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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隐患安全排查(精选8篇)

时间: 2023-07-12 栏目:写作范文

消防隐患安全排查篇1

一、活动目的

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单位全面自查、行业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和风险预警防控“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把握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主动权”为目标,深入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实现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内容

一是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人防体系、技防、物防等设施和各项安全制度建设体系是否健全与正常运作;二是单位的建筑物、车辆、水电气、公共卫生、危险品、周边治安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三是教育局各部门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车辆管理等安全隐患。

三、排查方法

根据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此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采取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在排查过程中,要明确排查环节,登记备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3月7日至20日,各单位结合区教育局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填写《事故隐患登记表》、《危险源点排查登记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月报表》,并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二)3月26日前,各单位向区教育局综治办报送《安全事故隐患汇总表》、《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汇总表》、《危险源点排查汇总表》,同时报送各单位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总结(书面材料及电子稿,书面材料加盖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抓紧制订并落实活动工作方案,明确隐患集中排查治理的量化目标,严防隐患排查走过场。强力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总结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教训,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

要切实落实各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以及由于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局有关领导负责对其所分管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工作的督查;幼儿园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工作,由成教办、基教科负责督办;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车队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工作由勤工办负责督办;局机关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基建、危房、水电、消防领域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工作由基建科负责督办。

(三)进一步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任务

各单位要通过开展3月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深入排查,一要建立、完善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目录和台账管理,对重大隐患要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隐患档案,并抓紧制订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计划;二要确定本单位已查出的重大隐患监控责任名单,明确监控、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四)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请各单位在3月26前将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方案”、相关报表(见附表)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工作小结报区局综治办。

(五)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

为进一步推动3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区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因排查不力未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而酿成责任事故的,开展事故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区教育局将把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

消防隐患安全排查篇2

近期,我国各地重特大火灾事故频发,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进入春季以来,特别是我省天旱少雨,风干物燥,火灾危险性增大。4月10日早晨,我区英科框业有限公司露天原料存放区发生火灾,造成了较大财产损失,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紧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本次排查整治的范围包括工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等重点消防安全单位,具体有:工业企业;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学生餐厅、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网吧等场所。

检查内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情况;单位或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并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场所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行政许可及验收、备案手续,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情况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是否相符;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室内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违反规定设立员工集体宿舍或者住宿的现象。

二、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单位自查整改阶段(自即日起至4月30日)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排查整治的内容逐项对照,对存有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毕。4月30日前,各镇、街道将自查自改情况汇总后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大队)。

(二)排查整改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组织专门人员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立即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依法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查封的时查封,该停业的停业,绝不姑息迁就。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区政府在整改期间,成立由专业人员和公安、消防、工商、贸易、教育、文化、卫生、区社、交通、经信、粮食、广电、旅游、建设等部门组成的专项督导组,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

1、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2、处理措施。所有整改阶段需要完成的事项,必须按要求在一周内限时完成。对于未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凡发现未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专门安排部署、未制定并报送实施方案、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治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通报批评。发现漏查企业、场所和隐患、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隐患逾期未整改、应取缔未取缔、应停产未停产等未按全区消防安全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要求进行处理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对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逐项检查,严防搞形式,走过场。消防大队及公安派出所,除值班备勤人员外,所有干警都要深入单位开展检查,确保专项检查行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逐一实施严格的消防检查。工业企业由区安监局、经信局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负责,“九小场所”及辖区学校、幼儿园由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对前段时间漏查、漏管或变更使用性质的单位,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纳入管理范围,防止失控漏管。检查时要根据单位的生产、营业时间,实施错时检查。夜间营业的场所以夜查为主,夜间不营业的场所白天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消防隐患安全排查篇3

根据支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工作要求,古城新街中队于6月6日至7月10日组织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在此期间中队全体指战员坚决贯彻文件精神,落实安全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预防违法违纪案件、车辆交通事故、作战训练事故和夏季常发事故为重点,着力从根源上杜绝和防范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了各类事故案件发生,确保了队伍高度安全稳定和集中统一。现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总结如下:

一是全面落实人员管控措施,坚决预防了违法违纪案件。积极落实“两个经常性工作”,全面解掌握指战员思想状态、个人生活和家庭情况。对重点人员加强了管理和动态观察。落实“四个秩序”,对一日生活制度以及请销假、晚点名、查铺查哨、指战员言谈举止、队容风貌、内部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整改。加强了对零散人员和“两个八小时”管控,对公勤人员、已婚消防员、合同制消防员、探亲休假人员加强了管控;并时刻掌握了零散人员动态,并全程监督和督促了公差勤务人员派遣单审批制度。对互联网、指战员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移动网络介质管理进行了进一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整改整治。

二是对车辆运行进行了排查,坚决预防了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对车辆派遣审批制度落实,对不按规定程序派车、派车手续不全、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给予了教育;加大了执勤车辆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季节、天气等情况及时做好了执勤车辆检查保养;严格落实干部带车、车场日等制度;

消防隐患安全排查篇4

局领导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按照《____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于年初召开组织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检点、工作措施,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协调配合,全面彻底排查全区文化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了对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此次清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期间,我局在整治文化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同时,也加强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边检查边宣传,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我局在公众娱乐聚集场所经营户中广泛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有力地增强了公众娱乐聚集场所经营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提高了公众娱乐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与应急能力。

年初,我局与辖区内的公众娱乐聚集场所主要负责人签订了《____文化经营单位(2015)年防火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要求各公共娱乐经营单位将责任书制作成警示框,在场所内的醒目位置悬挂。

消防隐患安全排查篇5

一、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指挥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办,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整治“两类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战役行动务必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督办,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三、整治部署和工作重点

整个战役从2014年6月25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25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强化部门协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动员有关单位迅速落实“清剿火患”役部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30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联合检查,突出整治重点。

1、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10日

排查整治重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超市、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及敷设不规范等突出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值班巡查等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2、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各村可以与驻村民警联合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严格按照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全面排查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手续;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2012年8月1日—2014年8月20日

排查整治重点:高层和地下建筑。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三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五是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悉业务,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六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七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4、2014年8月21日—2014年8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各村要结合消防安全保卫重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针对本地各类重点、敏感、涉及民生以及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并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总结阶段(2014年10月6日至20日)。各村、各单位要对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排查整治。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排查的单位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要现场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日期内进行复查。

消防隐患安全排查篇6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区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办事处成立*区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甘建仁(办事处)

副组长:高凤庭(办事处)、萧福海(公安分局)、陈廷集(消防一大队)

成员:劳旭文(工商分局)、卢顺光(安监分局)、黄陈芳(宣传文体办)、肖必超(综治办)、苏响全(执法分局)、关志雄(三产办)、刘卓泉(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分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卢顺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排查整治对象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酒吧、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网吧、、游戏、游乐场所;

(五)足浴、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六)宾馆和饭店。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检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严禁未经行政许可而擅自开业经营;

(二)检查已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相关审批安全条件情况,严禁已不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继续营业;

(三)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的管理设置情况,严禁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确因管理需要保持常闭状态的安全出口必须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系统;

(四)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情况,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五)检查电器线路安装、维护情况,严禁电器产品安装或线路铺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六)检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鉴定性检验情况,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不能确定符合要求的,应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严禁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装修、装饰材料;

(七)检查动用明火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八)检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严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九)检查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禁公共娱乐场所超额定人数营业。

四、工作目标

通过3个月的排查整治,对全区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过关,基本摸清隐患底数,全部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关停不合格场所,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五、步骤和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30日前完成)。

各部门要迅速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向社会宣传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内容、要求,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立即开展自查整改,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为排查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15日前完成)。

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排查对象逐一过关,不重复,不遗漏,不留死角。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各负其责开展排查。为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得到落实,责任明确如下:公安分局负责对带文艺演出酒吧营业额定人数,治安管理状况和旅业宾馆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安监分局负责协调消防部门检查场所的消防行政许可、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内部装修材料检验等情况;工商分局负责对场所的工商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等情况进行整治;宣传文体办办负责对所分管的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综治办负责对所分管的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执法分局负责对场所违章搭建的情况进行整治,特别要检查场所室外疏散金属楼梯是否达到安全要求;三产办负责对大型商场、大型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供电部门负责检查场所电器线路安装、维护情况。排查整治过程中,必须按照《*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登记表》(见附件)所列项目逐项填写;对所有消防安全隐患,分别依法落实单位整改责任,确保措施到位;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要撤销其行政许可,责令其停产停业,落实关停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30日前完成)。

各部门要认真对工作进行总结,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并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材料,迎接市政府对我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的检查验收。

消防隐患安全排查篇7

以上甘棠景区为例,经检查主要存在以下消防安全隐患:

1、 整个景区灭火器数量不足。

2、 景区未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

3、 景区内居民房屋电器线路的架设不符合规定。

4、 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开展消防演练、培训、及定期开展消防巡查。

5、 上甘棠村农村大屋场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对此做出如下整改方案:

1、 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宣传和演练的力度,从而提高所有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2、 购置一批新的灭火器后在古村进行合理安放。

3、 景区属于古村落,古村小巷也是文物的一部分,因而未设置消防车通道,现正在施工的消防工程将取代消防车的作用。

4、 联系电力部门规范居民房屋线路的架设并积极协助电力部门对线路架设的整改。

5、 消防安全制度和景区应急疏散预案均已制定,今后将定不定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培训。

消防隐患安全排查篇8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监管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要求,各乡镇政府负责属地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各主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

(二)坚持统分结合、共同监管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职责,其他各主管部门分行业、分系统负责。

(三)坚持层层把关、全程监管的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规定,各审批主管部门要严格消防涉及事项审批,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坚决杜绝出现“不批不管”、“未批失管”等不良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1、各职能部门、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行政负责人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依据有关规定,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工作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

2、发改部门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协助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在建设项目审核工作中,将消防相关要求纳入核准内容,确保消防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保证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经贸部门负责排查商贸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规范商贸企业消防安全行为规则。

4、农村工作部门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好指导、督促落实农村消防事业发展。

5、教育部门负责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课程,排查所属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6、科技部门负责会同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消防科技研究开发,组织有关科技项目实施,将消防科技知识宣传列入科普重点内容。

7、民宗部门负责排查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对宗教教职团体和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8、公安部门负责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公安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村(居)委会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9、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有关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纪对有关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0、民政部门负责排查直属社会福利企业、直属福利机构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对灭火抢险救援中牺牲或致残人员做好褒扬抚恤工作。

11、司法部门负责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法制宣传总体计划,做好消防工作法律服务。

12、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现行财政体制和消防部队管理体制,按照事权划分原则,负责将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1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培训内容,指导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相关消防从业人员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4、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违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15、规划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消防专项规划,将消防安全纳入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的定点和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的审定工作内容;负责非违法占地的违法建筑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负责规范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施工许可行为,排查整治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

16、市政园林部门负责落实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负责城镇燃气消防安全隐患和户外广告设置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17、海事部门负责排查内河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民用船舶和水上设施的消防安全隐患。

18、交通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及运输单位的资质审查、押运等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协助重大火灾抢险救援工作。

19、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排查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和文艺演出等文化娱乐活动的消防安全隐患;配合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管理文化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

33、旅游部门负责监督落实辖区内的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排查风景名胜区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

25、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将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要内容,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公安消防机构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26、人防部门负责排查公共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隐患。

27、港航部门负责排查水上交通工程建设、港口码头与港埠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

28、工商部门配合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排查市场、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有消防前置审批条件的单位营业执照核发行为;根据职能部门建议,依法吊销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经营者的营业执照。

29、质监部门负责依法做好生产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消防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管理、指导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仲裁的有关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消防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30、电力部门负责保障重要建筑、场馆、设施、项目以及重大灭火抢险救援的消防用电,监督管理城乡供电设施的用电安全;开展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38、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负责消防工作重点时期和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二)乡镇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1、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的消防工作负责。乡镇长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其他负责人分线负责。

2、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消防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排查整治本辖区居住出租房、“三合一”企业等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者存在较为严重火灾隐患且一时难以整改的场所,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并通过媒体宣传,警示社会。

3、依法组织编制并实施消防规划。组织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4、根据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建立社会消防组织,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所辖村(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村(居)委会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2、协助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排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及时反映群众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工作。

(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边防)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管和灭火救援职责。

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边防)派出所要依照《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浙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消防监督抽查。重点监督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企业和居住出租房等单位(场所)的法定代表人和业主是否履行消防责任,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对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监管与宣传是否到位,监督乡镇政府对火灾隐患的牵头排查整治、联合执法和消防宣传是否到位。对检查发现或者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函告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业主的法律责任。

2、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建立管理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如责任单位拒不整改或未能按期整改完毕,公安消防机构认为其不具备安全营业条件的,应当及时函告相关审批或主管部门吊销相关证照。

3、负责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村(居)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4、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新产品。

5、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6、严格执勤备战制度,制定灭火作战预案并开展实地演练,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7、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法律责任,定期分析火灾形势,掌握本辖区火灾规律和特点,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

8、对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提请公安机关报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火灾隐患分工排查机制。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房管、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配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房管部门牵头组织,公安消防部门配合;“通天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配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组织,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其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主管部门配合。同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建立火灾隐患告知公示机制。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书面通知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或依法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也应通知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同时将隐患情况及时函告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法查处。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时,应将重大火灾隐患场所或单位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推动其整改,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对火灾隐患的知情权。同时,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并通过新闻媒体公示举报电话(62522*9)、电子信箱,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做好对举报人的保密工作。

(三)建立火灾隐患综合整治机制。发现火灾隐患后,乡镇政府或监管部门要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对重大火灾隐患或整改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属地乡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整治。

(四)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隐患整治完成后,要加强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

五、责任监督和责任追究

(一)市政府与乡镇政府、市政府与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与其办事处和村(居)委会、有关部门与其直属单位都应当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范围、责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内容。

(二)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考核内容,每年组织考核,实施奖惩。

(三)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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