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网

投资理财顾问(精选8篇)

时间: 2023-07-31 栏目:写作范文

投资理财顾问篇1

――广州读者 张琦

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费的收取方式有两种: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前端收费模式是指投资者在认/申购基金时当即缴纳认/申购费的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指投资者认/申购基金时并不支付认/申购费,而在赎回基金时再缴纳这部分费用的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在海外成熟市场已成为开放式基金的主流收费方式,并正逐步受到国内投资者的青睐。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后端收费和赎回费不是一个概念。后端收费模式与前端收费模式下缴纳的费用都是认/申购费用,因此,如果投资者购买的是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那么在卖出该基金的时候,除了支付采取后端收费模式收取的认/申购费外,还必须支付赎回费。

投资者在认/申购基金时究竞选择哪一种收费模式要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来定。对于持有期在一年以内的投资者,后端收费模式收取的认/申购费率通常高于前端收费模式,因此如果投资者预计持有基金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建议选择前端收费模式。而若投资者预计持有基金时间超过一年,那么选择后端收费模式会更好些。一方面,在投资金额相同的情况下,若采用后端收费模式,投资者在认/申购时无须缴纳认/申购费用,则相同的本金可以认/申购更多基金份额;另一方面,设计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目的是为了鼓励投资者能够长期持有基金、因此、后端收费模式的费率一般会随着投资者持有基金时间的增长而递减,直至为零,所以长期持有基金的投资者从后端收费模式中能得到更多的费率优惠。

之1:颓书预告

为感谢广大读者对《大众理财顾问》的厚爱,大众理财顾问杂志社于6月隆重推出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品的《大众理财顾问》文章精华本――《大众理财实战宝典(第一辑)》,该书秉承杂志“精明理财,快乐一生”的价值取向,萃取刊物中理财方法和技巧的精髓,以飨读者。如需订阅请拨打杂志社发行部电话010―88379130/88379072。

之2:活动回顾

《大众理财顾问》

与专家共探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介工作委员会主办、《大众理财顾问》等媒体支持的“首届中国保险机构年会”于5月12日在北京举行。年会上,中国保险机构业界共同签署了《北京宣言》,要求保险机构“守法遵规、诚实守信、客户至上、客观公正,做勇于承担职业责任的表率。”同期举办的年会论坛上,《大众理财顾问》与保监会姚庆海主任等嘉宾共同探讨了中国保险行业的现状和发展。

投资理财顾问篇2

一、券商投资顾问业务

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是接受客户委托,按规定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向客户提供证券相关的产品与服务,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从中获取利润的经济活动。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3年,115家券商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2、41亿元,其中,投资顾问业务净收入44、75亿元;2014年,120家券商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02、84亿元,其中,投资顾问业务净收入69、19亿元;而2015上半年,证券市场行情火热,125家券商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305、08亿元,其中,投资顾问业务净收入43、54亿元,呈明显的上涨趋势。

二、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模式现状

券商投资顾问业务的发展模式与投资顾问业务的定位有关,根据定位的不同可分为以下4种类型:偏服务产品签约型、偏投资参谋型、偏客户资源型和综合理财规划型。

偏重服务产品签约的模式发展时间长,相对较为成熟。该模式对客户进行分类,针对不同客户的特点提供差异化的产品与服务。投资顾问借助强大的客户服务平台对签约客户进行专业化服务,提供专业的投资咨询建议。

偏投资参谋型业务模式以投资顾问的专业性进行营销,实质上接近于客户经理。投资顾问负责开发服务潜在客户,整理市场信息并制定市场拓展计划,为客户提供金融理财服务,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

偏客户资源型业务模式主要通过提升客户交易频率来提高客户交易量与佣金收入。这种模式要求券商客户资源丰富且规模较大。

综合理财规划型业务模式通过复合型专业人才来开展业务,目标客户是成熟的投资者,以开发新客户、销售理财产品为主,服务内容一般有交易通道、资讯平台、投资内参、财富管理4个层次。

三、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券商投资顾问业务发展迅速,不同的模式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随着2015年证券市场的大幅波动与客户量的激增,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模式暴露出很多问题。

(一)投资顾问定位偏差

投资顾问业务往往与其他业务混杂,难以发挥其优势。投资顾问定位的偏差导致众多营业部的投资顾问等同于客服和营销人员,仅仅存在外在形式,没有体出与其他业务的实质性区别,很难有深层次的服务。

(二)专业投资顾问较少

券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差、规模小的问题也广泛存在。投资顾问缺少扎实的金融专业知识和较为全面的投资视野,不具备客户分析能力和产品配置能力,专业素养较低,缺乏操作经验。

(三)盈利模式波动较大

由于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内容缺乏特色、形式单一,导致业务竞争力弱,券商盈利随着市场行情有较大波动。而以利润为导向则存在鼓动客户盲目操作等问题,缺乏长期经营的规划,难以形成稳定且持续增长的盈利模式。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3年、2014年、2015年上半年券商经营数据信息所示,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券商经营数据如下表所示:

四、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模式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券商投资顾问业务处于业务探索期,可作为转型起步期突破口,发展前景十分广阔。随着客户对资产增值和优质服务的需求逐步旺盛,券商应该发挥自主创新能力,塑造核心竞争力。面对行业发展趋势,我们对券商投资顾问业务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准确定位,突出特色

投资顾问的真正价值在于其服务性。投资顾问提供的服务应当具有针对性,了解客户实际需求与风险承受能力,推送与其实际情况相匹配的产品。投资顾问业务中的营销应当是以客户为导向的,突出产品与服务特色,在了解客户的基础上向客户推荐合适的产品供其选择。

(二)培训人员,完善考核

券商投资顾问业务的发展离不开专业化的投资顾问团队。培养具备专业素养的投资顾问团队,完善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考核制度是券商业务发展的当务之急。通过培训人员,组建团队,合理分配券商内部资源,建立标准化的考核制度与服务体系,实现券商投资顾问业务的发展目标。

投资理财顾问篇3

于2007年9月13日在上海隆重开幕的金盛个人理财中心,开创了保险公司专为中高端客户提供专业私人理财服务中心的先例。这种独特的营销渠道模式充分体现了其差异性专业性的市场策略。

金盛的这种理财顾问模式此前的试运行结果看,金盛理财顾问的人均产能就已几乎达到市场平均水平四倍的程度,让业内为之侧目。这种引自香港安盛专业的理财顾问模式缘何能在上海试水成功?单独开辟这样一个员工制的个人理财中心与普通理财顾问模式相比,又有何不同?本刊记者赴上海金盛总部,采访了金盛保险理财顾问渠道总监杨文岳先生。

员工制的理财顾问独此一家

《保险家》:金盛个人理财中心的成立酝酿了多久,是配合当下火爆的市场投资环境而孕育而生,还是早就是金盛公司计划中的一部分。个人理财中心成立的目的是什么?其运作模式是怎样的?

杨:从软件到硬件的完善,其实金盛是用了两年的时间。从2006年1月份正式成立的理财顾问部到2007年9月份成立个人理财中心,这是一个完整的两个步骤。

长期以来,理财顾问通常都是到客户的办公室里,家里或一些公共场所做理财计划。个人理财中心的成立,最直接的就是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硬件场所,可以与客户直接在理财中心里进行沟通,从而也更好地增加了私密性。

理财中心进驻了来自金盛保险的优秀理财顾问团队,他们皆是具有高等学历、受过专业强化培训的财富规划精英。首先,理财顾问将使用“理财需求分析手册”对每位客户进行客观、全面的理财评估,这是引自安盛香港理财顾问模式,在业内首创的专业评测工具。随后,理财顾问会根据客户的实际资产状况与风险偏好,免费为其提供涵盖风险评估、家庭投资计划、子女教育金、退休安排等多方面的理财建议。个人理财中心的理财顾问全部实施员工制,这样能够充分享受到保险人所没有的生活保障。这对于外资保险公司来说,目前还是唯一一家。

均衡的资产配置给客户以长期投资的回报理念

《保险家》:金盛个人理财中心需要极为专业的理财顾问团队,这个团队如何建立?与保险人的理财产品相比,如何诠释金盛个人理财中心的这种全方位理财计划?

杨:金盛个人理财中心对于员工的进入门槛及培训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首先员工要经过长达一个月的封闭式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熟练应用金盛的专业理财顾问模式的评测工具。这一点保险人无法有这样的培训周期和环境。

金盛个人理财中心引鉴股东法国安盛集团全球专业理财经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度身定制理财产品与服务。2007年3月,金盛加入安盛全球退休角度调查活动,公布了‘2007年退休角度调查报告’,就表明了金盛以客户需求出发,开发、设计理财产品的先进理念。

个人理财中心的成立,则完善了金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客户可以在舒适的环境中,享受理财顾问带来的专业化、个性化理财服务。”这种专业化、个性化、全方位体现在具体的设计产品和理念中。

只有亲身感受了这种理财产品的设计理念,才会由衷感叹金盛的理财产品是最适合自己的。

做理财规划,一定要搞清楚每一个中高端客户的目标是什么。什么方式能更好地帮他达成这个目标,在自己选择的投资中并没有达到理想的要求,如何实现?这都金盛理财顾问可以把帮他做的事情。通过细致的市场分析,提前把握市场投资风向标,让客户的投资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从而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率。这就完全体现了理财顾问的价值。

就投资领域而言,金盛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既有熊市经验,又有牛市经验。我们给客户灌输的是一个长期的投资回报理念,不赞成一些短期的短炒投资方式,真正做一个理性的投资理财人。

对此我深有体会,在我1 2年的经历中,遇到过几次大的市场经济潮起潮落。很清晰记得,在新西兰的时候,我的客户通过我的理财,四年中比放在银行的零风险存放要收益高得多。这四年中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但由于给客户做的都是长期规划,只要按照这个规划去做,采用成本平均,定投等不同的投资策略,当市场回暖的时候,自然就赚钱了。

同样一次经历在香港,2001年1月,公司推出投资连接险产品。推出时非常火爆,但年底,互联网开始爆破,整个市场下跌,一直跌倒2003年的时候,其间还包括9、11事件的打击,但通过安盛这种理财工具,采用长期投资的心态,不说客户,就我自己而言,现在仍然是收益的。

我们说通过我们的理财,规避风险,并不是说客户通过我们的投资就不赔钱,比如,我们的投资连接险账户,也是挑选了很多基金,在筛选基金,做资产配置的时候,这里面有一个增加价值的过程。作为一个普通投资者很难提前作出预测,作为专业投资者就不一样了。大势来的时候,谁也不能保证不跌,不赔钱,可我们可以做到最均衡的资产配置。这就是价值所在。

最佳营运模式的蓝图

《保险家》:单从理财顾问来说,金盛如何看待同行的竞争,这种优势明显吗?还有,员工制理财顾问必然决定了金盛要做更多的财力投入?

杨:当然,上海云集了众多的海内外保险公司。很多保险公司的实力都非常强。单从理财顾问的角度而言,金盛还是有优势的。一是员工制的理财顾问,在外资公司里,目前还是我们独家推出的。其他公司可能也有类似的制度。但合同签的还是保险人制度。其二,最重要的是,理财顾问的培训,管理等一整套体系我们都有很成功的经验模式。我们不是摸索,而是复制区域总部的“蓝图”。所谓蓝图,就是安盛集团非常看重的最佳营运模式。由最佳营运模式形成的蓝图一旦确定,就可以在各个地区进行推广,这样我们工作起来就有章可循。在竞争的时候,就会立于不败之地。

另外,很多外资公司在世界其他地区有很好的市场推广经验,但亚太地区的经验很少;还有一些公司采用单营销渠道的销售模式,安盛在全球都采取一种多营销渠道的销售模式,这些都是我们的优势所在。利用市场不同的层次,都有不同的渠道来适应它。

拿理财顾问来说,我们的定位都是中高端客户,月收入五千元以上的,中外企高层管理人员等。他们通常由具有这种理财意识。理财中心的工作程序采用工业化的流程,通过电话营销外包加专业的数据库,然后直接由理财顾问和客户进行见面做理财分析。这样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能让理财顾问的精力更加集中于服务好客户。

当然,员工制理财顾问决定了我们必须在资金上作更多地投入。但这种投入让我们拥有了一支更高生产力的专业理财顾问队伍。近两个月的数据显示,个人理财中心的人均业务远远超过人的人均水平。

金盛的潜力

投资理财顾问篇4

第一眼在理财展上见到这本杂志时,我就被那时尚的封面吸引住了!因为一直以来我就想找一种综合性的理财杂志,来丰富我的理财知识,让自己的生活更趋条理化。回家后我就把当时赠送的那期看了个够!看完就从里到外喜欢上了它,立即联系编辑部订了一年,现在每期书一到手我几乎从头看到尾。真是开卷有益!工作上自己虽然每天跟客户谈的都是理财的话题,可也只局限于公司的产品。杂志里有关保险设计、房地产投资等专题大大完善了我对理财的理解,扩大了自己的知识面。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我与客户交流的层次,不知不觉工作越来越有新思路。

山西读者 段伟平

作为“一本引领生活的个人理财杂志”,《大众理财顾问》确实是一本具有实用性、可读性和知识性的好杂志。通过一年的阅读,笔者学到了不少家庭理财的实用知识,个人投资理念及理财方式也有了新变化。总体来说,贵刊各期文章的选题都非常不错,可见编辑记者们都非常用心,下了功夫。在此,希望贵刊在一些栏目的设置上要体现“大众”特色、要丰富一些非工薪阶层的理财案例,例如小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等等,他们的收入不固定,如能帮助他们提供理财方案,也是一件好的事情,还能使贵刊更具时代性和大众性。

北京读者 韩青

现代社会人们事事讲个“缘”,说起我与《大众理财顾问》的缘分是这样的:有一天在机械工业出版社信息刊上看到专版介绍《大众理财顾问》在深圳参加理财博览会的报道,于是对这本杂志很好奇,很想进一步了解。电话接触了一下,了解到杂志社员工的年轻、热情、敬业。不久,他们给我寄了本杂志,清晰的封面设计,务实通俗的风格,令人好像找到了久违的老朋友。吸引之下读完全本杂志,不禁起个疑问,如此风格持续多久?结果巧得很,在北京首届理财博览会上,又见到了这个有朝气的杂志团队。交流之后,当下订下全年的杂志,因为从他们认真的工作态度上,我不再怀疑杂志的品牌、风格,我相信成为《大众理财顾问》杂志的读者之后我会受益良多。因为《大众理财顾问》会帮助读者进行更合理的消费、储蓄、投资、投保和财务规划。在改刊一周年之际,希望杂志成为读者交流的开放式平台,创出自己的品牌。让更多信息、构想在此交融!

理财,时下的热门名词。对于大部分的读者来说,这仍是“住在28楼”的概念,似乎离咱们不远,但也不容易明白。

理财是一种观念,对于大众读者来说,3个词就能一窥大体:“开源”、“节流”和“效用最大化”:

“开源”――投资策划和个人能力的提升;

“节流”――理智消费和家庭财务管理;

“效用最大化”――就是在“源”与“流“之间取得平衡,达到自己的家庭目标。

《大众理财顾问》知识面广,内容丰富而不繁杂,深入浅出地带来了资讯、消费和投资信息,上述的3个方面都涉及到了。我身为理财行业中的一分子,关注和宣传理财是自身的职责,依然从中汲取了不少的知识。希望《大众理财顾问》与大众一起成长!

上海读者 朱雷

我是上海的一名读者,对投资理财很感兴趣,一直以来在寻找一份个人理财方面的杂志。一个偶然的机会,在第二届上海理财博览会上认识了《大众理财顾问》,第一印象很好。通过购买了展台上的几期杂志,初步对贵刊有了一些了解。

首先,《大众理财顾问》的定位非常好,目前国内越来越重视个人投资理财了,但这方面的刊物实在太少了,这个领域应该有很广阔的前景。其次,贵刊的几个栏目,包括封面故事的选题都非常好,反映了当前的一些热门话题,也很实用。

几点感受和建议:

由于《大众理财顾问》是北京主办的刊物,因此在其它城市的报刊亭很少看到。而我觉得像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市民理财意识不比北京的差,所以贵刊应该加大这些城市尤其是上海的零售发行力度。希望以后能在上海主要的东方书报亭、地铁里看到贵刊的身影。

关于内容,“封面故事”做得不错;也喜欢“编者的话”、“拿来主义”和“百万庄书屋”等。另外,“量入为出”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好的话题和栏目,但贵刊的文章质量却有欠缺,风格不够清晰,作为理财方案,竟没有提供家庭的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现金流表等,我个人认为表格更清晰直观,可能是上海和北京的理财思路不太一样吧。还有这个栏目是否应该多请一些其他的金融理财专家来,而不是始终一个人主持?

投资理财顾问篇5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从概念可以看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涉及到多种银行业务的综合性的新型金融业务。按照监管部分确定的分类方式,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前者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后者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与收益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的方式承担。来源:()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各商业银行日益重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监管当局也对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风险控制给予了高度关注。自2005年以来。监管机构了多个专门规范个人理财业务及其风险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关于<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的《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和《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使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规范依据和保障。

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法律关系性质界定的法律障碍

2、1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卞商业银行法格局对商业银行理财的制约

1993年以来,我国金融业一直实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政策体制。虽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混业经营已显现出认可的趋向,但实际上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开展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在这种体制下,商业银行不能全面涉足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只能部分、代销部分证券、保险、基金等产品。这就使得银行个人理财服务只能停留在信息服务、咨询建议、方案设计等较低层面上,并导致银行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为其量身打造来源:()有效的投资组合,客户进行投资计划的实施,这些高层次的个人理财服务更是无从谈起,个人理财业务保值增值的功能大大降低,产品附加值低并且银行利润空间有限,使得银行个人理财对部分客户难以形成吸引力。

2、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法律关系定位模糊

《暂行办法》第27条的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计划汇集的理财资金,应按照理财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国内银行最近开发的一些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越来越复杂多样,尤其是一些与股票指数、利率、汇率、期货指数、美元信用、特定股票价格等挂钩的理财产品。这种趋向使得人们无法从产品的名称去清晰地把握具体投资标的物,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后也难以准确地知悉自己资金的最终去向。另外,对于与股票指数、期货指数以及实物价格指数挂钩的理财产品。由于银行直接投资这些领域有关产品的法律限制因素的存在。不少理财产品对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定位不准确、不清晰,也就是说银行与客户之问到底是委托关系还是买卖关系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实践中,银行与客户之间签署的协议通常是“认购协议”或“认购书”而不是“委托协议”。尽管协议使用了“认购”的表述,但双方建立的却不是买卖关系,也不是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对于这种协议不仅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而且监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也没有规范,更没有直接的司法解释。然而,当银行和客户不得不直面因这种协议的模糊性而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法律性质的不确定性,必然给银行与客户预见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2、3理财产品民事法律责任难以确定

不同法律关系的定位直接关系到各方权利义务的安排。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是个人理财业务受托人,接受理财服务者则是委托人,并没有规定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是委托关系还是信托关系,法律关系定位模糊。从深层次的法律关系来看,这种模糊性可能导致:一方面当银行破产时,理财产品认购人(客户)的权利难以保障;另一方面理财资金的所有权的归属并涉及资金的运用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对个人而言,定位模糊导致的问题还有:银行有无保本的条款不明确,尤其是对于客户可能因为违约赎回的违约金机制不明晰;收益率不确定且提示不充分,有的淡化收益率的“预期”提示,甚至有意进行模糊化处理,结果导致客户误解预期收益;在以存款关系为基础的理财产品中故意淡化存款关系,将认购协议或产品说明书中的描述更多地侧重收益的预期以及挂钩指数或价格;有的认购协议未能清楚理顺存款关系与附条件的关系;有的产品将委托关系中的委托授权故意模糊化等。这些问题极有可能成为银行业务经营的法律风险,并可能给司法裁判带来过大的裁量空间,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可预见性。

3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定位

3、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性质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商业来源:()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而《暂行办法》第36条的要求,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中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而《暂行办法》没有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定性,导致目前入理财关系的法律性质模糊,因此,只有修订《暂行办法》,明确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委托性质或者信托性质,最终解决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问题。

针对银行个人理财合同的法律性质,目前专家学者、司法机构与监管机构之间仍然存有争议,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凡是约定本息保底,超额归受托人所有的,与民问借贷无异,应将其认定为借贷合同;凡是约定委托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管理的,应将其认定为信托合同,凡是约定委托人自己开立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委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的,应认定为委托合同;凡是约定双方共同出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应认定为合伙合同;凡是约定委托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管理的,应认定为行纪合同。商业银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认定为信托关系应该是可以的,但商业银行的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否是约定收益的信贷合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否是委托合同或行纪合同;正如学者所言,无论是将个人理财法律关系定为借贷或者存款、行纪还是信托,都面临巨大的疑问。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把零售银行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银行业务融为一体,重塑和再造银行业务流程,适应当今世界各国银行业务发展变化的潮流,是对在原有银行业务基础上的创新。笔者认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本质上是信托、和咨询三位一体的新型银行业务。对于理财顾问服务,这是以咨询顾问合同为基础的顾问型理财服务,这一点目前争议不大;对于综合理财服务,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框架的情况下,委托关系可以提供一个比较宽泛的空间,将银行理财产品(包括部分信托产品)纳入委托关系视角来考虑,可以初步应对理财产品民事法律责任难以确定得难题,并为最终明确其法律性质奠定基础。并且可以根据基础合同的不同,将综合理财服务暂时划分为以存款合同为基础的委托型理财服务和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委托型理财服务。

3、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法律关系的性质类型

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框架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可以大致分为顾问型理财服务、存款型理财服务和委托型理财服务三类。

(1)以咨询顾问合同为基础的顾问型理财服务。这种理财业务蕴含的法律关系属于咨询顾问合同关系,即银行向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方面的咨询服务,为客户设计投资方案、提供投资的有关信息,除适当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外,银行与客户之间并不存在具体的资金往来关系,银行也不为客户决定具体的投资方向或具体的投资行为。

(2)以存款合同为基础的委托型理财服务。具体包括下列两种形式:①以存款合同为基础的理财产品,其特征是立足存款合同中银行与储户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中由客户让渡部分权利给银行,银行基于此给客户以高于存款收益的回报,如一些银行所推出的“外汇可终止理财产品”;②存款合同附条件(挂钩各种价格或指数)的理财产品,其特征仍然是立足存款合同,并且银行往往保证本金安全,当其附条件一旦放就,客户即可获得一定的收益。

投资理财顾问篇6

一、农发行咨询顾问业务现状

(一)咨询顾问业务分类

农发行的咨询资顾问业务是指农发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利用人才、信息、科技等方面的优势,为满足客户投融资经济活动需要,提供的投融资环境分析、投融资方案设计、财务顾问、咨询顾问等各种顾问服务。

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的咨询顾问业务包括三大类:一是信息咨询业务,包括: 资信调查、资信评级、信息定制服务、专项协作服务。二是财务顾问业务,包括:投融资顾问、企业(政府)债券发行顾问,企业常年财务顾问。三是现金管理,包括:提供账户余额的控制管理,账户收支控制,资金池,综合资讯服务。

(二)农发行咨询顾问业务组合产品及流程设计现状

1、业务开展情况。目前湖北省分行开办的项目有:资信评级、专项协作服务、投融资顾问服务三个业务品种。

2、组合形式。农发行现行的咨询顾问业务组合主要是以办理贷款为依托,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为客户提供贷款前期各类咨询、指导服务,按照贷款规模和总行规定分段,按比例收取融资顾问费,同时约定免费向客户提供融资所需的资产评估协作服务、年报审计协作服务、工程咨询协作服务、资信评级服务等。

3、操作流程。目前农发行并未针对组合产品制定操作流程,而是按照组合产品中的各分项业务流程进行。

(三)现有咨询顾问业务组合及流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1、咨询顾问服务产品开发不够丰富。与商业银行相比,农发行的服务项目甚少,只有三大类11个项目,而批复湖北省可开展的只3个项目。

2、组合产品业务操作性不强。投融资顾问业务包含企业申请贷款所涉及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工程咨询协作服务、信用等级评定服务等业务。然而报表审计一般在年初由中介机构完成,企业不一定在年初融资,工程咨询协作服务更是在项目批复或备案前就已经完成。因此,存在产品服务时间不衔接等问题。

3、对日常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主要体现在目前的产品流程仅仅侧重协议书签订、建议书编写等营销阶段工作,忽略了工作记录、现场调查记录、客户的会谈纪要、咨询服务记录等日产管理工作,对档案的整理、归档、销毁程序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只重视了服务结果,忽视了服务过程。

4、现阶段农发行不具备开展以财务顾问服务为主的咨询顾问业务的服务条件,主要表现在:一是客户服务网络平台没有建立,无法通过实现与客户的网络平台沟通互动和及时向客户产业、行业信息公告;二是信息量获取不足,目前咨询顾问业务没有实现系统内的统一规划,县级支行获取信息量不足,而总行、省分行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库;三是没有建立高质量财务服务团队。

5、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操作程序不到位。咨询顾问业务主要有政策风险、法律文本风险、操作流程风险、职业道德风险,其中以操作风险为主要风险,基层行由于对政策了解不足、法律知识欠缺等原因,业务开展随意性较大,操作风险大。

二、农发行咨询顾问业务“动态组合”服务产品及流程设计

通过对商业银行咨询顾问组合服务产品的情况进行了解,结合农发行业务现状进行了设计,总体思路为:采用“动态组合”的方式,即:把服务周期一致、服务频率相近、服务项目相容的咨询顾问服务项目组成一个组合体,遵循客户需求、项目要求、内部收益的原则,在组合体项下,有一个或多个单项服务项目与投融资顾问服务或常年财务顾问服务相组合,既为咨询顾问组合服务,我们在这里称之为“动态组合”咨询顾问服务产品。其设计的组合服务产品有三个,即:投融资顾问组合服务产品,常年财务顾问服务组合服务产品,动态组合服务产品重组服务产品。

(一)投融资顾问业务动态组合产品及流程设计

1、组合方式:投融资顾问组合服务产品。即:投融资顾问服务(收费)+资信评级服务(免费)+财务审计联系服务(免费)+资产评估联系服务(免费)+项目咨询联系服务(免费)。

2、适用对象: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投资理财等投融资客户(不含政策性业务、小微企业)。

3、服务周期:不超过三个月。

4、服务收费标准:投融资顾问业务动态组合产品执行总行颁布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经办行要遵循成本收益原则与客户协议确定收费水平,收费水平要与工作量、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相匹配。收费分为工作费、杂费、成功费,建议标准:工作费:最低2000元/天/人。杂费:为项目工作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资料费等其他费用由委托方据实支付。成功费:即实现投融资后按照投融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如果客户选择在农发行融资,按不大于客户融资总额3‰的上线内协议价格收取,则工作费、杂费可在成功费中进行抵扣;如果客户未选择在农发行融资,则收取工作费和杂费。

5、流程设计:营销客户签署服务协议组建工作团队提供顾问服务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提交顾问服务方案或建议书履约与收费服务记录档案管理。

(二)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动态组合产品及流程设计

1、组合方式:常年财务顾问服务组合服务产品。即:常年财务顾问服务(收费)+信息定制服务(免费)+账户余额控制管理服务(免费)+账户收支控制服务(免费)+资金池服务(免费)+综合资讯服务。

2、适用对象: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项目贷款客户(不含小微企业)

3、服务周期:一般为1-3年。

4、服务方式及收费标准:对于签订一年服务协议的客户,收费采一次签订一年收费或者半年收费;对于签订多年合作协议的客户采取一次签订每年收费的方式。收费标准可以根据客户的资产规模划分不同标准。资产5000万元(含)以下服务费2万元/年;资产5000万元-1亿元(含)服务费5万元/年;资产1亿元-3亿元(含)服务费10万元/年;资产3亿元-5亿元(含)服务费20万元/年;资产5亿元-10亿元(含)服务费30万元/年;10亿元以上服务费50万元/年。

5、流程设计:营销客户签署服务协议组建工作团队、开通线上服务提供顾问服务履约与收费服务记录档案管理。

(三)动态组合服务产品重组服务产品及流程设计

1、组合方式:投融资顾问动态组合服务产品+常年财务顾问动态组合服务产品。

2、适用对象:资产总额较大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项目贷款客户(不含政策性业务、小微企业),同时,还应具备常年财务顾问动态组合服务收费与投融资顾问动态组合服务收费的30%-50%的总和,大于投融资顾问动态组合服务收费的条件。

3、服务周期:一般为1-3年。

4、服务方式及收费标准:分别收费。常年财务顾问业务费按资产分段分级收费,若在常年财务顾问业务协议期间融资,其融资费用可优惠30%至50%/一次。

5、流程设计:按照投融资顾问业务动态组合和常年财务顾问业务动态组合设定流程分别进行。

三、农发行咨询顾问业务“动态组合式”服务产品与单项服务优劣势分析

(一)动态组合产品优势分析:

1、选择性更强。客户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的需求进行选择,农发行也可以根据内部收益、自身能力选择性推荐组合产品,通过双方选择寻求更好的业务结合点。

2、操作性更强。客户选择一项产品组合即可享受组合产品下的全部服务,单项服务不再重复收费。同时组合服务收费不等于一次性打包收费,而是将收费项目与优惠收费项目有机结合,不违反“有服务才有收费”的原则。

3、综合效益更加明显。组合服务采取“以价换量,以量取费”的营销策略,虽在部分项目收费上进行了让利,但通过增加新的服务项目,在总体上实现了中间业务收入的增加。

4、服务效率更高。通过组合产品,一次营销一次收费,按时序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避免对同一客户多次营销多次收费。同时,也减少了客户有效时间占用和接触频率,更有利于客户主动接受咨询顾问业务服务。

(二)动态组合产品劣势分析:

1、组合服务的适用范围偏向于对银行咨询顾问服务需求较高的客户,对于一般客户并无太大吸引力,可能会流失部分客户。

2、组合服务产品要求经办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特别是常年财务顾问服务,需要一批具有执业能力的专门人才,对经办人员的综合要求高于单项产品。可能由于对组合产品下某些产品的不熟悉,造成经办行营销产品组合的失败。

四、对农发行开展咨询顾问组合业务的建议

(一)加大咨询顾问业务的开发和利用。农发行应开发新业务产品,开展投融资顾问业务,并以投资顾问业务为重点,做好理财业务、保理业务等,将业务扩展到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贴现业务、应收账款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为农发行增加更大的收益。在目前投资顾问服务业务没有条件开展的情况下,可以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贴现业务、应收账款等业务明确纳入融资顾问业务中,按照融资顾问业务进行操作。

(二)整合系统内部资源。一是建议总行根据咨询顾问业务的开展,建立系统内统一的网络平台、数据库;二是总行、一级分行应该统一制定所有法律文本、调查审批文本、工作日志等纸质文本档案资料模板;三是建立总行、一级分行咨询顾问业务指导机制,运用上级行掌握政策快、信息多的优势向基层行辐射,从而带动系统内的整体发展。

(三)给基层行更大的优惠权。一是将对客户咨询顾问业务的优惠比例与企业的综合贡献度挂钩,将客户货款归行率、日均存款率、国际业务结算量设置相应的优惠比例,对完成比较好的企业给予优惠。二是通过优惠鼓励存量客户向农发行介绍优质客户。农发行存量客户通过自身资源介绍优质客户,尤其是存款、中间业务资源优质客户,为农发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的企业,应该根据贡献程度给予更大的优惠,甚至免费。三是建议将优惠比例权进一步下放,让基层行、二级分行具有更高的优惠权,让基层行能够根据贷款营销情况、银行间竞争情况、客户配合度情况,制定不同的优惠措施配合贷款营销。

(四)建立咨询服务人员培训制度和团队建设。一是建立咨询顾问业务服务中心,保持人员的稳定性,加大培训力度,为业务拓展提供人员保证。二是鼓励农发行员工获得各类专业证书,如理财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等,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三是农发行应该加强与外部专业机构的合作。农发行应与评估公司、财务公司等专业中介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探讨双方在项目信息交流、客户互相推荐、共同担任企业财务顾问、人员培训等方面合作的具体方式,通过合作提高工作质量,培养农发行系统内部人才。

(五)依法合规开办业务。一是严格遵循以财务顾问身份参与项目运作的定位,不承担与顾问工作无关的责任与义务。二是须坚持客户自愿原则,不得捆绑收费、强制收费。不受客户委托,不签署协议不得向客户收费,收费水平要与工作量、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相匹配。三是建立规范的业务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行业资料等基础资料,需求调查与业务立项报告、咨询业务建议书、咨询顾问协议,咨询顾问报告及相关评估审查意见等。

投资理财顾问篇7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改制、收购兼并、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常年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常年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乙方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

(一)日常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本行财务顾问网络及时与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企业项目:乙方利用自身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资源优势,及时各类政府和企业有关产权交易与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的项目需求信息,同时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的网络平台进行项目的和推介(须经乙方技术处理)。

3、财务咨询:为客户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银企合作的创新业务品种,为客户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4、投融资咨询:当企业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企业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5、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利用本行财务顾问网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商人银行业务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服务方式

1、为提高日常咨询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双方同意以乙方的财务顾问网络平台(http://www、______________、、cn/)作为日常咨询服务的主要渠道。甲方通过财务顾问网络平台提交项目需求和顾问咨询需求,乙方通过财务顾问网络平台日常咨询服务之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等。

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财务顾问费用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整。在本协议签定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乙方帐号: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发展银行,开户银行:___________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2、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专项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企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

(1)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包括私募、ipo、增发、配股、可转债、公司债券等,并负责编制有关文件,协调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协助报批和实施。

(2)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交易。

4、企业重组顾问: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编写改制和重组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

5、兼并收购顾问:为企业兼并收购境内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物色筛选目标公司;实施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合理评估,协助分析和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协助制定和实施并购方案;设计和安排过桥融资;协助与地方政府、证监会、财政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6、管理层收购(mbo)及员工持股计划(esop):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收购主体的设计和组建;收购融资方案设计和支持;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7、投资理财:为企业项目投资提供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和相关中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理财,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联动收益;

8、管理咨询:针对企业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服务方式

1、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财务顾问费用

1、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乙方承诺对甲方按低于非会员客户10%-20%的优惠标准收取专项顾问费用。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网络平台,妥善保管用户密码,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以及转载从乙方财务顾问网上获得的信息。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谋求与甲方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负责建立维护本行财务顾问网络平台,确保其正常运行。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三、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日常咨询服务年费后,乙方向甲方交付财务顾问网会员用户名和密码,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5、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

投资理财顾问篇8

如今,医疗改革正在中国如火如荼地开展,目的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解决看病贵问题的基本手段是实行医、药分开。方法是适当提升医生的服务费用,使其不再通过药品费用加成来获取报酬。医生的服务价值已经通过医事服务费得到了体现。与此次医改之前的情形类似,目前国人对理财顾问的“顾问式服务”并没有形成付费习惯,理财顾问一般都需要依靠理财产品的销售佣金来取得报酬。但客观讲,真正负责任的理财顾问,其提出理财建议前会付出很多专业努力,对其免费处理难言公平。这需要较为长期的投资者教育过程才能解决。

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兴起,助推人类社会步入智能时代,金融行业也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金融科技的产生与发展,正在重塑理财服务的模式。智能投顾御风口而行,正在成为金融科技的新兴焦点。因此有人说,2016年是中国智能投顾元年。

“智能投顾”英文为Robo-advisor,直译机器人投资顾问,也就是“机器换人”在理财行业的应用。它是指基于资产配置理论,通过算法和产品搭建一个数据模型,来完成以往人工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人们的资产配置将实现“傻瓜”模式。

    【写作范文】栏目
  • 上一篇:车展邀请函范文
  • 下一篇: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精选8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本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