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污水处理项目 监督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
企业管理离不开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资金的高效使用和获得的核心。非常有必要探索和研究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筹措。为了保证资金利用的最大效益,必须要制定有效的科学制度和规定。本文将初步刍议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中的财务管理。
一、财务管理在污水处理项目中的特点
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属于国有项目建设,也是社会公共建设中的基本建设。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关系到投资、资金、项目、效益等管理。财务管理主要是保证用于建设的所有资金能够高效的服务于社会。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有技术经济强、建设时间长、涉及面广泛等特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中的财务管理包括整个项目开始前资金的筹集、项目建设中所筹备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项目结束后资金的总结。任何一个过程的财务管理都会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投资效益和能否顺利完工。
二、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中的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现在,很多污水项目建设的负责人不能科学认识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所以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只重视工程建设的技术方面和技术人员的严格要求方面,忽视了财务管理这一关键。财务管理的关键是财务队伍的成立。由于一开始没有注重财务管理,所以在前期建立的财务队伍中,所有的财务人员都是专业财务管理员,每个人员的业务素质与观念存在差异性,对待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中的财务管理模糊不清,在财务管理工作实施中全凭个人主见行事,根本没有一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这种不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给资金的使用很管理带来了严重的风险。一些重要项目需要按照一定程序实行,比如,工作量的改变(增加或者减少)都是需要上上级请示,然后由工地负责人、施工部门和监督单位共同签证同意的。要是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就会缺乏一定的牵制作用。随便使用资金,大大降低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监督不能有效实施,最终不能达到一定的目标。
三、加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中财务管理制度
(一)科学处理项目建设与财务管理的关系
首先,不仅要注重项目建设过程中技术水平,也要同时注重项目建设中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把二者放在同等高度审视,不仅仅是单纯的建设,是要有管理的建设。然后,也要避免着重于财务管理忽视项目建设,制定不合理的管理制度。防止制约工程进度事情的发生。为确保资金有效的使用,就要把管理和建设科学合理的实施在项目建设上。
(二)完善管理制度
实施企业管理和项目法人治理制度。项目法人是单位财务方面的责任人,是有效实施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的关键人物。项目法人必须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健全的法律意识,能够对项目建设中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及项目相关资料的完整性负责任。加强有关财务制度的认识,提高自己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地位,决不能有意或无意派遣财务人员做出违反财务规定的事情,领导帮助财务人员有效完成项目建设中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赋予财务人员一定的权利,认真切实服务于财务管理工作,酿造理性的工作氛围。
四、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
财务人员的素质情况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首先,财务人员需要加强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认识,明确依照法律或规章制度办事的重要性;然后,财务人员需要掌握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中有关建设业务的知识;最后,财务人员要加强自身职业道德操守,严格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利用财务部门监督职能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五、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建设单位的具体情况建设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各负其职。国有项目设置账单、报表时必须按照《国有单位建设会计制度》。建设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封闭运行。强化管理账册,准确、及时、无误处理账务,防止工程资金超额支付现象发生。结账时,必须要有财务对账单,确保最终统计的数据真实可信。尽可能减少资金风险,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率。要充分利用建设外部监督职能,强化建设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内外相结合保障财务管理制度的高效实施。
六、强化财务管理制度
(一)强化财务管理中项目建设的资金筹备
项目建设前期资金的筹备是整个项目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保证项目建设工程的顺利完成,财务管理部门首相要做的就是精确核算该项目建设工程的预期资金数目并且制定高效科学的使用资金的计划。同时为了合理化项目建设资产的负债率,财务管理部门必须要依法办理前期资金的筹备以及资金是否按时按量到位,所筹集的资金必须合法使用在项目建设上,不得任一单位违规挪用。并适当采用一些理财方案合理处置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
(二)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工作
完善职责分工制度,按照不同岗位不同工作性质制定任务,同时较强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加强查出并惩罚在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中违规违法行为,不断完善加强内外监督控制机制。相关人员仅根据自己的职责合法合规为更好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而更有效完成项目建设奋斗,有效实现自身价值。
七、结束语
当前,我国大型项目建设工程数不胜数,要想每项工程建设都能顺利完工,在建设中,仅仅注重技术水平的卓越是不行的,项目建设中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中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容小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员对财务管理的认识,提高相关负责人的素质水平,增强一定的财务管理意识等措施确保项目建设顺利竣工。相关人员需要在建设技术水平得以提高的情况下,同时完善项目建设中的财务管理制度,避免资金风险,实现资金利用的最大效益,并高效科学的完成项目的建设工程。
参考文献:
[1]李楠、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融资决策分析[D]、山东大学,2012
[2]刘哲、潍坊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综合效益评价研究[D]、哈尔滨工程大学,2012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的契约作用越来越重要。无论是对建设方还是承包方,合同管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其核心地位也愈发凸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管理存在着各种问题。如何解决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存在的弊端,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建设行业健康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
目前,我国涉及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刑法》。其中,《合同法》只是对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合同签订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了原则的规定和说明,《刑法》中有对利用合同进行犯罪规定处罚措施。上述两部法律对由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违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国务院和住建部等部门也了《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的部门法规,对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管理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仍停留在框架上,规定还不够深入具体,对很多建设市场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合同管理无法做到有法可依,阻碍了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1、2 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的各种工程建设开展的轰轰烈烈,工程技术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作为工程建设最基本的合同管理工作却被忽视,很多建设方和承包方缺乏强烈、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双方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研究不深入、不细致,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约定不明确,合同内容简单,形式不规范,责、权、利不清晰,承包方随意肢解工程,假借分包的名义转包工程的现象层出不穷,从而引起了一系列质量、安全问题。但由于合同规定不详细、对合管理的重视不够,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扯皮、违约,为合同纠纷留下了隐患,直接导致建设方和承包方的利益受损,最终影响了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1、3 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
由于建设方的强势地位,很多建设工程合同中,建设方的权、利多,责任少,承包方的责任多,权、利却有限,履约双方的权责严重不对称,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公正。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存在各种缺陷,从而降低了承包方的积极性,偷工减料、暗箱操作等现象屡屡出现。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索赔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索赔计算原则、造成损失应该承担的责任。承包方对于非己方责任造成的损失不敢索赔、不会索赔;而由于建设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往往转嫁到承包方身上,进一步削弱了承包方的地位,减少了承包方的经济利益。
1、4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专业人才缺乏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管理方式已经进入了“无纸化”办公时代。但由于我国的工程建设延续着粗放式、传统型管理方式,大部分建设方和承包方仅仅利用计算机作为合同档案管理的手段,专业化的合同管理程序远远跟不上时代要求,合同管理软件的开发满足不了工程建设的需要,这些问题在承接国际工程项目时表现的尤为突出。同时,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也体现在管理人员只关注合同条款的研究,忽视了整个工程合同的系统管理,缺乏对合同的跟踪控制,管理手段粗放,合同执行完成后没有进一步的合同履行后评价,管理思想和手段都比较落后。由于工程建设行业比较辛苦,很多优秀的人才不愿意从事相关工作。很多企业更注重技术人员的培养,合同管理人员都是从别的岗位转岗而来,没有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合同管理所需的系统性、严谨性思维,合同管理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也不够高,从而导致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匮乏。
2 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2、1 历史根源
受计划经济影响,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实行“大锅饭”的传统机制,当时的工程建设企业根本就没有合同管理的理念。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建设工程领域表面上也接受了许多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式,但实际上受传统的管理思维和模式影响,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在工程建设中,建设方和承包方最重视的是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却忽略了作为基础和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缺少合同管理的概念。
2、2 制度根源
我国在建设工程领域还在实行十多年前甚至上个世纪的法律法规,有些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合建设行业迅猛发展的需要,甚至阻碍建设行业的良性发展。尤其是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规定笼统,缺少必要的实施细则,导致工程建设中无法可依的现象非常严重,合同违约之后,没有强有力的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设方和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不规范,即使有合同管理制度,也流于形式,执行力度远远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2、3 认识根源
在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领域出现众多问题的原因中,最重要还在于认识根源上。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在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没有把合同管理提升到企业经营发展的战略高度,投入的人力物力不能满足合同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也没有特别深刻的认识,缺少认真专研、与时俱进的职业精神,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岗位的重要性,管理思想落后。
2、4 诚信根源
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对于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诚信道德体系的缺失是倒是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由于合同签订双方不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执行合同,合同欺诈现象频发,甚至置国法于不顾,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压榨工程价款或长期无理拖欠工程价款,导致建设市场恶劣的诚信环境。同时,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对于信用不良的企业缺少有效的制裁措施,诚信违约成本过低,这也间接助长了企业不诚信的风气,导致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种问题。
3 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3、1 建立并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建设市场的发展,完善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律法规,对一些已经不满足时展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进行规范。法律法规的制定应参考国际上先进的理念,力争与国际接轨,这样企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并在国际工程项目中能够更快的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同时,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承包方都应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尤其是制度的执行,加强合同管理方面的培训和责任落实,使工程建设的参与者和合同的执行者都有明确的合同管理观念,促进工程合同的科学管理。
3、2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目前,很多国际工程按照FIDIC 合同文本签订合同,或者参照FIDIC 合同文本制定了适合本国建设工程实际的合同文本。事实证明,FIDIC 合同文本条款全面、严密,具有很强的适用性。我国已经参照FIDIC 合同文本制订了建设工程示范文本,但是推行和适用的力度还不够,除了在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较多外,其他工程建设使用的合同文本比较杂乱,与示范文本偏离较大,随意性很强,这就为合同纠纷留下隐患。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签订的当事人详细了解合同条款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有效的维护各方的利益,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控制各主体的行为,也为发生纠纷之后,相关的仲裁、检查机构的仲裁作出了合理的参考依据。因此,应大力推行建设工程示范文本的使用。
3、3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
在培养合同管理人才方面,应规范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培养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持续学习的观念,不断努力创新。加强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奖励措施,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合同管理方式上,应该加快合同管理的信息化进程,加大对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投入,积极鼓励企业对工程合同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建立企业合同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业合同管理的效率,充分利用计算机的优势,加强对合同执行的跟踪和合同履行完成的后评价,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3、4 加快合同管理的制度建设和信息化进程
应加强合同诚信制度系统的建立,完善诚信档案制度,提高违背合同诚信的成本,加大对违反诚信的企业的打击力度和制裁措施,培育良好的社会环境,构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合同签订的双方应坚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坦诚相待,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签订、履行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以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建设,按时支付工程价款,增强企业合同履约的责任感。
4 结语
现在,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从传统的人治模式向现代的法制模式转变,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未来建设工程管理的必然趋势和要求。加强合同管理体制建设,健全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使建设工程行业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必然会提升行业的管理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胡季英,关柯、我国建设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25-27、
[2]丁晓欣,宿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3]梁鉴,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关键词: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体系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8127(2016)01-0061-03
水利行业在新的发展阶段,后勤管理面临资产增加、管理队伍壮大等方面的压力,因此在制度体系管理的过程中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形成完善的后勤综合管理制度体系,为节约型后勤管理制度优化创造良好的条件。后勤制度管理与制度建设要紧密结合在一起,在二者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局面,提高后勤综合管理水平,为后勤各项工作的全面优化创造良好的条件。水利行业在后勤管理的过程中要从行业发展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进行节约型后勤制度体系建设,为后勤的全方位管理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水平,为后勤管理各项工作的全面创新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
一、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基本思想
(一)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识要进一步加强
水利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存在不重视后勤管理的问题,在新形势下后勤管理面临更多的挑战,节约型后勤管理制度建设对整个水利行业的全面发展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水利行业后勤管理过程中要从不同的思想意识出发,提高水利行业后勤制度管理水平,为后勤制度的全面优化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后勤管理制度建设与整体管理意识提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从水利行业后勤管理的基本战略出发,积极稳妥地提高水利行业的制度体系建设水平,为制度的全面优化和综合性管理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1]19-20。后勤管理的过程中要从资产管理的基本战略出发,从不同的角度降低各种资产的维护成本,为资产的科学利用和综合性管理创造积极的条件。水利行业在办公资产管理的过程中要从资产的配置标准出发,确保各项资产配置能够符合水利行业发展的要求,提高水利行业的全方位资产配置水平,为资产的全面优化和综合管理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积极稳妥的提高水利行业的发展水平,为水利行业全面构建制度管理体系营造良好的条件。
(二)水利行业后勤管理模式科学化与健全管理机制
水利行业后勤管理模式在新的市场环境需进一步优化,确保各项后勤管理模式更加科学合理,提高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水平。在不同的后勤管理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制度体系建设提供重要的原材料,后勤管理机制建设与后勤管理模式创新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良好的后勤管理战略,为后勤管理的全面创新和综合模式优化营造良好的氛围。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优化的过程中要从管理机制建设出发,通过全面协调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落实。通过后勤管理机制的优化形成良好的后勤协调管理机制,提高后勤的全面控制和综合管理水平,为后勤管理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台阶创造良好的条件。水利行业后勤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总结经验,在管理过程中形成自身的管理制度,全面消除管理中的漏洞,为完善各项后勤管理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后勤管理要从节约型后勤管理的总体思想出发,确保后勤管理能够符合管理合同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提高后勤综合管理水平,为后勤管理制度的全面优化提高良好的平台。
(三)解决水利行业后勤管理手段落后的局面
水利行业在后勤管理的过程中要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通过优化各种管理方案,提高管理手段的整体水平,通过科技手段把各种后勤先进管理理念融入到具体工作中,为后勤各项管理制度的优化和综合管理模式的创新创造良好的条件。面临水利行业庞大的后勤软硬件环境,必须从综合管理角度出发,管理手段需不断的改进,积极稳妥地提高水平行业的后勤管理水平,为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台阶创造良好的条件。水利行业后勤管理手段只有不断地优化才能适应后勤管理科学性、先进性、精细性的要求。从不同的后勤管理制度出发,提高水利行业的后勤综合管理水平,为后勤管理各项制度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策略
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从资产管理、队伍管理、软件管理、基建管理等方面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在管理机制优化的过程中要坚持节约型原则,提高水利行业后勤管理水平,为后勤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台阶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水利行业在整个制度体系建设管理的过程中要从不同的战略思路出发,积极稳妥地进行水利综合管理机制建设,提高水利行业的综合管理质量和效率。
(一)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建设要加强组织管理,增强节约意识
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组织管理,全面增强节约管理意识,为后勤管理全面创新和综合制度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水利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从不同的后勤管理模式出发,对各种后勤管理要坚持总体战略,积极稳妥地进行水利行业的模式创新和全面优化,提高水利行业的综合性战略管理水平,为其综合性模式创新创造良好的条件。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不断增强节约意识,从大局意识出发积极稳妥地提高水利行业的综合发展水平,为水利行业各项工作的优化营造良好的条件,提高水利行业的综合控制管理效率。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从后勤管理网络体系建设出发,确保各项管理体系建设能够符合监督管理的要求,提高水利行业的综合控制管理水平,为水利行业的综合管理和全面创新营造良好的条件。在水利行业多层次后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从不同的战略管理出发,提高水利行业的后勤管理质量,为后勤管理质量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水利后勤管理体系建设中要不断优化管理模式
水利行业后勤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不断地优化管理模式,积极稳妥地进行管理机制建设,为后勤各项管理制度步入一个新的台阶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水利后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理顺各种资产,对各种资源进行全面的优化,提高资源的优化控制管理水平,为后勤管理步入一个新的台阶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水利行业后勤管理的过程中要从水利设施、房产、办公设备、水电设备等资源控制管理出发,确保水利行业各项资源管理能够符合后勤管理的要求。从战略高度提高水利行业后勤管理质量和水平。
(三)构建科学合理水利行业后勤管理体系,提高综合管理效益
水利行业后勤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从不同的管理效益出发,全面提高水利行业后勤管理水平,为后勤综合管理机制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节约型后勤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出发,全面提高水利行业后勤管理质量。水利行业后勤管理的过程中要从制度设计的细节入手,根据资源消耗的管理办法采取有效的管理策略,提高后勤节能化管理水平,为后勤合理管理和制度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从构建管理制度体系入手,全面提高水利行业的管理效益,为水利行业各项管理模式创新创造积极有利的环境。水利行业在科学规划后勤管理机制的过程中要全面布局,对各项管理模式要进行全面的分析,实现对水利行业的全方位后勤管理,确保后勤管理能够在管理制度框架内发挥积极的作用。水利行业在新环境下面临发展的机遇,需要从不同的管理框架入手,积极稳妥地实现水利行业的全面战略化管理,提高水利行业的综合控制管理水平,为水利行业的全面后勤管理模式创新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数字化后勤管理体系建设是后勤管理步入高水平的重要条件,需要从后勤管理的重要支撑建设出发,全面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作用,提高水利后勤管理模式创新,通过先进的管理机制建设,积极稳妥地进行后勤管理优化,实现对后勤的全面战略化管理,提高后勤管理战略化水平,实现对水利行业后勤的全面优化管理。
三、结语
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从资源管理的标准出发,全面推进各项水利管理机制建设,为水利后勤管理机制的全面创新营造良好的氛围,实现对水利行业的全面战略管理,提高水利行业的综合性管理水平。后勤管理的过程中要从资产管理的基本战略出发,从不同的角度降低各种资产的维护成本,为资产的科学利用和综合性管理创造积极的条件。数字化水利行业后勤管理体系建设是整个后勤水平提升的基础,在新形势下后勤管理要抓住机遇,全面利用各种科技手段,为后勤管理各项工作的全面改进创造积极的环境,实现对水利行业的全面优化控制和综合管理。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优化的过程中要从管理机制建设出发,通过全面协调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落实。通过后勤管理机制的优化形成良好的后勤协调管理机制,提高后勤的全面控制和综合管理水平,为后勤管理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台阶创造良好的条件。水利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从不同的后勤管理模式出发,对各种后勤管理要坚持总体战略,积极稳妥的进行水利行业的模式创新和全面优化,提高水利行业的综合性战略管理水平,为其综合性模式创新创造良好的条件。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要从不同的管理战略出发,积极稳妥的对各项管理模式进行创新,实现对后勤管理的全方位控制,水利行业后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要从节约型管理模式出发,全面推动后勤各项管理制度建设,为后勤管理全面创新和综合模式优化营造良好的氛围。
参考文献:
[1]杜红霞、浅析高校后勤社会化面临的困境及出路[J]、长沙大学学报,2013(04)、
[2]陈国凤,庄栋良,李进西、高校后勤社会化过渡阶段探讨[J]、中国高校后勤研究,2013(01)、
[3]王凤珍、ISO9000标准框架下的高校后勤质量管理体系[J]、高校后勤研究,2014(01)、
[4]孙德权、论高校后勤管理模式的选择及要求[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S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目标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施工合同是否合法签定,能否依法履行,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及效益的发挥,更关系到整个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是维护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运行秩序的准绳;通过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的阐述,笔者针对所接触的博罗县造价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工作,合同备案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合同行为,分析其产生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倡导建设单位各方及相关管理部门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手段,规范合同管理,保障建筑市场和谐有序发展。
关键词:
施工合同;备案;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体现承发包双方管理目标和经济利益关系的契约,是施工方进行项目施工,建设方支付工程价款,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透支控制的法律文书。合同依法履行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效益的有效发挥。它既是承发包双方实施项目施工过程管理的依据,同时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程施工监管的重要依据。
1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制度的必要性和意义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发展不够完善,执法中还存在一些漏洞。为了防止不法企业存在违法、欺诈等不良行为,同时保障当事人的权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实施合同备案制度,以此来打击上述不良行为。在出台的法律中也明确指出,一旦施工双方出现纠纷,按照合同备案的内容执行判决。从这方面看出,在加强行政管理监督力度、保证工程质量、避免经济损失等,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很有必要。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制度的意义在于三点。第一,现实情况的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正在向法治社会迈进,针对实际操作中的漏洞会逐渐解决,从而使整个建筑施工行业回归正规化、合法化、科学化。第二,有利于整顿和规范市场,保障当事人权益。市场发展不成熟,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这都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为了切实保障各方权益,规范市场,合同备案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第三,便于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市场情况。2015年度,在博罗县完成的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共计43宗,建筑面积约104、71万余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5、59亿元。通过备案可以了解到博罗县内客观准确的市场信息,包括施工周期、材料价格、工程造价的等,从而反推出是否存在违约或拖欠工资等问题,为县政府制定宏观经济计划提供参考依据。
2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第一,不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承担责任,违背相关规定不办理备案手续。第二,逃避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三,不采用国家标准统一的合同格式而且自定条款甚至所谓的黑条款;约束签约方。这些问题很突出,也是亟待出来的。
2、2相关制度不健全
现行阶段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整体上管理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一方面,市场上建筑施工行业发展比较快,施工质量要求更加严格苛刻,而需要管理监督的主管部门出来的规范制度明显跟不上市场的变化,这就成为市场不稳定的客观因素,不利规范整顿市场。另一方面,合同备案相关法律的调整和制定过于滞后,与现实的情况不配套,因此实际操作当中难免出现问题。
2、3管理人员素养有待提高
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作风存在问题,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通过调查发现,不少企业的合同存在字迹不清晰、语言表达不明确、条款不完备等问题,这为执法监督保障权益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职工素养也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不可或缺的。
3提高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应用效果的方法和措施
3、1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对备案制度的认识
企业方面在企业内部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全面制定修改合同示范文本,特别是对于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在示范文本中进行详细的分析阐述,明确问题的根结所在。细化和明确签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等。除此之外,企业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都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对备案制度的重要性的认识。
3、2加强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充分发挥政府建设行政主管能力,积极引导、服务于社会。首先,加强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扩大监督的范围,增强监督的力度。规范合同备案管理,抓好合同鉴定,健全合同管理的约束机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经济合同,对经济秩序影响很大,这就要求我们主管部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05号),对于不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合同备案工作的建设单位,强制责令他们改正,并进行合同备案。要求格式规范、字迹清晰、表意明白,使合同具有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对一些背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条款要予以更正,并对改正的提出合理的建议。其次,加大宣传力度。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充分认识到施工合同备案的重要性和意义。从而引导、提高他们遵纪守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2015年度博罗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05号)对施工合同备案,共完成43宗,合同备案率达到施工许可证发放的100%,通过监管,提高了对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培训。由于目前市场环境复杂,在一些方面存在缺陷,需要专业素质高、应变能力强,业务熟练的人员开展工作,所以加强这方面的引导,有利于合同备案制度的有序进行。其次,通过学习培训,加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同一性和可监督性,在后续的监督考核中,能够做到公平合理。而且加深了他们对合同备案制度的认识,从而深入贯彻落实备案工作的推进。
总之,经过建造施工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场调节等多方面因素的通力合作,在近来几年合同备案制度的实施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不仅减少了企业单位之间的纠纷而且挽回了不少的损失,增强了合同的信誉度和明确了法律法规的正确性。相信未来的市场在法律的引导下,建造单位的自觉下,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市场会更变的加规范化、合理化。而且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深入人心,做到执法必严,有法必依。增加自身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维护努力建设公平公正的市场。
作者:卢明 单位:广东博罗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参考文献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内控管理,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为规范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有效控制项目建设风险,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工作实际建立的责任明确、风险可控、运作顺畅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基本建设程序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重点管理岗位和管理环节,制定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实施内控管理。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内控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法人制的要求,负责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安全控制,履行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
(二)坚持制度管人、重在预防原则。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各项制度,切实做到分权制约、责任到人,最大程度地预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建设资金损失浪费和职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并重点围绕项目招标、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竣工结算等关键环节,固化工作流程,实现权力制衡,确保公开透明,防范利益冲突。
(三)坚持规范与效率并重原则。建设单位应当在遵循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前提下,创新举措,提升效能,又好又快地推进项目建设。
(四)坚持内部管控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原则。建设单位应当在强化内控管理的基础上,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体审议项目招标、工程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利益公开、利益回避等规定,协调解决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项目建设岗位责任制度。根据法规、规章的规定和项目管理实际,健全工作架构,落实专业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要对项目建设任务进行合理分解,制定管理目标,细化到岗、考核到人,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惩评定相挂钩;要重点建立分管领导牵头、项目责任人负责、相关责任部门协作的项目前期推进机制,及时报批项目建设手续,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推进项目后续建设。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中介机构比选委托制度。按照《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市对中介机构选择确定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结合中介机构的市场信用情况,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公开方式选择造价咨询、招标、勘察、测绘、设计、监理、环评等中介机构,不得直接指定;一旦确定中介机构,除特殊情况外,在同一事项委托中不得擅自更换。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招投标文件规定,做到应招尽招、进场交易。
建设单位对项目招标采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招标内容事前把关。重点审查标段划分的合理性、投标报名条件设置的合规性、评标办法的公正性、专用条款的风险性、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招标控制价确定的合理性,防止肢解工程规避招标、量身定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避免可能导致的项目后续风险。
(二)招标过程事中监督。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组织招标;加强对招标机构和内部经办人员的监督,严格对招标样品及投标文件的管理,防止出现有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三)招标结果事后跟踪。重点监督合同及时签订情况,防止相关人员阻挠、拖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或在合同中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如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应及时督促启动相关程序。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工程变更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按照分权制约、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项目工程变更内部监管制度,重点落实以下内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项目投资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要经立项审批方可实施,要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实现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及项目概(预)算的,严格执行相关报批程序。
(二)严格施工变更签证管理。严格执行《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变更联系单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和监督问责等内容,强化项目设计变更的监督审核,规范联系单签证的填写内容,严禁出现随意变更、随意签证及先变更后审批行为。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理由、工程量和单价审查要严格把关,工程变更要有利于优化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来提高质量、缩短工期、节约成本等。
(三)推行工程变更招标制。对于单项变更金额超过合同价10%或投资增加额超过100万元、且具备重新招标条件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招标;因特殊原因不宜招标的,应当报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项目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以下环节内控管理:
(一)加强合同内容审查。建设单位应重点审查工程内容、范围、结算和调价方式以及合同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履约保障约定明确,合同价款调整、设计变更、质量要求、付款方式和奖罚措施等表述准确清晰。
(二)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所有合同的条款进行审查,防止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发生实质性冲突,最大程度地减少合同争议。总包、分包合同及项目合同有变更的应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审查,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建设单位应成立项目标后监督检查工作机构,加大对建设工程现场的巡查力度,强化合同履约监管;应当落实对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管理班子的考勤制度,严格变更管理;每月应将合同履约情况、考勤情况书面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如发现有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市监察局,纳入企业市场行为诚信考核,实现现场与市场的联动管理;督促相关参建单位做好项目实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鼓励应用影像技术对建筑材料、现场见证检测、隐蔽工程施工等实施影像资料管理。
(四)加强监理考核管理。建设单位应当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监理范围内的各项报告,督促监理单位严格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并抽查有关资料数据和监理记录的真实性,按照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落实监理单位管理考核工作,进一步发挥监理的“三控”(质量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作用。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以下方面的内控管理:
(一)完善内部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建立专账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并制定、落实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确保资金支付与项目进度相匹配,禁止预支或超额支付工程款。实行财政资金直接拨付的项目,建设单位应主动与财政等部门加强衔接,落实资金拨前审核把关,防止工程进度款超支。
(二)建立内部审核审计机制。建设单位应当对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建立工程造价、招标文件、合同签订、现场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内审工作制度,落实内部管理责任;要对重大项目积极推行跟踪审计,强化对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
(三)建立工程预算审核机制。根据《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应建立工程预算审核工作制度,落实内部管理责任,达到控制“三超”的目的。
(四)规范组织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应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价款结算需经审核、审计的条款,并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要求及时编制和上报工程结算,在结算送审计部门审核前,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审查核对工作,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工程结算审价后,按审价金额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余款。
(五)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在工程结算完成后及时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并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及时上报,待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并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登记等手续。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建设档案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要注重对项目前期决策、审批、施工图、招标、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管理以及价款结算等方面资料的梳理归档,确保工程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项目竣工交付及后评价制度。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对符合竣工(综合)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竣工(综合)验收。重大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对项目前期决策审批管理、实施内容、功能技术、质量安全、资金管理、投资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报请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选择性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重点检验项目决策是否科学,项目审批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合同是否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是否符合程序,工程建设质量是否达标,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等。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建设单位应结合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造价控制、质量控制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项目建设单位及其管理人员的评先创优相挂钩。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市场信用管理,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监理、中介服务等投标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考核管理;要将对参建企业和人员的诚信评定纳入信用管理内容,形成量化考核、诚信激励、失信惩戒、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全市项目审批信息、招标投标、合同履约、现场施工、质量安全、“黑名单”等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
建设单位有权拒绝失信惩戒企业参与投标。对以下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企业和执业人员不得选用:
(一)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和项目管理主要人员不到位到岗情况,被市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被通报的企业自通报批评之日起3个月内不予选用;被通报的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监6个月内不予选用;
(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企业,被市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自行政处罚之日起,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项目总监分别在3个月至2年内不予选用;
(三)发生串标、围标、伪造投标资料、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市场违规行为被市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企业,自通报批评之日起6个月内不予选用;连续通报的在上一次限制期结束后再予以累加。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决策失误、举措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或导致群众大规模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调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的;
(三)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直接发包或肢解发包、场外交易的;
(四)违反规定挪用、截留、挤占建设资金的;
(五)违规签署项目合同或对联系单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建设资金流失的;
(六)结算审计核减额超过工程总价25%的;
(七)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安全隐患及其他重大事项的;
(八)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指出拒不整改或导致质量出现严重缺陷;
(九)已完工项目,无正当理由拒不向财政、审计部门送审结(决)算的;
(十)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资料不全,而无法竣工验收的;
(十一)建设单位未建立、执行相关内控制度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
(十二)未按规定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回避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三)存在其他失职渎职、等行为的。
第十七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监察局牵头,定期召集发改、审计、财政、建设、交通、林业、水利、交管办等相关部门,互通情况、研究问题,必要时可邀请相关建设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实现工程效能监察、重点项目稽查、审计监督、财政监督、行业部门监管与施工现场管理多力合一。
第十八条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深入项目前期调查、研究和论证,克服投资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强化课题调研,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对列入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要确定项目责任单位,组织专门班子,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全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第十九条加快推行代建制。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实施的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
第二十条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各司其职,按照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闭合式监管的思路,注重联动、强化指导,特别要强化项目施工中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支持配合并监督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查、控制增加工程投资的设计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按照《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并施工的,不予拨付资金,应视作违规处理,并予以问责。
第二十二条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招投标制度,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一)完善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核制度。未经项目预算审核不得组织招投标活动。
(二)完善招标管理制度。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选定办法,完善招标机构库,以公开交易方式选择机构。
(三)加强评委专家库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充实评委专家库成员,建立招标结果后评估制度,加强评标结果的复核检查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工作。建立健全视频、音频监控室、电子评标等招投标硬件设施,探索推行电子评标、远程评标。
第二十三条审计监督部门应当严格实行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制度。按照《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分类管理办法》,对投资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价,将审价结果报送市审计局备案;投资额在50万元(含)以上工程需报送至市审计局组织审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价、审计结果支付工程价款。未经审价、审计就办理价款结算或不按照审价、审计结果办理价款结算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督查,重点核实合同约定的项目班子人员相符率、到位率,项目中标后,对于不符合规定情形、未经业主同意、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变更中标的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监;对建设单位未建立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制度或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不足或随意变更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举报、舆论反映和安全事故必须认真受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的企业、个人,一经查实,须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抄送市监察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市政府效能监督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要围绕监督投资规模、监督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进度和防止出现贪污受贿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防止出现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行为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效能监察。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如有违反《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的,一律进行责任追究。
【关键词】:经济管理 控制 造价审核
【前言】: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各个项目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也越发激烈,对交通工程企业来说,比较传统的经济管理与控制理念已经无法时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求。在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不仅要考虑经济性指标,还应该符合适应性要求。在成本控制方面要更多的使用科学的手段;在造价审核阶段也要更加的认真仔细,督促审计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在合同管理方面更加要注重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和合同风险的防控。
一、经济管理内涵及其作用
所说的经济管理,就是经济学与管理学的总称。在交通工程建设中,由于信息时代给管理带来了便利,所以我们大可以利用网络和信息的传递来进行科学的经济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由于交通工程难免会存在建设地点分散、空间跨
度大、分布地区广的特点,所以必须重视经济管理工作,强调管理方式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以最大化节省建设投资成本,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以便顺利达到项目建设目标。
二、交通工程建设中的控制
1、成本控制
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投资成本管理与控制贯彻在整个项目工程的始终,具体包括交通工程的计划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对整个项目实施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尤其是投资成本的
管控问题。我们要保证在工程的实施之前,对整个工程的成本进行精确的预算,将工程建设的各方面的投资细化,做到“资尽其用”,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为业主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资金的周转做好准备。在控制成本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对生产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资源,进行统计核算,给予控制监管,在发生错误时务必做到及时的监督、纠正,保证工程目标得以实现。在成本运营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
2、 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交通工程建设中关键的部分,也是进行进度控制的前提。工程质量的控制对于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也对工程的二次投资起着重要的作用。工程的质量是交通工程建设的生命,也是关系到建设企业信誉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实际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控制。
(1)对原材料的控制。原材料的控制是加强建筑产品质量控制的一个主要程序,也是一个关键的程序,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应当禁止进入到施工现场。因为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对于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有着关键性的作用,比如标志牌、防护栏等产生的质量问题,往往不是在安装的过程中,而是体现在进场构件的质量方面,而在安装过程中进行控制也相对较为容易,而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控制则稍有难度,对于有缺陷的材料往往不能及时发现,只有在使用过程中才能逐渐的暴露出来,因此,对进场材料的控制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2)对施工流程的控制。
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有效控制,除了把好材料进场关,同时也需要对施工的流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如波形粱钢护栏施工工序为:放样-打桩-护栏安装-护栏线形调整。隔离栅及防抛网的施工工序为:放样―挖坑―浇基础、立柱安装―挂网。标志的施工工序为:基础定位放样―基坑开挖―基础混凝上浇筑―标志立柱安装―标志板安装。
3、 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是交通工程建设中的关键部分,是建设单位最为直接的需求,也是监理单位进行控制的主要项目,是建设单位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影响阶段。对交通工程建设的进度控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在施工之前进行必要的考察工作。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之前,就对
施工现场的情况有一个详细的了解,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工期对施工过程进行一个详细的计划,并且对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进行科学的规划, 只有做好这些准备工作, 才能够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工。
(2)建设单位主要通过合同措施来实现对进度的控制。一是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工期,要求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工,对于工程延期的给予经济处罚;二是工程款支付与进度挂钩,根据工程量和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三是设立奖惩机制,激发施工单位的积极性,有效地加快工程进度。
三、造价审核
业主单位在招标前应做好造价审核工作,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因此,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要做好造价管理工作。第一,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业主对工程造价管理控制的重点是进行项目决策前的准备工作,依据市场要求和发展前景,做好项目可行性的具体研究。第二,在项目设计阶段,项目设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是处理经济与技术关系的关键,是工程建设的核心。第三,在业主的招投标阶段,应建立健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利用施工企业之前的竞争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
四、合同管理规范化
1、 严格审查企业的资格
在招标前业主应该坚持严格的审查制度,以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有:项目是否符合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条款是否清晰明确;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工程的技术和等级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合同的签订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除此之外,业主单位工程招标时还需对施工企业的企业信誉、主体资格、注册资金、财务经济状况、隶属关系以及履约能力等进行严格的审查。
2、 合同签订前的有效管理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对合同管理和工程招标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就此业主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在相应法规的指导下认真阅读合同文本,结合项目特点和业主自身的要求,对合同的内容做出相关的
解释防止歧义。合同的条款要全面明确,避免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3、 合同履行的规范化
合同履行是交通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由于业主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利益不同,所以合同作为协调和处理双方关系的中介,是工程按计划、有秩序实施的保证。
【结语】:
对交通安全管理有了新的要求。在交通工程建设中,需要不断加强对投资、质量和进度的控制,才能使工程造价和控制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进而促进我国交通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新时代下背景,作为建设企业要不断的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通过自身努力不断的完善和改进经济管理模式,在满足工程建设质量要求与安全性保障的基础上,最大化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刘永吉、现代信息管理在交通工程建设中的应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28) 、
[2] 蒋国祥、如何进一步完善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的思考和实践[J]、中国科技博览,2010(30)、
关键词:意义地位和作用主要问题完善管理
一、引言
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承包商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根据国外经验,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合同管理。
二、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政府管理部门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二)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才能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从而引发种种问题,如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以及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这些来自国内外建筑企业的问题,严重冲击、挑战着我国的建筑行业。我国建筑行业想要与国际建筑齐头并进,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三、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合同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就必须要求政府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更多地运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也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三)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节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四、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重大法律纠纷产生;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履约意识淡漠,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内容,或违背合同规定。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发生损失时由于法律意识差往往又不能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挽回损失。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设,合同管理比较混乱。合同管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把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责任主体,而企业法人则远离合同管理,造成企业法人对合同管理弱化。二是建筑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业务指导,项目部不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信息,使企业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缺乏合同专家讲解,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无法弥补。三是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四是有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签约随意性大,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权限设置混乱,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专业人才的缺乏产生的影响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力型的工作,它是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极其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目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中小型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往往都是由经营部的一般经营人员担任,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业务水平较低。
(四)不重视合同归档的管理
对合同归档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机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
五、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在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上,我国可以借鉴香港地区和新加坡的做法。制订承包商违规扣分准则,规定若承包商在投标中出现违规行为,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扣分,当扣分达到一定的数值时,就对其降级或除名。其次,结合建筑产品质量进行资质管理,可对承包商的建设业绩进行打分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一是加大小型工程纳入招投标中心管理的力度。将小型建设工程统一纳入招投标中心管理,实行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二是加强对投标单位资格的审查工作。实行分级审核制,重点加强对投标单位经营实绩的考察,杜绝挂靠投标现象。三是严格控制工程成本。采取最低合理价中标和以批准的工程概算扣适当下浮额确定招标标底等手段控制成本,对工程进行后期监督、严格把关,切实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四是公开招投标程序。及时工程建设相关信息,公开招投标内容和程序,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
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四)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推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同时,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因为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五)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在项目建设中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管理控制、全面地履约合同,从而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六)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一经签订,即成为约束合同双方的最严格的法律文件,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如对其中合同条款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即草率签订,则容易导致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另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问题都应明确具体地以书面形式规定,不要进行口头承诺和保证。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主体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以及工程结算的顺利开展。
(七)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开放改革以来,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分则第十六章对建设工程合同,作出了专门的法律规定,更有利于我们建筑施工企业规范自己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筑施工企业要想把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起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及合同管理体系,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体系。在加强合同管理体系的同时,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把《合同法》的大多数有利于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条文纳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之中。
(八)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工程施工承包中,索赔是承包商要求补偿损失的正当方式,是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措施,通过索赔能使承包商在合同实施中的风险得到合理的再分配,使施工合同中的风险分担程度更趋于合理化。因此,承包商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同时,还应做好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这些工作,不仅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需要,而且也是承包商执行合同,处理变更和申请索赔时所需的有力依据。
(九)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均属重要的法律文件,应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合同的编号、登记、整理、分类、归档、保存、保管配备专人管理以便复查,为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专业多,交叉施工复杂,在项目结算时很多争议问题需依据签证、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予以解决。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分明、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一系列管理工作处在有效的控制状态。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邓铁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J]-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02、02
[2]董冰-浅析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科学信息(学术版)》-2006(11)
[3]刘福仁-对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几点认识[J]-《邮电企业管理》-2000(03)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完善措施
一、引言
建筑企业为了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应对工程合同管理予以重视,并将其纳入企业管理中。另外,建筑企业应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以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及作用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①国家强制管理性。建设工程和我国国民经济息息相关,是我国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另外,建设工程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因此,建设合同在签订及履行上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管理性;②复杂性。现代结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导致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变得日益复杂,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需要完成大量合同事件,可见,合同管理具有一定的复杂性;③多层次全方位协作性。建设工程管理涉及了建设单位的各个管理组织、部门及各个岗位上每个员工的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因此,合同管理还具有多层次全方位协作性的特点。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开端,可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起到引导作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具体体现为:①明确建设工程实施和管理的目标;②规定了参建双方的经济责任、义务和合同利益;③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双方的最高准则;④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开、公平及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所引起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①合同索赔工作难度大。合同索赔是承包商维护自身利益、增加利润的主要手段,在建筑工程中是难以避免的,在众多因素的影响下,特别是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为淡薄,不利于合同索赔工作的开展;②合同文本不规范。承包商未能按照规范文本制定合同,导致合同内容存在表述不清、内容含糊等问题,甚至出现以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直至工程竣工后才补签合同,未能及时对合同条款和内容进行检查,使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建设工程埋下了诸多安全风险和隐患;③合同存在一定的不公正性。现阶段,多数建设工程合同是由发包方起草的,发包方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在合同中更多强调承包方的义务,缺少对发包方的制约条款,尤其是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问题并未制定出较为明确的处罚或奖励措施,由此导致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出现不对等现象,不利于工程合同的公平竞争和管理。
(二)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签订及管理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过程,涉及到管理、建筑、信息技术等诸多方面,这就需要专业性、业务技能较强的管理人才,且要具备相关的法律意识、造价管理知识等。但在实际合同管理工作中,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严重匮乏,很多工作人员均是由其他科室调入,对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流程并不熟悉,整体业务水平较低,同时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准确判断,不利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是保障合同管理高效开展的基础,但目前诸多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予以重视,导致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缺少可靠依据。同时,合同归档管理、分级管理和评审管理机制不健全,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未严格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无法实现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四、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建设工程可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操作,通过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来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益。同时,还要做好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及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合同各项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到位。除此之外,还应加大对合同履约的管理力度,特别是针对工程资金不到位的现象,不允许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和施工许可,以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专业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建筑企业应对人才队伍建设予以重视,着重培养高素质、高技能水平的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使其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等,以保障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同时,应积极引进现代化人才,确保合同的起草、签订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合法、可靠,若出现合同纠纷现象,可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处理,降低外聘支出,以充分展现专业人才的自身价值。
(三)提高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
政府相关的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建筑市场中所有建筑参与人员的法律意识。建筑企业应对新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强化新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使其能重新认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另外,确保合同双方能在公开、公正的合同环境中进行合同签订,提高合同的文本规范,从而实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有效提高。
(四)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责任义务
建筑企业应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手续变更、签证等进行书面文件备用,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利,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能忽视变更管理,避免对企业造成大量经济损失。另外,健全的合同管理可有效避免企业决策的随意性,利于合理解决合同纠纷,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力保障。
五、结语
在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增加的形势下,建筑企业应着重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以促进自身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全面提高,将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在基础阶段把好合同关,以实现建设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向东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几个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25)、89-89、
[2]黎琴、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思考[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3(7):19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