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在2011年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到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市各行业(领域)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11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三是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是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工作安排
“隐患治理年”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份):围绕确保全国“两会”及春季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抓紧整改2011年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31日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二是向社会公布重点整治的安全隐患。市安委会公布2012年全市重点整治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各单位也要确定本单位2012年重点整治的安全隐患,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是认真组织好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第二阶段(4月???1日—7月31日):围绕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治理易由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按照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六不放过”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
二是对排查出来的病险水库大坝、河道堤岸、桥梁、涵洞、危险路段和尾矿库等隐患,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三是认真检查各部门建立的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各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第三阶段(8月1日—9月10日):围绕夏季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针对这一时期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非煤矿山和其它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二是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非煤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限超速超负荷。
第四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学校、医院、居民区、车站、商场、宾馆、娱乐场所、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供水、供电、供气、水库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矿山、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
二是把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控制好公园、游乐园高峰时段游人数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三是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第五阶段(10月21日—12月31日):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是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的力度。
二是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三是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镇政府)及安监、公安、城建、国土、交通、卫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行业实际,迅速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并于3月31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隐患治理年”每个阶段结束后一周内,要报送工作小结及《2012年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二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四是全国“两会”、汛期、“奥帆赛”期间、“十一”黄金周、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对这次春季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明显成效。街道办事处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各副主任为副组长,街道安委会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所。
二、检查范围
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冶金铸造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水上运输港口、码头,特种设备,消防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
三、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自查内容:
①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②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是否完好,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③易受自然灾害威胁的区域、设备、原料、产品是否落实防范措施;④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⑤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法定应培人员是否持证上岗;⑥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二)街道各条线部门、各村(社区)督查内容:
①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②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是否执行有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和重点工作,是否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并落实事故隐患防范整改措施。③企业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是否存在缺陷及隐患,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监控设施设备并且正常运行。④生产作业现场管理是否到位,职工劳动保护措施是否到位。⑤是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四、时间安排
这次春季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检查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25日。
五、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和企业法人负责制,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组织实施好分管条线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采取有效措施,将专项检查的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大检查采取“以块为主、集中整治;企业自查、部门督查”的方式进行。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企业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大检查行动,立即成立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各分管领导要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组织推进所分管条线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①要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②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专项大检查进行指导和督促,并立即组织督查检查。③全街道各类生产经营企业都要针对本次专项大检查的重点内容,立即开展安全自查,并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二)明确检点
本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的重点为:①营运客车、学生接送车、企业自备职工接送大客车。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性能、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应急设施设备到位情况、车辆安全运行及事故应急处置的教育情况。②人员密集场所和防火重点单位。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③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化工企业,高危行业。督促企业针对春季安全生产的特殊性,狠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④其他安全生产重点部位。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采取非常措施
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各企业都要制订周密的检查方案,明确具体检查内容和责任人,确保辖区内重点单位、部位无一漏网。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都要采取果断措施,现场整改,该停的要停,该关的要关。特别对存在严重隐患的“五小”企业,要坚决实施关停。
通过深化和推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前两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切实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
二、指导思想
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着力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工作分工
(一)学校、幼儿园的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城市建设的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充装设施、游乐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电梯及市政工程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设规划局组织实施;
(三)交通工程行业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
(四)医疗卫生机构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五)各镇(街道)实施负责本区域内除上述四个行业外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我局负责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指导和督查,并根据特种设备数据库动态变化,及时向各有关单位通报特种设备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
四、排查治理重点
20*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中还未完成治理的隐患;在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起重机械和违法充装气瓶、违法检验气瓶等违法行为中发现的隐患;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以及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未办理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等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9年3月底前)。在20*年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年”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和再治理。
(二)实施阶段(2009年4月至9月底)。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落实特种设备企业的主体责任,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企业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促进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销号的安全管理制度,实施隐患闭环管理。同时,要根据“清明”、“五一”、“六一”、“十一”以及暑期旅游高峰期等节假日的特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重点风景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力度。对以排查出的隐患或未整改到位的企业,采取挂牌跟踪、落实责任、限期治理、挂牌督办、行政执法、强制停用等措施,切实消除特种设备的事故隐患。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0月至11月)。10月中旬,我局将适时组织对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重点企业、重点设备、重点区域进行督查验收,主要内容包括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推动情况、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事故处理中执行“四不放过”的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应做好台州市考核验收组对我市抽查、考核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依然严峻的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要切实提高对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继续由去年成立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部署、协调、检查、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禁走形式、跑过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工作进展迅速,切实抓出实效。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2009年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深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坚持隐患边查边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做到有整改计划、有整改责任人、有安全监控措施和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限期整改,严防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对消极对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隐患设备,必要时向我局报告情况。
(三)突出重点,闭环管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主要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整改,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难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对隐患治理情况实施跟踪检查、责任考核、确保消除隐患的闭环管理,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把此次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目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专门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职工为成员的运管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隐患排查重点和具体实施步骤。
二、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安全隐患排查组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在道路安全方面,××县客运站从1992年至今未出现过较大交通事故;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我所主要检查了县内两个客运站的制度建立、规范经营、承诺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这四个方面;并从制度建立、运营管理、车辆管理、派车卡制度、投保情况、驾驶员管理、事故报告这七个方面对县内的两个客运企业进行考核。检查发现制度建立不完善、客运站未实施封闭式管理和未向社会公示《班线客运经营安全管理承诺书》这三个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坚决下发整改通知;针对县内的维修企业,我县所重点排查了无证经营者和占道经营者,对无证的予以警告,一经发现经营活动将立刻没收其违法所得,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占道经营的一律责令整改;并对各维修的设备、安全制度建立、环境卫生条件进行了统一的检查;针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黑车,我稽查人员在全年的工作中都予以严厉打击,在此次隐患排查行动中重点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件人员和报废车辆经营行为;并特别排查了通村公路以及施工地区的黑车情况。××县目前为止善无危货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所以在这方面没有进行相关排查。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全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推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创新,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实行隐患整改落实制度,做到整改期限落实到位、整改内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责任人员落实到位。对查处的各类隐患,实行“一患一档,分类治理”对列入整改计划的隐患,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责任。二是对各类隐患实行分管领导分线负责制度,分别由各股室的分管副所长挂帅,负责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由于客观原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是县内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档案还不健全;
五、下一步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我们将以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未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由排查静态隐患向动态隐患深入,重点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是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工作中具体看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了没有。
三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完整的应急预案,并尽快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程序。
从源头上杜绝重特大公共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为实现“争五冲百”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排点及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监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我区公共安全形势,本次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重点有五项:
一是工业公司负责对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铁路道口等行业和领域的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非煤矿山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按设计开采;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程操作,电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生产、储存,是否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冶金、建材等工业企业是否符合作业标准;铁路道口是否设置警示标志等。
二是公安派出所负责对爆炸物品、消防、治安、公共场所、交通车辆等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危爆物品使用、储存、运输情况;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消防事故隐患情况;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安全驾驶和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情况;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个人的安全隐患情况;企业、金融系统、学校的安全隐患情况等。
三是教育办负责对学校、幼儿园校舍、教学设施、饮食卫生及周边环境等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中小学校舍安全、危房整改与消防,在校学生的交通、消防、森林防火、防毒、饮食卫生等安全知识教育和监督管理情况;理化试验、化学危险品等安全管理及文化娱乐活动设施安全情况;校内学生饮食的卫生检疫情况;校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情况。
四是土地办和林水站负责对建筑施工现场、房屋拆迁、城市供水、公共交通、液化石油气及防汛等隐患进行排查。城市供水水源防护及供水设施运行等情况;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资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等情况;城区防汛工作检修、防汛物资储备及防汛队伍组建等情况。
五是交通站负责对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车辆等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岭区、弯道、险工险段、病险桥梁和易发生水毁路段情况;司乘人员持证上岗、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超限、超载等情况;水上驾驶员持证上岗、渡口设施、渡船安全技术性能及救生设施配套情况。其它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搞好本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排查时限
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动员阶段:召开全区大会,部署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制定方案;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宣传活动。
(二)排查整改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各部门将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区政府抽调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四、排查方式
(一)区领导亲自领导,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地毯式检查,不留一处死角,不漏一个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跟踪督促隐患整改情况,直至隐患彻底整改完毕。
(二)对难以确认和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按省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制定整改方案。
(三)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整改的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间,要采取死看死守,制定防护措施和落实隐患监护责任人的方式,督促其在短时间内予以彻底整改。
(四)对历史形成的事故隐患,要采取边报告、边防范和边治理的方式,对隐患实施有效监控,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一、工作目标
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地下人防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以及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四)职责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职尽责,相互协调促进。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自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治理工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按照《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要求,负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各单位工作情况的调度、汇总以及工作的协调、指导;各单位在工作中要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促进工作有条不紊,全面开展。
三、“五个阶段”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3月底):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组织好煤矿、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3、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煤矿和非煤矿山复产安全验收关,严禁停产煤矿和非煤矿山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煤矿和非煤矿山死灰复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安全。
第二阶段(4月至7月):围绕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洪水、雷电、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按照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六不放过”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
2、对排查出来的病险水库大坝、河道堤岸、桥梁、涵洞、危险路段和尾矿库等隐患,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3、认真检查各单位建立的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各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第三阶段(8月至9月上旬):围绕夏季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高温天气和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煤矿、非煤矿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2、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非煤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限、超速、超负荷。
第四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学校、医院、居民区、车站、商场、宾馆、娱乐场所、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广播、电视、供水、供电、供气、水库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矿山、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
2、把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控制好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高峰时段游人数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3、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第五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风、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和督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及各有关部门要在3月12日前做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地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五个阶段”的总体部署和本地区的产业特点以及各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迅速组织各行各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区安办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按照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