题。因此,能否正确摆好农民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价值地位,是决定着现代化能否顺利进行并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把农民作为价值主体,最主要的是落实在对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调动上,也就是说落实在把农民当作真正的创造主体上。

综上所述,历史与现实的我国特殊国情,决定了农民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所扮演的必然是政治主体与市场主体、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相统一的双重角色,它们内在统一于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我国现代化的关键是乡村社会的现代化,而乡村现代化的本质就是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民在参与到现代化实践中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自身创造主体作用的同时,只有分享到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传统型”的墨守成规的小农意识才可能向“现代型”的进取开放的公民理念进化,成为现代化的人力资源。

参考文献:

1、夏甄陶.人在对象性活动中的主体性[J].人文杂志,1995(4).

2、潘逸阳.农民主体论[M].人民出版社,2002.

3、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91.

4、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人民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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