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网

保险公司的盈利方式范例(3篇)

时间: 2024-04-30 栏目:公文范文

保险公司的盈利方式范文

一、我国产险公司经营业绩评价的指标设计

从现代企业管理的角度来看,“经营业绩”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不仅指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也包括公司经营的稳健性和成长性;既代表公司的获利能力,又标志着其偿付能力及信用水平。为此,指标设计中尽可能全面涵盖产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同时,也考虑了目前我国产险公司所提供数据资料的实际情况,以财务报表数据为核心,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本文所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由总目标层、要素层和基本指标层构成,包括反映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偿付能力和经营稳健性三个方面的统计指标,

(一)盈利能力类指标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根本属性,而利润也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尺度之一。保险公司的盈利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承接保险业务的收益,二是运用资金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因此,该类评价指标包括:1.保费收入利润率=承保利润/保费收入该指标反映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获利能力,指标值越高,说明公司盈利能力越强。根据S&P公司的经验数值,保费收入利润率应在5%以上。2.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资金运用年平均数该指标反映保险公司运用资金获利的能力,指标值越高,表明公司盈利能力越强。从公司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讲,投资收益率至少应当大于同期银行利率。3.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资产年平均占用数该指标反映的是公司整体的获利能力,指标值越高,则公司总的盈利能力越强。

(二)偿付能力类指标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尤其值得关注。由于偿付能力表达的是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之间的联系,因此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财务指标来衡量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1.认可资产负债率=认可负债总额/认可资产总额保险公司应当适度负债经营,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会导致偿付危机,而过低的资产负债率又说明公司的资产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故该指标是一个适度指标。在指标设计时遵循审慎原则,采用认可负债总额和认可资产总额,该指标值应低于90%。2.偿付能力系数=自留保费/(资本金+公积金)保险公司的经营规模必须与其实际资本相适应,自留保费不能超过资本金的一定比例,否则就要承担过大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财产险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费不能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之和的四倍。3.流动性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该指标从保险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方面反映公司的短期偿付能力,所衡量的是公司是否能在近期支付赔款、承担调节成本和退保金支出。该指标值应不低于1。

(三)经营稳健性指标加入WTO后,为了提高与外资保险公司同台竞技的能力,我国保险公司必须强化自身的风险意识,创立一种稳健的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因此在对保险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评价时,也应当重视考核公司发展的稳健性。具体指标如下:1.保费收入增长率=当期保费收入增减额/上期保费收入该指标用于衡量保险公司的成长性,保费收入的增长,一方面表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助于解决短期偿付能力;但另一方面,在资本金不变的情况下,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来承担债务的增加,潜在的偿付风险加大,故它是一个适度指标,美国保险监督协会NAIC对财产险公司规定保费收入增长率应在-33%-33%之间。2.成本费用率=营业费用/当期保费收入该指标从投入产出的角度来衡量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水平。当承保金额相同时,所花费的成本费用越低,说明经营效率越高,因此它是一个逆指标,数值越低越好。3.非认可资产比率=非认可资产/总资产该比率体现了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也是一个逆指标。它能测试出保险公司低效率投资的比重,从而也代表了保险公司实际具有的最终偿付能力和管理效率。该指标值应不超过15%。

二、我国产险公司经营业绩评价的实证研究

保险公司的盈利方式范文篇2

第一阶段从1980-1987年,为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

第二阶段从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由于经济增长过热,同时又无法可循,导致盲目投资,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第三阶段始于1995年10月,为逐步规范阶段。1995年以来,《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先后颁布,但由于限制过紧,加之1996年5月1日以来的七次利率调整,给保险业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因而,政府曾多次调整保险投资方式,1998年以来先后允许同业拆借、购买中央企业AA十公司债券、保险资金间接入市,并不断调整入市比例,尤其是近期保监会公布的把投资连接保险的投资比例放宽至100%,为拓宽保险投资渠道奠定了基础。

基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处于起飞阶段,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投资工具有限、规范交易的制度及组织有待完善,对投资市场的监控和引导乏力,保险投资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保险公司的投资应在遵循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达到尽可能多的盈利。因为保险公司是企业,在确保其资金运用安全的条件下,要以盈利为目标,从而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这样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且有利于其赔偿能力的增强。

其次,完善投资环境。一个完善的投资环境,应包括有效的投资工具、公平的交易规则以及保证这种制度有效贯彻的组织,即投资工具的多样化、交易规则的规范化、交易方式的灵活化、投资监管的有效化,以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有效和畅通。

一、完善投资工具

由于保险投资涉及不动产投资及金融市场的投资,因而投资工具包括不动产投资和金融市场的金融工具。其中,金融市场的投资是保险投资的主体,因而金融工具的完善至关重要。其投资工具包括:债券、股票、票据、贷款、存款、外汇。其中;票据属于短期金融工具,分为汇票、支票和本票;债券和股票属于中长期金融工具,债券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政府债券分为公债券、国库券和地方政府债券;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金融市场的投资工具应该是长期、短期和不定期的结合体,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不同层次的匹配,以便不同投资者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选择,可利用灵活多样的投资工具,有利于保险投资者的选择,进行投资组合,也有利于提高其变现能力。就总体而言,保险公司应根据金融市场的成熟程度以及自身业务的特点选择投资工具。如在金融市场尚不成熟时,应选择流动性强、安全性高的投资工具。但寿险投资则宜选择安全性和盈利性均较高的投资工具,而不十分要求其流动性。同时,应建立与投资工具相配套的避险工具,如期权交易、期货交易,以防范和分散投资风险。

二、完善涉及保险投资的法规

投资法规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证投资市场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如不动产交易法、证券交易法、票据法、保险法、担保法等,保证市场交易有据可依。

理顺投资监管机构的关系。法律的真正价值在于它的实施。为保证有关投资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来保证。这些组织包括投资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司法机构,如投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法院、仲裁机构,并且保证这些组织的合理分工与协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办事,切实保证投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凌驾于祛律规章之上。

三、保险投资方式多样化

在保险投资方式的选择方面,基于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腾飞阶段,金融市场发育不全,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缺乏,而这些产业投资回报率较高,应允许抵押贷款或有区域选择的不动产投资;无限度的政府债券投资、有一定限度的金融债券投资和限制较严的股票与公司债券投资;长期银行存款在目前是必要的。从长远看,待我国金融市场发育完善,则可转向证券投资。

四、在放松投资方式的同时控制投资的比例

从政府监管的角度看,在放松投资方式规定的同时,如允许投资于有价证券、不动产、抵押贷款、银行存款等,同时应规定投资比例、前者是为了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多种投资方式,为保险公司提供可供选择的灵活的投资工具,从而,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当然,也为理智的保险公司投资者提高投资组合来控制风险提供选择机会;后者则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条件。这一比例分为方式比例和主体比例,方式比例规定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可有效控制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主体比例可有效控制有关筹资主体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从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条件。主体比例也应按投资方式的风险情况分别对待,对于高风险的筹资主体、高风险的投资方式,其比例应低一些,如购买同一公司股票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债券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的不动产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每一公司的抵押贷款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于较安全的投资方式但存在一定风险的筹资主体,其比例便可高一些,如存款于每一银行不得超过投资的10%。保险投资必须强调盈利,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但由于某项投资报酬是该项投资所具风险的函数,如对保险资金运用不加以限制,势必趋向风险较大的投资,以期获得较大的报酬,而危及保险企业财务的稳健。因为每一种技资方式的风险大小不同,一般而言,高盈利的投资方式伴随着高风险,低风险的投资方式则伴随着低盈利,显然,全部用于盈利性高的投资方式,必将使保险公司面临着全面的高风险,使被保险人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险保障,也不利于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为了保证保险投资的盈利性,同时控制高风险,应规定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占的比例。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工商或金融企业均有破产的可能性,无论采用风险大的亦或风险小的投资方式,保险公司都会面临着筹资主体对保险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因此为了控制每一筹资主体给保险公司所带来的风险,必须规定投资于每一筹资主体的比例。超级秘书网

五、寿险和非寿险的保险投资应有所区别

由于寿险是长期保险,许多寿险带有储蓄性,更强调安全性,因而,一般可用于安全性和盈利性高、但流动性较低的投资方式,如不动产、贷款;非寿险是短期保险,要求流动性强,不宜过多投资于不动产投资,而应投资于股票、存款。同时,从风险控制看,寿险公司投资的比例在主体比例方面,应严于非寿险,因为寿险期限长、带有储蓄性,控制主体比例,便于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从而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超级秘书网

六、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保险公司的盈利方式范文

分红型保险,属于理财类保险产品。购买分红险的人在获得身故保障和生存金返还的同时,还可以以红利的方式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

分红险可分配盈余来源于保险公司假设的死亡率、投资收益率和费用率与实际的差异。比如可能存在以下情况:实际投保人群的死亡率比假设的低,或者实际投资收益高于假设的收益。这些差异使得保险公司产生了一定的盈余,这就是分红险可分配盈余的来源。

中国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每年至少应将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红利分配有两种方式:现金红利和增额红利。现金红利是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增额红利是指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分配红利。目前国内大多保险公司采取现金红利方式。

在现金红利的分配方式下,红利可以采取多种领取方式:现金、累积生息、抵交保费和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公文范文】栏目
  • 上一篇:小学生一年级自我介绍(6篇)
  • 下一篇:儿科护理学(6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本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