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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节的教案(精选8篇)

时间: 2023-07-17 栏目:写作范文

劳动节的教案篇1

劳动合同法课程的教学秉承这样一个理念:法学知识的传授到“够用”和“实用”的基础上,倾向于对高职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灌输和法律技能的应用。在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中,提倡让学生多说、多做,培养他们的口头表达能力、交际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课内实践项目设计

1、模拟求职与招聘活动模拟求职与招聘主要适用于项目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期工作。教学目的:学生通过模拟整个求职与招聘过程,熟悉劳动关系建立的前置程序,同时熟悉求职与招聘过程中的法律规定,以防在缔约过程中产生不应有的法律风险。教学设计:实训老师将全班同学分为两个组,一组同学扮演人力资源部门,另一组同学扮演求职的劳动者。每组选派一名组织能力强的同学任组长,负责本组人员角色分配并负责设计策划求职招聘全过程。活动开始之前,由组长提交本组人员分配名单和活动运行方案。人力资源部门这一组在老师指导下要制定招聘计划、拟定招聘广告、设计面试问题,进行人员筛选、办理录用手续等,扮演劳动者的同学提交个人求职简历。人力资源部门和劳动者必须现场展示求职和招聘全过程。最后教师进行点评,提出要求和建议。

2、草拟劳动合同文本草拟劳动合同文本主要适用于项目二:劳动合同的签订。教学目的:通过模拟签订劳动合同,使学生熟知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包括哪些内容,从而知道如何草拟及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劳动合同中每一个条款对自身利益的影响和意义,引导学生毕业后在求职签约时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教学设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有九项必备条款和若干约定条款组成。本项目训练内容是:要求每一位同学提前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的格式文本,老师在对每一项条款进行讲解时,要求学生假设情境,假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和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草拟劳动合同每一条条款,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合法的劳动合同文本,并提交老师进行批改。

3、模拟签约对抗赛模拟签约对抗赛也主要适用于项目二:劳动合同的签订。教学目的:使学生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有更深刻的认识。教学设计:指导老师将全班同学分为四组,两组为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两组为劳动者。一组人力资源部门人员与一组劳动者搭配成一个签约小组,形成甲乙两个签约小组。由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然后人力资源部门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具体条款进行谈判确定,最终签订劳动合同。甲组展示本组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乙组同学进行挑刺,乙组展示本组签订的劳动合同,由甲组学生进行挑刺,形成对抗赛,看哪一组的劳动合同签订的最好。最后由老师进行活动点评。

4、小组案例讨论小组案例讨论适用于任何一个项目的教学。教学目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设计:指导老师把全班学生分为若干个学习小组,然后精心挑选劳动合同法经典案例,启发每个小组对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最后小组选派学生代表将本组的讨论意见公布,教师再进行总结点评。教师挑选的案例应该是难易适中,有一定代表性的。在具体教学实践中,笔者挑选给学生进行小组讨论的案例包括:2010年广东省佛山市本田员工集体停工事件、富士康N连跳事件、华为奋斗者协议事件、安徽反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等,通过对这些案例的讨论,同学们对罢工的合法性问题、同工同酬问题、工会的职能作用问题、劳动争议处理机制问题、加班加点问题、员工辞职是否应支付企业违约金问题、平等就业权问题,劳动者的休息休假等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掌握。

5、模拟劳动仲裁庭模拟劳动仲裁庭适用于学生对七个项目的技能都有一定理解与掌握的基础上进行实训。教学目的:模拟劳动仲裁庭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模拟法律实践的场所和机会,让学生提前面对劳动法律实际问题的挑战和考验,熟悉和掌握仲裁庭仲裁程序和仲裁规则,促进理论知识向实践技能转化,培养和训练学生实践操作技巧和综合法律职业能力。学生在模拟劳动仲裁庭活动中,通过讨论案情、制作劳动法律文书、主持仲裁、在仲裁庭上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合议、宣判等互动过程,法律实务操作技能得到了切实提高,同时训练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交际能力等综合能力,从而为其成为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教学设计:指导教师选用真实的劳动合同案例,让学生充当各个仲裁法律关系的主体,扮演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当事人、证人、律师等,从形式到内容应尽可能模仿真实仲裁庭开庭情境,按照实体法和诉讼法(或其他程序法)的规定,进行模拟案件从受理到审理终结的整个过程,在实践中深入体会如何进行仲裁活动。角色分配以及活动过程由学生自主完成,没有分配到角色的同学进行开庭观摩。模拟劳动仲裁庭具体的开庭程序如下:(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3)听取申诉人员及其人的申诉和被诉人及其人的答辩;(4)仲裁员当庭调查,质证;(5)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进行调解;(6)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若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并作出裁决,裁决结果记录在案,由仲裁员署名;(7)首席仲裁员宣布闭庭;(8)仲裁庭闭庭后,书记员应将仲裁庭庭审记录交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校阅、签名;(9)仲裁庭庭审记录应由仲裁员、书记员签名。最后,各模拟角色提交相关法律文书,观摩同学提交模拟劳动仲裁庭观后感。

6、辩论赛同学们在学习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两难问题,如:劳动合同法对比劳动法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那么,是不是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越大对劳动者就越有利呢?还是说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越大对劳动者不是越有利。这个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都很大,笔者也组织了学生进行了相关论题的辩论赛。通过辩论赛,正反双方以及旁听的同学会对类似的两难问题有更深刻的感悟,会发现理论与实际的差距。辩论赛适用于学生对七个项目的技能都有一定理解与掌握的基础上进行实训。教学目的:培养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互相配合的能力以及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教学设计:实训指导老师首先将全班同学分成正方、反方两组,每组选出四名辩手,分别担任各组的主辩、二辩、三辩、结辩,另选出一名同学做主持人,两名同学做计时员。然后指导老师根据课程的进度精心选择辩论赛的题目交由学生课后准备,教师还要对学生进行辩论赛规则的指导。班长和学习委员负责辩论赛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两个小组的同学进行资料的收集,课后的彩排,遇到问题及时与指导老师沟通解决。最后在实训课上正式展开辩论比赛,赛后老师进行点评,并选出胜方和最佳辩手进行奖励,除辩手之外的每一位同学赛后提交一份辩论赛观后感。

7、邀请专家讲座邀请专家讲座适用于任何一个项目的教学。教学目的:拓宽学生视野,使学生及时了解、熟悉劳动合同法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也使学生了解理论与实际运作不完全吻合,使学生学会辩证地思考书本知识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的复杂性。教学设计:指导老师根据教学进度邀请实践部门包括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公司等有关工作人员来校做讲座。我校邀请校外专家做的讲座包括:《工资改革专题讲座》、《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劳动争议范围》、《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的区别》等。

(二)课外实践项目设计

1、法律咨询实践法律咨询是指提供法律知识问题的解答。由于法律的专业性与复杂性,非专业人士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往往需要求助于律师一类的法律专业人士。我们的学生虽然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律师或法官,但在学习了若干法律课程后也可以为非专业人士提供一些专业的解答。法律咨询实践的时间宜安排在学期末,劳动合同法课程即将结束之时。教学目的: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劳动纠纷的处理能力。教学设计:老师组织学生在校园里的空旷地带打出“义务劳动合同法法律咨询”的横幅,摆好桌椅,做好被咨询的准备。因为咨询的地点安排在校园里,前来咨询的都是其他院系的同学,他们提出的问题有:什么是劳动合同?哪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招用人员是否均应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合同有哪几种类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铁饭碗”吗?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哪些内容?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如何计算?什么是竞业限制?……虽然只是校园法律咨询,但是现场收集到的劳动合同法律问题数不胜数,老师要求学生尽量自己运用所学知识独立解答,实在解答不出就记下来并找其他同学或者指导老师帮忙。在校园法律咨询活动中,学生面对真正的实践考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真正的检验和提高。

2、社会调查社会调查适用于任何一个项目的教学。教学目的:让学生亲自进行社会调查的目的在于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尤其是对社会实际的了解。该项实训活动有助于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和知识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锻炼学生对社会的基本认知能力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同时社会调查可以弥补教材滞后性的不足。教学设计:由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确定调查方向,如在讲解到非典型劳动关系时或工资制度时要求学生对“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市及户籍所在地的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情况”进行调查或要求学生对“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市及户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查。学生的调查以学习小组为单位,访问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要求学生保留访问对象的相关信息,以杜绝数据作假。调查问卷由学生自己设计,调查问卷的发放可以通过填写纸质问卷或通过QQ、微信、公开网站发放等方式进行。每个学习小组最后要形成不少于2500字的调查报告,报告应当涵括对调查数据的说明和分析。社会调查结束后,每个小组选派一名代表在课堂上汇报调查报告,汇报时制作PPT,汇报结束后其他同学可以提问,指导老师则进行最后的点评。

二、结语

劳动节的教案篇2

为迎接“五一劳动节”的到来,让幼儿对“五一劳动节”有深刻的认识,引导幼儿认识周围的劳动人民,萌发幼儿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懂得珍惜劳动人民的成果。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1活动目标:

1、让幼儿进一步知道劳动节的真正意义,知道劳动节的由来。

2、让孩子们在“劳动真快乐”主题中亲身体验到“以辛勤劳动为荣”,过一个有意义的节日。

3、培养幼儿从小懂得关心他人,关心身边的事,提高幼儿的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从而萌发热爱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的情感。

4、培养幼儿同伴间的合作精神,体验师幼、互动带来的快乐。

5、了解节日的来历,知道节日的日子及习俗,乐于参与节日的活动。

6、体验明显的季节特征。

活动准备:

歌曲磁带、抹布、塑料盆、喷壶、照相机

活动过程:

一、谈话活动:使幼儿了解有关“五一劳动节”的基本知识。

“五一劳动节”是谁的节日?(所有劳动人民,如我们的爸爸妈妈、医生、教师、警察、营业员、工人、农民、、、、、、)那它是怎么来的呢?

二、学唱歌曲及看教育片

教师教孩子们学唱歌曲《劳动最光荣》,并观看全国优秀劳动者宣传教育片,让幼儿深知劳动是最光荣的事情,潜移默化的培养幼儿的劳动意识。

三、开展一系列的活动

带领幼儿把自己的小衣服叠好,给班级内自己的小花浇水,帮助老师擦干净桌子,午睡时帮助老师搬床,两个小朋友之间互相穿衣服、系扣子,互相帮助系鞋带,洗抹布等一些简单的孩子力所能及的事情。

四、劳动比赛

在活动的最后,在班级内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劳动比赛,看看谁叠衣服叠的最整齐,哪位小朋友穿袜子最快,谁能迅速的把自己的小衣服叠整齐。经过层层选拔,分别推选出了两位“小劳动之星”,并给他们戴上了小红花。

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2活动目的:

1、通过开展以“我劳动,我光荣;

我创造,我幸福”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让同学们了解“劳动节”的由来,了解我国不同时代的劳模风采。

2、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类活动,从宣传“我劳动,我光荣;

我创造,我幸福”这个主题思想转化到我们每个学生的实际行动中。

3、通过在学校、家庭两个层面参与不同类型的劳动,培养爱劳动的热情,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争做“劳动小能手”。

4、让学生了解节日的习俗。

5、通过讨论,激发过节日的情感,知道要愉快、合理地过节。

活动主题:

我劳动,我光荣,我自理,我能干。

活动内容:

(一)绘画比赛

1、绘画主题:劳动最光荣。

2、绘画形式:绘画表现形式不限,儿童画、国画、版画等均可。

每个班上交5件作品,可适当增加。

3、上交时间:4月30日前上交,逾期做自动放弃。

(二)我是劳动小能手

1、在“五一”放假期间与爸爸妈妈一起对自己的家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

2、能帮爸爸妈妈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家务事,洗菜、淘米、洗碗、扫地、拖地等。

3、知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含义,并能做到我的饭碗里没有一粒剩饭(菜)。

(三)学唱劳动歌曲

1、各班音乐老师负责在本周学习有关“劳动光荣”的歌曲。

2、周五班队活动课,以班级为单位,举行“我爱唱歌更爱劳动”的个人演唱比赛。

活动要求:

1、各校要组织好绘画比赛活动?将好的作品上交中小进行展览。

2、各校要切实布置好三个阶段的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劳动。

3、要制订好活动方案案和安排,按时开展活动,要有详细的活动记录。

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3活动目标:

1、知道五月一日是国际劳动节,是所有劳动人民的节日。

2、了解各行各业人们的劳动,并体验劳动是件辛苦又快乐的事。

3、激发幼儿爱劳动的愿望。

4、感受到节日的快乐。

5、体验明显的季节特征。

活动准备:

假日里,布置幼儿去附近的理发店理发,到超市购物等,了解人民的劳动。

活动过程:

1、教师介绍五月一日是国际劳动节,知道是所有劳动人民的节日。

2、请幼儿回忆参观理发店、超市的情景,进一步了解这些地方的工作人员劳动的辛苦。

教师提问:你在这些地方看到了些什么?他们是怎样劳动的?

3、幼儿讨论,帮助幼儿进一步了解劳动是件辛苦而又快乐的事。

提问:理发店的叔叔阿姨都干些什么事?没有他们会怎样?超市里叔叔阿姨每天站着累吗?既然累为什么还要干?你觉得他们的心情怎样?为什么?

4、带领幼儿参加幼儿园公益劳动(捡石子、捡树叶、扫地),并观察劳动后场地的整洁,让幼儿进一步体验劳动的辛苦和快乐。

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4活动目的:

1、知道5月1日是国际劳动节。

2、知道身边的人都是劳动者,他们用劳动为大家服务,有尊敬和热爱他们情感。

3、在活动中培养劳动意识,学习劳动技能,体验劳动生活。

活动准备:

1、结合活动谈话:让幼儿懂得劳动的辛苦,尊重他人的劳动。

2、读报和收集关于社会新闻,关心身边的事。

3、大班幼儿积极参与制作宣传小旗。

4、创设环境:老师和幼儿共同收集材料,布置成人劳动成果展览会(可用实物也可用图片),预备一些成人劳动的照片和图片。

5、预备一些小水桶、抹布、小刷子等工具,供幼儿劳动之用。

选择人物(如商店售货员,汽车的司机,厨房的厨师,马路上的警察),带领幼儿观察成人的劳动。

活动教案:

小班活动:《环保小卫士》

1、通过晨间谈话、集体活动进行有关:“我会自己洗手”、“我会自己服”、“我会自己吃饭”等系列活动,让幼儿在日常的劳动中学会生活的自理能力,逐步培养他们的劳动意识。

2、通过我是环保小卫士的主题活动,为我们周围的环境进行检垃圾的活动:

中班活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形式:

1、通过《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这一主题开展"我会自己叠被子”、“我会自己穿衣服”“我会自己叠衣服”、“我能自己擦椅子”“我会扫地等活动,以促进幼儿的自理能力,以及热爱劳动的快乐;

2、通过班级的各项活动后,进行年级组的自理能力竞赛活动,具体项目就是班级已经进行了的各项活动如:“叠被子""穿衣服"""叠衣服""擦椅子""扫地"

大班活动:《我是劳动小明星》

1、进行关于“五一”劳动节的教学活动备选课程见后

2、各班级充分利用“五一”劳动节的节日教育资源,进一步挖掘了潜在资源,开展“从小做个勤劳人”的德育活动,尊重并感谢劳动者,尝试体验成人的劳动。

3、以班级为单位包干院内、院外的不同区域进行灌溉花草树木、拔拔杂草等活动

特别说明:

1、此活动为下周的任一天或几天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2、此活动需要挖土和浇水的工具,请教师们提前做好收集的准备;

友情提醒:

1、活动切实对儿童的成长有帮助、有提升;

2、所有幼儿经历过的活动,都请第一时间与我们的同伴、同行、家长共同分享;

注重安全和卫生。

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5活动目的:

为了让幼儿在活动中培养劳动意识,学习劳动技能,体验劳动生活,幼儿园将结合每月一事,根据体验教育、创新教育的要求,以劳动最光荣为题,开展系列劳动教育活动。

活动对象:全园幼儿。

活动时间:

5月1日--5月31日。

活动主要负责:各班正、副班主任、保育员。

活动口号:

十个手指动动动,什么活儿都会干!

活动过程:

一、且歌且吟——故事讲述篇

1、各班搜集各种有关劳动的图片在主题墙上张贴,进行宣传。

2、各班搜集适合本班幼儿的关于劳动为主题的儿歌、故事、歌曲,在活动中让幼儿念一念、听一听、讲一讲、唱一唱。

3、各班在家园栏里进行有关劳动内容的宣传,达到家园共育的教育目的。

二、小鬼当家——劳动实践篇(一)

小班——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1、各班以“劳动最光荣”为主题,围绕“我会自己穿衣服”、“我会自己洗手”、“我会自己吃饭”等内容设计活动方案并开展活动。

2、每个人选自己认为做得好的一种劳动,参加班级组织的比赛,各班根据比赛结果,评选各种“劳动之星”。

中班——我是快乐小帮手

1、各班以“劳动最光荣”为主题,选择适合本班幼儿的活动并开展。

2、各班利用晨间谈话,给孩子讲解几种劳动技能。

(擦桌子、扫地、叠被子、分餐点、分饭菜)

3、各班每天选出班级小值日,帮助老师、阿姨做好班级各项日常工作。

(擦桌子、扫地、叠被子、分餐点、分饭菜、收发本子等)4、各班每周评选出本周的“值日之星”。

大班——劳动最光荣

1、开展“爸爸妈妈真辛苦”调查活动。

让幼儿调查自己的爸爸妈妈每天工作回家后所做的事情,利用晨间谈话进行交流,谈谈感受,让大家体会父母的辛苦,激发幼儿为父母分担家务劳动的激情。

2、通过调查,了解父母艰辛之后,想一想,如何去做,并与家长共同商量,定好家务劳动计划。

3、让幼儿根据自己订制的家务劳动计划,开展“家务劳动小能手!”的家务劳动实践活动。

每天在家做一些家务劳动,家长把孩子当天所做的家务记录下来。(发记录表)

4、周末让家长对孩子在家的劳动进行评价。

(在记录表上进行评价)

5、每周一各班评选出班级“家务劳动之星”,实现家园共育。

三、我能行——活动展示篇“我能行”

劳动技能大比武:(分年级组进行比赛、每班男女各10人)

小班:穿衣服比赛。

中班:剥毛豆比赛。

大班:上学准备。(整理书包)

劳动节的教案篇3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合同法 教学实效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22-0062-02

一 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教学价值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用工行为的日益增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纠纷日益浮现出来,这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影响了用人单位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也最终阻碍了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商科院系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主要培养以人力资源管理为主要业务内容的职业经理人群体,在该专业课程中,劳动合同法等内容的教学主要致力于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劳动纠纷以及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等各方权益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素养,因此具有多方面的积极价值和现实意义。

首先,劳动合同法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定义与特征、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劳动合同的执行、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及法定条件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等,这些内容的教学有利于加强商科专业学生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对社会用工行为的法理及实践认识,能有效提升他们的人力管理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为日后胜任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劳动合同法的教学工作在促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科学高效地开展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能有效地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让劳动者更富主动性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用人单位在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的辅助下,能够人性化地对待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在依法用工的同时,切实保障劳动者各项合理需求的满足和实现,从而极大地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热情,为用人单位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后,劳动合同法的教学有利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及社会的祥和稳定和全面发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谙熟把握以及有效执行能够确保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价值目标和切身权益都得到有力的保障,在事有所劳、劳有所得、各得其所的社会氛围中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 劳动合同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虽然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劳动合同法的教学工作具有多方面的现实意义,但在实践操作层面仍然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教材编排内容偏少

由于思想认识问题或者出于对教材篇幅控制的考虑,目前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主干课程教材,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以及其他相关课程教材,大多缺乏对劳动合同法内容的系统编排和详细阐述;而在对劳动合同法有所涉及的部分人力专业教材中,编排的内容也多作为“劳动关系管理”的一部分而予以展开,而且侧重于对劳动合同的概念、内容、订立、解除等法律规范内容本身的阐述,缺乏体现权利保护以及秩序维护等法律原则和法治精神的实际案例的编排,难以满足系统传授劳动合同法律知识、有效增强劳动权益保护理念的日常教学需要。

2、理论传授讲解过多

在劳动合同法的教学过程中,首先要落实适当的理论传授,以使得学生对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法理和价值取向有必要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更好地把握人力管理的具体工作。但目前的劳动合同法教学过分偏重于教材已有理论内容的讲解和

传授,照本宣科、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法还在一定程度上主导着日常的教学课堂,学生只是现有知识的被动接受对象,学生的教学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有效地调动起来,还直接导致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劳动合同法的课堂教学效果和课程教学实效都不理想。

3、实践教学环节缺乏

当前的劳动合同法教学活动主要在学校里通过课堂教学的形式实现,而且偏重于劳动关系管理理论的讲解和传授,较为理想的教学实现途径也只是适当地采用案例分析、视频观摩等教学手段,将枯燥乏味的理论讲解转变为具有一定背景氛围的情景教学,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教学活动的趣味性和生动性,有利于教学实效的提高,但无法比拟真正的实习教学活动。无论是案例分析,还是视频观摩都是对过往管理事例的探讨和研究,都无法与实时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实践相比较,在时效上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和脱节性,难以及时反映当前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劳动者权益保护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因而不算是真正具有针对性的实践教学活动。

三 劳动合同法的教学改进对策

劳动合同法的教学工作对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综合素养的提高、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鉴于目前劳动合同法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拟从以下三方面采取措施寻求解决策略。

1、切实完善教材内容

针对当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程中劳动合同法教学内容不足的问题,可以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人力资源管理实务等课程教材中编设劳动合同法的专章内容或者以专题讲义的形式对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进行系统深入的补充讲授,以不断完善专业教师的授课内容以及丰富学生的劳动合同知识体系,使学生能够全面地领悟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实施要求以及社会效用等,真正做到学有所教、教有所据。

第一,编设劳动合同法专章内容。在现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相关教材修订时增编劳动合同法专章内容,在现行教材内容的基础上,吸收劳动合同法理论和实务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对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实际应用进行必要的拓展性阐述,使得教材内容能够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特色和社会的发展要求。

第二,补充劳动合同法专题讲义。专业课程的教材内容是劳动合同法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和载体,普及范围广、规范性较强,但受限于教材内容的固定性和教材版本的更新速度,教学内容需要不断地加以延伸和拓展,针对特定主题而编撰整理的专题讲义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劳动合同法的授课教师可以根据教学进度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结合劳动合同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搜集资料,并形成具有一定逻辑结构的教学补充材料,以满足实际教学活动的需要。

2、积极实施参与式教学

人力资源管理是实践性较强的一门课程,对培养学生的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技能具有重要价值的劳动合同法的教学应该充分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利用案例教学、视频教学等手段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主体作用,不断激发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一,案例教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教学需要,设计出囊括劳动合同法所有应知应会知识点的案例或把实际的劳动合同管理事例改编成贴合教学实际需要的案例,进行分组式的教学讨论,使学生参与实际问题的发现、分析和解决,增强鲜明的教学体验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变被动式的知识接受为主动式的方法探索,从而有力地促进劳动合同法教学实效的提高。

第二,视频教学。视频教学具有理论讲授和案例讨论等传统教学方法所无法比拟的生动性和形象性,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支撑下的多媒体教学手段使得课堂教学更加丰富多彩,学生的学习兴趣会进一步地得到提升,自主思考和自我创新等学习习惯的形成将有效改变当前劳动合同法课堂教学被动、低效的现状。

第三,角色扮演。在理论讲授、案例讨论以及视频教学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劳动合同法的运用能力,可以模拟真实的职场环境,设计出用人单位代表及劳动者等人物角色,进行劳动合同的内容草拟、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商讨、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在特定情形下的合同解除、终止及续订等,使得学生能够尽早接触劳动关系管理的实践内容,更好地体会法律的公正取向和实践的纷繁复杂。

3、有效推行实习教学

劳动合同法的教学工作应该密切关注企业管理实践中出现的各种现实问题,把教材内容的教学与人力管理实务的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把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的教学课堂延伸至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当中,使得学生能够真正做到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检验和提升自己的理论认知。因此,安排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实地调研或者管理实习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实地调研。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安排学生开展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法实施调研活动,通过参与档案查阅、人员座谈、管理观摩等,为学生们的课程学习提供原始的资料和素材,进一步缩小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的距离,加强学生对现有知识的领悟与巩固和所需知识的探索和学习。

第二,管理实习。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活动是提升劳动合同法教学实效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伺机留驻单位进行管理实习的重要渠道。在课时充裕、单位合适的有利条件下,可以安排学生进入企事业单位开展劳动合同管理相关的实习工作,在实际的工作岗位上进行专业锻炼,以学促用、以用促学,形成学用相长的良性互动,推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劳动合同法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王景琴、简析新《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机遇与挑战[J]、中国外贸,2011(12)

[2]肖进成、《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研究——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视角[J]、调研世界,2011(90)

劳动节的教案篇4

关键词:互动式教学法;案例分析;专题讨论;模拟劳动仲裁

作者简介:徐素萍(1981-),女,江西龙南人,韶关学院法学院,讲师;李文全(1980-),男,江西龙南人,韶关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讲师。(广东 韶关 512005)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东韶关学院第十二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青年项目“互动式教学法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学中的应用研究”(项目编号:SYJY12116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2-0123-02

一、互动式教学法的内涵及意义

互动式教学法是指通过课程设计,调节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相互作用,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动性,形成教师主导下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学生个体与教学中介互动,强化教学主体与教学内容的相互影响,以达到教学相长,提高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方法。[1]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偏重于灌输基础理论知识,忽视了法学理论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用,不利于学生学习主动性的发挥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相比,互动式教学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强调课堂互动,通过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上的交流与讨论,达到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理论联系实际等能力的目的。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该课程的教学不能仅仅停留在传授法律知识的简单层面上,而应从社会实践出发,借实践释法理,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和能力。将互动式教学方法运用于“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教学中,能够有效地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抽象的理论、原则、制度还原于活生生的现实生活,让学生感受到制度的应用价值,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互动式教学法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学中的具体运用

根据“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特点和教学要求,为了让学生全面掌握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法律思维,笔者研究和设计了以下三种与互动式教学法相配套的实践教学形式。

1、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实践教学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法学教育中应用非常广泛。通过对真实案例进行分析,把抽象的概念形象化、深奥的理论通俗化、复杂的问题简明化,既能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课程内容,也能激发其学习兴趣,从而积极主动地融入到教学活动中。案例教学法的实施,首先要做好案例的选择。在教学中选用的案例应当与讲授的内容有密切联系,并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这就要求教师在授课之前认真研究教学大纲,熟悉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目的和重难点,从而选取合适的案例。在讲授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这一节时,针对劳动关系的特点与本节的重点和难点,笔者选取了一个关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案例。在课堂上,通过多媒体方式向学生介绍了案情,然后由学生针对问题分组进行讨论,再由各小组派代表发言。随后,笔者对学生发言进行点评,强调劳动关系的隶属性特征,并引出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规定。最后,笔者还组织学生讨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通过对该案例的讨论和分析,学生对劳动关系的特点和认定有了较深的认识,从而达到了预期教学目的。

2、模拟劳动仲裁

模拟劳动仲裁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通过扮演仲裁员、书记员、律师、当事人等角色,对真实或者虚拟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模拟劳动仲裁全过程,以增强学生对仲裁员、律师等司法角色的认知的教学活动。有人将模拟劳动仲裁庭比喻为劳动法学教育的实验室,通过模拟劳动仲裁训练,将所学实体法与程序法知识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能加深学生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提高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培养其法学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从而缩短理论与实践、象牙塔与社会的距离。[2]笔者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学中引入了模拟劳动仲裁的方式。根据模拟劳动仲裁的特点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对学生的模拟劳动仲裁进行规划和指导:

(1)精选案例。模拟劳动仲裁开庭所选用的案例应当具有普遍性和一定的可争辩性,但难度应当适中。这样才能既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又能激发其参与模拟仲裁活动的兴趣和热情。

(2)确定角色。根据模拟劳动仲裁的角色需要,一堂模拟劳动仲裁至少需要仲裁员、书记员、申诉人、被申诉人各一名,但为了让更多的学生参与,笔者将这些角色分成四组:仲裁员组(3名仲裁员)、书记员组(2名书记员)、申诉人组(申诉人1名,律师2名)、被申诉人组(被申诉人1名,律师2名)。然后由学生自愿选择自己的角色,其他未担任模拟仲裁角色的同学协助,并在开庭时旁听,撰写旁听心得。

(3)分发程序资料。与民商事仲裁、诉讼相比,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有很多不同。笔者找了一些劳动争议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模式发给学生参考,并让学生登入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学习劳动争议仲裁开庭的有关规定以及下载文书样本。

(4)指导文书写作。模拟劳动仲裁涉及的仲裁申请书、答辩状、词、证据目录及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仲裁裁决书等文书制作的格式,学生可以在笔者推荐的网上查询到样本和要求,在开庭之前,笔者认真检查了文书是否完备、格式和内容是否有明显错误,并给予适当指导。

(5)观看开庭。经过学生们的精心准备,令人期待的模拟劳动仲裁如期开庭。因笔者同时担任了四个班的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各个班都组织了一堂模拟劳动仲裁,如果都借用法学院的模拟法庭开庭会比较麻烦,故笔者决定就在任课的多媒体课室利用课堂时间进行模拟劳动仲裁开庭。虽然课室布置有点简单,但模拟劳动仲裁开庭气氛比较浓重,有些班级参加开庭人员还统一了着装,旁听人员也都提前坐好。从书记员宣读劳动仲裁纪律到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从仲裁庭调查到仲裁庭辩论,从仲裁庭调解到宣布仲裁裁决,最后宣布闭庭,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尤其在仲裁庭辩论阶段,双方人的精彩辩论博得旁听学生阵阵掌声。

(6)教学评价。模拟劳动仲裁开庭结束后,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教学评价。首先让模拟劳动仲裁参加人员自评,然后听听旁听人员的评价,最后就是指导教师进行点评。笔者在听完参加人员自评和旁听人员评价后,从仲裁程序、实体法的运用、现场应对表现等方面给予中肯的评价,对表现好的地方给予表扬,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的建议。

通过这次模拟劳动仲裁,学生们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有了非常直观的感受,所学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得到了检验,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了发挥,文书写作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也得到了提高,他们都希望能多开展一些这种活动。笔者认为,将模拟劳动仲裁运用到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学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3、专题讨论

很多学生没有课前预习的习惯,就等着上课时教师给他们传授知识,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笔者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学中引入了专题讨论的形式。

(1)进行角色转换,由学生参与授课。教师事先把专题题目发给学生,让学生自己查找资料准备,然后由学生上台讲授。让学生走上讲台为教师和同学上课,能够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在课前查阅大量的资料,进行充分的准备。在准备授课的过程中,他们强化了对知识的理解,也尝到了学习的乐趣。当然,师生进行角色转换,让学生参与上课,并不是对教师的彻底解放,而是对教师有更高的要求。一个优秀的教师,不仅应该是一个出色的讲授者,也应该是一个出色的聆听者。[3]教师在聆听学生授课过程中,要起到指导作用,对学生的授课进行客观的评价,并弥补学生授课中的不足。笔者在讲授劳动合同的订立制度时,就给学生布置了专题“如何保护求职者在试用期间的权益”。有些学生准备非常充分,不仅课件做得精美,内容还比较丰富,图文并茂地介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如何约定以及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学生听得也很认真。笔者对该学生给予了高度表扬,然后给大家播放了一段关于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视频,并结合该视频反映的案例,向学生讲解了当试用期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得到救济。至此,学生对于试用期的问题有了较直观、全面的认识。

(2)组织课堂讨论。课堂讨论是互动式教学法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一方面,学生在准备讨论的过程中会查阅大量的相关专业资料,这对于开阔学生的视野、深化对知识的理解、启发学生的思维,无疑是大有裨益的;另一方面,学生在课堂上参与讨论,既能提高其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也能培养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而且,学生积极参加课堂讨论能够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效果。值得注意的是,在组织课堂讨论的过程中,教师既不是主导者也不是裁判者,而应当是一个组织者和参与者,既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又要对学生讨论加以适当的引导,发掘学生的潜力,防止学生偏题。

三、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中运用互动式教学法应当注意的问题

1、应将互动式教学法与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统一起来

提倡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学中运用互动式教学法并不意味着否认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成文法的学习,还是应当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等基本理论入手,结合案例分析、专题讨论、模拟劳动仲裁等互动式教学方式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培养其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因此,应当将这两种教学方法统一起来,两者相辅相成,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2、注意案例选择要适当

案例选择不适当,不但起不到启发思维、培养能力的作用,反而会误导学生。教师选取的案例首先应当有一定的疑难性。疑难案例不一定很长,但相对于简单案例而言,该案件将导致两种以上的法律概念、法律制度可能被适用,不经仔细辨别和严密推理难以给出确定的结论。[4]这样的案例才能引发学生思考。否则,如果选择的案例太简单,学生一看就知道结论,不能起到案例分析应有的教学效果。其次,案例要贴近学生。应当以学生关心的热门话题作为切入点,从学生的需要入手,把当前较集中的、敏感的或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作为教学内容,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实用性,从而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学习积极性。

3、无论是案例分析还是专题讨论,教师都应当注意引导学生展开讨论

在讨论开始阶段,教师不要急于给出答案或自己的观点,以免限制学生的思维。在讨论过程中,注意营造自由、平等的讨论氛围,让学生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教师只是课堂的主持人和引导者,作适当的询问、启发,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和讨论。讨论完毕,教师应及时进行评价和总结。评价时要肯定学生的思想火花,不要随意对某个发言给出“错误”的定论,最后要从案例分析或专题讨论中总结相关的知识点。

参考文献:

[1]苗绘、互动式教学法在民法学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探索,2011,(7):70-71、

[2]贾志农、实践教学在《劳动法学》中的运用与体会[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12):70-73、

劳动节的教案篇5

【关键词】生活实践;劳技教育;源泉

劳技教育就是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形成劳动习惯,并使学生初步掌握一定劳技知识和技能的教育。早在1981年 4月,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说明指出:“中学阶段开设劳动技术课,进行劳动技术教育,使学生既能动脑;又能动手,手脑并用,全面发展。”劳技教育是把劳动教育与工农业生产、社会服务性劳动的技术教育结合起来,既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也为他们将来的就业准备一定的条件。说穿了,劳技教育就是为生活生产服务,也只有为生活生产服务的教育,才是活的教育。

陶先生在《创造的教育》一文中说过:“创造的教育是怎样呢?就是‘以社会为学校’、‘学校和社会打成一片’,彼此之间,很难识别的。社会含有学校的意味,学校含有社会的意味。我们要把学校的围墙拆去,那么才可与社会沟通。这种围墙不是真的围墙,是各人心中的心墙。各人把他的感情,态度从以前传统教育那边改变过来。”所以,我们要以社会实践基础,以生活教育为源泉,增强学生的劳动意识,提高学生的劳技能力。

一、生活实践是真知识的积累

陶行知说过:“我们真正指南针只是实际生活。实际生活向我们供给无穷的问题,要求不断解决。我们朝着实际生活走,大致不至于迷路”。我们进行劳技教育,并不仅仅是为了上课而教育,而是把劳动的意识建立在学生的思想中,将学生在学校里所学的技能要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最终为我们的生活服务,所以,劳动技术教育要与生活密切联系。杜威在他的《民主主义与教育》中开篇就明确指出:“教育是生活的需要”。陶行知也一再强调“为了生活而教育”、“依据生活而教育”,培养活生生的人。留心近年来的初中劳动技术教材,有关生活生产课程的内容越来越多,其落脚点在于学生的社会生活实际。我们江苏省的初中劳动技术教材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教师可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学校特色的教材进行有效的劳技教育。我们学校所处地电子科技厂家较多,以电子技术教育为我们的教育特色,使学生学以致用,就是对今后的就业也有着很大的帮助。

在教学中,我们带领学生走进我们当地的电子生产工厂,实地感受电子技术对生活生产带来的影响,激发学生对电子技术学习的兴趣,从中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例如以前初三物理电学教材中有这样一题:“三脚电源插座有三只脚,其中有火线、零线脚各一个,另一只是地线脚,原来老式插座的三脚是圆形脚,后来改成了平面扁脚。这是为什么?”物理老师参考资料上的答案是:“圆形脚插座容易插错,会造成触电或短路事故,而平面扁脚不会插错”。我们组织学生到工厂参观时,请学生留意老式的插座,终于有了发现,学生通过认真观察,发现老式插座的三个圆形脚的粗细是不同的,地线脚特粗,而且三脚分布成等腰三角形,是不会插错的。回到学校后,我组织学生研究学习,学生通过找资料,问电工,最后在一本电子报合订本上找到了答案,原来圆形脚容易造成接触不良,使插座发热,酿成火灾;而平面扁脚接触好、安全。

实践出真知。由于没有生活的实践的积累,对这道习题,近几年来我们的教师也造成了不少的谬误。所以我们在劳动教育的时候,要培养学生对自己周围的事物多观察、勤思考,发现问题,分析思考,就有可能提出新课题。

二、生活实践可激发灵感

众所周知,学生要进行劳技活动,首先要自身具备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而学生劳动知识和技能的获得形成,绝不是仅靠课堂上教师的说教就能解决的,它更需要学生自身的生活劳动实践,实践出真知,没有生活劳动实践的劳技教育只是纸上谈兵,那种光说不练的方法是教育不出有劳动能力的学生的。陶行知先生说过:“教的法子根据学的法子,学的法子根据做的法子。比如种田这件事要在田里做,就要在田里学,也要在田里教。教学做有一个共同的中心,这个中心就是‘事’,就是实际生活;教学做都要在‘必有事焉’上用功”。根据调查,学生从事劳技活动最大的阻力,就是他们的学习严重脱离真实的生活世界。因此,我们要让学生以生活为源泉,使学生感到:“到处是生活,即到处是教育;整个的社会是生活的场所,亦即教育之场所”,“社会即学校”。从生活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例如:我们在对发光二极管学习中,有位同学对电器上的电源指示灯产生了兴趣,通过对电器上的指示灯电路分析,制作成功了发光二极管小夜灯,电路如图所示,所用元件只是一个二脚插头,一个高亮度发光二极管和一个电阻。几个简单电子元件,做成的简易小夜灯既给家庭生活带来了方便,更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欲望。

在我校的电子制作中,学生将课堂上学到的声控电路通过创新设计,制作成声控楼道灯;在数字电子钟的制作中,由于原电路4、5伏直流电供电,一位学生通过研究发现,利用家里废弃的手机充电器直接给电子钟供电,废旧利用,使行将丢弃的手机充电器获得新生。国庆来临,有位学生用声控小电灯电路,改制成声控LED音乐灯,一闪一闪的小灯泡,随着音乐起跳舞动,引来了不少同学及邻居的称赞。

爱迪生曾经说过:“不下决心培养独立思考的人,便失去了生活中的最大乐趣――创造。”思考是产生问题之母。在厉行节约,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在劳技课上提出了“节约用水”的创新课题,要求学生们对家里的用水设施进行创新改革,制定出改革设计的方案,以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同学们回到家里进行了观察分析,得出了不少实用的方案。

一位同学的抽水马桶的节水方案简易可行不花钱,家家都可以实施,就是在抽水马桶的储水箱里放一个合适的可乐瓶,在瓶中装上一定量的水,使之稳稳的占据在储水箱中,使储水箱中水的体积减小,从而减小每次冲水的量,达到节水目的。一位同学的创意方案是把每天洗衣机和抽水马桶连接起来,让洗衣水给抽水马桶冲水用,既节约又卫生,一举两得。

三、生活实践可使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融合

劳动创造是生活的本质,人的创造需要回到人的生活世界中才有意义。人只有“成为自己社会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劳技教育就是要给予感性教育以应有的地位,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去感觉、感知、触摸大自然、感受自然世界的千变万化和绚丽多彩,从而激发他们的好奇、好胜、好求的心理意识,培养劳动意识和劳动情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和浓厚的学习兴趣味。有许多具有一定科学性的劳技制作课内容,单在课堂是不容易完成的。要让学生走出课堂,走出学校,到更广阔的实际生活中去观察、分析、体验,获得更多的知识,解决一些科学性的问题,使感性教育与理性教育得到统一,才能更好的制作、实验、操作甚至创造发明。比如,学习《弹射飞机的制作》这节课的内容,在制作之前需要掌握许多有关飞机构造、原理、特性等知识,同时还需掌握一些操作技巧,光靠教师在课堂中讲是难以解决的。我就组织学生到我们邻近镇上的儿童公园里参观一架退役的战斗机,让学生真实的了解飞机的构造、外型的特征,从而获取一些飞机的科学性知识。这样一来学生在制作弹射飞机的时候就比较有把握了,有的同学甚至进行不同的设计制作,取得良好教学效果。我们还安排了一次以小组为单位的弹射飞机试飞技术比拼活动,学生的热情空前高涨,活动非常成功。这样从理论到实践,学生不但增强了课堂学习的自觉性,而且增加了劳技创新制作的动力和信心。

陶行知先生说:“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自营,生活所必须的教育。教育的根本意义是生活之变化。生活无时不变即生活无时不含有教育的意义。因此,我们可以说:‘生活即教育’。到处是生活,即到处是教育;整个的社会是生活的场所,亦即教育之场所。因此,我们又可以说:‘社会即学校’”。我们在进行劳技教育的过程中,以陶行知先生的教育思想指导自己的教育实践,必将取得丰硕的果实。

【参考文献】

[1]《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 (试行草案)》、1981年教育部颁发

[2]陶行知、《行知教育论著百篇》、中国和平出版社2005年出版

劳动节的教案篇6

关键词: 自主 合作 探究 点拨

一、案例背景分析

1、对本框内容在教材中的地位和意义的分析

“就业维权之道”是围绕着劳动者有哪些权利义务、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展开的。本框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利和义务中选取了与劳动者权益关系最为密切、现实生活中发生争议较多的几种,即取得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享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权进行了详细介绍,同时也让学生懂得,劳动者不仅享有劳动权益,而且应承担义务。并以流程图的形式归纳了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重点让学生了解劳动仲裁,引导他们在遇到劳动争议时积极地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本框内容既是对上一框“通往就业之路”内容的深化和延展,又是对下一框题“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即学生作为未来的市场经济主体如何参与市场经济的学习作了很好的铺垫。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对学生将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具有终身受益的作用。

2、对学生原有认知结构情况分析

学生通过对本专题第一框“通往就业之路”的学习,不仅对求职、应聘的方式和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而且明确了劳动者成功就业的第一步是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它是劳动者维权的依据,这为本框题内容的学习打下了基础。但也存在着不足,一方面学生对求职应聘中存在的违法现象不能清晰地认识,另一方面学生对适应劳动力市场竞争性的信心不足。

二、教学设计及意图

本节课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能力,变传统的“我讲,你听”、“我问,你答”、“我写,你抄”、“我给,你收”的单边教学活动为学生自主合作,师生、学生双方相互交流、沟通、启发、补充的双边教学过程。基于本框内容和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本节课的教学设想是通过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展示、教师点拨来完成的。教师提供平台让学生从现实生活中去收集案例、剖析案例,逐步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以及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逐步形成分析事物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教学过程

(1)课前让学生分组自主探究第一目“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并作具体要求:每一名小组成员课前都要认真预习书本57-61页的知识;要找一找生活中劳动者权利被侵犯的典型材料,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自己的建议;每一小组要推选一名代表上台展示小组自主合作探究成果;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各抒己见(师适时点拨)。

(2)学生在学习第二目“劳动者的维权路”时,师抛出“卧底维权”案例,让学生剖析案例,寻找解决的最佳方式,并从中一步步归纳出劳动者维权之路。

2、教学过程设计意图

(1)自主合作学习。这种设计是让学生自我探究、自我建构、自我生成知识,使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有一定观察、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在生活中的团队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

(2)组织学生课堂交流课前研讨成果,师生共同探究疑难问题。这种学习方式的设计真正做到了把课堂还给学生,尊重学生生命个体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激发学生主动寻求答案,实现学生的客观需要与学生自身的主观需要之间的有机结合,推动学生的发展;学生的充分调研也能推动教师的发展,促使教师精心预设课程,灵活地应对生成的问题。

(3)组织学生对案例深入剖析。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比较准确地理解劳动者的维权途径,正确地分析社会上的一些热点问题;运用法律相关知识论证和探讨劳动者有什么权利,应如何维护权利,政府应如何作为,在观点的碰撞中提高比较鉴别能力。

(4)教师总结并延伸。帮助学生提升对知识的理解并获得最新信息,最终完成对知识的建构。

三、教学反馈情况

由于课前就布置了自由分组学习的任务并对小组学习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尤其是要求每个小组最后在课堂上要展示自主合作探究成果,这无疑增强了小组之间的竞争性,促使学生课后通过自主上网、访谈、社会调查、收集资料、设计页面等方式来形成学习成果,体验探究的喜悦。课堂上学生发言的积极性特别高,对问题的探究有一定的深度。

在教学内容的选材上,学生直接从自身的现实生活中取材,所以更多地体现了教材内容与社会生活、学生生活的联系,拓展了学科的育人价值。第一小组从生活中选取了富有典型意义的正反两则材料(“天理何在”和“总理为我讨工钱”),真实、生动地说明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并深刻揭示了现实生活中种种侵犯劳动者报酬的现象。学习过程中通过师生对疑难问题的讨论探究、教师的点拨逐步找到问题的症结,并使学生从细微处体验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第二、三小组从现实生活的热点“被加班”、“童工现象”着手选取案例并与自己的亲友联系起来进行剖析,引起学生的共鸣,激发学生的维权意识。学生在明确“劳动者有休息休假权利”时,提出“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是不是意味着劳动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加班加点?”这种思辨式的疑难问题,说明学生在预习过程中,能积极动脑思考。问题的形成也将促使他们去查阅《劳动法》法律条文,进一步加深对劳动者权利的认识。第四、第五小组“反材正用”,增强了课堂的轻松气氛,使学生明确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损害国家、社会、他人的利益。

在分析劳动者维权途径时,学生通过对“卧底维权”案例讨论分析及几组相关问题的解决,学会挖掘分析问题的角度,并经教师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点拨,激活学生内在的求知欲,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独立探究,发现知识间的内在联系,自行得出正确结论,真正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四、案例分析优势

这节课对“自主、合作、点拨”学习作了初步探讨,从本节课的反馈来看,案例分析有以下优势:

1、突出了学生的“主体性”

学生主体地位得到了真正的体现,教师把课堂还给了学生,整节课始终是围绕着学生自主学习、探究、解决问题进行的,没有把教师“抛开”,教师发挥了适时的点拨作用。

2、尊重了学生的“独立性”

每个学生都有潜在的和显现的独立学习能力,本节课的课前自主学习,课中展示、讨论,课后总结的设计都充分尊重了学生的独立性,并创造了多种学习机会让学生独立学习,培养了学生独立学习的能力。

3、实现了主体之间的合作性

课堂上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知识信息交流,实现了主体之间相互沟通、补充,从而达到了共识、共享、共进,主体之间形成了“学习的共同体”。

劳动节的教案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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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劳动关系不断普及,劳动纠纷日益增多,《劳动法》正逐渐成为大众重点关注的法律之一。国家教育部于2007年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增设为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更提高了劳动法学的学科地位。然而实践中劳动法学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主要阐述目前劳动法学教学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在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劳动法学教学改革的建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及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劳动法学在现实生活中承载着沉重的社会使命。劳动法每次的革新都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论及深刻探讨,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更是引起空前规模的讨论。社会各界对劳动法律工作者的需求也在迅速增长。

劳动法学课程在我国高校开设以来,其课程地位也在逐步提升,教学改革也在不断开展。然而,目前我国各高校对劳动法学课程没有足够重视。因此,审视目前劳动法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其问题的成因,劳动法学教学改革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目前劳动法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一)课时量偏少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给劳动法学安排的课时量只有2课时/周,有些高校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合并后,也只分配了约56课时/学期。这对于一门核心课程而言,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劳动法学涉及内容多,体系极其庞杂,如此少的课时量使教学过程很匆忙,连很多基本理论知识都没法涉及,更不用说将时间安排到实践教学环节如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平台等。这就很难保证正常的教学需要,从而也直接影响教学效果。

(二)教学大纲设置不科学

很多高校在设置劳动法学教学大纲时没根据学生的知识需要,即不管是针对法学专业的学生,还是针对如人力资源专业、社会学专业等其他专业因课程设置需安排劳动法学课程,还是作为全校公选课的学生,一律编制同一套教学大纲。很多高校没有在劳动法学专业课教学大纲侧重法学理论体系,没有从整个法学体系的视角循序渐进的展开,更没有理论知识的传授与实践环节教学有机结合。而作为公选课的劳动法学大纲也没有侧重于实用性。

(三)学生重视不够,教学效果不佳

因课时量安排偏少,任课教师没有相对深入的研究很难形成自己的思维视角,对劳动法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掌握程度也极为有限,导致在课堂上照本宣科的现象大量存在。还有,由于任课老师频繁更换,常常出现边教学边学的现象。由于课堂授课没有感染力根本没法激起学生兴趣,更没办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难以使教学获得良好的效果。

笔者曾经多次在公选课课堂上问学生,“你们为什么选修劳动法学?”很多学生回答说是因别的课程没选上,为了学分只好选择劳动法学了。也有学生表示劳动法学学习起来很枯燥。笔者也曾问过一些法学专业的学生,“感觉你们不是很重视劳动法学的学习,为什么?”有学生回答说司法考试占分数太少,每年约5分。这也是很大一部分学生不重视劳动法学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劳动法学师资队伍及研究梯队薄弱

劳动法学在目前的高校法学教育体系中所占的份额相对较小。由于受劳动法学学科地位影响,我国劳动法学的研究较少也相当滞后,全国各大高校的劳动法学专任教师相当少。据了解目前我国只有少数的几所高校设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并有专职教师,大多数院校都没设有劳动法教研室,也没专任教师,基本上是由其他教研室如民商法教研室的教师兼任。

不管是劳动法,还是社会保障法,其课程体系均未明确,师资队伍和研究梯队薄弱也是很显然的,而师资队伍和研究梯队及课程体系三者关系又是环环相扣。

(五)教学方法不科学合理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由于受劳动法学科学地位偏低、课时量较少、师资队伍和研究梯队薄弱、课程体系不明了等影响,教学方法明显不科学合理。具体表现是:

把过多的学时安排在对理论知识的传授上,很少甚至没有安排学时在实践环节上。有高校在理论知识传授上也不注意将具体案例与国家规定结合讲解,使课堂沉沉闷闷毫无生气,没法引起学生兴趣,更谈不上理解课堂内容。有高校在劳动法学教学中实施了案例教学法但所选的案例太陈旧、生硬也没现实感。

或案例教学过程很不合理,可能是教师对案例教学理解存在偏差,课堂上也往往只是一个案例说明一个问题,整个过程完全由教师主导,学生很少甚至没参与案例讨论,所以很难引发学生对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的思考,更无法发挥学生的操作能力。有的高校在劳动法学教学上是运用了模拟劳动仲裁庭,成立法律诊所或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搭建了法律咨询平台等实践教学方法。但并没设置相应的操作程序,或并没根据实际情况系统组织并加以引导。

二、关于劳动法学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提升劳动法学的学科地位

劳动法学是法律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之一,随着不断发展其学科地位也不断得到加强,目前已被教育部定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然而,从普遍的高校学时分配较少,师资队伍和研究梯队薄弱等劳动法学教学目前的现状可很显然看出,实际中劳动法学的学科地位并没有受到充分重视。因此,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劳动法学的学科地位就极为必要了。

笔者认为,目前我国的法学一级学科是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含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等,应将其调整为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经济与社会法学以及国际法学等学科,然后将劳动法学作为二级学科纳入经济与社会法学学科,而摒弃劳动法学作为民商法学科下的二级学科的做法。这样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劳动法学学科地位偏低问题,也有利于改善劳动法学师资队伍及研究梯队不力的结症,从而有利于为社会各领域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人才。(二)加强师资队伍及研究梯队建设

教师是开展教学活动的核心因素,没有专任教师及相应研究梯队使劳动法学教学难以得到发展。因此,笔者认为:首先要设劳动法学教研室或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研室并且配备足够的劳动法学教师。然后安排劳动法学教师到外校访学、到劳动行政部门、公检法单位、律师事务所或企业等单位挂职进行实践锻炼,安排各种级别项目由劳动法学教师参与等。

教师系统深入的掌握劳动法学理论知识并有配套实践经验,有自己的研究成果及独特的视角,就可以深入浅出的给学生授课,感染学生,从而提高学生学习劳动法学的积极性,从而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最终促进劳动法学的发展。

(三)增加课时量

针对普遍高校劳动法学课时量偏少的情况,将课时量增加至4课时/周,或56课时/学期。如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合二为一的话,就将该们课程安排两个学期上且保证56课时/学期。只有充足的课时量,才能合理的安排时间系统讲授理论知识,并安排实践教学,这样才能将传统的课堂讲授教学法与开放式的案例教学、模拟仲裁庭、法律诊所或法律援助中心等实践教学相结合,从而激发广大学生的兴趣与学习积极性。

(四)梳理课程内容,科学编制教学大纲

合理的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彰显课程特色及其所承载的教学功能,也有助于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其学习积极性。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将劳动法学设为选修课,有少数的高校设为必修课,且课时量安排甚少。而劳动法学所涉及内容较多,体系庞杂,还要将理论讲授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根据课程所承载的功能及针对不同的学生对象对教学内容梳理,科学编制教学大纲就非常必要了。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1、如劳动法学是专业课,侧重法学理论体系性,注意从法学视角循序渐进展开。以劳动合同法为蓝本,从劳动法概述这些劳动法总论性质的知识出发,到劳动法的各项制度如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分论性质的内容。且还应详现有的立法概况。

2、如劳动法学是公选课,侧重该课程所承载的促进就业功能,将各个实用的劳动法律知识按逻辑脉络串联即可。劳动法历史沿革、劳动关系等内容可不必赘述。可重点讲述大学生勤工俭学与实习、求职与就业、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制度、工时与休息休假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及劳动监察等。

(五)改革课堂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法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德尔教授于1870年引入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推理和判断等能力,使学生能较好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律素养。根据目前我国普遍高校在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其成因分析,笔者认为案例教学改革之处有:

1、精心挑选案例。所选案例要体现真实性、典型性、可辩性和启发性。选择的案例可是现存的司法实践中的案例,也可是现实生活中但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例,或是已进入司法程序但还没审判结果的案列。让学生对尚未进入司法程序或进入司法程序尚没结果的案例分析探讨,并运用其所学法律知识裁决案子。

2、教师应定期及时更新自己的教学案例库,做到与时俱进。且根据教学需要将体现授课内容重难点的新案例纳入课堂讨论,这样可以使学生对现实法律运行环境保持敏感度和适应性。

3、在案例教学中将教师主导和学生主导两模式折中。即首先由教师引导、鼓励学生对案例提意见,帮助他们提高问题分析能力,树立论证方法。然后教师选择一些有相互冲突、相对复杂的真实案例交给学生,让他们按照模拟法庭的形式自行展开辩论。学生通过扮演并体验各诉讼参与人角色,有助于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注重实践教学环节

劳动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理论源于实践,更要回归实践。因此,劳动法学应重视实践教学的环节。笔者认为:在理论知识传授中,可通过组织模拟仲裁庭等并制定相应操作程序及配备教师进行适当指导跟踪。这样既可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可快速的掌握知识,从而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学校还可与各地劳动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庭等协商,建立特殊实习基地,劳动法学学生在学科学习过程中到实习基地实习,这样有助于学生在实际运用中知晓劳动法学,并提升自身劳动法学应用能力。

三、结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劳动纠纷日渐增多,社会各界极其需要各种劳动法律工作者。根据各高校劳动法学教学普遍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对其成因分析,对劳动法学教学进行提升其学科地位,加强师资队伍及研究梯队建设,增加课时量安排等,教学改革就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了。科学合理的劳动法学教学改革,可以为各研究和事务部门培养更多更优秀的劳动法律专门人才,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健康有序的发展。

劳动节的教案篇8

3、对未成年的侦查存在先天的漏洞。《规定》第十七条:“讯问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除有碍调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教师到场。”由于深圳的违法未成年人多为外地人,致使此项规定基本形同虚设。同时,根据法律经济学的理论,法律应该在权利界定上使社会成本最低化。在我市的实际情况下,如果坚持对讯问时应有监护人到场的规定,事实上就是人为地造成社会成本(监护人往返的时间成本和路费成本)的浪费。鉴于以上三方面的问题,我认为对非深圳籍的未成年人,既要使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又要在程序不违法,实是两难之境。因此,建议对此类人员以收容遣散代替劳动教养。(五)经教不改应视为情节,而不做为定性的标准经教不改的规定,贯穿于劳教立法的整个过程。《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9条第三项明确规定了四类经教不改的违法行为,即: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罪名包括:刑法第237条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第238条的非法拘禁罪);2、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刑法301条、279条、280条、312条);3、侵犯财产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刑法264、266、267、268、274条);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刑法227、206至209条)。在实践中,我们对上述四类人员劳教时有所突破,我认为这种突破是合乎立法本意的,理由是:1、经教不改的性质应当属于从重的情节,而非定性的标准。经教不改从性质上是属于累犯的情形,比照《刑法》关于累犯的规定(第六十五条),是应当从重处罚,而《行政处罚法》中则没有对此情况进行规定。劳教作为介于刑事、行政中间的一种处罚形式,《规定》的立法本意不应与现有高层次法律(《刑法》)相违背。参考《规定》对其他九项不需要屡教不改情形的规定,可知两者均为情节低于犯罪的违法行为,是否需要对犯罪行为在性质上加以区分?我认为,没有必要,也无法区分,区分只能在刑罚上体现出来。同理,将经教不改作为违法行为的定性标准,实际上就是对违法行为的属性进行轻重的排列,也是不实事求是的做法。实际上只要具备犯罪要件,就可以对行为做出认定,是否经教不改应当作为处罚的情节,而非定性的前置要件。2、从社会效益的角度,经教不改也应视为从重情节。美国法学家波斯纳在《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中提到,对累犯实施比初犯更为严厉惩罚的惯例一般只限于刑罚通常为徒刑的情况,这表明其所适应的社会目标是预防犯罪。如果将经教不改作为劳教的定性标准,从技术角度来看,这一公安内部的法律适用标准很难向全社会普及,所以也就收不到预防犯罪的效果。而如果将经教不改作为从重情节,作为加重人身自由限制程度的一条法理依据,则由于适用面的扩大,此原则将较易于普及,也能确实保证处罚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预防犯罪)。3、从客观条件看,对经教不改的调查取证缺乏相应的科技基础,可能导致社会成本较高。鉴于我国目前人口管理网络基础建设并不完善的前提下(公安部“百城联网”系统只有100个城市人口查询,还不包括犯罪记录),如果将经教不改硬性作为劳教案件定性的标准,调查取证将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而劳教管辖的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轻于刑事案件,这种资源的配置也必将造成社会成本的浪费。因此,对劳教对象应以现有证据是否能证明发生违法行为为定性标准,不应将侦点放在对以往违法犯罪记录的调查取证方面,这样才能保证社会成本的效益最大化。因此,我认为应将经教不改参照《刑法》中对累犯的规定,推广到《规定》第9条的全部对象,明确规定其为应从重处罚,这一方面可以实践对所有违反《规定》的劳教人员的公平处遇;另一方面也更能体现劳教政策中的改造教育功能。参考资料:1、“劳动教养”制度出路何在?——作者:赵恒,来源:检察日报2、关于劳动教养程序立法的构想——作者宋英辉、许身健,来源:《理性与秩序——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研究》3、劳动教养立法之思考——作者:刘中发,来源:中国监狱学刊4、劳动教养在实践中存在的矛盾与弊端——作者:魏慧梅5、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出路——作者:刘中发,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6、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作者:刘仁文7、《法律的经济分析》——作者:理查德·A·波斯纳8、《劳动教养适用对象、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及法律依据通览》——刘建国主编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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