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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例(3篇)

时间: 2024-01-09 栏目:公文范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

关键词:差异化引领;新型农民创业;素质提升

作者简介:孙富安(1965―),男,安徽淮北人,淮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劳动经济与人力资源。

中图分类号:F320.3;G725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5.20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5-46-03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90年代后期,由来已久的“三农”问题日益凸显,其突出表现就是粗放型经营明显、剩余劳动力剧增、农民增收乏力,这一严峻事实业已成为制约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瓶颈。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三农”问题只是反映在产量及食品安全令人担忧等方面;当今“三农”问题已经扩散成以收入、消费和就业为中心的综合性的经济社会问题(马晓河,2005)。对此,国内众多学者从农业剩余劳动力异地转移、农民工市民化等多维视角探讨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与路径,以求增强就业容量,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但上述研究并没有从根本上透视出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民总量基数庞大,城市超负荷运转的负面辐射抑制了对外来人口的吸纳能力。中国其实并不能算是农业大国,而是农民国家(温铁军,2006)。从已有政策实施效果看,单纯的依赖上述举措,并不能保证“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在配套非农措施基础上,重心立足于农村、农民和农业,狠抓源头见成效;这就势必要突破已有方略,在一如既往地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同时,因地制宜,差异化引领农民创业、立业,为破解“三农”难题开辟一条崭新路径。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如何增收――农民增收的关键在农业人口非农化――农业人口非农化的关键是鼓励农民创业推动就业,逐步实现增收目的(王东京,2003);农民增收和农民创业二者之间存在着正关联性,农民增收的关键点在于农民的自我创业(温锐,2004)。

国情社情集中显示,新型农民创业作为中国农民就业、增收的主渠道,无论是理论研究,抑或是实际运作,均处于初始阶段。究其原因,一则源于思想偏差,从事农业生产乃农民的天职,把地种好就是固守本分,没有必要进行创业;二则源于制度缺陷,计划经济境况下,国家凭借行政强势造就了一个城乡二元制(结构),经济体制转轨之后尽管对这种制度进行了“渐进式”革新,并没有彻底改变农民――农村――农业的“代际效应”模式。从中国城乡结构嬗变史分析,一方面,工业的过度扩张,导致了非农产业在大量抽取农业、农村资源的同时,排斥大量劳动力进入,造成农民占有的资源和财富份额下降。另一方面,受结构转换的影响,财富过度向城市集中,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矛盾(马晓河,2008)。这种结果弱化了对农民综合素质的提升及对农业的投入,故而新型农民创业培植这一时代主题处于被人们忽视的尴尬境况。

西方发达国家的以往经验告诉我们:欲致富农民就要削减其务农比例,要增添农业产值就必须依靠发展非农产业。精心打造“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扶助他们创业、置业和就业,一方面顺势催化核心农民层级扩展,另一方面加速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新型农民创业解读

加入WTO以来,我国农民不只是承受国内工农业“剪刀差”的压力,更要直面国际农产品市场的激烈角逐,从业素质之劣势在世界经济一体化格局中自然成为市场对决的制约因素。社会主流意识关注的重点往往是怎样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以追赶发达国家,而农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巨大落差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因而,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为宗旨的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新型农民,主要是指具有一定市场竞争意识,蕴含“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素养的农村核心层级群体。与传统意义的农民相衡量,新型农民的“亮点”主要体现如下3个方面:一是经营方式规模效益显著,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向规模化经营转化;二是社会属性多元化凸显,由单一生产者向多种经营者转变;三是民事法律主体社会身份剧变,由自然人向企业法人演绎。新型农民创业培植是指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科技素质和创业能力的农民,以政策、信息、资金、技术为助动力,进行专业化生产和服务培训,成就“技术、经营、管理”专才或复合型人才的农场主或农民企业家这样一个过程。它突破了单纯科技培训的局限,注重培植对象的发展潜力、培植内容的复合实用、培植目标的辐射效应3个层面的协调与整合,具有知识经济时代的鲜明特征。

三、农业生产经营环节中创业类别细分

鉴于复杂多变的主客观环境,创业者筹划、决策过程的迥异会导致其主业范围、运作方式、营销特色等存在着千差万别,相应地,其所创建组织的特性也各不相同。依据农民生产经营的内涵、形式、组织结构的搭建和投资者利益分配布局之不同,因地制宜地引领农民进行创业。在此,笔者按照农民创业在农业生产经营的不同环节,细分为如下几种创业类别予以培植引导:

1.生产型创业。在现有水、土、气候、植被、周边环境等客观因素制约下,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从特色主导产业入手,通过种植、养殖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促使农业生产从传统的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这种创业模式超越了“一农一户”式封闭的农业经营套路,使分散的生产方式在逐渐“归拢”中孕育出数以千万计蕴含着规模效益的经济实体,可最大化地推进联合经营、优势互补。此类创业对专业技能要求较高,及时更新知识以促进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至为关键。

2.加工型创业。通过对农产品的归类、分拣、提炼、等级包装、保鲜贮藏、精细化加工等环节延伸产业链条,相对缩减国内初级农资成本,借势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根据当地科技实力差别,既适应于劳动密集型――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加工型创业,也适用于技术密集型――依托周边城镇高校、科研院所等智力宝库实施“高、精、尖”加工型创业。此类创业不但能扩展就业容量、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使农业比较劣势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比较优势,需要创业者具有综合的运筹能力、专业技能、经营技巧和市场意识。

3.营销型创业。瞄准市场需求,以消费者偏好为风向标,创办各种营销实体。把广阔乡村和繁华城镇作为发展空间,以城乡信息流动变化为纽带,通过产销对接、连锁经营、网上交易等新型营销方式创办农业市场、农产品超市,开拓外地市场,拓宽产品销路。此类创业有利于农民经纪人队伍的壮大和拉动地方优势产业更新升级,要求创业者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较强的市场决断力、畅通的市场信息渠道。

4.服务型创业。服务型创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针对城市居民户外休闲生活方式的“农家乐”多种形式的经济实体创办;二是围绕农业生产所需的技术、信息、资金、流通、物资等要求,通过组织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配套服务进行的创业。催生更多的服务型创业农民,有利于弘扬地方主导产业的优势,全面推进地方多业并举发展。

四、积极借鉴发达国家新型农民创业培植经验

发达国家在农民创业培植过程中,积极营造条件历练相关技术素养和经营管理能力。尤其以国际市场行情为指南,培育现代产业化经营管理的心智模式,促使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严把农产品生产、储备、加工、流通、升级换代诸环节的质量关口;引导经营方式向内涵型、效率型、集约型方向发展。不仅要求农民具备市场预测能力和规模经营能力,同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这是保持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韩国、日本建立了政府主导型的农民创业培植体系,通过对核心层级农户的扶助,催生了一大批农业生产的生力军,提升了农业的整体发展水平。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韩国新型农民创业培植体系逐步形成了3个层次:即“四H”目标――聪明的头脑(HEAD)、健康的心理(HEART)、健康的身体(HEALTH)和较强的动手能力(HAND);农渔民后继者教育――专门针对农业后备劳动者的技术培训,提供经营管理、技术诊断、农产品销售、海外研修等服务;专业农户熔炉――重点打造具有较高产业化经营管理水平、具备国际市场竞争实力的专业种养殖大户。日本建立了国内农业领域“教育熏陶、科研展开、成果推广”三位一体的普及网络,专门培养专业农户的农业高等院校60余所,中等农业技术学校600多所,各种形式的农业技术进修和培训组织遍及全国,成就了千万计农业行家里手和各类经营人才。日本在1999年制定的新农业法别提出,完善农业经营体制的核心是培育有活力的专业户。欧美许多国家积极启动社会力量支持新型农民创业,获得的成效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法国建立了农民创业培训基金;英国制订农民创业培训相关法规;德国实行校企合作,企业承担农民创业培训费用;美国建立农业教育与科研推广体系,鼓励创建各种农民合作组织,市场化程度高,后续服务好。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突破传统的农民科技培训单一模式是我国融入世界潮流的必由之路。培训对象向复合型人才迈进,由技术操作者转变为经营管理者;培训内容向多元智能推进,将技术应用与经营管理相融合;培训模式向多学科交叉演绎,将科技培训、创业指导、技术服务、跟踪扶持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这对实现农民创业培植的质量、效益和示范带动产生质的飞跃极具导向作用。

五、构建差异化引领下创业培植支持体系

1.多方筹资,合理使用。本着落实国家对农民“多予”的倾斜政策,应深度调整我国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民教育培训、创业培植的物力支持力度。为此,可将新型农民创业培植体系分解成3个模块:基础教育和基本技能锤炼(第一层次);创业引领(第二层次);专业技能实战实训(第三层次)。前两个层次分属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相关费用由国家财政承担。后一层次系农民为提升未来发展平台的自我追求,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职业素养拓展,涉及成本应由国家和农民个人分担。

2.把握“共性”,彰显“个性”。一般意义上讲,农民创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调高调优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业的综合竞争力。据此,市场感悟、经营理念、创业素养是创业者的“共性”知识结构必要前置条件,不能仅仅局限在对应用技术的掌控方面,应该更注重于资源组合、市场运作、经营操作、创业实训等“通识能力”的历练,提高有志于创业者的创业机会识别能力、机会把握能力、组织管理和人员配置能力。其次,强化不同创业层面的“个性”能力支撑。针对“生产型”创业客观需求,加快由单一农业实用技术普及、农业技术推广向多元化职业能力转变(如节水、环保、采收、储藏、保鲜、无公害程序、升值包装等);针对普遍性经营规模偏小、生产基地分散的实情,可采取土地转包(承租)、参股等形式,走集约生产、规模效应之路。“加工型”创业的关键点,一则是低能耗、低污染营运程序,二则是高附加值的经营成果。既要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又要注重与市场消费导向的吻合。“营销型”创业,构建农产品产销对接网络平台,实现生产与流通信息对接至关重要。“服务型”创业,如创办休闲式经济实体,可合理利用广袤乡村千差万别的资源禀赋,融合自然资源、自然景观所彰显的人文主题,以农事体验、度假休闲、旅游观光、民俗风貌展示等为蓝本,积极引导,注重前瞻性,追求时效性;对农业配套服务型创业,则侧重于信息获取与筛选、科技吸纳之培植。

3.前后连贯,分段实施。从提高运作效能角度,可分成选拔培训和扶持创业两个阶段。选拔培训是根据各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化生产发展的需要,推荐选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农业创业意识和一定生产基础的青年农民,实施为期不少于一年的专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专门化培训。扶持创业阶段,即给予一定的创业资金扶持和后援技术支持,帮助其发展专业化生产,将其培植成从事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及产业化经营的“堡垒户”。

4.整合资源,注重效能。通过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城乡成人继续教育,让更多农民“增其智、强其能”,为未来创业扎实根基。建造资源共享长效机制,把各地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广校、农民夜校、农函大、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农民技术员队伍培训工程等整合起来,形成一个以文化普及为基础、技术教育为核心的农民素质教育体系,尤其注重对农民实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培养一大批觉悟高、懂科技、善经营、能从事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新型农民。

5.锁定核心,突出重点。培训的侧重点应放在中青年农村劳动力上,他们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中坚力量,是乡村创业大军的核心层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年龄结构、职业特性、技术专长、家庭财力、社会履历等情况,有计划、分层次构筑创业培植机制。具体而言,创业培植的重点主要是以下3种人员:①专业户。相当部分的农村种(养)殖大户或其他专业户,历经长期打拼锤炼,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限于管理及经营知识不足,制约了生产经营的发展壮大。②打工返乡户。在城镇从事非农工作多年,他们丰富了阅历、开阔了视野,也往往有一定的资金积累,缘于故土情结或经济因素,欲在家乡办厂置业,鉴于对农业生产程序的生疏或综合运作能力不足,急需创业指导和政策扶持。③子女承业户。家庭经营已具规模,子女准备承继父辈家业,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农业方面的专业技能和市场经营能力,新的创业决策难以推行,需通过创业实战实训提高做大做强的本领。通过上述积极引领,成就大批集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生产示范、技术服务为主打的新一代农场主或农民企业家。

参考文献:

[1]王东京.农民增收要有新思路[J].望,2003,(52):35―36.

[2]温锐.农民增收关键在强化农民自我创业四项功能[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与社会科学版),2004,(03):1―7.

[3]温铁军.新农村建设中的几个关键问题[J].党的建设,2006,(09):18―19.

[4]马晓河.发展现代农业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国科技投资,2008,(08):25―27.

[5]黄建新.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行动研究―――结构化理论的视角[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5):16―18.

[6]张梅.当前农民创业的制约因素及对策思考[J].决策导刊,2009,(12):18―20.

[7]张桂华,张夏.当前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可行途径探讨[J].莱阳农学院学报,2006,(12):20―2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篇2

新型职业农民是近两年来的“三农热词”,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指明了改造传统农业、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方向。新型职业农民有哪些内涵,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何意义,农业部门采取了哪些举措?围绕这些问题,《农民日报》记者专访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家咨询组组长、中央农广校常务副校长王守聪。

记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大家谈论的很多,但似乎没有统一认识。在您眼中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的提出有何背景?

王守聪:随着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农业转向非农业,从乡村流动到城镇,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在一些地方,转移出去的农民工72%是“80后”、“90后”的青壮年劳动力,其中76%表示不愿再回乡务农;留下来的务农农民平均年龄达到55岁,其中妇女超过63%,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近83%,“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农业生产缺人力”的问题非常突出。因此,只有加快培育一大批爱农、懂农、务农的新型职业农民,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农业和农村后继有人,从而为推动农业稳步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四化同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相对于传统农民、“身份农民”和兼业农民而言的,是一个阶段性、发展中的概念。一般来说是指专业从事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的高素质、高技能农业从业者。具体来说可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种类型:

“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家庭生产经营为基本单元,充分依靠农村社会化服务,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生产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

“专业技能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专业从事某一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骨干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在经营性服务组织中或个体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包括跨区作业农机手、专业化防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沼气工、农村经纪人、农村信息员、全科农技员等。

“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是全能型的、典型的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中的“白领”,“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中的“蓝领”,他们是“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依靠力量,是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骨干农民。

记者: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哪些重要意义?

王守聪: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战略选择和重点工程,是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更是有中国特色农民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助于推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与合理配置。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首要的是劳动力统筹,在让一批农村劳动力尽快真正融入城市的同时,必须提高农业、农村吸引力,让一部分高素质劳动力留在农村务农。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要求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重点是农民、农户,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是新型职业农民。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随着传统小农生产加快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现代农业对能够掌握应用现代农业科技、能够操作使用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的新型职业农民需求更加迫切。随着较大规模生产的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逐渐增多,农业生产加快向产前、产后延伸,分工分业成为发展趋势,具有先进耕作技术和经营管理技术,拥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善于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需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新型经营体系的核心主体。随着我国农业发展形态多元化和农业市场化程度加深,农业产业结构、生产经营方式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可以说,今后中国农业的从业主体,组织形态看就是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个体形态看就是新型职业农民。因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基本构成单元和细胞,对于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将发挥重要的主体性、基础性作用。

同时,从“三农”政策实施来看,要通过政策向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身上“倾斜”,充分调动农民从事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确保“三农”政策的实施效率和效果。

记者:您认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王守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在我国农业农村发生深刻变革过程中产生的一项新事物、新命题,它不是一项简单的教育培训任务,需要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重点是要构建包括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扶持政策等相互衔接、有机联系的国家制度体系。

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这是由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的鲜明特征决定的,要做到“教育先行、培训常在”。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养应从三方面考虑:一是对种养大户等骨干对象,要通过教育培训使之达到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素质要求;二是对经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要开展从业培训使之更好地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三是对所有新型职业农民,要开展经常性培训,使之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能力。

认定管理。认定管理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的基础和保障,只有通过认定,才能确认新型职业农民,才能扶持新型职业农民。一是明确认定条件。职业农民应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农业教育培训,能够贯彻落实国家“三农”有关政策要求;二是制定认定标准。根据农民从业年龄、能力素质、经营规模、产出效益,分产业、分区域构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指标体系,制定认定标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认定;三是实施动态管理。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要建立信息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定期考核评估,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扶持政策。制定扶持政策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的重要环节,只有配套真正具有含金量的扶持政策,才能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打造一支用得着、留得住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主要包括土地流转、生产扶持、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范文

省农委副主任包维国出席培训班并作重要讲话。

他指出:2015年是国家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第二年,省农委不断加大培育力度,扩大培育试点范围、创新培育模式,并围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不断探索配套扶持政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5100万元,省财政补助800万元。全省10个市(州)、44个县(市、区)承担该项目。全省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172个、省级实训基地20个,示范县由2014年的15个增加到29个,超过全省项目县的60%。2015年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47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12765人(含388名青年农场主),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12705人。

他强调,要科学把握形势,明确“十三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面临的任务。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变压力为动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十三五”时期,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大力实施“两项计划”,突出抓好“三大环节”,努力实现“四个提升”。

“一条主线”,就是“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两项计划”,就是要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三大环节”,就是完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四个提升”,一是有效提升农民职业化素质能力。通过培育和自身发展,农民的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以农为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新型职业农民的收入水平、社会保障得到普遍提高,农民逐渐成为体面的职业。二是有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通过培育,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骨干的科学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组织生产经营,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有效规避和化解市场风险,实现科学发展和快速发展。三是有效提升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保障能力。要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信息化手段等基础条件建设,健全完善“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为大规模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供支撑。四是有效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管理服务能力。围绕培育各环节,建设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审核、管理和服务一体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为农民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管理考核和全程跟踪服务。

包维国强调,要切实做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国家加大了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这样的支持来之不易,大家要倍加珍惜。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落实培育环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总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体制创新和人才创新的有机结合,中央有要求,发展有需要,农民有愿望。我们要顺势而为、抓住机遇,鼓足干劲、乘势而上,开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局面。

2016年总体思路是: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以造就高素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业从业者职业化为导向,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撑。

2016年任务目标是:以需求为导向,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精准培育。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少于2.5万人,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不少于1.3万人(含农机合作社带头人900人),现代青年农场主800人,新型职业农民(原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不少于1.1万人。在培训任务落实中,必须要侧重对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核心示范区农民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育,全省2.5万人培育对象中,贫困村培育对象不少于2000人。

(一)完善培育制度体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完善适合我省省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支持提高职业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二)建立健全培育机制。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机构、培训单位、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的准入标准,加快建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机械化学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其他各类主体多方参与、适度竞争的多元化培育机制。

(三)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以示范县(含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区域,带动其他地区,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为引领,加快培育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

为保质保量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各地在组织实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要做到“四个坚持”,并抓好“六个环节”。

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围绕地方主导和特色产业,加大培育力度,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二是坚持以农民需求为核心,充分满足职业农民的务农理念需求、政策落实需求和全产业链技术需求,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三是坚持以规划计划为指引,根据“十三五”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和制定三年年度计划,按计划实施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四是坚持以质量效能为重点,实行精准培育,让农民从“被培训”变为“要培训”。

六个环节:一是开展调查摸底,锁定培育对象。各地农业部门要依托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摸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现有务农农民中有意愿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情况,建立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二是遴选培训机构,组建师资队伍。分区域、分产业、分类型遴选一批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遴选一批高水平师资、吸纳一批“土专家”、“田秀才”进入师资库,建立考核管理机制,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三是创新培训方式,落实培训环节。探索国外研修、省外培训及实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和在线教学等形式,开展精品培训,做到培训出精品、出能人,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探索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和在线管理考核等新型服务模式,全面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四是完善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管理。没有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的县市,要按照2015年初省农委出台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尽快出台认定文件并开展认定工作,磐石市、东辽县、洮南市、通榆县、和龙市等市县都是当地政府出台认定管理办法。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工作,做到标准统一,程序公开,透明公正。五是强化跟踪服务,落实扶持政策。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和涉农院校组建导师服务团队,抓导师团队建设。依托农技推广机构建立入户指导机制,抓技术指导团队建设。依托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抓实训基地建设。全面整合农业系统内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出台针对性强的地方扶持政策。六是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资金监管。各项目县农业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各县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项目县财政部门对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及其使用监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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