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网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例(12篇)

时间: 2024-01-02 栏目:公文范文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1篇1

【关键词】多媒体时代;大学生;反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实践

一、导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础工程。以“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成型时期的多媒体时代的大学生具有重要的价值指导意义和思想引导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特别强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要求“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①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传播与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正确引导大学生成长和坚定大学生理想信念的必然要求。强调,“青年要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并身体力行大力将其推广到全社会去”②。因此,大学生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对于大学生自身和全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真性反馈与及时反馈的角度分析,通过有效传播,对大学生认同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切实引导与不断深化,必然需要具有很强可行性与可操作性的引导与深化途径,这些引导与深化途径应该立足于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与践行的基本现状之上。那么,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度怎样?反馈了怎样的信息?目前值得注意的问题何在?需要采取哪些更具实效性的措施?带着这些具有迫切性的问题,本课题组以粤西大学生为样本,展开了相应的深入调查和严谨分析。

本次反馈调查以地处粤西的岭南师范学院和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的大学一年级和二年级的本科生为样本对象。以粤西大学生作为样本对象颇具代表意义。因为粤西大学生来源多样化、成分多元化,既包含了来自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大学生,也覆盖了为数很多的来自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大学生;既包含了来自我国改革开放前沿地区的大学生,也覆盖了来自内陆省份地区的大学生;与动辄以“985”或“211”高校大学生为调查样本对象不同,本调查的样本对象更加鲜明地代表了占中国绝大多数的非“985”或“211”高校大学生,因此具有更大的样本意义和研究价值。本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问卷480份,有效问卷419份,回收率为87.30%。调查对象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覆盖面。其中男生77人,占18.4%,女生342人,占81.6%;大学一年级本科生303人,占72.3%,大学二年级本科生116人,占27.7%;文科生330人,占78.8%,理科生89人,占21.2%;来自城镇家庭的学生277人,占66.1%,来自农村家庭的学生142人,占33.9%;中共党员学生41人,占9.8%,非中共党员学生378人,占90.2%。调查过程采用统一的专业调查指导用语,强化对整个过程的客观性监督,所采集数据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自动处理。

二、反馈生成:基本现状

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状况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基础,体现大学生在社会交往、日常生活和思想观念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与接受程度。从调查反馈的各项数据结果分析,粤西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状况呈现出总体正面的基本态势,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水平较高,属于具有积极效应的积极反馈。

调查结果显示,66.3%的粤西大学生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赞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粤西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内容的认知情况调查项中,有2.1%的比例“非常了解”,57.8%的比例“比较了解”,两项合计占总受访人数的60%,体现出多数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已经了解。但也有36.8%的比例和3.3%的比例分别为“基本不了解”和“完全不了解”。说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的宣传深化工作还有待加强。对于粤西大学生通过何种途径了解和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9.8%的大学生以思想政治课程作为第一重要途径,31.1%的大学生以包括电视、报纸、广播和书籍等在内的传统媒体作为第一重要途径,23.9%的大学生以包括网络和手机在内的新兴媒体作为第一重要途径。这说明大学生以思想政治课程和传统媒体作为了解和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对新兴媒体的传播渠道也在逐渐地普遍接受。

粤西大学生在总体接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同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水平也总体较高,这是当代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基础。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三项调查统计的分值分别为2.85、2.67和2.62,总体平均分值为2.71。这不仅体现出粤西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总体情感认同度,也说明大学生对以富强、民主、文明与和谐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表现出普遍认同,对以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层面的价值目标和对以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为主要内容的个体层面的价值目标也都表现出值得肯定的认同度。在以性别和年级作为分组变量的进一步调查中,结果显示在性别和年级的变量之下会产生不同的数据结果。在性别变量之下,男性大学生和女性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女性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度高于男性大学生;在年级变量之下,大学一年级本科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度高于大学二年级本科生,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持有更加明显的情感认同。

三、及时反馈:主要问题

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最终需要落实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上。从宣讲、阅读等活动现场的情况搜集来看,反馈数据虽然体现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状况呈现出总体正面的基本态势,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水平较高,但是也存在着若干值得注意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日常践行力度不大,多元价值观念和社会风气是重要影响因素,部分领导干部和教育者未以身作则、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不佳等。

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力度可以直观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认同效果。调查反馈显示,在性别变量之下,男性大学生和女性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力度差别不大,男性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力度略低于女性大学生;在年级变量之下,大学一年级本科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力度高于大学二年级本科生。但是性别变量之下的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力度分值为2.41,年级变量之下的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力度分值为2.43,这两项分值都不算高,说明大学生在保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体认同的情况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力度还有待提高。

那么,究竟什么原因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力度的现状产生了影响?为了探索解决问题的客观依据,调查问卷意设计了相应的单项选择和重要因素排序题目。重要因素排序题目要求应测者对设计好的若干因素以重要性作为主要依据进行由重要到次要的排序,用SPSS19.0统计每项因素排在前三位的概率。结果表明,在影响粤西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个主要因素中,“多元价值观的冲击”被高达38.9%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一重要因素,被12.4%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二重要因素,被17.4%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三重要因素;“社会风气的影响”被高达30.3%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一重要因素,被高达37.9%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二重要因素,被10.7%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三重要因素;“网络文化的冲击”被11.9%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一重要因素,被21.2%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二重要因素,被25.1%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三重要因素;其他诸如“西方社会思潮的影响”“大学生群体的影响”“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和“个人因素”等选项的选择率大都不足10%。这种情形说明,“多元价值观的冲击”和“社会风气的影响”构成影响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力度的最重要因素,而“网络文化的冲击”并没有人们通常想象中的那么大,“西方社会思潮的影响”更小,其第一、第二和第三重要因素的选择率分别仅为2.4%、6.0%和9.5%。这也直接说明对大学生耳濡目染的、也更具有直观感受性的多元价值观念和社会风气对大学生形成了多重的、深刻的影响。

与这种情形有所相似的是对大学生不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因调查。考虑到毕竟还存在着少许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认同现象,这种现象虽然远非主流,但也应该受到必要的重视,因此不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受测者对不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因进行了相应的选择,这为客观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召力提供了可信的依据。与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力度的影响因素的调查设计相似,受测者对设计好的若干原因以重要性作为主要依据进行由重要到次要的排序。结果表明,“部分领导干部和教育者未以身作则”成为最重要的原因,被29.8%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一重要因素,也同样被29.8%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二重要因素,两项之和为59.6%;“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选项被21.3%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一重要因素,被6.4%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二重要因素,两项之和为27.7%;“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不好”被19.1%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一重要因素,被6.4%的大学生选择为第二重要因素,两项之和为25.5%。值得注意的是,有23.4%的大学生选择“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社会中会吃亏”作为第二重要因素,有36.2%的大学生选择“理论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现实反差非常大”作为第三重要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的感召力和说服力还有待加强。

四、正确对待反馈:对策思考

从本次反馈调查的结果来看,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基本了解,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总体认同的态度,这反映了中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已有明显成效。但是在情感认同转化为实践认同和行为认同方面还有亟待提高的空间,如何克服多元价值观念和社会风气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力度的消极影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新课题;同时,如何扭转那些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尚未完全认同的现象,也需要相应的科学对策。为此,结合《意见》,本研究形成了相应的思考和若干对策。

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之下,当代大学生群体自我主体性较强,个体意识不断强化。将大学生群体的自我主体性和个体意识与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紧密结合起来,改善大学生成长环境机制并构建高效顺畅的大学生成才平台机制,是增强大学生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途径。《意见》指出:“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③这为化解大学生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中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从目前情况来看,从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到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架构,都在某种程度上缺乏良好的载体和途径,缺乏“接地气”的有效机制。这意味着相关制度的保障不够、具体措施落实不够,激励机制也还需要健全。打造完善的大学生成长环境机制和顺畅的成才平台机制需要结合当前时代新媒体的舆论工具,探索更加贴近大学生日常信息手段和资讯习惯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与践行途径。

加大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力度,仍然需要充分发挥作为主渠道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作为主阵地的课堂教学功能。《意见》明确提出,“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④从本次调查结果的相关数据来看,高达39.8%和27.1%的大学生分别将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作为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一重要途径和第二重要途径,21.0%和22.2%的大学生分别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作为引导大学生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一重要因素和第三重要因素。这充分说明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师在大学生认同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也在部分程度上解释了为何各有29.8%的比例将“部分领导干部和教育者未以身作则”选择为尚未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一重要因素和第二重要因素。与此相关联的是本次调查的另外一项数据表明,更多的大学生认为互联网比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更具影响力。该项数据显示,45.3%的大学生认为互联网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拥有更大影响,43.9%的大学生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更大,这对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功效及其持久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从思想政治课堂教学方法到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建设都需要实现以大学生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着眼点的深度改革,强化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渠道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当然,任何相关的观察、反馈、搜集、分析,都最终归结于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认同与实践认同及内化之后的实践转化。因此,走向社会实践,将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融会于大学生社会实践之中是必然路径。《意见》强调,“注重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完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打造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⑤社会实践对于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能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既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有效途径。实践的理念引导学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客观要求内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通过组织学生参加爱国主义基地教育、课外实践基地教育及大学生“三下乡”、志愿服务、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等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熏陶、认识得到升华、觉悟得到提高。[1]本次调查的结果也表明,大学生接受和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渠道和方式仍然严重依赖于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当前高校的培育方式具有单一化和机械化的特点,这是亟待改变的现象,渠道和路径应该多元化和实践化,不再仅仅停留于口头说教和课堂教学。大学生群体虽然各具不同的专业背景和学科经历,但是社会实践却是他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化和行为化的共同过程。因此,在信息渠道多元的社会转型期,必须利用种种传播手段,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大学生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功效,进而实现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情感认同到行为认同和实践认同。

[本文为广东省2014年度理论粤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WT1442)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学科共建项目“多元社会思潮对大学生的影响及其引导研究”(GD10XMK06)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人民日报》2013年12月24日,第1版。

②《人民日报》2014年5月5日,第1版。

③《人民日报》2013年12月24日,第1版。

④《人民日报》2013年12月24日,第1版。

⑤《人民日报》2013年12月24日,第1版。

参考文献:

[1]芮国强.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路径选择[J].中国高等教育,2008(34).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篇2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当代意义;当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B0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13)14-0071-02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现实世界,从而在世界观、自然观、历史观和认识论上都获得了全新解释,构筑了统一、科学的哲学体系。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贯穿于全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以理解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全新视野实现了哲学实践观的革命变革,同时也实现了整个哲学发展中的革命变革,由此决定了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所具有的世界观意义。

一、关于实践问题的探讨

从关于实践问题的论述中探寻理论发展的轨迹,我们可以看到伟大的实践需要伟大的理论,而伟大的实践必然会产生伟大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是在批判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关于实践的错误观点中产生的;列宁的实践观是在对经验批判主义和哲学修正主义批判的基础上形成的;的实践观是在批判“左”倾机会主义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基础上产生的;邓小平的实践观是在批判“两个凡是”的基础上形成的。它们都是在继承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产生的,都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理论创新必须从实践出发,坚持一般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而且理论一定要回到实践中;理论创新一定要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理论创新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

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实现人本性的活动,这一基调是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首先意识到并且作为哲学问题而确立起来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人只有在政治社会(城邦政治亦即道德活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中,才能将人的本性实现出来。人的其他一切活动表达着的是人与物的关系,不能实现人之为人的本性。政治活动如果仅仅是为了它所统治下的人们的物质利益而存在——政治社会如果只是实现人的自然本性,那么,这种政治统治就与饲养牲畜无异。所以,政治活动(道德)就是人的实践。

二、实践观的当代意义

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指出,实践就是由实践主体凭借实践工具作用于实践客体而形成的活动,是人们为了满足一定的需要而进行的能动地改造和探索客观物质世界的社会历史活动。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类的社会实践是一个大系统,即由实践的各个要素、各种实践活动所组成的复杂的有机整体。实践的各个要素、各种实践活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只有解放思想,才能使主观思想不断与新的实际相符合,真正做到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前提和保证,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基础和目的,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在现实实践的不断发展进程中,印证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正是在于它的科学实践性。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不断深化,需要我们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的现实情况相结合。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基础,科学发展观又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当代的具体展开。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一次伟大实践总结,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升华,也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飞跃。科学发展观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辩证关系,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紧紧把握住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从根本上把握了国家的利益,把握了人民的利益,把握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以后的发展道路上,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指导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将被不断向前推进。

三、实践观的当代价值

在人类历史的发展变化过程中,任何具体的人的活动都是在实践中展开的,进而从人的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出发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正是在实践的过程中才可以改变世界,也正是在改变世界的过程中,实践才体现出它应有的价值。

实践活动主要是指人的活动,人作为实践的主体,而实践又具有自主性,在这一过程中,人可以在实践中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达到物为我所用的目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范畴作为自己理论体系的核心,因而它的历史使命和社会功能不仅表现在它能够正确地说明和解释世界,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能够有效地改造世界,因而能在实践基础上实现其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这一点表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异常深刻的历史意义,即通过实践追求人的彻底解放和全面发展已经上升成为历史的主要课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肩负着人类解放这一伟大使命的无产阶级的思想武器。认识通过实践获得发展,同时又回到实践中去检验,这也是科学实践观的运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不仅经受了检验,更是得到了丰富和完善。

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建立在物质生产实践基础上的,离开了物资生产实践这个基础,人类社会就无法生存,更不用说发展了。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成功经验,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的当代价值。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创造性的思想,创造性的思想也又离不开科学的实践。

通过我国改革开放的实例证明了正确的认识需要转化为行动,到实践中去检验认识的正确与否,同时在实践的过程中又可以获得更深入的认识,从而更好地去指导实践。

认识从实践开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中去。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这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

党的十报告就是在吸取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时期改革开放实践的目标,同时又对实现目标的具体实践方式、方法做出全面部署。既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又要把解放思想、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与党的领导结合起来,把推进改革开放这个实践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党确立了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是改革开放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依靠;在改革的过程中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用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实践;提出了提高效率与促进社会公平相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在生产发展中坚持“三个有利于”政策,一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高度,二从有利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得到不断增强的高度,三从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高度。

我们在实践中深化了认识,认识又指导了实践。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的角度出发,在改革开放的大熔炉里更加清醒地认识了实践,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具体国情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是人类哲学史上唯一真正科学的实践观,因为它不但批判地吸收了以往人类哲学思维的积极成果,而且在哲学方法论上实现了对旧哲学实践观的合理超越,尤其重要的是它的理论根基深植于人类实践。更为可贵的是,在具体的国情下,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被应用于不同的实践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既丰富和发展了实践理论本身,更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从而体现出它应有的价值。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当代价值也是一个应用与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理论指导,同时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又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又推动实践发展,从我国具体的国情出发,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在实践中深化认识,在认识中不断更新实践观念,这些也是理论价值体现的过程。

[参考文献]

[1]叶敦平.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肖前.辩证唯物主义原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张传开.马克思主义哲学前沿问题研究[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篇3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科学发展观

从哲学意蕴上来说,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当代实现方式。马克思实践哲学体现着对人的本质和生存方式的深刻把握,体现着对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进一步把握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当代价值,对于我们以理论自觉的态度去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实践总体性与发展总体性

实践是贯穿哲学发展史的基本线索,是任何一个哲学流派建构其哲学体系都绕不过去的中心话语。因为实践表达着人们对世界真和善的感悟。但从古至今,人们对实践的解读就一直存在着分岐。

众所周知,亚里斯多德是最先提出实践概念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亚里斯多德也是从人类活动的总体性上来理解实践哲学的。在他看来,对超越具体功利的“善”的追求和向往,构成了人类一切活动的价值指向。这也正是人的活动与动物的本能活动的根本区别。他认为:“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1]但也许是过于注重对实践的价值属性的指认,所以他又在对实践的界定上出现了二元分离,即将人的价值指向和客体存在分离开来。在他看来,实践是人类自身精神活动的自由创造,具有强烈的自我价值的属性。人的超越功利超越外在束缚的道德选择,构成了实践的本质。因此,在其总体实践框架中,以追求人类价值的道德实践与以把握外在世界及其规律的技术实践出现了必然的分离。从总体实践退守到道德实践,实际上意味着在两个方面的退守。一是将人类总体实践活动方式退守到以道德把握世界的单向选择中。为此,他将人的活动分为两类:实践和创制。实践是人的内心话语,是人自身的是非功利的道德选择,创制只是完成面对外部事物功利性的劳作活动。实践体现着人自身的目的,具有终极价值关怀的的意味,创制则是现世的短暂的应对外物的技巧和手段。二是将人类总体实践退守到极少部分人的“高雅”精神旨趣。在他看来,只有极少部分人(主要是奴隶主)可能在实践中找到自我,可以摆脱世俗的烦忧,也只有他们才有资质从事实践活动。而大部分从事劳作的工匠,不可能在实践活动中寻找和实现自我,他们往往被外在的功利所掌控,他们的活动只能是机械的没有永久意义的谋生手段。

正是亚里斯多德对实践哲学的两分法,埋下了后人以不同路径理解实践哲学的伏笔。

康德对实践哲学的理解与亚里斯多德就是同一个理路。他将实践哲学区分为道德上的实践和技术上的实践,并更注重道德实践所体现的自由价值。康德认为,真正的实践活动就是人的纯粹自由意志活动,这种活动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左右,完全是自身对自由意志的尊重和认同。这也就是“纯粹实践理性的基本法则”,即超脱的纯粹普遍的自由理性。在康德看来,人是茫茫宇宙中微不足道的一粒灰尘,但人的高贵和尊严就在于人“心中的道德律”,它可以使人不受特定的条件所限,超越尘俗,进入无限。因此,康德进一步强化了两种实践内涵的区别,在对现实自然界的把握过程中,实践作为主体作用于客体的中介,其目的就是达到对因果规律的把握,这属于一种技术性的实践。而真正可以观照人的道德理想、确立人的终极价值指向,才是实践的最高层次和目的。从根本上说,实践就是要履行人类的“至善”。

创制概念尽管在亚里斯多德的实践哲学中得不到重视,但随着文艺复兴和欧洲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看到,改变世界的物质力量难以从道德的储备中自然产生,只有注重客观世界的因果变化,探索改造世界的具体法则,才能不断创造财富,推动世界发展。培根和百科全书派就开始把亚里斯多德不屑的手工业和技术工艺提到一个很重要的地位。培根认为,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仅仅停留在道德的沉思上是没有意义的,人要面向自然,探究自然奥秘,揭示客观真理。追求自然的因果规律并将其运用于改造世界的客观活动,并不是工匠的卑微手艺,而是关系到影响人类进步的根本价值所在。知识、功用、工艺、真理成了培根阐解实践的关键词。应当说,强调实践的真理和功用价值,这当然是对的,并且这种思想也直接影响了西方自然科学和生产力的发展,但由此消解实践哲学中人对终极价值的反思,也会使得实践作为人的活动方式这一具有历史底蕴的概念显得单薄和片面。

马克思在吸取历史上关于实践哲学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的总体性的实践观,从而超越了实践二元论。在马克思看来,实践当然必须以技术和工业为基础。人在这个世界上要摆脱动物般的受动性,就必须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探究自然、挑战自然,这是人的生存方式的根本体现,人的本质力量的根本体现。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明确表达了工业和技术的历史意义。“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人格的完善,人对善价值的获取,仅靠内心的沉思和文化心理的内在提升是难以完善的,必须通过实践活动。实践在这里成为了促进人格丰富完善、人的道德提升进而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环节,也就是说,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本身就是人的理想、智慧、激情的释放,人的纯粹自由理性、人的文化心理结构的完善就是在客观的实践中完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感觉通过自已的实践变成了理论家”。

科学发展观是在对人类实践行为反思的基础上形成的。不难看出,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正是由于实践哲学的二元分离,导致了发展过程和目标的偏差。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人们普遍意识到必须通过发展生产力来加快经济增长速度,这当然无可厚非,但由此将人类社会的发展简单归结为经济增长,将发展的水平和程度简单归结为经济增长的水平和程度,这当然就偏离了科学发展的轨道。这种发展理论和实践,在20世纪60—70年代盛行一时,以至成为掌控人类发展行为的意识形态。在这一时期,人们对人本身改造自然的能力充满神话般的期待。人类改造自然创造财富的能力是无限的,人是改造自然创造财富的主体,完全没有必要在征服自然的征程中忧心忡忡。但时间不长,人们就已经感受到这种经济增长观所带来的负面效应。经济社会结构失衡,贫富差距扩大,失业增加,政治动荡,环境污染,能源、资源日趋紧张,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的《增长的极限》指出,这种经济增长观将会带来全球性危机。

从实践哲学的角度来总结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我们就会发现,只有从总体性意义上理解人类实践的功能,才能使人类的活动方式步入健康可持续的轨道。也就是,只有冲破实践分离的藩篱,从技术创造与人的本质内在统一的角度来理解实践行为,才能够真正解决对经济增长的盲目崇拜。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根本解决,人们的经济增长的冲动还会以不同的方式出现。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一场发展观的变革,但这种变革应当说还有相当的难度。经济增长速度过快,已经在表明人们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还没有完全到位,还总是以为,经济增长是硬指标,社会发展是软指标。要纠正这一思想认识,从哲学层面上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认清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基本内容和价值指向。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离不开技术创造和文化价值选择的统一,游离于人的总体实践活动来审视技术革新创造,就必然会把经济增长速度、经济增长指标视为人类实践活动的根本归宿。

二、实践哲学与技术、制度、文化的共生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体现着一种实践总体性。在这种总体性框架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的活动通过技术、制度、文化的相互影响,共生出一种发展文明方式。这种发展文明方式,显现出一种内在活力和历史文化传承。

马克思生活在经济增长和革命不断爆发的时代,分析资本主义经济高速增长的原因,指出资本主义制度衍生的矛盾及其历史命运,构成了马克思关于发展思想的主要内容。如何走进资本主义又跳出资本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提出运用社会基本矛盾的观点来分析资本主义的走势,进而分析人类社会发展的走势,这一理论凝炼,无疑是拨开了社会历史上空的迷雾,为人类追寻进步发展指明了方向。这种分析体现着马克思、恩格斯对技术、制度与文化在实践基础上共生共长的深刻思考。

关于发展,目前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意见。一种是针对浪头一浪高过一浪的发展理论和实践,提出了批评的观点:一是它造成环境资源的破坏;二是它带来一系列社会矛盾和危害,如社会不平等、异化现象、官僚化、心理疾患等;三是认定发展的理性主义文化基础已经失去,人的理性和对自然的征服力已不再能包打天下了。对上述观点的反对意见也针锋相对:一是低估了人的发明创新能力;二是问题不在生产方面,而更在分配上,通过合理地调整分配,不平等等问题会得以解决;三是物质性富足与自由、民主密不可分,是它们的基础;四是从理论主张的社会分层来看,限制增长、保护环境、质量高于数量等观点往往都是富人们的主张。[2]应当说,这两种观点都不无道理,但这两种观点都没有跳出发展来看发展,都没有从实践哲学的角度来看待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价值诉求。

对于发展认识的分岐,无论是来自哲学理论层面还是现实问题层面,从根本上来说,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去认识马克思的实践哲学的历史和现实指向,从中我们会发现,对马克思发展理论的疑惑,还在于我们没有完全把握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宏大叙事。

从马克思实践哲学总体性要求来看待发展的内涵,我们可以看到,在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总体框图中,技术、制度、文化作为实践中枢神经左右着实践活动的纵横驰骋。马克思认为“社会物质生产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获得这种性质:(1)劳动具有社会性;(2)劳动具有科学性,同时又是一般的劳动,是这样的人的紧张活动,这种人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一个主体,这种主体不是以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3]。从根本上来说,技术创新所引起的生产力发展,是实践哲学基础和社会发展的显性的成果。重视技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功能,构成马克思唯物史观超越传统哲学的一个重要标志。技术所呈现的感性的物质力量,是实践统摄包括理论在内的一切自然社会资源的中介。这也正是马克思实践哲学得以立足的基础。就这一点而言,包括阿伦特等对马克思关于劳动概念的指责显得很苍白,因为不讲人的感性活动在历史中的影响,不将实践从理论中解放出来,实践作为人类存在发展的基础性条件就无法显现,人们对人类活动及其影响的分析和评估也就无从谈起。

其实,强调技术、工业的感性活动,绝不意味着将人的实践活动自然化、生理化。因为技术物质活动从来就不可能单独发生作用。从静态的概念界定我们可以找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差别,但从生产力的产生和变化来看,它从来就和包括生产关系在内的其他因素密不可分离。

技术和工业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是通过制度作用实现的。美国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斯提出,制度是社会变迁的根本。他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变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此,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4]诺斯也是从这个角度来解读马克思经济发展理论,认为马克思从来都没有单独阐述技术和工业的作用,而是将技术工业和制度统一起来,并通过制度整合各方面资源来解释经济发展的。他指出:“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马克思强调在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中产权的重要作用,以及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与新技术的生产潜力之间产生的不适应性。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贡献。”[5]制度是实践在社会历史产生作用的方式和结果。马克思认为,社会历史的本质是实践。实践作为人的本质的实现,只有在社会交往中才能真正成为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只有当对象对人说来成为社会的对象,人本身对自己说来成为社会的存在物,而社会在这个对象中对人说来成为本质的时候,这种情况才是可能的。”[6]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得以实现的基本方式,必然体现着人的本质的全部。文化作为人的实践的内在要素,当然也不能排除在外。有的国外学者包括萨林斯等认为,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过多强调满足人的物质需要的劳动,劳动成了没有思想价值的生物驱动。他认为,在马克思的实践框图中,文化成了物质实践的结果,而不是渗透在实践结构中的。这与他对马克思实践哲学的理解有关,事实上,马克思是十分注重文化创造作为实践的表征意义的,有人提出,从哲学史上来看,人们对实践理解可以概括为三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亚里斯多德的伦理——行为的理解类型;一种是从洛克、斯密到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技术——功利类型;一种就是马克思的艺术——生产类型。[7]笔者以为,这种归纳还是很有见地的。审美指向是马克思实践哲学超越其他上述两种实践理解的重要标志,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是人的本质在最高意义上的升华。

在马克思实践哲学中,技术、制度、文化从来就不是单独发生作用,而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和谐共生的,这种有机统一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的整体性和创造性。科学发展观要矫正社会发展中的唯经济主义倾向,并非是一个资源配置上的重新平衡,而必须从马克思实践范式入手,抛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简单对立的思维方式,将技术、制度、文化作为一个有机体统一纳入到实践结构,按照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内在要求,不断调整社会发展的整体进程。

三、实践哲学与以人为本

实践作为人的存在和活动方式,是确证以人为本的哲学基石。对以人为本有不同的解读,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思想是建立在实践人学基础上的。

第一,实践确证了人是历史的本质。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离开人,社会历史也就不可能存在。在历史唯物主义产生之前,人们通常对历史本质作出两方面的解读:一是把社会历史自然化。用自然界及其规律来比附社会历史的变化。费尔巴哈哲学的直观性就集中表现在用自然界来归纳人类历史的存在及其规律。马克思曾指出:“费尔巴哈从来不谈人的世界,而是每次都求教于外部自然界,而且是那个尚未置于人的统治之下的自然界”[8];另一种是把生动的社会历史图景抽象化、概念化,变成人的缺位的概念、范畴发展史。针对黑格尔、蒲鲁东等把历史非人化的观点,马克思曾指出:“蒲鲁东先生无法探索出历史的实在进程,他就给我们提供了一套怪论,一套妄图充当辩证怪论的怪论。——他的历史是在想象的云雾中发生并高高超越于时间和空间的。一句话,这是黑格尔式的废物,这不是历史,不是世俗的历史——人类的历史,而是神圣的历史——观念的历史。在他看来,人不过是观念或永恒理性为了自身的发展而使用的工具。”[9]人所以是历史的本质,是因为人的实践活动使然。人的实践活动创造了社会、创造了历史。人作为一种生命存在物,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求决定了人的劳动实践的历史必然性。科学发展观中讲的以人为本,不仅仅是讲如何维护、发展人的利益,而首先要肯定以人为本的历史观价值,肯定人作为历史本质的主体创造意义。“‘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0]

第二,实践确证了自然的人化意义。相对自然而言,以人为本的提出既不是指人是自然的主人,也不是简单的强调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要尊重自然,而是意味着由于人的实践,人与自然的社会属性的渗入,自然逐步走向“人化”的历史进程。人的实践活动,使得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相互交织、相互制约。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这里立即可以看出,这种自然宗教或对自然界的这种特定关系,是由社会形式决定的,反过来也是一样。”[11]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由于人的实践活动内容和方式的限制,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浑然一体,人与自然和人与人都处于狭隘的关系纽带中。进入资本主义,人对自然的实践征服能力大大增强,人对物的依赖构成人与人和人与自然联系的中介点。马克思指出:“毫无疑问,这种物的联系比单个人之间没有联系要好,或者比只是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要好。同样,在个人创造出他们自已的社会联系之前,他们不可能把这种联系置于自已支配之下。”[12]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实践打破了人与自然的狭隘关系,生成了新型的平等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由此也形成了新型的人与自然关系。这也就生成了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践哲学基础。

第三,实践确证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就是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由于人类实践的历史变革,形成了人对自然、人与社会、人对人的真正占有。人的本质力量在现实中真正得以实现。首先讲人对自然的真正占有,人化自然的程度越来越高,人们创造的生产力自然成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性条件。物质产品成了属人的产品,人在客体对象中观照到人的本质力量。二是讲人对社会的真正占有,是人创造了丰富的全面的社会关系,人的解放已成为现实。人的本质是建立在社会关系基础上的,全面的丰富的社会关系自然会展示人的本质的丰富性,自然会促进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三是讲人对人的真正占有,新的实践活动,创就了丰富的完整的人,人的感觉积淀了新的文明和审美,变成“具有丰富的、全面而深刻的感觉的人”。

注释:

[1]亚里斯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

[2]刘森林.重思发展——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当代价值[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239.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46(下):113.

[4]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3.

[5]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68.

[6][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42):124,169.

[7]王南湜.马克思哲学在何种意义上是一种实践哲学[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1).

[8][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2.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篇4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1]2014年2月,《人民日报》刊文公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24个字,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价值多元、思潮多样、信仰多变的时代,高校基层党支部承担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责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高校基层党支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层次分析

认知是人认识外界事物的过程,认知层面处于对一个新生事物初步认识和了解的阶段;认可是对合格评定机构满足所规定要求的一种证实,认可层面处于对—个新生事物基本赞同和消化的阶段;认同是在思想、情感、态度和行为上主动接受他人的影响,使自己的态度和行为与他人相接近,认同层面处于对一个新生事物主动赞同和坚定的阶段。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可、认同,才能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理论灌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初步认知

列宁在《怎么办?》一书中系统论述了灌输理论。他指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嘴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高势位”建构理论。所谓“高势位”的核心价值观,是指与其它核心价值观相比,不仅这种核心价值观理论知识的层次高和范畴的位阶高,而且特别是它自身所内蕴的知识、价值、规律和表现美等品质的含量也高,从而具有更大的势能和位能。[4]不管是灌输理论还是“高势位”建构理论,理论灌输是把科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初步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捷径选择。

2实践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逐步认可

中央十六号文件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以“坚持政治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5]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我们要大力拓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途径。注重发挥社会实践的内化作用,通过开发实践课程和训练课程,打造校内外实践育人基地,广泛开展校园道德实践、志愿服务和勤工俭学,组织好高校基层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实践活动,在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之间反复打磨,实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初步认知到逐渐认可内化的转变。

3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认同

马克思认为,“人们总是通过每—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预期的目的来创造他们的历史”。[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目标应该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每—位公民的自觉追求、坚定认同和理想信念。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第三个层次,就必然要求高校基层党支部的全体党员首先要自觉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运用各类实践平台,内化吸收,在学习生活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经过前面两个层次的磨砺,最终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认同,并成为自己终身的理想信念,对自己和他人发挥共产党员的正面影响和辐射作用。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有效路径

我们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认知、认可、认同三个层次的解析,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四个有效路径:即党校党课的渗透、社会实践的内化、党员意识的养成、网络宣传的氛围。

1党校党课的渗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高校育人全过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个环节。[7]党校党课在目前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和培养党员意识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党校党课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教育,在潜移默化间培育基层党支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当下党校党课的授课模式和板块相对固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两种路径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教育。其一,是增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专题。这种做法的优势在于突出主题、目标明晰、形式直接,其不足在于缺乏渗透、受教育者易反感、效果往往打折扣。其二,是在原有的授课模式和板块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内容。这种路径的优点在于间接渗透性强、易融会贯通、效果比较显著,而劣势在于系统性不强、重视程度不高、授课难度增加。具体选择的时候要视党校党课授课计划的情况而定。

2社会实践的内化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积极拓展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注重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罔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的必由之路。高校基层党支部要善于利用校内外的社会实践资源,尤其是高校周边的一些红色革命教育实践基地以及与专业知识相关的共建实践单位;高校基层党支部可以学生党员发展、培养、考察和再教育为契机,组织实践形式的民主生活会、专题素质拓展、各类培训班、夏令营、课题调研、社团俱乐部、公益志愿、勤工俭学、科技创新、竞技比赛等实践形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内容其内涵丰富,容易结合社会实践进行渗透教育,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进头脑”。

3党员意识的养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养成,既需要理论形式的灌输,也需要实践方式的内化,但最终需要党员个体党员意识的养成。党员意识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离不开榜样文化的熏陶。榜样文化是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将凡人善事、平民英雄等道德楷模所蕴含的品格、美德作为价值目标来追求、弘扬而形成的一种文化样态。通过榜样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长效机制。[9]

除了榜样文化可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外,激活高校学生党员意识的内在动力才是党员个体意识养成的关键。而激活党员意识的内在动力需要提升党员的自我效能感。增强高校学生党员自我效能感的有效途径包括:理论上对高校学生党员进行积极心理学教育;实践上对高校学生党员进行自信心素质培训。增强高校学生党员自我效能感,可以促进高校学生党员意识的养成,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基层党支部中的每一位个体。

4网络宣传的氛围

同志强调,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10]网络时代提升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引领力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网络多元文化的引领,以网络环境建设为关键,坚持为社会主义主流文化营造文明理性的网络氛围。[11]

在高校,我们要充分利用校园官方网页、高校易班、高校网络论坛、高校官方微博及微信、各类学生网络群等网络平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报道,而关键在于创建健康有吸引力的网站,营造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网络宣传的氛围不仅仅是学校宣传部门的工作职责,更需要学校的主人翁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们的积极参与。尤其是需要挖掘校园里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事迹和人物故事,通过网络媒介进行广泛而深入的专题报道,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3-12-24.

[2]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公布[N].人民日报,2014-2-12.

[3]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7.

[4]陈秉公.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势位”培育和践行的规律性[J].思想理论教育,2014(2).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N].光明日报,2004-10-1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12.

[7][8]伍处文.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育人全过程[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1).

[9]张耀灿.榜样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机制的构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7).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篇5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实践;公民意识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十报告也指出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治的日益健全,公民意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为公民所应当具备的基本要素和现代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多项调查表明,当前大学生公民意识整体水平较高,但许多方面相对薄弱,公民意识的培养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大学阶段主要还是理论灌输教育模式,公民意识教育在实践层面缺失,教育的实效性不强,也就无法培养出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合格公民。

一、公民意识的概念和内涵

公民意识主要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的自我认识,是公民身份、公民角色以及公民主体性的具体表现。公民意识是现代人必需的意识品质,其中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思想是其核心内容,大致可分为公民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信仰意识几个层面。公民意识是影响公民个体所有活动的内驱力,是进行公民教育、培养良好公民、推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实现现代化的内在的基本推动力。现代公民意识的内涵主要包括国家意识、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公德意识和环境意识。

二、社会实践是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途径

学校教育重返生活世界,找回失落的主体意识,成为当代教育发展的一个新理念,它关系到未来教育的成败及人类自身的命运。美国著名教育家杜威曾提出,学校即社会,教育即生活。陶行之先生也曾说过,没有生活做中心的教育是死教育。因此,真正有效的公民意识教育必须是以社会生活为依托进行,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也只有通过社会生活实践,才能收到实效。知识只有成为主体体验的一部分时,才能被学生活用。所以说,公民意识培养只有关注学生对社会生活的体验才真正是有意义的。

因此,大学生社会实践成为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途径,社会实践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提升品格、锤炼意志、奉献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社会实践作为学校课堂教育的补充和延伸,更偏重于知识的运用和能力的提升,更注重培养学生创造意识和创新精神。所以,公民意识培养必须注重社会实践,我们应积极充分挖掘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公民意识教育价值,大力拓展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领域。

三、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公民意识教育价值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时也是获取真理的根本途径。为培养大学生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民主法治观念及道德观念等公民意识,高校应在重视学校理论课程教学的同时,充分挖掘和认识社会实践对于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价值,彰显社会实践对于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体验性、反思性和创造性。

(一)社会实践的公民精神培育价值。公民精神主要体现在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奉献精神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大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备公民精神无疑是必须的。然而,信息化及全球化的到来,多元价值观念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深刻地影响了当代大学生。大学生的精神世界受到了挑战,也影响了大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确立。

大学生走向社会,参加实践,使他们客观认识国情、了解社会、亲身体验社会变化和差距,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明确自身的使命。比如,通过组织学生参观革命圣地、伟人故居,让大学生身临其境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在耳濡目染中培养对于国家的认同和对社会主义的信仰;通过组织学生开展“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扶贫开发、心理援助及其他以志愿服务为目的实践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学生在自愿并不图回报的参与社会服务,不仅能促进社会进步,也在无形当中培养了爱心与奉献精神。

(二)社会实践的公民道德养成价值。公民的道德状况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反映了社会的文明程度。提升公民道德意识,要引导大学生养成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和互助互爱的良好品质,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益的行为习惯。

高校应引导学生关注参与社会生活,关心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等问题,培养学生的政治素质、法纪素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努力培养大学生在社会生活中遵纪守法、公德意识、文明行为以及良好的人际关系。同时,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内容还应包括社会生活中两难价值问题。通过引导学生关注社会情境问题和生活中的人际等问题,激发学生的思考和讨论,培养学生主体的价值判断能力。面对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来临,高校应组织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现代意识、环境意识等突显时代特色的公民道德意识。

(三)社会实践的公民责任感培养价值。杜威认为,教育应该全力培养人的社会协作精神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当代大学生文化素养较高,思维活跃,勇于探索,参与意识强烈,但在政治上的认识有时不够成熟,对社会存在较高的期望,抱有幻想,面对社会上存在和暴露的一些问题和不良现象,往往容易产生不满,缺乏用客观科学的判断和理解。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以及自我在社会中定位和价值的认识欠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待进一步加强。

学校应充分挖掘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公民责任感教育价值,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社会实践活动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带领学生进入社会,认识社会,在学生在社会的大熔炉中锻炼成长,让学生深刻认识到自己是社会的一份子,社会进步离不开个人,个人成长更离不开社会,激发学生关心社会,认识自身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社会实践追求的是公共利益,高校应引导大学生把社会实践放在人和人的社会关系中去思考和认识,通过社会实践,大学生可以贡献个人资源,解决社会问题,自觉担负起作为公民的社会责任。因此高校今后要进一步注重引导大学生提高社会实践的质量,真正做到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参考文献:

[1]王礼刚.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现实困境和对策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0(12):187-188.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篇6

关键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实践;马克思;解读模式

中图分类号:A811;B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07)02-0008-03

作者简介:汤建龙(1978-),男,江苏溧阳人,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众所周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是马克思思想发展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文本,正是这一文本,曾被恩格斯称之为包含了“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新世界观”的“萌芽”究竟体现在何处?学术界大多数学者的共识是:体现在《提纲》中马克思对“实践”的强调上。然而,当面对更进一步的追问:马克思在《提纲》中所说的“实践”,其真实含义究竟是什么的时候,学术界则明显存在很大的分歧,并导引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理解。影响较大的有以下几种解读结果:实践哲学的理解、实践本体论的理解、实践人道主义的理解、生存论的解读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从研究方式来看,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论者是就“实践”一词本身展开解读的,他们脱离了马克思思想发展的真实历史进程,孤立地,甚至是有些任意地对文本进行断章取义的理解,这当然不能真正准确地把握马克思在《提纲》中所说的“实践”的真正含义。第二类,是从《提纲》中的主体和实践出发反向倒退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而不是正向推进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和《资本论》,这就出现了把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理解为一种纯哲学意义上的对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乃至切什考夫斯基的实践和赫斯的行动哲学的承接,这就出现了所谓的实践哲学、实践人道主义和生存论的理解。这种解读方式同样忽视了马克思从《提纲》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和《资本论》的真实思想进程。第三类,则是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真实进程来进行解读。具体来说,就是认为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并不是一种一般意义上的哲学理论的承接,而主要是基于他当时在经济学研究中的理论进展,即:“具体的、历史的和现实的社会物质发展基础的现代实践”[1]359。这一观点在张一兵教授的《回到马克思》一书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种对“实践”含义的理解,是建立在对马克思经济学研究进展的分析的基础上的,即建立在对马克思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布鲁塞尔笔记A》到《评李斯特》和《提纲》及《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思想发展的研究基础上的。

我个人基本上赞同并采用了第三类研究和解读的方法。我认为,以这样一种方法来解读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其真实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其一,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是一种基于经济学意义的,具体的、历史的,以现实的社会物质发展为基础的实践活动。我们知道,《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一个有着复调逻辑的文本。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人本主义的劳动异化逻辑,同时,在马克思进一步的经济学研究过程中,却不自觉地出现了一条隐性的从客观现实出发而生发出来的现实逻辑。这两条逻辑是内在冲突的,这一冲突在《神圣家族》中表现得最为明显。随着马克思的进一步经济学研究和施蒂纳对抽象的“类”的批判对马克思的负面冲击,以及马克思对国家问题和黑格尔现象学的再认识,他的人本主义逻辑开始无意识地解体,一条从现实出发,强调现实经济活动的理论思路悄然浮现出来,并逐渐占据马克思思想的主导地位。这一转变特别明显地表现在《评李斯特》这一文本中马克思对现实的工业(力)和交往关系的强调上,之后又在《提纲》中得到了质的提升,即被马克思用实践的逻辑进行了抽象和概括。因此,马克思的“实践”是一种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活动,这与黑格尔式的抽象的(绝对精神的)实践活动是不同的。正因为如此,把马克思的哲学笼统地称为“实践哲学”就不具有科学性。因为,仅在抽象意义上来讨论实践,这与马克思所强调的实践并不是同一个层面上的问题,而是更接近于葛兰西的实践哲学。因而,马克思的“实践”不可能是一种纯哲学意义上的,对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而至切什考夫斯基的实践和赫斯的行动哲学的简单承接。

其二,马克思的“实践”是一种不同于前工业社会的实践活动的现代性的、工业性的物质实践活动。这一点,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开始,特别是在《评李斯特》中有明显的表现。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已经注意到“在以往的社会基础上充分发展了的工业”的实践。[2]261马克思认为,也可以不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肮脏的买卖利益的观点”来看待工业,而是把工业看做“大作坊”,“在这里人第一次占有他自己的和自然的力量,使自己对象化,为自己创造人的生活的条件”[2]257。现实的“工业”被马克思看成是资产阶级社会的代名词,他认为,不能把“工业违反自己的意志而无意地创造的生产力归功于现代工业,把二者即把工业同工业无意识地并违反自己意志而造成的、一旦废除了工业就能成为人类的力量、人的威力而造成的那种力量混淆起来”[2]258。接下去,马克思指出,如果这样看待工业,“那就撇开了当前工业从事活动的、工业作为工业所处的环境;那就不是处身于工业时代之中”[2]257,并且,马克思直接肯定了这种“工业”所开辟的“世界历史意义”。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马克思所谓的“实践”,是一种与工业性、现代性联系在一起的,不同于前工业社会的实践活动的现代性的、工业性的物质实践活动。这明显不同于前工业社会的“循环时间”中的实践活动,也已经不是费尔巴哈意义上的对天然自然的直观,而是工业性基础上的实践活动。因而,这一实践活动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为本体论意义上的实践。所以,马克思的哲学绝不可能是“实践本体论哲学”。在这一点上,海德格尔的理解是正确的。

其三,与上面一点相联系,马克思的“实践”也是一种真实地对现实进行批判的革命性的活动。我们知道,马克思为了寻求无产阶级起来革命的根据,要求打碎资产阶级社会带来的“工业的羁绊”,并且十分准确地将其界定为“就是摆脱工业力量现在借以活动的那种条件、那种金钱的锁链,并考察这种力量本身。这是向人发出的第一个号召:把他们的工业从买卖中解放出来,把目前的工业理解为一个过渡时期”[2]259。这表明,马克思此时已经非常清楚地认识到,他要消除的并不是工业(客观必然性的“是”),而是工业的资产阶级社会形式,而工业(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本身就是走向否定资产阶级社会的“一个过渡时期”。虽然马克思此时还在借用“人”的口号,但在这里,走向革命的已经不是抽象的人道主义的劳动异化理论,而是现实的客观发生着的工业了。马克思的“实践”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成为对资产阶级社会现实的批判和革命力量。这已经是一条在历史发展的真实进程中,通过现实的批判和革命的实践活动走向共产主义的道路。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也是对黑格尔现象学认识辩证法的一种重新肯定。“实践”成为联接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的一座桥梁,这就是实践本身的革命辩证法。

马克思从现实的、革命性的“实践”出发,这表明他已经超越了从抽象的感性行动――交往出发的赫斯。同时,这种实践已明显的不再是以前的人本主义的价值悬设的必然结果。所以,不可以、也不应该把此时马克思的实践倒回去和之前的人道主义异化理论相结合,从而得出“实践人道主义”或“生存论”的解读结果。

其四,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是对《评李斯特》中工业力(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的整合,由此也超越了赫斯和马克思先前自身的理解。我们知道,李斯特是站在德国资产阶级立场上的一位理论家,他的政治经济学一方面强调要发展德国的生产力以实现工业化,同时,又要求通过贸易保护政策来确立并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在马克思看来,李斯特说出了德国资产阶级“更加发愁的事情”,因为德国资本家是在“工业的统治造成的对大多数人的奴役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的情况下,试图在德国建立资产阶级社会的。[2]239马克思此时对李斯特的批判,主要是批判他的资产阶级的立场,认为“他从未批判过现实社会”[2]252。在此,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社会的批判主要是侧重于它的交换关系,而在工业力(生产力)问题上,马克思则基本持肯定的态度。显然,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对(工业力)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的理解是割裂的,他并没有理解一定的生产力产生一定的与之相适应的交往关系(生产关系)。

而在《提纲》中马克思所强调的“实践”,则是建立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统一的基础上的现实的社会物质生产实践。这种“实践”,是对在《评李斯特》中还是相互割裂的工业力(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生产关系)的一个整合。马克思在《评李斯特》中是不理解他后来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真谛的,因为在《评李斯特》中,他恰恰是把工业力(生产力)和一定的社会条件割裂开来的。而《提纲》中马克思对工业力(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的整合,就超越了在《提纲》之前的马克思自身。

其五,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是一种对经济学的哲学提升,即是从狭义的经济学意义上的特殊的“工业”(在《评李斯特》中那种特设性的正在创造现代世界历史进程的资产阶级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向一般的“社会的物质活动”的总体――“实践”的过渡。经过这一哲学提升,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所讲的那种人类主体通过物质创造活动“占有他自己的和自然的力量,使自己对象化,为自己创造人的生活条件”的“工业”,即撕破了农业生产中那种人与自然的直接同一后,由工业(机器)中介了的人与自然的重新统一过程,升华为一个一般的哲学总体规定――社会物质实践,这是有着具体的、历史的和现实的社会物质发展基础的现代实践。[1]359

综上,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是具有其特殊的规定性的,即历史的、现实的和具体的社会情景。这种规定性是将其区别于实用主义实践观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这种实践又具有它的客观制约性,马克思是用环境作用于人和反对抽象的“活动”来表明这一点的。马克思在《提纲》第一条中“真正提供给我们的既不是主体性,也不仅仅是活动,而是历史的、现实的和具体的人类社会主体和活动”[1]360。因而,这种“实践”绝不是赫斯那种“非历史的抽象”的东西。所以马克思才会说,费尔巴哈不了解的实际上是社会实践的革命性和批判性。

另外,在理解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时,还有几点是需要我们认真注意的:

第一,我们说马克思的“实践”是从其经济学研究中得出的一个具有浓厚经济学意味的观点,这并不表明,其中完全没有哲学的底蕴。就其概念的借用意义上来说,马克思的“实践”观点肯定有其思想史上的承接和启发。特别是从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而至切什考夫斯基的实践和赫斯的行动哲学,对马克思在经济学研究中产生的具有经济学意义的“实践”观点的形成,肯定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都有不可抹杀的影响。毕竟,思想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概念的重新解释史。

第二,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具有一定的笼统性和过渡性,它本身还不能构成一个有内在动力的批判系统。也就是说,《提纲》中马克思所强调的“实践”,与另外两个要点――“社会关系”和“改造世界”――之间还没有建立起内在联系,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批判系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才放弃使用“实践”而用“物质生产”这一概念来作为其“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张一兵教授语)的基础。这是因为,第一层级的实践――“物质生产”是一个比“实践”更具体、更准确,且有着内在批判力,能构成一个批判系统的批判性概念。当然,这也是马克思进一步进行经济学的实证研究所需。

第三,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虽然或多或少地包含一点,但并不等同于列宁、意义上的革命实践,也不同于在《实践论》中所谈的实践。并且,马克思的这种“实践”的革命性和批判性,主要也不是在政治革命的意义上来讲的。

第四,通常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所讨论的“实践和认识的关系”中的实践,并不是马克思在《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提纲》中所强调的“实践”不涉及与认识的关系问题,这是两个问题域中的概念。

参考文献: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篇7

关键词:实践认识论人的本质

一、马克思把“人”作为实践的主体

马克思在《提纲》内首先提到,在整个旧唯物主义理论中,由于费尔巴哈仅将客观世界作为直观世界看待而并没有进行实践活动,仅将人们当成直观的主体而非实践主体,这导致相应的能动性遭到限制。[1]并且首次明确了主体必须是“感性活动”的主体,即实践的主体。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去看,一切活动都是由人来承担的,人首先作为有生命的物质实体,才能成为历史实践活动的承担者。所以,作为实践主体的人第一个前提条件就在于他是有人身的主体。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唯心主义视作“无人身的理性”的抽象主体,实际上是存在的。然而,单纯作为物质实体,人还不足以成为主体,作为主体的人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来确立自己的主题地位,获得社会性和发展自己本质力量的。此外,在旧唯物主义理论中,是由人们的自然存在角度入手,从而完成对主体内容的划分,其没能发现,如主体仅是单纯的自然存在物,则不能够在整个自然界占据领主地位,也就不具备成为实践主体与认识主体的可能性。

费尔巴哈在针对思想客体与感性客体的区别方面进行探究时,其并没有将人类活动当作对象性活动看待。关于“思想客体”,其属于唯心主义中的客体,认为客体的创造者是精神,如此,客体便是对某类精神产物的异在于外化,这导致实际存在的物质客体被精神主体遮盖。此外,费尔巴哈认为,客观世界是没有被人们的实践活动打上意志烙印的纯粹客体。自然界只不过是一种单纯被人们直观的客观对象,人和自然界的关系也只是单纯的对客体的观察,直观,而不是通过实践去能动地改造它,并在改造中认识它。他提倡用纯粹的直观去观察自然和人,去发现哲学的秘密,一味的强调直观也就从根本上排除了实践的意义。所以说,费尔巴哈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对像,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

而马克思则基于大量实践,完成了对主客体之间矛盾的顺利解决,其提出“应将人类活动当作对象活动看待”的观点。主体与客体之间属于对象性联系,可以对对象进行影响的人占据主体地位,而相关对象属于客体,故客体对主体而言是对象,而主体对客体而言也属于对象。另外,马克思于《提纲》内的第三条提出:“环境变化与人类活动相同,仅能将其当成是革命实践进行理解”。[2]马克思基于对主客体的确切处理,完成了对人与环境、人与教育之间联系的合理处理,并提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也意味着自身与生活环境的转变。人类在各类实践活动过程中完成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并基于实践经验对周遭环境进行改变,完善自身,令整个客观世界依照自身需求进行转变,同时也令自身不断适应客观世界的发展趋势。

二、马克思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

关于人类认识,不管是针对自然方面,还是社会方面,均属于从低到高、从浅至深和从片面到更多的过程。但是,所有的实现成果,均是以实践活动为基础获得的,而且,仅有实践,方能令人们实现对外界的彻底认识。此外,马克思在整个《提纲》的第二条内容内首次提到,“人类应基于不断的实践完成对自身思想的证实”。[3]其将实践思想融入认识论,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一观点进行明确。对各类认识或理论是否属于真理进行评判时,应基于客观社会实践的成果进行评判,而非依照主观判断进行。因此,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马列主义中提出:整个认识过程分为两个阶段,而每个阶段均具备自身的特征,在整个低级阶段,认识属于感性,而在高级阶段则是论理的,需要注意的是,每个阶段均属于整个认识过程。尽管感性与理性在性质方面相异,但两者却是密切结合的,可以通过实践将其进行统一。在通过大量实践后得出:对于感受到的东西,我们并不能够在短期内实现对其的理解,仅有能够理解其的东西方能更深入的感受它。但通过感觉仅能够应对现象问题,只有运用理论方能实现对问题的根本解决。在对此类问题实施处理时,应密切结合实践。”[4]这证明,人类不但属于认识主体,还占据实践主体的地位。而由于人属于认识主体,故人类能够实现对包含自身的“感性对象”的认识,而因为人类还占据实践主体地位,故人类能够开展“感性活动”,此外,因为思想是人类独有的一类能动性,人的实践活动总是可以得到两个结果,一是物质成果,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创造社会物质财富;二是思想成果,实践的成功和失败,推动加深我们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认识,故客体或客观物质和实践是密不可分的。所以没有社会实践,人不可能成为认识的主体,没有实践,认识也不可能进行。

三、马克思首次科学地规定了“人的本质”

马克思于《提纲》内的第五条内容中提出:“相比于抽象型思维,费尔巴哈更偏向于直观,其认为感性和实践无关。”[5]此外,马克思针对所有旧唯物主义中仅由客体或直观的角度对事物、现实和感性进行理解,并不将其当成感性活动看待,当成实践活动看待,由主观角度进行理解的观点进行了批判。费尔巴哈提出。人的本质属于单纯客体,也就是“单个人固有的抽象物”,他一方面脱离历史的进程,把所谓的宗教情感,如“理智、意志、感情”等等看作是每个人与生俱来、永恒不变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类个体存在。另一方面又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他所谓的“类”是指一切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称为人性。这种只是从人类学的角度去考察人类的共同性的观点,完全否定了人的社会性和阶级性。

马克思在《提纲》第六条内对其进行了否定,并提出“人的本质并非属于单个人的固有抽象物,从现实来讲,其是所有社会联系的总和”[6]。马克思打破过去的观点,基于各类社会关系对人类本质进行分析,进而达到对人类认识的革命性改进。其认为对生产关系进行解析,是探究唯物史观的重点,并非所有解析过生产关系的人士都属于历史唯物主义人员,仅有对所有社会联系实施分析,且界定出思想社会关系与物质社会关系,认为思想社会关系是根据物质社会关系进行决定的,生产关系在整个社会关系中占据最基础地位的人士方属于历史唯物主义人员,在各个社会历史时期,人类本质也各不相同,在历史不断前进的背景下,人的本质也在逐渐转变。马克思发现唯物史观,正是他从社会关系入手,由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中就含有从一切社会关系中找到生产关系这个最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并把其由整个社会关系内分离出来,进而得出人类本质与历史发展、社会发展之间的内部关系,在所有社会关系内,生产关系占据最重要地位,属于“决定其它所有关系的基础型关系”。[7]

四、马克思首次提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旧唯物主义中,一直以个人的直观去看待社会生活,而不是从社会关系的总和去把握人和社会的本质,其认识论的根源仍在于他们不理解社会实践的意义,同样也不能给无产阶级提供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世界观。对此马克思于《提纲》第八条内写到:“从根本上讲,所有社会生活均属于实践”笔者基于如下方面对社会生活的实践性质进行分析:

首先,实践在整个社会建设过程中占据基础地位。所谓社会,是指由各类社会关系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有人和自然之间的联系、人和人的关系同自身意识之间的联系。在此类关系内,人类占据主体地位,属于整个社会关系的承担者,而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则是最基础关系。而不论何种联系,均是基于实践活动构建出来的,此外,通过实践还创建出各类物质与精神事务,对繁杂的社会物质机制与精神机制进行了明确,对人类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基础方法进行了确定,对人类的社会存在与意识进行了明确。而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影响,共同组成了社会矛盾,并逐渐发展为整个社会的客观发展趋势。故实践属于了解社会的主要方式。

其次,整个社会生活的基础领域主要由实践组成。在整个社会生活结构内,人们的实践方法主要有创建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也就是生产实践,马克思通过揭示人们的劳动生活在历史上发挥职能和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在生产活动中,分解出两个相互关联的生产要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进一步深化实践主体研究――生产力包括了生产主体与生产对象,生产关系则是生产主体与生产对象结合的社会形势,因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结构为“人―社会―自然”的现实具体形式,是实践主体的“亚形态”。而生产力水平的提升与生产关系的改进会对社会进步造成重要影响,甚至决定了整个社会关系与社会架构的变化趋势。此外,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均属于人类实践活动的成果,是对人类人质力量的对象化。

此外,创建社会关系的实践与创建精神文化的实践,其中,前者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社会革命,而后者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科学实验。而此三类实践共同组成了社会生活的基础领域,也就是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与精神生活[8]。而且,社会是指人的社会,相应的社会历史则是人类的实践历史,如抛开人与人的实践,则不能够实现对社会发展过程的正确阐述。在实践的历史发展线索中,随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实践的物质改造活动和社会改造活动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总体的展开,不仅意味着物质生活的物质方式的发展,社会关系体系的发展,还意味着人作为实践主体自身的发展;即可以将实践活动当作社会本质看待,可基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本身为线索,找出历史进步的动力与社会发展的趋势,并从科学的角度观察社会,认识社会。

综上所述,在《提纲》中,马克思把实践观当作是区分新旧唯物主义的重要标志,同时是整个提纲中的思想灵魂。马克思站在实践的高度上,总结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理论,这不仅要求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敢于在实践中去发现问题,并在实践中予以解决,更对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谭培文,陈新夏,吕世荣.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编与导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44-45.

[2][3][5][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4-57.

[4].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86.

[7]列宁.列宁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2-165.

[8]张学群.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思想理论[N].学习时报,2001-06-18(3).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

(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陕西西安710077)

摘要:马克思的真理观揭示了真理的实践特点,这种体现人的本原性、价值性的人文关怀,使得人们在对“真”的认识上增加了“美”的尺度,这种尺度的增加使得人们在对真理的追求上不仅仅合乎规律,同样的合乎目的。这种终极的道德关怀也是对人的自身价值和意义的确证。马克思走向社会生活和实践思维的真理观,相较于旧哲学,虽明确了自己真理观的全新视野,具有深刻性、真实性特点,但是,我们应将这种特性转化为社会生活的全面性及丰富性之中,从而从实践中掌握真知,确切的体悟马克思真理观的深刻内涵与光辉洞见,深化并升华其精神内涵,使其真理观走进更加广阔的社会空间。

http://

关键词:马克思;真理观;实践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2-0052-02

一、马克思对抽象真理观的批判

德国古典哲学的真理观是在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观,它将真理局限在思维的本身,在普遍的意识和对象性的意识中间找寻一般与具体的联系,在这一时期的代表性是黑格尔的抽象的真理观。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所显现的哲学的抽象的结构单元,真理在黑格尔那里是抽象的自我意识,正像马克思所说:“在这里,不是人的本质以非人的方式同自身对立的对象化,而是人的本质以不同于抽象思维的方式并且同抽象思维对立的对象化,被当作异化的被设定的和应该扬弃的本质。”[1]

黑格尔的真理观是逻辑运动的结果,在辩证运动中主要包含异化和异化的扬弃两个阶段,在异化的环节自我意识异化成为财富等思想形式,而异化的扬弃则是表明这种对财富等思想形式的占有只不过是在抽象中发生的占有,马克思指出:“这种思想上的扬弃,在现实中没有触动自己的对象,却以为实际上克服了自己的对象。”[2]黑格尔认为人的本质仅仅是抽象的自我意识,从这点来说,它的扬弃也只是形式上的、不具有现实性特征的。在黑格尔那里,自我对象化的运动也只是为了达到自我本质、人之为人的目的,但是当所有的目的或者说最终的考量是抽象的自我意识的时候,运动也变成了抽象的运动,一种精神的运动而已。马克思归结黑格尔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认识,其根源在于他将人的本质定位为抽象的自我意识,马克思把抽象的自我意识转化为具有社会性的现实的人,人的本质力量获得的社会性与人的现实力量的结合使得人成为了现实的人,这与黑格尔所说的“逻辑在先”是不一样的。现实的人并不是抽象出来的,它并非是逻辑的运演抑或某种概念的深化,而是某种社会和历史的个体,具有客观实在性,为人们的感觉所感知的客观存在。在这里,人不仅仅是自然的存在物,也是社会的存在物。

马克思的真理观较之之前的真理观来讲,其将“实践”概念的引入对真理观的发展来说具有很大意义。马克思的真理观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不仅仅是主体、客体之间的媒介,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理论问题的解决最终要靠实践来进行。

二、马克思真理观的实践阐释

传统真理论对真理的探讨最大失误在于对社会实践的遗忘和误解,为克服这种狭隘片面的认识论视镜,我们应将真理问题结合到社会实践问题之中,以人类实践说明认识的真理性,以认识的真理性阐释社会的实践性。马克思对此所作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论断,既是一种世界观,同时也可视作一种方法论;既带领我们走出了传统狭隘的真理论视镜,为我们指明了方法基础和科学依据,同时又向我们展现了马克思在真理认识问题上的哲学新视野,即真理问题就是社会实践问题。“对立的解决绝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3]。该理论硬核体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新唯物主义的逻辑性展开过程中。

马克思在《提纲》首条便开宗明义的说明了自己在世界观、方法论上的鲜明立场,强调“事物、现实、感性”,并从主体层面、感性活动及实践中去理解。该结论实质上宣扬的正是新唯物主义的真理精神,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实践性与主体性的阐发。马克思突破了唯心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抽象对立,把握被忽略的社会实践的局限性,隐约提出“人类社会实践实质上有着扬弃主客体抽象对立的力量和现实性”。

马克思在《形态》中则更加深入的阐释了《提纲》中的哲学思想,始终将实践唯物主义视为人类认识和观察社会生活的方法,立足于“生活决定意识”原则,发现了其中的质朴真理,即社会生活是涵盖生活哲学在内的思想理论;只有从具体生活揭示人类社会矛盾根源,才可为人类的认识活动提供理论基础和依据。总而言之,马克思在《形态》和《提纲》中所阐述的不仅仅局限于实践性和主体性的统一,以及改变世界和物质活动的宣言,而是世界与生活、活动与对象之间的不可分割性,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具体现实的主体生活实践,是基于一定物质生产的特定社会生活。这与马克思所提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是相互契合的,同时也是对这一真理论断的逻辑展现。基于此视角,马克思主义中的全新哲学真理观视野逐步显现,以实践唯物主义为其理论硬核,是对人类社会实践具体的、现实的、真实的、历史的界定。就实践唯物主义而言,将生活实践视作自己哲学理论的首要对象,就必须将人类社会实践中的现实对象、社会生活、理论本身纳入真理范畴。因此,实践唯物主义涵盖解决真理问题的研究方法和思想依据,其中昭示的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精神内涵及其理论硬核,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理观的现代哲学构建方案。

马克思在《提纲》中,就唯物主义中以直观、客体的形式去诠释思维方式的结论做了批判,提出从实践诠释思维方式的新唯物主义,并明确提出,人的思维的客观真理性,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强调过去的哲学家只是用各种方法理解解释世界,而没有改变世界,而马克思则是对人类思维的客观真理性的论断,是实践的问题,其创新价值与意义在于,明确了马克思主义基于实践思考真理的思维逻辑与方式。马克思主义在《提纲》中对从主体、主观层面思考真理的唯心主义真理观的思维逻辑和思维方式进行了批判,因为,片面的从主客体或主客观角度都不能准确揭示真理属性及其本质。马克思主义基于实践理解真理,是对旧唯物主义“符合论”认识论的历史性超越,进而提升至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因此,从实践层面理解真理本质则是必不可少的。马克思主义中对真理的界定为主体在实践过程中的双重对象化活动,是主体在主体客体化及客体主体化过程中实现的与客体本质相统一的认识。实际上,真理的本质与内涵,既不能从“客观符合主观”的唯心主义,亦或从脱离客观实际的“天赋观念”的唯理论和先验论去理解,也不可从“主观符合客观”的旧唯物主义,亦或是从脱离主观的真实性或背离外在事物规律及本质的客观性的经验论那样理解,而应立足于世界观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及其逻辑的统一高度上,将主客体、主客观、价值性与真理性的对立面相统一,从人类实践中去理解,这样才能获取对马克思真理观本质内涵的正确理解。

马克思说“感觉在自己的实践中直接成为理论家”[4]。马克思关于社会实践的观点,指明并提出了解决真理问题的理论依据及根本方向。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活所揭示的是人类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域,并立足于实践唯物主义特征的逻辑起点,阐明实践在社会活动中的本质内容和现实基础,同时又从社会生活延伸到人类认识对现实物质的依赖性,最终落定于真理和实践问题的社会活动根基之上。这种社会实践的逻辑与维度定向,为马克思解决思维和认识的真理性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因此,马克思真理观,以社会生活为其基本内容和价值导向有其必然性,理论是思想的现实社会生活,而实践则是完成着的现实社会生活。真理研究对象则只能为社会生活,其实质是人类的生存发展问题,再将生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升华为哲学问题,并作出有深度有内涵的理论阐释。鉴于此,真理问题必须以社会实践生活为其界限,以社会生活为真理的出发点及落脚点。

归根究底,真理问题实质上就是社会实践问题,但是二者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关系,只是表明社会生活维度的实践问题与真理问题在世界观及方法论的高度上存在一致性。针对社会生活维度而言,社会实践是促使人超越人的真理及本质的指向所在。换言之,它是真理问题上所运用的最本质思维方式和主要观点,但不是真理本身。犹如地基是房屋的基础,但房屋自身并不是地基。真理实质上为思想创造活动,对人类命运进行最实际、切近的思考,对社会生活进行最合理、最完善的塑造,进而引导人类感受生命活力,营造生活自有。“生活的、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5]马克思真理观的实践唯物主义要求我们将真理的实践与探讨进行生动形象的统一结合,依照对社会的认识和理解改造社会本身。

真理问题是从社会生活主题中衍生出的理论问题。社会生活是实践的寓所和真理理解的界限,但是社会生活纷繁复杂,而个人正是在这繁杂的社会生活中。另外,个人生活又与一定的物质及精神相关联。这种状况使得人们的生活中一种行为的两难选择,如,要精神还是要物质?为社会还是为个人?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为人类提供对生活实践有深入把握的全新认识,使个体明确“身在何处”;同时向人类提供社会生活意义及个体与整体关系的意义,使个体明确“为何而生”。由此,社会生活的两大理论问题就为知识与价值的问题,而这些也随之构成了真理的两项重要内容,即知识理性与价值理性。因此,真理问题是始终与社会生活紧密相连的,生活实践告诉我们怎样生活,理论观点告诉我们怎样思想。而思想的内容则要以社会生活维度为其价值维度,思想方式则要以实践思维方式为其理论支撑。“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行的。”[6]

马克思的真理观揭示了真理的实践特点,这种体现人的本原性、价值性的人文关怀,使得人们在对“真”的认识上增加了“美”的尺度,这种尺度的增加使得人们在对真理的追求上不仅仅合乎规律,同样的合乎目的。这种终极的道德关怀也是对人的自身价值和意义的确证。马克思走向社会生活和实践思维的真理观,相较于旧哲学,虽明确了自己真理观的全新视野,具有深刻性、真实性特点,但是,我们应将这种特性转化为社会生活的全面性及丰富性之中,从而从实践中掌握真知,确切的体悟马克思真理观的深刻内涵与光辉洞见,深化并升华其精神内涵,使其真理观走进更加广阔的社会空间。

http://

参考文献:

〔1〕〔2〕〔3〕〔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5〕列宁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142.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1篇9

[论文摘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实践主体建设归根到底是“人”的建设。“人的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实践主体建设的前提,“人的需要”是实践主体建设的动力,“人的发展”是实践主体建设的目的。

[论文关键词]实践主体;马克思主义入学;“人的主体性”;“人的需要”;“人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人学的相关理论,蕴涵着对“人”的丰富、深刻的观点阐述。尤其是在“人的主体性”、“人的需要”和“人的发展”等论述上,对于指导当前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实践主体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一、“人的主体性”:实践主体建设的前提

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理论,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内核,还是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在内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基石,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实践主体理论的重要依据。马克思主义人学对作为主体的人的作用的发挥提出了“实践性”、“自主性”和“能动性”等现实要求,这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实践主体建设有着重大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人学是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这与以人为本的时代命题相呼应。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理论出发点和基本立场不是其他,正是实实在在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的生活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其实,在内含着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所有经典著作中,不论哪方面内容的论述与展开,都离不开“人”的问题。《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皆表明:“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认识前提和出发点。这个“人”的界定,不是抽象的、静止的,“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而且作为“现实的人”,其首要的特质就是主体性,要具备主体意识和主体行动力的人,同时又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总和中的、进行历史的实践活动的社会存在物。

那么,如何实现“‘现实的人’能动地表现自己”?如何凸显“人”的现实性及其创造力?这就需要激发人的主体性和实践性,这种主体性的自我觉醒与激发,正是我们的时代强音——“以人为本”的构成要素之一,也正是我们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充盈无限创造力的重要源头之一。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教师通过一定的中介手段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授给大学生的教育实践活动,是师生、生生多边交往的活动,是师生分享经验、共同发展的过程。而在这一教育活动中构成的师生实践共同体,更为凸显了“以人为本”的主体性意识和理念。其一,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是“现实的人”,都具有主观能动性,具有主体性;其二,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人,而是作为教与学这一实践活动的共同体,处于教育教学的过程中相互关联,相互依存。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从根本上探讨的便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何者为“人”、如何成“人”的价值命题。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中的“本”,不仅从实践上要求对师与生主体性的共同重视,而且从目标追求上要求师与生主体性的共时发挥与运作。在这一教育教学过程中,如何成“人”的价值命题的完成,恰恰需要师生的互动,需要师生共建共享,忽视哪一方面都不行。正是由于这样相互关联的两个主体性的充分发挥,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显得更有可行性,从而使以人为本的时代命题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实践中的诠释和渗透更有期待性,最终使教学环境更适合师生人性的需求,适合师生共同体共时同步的发展与完善。

第二,马克思主义人学是以“改变”世界为目的,这与主动建构并完善和谐师生关系的时代意旨相契合。马克思主义人学实质上即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郾弘众所周知,作为“现实的人”始终处于因为不断面临新的社会交往实践故而不断更新原有的社会关系的变化发展过程中,从而实现自身历史的发展与完善,但这仅靠主体的主动思维认识世界是远远不够的,关键在于以一定的“劳动”亦即一定的实践力去主动地改造社会、改变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而改造社会的实质就是改造人与人之问的各种社会关系;正是在“改变世界”的主体行动中,也只有在“现实的人”以“改变世界”的驱动力去发挥出主体能力的过程中,才能不断生成为或自我实现为“现实的人”。这正如马克思所说:“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同时,马克思主义人学认为,人是在实践活动中自我生成的,即在人的生成探究上,马克思主义人学观进一步做了劳动创造论的应答,“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强调认识、改造世界(社会),与认识与改造人自身(各种社会关系)是统一的,认识世界还不够,还要改造世界;认识你自己也不够,还要“成为你自己”(意即通过自身能动的实践的创造活动,现代人学观点之一)。同样地,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过程中,特别是在师生的思想交往实践中,认识并成就具有完备道德情操和正面价值追求的师生共同体,并且与时俱进地关注师生及其两者关系的现代转型与重塑,“人的转型与重塑则是人的现代化,主体的现代化”,这种转型与重塑,就是对师生发挥主体性、以其主体的实践力能动地改造、完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命题的现代诠释。这不仅需要师生教学理念上的共同主体责任意识,更需要其教育教学行为上的共同自觉追求,师生不是教学课堂的旁观者,而是“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教学环境与教学质量的改造者、完善者。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实践中,师生没有理由规避自身作为“现实的人”的共同责任。进一步说,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的终极意义而言,归根到底靠的就是师生在德育领域上共建共享的一致行动,相互承认、尊重、理解、关爱、塑造,从而不断改善异己的不和谐的师生关系现状。

二、“人的需要”:实践主体建设的动力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认为,人的劳动产生人的需要,而人的需要又是人类一切历史活动的动力。“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需要是“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人的需要(不论是物质需要,还是精神需要),“是推动人去生产、形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初始动因;人的需要又是人的行动、交往发生的初始动因,更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社会变化发展的深层次动因。”根据马克思主义人学观,“人的需要”是客观现实的需要、是主观能动的内在需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实践主体建设,更要关注教师与学生作为主体人的需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实践主体建设,必须从当代大学生和教师的具体实际出发,加强针对性。特别是要根据“需要”的现实和能动的特性,对师生实践共同体的“需要”做出明确定位,真正走近实践主体本身,激发其自需自愿的潜能,最终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实效陛。

第一,把握实践主体的需要,要以师生双赢为主要基调。社会实践与交往活动历史性地形成了具体的人的丰富个性和特质,而这种丰富的个性又决定了具体的人的需要的多样性、互动性。如,在实践的具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中,学生对自我发展和需要的能动追求,实际上也是对教师提出了对称性要求,以使教师也应根据学生不断发展和需要的特点和规律,时刻要求其自觉地、主动地更新教育理念,改革、充实和完善教育内容,创新和拓展教育方式方法对他们需要什么,需要到什么程度,为什么需要,以及通过怎样的方式和途径满足他们的需要等问题必须有清晰地认识和实践。嘲当然,我们不可能满足师生的全部需要,这是不现实的也不是必需的。其关键是,应该在“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下,厘清师生实践共同体的主要需求、互动性需求,并有效整合,引导这种整合性需要朝着更高层次的需要发展,这是实现师生需要互惠双赢的前提之一。

第二,把握实践主体的需要,要以精神动力为基本原则。一般地,教育活动就其实质来看,是人类精神能量通过教与学的活动,在不同的主体之间实现转换和新的精神能量的生成过程。嘲瑚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更加侧重于包括信念信仰在内的意识形态领域的精神培养与提升(这些蕴含在理论教育中的精神能量会不断地转化为师生的知识、能力、情感、态度、智慧和人格),而精神培养与提升的原动力也是与人的需要休戚相关的。不论是教师或学生,建设或提升精神世界以满足自身精神需要,就必须在一定的精神动力前提下实现。这种精神动力的开发与给予,实质上就是师生在需求和价值层面上需要达到共识和融合,即立足于共同的理想、信念、信仰和责任意识等,以此为主要的精神动力产生强大的自我发展、自我教育意识和自律要求,逐步感知如何加强对自身主观世界的改造,将自己的需要、发展目标及行为与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内在地有机地统一起来。事实上,当前对于作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实践共同体的师生而言,其主体意识与教学活力的缺乏,正是与某种精神动力的开发与给予不足密切相关。因此,以特定的精神动力(理想、信念、信仰和责任意识)来激发、引导师生的精神需要,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把握实践主体的需要,要以换位思考为全新思维。在理论性和教学挑战性都相对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往往会倾向于站在自己的角色上来提设自我的需要和归咎对方的不足。如,若教师“无视学生的现实处境和精神状态,而认为自己比学生优越,对学生耳提面命,不能与学生平等相待,更不能向学生敞开自己的心扉”,这样的结果只能是“教育本身越来越缺乏爱心,以至于不是以爱的活动一而是以机械的、冷冰冰的、僵死的方式去从事教育工作。这就失去了师生互动和谐、沟通有序的平台,很难实现“需要”的满足和教学利益的互惠双赢。只有打开师生原有的视界,切实理解另一方并再重新认识自我,从而使师生双方同频共振,整合为互爱和谐、共建共享的实践主体。

三、“人的发展”:实践主体建设的目的

第一,人的全面发展是实践主体的立体而共时的发展,要求内涵与外延相统一。这种“发展”,有其特定的涵义,“人是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对应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师生实践共同体,这种“全面的本质”的自我占有,是师生协调发展的一个整体实现过程,实践共同体不仅要实现整体的共时陛的发展,还要实现双方立体的多维的发展。学生一方的“发展”不是理论教育教学意义上的全面的“发展”,只有当教师与之实现共时的且又交互的发展,才能有助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切实取得实效性。按照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我们认为,实践主体的全面发展的外延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实践主体的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实践主体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发展以及实践共同体双方的自由个性的形成和发展。也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实现教师和学生在各自具体领域中的知识技能的发展,还要实现各自自身素质的提升和发展;不仅要实现师生实践共同体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实践中育力与学力的同向协调发展,还要实现师生实践共同体在交往实践中一系列非智力因素的社会属性的协同发展。

第二,人的全面发展的实质是实践主体的劳动实践的发展,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统一。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劳动是人存在的基本方式,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同时,劳动是实践化的生成过程,人就是在实践的劳动中、实践的反思中得以不断自我发展的。这对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实践主体而言,“劳动”即为教与学,就是指教师和学生在共时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展创造性教学、快乐教学,并通过在教与学的实践中的反思,不断螺旋式上升为更新、更高水平的“劳动实践成果”——其中之一便是实现师生实践共同体的全面协同地发展,进而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效果的提升。这种“教学”不是单指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还包括师或生双方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学习,更重要的是还包括生与生、师与生在相互尊重、相互沟通的和谐有序的教育教学实践中相互促成发展、合力式发展,并在这种实践中不断反思与提升发展的理论命题,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篇10

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简明教程》心得体会

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学习后的心得体会我是苑明。我带着问题投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以“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为”共勉。在对科学理论的学习、理解过程中碰撞思想,也泛起了不少思想的小浪花。不能在这里一一列举,只向老师简单地汇报其中的几条心得体会。在学校学习n年,我们学马列、讲马列已经好多年,但是今天,对于“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却有了更为鲜明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论述,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就是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过程。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提出了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这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我们要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实践中,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就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一是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善于对最鲜活的实践经验作出理论概括,善于用创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科学,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从诞生之日起,其生命力最深刻的根源和动力就只存在于实践之中。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华民族实现富强、走向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源泉。这一伟大实践中不断涌现的各种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蕴涵着丰富的思想养分。我们要善于从多彩的实践活动中、从火热的社会生活中、从人民群众的创造中汲取营养,善于把基层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升华为理论成果,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科学理论的内涵。正确的理论不仅来自于实践,而且接受实践检验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我们既要从实践发展的需要出发,对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和科学精神进行准确的把握和运用,又要结合新的实践,在回答和解决实际问题中推进理论创新。要坚持把理论学习和研究同推动社会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结合起来,同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现实矛盾结合起来,同指导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使理论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治国理政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国家的法律法规,转化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转化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二是坚持立足中国国情,注意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和养分,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民族特色。马克思主义是对世界历史发展规律和趋势的科学把握,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但这一理论只有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要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就必须充分考虑现实国情需要与文化的特殊性,使之体现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着眼于解决中国建设和改革中面临的具体问题,通过总结中国人民在实践中积累的独创性经验,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理论指导。要注意从中国优秀文化传统中汲取营养,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质、思维模式、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结合起来,使之与中国文化融为一体,创造出体现时代要求又具民族特色的价值追求和价值遵循。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民族特色,决不意味着要置身于世界进步潮流之外,相反必须密切关注世界文明的发展趋势,重视从世界与中国的双重维度去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善于吸收不同文明中科学、进步的合理成分。三是坚持与时俱进,深入研究回答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时代在变化,实践在前进。对变化了的时代和实践作出科学准确的判断和分析,使理论符合实际情况,并指导新的实践,是时代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使命和重任。每个时代都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时代特色,就体现为对时代课题的回应和对时代精神的把握,并不断推动社会前进。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一系列新的实践课题需要我们研究回答,一系列新的实践经验需要我们概括提炼,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我们解疑释惑。必须把时代要求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马克思主义同时展、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在正确认识和把握当今社会发展历史进程的基础上解决时代课题,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广阔空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论述,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就是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过程。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提出了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这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我们要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实践中,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就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一是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善于对最鲜活的实践经验作出理论概括,善于用创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科学,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从诞生之日起,其生命力最深刻的根源和动力就只存在于实践之中。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华民族实现富强、走向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源泉。这一伟大实践中不断涌现的各种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蕴涵着丰富的思想养分。我们要善于从多彩的实践活动中、从火热的社会生活中、从人民群众的创造中汲取营养,善于把基层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升华为理论成果,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科学理论的内涵。正确的理论不仅来自于实践,而且接受实践检验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我们既要从实践发展的需要出发,对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和科学精神进行准确的把握和运用,又要结合新的实践,在回答和解决实际问题中推进理论创新。要坚持把理论学习和研究同推动社会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结合起来,同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现实矛盾结合起来,同指导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使理论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治国理政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国家的法律法规,转化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转化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二是坚持立足中国国情,注意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和养分,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民族特色。马克思主义是对世界历史发展规律和趋势的科学把握,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但这一理论只有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要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就必须充分考虑现实国情需要与文化的特殊性,使之体现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着眼于解决中国建设和改革中面临的具体问题,通过总结中国人民在实践中积累的独创性经验,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理论指导。要注意从中国优秀文化传统中汲取营养,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质、思维模式、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结合起来,使之与中国文化融为一体,创造出体现时代要求又具民族特色的价值追求和价值遵循。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民族特色,决不意味着要置身于世界进步潮流之外,相反必须密切关注世界文明的发展趋势,重视从世界与中国的双重维度去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善于吸收不同文明中科学、进步的合理成分。三是坚持与时俱进,深入研究回答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时代在变化,实践在前进。对变化了的时代和实践作出科学准确的判断和分析,使理论符合实际情况,并指导新的实践,是时代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使命和重任。每个时代都有属本文于它自己的问题,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时代特色,就体现为对时代课题的回应和对时代精神的把握,并不断推动社会前进。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一系列新的实践课题需要我们研究回答,一系列新的实践经验需要我们概括提炼,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我们解疑释惑。必须把时代要求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马克思主义同时展、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在正确认识和把握当今社会发展历史进程的基础上解决时代课题,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广阔空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论述,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就是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过程。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提出了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这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我们要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实践中,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就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一是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善于对最鲜活的实践经验作出理论概括,善于用创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科学,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从诞生之日起,其生命力最深刻的根源和动力就只存在于实践之中。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华民族实现富强、走向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源泉。这一伟大实践中不断涌现的各种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蕴涵着丰富的思想养分。我们要善于从多彩的实践活动中、从火热的社会生活中、从人民群众的创造中汲取营养,善于把基层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升华为理论成果,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科学理论的内涵。正确的理论不仅来自于实践,而且接受实践检验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我们既要从实践发展的需要出发,对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和科学精神进行准确的把握和运用,又要结合新的实践,在回答和解决实际问题中推进理论创新。要坚持把理论学习和研究同推动社会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结合起来,同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现实矛盾结合起来,同指导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使理论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治国理政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国家的法律法规,转化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转化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二是坚持立足中国国情,注意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和养分,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民族特色。马克思主义是对世界历史发展规律和趋势的科学把握,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但这一理论只有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要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就必须充分考虑现实国情需要与文化的特殊性,使之体现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着眼于解决中国建设和改革中面临的具体问题,通过总结中国人民在实践中积累的独创性经验,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理论指导。要注意从中国优秀文化传统中汲取营养,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质、思维模式、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结合起来,使之与中国文化融为一体,创造出体现时代要求又具民族特色的价值追求和价值遵循。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民族特色,决不意味着要置身于世界进步潮流之外,相反必须密切关注世界文明的发展趋势,重视从世界与中国的双重维度去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善于吸收不同文明中科学、进步的合理成分。三是坚持与时俱进,深入研究回答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时代在变化,实践在前进。对变化了的时代和实践作出科学准确的判断和分析,使理论符合实际情况,并指导新的实践,是时代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使命和重任。每个时代都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时代特色,就体现为对时代课题的回应和对时代精神的把握,并不断推动社会前进。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一系列新的实践课题需要我们研究回答,一系列新的实践经验需要我们概括提炼,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我们解疑释惑。必须把时代要求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马克思主义同时展、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在正确认识和把握当今社会发展历史进程的基础上解决时代课题,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广阔空间。下面是我把马克思主义应用于实际中,也从中学习到的一些知识列举如下:1.认识论中提到,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体现了以人为为的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性;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深入的过程;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把每条原理再详细发挥下)科学发展观与唯物辩证法

科学发展观是辩证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集中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是“照辩证法办事’’的生动体现。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它深刻体现了发展的本质内涵,发展是人为满足自身需要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科学发展强调人是发展的主体,既是发展的目的又是发展的动力,体现了依靠人民谋发展、促发展和发展为人民的辩证统一;全面发展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体现了辩证法的全面观点;协调发展就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体现了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以及协调矛盾各方关系的辩证方式;可持续发展是指发展过程的持久性、连续性和可再生性,是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相适应和良性循环,体现了辩证法的发展过程性思想。所谓以人为本,就是在社会发展中要发满足人的需要,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发展为核心内容和终极目标.人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而我们要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爱护人,发展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强调以人为本,是为了惠及全体人民的利益,避免出现贫富差距,两极分化加大.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既继承前人又勇于创新,深刻阐明了发展的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对实现文明发展、和平发展、又快又好发展,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2.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各个时期都毫无例外地起着作用。正确掌握这一规律具有重大意义:第一,这一规律是我们理解社会历史的钥匙。对一切重大的社会现象的认识都可以从这一规律中追根溯源,从而得到科学的理解。第二,这一规律揭示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是我们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科学依据。生产的社会化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科学论断的立论根据。当今世界的经济全球化把生产社会化推进到更高阶段,使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更趋深化,为社会主义的最终实现准备了更深厚的基础。第三,这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保持自己先进性质和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最根本的客观依据。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基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的需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根本目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其实践,在人民中作用的好坏及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什么作用和起多大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所实行的一系列决策、方针、政策,如工作重点转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以及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国有企业改革等,都是这一规律的自觉应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当今生产社会化进一步发展,我们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环境下,研究和认识劳动价值理论,必须结合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新情况,作出符合时代特征的新解释。具体马克思主义内容可参考以下书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篇11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实践概念,首先包括下面几方面:(1)实践不是纯粹的精神创造外物的活动,而是人的有目的的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2)对实践概念,不仅要从人的感性活动”、“客观的活动”去理解,而且要“从主观方面去理解(3)实践活动既是主客观矛盾产生的过程,也是通过主客体的实际相互作用克服主客观矛盾的行动过程。其次,实践是人在世界上的存在方式。最后,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就是实践的发生和发展的历史,“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8页)”实践作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感性的社会活动,不仅改造着大自然已有的东西,同时也创造着自然界中并不现成地存在的东西;它不仅改造着客体的自然,而且也改造着主体的自然;不仅改造着包括人在内的整个自然界,而且改造着人类社会的政治结构、经济结构以及实践能够发挥其职能的任何其他对象,从而为人类的物质文化生活提供了现实的基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55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类的实践活动除了生产活动,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之外,还有政治生活、文化艺术生活、理论的创造活动等等。总之人类参与的一切社会活动,都是人类的实践活动,体现着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

通过上面的论述和分析,我们可以对实践活动及其所反映的实践本质作出如下的概括:实践是人们为了获取物质文化生活资料、满足人类社会需要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感性的物质活动,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种活动是人与自然界既相互联系而又相互区别的标记,是人与动物的最后分界。它是人在世界上的存在方式。把人类认识世界的活动纳入实践的范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其意思就是说,人生活在世界上,其活动在本质上都是实践。

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上取得的新进展,这既是对党执政经验教训的总结和借鉴,也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这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丰富和发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人类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三种基本的实践形式。生产实践是指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使自然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生产活动。主要表现为处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它决定着其他一切活动。从人类进化至今,在人的生产活动过程中,人类总是不停地获取对自己有用的对象,对其进行加工、改造,使其更加符合人自身的需求。可以说,人类无时无刻不对周围的事物进行各种各样的评价,无时无刻不从事着某种价值追求和价值选择。

随着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显著提高。我们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各项经济数据指标,取得了喜人的成绩;随着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当代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人炸、资源枯竭等全球性问题,越来越暴露出指导人们实践的认识观念上的局限性和缺陷。传统的实践观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片面强调“改造自然、征服自然”,把二者的关系看成是具有主动性的主体(人)对被动性的客体(自然界)的单向作用关系,自然界不过是僵死的被作用的对象物,而看不到人和自然的互动关系。这些认识上的偏颇集中表现在:一是,自然资源的容量和供应能力具有无限性。二是,自然界只是为人类经济目的服务的客体。三是,向自然界索取的狭隘的个体本位意识。

和谐社会需要和谐实践。首先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二者的对立是相对的,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绝不等同于纯粹的破坏关系,人绝不是自然界的纯粹的破坏力量,人类与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之间存在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的一致性。其次,在实践的宏观把握上,倡导对自然界改造与保护并重。最后,和谐实践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和谐实践有利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有利于世界的持久和平和永续发展,有利于恢复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社会实践对个人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以实践为基础;方法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9-208-01

一、“以实践为基础”的内涵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主体运用一定的物质手段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客体的感性物质活动,是主体改造客体的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发展,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自然,改造人类社会,以谋求生活资料。由此看来,实践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根据需要确定实践的目的,并运用所选择的手段和方式去作用实践对象,使实践目的对象化,实现人的主观愿望。实践是沟通人的思想和客观实际的唯一途径,纵观人类发展史,人类的基本实践有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这些基本实践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立足实践需要研究理论

(一)社会生活的实践性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是人为了解决自身需要与外部世界的矛盾而进行的能动地适应于改造世界的物质性活动。物质生产实践作为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对人类社会的产生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从事的物质生产活动为人们提供了足够的物质生活资料,满足了人们的生存发展需要。当代知识分子从事理论研究,须直面实践的社会生活,把人类社会看作一部实践的历史。我们应该正确、客观的认识和把握社会生活的本质――实践,因为这是我们进行理论研究的前提。

(二)实践的需要是理论研究的出发点

理论必须同实践联系起来,脱离实践研究理论是极其危险的,必须加以反驳。“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如果不懂得从改造世界中去认识世界,又从认识世界中去改造世界,就不是一个好的马克思主义者。一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如果不懂得从改造中国中去认识中国,又从认识中国中去改造中国,就不是一个好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因此,理论研究必须基于实践,立足实践。从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科学发展观,这些理论和思想都表达了对国家发展、人民幸福的极大关切。我们应该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根据现代化建设实践需要开展理论研究工作。

(三)在实践中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

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由此看来,理论正确与否,其自身无法证明,作为事物的客体也无法证明,只能通过社会实践来证明,它融入了事物和人两方面的因素,实践即判断真理与否的桥梁。然而,实践在大多数时期内由于受条件限制的,不能;立刻证明真理正确与否,因此,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检验真理的标准。“全世界自古以来,没有任何学问、任何东西是完全的,是再不向前发展的。”理论不是一成不变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传入中国以来,就随着实践和时代的发展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作为21世纪的研究生,我们应该立足于不断发展的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践,认真对待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新问题,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三、怎样“以实践为基础”研究社会科学

(一)理论总结

科学理论是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邓小平说“一个新的科学理论的提出,都是总结、概括实践经验的结果。没有前人或今人、中国人或外国人的实践经验,怎么能概括、提出新的理论?”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需要我们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深入挖掘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既要总结自身的经验、现实的经验,也要重他人的经验,杜绝狭隘经验主义和主观主义错误。

(二)调查研究

“即使只是在一个单独的历史事例上发展唯物主义的观点,也是一项要求多年冷静钻研的科学工作,因为很明显,在这里只说空话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可以掌握到第一手的事实资料,调查可以从实践中发现真相。

四、“以实践为基础”研究方法的意义

理论指导我们更好的开展社会实践,理论只有随实践发展而发展,才能顺利达到预期。实践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认识发生和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对实践经验进行理论概括和总结,通过实践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是社会科学研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富国强军,都需要我们坚持“以实践为基础”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弘扬民族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使理论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努力建设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19.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人民出版社,2009:598.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1-22.

    【公文范文】栏目
  • 上一篇:关于消防安全的作文(2篇)
  • 下一篇:现代农业发展论文(6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本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