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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课程改革的思考范例(3篇)

时间: 2024-01-09 栏目:公文范文

对新课程改革的思考范文

一、要优化新的教学方式

新课程标准指出“必须重视在教学活动中灵活运用教学策略”,把教师主导的“目标――策略――评价”的过程与学生经历的“活动――体验――表现”的过程结合起来,在新的教育理念指导下,从教师“教会”向引导学生“会学”转变,坚持以学生为主体,采用灵活、开放、实践性强的教学方式。在新课改实施的过程中,一些教师盲目地遵循自主、合作、探究的模式,认为只有讨论才叫课改、只有合作才叫转变观念,不考虑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知识基础和认知规律,忽视了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内容。比如,有的问题讨论难度较大,学生无话可说;有的问题又太简单,学生不屑一顾;有的讨论时间不够,学生刚进入主题就被拖回来……虽然讨论得热热闹闹,但该讲的未讲清楚,该听的未听清楚,使课堂难以驾驭,教学任务难以完成,学生的学习效果不理想。其实,采用合作讨论的学习方式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具有实效性。若是哗众取宠,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就难以形成。

我们对传统的教学观念要区别对待,如死记硬背、分数高就是素质高等的旧观念应摒弃、更新;有些观念如教学相长、因材施教等,经过千百年实践证明其仍有较强的生命力,只要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仍可继续发挥作用。教无定法,教学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并无固定模式。政治教学更是如此。因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立足改革,教学方法必然会更丰富新颖。

二、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学生的主体地位

新课改倡导教师的教是为了学生的学,离开了学,教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因此必须确立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的观念。教学评价标准也应当以关注学生的学习状况为主,要求教师更加注重与学生的情感交流,更加注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教师要从课堂的主讲成为教学的促进者、参与者和引导者,给学生更多的自由时空,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如何真正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是现阶段教学改革的重要问题。其根本点在于教师在教学设计中是否把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放在重要位置。因为学生作为接收和加工信息的主体、认识客观规律的主体、不断改造自我并获得发展的主体,必须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动用其全部的身心力量进行充分的智力劳动。外界可以为学生主体的内在活动创造条件,但绝对无法代替。新课程改革既要真正提升学生的主体性,又要充分发挥好教师的引领作用,二者不可偏废。

三、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学习方式的转变

新的教育理念呼唤政治学科教学要彻底改变学生原有的单纯接受式的学习方法,建立和形成旨在充分调动、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学习方式。这是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的核心任务。转变学习方式就是要转变学生被动的学习状态,把学习变成其主体性、能动性、独立性不断生成、张扬、发展和提升的过程,把学习过程中的发现、探究、研究显现出来,使学习过程更多地成为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就政治课来讲,政治学习方式是指学生在完成政治学习任务过程时基本的学习行为和认知取向。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就意味着在学习中转变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意识、学习习惯、学习品质及评价标准。为此,政治教师必须更新观念,从重教师本位轻学生本位、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重智力因素轻非智力因素、重学习结果轻学习过程、重共性培养轻个性发展、重书本知识轻社会实践的教育误区中解放出来,注重培养学生的怀疑精神和批判意识,鼓励学生对书本的质疑和对教师的超越,赞赏学生独特和富有个性的理解和表达,积极引导学生从事社会实践活动,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其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四、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多媒体技术的应用

课程与信息技术的整合是新课程一个重要的改革要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融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的转变,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利的学习工具。多媒体技术有利于丰富教学内容,开阔学生视野;有利于设计、演示科学有趣的板书和素材,供学生复习和练习;有利于帮助学生掌握一些较抽象的概念、原理,帮助叙述、加深理解和记忆,提高学习效率。总之,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对于促进教学方式的变革和学习方式的转变、提高教育教学的实效有一定的意义。

对新课程改革的思考范文

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对经济类专业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弊端主要表现在重知识轻能力、重单一型轻复合型等方面。近几年来,各高校立足于21世纪发展的战略高度,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对经济类专业人才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将经济类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在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因此,高校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教学计划中的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成为其课程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然而作为一门不同于经济系列课程的法律学科,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又能与其他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是在教学中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目前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培养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看,目前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高校在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的安排、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

(一)不同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雷同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二)教学计划的安排脱节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而目前高校都已经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为公共基础课,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它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而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一般在三年级开设,时间至少间隔一年,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继承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

(三)教学方法欠灵活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如果单靠教师一味的说教来讲解,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所以在讲授经济法课程中,教师一方面需要用大量的案例作为辅助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条文,调动其学习兴趣。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比如组织模拟法庭,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四)考核方法有待合理化

经济法课程在许多高校属于考查课,一些教师认为考查课就可以马马虎虎,写篇论文或留些作业题就可以结课。其实不然,考核也是一种培养学生个人能力的途径。例如:闭卷考试可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写论文可以多查资料,扩大知识面。为了督促学生学好经济法课程,教师应该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以促进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二、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认识与思考

(一)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要因专业不同而异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的加以介绍。对于工商管理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各类市场主体、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农林经济管理类学生应重点介绍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市场营销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合同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教学方法,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以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计划的安排要合理

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为学生学习经济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所以经济法课程应开在《法律基础》课后,但不能间隔时间太长。同统计原理、会计原理等课程同步开设,以经济类专业的必修专业课为后续。此外对不同专业和不同的教学对象应开设不同学时数的经济法课程,如对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应开设58学时左右课时;对非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可开设40学时左右课时;对于函授和干部培训班的学生应在授课时数和内容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力求做到课时少,内容精,通俗易懂。

(三)教材的选取要考虑到“先进性”和“适用性”

能否使用优秀教材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先进性”和“适用性”是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先进性”是指教材内容要具有时代特色,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知识,反映其相互联系及发展规律,既要有突出的学术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适用性”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份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目前市场上经济法的版本众多,有为法学专业适用的经济法,有适用工商管理专业的经济法等,各种版本良莠不齐。因此,在选取教材时要考虑到经济类专业学生的特点,谨慎选择。

对新课程改革的思考范文篇3

【关键词】教学;评价;主体;合作

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体现了时代的要求,提出了目标,其中,要求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可充分发挥教师自己的特色,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和促进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

一、新课堂教学评价的特点

课堂教学评价一般主要在于评价教师。而课堂教学评价方案特别重视了课堂教学对学生理解学科可能产生的影响的评价项目,从而将评价的目的从单纯对教师教学的评价,扩展到包括教学对学生产生的影响,是促进“以学生发展为本”教学的有意义的课堂教学评价方案。评价要关注学生整体、全面的发展。依据对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内容和课堂文化的综合观察的结果,最后落脚在教学是否促进了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及应用学科知识能力的形成。

二、新课改的课堂教学评价的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课堂教学的评价应承认学生在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发展水平,兼顾学生个体发展的评价,增强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实施分层教学,分层评价,给予多次评价的机会,促进对象的转变和发展。

(二)全面性原则:课堂教学应注重学生的创新、探究合作与实践能力的发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兴趣与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

(三)主体性原则: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我们在评价学生主体参与活动时既要注重学生参与活动的意识,又要注重学生参与活动的质量及参与活动的过程。

(四)可持续性原则:因为评价的过程是学生个性不断发展的过程,在评价中要促进个性的完善,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体会到成功的愉悦,使他们的思维水平和情感意志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三、教学评价方法和策略

(一)教师的基本素质:即教师是否转变旧的教育观念,教学设计与教学实践是否体现新的教育观念和新课程理念;是否做到尊重每一个学生以及他们个体的差异,对每一个学生的评价是否做到公平,鼓励他们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是否能做到对每一个教学环节都认真负责;教师的教学的基本功是否与学生交往互助,与现代教学共同发展。

(二)教师的教学行为:现代教学理论认为,教学的本质就是由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有效学习的过程,其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发展,由重教师的“教”的表演向重学生的“学”的指导转变。教师是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帮助学生决定适当。教学设计能否促进学生在自主性、主动性、创造性等方面的发展。在教学内容的处理与转化中看教师是否根据新的课程体系,正确理解教材所表达的意图,并结合所教学生的特点,看内容是否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是否有助于学生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获得广泛的教学活动经验。学习方法的指导与训练中能否根据要求和本节的教学目标,设计恰当的学习活动和形式有效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在学会过程中达到会学,真正理解知识内容。教师进行自我评价,即明确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有目的地收集、分析有关自己教学的资料,体现评价的导向作用。

(三)学生的学习表现:课堂上不应该仅仅是教师的“教”,重要的学生的“学”,只有以学生的“学”来评价教师的“教”,才能真正体现以学生为主,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思想。

1.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课堂上学生的主体性是否得到充分的发挥,可由情绪状态、交往状态、思维状态和目标达成状态来判断。课堂上没有学生的情绪状态和交往状态,就无法激活课堂;若没有学生积极思维状态和良好的目标达成状态,课堂会成为“泡沫课堂”。只有全面深入了解学生,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目的;有针对性地确定难点,合理地设计教学过程,有的放矢地进行新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培养。

2.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新课堂倡导要参与、探究、合作。学生在学习时间、内容、方式等方面是否拥有较大的自主性,是否学生主动地从事观察、实验、猜想、验证与交流等学习活动中。学生是否通过探究问题获取知识、学习有关技能和科学研究的方法、领悟科学的思想和精神;推究问题的热情和兴趣如何。能否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特长,组织开展合作学习,学生参与的热情、情感体验如何,是否形成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学生学习的效果。看学生是否掌握了课程标准要求的新知识,是否了解所学知识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有关技能是否得到了有的训练和提高。在能力是否提高方面看学生能否结合具体情况发现并提出问题,能否尝试不同的角度解决问题,能否对解决问题的过程进行反思,获得解决问题的数学思想方法经验等。其中,学生的学习兴趣、自信心是否进一步提高,与他人合作交流的愿望和求知欲是否增强,是否逐步形成各种良好的习惯和科学的价值观,师生是否更加融洽。

因此,课堂教学的评价应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更要关注他们情感的形成和发展;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的变化和发展,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

参考文献:

[1]喻平.走进高中新课改[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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