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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专业技术总结范例(3篇)

时间: 2024-01-02 栏目:公文范文

市政专业技术总结范文篇1

市科技局督查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市政府督查室:

上半年,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项工作按照工作计划,扎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总结如下:

一、有关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办理落实情况

有关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申报材料己于5月10日报省政府和省科技厅。全省有7个市申报,省政府拟选择批复2个省级高新园区。

目前,省科技厅己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我市园区应加强孵化器建设并应适应扩大起步区规模。近期省科技厅将组织有关各市现场考核,待考核后依据专家组意见省科技厅形成推荐意见上报省政府,最后由政府批准确定。

二、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解决实际问题情况汇报

按照市委办公室通知要求,6月29日,科技局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解决实际问题情况作了汇报,并对市委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对市委五届二次会议提出了有关科技方面的建议。

三、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6月28日召开,会上,市科技局局长张义林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对我市实施该法律的有关做法,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通过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取得了全体委员的认可,顺利通过审议。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办理情况

1、关于对盘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53号议案的落实情况

做好\"三农\"工作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和谐盘锦现实需要。

做好\"三农\"工作,科技工作至关重要,科技进步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撑,农业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科技的支持多年来,不断加大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休系、推广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农业科研开发、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和科技服务水平和能力。

以促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主线,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为载体,发挥我市现有科技单位和科技型企业的作用,同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省内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为发展我市县域经济服务。大力发展水稻新品种选育、农业新品种引进及新技术、新成果应用推广。

积极支持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逐步形成市、县、乡三级科技中介服务网络体系,大力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科技经纪人,农村技术市场等农村科技中介组织,促进科技成果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

(1)建立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2)健全农村科技示范和服务体系

(3)大力发展民营科技型企业

(4)大力发展农村科技培训和送科技下乡活动

2、关于对\"发展接续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应当抓好“八个要点\"提案的回复

收到王国库委员关于\"发展接续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应当抓好八个要点\"的提案后,市科技局给予了高度重视,针对提案中所提到的\"我市科技工作还存在诸如重大课题缺少突破性进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科技基础薄弱\"等一系列问题,科技部门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科技工作的思路和下一步工作目标及任务,为我市接续产业快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并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以加大科技工作力度,促进接续产业发展。提案的回复己送交王国库委员,他对科技局的回复表示满意。

3、吴小男委员关于对加大乡镇科技经费投入问题提案的回复,己及时办理。

收到吴小男的提案之后,通过认真调查和研究,根据我市科技工作实际,进行了及时回复。通过对项目申报、管理程序以及乡镇科技项目支持重点的说明,分析了近年来束缚乡镇农业科技进步的几大原因。提出了健全农业推广体系,稳定农业推广队伍,提高农民文化科学水平等措施,以争取更多的科技项目,为当地农业增产增收提供保证,得到了吴小男的认可和满意。

五、关于落实市市政府五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意见

为落实陈市长在全会上提出的8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以及喻市长强调做好当前的5项重点工作精神?市科技局结合本部门实际,分别从争取国家和省项目经费支持、发展我市业精细化工产业、积极推进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以平台为重点的区域创新体系、建立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新机制加强县区科技工作等方面提出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并于4月中旬上报市政府。

六、半年科技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对上半年科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在项目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合作、服务体系建设等业务工作及机关建设和政治思想学习方面的成绩和不足,提出了下半年要重点完成几项工作和保证措施。并于6月30日上报市政府。

七、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对《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会后,市科技局按照会议有关意见,对原稿进行了修改,将几位市长有关指示和意见融入材料中,后经过市政府督查室领导审定后上报市人大。

八、科技三项费用有关情况的汇报

照徐吉生市长的有关指示,我们形成了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有关情况的汇报材料,其中详细汇报了科技三项费用的总体情况,法律法规中对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有关规定,我市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现关,以及近几年来,科技三项费用引起的重大推动作用。于6月5日上报徐市长。

九、下步工作打算

1、在专家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我市200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并加强对列入市科技计划项目(本文源于文秘城:)的跟踪检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加强重点项目的验收工作。加强科技三项费用使用检查,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发挥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

2、积极筹备并召开第六届市科技合作工程项目洽谈会,对全国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进行分类整理,下发企业,组织企业与其对接,并与9月份举行正式举办。

3、完成精细化工产业科技发展规划,配合氟硅协会专家组完成精细化工企业的调研工作并向专家提供必要资料,争取10月底前完成全部规划方案。

4、按照\"公开、评优\"原则,在全市评审2004年度王锦市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

5、进一步完善科技统计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处理水平,协调统计部门和县区科技部门,做好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统计,力争完成全年60亿元的目标,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指标。

6、加强对外科技联系,组织企业参加\"专交会\"、\"东博会\"“高交会\",等科技交流活动,进一步开拓企业视野,为企业技术创新、规范经营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7、进一步做好科技宣传和培训工作。宣传\"科技成果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盘锦日报、盘锦有线电视台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办好《盘锦科技参考》、《盘锦科技动态》、《科技信息》、《致富之友》等刊物,促进科技兴市不断提高到新水平。

市政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建设发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概况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大市、职教强市”的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术教育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作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快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性决策。我市通过逐步加大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工作力度,形成了重视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工作氛围和一定工作基础,职业技术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

目前,我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6所,在校学生14880名,专任教师871名。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形成了覆盖特色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10个大类36个专门化方向的专业结构。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其定位准、技能强、适应快的特点,赢得了用人单位的好评。

二、近年来所做的工作

(一)加强统筹领导,把职业技术教育摆到突出战略位置

近年来,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将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作为培养数以千万计高素质劳动者的根本途径,作为加快推进区域发展模式转型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予以高度重视。全市逐步形成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城乡大职教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形成了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职教办学体制与运行机制,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统筹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内容,既加强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的培养,又重视在岗、待岗、转岗及后备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把培养适应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作为职业技术教育的根本任务;二是统筹职业技术教育的领导和规划,整合城乡各类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形成了分工相对明确、联合协同的工作体制;三是统筹调动各方办职教的积极性,初步建立起了以政府为主导,同时鼓励镇(街道)及广大企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城乡职业技术教育建设的促进机制,形成了政府与市场、培训与就业之间的互动。

(二)坚持创新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内涵有了明显的提升

1.推进集约化办学。一是进一步整合我市的职业技术教育资源,促进高中段教育事业的发展。市政府于20*年5月,将技工学校成建制地划归市教育局管理,同时以技工学校为主体,新组建了“*杭州湾中等职业学校”,实行一所学校、两块牌子办学。两年内,该校的办学规模由原来的7个班级扩大到了目前的21个班级。目前,投资估算总额1.48亿元,占地面积为300亩,学校规模达90个班的该校新校舍,已经进入了扩初设计阶段,年底前将正式在杭州湾新区开工建设。去年,*职高撤销金轮校区后,市政府及时调整了资源存量,做到缩地盘不缩规模,继续保持了*职高超大型学校的规模。二是优化了我市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资源配置,提高了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集约化、特色化程度。20*4月,通过“扩、缩、并、转、停”等形式,对全市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专业建设等实行统一调控。在专业结构上,扩大了全市加工制造和现代服务专业的规模比重。在专业布局上,做到了职业学校专业集聚集约,错位设置、规模发展。全市初步形成了主干专业规模化,专业方向多样化,服务面向社会化的特色专业。目前,全市职业学校根据区域产业特点开设的重点骨干专业达到10个,其中5个专业分别被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认定为示范专业。全市职业学校就读重点骨干专业的在校学生达到了总学生数的71%。

2.推进实训基地建设。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市政府确定了家电制造、化纤纺织、机电模具、林业园艺、农业技术、财务会计、商贸物流、现代服务等八个重点建设的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并于20*年起依托职业学校,全面规划建设相配套的公共实训基地。2005-20*,市财政累计安排职业教育专项设备经费4200万元。至目前已累计完成44%的投资,共42个专业实训室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其中26个专业实训室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列入20*度投资计划的47个专业实训室,目前已完成项目论证、市场调研工作,进入了设备招投标公示阶段,可望于今年年底前建成。为了增加我市公共实训基地的配套用房,今年市政府又安排专项经费1670万元,将*职高、行知职校、锦堂职高等三个学校的实训楼扩建工程列入了全市的实事工程。一大批先进实训设备进入职业学校,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实际技能和动手能力。*职高先后被省和*市有关部门认定为“浙江省先进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市先进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3.推进“双师型”教师培养。我市规定,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除应具有教师资格外,还应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社会化考试或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相应资格。目前,全市职业学校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33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8.3%;具有高级技工、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134人,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39.6%;全市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有了较快提高。20*6月,市政府与同济大学共同签署了职业技术教育合作框架协议。我市利用同济大学百年名校的职业技术教育科研优势,以职业技术教育理念更新、全体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加强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为重点,正式启动了*市2007-2010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全员培训工程。今年暑期,我市首批120名教师赴同济大学参加了现代职教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基础培训。

4.推进课程改革实验。为了改变职业技术教育重理论、轻技能,重课堂、轻实践,教学内容与企业需要脱节,与学生实际脱节的现象,去年,我市在省内率先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改革实验”。课程改革实验结合职业技术教育课程结构的调整和学分制改革,覆盖了全市五个主体专业和两个基础文化科目。一年多来,全市职业学校强化实践教学,以“实际、够用”为原则,初步完成了21种不同类别的校本教材编写工作(包括企业订单式培养教材),并应用于专业技能教学实践,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仅去年以来,全市组织职业学校师生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63批次,参赛师生达1568人次,共获部级奖项13人次,省级奖项21人次,*市级奖项170人次。

(三)构建服务型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

根据发展城乡大职教的指导思想,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服务型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若干意见》及六个配套政策,对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作了进一步的部署,明确把企业职工岗位培训、专业农民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城乡后备劳动力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及外来务工人员培训作为六大工作重点。近三年,全市累计完成本地劳动力各类培训11.8万名,其中1.8万名培训对象获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另外,还对35万名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基本素质培训。

(四)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保障力度

为加快城乡大职教发展,我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不断强化政府投入力度。在基本完成职业学校“双调工程”后,市财政及时将投资方向转到了支持职业技术教育的内涵发展和实施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上。20*至20*三年间,为实施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投入财政专项资金2800多万元;从20*年起,还首次把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纳入年度产业扶持预算基金,计划连续三年各安排1500万元左右,用于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同时,出台了职业技术教育经费统筹制度,对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5%的比例提取职业技术教育经费,其中1.5%由市统筹,1%由企事业用于一线职工的技能培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当前我市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理念、培养模式、办学机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全市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要求。二是校企合作缺乏政策引导。全市普遍存在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工学结合和企业实习基地建设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服务型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91号)提出的职业学校生均经费高于普通高中1.5倍的政策尚未到位。导致全市职业学校实际应配的实训指导教师人数减少;同时由于实训基地建设经费仅限于设备采购支出,导致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实际运行中高额成本的耗材、耗电等支出没有经费保障。四是生师比偏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比例偏低,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缺乏。教师队伍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偏弱,专业化程度不高,其现状很难满足职业技术教育高技能的教学要求。同时由于职业技术教育的转型发展和课程结构调整,一大批文化课教师面临转岗与分流(占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8%)。五是镇(街道)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的培训场地不足、设备设施落后,进而影响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的质量和进程。

当前,各级政府对职业技术教育给予了加倍的关注,也对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发展、培养紧缺技能型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了建设效益和谐新*的目标,并从创新发展、开放发展、集约发展、协调发展的要求出发,对我市今后五年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全力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发展。

(一)以服务为宗旨,推进职业学校专业化办学。努力增强我市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度和紧密度,紧紧围绕市里已经明确的家电制造、化纤纺织、机电模具等类专业,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在专业总量上,使全市加工制造类专业的比重从目前的31%提高到40%左右,现代服务类专业的比重从目前的36%提高到45%左右。同时,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加大主干专业的投入力度,创建一批特色品牌专业。以全新的理念创办好杭州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利用与同济大学合作的契机,在校舍设计、专业设置、办学模式、教师队伍、校园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创新,努力把杭州湾中等职业学校建成为一所理念全新、与国际接轨的示范性职业学校。力争本市有1所职业学校进入国家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

(二)以就业为导向,推行工学结合的育人模式。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近年来职业技术教育界使用频率最高、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也是目前职业技术教育尚未突破的难题之一。目前我市的职业技术教育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一方面职业学校吸收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初升高”的低端生源,入学成绩多数不尽人意,并且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存在厌学现象;另一方面职业学校仍然受传统教育思想影响,还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理论、轻技能,重课堂、轻实践的现象。要力争建立政策引导机制,一方面激发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向职业学校提供设备、生产实习场地并选派专业教师,承担相关实训项目的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实践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要促进职业学校主动与行业、企业零距离接轨,加快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模式转型。使职业技术教育由封闭的学校教育走向开放的社会教育,从学科、学历本位转向职业能力本位。

(三)以技能为中心,加快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继续保持现有的投入力度,改善职业学校和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教学条件,推进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同时,要增强公共实训基地的社会服务功能,力争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产教结合、资源共享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使其成为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教育培训基地。

(四)以师资为先导,全面推进“双师型”队伍建设。针对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采取“引进、培养、外聘”三策并进的方法,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加大社会选聘的力度,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设岗和用人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二是加大在职教师强化训练的力度,分期分批地选派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锻炼或派遣至职业院校进一步培养。通过加强与上海同济大学、香港职业训练局的合作,使我市职业学校现有师资的专业知识结构得到更新,专业技能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使70%以上的专业课教师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其中20%的教师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市政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种类别的岗位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6、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事业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7、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8、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

三、岗位等级设置

9、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省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10、事业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和组织部门编配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设置。

11、专业技术岗位一般指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和技术推广等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能力才能担任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2、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分级控制目标为:市属事业单位2:4:4,县(市、区)属事业单位1:3:6,乡镇属事业单位0.5:3.0:6.5。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7;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3、根据承担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行业特点,每个事业单位确定一个为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14、工勤技能岗位一般指承担后勤保障、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5、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16、各级各单位在设置具体岗位时,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功能、规模、规格及专业技术水平等,在不超过总体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按国家和省颁布的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进行设置。

17、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和所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等具体情况确定。

四、岗位基本条件

18、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9、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0、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不实行兼职。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

(3)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是市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原则上不实行兼职。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市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并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其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市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4、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在各类各级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各个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

五、岗位设置的程序

25、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岗位设置的程序是:

(1)进行岗位调查。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各类岗位进行调查,内容一般包括:单位职责任务、人员编制和结构现状,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工作依据、技术复杂程度、职责范围、任职条件、考核标准等。

(2)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在岗位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岗位分析,对业务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分类,以一个岗位人员满负荷工作为单元划分岗位任务范围。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以及所需资格条件,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提出各类岗位的设置数量和层次,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3)方案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内容及样式的说明》的要求,填报《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附件1),报市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对核准设置的岗位,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考核标准,作为聘用人员和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2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报市人事局核准;县(市、区)及乡镇属事业单位,经县(市、区)人事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研究制定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

27、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2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岗位设置方案可进行调整,并按照本意见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申请变更:

(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机构编制调整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29、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由省和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专业技术水平和高层次人才的数量等因素,集中掌握,重点使用,主要在本科高等院校、重点科学研究机构和骨干医疗卫生单位设置。事业单位提出设置申请,由市人事局汇总后报省人事厅核准。二级岗位聘用后,将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事厅备案。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由市人事局集中掌握,主要在市属高等院校、重点科学研究推广机构和骨干医疗卫生单位设置。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事局汇总后报市人事局核准,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备案。

30、事业单位需要设置特设岗位的,由事业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事局审核后,填写《*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审核表》(附件2)报市人事局核准,并附专题报告。

3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年度审核制。按照管理权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由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每年的第二季度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七、岗位聘用

32、事业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及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遵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的原则,自主确定本单位各类具体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等级,按规定程序公开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3、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一般不得低于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的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4、已经对各类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通过竞争上岗或其他评价方式,对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和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尚未对全部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不得新聘人员或将进入最低相应岗位等级的人员聘用到上一级岗位。

35、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及有关要求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

3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应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

37、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填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附件3)、《*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附件4)、《*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附件5)、《*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附件6),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予以备案,并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八、组织实施

38、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尽快实现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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