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网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范例(3篇)

时间: 2024-01-01 栏目:公文范文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范文

【关键词】市场化,民族文化,科尔沁叙事民歌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是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一个大家庭。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需传承的文化,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更有助于我国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如何在经济发展与保护文化之间得到平衡,认识少数民族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如何让保护并传承少数民族文化,让它们更好地延续,还有必要进一步深入探讨。

一、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

文化是一类社会现象,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现象等同于社会现象,狭义的文化现象就是精神现象,不含客观现象或物质现象。《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说:“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的文化则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全部智慧与文明的集中体现,它维系着一个国家和民族。

少数民族文化是指一个少数民族群体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所创造传承的文化,是对自身民族生活和生产实践的反映、赞美和歌颂民族情感、婚姻爱情、风俗传统的真实写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财产,它有着很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基础。

蒙古族叙事民歌是在蒙古帝国时期产生,到元代时期得到进一步深化。科尔沁叙事民歌到15世纪中叶时也得到了蓬勃发展,产生了一些优秀的叙事歌曲。科尔沁叙事民歌作为一种艺术体裁形式,分为长篇和短篇。一般由职业民间艺人“胡尔奇”编创和演唱,用四胡或马头琴伴奏,自拉自唱,绝大多数以真人真事作为直接的演述对象或创作原型。例如:《嘎达梅林》,《努恩吉雅》。其特点,情节复杂,有众多人物,篇幅浩大,整日整夜唱。音乐特点,曲调简短,结构方整,节奏规范,音域适中,同语言紧密结合,带有鲜明的说唱性。

科尔沁叙事民歌在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发展到一个全盛时期的阶段,数量多题材丰富,出现了美不胜收的繁荣局面。科尔沁叙事民歌创作手法真实,以反映科尔沁草原游牧民族苦难的生活为主,热情讴歌那些不畏敢于斗争的英雄,歌颂了追求自由民主、追求美好婚姻爱情的青年男女,也在那人迹罕见的辽阔草原上科尔沁叙事民歌曾给人们带来了无比的快乐。

二、我国少数民族文化面临的危机

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的产业化、市场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文化商业”理论中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发,从民族文化的实际出发,保留少数民族文化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并在市场化中保留民族文化的独立品格,构建民族文化的繁荣之路,让民族文化回归生活,是我们应该必须面对和关注的。虽然我们现在认识到了这一点,可是科尔沁民歌发展现状和趋势不容乐观,目前关于科尔沁民歌的挖掘整理工作比较深入全面,而传唱的情况却令人担忧,局部地区甚至出现了濒临灭绝的态势。

首先,语言文字危机。语言文字是民族文化的灵魂.是少数民族独特的艺术与风俗习惯的基础和载体,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语言表现了多彩多艺的民族文化,使成为世界文化宝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伴随着西方强势文化的飞速传播、汉语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进一步普及,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文字濒临消亡的危境。蒙古语是科尔沁叙事民歌的载体,智慧的人们用母语来唱出自己的心声,可是蒙古族人口中能用民族语言文字的人也逐年减少。根据内蒙古教育出版社总编辑巴音巴特尔研究调查发现,小学一年级第一册纯蒙语课本的印刷量在1992年的六万八千多册到2005年时下降到两万两千两百多册。从统计学的角度看,内蒙古蒙古族人口每年都在增加,但是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表明很大一部分学生放弃学习母语。

其次,缺乏传承人危机。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消费文化快速传播,使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居住环境、生活消费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民间歌舞的生存的环境改变,对科尔沁叙事民歌的传承带来了危机。这集中表现在民间科尔沁叙事民歌艺人逐渐老化,年轻人很多都出外打工,没有时间和经历向老一辈艺人学习,有些打工的蒙古族年轻人受到强势消费文化的影响,对民族文化甚至产生了自卑感,认为是落后而无用的东西,从而歌不会唱或不再去唱,舞也不会跳,渐渐的便完全抛弃了传统的民族歌舞,致叙事民歌继承人的缺乏,民族歌舞面临失传。传统的文化消遣方式正在被各种电子娱乐产品所取代。对科尔沁叙事民歌来说,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不会说唱叙事民歌,他们被各种流行音乐充实着,对叙事民歌的关注度减弱,甚至被他们忽略掉,这是对科尔沁叙事民歌最严重的冲击。

最后,民族文化认同感危机。一个民族自我认同感的缺失的直接后果就是这个民族的自我否定以及消亡。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优胜劣汰的原则决定了市场化的过程更需要符合性优秀人才,加上这几年的就业压力逐年增加,在一些民族地区民族语言授课的毕业生很难得到就业,人们对民族语言授课产生了很深的误解,这也直接导致人们对自己民族自我认同感的减少,使得更多人的放弃了民族文化,开始全盘接受汉文化,这使得需要用母语去传唱下去的科尔沁叙事民歌面临着巨大的危机。

三、导致少数民族文化危机的原因分析

第一,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减少是导致文化危机的重要根源。一是蒙古族孩子总体生源在减少。现在很多蒙古家庭生三个或两个孩子的很少,再加上有些虽然说是蒙古族,但是却不会说、不会写蒙古语,所以说蒙古族孩子总体生源在减少。二是通婚现象普遍存在,主要是蒙古族与汉族通婚,这也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民族人口,因为传统文化的影响一旦少数民族女性嫁到汉族家庭以后孩子就会随爸爸的民族。

第二,经济发展在政府日程中的位置高于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随着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及工业化生产,政府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发展经济上,因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及经济生产方式发生变化,民族地区交通也得到了发展;但大多数人还不够重视保护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如果民族文化的保护现在被忽视了,民族文化传承上就会出现断层,那么经过一段时间后对物质的欲望厌倦时,再来寻求民族精神文化来抚慰心灵,就会无处入手。

第三,学校教育未能承担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责任。

中国教育属于应试教育,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也不例外。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对与升学率无关紧要的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很少重视,没有把传承民族文化列入学校教育的目标,内容也少有传授民族文化这方面的。近几年来科尔沁地区中小学开始新课程改革,陆续的把蒙古叙事民歌的唱法及演唱技巧带进了课堂教学。可是真的为的是民族文化的传承才让它允许进课堂吗?有人认为,他们是为了得到政府对从事这项工作丰厚的财政补贴。

第四,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独特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到冲击。叙事民歌原始的传承方式就是说唱艺人也就是“胡尔其”走村串户“说书”当中,把优美动听的民歌传唱到科尔沁草原的每一个角落。使更多的蒙古族老乡学唱新的民歌,在根据自己的理念再去对民歌润色和加工。但是这样的传承方式对如今的民族语言和文字越来减少的今天很难保障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现在在科尔沁草原上人们的生活方式相对于上一辈人的生活方式更加的封闭,以前的“胡尔其”走村串户“说书”,的方式已不适合现在的环境了。

四、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思路

当前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保护与传承科尔沁叙事民歌等少数民族文化至少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精神财富,通过民歌中蕴含的知识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和审美教育,缓解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另一方面发挥民歌所具有的生态价值,继承少数民族人民简朴快乐、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态度,在物质繁荣之外寻找故有的幸福源泉,并将这种淳朴简单的风格弘扬开来。具体来说,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意义思路包括政府引导、民族认同、学校教育和市场运作四个层面:

第一、科学采集科尔沁叙事民歌资料。我国历史上历代统治者在音乐方面存在着重宫廷轻民间,重汉族轻少数民族的意识倾向,使少数民族音乐长期得不到重视,加之绝大多数少数民族本身受文化发展水平的限制还不具备独立研究、记录本民族音乐文化的意识和能力,致使我们今天能收集到的历史文献资料少之又少。现在内蒙古科尔沁地方民歌资料的整理是一项任务繁重,技术难度很高的系统工程,保留现有内蒙古科尔沁地方民歌资料,必须确保其对象的原形原貌与原汁原味,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持以及大量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长期不懈的努力工作才能得以完成。有了这种全面、细致的保存,即使将来在民间消亡了,我们也可以根据存储的详实资料在任何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将其全方位还原和再现。也可以通过举办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实物展的形式,使外界人群有更多的机会接触,了解少数民族音乐生活的实际状况,增加他们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兴趣,这将有利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与发展。我们应该积极努力的进行科尔沁地方民歌研究、整理和理论探讨,加强对内蒙古科尔沁叙事民歌艺术的抢救、保护。

第二、学校的教育是主要渠道。在音乐多元化的今天,现代流行歌曲以及西方音乐正在充斥着整个音乐市场,少数民族的音乐已不再是人们欣赏的主流,况且掌握民族古老艺术的老艺人大多年事已高,宝贵的民族音乐文化将会随着老艺人的逝去而消亡,所以培养新一代年轻音乐人已成为继承和发展各民族民间音乐的共同的重大课题。在内蒙古科尔沁地方民歌传承的过程中,人始终是实施这一音乐行为的主要对象,要让少数民族音乐人去传承其自身的音乐文化,就要求采用各种有效的手段来提高他们保护传播文化遗产的意识。学校教育是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平台,中小学基础音乐教育是继承发扬民间音乐的重要手段,少数民族音乐来源于其独特的民族文化和生活环境,把本民族音乐引入中小学课堂,使孩子们在耳濡目染当中,了解并学习民族音乐,这也有助于少数民族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从而促进蒙古族以及其他各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第三、市场化运作作为传承的重要方式。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充分利用少数民族自然生态与文化资源的优势,寻求民族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两者之间的契合点,把文化开发与发展旅游相结合,把浓郁的民风,民俗、民族风情文化推向市场。解决好如何引进民营资本进入民族文化的保护及开发利用。把少数民族民间艺术变成财富,把传统的少数民族文化与经济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并逐步发展成为文化经济的支撑点。把科尔沁叙事民歌与旅游业相结合,在各个旅游点巡回演唱。把科尔沁叙事民歌与高科技相结合,把它收录入网络,实现民歌在网上播放,也可以在网上经营类似于网店里销售叙事民歌的“叙事民歌集”。可以尝试冲破语言的界限,把科尔沁地方民歌的歌词翻译成汉语进行演唱,尽管这种做法有可能会影响到蒙古族民歌的“原汁原味”,但这种做法有助于蒙古族民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以传播。

第四、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领导和引导是关键。少数民族文化是每个民族独立存在的标志,是人类文明不可代替的精神财富。比如科尔沁民歌《嘎达梅林》所贯彻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与我国目前的科学发展观都是一脉相承的,我们要充分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丰富人民文化生活的重要意义;同时,加大宣传保护民族文化的力度,与大型节庆活动相结合,申报为部级民族文化艺术博览会;加强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认同感以及家庭的文化传承力度。

参考文献:

[1]中国大百科全书【M】.第l版,社会学卷,409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

[2]博特乐图:《胡尔奇:科尔沁地方传统中的说唱艺人及其音乐》,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年,第112页。

[3]胡日勒沙等:《科尔沁民歌人物传说与传》(蒙文),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99,第199—201页。

[4]乌兰杰:《蒙古族音乐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第一版,第216页。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范文

(一)煤炭资源回采率和利用率较低,资源损失浪费严重

根据统计结果显示,中国在1990年-2010年的20年期间,仅仅煤炭资源的浪费数量就高达250亿吨。我国煤炭开采方式落后是导致资源的回收率低的主要原因,并且极其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另外,我国小型煤矿在生产技术方面也十分落后,并以大幅度消耗煤炭资源、降低矿山服务年限作为代价,使煤炭资源陷入大量浪费的境地。

(二)煤炭资源超负荷开采现象加剧

近年来,我国煤炭在价格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涨幅,不少煤炭企业在以效益最大化为目的的情况下,对部分地区的煤炭资源进行超负荷开采,验证违反了相关规定,与合理开采煤炭理论相差甚远,而且无序开采现象极其严重,煤矿的安全生产日益陷入危机当中,不断发生安全事故。若持续使用这种超负荷的开采模式对煤炭资源进行开发,必将会导致我国煤炭资源用尽,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三)煤炭资源开采及规划不合理

我国部分煤炭丰富地区考虑到市场经济和地方发展,持续投资开办煤矿开采企业,近几年煤矿开发项目不仅数量多,且规模较大大,虽然起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煤炭资源消耗速度极快,且没有按照相关回收标准对煤炭资源进行回收,导致煤炭资源问题日益凸显。根据统计数据显示,虽然我国计划在2015年实现25个亿吨的煤炭产量,但各个省市规划总产量之和为38个亿吨,大大超出了我国的计划数量。

(四)煤炭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突出

现阶段,我国一些煤炭企业在开发煤炭资源时仍然使用“资源-产品-废品”的单向线性方式,这种煤炭开发方式造成煤炭资源的严重浪费,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煤炭资源的粗犷开采引起矿区环境承受力降低,导致周围地面出现塌陷、滑坡等现象,采空区水量减少,使当地居民饮水问题陷入困境。除此之外,煤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废水通常都是直接排放于大气和地下水道,使空气和水体受到严重污染。

(五)煤炭行业监管机构及相关法规不完善

煤炭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变更频繁,管理层人员不断减少,对于行业的管理更显弱势。我国用来约束煤炭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仍处于不完善水平,还有较大的补充空间,煤炭资源开发及生产过程中审批不严谨、审核不充分等问题也不断出现,法律对于煤炭资源保护力度还有待提高。

二、煤炭开发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对策和建议

(一)设立环境评价绩效指标,对煤炭资源进行有序开发

应综合考虑短期利益与长期目标,对煤炭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有序开发,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环境保护相互协调,摒弃传统观念,例如“先破坏后治理”,对煤炭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及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对应的环境评价绩效指标,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方针进行管理,不断提高煤炭企业对环境及污染等问题的关心程度。与此同时,还应强化煤炭行业的科学管理机制,减少煤炭生产、流转、消费等过程中造成损失及浪费。

(二)补充并健全煤炭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环境问题爆发的初期阶段,国家颁布及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应的法律法规,用来约束资源开发等行为,加大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使自然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通过最近几年对法律法规的实践发现,这些法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煤炭开发工作,但仍然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国家宏观调控及自然资源整合等政策在某些地区难以展开,进一步补充并健全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显得更加重要了。为了能使煤炭开发过程中造成的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一定的遏制,将生态损失降至最低,应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理念,制定用来制约矿区生态环境破坏的法律规定并严格实施,在前期,煤炭开发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在后期,必须对其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三)土地资源、水资源及大气污染的治理

以“谁破坏,谁复垦”这一原则为主要核心内容,煤炭企业应主动肩负起土地复垦的任务。政府在加重对环境污染行为惩罚力度的同时,也不断投入资金,用来提高煤炭开发企业及社会人员的积极性,共同携手做好土地及环境的保护工作。对于煤炭资源开发所导致的塌陷、下沉等现象加大治理工作。坍塌区域通过生物科技及工业技术的,尽量将土地治理后恢复原貌的土地退还给农民,供其进行农作。坚持以废治废原则,通过废物利用来降低煤矸石的堆积量,将被破坏的土地资源恢复原貌,之后不仅可以退还农民进行农作,也可以于商业建筑。围绕煤矿资源的特点,将矿区内水资源的排放和供给进行结合,实施水害控制优化等措施。对于煤炭开采过程中提取的矿井水、洗煤水和矸石淋溶水等,必须在过滤及筛选的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除此之外,还应投入资金建设污水处理厂,对于各煤炭企业排出的污水进行集中式处理。如果排放的废水中含义重金属物质或有毒有害物质,必须先将其转化为难溶重金属化合物,再通过污水净化处理后方可向外排放。除此之外,还应在煤矿开发区域内大面积开展绿化活动,通过植树造林的方式来降低水土流失。

(四)发挥先进科学技术

在煤炭开采中的作用发挥先进科学技术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的作用,为煤炭洁净开采技术的研究提供更多平台,通过这些先进的技术方式来降低生产过程中废料的产生,使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得到有效提高,并使煤炭开采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降低,使煤炭资源在发挥能源作用的同时被充分利用。

三、结语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范文篇3

内容论文摘要:本文立足于环境权理论、动态社会契约论及利益相关者界说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基础性考察,以相对宏观的视角对域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立法实践进行了审视,提炼出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并在对本土立法图景缺陷性分析与深刻审思的基础上,构造了相对系统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框架。论文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域外镜鉴本土构造公众参与作为环境保护的社会根基,是当前我国环境保护这一社会系统工程的重要一环。域外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证明,公众、政府、企业共同保护环境是一种最可持续的三位一体模式。公众参与并非法律科学上特有的概念,在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架构内,我国有学者将其界定为:在环境保护领域里,公民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理论基奠(一)环境权理论“人类有权在一种具有尊严和健康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环境权的具体主张是联邦德国的一位医生在1960年首先提出来的。1969年,美国学者JosphSax以法学中的“共有财产”和“公共委托”理论为依据,提出了系统的环境权理论。环境权既是一种实体性的权利,又是一种程序性的权利。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安宁权、环境美学权、环境知情权、环境事务参与权、环境请求权、公众监督权等权益。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环境权的范围呈扩张趋势,环境权作为人类权利谱系中的第三代权利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最坚实的内核。(二)动态的社会契约论霍布斯在近代第一个全面阐述了社会契约理论,尔后经洛克、卢梭等人的进一步推演,社会契约理论不断丰硕起来。但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这种古典的契约自由理论开始滑向崩溃的边缘,有人追循福柯的后现代话语,高呼“契约死了”。在古典社会契约论不断受到挑战的环境下,人类交往安全的维持必将在个体交互性选择中升华一种新的替性实践,即动态社会契约论应运而生。郑少华教授认为:所谓动态的社会契约理论是指在公民—国家—社团之间,权利的让渡不是静态的,也非一次性,它随着时代的变迁进行动态的、多次的、连续性的让渡,在这个过程中,社团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也调节了契约缔结的机械单向格局。动态的社会契约理论以新自然法思想与社会连带主义思想为底蕴,有利于弥补社会契约理论的不足与契约自由的流弊,在这样的“非一次性”的社会契约达成进程中,公众积极参与谋划环境保护这一现代性事业契合国家与个人动态协商民主缔约关系网格。(三)利益相关者理论Gunton和Vertinsky(1991)就曾经提到被某种决定直接影响到的群体,亦即利益相关者,应该直接并且有效地参加到决策制定的程序中来。Jackson(2001)随后指出利益相关者应该是那些自己认为受到影响的群体,而不应该是相关机构认定的受影响群体。对利益相关者分析是很有益处的,具体表现在:帮助了解复杂的问题;帮助发现可能存在的相互影响。它是决策制定中的一种管理和预测可能发生冲突的工具。利益相关者分析旨在研究和区分受到影响群体的立场,越来越多的关于环境问题的冲突,促使人们重视对于冲突的管理研究,而利益相关者分析,尤其是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制定过程,已经成为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域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法制实践与经验(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在国际法律文件中的展现公众参与作为21世纪环境保护的必然趋势,为国际社会高度重视。许多国际文件如《人类环境宣言》、《里约宣言》、等都对公众参与提供了国际法依据。公众参与的思想形成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1982年10月2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自然宪章》第23条规定:“人人都应有机会按照本国法律个别地或集体地参加拟订与其环境直接有关的决定;遇到此种环境受损或退化时,应有办法诉诸补救”。该条规定指出了公众个人参与权的内容。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首次在国际环境法律中得以确认是在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的《里约宣言》中,该宣言第十项原则宣布:“环境问题最好是在全体有关市民的参与下,在有关级别上加以处理。各国应通过广泛提供资料来便利及鼓励公众的认识和参与,让人人都能有效地使用司法和行政程序,包括补偿和补救程序”。自此以后,公众参与原则在有关的国际环境保护法律文件中相继得到确认。(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在域外国内立法中的展现美国立法:1969年美国制定的《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第101条(c)款规定:“国会认为,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健康的环境,同时每个人也有责任参与环境改善与保护”。并于该法案的102条中首开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之先河。美国环境立法中还明确规定了公民诉讼,公民可以依法对违法排污者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联邦环保局提起诉讼。为了方便公民诉讼,各单行环境法规还规定了较完备的相关条款。为了减轻原告的诉讼费用负担,鼓励公众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清洁空气法》规定法院可决定诉讼费用包括合理数额的律师费和专家作证费由诉讼双方的任一方承担。这项规定意味着原告的诉讼费用有可能由被告负担。日本立法:《日本公害对策法》赋予了公众环境异议权,实现了公民参与环境决策的有效法律保障;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听证会程序和公众监督程序,并于该法18条1项规定:“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凡是对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草案有意见的人,第16条规定的公告时间开始至公开审查时间结束后两周内,可以文件的方式给项目发起人明确其意见”等。欧盟立法:确立了公众参与的法律地位,规定了多样的公众参与方式,成立了专门机构—欧洲环境局,独立负责收集和提供准确而可比较的环境信息。欧盟理事会1997年3月制定的《关于制定公共和私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令修正案》对公众参与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瑞典也将公众参与作为一项环境法的原则写进法律;而英国法规定公众可参与国家环境管理预测和决策的全过程,一切感兴趣的人均可参与。除上述国家之外,还有许多国家在法律中规定了公众参与的内容,如乌克兰共和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有权以法定程序获得关于自然环境状况及其对居民健康的影响等方面可靠的全部信息”。泰国的《国家环境质量法》(1992)也有相似的规定。公众参与在域外环境保护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三)域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经验积淀的初步概括考察以上国家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立法的例子,可以得知:以宪法法律性文件立法明确规设了公民环境权,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最高法律依据;建立了完善周密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公民的环境知情权,避免参与的“在场失语”;明确规定民间环保团体(NGO)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作用及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规定了多种公众参与方式,建构了“环境公益诉讼”、“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立法”以及“立法、执法听证会”等具体的法律制度;建立了相关减免诉讼费、设立公益律师等配套鼓励制度;明确规定了公众环境保护的“全程参与”。域外国际国内的制度规设,普遍形成了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公众能有效地参与到环境保护活动中来。这些经验将可能成为我国本土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走向理性化的镜鉴,值得我国环境法学理论与实务界的深入发掘研究。本土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图景的现实展开与价值反观(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立法图景的现实展开环境参与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因此我国法律法规非常重视对公众参与权的保护。早在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规定的“三十二字方针”中就有“依靠群众,大家动手”的要求,从此出发开启了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新局面。我国《宪法》第1条第3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最高权源。而在我国《立法法》第58条与《环境保护法》第6条均在各自的立法阶层上具体化了这一公民宪法性权利。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以法律形式在我国环境立法中使用“公众”一词,明确了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法律地位。2006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环保领域第一部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这一办法不仅明确了公众参与环评的权利,而且规定了参与环评的具体范围、程序、方式和期限,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有利于调动各相关利益方参与的积极性。2007年4月,随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适时制定颁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首次全面地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和范围,明确了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知情保障。(二)本土立法实践的价值反观以域外经验比照我国本土立法现状,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作为一项环境基本法律制度,尚存在诸多制度性缺陷:从立法价值趋向考察,我国高位阶环境立法没有明确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缺乏权利基础,立法指导思想滞后;从立法技术分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规定较为零散,且存在简单重复,缺乏系统性;当前的公众参与,主要限于少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和人民群众的信访。而这些方式基本上是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生之后的反映,是一种消极被动的末端参与,它与真正的公众参与,即除末端参与外,还应包括预案参与、过程参与和行为参与四个参与有机结合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对于行进中的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正视内在缺失是进一步制度再构的必要前提。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构造的路径选择(一)确立环境权的宪法性权利地位环境权作为权利递嬗演进中的第三代,强调的是以人为本,被普遍视为一种新型人权。列宁有言: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环境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入宪,将在整个环境法体系中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为相关制度的顺利推进提供“合宪性”依据,保证制度的“合法性”,使环境保护裁判获得直接的宪法保护依据,获至公民环境利益的充分救济。(二)强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意识的生成与培育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起步较晚,公众对环境问题还缺乏了解。加强环境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环境危机感,提高公民的环保参与意识是完善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的前提条件。通过举办风格多样的展览、环境科普讲座、利用众多环境保护纪念日等多种环保教育形式,多渠道地对公民进行环保宣传教育,使公民充分了解环境保护意义,认识到环境问题不仅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公民作为环境的“第一受益人”(当然,从另一个侧面讲也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保护环境是个人的责任,也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三)赋予公众充分的环境信息知情权环境知情权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收集、知晓和了解与环境问题和环境政策有关的信息权力。这里的环境信息包括公共信息和个别信息;前者指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后者指只有在公众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提供的信息。环境知情权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其他权利得以正确行使的先决性权利,只有知情权得到充分行使,当事人追求的其他权利才有可能充分实现”。为此,环保部门应该严格依照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一套覆盖环保行政许可各领域、各层次的环境信息及与公众有关或将产生影响公众利益诉求的生态环境信息披露体系,扩大环境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四)设置环境公益诉讼机制人类的权利自从其“脱母”的那一刻起就走上了一条不断被侵犯(甚至是野蛮的)的不归之路。而权利最终能否作为权利被人民真正享有不在于权利的神圣,毋宁说有一套救济的机制。公益诉讼是指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凡市民均可提起诉讼。由于环境权益不仅仅属于私人权益,更属于社会公益,所以在欧美各国的环境法中,都普遍采用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当前要注重立足于现实国情,循序渐进,构建一套既关注环境保护的特殊要求又能保持法律相对稳定、安全性的新型环境公益诉讼机制。(五)积极发展环保社团环保社团(NGO)活动以维护环境公益为目的,通过将“原子化”的公民个人组织起来,成立各种民间环境保护团体和组织,参与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的制订、监督、检查等;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等维权活动;集中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环境学术交流、环境知识咨询、环境科技成果推广等,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多种途径。国家应鼓励、支持并积极引导成立环境保护社团体(NGO),降低环保社团的准入门槛,放宽环保社团的核准登记条件,对不参与商业经营的环保社团组织实行备案制度,为环保社团创设一个宽松的制度环境。3.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公文范文】栏目
  • 上一篇:自然作文字收集(4篇)
  • 下一篇:节约粮食的名言(6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本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