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森林;经营;管理;实施;天保工程;机遇;挑战
森林可持续经营成为21世纪林业发展的方向,它是政府的要求,是追求长远的经济和商业利益、满足当代和后代需要以及降低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必然所在。森林可持续经营包括对森林经营的全面考虑,即森林本身的状态,森林提供的全部产品和服务,以及为保障可持续性目标的实现而从政策法律、经济和制度方面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和机制。森林经营管理工作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因此如何管理对我们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目标与内容
1949年以来,国有林区共向国家提供木材约10亿m3,但在为国家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自身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一方面,由于林区人口急剧膨胀,经济负担日趋沉重,导致森林资源过量采伐,不少地区甚至采伐天然中龄林,更加剧了天然林资源的过度消耗,并进一步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和野生环境的破坏,非木质林产品来源骤减。另一方面,当前采伐的天然成过熟林又主要集中在高山陡坡、江河两侧及源头,非持续性的采伐和有害于环境的错误管理方法,导致土壤侵蚀、地力衰退、流域退化、水患不断加重。资源减少和生态恶化对林区居民的生活和经济产生了巨大压力,已成为制约区域及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国家为应对资源和生态危机而采取的一项保护森林的应急措施。几年来的实践表明,一些地区的禁伐和限伐措施已经产生了实际效果,使衰退的森林得以休养恢复,为实现工程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其主要经验是:①一个为公众所理解和接受并可望实现的憧憬:临时性的禁伐措施目的是为未来创造新的自给机会及建立更加美好的家园,为实现长期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打下了良好基础;②由政府和公众特别是林区职工及居民共同承诺分担保护森林的成本;③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保障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益。
二、面临的挑战
1.挑战一:以什么途径实现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远期目标。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最终目标不是通过禁伐或限伐使天然林在近期实现休养生息,而是要实现森林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林产业的健康发展。当然,也不是为使天然林生态系统恢复到顶级群落状态,而是要以可持续的方式发挥天然林资源的综合效用,使天然林生态系统在稳定、持续地发挥生态环境功能的同时,满足人类的多样化需求。
从近期看,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阶段性目标和所采取的行动是清晰的,但远期的目标以什么样的途径实现,是对我们林业工作者的挑战。
2.挑战二:保存还是保护。许多林业发达国家在其林业发展历史上的某一阶段均提出了这一命题。如美国在19世纪末对国有林的建设即有“保存主义”及“保护主义”之争,前者是典型的环境保护主义者的主张,后者又称“明智的森林利用”,其思想交锋一直持续到20世纪末,也许还在继续。在我国,要实施天然林保护,面临同样的选择。
尽可能多地扩大被保护的森林面积。通过建立更多的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划;更多的生态公益林来实现。
通过对天然林实施可持续经营对其进行积极的保护,而且天然林本身也的确需要卫生伐、拯救伐等援助措施。许多人认为,人为干预有利于退化天然林的恢复和加速其进展演替。事实上,已有许多国家承诺对其森林承担实施可持续经营的责任,它们通过参与全球或区域森林可持续经营进程,建立国家水平或森林经营单位水平可持续经营的标准和指标体系,开展木材生产的可持续经营实践,建设可持续经营示范林,以及通过森林认证等市场手段,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实现。
广义地说,天然林保护包括所有通过自然或人为干预措施恢复退化的天然林生态系统的行为,包括在天然林区进行人工造林,或更广泛意义上的通过人工林的发展对天然林进行潜在的保护。
3.挑战三:如何实现以可持续的方式管理天然林资源。保育、保护森林远非一个简单的禁伐或限伐问题,森林与所有的环境与发展问题和机会有关。从长期看,森林必须以可持续的方式进行管理,即从停伐减产调整到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上来,以满足人们对森林产品和服务功能的需要,包括社会、经济、生态、文化和精神方面的需要。
森林为社区综合发展服务,这也是当地人的基本权利的一部分,保护、培育与合理利用的有机结合是天然林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但如何实现这种有机结合,即如何以一种可持续的方式管理天然林,是一种挑战。
事实上,禁伐和限伐只是保护天然林的一项措施,但并不是成本最低和效益最高的保护措施。森林培育是可持续经营的关键,在温带、北方、热带和亚热带,所有森林类型正在发生着营林制度的改变。各进程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与指标,均涉及更新育林制度的选择,抚育与收获,关键生物群落的生境保持,敏感区及特殊历史文化迹地的保护。如德国及欧洲一些国家正在积极推进“接近自然的林业”,即在一个经营单元内,以培育为目标实行单株择伐,伐后以天然更新为主的模式,它将维持林分的多层、混交、异龄状态,使之达到林木的连续覆盖,永续经营。
【关键词】木材;生产技术;管理
近年来,我国的森林资源日益严峻,先进的木材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对于保护森林资源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科学有效的木材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管理合理利用、培养和保护森林资源,不断满足人们的需求,推动我国森林产业不断发展。
1森林限额采伐制度
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是推动我国森林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推动我国林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基础,是合理利用、发展、保护、恢复森林资源的基本保证,是促进木材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的动力[1]。
我国林业实施森林限额采伐制度,通过降低森林资源的过度消耗和控制森林资源的过度采伐,正在逐步实现依法治林,对于保护我国森林资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可以不断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扩大森林面积,积极发挥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不断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是保障我国森林资源科学发展的基础,是我国森林保护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保护工程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遏制森林资源的恶化,保护森林资源多样性,通过调整木材生产经营方向,以发展、培育和保护林业资源为重要措施,不断改善和维护生态环境。因此,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是森林保护工程的基础,如果没有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我国的森林保护工程不能很好地顺利实施。
2木材生产技术设计
2.1增加原木生产比重
对森林资源的木材生产技术,要根据伐区内森林资源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生产方式,不断增加原木生产比重。原木生产技术具有工程量较少、生产成本低、技术操作方便等优势,另外原木生产技术可以有效地保持水土,减轻对保留木的损坏,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2综合利用木材生产方式
伐区木材的集材要充分利用畜、机、人等综合方法,采伐过程综合利用木材生产方式,这样可以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方便生产,提高木材生产效率,提升木材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在高效完成木材采伐生产的基础上,又可以合理地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
2.3合理选择采伐方式
科学合理的采伐方式对于我国森林资源的采伐、生产和管理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我国的森林伐区要全面调查森林资源状况,根据林木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采伐方式,根据林地条件和木材分布,合理规划林木低强度大面积的采伐生产设计,在扩大择伐森林面积的基础上,不断降低采伐难度,不断提高木材生产技术,降低采伐资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做好木材采伐生产的充分准备,降低木材采伐生产事故,提高木材生产技术管理能力。
3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对木材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影响
3.1提高科学采伐意识
在我国林业实施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可以提高科学采伐意识,杜绝滥砍乱伐的现象。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明确规定森林采伐许可证只有当年有效,严谨超过使用年限和跨年度发放森林采伐许可证,森林采伐许可证按照我国林业统一的样式印制。通过实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规范了木材生产技术管理,杜绝了乱采、越界采伐、无证采伐等现象。
3.2规范木材生产时间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木材生产时间,规范了森林采伐时间,按照我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统一规定,使木材生产计划的执行期,森林采伐总量、森林限额采伐指标和森林采伐的年度计划相一致[2]。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强制的将森林资源的季节性采伐生产管理均匀地分摊到各个月,严谨不同年度之间的森林采伐量串用,推动我国木材生产技术管理的规范化。
3.3提高木材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实施,推动了我国林业配置了相关的公安机构、林政机构监督机构,我国森林管理的专业队伍不断扩大,推动木材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林区的采伐管理逐渐规范化,木材生产技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监控工作不断科学化,推动我国林业大力发展。
4贯彻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规范木材生产技术管理
4.1加强森林采伐生产安全教育
近年来,我国的森林资源严重枯竭,森林产业和生态环境体系形势严峻,林业质量降低,人们对于森林资源采伐生产的正确认识关系着我国现代化林业的发展,因此要不断加强森林采伐生产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人们的森林采伐生产思想认识,号召人们积极地参与到林业发展建设中,科学利用和合理经营森林资源,认真贯彻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提高森林资源采伐生产技术,降低森林资源的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逐渐改善林业结构,提高木材生产管理水平。
4.2确保林业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结合森林采伐限额制度,通过举办讲座、开展培训班等方式,鼓励木材生产检验人员、支杆工、集材工、油锯工、采运人员、现场员、工队长等伐区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职业培训[3],调动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且通过举办国家林业专业管理培训班,推动更多的林业工作人员获得国家林业资格证,不断提高木材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做到技术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推动我国林业规范化、安全化、科学化发展。
4.3充分做好木材生产调查工作
根据我国森林资源伐区的实际情况,积极做好木材生产调查工作,积极规划设计森林伐区场地,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地研究,反复探查采伐现场,确定木材采伐生产方案后上报主管部门。每年秋冬季的木材采伐生产管理计划要尽量在当年的7月份之前完成,在保障顺利完成春、夏采伐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做好秋、东季节的木材采伐生产工作准备,确保秋冬季节的林业工作顺利进行。
4.4控制森林采伐生产力度
在我国的森林资源采伐生产工作中,要严格遵循均匀生产,严谨局部林区超强度采伐生产,有效控制森林采伐生产力度。在采伐森林资源之前,要全面掌握森林伐区的实际情况,做好伐区的检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制定科学合理的森林采伐方案,控制森林采伐生产力度,严格均匀采伐,纵向采伐到底,横向采伐到边,规划好采伐区的集材道路,禁止在采伐生产条件好和木材质量好的地方过度采伐,要严格执行森林采伐生产计划。
5结束语
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对于我国的林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贯彻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推动木材生产技术管理规范化、安全化、科学化发展。
【参考文献】
[1]梁云林.我国伐区木材生产技术与管理的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01).
关键词: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雷公山
中图分类号:S759.9文献标识码:ADOI编号:10.14025/ki.jlny.2016.23.072
雷公山自然保护区自2000年实施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和了解森林管护实施的情况,研究探讨雷公山森林资源保护的措施,充分发挥雷公山作为黔东南州的“生态源”和“江河源”的重要基础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如何保护和管理好雷公山的森林资源,如何在新的条件下加强森林管护工作,把工程建设推向深入。雷公山保护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工程建设实施16年来,我们作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
1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重要性
1.1改善生态环境状况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依靠力量。森林在改善生态的作用有几个方面: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抵御风沙灾害;制造氧气,净化空气和水质;促进降雨。
1.2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森林对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作用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缓解“温室效应”。据研究表明,每公顷森林平均吸收16吨二氧化碳,释放12吨氧气;保持物种多样性。森林是生物多样性的最大储存库,被誉为“物种之家”,保护好森林资源就是保护物种多样性;为未来储备能源。
1.3促进经济增长
森林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主要表现在:提供木材;提供工业原料和食(药)用品;促进森林旅游的开展。
1.4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发展
森林在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发展的作用有三个方面。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例如一些贫穷和偏远的国家,甚至把林业作为一项主要产业来抓,以提高国民经济的收入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发展。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而自然的主体是森林,所以离开了森林作为依托,生态文明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改善人居环境。森林是现代人居环境的要素之一,是提升人们生活消费品位的重要途径。
2森林资源管护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2.1林业资源现状
雷公山自然保护区总面积716875亩(含实验场九十九工区)。林业用地面积达678427亩,占总面积的94.6%。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达532162亩;疏林地达26359亩;灌木林地面积达96350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达8601亩;宜林荒山面积(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14955亩。根据《黔东南州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管护对象为: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共637113亩,面积分别为:有林地面积达532162亩;灌木林地面积达96350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达8601亩。按权属:国有林面积达126163亩,集体林面积达510950亩。
2.2工程建设的主要做法
确定实施原则。根据保护区森林资源分布、交通情况和地理条件等,分别采取适宜的资源管护方式,对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的地方,实行封山设卡管护;对交通便利、人口稠密、林农交错的地区,采取划分责任区,聘请专(兼)职人员承包管护。
认真落实管护对象和任务,明确区域,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局、站(场)、管理片区(工区、村组)、个人四级管护网络。根据《黔东南州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确定和落实管护对象和实施范围。通过层层分解管护目标、任务、责任和确定素质较高的村级专职管护人员以及层层签订森林资源管护合同书,来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形成了以管理局为第一级、站(场)为第二级、管理片区为第三级、片区管护人员为第四级的管护网络,真正把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和山头地块。
建立健全管护措施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管护人员的监管。根据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的有关要求,相继制定了“巡山护林登记卡”、“巡山护林检查表”、“森林管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及考核标准”、“天保工程风险抵押金实施方案”等制度措施,对管护人员在日常的森林管护中进行监督和工作评价,使森林资源管护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正规化的道路。
严把检查验收关,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根据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和工作要求,建立了每月管理片区自查、每季度管理站(场)复查、每半年管理局检查的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并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标准和方法以及每月按要求上报的巡山日志等,来评定护林效果。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健康实施。工程实施以来,成立了以局长、副局长为首的工程领导小组,各站(场)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这样自上而下建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强有力的工程管理人员队伍,落实目标责任。
2.3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效
雷公山自然保护区涉及雷山、台江、剑河、榕江4县的11个乡(镇)44个行政村(工区),122个村民小组,2683户,1.22万人。
保护区自实施森林管护工作以来,工程建设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森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自实行森林管护以来,区内杜绝了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以及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二是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三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工程建设的实施,使社区群众逐渐转变了用钱、吃饭靠砍树的传统思想观念,自觉地加入到森林资源管护之中,积极探索其他生态经济型增收路子,大力打造特色经济产业链。例如区内方祥乡的一些村的农户以公司+农户的方式种植折耳根和中药材等,提高了农业产业化和土地的产出;四是初步实现了由部门管护转变为社会管护。森林资源管护离不开社区群众,工程建设的实施,广大社区群众积极投身其中,通过社区群众的积极参与,森林资源管护有了更广泛的群众基础,更富有了生机活力,形成了一种人人关心森林资源管护、人人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的良好局面;五是实现了区内的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三大目标的同步增长,使林区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得到协调发展。
3对今后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和思考
3.1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工程建设
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各方面的利益,特别是涉及区内广大群众的利益。工程的组织和实施要逐步由封闭管理向开放式参与转变,让社区群众在参与中得到实惠,提高爱林护林的积极性,使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对聘请的村级专职护林员要逐步推行,由本人书面申请或村民代表大会推荐,经村核查,管理站(场)汇同乡(镇)政府审查和考核,报管理局审批的程序进行聘任,以此来确定素质较高的护林员;二是对护林人员的工资待遇,不搞一刀切,同一标准,要按管护区域的工作难易、人为活动频繁、地形等自然要素综合考虑,分片区、分村制定合理的工资报酬,让护林人员按劳取酬,领取不同的管护费用,这样才能把加强群策群力、以人为本贯穿于工程建设实施的自始自终,体现在工程的各个方面,全面提高工程建设力度。
3.2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健全管护网络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行的管护体制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森林管护的工作,尤其在森林防火期,表现更为突出。如何解决目前出现的问题,一是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职能,增强村委会的责任和提高护林的成效,达到承上启下和上下联动的作用;二是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武部的职能,调动其属下基干民兵作用。在乡(镇)建立森林管护民兵营,在村建立森林管护民兵连或队等多种机构。基于以上思考原点,如何健全管护网络,不管在森林防火期和日常的森林管护,保证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应采取三种管护体制和四种管护形式。三级管护体制含有一种管护形式,主要针对的是森林防火期聘请临时护林员,合同签订为:局――站――乡(镇)人武部;四级管护体制采取两种管护形式,第一种管护形式的合同签订为:局――站(场)――片――个人。第二种管护形式合同签订顺序和第一种相同,区别在于村级护林员采取向社会招聘上岗,跨区域,达到白天是护林员,晚上是林区治安员,一岗两责。五级管护体制有一种管护形式,合同签订为局――站(场)――片――村――个人。
3.3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提高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的能力
管理工作是森林管护的生命线,管理出效益、管理保质量,要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资源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一是规范护林人员的工作实践;二是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森林管护;三是继续完善现有的检查验收制度,评定护林效果;四是定期或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明查暗访,出现问题及时查处和解决;五是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特别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室)负责人联系站(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落实制度,真正把站(场)负责人为保护森林资源第一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联系站(场)为保护森林资源主要责任人的规定落到实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关键词:森林保护;森林资源;开发
中图分类号:S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3008702
1引言
目前我国乡镇森林资源主要为公有制,其中公有制又包括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两种形式,国家所有是国家对于森林资源在形式上的拥有,直接由乡镇内的相关部门统一管辖。一般来说,对森林的资源进行有效的私有化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减少对森林的资源的破坏性开发,促使私人合理的利用森林资源,能够使森林的资源产生短期的利用和进行长期的维护的关系。
2森林资源保护及开发现状
最近几年,国内多数乡镇区域内的林业经营管理出现非常混乱的现象,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下,而导致的问题是企业对于森林的经营无法长久,而且在企业的内部问题不能够及时的得到处理,对于森林的经营往往是以采伐更多的树木作为经营的目标,从而使森林被过度的消耗,森林的生态环境也出现了明显的恶化。采用怎样的方式来进行采伐,如何采伐,是十分的关键的问题,如果采伐的方式运用的合理那就能够使森林的资源得到很好的生长,相反则不然。需要充分结合乡镇森林的具体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判断该区域是否真正适合采伐作业,对于不能进行采伐的乡镇地区应该取消采伐的计划,并且根据当地的土壤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植物进行栽种。对树林的林种进行调整,从而使树木的生长环境得到改善,做到在节约资源的同时,也能够保护森林中的动植物,同时还可以将采伐的周期缩短,使森林的资源得到发展[1]。
3森林保护的措施与森林开发的对策
3.1充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
(1)提升森林资源利用率。对设计的方案进行完善,在采伐的设计过程中需要对作业的坡度进行降低设计,尽可能的较少天然林区的采伐面积,减少对人工林的工艺成熟的采伐数量,对整个的林区做好调查和分类工作,对于可以采伐的森林资源进行统计,对于那些有缺陷的树木的出材率进行抽查。在将设计的报告由镇级提交给市级的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后将数据输入进计算机当中来进行分析,对森林进行采伐之前需要根据森林的状况和森林树木的生长规律,根据采伐去生产操作并进行合理的规定,降低对生态造成的破坏,使自然发挥其自身最大的治愈能力。
同时需要遵守森林采伐数量不能超过森林树木生长量的原则,以此制定出相应的木材生产计划,适当的对森林进行采伐,对森林的资源的消耗情况进行严格的控制,才能够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国的木材需求量非常大,对于森林资源的消耗量不断的增加[2]。当前的这种森林资源的小范围消耗模式早晚导致国内的森林资源消耗殆尽,而需要对没有达到采伐要求的森林资源进行采伐,使林地的质量下降,需要对森林的资源加强相关的管理,对森林资源进行产业化的管理,建立新的森林资源有偿转让机制。
(2)利用资源的可再生性。多数乡镇森林资源不仅经历过没有节制的采伐过程,也经历过简单的为了开发利用森林的木材资源到对森林中各种资源的利用。直到现在,人们才开始慢慢的意识到可以利用森林资源的可以再生的特点,采用植树造林的方法来使森林的植被得到恢复。将森林的树木和森林的其他作物进行更深层次的加工,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森林资源的潜在用途,实现森林资源的利用价值最大化。现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更为科学,主要为使森林资源能够持续的发展,使森林资源能够不断的被人类使用。对森林的资源进行开发的程度在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以及经济实力,还有就是国家对于森林开发的政策。科学的经营方法能够使森林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将最大程度的对森林资源的多样性进行开发,对于缺少森林资源的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2实施林业管理体制改革
在自然的资源对经济和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的同时,同这些利益有关联的也发生了一些矛盾,主要的矛盾是针对乡镇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发以及乡镇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机制之间,还有林业的保护和林区的管理人员之间等[3]。但通过对主要的原因进行分析来看,对于林区的保护是其主要的矛盾所在,林区的绝对保护观念是爆发冲突的根本,相关管理部门对于森林资源进行强制的变迁,直接损害了乡镇内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因此这也是冲突发生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对于乡镇林区的管理机制得不到更新以及林区的开发权不明确有着一定的原因。林业的管理体制是指林业在进行经济活动中的决策和组织的整个体系,是林业进行经济活动的管理机制,同样也是管理和保证的机构。
3.3强化森林保护及利用
使用合理的方法对森林进行采伐无疑能够更好的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目前乡镇范围内所能引进的科技技术水平还非常有限,而且林业的作业水平也不高,导致森林的利用率低下以及对资源浪费的情况,而且如今对于森林资源的需求量也非常的大,如果在不保护的情况下对乡镇森林资源进行利用那最终将会导致森林资源急剧减少的情况,可以从以下的两个方面来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利用。
一是将经营森林作为基础和采伐培育相结合,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森林资源开发的方针。森林不仅仅是出产木材的地方,而且是生态环境不可缺少的绿色资源,拥有非常多的利用价值。在保证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的情况下,进行树木的采伐。二是规划乡镇保护区域,大力引进相关人才,由此对于生态的环境进行保护,防止生态环境继续恶化。
4结语
对乡镇森林的资源保护和利用,主要是对乡镇森林进行有效合理的采伐来实现,对森林进行采伐是林业的生产中最为重要的事情,不管是要使用哪种森林保护的方法,都要对森林的多重效益进行考虑,使其能够发挥出它更多的作用,对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减少森林资源被过度消耗的情况,从而向生态型采伐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陈起阳.森林旅游开发与森林资源保护关系的探讨:以福建省泰宁县为例[J].中国城市林业,2012(4):20~23.
[2]杨承栋.论合理保护开发利用中国森林土壤资源[J].世界林业研究,2011(1):19~27.
关键词:森林资源;保护;措施
森林的生存和发展与人类是密切相关的,人类不但可以使森林得以发展,也可以使森林毁灭。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政策失误;乱砍滥伐,工业化的盲目发展;人口膨胀及贫困;刀耕火种等不合理的耕作方式等等行为都会给森林带来威胁和破坏,导致了环境的恶化,资源的枯竭。所以,我们必须控制和制止这些会给森林带来威胁和破坏的行为,保护好森林资源。当今人类社会已跨入21世纪,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环境的好坏已成为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人们的环保意识日益提高,如何保护好环境,特别是保护好森林资源,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下面我就如何保护好森林资源谈谈自己的一点感受,希望和大家共享。
一、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各级国家林业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严管林”的要求,切实把森林资源管好,一要狠抓限额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把限额采伐管理当作森林保护工程的头等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严格按照采伐审批程度,积极配合县乡基层林业主管部门抓好农民自用材,培植业用材和烧材的采伐管理,坚持杜绝无证采伐和超限额采伐。二要切实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基层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管理制度,发现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的,要及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坚决查处林荫地非法流失和林地逆转。三要加强林权管理。基层林业主管部门要协助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林权证发放情况进行清理登记。明确和稳定森林资源的权属关系,同时积极协助调处林权纠纷,保护集体林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四要加强木材流通领域和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监督管理,基层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凭证运输木材制度。依法查处非法运输行为,同时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和大对天然林保护区周边地区木材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发现非法加工木材的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
1、提高生态认识,加强管理
(1)一是从加速生态建设和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是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
(2)二是从减轻危害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认识。森林病虫害的严重发生,直接制约着森林资源的发展,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损失,保护森林资源,而且能够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3)三是从实现新世纪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认识。森林病虫害防治对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促进产业发展,担负着支撑保障任务,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必须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2、加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预测预报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林业部门应该坚持把病虫害的调查监测工作放在首位,对辖区内的全部森林资源进行病虫害调查监测,要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森林病虫害动态作为基本目标,确定专人、固定地块、明确对象、指定方法、定时调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除治,坚决避免平时不调查,等到发现已是严重危害的局面。从发展看,全国要以部级中心测报点为龙头,以省、市重点测报点为骨干,以县级测报点为基础,尽快建立起一个覆盖全国的、健全的预测预报网络体系。不仅要能够及时掌握全国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发展动态,进行区域性短期预报或预警,而且能够结合林木资源状况、气候气象条件等相关资料,为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通过对主要森林病虫害的一般调查和系统观测,不断积累基础资料,建立起数据库,用高新技术和监测信息处理系统开展监测与预报工作。
三、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要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要特别注意对乡镇场所、偏远村屯和山上作业点的宣传,进村入户对农户进行贴心宣传;如各护林员、驻村干部都抓住重点对象、高危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对小孩及精神病患者等重点监管对象一定要坚决落实监护措施,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采取以上措施可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全民保护森林资源、参与森林防火事业的自觉性。
2、加大火源管理,严格禁止一切野外吸烟和弄火行为。必要的生产用火要严经防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擅自用火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林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必须统一组织,明确责任,预交防火抵押金,落实防火措施。
3、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抓好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落实。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乡镇实际,制订《森林防火预案》,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到实处。森林防火关系到保护森林资源,关系到生态建设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同心协力,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4、建立防火队伍,健全防火预案。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森林防火巡逻队、扑救队、督察组、后勤组,并健全防火预案,一旦接到火警就按照预案出动,各村也要建立配套组织配合乡镇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坚持把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把森林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四、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内涵及其计算标准
1992年,林业部门就会同相关部门,就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问题,对国内9省(区、市)进行了深入调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问题,并多次将其纳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1998年森林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至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在法律上得到确认和保障,并相应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直接拨款方式建立的资金渠道。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建立,结束了我国长期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历史,开始进入了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新阶段。但是,由于我国森林类型多样,区域分布很不均衡,生态效益大小不一,对于有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的“谁来补、补给谁、补多少、如何补”等问题,一直有不少争议。因此,界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内涵,明确补偿标准的计算,是推进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基本前提。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内涵
1、狭义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对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狭义理解,主要是考虑有关森林营造方面的投入和管护成本,以及非生态用林转变为生态用林后所丧失的应得收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益林生产经营者投入的成本,在提供生态服务时,不能通过商品交换取得相应报酬,在经营者与受益者、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形成不合理的经济利益关系,为了扭转这种不合理利益关系,需要对生态用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付出给予一定补偿,以及对由经济用林转为生态用林而丧失的经济收益给予相应补偿。这种理解基本与现行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所涵盖的内容相吻合。
2、广义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对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广义理解是将森林生态公共服务功能市场化,同时考虑到将非生态用林转变为生态用林后所丧失的机会成本。广义的补偿内容除了包括狭义的补偿内容外,还包括对生态公益林所提供生态服务的补偿以及非生态用林转变为生态用林后所丧失发展机会成本的补偿。这种理解的补偿在我国部分生态受益主体比较明确的少数流域正在进行试点探索。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目的在于通过调整保护与利用森林生态功能的相关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促进我国的森林生态建设和保护。但是考虑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内容应在涵盖狭义概念的基础上,适当向广义概念拓展。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在界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内涵以后,就可以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进行计算。从理论层面来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计算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营造生态林地的直接投入,包括营造、抚育、管理和看护等方面的投入。二是用途转变成本,即由非生态用林转变为生态用林后所丧失的相关收益,包括前期的营造林投入以及应得的林产品收入。三是为了保护森林生态功能而放弃经济发展的机会成本。由于生态效益保护的要求,当地必须放弃一些林业产业发展机会,从而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四是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效益。根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理论,研究人员采用不同的指标及不同的计算方法,所计算的结果不一样。根据相关文献统计,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效益约为直接效益(木材价值)的8―20倍左右。在实践层面,对于森林的营造管护投入和森林用途转变成本的补偿比较容易测算,而且与现行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中的补偿内容基本一致,是我国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计算的基本内容。对于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市场化价值,由于很难进行定量测算,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计算过程中,可以采取市场谈判等灵活措施进行处理,而很难根据其理论值进行计算。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原则
(一)循序渐进,突出重点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概念的提出,在我国仅仅只有10多年的历史,学术机构、政府部门、社会民众对此的认识也不一致,特别是对于补偿的主体、补偿的客体、补偿的手段等关键问题,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因此,构建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地逐步推进。目前,要针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的关键环节,抓紧解决其中的突出问题,比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渠道问题,要在稳定既有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基础上,逐步扩大规模,并探索其他可行的多样化资金渠道。
(二)先行试点,逐步推广
国外一般采取生态付费的方式来解决生态投入与生态收益之间的关系,但是由于体制机制不同,国情相差很大,国外的经验很难照搬照用,我国只能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探索。我国森林类型多样,地域分布不均,而且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很大,全国很难建立一个统一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模式,而是要在一个基本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模式指导下,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建立适合当地实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模式。这就要求在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通过试点,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提供有益的借鉴。
(三)综合配套,统筹兼顾
我国很多森林生态功能区往往也是经济贫困落后地区,因此,国家的扶贫政策、生态移民政策、农村“一池三改”工程也与森林生态功能区具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对于重点的森林生态功能区,如果能够整合相关政策,则可以有效弥补当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偏低的问题,起到较好的综合效果。可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相关政策,集中向重点森林生态保护区倾斜,实现相关政策的综合效果。
(四)完善立法,规范运作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已经在1998年的森林法修正案中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提供了法律认可和保障。与此相关的,我国还有不少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等,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加强我国的森林保护工作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森林生态功能认识的不断加深,一些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森林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需要。比如,可以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规模增长机制以及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模式做出更为详尽的规定。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推进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设。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本思路
(一)建立分级分类补偿机制
由于森林规模和地理区位不同,森林生态功能的重要意义也不一样。国家应该根据森林生态功能的重要性,建立相应的分级分类补偿机制。一是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分级管理机制。对于那些具有全国意义而且跨省级行政区的重点生态公益用林,主要由中央财政进行相关补偿,对于那些具有省级意义而且主要在省内行政区的生态公益用林,则主要由省级财政负责补偿。二是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分类管理机制。按照林区的生态区位、立地条件、林地生产力水平、林区的人口分布、林分质量和所发挥的生态效益状况等因素,对应进行补偿的公益林进行分类,确定切合实际的补偿标准类型,避免一刀切。
(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为了切实解决好生态公益林管护、抚育资金缺乏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管护人员的经济收益问题,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正)》规定,国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随后,在2000年的《森林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力。2001年,财政部会同林业局下发《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2004年,财政部又会同林业局印发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建立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建立,对于推进我国的森林生态保护工作发挥了巨大作用,今后要根据具体情况,对生态公益林范围认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规模扩大、补偿标准调整等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森林保护工作进展的实际需要。
(三)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
除了由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对生态用林的营造和管护给予补偿外,在受益主体相对比较明确的情况下,可以探索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制定由受益单位承担相应补偿的政策和办法,建立多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机制。通过对直接受益主体收取适当的费用,充实到相应的生态补偿基金中,可以大大缓解当前生态建设资金匮乏问题。一是允许向森林生态效益的直接受益单位征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如从利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水电、水利、旅游等直接受益行业的经营收入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或提取一定的生态保护专项基金。二是探索建立江河下游对上游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处于下游的经济发达地区通过转移支付向流域源头及上游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建设支付生态效益补偿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拓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资金渠道,真正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四)扶持特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