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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作文(3篇)

时间: 2024-05-09 栏目:作文题目

旧书的作文篇1

外公生前特别爱看书。每到晚上,他房间里的灯光总是很亮堂。有时,我一觉醒来灯还未曾熄灭:他戴着老花镜,皱着眉头,手在书上指来指去,几只小虫在灯前舞动着。

那年秋天,我的期末成绩不理想,被爸妈批了一顿。妈妈说:“外公年纪这么大还那么好学,你就不知道向外公学习学习?”我不服气:“每天都有堆积如山的资料作业,哪有时间看书呀?”话到嘴边却没敢说出来。

幸亏外公救了我,他对妈妈说:“琪茵学习忙,我退休了,我可以帮她,你们不要再批评她了。”从那之后,外公每晚看完文章,就把好词好句抄下来。外公嗜爱历史,他把有价值的历史资料概括成一小段抄在专用本子上,这是我最喜欢读的。

早晨,他把抄好的资料放在我的书桌上,每次资料旁边都会附上一张小纸条,诸如:“早晨是最好的阅读时间”、“书中自有黄金屋”、“读破万卷书,下笔如有神”等等,外公的提醒真是用心良苦啊!每每想偷懒时,我就想起外公的话,于是又振作精神。

每逢佳节,外公也不闲着,他依旧坐在书桌旁,戴着老花镜,认真地为我提取资料。一年春节,全家人都在客厅,谈天论地,看春晚节目,唯有外公,悄悄走进房间,戴着老花镜,拿起一本书……

那是去年秋天的下午,一切是那么的凉爽,真是难得的好天气,心情也随之变得舒畅。我兴高采烈地蹦回家,一进门,就见外公安静地斜躺在沙发上,手里还拿着一本旧书。“外公――”我叫他,却没有应。走近一看,外公满脸通红,头上都是汗,我感觉不对劲,连忙把外公摇醒,外公睁开眼睛,眼球布满血丝,触摸他的额头,才知是发烧了。气氛立刻紧张起来,我慌忙拿起来电话……

那一晚,乌云挡住了天空,隐隐约约只能看见一两颗星星。妈妈让我给外公送杯热水。走到门前,门缝仍发出亮光,难道外公还没睡吗?我推开房间,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仍戴着老花镜,在台灯下看书写资料。“外公,你生病了,休息一下吧!”“不行不行!我要是睡了,你明天就没有课外资料学习了,你先回房休息吧,我晚点再睡!”外公用坚定的眼神对我说。听着外公的话,我突然喉咙哽咽,不知道说什么好。

外公终究没等到我中考毕业的那一天,他走了,告别了他心爱的旧书和永远牵挂的孙女,去了一个有书的世界。双眼红肿的我走到书桌前,将外公给的抄录的资料一张一张地装订成成册。我每天都要重复翻看这本旧书,每每看到他字迹,我的脑海里总浮现出他在台灯下伏案看书写资料的身影。

旧书的作文篇2

我是一本书,一本写满了你的旧书。

开篇是陌路相识,在一个明亮的早晨,记得是花开的春,我们在湖边相遇,你拿着叶子端详,我怯怯的问,能否帮我也摘一片叶子,我要树上的,其实你不够高,可是你足够好面子,你用尽一切办法,终于在跳起摔倒路上以后,帮我摘倒一片被你抓到一片皱皱的叶子,那是我的叶子,这旧书的书签。书面有些泛黄,但翻阅时我依旧能听到纸发出清脆的声音,记忆有点远,十二年前的故事并非能全部记载,旧书的美使我能记下一些文字,那些文字不全,但能记起我内心一片波澜,一些年轻的文字,用于保留多一份年少的激情。中篇是相知如故,后来把你领回家擦伤口才知道,你是邻家刚搬来的孩子,你比我大,我妈说叫哥哥,也许也因为从相识起便叫你哥哥,至今我依旧不能说出你的全名,但是你是个我不会忘记的人,因为全世界只有你会叫我矮个子妹妹。

你极好面子,会因为考试不满分而苦恼,小气得让人生厌,不受欢迎的人,但是我却从不介意,或是因为相识时我占了你便宜,或是因为你待我很好。

总之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起牵手上学,别人欺负我你挺身而出,你被别人说坏话我破口大骂,曾经我被别人说是被魔鬼征服的小绵羊,他们又怎知我们之间从没有征服,只是好朋友的以心相待。书中记载有童年记事,也有两个小家伙躲在树下哭泣,清楚的记录着不受欢迎的你,以至于同样被别人排斥的我,我努力教育固执的你,再坚定的牵着你宣布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旧书是一段历史,一段不能忘却的曾经,不管它是什么滋味,但在我心头挥之不去。

尾篇时形如陌路,这篇只有短短的几页纸,除去我终日的不解与良多的感想,记下的只有,你淡淡的看了我一眼,头也不回地尾随这家人离开这个住了一年的小屋。似是没有不舍。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的过往,即使被一句带过,在纸上也会留下不易擦去的痕迹,在心里也可刻下斑斑驳驳的痕。徐徐翻开旧书,浏览到最后终于懂得陌路缓缓走。旧书记载的悲欢离合,如今也只如烟。回不去,也再无续集。

不管你记得与否,你也是一本书,写满了我的旧书。

(湖北考生)满分剖析

本篇也是值得称赏的考场佳作,书与人生,考生一路与书为伴,有短篇、中篇和长篇,成长的人生的确也是一本书,记载了自己童年、少年到青年的精彩华章。语言轻巧灵活,笔调从容,考生的才情在作文之中得到充分的展现。例如:“书中记载有童年记事,也有两个小家伙躲在树下哭泣,清楚的记录着不受欢迎的你,以至于同样被别人排斥的我,我努力教育固执的你,在坚定的牵着你宣布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旧书是一段历史,一段不能忘却的曾经,不管它是什么滋味,但在我心头挥之不去。”这样的抒情,是很独到的。

阅卷现场评分:

内容分25分+表达分25分+发展分10分=总分60分

旧书的作文篇3

在买一只板烧鸡腿堡还是买一本书的问题上,很多人对前者毫不迟疑,快餐已经不像当初刚进国门时昂贵罕见,不过是饱腹之选。但当你拿起一本20块的书,买还是不买,常常会在书店徘徊十遍,无法选择,可以去网络书店买嘛,也可以在臭不要脸的文库看个大概,为什么要花这个钱?这20块忽然一下子有了无穷的存在感,令人难以痛下决心。

很早之前,有一天我在书店拿着一本村上的短篇集,开始犹豫买不买,直到后来猛然想到,刚刚吃完的一个冰淇淋跟它价值想当,等于我在五分钟内吃掉了一本书,我却在要不要买这本书浪费时间。很多情况下,你无需把书看得很重要,考虑它值不值,是不是能证明你的品位,会不会造成无处安置的负担。冲破这个障碍,拥有的书会越来越多,旧书马上会成为生活无可取代的一部分。

去年3月去北京,年底离开时,清点出旧书100余本,其中20来本品相破败,说明翻了又翻,剩下一大半半新不旧,还有少数连塑封都没拆。这跟女人的衣柜没区别,你穿来穿去的永远是那么几件,大部分只是穿一穿它的新鲜劲,那些没拆吊牌的则是自己乱花钱的明证。唯一不同的一点是,旧衣服可以统统丢弃,女人永远不能遏制住自己买衣服的冲动。但旧书不同,就算花不菲的快递费,它依然是值得终身拥有的佳侣。

在书上花的时间与钱,永远不能划入浪费的范畴。就算一本极糟糕的书,起码翻了几页后,你知道什么叫糟糕,扔掉它,烧毁它,都是及时行乐范畴,或者送它给与之相配的人,当成王八对绿豆的人生一大乐事之一。

有一个朋友,同样喜欢买书,家里旧书成灾。但他十分追求品相,看白封皮的书,恨不得焚香沐浴,书买来通通用新书皮包之,讲究每一本书都散发出处女般的清香。有次不小心弄脏他一本书,叨叨扰扰再也不肯让他的书离开视线范围外。

隔了半年,我终于发现跟他已经再没有联系,道不同不相为谋,书终究不过是书,有好书有烂书,好书翻到烂,是种成就感,对待烂书,虽然不用像秋风扫落叶般残酷,也得有无情的态度,该扔该销毁,永远不用客气。对一本参差不齐的书,你要觉得它太沉,不如撕下其中精华几章了事。它不应该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再怎么说,只要能看进去其中的几章,甚至几行字,它总比你刚才吞进去那个鸡腿汉堡来得有营养。

据说随着电子书的横空出世,纸质书即将成为古董。我从不相信这件事的可能性,摩挲一本旧书,偶尔翻到上次阅读时残留下的咖啡渍,划过的痕迹,你将永远怀念初读这本书时,犹如刚开始一段爱情般的迷人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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