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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趋势分析(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8 栏目:写作范文

金融趋势分析篇1

一、国内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以阿里巴巴和腾讯为代表的非金融类互联网企业利用其信息技术优势和建立起的网络平台涉足电子货币、支付结算、投融资和理财等金融业务,促进了金融市场竞争,加强了金融普惠程度和居民便利性。这种由非金融类互联网企业借助自身平台优势进入金融行业,将互联网精神及其运行模式应用于金融行业,所呈现的是一种新的金融业态,可称之为“互联网金融”。当前国内有代表性的、占市场主要份额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包括:网络支付、网络融资和互联网理财。

(一)网络支付:以支付宝为代表

马云的阿里巴巴集团于2005年创立了支付宝(Alipay),标志着我国非金融机构正式进入支付领域。支付宝创立之初主要是为了解决淘宝网买卖双方交易的第三方担保问题,之后逐步涉及航空客票、公共服务缴费、信用卡还款、通信缴费等居民消费者生活的各个方面。目前,国内第三方支付业务以支付宝(阿里集团)、快钱、PayPal(易趣)、财付通(腾讯集团)和易付宝(苏宁易购)为代表,网络支付市场逐步进入稳定增长阶段。

目前上述互联网企业的第三方支付产业链较银行账户体系并不完备,如跨行资金归集、代收代付、发卡等方面功能尚有所不及。其提供支付服务的收益并不仅仅体现在相关的手续费收入和资金沉淀利差上,在大数据和云计算时代掌握核心优质客户群并构筑大数据积累是不能忽视的利益驱动因素。

(二)网络融资:以P2P网贷为代表

拍拍贷于2007年8月在上海创立,是国内首个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采用的是纯信用无抵押的线上运行模式,贷款额度为1000元-50万元,借款期限为3-12个月,年化综合利率区间为18%-30、24%。拍拍贷运作模式中,网贷公司扮演的是单纯的中介角色,仅利用信息技术撮合借贷双方,由贷款人自身定借贷利率,公司本身不承担违约责任。上述网络融资有别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本质上是一种直接融资模式,但与传统直接融资模式相比,又有着交易成本低、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等特点。

(三)互联网理财:以余额宝为代表

支付宝集团与天弘基金合作,于2013年6月13日推出余额宝产品。相比传统银行渠道理财产品动辄5万、10万元的门槛,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1元即可入门,并且可当天(T+0)快速赎回,及时到账。用户结构上,余额宝呈现出年龄层次上移,区域分布扩大和人均持有金额提高这三大趋势,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余额宝的市场欢迎程度。2013年以来,国内互联网企业陆续推出百发(百度)、理财通(腾讯集团)、汇添富现金宝(网易)等互联网理财产品。上述互联网理财主要是借助第三方支付和货币市场基金平台将低收益的小额存款转化为高收益的“类同业存款”,主要投资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债券、中期票据等安全性高、稳定的金融工具。

二、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趋势

(一)拓宽:网络支付平台业务不断创新

网络支付平台目前主要与互联网理财产品对接,但随着淘宝基于支付宝平台分析客户数据供阿里小贷使用和电商巨头之一的京东商城并购网银在线支付平台,表明存量网络支付平台已经不满足于传统的支付业务,而互联网企业和电商正在建立自己的支付平台。

目前各主要网络支付平台均致力于推广金融产品销售,借此增强客户黏性,拓宽业务范围并由此提高收益。随着网络支付平台业务将不断创新,由此预见未来“网络金融超市”等金融产品互联网销售平台和理财社交网络、理财服务网站和理财工具支持网站将快速发展。

(二)聚变:移动互联网与金融结合将引领新一轮变革

有线互联网是互联网的早期形态,移动互联网或者说无线互联网是互联网的未来。目前移动互联网已超越PC成为居民上网的主要方式。移动支付的发展风生水起。2013年4月,支付宝手机客户端上线了转账到银行卡的功能。2013年6月,中国移动与中国银联共同推出首个移动支付联合产品-手机钱包。2013年8月,腾讯集团的微信产品具备了网络和扫描支付功能。在小额、多笔的现代支付常态中,移动支付较有线互联网更加便捷,可以大胆预测在不久的将来,移动支付将演变为移动货币,并由此对传统纸币和银行卡产生颠覆性的影响。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金融业带来了巨大变革,其成功取决于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率,是长尾理论的现实最佳实践。当移动互联网速度不断优化,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价格门槛不断降低、性能配置不断升级、近场技术(NFC)逐步成熟,流动性这一条件移动互联网已经具备,而收益率只要复制现有互联网金融模式即可,只要不断提升移动互联网的安全性,移动金融必将引领新一轮变革。

(三)科技:大数据和云计算催生金融新产业

大数据技术支持下,客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预测、风险定价等可以凭借“三流”(资金流、信息流、物流)信息的挖掘、分析而获得,较好地解决了传统信用管理中信息不对称、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随着上述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发展,未来将不断涌现官办或官民合办的专业的第三方客户征信公司。

近年来新兴的云计算方面发展较好。通过云计算供应商在电商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云计算将为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一种运营成本更低、业务更灵活、系统更安全的轻量级商业模式,特别是对那些小型的金融网点可以大幅降低运营成本和解决人力资源不足问题。

三、对国内金融体系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之一:倒逼银行机构加速业务流程再造和推进普惠金融

互联网金融的成功在于服务创新和关注低端客户金融需求,使普通民众能够以标准化、碎片化的方式享受专业的、安全的、无法从银行机构获得的金融服务。而这,无形中推动着普惠金融的理念。也促使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关注优化互联网业务渠道,提升客户服务体验与感受,加强金融工具和理财产品的创新,为客户提供更贴合需求的金融产品。

(二)机遇之二:间接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

目前商业银行实质上已部分实现了大额存款的利率市场化。而余额宝等网络理财产品的出现,打通了个人小额活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的桥梁,解放了未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小额存款,从而间接推动了不同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水平。

(三)机遇之三: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供试验田

当前互联网金融缺乏监管、粗放生长,缺乏完善的内控和风险补偿机制。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就存在必要性和紧迫性。相比同银行一样缴纳存款保证金,互联网金融企业更愿意加入存款保险。有需求,有条件,风险小,成本低,互联网金融企业无疑是实践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好的试验田。

(四)挑战之一:抑制货币需求,影响社会融资规模数据的真实性

网络支付的快速发展,通过电子货币对实际通货的替代效应,会抑制货币的交易需求。网络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当前社会融资规模数据缺乏监测,与社会实际金融资金供给不匹配。而网络融资平台由于缺乏监管,极易流向限制性行业或空转。同时不容否认的是,余额宝等网络理财产品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而这些成本商业银行会转嫁到实体经济,从而抬升社会整体融资成本。

(五)挑战之二:弱化了的金融机构中介职能

网络融资会挤占银行新增个人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等零售贷款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了大量在途资金,而网络理财则会加速银行的存款资金分流。互联网金融的高效便捷和低成本,促使金融机构将客户接触和服务渠道由实体转向网络虚拟。互联网与生俱来的技术风险和道德风险会加速金融风险溢出,而内控体系的缺失会直接影响到互联网金融的资金安全和正常运行,并放大社会整体金融风险。

(六)挑战之三:金融监管难度加大

互联网金融因在业务准入、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监管尚存空白,因此有着更大的监管套利空间。相关法律法规模糊和监管真空,以及监管技术和互联网金融专业监管人才的不足,使互联网金融行业积聚了大量风险。此外,我国金融分业监管的现状使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界限难以把握,互联网金融协作监管机制亟待建立。

四、政策建议

(一)建立并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相关规制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规范业务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二是加快建立互联网金融协作监管机制,避免监管真空。三是优化监管技术,引进和培养互联网金融专业监管人才队伍。

(二)促进金融机构同互联网企业间的合作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升金融机构业务流程水平和推动金融产品创新。

金融趋势分析篇2

国际金融管理是社会经济结构稳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美国金融危机出现后,国际金融管理从金融危机的经济发展规律中,总结金融管理运行的基本问题,实现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发展,结合当前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在实际应用变革中存在的不利变革因素进行分析,对未来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变革发展提供发展新趋势,同时,在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变革发展的基础上,总结世界国际金融监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逐步优化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管理适应世界整体经济发展结构的创新与发展。

关键词:

金融危机;国际金融;管理;法律问题

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发展逐步与世界整体经济发展相互融合,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管理的主要发展趋势。美国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结构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导致世界经济发展的整体结构变化较大,金融危机后,世界金融监管制度实施全面化改革,实现了新的国际金融监管制度适应世界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实现了国际经济交易运行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同时,稳定的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管理环境,促使我国紧紧抓住世界经济运行发展趋势,稳步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水平。

一、金融危机对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影响

金融危机是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周期循环组成部分,金融危机导致了世界各国经济运行的支出比重大于收益比重,各国经济发展在房贷、存款人、消费者、投资者的经济利益降低,社会经济发展的资金运行状态处于不稳定状态,世界金融管理制度无法应用完善的监督控制系统进行资源应用监控,金融危机的发生,导致世界各国经济运行发展状态处于“一边倒”的发展转台,金融投资管理风险性提高,社会经济结构的运行稳定性降低;另一方面,世界金融危机导致世界经济交易制度处于架空状态,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的资本主义国家只能依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进行简单资金运行,对世界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

二、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变革

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合理运行是促进世界经济运行发展的重要金融管理制度,金融危机是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周期性的重要体现,随着国际经济全球化的运行趋势,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实施全面性合理改革,金融危机影响下,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欠缺主要表现为:

(一)监管作用下降

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是国际金融管理的主要手段,金融危机前国际经济运行主要是以美元为核心的经济货币交易形式,金融危机后,美元在国际金融交易中的作用大大受到打击,世界各国经济交易的形式和交易结构也受到严重冲击,导致世界各国经济的运行发展结构出现较大的经济管理问题,国际金融监管制在各国经济运行监督管理控制中的作用降低,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经济管理结构也受到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不同形势的货币汇率问题中的管理体系存在漏洞,世界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处于不完善被动管理状态,对世界各国经济的稳定流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二)经济管理主体单一

金融危机后,世界金融交易平台的恢复逐渐形成全球化、多元化的经济结构发展方向,金融监管体制在进行分析控制应用中的作用得到逐步拓展,但金融危机前,国际金融监管制度主要是以资本主义国家为核心的经济管理制度,金融危机后逐步兴起的第三世界和发展中国家,应用旧的国际金融监管制度与世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较大的脱节,对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因素,需要适度进行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以适应多元化的经济发展新模式,金融危机后,需实施金融监管相关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改革,引导不同经济结构的科学性变革发展,为稳定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三)国家经济管理比重

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结构发生变化,结合金融危机前国际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传统金融监管制度在实际经济划分中资本划分的公平性较低,国家经济管理比重在国际整体金融管理中的公平交易保障性较低,社会经济交易的金融监管作用性较低,金融危机后,各国以国家经济利益导向的金融监管制度受到严重冲冲击,世界经济交易秩序处于逐步变革阶段,社会效益的重视程度在国际金融交易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增加。实现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应当重新划分国家经济利益中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比重,推进社会经济结构的逐步完善与全面性变革发展。

三、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基本发展趋势

(一)金融监管制度的管理广度延伸

从以上对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制度运行表现出来的问题和社会发展的整体经济趋势来看,对金融监管制度实施全面化变革。金融监管制度在管理上注重广度的延伸,社会经济管理中,以美元为中心的金融管理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多元化的经济趋势,需要强化金融监管制度的管理范围,例如:金融货币交易结构进一步科学化分配,从国际交易金融债券等投资运行比重等因素进行分析,实现金融管理与国际金融交易同步变革,逐步拓展金融交易中资产债券的优化,拓展金融管理在多元化经济交易中的作用,发挥金融监管制度的功效。

(二)金融监管制度中的法律结构逐步完善

国际经济交易在金融危机后趋于多元化发展趋势。实施金融监管制度的逐步优化。经济发展是文化与政治发展的物质保障,实现金融监管制度的法律结构及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的逐步完善,例如:2010年,国际社会经济实施新资本主义国家协议,近年来,国际金融管理体制的发展逐渐从世界金融交易管理法等方面,实现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与国际法律制度的逐步融合。此外,实施国际金融监制度各国之间的监督管理,为世界各国经济提供了新金融管理引导,为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执行提供了制度结构保障。

(二)金融监管制度的社会性提高

从世界经济变革发展的整体经济发展趋势来看,完善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注重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实际应用,注重金融贸易双方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分析阶段,从单一的注重贸易双方的经济效益向注重双重效益的发展趋势进行变革发展。例如: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在实施国际金融监督管理中,注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交易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加强不同国家经济交易的公平性和社会效益,进一步优化不同世界不同区域之间的合作共赢。例如:亚峰会议等地域性经济金融发展的共赢长远战略合作,推进世界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交流与贸易。此外,实现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全面性改革与创新,实现例如买卖双方经济效益与国际社会整体实力的综合性应用,从而实现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在调节国际整体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中发挥积极作用,推进国际公平交易新金融环境的建立与完善。

四、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对我国金融发展的启示

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是国际经济交易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相关法律制度的分析研究,对促进我国经济的长远性发展,完善我国经济发展结构,适应变革的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实现新常态经济结构下不同经济结构的逐步完善及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逐步完善发展都有深远的意义。

(一)金融管理理念的全方位

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整体趋势来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模式下,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构的逐步完善,推进金融投资管理理念的全方位发展,结合国际经济金融管理的基本运行发展趋势,应用多元化经济结构的变化理念分析我国经济发展趋势,积极防范我国金融投资运行管理的风险,实现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相结合,例如我国经济管理实施自由竞争为主体,国家运行宏观调控,国家经济金融交易要从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发展新趋势入手,积极做好我国经济运行投资的国际投资合理化管理。

(二)金融管理风险意识

增强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实施全面性变革,促使加强我国金融投资管理的风险意识。国际金融危机的出现,对我国金融管理的作用分析,主要从社会经济中受到的后期影响进行分析,加强国家经济金融运行的风险管理。例如;金融管理对国家内部金融管理、债券投资管理、房地产管理、信贷应用管理等多方面的资产管理,结合国际经济运行发展情况及国家内部经济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优化不同形式的经济管理比重,推进不同经济管理结构的科学性发展及不同形态的经济管理模式综合性发展。例如:我国实施金融企业新型资本运行协议,合理应用国际金融监管制度进行国家经济内部管理形式的逐步优化,从而进一步加强我国金融投资管理企业的风险意识,实现我国金融管理的科学性发展。

(三)合理应用国际金融关系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实现我国经济结构逐步完善,一方面,将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发展新趋势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相适应,推进社会主义经济结构的逐步完善,另一方面,充分应用金融危机后,逐步完善的国际经济新环境,应用完善的国际金融监管制度,保障我国经济在国际金融交易结构中的利益,推进社会主义经济结构发展与国际金融交易发展之间相适应。例如;我国开展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在国家经济结构中发展金融交易管理,可以与人民币交易汇率稳定之间关系进行分析控制,实现我国经济结构的逐步完善,逐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经济发展新趋势。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是保障世界各国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制度,结合当前国际经济发展整体经济结构趋势,对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在危机过后重建的改革重点进行分析,推进世界金融管理结构的逐步完善与发展,为建立相对完善的金融贸易环境提供理论指导。

参考文献:

[1]徐文、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2011、

[2]刘泽云、巴塞尔协议Ⅲ、宏观审慎监管与政府财政角色安排、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1、

[3]戴莹、证券信用评级监管法律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大学、2012、

[4]刘坤、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俄罗斯中东欧转轨国家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东北财经大学、2012、

[5]张志远、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金融监管以及金融风险的博弈研究、吉林大学、2013、

[6]肖健明、开放条件下我国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构建、武汉大学、2010、

[7]郭金良、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法律制度研究、辽宁大学、2014、

[8]潘静、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监管的路径选择与制度构建、西南财经大学、2014、

金融趋势分析篇3

【关键词】物流金融;模式;发展现状;发展

一、物流金融的相关概述

(一)物流金融的概念

物流金融(Logistics Finance)从广义上讲就是面向物流运营的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就银行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在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的结算和融资服务。

(二)物流金融主要运作模式

1、代收货款业务

代收货款业务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企业提供传递实物的同时,帮助供方向买方收取现款,并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对于物流企业来说这样做不仅方便了客户,而且也大大改善了企业的现金流。(运作模式如图所示)

2、垫付贷款业务

发货人(供应商)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送货,第三方物流企业代提货人(借款企业)垫付扣除物流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货款,第三方物流企业向提货人交货,根据发货人的委托同时向提货人收取发货人的应收账款,最后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发货人结清货款,在这一过程中物流企业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运作模式如图所示)

3、仓单质押业务

仓单质押业务是指融资方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金融机构指的仓储中心,并以仓储方出具的仓单在金融机构进行质押,作为融资担保,金融机构依据质押仓单向融资方提供用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型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运作模式如图所示)

二、我国物流金融的发展现状及典型业务模式

(一)我国物流金融的发展现状

1、银行方面开展物流金融业务

以深圳发展银行为例,1999年开始涉足、探索、尝试货押和票据业务;2001年正式出台动产与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推出了“贴现”;2005年“面向中小企业”、“面向贸易融资”实现战略转型;2006年开始整合全链条贸易融资产品和服务,在全国范围推出了“深发展供应链金融”品牌。

2、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

中国诚通集团(CCT)所属成员企业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CMST)是国内最大的仓储企业,在中国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最早、规模最大。自1999年起,CMST开始了仓单质押业务。凭借自身以及母公司中国诚通良好的市场品牌、规范的管理经验,尤其是遍布国内各主要城市的仓库网络的独有优势,通过10多年实践,已探索出了多种仓单质押融资监管业务模式。

3、物流企业与银行开展合作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于2006年7月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物流金融战略框架协议》,在该协议中双方约定在物流监管与商品融资、物流结算、物流保理、物流担保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共同研发新产品,联结双方的服务平台,延伸客户服务范围,为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增值服务。

(二)典型的几种物流金融业务模式

1、以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为例

诚通旗下的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早在1999年就开展了仓单质押业务,主要利用其遍布全国的仓储网络,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目前,中储已与20家银行签署了总对总框架协议,合作开展金融物流业务,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渣打银行、法国巴黎银行、奥地利中央银行等。

除了目前大多数物流公司和银行都在操作的动产监管业务外,中储还提出了金融物流业务创新模式,将原有提单模式、保兑仓模式、供应链模式等融入其中,并逐步开发新的业务模式。监管品种具有保质期长,质量检验标准通用,用途广泛,价格稳定,易保管,流动性较好,易变现等特点,对于中储而言,其物流金融业务已经相当成熟,而且这些业务都非常好顺应了社会对物流的更高层次的需求,尤其是从静态质押到动产质押业务的跨越,为我国物流企业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2、以宏兴建材企业为例

宏兴建材企业,主营建材业务,采购款占用了公司的大量资金,同时账面上有数额巨大的建材存货,存货占有资金的情况也非常严重,由于企业经营扩张,流动资金吃紧。

宏兴建材企业在无奈之下,邀请鼎兴物流咨询公司前来为公司诊断,鼎兴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存在的问题,引入万通物流公司作为质押物监管方,为宏兴建材打开了通往银行的快速融资通道。万通物流将该公司的建材存货作为质押物向招商银行取得融资,委托符合招商银行准入条件万通物流公司进行监管,招商银行根据融资金额和质押率为宏兴融资。同时,万通物流公司负责建材质押的全程监控,而监控的建材正是向招商银行贷款的质押物,这就解决了采购款资金问题。

三、我国物流金融的发展趋势

(一)从静态质押监管向动态质押监管发展

传统的静态质押监管是指这批货物质押后不再变动,一直到质押期结束才发货,客户的货物基本处于静止状态。由于很多企业都要不断的进行生产,不断采购原材料,不断出货和生产,客户的实际贸易和生产过程因为融资而被打断。因此,物流金融企业为了顺应企业的发展需求,实施动态质押监管。

(二)流通型客户向生产型客户发展

最初对物流金融服务有大量需求的客户主要是有足够固定资产以便获得银行贷款的流通型贸易商,随着物流金融的便利性和可操作性大为改观,一些中型或者中型以上的企业需要大量的生产型资金发展业务,所以也开始参与到享受物流金融的服务行列。

(三)从现货质押向买方信贷发展

这个发展的趋势实际上就是物流金融的实施者正在从三方物流发展到四方物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融通商、保兑商与物流相结合的形式,是贸易商、供应商、监管方、银行四方合作的业务模式。同时向更多参与者发展的趋势明显。

(四)从自有仓库向库外仓库发展

这一趋势是指在物流金融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物流金融企业为了更好的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于是将非核心业务操作流程外包给专业从事仓库监管的企业。一方面得到了良好的监管服务,另一方面使物流金融企业能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

参考文献:

[1]黄湘民,陈雪松、中国物流金融研究、实践现状及进展[J]、物流工程与管理,2009(10):56、

[2]莫智力,邵丹萍、物流金融发展模式探析[J]、物流科技,2008(8):13-16、

[3]马文姬,顾幼瑾、国内物流金融理论研究文献综述[J]、物流科技,2008(1):23、

金融趋势分析篇4

【摘要】2014年5月10日,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明确提出经济新常态的概念,其主要内涵包括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等方面内容。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的金融资产投资发展趋势也呈现出了一定变化,本文在对经济新常态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现阶段我国金融资产投资的新趋势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将其概括为:转变投资结构,变间接为直接;金融监管优化,投资环境稳定;金融产品日益丰富,投资选择日益增多。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金融资产投资新趋势

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制度的情况下,对现阶段经济新常态进行分析和判断。我国经济形态朝着更高的方向发展,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由高速发展转为中高速发展,其中包含新的战略方针、新的制度条件、新的思想方法以及新的工作理念。2014年5月10日,同志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明确提出新常态。他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这使我们能够在有引领的情况下正确适应经济常态的转变。在新常态下学会如何正确分析金融资产投资的基本走向以及如何正确进行金融资产投资。有利于看清社会经济发展态势,解决社会经济问题,进一步推动经济新形态的发展,为实现祖国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一、经济新常态的主要内涵

由于内外力的共同作用,新形态的出现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体现。2014年11月,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中的演讲中总结出现阶段我国的经济新形态的主要内涵包括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想要谋求更好的发展,就应该学会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态,并知道该如何引领经济形态,不被经济的快速发展所抛弃,在感受到经济的速度变化的同时科学认识并付诸实践。中高速的经济变化速度有利于更好的满足市场的需求,就我国而言,现在的经济增速较世界水平而言仍然处于中高速。人民收入水平增加,社会繁荣发展,也同时推进了经济的结构优化,这就产生了新形态下的第二个也是最核心的内涵特点,即结构优化。社会的各个结构、各个方面从中得益,改变过去的粗放型的经济模式,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消费结构的变化,城乡结构的变化以及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等。经济动力转换是经济新常态的最本质的特点,对比以往过去发达国家的经济历史,只有合理进行动力转换,才能让经济保持增长的态势。如若不能根据现代迅速发展的科学技术来进行创新思考,那我们只能会固步自封,停滞不前,到一定的拐点后,便无法为经济增长提供足够的动力准备。如何实现区间化的增长概念、多元化的目标、均衡式的发展模式,以及在金融领域我们要学会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发展,并发挥新常态的特点推动金融资产投资。

二、经济新常态下的金融资产投资新趋势

(一)转变投资结构,变间接为直接

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然而几十年的这种高速的发展也同样使经济的住多层面都达到了极限,例如要素投资成本和资源配置效率,所以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速放缓,金融业也随之暴露了许多问题,其中结构性失衡问题较严重。在融资方面,我国企业的融资面临的问题是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比例分配不均衡,出现结构失衡的问题,产生了融资矛盾。而同时银行的贷款对象多为国有企业或者某些上市公司,这对于民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来说并不公平,本身基础条件就有不利方面,银行再在贷款上有所限制,他们便很难发展起来。针对此情况,我们应该放宽金融政策,改善金融结构,挖掘银行潜力,积极推行民间信贷的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加大金融投资优势,通过发挥资本的力量推动现代社会和现代科技的发展,创新发展第三产业。只有中小型企业发展上去了,我们的社会基础力量才能更加雄厚,我们在帮助他们的同时,他们也会反作用于我们,有利于保障人民生活,提高居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推动社会进步。脚踏实地,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推动科技创新进步,实现企业的全面升级改造。

(二)金融O管优化,投资环境稳定

世界金融环境瞬息万变,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也逐渐变缓,只有在这个变化的环境中找准自己发展方向,才能更好地发展本国经济,造福人民大众。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角度出发,金融业管理监督机构要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阶段的金融市场情况来制定具体的惠民政策,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助力结构调整。例如人民银行充分实现了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对于国家和人民的经济作用,不断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力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央行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和利率,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进行融资,制约资本充足率不足且资产质量不高的金融机构的贷款扩张,从而发挥激励和引导的作用,抑制通货膨胀,规避风险,增强宏观调控对差异性和灵活性的注重,稳定金融市场,促进投资和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金融产品日益丰富,投资选择日益增多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科技创新的进步,人们不再仅仅满足于过去的稳健型的银行储蓄存款的投资方式,同时也针对此出现了许多科技创新型的理财产品,传统的理财方式遭遇了变革。开发合理的金融产品,有利于推动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中行根据中小型企业的“短、快、频”的特点,针对其具体的融资较难的问题,为其设定了专门的金融产品。例如中行充分发挥其国际影响力范围广、分行和支行较多的特点,作为中间桥梁,加强中外联系和交流,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结构网建设,帮助其在国外进行贸易和生产也有足够的资金,推动中小型企业走出国门。

三、小结

转变投资结构,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升级;优化金融监管,充分发挥引导和指挥的作用;扩充金融产品,推动中小型企业向上发展。面对日益发展的现代经济和科学技术,我国的金融环境和金融市场也在挑战中日趋优化,臻于完善。经济新常态给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如何合理进行金融资产投资提出了新要求,也提供了新机遇,只有认清经济新常态下的金融资产投资新趋势,瞄准正确方向,才能在最大化投资收益的同时促进我国现代经济的长效进步。

参考文献:

[1]蔡P、党政干部参考,2016

[2]刘霞辉、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增长动力转换、光明日报,2014年09月24日15版

金融趋势分析篇5

【关键词】传统文化 金融技术分析 有效性

Charles Dow于20世纪初提出道氏理论(Dow Theory),标志着技术分析的诞生。MURPHY(1986)对技术分析的定义是:“技术分析是以预测未来的价格趋势为目的,主要通过使用走势图,对市场行为进行的研究”。(爱德华迈吉,股市趋势技术分析,1992)。因此技术分析是一门科学,它通常以图像的形式,记录某一股票或者某个“平均值(Averages)”交易的实际历史(价格变化、交易量,等等),然后,从勾画出的历史里推导出可能的未来趋势。由此可见,技术分析(Techn ical A nalysis)是对历史数据进行特定的处理, 寻找股价起伏的周期,从而建立起买卖证券的规则,以优化收益、规避风险的一种投资理论(韩杨2001)。

一、关于技术分析有效性的争议

金融技术分析研究对象是金融市场种金融产品价格行为的规律,决定技术分析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金融市场价格行为的规律是否客观存在,对此分歧一直很大。在金融分析流派中基本面分析派坚持“股市趋势不可知”的理念,认为金融市场无趋势、无规律、不可预测,因此技术分析无效。随机漫步理论流派(Random Walk)也坚持在金融市场中价格的变动是随机的,更谈不上预测。这种随机性是非理性的,并不具备操作的有效性。

二、现代经济理论对于金融市场技术分析有效性的研究现状

在现代主流经济学中,对技术分析持否定意见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效市场假说(EMH)(Fama,1970,《有效资本市场: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回顾》)。他们认为技术分析所谓的原理与弱式有效市场理论是冲突的。技术分析根据历史价格走势分析出未来价格趋势,这一点有效市场理论坚决反对,他们认为众多投资者已经通过对历史的价格信息的研究,做出了自己该做的投资选择,目前的价格实际上已经反应了过去的历史信息,以后的价格只能随机波动,和以前没有任何联系,因此在弱有效市场成立的条件下技术分析无效,不能获得额外收益。

三、基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下的现代金融技术分析有效性的解释

美国技术分析师、艾略特(R、N、Elliott)根据道琼斯工业指数平均(Dow Jones Industrial Average,DJIA)发现股价结构性形态和宇宙中一些自然现象相吻合。提出波浪理论,用来解释市场的行为,并强调波动原理的预测价值。而对于通过观察宇宙规律硌芯咳死嘈形,中国古代亦做出过不少的努力,比如古人的天人合一等等,因此我们能否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里找到现代金融技术分析有效性的解释,从而说明技术分析的有效性及其存在的意义。

(一)现代金融技术分析的核心概念――趋势

趋势的概念是技术分析的核心。技术分析要求必须研究判断市场趋势,然后顺应趋势交易,决不可逆趋势而动。而且市场的趋势不会朝任何方向直来直去,市场运动的特征就是曲折婉蜒。因此我们从技术分析的核心概念--趋势入手,看看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对趋势的存在和有效性的研究,从而论证技术分析的有效性。

(二)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下对于趋势的理解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认为整个宇宙是一个整体,并制约于一个自然法则,这个自然法则无论在自然世界还是人类世界都起作用,否则就会混沌,出现秩序上的紊乱,而就算是人类社会行为如果按照自然法则运行一定会很顺畅,完美,包括有生命的东西和无生命的东西时都按法则运行,比如四季交替就是很典型的自然法则秩序规律的严格运行,这种秩序,按照古代传统文化的假设就是恒定不变。无论是自然还是人类社会的群体行为,都会重复秩序,那么人类社会曾经的群体导致的事态周期性变化,也将重复,也就是历史会重演,而且如果我们掌握了这种秩序,甚至我们可以在一定范围和程度地上预测未来,以为事态会顺着历史的规律进行,趋势就是其中一种。

中国古人一直很强调对“势”的把握,著名军事家孙子在《孙子兵法》中提到,“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责人而任势”;再有《孟子:公孙丑》,“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t基,不如待时。”

对于趋势的力量论述,孙子兵法也上有记载,“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势也。”激烈的流水能冲走巨石,这就是趋势的力量,在宋代,学者陈亮的《上孝宗皇帝第三书》中提到:“天下大势之所趋,非人力之所能移也。”就谈到社会运行的趋势不是人能改变的,也间接论述了趋势的自主性。战国商鞅《商君书・禁使第二十四》中也有关于趋势的论述,“凡知道者,势、数也。故先王不恃其强而恃其势;不恃其信,而恃其数。今,夫飞蓬遇瓢风而行千里,乘风之势也;探渊者知千仞之深,县绳之数也。故托其势者,虽远必至;守其数者,虽深必得。”这段文字也承认了趋势是存在的,而且应该顺应趋势,可以借助趋势的力量发展的更好,也体现了趋势的力量具备自我发展性。

四、结论

“势”字,从“力”,与力量有关,古人解释“势”为“盛力”、“权”。古人从经验直观中很容易发现“力”是决定事物成败、发展的关键,而概括出“势”这一重要范畴。“势”作为一种客观力量决定着世界中事物的兴衰成败,而人作为是生存于世界之中,通过与世界万物打交道的方式以维持其存在和发展的一个物种。客观的“势”所造成的结果对于人而言则有利害两种情况,人作为具有能动性的智慧存在当然不会也不应该被动地接受“势”所造成的结果,而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势”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转化。对于有利之势则积极利用,以造成有利于自己的最大成果;对于不利之势则尽力回避,以免造成损失。同时,在有些人类活动中还可以人为造势,以获得尽早和更大的结果。就技术分析而言,由于市场行为的庞大性,当然很难造势,通过对“势”(趋势)的研究,人们还是可以对趋势加以把握和利用,以获得投资利益。中国古人对“势”的理解和运用,坚定了我们对技术分析之科学性和有效性的信心。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古人是认为趋势存在的,而且主张要顺应趋势,只有顺应才能更好的发挥主观能动,获得更大投资收益。这和现代金融技术分析不谋而合,哲学层面高度统一。

参考文献

[1][美]约翰#墨菲著、期货市场技术分析[M],地震出版社,1994、

[2]向文葵,胡忠林、论技术分析在我国证券投资中的应用[J]、经济研究导刊,2008(3)、

[3]韩杨、对技术分析在中国股市的有效性研究[J]、经济科学,2001,(3)、

[4]胡荣才,龙子泉、我国证券市场技术分析理论有效性分析[J]、华东经济管理,2001(2)、

金融趋势分析篇6

[关键词]国有保险集团,金融控股公司,综合经营

随着中国金融业人世过渡期的全部结束以及我国综合经营的逐步放开,国有保险公司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形势,突出表现为国际金融保险集团综合经营的绝对优势以及国内以银行业为核心的金融集团的迅速崛起。为了提高整体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国有保险公司应加快实施金融控股化的战略进程。

一、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的约束因素分析

金融控股公司是在一个集团公司(母公司)的框架之下,各子公司专门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领域的金融业务,整个集团公司涉足至少两种不同的金融业务。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受到法律环境、资本实力和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制约。国有保险公司在构建金融保险集团的过程中,最明显的特点是受到政策法规的限制和指引。尽管我国已在法律和监管上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但现行法律对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即没有禁止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拥有共同的大股东,因而在客观上为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留出了法律空间。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鼓励综合经营,因此来自法律方面的约束力将逐渐降低。

资本实力是金融保险集团发展的关键约束因素。随着国内金融业与国际金融业的不断接轨,不论是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证券行业的净资本监管体系、信托业以最低资本要求为核心的风险体系等,都体现了监管对资本与风险相匹配的要求。缺乏足够的资本,即使政策允许进行综合经营,也使国有保险公司在金融控股公司化的扩张过程中感到力不从心。

国有保险公司当前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风险管理能力和专业化经营的技术水平限制了保险公司在金融集团搭建过程中的产业布局。与发达国家相比,国有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程度并不高,突出表现为专业子公司的数量、规模、对整个保费收入的贡献与我国保险业务的发展并不匹配。因此,国有保险公司不得不立足保险业,以原有的保险专业化服务为核心,在保险相关业务领域或保险行业价值链上进行拓展。即便如此,在健康险、企业年金、保险经纪、保险资产运营方面仍缺乏运营经验。

二、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

我国国有金融机构发展为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现行的金融体制和法律框架出发,大致要经过三个基本阶段:一是在严格的分业监管和机构分设情况下,允许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开展某些综合经营业务;二是在分业监管情况下,允许金融机构在股权上进行合作,发展以多元化经营为目的的分支机构;三是在交叉监管或统一监管的情况下,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全面实现综合经营。从我国加入wto到中国保险市场的全面开放,国有保险公司将把成为金融集团乃至国际化的金融集团作为战略目标,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已经呈现出阶段性和加速化发展的特点。

(一)组建保险集团股份公司,进行专业化经营、集团化发展

从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到国有股份制保险公司,再到国有股份占绝对控股比例的保险集团公司,经过了近十年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保险集团得到快速发展。例如,1991年4月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在2001年11月9日正式批准成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公司。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2003年重组正式设立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此外还有中国保险(控股)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国内已形成6家保险集团,这些保险集团的保费收入占据了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75%以上。

一些业绩表现良好的保险公司,正积极进行集团化改造。如成立于1996年8月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9月底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新华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集团化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新成立的阳光产险公司,在健康险、寿险领域成立了独立法人的专业控股子公司,积极向保险集团化发展挺进。

(二)在保险业务领域进行产业布局和整体上市

由于政策的不断放开和竞争的日趋激烈,保险集团积极进行产业布局。各大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旗下基本都建立了产险公司、寿险公司、年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健康险公司等专业化的子公司。一些保险控股集团公司还在保险行业价值链上进行资源协同,建立了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国有保险控股集团由原来单一的一级法人制改造成了多级法人制,国有保险公司也演变成为保险控股公司。例如,平安保险集团,就抓住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于1996年成立了平安证券公司、平安信托公司、平安海外控股公司,2004年收购了福建亚洲银行,并更名为平安银行,搭建了比较完整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和产业布局。同时,该集团紧紧跟随保监会政策放开的节奏,相继成立了平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平安养老金公司、平安健康险公司。

在这一发展阶段,制约保险集团化发展、多元化经营的主要因素仍然是资本和政策。为补充资本金和缓解偿付能力的压力,保险控股公司整体或部分上市是必然的选择,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实现了整体上市。当整体上市的时机不太成熟时,国有保险集团视具体情况,选择了对部分优良资产重组与上市的策略。如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专业化公司先后在境外成功上市,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拥有这些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太平洋保险集团积极推进集团筹备整体上市计划,其他准备上市的保险集团也在积极准备。

(三)以控股公司为平台,发展合适的金融控股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的最终目标是使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成为一个纯粹的控股母公司,控股母公司不经营具体业务,而是整个集团的管理中心,负责整体的战略规划、计划制定、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问题。各专业子公司作为专业营运单位和经营活动的主体,是整个集团的经营中心和利润中心。

我国加入wto后,资本市场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开放,金融机构的并购活动将愈发自然和频繁。因此,国有保险公司应该有目的有意识地研究和选择自己可能的并购对象,并在最恰当的时机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成功。为了成本效益或者盈利的需要,也可能考虑出售子公司或集团控股公司的股份。

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化的根本动因在于通过提供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来提高竞争力。因此,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积极进入银行、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业务领域,是国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发展的一个长期战略目标。当前与保险业务具有较大相关性的是银行业,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相关的是证券、基金和信托业。在综合经营政策没有完全放开的情况下,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是绕过政策限制,进入其他金融业务领域的平台。从保险公司适应竞争的规律来看,应该进入银行,但根据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发展的现状,目前还无法并购大中型或较有优势的城市银行,只能配合保险业务的区域发展战略,有选择地并购一些中小城市银行。因此,对处于资本劣势的国有保险公司来说,积极探寻与银行更深层次的合作,也是无奈的选择。

(四)比较完善的金融控股公司和国际化运营阶段

本阶段是国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阶段。目标是融人国际金融体系、参与国际竞争,初步树立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形象。这一阶段着重应对金融市场的国际发展趋势和规则,加强与国际著名金融集团的全方位合作,通过战略合作与战略联盟、资本融合以及设立新的国际金融公司,融入国际市场,拓展集团生存空间。

三、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化特点

(一)国有保险集团金融控股公司化是形成金融集团的合适路径

在已经成立的保险集团中,母公司本身不从事具体业务,属于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相对母公司本身从事某一业务经营,该业务一般又是该公司的主要或重要业务的事业型母公司,具有相对明显的比较优势和专业优势。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通过形成保险金融控股公司形式进行综合经营,是当前我国保险集团建立金融集团的合适选择。金融控股公司实行集团混业、经营分业的方式,各子公司之间存在有效的防火墙。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能够有效阻断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风险传递,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和稳健。

(二)国有保险金融控股公司基本上还处于构造业务体系的初期阶段

国有保险集团在多元化业务的开展中,真正考虑客户需要的地方还较少,仍试图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的角度,开展银行、证券、保险等全面业务。各集团总体发展战略缺乏差异性,也缺乏明晰的多元化战略。国有保险公司组建控股公司的目的,是在为迟早的综合经营做准备,以便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因此发展轨迹基本体现为:海外组建控股公司,然后绕回内地进行综合经营;母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改建成控股公司,海外或国内上市,时机成熟后,与综合经营的控股子公司整合,打造巨型金融集团。各大保险集团对自身优势和发展的定位是模糊的,业务酌整合以及运行能力的整合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但与跨国金融集团相比尚有很大差距。我国保险集团短期内还无法兼并较大的银行,并购目标也只能是区域性的商业银行,银行业务形成的利润短期内与保险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形成的净利润在数量上还不具有可比性。

(三)保险金融控股公司以保险业务和资产管理为主业

金融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仍将以保险业务和资产管理为核心,主要涵盖资产管理、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方面。金融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主业和优势还是保险。保险集团公司首先要把保险这个主业做好。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发挥集团优势,成为主业突出、优势互补的以保险业为核心的金融控股集团。

资产管理业务将逐步成为保险金融控股集团的主营业务。通过资产管理,带动保险业务增长和利润的持续增长。国外金融保险集团的核心业务板块也是保险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在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实质性启动并获准进行基础设施投资之后,保险公司将逐步变身为实质性的资产管理公司。随着承保利润率的走低,资产管理业务将发挥支撑作用。

目前,保险公司已获得基础设施投资资格,例如港口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等国家基础建设项目。这类投资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项目回报周期长,投资收益稳定。保险资金和资本市场的对接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组建保险投资基金、参与证券一级市场配售、购买定向债券、进行资产委托管理等。在资产匹配的原则下,其它国际通行办法也可借鉴,如实业项目投资、消费信贷、抵押贷款、可转换债券、资产证券化等。

(四)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具有发展空间和政策支持优势

由于大多数国有保险公司是国有股东占控股地位,并且大多数国有股东并不是金融集团,因而国有保险公司金融集团控股化,不会与股东发生战略冲突和业务竞争。因为进入这些保险公司的战略投资者,仅仅是把它作为海外金融集团在整个中国金融市场的总体战略布局的一枚棋子,最多是作为利润中心,而不会有兴趣去培养另外一个金融控股集团。另外,从我国金融产业政策、促进保险业发展和运营安全的角度,国家应该会鼓励和支持以保险业为核心的金融保险控股集团的发展。

四、保险金融控股公司实现综合经营的现实策略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便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因为保险企业集团和子公司之间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容易产生关联交易、资本金重复计算等问题,如果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密的内控制度,就可能产生更大的风险。

(二)建立和完善以保险业和资产管理业务为主的金融业务框架,提高保险专业化经营能力

继平安集团顺利进军多个金融领域之后,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纷纷将打造一个跨行业经营的金融集团,并购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纳入战略规划。

(三)加强与其他金融业的合作,有选择地进入其他金融业

目前银行销售的寿险业务已经占到寿险保费收入的近三分之一,保险业和银行业怎样通过产权关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是目前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四)发挥整合资源优势

资源整合就是充分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为有效的管理打下基础。金融控股公司很重要的一个价值就是整合资源,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整合型金融商品,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发挥资源整合优势。金融控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对经营管理、资产质量、市场份额和人力资源的整合能力上。对全系统的人才、资金、技术、业务、客户等资源、销售网络等进行全方位的整合,充分发挥境内的人才、技术优势和境外的网络、培训优势,构建集中化的管控体系和高绩效的工作体系。为实现金融控股公司化,还应着力对员工进行了更完整的教育和培训,让员工在强化寿险专业的同时,扩展学习到产险、寿险、节税、理财;计算机、放贷等专业知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金融趋势分析篇7

关键词:证券;互联网;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5-000-02

一、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现状

我国证券行业的总资产、股票基金交易量和主营业务的集中度都有所提高,属于准集中式产业。市场容量、企业规模和国家政策都是影响市场集中度的主要原因,但对于证券行业来说,市场容量不是主要因素,而我国证券公司因规模造成的集中度还有很大的提高潜能。互联网金融发展至今,形成了以支付宝、理财通、阿里小贷、余额宝为首的一些列金融服务方式,其中,理财通是与证券等金融机构最密切的形式。但是我国证券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程度较低,常见的有股票、债权、基金等,价格和服务质量也没有明显分界线,限制了券商的差别化。在证券公司营业模式转型的关键时期,让投资者享受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是券商成功的重要原因。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成为了证券行业最大的竞争者,虚拟空间给商家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价值创造空间和速度,第三方支付、云计算等大大方便了金融产品的交易方式,互联网聚集了大量客户资源和资金往来,阿里巴巴、腾讯等客户拥有量不下几亿,支付宝交易量更是数量级。数据信息是证券公司的网络平台发展的基础,券商也需要如此大量的客户信息和数据,形成自己的资金吸聚能力,实现靶向营销,但是这是目前的券商无法企及的。

除此之外,政策与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也不可忽视。证监会对证券行业放宽政策,我国2012年的证券营业部数量已经达到5000多家,实现了网络化管理。证券、银行、保险等金融混业的形式愈加明显,具有综合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受市场的欢迎。证券公司在混业背景先率先进行网络金融建设将取得先机。P2P、众筹融资等各种创新业务的涌现改变了证券行业的格局,引领了资本市场融资领域的革命性创新。

二、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的影响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证券公司的交易主体和交易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一方面,传统的交易方式引发了交易各方所得信息的不对称性,但是互联网的透明性和公开性最大限度的减少了这种信息不对称,其虚拟性也减少了不必要的中间成本,消费者能够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实现自由平等的金融服务,不仅体现了金融服务的民主化,还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有效性。网上开户和网上证券产品销售,有助于券商拓宽营销渠道,同时佣金率得到了进一步下降,证券与互联网的加速融合使新产品经纪和资管业务的地位逐步提升,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为资金需求双方提供了一个发现市场的机会,将成为券商发展业务和销售产品的主要平台。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了解对方的信息,借贷双方能够自主信息和选择项目,除去了一切繁杂的手续。因此,资金中介将逐渐被淘汰,第三种金融运行机制应运而生,包括P2P、众筹融资等方式,引领了资本市场融资领域的革命性创新,互联网金融化将是一个有别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新方式,提供咨询、评估、协议管理和回款管理等服务。互联网销售门槛较低,大大降低了券商业务成本,引发了佣金价格战。如今非现场开户现在还是初始阶段,一旦全面放行,成本减少的幅度将会更大。证券行业在互联网金融中稳定发展后,将会催生出新的商务业态,使未来的竞争更加复杂。目前已经稳步发展的网络企业正在将互联网信息数据渗透到证券行业中,这些网络企业已经具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基础,冲击了证券行业的中介服务模式。

三、证券行业互联网金融化趋势分析

1、传统业务互联网化。近几年,政府陆续放开非现场开户的限制,各大券商纷纷将传统证券业务的运营转移到互联网上,包括招商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证券在内的大型证券公司都利用了互联网低成本、方便、快捷的优势,开启了第三方移动端应用程序,为客户提供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

2、基于互联网的创新业务。现阶段的互联网是依托于社交网络、移动支付、大数据、云计算的互联网,其复杂性也为市场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出现了不少基于互联网的创新业务,例如方正证券泉友会就在淘宝天猫设立了首家证券网上商城,随后齐鲁证券、华泰证券等也加入了网上业务的大军,销售资讯及金融产品,专注于用户的投资行为,实现了证券行业与互联网的自动化、专业化的全面联接,但这些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网络证券,但仍在继续探索,由此可见,网络证券是证券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

四、证券行业互联网金融化转型分析

1、证券行业互联网金融化转型要求分析。从可行性上讲,近几年来我国网民数量不断攀升,从2005年至2015年十年内互联网普及率增长了58%,其中股民数量不在少数,传统的营业部柜台逐渐退出市场。除了计算机,手机移动客户端也使得炒股更加简单方便,齐鲁证券推出的“融易理财”、光大证券推出的移动支付等都取得了很好的反响,截至今年的网上委托交易量已经突破35万亿元。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来说,自从2012年互联网金融横空出世,固守传统经验模式的证券公司只有死路一条,例如,众成证券因缺乏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从2008年起持续亏损。细化市场、推出更多符合时展的产品和服务是证券公司应该充分予以准备的工作。从提升客户体验上讲,网上消费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民众生活的一部分,而金融消费与网上实物消费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然而,受多方面条件所限,目前客户办理各种手续任然需要到营业部现场,填写复杂的表格、签订不知所云的合同等,降低了客户的消费体验。

2、证券行业互联网金融化转型战略分析。从成本上来看,传统的营业部每年租赁商户和雇佣职员等的固定成本在950万元左右,在证券行业低迷时期,这些成本形成了券商很大的负担,也是持续亏损的原因之一。另外,很多证券公司在发展上遇到了瓶颈,需要通过细分金融产品来突破。对开户和交易对象的市场细分就要对证券公司的业务进行细分,走差异化道路,形成多功能、多款式的证券金融产品和服务。正确定位自身差异化产品后,将产品进行主次分类,主攻某个特定的客户群和某类特定的服务,其他客户群和产品作为辅助,提高公司效率。

五、证券行业开展互联网金融政策建议

1、提升客户体验感。第一,建立自助式的开户、交易功能,利用网络、移动客户端上传相关个人信息和证件信息。第二,计算机和智能手机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广大的网民都是券商的潜在客户,适时的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中嵌入其他服务功能,通过与其他软件品牌建立合作关系,增加客户群,实现共赢。第三,现如今的资金流动大部分都是通过网上支付,所以券商也应该打造大众化的支付功能,形成与金融机构类似的存管模式。

2、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网络证券管理平台集证券交易、管理、理财为一体,统一及对客户消费行为深度分析,降低了营业部的成本。同时,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网络金融模式能够再造业务流程,使经纪业务与其他业务实现协同作用,实现“1+1>2”的效果,也能够有效降低整体成本。最后,网络证券管理平台能够同时展示多种核心业务,并将各核心业务的收益余额进行整合,对于客户来说,能够同时开通股票和证券账户,因此,各核心业务之间能够互相促进从而降低成本。

3、证券金融产品细分。首先,证券公司要充分了解自己产品和经营的实际状况,确定自身优势和劣势,明确定位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其次,证券公司要充分了解客户需求,根据市场需求对网络金融平台进行设计和维护,利用大数据技术聚集客户流量。最后,将客户进行分级分类的管理,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高量体裁衣式的服务,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公司差异化发展方向。

4、专一化战略。国外已经建立了很多成功的网络证券公司,提供免费程序化的多品种交易,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并注重对平台后期的维护,不断追加网页功能,根据消费者风险承受力、投资目的、资产状况等实际情况,提供专一化的服务。互联网的竞争日益激烈,与互联网企业的战略合作能够加大自身的影响力,借助第三方企业资源共享、取长补短。逐渐启用网络金融产品测试版,确定营销风格,保持自身优势。

5、加快完善市场环境建设。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的完善依赖于政府的努力,要有针对性的对互联网金融的相关事宜进行规定,规范证券行业的网络化发展,同时要注意后期持续的监管工作。另一方面,互联网的透明性也对用户的信息造成了威胁,要加强对民众的互联网金融安全教育,提高民众自我财产保护意识,政府也要加强安全建设,保护客户信息,维护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邵霞、谈证券公司发展模式转型与创新[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7):40-42、

[2]姚素洁、培育市场导向意识、提升市场营销理念[J]、辽宁工学院学报,2013(12):21-22、

金融趋势分析篇8

首先,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并未引入“金融消费者”的概念,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投资者混为一体。金融消费者是指为了生活需要,办理银行存贷款、购买保险合同、申请购买信用卡、购买个人理财产品的消费者。随着金融业的发展,上述的消费行为已经是当代人必不可少的金融生活需求,与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不同,在资本市场的个人投资者,由于不具备专业的信息分析能力,在金融产品曰益复杂化的时代,实质上处于信息获取的弱势地位,因此也应当将其划入金融消费者的行列。其次,目前我国关于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只有《消费者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而这两部法律的设立均为保护实体领域的消费者,由于金融产品的特殊性,金融消费的概念和权利尚未明确,在保护效果上更是收效甚微了。而金融领域的《保险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对涉及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大多是一些概念和原则性的条文,例如银行领域只有“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仅仅限于对存款人的保护;在保险领域的“保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限于规定保险机构的从信息披露角度保护消费者利益。法律保护手段严重不足。鉴于此种情形,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层级相对较高的法律,并将在法律条文中引入“金融消费者”的概念,明确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做到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建立消费者保护的具体职权机构

纵观世界各国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无论实施混业经营还是分业经营的国家,均建立具体的职权明确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我国目前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职权分散于消费者协会,银监会、证监会等机构,在保监会设立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职能表述为具有规章制定权,接受消费者投诉和咨询,调查处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项,但自2003年以来,并未见保险领域内关于消费者保护的规章出台,投诉和处理机制不明确。在证监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局的职能表述为“督导促进派出机构、交易所、协会以及市场各经营主体在风险揭示、教育服务、咨询建议、投诉举报等方面,提高服务投资者的水平:推动投资者受侵害权益的依法救济”投资者保护局并不直接接受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消费者保护职权不明确,缺乏专业性,容易造成消费者保护的监管空白区。在改革过程中,我国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银行、证券、保险、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等领域建立具体的职权明确的消费者保护机构,并赋予该机构一定的规章制定权和处罚权,建立完善的工作和监督流程,保证消费者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设置便利的消费者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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