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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基本职能(6篇)

时间: 2024-07-07 栏目:公文范文

审计的基本职能篇1

[关键词]高校审计主体职能附属职能审计责任审计现状

一、高校审计的职能

高校审计是指高等学校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计行政管理部门、学校等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校的财务收支及其策、规章、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校的财务收支及其见,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高校审计是内部审计的一种形式。

1.监督职能

高校审计的主体职能包括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其中监督职能是基本职能。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监督职能是审计的最基本职能。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都具有监督的职能,但这三者的监督方式、监督力度都不相同。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且高等学校的审计应当对高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实行独立地监督,所以,监督职能应该是高校审计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职能。

2.管理职能

高校审计属于内部审计,首先是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控制与监督作用。现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效益观念的增强,投资主体的拓展,学校规模的扩大,校园经济的壮大,高校审计在实施控制与监督的同时,利用其人才优势,信息优势,更多地围绕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开展工作,逐步发展成为高等学校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学校管理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已经成为高校审计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取决于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观念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审计人员本身,包括敬业精神和业务水平。

二、目前高校审计的现状与发展的思路创新

审计力量不足。当前高校普遍存在内审机构不健全、人员缺少现象。在机构设置上,一部分高校合署办公,由1至2名工作人员;有的高校虽设有,也只是象征性地配置了两三名审计人员,在职的审计人岗或“转业”到审计部设置专门的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专职内审计人这项工作,素质参差不齐。领导对审计工作重要程度认识不足。高校在配置审计工作人员时把关不严,把一些没有审计能力的人安排在审计部门,致使审计手段落后、工作效率低下,当前很多高校还是使用过去传统的审计方法,靠审计人员手工计算核对数据的对错。这种传统的审计方法不仅劳动强度大,而且时间长、效率低、易出错,已经不能适应高校快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强化审计工作的领导和参与督促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重视审计工作。国家审计部门依照审计法律法规加强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高校审计工作纳入高校党政负责人考核重要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实行审计工作的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广泛征集审计线索。省级审计机关、高校审计部门应在高校内外广泛宣传审计工作,扩大高校审计线索来源途径。改革现行审计主体,改变目前高校审计部门人员孤军奋战的状况,引入“内部审计外部化”的机制,发挥国家审计机关的强制性、权威性职能,形成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关三种力量组合的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关三种力量组合的“审计主体”。充分发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高校实际情况了解全面、真实的优势。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较强、审计经验丰富、人员素质整体较高的优势。

三、创新审计工作思路

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国家审计规划或计划高校审计部门、社会各方面反映的信息等制定审计计划,召集注册会计师进入高校审计现场,由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业务中的询证、计算、实际盘点等具体审计工作,高校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复核确认,审计机关负责终审并出具审计意见,公布审计报告。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报告的监督、执行和反馈等后续审计。

1.增加审计经费,提高审计工作物质基础条件,建立审计经费的保障和正常增长机制。在学校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时充分考虑对其审计工作的经费安排。

2.强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高校审计中除基建审计等专项审计之外,经济责任审计是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几方面作为审计重点,能控制经费、预防腐败、发现问题、健全制度。①对财务部门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主要内容:是否根据《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各项收入,并及时足额入账等。②对设备管理部门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重点在于:学校各类资产状况是否安全完整;公用经费和专用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制度和预算规定,设备费分配方案是否合理,设备的使用效益如何。③对基建规划处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重点在于:基建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基建投资是否报经主管部门审批,有无自行改变原批准建设项目或扩大建设面积;基建工程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手续是否完备,经办的经济合同、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执行情况如何等等情况。

建立评价体系,优化审计成果在高校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实,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发现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恶意欺瞒等事实,如实记录其人事档报、恶意欺瞒等事实,如实记录其人事档案,有不良记录的个人将从此不作选拔和任用,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健全高校审计工作评价体系,把高校审计反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重要依据。审计评价可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社会效益方面可以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获取师生员工对审计结果的满意度,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审计工作的一杆标尺;经济效益方面可以采取对被审项目和社会同类项目经济效果进行对比,从中找出问题进行分析,对发现具有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要将高校审计结果列入高校主要负人业绩考查内容,维护高校发展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张庆龙.内部审计价值(第二版).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2]朱锦余,赵新杰.经济责任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3]刘高焯.审计学(修订本).立信会计出版社,1996.

审计的基本职能篇2

【关键词】审计人力资源;开发;途径

纵观审计的发展历史,审计资源的有限性与应承担的任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面对着强大的社会需求,审计资源的短缺问题也逐步提到审计工作的日程中来。审计资源的短缺不仅是数量上的短缺,更是审计资源质量的短缺。审计资源的短缺不是今天一时的短缺,而是我国审计工作长期面临的“瓶颈”问题。实践也证明,审计任务的日益繁重与审计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一直是制约审计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方面是审计资源的短缺,另一方面是审计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开发、利用不充分造成的审计资源浪费,因此审计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势在必行。在此,笔者主要从国家审计机关的角度,剖析审计人力资源的开发问题。

一、审计人力资源的涵义

审计资源是用以独立检查受托经济责任,并确保其实现和解除的所有社会资源。它包括审计人力资源、审计技术资源、审计信息资源、审计组织资源、审计财力资源、审计文化资源以及其他能够为审计所用的潜在的社会资源。

审计人力资源是指审计组织拥有或可以利用的一切审计力量,主要由国家审计人员、社会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构成。实践证明,审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是有效履行审计职责,完成审计目标的根本保证。审计人力资源主要涉及审计人员队伍结构、人员素质、知识结构、专业技术水平等。

二、审计人力资源开发的内涵及其必要性

(一)审计人力资源开发的内涵

审计人力资源的开发是指审计组织通过有计划的投资,采取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使用管理等一系列的有效形式,挖掘审计人员的各种潜能,发挥审计人员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创造性,以高效顺利地保证审计目标的实现。它既包括宏观的国家审计机关人力资源的开发,还包括微观的公司或企业主体―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和企业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的开发。

(二)审计人力资源开发的必要性

在人类社会中,人力资源是最活跃的资源要素,其开发是头等重要的。对于审计事业,无论我们在技术上多么先进,工作效率的好坏还是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与质量的高低。审计本身就是一种专家行为,审计人力资源更是审计资源中最积极、活跃的重要资源。从《审计署2003-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来看,未来国家审计的角色定位将会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有所调整,公共资源管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营将使得国家审计具有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双重身份,尤其是大力开展的效益审计与财务审计相比,它对审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都有不同的要求。这些使得审计人员必须具有很高的职业素质才能符合这一角色的要求。从当前审计人力资源的现实来看,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工作能力与新形势的要求有着不小的差距,现行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还存在很多弊端,不思进取,吃老本,混日子的现象仍然存在,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与审计人力资源供求比例的不协调使得它与现代审计对从业人员素质的高要求格格不入。因此,有必要研究和探讨如何开发审计人力资源。

三、审计人力资源开发的途径

(一)教育开发

教育是人力资源开发的最基本的途径。审计工作需要审计人员来完成,审计人力资源是审计行为的执行者,而审计教育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专业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随着审计事业的深入发展以及审计环境的改变,我国现行审计教育的弱点逐渐显露:一是办学力量分散,培训机构重复设置,难以形成统一布局和合理分工,有的培训机构甚至缺乏基本的办学条件,不少院校出于经济效益的原因设法创办各种“短、平、快”的培训班。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教育成本的上升和办学效率低下。二是学历教育与后续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脱节,不能很好地配合和协调,尤其是后续教育在促进审计人员提高素质方面还无法适应知识经济、WTO所带来的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国际化的要求,后续教育往往缺乏针对性而且后劲不足,无法实现审计人才的培养模式与环境变化的动态优化。为此,我国的审计教育应该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和加强:

1.改革审计教育培养机制。融审计规律、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于一体,形成公平、合理、高效、有序、灵活的审计教育培养机制,强化培养内容,以培养合格的审计人才、提高现有审计人员的素质为中心。

2.改革高等审计教育体系,构建开放的、动态的教育体系。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学校教育和岗位培训或在职教育之间形成合理的分工,学校教育和审计人员的终身教育之间形成有机的衔接。

3.开展制度化的全员职业后续教育。应建立一整套职业后续教育的规章制度,要求所有参加各类审计工作的从业人员都必须接受后续教育规定的科目。针对不同职称、岗位和知识结构的审计人员,实施分层培训;课程设置也应以市场和实践为导向,切实扭转审计教育内容与审计实践活动相脱节的现象。

4.要把普及和提高结合起来,多层次地搞好审计机关培训工作。既要通过统一考试的方式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予以考察,也要对对审计工作中急需的新知识、新技能通过抓好骨干培训的方法予以解决,并有针对性地抓好部分高级人才的培养。据有关报道称:审计署将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面向全国审计机关培养、造就50名资深审计专家,100名审计专家,500名审计能手。

(二)职业化开发

根据《审计署2003-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未来的国家审计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审计人员职业化管理体制。这种提法的实质是实现传统审计人员的行政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通过审计人员职业化的开发可以有效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使审计人员不断提高素质,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制度安排则是职业化的根本保证,它使所有的审计职业人员能够在这个框架内实现职业本身的社会功能,具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职业准入和遴选制度。当前,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的遴选基本参照国家公务员的录用标准,并没有真正突出审计职业的特殊要求,而且仅具有审计、会计的专业背景并不能完全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对国家审计机关的从业人员,应该不仅要求是审计专业领域的人才,还需要补充法律、信息技术、管理学等多学科的专业人才。并且要求审计从业人员在符合初选标准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符合遴选标准,即基本道德水准、基本工作能力的要求、对审计事物的判断和分析的敏感能力、洞察能力、对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等。

2.审计职业等级制度。这是指通过正确区分审计人员的不同等级,确定不同的工作岗位,并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使得审计人员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权责明确。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审计职业的精英化,保障审计人员队伍的高素质,从而树立审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绩效评价制度。审计职业人员的绩效评价就是考核、评价和传递审计职业人员在审计岗位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结果方面的信息情况的过程。应运用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的手段建立审计的职业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双向的沟通和评价。

4.审计职业的激励制度。我们不能否认物质追求对于人的行为意识的诱惑,只有建立起审计人员适当的高薪制度和诱惑稳定的退休金制度、奖励基金制度,维护审计人员较高的社会地位,才能一方面稳定现有的高素质审计人才,另一方面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到审计职业队伍中来。当然还应辅以精神等其他方面的激励手段。

5.审计责任追究与监督制度。是指为惩戒审计人员在工作中违反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的行为,监督和约束国家审计人员的经济监督行为而设立的一种制度安排,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国家审计人员个人机会主义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对国家利益的侵害。

6.职业道德制度。即应该在职业范围内形成一种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习惯,为评价从业人员的荣辱、善恶确立标准。目的在于维护审计职业的信誉与尊严,在社会公众中提升国家审计的职业形象和公信力。

(三)自我开发

审计人力资源的自我开发是指通过创建学习型审计组织来激发审计人员的主动学习能力,提高审计人力资源素质的一种开发手段。审计是专业性强、知识密集度很高的行业。在作为审计对象的各行各业不断发展,各种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应该把各级审计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中,要形成一种学习研究的风气,对一切相关的新知识进行主动学习,研究其对审计的影响和作用,汲取有益的成分,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这是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基本前提。要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仅仅拥有财务等单一知识结构,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审计实践的需要,必须鼓励并创造条件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造就一批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是创建学习型组织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要积极研究采用审计新技术、新方法,也就是把获得的新知识及时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将发挥直接的促进作用,这是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基本要求和根本目的。审计机关和人员都应该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反思,在反思中寻求提高和发展,使审计人员从内心树立对国家审计发展的一种共同愿望,了解国家审计想要做什么?想要创造什么?国家审计的任务和使命是什么?使审计人员的个人职业发展融合到国家审计的发展之中,形成一种内心的感召力,并勇于面对变化,同心协力,自觉为实现审计目标而奉献。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审计人力资源开发是在当前社会条件下,通过以上途径把人的潜能充分的挖掘出来,并加以提高和发挥,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审计的发展需要,使低层次的人力转化为高层次的人才的系统过程。此过程中,应注意各个环节的联系与制约,以期实现审计人力资源开发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

[2]萧鸣政.人力资源开发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3]张庆龙.审计资源论[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4]李金华.对20年来审计工作的思考[J].中国审计,2003(1).

[5]刘波.审计效率与审计资源优化配置[J].审计月刊,2005(6).

审计的基本职能篇3

[关键词]审计教学;审计职业判断;教学模式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2.17.065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2)17-0114-02

1审计职业判断是审计过程的核心

审计职业判断在审计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95)指出: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审计职业判断是一项最为重要的因素。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012)中也指出,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运用职业判断和保持职业怀疑。从审计实务的层面上看,审计判断在审计实务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在会计报表审计的各个阶段,都充满了审计判断,审计实质上是一个连续的判断过程(张继勋,2002)。但是,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审计人员在具备相当的知识结构的基础上,不断地通过审计实践来丰富和改善。为此,在审计教学中应当注重对学生审计判断的训练。但是,面对初学审计的学生,审计教学中对于学生审计职业判断的教育和训练偏少,学生的职业判断意识和能力均不强。

2审计教学中关注审计职业判断较少的原因

审计教学中对审计职业判断关注较少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审计教学中,受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很严重。一方面,初学审计者要面对许多审计的专有名词和理论,所以无论老师还是学生,从应付各种考试(比如学校的期末考试、专升本考试,甚至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角度出发,片面强调要重点掌握各种专有名词和理论,以至于有些学生认为学好审计不过是“背书”。这种机械的知识记忆,隔断了审计知识本身的内在联系,根本谈不上审计职业判断的意识。另一方面,审计教学中专业的实践安排很少,实训工作更是严重不足,学生也没有机会接受审计职业判断的教育。

二是审计教学理念狭窄。首先,在课程设置、课时安排等方面,没有考虑审计学自身的专业性,片面地以会计论审计,审计学只是作为会计专业的一门课程,而像管理审计、内部控制评价等专业性较强的课程则安排得较少甚至被忽视了;再者,忽略了企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及人际关系的教学,即使是独立设置的审计专业,其学生的知识结构也单一。而审计职业判断本身离不了审计人员自身经验和相关知识的积累,落后的教学理念显然不能满足进行审计职业判断的知识积累。

三是审计专业的师资力量薄弱。在教学上,由于缺乏审计专业师资队伍,审计学基本上由会计专业教师进行讲授,而这些教师既没有经过系统的审计专业培训,也没有相关的审计工作实践,在审计理论知识和审计实践上缺乏经验。因此,课堂教学就理论讲理论,就练习讲练习,理论与案例之间联系性不强,根本谈不上审计职业判断,只是“对错”判断和变通的简答题。

3审计教学中应如何关注审计职业判断

一是应合理安排审计专业的相关知识。针对审计专业,应考虑与之相关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要以培养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为主。职业基础知识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审计人员职业判断的的前提是其职业知识范围的广泛。比如,审计人员一定要具备如下职业基础知识:一是会计和相关知识,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以及证券和资产评估等相关知识;二是国家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是一名审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所必需的储备,比如公司法、经济法、税法等;三是企业管理知识,审计人员对企业进行审计,必须要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主要包括经济学、组织学、国际贸易等;四是信息技术知识,无论从企业管理信息化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审计技术不断进步的角度考虑,一名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知识,如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管理、计算机审计技术的运用等。审计专业的学生只有具备了以上学科的知识内容,才有可能运用多学科知识有意识地进行职业判断的训练。专业知识应突出审计的特点,对审计理论、方法、程序、内容等进行系统的学习,并注意体现针对性,以培养学生的审计能力为主。比如,审计职业判断是通过一定的方法来实现的,因此要在教学中,对审计职业判断的方法不断地学习、巩固。

二是重视审计职业判断的教育。首先,在教学中,应不断地让学生认识到审计职业判断在审计工作中的普遍性,在会计报表审计的各个阶段,都需要审计职业判断,审计实质上是一个连续的判断过程(张继勋,2002)。所以,审计理论的学习也应该是建立在增强审计职业判断的基础之上的。再次,在教学中,应让学生认识到导致审计风险的主要根源在于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比如,审计报告在其意见段中会使用这样一个术语“我们认为”,这就表明:审计结论是以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为基础的。既然审计意见是审计职业判断的结果,就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也就是说有可能出现判断的结果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从而导致了审计风险的存在。所以,从一开始学习审计,就应该意识到审计职业判断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性,认识到审计工作就是一系列的审计职业判断,让学生在认识领域里重视审计职业判断的锻炼,为以后从事审计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利用案例训练学生审计职业判断的意识和能力。审计案例是审计教学中经常用到,并且必须要用到的。审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教学中,如果缺乏必要的实践,无论理论知识如何灌输,也无益于学生判断力的训练,导致学生在实践中容易犯错误。审计案例是通过审计实践或其他渠道收集的真实案例,既与理论紧密结合,又充分考虑其社会性,能为理论知识提供具体生动的感性认识,使学生可以更易于掌握理论,并逐渐明白如何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的案例分析中,形成一定的审计判断,从而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审计职业判断的能力,可以说,对学生审计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很大程度上需依赖案例教学进行。

审计的基本职能篇4

关键词:产生条件假设;必要性假设;可行性假设;可信性假设

审计假设是指对审计领域中一些尚未确知或无法直接验证的事物,根据客观情况或趋势所作的合乎逻辑的判断或认定。它是构建审计理论结构的基石和要素,也是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自从莫茨和夏拉夫首次提出八条审计假设后,许多审计学者也在深入的基础上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对审计假设体系应包含哪些方面的假设也尚未形成统一认识。

笔者认为,审计假设作为审计理论的基础至少应能解释:审计为什么会产生;为什么要进行审计;为什么能进行审计以及审计的根本特征是什么等一系列问题。此外,审计假设还应具有推理性,即由它还应能推导出审计的一系列基本概念、原则、和程序,以加深人们对审计的认识并能为审计工作提供指导。笔者认为,审计假设体系应包括下列四项基本假设:审计产生条件假设、审计必要性假设、审计可行性假设和审计可信性假设。

(一)审计产生条件———-责任关系假设

该假设用以回答为什么会产生审计,即审计产生的条件。“经济责任关系”即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它是指由于委托或受托经管资源财产而产生的受托人(经营管理者)对委托人或授权人(财产所有者)所应承担的按特定要求经管资源财产并报告经管状况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因受托经济责任关系而产生,又因受托经济责任关系而存在。在审计三方关系人中,被审计人对审计授权人承担的责任关系是审计存在的基本前提。正因为存在受托经济责任,才有必要弄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客观上就有必要进行经济监督。受托责任的确认与解除必须由独立的第三者来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充当这种第三者的人叫做审计人。他所实施的独立的经济监督和评价活动就是审计。

经济责任关系假设揭示了审计最本质的的方面,反映了审计活动所处的经济环境对审计最一般的客观要求。同时经济责任关系假设也是确立审计目标、审计概念、审计准则等理论要素的前提条件和基础,经济责任关系一旦发生变化和发展,审计目标、概念、准则也必然随之变化发展。

(二)审计必要性———正当怀疑假设

该假设用以回答为什么要进行审计。所谓“正当怀疑”是指对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反映这种情况的经济信息,除非有明确的、绝对的证据,否则便没有理由给予完全的信任。所以需要通过审计来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与确认。该假设明确了审计的直接动因和审计的目标,为审计提供了依据。

正当怀疑假设是针对受托经济责任的普遍存在而提出的。由于经济资源的有限性,受托者因自身能力局限或谋求局部利益而营私舞弊,可能发生不按委托人的意志经营、损害受托经济资源的安全完整、侵犯委托人利益的事项,为避免和防范上述事项,才产生了委托超然独立的第三者审查受托者履行情况的审计活动。从这一方面来讲,审计活动的展开必然以对受托经济责任过程及结果保持适当怀疑为前提。该假设明确了审计活动的性质、目标、作用。由该假设可推导出合理的职业谨慎等审计概念。

(三)审计可行性———可验证假设

该假设用以回答审计为什么能够进行。可验证假设的基本涵义是指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过程和提交的说明其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及相关经济信息可以通过收集相关的审计证据,加以合理地验证。审计要监督、评价和确认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必须从信息的验证入手。而信息的验证得以进行的前提是反映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过程及结果的经济信息必须是客观的;其次,存在判断用来评价反映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过程及结果的经济信息是否真实、合法、公允的标准;最后,审计人员应能在合理的时间、人力和费用范围内取得足够的证据并得出有效的结论。如果对审计对象无法进行检查、验证,审计的目的就无法达到。

可验证假设是证据和证明的基础,是在审计中概率论的前提。无此假设,审计工作的实施是困难的,甚至基本难以展开。该假设决定了审计工作的程序,收集证据性质、时间、范围。由此假设可推导出审计标准、审计证据等基本审计概念,进而派生出相关性、充分性、及时性、重要性及直接、间接证据等概念。

(四)审计可信性———审计人员的的独立性、胜任力和职业责任假设

该假设的基本含义是指审计人员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会尽职尽责工作,负起应有的审计责任,并且,他们的工作是在充分独立、不受内外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的。审计的目的既在于验证被审计人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它就首先应取得审计授权人、被审计人以及依据审计结果进行经济决策的公众等诸多方面的信任,失去这种信任,审计将不复存在。要保证审计的可信性,首先要使审计人员具有独立性和胜任力,并承担与其职业地位相称的职业责任。

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是审计的灵魂所在。独立是指审计人员完全独立于经济责任关系中委托人、受托人和相关的利益集团之外,在审计实施中能够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和干扰,保持地位上、精神上和操作上的独立性,因而,其提出的审计结论是可依赖的。

审计人员的胜任力是指审计人员应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从而能够胜任、完成所接受的审计业务。审计工作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审计人员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是不能胜任的。审计工作要求独立进行,而审计人员却随时面临着不能独立工作的利益诱惑或者各种形式的威胁,如果没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就不能作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

审计人员除应具备独立性和胜任力外,还应承担与其职业地位相称的职业责任。一项职业在社会上的作用越大,地位越高,其责任也越大。审计人员只有承担起与其职业地位相称的职业责任,其审计工作的成果才能为社会所承认。

审计可信性假设明确了审计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如果审计人员不尽职尽责,就会失去执行审计业务的基础,就会失信于社会,使自身陷入困境。它是公认审计准则、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法规中关于审计人员资格、审计职责和审计责任规定的基本依据。由审计可信性假设还可推导出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胜任力、专业判断等重要的审计概念。

以上初步设想的四条审计假设,其中第一、二条分别指出审计产生的基本的前提条件和直接原因,第三条是对审计客体和审计对象的设定,第四条则是对审计主体的设定。这四条审计假设都是以审计关系为基础而提出的,并能由这四条假设推导出一系列有用的审计概念,但它们能否构成一个完整的审计假设体系,尚待理论和实践的检验。

[1]R·K·莫茨,H·A·夏拉夫。审计理论结构(文硕译)[M].北京:商业出版社,1990.

[2]蔡春。审计理论结构[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4.

[3]傅斌等。论审计假设[J].北京商学院学报,1997,(6.)

审计的基本职能篇5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审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审计署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审人发[2002]58号)和我区深化职称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全区审计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通过国家高级审计师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标准的人员。

第三条本条件中的评审范围是指从事审计工作(含从事会计、财税、经济工作并兼任审计工作)的人员和大中专院校中担任审计教学(含会计、财税、经济教学且兼任审计教学)工作的教师、科研单位中从事审计研究(含会计、财税、经济研究并兼任审计研究)的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履行“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谨慎、职业胜任、保守秘密、廉洁奉公、恪尽职守”的岗位职责。

第五条年度考核、职称外语、继续教育、计算机应用能力等须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审计师任职资格一年以上。

二、取得硕士学位且获审计师任职资格三年以上。

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审计师任职资格四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获审计师任职资格六年以上。

第七条符合第六条学历要求、符合第三条中从事兼职审计工作5年以上,且已获得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讲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一年以上的人员。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八条理论水平:

一、具有系统、坚实的审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二、熟悉国内外现代审计及会计、财税、金融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及其发展趋势,并能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解决审计工作中较为复杂的问题。

三、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各项经济改革措施,熟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通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各项配套法规和有关行业审计、会计制度。

四、具有指导中级审计人员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第九条工作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担任过1次以上大中型审计项目(含县级以上政府财政审计项目、金融机构审计项目、大中型建设项目审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应其他经济单位审计项目)的负责人或主审。

二、结合国家经济形势,组织实施县级以上行业性审计或审计调查1次以上。

三、主持承办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及相应其他经济单位)审计查证、咨询服务业务2项以上。

四、承担重大专案审计工作1次以上,为案件处理、审理提供准确依据。

五、主持或承担由省、部级以上审计机关或省、部级审计机构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1项以上。

六、具有解决审计业务中重大疑难问题的业务能力。

第十条业绩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公开出版不少于3万字的审计著作或译著。

二、有公开出版发行的审计专业教材。

三、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核准的有内部刊号的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第四章破格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对虽未达到学历、职称外语、任职资格年限等要求,但业绩显著,品德、知识和能力出众,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社会和业内享有较高认可度的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

第十二条破任职资格年限者不得提前3年申报(不含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破职称外语者,须年满4O周岁以上,且任职资格年限和职称外语不得兼破。

第十三条破格人员除具备第三章评审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任职期间成绩显著,所从事的审计业务工作受到省部级表彰一次以上,或市级人民政府(含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表彰二次以上,或所主持的审计项目有1项在省部级以上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二、在全国性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上发表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公开出版审计专业著作一部(独著者字数在10万字以上,合著者个人撰写量在12万字以上)。

四、获得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或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者。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

1、伪造证件、证明。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3、违反审计的有关规定、纪律。

4、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和评审规定的行为。

审计的基本职能篇6

关键词:审计职业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着力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这在我国审计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由此可见,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是当前中国国家审计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未来审计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现代审计体制的必然要求。但当前审计队伍建设及职业化的发展中还存在诸多不足和困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和加强,才能保证审计职业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开端于1980年代初,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来说,最为典型的表现是《审计规定(暂行)》、《审计条例》、《审计法》、《审计基本准则》、《国家审计准则》等系列法律规范的制定和颁发,将国家审计的功能不断拓宽;助理审计师、审计师、高级审计师三个技术级别确定及相关考试及评估工作的有序推进,确保了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在职称考评方面的落实及完善。就特定地域来说,国家审计职业化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落实。但是,目前我国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的程度及其有限,具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存在上述问题及不足,既有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必然结果,有审计管理体制机制上的客观原因,有审计机关组织实施上的困难,也有审计人员自身的思想行为的主观问题。经调研分析,主要有以下这么几方面。

从当前审计职业化发展程度的分析来看,要加快推进审计职业化发展,关键是加快审计体制改革的制度变迁过程。具体操作来说,应选择从易到难,从审计机关内部管理变革到外部审计体制全面变革的方式,逐步推进。

(一)建立完善国家审计职业准入制度。这是当前推进审计职业化发展的第一步,也是最基础的步骤。目前全国统一的审计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已经建立多年,但并没有和审计人员的准入建立严格的联系。因此应当在进一步完善审计职业考试制度,提升其权威性、专业性的基础上,严格规定取得审计职业资格证书是审计机关现有人员从事审计工作的必备条件,也是社会人员报考审计机关、由其他单位调任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前提条件。审计机关现有的在职人员,也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取得国家审计职业资格证书,才能继续从事审计业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国家审计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可随岗学习、从事辅的审计工作,但不能作为审计组正式成员,应当调整到其他岗位或调离审计机关。

(二)实行国家审计岗位分类设置和等级划分制度。要破除原有审计行政体制的惯性影响,首先要变革对审计人员的行政管理方式。因此应当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对审计机关人员的岗位实行分类设置。一是对于行政领导职务,可设置为正职领导、副职领导、总审计师、处长、副处长五类;二是对于大量的审计职业人员,实行等级设置,可分为首席审计师、主任审计师、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和助理审计师,每个等级又可以根据工作年限、业务能力、业务实绩等因素,细分为若干等级,并明确享受相对应的行政级别待遇,如审计师可享受副科至副处、高级审计师可享受副处至正厅、主任审计师可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三是设置少量的综合服务保障类岗位,可以由人事部门按照综合类公务员标准统一招聘录用,由审计机关使用和管理。

(三)推进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目前,全国审计机关已经着手推进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有望在提高审计机关独立性上走出更大的步伐。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审计机关的独立性,从而推进审计职业化的发展。一是在审计机关行政领导的选用上,采取由上级审计机关提名、本级人大任免各级审计机关正职行政领导的办法;相应地,副职领导、总审计师、主任审计师等,由审计机关的正职领导提名,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中层正副职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人员,由审计机关的正职领导任免。二是对基层审计机关录用人员,实行省级统考,且考试应突出专业特点,由审计机关会同公务员管理部门单独组织。报考条件除学历和国家审计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外,还应具备一定年度的相关行业、岗位工作经历,并突出专业实务考核。三是保障基层审计机关工作经费,彻底消除基层审计机关工资待遇、福利条件等与地方利益甚至投资建设审计项目审减额相关的情况,提高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四是对于优秀审计人员的选用,应不受地域、层级的限制,根据审计业务工作的性质,实行灵活调用。

(四)建立国家审计职业人员的终身管理体制。要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提升审计人员的职业化水平是关键。一是根据审计实践发展的需要,建立审计从业人员终身培训机制,将职业技能的培训贯穿审计从业人员的职业生命始终,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审计实践经验和技能,实现审计工作的专业化分工。二是建立和完善国家审计人员的考核评价、奖惩激励机制,将审计人员的职业能力、职业质量与其职务晋升、工作待遇挂钩。三是实现国家审计人员与审计机关的相对分离,可以考虑引入外部的审计职业认证评价体系,促进审计人员在不同类型的审计组织、不同层级的审计组织间的自由流动。

(五)立法提升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审计职业化的发展需要审计体制向纵深改革,这种改革并非是行政系

统内部的权力微调,而是国家权力的重大调整,需要立法的支持和保障。这也是推进审计职业化发展的最根本举措,是审计职业化发展路径创新的最终动力。一是推进宪法的修订,使现行的行政型审计体制向立法型审计体制进行转变,彻底改变国家审计就是政府“内部审计”的现状,从根本上提升审计的独立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审计法,在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三是制定审计机关组织法,将最高审计机关和地方审计机关从各级政府中脱离出来,单独立法规定其组织程序和机构设置等。参考文献:

1.刘家义.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J].中国审计.2011(16):3-11

2.刘恋.论我国政府审计职业化管理[J].长沙大学学报.2010,24(4):34-35

3.彭新林.审计职业化思考[J].中国审计.2004(12):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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