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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分析(精选8篇)

时间: 2023-07-28 栏目:写作范文

保险市场分析篇1

以美、英、日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发展实践,在保险资金的运用方面已经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理念,将中国的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与之进行比较,可以发现自身的不足。

1、在理念上的差距

美国保险公司拥有完善的投资管理体系,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比较积极,可以说是兼顾了保险投资的收益性原则和安全性、流动性原则。英国保险公司高度自律,其投资管理体系比较成熟,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较为积极,可以说是更注重于收益性原则。日本保险公司的投资理念比较传统,投资策略相对不积极,可以说是更注重于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我国的保险公司,长期以来一直重视传统,轻视投资,根本谈不上形成完善的投资管理体系。正是这种理念,导致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设置不利于保险公司投资于证券市场,大部分公司只是在近年来才成立了投资部,而且专门的投资人才也比较匮乏,这样就导致了保险公司对资金安全控制没有把握,而选择风险小的方式来投资。例如,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风险较小,所以对国债投资的实际比例比较接近理论比例,银行存款也是居高不下。总体来说,对投资的三原则把握得不好。

2、在监管上的差距

各国都对投资于哪些证券以及投资比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美国的保险投资监管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严格型、综合性的特点。在保险投资的比例限制方面,较为严格,如纽约州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普通股、合伙股等股权方面的投资占其可运用资产的比例不能超过20%。英国的保险投资监管最为松散、灵活,在保险投资的比例限制方面,也最为宽松。英国《1994年保险公司条例》规定政府公债的投资比例上限为1896,股票的投资比例上限则高达48%。日本的保险投资监管较为严格,1996年4月1日实施的日本新保险业规定的各类投资的比例上限为;国内股票投资30%,不动产投资20%,外汇计价资产30%,债券、贷款及有价证券贷款10%,金融创新产品10%。

与国外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监管方式相比较,我国属于严格监管型。1995年《保险法》中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涉及到证券的只有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两种。近年来,国家开始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允许保险公司进入全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买卖业务;可申请购买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可参加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可以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但是,只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做出了规定,对其他证券类投资没有给出明确的比例。

3、在结构上的差距

由于寿险资金和非寿险资金的不同特性,寿险公司和非寿险公司的投资类别和投资结构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以寿险公司进行比较,美国寿险公司普通账户的投资结构以债券为主,债券投资比例占到70%左右,股票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仅仅为5%左右。英国寿险公司的投资结构以股票为主,股票投资比例高达50%以上,其次是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为20%左右,公司贷款、公司债券和其他资产加起来只占30%左右。日本寿险公司的投资结构以有价证券为主,有价证券的投资比例为50%左右。各国实际投资比例的平均值如表1所示。中国保险投资证券化的结构特征表现为国债投资占29%左右,证券投资基金占5%左右,另外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占少量比例。

4、在投资效果方面的差距

保险投资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险投资的效率与效益,二是保险投资与经营的稳定性。前者对应保险投资的收益性原则,后者对应保险投资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总体来说,美国保险投资模式的效率与稳定性很高,投资效果比较理想。英国保险投资模式的效率较高,但是稳定性较差。日本保险投资模式的效率与稳定性都一般。

中国保险投资的效果和国际上存在较大差距,这是由中国保险投资是否优先选择证券投资工具、分布在证券化资产上的比例以及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有关。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只有10年左右的时间,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工具有限,而且各种工具发展不协调,例如重视股票市场的发展,轻视企业债券的发展,保险投资的波动性较强。以保险资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为例,2000年证券市场行情较好,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率较高,保险公司的投资效果就好。2001年下半年开始,由于证券市场低迷,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明显下降。由此可见,我国保险投资证券化的稳定性和收益性都较差。从投资收益率指标来看,发达国家保险投资收益率超过12%,而我国的保险投资收益率较低。

二、中国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存在需要放松管制的现实压力

对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管制的放松是指逐步放松对保险资金投资子证券的严格限制。”严格度“是管制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的核心问题,是政府力量逐渐减小、市场力量逐渐增大的过程。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管制的“严格度”是一些自变量的函数,即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管制的严格度=f[市场违约率(-),利率(±),市场波动率(-),通胀率(-),证券市场完善程度(+)]根据英美日等国情况的分析,放松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管制的市场与环境条件应该是:市场的商业信用发达,市场违约率低;利率由市场决定,且利率呈下降趋势,证券市场利润率较高;市场波动性小;通货膨胀率较低,证券市场发达完善或走向发达完善。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国家只能实现严格的管制,所以中国的保险投资管制属于严格监管型,但“严格度”过高。从保险业发展趋势看,近几年保险业发展实际情况增加了保险投资管制宽松化的迫切性。

1、资金压力

从1980年到2003年,中国的保费收入以年均30%以上的幅度递增,远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根据世界银行预测,未来5年中国保险业将保持13%的增长速度。这充分说明中国保险市场尚属于开发型市场,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保费收入会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但是保费收入的增长并非意味着保险公司的经营成功。保险业不同于其他行业,是负债经营的行业,当前的保费收入是为了实现以后的保险补偿功能,保费收入的增加同时代表了保险公司对保户负债责任的增加。巨额的资产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经营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保费收入不等于利润。目前我国保费增长较快,而赔付率较低,给付高峰未到,保险公司压力还不明显。但是十几年、二十年之后,保费增长趋缓,给付高峰到来,保险公司将面临严峻考验。因此,必须合理运用有巨额保费收入和保险给付之间的“时间差”、“数量差”所形成的保险资金,充分认识到可运用资金已经形成一定规模而给付高峰未到这段时间的价值和重要性。因此必须把可运用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比例提高,因为当前的可运用资金中银行存款占50%,银行存款的收益率比证券市场的收益率要低。

2、利率风险的压力

我国还未形成市场利率,因此保险公司是按照银行利率为标准来厘定预定利率的。由于预定利率一旦确定,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不会改变,而银行利率却有可能变动多次,这种确定的约定利率和不确定的银行利率之间的矛盾就产生了利率风险。一般说来,银行利率的升降会反作用于保险公司的负债和投资业务。银行降息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扩张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但降息对投资业务是极为不利的,特别是目前银行存款占保险资金相当大份额的保险公司来说影响相当明显。在过去银行存款利率较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几乎感觉不到利率风险的压力。但是自1996年以来,中央银行8次下调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发行利率,2002年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1、98%,保险公司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利差损”问题、

同时,各保险公司多年来大量长期业务形成的“利差损”也在降息后不断积累和扩大。从长远看,随着经济发展,一国银行利率由高到低是正常的,发达国家都经历过这样的时期。而且我国中央银行在必要时以利率为杠杆进行宏观调控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保险公司无法回避利率风险。而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收益过分依赖于银行利息,则加大了保险公司的利率风险。因此,必须改变保险资产的结构,降低存款比例,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以保证投资收益高于预定利率。

3、竞争压力

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保险资金高效运用对于提高保险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经营稳定性的功能日益突出。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多家保险公司相互竞争发展的保险市场体系。将来更多的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必将使我国保险业竞争格局发生根本变化,市场竞争必将更加激烈。目前我国保险业赔付率比较低,1996年只有56%,而上世纪90年代英国保险业赔付率一直在80%以上,1985年日本保险业赔付率为85%,1988年美国的赔付率高达105%。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较低还可以满足需求,但在保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如果不对保险资金高效运用,在赔付率增大的情况下,则势必难以适应需求。特别是对于寿险业而言,资金运用具有紧迫性。因为寿险业利润来源于费差、死差以及利差“三差”损益,由于费差和死差直接关系到寿险产品的价格,对保险产品的销售会产生明显的影响,要通过费差和死差赚取利润,会受到相当大程度的限制。并且随着保险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费差和死差会逐步趋于零或者负数,寿险利润必须通过投资形式取得。而国外的保险公司现在基本上都是靠投资利润来弥补承保亏损达到盈利的目的。所以,中国保险公司面临的竞争压力也会越来越大。

三、中国保险公司与证券市场对接的发展策略

尽管中国的现状距离放松保险投资管制的市场条件还存在一定差距,但从保险业发展的动态过程来看,目前可以部分地放松对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的管制程度。根据前面对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的实证研究结果,可以发现当前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银行存款较高,证券化程度较低。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保险公司投资理念方面的原因,也有证券市场方面的原因,还有法律方面限制因素的原因。但是,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是一个国际趋势,所以我国的保险公司应该融入这一趋势。为此,就我国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的发展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1、给保险公司提供与证券市场对接的合法渠道

尽管《保险法》的修改增加了投资渠道,但是修订是根据当时的经济环境以及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的。然而,市场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即使新《保险法》对保险投资证券的渠道、比例以及方式的规定和国际惯例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这并不妨碍保险投资向证券化方向发展。国际上保险资金投资于证券是长期逐步发展起来的,各国的保险立法也是不断修正的,所以只要《保险法》中给予相关部门根据市场的实际适时适地出台相关政策的权利,保险投资就可以朝着与证券市场对接的方向发展。

2、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的工具安排

目前保险公司的证券投资涉及到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但是只有国债投资的比例较高。其他形式的投资所占比例很低。尽管实证研究表明国债投资的实际投资比例比较接近理论上的最优投资比例,但这是在将投资对象仅限定银行存款,国债和证券投资基金这三种形式上得出的结论。如果扩大收益性较高的投资渠道,那么各种形式的最优投资比例必然发生变化。从保险证券投资的特点来看,债券投资应该是保险投资的重点,也是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的重要手段。就发达国家保险公司的资产来看,40%一50%的资金是投资于债券市场,尤其是企业债券、国债,这些债券回报率高且期限较长,可以配合长期保单。然而我国企业债券、国债不论在规模上。还是数量上都不能满足保险资金的投资组合需要。流动性问题也是困扰保险投资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在积极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同时,要不断完善国债结构,健全国债市场运作机制,丰富国债品种,特别是增加短期国债和10年期以上长期国债以满足保险公司的需要,适当时候还可以考虑开放国债衍生产品,扩大保险公司资产组合的选择余地。

保险市场分析篇2

[关键词] 保险资金;资本市场;弱对接;博弈理论

保险资金运用是现代保险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它与资本市场具有天然的割舍不断的联系。保险业对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反过来又促进保险业的发展,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平台。国际实证经验表明:一国或一地区保险业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完善呈现正相关关系。换言之,发达的保险业需要有完善的资本市场作依托,完善的资本市场同样离不开大量保险资金的支撑,二者相辅相成,互动互存。

一、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互动的现状

(一)保险业发达国家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深度融合

随着金融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保险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保险资金运用已经成为保险业发展的生命线。一般发达国家保险资金运用在呈现多元化的同时,更多地倾向于资本市场,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证券的比例较高,表现出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

一方面,其成熟的资本市场对保险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成熟的资本市场投机性相对较弱,能够较真实的反映发行公司的价值,减弱市场价格风险,对保险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使得保险业发达国家在当今竞争日趋激烈,承保利润缩小的情况下,借助资本市场的高投资回报,仍保证了较高的保险资金收益率。如1975年—1992年间,美国的承保收益率为-8、02%,英国的承保收益率为 -8、72%,法国的承保收益率为-11、6%,日本的承保收益率为0、33%,而同期这些国家的保险投资收益率分别为 14、44%,13、29%,13、01%和8、48%,使每年税后利润达到 5%左右,从而保证了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从以下保险资金运用结构表及各国盈利情况的比较中,亦可见一斑(见表1、表2)。

另一方面,保险业的发展对资本市场的完善也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发达的保险业积累了巨额稳定的保险资金,为资本市场提供着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促进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同时,因为保险资金具有理性的保险市场主体和有效的保险监管体系,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了资本市场主体的发育成熟和市场效率的提高,对资本市场结构的不断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我国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弱对接

我国保险业关于拓宽保险投资渠道,使保险业与资本市场良性对接的讨论由来已久,政策也在逐步放宽。 199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而间接进入股市,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的开端。2004年2月,《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政策坚冰开始融化。2005年2月,中国保监会与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制定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和《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2006年10月保监会《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的下达,进一步推进了保险资金融入资本市场的步伐。

虽然在有关政策的支持下,保险投资收益率有所回升,保险资金入市规模的扩大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2006年我国股市的持续牛市,但是从实质意义上来讲,这些政策的放宽并没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保险资金的主导投资方式,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发展也未真正形成。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度不够以及保险机构资本市场运作技术匮乏等原因,一直以来,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过分偏重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而忽视了其盈利性,保险资金未能得到有效利用。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狭窄,资金运用结构单一,保险总资产中 90%仍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存款占比一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仅银行存款和国债两项投资占去的比重就高达 70%,而投资于资本市场的份额非常之少,这使保险资产面临着巨大的利率风险敞口。虽然近些年不断有保险资金试水股市,这也对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支持力,但是资本运作绩效仍不乐观,各家保险公司秉持的投资理念依然是谨慎少量。在总体情况上表现出我国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弱对接(见表3、表4),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发展受到限制。

二、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互动的博弈论解释

考虑到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密切关系,我们根据博弈理论和以上事实,建立一个动态博弈的模型。为了更清晰地阐释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先分别设立两阶段模型图,最后再归结为一个完整的博弈模型。

首先说明第一阶段的关系(见图1),假定n代表资本市场;p代表保险资金的投资决策主体;支付组合的前一项表示资本市场的效用(效用的提升即意味着资本市场完善度与成熟度的提高),后一项表示保险公司从资本投资中所得到的效益支付。其中,设立参数m和n,m≥0,n≥0。

这一阶段,自然首先选择资本市场类型,是成熟、完善的,或是尚不够完善的,这是一个先决的条件。然后,保险投资决策主体决定,是否让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以及以什么样的比重来进入。

博弈树的左半支表示完善资本市场的情形:这一情形下,决策主体若选择保险资金进入可以得到20单位的期望收益;若选择绝对风险规避的不进入,则只能从偏重安全性的投资渠道(如银行存款、政府债券等)得到12单位的无风险收益。显然,理性的投资者会选择让大量资金进入。这就对应于解释保险业发达国家的投资结构选择与其高收益率的内在原因。

右半支则表示欠完善资本市场的情形:此时,由于资本市场还不完善,决策主体选择保险资金进入要面临较大的风险,收益也不会像在左半支中那样有保障,我们把其期望收益设定为(20-m)。显然,市场的欠完善程度越高,则m的值就会越大。如果选择不进入,仍可保证12单位的无风险收益。这时,投资主体在做出决策前,就需要审慎比较(20— m)与12的大小关系。当(20—m)≤12时,理性的决策主体会选择把保险资金投向无风险或更低风险的领域。只有当 20—m>12时,才会考虑资金的进入。如果(20—m)远大于 12(类似于左半支的均衡选择,极限的情况即m=0时),则选择保险资金的大量进入,否则以适宜的比例进入。显然, (20—m)相比12大的越多,进入比例就会越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中国目前保险投资结构现状形成背后深层的原因。可以由此推知,在我国,(20—m)只是略高于12的。因而,在保险投资政策不断放开,渠道不断拓宽的情况下,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还是十分谨慎的。虽然由于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近几年这一投资比例呈现上升趋势,但依旧是在低位徘徊,表现出二者的弱对接。

另一方面,我们考虑作为机构投资基金的保险资金对于资本市场方面的影响。对于业已成熟的资本市场,偏安全性和重长线投资的保险资金的进入,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固然具有正影响,但由于市场已经成为发达的资本市场,这一正向影响相比于欠发达市场的情形是较小的,假设为只有一单位(6-5=1)。然而,对于欠完善的资本市场,这一正影响则是较为重要的,需要依靠其机构投资者的力量促进资本市场质量的提升。我们据此把资本市场的效用设为 (2 n),再考虑到不同成熟度资本市场的效率差异,显然, 1<n<4。

显然,欠完善的资本市场(由n*表示)更有动力鼓励保险资金的进入,这就到了第二阶段的重复博弈(再设立参数 m',n',m’≥0,n'>0),如图2所示。

图2观察可知:由左支,对于欠完善的资本市场,恰如中国的情形,如果它选择通过一些措施致力于完善自身,提升质量,则会提升(20—m)的值到(20—m')(即m>m'),因而保险资金更有可能选择进入,或进入的比例会增大。这样又会使资本市场得到nf单位的效用提升,为鼓励保险资金以更大比例的进入,资本市场有动力进一步完善自身,这样又会促使保险投资比例的扩大,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的重复博弈均衡。在这一过程中,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保险投资的收益会更有保证,而保险资金对促进资本市场完善的贡献力会逐步下降(即呈现一个边际效用递减的过程),n'和m'的值会逐步降低,最终分别接近稳定于4和0,也就是接近达到成熟资本市场的水平。

若欠完善的资本市场(n*)选择右支不做改进,则意味着n会稳定于一个较低的值,而m会稳定于一个较高的值。这样,类似于图1中右支的情形,对于保险资金投资主体,均衡的结果必然是保险资金以稳定的少量进入或者不进入。很明显,此为整体博弈的一个劣选择,不构成双方博弈的均衡结果。

综合以上的分析过程,我们就可以得到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互动关系的完整博弈模型,见图3。

在资本市场与保险资金的博弈过程中我们还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欠完善的资本市场更有动力去努力完善自身,以最终形成与保险资金的良性互动。即我们应看到,相比发达的资本市场,欠发达市场具有更强的增长动力和更快的增长速度。针对我国而言,我国的保险市场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我国的资本市场也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加强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力度,促使高储蓄率向投资率的转化,不断创造环境和条件去促使二者良性互动重复博弈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促进我国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建议

(一)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改善保险资金投资环境

要改善保险资金的投资环境、降低系统风险以鼓励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建设和规范是前提。这就需要尽量降低模型中的m'项(即提高保险资金资本运作的风险收益),吸引更多保险资金的进入,进而也实现资本市场效用n'的提升。具体来讲,一个完善的投资环境应包括:投资工具的多样化、交易规则的规范化、交易方式的灵活化、投资监管的有效化,以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有效和畅通。在这方面需要做的工作主要有:

1、规范我国资本市场微观经济主体的经营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上市公司结构。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证券发行、上市的各种体制,提高融资效率;另一方面,要推动已上市的公司进行以市场为主导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并购举措,不断优化上市公司的结构。在我国,完善证券市场的投资环境,同时,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减少资本市场经营主体的非对称信息,防止虚假信息引起市场的不稳定也很重要,有必要建立严格的市场退出制度,形成有效的资本市场竞争机制,做到对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切实保护。

2、加快投资产品创新,积极调整资本市场的产品结构。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和投资避险的需要,结合我国国情,适时发展股指期货、期权等新的投资品种。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的特性,一方面抑制证券市场的过渡波动,稳定股市;另一方面,满足保险机构选择合理的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需要,使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保证了资金良好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3、规范投资主体,增加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和类型,完善资本市场中介体系,重点培育投资银行。杜绝内幕交易、违规操作,严禁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降低上市公司、券商等机构投资者的内部人控制及其道德风险,稳定资本市场。

4、针对目前我国政策市的特点,监管机构也需要尽可能的保持资本市场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逐渐改变政府直接作用于资本市场的行政管理方式,不断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

(二)提高保险公司的资本运作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适应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互动互进的需要,保险公司也必须要自觉适应新的风险投资方式,做好积极准备,这样才能在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博弈中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壮大自身实力。

1、完善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是做好保险资金运用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基础,也是风险内控机制得以有效运行的前提。我国保险公司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来实现公司治理的完善:通过适时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或吸收民营资本参股的形式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建立董事评价制度,明确董事责任,健全董事会的运作机制,完善董事会的建设;通过建立科学的经理层业绩考核机制,完善经理层职能的同时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2、建立和健全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内控制度。首先,要完善保险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的专业化建设,提高其投资水平和风险防范水平。其次,在保险公司内部也要完善资金运用风险的内控制度,防范各类投资风险。一是对重复博弈每一阶段中的资本市场投资收益(20—m')与无风险收益12进行比较分析,从而确定最佳投资份额;二是要建立投资组合管理机制,要将不同性质的资产多样化、分散化运用,灵活选择绩优股,根据保险资金来源和偿还期的不同,选择长期、中期、短期以及不同收益率的投资品种进行组合投资,从整体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出发,谋求最大收益、最小的成本;三是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制,目前在国际上,投资管理委员会制度已经成为寿险公司投资经营管理的主流,可以为我们借鉴,建立由董事会投资主管和各级投资负责人组成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加强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整体性、综合性和客观性。

3、学习和掌握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我国保险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历史都不长,保险资金入市也是刚刚起步,学习国外保险业发达国家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和风险管理技术是十分必要的。目前在金融界受到广泛重视和运用的var——风险价值法、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等方法,在金融业的资产风险管理、投资绩效评估等方面具有优势,可以为我国保险业提供一种很好的风险管理工具,对保险资金入市的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投资管理人才。合理的人才储备是保险资金入市所必须具备的。保险公司要在思想上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挖掘和培养专业投资人才,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投资队伍,这样才能尽可能地防范和控制保险资金入市要面临的一系列风险,从与资本市场的博弈中获益。

保险市场分析篇3

(一)发展潜力开始集中显现

特色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为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经济的快速发展又带动了地市保险市场的需求,激活了地市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尤其是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颁布,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发展环境方面,明确了保险业的发展方向和方针政策,极大地推动了包括地市保险市场在内的保险业的发展。地市政府开始主动关注和支持保险业发展,开始自觉运用保险机制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山西为例,《若干意见》颁布后,省政府随之出台了《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同、临汾、长治、晋城等市相继召开辖区保险工作会议,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持保险业的发展。如大同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在矿山开采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推动责任保险的发展。临汾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与此同时,各保险公司也顺势而动,大力拓展地市保险市场。中国人寿进一步细化发展战略,通过建设保险村,培养驻村保险员,促进农村保险业务的发展。2006年底,城市业务占中国人寿山西分公司总业务量的比重达到85•47%,其中县城及农村人身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已占到公司总保费收入的58、26%。中国人保积极扩大农业保险等农村业务,开展农村保险市场竞争。平安保险适时调整战略,在确保大中城市市场的基础上,加大拓展地市市场的、啦务。总体来看,山西地市保险市场业务发展较快,与上年相比,2006年增长率达到14、47%,占总保费的比重达到76•62%。可以说,地市保险市场蕴含的巨大的发展潜力,越来越成为各保险公司注目的焦点。

(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大中城市的保险市场已趋于饱和。以太原市场为例,目前已有20家省级分公司在开展业务,其中产险公司达到13家,竞争相当激烈。为了加快业务发展、

许多公司都看到了机构铺设的增长效应,纷纷在地市设立机构,以抢占市场先机。从地市机构的数量上看,3年来,山西省地市中支公司从52家增加到95家,县级支公司和乡(镇)村营销服务部从784家增加到1125家,有一半以上的地市中支公司超过10家,其中最多的地市已达13家,最少的也达到了5家。而且,省级分公司下设地市机构的速度加快,一些公司设立后仅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基本上将地市机构铺设完毕。从市场份额来看,近3年来,地市保险市场保费收入从2004年底的80、1亿元增加到了2006年底的108亿、元,增幅与全省总保费收入增幅基本持平,其中产险保费收入在全省的比重达到74、34%,寿险保费收入达到77、50%、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平洋产险3家老公司在全省的市场份额已从2004年底的75、06%下降到了2006年底的68•44%,并呈继续下降趋势。在晋城、临汾、运城、大同等机构较多的地市,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的市场份额已降至70%以下。机构的快速增加,无疑加剧了市场竞争的程度,地市保险市场的份额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原先由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等公司垄断的市场格局正在逐步打破。竞争的加剧,不仅表现在公司之间争相铺设机构,抢占市场份额上、而且同一公司内部也实行机构裂变,依靠分设支公司等加强内部竞争,扩大市场占有度。个别在地市还未设立机构的公司,甚至通过中介机构或设立远程出单点,跨区进行经营。地市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一方面加速了整个市场体系的发育和成长,另一方面也存在违规经营,风险加大,市场秩序较乱,发展质量不高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这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地市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监管压力不断加大

由于地市保险市场的特点,特别是广大农村保险市场发育不成熟,农民保险知识相对缺乏,他们的收入状况、面临的风险以及农村保险展业方式都不同于大中城市。相对来说,地市保险市场的生态环境更加脆弱。所以,适合于大中城市的保险产品、保险经营模式和营销方式,并不完全适合于地市保险市场。地市保险市场的迅速发展,必然要求创新和突破,而对传统保险经营模式的改造,也就会使保险监管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一是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与监管政策、措施迅速跟进的冲突。地市保险市场的大力拓展,自然会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保险机构的设立、保险产品的开发、营销队伍的管理进行适当的规范,成为监管机构必须面对的课题。二是适度开发与资源保护问题亟待解决。由于地市市场的特殊性和农村市场的脆弱性,公司之间非理性的竞争和展业方式已经对整个区域市场的良性发展构成威胁。因此,在地市市场监管中,既要鼓励公司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不压制发展,又需要密切关注市场的承受能力,调控和引导并重,保护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资源,实现和谐发展。三是监管任务繁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地市机构的大量铺设,保险业务向农村和农户渗透,都使监管任务大大加重。形势的发展要求机构和人员都有限的监管机构,必须提高监管资源配置效率,创新监管思路,改进监管方式,有效履行对地市市场的监管职责。

二、地市保险市场秩序管控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地市保险市场对保险业发展全局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在快速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必须加强规范,保证其健康发展。目前,地市市场秩序的维护主要是通过公司的自我约束、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和保险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管来实施的,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传导不畅,公司内部管控不能顺利贯彻

近年来,监管机构积极推动各公司加强内控建设,通过严格市场准人,加强督导检查等措施,新老公司思想上对内控建设有了明确的认识,抓内控促发展的意识明显提高。从山西来看,大多数省级分公司都能够树立较为先进的经营理念,注重发展质量和长远利益,对规范市场秩序和促进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都有比较正确的认识。但从地市机构来看,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是:注重形式上整章建制,不注重制度执行;注重发展速度与规模,不注重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重视内部考核,不重视监管政策和要求;关注别人的违规、外部环境的影响,而看不到自身的问题和忽视自我约束等,从而导致“按下葫芦浮起瓢”,使违规问题屡禁不止,市场秩序混乱。透过表象,深究地市保险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受到种种因素制约,公司内控存在“梗塞”,相关的制度管控不能有效地传导到地市市场。一是随着地市机构的快速扩张,业务迅速拓展,省级分公司的管控制度和相关措施有些不适应,和地市实际不配套,出现了新设机构内控基础不牢,制度不健全,基础建设远远跟不上发展速度的局面。二是一些公司特别是新成立的公司为了占领市场,进行外延式扩张,不仅忽对地市机构经营理念的培养和对内控制度的建设与落实,而且有意无意纵容地市机构违规经营,致使其对上级制度执行不力。三是地市新公司成立时间短,资金不足,人才缺乏,网点有限,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壮大,被迫全力抓业务,甚至打价格战,搞非理性竞争,对制度建设、员工培训等工作抓得不够。四是受省级分公司考核机制的导向影响,地市公司往往重业绩、轻服务,重规模、轻风险管控,加上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使省级分公司对地市机构的管控相对乏力,许多制度形同虚设。

(二)机制不明,行业协会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保险行业协会作为保险行业自律性社团组织,通过发挥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和宣传作用,对规范公司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能够起到积极作用,是“四位一体”监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目前,省一级的保险行业协会都已成立,在自律和约束省级分公司经营行为方面已发挥了比较明显的作用。但就地市行业自律情况来看,存在较大差异。部分省区成立有地市保险行业协会,但成立地市行业协会并使其有效发挥作用,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求保险市场机构相对较多,市场容量、保险规模较大,各保险机构有成立协会的愿望和要求。二是各机构具有保障协会正常工作的财务能力,能够承担并缴纳会费。三是能够选择到合适的秘书长人选,可以推进专业化、职业化运行。四是行业协会职责明确,任务清楚,机制完备,有相应的权威。否则,地市行业协会很容易办成“养老处”,履行不好其应有的职能。对于达不到成立协会条件的地市,有的顺其自然暂不设立,有的采取其他方式。山西是以成立行业自律小组的方式对保险机构发挥自律、约束作用。这种方式可以降低成立协会的门槛,也没有较大的费用负担,适合于不太发达的中西部地市保险市场。从运行效果看,行业自律小组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特别是秘书长人选得力的地市,自律小组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明显,但由于职责不清,机制不健全,特别是任务不明确,独立性不够,自律小组既做“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缺乏权威性,相当一部分地市行业自律小组的作用不明显。因此,无论地市行业协会,还是行业自律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从完善组织架构和机制入手,确立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建成真正有地位、有威望、有作为的自律性组织。

(三)力量不足,监管机构效力无法全面到位

我国现行的保险监管体系中,尚未设立地市级监管机构。对地市保险市场的监管主要由各省的保监局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来实现。就非现场监管来讲,可以通过监测监管指标,来掌握保险机构业务发展状况、财务状况等经营与管理情况。但由于难以准确及时把握市场信息,使得对地市保险机构的市场行为监管不能做到全面、有效。市场信息缺乏和信息传导不畅,影响了对地市保险市场的监管。就现场检查来说,虽然效果比较明显,但面对快速发展的地市市场,监管任务繁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往往只能集中精力搞阶段性的抽查。比如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基本上要动用业务处室70%以上的人员,花费近半年的时间。这样一方面牵制了监管机构大量的人力、物力,付出了较高的成本,起到了一定的规范和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一些地市公司抓住监管机构在地市无机构,检查概率低的局限,心存侥幸,为了短期利益不惜违规,且屡查屡犯,甚至公司之间达成默契,各自违规,进一步加大了监管的难度,使监管机构陷入疲于奔命,顾此失彼的两难境地。力量不足造成了监管实施的被动、滞后局面。

三、构建地市保险市场秩序长效机制的设想

(一)上下联动,加大督导力度,提高地市保险机构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能力

公司自我规范是市场规范的基础,保险机构之间的相互拆台,恶性竞争是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所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一直是监管机构的重点工作之一。但就目前的监管格局来说,监管机构抓内控建设的着力点主要是省级分公司,虽然也强调制度的执行,但一般不针对地市机构,地市机构主要由省级分公司管控,实行自上而下的内控制度建设。一模式的不足是,监管机构对基层公司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不能很好掌握,无法有效了解公司的内控传导情况,难以准确评价各公司的管控能力,影响了内控制度的效力。针对这一情况,可以改变方式,加大对地市机构的巡查和督导,自下而上强化公司的管控。一是通过对地市机构进行督导,重点检查省级分公司对地市机构的内控建设是否有安排、有检查,检查是否有结果,地市机构的高管人员对上级公司的要求和部署是否进行了认真执行和落实,从而摸清情况,分清责任,给上下级公司以一定的压力。二是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和分析,及时将有关结果反馈至省级分公司,促使省级分公司有的放矢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并指导地市机构改善管控措施。通过建立起这种动态的循环机制,可以有效打通“梗阻”,使内控制度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相关问题,不仅要追究地市机构当事人的责任,而且上查一级,追究省级分公司分管领导的责任。通过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提高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切实使省级分公司对地市机构的经营行为负责,并促使地市机构理性竞争,规范经营。四是在掌握地市市场真实情况,准确判断各个公司的管控能力和管控状况的基础上,监管机构对省级分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扶优限劣,实施分类监管。对评价结果较好的机构,给予积极的政策支持;对评价一般的注重指导,适度进行检查;对评价较差的加大检查频度和力度;对问题严重的重点监管地区和机构则实施严格管控,连续跟踪检查。就是要通过督导检查,迫使两级公司加强自我规范,自我约束,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地市保险市场秩序。

(二)完善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发挥行业相互监督、相互约束作用

对于地市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一是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改革方向,坚持市场化、规范化的原则,加大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力度,努力建成组织体系完整、职能定位清晰、规章制度健全、作用发挥充分,能够担当市场监管任务的自律性机构。特别是秘书长人选,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将自律组织的工作作为长期的职业选择,懂保险、有热情、有责任心,公平公正,有敢于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和能力。二是协助理事会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尤其是要结合维护地市保险市场发展的重大问题,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行业利益和会员利益的高度,组织实施好自律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三是督促行业自律组织完善机制,建立公开有效的工作流程和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检查,监督会员依法合规经营,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真正担负起日常的、大量的维护市场秩序的任务。行业自律组织要根据检查情况,每半年或一年选出一家违规最严重的公司,向监管机构报告,将其作为监管重点。四是监管机构要加强对行业自律组织工作的支持,成为这个平台充分发挥作用的坚强后盾。公司作为会员,对整个区域市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主动向协会或自律小组反映,请求其进行处理。行业协会或自律小组要定期开展检查,对公司反映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如果不按制度召开会议,开展工作,进行检查,对有关问题不作处理,各公司有权向监管机构举报,由监管机构对行业协会或自律小组进行处理。同样,如果公司不配合行业协会或自律小组的工作,则由监管机构对公司进行约束和处理。这种监督与制约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公司、行业组织和监管机构在维护地市保险市场秩序中的职责分工,能够发挥出1+1>2的作用。

(三)突出重点,加强现场检查,切实履行监管机构保障地市市场规范运行的职能

在做到公司内控约束有力,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有效发挥的基础上,监管机构的主要任务是,集中有限力量,重点解决危害地市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严肃查处有关公司和责任人,树立监管威信,维护依法合规经营的市场环境。一是要加大政策宣导力度,使地市保险机构尤其是高管人员对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和处罚措施能够有清晰明确的认识。

现在很多地市机构违规行为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与高管人员对监管机构的政策了解较少,认识模糊有关。通过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能够提高地市机构特别是高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减少因对监管政策认识不深而导致的违规行为,增强规范经营的自觉性。二是抓住重点地区、重点公司、重点业务,实施现场检查,震慑违规行为。要合理把握检查的尺度,对屡查屡犯的违规问题予以重点打击,确保对所有公司起到警示作用。对于公司管控差、违规问题多的机构,实行班子成员定期向监管机构汇报制度,同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通过现场检查,消除地市机构包括高管人员存有的侥幸心理,迫使其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的思想。三是加大查处力度,通过采取严厉的惩处措施,提升违规机构和人员的违规成本,使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知道,地市市场也有一条监管“高压线”,碰线必遭查处,从而在思想上做到不想违规、不愿违规、不敢违规。

总之,通过三方合力,纵横联动,构筑起公司、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互有分工、各负其责的有效的管控机制和监管网络,使地市保险机构包括基层公司和营业网点时刻能感受到监管的压力,进而促使所有保险机构乃至营销员都能自觉依法合规经营,这样就逐步形成了规范地市保险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就能整体提升地市保险市场防范风险和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

保险市场分析篇4

关键词:人寿保险;发展现状;社会公众;需求分析

1保险的相关概念解析

人寿保险通常是指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它是人身保险的一种。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预防不可预测的死亡可能给个人或家庭造成经济负担而提供的保障。后来,人寿保险中逐渐引入了储蓄的成分,保险变成了一种投资形式,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人寿保险变成了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其具有三个典型的特征,主要是:保障的经济性、产品的复杂性以及延时消费的特点。在当今的保险市场上,人寿保险在保险业务中占有主要份额。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需求的增加,人寿保险公司不断推出各种人寿保险产品,但总体来讲,人寿保险只有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两大基本类型,其他种类繁多的险种都是在此基本险种上延伸或者附加某些约定条款形成的,用以满足社会公众不断增长的保险需求。从投保风险来划分,人寿保险又可分为三大类,即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寿保险的经济作用主要体现在促进社会安定、资金融通功能和社会风险管理功能三方面。首先,人身保险可以在人们面临各种重大风险或因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作为一种经济保障制度及时给予经济上的补偿,分散了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且弥补了人们的不幸损失,对人们未来生活的焦虑起到消除或缓解作用,从而达到稳定社会的目的。其次,人寿保险可以积聚大量的社会资金,为居民银行储蓄转化为投资提供渠道,分散了储蓄过于集中银行的金融风险,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促进资金融通,进而改善资本市场结构。最后,保险的各项保障功能在促进和协调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中发挥着“社会润滑剂”的作用。

2我国人寿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2、1人寿保险业资产管理规模越来越大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均国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以及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再加上消费结构的持续升级,保险业蓬勃发展起来,保险资源总量迅速扩增。人身保险的保费收入逐年提高,据资料显示,从2003年至2018年,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4、50%。2018年,在行业监管越来越严的情况下,多数公司主动调整产品销售结构,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速变缓,此后随着行业转型的逐步推动,2019年上半年行业增速上扬,寿险业务结构逐渐向好,其中健康险业务近年来发展向好。从寿险历年保费收入结构上来看,寿险业务一直是主力产品,但是近年来健康险业务持续高速增长,人身意外伤害险也平稳增长,约保持在10%~20%的水平,健康险与意外伤害险合计占比逐年上升,寿险行业销售产品结构逐渐向保障型产品转型。保险人规模高速增长是资产管理规模迅速扩大的重要推动因素。自2013年受监管政策放松、人考试取消等因素影响,行业中的保险人规模迅速扩增,推动了寿险行业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行业人规模复合增长率与行业寿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速呈现较大的正相关性。自2014年以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国家对于保险的各种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各种支持政策不断出台,说明国家重视保险业发展。G20峰会以后,大量外资寿险公司涌入中国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法则逼迫着本土中小保险企业也迅速发展壮大起来。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我国共有91家人身保险公司,其中中资寿险公司数量达63家,较2017年底增加6家,外资寿险公司数量持平,仍为28家。相关数据如图1所示。

2、2寿险行业尚存发展空间

众所周知,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与国外几百年的保险发展历程相比,还显得非常稚嫩。近20年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虽然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经济得到了腾飞,保险业也跟着发展壮大起来。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寿险行业原保费收入突破万亿元大关。在这之后进入迅速增长期。于2017年首次突破2万亿元,而到2018年,全国寿险业务原保费收入已高达20722、86亿元。如此快的发展速度足以看出中国寿险市场的广阔前景。此外,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持续加快,使得社会养老保障压力巨增,供不应求,迫切需要引入商业养老保险来扭转日趋严峻的养老形势。2017年,国务院发文提出,到2020年,将完成运营安全稳健、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构建,届时,商业养老保险将成为个人和家庭养老保障的主要承担者,这无疑会给寿险业务带来新的市场发展机遇。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寿险业务发展无论从深度还是密度方面都存在明显的滞后性,有待进一步开发和深化。众所周知,日本是全球人口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国家,其寿险深度高达9、17%,而我国始终在1、91%的均值附近不断徘徊。另外,我国大陆的寿险保险密度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大陆地区寿险的保险密度约为159美元,而日本、英国均超过900美元,美国、瑞士更是超过2000美元。根据弘康人寿《中国居民寿险保障充足度调研报告》的数据显示,我国居民寿险缺口人均高达41万元,并且在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人均缺口还会随之不断提升。因此,为缓解我国持续增长的养老压力,我国寿险深度和密度都尚存发展空间。

2、3保险市场区域发展不均衡

我国保险市场区域发展与该区域的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经济发展好的地区以及人口密集的省份保险收入相对较高,2018年统计我国各省市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排名前十的省份或直辖市分别为广东、江苏、山东、河南、四川、浙江、北京、河北、湖北和上海,这些省市2018年原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总比重约60%。同时,这十个省市全国常住人口合计占比约51%、全国GDP合计占比约61%,我国保险市场区域发展与人口分布、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现阶段保险产品显现出一定的消费属性,我国保险市场区域发展较不均衡。

3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识和需求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仍然没有达到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程度。不仅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发展水平有很大差距,甚至低于某些较贫弱的国家。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自身素质、保险机制、社会发展程度、人们的文化素养等。从当前人们对保险的认识程度来看,保险意识不够,能主动去认识和了解保险的人不多,更不要说主动购买保险了。这就导致大量保险销售人员到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出发认识到其作用。这就要求保险业要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向民众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人们的保险意识。同时,保险公司要注意挖掘保险投资市场,对于有潜在投资需求的客户要帮助其提高基本金融素养,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以寿险低风险高收益的优势吸引投资者,帮助投资者合理配置资产,推动我国理性投资主体的形成,进而促进寿险业的发展。我国寿险行业经过了快速发展后,仍面临着巨大的市场空间,未来寿险需求将会持续释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经济水平的发展和提升将带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多,居民购买力提升,寿险产品作为居民日常生活中分散风险的实用工具,加之目前银行储利率的降低,势必将受益于经济发展的成果。第二,老龄社会的到来势必将带来保障需求的提升。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技术的进步等因素影响,人们的预期寿命将不断延长,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再加上早期计划生育出现的少子化趋势,我国老年人口总抚养比仍在不断上升,国内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将难以应对未来老龄化趋势。长寿将带来养老、疾病等保障需求提升,未来以年金、健康险为代表的强制储蓄型和保障型产品有可能迎来快速发展。此外,创新类的面向“银发人群”养老需求的产品市场空间将非常大。

保险市场分析篇5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

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保险市场分析篇6

关键词:责任保险 市场需求 实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5-191-02

一、文献综述

随着中国保险业的深入改革,保险服务业在经济社会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重要,覆盖了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大大小小各个领域。保险业正在努力提高科学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能力,站在新的起点上,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发展之路。根据2010年最新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保险业不仅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发展方式及经营观念也作出了积极的变化,总体上呈现“快中趋稳、稳中向好”的特点,社会经济总效益也不断提升。截至9月底,全国保费收入11299、1亿元,同比增长31、7%,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48091、3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2、1倍。我国保险界对于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的需求影响因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并针对这两个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诸多实际的政策意见,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对于责任保险领域的研究则相对薄弱。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国外保险市场也会逐渐进入中国,届时责任保险市场必将成为保险界竞争激烈的一大市场,并且责任保险与人民大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对于责任保险市场的需求影响因素分析,以及基于此分析成果提出的改善市场运行的政策建议,就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

Choi,S、,Hardigree,Don,and Thistle,Paul在2002年发表的文章(TheProperty/Liability Insurance Cycle)中论述了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之间的关系,并说明了责任保险的重要性,说明了竞争市场中,保险价格和保险费率的关系以及影响它们二者的因素。姚伊娜发表在《金融与保险》上的论文指出,我国保险业存在许多问题,如保险资金的利用率不高,营销方式单一以及各保险公司的险种过于类似等。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保险公司应该对影响我国保险需求的因素及变化趋势进行准确分析,增强自身的经营意识,改变传统的营销模式,进行险种创新,积极主动地变市场隐性需求为显性需求,以应对外国保险公司进入带来的严峻挑战。叶明华发表在《中国保险》上的文章则论述了通货膨胀对于商业保险需求的利弊双方面影响。

二、责任保险市场需求定量分析

1、计量模型。由于我国责任保险发展时间还较短,因而数据还比较有限,故选取时间序列数据不能够较为客观评价责任保险与其影响因索的相关性。同时,借鉴对于财险和寿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分析方式,并基于保险经济学理论和保险发展历史,故本文运用2008年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和宿迁市,总共13个地级市的截面数据进行评估,以责任保险费用Y(亿元)作为被解释变量,国民生产总值X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X2(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X3(元)、总体保费收入X4(亿元)和居民储蓄存款(亿元)X5为解释变量。为了消除异方差的影响,对数据作取对数处理,首先定义lny=log(y)(自然对数的责任保险费用),1nxl=log(x1)(自然对数的国民生产总值),lnx2=log(x2)(自然对数的固定资产投资),1nx3=log(x3)(自然对数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Jnx4=log(x4)(自然对数的总体保费收入),lnx5=log(x5)(自然对数的居民储蓄存款)。继而根据多远线性回归模型Y=β0+β1×li+β2X2i+…+βkXki+μi i=1,2,…,n,(其中k为及时变量的数目),用Eviews软件运行得到模型方程、标准差、残差、T值、P值等各项数值指标。

2、检验方法。最小二乘法(又称最小平方法)是一种数学优化技术。它通过最小化误差的平方和寻找数据的最佳函数匹配。利用最小二乘法可以简便地求得未知的数据,并使得这些求得的数据与实际数据之间误差的平方和为最小。最小二乘法还可用于曲线拟合。通过最小二乘法检验得到模型方程:

LNY=-4、7722281M5+0、51885803I*LNXI-O、1479879809*LNX2-0、01248454028*LNX3+0、2177673729*LNX4+0、08232681385*LNX5

3、分析结论。依据江苏省2010年统计年鉴相关数据可以看出,责任保险需求的规模与国民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总体保险费用以及居民储蓄存款有一定的相关关系。从拟合程度可以看出,这五个因素对于责任保险费用有大约96%的影响,影响程度很高;从P值(0、000081)也可以看出该方程拟合程度较高。

三、责任保险市场需求因素分析

1、国内生产总值与责任保险需求。依据定量分析资料可以看出,责任保险需求与一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呈正相关关系,P值为0、0521表明,国内生产总值对于责任保险需求影响程度较高。我国持续高速增长的经济发展水平,表明我国具有持续增长的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消费者拥有的社会财富不断增减,从而增强了对于保险产品的购买能力。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会导致教育水平的提升,消费者对于风险的认知程度增强,从而使得保险需求量增加。

2、固定资产投资与责任保险需求。依据定量分析资料可以看出,固定资产投资虽然对于责任保险需求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程度不高,是五个变量中拟合程度最低的一个,从而表明固定资产投资对于责任保险需求的影响程度较小。从相关分析资料可以看出,拟合效果十分不理想,一方面是由于固定资产对于责任保险需求是间接影响因素,另一方面主要是因为目前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是大型企业的投资,责任保险费用投入较少,微观个体的固定资产投资微乎其微,因此江苏省13个地级市的固定资产投资对于责任保险需求的影响比较小。可以预测,如果将来江苏省加大对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投入,那么这一部分的保险费用必然随之增长,责任保险需求也必然会增加。但是,影响程度应该不及其他四个因素明显。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与责任保险需求。一般来说,基于消费理论,由于社会经济总水平的提高,人们收入增长,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也随之增长。从微观个体来看,保险需求与个体收入水平呈正比关系。但是从相关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责任保险保费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体成正比关系,但这种趋势也不是很

明显,同时方程的拟合效果也不十契合。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我国责任保险的主要产品大部分是针对企业,对于个人及家庭的责任保险产品种类比较稀少,因此还没有形成一个有规模的消费群体,目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责任保险需求的影响比较小。

4、总体保费收入与责任保险需求。以江苏省13个地级市的责任保险赔付额度来衡量责任风险程度的大小,通过相关资料分析表明各市的责任保险保费收人与其风险程度成正相关关系,拟合程度很高。因此风险程度越大则责任保险需求也就越大。

5、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与责任保险需求。于殿江(2003)指出,我国城镇居民的保险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保障性动机,因而保险是作为对传统银行存款的替代,只要银行的利率提高,保险需求就会减少。通过相关资料可以看出,责任保险需求同居民的储蓄行为有很大的相关性。两者呈现明显的负相关关系,方程拟合程度很高,居民储蓄行为的减少会使得责任保险的需求增加。

除了以上五大因素外,还有市场化程度、教育水平、公众的风险意识和对保险知识的认知程度、还有国家对于保险业的宏观调控政策、财政制度、货币政策、保险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合同准则及责任范围等都会对责任保险需求规模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四、扩大责任保险市场需求的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研究分析可以得出,影响江苏省13个地级市的责任保险需求规模的因素是多样的。要扩大责任保险需求量,不仅要从宏观上着手制定政策,更要从微观上对于保险服务企业如何具体发展提出建议。

1、宏观方面。

(1)发展国民经济,增加人均收入。扩大责任保险市场的需求量,首要方面就是扩大整体保险市场规模。只有国民经济得到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均收入增加,才能使责任保险市场得到扩展。

(2)降低银行存款准备金利率,抑制通货膨胀。通过上面研究可以发现,降低银行存款准备金利率,会使得人们用于储蓄的存款额度变少,从而可以在保险投入方面增加投资,责任保险需求规模因此得到扩张。此外,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叶明华的研究成果表明(《中国保险》2010年第7期),根据金融资产替代性理论,通货膨胀时个人资产面临重新配置决策,导致未来的个人实际可支配收入下降,削弱投保人货币购买力,会减少保险需求,责任保险市场自然也会随之萎缩;同时保单未来给付的现值减少,影响了保险效用,也会导致投保人转向其他抗通胀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3)提高国民教育水平,加强防范风险的意识。根据暑期社会实践对于江苏省六个城市总共600个家庭的调研数据显示(数据见附表),买保险在家庭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为20%,认为商业保险是必需品的比例为25、5%。由此可见,我省保险市场还有比较大的上升空间,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规模还有待扩展。加大教育的投入,提升人们风险防范意识有助于扩展保险市场需求量,从而扩大责任保险市场。

2、微观方面。微观方面主要以人们对于责任保险的需求量及对于保险服务公司业务的不满之处为分析点,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下文中数据分析均来自于2010年社会暑期实践,以南京市、徐州市、常州市、连云港市、南通市和宿迁市的600户居民的问卷调查为基础进行统计分析。

(1)提高销售人员诚信意识和专业技能,提高理赔给付等环节的售后服务水平。根据图1可以看出,保险服务行业最需要改进的地方是提高理赔给付等环节的售后服务水平。除此之外,人们普遍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对于员工的专业技能进行培训,并且提高销售人员个人的诚信意识。这两大因素成为制约保险行业继续发展的主要微观因素。

(2)增加保障性业务,壮大公司品牌和实力。根据图2可以看出。投保人购买保险时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保险公司能否对于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障业务;其次是会考虑公司品牌和实力。对于产品投资收益、公司服务品质、销售人员可信度、产品价格及产品合适度也会有所考虑,但是不及前两者的影响巨大。因此,对于想要扩展责任保险需求的保险服务企业来说,消费者自我保障的需求是首要考虑方面,其次要努力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和实力。

(3)对于保险产品,扩大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和补偿标准、针对不同的目标客户群推出更具个性化的险种成为保险公司主要改进的方面。图3表明,居民目前最关注想要购买的保险是医疗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其次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而说明责任保险的发展前景巨大,针对居民的需求制定保障性业务,有助于扩大保险业务。

从有关资料可以看出,首先,居民普遍认为扩大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和补偿标准是保险产品方面最需要改进的地方;其次,针对不同的目标客户群推出更具个性化的险种以及提高投资收益率的保险产品也是居民认为需要改进的方面。责任保险市场的扩展离不开人们对于保险产品的选择方向,因而,这两个方面是今后保险公司需要着重考虑的改进点。同时,疾病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和投资收益保障成为家庭最需要的三大保障方面。因此,保险公司应该针对这三个保障方面作出相应的保险业务,责任保险市场也会因此而扩大需求规模,从而使得保险公司获得利益。

(4)保险公司转变经营模式,更加专业化系统化市场化。责任保险公司同时应该从自身内部进行改变,转变经营模式,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深入客户群进行实际调研;培训保险业务员,更加专业化,提升诚信度和服务态度,建立系统的专业销售队伍、管理队伍;开发对于责任保险的认知度,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责任及潜在风险度测评。

(5)保险公司宣传全民风险意识。从一定角度上来看,人类的发展史是一部人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事故进行抗争的历史。几千年来,“伦理本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家庭在风险管理中扮演着主要角色,因此以商业手段为主体的现代风险管理思想难于被接受,从而阻碍了责任保险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实施计划生育等政策,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从而得到改善。但是由于人们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早已形成靠国家和政府的依赖思想,因此在防范与化解风险时,家庭的功能被弱化。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瓦解。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个人或家庭的风险。社会发展到今天,“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这两个概念已逐步被接受。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是中国潜在保险需求向保险需求转化的前提条件。只有风险意识增强了,与风险意识相联系的保险意识才能够树立起来。因此,若人们能够意识到保险与银行储蓄之间具有替代性,能够意识到用保险的方式防范风险的效果会更好,那么,人们的保险需求量就会随之大幅增长。如果参照日本、美国和英国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即保险消费占居民家庭金融资产的比例达到20%-30%,那么,日益增大的中国居民储蓄总量可以为中国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巨大的空间。

参考文献:

1、闫观博、我国责任保险市场需求影响因素[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9:80-83

保险市场分析篇7

关键词:保险市场金融工具现状

引言

保险市场是金融市场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在保险市场的金融工具创新以及配置方面,重点就是在保险产品上的开发以及业务设计,在一系列的措施实施下就能够将保险企业的运营效率得到有效提升。通过加强对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的理论研究,就能有助于保险市场的良好发展。

1、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的重要性和现状分析

1、1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的重要性分析

对于当前的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的金融工具创新,就要能够从多方面进行加强,这对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有着积极促进作用,对投资的种类也能起到丰富作用。保险业自身的特征对保险企业的新型投资产品的开发就有着决定性作用,能够有效对金融市场的繁荣起到促进作用。对金融工具的创新发展能够对投资组合起到优化作用,对行业风险有着降低,为能够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以及经营发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就要能够在新型的保险产品方面进行创新,通过金融工具的创新对投资风险进行分散化[1]。同时,对保险市场金融工具的创新,也能够将衍生的市场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从而在金融方面实现共赢。对金融和保险的相互融合发展也会有着促进作用。

1、2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的现状分析

对于当前的保险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创新主要是对保险以及金融等工作实际需求满足而开展的工作。对于传统的保险工具创新方面有了很大程度的进步,对保险市场以及客户方面进行了细分,一些传统的保险工具在实际发展中也有了相应的优化,对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也有了相应的满足,在保险产品方面也愈来愈多样化[2]。其中在万能人寿保险以及分红保险等保险产品方面都表现的比较突出。而在保险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方面也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这些都是保险金融工具发展的重要成绩。但是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发展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2、保险市场中金融工具创新的问题和优化策略

2、1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的问题分析

从当前我国的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在诸多层面还存在着问题有待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保险市场的内部创新能力还不够,对于新型的保险产品发展方面还相对比较迟缓,在创新的活力以及局面上有待优化。由于在金融工具的创新能力不足,这就会对整个保险业的竞争力提升有着阻碍[3]。还有是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以及配置,没有金融市场相关机制的支持,主要就是在利率市场化发展方面比较困难,以及在金融衍生工具的价格上相对比较高等。另外,对于保险市场的金融工具创新中的理性经济人相对比较缺乏。我国的保险市场供给者有着市场主体地位的是国有保险公司,但受到产权改革没有完善化,一些人在理性方面就比较缺乏。再有是对保险以及金融工程学师资队伍以及应用人才方面相对比较缺乏。这些方面的问题就使得金融工具的作用发挥没有充分化。还有是在外在制度对金融工具创新也有着约束性,政策上的扶持力度不够,以及在已取得的创新成果配套保障措施上相对比较缺乏[3]。以及在创新配套的技术上比较有限等。

2、2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的优化策略

为能够对保险市场的金融工具创新效果良好呈现,就要能够在措施的实施上多样化。对此,笔者结合实际对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的策略进行了相应的探究,希望能对实际问题解决起到促进作用。第一,要能将外延式以及内涵式的发展关系进行良好的处理。我国的保险业在当前的发展中还没有实现精细化经营目标,在经济的发展上是采用的外延式发展方式,这就必然会对保险行业的发展产生相应的影响,而保险企业的发展就要能够在金融工具的创新以及配置的方向进行积极迈进,并能在内涵式的发展方面得到充分的重视,将保险产品的知识含量能够得到有效的提升。这些方面的发展就对保险企业在市场中的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促进作用。第二,为能对保险市场的金融工具进行有效创新,就要能够在政府的执政能力水平上进行提升,将行业的积极引导发展方面进行强化。保险市场的良好发展就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政府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就要能够在保险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以及信息披露上得到充分重视,将信用评级的作用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4]。还要能够在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得到有效的加强,这样就能够将金融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第三,对当前的资本市场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将保险投资的多元化发展能得以有效实现。从具体的措施实施上,政府就要能够在资本市场政策方面结合实际进行积极地调整。要能对保险资金进入到资本市场业务的范围进行扩大化,将投资业务也要能够进一步的放开。还要能够对外国保险公司的资本市场进行放开。和世界的保险行业的银保业务融通的发展紧密结合,并要能够适时的创新金融的工具。第四,对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良好环境要能得以有效的培育,将金融创新的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有效的改善,从而保障金融工具的有效创新。在金融工具的创新方面要能有一定的载体,可通过相应的法律进行支持,这样才能保障金融工具创新的内在动力。再有是要能够在市场主导型的金融工具创新机制方面科学完善的建立,将资本充足率要能得到有效提升,将股票市场以及现货市场等金融产品以及工具进行创新开发。第五,要能够和其它方面合作进行加强,将保险企业的整体运营效果能良好的呈现。在保险金融工具的不断发展下,保险业要能和其它的一些金融业进行联系,将保险衍生工具发展领域要能得到进一步拓展,只有如此才能有助于保险行业的良好发展[5]。还要能够在保险机构的管理上进行强化,将适销的金融工具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发,以此来满足实际的需求,要能将比较的优势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除此之外,要能够在相关的专业人才方面的培养进行加强,只有如此才能保障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的动力。在进行专业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可通过保险公司以及其它校企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这些方面的运用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就有着积极促进作用。

3、结语

总而言之,对当前我国的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发展,就要能够从多方面进行加强,在措施的实施上要能有针对性,只有如此才能保障市场金融工具创新的良好效果呈现。保险市场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部分,就要能够充分重视其发展的稳定性,在未来的保险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就会在质和量方面会有新的突破。此次主要从保险市场的金融工具创新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层面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实际的发展希望能起到一定启示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国军,梁骁、互联网金融时代的保险创新[J]、金融世界、2014(03)、

[2]王小平,吴朝生,陈清,王音、保险支持以房养老的国际经验借鉴[J]、福建金融、2014(03)、

[3]刘婷婷、借鉴伦敦劳合社运作模式探析促进上海航运在保险业发展的路径[J]、对外经贸、2015(01)、

[4]赵迪、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5(29)

保险市场分析篇8

中国加入WTO之后,既有的经济、甚至政治利益格局都面临不同程度的调整。从企业角度而言,加入WTO后,中国民族资本属性的企业一是需要学会按国际经济规则参与国际经贸活动,二是要清楚地意识到,以后的竞争不仅要面对国内对手的竞争,而且会越来越多地遇到来自世界范围内的对手竞争。保险领域是中国加入WTO后重点开放的领域,因此也必然是利益格局发生重大改变的领域。不言而喻,市场开放在导致市场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也必然会使市场产生供给增加和效率提升的效应。在这种动态的利益格局调整变化中,现有的或者潜在的利益主体在利益满足上不可避免地或者受到抑制,或者得到充实,不会存在利益不受影响的主体。按发展趋势分析,各相关方面从保险市场开放中可获得的利益会呈现出不同的改变,大致表现如下:

一、政府可获得的保险利益变化

在中国加入WTO前与后,政府在保险活动中能得到的利益在内涵和外延上势必会发生变化,由之前的主要通过组织、促进民族资本保险机构增加量的供给而获取满足社会急剧释放的保险需求的利益、提高社会储蓄水平、增加国家税项收入的利益等,转变为通过完善市场结构、维护公平竞争、打通保险市场和其它金融市场的联结通道、约束市场主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结构上和效率上全面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籍此充实和扩大政府可获得的保险利益内涵和外延,促进包括金融利益、保险利益、社会保障利益在内的全社会利益结构的改善,提高中国的保险保障水平。

在实现政府可获得保险利益的转变中,中国保险监管机构原有的监管方式及效率势必会受到挑战并因此而有所改变。加入WTO对中国的保险监管机构意味着更多地带来了改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调整监管重点、改善监管行为的压力。加入WTO以后,保险监管机构必须按WTO通行的对外沟通联络原则和对内监管原则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对外联络方面必须严格遵循WTO规定的沟通程序和时间要求,并要按WTO确定的纠纷处理机制处理政府间以及政府与企业间的纠纷。比如按照WTO的争端解决中的磋商程序要求:争端一方根据某个有关协议向争端对方提出磋商请求,接到磋商请求的争端方应在收到请求的10天内,对该请求作出答复;在收到请求不超过30天内,开始进入真诚磋商阶段;60天之内达成磋商成果。而对内则要调整自己的角色定位,仅以监管者、而不是哪一部分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去一视同仁地对各类资本属性的被监管对象进行监管,以系统有效的法律、而不是靠会议或所谓的保险人行为现场约束指导来维护保险市场的有序运作;监管重心要逐渐从市场行为监管转向偿付能力的监管;通过放松对保险服务价格的控制来推进保险服务的市场化;在改善监管行为方面则要重点放到降低监管人及监管对象的监管成本支出上。

二、再保险人可获得的保险利益变化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保险市场的发育过程,再保险市场一直落后于直接保险市场的发展,以致于在市场上出现了保险公司间不习惯于再保险往来、再保险行为不规范、非常规险种以及外币业务过度依赖于境外再保险机构等市场不成熟现象。加入WTO后,一方面新的市场主体会不断在再保险方面产生新的风险转移需求,中国原有的保险公司也必然会日益强烈地形成严格控制自身风险的意识并会越来越主动地采用恰当的再保险技术,在产业内部会愈来愈多地产生再保险需要,从客观上推动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快速发育和形成,借再保险市场的充分发育来为直接保险市场的长远发展提供支持。在这种环境下经营的再保险机构一方面可获得填补原有再保险发展落后的差距利益,另一方面还可同时获得满足新的再保险需要而带来的发展利益。

三、保险中介可获得的保险利益变化

专业分工的日趋细化及保险中介的不断问世,这是市场发育过程的必然现象和结果。过去的中国保险业经营走过的是一条不讲究专业分工、追求大而全的发展道路,保险公司欲获得的是全部风险转移和处理各环节的利益,但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由此所带来的是资源分散、专业化水准低,极大地影响了保险机构的经营效率。在保险风险转移和处理各环节实际上都存在着较严格的专业要求,受资源条件限制,保险公司不可能包办一切,同时风险转移的另一方从自身利益考虑,也不可能处处听命于保险公司,这时,在保险风险转移和一些环节的处理上需要专业中介力量的介入也就成为一种客观必需,由风险转移处理的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所决定,此时的保险中介,无论是保险经纪人,还是保险人,或是保险公估人,其对保险活动的参与对保险交易双方都不意味着成本支出的额外增加,反而会带来成本的节省。保险中介所分享的是保险风险转移前端环节和保险风险发生处理环节的专业服务利益。加入WTO,保险中介必然会越来越多地获得这部分保险专业利益。而保险公司则应更多地专注于风险处置及资产管理,提高来源于这两大领域的利益程度。

四、保险人可获得的保险利益变化

越来越多的具有不同资本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保险市场,但因这些公司在供给、市场开发、资源管理等方面能力的不同,在中国加入WTO之后其各自在保险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机会也会有所不同。总体上看,拥有较先进机制的外资保险公司在进入中国市场后会较快地获得以下利益:

1、获得使原本过剩的资本、技术、承保容量得以释放效用的利益;

2、获得凭借供给能力强的优势争取市场先发效应的利

3、获得新兴市场产业增长所溢出的利益。对中资保险公司来说,如果其能够尽快转换经营体制,那就有机会获得一些潜在的利益:(1)使已具备经营规模转化为规模经营利益;(2)在资源配置渠道拓宽后所产生的资源配置收益上升的利益;(3)自身学习能力提高后所带来的素质利益,等等。

然而,中国加入WTO昭示着来自世界范围不同实力的保险人要在东方这一最具发展潜力的市场展开角逐。必须看到虽然由于现行法规的限制,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地域、业务范围、服务对象等方面受限,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潮流冲击之下,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外资保险机构很快就可获得国民待遇,中资保险公司原来因行政保护所带来的优势会逐渐消失,原有的市场格局必然会因此而发生改变,外资和中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会呈现出此增彼减的变化效应。而那些在低市场效率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公司,面对这种世界范围内的竞争,无疑是毫无优势可言的。这一点,对一直发育不充分的中国保险业则会表现得更为明显。综合起来说,中国加入WTO对中资保险公司起码会在以下一些方面带来冲击和挑战:

1、中资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会受到抑制;

2、中资保险公司的存量资源将发生变化;

3、中资保险公司的业务增长方式会受到挑战;

4、中资保险公司的内外部资源管理能力会受到影响;

5、中资保险公司自我风险控制能力会受到挑战。图1说明的就是一般企业经营会遇到的风险。作为以风险为经营对象的保险企业,能否具备较强的自我风险控制能力则会对自身健康发展产生异乎寻常的意义。概括起来说,保险经营会遇到以下种类的风险:

(1)信用风险,包括保险风险事实陈述不实、保险索赔欺诈以及保险交易对手不履行支付义务等;

(2)承保风险,包括错误地确定保险风险对价、过度承担风险(条款选用不当)、承担非保险责任风险、业务结构风险搭配不当;

(3)分保风险,包括从形式及比例上不恰当转移风险、风险转移受体选择不当;

(4)技术风险,包括风险责任技术评定失误、计算机信息技术操作使用不当;

(5)资产管理风险,包括某类资产占比过高的资产配置结构不当风险(加拿大就发生过保险公司因固定资产占比过高而致使自身资产流动性下降、最后不能履行支付义务而倒闭的事例),以及某些流动性资产受市场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如货币受汇率、利率变化影响所产生的风险;

(6)法律风险,包括因保险法律合同文件不严密以及保险人行为疏忽所引起的法律纠纷风险;

(7)商誉风险,是指因自身经营行为、竞争行为不当,或者因某种丑闻的传出甚至他人造谣所带来的风险;

(8)新产品开发风险,包括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由于对市场预测不准及对新产品成本估计过低所带来的产品与市场需求不吻合、产品定价过低所带来的风险;

(9)决策风险,是指在企业市场定位、发展方向、营销策略、资产配置等重大问题上,由于企业决策者自身条件的限制而造成的决策失误风险。据统计,最初的全球500强企业三分之一已垮掉了,导致这些企业垮掉原因的85%是决策失误;

(10)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条件的突然改变而使自身经营遭受困难的情形,如美国“9、11”事件以后,世界再保险市场环境发生逆转,很多保险公司分保遇阻,不得不承担因此而猛然拉高的分保成本支出风险。

可以确切地讲,中资保险公司在上述风险的控制能力方面一直是存在着较大的不足,如果让其与大规模进入的外资保险公司全面发生竞争冲突,不用太多回合,各自的竞争力就可立见高低了。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国加入WTO之后,中资保险公司原有获得利益的渠道会日益缩窄,而争取新的利益的难度则会日渐加大。

五、投保人可获得的保险利益变化

在中国加入WTO之后,因市场供给主体的增多和供给效率的提高,投保人无疑是可较多得到利益的方面。具体说,投保人可从以下方面得到利益:

1、从交易成本降低中获得利益。交易成本既包括完成交易所发生的信息收寻成本,又包括为完成交易需要其它专业中介参与所支出的费用。中国加入WTO后这些支出水平应呈现出趋减的变化,对投保人而言其自然会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2、从市场化程度提高中获得利益。市场化程度提高一方面意味着保险供求平衡主要靠价格的涨落来实现,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单个的投保人有了更强的与保险人讨价还价的能力,有了与更多保险人洽定交易关系的机会,投保人也必然会因此而受益。

3、从保险人服务结构完善中获得利益。完善服务结构这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应是所有保险人共同努力的方向,显而易见,完善的服务结构总要比简陋的服务结构给投保人带来更多的利益。

4、从保险人资源配置效率上升中获得利益。保险人、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总是处在平衡或不平衡的调整变化状态之中,因市场竞争压力的加剧,为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资源配置效率高的保险人通常会通过调整保险价格的形式来向已有的或潜在的客户转移利益;而因中国加入WTO所必然带来的金融市场的发育无疑会使保险人的资源配置基础得到拓宽,因而也必然使中国保险人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成为可能,其必然大大增加投保人从保险人资源配置效率上升中得益的机会。

5、从保险市场健康发育并与国际先进保险市场接轨中获得利益。保险市场健康发育并能与国际先进保险市场接轨,这是投保人持续地从保险活动中获得利益的重要条件,做到这一点,既表明投保人总量上、结构上的保险需求可得到满足,同时也更是指投保人在效率上的需求也可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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