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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6篇)

时间: 2024-07-07 栏目:公文范文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篇1

关键词高职院校实训室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7文献标识码:A

高职院校相较于国内本科院校来说,更加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务院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提出把高等职业教育定位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重点。如何实现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与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实践能力培养,而学校实训室的重要作用也因此得以体现,因此,高职院校在针对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应该对实验室安全有所侧重,进一步发现实训场所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使实训场所发挥其作用的基础上,做到安全零隐患。根据据笔者多年的实训室管理工作经验,要做好高职院校实训室管理工作,安全问题则是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普遍存在以下安全问题:

1实训室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

大多高职院校实训室在建设之初,都有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颁发,这是国家教育管理部门对于设置批准实验、实训室设立的硬性条件之一,要求学校必须出台与本校实际情况符合的管理条例,并制定实验室安全使用制度。笔者对几所高职院校实验室安全制度的调研中发现,大多数实验室都能够做到安全管理条例上墙,安全使用制度文件也较为齐全。但是,各个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都相对陈旧,没能根据实验室设备更新而进行相应调整,大多数还停留在初级实验室标准上,没有起到规范师生合理使用实验室、提醒师生注意安全问题的作用,难以从制度上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另外,大多数实验室存在安全制度落实与实际操作两张皮的现象,即安全制度规定详细,而师生落实铺皮潦草,从而埋下了祸根。

对于实验设备的检修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于高危设备的管理中制度中规定每年都要定期进行保养、检修,以保证学生在实训过程中的安全,而现实的状况却都不尽如人意,很多使用频率不高但不可或缺的大型设备大多变成实训室的陈列物,长久存放且不闻不问,一旦学生实训需要时才开启,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随着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实训室学生实训项目都在增加,各类项目需要的实训设施设备也相继增加,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却没有进行及时调整、配套制定,出现了规章制度空白区,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管理的需要。

2师生安全意识淡薄

学校里各级教职工、领导都存在着重科研,轻安全的思想,认为安全工作就是开开会,搞搞培训就万事大吉了,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位,缺乏统筹性考虑,宣传教育趋于淡化或者没有完全到位。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存在凭经验、想当然的观念,思想麻痹,抱有侥幸心理,这样势必造成管理疏漏,有朝一日隐患终究会爆发险情,对实训室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高职院校实训室设备种类繁多且使用频率高,师生长时间在实训室开展教学活动时,容易产生安全防预疲劳感,主要表现为老师在指导学生时无瑕顾及整个实训场所的所有设备,包括高危设备的危险性没有在课首时向学生们讲解,有些学生好奇心十足,趋老师不注意时就把玩一些象堆高车、机器人等之类的高危设备,容易引起危险事故。

3经费投入不足,防火、防盗能力低

由于受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限制,学校往往将有限的资金用到购买教学设备,人才引进等方向上,而对实训室安全设施的建设投入甚少,实训室因大功率仪器设备的增多,用电负荷大大增加,受经费的影响,学校却没有及时对实训室的电路进行扩容,也不及时对电路进行检修,容易使实训室存在着短路起火的危险。

由于实训设备多而杂,如何做好防偷盗事件的发生始终是困扰实训管理员的一件大事,由于受限于经费的影响,学校无法为实训室安装具有高科技水平的门禁系统,管理员为了防止仪器设备被盗丢失,只能采用传统的方法将安全通道锁死进行防盗,而实训室一旦发生意外,不能及时打开安全通道,后果不堪设想。

通过对高职院校实验室安全问题分类分析,可以看出,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普遍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角度细节问题,在对问题分类的基础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改进:

(1)建立防范机制,完善防范措施。对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的健全,应该从防范的角度出发,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首先要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实训室安全管理进行分段设置,明确每个阶段负责人的职责,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防范机制。同时注重安全管理环节之间的协调性和衔接性,不能出现漏管、错管、多管的现象。由于实验室安全事故具有多发性和破坏性的特点,所以要严格规范约束制度和操作程序,加强对于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使安全管理与监管呈常态化趋势。

建立高职院校实训室应急处理机制,许多学校二级机构能够建立自己的应急处理机制,但是对于实训室这个特殊环境的责任落实相对较少,所以要完善实验室应急事故处理机制,培养师生急救技巧,对于高职院校来说,能够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各负其责,对事故妥善处理,做到不慌不乱。

(2)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并非一日之功,需要从日常教学中开展,将安全意识教育融入到学生学习生活中。在每堂课前都要对本次需要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基础知识普及,使学生明确实训目的,对危险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适当提醒,让学生认识到危害程度的基础上再进行实训内容教学。除此之外实训室应该培养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素质高的管理队伍,这是为实践教学提供保障的前提。因此,要加速完善高职院校实训室管理队伍结构,加快引进业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人才来完善实训室的管理队伍结构,适当的加强对实训室管理人员队伍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使之成为一支具有基本知识扎实、知识面宽广、专业技术能力强的优秀团队,以保障实训室的各项工作得以安全的开展。

(3)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防火、防盗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学校应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实训室标准化改造建设,实训室的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学校审批,包括审查实训室管道、电力线路的铺设,装修材料的选用以及通风、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语及逃生通道,做到实训室水、电等管线设施规范、完善,通风、照明、控温、控湿设施完好,保证各项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另外,实训室要配备灭火器材、逃生指示标志要清晰、规范,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并拿取方便,且需要每年检测,以保证它能有效的工作。实训室门口、楼梯、紧急出口不能放置任何物品,要保持通畅,以备紧急疏,实训室相关管理人员要具有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疏散逃生的能力。

最后,通过对实训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讨论可以认识到,实训室安全管理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学校某二级管理机构的管理活动,已经成为关系到高职院校稳定的一项重要因素。同时,加强高职院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是一个学校教学素质的综合体现,是保证学生完成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需要站在全校和谐稳定的角度,站到彰显院校风采,体现教学水准的角度去制定制度,落实管理。

参考文献

[1]崔宝发,方杰,李凌燕.职业院校实验实训安全管理的研究.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0(3).

[2]李胜明,黄炳华,李伟霖.高职院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探讨.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6).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篇2

关键词:二级学院;MPA;案例教学

作者简介:高青(1980-),女,河北保定人,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孙萍(1962-),女,辽宁大连人,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辽宁沈阳110819)

基金项目:本文系东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立项课题“东北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二级学院职能研究”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3)07-0007-02

2000年8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4所高校为首批MPA培养试点单位。十几年来,为提高MPA学员培养质量,各高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针对MPA培养目标在MPA专业课程中引入案例教学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对二级学院教学条件与教学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与挑战,因此二级学院作为管理部门应全面改善MPA案例教学条件,强化教学管理。

一、加强案例教学条件建设

为全面改善MPA案例教学条件,二级学院应从有限的财政经费中拨出专款支持和加强MPA案例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建立一些专门的MPA案例教室、MPA实验室以及MPA资料室等。

1.建立专门的MPA案例教室

鉴于MPA案例教学对教室格局及其内部设施的特殊要求,二级学院需向学校申请分配或是自行开设5~6间教室作为案例教室。针对案例讨论的需要,将桌椅摆放成弧形或圆形便于学生进行案例讨论与交流。学院还应将主教室建成主案例讨论室,其余教室为分案例教室,或是根据案例讨论人数分成大、中、小几种类型的教室,根据教学案例实际情况划分小组,选择使用大小不等的案例教室,从而切实提高教学效果。同时,学院还应划拨经费。为案例教室配备各种现代化设备,例如安装投影设备,便于教师使用电子课件进行课程讲解;安装可进行录播的影像设备,通过讨论内容的回放使学生能够彼此了解他人观点,进而调整深化自己的观点与论说;安装影音设备,通过播放一些行政管理实际过程的影像片断使学生切实掌握实际运作过程。

2.开发MPA实验室

进行案例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MPA实验室的开发。首先,学院根据自身特点及发展方向,对MPA实验室建设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及未来建设发展方向,进而决定实验室建设级别及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安装等级。其次,通过向学校申请经费、设备以及加大自身投入,配备电脑、多媒体设备等相关硬件设备,安装电子政务模拟教学平台、人才素质测评软件、SPSS统计软件等等,从而搭建一个信息化平台,进一步完善教学条件,便于教师进行案例教学。同时通过各种实验的模拟分析可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与实践能力。再次,要大力引进兼具计算机技术和公共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来维护与开发实验室,切实保证实验室建设的高效性与持久性。

3.建设MPA资料室

为鼓励教师多多编写高质量案例,方便师生查阅相关资料,学院还要加强MPA资料室建设,既要收集各类文献又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网上资料室。一方面,学院要广泛筹集资金,通过征求MPA教师学员的意见购买并收集相关文献资料,包括书籍、报纸、杂志、光盘等等,从而方便师生借阅。同时,学院要配备既有图书管理相关知识又有公共管理知识的资料室管理人员,区别于学校图书馆管理员,除了做好编目与排架等工作,还要更深层次地揭示文献的内容,编写综述等更加详尽的介绍,从而方便教师编写案例时查阅文献资料。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发网上资料室。一是建立MPA资料室主页,通过主页内容用户可以检索到自己所需的公共管理方面的文献信息,及时了解本学科的国内外研究动态;二是通过主页,师生可以快速连接到学校图书馆,检索到更多的文献信息;三是在主页上进行在线问答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用户交流,利于网站的及时更新与发展。

二、强化案例教学管理

二级学院在促进MPA案例教学运行实施中,除了要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外,还要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从而切实保障案例教学的实际应用。

1.调整教学计划与课时

近年来,各高校先后改变传统的以理论教学为主的方法,在MPA专业课程中引入案例教学,并占主导地位,但并非所有课程都适合采取案例教学,例如公共课则适合理论教学。因此学院应鼓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及学生测评结果了解哪些课程可以进行案例教学。同时学院应对MPA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占有多少比例以及详细课时计划做出相应的安排,例如总课时为32学时的课程需安排2~5个案例,每个案例所用时间3~6个学时不等,一般前几学时为理论教学,之后紧跟一个案例。如此,通过硬性规定切实提高案例教学的使用率。

2.营造创新文化氛围

自从学院在MPA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方法,除了在MPA教师和学生中大力宣传其重要性外,还在学院内部努力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通过贯彻落实十报告强调的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不同的学术观点,从而充分调动MPA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新潜力,使其自主创新能力也得以提高,为推进案例教学奠定创新文化底蕴。在此基础上,学院还要鼓励教师编写高质量的案例,并应用到实际教学之中,同时鼓励学生在案例教学中勇于表达自己的不同见解,敢于进行讨论与交流,从而通过双方面的共同配合进一步保障案例教学的效果。

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学院在大力宣传案例教学重要性的同时,还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一是为鼓励案例教学的应用与发展,学院要努力提高教师案例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MPA教师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并对效果好的案例教学课程组织全体师生观摩,从而使得经验得以推广。二是学院要制订制度和激励措施,鼓励MPA教师和学生积极实践。一方面,适当进行政策倾斜,对教师调研编写的案例要承认其课时量及科研工作量,与职称评审相挂钩;学院拨出资金大力支持MPA课程案例的制作,定期评选优秀教学案例给予奖励,并推荐参评国家MPA优秀教学案例,同时对案例教学排名靠后的教师要适当扣发奖金。另一方面,对学生而言,将案例学习和讨论与课程最终成绩挂钩,从而促使学生积极参与到案例教学中去。

4.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进行MPA案例教学,特别是案例库建设不仅耗时长而且花费多,必须有持续不断的经费保障,为此学院需要多个途径多种手段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切实保障案例教学的顺利开展。一是学院每年要从财政预算中拨出专款作为案例教学建设经费支出,同时也应向学校申请经费支持与资助。二是学院要鼓励MPA案例教学研究中心以课题研究的形式申请各种科研课题资助,或是受被研究或采访的公共机构委托进行课题研究,从而得到经费资助。三是如果本校案例库建设效果好,可以通过案例产权交易获取收入,也可以通过分享案例的方式向教育部公共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申请资助,或与各位委员所在高校进行案例共享,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成本。

5.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教师在MPA案例教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二级学院需要全力打造一支既有公共管理理论又有公共管理实践的高素质全方位的师资队伍,大力加强师资培育。一方面,要努力提高教师案例教学的技能,为此学院应邀请专人开设MPA案例教学相关培训课程,或是组织教师到案例教学效果好的学校进行观摩学习、总结经验,从而使得MPA教师真正掌握案例教学技巧。另一方面,学院要努力提高教师公共管理实践能力。MPA教师更多具有的是公共管理理论知识,为此学院要为其全面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尤其加强与政府公共部门之间的互动,一是学院可以聘请一些政府官员担任兼职教师,或者邀请一些政府官员来学院进行政府管理实务等方面的讲座;二是学院要鼓励教师积极与政府公共部门建立科研关系,认真完成其课题研究,每年也可以组织一些教师到政府部门挂职锻炼,进而通过与政府部门多方面的接触大力提高MPA教师的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1]王伟.培养复合型MPA,加强公共管理资料室建设[J].河南图书馆学刊,2001,(8).

[2]刘旭涛,皎京敏,雷强.中欧MPA培养模式对比分析与整合创新[J].理论探索,2006,(3).

[3]褚添有.我国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案例教学之问题与对策[J].皖西学院学报,2009,(2).

[4]罗依平.MPA案例教学之我见[J].现代教育科学,2008,(3).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篇3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

第三条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的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二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设定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检验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经济利益等影响。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实验室具备与其临床检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临床检验质量。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规定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卫生部公布的停止临床应用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临床检验项目和停止临床应用的临床检验项目由卫生部另行公布。

卫生部定期新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患者准备、标本采集、标本储存、标本运送、标本接收等标准操作规程,并由医疗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临床检验报告发放制度,保证临床检验报告的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七条临床检验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实验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二)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单位、参考范围、异常结果提示。

(三)操作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十八条临床检验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保存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应当由执业医师出具。

乡、民族乡、镇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可以由执业助理医师出具。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提供临床检验结果的解释和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非临床实验室不得向临床出具临床检验报告,不得收取相应检验费用。

第三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保证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需要校准的检验仪器、检验项目和对临床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校准。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绘制质量控制图。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详细记录。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质控品的选择,质控品的数量,质控频度,质控方法,失控的判断规则,失控时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质控数据管理要求等。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GB/20032302-T-361)执行。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参加经卫生部认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应当按照常规临床检验方法与临床检验标本同时进行,不得另选检测系统,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对于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对床旁临床检验项目与临床实验室相同临床检验项目常规临床检验方法进行比对。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将尚未开展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与其他临床实验室的同类项目进行比对,或者用其他方法验证其结果的可靠性。临床检验项目比对有困难时,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方法学进行评价,包括准确性、精密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稳定性、抗干扰性、参考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要求》(GB/20032301-T-361)执行。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标本接收、标本储存、标本处理、仪器和试剂及耗材使用情况、校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检验结果、报告发放等内容。质量管理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2年。

第四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并每年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生物危害风险,保证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达到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并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相适应。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严格管理实验标本及实验所需的菌(毒)种,对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应当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送至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检验。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二)未按照相关规定擅自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三)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质量与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查并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临床实验室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三)责令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及其人员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十九条卫生部可以委托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等有关组织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具有室间质量评价能力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

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临床检验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在检查和指导中发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存在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时,应当及时向委托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临床检验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的对临床实验室的检查和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五十一条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通报或公告。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上一年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通报或公告情况,于每年3月31日前报卫生部。

第五十二条室间质量评价机构应当定期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情况,向卫生部和为该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室间质量评价利用实验室间的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检测物品进行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室内质量控制实验室为了监测和评价本室工作质量,决定常规检验报告能否发出所采取的一系列检查、控制手段,旨在检测和控制本室常规工作的精密度,并检测其准确度的改变,提高本室常规工作中批间和日间标本检测的一致性。

质量控制图对过程质量加以测定、记录,从而进行评估并监查过程是否处于控制状态的一种统计方法设计的图,图上有中心线、上控制界限和下控制界限,并有按时间顺序抽取的样本统计量值的描点序列。

第五十四条特殊临床检验项目的管理由卫生部另行规定。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篇4

Abstract:Withanincreasingscaleoftheuniversityconstruction,laboratorysafetymanagementneedstobestrengthened.Tomeetthedemandoflaboratorysafetymanagementunderthenewsituation,laboratorysafetyeducationseemsparticularlyimportant.Itisanimportantissueoflaboratorysafetymanagementtoincreasetheworkoflaboratorysafetyeducation.Thispaperintroducesthemanagementoflaboratorysafetyeducationstandardization,whichconsistsofspecificationsystem,hierarchicaleducation,quantifyeducationtime,systematiclearning,diversificationform.Themanagementachievescontinuousimprovementinusinginspection,benefitanalysis,self-evaluationofitself,eliminatesartificialhazards,ensureslaboratorysafety.

关键词:实验室安全;教育;标准化

Keywords:laboratorysafety;education;standardization

中图分类号:G4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5)30-0245-03

0引言

自1999年我国高等院校扩大招生规模以来,高校的办学规模迅速扩大,为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求,许多高校通过调整,即“共建、合作办学、划转、合并、协作办学”等形式,实现了高校结构和学科的调整,完成了优势教育资源的重组。高校实验室作为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相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来看,都得到了大幅提升[1],从实验室的规划使用,到安全发展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实验室安全管理,更是实验室正常运行的前提。实验室安全工作日益受到各个方面的重视,并由此涌现了一大批专家、学者,对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1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高校实验室不仅拥有大量贵重精密仪器、特种设备等,还使用及存放多种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病原微生物菌种,甚至可能还有放射性物质,而且实验室使用频繁,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教育培训不规范,部分实验楼也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安全投入不足,设施建设不完善,这些都是实验室安全管理需要攻克的难题。

近年来,随着实验室安全事故频发,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视,通过总结分析以往典型的安全事故案例,可以发现,粗心大意、麻痹疏忽、侥幸心理等人为因素,是大部分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实验室安全事故中由于人为引起的事故比例占到98%,可见人在事故发生和预防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2]。只有通过定量化、层次化、系统化、多样化、规范化地开展实验室安全标准化教育,才能有效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消除因人为因素产生的事故隐患,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1.1实验室安全教育是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

1992年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指出,高等学校应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或组织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五条明确指出: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计划。

2014年8月31日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上述一系列的政策法规的出台,表明国家越来越重视安全教育工作,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教育工作已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2实验室安全教育不充分是实验室事故频发的原因

实验室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高校带来很大的财产损失和不少的人员伤亡,缺乏安全教育是造成实验室重大事故和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1970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K.BarrySharpless因核磁管爆炸失去眼镜、2009年浙江大学CO气体错误接入其他实验室导致实验人员中毒死亡、2008年美国UCLA大学叔丁基锂燃烧致人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人的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不高,从而粗心大意引发的,如果他们都接受了充分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了安全意识,这些安全事故确实是可以避免的。

1.3推进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内在要求

实验室安全工作,旨在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掌握业务能力的基础上,只有通过系统的安全知识学习,努力地自我完善,不断地提高安全意识,才能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才能更好地呼唤人本精神,培养出创新型人才、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可靠接班人,更有效地保护国家财产,保障师生健康与安全,保护科研成果。人接受安全教育的程度,安全意识的强弱,安全素质的高低,从根本上直接决定了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成败。

2实验室安全教育标准化内涵

经过对国内多个的高校调研和交流发现,传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采用的是单一教育源头为主导,老旧的安全教材为内容,教育形式也缺乏多样化,没能很好地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导致受教育后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依然对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敏感性不强、对实验室内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能力不足、对突发危机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实验室安全教育存在的一些落后、僵化、教条的现状[2,3]。

实验室安全教育想要跟上新形势下的高校实验室管理,切实保障高校教学、科研的有序进行,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就必须实行规范化、层次化、定量化、系统化、多样化,只有真正落实标准化的教育模式,才能有效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提升工作人员安全素质,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2.1制度规范化

高校涉及的专业学科门类多,分布广,人员流动性大,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理顺本校安全管理体制、组建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层面出台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相关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应明确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实施主体,并责成各学院(部)分别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机制[4]。

管理办法应明确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管理,经过入职、入实验室教育培训后,方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对接触管制实验材料人员、特种设备管理及作业人员、实验动物与病原微生物操作的实验室人员、以及放射性工作人员等,都应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各学院(部)应根据“科学规范、系统完整、广泛普及、按需施教、形式多样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2.2教育层次化

2.2.1管理体制层次化

实验室安全教育应采用分工负责制,实行校院两级层次化管理,学院(部)还应落实其所属系、室的教育培训任务,严格实行多层次,责任权属明确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

2.2.2专业方向层次化

实验室安全教育的方向应有层次化,可分为通识类、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机械防护安全、建筑与土木安全、辐射安全、环境安全及实验废弃物安全等多个方面,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验室特点选择不同的安全技术门类作为教育培训的内容。

2.2.3教育对象层次化

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对象也应有明确的层次化,主要有各学院(部)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实验室主任(中心主任、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主任或实验室业务负责人)、研究所负责人、专职实验室安全秘书、专兼职实验室安全员、各课题组负责人、及其他实验室人员(教师、技术人员、研究生和本科生),针对不同岗位的人员,采用不同内容的教育。

2.3课时定量化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第三条指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并明确了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岗位需要接受培训、再培训的课时要求,根据高校自身特点工作特点结合相关行业培训课时的要求,针对上述3.2.2中列出的不同岗位、不同学科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分别制定量化的安全教育课时指标。

如各学院(部)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理工农医类累计时间不少于6课时/年,政经文史类不少于3课时/年;实验室主任(中心主任、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主任或实验室业务负责人)、研究所负责人、专职实验室安全秘书、专兼职实验室安全员、各课题组负责人,理工农医类累计时间不少于12课时/年,政经文史类不少于6课时/年;其他实验室工作人员,理工农医类累计时间不少于6课时/年,政经文史类不少于3课时/年。

2.4内容系统化

2.4.1设立安全课程

为适应教学改革形势和满足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需要,相关学院(部)应开设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传播安全知识,训练安全技能,确保学生能安全顺利地进行实验和科研工作[5,6]。课程内容应根据本学院特点,对安全法律、国家安全政策制度、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特种设备、辐射与防护安全、机电与电气化、建筑与土木、金工实习车间等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内容进行系统性重点教育,同时培养学生获取安全性预判、应急与消防、紧急处置措施、事故分析等系统性安全知识。

2.4.2安全专题讲座

除安全课程以外,还需聘请相关行业的安全管理专家,计划性开展安全专题系列讲座,通过典型的事故案例,分析总结注意事项,分享安全工作经验和心得,可以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与安全课程知识形成互补作用,对实验室安全教育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5形式多样化

学校层面应建设实验室安全教育相关的网站、系统,一方面可供实验室工作人员登录自学并参加考试,另一方面可以提供课件、教程,供师生下载、学习,实现实验室安全“mooc”化教育。

分类编写实验室安全指导手册,发放到各个实验室,由各个实验室制定本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指导手册可以方便实验室人员了解化学危险品、废弃物、高温高压设备、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实验操作技能,掌握事故救援与自救技能,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定期举办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安全技能、提升安全意识;可以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实验室安全工作评比、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等,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7,8]。

3结束语

实验室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同样是持续改进的过程,按照PDCA(持续改进)管理理念,在实验室安全教育标准化的实施过程中,对本文提出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模式进行监督检查、效益分析及自我评价,对其中不适应的环节或不合理的因素,分析原因,及时改进,需要不断完善实验室安全教育标准化体系,通过持续改进,保持标准的实效性,才能真正建设好实验室安全文化,牢固树立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消除实验室安全事故汇总人的因素这一薄弱环节,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参考文献:

[1]李五一.高校学校实验室安全概论[M].杭州:浙江摄影出版社,2006.

[2]贾贤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状分析与对策[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1,30(12):193-195.

[3]黄文霞,罗一帆.高校化学教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0,27(9):193-195.

[4]廖秀萍.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践与探索[J].广西轻工业,2010(7):167-168.

[5]孙立权,范强锐,王征.对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的探讨[J].2008,25(1):144-146.

[6]汪红.加强安全技能培训提高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J].价值工程,2011(23):208.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篇5

1.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全面修订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各院系要全面修订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验设备的可行性,吸收科技发展的新成果,删陈取新,优选实验项目,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教学大纲中不同类型的实验项目所占比例要合理,既有基础理论性实验,又有一定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既有必修(必做)实验,又有选修(选做)实验。

特别要注意的是,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一定要选题精良,达到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综合实践能力的目的;依据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学时安排,合理确定实验项目,相对明确各项目的学时数,适当提高实验项目的教学要求;各门实验课程应有机结合,形成系统、完整、优化的实验课程体系,避免不同实验课程之间内容相互重复。

2.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各院系领导应进一步重视实验教学,加大对实验教学工作的支持力度。各院系主管领导、教学督导要切实加强对实验教学的开课情况、教学进度、教学质量、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期末考试等方面的管理,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和多渠道的反馈工作,包括对所承担的实验室开放而进行的实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反馈情况。实验室主任应积极组织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保质保量地完成每门实验课程的教学任务。实验教学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课时安排不得少于规定学时。实验项目要符合实验教学大纲规定,不得随意降低教学要求。规范实验课程表的编排。课程表是教学计划在每一学期执行情况的具体反映,是教学运行、管理和检查的重要依据。各院系根据教学计划每学期末给实验室下达下一学期实验教学任务,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系主任协助,编排实验课程表。实验课程表要详尽反映班级、课程、教师、地点、组数等信息,对不是每周都进行的实验课程,需注明具体的时间以便统筹安排。安排学生分组时,应保证每套设备的实验人数不超过有关规定数量。实验设备不足时,应增加循环次数确保每个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计划规定任务。每学期开学前,实验室负责准备好仪器设备,保证开学后按时开课。开课后,各院系要及时报送实验课程教学课程表,学期结束前报送实验课程考试安排表(包含于学校学安排之中)。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开课前要准备好实验指导书,并对每一次实验进行详细认真的实验记录。实验课程应由符合教学条件的人员承担,各院系要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实验教师队伍。

3.加强学生实验能力考核,规范实验课程考试制度

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核,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除安排必要的基本实验理论考试外,必须安排操作考试,重点考查学生的独立操作能力、综合实验能力。未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提倡进行操作考试;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包括学生预习成绩、实验过程能力评价成绩和实验报告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包括必要的基本实验理论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且实验操作考试所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40%;未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实验部分的成绩(包括实验过程能力评价成绩、实验报告成绩、实验理论与操作考试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30%;以培养学生实践技能为主的课程,应重点考查学生在实践中的综合应用能力,考核方式提倡多样化;各院系应结合各自的专业特点,按照学校实验课程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院系的实验课程考核制度(办法),明确实验课程考试操作规程,对每种考试形式作以具体规范及各部分成绩所占的具体比例。

4.改革实验室管理办法,实验室逐步走向开放

实验室管理应由目前的封闭式管理逐步走向开放式管理。新校区建成以后,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有计划、有目的的向学生实行开放,使实验室真正成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基地。已开展实验室开放院系,要继续扩大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形成常规和制度;其他院系要及早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积极探索符合各自特点的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5.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创新实验教学模式

各院系要鼓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有关实验教学的科学研究,创新实验教学模式,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在实验教学中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积极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等,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6.提高投资效益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篇6

关键词:高校;药学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高校药学专业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意义

(一)医药学专业实验室的重要性

理论知识需要用实践进行检测,药学专业实验室是帮助学生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实验室不但是学生技能实训的重要场所,而且也是“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的重要场地,实验室是学生和老师频繁使用的地方,因此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药学实验室涉及跨学科领域,同时也就配置大量设备和器材,其中部分器材、设备,以及化学药品具有危险性,如果操作不当后果则不堪设想,因此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较多,所以加强对药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是对学生和学校安全的负责态度。[2]

(二)医药学专业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意义

药学类专业是一个庞大又复杂的学科,本身涉及的领域众多,其中包括药学专业、临床药学专业、药剂学专业、药理学专业等。众所周知,大部分学生将来要面向医学类工作岗位,而医学类工作非常强调实践专业的操作能力,只有用大量的实验才能提高学生的医学技能,在药学专业中涉及有化学实验、医学实验、动物学实验等多种不同类型的实验。同样道理,药学实验室中仪器设备和化学品等实验材料多种多样,其中部分材料属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挥发的危险品,因此保证实验过程和实验后期处理等工作的安全是实验室的第一原则。

二、高校药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现状

(一)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部分高校药学实验室对于安全管理制度不够重视,墙上虽然张贴着安全管理条例,但是很多操作和管理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让张贴的“安全管理条例”成为了一纸空文,安全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也没能及时整改,管理人员对整改检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走形式,给实验室的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实验性器材摆放不够合理、试验性器具操作未能按安全手册进行、清理实验室垃圾时不分类,危化品、易燃易爆品、有毒品等废弃物乱放乱扔等相关问题,都暴露出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相关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安全管理问题。[3]

(二)安全意识淡薄

实验室中设备、器材、原料众多,是具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在高校试验中部分老师和学生的安全意识淡薄,只是看重实验过程,但是没有关注过实验本身的安全性,甚至低估试验品的危险性,怀有侥幸心理。人员在实验室进行操作就应该对实验室的安全隐患有一定的认识,要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也要对实验室的财产负责,也对周边的环境保护负责。部分老师和学生缺乏安全意识,在实验室工作和学习中常常麻痹大意,安全管理工作中,对不安全因素也视而不见。这样的情况给实验室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基于此,在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存在管理安全隐患的最主要因素,探寻有效的管理规范模式,提升安全规范操作意识和能力,是现代实验室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保障实验室安全的根基。

(三)安全教育不足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安全教育首先是让学生了解安全事故的危险性,在思想意识上加强学生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对学生进行危险情况应急处置教育,当危险临近时如何能将生命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也要学会自救和救人的方式方法。同时也要加强对于老师的安全教育,老师在常年的教学中,自以为熟练掌握了安全知识,但是越是轻车熟路,就越容易放松警惕,提倡老师和学生一同学习安全知识,这是对老师的安全意识是一个加强巩固的过程。[4]

三、高校药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对策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是对实验室人员的一种有效性约束,制定完善的高校药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各种操作规程和废料处理环节加强管理。实验室操作要有详细的规定,并设立安全责任体系,对于安全问题层层管制、建立追责制度。对药学实验室定期进行抽查,并将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通报批评,隐患问题要进行限时整改。在实验室明显部位张贴安全标示和安全标语,对于危险性操作和处理方法,要有详细明朗的操作规程。对于危险制剂的存储、搬运和处理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实验室人员可以感受到安全防控的严肃氛围,也能让学生和老师掌握和熟悉安全应急措施。[5]基于此,要探索构建现代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实验室安全操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保障实验室安全。

(二)建立安全教育平台

对于实验室安全教育不能松懈,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进行宣传和教育,建立实验室安全网络平台,让实验室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查询安全知识、了解安全规范,并设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实验室人员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无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加强实验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药学实验室可以将网络教育纳入实验室教学范围内,统一标准、统一考核、让所有人员进入实验室要先通过实验室网络安全教育考试,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活动,对于应急性突发事件做到事先预防。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如果说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章制度是实验室安全的“软件”,那么完善的基础设施就是实验室安全的“硬件”。实验室内、外必须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保障措施,例如实验室要配备灭火器、火灾报警器、消防通道、急救箱、通风设备、安全环保的下水通道、危险废弃品(包括包装盛放的容器)暂存柜、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理装置等。安全防护设备要在实验室易操作部位且保证没有遮挡物,并在设备上方或侧方有简单明了的操作方法说明。在安全教育平台上要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设备操作培训和考核。实验室人员初到实验室时要熟悉实验室门窗、通道、楼梯口和安全出口位置及等周围环境特征,了解室内、外安全设备用途和用法,不定期对安全设备实操进行演练,将可能发生危险情况的处置方法加强练习。

四、结语

高校是我国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高校的实验教学是对科研活动和实践操作都有重要意义。高校中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关系到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也是高校管理工作中的最重要环节之一,老师和学生都应该共同遵守实验室安全规程。高校药学实验室的管理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无论在器材摆放、实验操作规程、实验后的清洁等各个环节中都不能出现疏漏,我们要加强人员安全意识,做好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不断探索安全管理最佳方式,坚持科学管理办法。

参考文献:

[1]张海红,沈军波.药学专业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信息化的实践与思考[J].卫生职业教育,2019,37(1):87-88.

[2]刘旭明,刘放.国际视野下药学院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方式与规范[J].药学教育,2018,34(6):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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