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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意义范例(12篇)

时间: 2024-04-04 栏目:公文范文

学好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意义范文篇1

论文摘要:实施以德治国,塑造民族精神,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统一,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学校是社会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是落实以德治国方略的主战场,因此,必须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和实施以德治校,以保证学校社会职能的充分履行。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必须认识到,如果只讲物质利益,只讲金钱,不讲理想,不讲道德,人们就会失去共同的奋斗目标,失去行为的正确规范。要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为社会保持良好的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思想道德基础。要在全社会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增强全国人民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激励他们为振兴中华而不懈奋斗。”江泽民同志关于思想道德建设的论述,揭示了社会发展和人自身发展的基本规律,阐明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和目标,是对以德治国思想的进一步完善。对高等学校而言,落实以德治国思想,就是要结合学校实际,大力倡导和推进以德治校。

一、何谓以德治校?

道德一词是由道和德两个概念组成的。按照道家的观点,道是大自然本体的总称,是指自然和社会中一种普遍适用的原则。德则是指实行这种原则而得到的收获。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以善恶为评价标准的,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来维系的,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其基本的问题是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作为一种行为规范,道德是以人的内在的自觉性为其作用的基础的,它不仅是人的基本素质和促进人自身发展的基本动力,而且在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上,也发挥着独特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就是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加强道德理论研究,通过各种形式和多种途径、采取各种手段和方法,不断地强化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情感,提高人们的道德认识能力、判断能力、评价能力,增强人们道德实践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以德治校就是要以道德建设为基础,尊重和利用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结合社会的时代特点和学校实际,不断加强道德研究和道德实践,使道德在学校教育和管理中发挥充分的作用。具体地讲,以德治校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重视和强化道德在学校教育和管理中的作用,坚持把依法依章治校和以道德治理学校统一起来,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五爱”为基本要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在与社会思想道德体系相一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基础上,建立一套有助于学校蓬勃发展的、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的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师生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二、为何要以德治校?

中华民族有着优秀和悠久的道德传统,道德建设在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世界文化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因此,在中国的学校教育中,道德教化一直是一项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政府十分重视道德建设,始终把加强道德建设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首位。在人才培养方面,毛泽东同志强调“又红又专”,邓小平同志提出“四有”新人,江泽民同志要求“四个统一”,这是三代领导集体把道德建设和社会时代特点相结合而作出的精辟论述,是不同时期学校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改革开放后,教育获得了一次很好的发展机遇,学校各项工作发展迅猛,成效卓著。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利益主体的多样化、社会组织方式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的出现,人们在价值观念、道德观念上产生了一些模糊认识,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在道德认识上轻视了道德建设在学校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出现了“一手硬、一手软”,导致了师生道德意识的淡化;二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忽视了道德评价的约束作用,模糊了师生对道德价值的认同感,放松了其自身的道德修养;三是在道德建设的内容上,僵化了道德发展的时代性,忽视了道德发展的自身规律,没有把道德建设与时代特征有机地结合起来,导致了道德建设与时代要求的脱离,动摇了师生对道德建设的信心;四是在道德建设的方法上,没有把先进性和广泛性统一起来,没能把传统的方法和现代的手段结合起来,导致了道德建设的效率不高;五是在道德理论的研究方面,忽视了道德传统与传统道德同时代文明的结合,导致了道德规范和具体的道德标准存在相对的局限性;六是由于在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着种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复杂矛盾和突出问题,一些行业和领域存在的道德规范问题,引发了广大师生对加强道德建设的强烈呼唤;尤其是在复杂的国际、国内条件下,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在对外开放过程中,西方的政治主张、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乘隙而入,也给我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文化生活带来巨大影响,道德传统与现代文明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矛盾和冲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换原则侵蚀到社会政治生活和人们的精神领域,引发见利忘义、权钱交易,甚至导致国家意识、集体意识和互助精神、奉献精神的减弱等不良现象,也对学校的道德建设产生了消极影响。因此,加强学校的道德建设,倡导和实施以德治校十分必要,也非常重要。

1·坚持以德治校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

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是教育的两大核心问题,它关系到中国21世纪的面貌,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能否实现,关系到能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100年不动摇。因此,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学校教育,始终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就是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使受教育者成为思想远大、热爱祖国的人,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视野开阔、胸怀宽广的人,知行统一、脚踏实地的人。因此,坚持以德治校,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要求,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客观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所在,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践“三个代表”的现实需要。

2·坚持以德治校是贯彻落实以德治国方略的需要

以德治国是我党治国兴邦的基本方略,其内涵和要求是十分丰富的,意义也是十分重大而深远的。以德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了德治的依据、原理、原则、途径、方法、标准及评估的理论研究,而且更重要的则是包括了德治的制度建设和人们的道德实践,她需要社会各方面、各阶层、各行业的广泛协作,需要全体国民的共同努力。学校(尤其是高等学校)作为社会的一个部分,理所当然地也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也同样要履行相同的社会义务。另外,学校特有的社会职能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人才,其对社会的贡献和影响最主要是通过其培养的“产品”来实现的,学校对学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是社会进行道德教育的主渠道,其影响力是其他的教育形式所不及的,这就决定了学校内部实施以德治校具有更重要的意义,说明了学校坚持以德治校是实施以德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

3·坚持以德治校是大学根本任务的内在要求

《大学》之道,在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意思是说,大学的宗旨,在于彰明光大自己的美德,在于使民众自新,在于让人们达到最善的境界。《大学》中提出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规范虽然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但它反映了道德在当时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反映了学统、道统、法统、政统之间存在着的内在的本质联系,仍然不失其借鉴意义。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我国的《高等教育法》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学校教育必须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不仅要让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接受科学思维方法的训练,而且要通过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行为规范、心理素质的培养,使学生具有正确的政治观点、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心理状态。另外,在学校内部,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都是育人的途径和手段,教职员工良好的道德素养、师生之间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学校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都是育人的重要条件,所以,坚持以德治校,切实把德育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并使之与各项工作有机地融合,是教育规律的客观需要,是学校自身发展的现实要求。

4·坚持以德治校是实施依法、依章从严治校的需要

以德治校和依法治校的统一是治学兴教的根本途径,以德治校只是其中的方式之一,并不是搞政治挂帅。道德和法律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两种基本手段,道德依赖的是“自觉性”而法律依靠的则是“强制力”,两者虽有区别但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靠、相互转化的。依靠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学校是现代社会的客观要求,但法律和制度所涉及的方面和层面毕竟是有限的,其没有涉及或不便涉及的一些方面,只能是通过道德来调节,而且,法律和制度的制定、执行及遵守都必须以道德为基础,也最终以道德为目标。因此,以德治校和依法治校是统一的、互动的,实施依法治校就必须重视和加强以德治校。

5·坚持以德治校是人才健康成长的需要

道德素养是人的基本素质,更是人才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就人才的标准而言,目前虽然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和具体的参数,但又红又专和德才兼备却是我们培养和考察人才的基本原则。智能较高、善于总结经验、善于高度概括、敢于不断创新、具有真知灼见固然是人才的基本特征,同时,良好的思想素养、道德素养、品性素养和心理素养更是人才所必须具有的基本要件。就人才的培养来讲,思想、道德、毅力、个性等非智力因素也是促进智力因素发展的重要条件。推进素质教育是我们转变教育观念的成果,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创新教育,而创新教育的内容则包括了创新情感和创新人格的培养。创新过程并不仅仅是纯粹的智力活动过程,它还需要以远大的理想、坚强的信念、诚挚的热情以及强烈的创新激情等创新情感因素为动力,在智力和创新情感双重因素的作用下,人们的创新才能才可能获得综合效应的能量。除创新情感外,勇敢果断、独立性强、有恒心、责任心强以及富有幽默感等良好的人格特征和创新个性在创新能力的形成和创新活动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个性特点的差异一定程序上也决定着新成就的不同。可以说,教育对象具有优越创新情感和良好的个性特征是形成和发挥创新能力的底蕴。由此可见,坚持以德治校,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人才健康成长的客观需要。

三、如何以德治校?

1·确立德治观念

道德自从成为上层建筑中独立的因素以来,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改变自己的形式和内容,但它从未被上层建筑的其它因素所代替和融化,相反它一直有着极大的权威和特殊的社会地位,有着独特的社会职能和作用。德治是指社会主义的德治,是与法制相辅相成的德治,是指在法律范围内的德治。因此,要坚持以德治校,首要的是要求学校的师生员工确立一种德治观念,尤其是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必须要充分地认识到道德的社会功能,认识道德建设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加强道德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地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履行自己的道德义务。

同时,学校在制度建设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统一起来,把道德建设用制度的形式规范起来,并使之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教师在履行自己的责任时,要做到传道和授业统一,坚持把德育放在育人工作的首位,并切实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建立学校道德价值体系

道德价值是指用来评价一定的思想和行为对社会、阶级和个人所具有的意义。它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起着导向作用,是道德建设的核心。道德价值体系则是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道德价值的总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有其自身的道德价值体系,在与国家和民族道德价值体系一致的前提下,一所学校也应该有其自身的道德价值体系。当前,社会的经济关系正发生着重大变化,学校和社会一样处在转型时期,道德价值体系也处在深刻的变革之中,师生员工的思想观念、道德观念、价值观念也在发生着变化,道德传统和现代文明正在进行碰撞和融合,在此情况下,建立与社会主义道德价值体系相一致,与学校自身特点相符的学校道德价值体系就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因此,学校应当把“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判断一切思想、行动和事物的价值大小和有无价值的最高标准,遵循道德发展的规律,结合学校自身的特点,加强道德价值体系的研究和建设。

3·加强道德制度(机制)化建设

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完整利益中引申出来的,所以它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和遵守。但是,在新旧经济体制的转换过程中,由于人们认识上的差异性、滞后性、对利益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及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素的影响,导致了人们对社会主义道德的接受程度和履行道德义务的自觉性不很平衡,在此情形下,有必要强化道德的约束力,把道德建设制度化。

相对来说,学校的师生员工受教育的程度较高,但仍然存在着同样的问题,所以,实施以德治校要加强道德的制度化建设,重点是加强道德规范、道德标准、道德评价、道德约束等制度建设。一是要加强道德内容的制度化建设。在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的前提下,制定学校和角色群体的公约、章程、守则等道德规范。社会主义道德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的,在实践中,学校要把这些内容和要求具体化、规范化和通俗化,建立全校性的“公民道德”,更加明确地体现道德的先进性和群众性的结合,体现道德的层次性的要求,使每一个师生员工都能够在不同岗位上和不同层次上,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道德责任;二是要强化道德实践的制度化建设。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可操作、可量化的道德标准,在具体的管理制度中把师生的道德实践与晋级、晋升、评优、评先以及经济利益结合起来;三是要加强处罚失德行为的制度化建设。

道德建设的手段是多方面的,但要注意把褒奖和处罚结合起来,要改革只奖不罚、或多奖少罚的老办法,尤其是要改变过去对失德行为只能是给予舆论谴责的过时做法,强化惩戒力度。四是加强道德建设的制度化建设。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多种因素和多种力量的协同配合,而且还需要常抓不懈,因此必须有一定的制度作保证。要用必要的制度来保证学校的道德建设不出现主观性和随意性,不出现片面性和狭隘性。

4·加强全社会的道德建设

学好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意义范文1篇2

关键词:儒家;德治思想;现代价值

0前言

儒家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其主要内容我们可称之为德治思想。作为传统思想,儒家的德治思想不仅因其主导了中国封建社会而具有历史价值,而且它植根于我国的传统文化之中,影响着我们现在的生活,值得我们去关注。事实上,先秦儒学德治思想在后来的发展中己经被歪曲了,因此,我们只有通过对先秦儒家思想的内容做深刻系统的研究,我们才能真正掌握儒家思想的本意。先秦儒家德治思想中许多的精华都因为在专制政治制度下,缺乏制度保障并没有发挥作用,反而被封建统治者歪曲以达到愚弄百姓,维护自己统治的目的。而在民主制度下实行德治不但不会导致人治,而且能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对现代社会发展产生重大意义。这也是我们现在要重新审视儒家德治思想的本意所在。

1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基本内容

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内容丰富,但其主要的内容精髓是不变的,这里从德制、德政和德行三个方面加以系统阐述。

1.1德制

任何统治阶级为了保障自己的思想能够顺利的实施,传承下去,都必须把它贯穿于一套完整的制度中来保证其实施。而先秦儒家的德制最初起源于“礼”。“礼”最早见于《尚书》之中,这里所说的礼只是分别等级的礼节而已。“礼”最早只是在祭神活动中存在,在古代,祭神是政治的一部分了,因此祭神的礼仪就被政治化了。这样,礼就不仅仅是一种日常的生活礼仪、礼节,而慢慢的演化成一种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礼节逐渐的被完善,演绎为一套用以规范人们行为的政治法则。从此以后,礼就可以被看做是为维护统治者的统治的而制定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了,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1.2德政

(1)“为政以德”。

“为政以德”思想是在孔子的《论语》为政篇第二中提出来的。原文是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是在继承西周时期的“明德慎罚”思想以及春秋时期的德治思想资源的基础上形成的。后经孟子、荀子的系统发挥,形成了一套严密完整系统的治国方略。强调各级的政府官员首先要有道德,并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感化和教育百姓。统治者的道德品质不仅关系到社会的风气,还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有重要的影响。

(2)“以德化民,仁政爱民”。

这些思想的提出是建立在民本思想的基础上的。孔子鲜明地提出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仁爱”学说。孔子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的基础,爱民就是要爱百姓,这事仁政的基本内容。另外,孟子也提出了“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进而得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论点。不管是民贵君轻,还是修己以按百姓,都体现了儒家以民为本的重民思想。

(3)“尚贤弃奸”。

通过提拔社会上优秀的人才来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权利,并维持社会的良好运行,这事许多政治家都非常关心的话题。统治者能否有效地治理国家,关键是能否选拔那些德才兼备的人才。孟子继承了孔子的这一思想,十分重视贤才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如果没有贤才的辅佐,即使圣贤之君也难以成事。荀子在怎样选人如何用人问题上发展了孔孟的思想。具有开拓创新意义的是,荀子首先提出了“德才兼备”这一选人用人的重要原则。最重要的是他说:“无德不贵,无能不官。”因此,任人唯贤也是儒家治国思想中重要的一部分。

(4)治国之道,贵在修身。

重视统治者自身的修养,是中国传统治国思想的一大特点。儒家认为修养的目的在于:一是完善自身,养成理想人格,即儒家之所谓“内圣”、二是通过修身达到治国平天下,即儒家之所谓“外王”,孔子认为,要建立和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应该通过领导者的“正身”作用去影响、感化百姓。把君主的道德修养与天下人的行止紧密联系在一起。荀子认为,国君是一国之中至高无上的领导者,国君的这种地位决定了他个人对老百姓的巨大影响和对国家政治的巨大决定作用。统治者只有具备了这些“内圣”的条件,“外王”才有了内在的基础。

1.3德行

德主刑辅是儒家德治思想的具体运用的外在表现,是实现德治的重要手段。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认为德礼与刑罚相互依存,相互补济。“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只有两者兼备才能营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儒家总认为刑罚是德育的辅助手段,其作用在于促成德治,所以被后人归结为“刑者德之辅气又称“德主刑辅”。先秦儒家“德治”思想中并非没有法的位置,但并没有忽视法功能的存在,也并不是说要全部以道德代替法。强调的是首先要以德来教化百姓,而必要时辅之以法律制裁,矫正那些超越法律界限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统治者必须将德治与法治结合起来,才能使天下太平。但是,儒家讲德治与法治的结合有主次之分,道德是主要的,法治只能是德治的辅助。“德主刑辅”思想的基本精神可以归结为:以德治为主,刑罚为辅;以德去刑,以刑促德。

2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实质

从以上的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儒家的思想实质是想通过道德来达到治理国家的目的。全国上下都以道德作为最高标准。另外先秦儒家还肯定道德上的人格平等,承认人人都有人格上的尊严。先秦儒家还坚持儒家道统,把仁义礼智信构成的儒家道统视为高于政权的真理,以此制约君权。

不管在当时的生活中道德到底起到了多少作用,我们不得而知。不管这种道德至上的思想在当时是多么地不切实际,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儒家的出发点是好的,都是要治理好国家。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任何治国方略的实施都都不能脱离当时的社会实际,不能脱离一定的社会生产力,但是儒家德治思想产生时的社会就是一个人治的社会。人治现实影响着儒家德治思想的真正实现,并且使德治思想在专制现实下表现为人治。统治者利用儒家的思想来愚弄百姓,儒家德治的思想在这种现实下被扭曲而变成统治者手中的工具。因此,应该说专制社会原本就是个“人治”社会,而不是说因为德治思想而变成了人治社会。事实上,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人治背景,使得真正的儒家德治思想并没有真正实现,而且其中有价值的思想观念还遭到扼杀与扭曲。可见,德治在专制制度下表现为人治,不是德治思想本身的问题,而是人治制度的结果。

3儒家“德治”思想的借鉴价值

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再加上儒家思想中有不少空想的色彩,他们的“德治”思想是注定要失败的。但是,今天我们站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辩证的对其加以分析,就会发现其中的科学合理的成分。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现在提出的“以德治国”思想正是对德治传统的批判性继承。由此可见,儒家“德治”思想对今后我国的治国之道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1)以民为本的思想。无论是“敬德保民”,“以德配天”,还是“民无信不立”,“民贵君轻”,“修己以安百姓”,这些重视百姓的重要思想,虽与今天我们提出的以人为本的思想不能相提并论。然而,他们的以民为本的重民思想正是当代我们可借鉴的重要的政治资源。先秦儒家就注重以人为本,我们现在的以人为本正是在儒家民本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老百姓永远是执政党统治的基础。

(2)德主刑辅的德治精神。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出德主刑辅是儒家德治思想的基础。德刑并施才能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道德与法律共同构成人类社会的规范机制和秩序体系,从道德本身来看,道德是人性的一种本质规定,是社会发展和人性完善的价值目标。就社会行为控制而言,道德主“内”,法律主“外”;道德治“本”,法律治“标”。儒家这些“德治”思想在历史的许多时期,曾起到过积极的社会管理效力,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但是,反过来说,儒家“德治”,强调道德的作用是正确的,但过分将其夸大,以至于排斥其他手段的价值是不对的。法治和德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在一个健康运行的社会中,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抓法治建设不是反对和排斥道德建设,抓道德建设也不是反对和排斥法治建设,而是法治和德治齐抓共管,使法治和德治协调配合,以更好地调整社会关系。

(3)传统德治提倡任人惟贤的选官任官标准,要求“尊贤使人,俊杰在位”,主张除贪官、去污吏、反腐败、革流弊。这种观点表明了传统德治在人才选拔中的价值取向。好的制度在治理社会的过程中固然很重要,但是制度并不能自行,必须有人来执行,因此在再完善的制度体系中,人仍然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对我们的今天的公务员选拔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要严格干部选拔中的道德标准,强化对干部的道德教育和约束,培育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充分表明,社会风气的好坏,政治是否清明,社会是否稳定,这与干部队伍是否具有健康向上的道德风气是紧密相关的。干部做得好,以身作则,就会起到很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否则“其身不正,何以正人”整个社会道德风气就会下降。

儒家德治思想中有很多合理的成分,只是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的德治思想并不能像他们想像的那样实现。但今天我们重新审视时,就要站在科学的立场上,去取精华,弃其糟粕,把儒家思想的精髓运用到新时期的治国之道中,对传统的德治思想进行理论创新。

参考文献

[1]王军.论语诠译[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2]刘俊田,林松.四书诠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

[3]北京大学《荀子》注译组.荀子新注[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79.

学好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意义范文篇3

中图分类号:G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08-0144-02

高中思想政治课是对高中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渠道。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根据当前高中学生思想状况及其形成原因,以及高中政治课程标准,我们提出以下加强高中思想政治课教育教学的对策和建议。

1深化高中思想政治课的课程改革

按照当前中学思想政治课的课程设置,高中思想政治课对学生比较集中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经济常识和政治常识教育。现行课程的设置,对于帮助学生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地分析和观察社会的经济现象、政治现象,逐步确立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作用是比较明显的,是其它课程不可替代的,但在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的心理品质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如法律意识教育内容在思想政治课中虽有一定的反映,但相对比较薄弱,而道德教育、心理品质教育的任务,几乎完全让给其它德育渠道。在高中阶段,学校的道德、法律行为规范教育和心理品质养成教育,难以在初中教育基础上适应高中学生的年龄特点进一步加以提高。因此,在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应当按照全面提高学生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的要求,把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同其它必需的社会科学常识教育相结合,把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同道德教育、法律意识教育、心理品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2深化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教材改革

当代的高中学生,具有较强的与改革开放相适应的现代意识,他们思想活跃,勇于探索,乐意学习、掌握和接纳新思想、新理论。与此同时,他们的价值观趋向务实化、功利化和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他们的头脑,统一他们的思想,这是当前高中思想政治课改革,特别是教材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

当前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尤其是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论为中心内容,紧紧抓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个精髓,围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引导学生更好地领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精神实质,更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引导学生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的一系列现象和问题,正确处理人生道路上的众多矛盾和冲突。

因此,要增强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内容的时代性和现实性。在当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确有许多新问题需要给予新的理论说明。在改革教材编写中,要不断吸收理论界已被公认的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研究成果。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更好地领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才能更好地提高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的信度和说服力,促进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质量的提高。

3深化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的改革

根据当前高中学生思想发展中认识水平和行为表现的不协调性、理论认识和能力水平的不协调性的实际,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教学一定要坚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进一步推进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的改革,切实把加强基储培养能力、提高觉悟、规范行为的教育目标落到实处。在教学方法上,要坚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他们的成长需求、认知特点和思想实际,注意贯彻启发式的教学原则。要在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引导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领会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尤其是党的现行的方针、政策、路线的精神实质,努力将学到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观点和有关社会科学知识转化为能力,内化为观念,外化为行为,切实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道德、法纪、心理素质。在考核方法上,要着重考核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程度、接受程度和运用能力,把检查和促进知识、能力、觉悟的提高和认知与行为的统一作为考核的依据和出发点,切实改变单纯考核学生的知识积累和应试能力的做法,把开卷考试和闭卷考试、撰写小论文和写调查报告、书面考核和行为表现考评结合起来;以促进思想政治课教学实效性的提高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目标的落实。

4强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三结合网络

当前高中学生的思想状况,既与学校教育有关,又与家庭教育、社会环境有关。因此,为加强对高中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在学校内部,思想政治课教学必须与班主任工作、团队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在学校外部,必须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相结合。要充分发挥“三线”(思想政治课、班团队活动、社会实践)“一面”(各科教学、各项教学活动渗透德育)的学校德育体系和“三位一体”(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一体化)的大德育网络在对高中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教育中的作用。我们要从大德育的角度,努力加强思想政治课教学与其他德育渠道的协调,强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三结合网络,以形成教育教学的合力,取得提高高中思想政治课教育教学实效的综合效应。

学好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意义范文篇4

孔子认为以德治国,统治者实行德政,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即后人所言为政以德,则无为而天下归之”。德治与法治相比,孔子认为德治更具优越性,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统治阶级用行政、法律刑罚来管控百姓,只能使百姓避免或不敢去犯罪,却无法让百姓懂得犯罪可耻的道理;而用道德教化来引导百姓,以礼节来约束、规范百姓,则既能使百姓尊礼守节不犯罪,又能使百姓有羞耻荣辱之心,从而自觉约束自己,做到适可而止。在继承孔子的德治”思想的基础上,孟子说: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对于德治、法治的关系问题,朱熹作了更进一步的阐述:愚谓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此其相为终始,虽不可以偏废,而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德礼之效,则有以使民日迁善而不自知。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又当深探其本也。”朱熹认为,德礼、政刑都是治国的手段,前者是主要手段,后者是辅助手段,两者不能偏废,更不可逐本求末。纵览历史,统治阶级出于维护政权的目的,不同程度地采用了儒家德治”之方法,并取得了一定积极统治效果,巩固了封建统治。近代以来,随着清王朝封建堡垒的土崩瓦解,封建阶级的德治”也完成了其阶段性的历史任务,退出了历史表演舞台,但其德治”的思想本身仍然具有现实的历史价值。孙中山在探索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治国方略时,就高度重视德治”的作用,他讲:大凡一个国家所以能够强盛的原因,起初的时候都是由于武力发展,继之以种种文化的发扬,便能成功。但是要维持民族和国家的长久地位,还有道德问题,有了很好的道德,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在新民主义革命时期,党把思想政治教育看作是红军的生命线”,认为政治工作在红军中有决定的意义,每一个红军战斗员不仅要能够有充分的军事技术——手中的武器,而且最重要的是脑子的武装。必须充实现有军队中的政治工作,实现中央政治工作条例。政治工作不是附带的,而是红军的生命线。”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党把思想政治教育看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认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在中国特殊国情基础之上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提升为生命线”地位,既是使然也是必然,是使然与必然的统一。在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国化过程中,党非常重视对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革命、治党、治国的重要方法,这一思想的产生,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德治思想的影响。

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对传统德治思想的扬弃

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国化,没有割断马克思主义这个老祖宗”的血脉”,它仍然是马克思主义的。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受到了儒家德治”思想的影响,但绝不能成为党思想政治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我国历史上关于德治”的思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表现为所倡导的道德信条有其不可避免的历史阶级的局限性。封建社会每衰退一步,为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其德治”的虚伪的光环”就越刺眼,对社会的破坏、阻碍作用就越强。二是表现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为目的,主张不易采取武力的逼迫,而提倡让人们自觉的接受。三是表现为虽不否定法治,但总体过于看轻法治,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又有其合理性,最大的特点就是道德主内”治本”,法律主外”治标。这正如董仲舒所言: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以上这些儒家的德治”主要特点,就决定了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与儒家德治”思想的关系是批判与继承的关系。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新型的社会主义‘德治’,是在继承和弘扬中国古代‘德治’思想的优良成分、抛弃其糟粕的基础上,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重视道德教育和道德感化的作用注意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德治’。这里的‘德治’,是在肯定‘法治’的重要意义基础上的‘德治’,是把‘德治’和‘法治’看作具有同等重要意义的‘德治’。这也是新型的社会主义‘德治’观和中国古代儒家‘德治’观的重要区别之一。更重要的是,新型的社会主义‘德治’是以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为其基本内容的,是为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服务的,这就同中国古代儒家所谓的‘德治’从根本区别开来。”中国传统德治思想关注的毕竟是封建文明的延续和发展,其维护的是封建主义制度,捍卫的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具有鲜明的特定阶级性。孔子提倡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思想观念,是为了给广大劳动人民套上了无形的精神枷锁,从而达到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统治的目的。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其目的是借助道德规范建立、维护高效的经济政治新秩序,大力激活社会生产力,最终实现全国人民的中国梦。学习我们的遗产,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给以批判的总结,才能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儒家德治中具有封建性质的三纲”之类以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给予了抛弃,五常”之类则是在批判的基础上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内容。中国传统文化,不是直观的姓封姓社”的问题,不能对其有特殊的仇恨,草率地把它贴上封建主义的标签。建国后一段时间里,由于左”的路线影响,把传统德治思想看成是与社会主义截然对立的罪恶的东西,结果拉开了”的历史悲剧序幕。工人和旧社会这间从来没有一道万里长城。工人同样保留着许多资本主义社会的传统心理。”社会主义是从旧社会脱胎出来的一种新生社会制度,在较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仍然会保留着旧社会的许多思想意识残余,人民群众在道德、精神等诸方面都还不可避免地受到封建幽灵”的召唤。这毕竟与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封建化不是一会事。世界到了全人类都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世界的时候,那就是世界的共产主义时代。”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去封建化”,是为了帮助和教育人民群众克服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根深蒂固的旧习惯、旧风气,从而让人民群众彻底摆脱封建的精神奴役和恶劣影响。那种认为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对儒家德治”思想复辟的观点,显然是在反封建极端主义思想下的荒谬解读,这不是高举马克思主义大旗,而是背离马克思主义宗旨的。

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表述带有中华民族特有的语言风格

社会主义学说则是由有产阶级的有教养的人即知识分子创造的哲学、历史和经济的理论中成长起来的。现代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本人,按他们的社会地位来说,也是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工人阶级不能自发地创造社会主义学说,要使马克思主义由马克思恩格斯的个人意识转化为工人阶级的意识,需要对工人阶级实施恰当地灌输”。而这里的工人阶级应是具有深厚的文化素养和熟悉、掌握欧化的语言表达方式的工人阶级。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由于历史、文化、传统、思维方式等方面与马克思主义诞生时期的差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然要带有中国特有的民族语言表达特性。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先知和先行者们,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后,首先面临的是去掉马克思主义的欧式方言,取而代之是中国人民喜闻乐见的本土语言,然后才是在人民大众中进行传播和运用的问题。因为无视中国人的接受程度和接受方式、认知水平和认知习惯、感情表达方式和喜恶特点,就根本谈不上接受和运用马克思主义这个核心问题。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国化也面临语言表达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用民族言语表达来阐释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是让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更好地接受、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中国具体实践的根本要求。这一问题不解决,马克思主义就不会为中国人民所真正接受,就不能成为中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有效思想武器。由此,运用中华民族特有的语言表述形式,就不可避免地成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国化的一个重要内容。重温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国化历程,不难发现大量体现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中华民族传统智慧相结合、具有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民族语言表达形式。在这方面,用实事求是”来表述思想政治教育要理论联系实际,要结合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就是一个极为重要、典型的范例。早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前,实事求是”就是一个中国传统哲学和文化的老命题,最早见于班固所撰《汉书•刘德传》。据记载: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唐代颜师古对此作了注释: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这就是说研究学问要注意掌握事实根据,然后再从事实中找出真实的结论。

学好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中图分类号:G416;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3561(2016)22-0016-02

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新世纪和新阶段能够取得新成就的重要保障。它既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新的实际相结合的一个思想结晶,又是党中央高瞻远瞩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治国理政的新的战略规划,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为四位一体的一个重要战略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相互之间是密切联系和有机统一的,构成了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体。从实施措施和实现目标的相互关系来看,只有做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但不管是措施的实施,还是目标的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都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强力支撑。社会主义道德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以马克思主义的伦理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为核心,包含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重要内容,是一个涉及社会主义各个方面的道德体系,从个人、家庭和社会三个层面提出了相应的道德要求和道德规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就是通过对社会主义道德一系列理念和要求的宣传与弘扬,提升每个人和整个社会的道德素质与水平。

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

只有通过切实措施提升每一个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整个社会的道德风貌,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保驾护航,才能够促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顺利实施。高校教师要认真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大学生对崇高理想的追求,坚定大学生对未来道路的信心。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建成小康社会,是几代中国人的一个梦想。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党的十六大报告从经济、政治、文化和可持续发展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界定,具体来讲就是六个“更加”: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不管是政治、经济的发展进步,还是文化和社会的繁荣和谐,都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保驾护航。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大力提倡诚信意识,能够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为市场经济本质上是诚信经济。“如果欺诈横行,人们互相都不信任,还能有健康的市场经济吗?”通过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升每个人的道德水平,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践行才能更加到位,才能在实践的基础上加以进一步完善。科教文化事业的进一步繁荣发展更是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支撑,正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科教文化事业提供了良好的道德引领和价值标准。也正是由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扎实开展才能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使得团结、友爱、互助等价值理念深入人心,从而净化社会空气,使得社会主义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生活的殷实不仅仅是衣食住行的富足,还包括生活环境和氛围的安定团结,这也同样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总之,小康社会不仅仅是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上达到小康,还包括着人们的道德素质和社会的道德风气也应该提升到小康的标准。只有如此,才是真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自从确定实施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虽然有时面临一些困难,但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始终坚持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时俱进,攻坚克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只有进行时。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延续和深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当中随着生产力发展需要调整的深层次的问题开始显现,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因而使得改革进入了“深水区”。

改革的深化是为了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一项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的艰难事业。因此,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支撑。目前,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需要通过改革不断完善。一方面,改革调整的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方面,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不是相反。因此,要保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就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弘扬,提升每个人的社会主义道德自觉意识,使得社会主义道德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这样,就能始终保证改革事业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不断发展。另一方面,当改革进入深水区,需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升每一名改革者和改革参与者的信心与勇气。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需要每一名社会主义建设者树立艰苦奋斗、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道德理念。此外,通过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努力营造崇尚改革创新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为改革深化营造有力的大环境,也是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必不可少的支撑举措。

3.全面依法治国的实施也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支撑

众所周知,法律和道德是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两个主要方式和途径。在社会管理过程中,道德和法律如同鸟之两翼和车之两轮,是密切联系和相辅相成的。道德离不开法律的支撑,法律离不开道德的相助。因此,全面依法治国需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从传统来看,中国的法治传统和中国人的法治思维有时是薄弱的。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达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升每一名中国人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一体化加速发展的今天,中国只有成为一个全面法治的国家,中国社会只有成为一个全面法治的社会,才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国家之间的竞争和角逐当中。一个文明国家首先是一个法治国家,一个文明社会首先是一个法治社会。

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依法治国必须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治国理政的最佳效果。通过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有效提升人们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气,就能够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前提和基础,减少其深入推进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人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了,就能够加快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建成一个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能够早日实现。

4.全面从严治党同样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支撑

治国必先治党。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通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和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不惧任何艰难险阻,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历史已经证明,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高校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让大学生深刻理解到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跟党走,才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伟大的党创立伟大的事业和梦想,伟大的事业和梦想需要伟大的党。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体现在她的先进性、纯洁性上。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要全面从严治党。要使得党员干部从不能腐、不敢腐到不想腐,仅靠党纪国法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支撑。通过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提升每一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之策。“对党员干部首先是要求做道德模范,在家里是个好丈夫、好妻子、好儿女、好兄长,在单位是个好职工、好干部,在社会上是个好公民。”思想决定着行动。通过社会主义道德的学习,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具备了良好的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够真正做到自我警醒、自我约束。这样,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取得良好成效,才能实现以党风正政风,以党风促民风。

二、充分重视和认真抓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在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不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全面深化改革,不管是全面依法治国,还是全面从严治党,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都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所以,在“四个全面”总体战略布局的实施过程中,高校教师需要充分重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并且需要认真抓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把搞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放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来看待,做到常抓不懈。每一位中国人都渴望一个强大、富裕的中国,这种重新唤醒的使命感是一股极其强大的力量。因此,我们不但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要建设社会主义德治国家,把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放到同样的地位上看待。不容否认,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少数人受到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错误价值观的影响,缺乏使命感,道德素质下滑,进而导致一些地方和一些行业的潜规则盛行,社会风气下降,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当前,要大力宣传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入脑入心,通过持续不断地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此外,搞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运用整体合力综合施策。一方面,个人、家庭、单位、政府和社会组织要在党的领导下统一步调、密切配合,形成道德建设的合力;另一方面,要综合考量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现状,既要突出道德建设的重点,又要统筹兼顾齐头并进。

三、结束语

大学生是祖国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时代赋予高校的重任。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只有依托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才具有自身的实际意义并获得深入发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只有密切结合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才能顺利实施。通过激发大学生对崇高理想的追求,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鼓舞大学生积极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共同致力于中国梦的实现,从而对中国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深入学习党的十精神读本[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学好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意义范文篇6

摘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现代化,必须贯彻以德治国的精神,以德治校,重视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狠抓“德治”。研究以德治校的基本内涵,分析以德治校的社会效能及其期望。

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提出,要把“德治”和“法治”结合起来,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结合起来。“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是站在新世纪的历史高度,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经验基础上提出的适应时代要求的治国方略,包含着丰富而博大的思想内涵,在理论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是对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完善和创新。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现代化,就须在以德治国的思想指导下,研究以德治校的基本内涵,创建以德治校的组织体系,确立以德治校的基本目标,探索学生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

一、以德治校的基本内涵

(一)以德治校,既是一种系统的现代治校理念,又是全社会的政治期望

所谓以德治校,就是在高等学校的一切工作中,始终将德治思想和德育工作放在突出的、统领全局的地位,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德法兼治,以德为先。以德治校,是高等学校以德治国思想的具体体现和有效延伸。

以德治校之所以将德治思想置于突出且统领全局的地位,基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的意识形态理论。意识形态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价值观念体系,是一定时期社会意识形式的总和。但是社会意识、社会心理并不是始终与社会意识形态同步发展的。在实现“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奋斗目标的过程中,我们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国家,必须十分重视社会意识、社会心理的整合作用,创造健康、积极、向上、文明的社会心理环境,这一切,都有赖于处理好德治和法治的关系,强调以德治国、以德治校。在高等学校,要实现上述目标,首先必须在高等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始终体现高等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既重法治又重德治。高等学校的一项重要且基本任务是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必须德才兼备。社会主义的高等学校一贯重视学生的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是由于在目前社会发展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道德情操是一个自觉养成的过程,而不是自发产生,更不可强硬地移植的过程。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论述实现共产主义之所以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个“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的时候指出,它是一个“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的社会,“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旧社会的痕迹”。这就是说,消除道德和精神方面的旧社会的痕迹,是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邓小平同志在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的同时,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他指出,解决这一方面的问题,一靠法制,一靠教育。市场经济必须通过法律来规范,但道德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的一种手段,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所强调的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中,在法制建设中,同时加强德治。显然,要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者和完善者、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维系者、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维护和实施者,高等学校的一切育人工作都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所提供的活动空间与技术手段具有精神和道德影响的两重性,市场本身所带来的精神和道德方面的消极影响的始终存在,这种不断“技术化”和“现代化”的道德课题始终左右着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社会均期望高等学校培养出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可以看出,以德治校非但是一种全新的治校理念,更是社会政治期望。

(二)以德治校,既是一项系统的治校政策,又是一套完整的治校组织体系

高等教育的发展有赖于系统、科学的政策体系支持,更有赖于优秀的专家、教授、学者等人力资源的发掘,有赖于完备的高校德育队伍建设的组织体系保障。正如同志所说过的,政治路线决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在高等学校,教师是高校德育工作的基础力量,作为教师重要组成部分的学生工作干部,是高校育人过程中的骨干力量。显然,师德师道则是首当其冲的因素。以德治校,就是从中国高校特有的校情出发,注意师者的“师道”,注意师者的道德修养与道德师范作用,使师道始终处于决定和影响“习得”者的主渠道,以此优化学生“德”的“习得”方式、内容与环境,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政策与素质教育发展方略。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高等教育已由过去的精英教育开始向大众教育的方向发展。师德与师道对学生的决定性影响作用表现的更加广泛、深刻。中国高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如何符合并服务于中国的政治建设与法制建设的大局,笔者以为,除了注意从中国的国情和特定高等学校实际出发制定各级各类高校的德育体系外,更重要的是将这种体系始终置于师德师道的主导影响与“习德”者自觉“习德”的具体落实,研究其可行性,发掘其效力性,减少其盲目性,增加其鼓励性,缩小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差。师德师道建设是以德治校的基础。高等教育的许多研究表明,高等学校的师德师道建设水平与思想政治教育建设的投入直接相关,而且师德师道形成发展规律与不同校别、专业、年级、性别、生源等学生思想文化价值观的形成发展规律之间有特定的相关联系。以德治校,就是要构建既符合现代文化又与中国政治文化发展脉搏一致的特色校园思想文化体系与教育管理的组织体系,使以德治校的政策在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下发挥其特有的德治功能。

(三)以德治校,既是一种治校传统,又是一种校园文化目标体系

治校传统是一所高校特有的校风、学风的集合,它衬映着该校的传统风格与历史文化积淀,是数代师生长期道德实践的结晶,特色校园文化与现代文化有机地结合,可以形成以鼓励开放与倡导创新为出发点的校园德育环境,可以促进校园德治文化目标体系的完善与发展。以德治校,就是要从中国政治文化的思想渊源出发,根据各自高校不同的德治传统,创造一个以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基点上的德治为先的育人环境,使学生在接受现代高等教育的同时,自觉接受传统文明精华文化的熏陶与感染;使教育者自觉履行教师的天职,自觉教导学生实现其道德目标爱国、爱校、爱专业,敬师、尊老、为人民。传统德治思想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德化目标实现中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曾子说:“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论语子张》)。其原意是,作为官员,在复杂的事案处理中,即使判断正确,给“不德”者以应得的惩罚,也不应该为自己的判断正确而沾沾自喜,而应该为这个世界多了一个“不德”者而感到悲哀。这就是说,虽然从制度或者法律规范等角度说实现了的公正,而从道德的角度讲仍然是有缺憾的。高等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动辄采取行政纪律处分,甚至于一味地追求严格一致,有可能扼杀创新,培养出缺少个性发展与思维开放的庸才。以德治校,就是要在继承、发扬该校优良校风、学风传统精神基础上,创建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现代校园文化目标体系,使高等学校的教育者更多地自觉德育,以德感人,以德育人。

(四)以德治校,既是师生的一种理性思维模式,又是一种艰苦的道德实践过程

以德治校,就是要在高等学校创建既符合现代法律的基本理念,使全体学生在平等地具有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理念基础上全面发展,又能创造一种更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宽松、规范的成才环境与道德大厦。它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道德实践,是师生间双向自觉互动过程。要把法治和德治统一起来,就需要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在学生素质教育政策的制订和实施中,注意将理论不断的变为现实。法律规范与高校的规章制度是“形式性”的规范,而道德理念是“实质性”的规范。作为可以量化操作的形式规范,法律规范、规章制度所能规范的只是人们行为的外在方式,在大多数情况下,它只能以行为的效果为对象,且很难顾及其行为动机。道德则不同,它更多地是以行为的动机来衡量行为的效果,并要求行为必须结合种种具体的环境和条件来实现动机和效果的统一。由于目前在校大学生绝大多数处于思想与价值观念的不稳定发展时期,每每遇到价值选择时,选择错误的可能性很大,法律规范与校纪作为形式性的规范恰恰易于无视和漠视这一点,如果不能自觉地以道德来加以衡平,就难免局部地出现法律精神和法律形式的冲突和背反、道德和法律的冲突和背反。因此,要将以德治校理念升华为道德实践,离不开长期坚苦卓绝的奋斗。否则,不利于实现培养和造就成千上万的合格人才这一整体目标。

二、以德治校的思想教育效能期望与思考

(一)以德治校将是一种平等理念的升华

以德治校不仅是重要的,也是很美好的,它不仅仅是形式性的平等理念,更重要的还应该是实质平等理念。我们必须看到,随着高等教育招生制度的改革与开放,婚姻状态与入学年龄的限制取消,事实上给人们提供了更加平等的高等教育机会与权利,大学生所处的社会地位,所占有的社会教育资源应该是平等的。但是,由于其中个体的社会化程度、所接受的教育效果、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的水平,以及他们的天赋、聪明才智等是不平等的,势必有可能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法律规范与学校规章制度上的形式平等,并没有根本改变不同生源地、不同家庭背景、不同经济基础等各位受教育者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的存在。所以,未来高等学校中学生心理的不平衡将会长期存在,有时还会发展成影响学生间交流与联系的思想障碍,继而产生某些消极或不良情绪,甚至是法律规范与学校规章制度所不允许的行为。

高等学校弱势群体的客观存在,经济困难学生现象的长期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学生间思想价值观形成的基础存在差距。以德治校,就是要在其中因势利导,因类施教,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活纪律管理中保留充分的道德衡平空间,区别情况,特事特办,以德治精神处理学生中的特殊事案。只有在学生素质教育政策的制订和实施中,充分地注意保护高校学生中的弱势人群,我们才能在形式的平等和实质的平等之间达到有张力的平衡,以体现高等学校教育水平与思想层次之“高”,表现大学教育内容与德治范围之“大”。只有这样,高等学校以德治校才有实质性意义,高校受教育者才能最大程度地全面发展,才能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学生与家长的利益,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的安定与政治稳定,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有序、健康、持续地发展,最大程度地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德”性。

(二)以德治校,将是具体治校方略的体现

同志提出“以德治国”重要思想有着十分强烈的现实针对性。法律和道德都是约束人的行为的,但有着不同的内涵和不同的施用方式,一个是国家以强制手段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以维护社会的基本秩序;在高等学校,以德治校就是要形成一个出自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体系,形成人们的共识规范,对自己行为进行自我约束。依法治校必须以学校乃至社会上公认的道德作为其前提和基础。基础的缺乏,法律规范不仅会没有权威,甚至法不罚众,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道德的建树往往也要有强硬的法律规范与规章制度的支撑,尤其是在经济转型时期的高等学校。以德治校就是要在一系列具体措施保障下,优化校风与学风,优化校园的文化环境与文明秩序。近年来,高等学校在依法治校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除了法制手段以外,德治手段对于高等学校而言更有现实意义。可以看出,以德治校不仅是原则性理念,更是具体的治校方略。

(三)以德治校,将使素质教育目标既具传统美德特质,更具现代化意义

高等学校的学生素质教育目标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教育内容具有多样化特征。“以德治国”的思想方法,是指导高等学校以德治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法论,它使我们有了一个对中国传统治国手段的批判继承的认识论。“人治’在中国的历史上是和“德治”联系在一起的,但这两者并非是一回事。“人治”是把国家的治理寄托在领导人的能力、威望和德性上;而“德治”则是强调在治理国家过程中的道德作用。在高等学校学生素质教育方面,重视德治,就是要既注意对学生进行传统价值观的批判性教育,更要注意培养学生具有现代文明意识,成长为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其中,教师的德性对于以德治校目标的实现有重要的意义。当然,领导者和教师的个人品德影响意义匪浅,但我们并不把治理国家或学校的目标依托在某个人的品德上,而是要靠民主法制的建设。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我们现在所说的“德治”与中国儒家传统的“德治”不同。我们所说的德和传统儒学中所谓的德有着根本的区别。儒家的“德”是建立在封建等级制度上的以忠君孝悌为核心的一整套礼仪规范,维护的是封建纲常;我们讲的“德”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思想道德规范,根本上是为着维护人民利益的,其目标是培养既具中华传统美德,又具现代文化特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传统“德治”教育资源,将是以德治校、培养学生具有传统文明的文化素养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重视对学生的善良、友爱之心培养。

重视对学生的社会责任伦理意识的培养和人生理想信念的养成。

重视对学生进行正确行使社会监督权利意识的教育。

重视对学生进行“修德性”的引导与教育。

2.现代西方德育思想,将是以德治校不可或缺的内容。

强调对再造主体的道德教化作用,是以德治校的重要内容,它既符合现代教育思想,又有利于高等教育的现代化。纵观当代西方道德教育发展脉络,我们不难发现,尽管当代西方道德教育流派诸多,而且观点各异,但是,对再造主体的道德教育无论从观点上还是方法上均有趋同的观点,其主要表现如下:当代西方以德治校观点将强调认知的道德发展意义,重视道德认知能力的培养成为当代西方道德教育理论和实践的一种普遍倾向。学校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不是行为训练,也不是情感的激发,而是道德认知能力,包括道德判断、道德推理以及道德选择能力的培养。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美国教育理论家杜威,以及20世纪60年代以后出现的美国道德心理学家柯尔伯格、“认知道德教育”的倡导者迈克尔?斯克里文、英国教育哲学家威尔逊、加拿大的“澄清理论”、英国的“体谅理论”等,无不把受教育者的道德推理能力、道德选择能力的培养作为重要的教育任务。

当代西方以德治校观点强调:道德教育要坚持道德主体性。道德教育的核心问题就是避免灌输,建立一种“无灌输的道德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讲,20世纪的西方道德教育理论是以反对传统的道德灌输开始的。当代西方“无灌输的道德教育”思想具有三大现代化特征,第一,它应是“开放的”道德教育,不以封闭、禁锢学生思想为目的,以促进学生的道德思维能力、独立和批评性思维能力发展为目的,强调创新性;第二,是一种“发展性”的道德教育,即道德教育内容与方法必须服从学生道德发展的规律,服从学生的批评性思维发展规律;第三,鼓励学生通过理智活动与实践获得道德的成熟与完善。尽管上述西方道德教育思潮在理论上都具有相对主义色彩,但其客观上的德化观念,对于高等学校德法兼治、以德为先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四)以德治校,将总结建国以来我国高等学校治校历史经验,使治校理论更具理性化

我国高校治校方略的理性化与我们国家走“以德治国”之路一样是有其历史代价的。它是对其他国家发展市场经济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市场经济的发生发展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这是一段漫长的充满着欺诈和贪婪的历史,也是一个道德沦丧和道德重建的曲折发展史。历史证明,市场机制对于道德的双重作用,也充分地表明道德伦理对于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建立有不可低估的意义。马克斯?韦伯对新教伦理作用的阐述以及近几十年在西方兴起的经济伦理研究都显示着西方有识之士对于市场经济中道德建设的重视。这种重视甚至改变着人们对于经济和伦理互不相关的传统看法。而由于道德沦丧、成风把市场经济推向崩溃的国家也并不少见。它们从反面论证着市场经济不仅应是法制经济而且应当是道德经济。高等学校作为国家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的重要阵地,也经历过复杂的治校思想徘徊。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高等学校,理所当然地要从其他国家高等教育的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并且发挥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特有的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优势,及时地把“以德治国”纳入治校的基本方略之中。当然,我们应当把这两者的结合看作是一个完整的治国、治校方略,而不能把“以德治国”、以德治校变成与“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相对的另外一个基本方略,更不能以“德治”来否定或者淡化“法治”。

(五)以德治校,将使高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内容更加科学、准确、具体

以德治校,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而且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中国的高等教育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特征,高校不仅要建设物质文明,更要建设精神文明,坚持人才培养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坚持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与养成,完善以德治校的系列制度与方法,培养学生崇高的民族情感与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学生的果敢创新精神与无私的奉献精神。以德治校和依法治校紧密结合,反映了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

以德治校与依法治校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法律规范是道德的最基本体现,道德是法律规范的精神基础。以德治校与依法治校紧密结合,既是“依法治国”的需要,又是“以德治国”的要求。法律和道德都是调节社会人群相互关系以及行为的规范,各有其独特的地位和功能。就理论而言,道德是内在的“自律”,法律规范与校规校纪是外在的“他律”。对于制约人的行为来讲,道德主“内”,法律规范主“外”;对于抑制人的不道德行为来说,道德治“本”,法律规范治“标”;道德“扬善抑恶”,法律规范“惩恶扬善”。依法治校,依靠法律规范的权威性和强制性,避免了随意性、任意性,保证了高校教学活动有序进行和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以德治校,依靠社会舆论,依靠人的价值判断,依靠人的良知和传统习惯来维系,在高校教学、科研和校园生活中也是一种强大的约束力量。“法治”是“德治”的升华,“德治”是“法治”的思想前提,二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以德治校,是将现代科学精神与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运用于高校思想文化建设的需要,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一个时期以来,道德万能论和道德无用论在高等学校程度不同地影响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与现代化。从影响来看,比较占上风的是道德无用论。同志提出“以德治国”的思想,对于正确估量道德的作用,无疑具有正本清源的重大意义。

以德治校,有利于引导学生正确估量道德的社会作用,进一步增强学生重视道德建设的自觉意识。

以德治校,有利于大学生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科学人生观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价值观的形成与发展,有利于改善党风和社会风气。个人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客观趋势,不能视为社会价值导向也必然趋向多元化的依据。恰恰相反,越是在个人的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的背景下,越是应当强化社会主导价值取向,而不是放任自流。以德治校,可以整合社会的凝聚力,整合大学生的共同理想和信念,构建一元化的社会价值体系,实现社会的共同理想和信念,这就是以德治校的最终价值。

综上所述,要实施“以德治国”的大目标,要实现以德治校的目标体系,就须在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探索与创新:一要注意高校德治理论的研究与实践,注意高校的政治道德的建设,从严治校,在校园中形成良好的道德示范群体,以影响再造主体;二要注意以德治校的组织建设与制度建设,规范、科学、有效地优化学生工作队伍的道德环境,提高其素质,塑造其品格,增强其工作效度,提高其人格影响力;三要注意适时加强学生道德教化的途径与方法研究,努力在学校普及和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现代化的思想道德体系,不断提高学生的公民道德意识,培育其公民道德情感,并使之内化为习惯规范;四要倡导责任伦理,建立相应的制度制约,建立完善学生的道德考评体系,使学生的道德意识在其不断的社会实践中得到升华;五要注意在调整大学生的各种利益关系中加强学校的道德建设,以全方位地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合格人才。

参考文献:

学好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意义范文篇7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

专题化教学高校开设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近十年来,在教学的过程中,广大教育工作者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针对这门课的改革和创新显得越来越迫切。笔者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愿与其他教育工作者磋商。

1授课内容的专题化

所谓专题,《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专门研究或讨论的题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行专题化教学是教学改革的一次尝试。如何实施?效果如何?这都有待于教学实践的继续探索和及时检验。笔者认为,这门课的专题应该宽泛化,即每一专题可以包含许多选题,并且以课本内容为依托重新规划,分出几个大的专题。这种划分的优点是授课内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改变目前内容的零碎化。笔者认为,应该划出至少8个专题的内容:一,正确认识和对待大学新阶段;二,培养大学生远大理想和坚定的信念;三,坚持爱国主义的中国精神;四,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五,传承优良道德传统,注重道德实践;六,学习法律基础,树立宪法权威;七,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八,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塑造完善人格。这8个方面的内容,涉及到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学、伦理学、法学等基本的学科理论,为对大学生进行全面的思想教育提供了理论支持。这8个专题,无论研究的对象、研究的范围、研究的领域都与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关系密切。我们应尽力从多方位、多学科、多角度开展教育工作,保证教育工作的质量,实现教育目的。

2专题内容要体现主流意识形态观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意识形态领域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可动摇。信仰是人们的精神支柱,没有信仰就没有精神依托。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体系,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马克思主义已成为我党和我国人民的唯一信仰。随着国际交流的不断密切和加深,各种错误思潮正侵蚀青年学生们的头脑,腐蚀他们的灵魂,导致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这一信仰持怀疑或否定的态度,甚至没有信仰或有错误信仰,或者正确信仰受到威胁。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许多挑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的主战场。教学内容中,每一专题都必须明确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而不应当存在模糊甚至错误的思想观念。那么,这门课的教学如何坚持和宣传马克思主义?首先,我们要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有些教育工作者本身就没有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这不得不引起足够的重视。其次,要与中国的社会实际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只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使科学的理论内化为人们的思想观念。同时,在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我们要批判错误的社会思潮,人们正确的思想观念总是在同错误的思想观念的斗争中形成的。社会无非存在三种意识形态:旧的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新的意识形态。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日趋复杂。虽然人们可以有不同的思想观念,但在意识形态领域,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主导地位。意识形态是思想的问题,也是政治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指导思想,这是坚定不移的。

3专题内容要反映一定的学科角度

每一种社会存在都可以从不同的学科进行理论上的研究。比如,我们制定宪法,宪法的政治意义在于把人类社会的民主制度法律化,说明人类社会如何走向公民社会,阐述公民、国家、社会的建立,即国家与公民如何分配权利。宪法的法律意义,说明宪法具有国家强制力。它是治国的一种手段,是国家法治的基石。诸如此类。每一专题都会有多个选题,每一选题都可以选择不同的学科角度。哪个学科角度更符合我们的教学实际?这是我们必须认真加以研究、探索的。社会发展变化太快,教学必须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专题教学要有一定学科理论,不可漫无边际地理论拼凑。

4专题应体现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特征

理论联系实际,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一大特色。没有实际的思想教育是空洞的说教。在快速发展变化的时代,社会问题变化多样,人们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变化迅速。怎样联系实际才是我们的重点呢?笔者认为,必须紧密联系社会实际,最好是刚刚发生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要突出、典型,而且影响比较大。现实问题可能反映我们的工作在许多方面是错误的。比如,农民种植蔬菜,有时会供过于求,有时会供不应求。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一方面可能是我们农民的个人问题,另一方面反映出政府的工作存在失误———没有及时给农民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正确的指导,致使种植带有盲目性。当然,也可能由于自然灾害。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总有主要原因。总体看,政府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思想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求我们对现实的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判断,通过现象找出事物本质,对以后的工作起到警示的作用。在此例中,我们使用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的关系、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等。我们找到了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为今后改进工作提供了依据。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这些社会问题还可以成为判断政府是否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评价政府政绩的一项指标。再如,社会道德问题。道德问题自古以来就存在,但现实社会存在的道德问题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这就要求我们选择和划分专题时要把一般的道德问题与现实突出的社会道德问题区别开来。当下中国政府采取的惩治腐败问题的一系列措施和手段就是我们需要迫切关注的社会问题。总之,关注具有一定代表性、时间性、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的社会问题是设计好专题的重要因素。

5专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专题教学的一大特点就是要掌握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以往课程的理论体系是讲理论、列举实例去说明理论的正确。但是,当前的专题教学就大不同。如何把握深度和广度呢?笔者认为,专题的内容既要符合课本内容的基本要求,又要抓住课程内容的主题思想,以此为基础来进行专题的深度和广度的扩展。比如,大学生的人生价值,我们可以从多方面选择专题:其一,人生价值与生命的意义;其二,大学生的就业与创业;其三,大学生参与环境保护,等等。这些问题都可能与人生价值关系密切,那么,选择哪些内容既符合我们的实际需要又理论结合实际最密切呢?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专题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其他方面的要求,比如,专题的内容涉及的理论渊源、学术争议的程度、现状、发展前景、意义等。专题的深度和广度是我们专题教学的核心内容,掌握它们,意义非凡。

6专题内容应有一定的连续性

思想修养本身就是思想意识和观念的一种修养过程。虽然,我们把这门课程分为几个专题,但是,我们一定不要孤立地对待每个专题。因为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法制意识的教育。无论哪个专题,我们都是希望每个学生要做对社会有用的人。虽然人生不平凡,但是,我们都要对社会、家庭、国家负起责任。遵守社会秩序,为国家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每一专题阐述的内容不同,但目的都一样。所以,专题之间互相联系,有时互相贯通。第一专题的内容:青年学子进入大学,是人生里程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是人生新的认识过程、实践过程、规划过程。第二专题的内容:大学是以培养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的信念为目标,没有理想信念的人生就会失去前进的动力和人生的航标,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第三专题的内容:坚持爱国主义的中国精神,爱国主义是一个人对祖国的一种情感,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家,哪有自己?祖国的存在和稳定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个人与祖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爱国主义在今天具有新的内容和含义。第四专题的内容: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祖国的繁荣昌盛需要每个人的努力,每个人的人生与祖国的命运相连。第五专题的内容:弘扬优良道德传统,注重道德实践。我们的祖国历史上崇尚以德治国,今天,我们虽然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方略,但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以德治国仍然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第六专题的内容:学习法律基础,树立宪法权威。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第七专题的内容: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法治理念应深入人心,依法治国单靠国家的强制执行不行,需要每个公民的自觉遵守才能实现。所以,完全以德治国行不通,依法治国需要国家与公民的共同努力。第八专题的内容: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塑造完善人格。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就是把学生培养成有知识、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劳动者,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实现人格的逐步完善。整个课程的专题之间互相联系,印证着道德与法律是治国的两种重要手段,相辅相成,二者不可缺一。社会秩序的稳定,需要社会规范的约束,更依靠具有正确的思想观念的人们的自觉遵守。

7专题要反映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律教育等思想教育的内容

授课内容的专题化,并不是简单地将原课程内容分为法律和道德两个部分。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成为一个健康、有理想、有文化、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不是单纯掌握某种知识。当然,没有知识谈不上是有素质的国民。知识需要内化,才能达到学习知识的目的。之所以把本课程设计成几个专题,显然是因为这些专题涉及几乎所有的社会科学,希望学生通过社会科学相关知识的学习,并结合社会实际问题考察,坚定意识形态领域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立远大理想,做一个有道德、守纪律、对社会有用的人,从而达到思想教育的目的。专题化教学要全面反映思想教育的内容,不可偏颇[1]。

8专题与课本内容要协调进行

课本内容具有一定的理论性与系统性。专题的选题和内容一般是从课程内容中选择性地单列一个或几个内容。所以,专题必须是课本的内容,而不能离开课本的基本内容去选择其他内容。但专题有自己完整的设计体系,可以不受课本内容章节的限制。专题的教学方法与以往的教学方法可以相同。专题也可以使用课堂讲授、学生讨论、多媒体教学、课后实践、布置作业等诸多方法。毕竟,我们是开设一门课程。这些方式和方法也在探索中,如何协调这些内容,需要改革实践。专题化教学不能改变教学目的和任务。

总之,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改革是时展的需要,尝试专题教学具有现实意义,在实践过程中,要不断丰富和完善教育内容和方法,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取得更好的实效。

参考文献:

学好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意义范文篇8

关键词:道德教育;教学模式;心理健康;德育宣传;日常行为思想道德素质;革命传统教育

中图分类号:G63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2-0221-01

中学阶段是青少年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也是其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人生道路的基石能否在这个阶段打得扎实,关系到接下来的成长和发展。初中生重视物质利益,自我意识膨胀,追求个人享乐,缺乏相应的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缺乏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的精神。正因为如此,思想道德素质教育问题日益受到大多数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重视,且成为素质教育中急待加强的问题,而思想政治课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渠道之一。初中生们能不能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非常重要,无论是对他们自身,还是对整个社会,都是十分必要的。而政治课恰好是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阵地。那么,如何在中学时代通过思想政治课来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呢?我浅谈以下几点尝试。

一、创新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积极性

在教学过程中,我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教师提出问题,放手让学生去讨论,各抒己见。虽然你会发现很多学生的回答与正确的答案相差甚远,但这也是学生经过思考而得出的,这是难能可贵的。在这个时候,我们再做适当的引导,学生就会得出比较正确的答案。思想政治课是指导学生生活的,学生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教师的教学方式也就应该是多样的。学生理解了才能去接受,接受了才能落实在行动中,政治课的德育教育功能才能得以体现。

二、思想政治课中要注意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

首先,要鼓励学生,让他们能充满自信心。这是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前提。自信心是走向成功的第一步,可见自信心在通往成功之路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与自信心相抵触的是自卑感,它是自我意识中的一种消极因素,处理不当,会影响学生参与学习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损坏其身心健康,这是学生学习活动的绊脚石。其次,要引导学生调节好自己的性格、情绪。人的性格是各不相同的,性格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因素,培养良好的性格,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以及坚强的意志、积极的情绪和健全的理智,也有助于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所以在思想政治课中,特别要注重对学生良好性格的培养。再次,要引导学生注意男女同学的交往和男女同学之间的友谊。中学生开始进入青春期,生理和心理都会有比较大的变化,这就需要我们引导学生学会以恰当的方式来表达男女同学之间的友谊。如果这个问题没有处理好,那必然会导致同学之间在学习、纪律、交友、生活等各个方面出现思想和行为上的偏差。

三、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加强德育宣传

坚持启发式教学,优化课堂教学结构,努力提高政治课教学的质量。课堂教学是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关键所在。而实施课堂教学,必须坚持启发式。在具体的课堂教学活动中,针对思想政治课的特点,多启发学生,多调动学生,多开展一些讨论活动,让学生自己去发现问题,探索问题,解决问题,而不要再延续以往的老师满堂灌,学生只会死记硬背的方法。在自觉掌握知识的同时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四、在学生日常行为中渗透德育教育

在平常的授课过程中,多结合学生实例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比如我在讲《树立正确消费观》中,讲到“保护环境,绿色消费”时,例举人类发展史上对环境的破坏,让学生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通过学生分组讨论的方式,让他们自主探究出解决办法并说说自己应该如何为环保出一份力。在这一过程中,既达到了学科知识教学的目的,同时也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了德育教育。

五、政治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

教师的素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身的专业知识;二是教师的言行修养、道德觉悟。俗话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身教重于言教”,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是无穷的。政治教师只有用自己正确的政治觉悟、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高尚的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去影响、感染学生,才能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的信度和实效。德育教育家第斯多惠说过,教育者的一个规则就是:要把自己在广泛的意义上培养好,那时你就必然能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教育者,当你致力于教育别人时,不论是在教育活动的范围以内,或是在它的范围以外,都要努力于自我教育。政治教师从事的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在塑造学生心灵的同时,也必须努力完善自己的“灵魂”,只有“身正”才能“为范”。

六、开展热爱劳动、艰苦奋斗等革命传统教育专题

热爱劳动、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新型劳动者,必须对青少年加强劳动教育和艰苦奋斗的教育,让学生懂得劳动是世界上最光荣、最伟大的事情,懂得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劳动,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富裕离不开劳动的道理。不仅如此,还要让学生懂得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家宝,提倡艰苦奋斗精神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由我国国情和创业本身决定的。教育学生艰苦奋斗精神要代代相传,发扬光大,什么时候都不能丢。

七、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专题

学好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意义范文篇9

【关键词】法制德治关系

1.依法治国的内涵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思想体系、一种治国原则体系和一种治国制度体系的总称。在这一整套的庞大体系中,宪法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同志强调:“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这是因为,宪法是法治的标志,没有宪法,就没有法治,就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2.以德治国的基本涵义

以德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使社会主义道德在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调节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

以德治国就是以伦理道德来治理国家。以德治国具有三层相互联系的基本涵义:一是道德法律化。要使道德具有治国行为,就必须使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为全体社会公众所认同。认同的办法,除了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的自觉意识外,最有效的手段是将部分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上长为法律。二是道德政策化。社会全义的道德规范,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国家公务员守则等,需要建立一套围绕这些道德规范来安排一种以社会赏罚为核心的行为导向机制,使得这些道德规范真正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遍行为方式。道德政策化的作用有两种:一种是用惩罚手段加以禁止的行为方式,一种是用奖赏手段予以激励的行为方式。三是道德监督化。道德法律化和道德政策化有赖于社会公众对它的认同。只有社会大多数成员严格守法,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政策和法律才能得到坚决的贯彻和实施。因此,道德法律化、道德政策化,还表现在要有良好的道德监督,对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者坚决予以严惩。

3.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法治是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2001年初,总书记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提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既要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又要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思想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是面临新形势,针对新情况,对依法治国的补充和完善。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将对我国新世纪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3.1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区别。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从治国方略和治理国家的手段的角度来认识,二者存在重要区别,弄清楚这些区别,是我们正确认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的前提。

3.1.1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基本范畴不同。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属于政治建设,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一种政治主张,既是民主的法制模式,又是一种文明的精神,因此,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属于政治建设,是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属于精神文明。当然,从广义上讲,政治文明也属于精神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方面,但从一般意义上说,精神文明建设往往特指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

3.1.2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调控手段、调控方式和产生的效力不同。依法治国选择以法律为主要的控制手段,对国家的治理活动都以事先公布的法律为依据,法律至上,无法则无治。以德治国则选择以道德作为控制手段,国家的治理活动也应遵循一定的道德准则,体现道德性。法律的属性、道德的属性,决定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调控方式有别。法着重要求的是人们的外在社会行为的合法性,对人们行为时内在心理的影响则是道德发挥作用的特殊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治国首先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是外来力量的控制,具有治国意义上的管理功能,依照宪法和法律等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建立起较为稳定的社会、经济、文化秩序。它不受当事人的情感和意志所左右,不因领导人意志的转变而转变。而以德治国更注重自律,是内在力量的控制,它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管理职能。也就是说,通过道德教育、感染、熏陶、示范等方式,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素质,树立道德标准,并由内而外,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3.1.3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调控范围不同。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行为规范,道德的调整范围较之法律的调整范围要广泛。法律调整的是那些要求并可能由国家评价和保证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同样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在这些社会关系领域,道德建设的加强有助于法律调整的顺利进行,道德建设的削弱会加重法律调整的任务,甚至会形成防不胜防、罚不胜罚的局面。在有些社会生活领域,虽然应该由法律调整,但由于某种原因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发挥道德调整的作用,有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不足,同时也为制定法律进行法律调整准备了条件。还有一些领域是不适于或不完全适于用法律来调整的,如头脑的愚昧,正确信仰的失落,思想走邪,就不是仅靠法律能解决的,在这些领域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作用,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

3.1.4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主体、客体有区别。依法治国就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照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客体是国家的一切事务,包括国家的政治事务,国家的军事事务,国家的经济文化事务和国家的其他社会事务。具体而言,依法治国要实现四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建立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二是实行普遍有效的法律规则,三是坚持严格公正的执法司法制度,四是形成成熟的专门化的法律职业。而以德治国的核心是要求每一个治国者通过自己的个人魅力和高风亮节影响普通百姓,从而形成全社会认同的、符合我国实际的社会主义道德观、人生观,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其客体只能是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人,人的思想、灵魂、动机。因此,以德治国重在以德治吏,重在提高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道德素质。

3.2在治国手段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

3.2.1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依法治国是以德治国的保障。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是建立在同一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二者本质相同,目标一致,有紧密的联系。依法治国为建立、维护、实行社会主义道德提供法律保障,以德治国则是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来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提高整个民族的道德水平,从而可以推动法制建设。首先,道德是立法的基础。重要和基本的道德规范被上升为法律规范,成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也是评价法律规范善恶的主要标准之一。从另一方面说,实行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高立法者的道德水平又为立法提供了保证。其次,道德是执法的基础。法律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模糊性、机械性,使得执法者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能否合法、合理地运用好这一权力,取决于执法、司法队伍素质的高下。国家公职人员是否具有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是否具有高度的法律意识、依法执法、司法,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的权威,是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基本前提。第三,道德也是守法的基础。一般来说,道德水准的高低与守法自觉性的强弱成正比。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是道德的一个重要内容。社会道德水准的高低,全体人民守法自觉性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能否被制定、执行、遵守。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将促进法律得到有效的执行和严格的遵守。

与此同时,依法治国又体现和保障着以德治国。首先法治观念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律的制定、执行、遵守等各个阶段无不体现着道德的作用,离开了依法治国讲以德治国只是一句空话。其次,实行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利于维护和弘扬良好的道德。社会主义法以法律的形式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确定下来,保障这些道德原则和要求得到严格的遵守,否则会受到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律的惩罚。缺乏依法治国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以德治国难以真正实行。第三,道德具有不明确性、易解释性和非强制性的弱点,而以明确性、不易解释性和强制性为主要特征的法律,正好是道德调控的补充和支持。同样,作为治国手段的依法治国,是对以德治国的有力保障和支持。要实现以德治国,提高全体人民的道德水平,必须得到法律的支持。

3.2.2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互补充。在对社会行为进行调整、规范时,道德与法律具有极大的互补性,两者共同作用,使任何社会关系在任何时间都能纳入调整的范围。法律重在调整人的社会行为,落脚点在于人的活动具有合法性,道德则重在规范人的思想,落脚点在于人心,在于人的思想自觉。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并起到威慑作用,道德则重在教育劝导,从而达到自律。法律调整发生在实然之后,道德调整一般在将然之前。正是由于道德与法律具有这些互补性,从国家的治理手段层面来说,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单纯地强调依法治国而忽略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或单纯地强调以德治国而漠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都是不科学的。我国的历史经验表明,德法必须并举,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3.2.3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互促进。一方面,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助于形成与巩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道德体系。社会主义法将部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确认下来,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和对合法行为、对社会有贡献的行为的鼓励,有利于扶植正气,压制邪气,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气。总之,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可以促进道德的弘扬和道德体系的形成,极大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又能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遵纪守法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道德建设成败得失的标准之一。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高公民对遵纪守法的认识,使遵纪守法的观念深入人心,并转化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敢于且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也是推动我国法制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依法治国的动力之一。

4.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意义,在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同志讲话是在阐述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重要性时,使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概念的。很显然,“依法治国”、“法治”,使用的是其狭义的概念,即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而“以德治国”、“德治”,本质上即指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法治与德治并举,是对我们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战略思想的运用和发展,也是我们正确认识和领会以德治国重要思想,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关系的出发点。

从治国方略上看,依法治国,即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所谓治国方略是指治理国家的总的前提和指针,是最高原则。治国方略层面上的以德治国即德治,并非传统社会的人治。“德治”并不是一个必然与“人治”相联系的概念,相反,“德治”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治国方略,对于建立“依法治国”有着深刻的建设意义,它是对“依法治国”方略的有益补充。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二者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不能加以混淆。那种认为以德治国是“我国新世纪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成为我国治国的基本方略”等提法,是过分夸大了道德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社会作用,认识上是不完全的,也是不符合总书记讲话精神的。

从治国手段上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用,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不可偏废。邓小平同志早就强调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同志在讲话中也明确指出“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我国的奋斗目标是将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两者缺一不可。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着以德治国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事业为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并推动依法治国顺利进行,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

从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战略目标与治国方略是一致的,统一的,互为因果。实行以德治国,是要保障、促进依法治国的顺利实施,保障和促进法治国家的顺利建成。这里的“以德治国”,是在肯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上的以德治国。在治国手段的层面上,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具有同等意义。以德治国的根本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是所谓的“德治国家”、“贤人政治”。

总之,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是我们正确认识、认真贯彻这一重要思想的基础,也是有待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中进一步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2]刘海年,李步云,李林.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3]吕鹤云.法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学好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意义范文1篇10

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中央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针对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继出台了若干政策性文件,这些文件大致可分为探索和发展完善两个阶段。

(一)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探索阶段(1980-1993年)

1980年4月,教育部、联合《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高等院校必须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红与专的关系,把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重要的地位。……思想政治工作要旗帜鲜明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基本原理的教育、革命理想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当时的道德教育局限于共产主义道德,视野相对狭小,而法制教育更是无从谈起。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指出,“学校是普及法律常识的重要阵地,大学、中学、小学以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设置法制教育的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且把法制教育同道德品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同时出现在一个文件当中,这可能尚属首次。但是,决议并没有提出具体详细的要求和措施。

1986年9月,伴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法制国家建设的呼唤,原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大学开设《法律基础》课,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铺开。1987年10月,原国家教委下发《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指出,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形势、政策、人生、理想、道德、民主、法制、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有计划地开设一些思想教育课程,在时间上、制度上加以保证,是必要的。同时,明确规定高校设置五门思想教育课程———《形势与政策》、《法律基础》、《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人生哲理》、《职业道德》,前两门为必修课,后三门可因校制宜,有选择地开设。1992年9月和1993年6月,原国家教委思政司组织召开了两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研讨会。这两次会议的纪要都以思政司文件形式作了转发,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原设的《思想品德修养》、《人生哲理》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此后,思想品德教育课程逐步由五门演变为三门,课程体系也开始逐渐走向规范化。

(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发展完善阶段(1994年至今)

1994年8月,为适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中共中央颁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以战略的眼光来认识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性”;“要重视培养学生开拓进取、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宪法的教育;要有计划地进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1995年底,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学校德育工作精神和关于在大、中、小学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的意见和要求,原国家教委等三部门联合《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与学校的其他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融法制教育于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教育之中,要与全民普法教育结合起来,着眼于现代人才基本素质的培训。同时,法制教育要紧密联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实际,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来进行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分别用独立的文件形式加以规定和阐释,表明此时对两种教育的性质、定位、功能、实施等问题都有了较明确地认识和把握。1998年,教育部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范了高校“两课”课程设置,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通盘考虑,统一规划设计,思想品德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2001年,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起来。要科学规划不同年龄学生及各学习阶段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校纪校风建设”。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同志关于教育问题谈话的要求,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2002年,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要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2004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要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坚持知行统一,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把道德实践活动融入大学生学习生活之中”。

2005年,、教育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认识和全面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学科建设,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上,把思政课必修课统一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至此,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合二为一,承担起了新的教育职责和历史使命。从上述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政策由来和发展轨迹来看,道德教育,尤其是法制教育是伴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一路发展而来的。国际形势的变化,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建设的需要,对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影响甚大。可以说,无论是道德教育还是法制教育,均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当然,人的发展离不开教育的熏陶,人完全是教育的结果,因此,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又毋庸置疑地成为个人成长和发展的需要。

二、差异与和谐: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理论基础与目标定位之解读

(一)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理论基础源于对道德与法律辩证关系的科学认识

道德和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社会控制和调整社会关系以及人们行为的手段。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两者自产生之日起就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道德则是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自然演化而形成的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的观念及行为准则。“在人类共同生活的基本价值观中,法律和道德拥有共同的基础。对法律来说,具有社会约束力的道德即使不是充分条件,也是必要的基础和条件。不仅如此,道德还是法的目标,法为占统治地位的道德服务,法应当以国家强制来实现作为道德基础的核心价值,或者保护它不受侵害。”[1]

法律是基本的道德,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道德则是不成文的法律。如果没有道德的支持,法律就会形同虚设,而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道德也会苍白无力。道德收敛我们的激情、我们的欲望、我们的习惯,使我们服从法律。在法律的作用之下,社会正义与秩序、自由与责任以及社会矛盾与对抗才能得到协调与解决,社会才能趋于稳定与和谐、长治与久安。尽管法律和道德有许多相通之处,但由于这两种规范性质不同,它们受历史的、阶级的以及经济文化、民族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存在着种种差别、矛盾乃至冲突。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的触角不可能深入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在大量的社会生活领域,法律并不加以调整,而是让渡于道德;法律以权利义务的机制安排和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道德则宣扬责任和友爱促进人际和谐;法律以他律的方式关注和规范人的外在行为,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对人的内心思想却束手无策,道德则以自律的方式审视和约束人的内心活动,依靠社会舆论和宣传教育来实施;法律具有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道德则通常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习惯和社会舆论中。法律和道德互为补充,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维护国家安定、维系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两大支柱。

(二)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终极价值目标应当是人的全面发展

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样,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之间也是密切联系、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不可偏废的动态关系,而不是简单的组合、拼接和调和关系,尽管两者也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别。然而,在两者的目标定位上,长期以来却一直存在着不同认识。有研究者认为,“以思想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制教育课,不仅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教育性,由此还将使法制教育遭受埋没。虽然法制教育有思想教育的成分,但法制教育不能等同于思想教育,如果完全按照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目的内容等牵强附会地冠之以法制教育,其结果只能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误入歧途”[2]。还有研究者认为,“法制教育不等于道德教育,二者在作用机制、形式、效果、范围诸方面存在较大区别。二者之间的关联并不必然导出法制教育就是道德教育或德育必须包涵法制教育的结论;二者的区别远大于联系。……人为地放大法制教育的内涵进而以此取替道德教育,必然会使德育难负其重,导致德育边界突破,概念泛化,无所不包,从而使德育沦为一种大杂烩”[3]。鉴于此,有研究者主张,法制教育需要一个体系完整且地位独立的制度构建,其与道德教育应该并行不悖,互不干扰。上述观点多半是混淆了法制教育和法学教育或法律教育的概念。法学教育或法律教育可以视为一种职业教育,其目标是培养适应法治社会需要的,具有系统法律知识、高尚职业道德、严谨法律思维和专业法律技能的专门法律人才。而法制教育的目标则大相径庭。法律自身品质的优良所产生的强大内在影响力使法律体现出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

思想政治教育添加了法制教育的元素之后,可以克服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人治化、运动化和随意化的弊端,使思想政治教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高等学校的法制教育,目的不仅仅在于使学生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根本目的是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4]教育部、司法部等联合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

可见,中国的法制教育具有思想政治教育的属性,这是其鲜明的中国特色,这一属性和特色决定了法制教育不会也不应追求法学概念的精细化、法律知识的全面性和法学体系的完整性,与法学教育或法律教育相比,法制教育更像是一种启蒙教育。如果大学生要接受更加全面深入的法律教育,完全可以通过辅修、选修课,或者第二学位和攻读研究生等其他渠道来实现。教师也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拓展法律知识,适当满足学生的求知需求。狭隘地以法学教育或法律教育的视野和思维来考量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系,自然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而这种结论却难免失之偏颇。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都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具有趋同性。从眼前和微观来看,主要是通过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长远和宏观来看,两者都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的。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也是我国教育方针的理论基石。通常意义上理解,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活动、需要和能力,人的个性和社会关系等多方面的充分与和谐发展。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人的全面发展之所以能够重新获得高度关注,乃是因为只有全面发展的人才能摆脱单向度社会的束缚和羁绊,也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实现个人价值。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应该说是一种恰当的、合理的、科学的选择和定位,是对时代诉求和教育目标的积极呼应和准确契合。

三、互动与融合: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发展路径之选择

西方各国学校德育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国家重视和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以及相关制度建设,促进德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而我国长期以来,对道德教育重视有加,对法制教育认识却有偏差,以至于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发展不均衡。“各高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往往重视道德教育,而忽视法制教育,表现为重劝导轻约束、重自律轻他律、重扬善轻抑恶,其直接后果是‘站得高、行得低,说得多、做得少,口气大、效果小’。”[5]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必须同等重视,平均用力,相互渗透,形成合力,实现两者的有机融合和无缝衔接,而不应重德轻法,厚此薄彼。在发展路径上,应当以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和认知规律为逻辑起点,以民主法治和人本主义为教育原则,以发挥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特性优势为结合点,以教育教学方式的改革为着力点,使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得到充分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就是一种协调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教育,旨在引导大学生实现个体的社会化,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和服务社会。大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处在社会转型期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文化多元化的历史背景之下,面临着学业、就业等多种压力和困惑。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观念较差、心理素质欠佳等问题,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使命、责任和价值也恰在于此。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通过彼此之间的互动与融合,发挥自身的体认、指引、教育、优化和导向等功能,促进大学生政治理念和法制观念的形成、道德意识的觉醒和道德规范的养成以及价值观的完善。以此为依托,大学生可以顺利度过人生关键选择期,减少和避免失误和挫折的发生,并为日后的长远发展和全面发展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在教学形态上应努力呈现出互动性和交叉性,在法制教育中体现道德精神,在道德教育中渗透法制元素。要“改变‘拼盘式’的内容体系框架,结合大学生认知的特点,利用其思想信息的饥渴性、思想接受的前瞻性、思想接受的情绪性等特点,创建以行为规范为基础、以思想观念为核心、以相关权利与义务为重点的道德与法制教育教学内容体系”[6]。要改变单一知识教育现状,构建知识传授、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道德法制教育教学新模式。大学生对照本宣科式的课堂教学较为排斥,他们比较认同的是在生动活泼、知行合一的实践活动中感受和领悟如何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如何提升道德情操。因此,应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和志愿者活动,将课堂教学和课外教学结合起来,使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从本体说教迈向主体实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增强大学生对道德和法制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邓小平曾经指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大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是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实践性和艺术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必须有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对从事相关课程教学的教师来说,首先,应明确教学目的,端正教学态度。要深刻理解和领会教育部整合《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意义,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精神上来,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加强理论修养。其次,要充分认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必要性,深入研究教材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艺术。

学好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意义范文篇11

关键词:职业院校思想政治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我国深化教育改革的重点与突破口。许多人认为,职业院校学生的主要目标是学习技术,早日就业,因此素质教育可有可无。这种思想是极其错误的,一方面职业院校的教育确实要突出职业特色,重点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以适应将来职业岗位的需要;但另一方面,素质教育同样必不可少,特别是人文素质教育与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对职业院校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或缺的特殊意义。在实践教学中,笔者发现思想政治素质高的学生在毕业后更能主动、自觉地要求自己,也更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往往能取得更大的成绩。因此,职业院校应真正认识到思想政治课在素质教育中的意义,发挥其在学生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道德教育

道德教育是职业院校思想政治课的主要内容。教育以育人为根本,而思想道德是为人的根本。以往由于职业院校重技能、轻德育的思想,家庭教育不当,社会不良的影响,使职业院校学生在道德认知及行为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知行脱节,责任意识差,公德意识差,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缺乏正确的是非善恶标准,导致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丢弃,甚至人格丧失。思想政治教师通过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提高学生的自我修养,形成正确的法治与道德关系等帮助学生增强道德情感,提高道德水平和道德素质。教师应坚持将传授知识和育人结合的原则,运用启发、引导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基本规范,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弘扬时代主旋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教师切忌将自己的不良情绪带到课堂,也切忌在教学过程中照本宣科、敷衍了事,这些都会直接影响道德教育的效果。

二、加强政治素质教育

政治素质教育是职业院校思想政治课程的核心。职业院校学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还未定型,容易受到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甚至走上邪路。因此,通过思想政治课,教师可以利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深入浅出地剖析人类社会由低到高的发展历程,从而使学生认识到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的唯一选择,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的历史结论。同时,通过国情国策教育,使学生了解国情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而树立崇高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自觉投身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中去,为社会做出贡献。政治素质教育将为职业院校学生的终身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法制教育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一个人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他如何在社会上立足和维权。法律素质已成为现代公民必备的基本素质,是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并呈现出犯罪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的趋势。职业院校由于生源素质不高,违法犯罪事件时有发生。因此,通过思想政治课,教师可有意识、有目的、有针对性地从法是什么、国家与法、公民与法三个角度教育职业院校学生依法律己、依法维权,使职业院校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品质是人的重要素质,心理健康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社会对职业院校学生的身心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现在的职业院校学生中,来自单亲家庭与留守家庭的居多,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及作用,职业院校的学生存在一些心理问题,如嫉妒、自卑、任性、孤僻、逆反心理等。职业院校的思想政治教师可以在考量学生的认知水平、行为能力的基础上,从德育的高度,以非智力因素的品质修养为主,集学业、品德、心理知识、行为能力的培养于一体,重在心理训练和行为指导,分别从健康、情绪、意志等方面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提高认识,培养健康心理,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

学好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创新成果教学建议

2007年修订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已在全国普通高校使用了近一年,从各方的反馈信息来讲,受到了较广泛的好评。这源于它充分地反映了党的理论的最新创新成果,反映了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和谐社会建设等重要理论创新成果;同时也是它更好地吸收了高校师生在教材使用过程中提出的有益意见和建议的必然结果。为了帮助广大教师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教材,特对该教材法律部分的修订情况作深入探讨,并提供若干教学建议,以期与同行专家交流。

一、对修订版教材法律部分内容的认识。首先,修订版教材不但承继了第一版中所积累的成果,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其思想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提升了教材的理论品位。教材的突出变化之一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贯串全书的逻辑主线,众所周知,伴随着工业化而产生的社会结构和制度的变迁,必然会引起人的价值坐标体系的转变。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也必然造成利益主体的多元化,造成“工具理性”、“利益计算”对“价值理性”、理想信念的多元化之间的冲击和排斥。所以,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认同已成为不可回避的客观重大课题,对于当代大学生也同样如此。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处在形成、确立和逐步巩固的时期,他们思想的敏感性、活跃性、多变性、差异性和趋向独立性的特点,使其在复杂的社会背景下面临着不同价值观的诱惑、尖锐冲突和痛苦抉择。因此,如何引导其实现社会主义的主流社会价值观的同化,已成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的一个刻不容缓的迫切问题。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代大学生共同的价值诉求,是新形势下引领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根本指针,它为当代大学生加强自身社会主义道德修养,锤炼优良品德,确立法治理念,提升法律素养,促成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供了发展的动力,明确了基本的途径。同时,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它的四个方面的内容各有其特有的含义和实践要求,但又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逻辑主线统领《基础》教材全书,不仅可以更好地涵盖有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法治素质的内容,而且它作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根本,对于人们领会和掌握社会主义道德精髓,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厘定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的关系,增强大学生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自觉性,无疑具有滴水穿石的教化和渗透作用。

其次,修订版教材基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民主法治目标等相关内容,在法律部分中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充实。具体体现为:对于原第七章第一节第四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四)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部分,按《决定》的表述,修改和增加了相关内容,这些改变充分反映了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使教材更具权威性和思想性;二是教材将第八章第三节“四、我国的仲裁法律制度”改为“我国的仲裁和调解制度”,并在原有两个小目之后,增加了“(三)调解制度”,分别介绍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含义、基本原则和程序要点等。这反映了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化解社会纷争的多种途径,更好地体现《决定》中“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政策精神,也引导大学生明白在现代社会中传统诉讼(打官司)已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合法途径,仲裁和调解同样是解决争议的便捷合法的途径。特别是选择和运用调解方式来解决纷争,对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实现有限的司法资源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公平和效率价值具有重大意义;三是修订版教材还从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出发,将第八章第二节“二、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补充完善为“二、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增补了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和保险法等内容,这从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具备的必要的经济和法律知识,满足了那些对公司、证券(股票、债券和基金)、票据和保险等新事物充满兴趣,甚至已经涉足其中的大学生们的需求。

最后,从《基础》课教材“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强调实效性”的目标出发,笔者认为修订版教材尚存在拟充实和有待完善之处:一是在论述法的适用时,鉴于目前立法主体的多元性和一时难以完全避免法律规范间的不一致和冲突现实,应增加《立法法》中关于法的适用规则的阐述。特别是关于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位法在各自适用范围内具有同等效力以及法不溯及既往等基本规则。这对大学生选择适用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解决法律纷争奠定了必要的法律基础;二是对现行法律制度的介绍,也应随国家立法的发展而与时俱进地适时增加相关内容,如在介绍“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时,应增加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内容。它对大学生在就业和创业中防范合同风险和寻求法律救济具有重要意义;三是章后学习思考题的题型设计过于单一。建议适量增加材料分折题、典型事例和案例题,以引导学生更好地理解教材,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有关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教学建议。优良教材资源的最终价值在于其实施中所产生的良好教学效果。为了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笔者认为在法律部分的教学中应重视以下问题:

(一)将教材的法制教育目标定位于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加强法律素质教育。随着当今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全民的法制教育已由以往的普及法律知识转变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所以《基础》课教材法律部分较以前的《法律基础》教材更侧重于凸现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教育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修订版教材按照教材稳定性原则的要求沿循了这一思想。因此,我们在教学中应在重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观点、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以及当代中国法治思想的教育的同时,更加侧重于理论的学习思考与应用法理解决现实一般性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的培养。因为,“知法”绝不仅仅指对法律具体知识的了解,也要求对法律精神、法治原则的正确认识;“学法”也不仅仅是单纯地学习法律规定,而是更要注重引导学生正确看待中国法治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克服和纠正大学生在法律方面“知”和“行”上偏差和失衡的问题。特别要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因为没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养成,即使法律知识很丰富,在实践中也可能出现知法犯法,甚至千方百计规避法律的事情,以致法律形同虚设,丧失其固有的权威和尊严。对于这一点,在教材的处理上,我们应明确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制教育不同于法律专业的学习,明确传授法律知识是手段,提高法律意识、培养基本法律素质是最终目的。我们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和健康的法律心理,启迪大学生形成敬畏法律的信仰,提高其知法的积极性、守法的自觉性和用法的基本实践能力。

(二)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高校过去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是分别作为独立的两门课程开设的,在引导大学生坚定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信念,加强社会主义道德修养,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从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的现实结果来看,还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原因在于道德与法律作为两种基本的社会规范,尽管二者在调节领域、调节方式、调节目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方式存在差异,但其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却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它们共同服务于经济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对大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而言,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人们适应于社会的最基本的两种素质,它们有着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将原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中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的内容融为一体,把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把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提高社会主义道德觉悟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把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紧紧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体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才能符合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对立德树人工程的客观要求。这就要求在教材处理和教学中,我们应有意识地将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例如,在讲述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社会规范时,应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放在一起,并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将二者进行比较,深刻体会“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为社会主义法律提供了思想基础和价值目标;社会主义法律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提供了制度保障”的关系,从而实现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双赢效果。

(三)将“三贴近”原则贯穿于教学始终。长期以来,影响“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实效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教学内容与客观现实的严重脱节,其造成的直接后果是,非但不能使学生掌握道德规范和法律精神,反而造成了不同程度上大学生在道德和法律上知与行分离的现状。为了增强教学的实效性,教师必须创新教学理念,深化改革教学方法,既要扎实地向大学生传授法律规范,又要避免过分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特别要防止空泛的传统理论说教,应在强调理论逻辑中凸显问题意识,坚持“理”与“实”的结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体现“基础”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教学中为了实现“三贴进”的要求,我们应通过引导学生更多关注、透视社会热点现象,结合案例分析、组织专题讨论、参与社会实践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来提高学生的求知欲望,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提升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

[2]思想理论教育导刊记者.2007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培训班述要.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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