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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的概念(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2 栏目:写作范文

关于教育的概念篇1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概念体系;理论元素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6)05-0105-05

收稿日期:2016-04-2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中国现代职业教育理论体系:概念、范畴与逻辑”(项目编号:BJA130096;主持人:周明星)。

作者简介:王良(1983-),男,山东乳山人,天津科技大学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教育学硕士,主要从事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梁卿,教育学博士,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现代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系统的现代职业教育理论指导,因此加强现代职业教育理论体系建设应是职业教育研究的首要任务。在现代职业教育理论体系之中,概念体系处于基础性地位。基于这一考虑,本研究尝试建构中国现代职业教育理论的概念体系。

一、概念体系建构的设计

本研究的现代职业教育指的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职业教育。所谓概念体系就是根据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而构建起来的概念集合。基于这一理解,概念体系建构的基本思路就是:获取概念――建构概念体系。

在概念获取上,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法。即从已有的职业教育研究文献中,提取职业教育的概念。职业教育的各类研究文献可谓浩如烟海,基于可操作性的考虑,本研究的文献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中国知网期刊网CSSCI库中“职业教育”领域的研究文献,它代表了职业教育研究领域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二是《教育大辞典》(第3卷)中收录的职业教育术语,它汇聚了数千名教育专家学者的智慧,是职业教育领域的权威工具书。这两类文献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代表性,能够反映职业教育研究的主要成果,基本能够囊括职业教育的主要概念,从而能够保证研究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在概念体系的建构上,本研究主要采用聚类分析法和德尔菲法。概念的聚类一般有指称聚类和定义聚类两种类型。指称聚类指的是根据概念的指称,即术语来进行聚类。汉语经常采用在核心词之前增加不同修饰词的方式构词,核心词就是最高层级的概念,指称聚类的目的就是要找出这个核心词。定义聚类指的是根据概念的定义来进行聚类。从理论上来说,只有经过定义层次的聚类,才能真正明确概念之间的关系。本研究将首先搭建概念体系的框架,然后通过指称聚类和定义聚类相结合的方式,建构概念体系。在此基础上,本研究将采取德尔菲法对概念体系进行完善。具体而言,在通过文献法和聚类分析法建构了职业教育概念体系初稿以后,采取通讯的方式,将初稿发给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领域的10位权威专家学者。经过三轮征询专家学者的意见,专家学者的意见趋于一致。在此基础上,根据专家学者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得到中国现代职业教育理论的概念体系。

二、概念体系的建构过程

(一)筛选概念

建构概念体系的前提是确定作为体系要素的概念。那么,怎样才能获得概念呢?可行的路径是以术语识别为基础,获取概念。其依据在于概念与术语之间的关系。概念与术语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概念先于术语,但概念必然表现为特定术语。所谓概念先于术语是指,人们总是先形成相关概念,然后再使用相应语词指称概念。所谓概念必然表现为特定术语是指,任何一个概念一定通过术语表示出来。基于这一关系,可以通过对中国现代职业教育研究文献的考察与分析,从中提取相关术语,识别相关概念。

关于教育的概念篇2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概念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1)09―0178―03

思想政治教育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是两个含义接近、联系紧密的概念,在我国高校教育理论及实践中,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两个概念的理解很不一致,两者有时相互交叉、相互涵盖,有时甚至一种内涵有两种表述。在《实践论》中指出,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住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由此可见只有对概念的含义、来源及相近概念的区别有明晰的认识,才能准确把握整个事物的本质。明确何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厘清它与相近概念思想政治教育的区别,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的逻辑起点。

一、思想政治教育概念解读

长期以来,人们对政治工作、思想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等概念无法准确辨析,经常混淆使用。尽管在改革开放以后,学术界已经从学理上准确鉴别了思想政治教育与其他概念的关系,但直至今天,仍有很多人对这几个概念使用混乱,甚至相互替代。只有准确把握思想政治教育才能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主纲――思想政治理论课有一个清楚的理解。

(一)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溯源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用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去教育社会成员,是自古以来各个阶级社会所共有的实践活动。中国自古就存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虽然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和实践活动古已有之,但并非一开始就有明确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

我们可将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形成和演变历程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概念林立阶段。政治工作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对思想政治教育这一活动进行描述的概念,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给黄埔军校的学员讲授《论军队政治工作》的理论时,就将思想政治教育包含在政治工作中,利用政治工作这个概念来阐释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党有了自己的军队,为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明确无产阶级军队的性质和任务,我们党开始加强军队中的政治工作,也开始对政治工作进行翔实地阐述。如1938年在《抗战军队的政治工作》这篇军队政治工作建设的重要论著中就明确分析了政治工作的地位、内容和方法。后来伴随着军队政治工作的加强,理论上开始广泛使用“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概念。以后又多次使用“宣传工作”、“政治思想工作”等概念。虽然此时政治工作、政治思想工作、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等概念都已出现,但总体而言,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主要使用的概念还是政治工作。

新中国成立之后,概念的使用开始发生变化,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概念开始应用,1951年,刘少奇在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天,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性更加提高了,更加需要加强党的思想领导。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论述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作用。他指出,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在对思想政治工作地位进行论说的基础上,他在文中逐一说明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内容、方法问题。这是对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概念的进一步阐述。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对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了分析,还在这篇文章中第一次使用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虽然截至1957年可以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进行表述的各个概念都已出现,但在整个20世纪50年代,直到1960年,除军队始终统一使用“政治工作”这一概念外,其他各条战线则呈现出交错使用或同时使用“政治工作”、“思想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政治思想工作”等提法的局面。到1960年,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标准和统一提法并未形成,处于概念林立混杂使用阶段,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与当时对思想政治教育概念内涵的把握不清是直接相关的。

第二阶段,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统一提法形成阶段。从1960年开始,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在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标准提法是政治思想工作,此概念与思想政治工作相比更加强调政治教育,侧重于提高社会成员的政治素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为避免将政治加以泛化,忽视社会成员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提高的倾向,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开始取代政治思想工作,成为思想政治工作领域较为普遍和统一的提法。

(二)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内涵

政治工作、思想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教育这几个概念,尽管内涵互相交叉重叠,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亦被相互替代使用,但实际其内涵是不同的。笔者对这组概念进行简单分析,这一系列概念中的最高概念是政治工作,政治工作是泛指人类社会实践中有关政治方面的全部实践活动。思想工作则是为提高社会成员思想素质而进行的工作,目的是促使人们树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思想政治工作是政治工作中思想性部分和思想工作中政治部分的总和。很多人根据字面意义简单化的推断思想政治工作的概念内涵,认为思想政治工作就是思想工作加政治工作,其实这种理解扩大了思想政治工作的范围。

与思想政治工作含义最为接近的概念就是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虽紧密联系,但也有内涵上的区别,1983年7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中,明确了思想政治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纲要》指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指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由此可见,思想政治工作的概念范围要大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的思想政治实践和组织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那么究竟何谓思想政治教育呢?一般意义上讲,思想政治教育是指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是人类所有阶级社会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健康运转而进行的思想上、政治上和道德上教化人的实践活动,是通过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来培养社会成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的社会活动,是一种思想政治观点和行为品格的教育工程。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普遍性,尽管很多国家不使用甚至公开攻击无产阶级政党实行的思想政治教育,但实际

上任何国家、任何政党,要想维系社会的正常运行都必须开展自己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只不过是在其他教育名目下开展了实质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而已。如美国开展的公民教育,英国开展的宗教教育,实际上执行的就是中国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当然这是一般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本文指无产阶级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概念解读

本文所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要研究的是在高校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以下从课程名称、概念内涵和课程设置三方面对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名称演变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在高校中开设了政治课,当时这门课并没有一个标准和统一的名称。如1949年10月8日,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华北专科以上学校一九四九年年度公共必修课过渡时期实施暂行办法》,规定了公共必修课开设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包括社会发展史)、新民主主义论(包括近代中国革命运动史),文、法、教育(师范)学院毕业班学生必修政治经济学。因此,新中国成立之初,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列主义思想教育和新民主主义教育的公共必修课就是今日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1956年9月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中又将政治课称之为政治理论课程,以后又出现过共同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等名称。1995年10月2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意见》中第一次出现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标准提法,《意见》指出: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入进行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简称“两课”)的教学改革,根据两年来“两课”改革的探索和实践经验,提出如下意见……自此我国高校的政治课便有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两课”)的统一名称,并一直沿用到2004年。

200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也就是中央16号文件,16号文件下发后,“两课”统一改称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这就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名称由来。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党重大理论的发展和创新,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经过了一个逐步完善的发展历程。在其历史沿革中有三个至关重要的转折,这就是1985年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方案、1998“两课”方案和2005思想政治理论课方案的提出和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2006年9月全面实施"05方案”(2005年通过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经过调整后,本科生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变为四门,也就是说,目前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具体是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四门必修课,同时开设形势与政策课。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概念的内涵

思想政治理论课就是为了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而在学校中开设的课程,是运用授课教学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品德教育,其目的是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方向,增强抵制错误思潮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

任何一个概念的演变都必然经由一个从模棱两可到精准透彻的过程,且其演变还会受到当时的社会环境和人们认识水平的的影响。对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两个概念的辨析,使它们各自的研究领域更加明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所涉及的范围较小,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方面,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课程化,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纲,正所谓“纲举目张”,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也就抓住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题。当然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应当坚持全员育人的理念,学校、社会和家庭都承担着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职责,但毕竟学生以学为主,因此课堂教学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环节。

[参考文献]

[1]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王勤,思想政治教育学新论[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3]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4]建国以来文稿:第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5]张耀灿,郑永廷,刘书林,吴潜涛,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6]李传华,中国思想政治工作全书:上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关于教育的概念篇3

【关键词】课程;教学;体育课程;体育教学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20-0139-01

前言

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是从学校体育学中分化出来的理论学科,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又是课程与教学的下位概念,两者都统一于教育学这个大系统。课程与教学相互独立,它们属于不同学科范畴。同时,两者又有着内在的联系,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课程是教学的前提,课程理论必然要考虑与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相关的问题,没有课程理论作指导,教学活动就会陷入困境;教学是课程的表现形式,通过教学活动将课程理论转化成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课程理论,从而引领新一轮课程变革。因此,弄清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的概念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对体育教育的理论建设有价值,而且对体育教育实践也有重要意义。

1、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概念的研究

1、1研究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概念的必要性

体育是教育系统中的一个分支,教育学的发展为体育学科的理论建设奠定了最原始的基础。但令人遗憾的是体育学科研究尚不完善,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研究更是最近几年才开始的,起步较晚,而且关于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研究的专著和书籍并不是很多。我们要了解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的关系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体育课程?什么是体育教学?要了解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的含义,我们必须要了解课程与教学的基本概念,弄清楚两者所研究的问题和范畴,这样才能够探究好什么是体育课程、什么是体育教学,而且在平时教学的实践中,体育课程是指导体育教学的前提。

1、2体育课程概念的界定

要想界定什么是体育课程,首先要知道什么是课程?我国教育学家胡德海认为:课程是依据一定社会的教育目标和学生年龄特征为一种载体而把作为观念形态的教学内容规范化、程序化和具体化。这是我们进行体育课程研究,指导体育教学的基础。

当前关于体育课程概念的研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例如李艳翎对体育课程下的定义:体育课程是指为实现学校体育目标和学生自主发展目标所赋予的体育内容及其结构、进度和进程。这些观点为我们进一步研究体育课程概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但是,这些概念中缺乏对体育课程概念界定的理由和依据。对于体育课程概念的界定,本人倾向于以下观点:体育课程是国家和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并在一定程度上为学生规定的,以及学生在不同的学段所要达到的体育文化和技能素养、实践能力和体质健康标准的总体规划或设计。这一概念的提出,进一步阐述了体育课程概念内涵的基本问题以及体育课程教育的组织形式和功能特点,基本明确了体育课程的范畴。

1、3体育教学概念的界定

中国古代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中分别出现“教”与“学”两个字。比较甲骨文中“教”、“学”两个字的构成,一般认为“教”字来源于“学”字。在西方,learn与teach是同一词源派生出来的,关系十分密切,美国教育学者史密斯曾说:teach自古以来就同learn结下了不解之缘。因此,从词源上讲,“教”与“学”从一开始就是一对相互依托的词语。

根据教与学的起源与发展历史,结合现代教学论的基本观点,本人将体育教学的概念概括为:体育教学是为实现体育教育目标,以体育课程所规定的内容为媒介,以特定的体育教学内容为依据,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而进行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是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能力,增强体质,形成完善的个性品质和思想品德,促进个体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提高的过程。

2、学校体育课程论与体育教学论

2、1什么是学校体育课程论

依据前人的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张学忠等人提出:学校体育课程论是研究学校体育课程领域最基本的理论、实践、管理和相关学科关系等一系列问题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的提出,为解决体育课程范畴领域诸多复杂的关系问题,以及处理体育课程内部和外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但学校体育课程论研究时间较短,仍然只是一种新兴理论体系,还没有发展成为一门学科,因此,学校体育课程理论体系建设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在进一步研究的过程中逐步补充和完善。

2、2什么是体育教学论

根据教育史料的考察,德国的拉特克第一个提出“教学论”概念,他的教学论主要研究怎样教的问题,他把新的教学技术称为“教学论”;后把这些理论用马克思主义加以理论化和系统化,形成了传统的教学论思想,对我国的教育有很大的影响。教学论发展到现在,有三种主流观点:(一)教学论是研究教学一般规律的学科;(二)教学论是研究教学一般规律的科学;(三)教学论是研究教学的一种理论。

3、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之间的关系

3、1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现代课程论的基本观点认为,课程与教学属于目的与手段、内容与途径的关系,课程与教学虽然相对独立,分别侧重于教育的不同方面,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课程内容直接规定教学内容,教学也不断对课程的实施进行反馈,指导课程理论发展不断完善。美国学者塞勒曾经用三个隐喻来说明这个问题的实质,对我们颇有启示。隐喻一:课程是一幢建筑的设计图纸,教学则是具体的施工。隐喻二:课程是一场球赛的方案,教学则是球赛进行的过程。隐喻三:课程可以被认为是一首乐谱,教学则是作品的演奏。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的关系正是如此,有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一份同样的课程方案,不同的教师对这个方案的理解会有偏差,教师的专业能力等诸因素也会有差异,因此在体育教学实施的过程中就会有所不同。而在教学的过程中也可以不断地对课程方案进行评价,使课程理论螺旋式地向前发展,以促进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做铺垫。

4、小结

综上所述,必须要处理好课程和教学的关系,更要处理好体育课程和体育教学的关系。课程论必然要考虑课程的实施问题,教学理论必然要考虑与教学方法相关的教学内容问题。只有正确处理好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的关系,体育教育事业才能健康地向前发展。只有处理好体育课程和体育教学的关系,体育课程才能更好地指导体育教学,使教师更好的指导教学实践。

参考文献

[1]胡德海,关于“课程”、“素质”两个概念的认识和界定问题[J],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81

关于教育的概念篇4

关键词:健美操;教学;大学生;身体;自我概念;影响

中图分类号:G83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7-0134-01

自我概念是心理学专业相关学者研究的课题,自我概念通过人对于外部环境的一些互动产生一个自我的意识体会,自我概念具有多维性。高校大学生虽然身体条件已经处于一个成熟的阶段,但心理层面还不够成熟。所以,高校对于学生的培养不仅要教授专业知识,还应该关注当今大学生的身体素质水平以及心理健康程度,让大学生形成一个正确的自我认知,有利于当代学生身体自我概念的形成。相关实践理论资料的研究显示,健美操是一项有助于身心发展的体育运动,不仅可以有效地改善身体素质,提升内脏器官机能,还能够促进身体柔韧性、力量以及灵敏度等情况,对于提升大学生体质,促进大学生身心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篇文章根据大学生身体情况,采用教学实验以及心理测量的方式,通过八周的健美操教学实验,探究对高校学生身体自我概念的影响,希望可以用健美操提升大学生身体自我概念,促进学生的身心全面发展。

一、研究方法

(一)教学实验法

本次实验探究活动共抽取61名大学生,男生占25人,女生占36人,学生平均年龄在20岁。把参与实验的61名同学分成两组,甲组为实验组,乙组为控制组,甲乙两组的人数分别为28人和33人,为期8周的中等强度,每个星期进行两次,每次的时间为90分钟。实验组进行健美操教学活动,控制组进行传统的体育篮球教学,每度基本不变。

(二)心理测量法

本次实验依照身体自我概念量表为测量依据,这个理论工具不仅包括身体能力概念,还包括身体外观概念。把身体自我概念划分为6个维度,不仅有力量、弹性、耐力,还有柔软度、外表以及肥胖元素。探究活动分为前测和后测两个过程。无论是实验组还是控制组在前测以及后测的过程中,都分别对实验组以及控制组的同学进行身体自我概念量表的相关测试,测试完毕之后把实验组和控制组之间以及同组之间的差别进行比较。实验表明身体自我概念量表的得分高低与学生对身体自我概念了解的程度有着正比例的关系。这次测量共分为6点,计分的数值越大说明对身体自我概念状态越良好。测量表通过问题问答的形式,反向计分计算结果。再通过实验教学的同质性比较,借助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二、结果分析和讨论

通过实验可以得出,实验组的同学通过八周的健美操练习之后,在弹力、力量、耐力三个方面跟实验前有着明显的差异,在外表、柔软度以及总体身体自我方面的差异表现更加明显。但是通过对比,控制组接受传统体育篮球训练的同学的测量对比结果并没有显著差异。通过8周的健美操训练,大学生的身体素质水平以及协调能力不断提升,健美操运动的美感让大学生感受到身体的美,大学生通过感知这种人体美,提升自我认知水平,增强了自己的自信心。除此之外,健美操锻炼之后,学生的身体机能有了一定的提升。无论是身体力量以及身体柔韧性都有了提升,身体协调性明显,自身的气质以及审美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尤其是对于一些肥胖型的学生来说,健美操更是给他们带来了改变。健美操作为一个体育与美感结合的体育运动,具有自身独特的美与能量,对于肥胖学生的身体外形来说是一个较大的改变,还能够有效地提升审美的情趣。

三、总结

健美操教学对于提升大学生身体自我概念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对于大学生的柔软度、身体协调性以及耐力等方面的提升效果都明显优于传统体育教育活动。因此,在当前顺应高校教学改革的背景下,应该在高校教育过程中积极引入健美操教学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体育教学计划的改革和完善,避免单一教学,将教学内容丰富起来促进高校学生的身心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永魁,耿海燕,闫虹、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健美操教学能力系统的研究[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4,01:68-70、

[2]刘志红,王淑英、我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健美操普修课教学优化设计与实验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04:534-536、

[3]王淑英,范红哲,刘志红、 在高校体育专业健美操教学中实施“合作学习”的实验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04:531-533、

关于教育的概念篇5

关键词体育;概念教学;缺失;学科偏见;表象训练

中图分类号:G8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14)06-0106-03

AbstractConcept teaching was serious lacking i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in physical education for a long time,and it is very weakness in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This article indicated that the vacancy of concept teaching in higher theory , the deviation of cognition about the subject of physical education , the infection of imagery training , the localization of guidance idea on physical education and the shorting of teacher are the main reasons of absence in concept teaching of physical education、

Key wordsphysical education ;concept teaching;absence ;disciplinary bias; imagery training

概念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或现象本质特征及事物或现象之间有规律的联系的反映,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工具。任何课程的教学,都离不开概念的教学,都是以概念的教学为基础逐渐深化和系统化的,概念教学在所有的课程教学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与所有学科的知识学习一样,运动知识的获得也是一个完整的认知过程。“它是由一系列的运动知觉、表象和对运动概念的理解成分所组成的。即由反映外界(含机体)事物运动信息的感知,到输入感知信息储存在脑中的表象,直到对信息加工、编码形成科学运动概念系统的全部过程”[1]。在现代体育课程中,无论是在一般体育理论部分还是在动作技术部分都有大量的概念存在,如体育术科课程中的 “超越器械”,体育理论课程中的“最大摄氧量”,概念教学理应是体育课程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然而,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对于我国的体育教学理论和实践而言,概念教学都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建国以来,我国颁布的所有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指导纲要)都从未明确规定过学生在体育课程中应掌握的概念,对概念学习也没有提出任何学习要求和教学指导。1978至2013年间,数万篇体育教学(课程)研究论文中直接探讨“概念教学”的不足10篇。而概念教学在体育我国的教学(课程)论、体育教材教法、学校体育学及相关论著中从未被专门探讨过。概念教学在我国的体育教学理论与实践中处于一种非常严重的缺失状态: 1)体育教学论中概念教学尚未形成相对独立的研究范畴,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很少有专门的概念教学环节; 2)动作概念教学成为体育概念教学的代名词,一般体育(理论)概念的教学研究几乎为空白。3)心理学研究成果与教学理论及实践割裂严重,现代心理学有关概念教学的重要理论及研究成果极少被引入体育教学理论和实践之中。4)其它学科课程概念教学研究取得的成功经验很少被体育教学所借鉴[2]。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概念教学不仅大量被学校中其它学科课程教学实践所采用,并在一些学科教学论中形成了较为完善理论和方法体系。即便同样是在体育领域,在欧美发达国家,概念教学在体育课程教学中也被广泛采纳和使用,陈昂等研究者甚至将“概念教学”发展为一种新的体育课程模式――“概念教学模式”,将“概念教学”推崇和应用到某种“极致”,并在美国及世界范围内推广。这一课程模式不仅超越了许多传统的体育课程模式,同时也对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SPARK”等体育课程模式构成了一定的挑战。概念教学的缺失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体育教学质量,为更好地推进我国的学校体育工作,体育课程必须弥补概念教学方面的缺失,而这必须首先挖掘导致概念教学缺失的深层次原因。

1上位理论的不足限制了体育学科中概念教学发展 体育概念教学的缺失首先与上位理论(普通教学理论)不足直接相关。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与积淀,我国教学论研究已经形成了有相当影响力的学术传统与规范。丛立新(2006)等认为,在这一传统中,理论框架及其研究范畴一直保持着相对的稳定,主要包括教学思想(理念)、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原则、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教学效果的检查与评定等。对照国内比较有影响的教学论以及教育学中有关教学的部分,基本如此。概念教学不是这一体系中的专门范畴,也没有成为某个范畴之下稳定、规范的组成部分。到目前为止,在国内教学论中还没有专门探讨概念教学的部分,教学论的现有内容只是以泛化的形式解释了包括概念及其他内容的教学。“换句话说, 关于概念教学,在教学论中至今没有获得独立性,缺少专门化的研究。这种状况,既是历史的――已有传统中本来不存在这样的独立部分,也是现实的――人们更习惯于教学论应当回答带有一般和普遍性的问题。”[3]作为下位学科教学论的体育教学论遵循了这一传统理论框架,所以体育教学理论中概念教学也没有与其它内容分离,致使更下位的体育教材教法、各专项(如田径)课程中在涉及运动技能教学时也都没有专门提出“概念”的教学问题。比如,在投掷教学中教授“超越器械”这一技术动作时,教学大纲往往只要求教师对这一动作技术进行描述性的解释,如动作要领等,而对揭示这一技术动作本质的、反映其中生理学、生物力学等规律的概念性学习没有要求。普通教学论没有提供 “概念教学”的上位理论和研究范式,因此概念教学未能受到体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特别关照”应在情理之中。

2对体育学科认识上的偏见与偏差导致了对体育概念教学的忽视 尽管现代体育已被公认为是一门科学并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但是在学校课程层次上,很多人(包括体育教师在内)一直对体育学科存在某种偏见,人们还没有将体育看作为与数学、物理等课程平等的学科。这是因为体育实践类课程作为一门“技艺性”课程,其教学是以运动技术技能(操作性技能)学习的身体活动为主要特征[4],而不像其它课程那样以理论知识学习的脑力活动(智育)为主,人们经验地认为操作性的技术学习中是没有什么事物本质与规律的探寻可言的,加之实践中体育教学仅追求学生“会做”某个技术动作就可,在发展抽象思维方面存在很大缺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这一印象于是顽固地烙印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因而体育被排除在知识课程(智育课程)之外。所以,以追求科学理性认知和发展抽象思维能力为主旨的概念教学自然也就被忽略了。例如,在游泳教学中教授“划臂”技术时,教师往往仅强调肘关节要高于手和前臂(即“曲臂高肘划水”),并告知学生相对于“直臂划水”,这一技术才是正确的,而为什么这么做一般不解释。通常教师也只要求学生跟随示范,按照教师讲的动作要领会做出这个动作就行。而对于掌握“曲臂高肘划水”这一概念很少有要求,至于这一概念中所包含的生物力学原理和规律更是鲜有人要求学生去理解掌握的。因为,多数教师并不认为这些概念和原理是他们应教授的内容,也不认为这些概念和原理的学习对于学会游泳有多大价值。 撇开根深蒂固的主观因素,这种偏见主要来自于对体育学科客观认识上的偏差,确切地讲是对体育教学中的核心内容――运动技术的理解出现了偏差。长期以来“动作技术”一直被排除在科学知识的范畴之外,因此,“运动技术”中的许多(动作)概念也就自然被排除在科学概念之外。如果说 “氧化还原反应”被肯定为一个科学概念的话,那么“单手肩上投篮”是否是一个科学概念或这一概念中是否内含一些本质或规律性的东西,很多人可能会犹豫。而事实上,现代体育中的运动技术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科学如生物力学、解剖学、生理学等基础之上的,具有其自身的科学性和规定性,早与一般的日常身体活动有了质的区别,“运动技术”已被纳入了科学知识范畴,“从本质上说,运动技术是属于认知的范畴,它是人类认知体系中的一个特有的领域――身体认知,它是新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5]动作概念也超越了“前概念”而成为科学概念。但遗憾的是,将运动技术视为一种特殊科学知识的观点还没有普及,在体育教学理论与实践中也还没有得到及时反映。对运动技术认识上的偏差直接导致了体育课程与教学中运动技术学习目标的缺失。长期以来,我国的体育教学目标对于动作技能的基本要求是“会做”,最多也就是要求能掌握一些动作技术的要领(表象层次的感性认识),而对动作技术的本质和规律的理性理解要求甚少。

3表象训练的传统学习模式抑制了概念教学的应用 运动表象是指在人的大脑中重现出来的技术动作形象,它反映了技术动作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力量和运动方面的特征。运动表象的结构主要包括视觉表象和动觉表象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体育教学与训练领域,表象训练应用相当广泛。体育心理学中被视为心理技能训练核心环节的表象训练,可快速建立和巩固正确动作的动力定型,能加快动作的熟练和加深动作记忆,可使学生(运动员)快速熟练地掌握动作技术,从而高效地达成体育教学与训练“会做”的动作技术学习目标,因而成为体育教学与训练实践中最有影响力的一种运动技能学习模式。表象练习练习中的示范(建立视觉表象)与模仿练习(建立动觉表象)是目前体育课中最主要的教学方式。 显然,运动表象属于动作记忆范畴,运动表象只是反映动作外部特点的感性认识, 属于技术动作的非本质特征。表象训练只能学生达到“会做”动作即形成动作技术的表象层次,最多也就能使学生“会做”的同时能表述动作要领,而动作要领同样反映的是动作的外部特征,只不过是以“词”的形式表达的(实践中很多人误以为动作要领就是动作概念,并以动作要领学习来代替概念教学),表象训练是无法使学生上升到对动作本质特征的理性认识层次(概念层次)的。以示范与模仿练习为主要教学方式的体育教学是很难将概念的学习纳入其中的。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这样的景象:教师采用完整示范、分解示范、突出动作关键环节的示范、正误对比示范、缓慢示范等示范方法来向学生展示蛙泳划臂的动作,并要求学生记住手臂的划行路线,而极少有教师在示范的同时向学生讲解手臂在不同的位置对于水的作用力情况并要求学生理解“曲臂高肘划水”这一概念的本质。传统表象训练的技能学习模式在教学实践中的强大影响力使得包括动作概念在内的运动本质与规律的学习难以被体育教学所重视。

4体育教学指导思想的局限性制约了概念教学实践与理论发展 三十多年来,我国先后出现过多种体育教学指导思想,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技能论”、“体质论”和“健康第一”思想。不同的教学指导思想在拥有某些优点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而这些局限性或人们对该思想的误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体育概念教学的发展。 “体质论”体育强调体育教学是为增强学生体质服务,提倡内容简单、大运动负荷的教学模式,把增强学生的体质局限在课堂教学当中,追求体育锻炼的即时效应。体育教学的重点在于学生的“生物学改造”上,而不是在传授体育文化知识与运动技术上,体育教学手段常是一些简单机械的循环练习,显然,含有复杂抽象思维过程的概念教学很难被纳入“体质论”教学的视野。 “技能论”体育注重“三基”的传习,强调以运动技术和运动技能为中心,似乎“概念”的学习理应被重视。然而,由于“技能论”体育受竞技体育影响颇深,主要搬用训练学理论来解释体育教学现象,体育教学成为竞技训练过程简单改造后的“翻版”,学生的学习与运动员的训练常被混淆,运动技术的学习要求被定位在“会做”的运动表象层次,而对“为什么这样做”的理性认知要求甚少(因为运动员基本不需要),作为反映技术动作本质特征与规律的“概念”自然也为不被重视,而一般体育知识中的概念(如“运动处方”)更受不到教学的关照。 “健康第一”体育教学思想强调体育教学应为学生健康服务,突出学生心理、社会方面的发展目标,同时力图克服 “技能论”体育惟技术论的缺陷,这常常导致实践中人们对“健康第一”体育思想的误解:“树立健康第一,淡化竞技运动” [6],加之新课改中对以往教学认知倾向的过度批判,运动知识与技术学习的重要性在体育教学中被大打折扣。而“概念教学”的认知特征明显,同时概念(尤其是动作概念)的教学又很难直接增进学生健康,概念教学自然也就不可能被“健康第一”理念指导下的新体育课程所重视了。 所以,无论是在“体质论”和“技能论”影响下的“体育教学大纲”或是在“健康第一”思想指导下的“课程标准”,均没有明确对体育课程中学生应掌握的概念提出要求。

5体育教师自身素质的欠缺影响了概念教学实践的开展 在传统体育教育模式下成长起来的体育教师对于概念教学的认识先天不足,不仅学生对体育知识和技术的认识停留在“前概念”的感性认识阶段,许多体育教师同样如此。对运动技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问题在体育教师身上仍普遍存在着,一些运动员出生的教师在此方面更为突出。比如一些曾经是游泳运动员的教师,他们的“曲臂高肘划水”动作几乎完美无缺,可是他们却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对这一技术中所蕴涵的原理和规律的理性认识与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这是因为体育理论与实践相脱离或者说重技术(表象)轻理论(理性认知)的传统倾向在体育领域仍相当严重。体育教学实践中,人们更注重对运动技术的感性认识,“会做”不“会说”并不会被诟病(其实“会说”也并不等于就是对动作技术达到了“知其所以然的”理性认识),但“会说”不“会做”则会受到极端藐视。比如,一个对游泳生物力学原理和规律颇有研究但不会游泳或游得很差的人当游泳教练肯定会被人耻笑的(尽管美国曾出现过率队获世界冠军的“旱鸭子”游泳教练),但一个游泳冠军,即便他仅有小学文化程度,他担任游泳教练,也会比前者受欢迎得多。所以,现实中“科班出生(运动员)”的教师(教练)常常比“半路出家(非运动员)”教师(教练)更受欢迎、更具威信。而这样一些对于体育中概念的理性认知极端欠缺的教师又怎能指望他们进行概念教学呢?受此传统影响,尽管在教师教育过程中经历过运动人体科学(如生物力学、生理学等)及人文学科的学习,但体育教师的“概念教学”意识却始终难以树立起来。因此,我们在体育课中很难看到像数学、生物等课程中进行专门概念教学的场景。此外,由于教师教育相关课程如体育教材教法等课程中没有独立的概念教学专题,体育教师缺乏概念教学所需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方面的专门训练,导致他们在教学实践中也难以深入开展概念教学。6结语 概念是思维的细胞,一切科学都是由概念组成的理论体系,体育作为一门科学,同样要通过概念的学习去认识和掌握。体育教学不仅只增进学生的健康和体质,同样要帮助学生获取知识和发展智能。“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都教单手肩上投篮,而学生学了十几年都没有学好”,类似这样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体育教学理论与实践而未能给予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这其中与概念教学的缺失不无关联。维果斯基曾说:“学龄期间科学概念的发展问题,从学校面临的、与传授儿童系统的科学知识有关的任务的观点看是很重要的,甚至可能是最重要的实际问题。” [7] 概念在知识系统中的普遍性,使得包括体育教学理论在内的学科教学理论无可避免地需要回答和指导如何进行相应的教学。而体育教学研究者首先必须认真对待导致体育概念教学缺失的原因,进而找出对策,才有可能针对体育课程的学科特性,构建起体育概念教学理论与方法体系。参考文献:

[1]体育心理学教材编写组、体育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161、167、167、

[2]葛国政、 我国体育概念教学三十年[J]、 体育与科学,2013(5):34、

[3]丛立新、 国内概念教学的研究现状及意义[J]、 教育科学研究,2006(4):34、

[4]顾渊彦、 体育课程的灵活性与约束力[M]、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2:24、

[5]邹玉玲、 体育课程导论[M]、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76、

关于教育的概念篇6

一、对情境概念的阐释

对于情境这个概念,董杰在《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概念界定与内涵分析》一文中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对情境内涵的阐释后指出:“‘情境’一词的含义基于不同学科视角,在理解上存在着差异甚至是相互矛盾冲突,但就其本质内涵来说,也存在着某些共性,即‘情境’是环境中的一部分,尤其是进入了个体意识范围内可感知的具体而微观的环境;是主客体的有机统一;对受教育者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具有激发、优化、调控与促进功能。”[1]这一结论揭示了情境与社会环境、情境与认知或行为的客体、情境与行为主体的关系,揭示了情境对受教育者的作用。

其实,沙莲香在《社会心理学》一书中早就对社会环境、客体、情境三个概念的关系进行了清晰的辨析,阐明了情境对人的心理与行为的影响。沙莲香指出:“社会环境、客体和情境是三者互有联系的概念……社会环境作为最广义的概念,表示它的客观存在,它同社会生活主体的关系是广义的社会关系;客体是同社会行为相联系的概念,表示行为者的行为目标和活动对象,它同社会主体的关系是行为关系;情境是与认知这个重要的心理活动相联系的概念,表示心理主体的认知特点、知识结构特点和它们的作用,它同社会主体的关系是心理关系。”[2](P5O)作为与社会生活主体具有心理关系的情境,具有怎样的内涵呢?沙莲香认为:“情境是从认知的角度说明行为者与环境、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行为者在行动和活动之前对于环境(客体的总和)的知觉和认知,不是纯客观的,而是多少加进了主观成分,从主观上给予规定和把握。这种从主体上予以规定和把握的环境,叫情境。……把环境作为情境加以把握,叫情境规定。”“在相同或相似的社会环境里,由于人们的情境规定不同,对于环境的态度、工作表现也就不同。”[2](P49-50)可见,社会环境只有在变为社会生活主体的情境规定时,才能够同主体接近和联系起来,产生某种关系并影响生活主体的心理与行为。因此,相同的社会环境对于不同的生活主体来说,他们是否把该环境纳入到了自己的心理过程中予以注意、感知、体验和把握,就决定了该环境是否能够成为生活主体的情境。而同一生活环境相对于具有不同认知特点或情感特征的社会生活主体,具有不同的情境意义,因此,社会环境是情境和情境规定的基础,但不能等同于情境,情境是进入了社会生活主体意识范围内可感知的那部分环境;一旦人们对环境予以了情境规定,并把它当做了行为的目标,这部分环境就同时成为了社会生活主体认知或实践的客体;情境中不仅渗透着社会生活主体的主观认知与把握,反过来它又会影响到生活主体的心理与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多数学者往往论及的是情境的积极促进作用,但情境对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影响,并不仅仅是,也不可能仅仅是“对受教育者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具有激发、优化、调控与促进功能”,它还具有弱化、干扰作用的一面。

从与社会主体的心理关系上对情境概念予以界定,显然要比仅仅从某种客观的具体的环境或心理、精神氛围上界定情境的内涵,更具概括性、合理性和完善性。只有从与社会主体的心理关系上来理解情境概念,才能从较深的层面厘清各个相关概念间的关系,揭示情境对社会生活主体的作用与价值。因为不论教育者费了多少心思来选择具体的环境,营造心理氛围,但如果这些要素融入不到受教育者的心理过程中去,不能被受教育者从主观上有所规定和把握,它就永远不能影响受教育者的心理与行为,它就永远是“外在的客观环境”,情境与环境、客体间的逻辑关系就很难廓清。

二、对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不同理解

学术界对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内涵是怎样规定的呢?学术界对思想政治教育情境这一概念的阐述,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情境即情景、境地,是具体场合的情形。所谓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指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而创设的具体情景。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不同于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是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系统之外的影响因素存在的。而思想政治教育情境则不同,它是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而创设的,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要素而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发生作用的精神氛围与物质条件的统一体。”[3](P106)

第二种观点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理解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主体予以规定和把握的环境。教育者可以利用情境把教育内容有效地传递给受教育者;在情境中,受教育者之间互相影响可以共同内化教育内容。因此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是一种文化的、精神的、心理的、内在的、主体的体验、气氛和人际互动。”[4](P248-249)

第三种观点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是指教育者根据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为激发受教育者的学习兴趣,达到最佳教育效果而有意创设或引入的某种特定的情感氛围环境。”[5]

第四种观点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是指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可以把握的且能够优化双方心理精神氛围而有利于一定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实现的内在于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中主客体有机统一的特定而微观的自觉环境。”[1]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从“情境即情景、境地,是具体场合的情形”这一理念出发,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界定为创设而成的“精神氛围与物质条件的统一体”。这里似乎忽略了或者说没有体现出这种“统一体”与受教育者的心理关系。虽然该“统一体”与创设者存在着较为密切的心理关系,是创设者的情境,但它并不见得就是受教育者的情境。对受教育者而言,它可能依旧只是外在于自身的客观环境而已。若进一步分析,与受教育者没有心理关系的教育环境,也难以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中的要素。

第二种观点是从沙莲香界定的情境概念出发来揭示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之涵义的。它明确地指出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是教育主体即教育者可以规定和把握的环境,突出了环境是情境的基础,情境是与主体发生了心理联系的那部分环境。但与第一种观点一样,该观点也忽略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中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即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不是单一的教育者所能把握和规定的情境,受教育者必须也可以把握,得到受教育者的积极认可、参与,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把握的统一体。只有这样,该情境才能对受教育者的心理与行为产生影响。

第三种观点把思想政治教育情境归为“某种特定的情感氛围环境”。虽然其突出了“情”是情境的中心,强调了情感教育在情境影响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但是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仅仅局限于“某种特定的情感氛围环境”,把情境教育仅仅归为情感教育,则不仅在内涵上忽略了情境与受教育者的心理关系,更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外延和作用窄化。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作用不仅仅在于情感感化,也体现于理性的引导与规范。

第四种观点比较好地克服了以上三种观点的缺陷。作者(董杰,下文同)在文中不仅阐明了情境与环境的关系,还揭示了情境与行为主体,包括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正是基于这种关系使得情境与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中的其它各个要素有了密切的联系,从而使之能够成为该系统中的一个重要要素。但是在这种观点中,特别强调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作用是“能够优化”双方心理精神氛围而有利于一定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实现的微观的自觉的环境。“能够优化”是以肯定的方式表达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之积极作用的必然。在教育实践中,思想政治教育情境能不能够起到优化的作用,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此界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概念也存在一定的不严密性。

三、对思想政治教育情境内涵的界定

上述第四种观点的不严密性主要根源于作者对“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境”和“情境创设”这三个概念的区分和认知。因此有必要从对这三个概念的辨析入手,进一步界定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内涵。

当有学者提出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是“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要素而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发生作用的精神氛围与物质条件的统一体”这一命题时,作者指出:“‘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发生作用’的‘作用’所指什么,或促进或阻碍?这里应将三个概念即‘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境’、‘思想政治教育情境创设’加以正确区分。思想政治教育情境应是一种适应于特定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优化情境,如果不确定此点,那么与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将又有何本质的区分?而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境则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相对于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而言,可能是有效的情境也可能是无效的情境,只有满足于特定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情境才是有效的情境。同样,思想政治教育情境创设也存在有效或无效,即可能存在或优化或阻碍的情形”。[1]笔者认为,这里对三个概念的区分与表述存在着一定的逻辑问题。区分概念应该是在同一层面的问题上,从其内涵上界定它们分别是什么,说明概念间的关系则还需要从外延上加以分析。但是上面的表述并没有从这个基本的逻辑方法入手,而是将不同层面的问题混杂在一起论述。

关于教育的概念篇7

关键词:成人教育;终身教育;整体性认知方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进入21世纪的中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人民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带来的是思想提升的需求。人们不再只满足于学校教育系统的阶段性学习,在之后的工作与生活中也迫切需要学习;此外,虽然我国经济发展整体规模处于世界第二位,但是我国仍有很多贫困的地区,报告提出我国要在2020年实现近4000万贫困人口脱贫的任务,这些贫困地区的人民大多数是知识水平不高的成年人,只能通过体力劳动来维持生计,所以他们亟需通过继续教育来提高自己生存能力。这呼唤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的发展,然而目前我国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发展尚未形成完善的系统。首先在认知层面上,很多人把“成人教育”狭隘地等同于学历教育,甚至很多人对“成人教育”“终身教育”这些词汇都很陌生,何谈认知?其次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实践发展迫切需要理论研究来指引方向,但是在理论研究领域,学术界关于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研究也不成熟。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的理论研究大多数都停留在评判当下研究现状的层面,批评较多,建议较少,缺乏真知灼见。为什么我国有关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理论研究发展如此缓慢?如何突破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研究困境?在学习徐莉老师的《比较成人教育学》课程之后,笔者尝试通过听课获得的感悟和思考来回答这两个问题。

一、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研究缓慢的原因分析

理论研究的基础首先是概念的界定。我们要研究一个事物,首先要明确它是什么,即事物的概念,才能准确开展研究。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概念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本质属性、特征的概括和抽象。概念是研究工作的起点,如果起点错误,那么研究将会偏离正确轨道。因此,我们研究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首先要弄清楚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是什么。尽管关于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本质内涵的研究有很多,但至今还没形成相对统一的结论。目前对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概念的阐释较为模糊和片面,缺乏科学的定位和理论依据,并且两个概念的关系也模糊不清,许多人甚至将成人教育等同于终身教育。与此同时又衍生出许多其他的概念,如“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等,使大家认识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本质内涵更加困难,进而导致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的研究进展缓慢。

二、研究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概念的思路与方法

(一)整体性认知思路

整体性方法论由河北师范大学的徐莉教授提出,它是指研究问题时不能只聚焦于问题本身,而是要放到问题所属的大系统中去研究和分析。因为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中,万事万物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哲学认为万事万物都不是单独存在和运作的,都是在一个系统中发展运行,并相互影响。因此我们在做研究时,不能只关注要研究的问题,而是要关注问题所属的大系统,将问题放到整个系统中去分析。同样,对于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的本质内函研究,不能只注重其本身的问题,而应从整个大教育系统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来观照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整体本质,不能停留在浅表性问题上,而应发现核心问题,研究核心问题。抛弃全面而只研究局部是不正确的研究思路,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浪费大量的研究成本和资源。基于此,徐莉老师提出“要研究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概念,首先要摒弃仅在微观层面对单个概念的纠缠,采用宏观的整体系统的方法,将关注孤立的单个概念扩大到关注概念及语境及其所分布的关键概念集;其次要进行理论的整理,把属于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话语归还给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在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语境中来讨论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的问题。”[1]

(二)整体性认知方法在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

概念界定中的具体运用探讨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本质内涵,首先要明确两个核心问题: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的对象是谁?为了达到何种教育目的?许多学者将成人教育的对象限定为成年之后的人,即成人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延续与补充,却将那些未完成基础教育的未成年人排斥在门外。教育是否应该根据年龄段来划分?教育的最终目的又是什么?让我们将目光投向社会发展与教育自身发展的历史长河,去探寻答案。1、从社会发展形态看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的本质内涵原始社会是教育发展的最初期,原始社会的教育与生活紧密结合,教育的本来样式是与生活和人的生命相统一的,教育处在原始的终身教育状态,而且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处于这样的状态中。之后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与农业社会的形成,出现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社会分工,由社会分工的不同产生的教育需求使得专门培养青少年的学校教育应运而生,随之教育逐渐走向专业化,此时教育与人的生活生命相分离。后来从农业社会发展到工业社会,学校教育愈来愈高度体系化,从而形成沿用至今的教育系统,可以说今天的学校教育体系是西方工业文明的产物。随着学校教育的产生和不断体系化,教育从人类生活统一体中分离出来的程度也就越来越大。从教育的历史发展观来看,显然这种分离只是教育的一部分和一个阶段,不能将此理解为教育的全部。它只是教育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就整个教育而言,它是残缺的、不完整的。把学校教育当成教育的全部,是对教育的窄化和误读。现在的学校教育是工业社会的产物,而我们正由工业社会发展为共享社会,工业文明发展为绿色文明,社会的高度发达将会解放人类的劳动力,使人类拥有更多闲暇的时间,即未来我们将会走向闲暇社会,闲暇社会中的人们需要通过教育获得成长,并且也有充分的学习时间。“教育是人类特有的遗传和交往方式,是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和再创造。”[2]所以,教育与人类社会生活有着天然不可分割的联系,应该让教育重新回归到人类生活当中,教育应该成为每个人拥有的权利。基于整体性的认知方法,徐莉老师提出“成人教育不应该通过年龄来界定,成人教育的唯一目的应该是使人成为‘人’的教育,而不是狭隘的生物意义的成人教育”[1]。这与目前普遍理解的成人教育有很大的不同,成人教育并不是现行的学历教育的补充,它是新的社会阶段的教育形态;它的范围更广,并不只局限于生物意义上的成年人,而是每一个人。同时它强调教育与人类生活的统一,让教育回归生活,是教育从原始时期的与社会生活完全融合,再度整体向更高级别的与社会生活完全融合迈进,因为教育终归还是要回归至其本来的样式,再度回到人类生活的统一体中是教育的根本性回归与质变。2、从教育自身看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的本质内涵教育是社会系统的一部分,社会的演变势必会带来教育自身的发展演变。从原始社会的原始教育发展到工业社会的学校教育,再到现在即将进入的共享社会,教育这个生命体将会再一次转型。在共享社会中,教育将不再成为一部分人的特权,而是成为每个人都拥有的权利。教育也不再根据年龄来区别划分,而是贯穿人的一生。而成人教育的出现意味着这种根本性的变化正在发生,在人类历史长河中,许多历史资料都充分说明,为了生活、生产的需要,有目的、有组织的劳动技能教育活动一般是从成年人开始的,最早出版的教育专著《色诺芬百科全书》论述了生活在现今伊朗这块土地上的人们是如何对成年人实施教育培训活动的。这也符合生活逻辑,成人为了生活、生产的需要,自发地有组织地开展教育活动是一种必需,而且培训青年人、教育子女也是成人生活中的必需部分。教育活动开始于成人教育的历史事实表明,新一代教育起始于成人教育具有合理性。那么以成人教育为起点的新一代教育系统的出现意味着学校教育一统天下的局面将要结束,标志着现代终身教育时代即将到来。现代终身教育时代的到来进一步表明一个完整的教育生命周期的完成,意味着教育再度向其本初的状态回归,而教育自身的这种回归现象,是教育与社会系统的高度整合。教育社会化和社会教育化的结果无疑会产生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学习型社会必然会成为人类教育的最高结构形式。[1]3、从当前社会文化背景看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的本质内涵教育受社会文化的影响,教育与文化的关系密切,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文化,社会文化是形成教育系统的核心。共享社会与闲暇社会孕育出的是合作文化和学习文化,所以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的核心内涵应该是形成合作文化与学习文化。如果将教育看作一个生命体,那么在这个全新的完整的生命体中,学习型社会是最高结构形式,它的核心构件是终身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的核心是终身学习体系,终身学习携带和形塑着学习型社会的新文化———合作与学习文化。

关于教育的概念篇8

[关键词]理性教育 智慧 样态 实现

[中图分类号]G40 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2)03--0018~03

[作者简介]韩大林,刘文霞,内蒙古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2)

一、理性教育智慧的含义

理性历来是哲学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最早来自于古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提出的“逻各斯”,它的原初本意是指人类所具有的自觉的、有目的、有意识的主观心理活动,以及人类认识事物本质和规律的逻辑思维能力。随着哲学的发展,西方哲学的理性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认识论意义的理性,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活动,一般称为理论理性、认知理性、科学理性;二是价值论意义的理性,指的是德行,以区别善与恶、好与坏,一般称为实践理性、道德理性、价值理性;三是人性论意义的理性,指的是人自我节制和控制能力,以区别人的自然本能,一般称为理智理性。我国学者胡敏中认为:“理性是指人们认识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抽象思维和思维能力,并且是指人的抽象的思维形式和思维能力所支配的人的理智的、合理的、自觉的和合乎逻辑的能力和存在属性。”在借鉴以上论述的基础上,理性的含义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体认识事物本质的思维活动,在运行上是主体的思维功能;二是主体做出的合理的、符合实际的思维,在结果上是思维着的主体对外部存在的理智审定。理性和智慧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西塞罗曾精辟地论述过二者的关系:“当理性发展成熟和完善,便被恰当地称之为智慧。”这就是说,理性不是智慧的全部,智慧是一种成熟的和完善的理性,智慧是对自己精神世界的理性把握。从二者的关系中来看,教师教育智慧应从理性的角度去理解,即教育理性不是教育智慧的全部,但是当教育理性发展完善时就会成为教育智慧,这时的教育智慧即为理性教育智慧。因此可以这样认为,理性教育智慧是教师把握教育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活动,并且这种认识活动是理智的、合理的、自觉的和合乎逻辑的。

二、理性教育智慧的样态

(一)教育意识

“意识起初只是对直接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处于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之外的其他人和其他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意识”。但随着实践的发展和人类的心理成熟,意识的对象已不局限于意识主体身外的客体,而且还包括意识主体自身及其内部世界。可见,意识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客观世界的意识;一方面是对自身及其内部世界的意识。所谓教育意识是教师在教育实践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特有的自觉反映客观外部教育世界、把握内部教育世界的认知方式。教育意识以何种形式存在呢?马克思曾经指出:“意识如何存在的方式以及某样东西对意识如何存在的方式,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表演。”因此可以这样理解,教育知识是教育意识的存在方式。教育知识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客观教育事物对于教育意识如何存在的方式,即关于外部教育世界的教育知识;二是教育意识自身如何存在的方式,即关于内部教育世界的教育知识。前一类教育知识,形成了教育意识的外物层面,即所谓外物教育意识;后一类教育意识,形成了教育意识的自我层面,即所谓自我教育意识,也就是对于教育意识自身的意识。这两类教育知识的内容与对象,同样也是教育意识本身的内容和对象。教育意识的内容是丰富的,既有外物教育意识,又有自我教育意识;既有感性教育认识,又有理性教育思维的抽象活动;既有客体教育事物现状的如实反映,又有主体自身的丰富教育想象。教育意识作为教师认知教育世界的方式,是由多种心理活动构成的复合体,是一个完整的精神画面。

(二)教育思维

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性“就是灵魂用来进行思维和判断的东西”。怎样才能实现理性认识,就必须通过思维来进行。教育思维是对教育知识的思考,首先是认识过程,其次是在认识过程中产生认识成果,是认识过程和认识成果的统一,二者不能分开。因此,教育思维是教师的理性认识过程和认识成果,是对外物教育意识的加工和把握,是教师对客观外部教育世界能动的、间接的和概括的反映。教育思维必须以教育意识为前提和基础,而教育知识是教育意识的存在方式,因此,教育思维必须以教育知识为基础。教育知识是教育思维的原材料,没有或缺少教育知识作为原材料的教育思维是贫乏的、空洞的。正如康德所言:“无内容之思维成为空虚,无概念之直观,则成为盲目。”“在意识中思维很重要,起着独特的联系作用,既有同时的空间联系,也有先后的时间联系,故能使复合的意识形成一片,形成一片完整的图景。”教育意识经过教育思维的加工,按照一定的程序、规则、方式去组织和掌握认识活动,去反映和理解认识对象,从而给认识活动一个理性的灵魂,一个逻辑的秩序。这样,教师就能够透过直观教育现象认识教育这一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能够透过教育的个别现象认识教育的普遍性;能够依据教育的客观必然性和现实可能性,去揭示教育的发展趋势或追溯教育的既往历史,从而实现教育意识在时空两个方面对当前教育在认识上的超越。

(三)教育理智

斯宾诺莎认为理智“指示我们如何指导心灵使其按照一个真观念的规范去认识”。可见理智是理性生活的前提,心灵只有为理智所决定,才能促进理性的完善。理智是对认识主体内部知识的选择和调控,通过选择和调控使认识主体恰当有效地做出抉择,从而认识事物的真善美。思维必须依据理智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思维是指向客体的,而理智是指向主体内部的,实质是对思维方式和过程的选择和调控。教育思维是指向客体的,是对外物教育意识的思考和把握,即对外部教育知识的认识,而教育理智则是对自我教育意识的思考和把握,是教师对内部教育知识的合理选择和有效调控,实质上是对教育思维方式和过程本身的思考。选择和调控是教育思维过程中必要的内容和必经的环节,选择指教师选择正确的教育思维方式,即针对不同教育的特点,教师在其教育思维中选取合理的、符合实际的思维方式认识教育现象。调控指教师维持正确的教育思维过程,即教师在教育思维过程中,会受到外界或自身情绪等因素的影响,针对这些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以维护教育思维的止常运行。教育思维的选择和调控主要是由教育理解来完成的,它控制和定向着教育思维,使教育思维向着教育真善美的方向前进,可以说教育理智在教育思维中具有决定的作用。没有合理的选择和有效的调控,教师就不能正确地认识教育事物。

三、理性教育智慧的实现

理性教育智慧的实现表现为教师获得教育知识并超越教育知识,在教育知识面前享有自由。教育知识是由教育概念组成的,因此这一过程又表现为教师由具体到抽象、由抽象到具体的辩证认识过程,即教师在教育实践的基础上,通过教育意识、教育思维和教育理智获得抽象教育概念,并将抽象教育概念上升为具体教育概念的过程。获得具体教育概念,教师就能够全面、系统地认识教育的本质和规律,理性教育智慧也因此得以实现。

(一)抽象教育概念的获得:由具体到抽象

教师在教育实践中,通过教育感知获得对教育事物的感性认识,表现为教育经验。教育感知所把握的是特殊的、个别的教育事物,而教育思维的任务是获得普遍的、必然的规律性的教育知识。教师在教育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教育思维对教育经验进行概括,逐步形成抽象教育概念,进而使教师获得教育知识。抽象教育概念是在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对教育本质属性的凝结,当教育的本质属性凝结为抽象教育概念时,就意味着教育思维达到了对教育本质属性的掌握。“概念的展开是通过判断的形式实现的。概念是浓缩的判断,判断是展开了的概念”。教师对教育的认识总是通过各种教育判断而表现出来的,教育概念在形成之前,必须有教师对教育的判断,随着教育判断水平的提高,教师得以认识教育的本质属性,因此,教育概念以一定的教育判断为前提。如何能够获得更多的教育知识,就需要教育推理,它扩展了教师认识的范围和领域,使教师的认识变得更加深刻。“人们通过实践获得认识,形成概念,又通过实践检验概念和发展概念。……所以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的概念越来越丰富、精确,越来越符合客观现实的具体事物及其变化发展法则”。教师就是在认识教育世界和认识自己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和检验教育概念、教育判断和教育推理,构建教育知识大厦的。在教育实践中形成和检验教育概念表现为教育概念对现实教育本质的摹写和规范,摹写是指把教育的本质抽象符号化,贮存在教师的大脑中,规范指用教育概念来改造现实中的教育实践。教育概念不是一次就能获得的,而是多次对教育的本质进行摹写和规范,经过摹写和规范的交互作用,教育概念越来越精确,从而构建起教育知识的大厦。

(二)具体教育概念的获得:由抽象到具体

教师通过教育思维获得的教育概念是建构规律性教育知识的基础,此时的教育概念是抽象教育概念。之所以抽象,是因为它是在分析感性的、具体的教育经验的基础上,运用抽象和概括等方法形成的对教育本质的揭示。在教师认识的过程中,抽象教育概念是必不可少的,但也具有一定的局限,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教师在形成抽象教育概念时,舍弃了教育的特殊性和个别性,获得的是与特殊性和个别性无关的纯粹普遍性;其次,抽象教育概念在反映教育实践时,只反映了教育的确定性,舍弃了教育的运动、发展与变化,不能全面的反映教育现象。列宁认为:“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住、研究清楚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永远也不会完全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性这一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犯错误和防止僵化。”如何全面地把握教育事物,避免抽象教育概念出现片面、僵化和形而上学的倾向,就需要把抽象教育概念上升为具体教育概念。相对于抽象教育概念而言,具体教育概念是反映教育特殊性、个别性和普遍性的概念,即反映教育各种不同规定性相统一的概念。马克思指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如何把抽象教育概念上升为具体教育概念,达到理性教育智慧的实现呢?具体教育概念是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在对现实教育的摹写和规范的反复交替过程中形成的。在形成抽象教育概念时,教师对现实教育本质进行摹写和规范,但这种摹写和规范忽略了教育的特殊性和个别性,还不足以全面地反映和把握现实教育事物。为了能够全面地认识教育事物,教师必须随着认识的深化而不断地对教育事物中那些在过去未曾被抽象教育概念所反映、所摹写的特殊性和个别性等诸多方面进行摹写和规范,在螺旋式的反复不断的相互作用中,逐渐由抽象教育概念发展为具体教育概念。具体教育概念的获得过程,实质是逻辑教育思维的辩证运动,同样也包含着教育概念展开为教育判断、教育推理的运动过程,通过教育判断和教育推理,教师获得了更多的具体教育概念及其之间的联系,这使教师能够全面、系统地认识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从而达到理性教育智慧的实现。

注释:

①胡敏中,论理性和非理性[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1994,(5)、

②[古罗马]西塞罗著,王焕生译,论共和国论法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192、

③⑩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1;18、

④[德]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135、

⑤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151、

⑥[德]康德著,蓝公武译,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71、

⑦潘菽,意识问题试解[J]、心理学探新,1980,(1)、

⑧[荷兰]斯宾诺莎著,贺麟译,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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